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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现状分析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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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现状分析

第1篇:金融现状分析范文

关键词:金融服务外包 SWOT分析 现状 特点

北京作为除了上海外,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的城市,在发展服务外包方面,无论是基础设施的完善、人才的供给、政府效能、生活的便利性等多个方面,几乎拥有全面超越的优势,主要弱点在于综合成本于高昂。正因为如此,未来北京的服务外包产业必然会向高附加值业务倾斜,可能凌驾于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之上的战略是发展总部经济,而且对总部的要求已经逐渐往高技术型、知识型、环境友好型、高附加值型的企业总部攀升。

目前,北京在中央的支持下正在加快推进金融服务外包体制建设的步伐,同时积极落实商务部提出发展服务外包的“千百十工程”,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加大引进跨国公司金融服务机构的力度,加快构筑第三方服务平台,集聚和培育自主品牌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将使北京在提升服务外包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本文将利用SWOT范式对北京市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进行分析,系统阐述北京市目前所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与威胁,为北京更好地承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提供依据。

一、北京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现状分析

(一)北京承接服务外包现状

2009年5月,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相关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人才培养的资金支持、增强融资能力等方面给予支持。

目前,北京市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达到了400余家,其中离岸业务超千万美元的企业有21家;从业人员达到了10万人;形成了以骨干企业为核心的服务外包产业集群,中国服务外包前10强企业有6家企业总部落户北京。全球500强企业中有207家在京设立分支机构,以发展中心为主要业务的跨国分支机构达317家。北京的服务外包领域由原来的信息业和软件业为主,发展到生物医药、金融电信、呼叫中心等。

按照“十一五”发展目标,今年北京市服务外包产值将达到300亿元,服务外包产业从业人员20万人,新增10万服务外包就业岗位,吸引500家海内外公司在北京市建立服务外包企业。

(二)北京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现状

北京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尚处在探索和尝试阶段。目前,外包业务大多集中于IT外包,专业外包和后勤支持服务外包。

最初,北京金融业外包仅注重于IT外包领域(ITO)。外包商负责提供计算机、防病毒管理、服务器、网络等软件硬件及服务。例如,从2002年到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把PC设备、应用系统开发、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灾备中心建设与运行维护、咨询等多个类型的服务外包给惠普公司,是国内金融界首家整体IT外包案例。国开行员工的年人均税前利润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金融外包的作用可见一斑。2003年光大银行将信用卡外包给了美国第一资讯公司,仅用半年时间阳光信用卡投产运行,开创国内信用卡系统全面升级的先河。由此可见,金融业IT外包在有效利用外部资源,缩短新业务或新产品推向市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此外还有证券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业务,使得证券公司能够专注于自身经营核心的产品设计、服务提升等职能,这是金融机构合理利用有效资源,大幅提高管理水平及竞争力,取得事半功倍成效的有效途径。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受欧美大银行外包业务的影响,北京金融服务外包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出现了银行业务流程操作与IT业务的混合外包,即运营程外包(BPO)。一些银行将其操作管理中具有特殊功能的业务实行外包,使外包业务逐渐从最基础的技术层面转向高层次的服务流程,逐渐扩展到银行后台领域。外包的商业模式也从一般软件配套服务进入了运营操作程的承包服务。

以前IT领域外包,注重提供桌面协助,大型数据系统或网络等服务,而自从运营程外包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外包卖家要求他们的供应商提供的不限于IT产品,还要求提供包括跟客户非面对面接触的多项业务的一揽子服务,诸如后台单据处理、会计档案处理、现金集的处理等。例如建设银行开发的DCC账务系统下的子系统票据影像系统,除把票据影像系统的软、硬件开发全部由总行外包给相关的IT供应商外,还要求分行机构把票据影像系统运营操作程中,除保留核心部分的OCR识别和重点稽查业务外,其余的运营程包括对辖内的纸质票据的扫描以及对纸质票据档案的制作等一系列业务操作流程,全部实施外包。

近期较为典型的金融服务外包案例有:中国光大银行个贷贷后检查服务外包项目及互联网入侵检测外包服务项目,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银行卡透支催收项目、银行卡风险管理业务服务外包项目及信用卡申请意愿真实性核实项目,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制卡外包项目,中信银行95558北京呼叫中心录音系统外包项目,保险电子商务外包项目,保险电话营销服务外包项目等。

二、北京承接金融服务外包的特点

(一)金融服务外包仍处于初级阶段

北京金融服务外包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一是金融服务外包监管等配套政策出台时间较短,尚不完善。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IT外包,但直至2004年,中国银监会才陆续出台了一些与银行业务外包有关的规定,保险业尚未出台与保险业服务外包有关的监管规定或指引。二是包括金融服务外包在内的服务外包业规模较小。全球离岸外包产值于2007年达到了600亿美元,而中国只占整个市场不到10%的份额。金融离岸外包服务方面,印度独揽全球80%的金融离岸外包,我国占比很低。三是服务外包企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一般来说,可将外包企业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为发包方提供较低成本的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等为竞争力:第二阶段是以流程建设和行业经验为竞争力,能够告诉客户他不知道的东西,帮助他找到更好的方法,现在只有少数几家中国服务外包公司具备这一能力;第三阶段是以知识产权(IP)为竞争力,这是服务外包企业的最高境界,这类企业需要有极强的行业背景,具备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实际是某个垂直行业的标准制定者,三个阶段越往上端,附加价值越高,竞争实力越强。目前大多数落户北京的服务外包公司仍处在第一阶段。

(二)增长快潜力大

随着国际产业转移加快、发达国家和国内金融离岸外包需求增加,我国服务外包业已步入快速发展轨道。从服务外包业增长看,根据麦肯锡预测,2015年中国外包产业收入会升至560亿美元,年均增速达30%。

从北京大型金融服务外包企业营业收入变化看,大部分以金融服务外包为主业的外包公司,年均增速都在100%左右,而印度软件外包企业年均增速为30%左右。

从总部落户北京的大型金融服务外包企业人员规模变化看,也呈现出快速扩张的局面。以金融服务外包为主业的外包公司中,华道数据,10年时间人员快速扩张到2500人;软通动力,7年时间增至4500余人;神州数码,不到10年时间,员工达到近万人。

(三)在岸外包为主、离岸外包为辅

当前北京金融服务外包仍以在岸外包为主。从国内承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来源国看,我国在岸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市场离岸金融业务流程之比为10:1。中资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中,绝大部分仍以承接国内金融服务机构的外包业务为主。

从北京承接离岸金融服务外包区域分布看,主要承接的是日本、韩国等邻国的近岸外包。国内较具代表性的服务外包企业中,软通动力日韩业务占65%,欧美业务只占35%;大展集团日本业务占1/3,是最大的一块,其后依次为北美、欧洲和中国;东软对日外包业务占90%,欧美业务也只占10%左右。

(四)以承接国内外金融机构IT外包为主

发达国家银行、保险公司等已将外包作为其重要战略选择,对中国金融机构信息化发展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在国内金融竞争加剧和客户需求结构提升等多重因素推动下,国内金融机构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选择信息技术外包模式。金融机构IT外包已成为近期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金融外包增长潜力最大的领域。

发展至今,北京金融服务外包仍以低端ITO业务为主,较少承接BPO等高端业务。北京承接金融服务离岸外包业务中,大部分来自日本和韩国,这两个国家很少将高端项目外包。同时,北京大多数服务外包企业缺乏直接从欧美发包商手中接单的能力,主要是从跨国公司驻中国机构承接的第二、第三包等转包业务。例如,本土服务外包企业获得的微软、IBM、HP和BEA等美国订单,主要是通这些美国公司在京分支机构获得,而不是从美国直接承揽业务。

(五)外资机构渗透不断加深

当前,在我国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跨国金融机构自建机构,承接本机构全球或特定区域服务支持业务以及中国企业外包业务:二是大型跨国服务外包企业在华设立的分支机构,承接中国企业外包业务或日韩等离岸外包业务;三是中国本土外包企业,承接国内外服务外包业务。

从三种类型外包企业占比看,我国较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服务外包机构有100家左右,其中跨国金融机构在我国自建外包机构22家,占比22%;大型跨国外包服务提供商在华设立分支机构30家,占比30%。前两种类型外包企业合计占比为52%,我国本土外包企业48家,占比48%,基本呈现海外机构设立外包企业与本土外包企业齐头并进的发展格局。总体来看,前两种类型的服务外包企业,不仅是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中坚力量,也是我国金融外包业发展的重要带领者和推动者。

三、北京在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上的优劣分析――基于SWOT范式

金融服务外包是金融领域的新兴业务,在国际范围内整个金融服务外包行业正处于行业生命周期的高速成长期。在我国相当多的金融机构均外包了部分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IT外包。随着行业开放步伐的日益加快,金融业的竞争将日趋激烈,国内金融机构也将更加关注自己的核心业务,必然会扩大对外包服务的需求。由此可见金融外包服务业在国内外均存在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北京地区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才刚刚起步并不断发展,但是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其发展前景十分可观。北京市作为国家新时期金融改革的实验基地,在国际产业转移的浪潮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能否通承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打通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突破口,建立特色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实现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带动全国金融服务外包的高速发展,对于打造“北方金融中心”具有重要的意义。“北京地区金融服务外包市场总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展潜力较大,但面临的竞争不容忽视,应尽快明确发展高端金融服务外包的市场定位。”

对北京市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作简要的SWOT分析,通分析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遇(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北京市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比较优势,其中优势与劣势属于内部环境分析,机遇与威胁属于外部环境分析。

(一)内部环境分析

1 优势(S)

北京市不仅具有区位优势,且基础设施完善,人才供给充足,金融业基础相对雄厚,具有较丰富的金融服务外包经验。

(1)政治经济环境与政府支持。北京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社会政治环境稳定,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市场潜力巨大。越来越多的跨国金融机构从其全球化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已经把中国北京市场作为其战略部署的一部分,将有关的金融流程业务外包给北京,符合其长期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已经开始重视并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先后推出了“千百十工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专项基金等扶持外包产业发展的措施。

(2)北京地区金融服务外包市场需求潜力较大。一方面金融机构总部云集,金融业基础雄厚,金融服务外包需求主体数量众多且覆盖面广。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中央金融经济决策中枢所在地、环渤海地区的中心城市,北京借力“总部”优势和政策优势构建国际金融中心,形成雄厚的金融业基础,为金融服务外包发展奠定产业基础。“一行三会”主体、13余家中资银行总行、百余家外资银行分行和代表处,45余家证券、基金、期货公司总部,9家保险公司总部,此外还拥有众多的财务公司、保险中介公司等,形成了以国有银行为主体、多层次金融机构并存的竞争l生金融组织体系,货币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相互促进的金融市场体系。因此,北京无可争议地成为国内金融机构总部集中地、我国金融业的决策监管中心、资产管理中心和金融支付结算中心,众多的金融机构给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使北京拥有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中央金融政策优势和国际金融总部资源优势。

另一方面金融产业信息化建设逐步深入,促使金融服务外包需求结构多元化发展。随着金融机构前、后台业务逐步分离,北京地区金融机构的服务外包需求也日趋增大,从传统单一的信息技术外包(ITO)、后勤保障外包,逐步发展到运营程外包(BPO)、后台业务外包等。

(3)金融后台服务园区建设全国领先。目前,驻京金融机构的后台服务产业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现已有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银行银行卡中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数据中心、中国银联北京信息中心等近20家,主要集中在海淀区。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十一五”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以及现有产业园区规划和金融资源分布特点,北京市规划建设首都金融产业后台服务区:稻香湖金融服务区、西城德胜金融后台服务园区、通州商务金融服务园区和朝阳金盏金融后台服务园区4个金融服务区。这4个金融服务区的建立将会聚集众多金融机构后台服务部门,逐渐形成了产业的集聚效应,为北京发展金融服务外包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

(4)服务外包业务基础优势。我国百强软件企业中三分之一集中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是我国科技、智力资源最密集的地区,再加上辖内的北方微电子基地、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等高新技术开发区,都为北京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供给市场提供了软件产业、硬件产业的强大支持。

(5)拥有丰富高端人才资源优势。北京集中了20多所全国重点高校,具有大批受高等教育的高素质劳动力,无论学术水平还是高校数量都是国内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同时,权威研究机构众多也是北京作为首都所具有的得天独厚的优势之一。此外,外语人才的数量和实力,也为发展离岸外包业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外,北京的交通、通信等现代基础设施比较完备,部分设施服务水平已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创造了廉价的运输传递等成本,为发展金融服务外包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硬件基础。

2 劣势(W)

虽然,北京市在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方面拥有众多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由于北京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配套条件还不够完善,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在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

(1)外包业务范围狭窄,以IT外包为主。北京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目前为止还主要限于IT业务外包,这固然是国内外包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也是因为IT技术方面成本高,出于降低成本考虑而易于首先选择外包的缘故。这不仅是北京金融服务外包的特点,而且在全国范围也普遍存在。少数从事金融BPO业务的企业,业务范围大多集中在人力资源、信用卡的部分区段业务等,难以接单高端业务流程。

(2)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竞争力不高,缺乏优质服务商。金融业务外包行业刚起步不久,国内专业的外包服务商为数不多、缺乏经验。在技术实力、经营状况、社会信誉等方面都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要求,质量参差不齐,而即使是国外相关外包服务商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在短时间内却也难以和本土文化相适应。

(3)监管制度不成熟,风险防范不完善。目前国内的监管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监管制度,来应对这一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型业务操作方式。至今,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没有确切的有关金融外包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北京市也没有建构起具体规范有效的外包风险监控制度。

(4)法律不健全,缺乏纠纷处理机制。金融服务外包存在不少风险,如外包服务商服务质量低劣,存在欺诈行为;对客户不能提供与发包机构同一标准的服务;外包服务商不能严守客户的隐私等。一旦出现纠纷,发包方和外包服务商相互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诉诸法律时,却进一步缺少外包纠纷处理的法律及有规可循的处理程序和制度。

(二)外部环境分析

1 机遇(O)

(1)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发展态势迅猛。在未来5年内,世界前100家大型国际金融企业将要向外输出3560亿美元的金融外包业务,每项业务流程外移后可平均降低成本37%。跨国金融机构从其全球化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已经把中国和印度市场作为其战略部署的一部分,将有关的金融流程业务外包给中国、印度。同时,外包正在细分市场上向更深、更专业化的领域拓展。随着国内银行业的进一步开放,为了进一步提高竞争力,国内银行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量也会大大地提高。

(2)全球金融创新也为北京承接金融服务外包带来了机遇。未来的10年中,全球化、新监管法规、技术、并购等带来的巨大变化,以及产品回报减小、非中介化、投资减少等问题,将使全球金融业面临根本性的变革。

(3)跨国公司对北京投资领域的转移。近年来,北京利用外资质量大幅提高,国际大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第三产业项目、大跨国公司及地区总部进一步向北京聚集。

2 威胁(T)

第2篇:金融现状分析范文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一、中国金融制度现状分析

(一)在现有的结构方面,国有银行仍在垄断这大部分的金融业务,就算是创新的金融机构,都有这政府直接参与或者持有国有的股份;纯粹的私人的金融机构还没有取得合法的地位。目前,虽然国有银行的垄断的金融业务已被多元化的机构所打破,但是从整体上讲,国有银行还在占据这高度垄断的位置。这种所有制的结构导致这我国的金融体制的几个严重的问题:(1)银行信贷资产量降低;(2)国有银行和非国有的证券。房产等投资商“合作”,避免了相关政策的限制;(3)公民的存款受到严重的侵害。

(二)金融制度学认为,金融市场的出现的出现使市场的交易费用降低,达到资本。资源的配置的作用。中国的证券市场因为法律的不健全、信息传输的不顺畅、投资者的素质低等相关因素,使得证券市场中证券的价格不能更好的反应相关信息对收益的影响。然而证券市场作为资金供求媒介而不能充分实现资金流向,不利于降低生产要素的交易费用。

(三)监管机制效率不高。我国于2003年建立三方监管会议制度,规定了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的会议,三方都会共享信息的资源。但是,近年的金融集团给监管机构也突出了很多的难题,因为金融集团的业务范围很为广泛,涉及到各个行业当中。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机构就会出现一些程序上面的错误。虽然有三方的会议制度,但是只有三方信息共享和沟通的,不能真正的做到对金融集团的有效监管,所以,我国的监管制度还有待全面的完善

二、加强金融体制改革创新

一是央行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来看,目前央行并不具备有独立性。在以中国银行作为内阁成员的基础上,其货币的去向可以由国务院直接决定,但是货币的具体操作还的有中央银行来决定。但是目前中央银行还不具有相对的自利,这是这个很大的问题存在。其次,宏观和微观的监管的关系。一旦“一行三会”的关系处理的不当,那么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行就会存在很大的障碍。不同把“一行三会”看成是个平行单位,靠中央来处理他们之间关系。今年的金融危机就很好的体现出了中央银行履行金融稳定的体系,在从中也起到了很到的作用。但是,对于中央银行的最后的贷款人是要充分肯定的,也要对他进行约束。要更好的发挥好贷款人的责任。同时要实现金融监管的信息共享,制约监管和中央银行的权利,任何的权利都会受到制衡。不论什么样的政策制度,这样的论文都要好好的贯彻下去。

二是机构立法与行为立法之间的关系来看。金融业包括了证券、银行、信托和保险,想对应的法律关系就是股权、债券、信托和保险。保险的法律关系不能够被看做是债务关系,而是建立在大数法则基础上的户主关系,即少数人的经济风险用多数人的保险费来补偿,这是经济补偿的功能。而今,更多的人把保险看成一种投资,从而偏离了保险的本质,市场的混乱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

三是机构监督与功能监督的关系来看。现阶段的某些现象反映,部分监督机构与监督当局利益相互庇护,利益互相挂钩。根据这种情况出台了不同的相对应的法律关系规则,导致市场混乱。因此应该逐步实行功能监管,但还是以机构监管为主。

四是综合经营路径选择。综合经营的路径选择就是集团综合、法人分业,若我们的监管能够实行业务牌照制度,就会涉及到这点。如果没有太大的经营冲突在分开经营的过程中,就可以施行申请多种牌照。

五是顺序在人民币国际化中的体现。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力度得以加大,使人民币演变成结算货币,等得以大范围应用以后,变成国际化货币,最后可以成为储备货币。但是汇率改革方面,大家都难以达成共识,所以人民银行剑走偏锋――会形成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之前人民币结算存在于一些周边国家,起主干作用的还是边贸,现在人民币结算都运用于国家贸易了。这方面可以有效的促进我们加快资本项下可兑换进程,原因在于必须使货币得以流通。如果回流渠道这块被忽略的话,人民币结算不会被人们所使用,导致倒逼资本项下开放。再者,香港形成离岸人民币中心以来,香港人民币贸易汇率一直是汇率的一个参照本,也就促使了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国家化。(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贵州;贵阳;550000)

参考文献:

[1] (摘自 经济学动态 2010年第9期[国际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与完善])

[2] 胡炳志.中国金融制度重构研究[M].人民出版社

第3篇:金融现状分析范文

目前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西部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

一、完善以法律为基础的生态调节机制

正如自然生态总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并因而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一样,金融生态也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制度结构特征。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许多特征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体现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影响金融生态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一国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针对我国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交易违约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需要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的《合同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对《刑法》中有关贷款欺诈的规定进行修订,并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会计准则,规范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会计信息透明化,使金融法规真正对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最后的“杀手锏”作用,支持和维护整个金融生态的建设和发展。应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努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的前提,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信用环境正在优化,但尚未彻底好转,主要表现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企业改制时将有效资产剥离,“金蝉脱壳”情况在一定范围比较普遍;司法对银行债权的保护力度不够,银行维权的法律成本高昂。

建设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征信公司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广泛收集信息,从而减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机构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发放贷款和科学定价,减少逆向选择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征信体系大量的信息还可以成为提高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水平的重要分析基础。金融机构通过对征信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发现最有市场价值的客户群体以及不同客户群的增长变化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目前,人民银行继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已实现全国联网查询,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客户信用状况,防范信贷风险。要加快诚信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信息披露等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惩罚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使中介机构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三、地方政府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新闻宣传、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这就决定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需要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地方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积极氛围。通过有效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争取社会各方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其次,政府应当着力改善自身行政和工作作风,为金融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政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结合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实际,清理、废除过去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尊重地方金融机构的依法自主经营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干预,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再次,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政府应成立有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委员会,统筹吸纳银行、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制定金融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在作出经济决策时也要充分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

面的重大政策、规定。

四、人民银行要提高履责能力和水平

首先,要发挥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加强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其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使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挥作用。再次,加强货币政策传导,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基层人民银行应当加大央行“窗口”指导力度,对新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都应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方向,切实加强和改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真正建立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沟通机制;最后,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高锐:关于西部地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在金融生态链中,商业银行居于中心地位。实践证明,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商业银行重视和共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既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商业银行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或抢占市场,或规避风险;还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金融运行规律,实现银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标。

金融企业应充分认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首先,金融企业要树立金融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正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支持经济发展中改善金融生态。其次,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客户等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关系。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促进同业信息共享,主动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再次,要摈弃陈旧落后的观念,努力增强金融服务意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主动地去营销贷款。既要积极地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成长和发展,还要继续支持正走出困境的企业,把金融生态建设落到实处,为经济金融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

摘要:金融生态环境的恶化已严重制约了落后地区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健康发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需要政府、银行和企业长期不懈的努力。

关键词:金融生态;社会信用;区域经济

参考文献:

[1]许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2005,(11).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课题组.湖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06,(03).

[3]林永军.金融生态建设:一个基于系统论的分析[J].金融研究,2005,(08).

第4篇:金融现状分析范文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发展壮大离不开房地产金融的大力支持,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所下降。我们可以从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来源的形式和结构为参考。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主要分为: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1998年以来,国家预算内资金、债券和利用外资绝对值及占比均很低,且呈不断回落态势;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约有60%左右来自于银行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依赖程度很大。就商业性金融支持体系而言,自98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一直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率,年均增长率为20.09%,高于同期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年均增长率(12.71%)7.38个百分点。2004年,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消费信贷增长率均呈下降态势,与2003年相比,2004年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率下降了32个百分点,住房消费信贷增长率下降了7.29个百分点。我国政策性住房信贷主要指对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2004年底,全国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为158万人,仅占在岗职工总数的8.2%;累计向433万人发放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占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总数的7%,比例明显过小;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中用于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的资金仅为56.1%,沉淀资金闲置的比例为42.6%。积金大量处于闲置状态,对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

1.风险过于集中于商业银行体系。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间接金融在整个金融市场中还占绝对地位,而资本市场等直接金融发展却相对落后,同时国有商业银行本身改革还不到位,导致了我国房地产融资主要依靠商业银行。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各种形式的信贷资金集中,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在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相对落后,很难为房地产企业提供其他渠道,而且也不能将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资产风险社会化,化解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

2.人住房信贷的发展可能存在违约风险。自我国实施住房市场化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资产率不到0.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资产率仅为0.24%,这对改善银行资产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商业银行普遍把个人购房贷款看成优良资产而大力发展,银行应该重视个人住房尚未暴露出的风险。因此,在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诚信系统,商业银行也难以对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资信状况进行充分的分析的条件下,大力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势必给银行造成不良资产。

3.房地产金融在创新中存在部分问题。我国相关部门经过20多年的探索,建立了以银行信贷为主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为中国房地产业的快速成长提供了重要支持。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有房地产融资方式也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房地产融资过分依赖银行不利于金融业及房地产业的稳定,单一的银行信贷融资方式难以适应中国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我国房地产金融产品种类单一,无法满足市场投资者的需要。总的来看,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存在一定制约,面临较大风险。

4.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在经营行为本身不理性、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自1998年以来,一方面我国连续8年降息;另一方面,随着个人住房市场化以后,国家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支持力度,同时由于商业银行普遍把房地产信贷作为一种“优良资产”因此在经营业务上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倾向。

三、对于目前所存在问题的解决方式

1.大力发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住房金融市场不仅要有间接融资的信贷市场,也应有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不仅要有直接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级市场,也要有分担一级市场风险的二级市场,来解决住房贷款资金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问题。鼓励扶持包括房产评估、房产中介、保险、担保、贷款服务等金融市场支持服务体系。加快市场交易制度建设,促进市场交易环境不断优化。

2.大力推进房地产金融产品创新,为房地产开发、收购、买卖、租赁、管理等各环节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要细分市场,开发服务于不同目的和人群的产品,如低收入家庭、刚工作的青年等人群的住房金融产品等。推动房地产金融产品多元化,形成包括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企业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在内的房地产金融产品。

3.大力发展房地产投资基金。房地产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专业从事房地产投资的基金,在国外已经得到迅速的发展,然而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一方面,尽快制定和实施《产业基金法》是国内和国际产业基金可以在,房地产投资中有法可依,健康、持续地运行下去。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房地产投资基金推出机制和风险规避机制,降低其所承受的风险程度,鼓励房地产投资基金迅速发展起来。

4.加快房地产金融产品证券化速度。通过贷款证券化增加了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同时有利于银行进一步扩大信贷规模,从而形成良性扩张,还可以改善银行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资本金要求。优先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另一个原因是,近几年随着房地产信贷规模的迅速增长,住房抵押贷款,尤其是近年来个人购房按揭的逐年增加,这部分资产属于各银行的优质资产的组成部分。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房地产金融的信用市场化,加速了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的转化,使得房地产金融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和社会化,从而不仅扩大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来源,而且分散了投资资金的风险,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健康地发展。

5.加强政策性房地产金融服务,帮助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中低收入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在许多国家,政策性金融在中低收入住房保障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譬如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美国的“居者有其屋计划”都是比较成功的例子。需要借鉴上述国家经验,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提供贷款贴息或信用担保。同时,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6.加强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进入境内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加大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进入境内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跨境外汇资金流动的管理,完善境内外资开发、购房的统计、登记制度。加大对房地产项下违法违禁流出入的查处力度,抑制投机行为。

参考文献:

[1]陈洪波等.我国房地产金融现状及政策取向[J].财政金融.2006,02.

[2]李松青等.中国房地产金融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陕西农业科,2005,01.

[3]张元再,柳洪斌.我国实行MBS的思考[J].金融论坛,2002,06.

[4]姚长辉.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创新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第5篇:金融现状分析范文

关键词:网络金融;金融监管

随着2013年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对社会的影响已愈来愈明显。其中金融行业早已浸信息技术已久,由此衍生出网络金融在这个趋势中发展愈加迅速。如以支付宝为首的各种宝宝的热捧,都显示出,与传统金融相对应,网络金融主要进入的是三个领域: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其中网上银行在网络金融中处于主体的地位,而网上证券的风险成因与类型与网上银行相似。因此下文讨论网络金融的监管问题时,主要是以网上银行行业为例。

一、我国网络金融监管难点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金融服务业的效率提高,同时也增加了金融服务的风险以及监管的难度。从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这一对矛盾统一体来看,金融创新总是走在金融监管的前面,金融监管总是滞后于金融创新。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而金融创新总是先高的那个。而我国的特殊国情,如金融监管法规不健全,信息化产业发展迅速等特点,使得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和创新的差距就更为巨大。因此,我国网络金融的监管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计算机技术的系统性问题造成监管难点

网络金融的两个基石,一个是计算机技术,尤其是网络技术和大数据处理技术;另一个是金融服务现代化。而计算机技术的系统性问题一直为业内人士所诟病。由于计算机系统是一个整体,在硬件层级中,任何一个配件的故障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如网络金融十分依赖的数据信息服务器,硬盘长期运行造成的损坏,CPU过热造成的停机等都会造成整个服务系统的瘫痪,甚至信息(数据)的丢失。虽然各个金融企业通过增加备份硬盘、镜像系统,改善机房环境等措施降低故障发生的概率,但仍无法杜绝故障,随着系统运行时间的增加,故障必然会发生。另一方面,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网络安全问题造成的风险,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安装木马等方式盗取客户甚至服务器信息,利用这些信息转移资金,虚假信息来赚取利润。最后,由于网络技术为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方便,因此网络金融的服务的连接范围和速度迅速提高,甚至扩大到整个国际市场。而监管方却无法与境外监管机构进行操作协调和信息共享,造成了监管上的困难和漏洞。

(二)网络金融创新造成金融监管的进一步滞后

网络技术的发展加快了金融服务创新的步伐,使得本来滞后于金融创新的金融监管进一步滞后。这种滞后主要体现在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使得监管部门措手不及,制定合理有效的新型措施;另外传统金融监管部门在网络金融的新兴领域的监管合法性也受到了一定的质疑。同时,由于我国网络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处于起步阶段。比如对网上交易的规定,直到2014年5月才有了7天无条件退货等规定。而在此之前,网上交易都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加快网络金融的法规建设,制定一系列既符合客观情况,又具有前瞻性的监管法律法规,为网络金融活动和监管提供法律依据,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

二、我国网络金融监管对策

我国网络金融活动存在了许多技术上和法律上的难点和漏洞,但网络金融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正在迅速扩大,金融监管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技术革命。如何做到在网络金融领域分类管理,公开监管的原则,在网络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今天,对网络金融活动实施强而有力、行之有效的保障。确保网络金融对原有金融秩序的冲击不会造成负面影响,维护银行业的正常业务的开展和公平竞争,确保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推行。具体来说,网络金融的监管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金融监管法规建设

网络金融安全是网络金融活动得以健康规范发展的前提和保证,而网络金融法律体系是保证国家队网络金融进行监管的保障。虽然网络金融具有虚拟化、实时性等特征,但有关部门仍需认真调研各项具体方案,如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个人隐私的保护措施等。而且,还需在此之外让法律与社会欢迎的发展相匹配,不能让法律由保护社会发展变为阻碍社会发展。为促进网络金融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开发

所谓安全虽然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技术和系统。但不代表网络金融行业可以不在安全技术上加大投入力度。因为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黑客技术也在日新月异,所以,与之对应的安全技术的研发也要加大力度。同时,与之配套的安全措施要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其他保密制度、维护制度、备份制度等制度也需进一步加强。

(三)借鉴欧美经验,建立非现场监管为主的监管体系

网络金融的发展中一大特征就是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使得交易对象种类繁多,跨多个领域,难以像传统金融领域那样有明确的交易对象,同时,交易的时期较短,速度较快,对这个领域的监管已无法像传统金融领域那样进行现场检查。但同时,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也为金融监管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如一些欧美国家已建立了较完备的非现场监管体系。所谓非现场监管是按照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全面、持续地收集、监测和分析被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针对被监管机构的主要风险隐患制定监管计划,并结合被监管机构风险水平的高低和对金融体系稳定的影响程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一系列分类监管措施的周而复始的过程。而我国监管机构一直没有重视非现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在以后的工作中需得到加强。

(四)加强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

网络金融的发展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近十年来,网络金融活动的跨国性越来越强。这就要求各国的金融监管当局要加强合作,而好的合作方式就需要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在此基础上,全面开放技术信息和交易准则,确保跨国网络金融交易既安全又高效。

参考文献:

[1] 史厚福.金融监管导论[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4.

[2] 马思萍.网络金融风险及监管模式分析[J].现代金融,2006(6).

[3] 翟建耀.网络金融给农行带来的挑战与研究对策[J].农村金融

第6篇:金融现状分析范文

[关键词]金融排斥;黑龙江省;农村金融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12)02-0099-02

金融排斥理论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在我国主要表现为,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中介缺位、机构锐减,金融服务方式相对单一,使农民在接触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方面障碍重重,处于正规金融服务的边缘或被完全排除在外,这便是“金融排斥”。

截至2009年,黑龙江省农户户均贷款量达1.2万元,用于简单再生产等维持生计型农户贷款满足率高达90%,创2004年以来新高。虽然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但依然存在资金不足、机构臃肿与服务落后等问题,致使仍有许多农民被排斥在金融体系之外。

一、农村金融排斥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地理排斥,是指被排斥对象由于其附近没有适合的金融网点等原因,只能通过乘坐交通工具到达距离较远的金融机构。地理排斥指标通常为金融机构网点分布密度/平均网点数;

2.评估排斥,又称为准入限制,是指金融机构利用对经济主体进行的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依据。评估排斥指标通常为获取贷款的农户比例;

3.条件排斥,是指对经济主体获取金融产品不尽合理的附加条件。条件排斥指标通常为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比;

4.价格排斥,是指被排斥对象没有能力偿付价格过高的金融产品。价格排斥指标通常为农村贷款利率水平;

5.营销排斥,是指主流金融机构的目标营销集中于一部分群体从而排斥其他群体。营销排斥指标通常为每万人拥有金融机构服务人员数;

6.自我排斥,指被排斥对象由于自身的某种原因,主动把自己排除在金融体系之外。自我排斥指标通常为经济主体心理、风俗习惯。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排斥的现状

(一)地理排斥

黑龙江为农业大省,土地面积居全国第六位,人口为3831万人,地形多为平原、山林与水面,有满、蒙、朝鲜、赫哲、鄂伦春和鄂伦克等53个少数民族,这些地理条件及民俗习惯的差异要求银行网点的设置与之相适应。而银行机构商业化的运营模式更多考虑到成本收益,因而在农村地区设置网点的积极性不高,这种典型的地理排斥主要体现银行营业网点数量少和银行机构人均覆盖率低。

参照银监会公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为3089个,网点分布密度为1.26个/万人(低于平均水平1.54个/万人),每个乡镇平均分布网点数为7.72个。数据表明,在黑龙江农村地区为居住地相对分散的1970万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数量十分有限。

(二)评估排斥

由于农村信贷具有季节性、临时性,贷款用途又难以区分,致使涉农信贷收益较低而风险较高。为此,贷款的发放采取了相对严格的风险评估程序。2007年,全国有34.6%的农户从银行金融机构获得了贷款,2008年,这一比例降至28%。农村金融服务整体水平不升反降,说明农村金融排斥程度依然很严重。黑龙江省的这一比例为4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原因是黑龙江地区缺乏融资渠道,对正规金融的依赖程度较高,而江浙一带民间金融相对活跃和发达,这一比例反而要低一些。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四类,分别为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占全省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71.6%。农行和农发行网点乡镇覆盖率较低,邮储机构数目虽然相对较多,但由于成立晚,农贷业务才刚刚起步。与农民联系密切的农信社由于实力有限,只能满足农民的基本生产需求,这使得农民扩大再生产和农村中小企业很难得到足够的金融服务。

(三)条件排斥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农村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农民基本无法提供关于个人资信证明。农村地区借贷,除规律性的生产性支出之外多为应付突发性支出,而银行放款要经过层层审批,手续繁琐,从申请到放款历时较长,难以应对突发事件,致使农民对银行贷款望而却步。

《2008年我国各省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情况》显示,黑龙江省的存贷比在盈亏平衡点(50%)之下,为43.84%。一般来讲,存贷比若低于50%,则易亏损。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村金融机构苛刻的贷款条件,致使农民不敢问津,另一方面,也说明农村信贷资金利用率仍不高。

(四)价格排斥

我国现行利率仍受政策制约,商业银行向城市居民、企业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上浮通常在30%~50%之间,而农信社向农民发放贷款的利率甚至上浮到基准利率的230%。农信社吸收存款与其他商业银行利率相同,贷款利率远高于后者致使农民贷款成本大增,甚至超过了一些民间贷款利率,而这种不公平的现象已相当普遍,大大降低了农民对银行贷款的热情。由此,价格排斥产生了。

(五)营销排斥

在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地区每万人拥有的金融机构服务人员为16.08个,略低于全国每万人16.7个的平均水平。目前,农信社贷款主要以种植业小额贷款为主,为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采用“春放秋收冬不贷”的原则,贷款方式通常为3~5户联保,金额为3000~5000元。除种植业外,还有10%~30%的农业贷款额为养殖业贷款,主要用来支持当地禽蛋业、奶牛养殖业的发展,通常采用1年期抵押联保方式,金额为1万~3万元。可见,农信社农贷业务都以粮食生产贷款为主,农产品加工营销和规模化养殖很难获取贷款,而农村中小企业则基本得不到贷款。

(六)自我排斥

由于农村货币化程度较低,农村地区的“圈层结构”未被有效打破,民间借贷(当地称“抬款”)现象比较普遍,农村居民多数依然沿袭亲情、友情的借贷关系,一般由亲属、朋友担保,月利息都在1%以上。

另外,自我否定也把农民排除从正规金融服务范围之外。偏低的文化水平和金融知识的缺乏使得农民无法跟上产品升级换代的步伐。有人认为自己不懂贷款程序,怕上当;有人认为从金融机构贷款手续繁琐;有人认为自己没有“关系”;有人认为自己不满足贷款条件;有人曾经未能如愿获得贷款而产生心理阴影等等,以上都是农民对金融机构不信任的表现,并且导致他们排斥金融机构。

三、破解农村金融排斥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制定并完善黑龙江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是制定防止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撤并机构的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欠发达地区开展存贷款服务。二是依法规范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于民间借贷进行有效监控,将有利于更全面地观测和调控宏观经济,为决策提供必要依据。三是要加速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因地制宜地推出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担保机构的建立和担保方式的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增加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从保险方面缓解农村信贷中的金融排斥。

(二)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并进行合理干预

政府应在保证投入农业的财政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前提下,遵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投入农村公共事业,既而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加强对农村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也必不可少。政府要综合利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阶段性地实现定向减免税收和费用补贴,从而使各类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和发展。另外,存款准备金、支农再贷款和利率等货币政策要继续发挥作用,给予农业贷款高的农村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比如制定特殊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施行更为灵活的利率政策,增加主产区支农再贷款额度。

(三)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发展的三大关键包括:充足合理的资金供给、高效便利的信贷模式与积极带动基地企业发展。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构建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农发行为主体,以担保、保险企业为保障,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尽量放宽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鼓励金融包容性强的金融中介通过吸收外部资金的方式,创建多种类型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的供给。

(四)加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要改进金融机构服务方式,开发多样性信贷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农户的信贷需求。扩大农户贷款范围,创建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建立农户贷款配套政策。其次,要看准时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和农村企业贷款担保的问题。除了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和财政的预算,确保担保基金有专项贷款支持外,还要抓紧成立农村贷款担保机构,尽可能的精简程序,增强可操作性。推进多形式担保,如动产抵押、仓单质押和权益质押等。另外,要大力扶持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金融企业,以“自愿入股、滚动发展、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替代过去单一的“资产抵押”为“资产资金双抵押”的模式,从而提高股东贷款的担保额度以及提供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

[参考文献]

第7篇:金融现状分析范文

摘 要 由美国次贷危机而引发的金融危机波及全球金融市场后,全世界再次聚焦于金融监管问题上。全球各国政府都致力于营造更加稳固可靠的金融环境,而美国政府更是在反思的同时加快了金融监管政策改革的步伐,很可能引领全世界范围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对此,我国可以从此次金融危机中发现自身金融监管体制的优势与不足,从而建设发展适合我国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金融监管政策。

关键词 金融监管 现状 分析 发展目标

一、美国金融危机发展过程

1.流动性危机

2007年2月到2008年5月期间,美国房地产次级抵押贷款市场出现支付危机。这源于2004年,美联储开始加息以防止市场上出现通货膨胀。而由于在美国的次贷合同中规定,通常在合同的第二年或第三年后进行利率重置,由固定利率转变为浮动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因此,这一加息举措无疑加剧了处于利率重置期的次贷借款人的还款压力。而从2006年开始美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下行趋势,次贷借款人难以通过转按揭或转卖房屋等手段减轻还款压力,于是次贷市场上开始出现第一波大范围违约。同时,金融市场中以次级按揭贷款为基础的证券及金融衍生品出现了严重贬值①。此时,大规模的、同时的、恐慌性的资产抛售导致了金融市场流动性急剧凝固,银行出现大量坏账。

2.信用危机

从而,2008年6月起, 美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出现全面危机。美国资本市场中的垃圾债券、资产抵押债券包括信用卡、汽车贷款、学生贷款、按揭抵押债券等债务工具将出现信用违约的连环危机。而正是“证券化”(只要某项非流动性资产在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那么该非流动性资产的所有者就能够以未来现金流为基础,将该资产打包成某种形式的债券,通过向资本市场出售债券而收回流动性资金)――20世纪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创新之一导致了接下去的信用违约危机,这是一场无法避免的金融灾难。

3.全球金融危机

在大规模信用违约危机的剧烈震荡之下, 美国利率及美元在外汇市场上出现双重危机。全球投资者对偿付能力的担忧急剧增加导致世界范围内对美国金融产品的恐慌性抛售和美元的失控性暴跌, 由于美元在全球贸易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美元的危机直接导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②。由于全球性信用危机,投资者出于对美国经济可能出现衰退的判断,以及对次贷产品的不信任,减持次贷相关产品,进一步引起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和各国投资者亏损,导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从而造成了包括花旗、瑞银等大型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二、美国金融监管的教训

1.金融监管落后于金融创新

在“最好的监管就是最少的监管”的格林斯潘年代,美国根深蒂固的自由放任思想使金融自由化成为金融政策的主导,从而银行规模的扩大,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加快。但当金融机构进入一个新市场开拓业务时,并且没有产生足够的风险管理程序来控制风险,而全球性的激烈竞争进一步刺激银行冒更大的风险。并且,监管部门掌握的信息滞后于金融机构,市场参与者的预期快于监管者的政策干预,因而监管达不到预期效果。

2.银行激励机制的监管不足

在面临金融危机的今天,被批评最多的就是银行的激励机制和分红政策,人们认为是银行家的贪婪和不适当的激励机制间接导致了这次金融危机,原因在于美国金融业界主流普遍相信市场的力量,认为市场的力量可以奖优罚劣,使得金融机构实现自我调节和均衡发展。从上世纪80 年代开始,美国金融机构注重把股东的利益同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认为给予聪明员工物质上的激励即可使金融机构高效运转有效的规避风险③。但事与愿违的是,这种激励政策市人们过于注重自身短期的财务利益,从而倾向于牺牲金融机构长期的发展目标,最后导致美国金融服务业的崩溃。

3.分业监管难以驾驭混业经营

此前,美国金融监管模式采取的是“伞形监管+ 功能监管”,即混业经营、分业监管。但无论国家监管体制如何选择,必须做到风险的全覆盖,不能在整个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创新链条上有丝毫的空白和真空。而在这次次贷危机的发生过程中可以看出,从次级贷款、和其他产品混合到信用评级、打包销售,在这样一个长的链条上,由于分别隶属于不同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在风险蔓延过程中,却没有一家监管机构负责,原来具有优势的分散监管体制反而变为一种劣势。同时,由于多头监管的存在,使得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得到足够的法律授权来负责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最佳的监管时机往往因为会议和等待批准而稍纵即逝。现有分散的监管架构与各类金融市场之间联系日益紧密的发展趋势不适应,以及面对市场新的变化和发展又没有法规明确授权,监管者被进一步束缚,不能发挥金融监管的最大效用。

三、我国现阶段金融监管缺陷

虽然中国金融监管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与美国金融监管相比也具有自己的优势,能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在最大程度上减少损失。但尽管美国金融监管存在以上或更多的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金融监管的手段、经验和方法,与美国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中国金融业的监管能力和有效性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1.监管部门人才缺失

美国金融监管部门聚集了众多来自金融市场的人才,具有一批从事美国资本市场和金融模型技术研究的专业人才,这一要素保证了美国金融监管部门比较容易地了解日新月异的金融业务和创新活动,能够比较顺利地推行新的风险监管技术和标准应对市场变化,基本坚持以市场原则从长计议来设计机制和方案。相比之下,中国金融监管部门的人才相对缺乏,特别是了解现代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和金融创新技术的人才就更为匮乏。

2.缺乏统一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

在这次金融危机的处理过程中,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美国金融市场上拥有大量及时重要的信息,这些市场信息的特点是容易获得、比较准确。得益于美国金融市场相对完整有效的信息系统,使得监管当局和货币当局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事态的严重性和市场的反应程度,从而立即决定政策出台的力度和时机。然而,我国没有统一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经常出现信息的重复提取或无法成功传达的问题④。同时,现代信息技术没有广泛的应用到商业银行的信息系统中去,不能进行较高层次的分析和处理工作,不能形成银行系统内部的资源共享。此外,我国对会计,审计机构工作真实性的监管也就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持,致使监管信息系统的不连贯。

3.法律制度不健全

由于美国拥有严格的法制和完备的存款保险制度以及决策的高透明度,确保了在处理金融机构倒闭的过程中,市场上的投资者没有出现过度的恐慌。相比而言,中国在金融市场法律基础的建设上仍有不少漏洞:金融立法原则与国际惯例相悖,配套法规上不完备,市场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往往导致金融消费者的从众的过度反应和恐慌行为,使得金融风险的防范监管工作更加困难。

四、美国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监管改革方案

2009 年6 月17 日, 美国政府题为“金融规制改革:新基石”的金融改革方案,并于7 月22 日向国会递交“2009 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议案,对前者进行补充和完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改革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并表监管,建立金融市场的全面监管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提高国际监管标准和加强国际合作。其核心思路是将金融监管的权利收缩到少数几个机构手里,尤其是美联储将成为具有对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监管权力的唯一机构,这有利于美国政府更加及时地发现金融市场上的异动,从而更加及时地防范与应对潜在危机。无论是创建金融服务监督委员会以甄别系统性风险,还是对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管理以及风险拨备管理,都有助于美国政府更好地管理系统性风险,从而营造稳健发展的金融市场。

五、美国金融改革方案对我国的启示

面对金融创新日新月异, 全球经济一体化、贸易自由化的时代, 高杠杆盈利模式的彻底颠覆及回归进一步证明了完善现代金融市场中监管体制和机制的重要性。美国政府的金融改革方案对我国金融市场监管的发展目标有一定的启示作用:一是加强金融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协调合作,避免金融监管真空。二是完善金融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有效性。三是完善消费者保护机制,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四是加强国家之间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建立有效的金融监管国际合作法律制度来防范金融风险。

1.坚持市场自律与政府干预的平衡

今天的全球金融危机再次证明以格林斯潘为代表的一代美国金融家们所拥戴的“最少监管”的思想和主张,确实存在着索罗斯所指出的极端市场原教主义的缺陷。完全自由的市场是存在缺陷的,以贪婪为基础的市场运作,特别是复杂的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创新,导致了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最终不得不由政府出面来救市。但我们仍不能仅仅依赖于市场或是政府,两者的有机结合才是维持稳健发展的正确导向。政府应在市场失灵的部分进行干预,弥补自由市场的不足。因此要继续坚持监管内控和提高透明度,把监管的着力点放在培育被监管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和市场监督约束机制上,将风险监管与市场纪律有机地结合起来⑤。

2.监管体系应对市场变化的及时更新

面对飞速发展的金融市场,非常重要的一点是,金融监管当局要顺应金融市场的发展,大力培育市场化的金融中介,提升金融市场关于风险和商业信用的信息供给的数量和质量。这是中国做好金融监管、加强风险管理、支持金融产业创新和减少一切不必要行政干预的最需要的市场基础条件,而这尤其是当前中国不断增长和发展的金融市场上最为缺乏的,也是中国不断推进金融体系发展,提高市场竞争中的最大软肋。因此,构建完整有效的金融市场信息系统以应对市场中及时更新的变化是提高中国金融市场效率的关键所在。

3.利用金融监管法制化理念加强监管力度

我国应完善金融市场的法律系统,弥补现有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立法滞后行为,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现有的监管行为有法可依,提高监管主题的权威性,加强监管力度。同时,进一步明确对金融违规违法行为的界定,严格明确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从业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根本上抑制金融犯罪活动的发生。

第8篇:金融现状分析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2-94 -03

一、引言

当今世界已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和发展都已深刻影响和改变着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并推动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云计算、大数据、社交网络等为代表的互联网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促使传统金融行业与电子商务、通信行业和互联网行业不断融合发展,构建出以互联网为交易渠道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这一国际金融发展的新业态,并在传统金融领域内产生了深层次的影响。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交易市场,既区别于以传统银行的间接融资,又区别于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者形成的海量数据,通过社交网络,形成了对交易者资产信息状况的充分反映,且这些信息的获取成本较低。在方式上,由于互联网络提供了低廉、方便的交易平台,交易者可直接根据对方资信状况而无需通过金融媒介进行交易。从金融实践来看,目前,互联网金融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模式:电子支付手段、P2P借贷平台、大数据金融。

(一)电子支付手段

电子支付的基本产业链模式是由金融机构-网络运营商-第三方支付构成。而从商业模式推动方角度来看,可以将电子支付手段划分为传统商业银行推动的电子银行服务、非金融机构推动的第三方支付、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的“超级网银”。

传统商业银行推动的电子银行服务,如银行卡在线转账又称“网上银行”,即指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对客户方提供金融服务及一些互联网服务,是互联网对传统银行服务的一种替代。第三方支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信誉保障和实力的非银行机构,借助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与银行签约,在客户与银行之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该模式不仅仅局限于互联网支付,而是线上线下全覆盖,其应用领域更为丰富。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的“超级网银”打破了各大银行之间的壁垒,实现跨行转账和账户查询、在线签约等传统网银不可比拟的优势,并对国内的电子支付带来了突破性的发展。

(二)P2P借贷平台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网络小额信贷模式,指借贷双方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资金借与贷,借贷人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出借方,贷款人通过与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风险,并在所有信息中选择低利率借款。它是民间小额借贷与互联网相结合,资金持有者通过网络信贷平台将资金贷给其他资金需求者的一种借贷方式。目前,在移动支付、社交网络、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科技的推动下,这种金融模式逐渐发展成未来金融交易的主要形态之一。P2P借贷平台可分为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纯线上交易模式,该模式无需线下审核,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完成,不承诺保障本金,以拍拍贷为代表,借贷双方通过平台竞拍交易,若发生违约风险,平台不垫付本金。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然后平台通过所在区域的商,采取线下调查的方式来审核借款人信用,如翼龙贷。第三种是线下交易模式,线上网站平台仅提供交易信息,具体的交易手续由P2P借贷机构和客户在线下完成,以宜信为代表。

(三)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的运营模式,主要有以阿里小额信贷为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以京东、苏宁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大数据金融是指通过对海量的数据进行筛选提炼,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和价值信息,并自动筛选出最需要资金的小风险客户,主动向其定向营销。这种营销模式可以节约大量的广告费用和市场开拓费用,在对客户评估时,还可以加强客户的资信准确度。大数据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是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商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与云计算相结合。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网络银行方面,招商银行在1998年推出的“一网通”是国内首款网上银行支付平台,它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向客户提供转账等支付服务。随后,中行、建行、工行相继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2014年,我国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数达到9.09亿户,新增1.5亿户,同比增加19.71%;交易笔数达608.46亿笔,同比增加21.59%;交易总额达1248.93万亿元,同比增加17.05%。截止目前,个人网银、企业网银和手机银行在电子银行整体渗透率已经超过70%。采用网银支付手段的交易正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目前已经成为银行重要的利润来源。

在网络证券和网络保险领域,我国证券营业部于1996年开始试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2000年,证监会颁布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以规范网上证券委托业务。目前,我国证券业的经纪业务已经通过网上交易和手机证券,实现了网络信息化。网络保险方面,1997年,我国第一家保险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正式开通,我国开始出现网络保险,之后,平安、太平洋、泰康人寿等保险公司也陆续建立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目前,总体上,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已拥有了自己的网站。自2011年到2013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已从28家增长到60家,保费规模快速扩大,从 32 亿元增长到 291 亿元,3年间增幅总体达到 810%,投保客户数从 816 万人增长到 5437 万人,增幅达 566%。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2014年第三季度,共有83家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业务。

第三方支付涉及领域已涵盖企业支付、网购、费用代缴、基金、保险等银行传统领地,包括支付宝、财付通、易宝支付、快钱等在内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已将银行个人和企业客户服务作为其重要战略业务。据iResearch艾瑞咨询研究数据显示,2014年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超8万亿元,同比增长50.3%;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近6万亿元,同比2013年增长 391%,约为2011年交易额的80倍。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方移动支付,在2013年、2014年两年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预计2018年移动支付的交易规模有望达到18万亿元。

P2P网贷领域,国内根据借款主体的不同,P2P网贷可划分为P2P(个人对个人,如拍拍贷)、P2B(个人对企业,如爱投资)、P2N(个人对多个机构,如有利网)、P2G(个人对政府项目,如投促金融)等。2007年,“拍拍贷”成为我国第一家P2P平台。近些年来,随着P2P借贷模式逐渐被接受,大量小贷公司开展了线上业务,同时传统民间借贷也向线上进行转移,P2P网贷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据相关统计数据,2012-2014年期间,P2P行业发展迅猛,成交量从212亿元增长至2528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69%。截止2014年底,全国运营平台1575家,P2P网贷领域整体处于快速发展中。根据相关数据的不完全统计,网贷领域总运行平台数量与成交额逐年增加,在2015年10月实现了该行业的第一个万亿元。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目前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国的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和成效,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在总体交易中所占的比例尚小,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公众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认识不同,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意见不统一,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能力不足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一)信息安全问题突出

信息安全是保障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互联网金融在给客户带来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信息和资金安全问题也非常突出。2014年中国网民规模6.49亿,手机网民5.57亿。其中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3.04亿,手机支付用户达到2.17亿。这一庞大的互联网金融规模,使得网络信息安全变得至关重要。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其金融信息的风险和安全问题,主要来自互联网黑客侵袭、病毒木马攻击、系统漏洞、用户信息泄露、安全意识淡薄,虚假金融信息传播、移动金融威胁逐渐显露等七个方面。同时,第三方支付、P2P等互联网金融新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安全管理水平总体上较低。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更多的为民间金融性质,在安全防护系统建设方面投入有限,应用信息系统安全和业务连续性问题突出,导致支付出现中断、客户信息流失及信息泄密等问题。目前,互联网金融业务多基于大数据,而数据使用范围和隐私保护尚不明确,从立法角度来看尚无数据安全边界的明确规定。为保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避免由于信息安全问题导致互联网交易风险的出现,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理应得到重视,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问题

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监管问题也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问题。目前,我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监管制度和法律规范尚不存在。目前,我国分行业进行监管的体制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行业交叉融合趋势,同时,基于传统金融业务制定的法规体系有效性降低。对于电子货币监管领域来说,我国对电子货币监管采样统一和标准化等原则,虽然具有提高运行效率及一定程度上避免资源浪费的优点,但其监管的单一化势必会抑制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创新。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发展往往领先于法律法规的监管,导致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有些规定尚无法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而造成对互联网金融新行态的规范不健全的现象。目前,对于网络融资平台来说,在资金监管、信用管理和业务范围等方面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一些新型余额增值服务如余额宝、理财通等,其监管问题也有待解决。此外,我国尚未出台有关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的法律制度,这些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不利的。如何提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灵活性和兼容性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三)互联网金融技术有待完善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金融业务与互联网产生了密切联系,尤其是网络金融服务和第三方支付等金融业务,依靠以互联网平台技术的支持。我国当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互联网金融应用支撑技术较为落后,互联网金融技术的支撑体系的发展速度与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营的发展速度相比不协调,导致互联网金融技术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金融业务的需要,尤其是在信息安全技术的运用方面,相关对互联网金融具有支撑作用的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新技术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五、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业态,目前,尚没有专门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互联网金融市场发展缺乏外部监管,而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体系亟待完善。其中,以互联网信贷的监管缺失问题最为突出,目前互联网信贷实质处在法律的边缘地带,我国尚未对此业务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因此,需要尽快明确监管责任,从法律法规层面上来规范和约束互联网金融,从而实现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发展互联网技术,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主动防御体系

互联网技术作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基础,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必须适应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的要求。目前,网络攻击呈现自动化、智能化、手段多样化的趋势,而如何应对纷繁多变的网络攻击需要互联网企业加快主动防御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构建互联网信用网络技术,形成互联网金融的可信网络平台。互联网金融企业应主动创新,采用多种手段和技术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保证互联网金融网络体系的健康运行。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

由于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时间较短,人才积累较为欠缺,构成相对单一,总体上,具备互联网编程、金融、网络运营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的相对缺乏可能将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中的重要限制因素。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对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网络技术、保险、证券、基金等)进行复合培养,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储备,弥补互联网金融人才需求的缺口。加快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和研究成果的转化,以适应不断创新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求,实现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昌发,李京霖.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探讨[J].保山学院学报,2014,(04):78-83.

[2]Alexander Bachmann, Alexander Becker, Daniel Buerckner et al.Online Peer-to-Peer Lending: A Literature Review[J].Journal of Internet Banking and Commerce, 2011, 16(2): 1-18.

[3]杨国明.网络支付产业链分析[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s1).

[4]向思遇.互联网金融业态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 2014.

[5]陶静雯,苏赛尔.中国P2P网贷行业的现状及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 2016, (19): 306-307.

第9篇:金融现状分析范文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脱媒;发展现状

金融脱媒的概念,原本出现在美国Q条例对于存款利率的管制当中,Q条例的管制降低了银行获取资金的成本,但与此同时,Q条例也使得人们对于存款的积极性收到了影响。作为“融资中间人”,银行的这一角色受到了淡化,其传统业务的利益不断遭到缩减。现如今,随着金融脱媒的不断加深,这就需要商业银行改变传统的盈利模式,从而正确的应对金融脱媒。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脱媒现象成因

现如今,随着我国融资证券化的发展,金融市场不断成熟,加上政府的主导,都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金融脱媒。

(一)资本市场的成熟

2004年,国务院了一系列的文件,提出允许优质的公司利用上市的方式来进行融资,政府的这种举措,是的我国的资本市场更加成熟,也带给了企业全新的融资方式。与传统的信贷相比,一方面发行股票的成本为发行费以及股息,但是在是实际情况当中,新股常常是采用溢价的方式来发型的,这也大大的降低了筹资的成本;而在另一方面,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的资金是企业的资本金,这能够有效的反映出财政产的所有权,企业不需要像传统的信贷那样按期还本付息,有效的减少了企业的债务负担。此外,创业板、新三板则给中小企业以更多的融资选择,使得中小企业没有在商业银行获得间接融资审批的时候,依然可以筹集资金。

资本市场的成熟提升了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这同时也降低了银行的媒介功能,更是金融脱媒的重要体现。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2013年,余额宝的快速发展打开了国人互联网理财的大门。余额宝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理财方式,其高收益、简便灵活地优势使得大众的理财渠道大大拓宽,同时也快速的对资金进行了聚拢。从相关的研究报告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截止到2015年位置,互联网理财的使用率已经超过了百分之四十。

二、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脱媒背景下的现状

(一)政府主导性

在西方发达国家当中,产生金融托媒的原因是由于市场的自发性调整导致了资金结构的变化。但是,我国的经济体质改革交完,这就使得债券等市场的发展较为落后,金融机构没有较强的自主运行性能,主要依靠政府的宏观调控。

(二)存贷总量增加,比重下降

自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的股票市场开始快速发展,与我国的金融体系形成了较为全面的金融市场。而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也是的很多的资金“体外循环”,投资者不在需要将银行作为中介,而可以直接进行资金的投放和吸收。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商业银行存贷款总量不断增加,但存贷比重却呈现出了逐年下降的趋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现如今商业银行的吸储能力不断下降,这同时也减弱了信贷的投放能力,从而导致利息收入比重的下降。因此,商业银行的转型已经刻不容缓,继续寻找全新的盈利方式。

三、我国商业银行应对金融托媒的对策

(一)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也曾经面临过同样的问题。但西方国家的商业银行通过对经营模式的及时调整,对中间业务进行拓宽,从而摆脱了困境。南喙氐难芯康敝形颐强梢钥吹剑286家资产10亿以上的银行在1983年―1990年阶段,其中间业务是其资产的1.21倍,随着业务量的增加,西方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也不断增长,1984―1990年阶段,这些银行的非利息收年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2.97%。截止至2004年,其非利息收入站到了全部收入的46%。因此,发展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需求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手段。

(二)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合作

随着金融脱媒的不断深入,现如今我国已经呈现出了企业脱媒大于居民脱媒的特点,资本市场由于在筹资过程当中拥有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因此很多企业都选择通过上市的方式来获取资金,这就更加加重了贷款业务的脱媒。在这样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低中小企业放宽条件,拓展客户群体。而中小也由于自身的资产规模较小,因此也有着更为简单的经营结构,其融资本身具有金额小、期限短等多种特点,中小企业也愿意为融资支付更高的利率,这能够使得商业银行在定价方面掌握主动。

四、结束语

如今,政策主导金融脱媒由于市场的不断成熟、网络理财的发展、利率的改革等多种因素对商业银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的主要表现为存贷比重下降、客户流失等。但是,面对传统业务被不断弱化的情况,商业银行更做出及时的调整,例如加强与中小企业的合作、开展混业经营等,从而保证商业银行更好的生存。

参考文献:

[1]涂晓兵.金融脱媒下我国商业银行的路径选择[J].经济管理.2011(06)

[2]汤长保,陈森发.商业银行对公业务可持续发展:现状分析与路径选择――以金融脱媒为背景[J].金融纵横.2010(01)

[3]陈曦.金融脱媒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选择[J].福建金融.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