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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30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新农合办),乡镇卫生院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90个。
(一)全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共计投资7700余万元,对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或新建,总建筑面积达5.75万平方米,其中,县人民医院进行异地重建,规划投资6900万元,新建业务用房2.16万平方米。添置了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如县人民医院螺旋ct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微波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和乡镇卫生院200ma以上的x光机、b超、心电图机及生化检验设备,全县规划设置床位364张,实际开放床位265张。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质的飞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8%,基本实现了以县医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医疗防保网,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情况
全县核定卫生人员编制总量为552人,实有354人,空编198人;其中核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总量474人,实有312人,空编162人。近三年,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通过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113人,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9名,招聘“9+3”医学毕业生7名;招录“阳光天使计划”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16名;专科直选17人,签定“3+3”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单培养计划协议24名;免费订单培养医学生协议11名;为毛日、阿科里乡聘用1名藏医。沙尔、、3所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已基本满足,其余一般卫生院都在3人以上,告别了过去乡卫生院“一人一院”或“两人一院”的状况。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核定及实有情况。
县人民医院核定人员编制164人,实有111人,空编53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人员编制35人,实有28人,空编7人。县中藏医院核定编制81人,实有27人,空编54人。县妇幼保健站核定编制25人,实有14人,空编11人,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核定人员编制7人,实有6人,空编1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11人,实有9人,空编2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累计空编128人。
2.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核定及人员实有情况。我县按照《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县编制委员会于2011年8月批准我县21个乡(社区)卫生院人员编制数达到168人(每个卫生院8人),目前、、中心卫生院人员基本满足外,21所乡(社区)卫生实有101人,空编70人。
3.全县村卫生室人员情况
109个行政村设置村卫生室90个,有村医生90人,具有中专学历5人。在岗执业的乡村医生90人(男:69人,女:21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21人(男:18人,女:3人)占24%,50岁—59岁的28人(男:24人,女:4人)占31%,40岁—49岁的23人(男:15人,女:8人)占25%,40岁以下的18人(男:12人,女:6人)占20%。中专文化程度学历5人,占6%,初中及以下学历85人,占94%。
4.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养和能力提升情况
近两年来,通过采取分片区培训乡村医生、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执业医生培训项目、全科医生培训,对口支援、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式,培训村医生360人次,其中选送54名村医生到卫校接受3年医学中专免费学历教育(每年定期学习2个月)。培训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170人次,培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86人次。
二、卫生工作推进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14年我县农村居民参合人数达56612人,参合率达到99%。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个人筹资70元。截止今年8月30日,共补偿14326人次,其中住院报销4789人次,门诊补偿9573人次,共计补偿金额达1498万元,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在统筹地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实际补偿比达到61.5%、门诊费用报销比达60%。将儿童苯丙酮、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致使我县目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大病保障范围扩大到22种,最高补偿提高到12万元。开通县内医疗机构、州医院、州分区医院等28个定点医疗机构结时即报工作,方便患者报账工作。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序推进。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管理率和收益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一是建立全民健康体检机制。充分利用好2013年全县妇女病和慢病普查成果,做好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全民体检工作制度化,要求医疗机构每2年开展一次以慢病和妇女病为重点的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要求乡镇卫生院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今年上半年重点对去年两项普查工作进行补漏体检,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截至目前,规范化纸质档案为68413人,规范建档率为98.11%。管理高血压患者3094人,管理糖尿病患者718人,管理重型精神病人120人。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014年初启动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审工作,力争今年10月“二级乙等”疾控验收一次通过,卫生部门加强了传染病监测和防控,2014年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0种,共计69例,无死亡病例,发病率为103.34/十万。规划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脊灰及麻疹补充免疫工作,接种率达95%以上。管理结核病人41例,其中肺结核27例,实行了免费治疗;艾滋病病毒检测778人次,未检出阳性病例。目前在管病人及感染者6人,免费抗病毒治疗3人。
三是开展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大力开展“健康”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培养和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我县农村改厕成果,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主动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四是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今年全县孕产妇总数为252人,孕产妇系统管理167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66?,住院分娩233人,住院分娩率81%,新法接生率100%,产后访视124人次,访视率92%,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为89%。筛查出高危产妇6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高危孕妇管理率100%。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84?;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管理4238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2940人,管理率为7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7‰。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12人10.6万元,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231人。
五是增强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加大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和队伍培训及规范化管理力度。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加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准备工作。
六是强化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建立自由裁量行使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督促医改制度实施,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的落实。今年组织4次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及时整改。
七是积极开展寺庙僧尼疾病普查。今年按照县委关于寺庙“五通五有五覆盖”的安排,我县组织县医务人员对全县开放寺庙僧尼进行结核病、包虫病普查,普查人数达654人,查出疑似结核病8人,疑似包虫病6人,目前正在进一步确诊。
(三)启动民族地区包虫病防治工作。2008年以来对23个乡镇109个村进行包虫病普查共计40003人次,累计发现包虫病疑似病人111人(其中死亡5人),目前动态管理106人,累计手术治疗8人。今年制订了《县2014年包虫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包虫病患者随访40例,进行了免费b超复查、肝功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开展药物治疗。实行犬犬驱虫、月月投药,每月定期对全县6745只犬采用兽用吡喹酮进行药物驱虫。目前正对23个乡镇的犬粪进行收集,州对我县包虫病患者正在进行疗效考核。
(四)全面取消药品加成。2011年7月起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2013年10月起又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每年取消药品加成额70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五)实行自愿免费婚前体检。我县自2014年3月起开展自愿免费婚前体检,按每对婚前体检对象补助240元标准确定统一的检查项目,目前全县婚前医学检查11对。
(六)进一步充实医疗机构人员。今年上报并确定我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其中已招录阳光天使5人,直招专科以上学历12人,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考卫生专业技术16人即将到岗。
(七)常态化开展义诊巡诊活动。把义诊巡诊活动作为常态工作,与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和卫生发展十年行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义诊巡诊活动工作,2014年县卫生局建立由17名医务人员组成的义诊巡诊医疗队,至少每两月开展1次乡、村义诊巡诊活动,每次巡回4-6个乡镇、10-18个村,年内覆盖全县23个乡镇和109个行政村。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开展下村巡回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不少于10天,每季度覆盖辖区内行政村至少1次,每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全年下村巡回医疗时间不低于60天,目前我县义诊巡诊医疗队已开展8次义诊巡诊活动,乡镇卫生院累计开展下村巡回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达350天次。
(八)强化卫生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就医难”
1.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2012年启动县中藏医院“二级乙等”中医院等级达标工作,今年6月顺利通过省中医管理局专家评审;二是推进县人民医院异地重建进度工作,县人民医院住院楼装饰装修已接近扫尾阶段,门急诊综合楼已完成主体建设;三是加大6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和14所村卫生室建设进度,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2.加大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强化人才培养,今年以来,选派23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业务培训,选派11名县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省州(市)级医疗机构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90名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
3.继续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落实县级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分别对口支援、、卡撒、咯尔卫生院,为乡村医疗机构送技术、送人才、送服务,有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利用眉山第三批医疗人员,以“组团兴院”的形式集中帮扶县人民医院,在两年内实施“112行动计划”,即:建立县人民医院无痛胃肠镜、无痛人流门诊;提升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实力;启动全县1小时医疗服务圈;启动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工作。
4.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乡两级紧急医疗救援建设,今年建成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以、、3所中心卫生院为枢纽的“120”急救体系,初步形成1小时医疗急救服务圈,提高院前急诊急救服务能力。同时,为发挥村级医疗机构“网底”作用,我县今年在卡撒乡启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明年在全县推开。
5.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满足群众用药需求。针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群众反映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少”的问题。卫生局一是要求配送企业加大基本药物储备,确保日常库存在30万元以上,解决药品配送不足的问题;二是要求各乡镇卫生加大国家基本药物正面宣传,引导和改变群众用药习惯,使医务人员和群众懂得用同类基本药物替代非基本药物,解决医务人员和群众感觉的“无药可用”问题。三是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全部以药品形式发放到村。同时,为满足群众使用非基本药物需求,卫生局协调药品配送企业在23个乡镇卫生院设立非基本药物代购药柜,目前各乡镇卫生院药品充足,能够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6.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一是为降低医疗风险,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今年10月起购买医疗责任险。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调整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三是严格医疗质量管理。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等级复审。提升临床路径管理水平,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物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县人民医院设立警务室。四是强化优质医疗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和“服务百姓健康”活动。继续推行便民门诊、错峰门诊、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等便民措施。五是加强中医药工作。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六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和病人投诉处理制度,计划开通“12120”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及时反映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一)卫生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不足,全县核定卫生人员编制总量为552人,实有354人,空编198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空编128人,乡镇(社区)卫生院空编70人。
二是严重缺乏急救车驾驶员。急救车驾驶员严重缺乏,灾后重建装备乡镇卫生院救护车9辆,无专业驾驶员,多数卫生院由院长兼职,县人民医院现有急救车7辆,4名驾驶员全为临聘,这些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今年县人民医院临聘驾驶员转诊病人在途中遭遇车祸,致车毁人亡,给县人民医院造成巨额赔偿。按照州委关于在全州建立1小时医疗服务圈的工作要求,缺乏急救车驾驶员已成为难以推进该项工作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国家招聘执业医师项目难以稳定。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问题,省卫生厅自2009年起实施了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规定?对编外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本人自愿留下来的执业(助理)医师,可在原招募的乡镇卫生院和相应限额内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规定?接收单位为招聘执业医师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项目办公室按每人每年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项目县财政负责解决。该项目实施以来,我县累计招聘执业(助理)医师9人,先后分配到我县俄热、二嘎里等乡镇卫生院,这些同志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在乡镇卫生院非常实用。但由于在编制、社保(五险一金)等配套政策未落实(编制问题在2014年9月2日才由州人社局州卫生局发文明确),已有2人服务期满解除协议。其社保单位缴纳部分据测算还需每年5.4万元。
四是我县工作环境相对内地差距较大,交通、通信建设滞后,工资、福利待遇不高,人才引不进、留不住。近三年,我县调离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调出县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40人;公开招录的医学院校毕业生7人中,已废除协议5人。同时,医疗行业特殊,职业风险大,部分人不愿从事医疗服务工作,已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也有退出或改行,人才流失大。特殊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难,而本科以上学历几乎不愿意到我县工作,人才引不进。
五是村医生年龄老化,村医生合理退出机制难以建立,村医生队伍建设滞后,“三级”医疗卫生“网底”服务能力薄弱。
建议:一是着力解决全县卫生人员空编问题,一方面为确保全县卫生队伍稳定,减少人员流失,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时优先招录本县籍医学毕业生,继续采取专科以上学历直选,降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学历标准等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充实卫生队伍。另一方面,根据全县急诊急救实际情况和全面启动1小时医疗服务圈要求,建议为、2所中心卫生院各配备1名救护车驾驶员,为县人民医院配备救护车驾驶员3名。
二是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人员服务期间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卫生厅、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省编委《关于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除省项目安排每人每年的3500元社保补助外,不足部份由县财政予以配套解决,据测算约需每年5.4万元,按协议服务期5年计算,共需配套27万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认真履行质监部门、卫生部门、人口和计生部门的管理职能为抓手,突出重点,优化服务,加强监管,进一步夯实医疗计量管理基础,切实提高对医疗设备的计量控制能力,加强医疗检测数据管理,为确保医疗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保证。
二、主要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计量器具强检档案,对计量器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周期检定计划并有效实施,确保医疗单位在用计量器具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准确率达100%。
(二)积极引导医疗单位建立自律机制,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市级医疗单位要按照国际标准ISO10*2《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计量检测管理体系,20*年底前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其它医疗机构分期分批通过《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考核。
(三)监管范围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市级医疗单位、乡镇(街道)卫生院和计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四)医疗单位计量监管要充分体现民生计量的惠民特点,切实减轻医疗单位的负担。对在这次监管中主动申报并实施强制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属乡镇(街道)卫生院(含崧厦医院)和计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检定费用由市质监局负责解决;市级医疗单位的检定费用由市质监局核收。
(五)探索乡镇(街道)、社区医疗计量监管新模式,建立医疗计量长效监管新机制。
三、措施步骤
集中力量,用半年时间,分四个阶段展开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
在调研和协商基础上,制定《*市医疗计量监管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医疗计量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明确要求。
(二)普查摸底阶段(6月中旬—6月底)
各医疗单位对本单位在用的、封存的、报废的医疗计量器具要认真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对所有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准确度等级、制造单位、送检单位、检定日期、购买时间和使用部门等,实行档案动态管理。
(三)全面实施阶段(7月—8月)
在普查摸底基础上,重点围绕两方面开展工作:
1、组织开展医疗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生局将加大对强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做到不留死角。具体安排为:
(1)强检范围覆盖市级医疗单位、乡镇(街道)卫生院和计生指导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2)强制检定工作由*市计量测试所牵头实施。市计量测试所要根据计量器具类别、准确度等级,提出法定检定机构,报市质监局核定。本市不能开展检定的计量器具,市质监局要协助各医疗单位向上级计量检测机构申请检定。
(3)信息汇总。检定工作结束后,市计量测试所要及时将检定结果报市质监局综合业务科,同时建立全市医疗单位计量器具动态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2、同步实施计量法制检查。计量法制检查由市质监局、卫生局、人口和计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检查主要内容为:
(1)各医疗单位是否按照计量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使用的医疗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是否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等情况;
(2)在用医疗计量器具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等;
(3)零售药品、定量包装药品等计量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上中旬)
各医疗单位对在计量法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强制检定中检测出的不合格计量器具,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市质监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和市人口和计生局将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复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医疗计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强化计量法制意识。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和市人口和计生局联合成立*市制度计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计量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和联系人员,把计量监管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任务;各乡镇、街道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层层推进、步步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整治违规医疗广告、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清理违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一)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和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内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八)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督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广告监测及查处情况。
(九)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活动的行为。
(十)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要以确保血液安全和献血者(供浆者)身体健康为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行为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行为,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献血者(供浆者)管理情况、偏远地区医疗机构血液来源等进行核查,严肃查处冒名顶替、超采频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9年6月20日至7月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第二阶段(2009年7月1日至9月1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坚决取缔无证行医。
(三)第三阶段(2009年9月10日至9月20日)为总结上报阶段。
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监管机制,并按要求上报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09年云南省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
(二)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严肃查办案件是确保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要高度重视,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继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对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保证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非法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的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要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向城乡结合部、向城市社区延伸,实现监督重心下移。对未履行职责,疏于、怠于监管,当地医疗服务市场混乱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标本兼治,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在加大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同时,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的途径和办法,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医疗服务市场违法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规范审批行为紧密结合起来,把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与医院管理年活动和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等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的衔接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管,逐步实现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五)加强宣传教育,扩大声势,保持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
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注册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监督;定期公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查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
一、跨江发展
1、全面实施“跨江发展”战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基本完成现代化医院的基础建设,启动江南、江北的对口帮扶工作,浦口区中心医院建成第一医院分院,六合区人民医院建成鼓楼医院分院,努力提高江北地区的卫生综合实力。
二、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妇幼卫生
2、全面巩固小康指标成果,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100,人均筹资额110元以上,农民参保率97以上,基金使用率90以上,农民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30。
3、六城区新(改)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争创1个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和6个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全面完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造,年内建成5个省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
4、在秦淮区实行全额拨款、收支两条线、药品零差价试点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力争城市居民和农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分别达45和60以上。
5、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和12‰以下。
三、疾病预防控制
6、加强疫情监测,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90/10万以下,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
7、做好计划免疫工作,脊灰、麻疹、百白破、乙脑、流脑、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新生儿24小时卡介苗接种率城区达98、农村达95以上。
8、有效控制急性血吸虫病暴发流行,消灭钉螺面积600万平方米;落实结核病控制策略,发现新涂阳病人1725例;继续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干预工作,自愿咨询检测人数达到45/10万以上。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综合医疗机构100开设腹泻病门诊;“02”检索率达10以上,检索数达总人口(含流动人口)的1‰以上。
10、市疾控中心检验项目100达到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a类疾控机构检验能力标准,区县达80。
11、全面推广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做法和经验,在街道(镇)设立卫生监督、疾控中心分支机构,夯实公共卫生网底。
四、卫生监督执法
12、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在经卫生许可的餐饮单位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95以上,卫生监督覆盖率100,食物中毒及时查明率100,力争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13、50以上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车辆基本符合卫生部标准;卫生监督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应急管理
14、高标准建成“12320”公共卫生咨询服务中心,并完善工作机制。各区县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区县卫生局和市、区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二三级综合医院(含市第二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胸科医院)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组建应急专业队伍。
15、建立健全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指挥网络通讯系统。
六、医疗机构管理
16、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制定___地区区域卫生资源配置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17、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推进创建基本现代化医院工作,鼓楼医院、第一医院、儿童医院、市中医院、口腔医院、高淳县医院、江北人民医院率先通过基本现代化医院的评审。
18、落实“三合理”规范,试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巩固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同城互认,完善惠民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药房托管”工作,努力缓解困难群体“看病贵”问题。
19、制定___市医疗机构内部财务控制规定和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分配机制,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
20、建成第二医院、脑科医院、儿童医院、胸科医院等病房大楼和江宁区医院门诊大楼并投入使用;启用南山医院,南医大二附院托管第三医院;加快推进鼓楼医院南扩、第一医院南扩、妇幼保健院妇儿保健中心大楼和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医院、高淳县新区医院等工程进度。
七、科技兴医和人才培养
21、完成“213”人才的新一轮选拔工作,建设___市卫生系统的高级人才库。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扶持3个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6个领军型人才。
八、中医工作
22、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争取1-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一轮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力争创建2-3个省级中医示范专科。
23、积极推动中医工作面向农村、社区,创建1-2个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九、行风建设
24、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十、综合管理
25、建立卫生电子政务平台,实现许可、处罚网上运行。
26、在市应急指挥中心网络平台的基础上,运行医疗机构管理、计划免疫、卫生监督、社区卫生、干部保健信息系统,全面提高卫生信息化管理水平。
27、局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完成率达100;基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完成率达100。
28、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警医共建,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一、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是提高参合农民筹资水平。及时开展新一年度新农合筹款工作,力争实现参合率稳中有升。按照省市要求,将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从15元提高到20元,使人均筹资总额从2008年的95元进一步提高到100元。二是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县《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大监督力度,实行责任到人。推行农合网与医院内部网络的联接,在原有2家医院的基础上,力争在奔城、胡各庄、柏各庄、司各庄、长凝、扒齿港等较大中心卫生院和*医院建立网络接口。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对定点医院服务行为的动态监控。认真落实与定点医院的服务协议,严格控制合作医疗目录外用药和诊疗项目的使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三是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管理站人员管理办法,发挥其对所在医院的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基金管理,落实报销公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继续推进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依托市级管理平台,在二院、煤医附院、妇幼和二五五等全部市级定点医院实现出院即报。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认真总结在手足口病防控和食用问题奶粉儿童筛查诊治中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中的责任。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工作,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设,防范手足口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及处置工作。加强鼠疫和流行性出血热的防治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认真实施艾滋病项目,广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加强对性病、艾滋病疫情的监测报告,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高危人群行为干预。认真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加强发现、转诊、追踪和治疗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的病人报告率、转诊率和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保持在100%,做好双重感染病人的发现和治疗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免疫规划工作。按照“三固定”、“五统一”的要求,加强接种门诊建设,加强冷链管理,认真落实告知制度,保证接种安全有效。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和新生儿首针接种及时率保持在95%以上。继续实施强化免疫,防止麻疹暴发流行,保持无脊灰状态。继续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管理,保证数据录入准确、上传及时。四是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加强对镇村两级妇幼医生的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认真落实妇幼工作考评标准,加强对基层妇保、儿保工作的督导,确保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以下。继续推进新生儿“两病”筛查工作,降低残疾发生率。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科的监督考核,完善孕产妇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
一、运行情况:
1、医疗服务情况
(1)、门诊次均费用,村卫生室9.1元,与周期相比上升0.9元;乡镇卫生院次均费用22.1元,与上周期相比下降6.7元;区级定点医院次均费用60.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16.3元;市级医院425元,下降1元;省级医院382元,下降512元。
(2)、住院次均费用,乡镇卫生院1239元,上升225元,其中以沙文卫生院费用增加为主;区级定点医院住院次均费用1597元,与上周期相比上升638元;市级以上医院5003元,下降1010元。
二、新周期实施与贵阳市方案接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我区目前已经出台《白云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意见》,于第五周期(20*年1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新周期的基本运行模式如下:
1、筹资模式: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农民个人缴费不再分三个档次,统一每人缴纳10元,市、区、乡三级政府按10、15、10元匹配,共同45元/人,其中40元作为第一次补偿,提取5元作为大病统筹资金,进行二次补偿。
2、建立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每人提5元,建立大病统筹(二次报销补偿,在封顶报销后,自付6000-10000按30%比例,10000-20000按40%,20000以上按50%比例分段报销,二次报销封顶15000元/年。);制定了二次报销细则,生大病最高可以补偿17500元,切实解决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3、新周期还执行贵阳市卫生局统一招标的合作用药目录和药品价格,以更便宜的价格服务于参保农户,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根据市文件要求,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实现“四统一”管理;目前除麦架卫生院因修建新卫生院,尚未建立药品配送中心,其他乡镇已经实现村卫生室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
2、入保筹资情况
第四期共入保52415人,入保率达96.5%,其中艳山镇入保12938人,麦架镇11556人,沙文镇14270人,都拉5733人,牛场79018人,按入保档次分:一档12264人,二档5736人,三档34415人。
第五周期共入保57386人,入保率为96.91%。
3、资金报销情况
(1)全区共报销2,622,583元,占年度总资金的97.9%。节余资金5.4万元。
(2)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为50元。其中在乡镇卫生院报销32.2元,在区报销13.6元,在市级以上医院报销4.2元。与第三周期的39.6元相比上升10.4元。
(3)按乡镇分入保农民人均报销费用的顺位为:牛场乡6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2.5元)、都拉乡54.85(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4.5元)元、沙文镇55.72(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6.1)元、艳山红镇41.62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7.7元)、麦架镇41.91元(与第三周期相比上升10.6元)。
(4)从报销分布上看,门诊报销费用1,619,929元,住院报销1,002,654元,分别占总报销费用的61.77%,38.23%(与第三周期相比门诊费用上升3.12);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区级医院、市级医院分别占23.5%、40.89%、27.11%、8.5%,从中看出64.39%的费用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报销,比去年同期的58.8%上升5.59个百分点。
4、就诊转诊情况
(1)、共就诊222587人,实际人均就诊4.2次,比上周期高0.8次,门诊就诊220909人次,住院1678人次(乡卫生院1*人次,区级278人次,市级35人次),门诊、住院人次分别占总就诊人次的99.25%,0.75%,比上周期相比门诊比例上升0.12个百分点。
(2)、就诊分布:村卫生室60.63%,乡镇卫生院34.68%,区级医疗机构4.59%,市级以上医疗机构0.1%,与上周期相比乡镇卫生院比例明显上升,其余医疗机构均下降。
(3)、本周期共受益44709人,受益率达86.9%,门诊封顶943人,住院封顶134人。人受益率比上周期相比上升3.1个百分点。
二、日常管理工作
1、本年度对定点医院进行了四重点督查,对、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了认真的督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指正及会议上提出,并要求整改及落实。
2、实现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工作现况
合作医疗管理信息网络中心机房已经建立并开通,乡镇合医办或及卫生院及各区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已经开通运行,目前除沙文因为电缆被盗未测试外,其他均开始正式录入处方及进行相关工作。
三、存在问题
1、网络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乡镇卫生院合医管理本身需要一条ADSL上网及网络直报等,需要一条上互联网,贵阳市统一招标单位竞达公司要求上合作医疗的宽带单独使用,因我区有四个乡镇卫生院“管办”未分离,设在卫生院的乡(镇)合医办也需要单独安装一条宽带,仅合作医疗一项工作就需要二条宽带,费用相对过高。
2、区合医办日常工作量大,包括日常报销、处方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督查、人员培训等及其他相应工作,在区合作医疗网络中心建立及即将对城市合作医疗进行试点工作后,需增加工作人员才能更好的管理合医工作。
3、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以外的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
根据筑府办发〔20*〕85号及筑府办发〔20*〕126号文件要求,区合管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管办”分离问题,但由于编制问题得不到解决,目前只有牛场乡暂时在乡政府设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实现“管办分离”,人员由乡卫生院借调一名医务人员组成,但因未完全按必须配备1名财务人员及1名计算机操作人员,也导致一些工作开展力度和工作衔接方面的问题。其他四个乡(镇)目前合管办仍设在乡镇卫生院。
4、由于我区第五周期按市统一方案进行实施,在对参保农户减低报销比例的情况下,对参保农户在就诊报销过程中的接受程度、合医运行情况、资金报销管理、二次报销基金是否够用等方面无具体参考数据(目前我区二次报销基金只能提供19个人的二次封顶报销,新周期已经有6人提出申请),对风险控制缺乏相应的分析数据,也提高了新周期的运行风险,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区将继续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大力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协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
四、下步打算
新的周期即已经开始,我区农村合作医疗步入第五周期,新的周期里面,除继续保证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正常运行外,还要坚持以下四点:
1、进一步坚持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和督查的力度,以确保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在村、乡两级工作的正常平稳运行。
2、在原有基础上推进网络化的建设,真正做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报销。
3、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实施农民就诊报销信息微机化管理。
关键词:医疗卫生信息化;云计算;云服务
中图分类号:TP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2)32-7859-02
随着电子信息化技术的高速发展和重大影响,我国各医疗卫生机构也加快了卫生信息化的建设的步伐,通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的医疗卫生信息化技术已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应用范围也扩展到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各个方面,如提供快捷而方便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改善病人对医疗满意的服务度等方面,对推动各医疗机构资源的灵活流动和结构优化有着深远的意义和影响。但在发展医疗卫生信息化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问题的产生,基于上述问题,该文就从云计算的特点、医疗信息化的整体建设、资源整合等多方面探讨云计算技术为医疗信息化建设带来的益处。
1 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合理的统一标准
目前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中较为突出的不足之处就是缺乏统一的、公认的评价标准[1]。由于缺乏标准规范,各级医疗单位行使各自的规范和标准,以至于相互之间信息无法共享,各医疗机构建立的系统之间相互无法兼容,所管理的资源与应用之间无法进行有效关联,导致“信息孤岛”、“应用孤岛”和“资源孤岛”出现[2]。大量的无法整合的医疗信息资源被浪费。
1.2 医疗信息化建设和维护成本高,地区发展不均衡
医疗卫生信息化的良好发展离不开性能优良的计算机、网络等基本硬件和必要软件的支持,随着信息化发展对基础设备的要求越来越高,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一些经济实力较弱的中小医院由于资金问题,无法及时更新设备、缺乏相应的设备维护和管理人才,导致其发展速度非常缓慢,造成地区间的发展部平衡局面。
1.3 医疗信息资源利用率低
目前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并没有充分地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而只是对现有的信息资源进行了表面的收集、简单的归类和整理,缺乏深层次的挖掘利用,信息的有效利用率很低,对临床治疗缺乏实际意义的指导和建议,更无从谈起对医疗机构发展提供决策性的支持意见。
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的关键是要建设以人为本的主体思想,建立以患者为主、其他信息为辅的信息共享渠道。通过有效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在整个医疗卫生服务环节中发挥整合的优势,可使全国各医疗单位资源得到较为合理的分配。建立基于云计算技术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云平台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可以有效地解决当前阶段医疗信息化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1.4 人力资源匮乏
发展医疗卫生信息化事业过程中较为严重的一个绊脚石的就是专业人才的匮乏。相对于其他领域来说,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所需的人才的要求比较高,这样的人才即要懂得计算机和电子信息方面的相关技术又要对医疗领域内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这样的复合型人才相对来说较为匮乏,培养起来周期较长,投资较大。
2 云计算
2.1 云计算的概念
云计算(Cloud Computing)云计算是一种通过Internet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资源的计算模式。
云计算旨在通过网络把多个成本相对较低的计算实体整合成一个具有强大计算能力的完美系统,并借助虚拟化(Virtualization)、公用计算(Utility Computing)、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SaaS(软件即服务)等先进的商业模式把这强大的计算能力分布到终端用户手中。云计算是IT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资源(硬件、软件等)。提供资源的网络通畅称为“云”。“云”中的资源对使用者来说看似是可以无限扩展的,并且可以随时获取,按需使用,随时扩展,按使用付费,这种特性经常被称为像水电一样使用IT基础设施[3]。
2.2 云计算的特点
云计算具有以下四个主要特点:
1) 数据安全性增强。云计算提供了最可靠、最安全的数据存储中心,用户不用再担心数据丢失、病毒入侵等麻烦,因为所有用户的数据信息都存储在“云”端,在云端配有最专业的技术团队来帮助您管理信息,用最先进的技术保障您的数据安全,严格的权限管理策略可以帮助您放心地与您指定的人共享数据信息。
2) 强大的运算处理能力和超大规模的存储空间。单个的计算机运算和存储能力是有限的,但如果将成千上万台计算机的存储空间和运算能力集结在一起,将会形成一个庞大的计算机群,各项性能水平将会大大的提高。云计算便是将分散在不同地理位置上的大量计算机资源集中到一个公共资源区中,从而为存储、管理和处理数据几乎提供了无限多的空间和超强的运算能力。
3) 低廉的使用成本。由云计算所构造出的公共资源区可以充分地提高信息资源和硬件资源的利用率,极大地节约了购置设备的成本;不仅如此,用户还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需要从云端定制不同的服务,并按需付费,不仅资金得到了充分的利用,云端设备和资源的利用率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4) 随时随地可为用户提供无差别式的个性化服务。云计算整合了大量计算机用户的资源,由大量的计算机为云端提供资源,而对于“云”外的用户来说,他们看到的只是云服务平台所提供的统一的“服务”界面(即接口)。用户只需要使用简单的终端设备连接至云端即可从中获取所需的信息和服务,使用户随时随地都可以体验到云计算提供的无差别式服务。
3 云计算在医疗卫生行业内的应用优势
3.1 整合孤立资源,提高资源使用率
云计算采用虚拟化技术,将大量孤立的医疗信息资源整合起来,构建出一个大规模的异构资源区,这样不但可使各医疗单位共享使用现有的资源,提高资源使用率,并且可使医院信息标准化得到完善和统一,最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同时云计算技术可整合医疗服务中各个环节的信息,如:患者信息(诊断结果、日期、治疗方法) 、管理信息及经营信息等,从而进一步改善各医疗单位的管理形式,简化了相关流程,有效避免了重复操作等不必要的环节,节约了患者就诊所花费的时间,同时也提高了医院的工作效率。
3.2 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大城市的医疗资源相对集中,而小城市尤其是偏远农村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患者的医疗条件得不到保障。通过云计算,可以有效的解决此类问题。基于云计算的医疗信息服务模式,欠发达的地区的医疗机构只需要少量的资金费用来租用相关的云服务,即可通过互联网享受云端提供的先进诊疗技术和临床经验。
3.3 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服务
云计算在整合了各医疗机构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出一个大型的虚拟医疗信息数据库,由此可实现最大规模的资源与服务的整合,使其像一个巨型网络服务器中心一样为分散在地理位置不同的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患者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定制不同的服务。例如远程实时诊断服务、在线的健康咨询和健康规划,使得各项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3.4 有效地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利用云平台医护人员可以实时地获取患者的信息,因为患者信息存储在云端,医护人员只需连接至网络就可以方便地从云端获取患者的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利用来指导来自己相关的医疗行为。由于大量患者的信息存储在云端,专业人士可利用这些信息进一步地挖掘其中潜在的知识,如患病诱因与病情程度的关联性、不同人群对药物使用后的效果预测,术后恢复预测等,得到的结论或预测等信息对一线临床工作人员有极大的帮助和指导意义,长远看来可有效地提高各大医院的医疗服务的水平。
4 结束语
医疗信息化已成为各医疗机构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云计算服务平台以其超大的计算与存储规模、超强的资源共享能力、低成本及方便快捷的访问方式等优点为医院发展信息化提供了诸多便利,为患者提供了优质的个性化服务,实现了医疗服务资源的最优整合和最大协同效应。随着云计算技术的不断完善,其势必会对未来的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 周迎,曾凡,黄昊.浅谈云计算在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前景[J].中国医学教育技术,2010,24(4).
一、基本情况
全区有6个乡镇卫生院,无中心卫生院,编制病床为77张,现有职工235人:其中退休人员61人,在职职工174名。专业技术人员148名:其中医生78名,护士44名、药剂检验人员19名。职称结构:副高以上职称有5名,中级职称有38名,初级职称有105名。年龄结构:35岁及以下有93名,36岁至40岁有16名,41岁至45岁有16名,46岁至50岁有7名、51岁以上的有16名。5个卫生院总建筑面积为6681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面积为4550平方米。__卫生院即__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拆除正待重建。
二、取得成绩
我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扎实推进新农合工作,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一)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达标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为此,我局把乡镇卫生院改造改建作为深化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突破口。一是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国债项目建设。20__年争取到国债项目资金100万元,已建成四个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20__年争取到国债项目资金52万元,用于一个乡镇卫生院和四个村卫生室建设。20__年争取到国债项目资金320万元。
(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顺利。新农合制度是一种崭新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央为解决“三农”问题而做出的重大决策。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成立了新农合管理局,及时出台管理制度和有关文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性措施,对参合农民补偿范围、报销比例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从20__年工作以来,已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多方筹资、运转有效的新农合工作机制。20__年,全区参合农民达10.2万人,参合率为85.63%,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9.43%。
(三)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一是不断加强对现有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的培训。每年对6所乡镇卫生院的技术骨干和110余名在岗乡村医生进行集中培训一次。二是积极开展远程教育等形式的学习培训,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三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高素质和高水平的卫生人才,充实农村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近三年有“三支一扶”大学生、招聘的卫技人员到各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工作目标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我区农村卫生落后的状况依然存在,卫生院公益性还不强,仍然有市场化现象,未跳出“以卫生办卫生”的传统思维,工作重点突出不明显,缺乏前瞻性,被动应付局面较多,“等、靠、要”思想仍然存在。
(二)财政投入少,自我发展能力弱。目前我区农村卫生院的财政差补仅为人头经费的55%。近二年来,全区有四个卫生院通过国债项目建设,虽改善了卫生院基础设施,但由于资金缺口较大,给自身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压力(四个农村卫生院国债项目建设总投资261万元,国债资金100万,负债161万元)。
(三)技术力量薄弱。随着新农合工作的实施,卫生院业务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呈现出医疗技术力量明显不足。一是整体卫技人员结构、层次极不合理,缺乏临床医疗和公共卫生人才,使得医疗卫生服务功能不全,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难以满足农村人群的医疗需求和有效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二是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高层次、高素质人员明显不足,医疗质量难以保证,较难吸引更多的病人就诊,以药养医问题依然存在。
(四)缺乏特色专科,竞争能力不足。由于部分卫生院设备、技术力量业务水平一般化,缺乏特色专科,为群众提供服务的项目手段不能明显优于乡村医生,且乡村医生凭借其身居村民之中的“地利”条件和灵活、方便、人员少、消耗低、积极性高等特点,使卫生院竞争能力不足,形成“小病找村医,大病送医院”的格局。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亟待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筹资机制相对落后,目前参合农民个人出资收缴工作,基本依靠乡镇、村干部分片包干上门收缴,耗时费力,再加上在外经商、打工人员较多,给参合资金收缴造成了很大困难,个别村委会还存在垫资问题。二是新农合基金管理尚需加强,由于其信息化建设程度不高,也缺乏专业人员操作,存在基金审核、补偿和监管的薄弱环节,影响其正常运行和规范发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健康体检任务的完成情况欠佳。二是健康体检的后续工作不到位。较多人员反映,参加健康体检后,即使查出了问题,小毛病不愿治,大毛病无钱治,还增加心理负担。
四、几点建议
农村小康社会,农民健康首位。我们要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建设,促进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新发展,切实抓好农村卫生工作,从根本上彻底改变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落后的面貌,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是层卫生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牢固树立为农民群众服务的 宗旨。要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卫生资助,逐步缩小农村不同收入人群之间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进一步增强前瞻意识,敢于像发展经济一样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切实加快改变农村卫生工作落后状况。
(二)理顺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一是要转变观念、深化改革。要规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现行卫生院的薪酬分配方式以及卫生院人员的奖金应与卫生院的经济收入脱钩,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这些措施,将卫生院目前的运行机制,从“经营创收”转到“服务保障”上来。二是要合理设置村卫生室。按照相邻相近、便利群众的原则,根据人口分布、服务半径和医疗需求,合理设置村卫生室,达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卫生室”的要求。通过加强村卫生建设,并将其纳入农村整个卫生服务体系,承担由乡镇卫生院交给的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健康档案建立、常见病初级诊治和转诊等农村公共卫生项目相关工作。三是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采购制度。加强监管,从源头上约束药品采购销售环节的创收行为,切实改变目前不合理收费和药价虚高现象。
(三)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性、福利性的事业,需要政府更多的支持,决不能简单地市场化。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加,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卫生事业费应达到区财政支出的6%以上,并逐年有所提高。要制定倾斜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农村卫生事业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改革农村卫生人员培养模式,推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关键是人才。要结合农村实际,努力培养一批业务素质精、用得了、留得住、胜任农村卫生事业的人才。一是要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卫生人才资源,进行规范化培训,使他们掌握全科医学理念、知识和技能,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要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引导、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的政策。三是要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继续严格执行区级医院医生晋升中、高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四是建立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8年以上,可交流到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制度。五是要强化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在职的乡村医生采取多种途径的全科医学教育和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医生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力争至20__年,乡村医生均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六是建立农村卫技人员引进、交流制度,使引进和招聘农村卫技人员制度化。
(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要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改革运行机制。一是要提高实际参合率,扩大参合覆盖面,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筹资效率,降低筹资成本。二是扩大农村医疗救助范围。目前我区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为农村低保户、特困户;建议对农民大病救治自付部分费用超过一定数额的,也应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进行二次补偿,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三是尽快开展新农合的门诊统筹。目前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保大病住院制度,门诊费用不能报销,而农民最关心的是门诊费用。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把门诊费用列入统筹范围,以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
2009年7月13日,在卫生部召开的例行新闻会上,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对日前由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完善“新农合”筹资机制和补偿方案
据聂春雷介绍,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水平要达到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40元的标准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要不低于40元,农民个人缴费增加到不低于20元。东部地区的人均筹资水平应不低于中西部地区。从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的标准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地方增加的资金,应以省级财政承担为主,尽量减少困难县(市、区)的负担。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元,困难地区可以分两年到位。
《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全省(区、市)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开展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要与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有效衔接。开展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要提高家庭账户基金的使用率,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转为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要扩大对慢性病等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进行补偿的病种范围。要结合门诊补偿政策,合理调整住院补偿起付线,适当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扩大补偿范围。据聂春雷介绍,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新农合”补偿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可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意见》还提出,年底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二次补偿或健康体检工作,使农民充分受益。同时,结合实际适当调整下年度统筹补偿方案,但不应将二次补偿作为常规性补偿模式。
加大基金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据聂春雷介绍,“新农合”基金要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核算,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经办机构应配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财会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合理设置财务会计岗位,会计和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基金的使用和费用的补偿,要坚持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咨询等农民参与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畅通受理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在补助拨付方式上,从2009年起采取年初预拨、年底结算的方式,加快审核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同时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也要及时足额到位。《意见》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新农合”基金截留、滞留的现象。
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是“新农合”制度健康、长期实施的保障。《意见》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行政监管,将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新农合”工作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注重发挥协议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协议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可推广单病种定额付费和限额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病种收费标准,逐步扩大病种范围,严格掌握入出院标准。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收费等方面的规范、制度和自律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推行医药费用查询制、平均住院费用公示及警示制度,完善补偿公示等多项措施,建立医药费用监测和信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