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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保障农村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转变农民的传统观念、促进计划生育、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内容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事业。
=、基本特点:(=)基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以自我保障为主,不给政府背包袱;(=)实行储备积累,建立个人帐户,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所有。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和积累时间的长短,养老基金没有互济;(=)采取县(市)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基金运营方式为储蓄、购买国债,实现保值增值;(=)与城镇养老保险比,农村养老保险没有历史包袱,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农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较低。
=、参保对象:全体农民。我区村干、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和“双女户”结扎对象。
=、管理部门: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对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收支两线管理,并实施财务监督。
二、新洲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过程和现状
新洲区地处武汉北部,现辖==个街镇场区,+图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万人,农业人口==万人。新洲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年开始启动,近十四年来,有起有落,有轰轰烈烈的时候,有停滞不前的时候,有萎缩滑坡的时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为保障农民“老有所养”,预防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以及稳定村干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启动发展阶段(====年—====年):==年我区被列为全国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全武汉市有=个。==年当年实现参保农民====人,征收基金===万元,==到==年每年平均征收基金近===万元,到==年底参保人数达=====人,基金达====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较好,其主要原因有五:(=)国家大力推行,给予了政策上的扶持。==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号)将武汉市列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点地区。以后民政部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年,民政部公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对象、保险费交纳和领取、保险资金的筹集、基金的管理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积极引导。我区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纳政府工作目标,并将农保基金征收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政府。(=)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中心工作之一,并在各乡镇民政办增设=—=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较为充足。根据民政部民办发[====]=号文件,可以按当年收取的保险费总额的=%提取管理服务费。==到==年提取了管理费===多万元,一是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经费,二是作为乡镇完成基金征收任务的奖励,极大地提高了工作人员和乡镇的工作积极性。(=)养老保险承诺利率较高,==年——==年==月为年复利=.=%,==年——==年==月为年复利==%,==年——==年==月为年复利=.=%,利率较高较好地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调整整顿阶段(====年—====年):==年,国家发现农村养老保险存在基金挤占挪用、违规投资、乡镇和村截留保费、基金保值增值难等问题,决定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整顿规范,一是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部门管理,二是不得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三是清理整改基金违规问题。一方面由于工作关系未理顺(民政部门至今未移交工作到劳动部门),工作经费无着落(按财政应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经费纳入预算,但由于农保工作人员太多,我区乡镇==人,财政压力较大,并未将此列入预算),另乡镇于==年开始机构改革,农保工作人员进行了精简,区民政局只承认了退休的=人,使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另一方面,==年由于银行利息大幅度降低,国家为了化解基金保值增值风险,对养老保险的利率进行了调整,==年=月降为=.=%(==年=月降为=.==%),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年省政府对养老保险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在农村养老保险整顿规范阶段不再接受新业务”,至此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处于停滞阶段。
=、停顿、半停顿阶段(====年—====年):由于受国家管理体制改革、利息持续下调和中央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变动的影响,到====年出现了退保人员增加、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方面的困难,近三年来基金当年收不抵支累计达==万元,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农民缴费收入很少,没有新的业务发生,养老保险工作处于停顿、半停顿状态。
目前我区的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可以概括为:低水平、窄覆盖、功能弱、效果差、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陷于停滞不前的局面。截止目前为止,参保农民=====人,退休人员===人,月支出养老金=.==万元,人月平养老金水平为==元,高的达===元,低的只有=.=元。基金累计收入达====万元,其中:缴费收入====万元,利息收入===万元,累计支出达===万元,滚存结余====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新洲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保险覆盖面窄。据统计,我区农业人口为==万人,而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只有=====人,占农业人口的=.=%。从参保对象看,只有部分村干部、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和“双女户”结扎户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而其他广大农业人口均未参加养老保险,基金共济性较差,抗风险能力较低。
(二)管理较为松散。从我区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看,我区农村养老保险目前正处在停顿、半停顿阶段。在管理机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基金管理等方面均未形成完成的管理体系,只是靠着惯性的作用,维系着目前的现状。一是管理机构没有理顺。====年国家要求农村养老工作全部移交到劳动部门,但到现在仍未移交,致使管理职能不明,工作不得力。而且由于我区农村养老保险专职工作人员少,管理服务难到位。现在各街镇原有==名专职工作人员都已取消,区民政部门的专职人员也兼职做其它工作,使养老保险的日常管理较为松懈,对退休人员更是谈不上进行生存调查,难以避免死亡后虚报冒领,造成基金损失。二是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力度不大。农村养老保险对保障农村老龄人“老有所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我区推行农村养老保险的工作力度不大,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存在种种疑虑和担心,全区仅有==%左右的农户赞成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而真正愿意交纳养老保险基金参保的农户不到==%。三是制度建设真正不完善。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确立,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农村保障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特别是民政部颁布的《方案》过多地考虑到农民的保险观念不强而强调农民参保“自愿性”,资金筹集上坚持“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可以认为,这种保险模式基本不具备社会保险的含义,而是较多地体现出商业保险的特征,政府扶持职能缺失,不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三)政府扶持功能弱化。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为:“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但在上述三个渠道中,除了对个人缴费规定了具体标准外,其余两个渠道都缺乏硬约束。在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普通农民很难享受得到集体补助。而《方案》又没有对国家的责任通过约束性的规范加以具体规定。据统计,我区只有少数村干部由村进行了补助,其它大多数农民未得到村级补助,而政府更是没有投入资金给予扶持。这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没有稳定的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很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
(四)保障水平偏低。根据测算,如果按照《方案》设定的最低缴费标准=元/月缴纳保险费,==年之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元,==年后,每月可以领取养老金=.=元,这很难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调查表明,大部分参加保险的农民都选择了较低标准缴费,从而导致退休后退休金水平极低,我区目前退休===人,人月平养老金水平为==元,高的===元,低的只有=.=元,有==%的低于==元,很难保证“老有所养,老有所靠”了。不仅如此,《方案》没有按照国际通行的养老保险测算模式进行保险费和养老待遇的设计,养老金一经领取终身不变,使《方案》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变化。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五)农民参保意识差。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农村养儿防孝的思想还大量存在,特别是在目前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家庭现金收入增长缓慢,增收困难,文化生活缺乏,束缚了农民思想认识的发展,形成了封闭落实的思想,特别是在一些僻远的山区,由于受传统的思想影响较深,与城市相比在思想认识上形成了差距,他们往往只注重眼前利益,却忽视了近期生存的艰难性和风险性,即便有些意识到了全区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却因为对农村养老保险了解不多,知知甚少,对农村养老持怀疑态度,因此,也不愿意参加。农民参保的态度和对养老保险认识的程度,直接决定了农村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发展空间和前景,而目前农民表现出的参保意识淡漠、参保的积极性不高,正是目前农村养老保险出现扩覆不力、征收困难的真正原因。
四、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和对策
目前,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农村社会保障能力相对较差,在这种情况下,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便成了各级政府急待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从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水平看,农村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急于求成。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的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理顺部门关系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合理引导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把这项服务农民、服务农村的工作做好做实。
=、坚持“强制投保为主、自愿投保为辅”的原则。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充分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凡达到全国农村平均收入水平以上的农民必须投保;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对收入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贫困线以上者鼓励投保。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可以按人群和地区分类、分步进行。首先在农村的不同人群中分类推进,如乡镇企业职工和民办教师,强制其必须参加保险;其次在较为富裕的地区,一方面要加大政府资金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强制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然后逐渐扩展到其他地区。
=、积极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一是从扶贫资金提取一部分。我国农村开发式扶贫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年以后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后,农村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向应该进行必要的调整。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不断好转,加之绝对贫困的消失,逐步转移并加大财政对农民养老的支持应该是可行的。二是从国家财政收取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消费提取一部分。三是从农村税收中提取一定比例。农村税收包括对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民个人征收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四是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交纳一部分。农民个人年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可按适当比例缴纳保险金。受保个人做一定奉献,也是国际社会保障制度通行的原则。不过,要以农民的收入达到一定的高度为条件,而且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加大“三农”投入,逐步改善农村软环境。“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那么在这个五年计划里农村必须将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如何改变农村落后的精神风貌,这既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也是我们财政部门急需解决的财政分配问题。要从农村基础设施入手,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结合区的“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加大农业收入力度,促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投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设施建设,为农民增收夯实基础。农村经济综合水平提高了,就会促进农民思想意识的提高。增加对农村养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也就会积极参加养老保险。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发展,居家养老日益受到老年人、政府和社会的重视。这种养老形式主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目前居家养老是十分适合老人养老的现实需求,但是在农村居家养老的功能没有充分显现。农村老人最现实的需求是就餐、就医,我们解决老人的养老就是要从老人的需求出发,解决这些问题就是要有村级的养老服务中心,老人都愿意养老不离家。
目前**20个行政村共建有3家养老餐桌,2家老年驿站。突出的服务是就餐,明年预计到明年还有10个村能够建成并运营,基本保证的还是就餐问题。
我们需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老年人是该项工作的需求者和直接受益者,未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应更多的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一、农村老年人群体的特点
(一)大部分老年人生活可以自理
全乡2260名老人中,有57人不能生活自理,这部分人的养老需求是很粗了家人照顾之外能有帮手。
(二)有一半左右的老人没有和子女一块生活
全乡有五保老人36户36人,有14户14人在乡敬老院集中养老,另外2000余名老人中有50%的老年人和子女一起生活,还有50%的生年人没有和子女在一起。
(三)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
大部分老人靠养老金生活,少部分老人有退休金。面临老年人较低的收入水平,我们在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时候,必须考虑以上现实因素。为老年人,尤其是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没有和子女一起生活、收入偏低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优质的、低价(或免费)的服务。
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场地要求受限
大部分村没有可以建设老年驿站的土地,村委会办公用房紧张,没有场所。大部分村集体资金有限(自有资金有限),无力承担建设和改造费用。
所以大多只是建餐桌,服务内容还是很单一。一些养老服务项目,包括生活护理、集中用餐或上门送餐、洗衣理发等清洁服务、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健身和康复、代办事项、谈心交流、读书读报、心理咨询、这些都没有有效的开展。
(二)配套政策有限
目前的政策在养老餐桌和老年驿站有不同程度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如果村级想建一个养老中心,比养老机构要小,比餐桌和驿站又大,这方面政策是真空。而且目前村内的老年人除了五保户都不愿意到养老机构去,就愿意守家在地,养老不出村。我们这里的屈家窑村、黑峪口村等村都有这样的需求。
(三)社会化程度不高
居家养老目前是村委会集体在承担,社会化程度低。
(四)人员匮乏
缺少服务和管理型人才。
(五)探索路径
村级集中养老之后,腾退农村的宅基地,进行产业规划,既能实现养老又能产业化运营,实现产业收入。
多开展文娱类活动,读书看报、听广播。多宣传。
同时也说明我们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还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和发展空间。
可见,基础型养老服务受到较高的关注,而精神层面的服务项目关注度较低。在基础型养老服务项目中,“陪同就医或体检服务”得到了老年人最高关注,这无疑为我们今后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了方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怎样很好的与社区卫生医疗系统相衔接,是急需关注和研究的课题。
(六)老年人最关心养老服务中心的收费和服务质量问题
钱从哪出,钱够不够,这是老年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收费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他们的选择。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加大政府投资力量、多方引入社会资本,是符合老年人需求的,低收费和免费项目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养老服务中心在建设过程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是不符合农村实际的,低收费和免费是否会引起服务质量的下降,这也是值关注的问题。
作为企业又不能负债经营,光靠志愿也不是长久之计,能找到合适的第三方,提供最佳的服务,政府的补贴力度就得加大。
三、政策建议
我们建议,一方面,要切实抓紧和协调好了财政资金,这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成败的基本保证。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对低收入特殊群体给予一定的补贴。比如,可以考虑在条件成熟的地方采用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年满60周岁的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以IC卡的方式每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补贴,以支付如理发、保洁、配餐、理疗等上门收费服务的费用。
另一方面,结合老年人的现实需求,努力探索“社区卫生+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老年人对“就医和体检服务”具有很高的关注度,建议社区卫生院加强村医的配备力度。
第一,参保率低,且各地差距大。安徽省各市的参保率普遍偏低,只有少数超过90%,有的低至50%以下。而且安徽省各市的参保率差距很大。各市的试点县个数不一样,新农保实施的有早有迟,以及各市自身的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等都对参保率有影响。第二,缴费水平偏低,期望养老金过高。根据《实施意见》,参保农民的个人缴费有100元到500元5个档次,最高可缴费2000元,但事实上据安徽省人保局透露,超过90%的参保农民选择最低缴费100元。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情况下,按100元来计算,距离领取养老金年限不足15年补缴或正常缴费满15年以后,按复利计算,参保农民每月只能获得不足100元的养老金,显然难以保障老年人生活。而与个人缴费水平偏低相比,农民对新农保养老金支付的期望普遍偏高,偏高的收益期望大大降低了农民对新农保政策的满意度。第三,集体补助低。根据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也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等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江苏省新农保发展很顺利,因为江苏省乡镇企业发展较好,农村集体经济有一定实力。但安徽省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经济不发达,农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保给予补助,农村集体补助空缺;社会公益组织目前也没有提供任何资助,从而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社会保险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第四,政府重视程度不足,宣传工作有待加强。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相比,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重视不够。相比于将资金投入到农保上,政府更愿意投入经济建设方面。而农保的宣传也有待加强,各地宣传工作往往难以持续进行,试点工作开始一段时间之后就放松了,甚至有的地方只是做做表面文章,以致一些农民根本不了解政策。
二、影响安徽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因素
新农保从2009年才开始试点推行,数据较少,笔者从老农保入手,研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影响因素。通过借鉴已有的研究,并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安徽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cbl)为被解释变量,选取安徽省人均生产总值(a-ver-gdp)、老年抚养比(fyb)、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aver-income)、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解释变量。各指标的数据,如表1所示。数据来源于2000~2010年的安徽省统计年鉴和安徽省人保局内部数据。考虑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采用过早的数据反而会引起偏差,所以采用2000~2009年的10年数据进行分析,部分数据是经过计算获得。(表1中的参保率=实际参保人数/应参保人数,其中实际参保人数根据安徽省人保局的内部资料所得,应参保人数是各市农村居民中15~59周岁的人数;令2000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2001~2009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在此基础上通过计算得出的;老年抚养比是用安徽省整体的老年抚养比作为近似值)。运用SPSS 13.0对上述所有变量做拟合,结果如表2所示,各变量不存在序列相关性,模型整体的拟合效果很好,但在t检验中,人均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却是不显著的。猜想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解释变量间存在多重共线性,而在相关性系数表中发现,人均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相关性系数接近于1。所以下面分别去除这两个变量后做拟合,结果见表3和表4,可见GDP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对农保发展有着正效应;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老年抚养比的增大,农村居民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对安徽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影响不大。因为新老农保的主要区别表现在筹资模式、覆盖范围和给付待遇方面,新农保筹资模式中的个人缴费情况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制约,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而新农保的覆盖范围和给付待遇也分别与老年抚养比和GDP发展水平密切相关。[5~7]因此可以认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老年抚养比这几个因素也同样对新农保制度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三、深化安徽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对策
论文摘要:论文从研究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出发,指出了现存的农村养老保障存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低、农村老年生活照料状况不理想、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状况令人担忧、农村老年生活救济体系不健全、农村老人精神生活一片空白等问题。具体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城乡二元体制长期存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养老保障缺乏法律支撑、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农村经济落后等,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对策。
农村养老保障,就是由国家、社区和家庭成员等为满足老年农民的养老需求而提供的经济供养、照料服务和精神慰藉。无论在哪个国家养老保莽韩a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老年人口比较多的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更是成了中国社会保障的重中之重。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
本文要研究的农村养老保障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社会养老保险,老年生活照料,老年医疗保障,老年生活救济,老年精神生活等。
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低,覆盖对象有缺失
首先,农才蒯二会养老保险覆盖率低。1986年民政部开始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2995年民政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a出“在农村群众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基层组织比较健全的地区,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此后的几年之内,农村养老保障一直处于发展缓慢的阶段。2003年底,全国有1870个县不同程度地死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5428万人参保。2005年底,全国有31个省约1900个县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5400多万农民参保。2001-2005年农村人口都在74471万左右,这样算来,2003年与2005年实际农村人口中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仅在7%左右。农村养老保险7%的覆盖率远低于农村人口对养老保险的需求。
2009年中国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展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情况来看,90%的中国农村暂时还无法享受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未来10年左右的时间里,还将有部分农村没有覆盖在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的范围内。
其次,覆盖韶寸象有缺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的速度加快,农村大量集体土地被征用,以致大量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失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养老问题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虽然国家正在加大对农民工群体的保障力度,但剥也们还没有全部被纳人到保险体系内,对农民工的保障力度还比较弱。
2.农村老年生活照料状况不理想
一直以来中国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主要是由家庭负责。近年来,随着打工潮的出现,扣工族携妻带子在大城市安家渐成趋势,农村出现越来越多的留守老人。这些留守老人他们生活上缺乏照料,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寥甚三活。部分老年人不但得不到家人的照顾,还要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同时还要照顾外出子女留下的孩子,身合压力很大,健康状况也最差。2008年12月1日,《静寞夕阳:中国浏寸留守老人》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所有子女均外出的农村“空巢”老人比例高达48. 5%,子女外出后,这些老人农业生产中因缺少,扶助而面临很大困境护生病受伤时无法及时就医和得到良好照料,而且、更容易出现上当受骗、被偷、被欺负、意外受伤等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健康、安全和生活质量令人堪忧。同时,在农村“重小轻老”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子女视老年人为累赘,一些多子女家庭互相推诱赡养义务。婆媳关系紧张,“媳妇当家,养儿防不了老”。一些外出务工子女忽视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安排,与老沟三人缺少联系沟通,还有“外嫁女儿不养娘”的传统习俗。
黑龙江省人大代表翟玉和组织的调查组对中国农村的养老现状进行的调查,显示有85%的老人自己干农活,90%的老人自己做家务,仅有8%的老人精神状况良好,有52%的儿女对父母“感情麻木”。翟玉和说:“很多儿女在狱为,父母没冻着,没饿着,就是自己尽孝的最高标准了。”我们从农村都乒人中流传的一些顺口溜中也可以体会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二能干,俺是儿女的劳力,不能干,咱就成了人家的累赘;老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现在呢,是家有一老,如有一草;人老了,最靠不住的就是儿女呀,歹心的儿女都赶不上好心的邻居。
3.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状况令人担忧
在中国,浏寸老年人最需要的就是医疗保障。中国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在训划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建立了合作医疗制度。2002年中国政府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07年全国有2448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85.7%。但从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具体的实施情况来看,大多数农民仍然受到无钱看病的困扰,医疗费用远远超出了农民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农村老年人的医疗状况令人担忧。
2007年在山东烟台进行的关于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状况的调查显示,41. 0%农村老年人存在有病不治的状况,其中,因为没有治疗费而不治疗的占了49. 3%。从老年人医疗费用的来源来看:目前,农村老年人医疗保障费用由自己和子女负担的比例高达88.2%;从老年人的医疗照顾来看,老伴、子女是老年人生病时的主要照顾者,分别占了55. 3%和36. 7%。这说明,自己和子女是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险费的主要负担者,老伴和子女是老年人医疗照顾的主要支撑者,也即家庭依然是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主要支柱。而家庭以外的来源(医疗保险和单位保险)所占比例微乎其微(占3.23%),家庭以外的医疗照顾者也很少。从老年人患病时面临的困难来看52. 0%的老年人认为患病时的最大困难是“医疗费的不足”;6.1%的人认为“没有好的医生”。此项调查显示,即使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山东烟台的农村地区,老年人的医疗状况也非常不理想,更别提其他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农村老人的医疗保障状况了。
4.农村老年生活救济体系不健全
农村老年生活救济体系主要包括五保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五保制度。1956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了以社会救济为主要特征的五保制度。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很多农村集体经济体制遭到了破坏,使很多五保户和乡、村力、养老院的资金缺少了来源,经费难以落实。
为了使得农村五保户人员全部得到救助,中央要求各地加强集中供养,无论集中供养还是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医疗需求都不能得到起码的保障,条件最好的乡镇,一年最多也只能给每个五保户报销200元至300元的医疗费用。这些钱对于年老体衰、营养不良的五保户们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五保户特别是老年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疾病,只能自己撑着,靠天养活。有些五保对象从本来就非常有限的生活费中硬挤出一部分,以便应急。然而,这必然导致营养状况的进一步下降,从而增加罹患疾病的可能性,陷人恶性循环。
以2005年六月在湖北省咸安调查为例,马桥镇筹集20万元用于五保户居住的福利院改造,这些资金勉强完成了改造任务,但是每年1200元/人的给付际准只够维持五保户的低水准生活,福利院的水电费、房屋等设施的维修费、工作人员的工资等难以保证。尤其是2006年国家宣布取消农业税后,五保供养资金全部由财政转移支付,列人乡镇、村的转移支付预算。乡镇干部、村干部为了保障个人不隘最大化,顾虑五保物件多了会占用本镇或本村的上级转移支付经费,因此有的村不愿意上报或少报五保户,出现了一部分应保未保的情况,致使部分困难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2007年,湖北省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原来每年1200元和800元提高到1500元和1000元,但还是存在供养资金不足、缺乏专职人员对五保户进行日常管理、医疗救助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2)最低生活保障现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人难以维持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2006年,中国有大约3000万农村贫困人口,享受低保待遇的有1593.1万,在低保实施中也呈现出了很多问题。
首先是关于农村低保的实际救助水平比较低,截至2006年底,低街;r寸象实际邻倒的低保金为月人均33. 2元。从补助水平的地区分布清况来看,2006年全面实施了农村低保的23个省份,平均补助水平为月人均35. 4元,其中,东部地区50. 9元,中部地区25. 3元,西部地区25. 5元。2009年,在安徽进行的一项关于农村低保现状的调查显示:以经济较为发达的合肥市包河区为例,该区2009年上半年累计保障农才低保对象3205户次、6930人次,发放保障金149. 73万元,月人均补割又为36. 01元。这种标准只能保障绝对贫困人口.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使受伤织寸象勉强填饱肚子。
其次,中国当前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面对的对象并不是全体农村居民,而仅仅是一部分“三无对象,’.赤贫和有困难的残疾人,对新出现的贫困人口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及时将其纳人保障范围。
笔者认为对贫困人口来说,提供物质帮助无疑是急需的,但低保制度不是简单地让贫困人下去,而是要让他们“体面”地生活,农村低保水平还有待提高。
5.农村老人精神生活一片空白
目前在中国农村,养老保障普遍是基本物质生活保障,农村老人除了享受家庭的天伦之乐之外,基本没有精神娱乐活动。老年孤独是普遍问题,可以说孤独是老年人最突出的感情障碍。当老年人的这种感情障碍在家庭当中无法解决的时候,社区或集体就应该承担这种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不足。总体来说,目前中国农村社区文化发展相对滞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健全,还满足不了老年人的情感需求。不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质量会逐步得到提高。
二、农村养老保障现状产生的原因
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出现了诸多问题,严重的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长期存在
首先,长期以来中国在处理城乡关系时一直采用城乡分治的处理政策。在城乡分治的政策主导下,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这种政策导致了长期的农业支持工业,城市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政策过度的吸取农村剩余,致使农村经济一直无法决速发展,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存在不但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还使得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也呈明显的二元化特征,农村养老保障一直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与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伴随而生的是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这一户籍制度明显的标示出了农村人和城市人的身份不同,人为的限制了农村人口不能自由向城市流动。在这种身份的限制下,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保障待遇。
其次,农村的养老工作一直是在家庭中进行,长期以来农村的养老问题处于隐形状态,因此农村养老问题没有得到国家的重视。以致国家把养老保障的政策一直往城市倾斜,有限的物力和财力也投六压纽了城市养老保险发展中,使得城乡之间在养老保障方面的差距逐渐扩大。
2.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
中国目前在农村推行的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是造成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首先,养老保障体系层次的不完善。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极度不平衡,政府没有因地制宜的根据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一套符合中国农村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多层次的养老保障可以从各个层次给农民提供不同程度的保障,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也能享受到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但是中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在农村建立这种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只是在几个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施行试点。
其次,养老保障体系内容的不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内容应该主要包括:社会养老保险,老年生活照料,老年医疗保障,老年生活救济,老年精神生活等。一方面,对老年人来说最主要的应该是医疗保障,但是中国农村大部分地区的医疗保障状况都十分不理想,曾经对保障农民的基本健康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于其赖以存在的集体经济遭到破坏而被大大地削弱了保障功能,同时新的医疗保障制度又没有完全覆盖全体农村人口,导致农村合作医疗保健网络出现了“底破线断”的局面,相当一部分农民医疗状况恶化。“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又普遍在农村发生。另一方面,由于打工潮的出现及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变化,造成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打击,农村老人生活缺乏照料,精神生活一片空白;同时由于农村集体经济体制遭到破坏、国家财政投人过少等,导致农村社区养老缺乏必须的物质基础,农村救济体系不完善。
第三,农村养老保障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体制混乱。目前已经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地区,只在县级以上才设立农村社会保险机构,乡镇还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各个行政村更是没有任何管理机构。再加上由于缺乏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与技术落后,造成了管理机构的混乱管理,甚至还出现了违规现象。
3.农村养老保障缺乏法律支撑
立法先行是各国社会保障建立和发展的显著特点,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宝贵经验。但在中国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法律文件,只有1992年1月3日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5年颁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和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一些相关法律中关于建立农村养老保障重要性的相关条款。从外国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发展历史来看,丹麦、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分别于1891年,1913年,1919年,1949年开始通过立法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中国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任何一部关于农村养老保障的法律文件,中国农村养老保障的法律缺失严重地制约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没有法律的约束力造成了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无法操作,各地在制定本地农村养老保障时找不到合适的法律依据,只好各自为政。没有高度统一的法律约束力,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障政策产生了怀疑,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也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4.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
由于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农村老年人的养老责任一直由家庭负担,“家庭养老”是中国农村老年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以及在中国实行了独具特色的计划生育政策后,造成农村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大量出现,农村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由于“家庭养老”是建立在农村大家庭结构的基础之上的,农村家庭结构逐渐小型化,造成“家庭养老”正在解体,农村养老保障问题日益突出。1991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资料表明,中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比例为6300;200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村家庭变化课题组调查资料表明,这一比例已经下降为5000左右。
5.农村经济落后
农村养老保障发展缓慢归根结底是资金缺乏的问题。虽然近几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也使农民得到了一些实惠,但农民增收缓慢却是事实,农村经济比城市落后了很多,直接导致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发展缓慢。
农村经济落后一方面造成了地方政府没有过剩的财力物力投人到农村养老保障事业中,没有政府的支持农村养老保障无法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居民收人过低,大部分家庭的收人除了日常花费外都没有多余的钱财参加养老保障,没有农民的参与,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就无从谈起。
三、建立农村养老保障的新思路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障存在很多问题。要想尽决地解决这些问题,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障,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1.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尽快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障制度
首先,城乡二元体制是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现在实行的养老保障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以是否具有城市户口为依据实行农村和城市不同的两种养老保障制度。历史证明,这种户籍制度的差异不仅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更是一种资源享有权的确认,这种制度性的歧视、身份的差别使得大部分的农村居民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难以获得资源和发展的机会,也被排除在养老保障体系之外。要想发展农村养老保障、尽快地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必须取消城乡有别的城乡二元体制,施行城乡一致的身份体系。
其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障是中国养老保障事业发展的最终目标。社会保障的公平性要求任何社会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论其社会地位、职业、贫富等,均被强制性地纳人到社会保障范围,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越高,这种公平性就表现得越充分。现在中国的养老保障具有明显的身份特征,只有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障,才能把农村居民全部纳人到养老保障体系中,让每个公民都能平等的享受相同的待遇。
2.逐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首先,应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国国土面积比较大,经济发展程度严重不一,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符合中国实际国情需要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应该包括:自我保障层次、政府负责层次、政府主导责任分担层次、单位负责层次、市场提供层次。各个地区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全面展开各个层次,快速发展;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可以选择最基础的保障层次发展,然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推进。
其次,还应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内容,分别从社会养老保险、老年生活照料、老年医疗保障、老年生活救济、老年精神生活等方面来进行。依据农村老年人对各个养老体系内容的需求程度,可以优先发展老年人最需要的医疗保障及能保障老年人基本物质生活的救济制度,然后依次发展其他养老保障体系的内容。
第三,应该健全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政府应该从健全管理机构、基金管理、专人监督、专款专用等方面着手建立符合中国农村现状的养老保障管理体制。在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各个县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并且在各个村设置一个代办点,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本事务的处理。适当放宽农村养老保险金的投资渠道、尝试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来提高基金的收益,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在基金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务必做到专款专用,政府还可鼓励社会上的舆论对此进行监督,以弥补政府监管机制的不足。
3.尽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障的法律体系
完备的法律是工作的标准,是一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农村养老保障的发展同样需要法律的保障。
首先中央应该以《宪法》中相应规定为依据尽快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障的立法体系。这个立法体系应该包括农村养老的原则、对象、机构、形式,及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的内容,以及农村养老保障金的筹集发放办法等。其次,各个地方政府应该从本地实际出发,在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内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切实保障农村养老法律的贯彻实施。
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发展的过程证明,不健全的法律造成了农村养老保障事业无法可依,以致农村养老保障事业发展缓慢。
4.继续提倡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作用
家庭保障主要是家庭中的成年子女通过物质帮助、月民务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情感需求,体现成年子女对老年人的反哺。由于长久以来历史的积淀,家庭养老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基础和现实基础。虽然目前树指袋养老面愉着许多的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家庭养老将被其他养老方式代替。政府可从制度建设上、思想宣传上倡导和鼓励农才指碳济老。继续倡导家庭养老在农村养老保障中的作用是中国解决农村即将到来的老龄化问题的切实途径。
【关键词】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困境;优化路径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经超过1.78亿,老龄化比例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当下我国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特别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更是成为了老龄化的重灾区。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农村老龄事业发展明显滞后。同时,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空巢”现象日益严重。近年来,为鼓励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补贴及优惠措施,在政府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近年来民办养老机构数量增长迅速,民办养老机构对缓解社会养老问题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经济发展和基础条件有限,加上民办养老机构本身存在的定位模糊、资金短缺以及配套措施的匮乏的问题,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在运作的过程中表现出基础设施落后、服务方式单一、专业护工匮乏、养老服务供不应求的特点。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且不断困扰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养老”问题成为了学术界研究的热潮,成果颇多。王洪娜(2011)认为农村的空巢、高龄、病残老人对于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和心理疏导等服务的需求增长迅速,家庭或社区服务已难以满足。傅亚利(2009)指出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的需求不仅是生活设施和照护服务等物质方面,还需要情感、社交、文化娱乐等精神层面的照顾。张浩田学者(2013)认为我国养老机构存在资金短缺、管理风险等问题,政府支持力度、市场需求、自身力量等都是影响民办养老机构生存的因素。在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下,我国学者对于养老机构的研究大多将重心放在城镇上,有关农村养老机构的研究则较少,农村民办养老机构方面的研究尚欠缺具体化的主体和视角,因此本文选择以农村民办养老机构为具体化的研究对象,以期将农村养老问题带入研究者视野,从而丰富养老机构相关研究。
二、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现状分析
目前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情况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组织架构上呈现出扁平化的特征,管理层次少,结构较为简单。主要由一名院长兼主任全面主持养老机构的经营工作,管理委员会由四个部门的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四个部门分别为总部、护理部、餐饮部、文体部,维持养老机构的日常工作。第一,经营场地方面。根据《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中的要求,对养老院的要求是25平米/人。但目前很多养老机构没有达到此标准,且房屋结构很多地方不够合理。第二,服务情况。养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的老人,提供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等不同标准的护理服务。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内普通服务人员中获得相应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较少,以合同工和临时工为主,只有部分管理人员有职称和证书。且多数没有专业的护理相关知识,只能从事较低层次的护理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第三,收费情况。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区间为8001600元/月范围内,其中包括护理费、床位费和生活费。且床位费占到总收费的三分之一以上,虽然价格相较城市低很多,但由于农村收入低,且养老院服务设施并不完善,入住率较低。
(二)老人及其家属满意度
第一,养老机构内老人的基本情况。选择在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的老人年龄段较为分散,6070岁、7180岁、80岁以上的老人分布率相差不大,其中80岁以上的老人较多,占全部老人的四成左右。老人选择在养老机构的主要原因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需要看护人员照料,养老机构的老人们其经济来源绝大部分为子女提供生活费。第二,家属态度。大部分家属选择将老人送往养老机构的原因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业护理,家属认为养老机构的专业人士能够更好的照顾老人,避免因自己的疏忽大意给老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大部分是因为子女外出打工,家里老人没人照顾平时工作太忙,没有闲暇时间照顾老人。
三、农村民办养老院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农村老年人口居多,老年人口不断攀升与落后的养老事业发展之间构成严重矛盾。民办养老机构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服务形式,在农村的养老服务中开始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兴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村民办养老机构面临着许多困难和存在在一系列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资金短缺,养老服务供不应求。首先,缺少国家资金和政策的大力支持。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行需要大量成本,如购地建房成本、护工的招聘成本和培训成本。而目前政府对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的补贴非常有限,资金来源渠道少,造成资金短缺,农村民办养老机构难以维持运营。其次,经营管理风险大。由于老年人属于疾病和死亡的高危人群,生病和死亡的风险大,所以,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风险大,也是很多民间力量不敢贸然进入机构养老服务领域。
第二,服务内容不全面,设施不齐全。目前农村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基本满足了老年人的物质需求,由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分析,生理需求是最基本的需求,农村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内容在精神层面做的并不理想,缺少对老人精神生活方面的照顾。
第三,护理人员缺乏专业化。首先,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结构不合理,多为中老年农村女性,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其次,护理人员专业性达不到要求,大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护理知识培训,对于看护重度病人缺乏必要的经验。再者,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人员流动性大。
第四,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制约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土地资源紧缺引起土地价格上涨,同时用工成本升高,而农村收入较低,不能负担高额费用,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制约着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加之慈善体系不完善,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或者不完善,也是的民办养老机构难以经营。同时,我国在养老发展方便相对滞后,相关的法律文件,政策条款较少,法律制度落后,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
四、发展前景及建议
在未来的发展进程中需要不断完善,在政府大力支持和社会深层合作的背景下改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及服务方式,并对自身进
行科学定位,从而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第一,动员多方力量,推进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多元化发展。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为了更好地调动社会各方的力量,减少政府的养老负担,政府需要制定和颁布多方面的优惠支持政策,并落到实处,在通过财政预算、划拨和专项经费设置等方式,为农村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持的前提下,鼓励机构的创新发展。要引导扶持社会力量的参与,形成多元的投资主体。
第二,推进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方式和内容。要完善民办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强精神文娱设施的建设;完善农村民办养老机构提供服务的方式和内容;积极融入社会力量因素,优化养老服务,创新和完善提供服务的方式。
第三,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加强培训投入,使现有的机构工作人员参与到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护理知识。引进专业护工人才和服务机构,培养自己的专业人才队伍。构建内部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原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其积极主动工作,维持工作的稳定性;同时吸引年轻的新生力量参与到机构中来,有利于机构内部的升级创新,从而为老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第四,优化机构管理,增强发展动力。要对农村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合理定位,明确管理监督办法,在增强其合法性的同时使其明确自身的发展使命和服务目的,更好地推进其自身的进步与发展。完善机构内部管理,加强对机构的基础设施的科学设置、分配和保护,采用科学的监督机制维护机构发展的稳定性。
五、结语
养老问题在当代已成为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问题,在如今养老压力日益激烈的趋势下,农村民办养老机构因离家近和收费低的两大特点,满足了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其出现是社会需求的必然结果。但由于民办养老机构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面临资金短缺,专业护理人员不足、服务不全面等问题;需要动员多方力量,推进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的多元化发展,同时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农村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及管理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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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现状 问题 对策
农村养老保障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属较晚涉足的领域,农村养老保险处在探索试点阶段,并列入政府公共政策议程,体现了国家对村民的深情关怀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根据国务院决定,从去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一制度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主,具有保障水平适度、交费方式灵活、适合农民实际的特点。为掌握该项惠农政策在北碚的具体落实情况,通过深度访谈,对该区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以求以管窥豹。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基本年龄在40-59岁之间的人数占60%,60岁以上的占40%,访谈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男性人数占40%,女性占60%;职业构成中大多数访谈对象都从事农业生产,只有少部分农转非失去土地的村民才转做其他。收入来源分布,大多数村民主要依靠农业种植,其它还有政府补贴、养老保险、小本经营等。
2.调查方法
调查小组对歇马镇人和村和澄江镇运河村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中仔细考虑被试年龄分布、男女比例、家庭条件,全部调查实地走访当地典型的十几户家庭,对其家庭成员进行了相应的调查访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调查包括农转非居民和农村村民,侧重于一般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访谈,通过汇总分析访谈资料,得出以下基本结果。
1.北碚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及其执行现状
访谈的村民中,40-59岁之间的村民基本无养老保险,60岁以上的村民都享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但无力购买其他商业性养老保险。农转非的村民有国家的补助,不算在新型养老保险之内,所以本文主要介绍农村居民保险情况。
(1) 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访谈对象都申请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大多数都停留在最低档10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
(2) 缴费方式:自己缴费,集体补助,政府给予补助,正常人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30元,有特殊情况的在代缴40元每人每年,访谈对象们每一年都按时到指定的机构缴费,但是由于集体自有资金不足,导致集体补助很少。
(3) 领取方式和金额:地方政府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按月到指定的地点领取80元养老金,基本不存在拖欠和克扣现象。总的来说政策执行情况良好,推进较为顺利。
2.村民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看法
村民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看法,反映了其对政策的理解及意愿的表达,也体现了其认同感。少数村民认为养老保险可以保证其基本生存,大多数村民认为养老金额太低,不足以保证未来养老费用,他们打算以自己储蓄为主,子女赡养为辅的模式来解决养老问题,并期望养老金额为每月300-600元的水平。大多数村民对政策本身很满意,但对政策的扶植力度不是很满意,需进一步完善政策,提高补助标准。
3.村民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建议和意见
村民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反映了他们积极关注国家政策和自身利益的主动性,针对自身和现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1) 购买养老保险的时间要视经济情况而定,要分阶段进行。村民由于收入收入有限,加上其他开支可能导致一段时间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或是继续支付社保金,希望能够准予在资金充裕的时候在补齐没有交的金额。
(2) 养老金领取的年龄应作适当调整,女性应下调到55岁。农村女性劳动者由于自身生理特点和收入水平,希望能够下调年龄尽快享受政策优惠,以减轻自身的压力。
(3) 保险金额要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随着生活成本上升,希望保险金能不断得到提高,并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升。
(4) 地方政府的政策宣传要到位,让村民了解政策,才能更好的指导自己的行为,希望政府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不能朝三暮四,变动性很大。
三、北碚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调查发现的问题
1.补助标准较低,城乡差距较大
政策所支持的养老金标准普遍较低,相对于生活成本来说没有太大作用,农村居民每月八十,只能基本满足最低生活;农转非每月五百八十,能满足最低生存要求,农转非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所享受的养老保险标准高于农村。村民的养老保障受限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财政扶持力度不够,集体经济不发达和村民个人收入不高,呈现偏少的趋势。相对于城市居民较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农村地区才刚开始起步,城乡之间在养老保险上差距很大,不管是养老金的缴费档次,还是缴费方式,以及养老金水平,城乡之间的距离是令人瞠目的。
2.医疗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险衔接不到位
在农村地区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以前,医疗保险制度就已经开始实施了,旨在降低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的医疗保险制度,部分缓解了农村居民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新农保在面对居民需要面前也还只是杯水车薪,作用不大,尤其对需要长期看病的年老或丧失劳动力的村民来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旨在解决农村居民的生活困难的问题,因为额度有限,加上医疗保险的帮助力度有限,使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很好衔接到位,现有养老保险发放的补助,在医保支付下,依然不足以应对突发疾病等问题,导致政策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农村居民的生存条件并没有多大改变。
3.政府对政策宣传不够,实施力度不够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处于初级阶段,成熟度较低,试点阶段的政策宣传没有到位,大多数居民只是知道政府让交钱了,自己去领钱就行了,其他关键信息都不是很了解,导致很多村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政策理解度不够,大多数都不太清楚交上去的血汗钱能不能给自己带来实惠,以及政府具体如何运作所收集的资金和如何监督政府行为,保护自己权利的具体细节。政策实施过程中,除了政策宣传,政策实施的力度尚不够,一些居民由于客观因素,并没及时买到养老保险,还有一些流动的村民也因没在家不了解相关信息,而没有按时买,错失了良好时机。
4.养老观念偏传统
由于社保水平较低,村民还得需要自己劳动或者依靠自己的子女为自己的养老提供支持,许多老年村民都倾向于子女养老和自身储蓄养老,没有寄托太多希望于农村养老保险。当然,这既是由于农村村民自身的传统观念,即养儿防老思想的影响,也还有社会化养老条件不成熟的因素。但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社会化的养老必定是未来我国农村养老发展的趋势,再加上我国已经进入了老年社会,农村养老负担很重,所以必须通过外部诱导,逐步转变农村居民传统的养老观念。
5.农村流动人口参保难
据调查,村民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传统的生活在农村并以务农为基本生活条件的村民;第二类是户籍在农村但已经出外从事非农工作的村民,即农民工;第三类是土地被征之后,户籍已实现农转非但仍生活在农村的村民。第一种可以买新农保,第三种国家给予了解决,第二种,尤其是在外省或者外地工作的农民工等流动村民,由于流动性较大,加上政策协调不力,没有养老保险转移制度支撑,导致虽所在工厂与自身共同缴纳养老保险,也使得他们面临参保难的问题。
四、统筹城乡背景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改善对策
1.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提高补助标准
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对于现在的农村养老保险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该政策的最终效果。中央和地方政府必须要同时注意财政资金投入问题,分清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农村养老保险的财政资金投入,只有充足的财政直接扶持才会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够一直延续下去,否则其运行会很困难,一是影响了养老资金的充足性,二是影响了养老金的补助标准。所以地方政府必须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思路下,加大缩小城乡差距的力度,在财力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
2.加强政策间的协同联动,相互统筹协调
农村村民会因为有了养老保障,生活有所改善,但是也有可能因为其他消费增加而使得再次变得困难,比如因疾病返贫,所以必须加强政策间的协调性,在发生重大灾害或疾病的时候,有保障使村民不会再次返贫。发挥医疗保险的作用,增强医疗保险的保大病的特点,防止返贫现象的出现。在为农村“输血”的时候,注重农村本身的“造血”功能,积极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接受村民的监督
针对政策宣传的不到位的问题,当地政府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有必要通过影视、广播、宣传栏、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讲解。除了基本的政策宣传之外,还需要相关部门深入实际具体讲解新农保的政策,让村民深刻理解该政策,并进一步知晓相关政策以及执行程序,并积极监督政府的行为,所以相关职能部门需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发展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稳中求好。
4.通过政策引导和试点带动扩大实施范围,并逐步转变养老观念
由于政策处于试点阶段,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除了基本的政策宣传之外,还需要村里面有威望或者有权势的村民的支持,通过他们的示范带动,促发其他村民的参保热情和积极性,通过政策示范和引导使得更多的村民加入养老保险之中。在很多村民加入的情况下,进一步扩宽政策的影响了,扩大实施范围,让村民看到真正的实惠,通过利益诱导机制,减轻家庭和自己养老的负担,使村民的家庭养老保险观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引导他们往社会化的养老方向发展。
5.统筹探索实施区域内的养老保险转续政策
对于大多数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来说,急需要能够实现省级甚至是全国范围内的统筹协调,才能实现全省或跨省的养老保险转续,才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重庆市是统筹城乡试点地区,农村养老保险应该实现城乡统筹,在条件成熟时,急需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实现在全市范围内的自由流动,这样才有利于人力资源在全市范围内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并对全国范围内的跨省养老保险转续功能的实现提供经验。
五、结语
通过这次个案调查,笔者了解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虽取得了很大成绩,便仍存在政府意识“欠位”,政府职能“缺位”等诸多问题,也带有政府思维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的趋势。笔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意识“到位”,职能“补位”,加大财政投入扶植力度。只有这样,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才能越来越完善,才会更符合政策初衷。希望国家对于农村的养老保障政策会越来越好,这样我国的城乡二元制体制消解才会真正有阳光。
参考文献:
[1] 中国网.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EB\OL] [2009-09-01].省略/news/txt/2009-09/08/content_18482102_2.htm
[2]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135号)[EB\OL].[2009-09-25]. 省略/s_law/law12285.shtml
摘要: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已经进入了“未老先富”的状态。以当代的国情来说每个家庭需要承担对双方父母的责任与义务而我们这代人多数位独生子女,因此养老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相比于城镇老说更为突出,而且广大农民的收入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因此,2009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会议明确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2011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也为我国社会保险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关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细则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小额人寿保险是相对于城镇高收入群体由国家倡导的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的保险保障手段,补充了农村地区人寿保险的空白,满足了农民在低收入的情况下获得有效的保障。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小额农村人寿保险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小额农村人寿保险
从有关学者研究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得到的结论可以指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路径都是从城市到农村,而且是先覆盖农业工人而后扩展到纯农民的,因为外出打工的农民相对于纯农民而言对于自己的养老问题意识更强但是我国的新农保所覆盖的农村人口并非是这个顺序而是同时覆盖包括外出务工的农民在内的全体农村人口;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时机选择一般是在农业的人口相对于人口总数而言已经不占绝对多数例如德国的农业劳动力约占总劳动力的2%,法国是4%,日本为4.75%而相比于他们而言我国的农业人口至今仍占大部分。因此我国的农村保障制度即使建立起来相比于发达国家来说也是低水平的,因而我国新农保保障的程度也只是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与商业养老保险不同,各国的农村的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强制实施的,属于农民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其实施的目的是保障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这也就决定了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是由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正如我国刚刚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所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二十一条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新农保相对于旧农保而言有了很大的进步,它也是现阶段广大农民主要的养老方式。立法先行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的有力支柱,通过法律的规定来促进引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从有关学者研究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得到的结论可以指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路径都是从城市到农村,而且是先覆盖农业工人而后扩展到纯农民的,因为外出打工的农民相对于纯农民而言对于自己的养老问题意识更强但是我国的新农保所覆盖的农村人口并非是这个顺序而是同时覆盖包括外出务工的农民在内的全体农村人口;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时机选择一般是在农业的人口相对于人口总数而言已经不占绝对多数例如德国的农业劳动力约占总劳动力的2%,法国是4%,日本为4.75%而相比于他们而言我国的农业人口至今仍占大部分。因此我国的农村保障制度即使建立起来相比于发达国家来说也是低水平的,因而我国新农保保障的程度也只是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与商业养老保险不同,各国的农村的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强制实施的,属于农民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其实施的目的是保障农村老年人口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这也就决定了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是由国家和个人共同负担。正如我国刚刚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所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二十一条规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新农保相对于旧农保而言有了很大的进步,它也是现阶段广大农民主要的养老方式。立法先行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的有力支柱,通过法律的规定来促进引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对应于国家强制的新农保而言,商业性的寿险在农村地区的发展仍然受到限制,尤其是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保险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我国农村人身保险业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基本保障的业务;另一类是保险公司开展各类商业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业务。而目前,我国的农村的人寿保险业务种类少,农村对于各大保险公司来说是一片有待于开发的我市场。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我国保险业服务“三农”的一个重要试点项目,要使小额人寿保险像柴米油盐一样买得起而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又能得到相应数量的补偿,它主要的受众群体是基数庞大的县域、农村人口。农村小额人寿保险是一种依据保险经营原理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险保障的机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小额保险金额较少,保费较低这是它的突出特点,这个特点使得它可以深入到的低收入群体;小额保险针对的是特定的风险保险期限较短,而且更偏向于保障型的业务;其保险条款简单易懂这主要是因为它的目标人群偏向于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群;保险流程及投保和理赔手段比较简便,这是由它的产品对象以及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决定的;最大限度的覆盖,因为小额保险日益作为国家扶贫的手段之一目的之一就是要减小贫富差距,减小低收入群体的负担;小额保险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实早期的小额保险都是非盈利性的但是随着它的发展日渐引起保险公司的注意,有些保险公司开始尝试农村小额保险业务。国际上农村小额保险的销售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合作模式,其主要特点是保险公司通过商将小额保险提供给需求者而且商通常是农村的小额金融机构这些金融通常与低收入家庭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主要的好处是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金融机构的信誉等优势销售保险产品从而以最简单方便的方式进入农村保险市场但是金融机构作为人的专业知识不够充足他们的营销能力比较弱,而且如果转入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话或者不再关心保险则可能失去大量保险业务;第二种是保险公司自营模式,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美国国际保险集团与印度塔塔集团合资公司,塔塔友邦是在公司内部设立一个小额保险部门主要研究农村小额保险的业务,并且与一些非政府组织建立合作关系。该模式的优点是避免竞争激烈的小额金融机构渠道,可以利用非政府资源进而降低保险公司的成本它的不不足之处是公司的财务投入和人力投入都相对较高;第三种模式是基于社区模式,它的保险产品提供者并非保险公司而是为了开展小额保险二专门成立的互助组织,他就是为了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而出现的正如我们国家的阳光相互保险公司的成立时为了提供农业方面相关的保险。这是国际上主要采用的三种模式其中印度的国情和我国的较为相似,我们可以借鉴创新来发展我们的小额保险。
对应于国家强制的新农保而言,商业性的寿险在农村地区的发展仍然受到限制,尤其是农村低收入人群的保险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我国农村人身保险业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保险公司受政府委托,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基本保障的业务;另一类是保险公司开展各类商业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业务。而目前,我国的农村的人寿保险业务种类少,农村对于各大保险公司来说是一片有待于开发的我市场。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我国保险业服务“三农”的一个重要试点项目,要使小额人寿保险像柴米油盐一样买得起而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又能得到相应数量的补偿,它主要的受众群体是基数庞大的县域、农村人口。农村小额人寿保险是一种依据保险经营原理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险保障的机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小额保险金额较少,保费较低这是它的突出特点,这个特点使得它可以深入到的低收入群体;小额保险针对的是特定的风险保险期限较短,而且更偏向于保障型的业务;其保险条款简单易懂这主要是因为它的目标人群偏向于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群;保险流程及投保和理赔手段比较简便,这是由它的产品对象以及尽可能地降低成本决定的;最大限度的覆盖,因为小额保险日益作为国家扶贫的手段之一目的之一就是要减小贫富差距,减小低收入群体的负担;小额保险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实早期的小额保险都是非盈利性的但是随着它的发展日渐引起保险公司的注意,有些保险公司开始尝试农村小额保险业务。国际上农村小额保险的销售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合作模式,其主要特点是保险公司通过商将小额保险提供给需求者而且商通常是农村的小额金融机构这些金融通常与低收入家庭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主要的好处是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金融机构的信誉等优势销售保险产品从而以最简单方便的方式进入农村保险市场但是金融机构作为人的专业知识不够充足他们的营销能力比较弱,而且如果转入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话或者不再关心保险则可能失去大量保险业务;第二种是保险公司自营模式,其中影响较大的是美国国际保险集团与印度塔塔集团合资公司,塔塔友邦是在公司内部设立一个小额保险部门主要研究农村小额保险的业务,并且与一些非政府组织建立合作关系。该模式的优点是避免竞争激烈的小额金融机构渠道,可以利用非政府资源进而降低保险公司的成本它的不不足之处是公司的财务投入和人力投入都相对较高;第三种模式是基于社区模式,它的保险产品提供者并非保险公司而是为了开展小额保险二专门成立的互助组织,他就是为了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而出现的正如我们国家的阳光相互保险公司的成立时为了提供农业方面相关的保险。这是国际上主要采用的三种模式其中印度的国情和我国的较为相似,我们可以借鉴创新来发展我们的小额保险。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而言,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对于社会稳定,经济的整体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进一步推广普及新农保和农村小额保险,使保险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而言,维护好农民的利益对于社会稳定,经济的整体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进一步推广普及新农保和农村小额保险,使保险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梁 涛 方 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1]梁 涛 方 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2]张源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关键词:黑龙江省;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执行
中图分类号:F323.8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6-0191-03
一、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
(一)农村养老保障政策有效执行过程中的难点
第一,政策执行效果难测度。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并不是单独哪一项政策能够解决的,往往是多项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究竟是哪项政策起到的作用,起的作用有多大,测度比较困难。
第二,政策作用对象素质参差不齐。政策作用对象对于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发挥着重要作用。体现在作用对象范围、构成、价值取向、认同程度和接受程度等方面。因此,涉及的农民规模、农民知识结构、农民的价值取向、农民对政策的认同与否以及农民对政策的接受程度等,都会影响到政策的有效执行。农民受教育程度整体处于较低状况,对政策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不一,多数处于观望状态。
第三,政策执行责任不易监督。政策执行必须有健全的监督机制,保障政策效果的实现。农村养老保障政策因其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人数比较众多、时效性比较强,因此,在对政策监督及责任追究上比较难。黑龙江省目前出台的农民社保政策有《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和《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处理意见》等,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行了说明。但是,这些政策执行如果目标出现偏差,责任追究较难实现。
(二)对农户的抽样调查
为了了解黑龙江省农民增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我们对巴彦、伊春、望奎等县、乡的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是农民对相关公共政策的了解、相关政策对农民的影响、农民对养老保障制度的认识、政府的作为等。
1.对农户的抽样调查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现状;困境
在现代社会中,养老保障制度是实现公民的生存权利以及其他人权的重要问题,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主要途径.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支柱,因此,在我国当前的社会生活中,建立完善的、包括城市和农村在内的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仅是为体现每一公民的生存权和其他人权,也是为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所必需的。
社会养老保障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在一个国家内部,这种基本权利对于每一个公民应是相同的,不应该因为公民的户籍身份或居住地域而区别对待。长期以来,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民一直游离于社会的保障网之外。因此,及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和体现社会公平。已日益成为关注农村问题的人们的共识。但是.就现阶段我国所面临的实际情况而言。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仍然不可低估。下面就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现状及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和挑战进行分析。
一、农村社会养老的现状及原因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
迄今为止。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主要还只是面向城镇人口,占总人口近80%的农村人口尚未被覆盖.目前我国农村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占农村总人口的7.36%以上,而城镇的比重为6.29%,到2030年,农村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17.39%,而城镇的比例则为13.1%.负担明显低于农村。由于80年代以来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惯性效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老年人口的比重还将会继续上升。市场化改革以来,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农村居民的相对地位进一步弱化.反映了农村居民生活风险的累积。
经历了将近20年的时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心却一直倾向于城镇弱势群体。对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忽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大失误。在缺乏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情况下.农村人口的养老保障仍然只能凭借传统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
民政部于1991年开始试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从形式上来说,比原有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的保障模式有了进步,毕竟是一种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但从其内容来看。仍然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制度缺陷。首先,作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其筹资模式缺乏社会性。现代社会养老保险虽然强调要增强个人参与的自我保障意识,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强化个人的参与意识,但其根本原则是以国家、集体和社会各方面的参与为主体的。而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中明文规定:坚持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也就是说,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其资金筹集模式的主体是个人和家庭,而不是国家、集体和社会各方面。其次,制度设计的保障对象应该是全体农村公民,但从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客观效果分析,在完全个人账户和完全积累型的养老保障模式下,参加养老保险的大多是那些收入较高的农民,这些人即使不参加养老保险,今后的养老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而那些最需要社会养老保障的低收入的贫困农民由于交不起费,实际上不可能依靠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从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来说,每一种社会保障项目在制度设计上对其适用范围内的全体社会成员而言,都应该提供致力于社会公平的机会和结果。而我国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在这一方面的作用是有所欠缺的。
(二)形成农村养老现状的成因
1.历史原因
由于中国历史传统中儒家“孝道”思想的影响,农村老年保障在中国历史和传统上是以“家庭”为主。“家庭养老”是我国赡养老人的优良传统,有着悠久的历史,深厚的经济社会基础,“我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养老孝亲是我国人民的传统美德。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人民就把‘老有所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作为道德理想和现实的道德要求提了出来,使得当时及其以后的家庭具有了赡养老人的职能。直到现在,这种职能仍然存在。”囿于历史和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社会对于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探索和改革的迫切性及必要性的认识受到了一定的消极影响.自觉不自觉的导致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严重滞后。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以及现实社会中竞争的加剧、工作压力增大等原因,“核心家庭”、“空巢家庭”大量涌现。家庭结构小型化,家庭内部重幼轻老和子女忙于工作,使家庭中子女全身心照料老人的状况难以维系等.且维系家庭养老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作用在不断弱化;事实上家庭养老的作用在大大削弱。1991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老年人供养体系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养老的比例为63%:200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村家庭变化课题组”调查资料表明,这一比例已经下降为50%左右。从而使得农村传统养老的方式“家庭供养加土地保障”的模式受到了强烈的挑战。
2.经济原因
从我国宏观经济情况看,虽然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有相当大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东西部地区差距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当前要做的大事又非常多、摊子非常大(如基础设施建设、西部大开发、三峡大坝、国防军工等都需要大量的投资)。所以,现有国家经济实力与实际需求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因此,国家目前只能将社会保障的重点放在城市.这也是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严重滞后的原因。从农村贫困人口的情况看。不仅存在着大量需要社会救济的“三无”(无收入、无劳动力、无经济来源)对象,而且仍有9000~15000万左右的贫困人口。农村贫困人口“糊口”问题仍然是目前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解决数量庞大的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和温饱问题,无疑需要一个极大的财力支持。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财力非常有限,这就造成对农村养老保障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制约着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发展。从市场运作的角度来看。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于运作成本较高.商业保险的利率不稳定,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困难,一般的农民难以承受其经济压力和风险,农民所能享受的养老金数额有限,显然对农民的养老难以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故吸引力也不大。
3.社会原因
由于人口结构的特殊性。我国社会养老负担特别重.在农村尤为突出。200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3亿左右,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大约有1亿左右。其总量远远大于城市老龄人口,是世界上农村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已达到70岁以上.加上少儿人口的相对减少.导致了我国社会人口结构的老龄化速度加快。据“五普”资料表明,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当中所占比重已经达到6.96%,现已跨入了老龄化社会。与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国家相比较,我国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而且,人口老龄化的水平是农村明显高于城镇.随着流动人vi的增加,这种趋势将会更进一步地增加。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在的养老保障仅局限在城镇人口中开展。从而导致了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滞后。
4.政治原因
从中央政策层面上看,对这个问题还处于研讨和试点阶段。“确实在理论界和政界关于农村是否需要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是不统一的。不主张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理由认为,农民尚没有多大能力或没有条件参加养老保险,农村家庭仍可以发挥养老的作用,开展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必要或者作用不大,加上农民家庭拥有一份土地,土地可以成为农民最后的保障”。可见,这些反对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前文所述历史原因的影响。对于“家庭、土地”养老。在新形势下,特别是人世以后,将受到的巨大冲击估计不足。尽管政治方面的决策,很大程度上与前面所分析的四个原因息息相关,但由于这些意见来自决策层面,这无疑对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中具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造成一定的阻力。
二、我国农村养老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及挑战
(一)面临农村人口老龄化高峰的困境
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人口出生率大幅降低度: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健康水平的不断改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已从1949年的35岁上升到目前的70岁。生育率的下降与平均寿命的提高,使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迅速上升。据人口学家估计,到本世纪中叶,中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将接近1/4,达到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时期。虽然农村的生育率明显高于城市,但由于农村人口基数大和城市化道路吸弓l大批青年向城镇转移,本世纪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比例将高于城镇,使养老的绝对需求量扩大。届时农村经济仍然落后于城镇,而老年的生活主要还是依靠家庭,必将使家庭养老压力更加沉重。计划生育政策产生的另一个结果是家庭小型化的趋势。据统计,农村平均家庭规模已从1980年的5.54人下降到2002年的4.13人。农村的独生子女在大幅增加。“4—2—1”家庭结构在逐渐形成。以家庭养老为主的老年保障模式将使未来的子女在养老的问题上不堪重负。
(二)面临wto带来的挑战
加入wto后,农业竞争越来越大。首先是我国农产品面对国际农产品压力倍增,以粮食生产为例,我国粮食生产的商品率只有30%左右,而发达国家几乎为l00%。国外价廉物美的农产品的进入必将挤占我国农产品相当一部分市场.这无疑会导致一部分农民收入的减少。而且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农产品的进口量将会增加,从而必然对我国农产品的商业化、农村的产业结构产生强大冲击与影响。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我国农产品总体平均关税在2004年前要降至l7%,重要农产品关税则要降至14.5%,这就意味着受国家政策长期保护的农产品将面对国外农产品进入的竞争,使农村保障水平降低。其次是农业的现代化挑战土地的家庭粗放式经营.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以国际化和市场化为导向推进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集中.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有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业劳动力能够稳定地进入非农产业,农民家庭收人来源主要依靠非农产业。二是要有可靠的社会保障能够帮助他们抵御未来一系列事故风险,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所以必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应建设能替代土地保障的保障体系。
(三)“新三农”问题的紧迫性
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进入倒一个全面推进加速阶段.一些社会矛盾更加突出。其中,“无承保土地、无稳定职业、元社会保障”农民(简称“新三农”,另一说法是指“元地农民、失地农民、农民工”)问题尤其值得关注。“新三农”们种田无地、就业无门、低保无份,许多人生活陷入贫困的边缓,成为社会中新的弱势群体。越来越多的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面临严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