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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双减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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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双减工作方案

第1篇:社区双减工作方案范文

(一)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我区20__年度环保实绩考核排名全市第三,获得“进步奖”;在全市率先编制并出台“加快生态文明建设1+5文件”,统筹水、气、声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下达175项攻坚任务,编制区、街道两级考核实施方案,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红、黄、绿管理,及时督查督办;19个社区成功创建宜居社区,数量位居全市第一;__家单位申报创建“深圳市绿色单位”;我局被评为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

(二)河流治理大会战稳步推进。经市政府同意,与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大会战工作方案,明确了“1·3·8”工作计划,即1年内完成河流调查摸底和管养全覆盖;3年内完成638公里污水支管建设,完成__河、__河2条重点河流综合治理;8年内完成6条重点河流综合治理。20__-2015年动工实施35个项目,投资估算40亿元。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治河治污的重要抓手,区几套班子领导亲力亲为,各级河长积极上岗履职,区主要领导召开河长制专题会议7次,区分管领导召开指挥部会议9次,协调解决问题30多宗。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总投资16.__亿元的10个治河项目获市发改委批复,年内下达资金计划9200万元,居各区首位。66条大小河涌于10月实现日常管养全覆盖,先后查处涉河违法行为172宗,拆除河道蓝线范围存量违建__宗,面积29650平方米。承担市区政府投资项目70个、总投资59.39亿元,年内累计完成投资7.78亿元,完成__河界河试验段、____树林湿地等一批治河工程,新增污水管网48公里,污水处理率提高至78%。

(三)转型服务加速提效。大力开展污染减排,削减COD45698吨、氨氮6515吨,关停企业16家,超额完成市下达减排任务;发挥环境倒逼作用,淘汰低端劣质企业189家;帮助15家拟上市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对__7个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行政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间的三分之一,办理环评审批5869宗;否决建设项目498宗,否决率达到8.1%,从源头限制低端劣质企业落地。

(四)执法监管及时到位。将8宗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20家年产废物10吨以上企业完成规范化验收,110家日排放废水100吨以上企业百分百在线监控;完成3家铅蓄电池企业、18台10蒸吨以上的高污染锅炉和30家VOC企业污染整治任务;204家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部完成表3标准的换证工作,并纳入环保诚信分级评定,关停重金属排放企业30家;建立老虎坑和福永污泥填埋场两个环境监督委员会,创新社会监管模式;修订完善有奖举报办法,激发市民参与环境违法监督;下达限期治理任务36宗,下发污染整改通知书942宗,做出行政处罚634宗、罚款4086.6万元,金额全市第一。

(五)城市安全保障有力。调处环境事件5921宗,妥善处置4起环境突发事件;积极应对54次暴雨、9次强台风袭击,全区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20__年底统计在册的95个易涝点中,54个易涝点整治项目列入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年内完成__个;45个易涝点整治项目列入区政府投资计划,年内下达资金计划15个;安全供水4亿吨;完成193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86,申报率、实施率和验收率分别提高至99%、93%、46%。

第2篇:社区双减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8-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春季攻坚行动。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加强部门协同,深化联防联控,落实管控责任,强化曝光问责,重点抓好扬尘污染治理、秸秆垃圾禁烧、专业市场污染治理、道路环卫保洁、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重点治理任务,坚决遏制污染反弹形势,确保4月份起,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实施时间

201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三、重点任务

(一)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专项行动

1、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进出道路硬化、工地物料覆盖、场地清扫洒水、视频监控系统、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不开发土地绿化“8个100%”措施,对出入车辆清洗等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治。拒不停工、擅自复工的,依法处理处罚。

2、搅拌站扬尘管控。全区范围内搅拌站严格落实粉料仓除尘、料场全封闭、车辆冲洗、洒水降尘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停产整改。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

落实单位: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二)拆迁工地扬尘管控专项行动

拆迁工程必须湿法作业,严格落实围挡、洒水喷雾、覆盖、冲洗、密闭等治理措施,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清运垃圾,现场拆除完成后及时清运,未清运的须全面覆盖高密度抑尘网,严禁敞开式拆除、严禁非湿法拆除、严禁超时堆放废弃物。对拆除现场,各镇街必须派专人现场监督;凡未按要求实施拆除作业的,一律依法强制停工,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重点加强对季山官庄社区及将要拆迁的范于埠社区、凤临地块(XX社区、XX社区)、长安路掌舵东岸拆迁工地等工地扬尘管控。

责任部门:XX街道、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其他有关镇(街)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道路及堆场扬尘管控专项行动

1、道路扬尘管控。新外环线内双向2车道以上道路,采取

夜间机扫水洗全覆盖、白天洗路净化全覆盖的作业模式,充分利用道路真空吸尘车,使用高压清洗车辆每天早晚冲刷各1次,湿式机扫、洒水保洁不少于6次,并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增加1-2次夜间洒水,确保所有道路达到深度保洁标准。

2、堆场扬尘管控。实行砂石物料堆场网格化管理、定点销售。城市规划区内砂石物料堆放场所要进行地面和道路硬化,采取密闭、围挡、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并在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沉淀池,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网。

3、裸露土地和超高土整治。对城区及镇街主次干道、街巷两侧、商铺门前的裸露地实行横到边、竖到沿、拉网式的硬化或绿化补植,防止扬尘污染。对城区及镇街主次干道与绿化带有关的路沿石进行摸底调查,有缺失、破损的及时补齐整修,无路沿石要进行设计安装。路沿石低于绿地的,采用降土或抬高路沿石方式,防止泥土冲刷污染路面。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落实单位: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四)工业污染源治理专项行动

1、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持续开展洗厂行动,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落实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推进厂区绿化、亮化、硬化、美化,解决企业扬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建立工业企业扬尘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管理台账,实施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全过程管控,确保不扬尘、不漏排、不遗撒、不露天。

2、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提升。按照“分类施策、一企一策”的原则,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核查工作,重点核查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量、VOCs产生量、重点控制VOCs种类及产生量、有机废气收集措施及处理工艺、监测方式等,4月底前,完成年产生量1吨以上企业核查。对重点涉VOCs企业提出治理整改意见,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及产品、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台账,明确企业整改期限,5月底前完成石化、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料制品加工、铁艺焊接、喷漆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提升。

3、春季环境执法行动。4月15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春季环境执法行动,结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无组织扬尘控制情况等,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XX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落实单位: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五)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城区载货汽车通行管理。长春路南(包括长春路)和东外环路西禁止总质量12吨(含)以上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或其他不符合监控要求的柴油货车、拖拉机、农用车通行。

2、柴油货车管控。加大道路监督执法抽测力度,在柴油车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货运通道及物流园区、工业园区、货物集散地、公共交通场站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开展柴油货车综合执法检查及抽测,推广黑烟抓拍和遥感非现场执法方式,严厉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每月监督抽测执法和遥感非现场执法的柴油货车比例不低于柴油货车保有量的5%。

3、渣土物料车辆管控。渣土物料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安装GPS系统,取得交警部门核发的《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严禁运输过程中遗撒泄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夜间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黑渣土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查处,取消渣土运输资格,违规车辆依法扣押一个月以上,并将有关车辆信息通报住建、综合执法等所涉工地、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所涉工地、单位依法停工3个月以上,并通报供电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断电。

责任部门:XX交警大队、经开区交警大队

落实单位: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六)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

开展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运行情况,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油烟达标检测。依法从严处罚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依法取缔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室内烧烤必须使用环保型无烟炉具,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划定禁止烧烤区域,禁止区域内严禁从事烧烤经营活动,严禁为烧烤提供场地。开展专项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或者不正常运行的、未采取油烟净化设施超标排放油烟的,一律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的,依法落实断电措施,实施停业整治。

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落实单位: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七)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专项行动

严格落实《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的通告》和《加强露天焚烧农业废弃物和垃圾行为快速处置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建立完善区、镇街、村居三级控制禁烧责任体系,实施第一时间联动处置和快速处理处罚机制。对发现火点的镇街,按程序给予通报或问责。

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落实单位: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八)物流园区、停车场地等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物流园区、停车场、大宗货物集散地、道路全部实施硬化或抑尘改造,安装喷淋设施及车辆冲洗和停车场地洒水、覆盖等防尘设施,配备沉淀池,实现进出车辆全冲洗,钢铁、建材、型材等大宗货物集散地内电焊、切割等必须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监督抽测,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的管理。依法关停取缔不符合规划布局要求,或者未获得有关批复的物流园区、停车场地、大宗货物集散地。

责任部门:XX交通运输分局

落实单位: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九)钢材(型材)市场搬迁治理专项行动

加快原有钢材市场关停力度,重点加大对搬迁前市场的管理,严格落实“压减存量”措施,从市场出入口整治、国Ⅲ车限行、市场内部管理等方面,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污染物的排放。加强日常洒水频次,保持地面清洁、湿润,防止扬尘污染。

责任部门:区商城管委会

落实单位: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十)油库和加油站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XXXX石油分公司油库和城区加油站周边道路、场地全部实施硬化或抑尘改造,加强日常保洁,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保持地面清洁、湿润,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三次油气回收”措施,确保正常开启油气治理设施,防止油气外泄。实施错时油品装卸,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在8时至17时暂停装卸油。

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落实单位:XX街道、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十一)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清理城区及主要街道违法喷烤漆业户。重点对无照从事机动车维修和超范围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环境脏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治。规范好许可备案的汽车维修企业规范喷烤漆作业,严肃查处违法喷烤漆行为作业行为。

责任部门:XX交通运输分局

落实单位: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四职”责任人制度,不等不靠,立即行动。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专项技术导则,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措施和跟踪问效办法,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推进、有序完成。

(二)从严从快处理。

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发现的或接到交办的违法行为按照“五个一律”标准及时进行处理处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先停止违法行为、查封违法设备;拒不履行责任、拒不执行处罚要求的,一律采取断水断电措施;违法行为涉及立案查处的,一律从高限处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所有违法案件,一律予以媒体曝光,问题严重的实施效能督办。

(三)严格考核问责。

将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制定出台考核、问责办法,对镇街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问责。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对春季行动落实情况实行强化督查,对督察发现问题,一次督办部门镇街整改,二次移交效能督察组,三次启动问责。对督查巡查发现问题较多或者交办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空气质量长期居各镇街后位或改善幅度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梯度加严的标准实施问责;对督查整改中虚报情况、瞒报漏报、逃避监管、工作不严不实的,空气质量恶化严重的,从严问责。

第3篇:社区双减工作方案范文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筹划安排,以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推动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我局党委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当作推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新一轮大发展的难得契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成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分设综合协调、宣传、业务协调与综合材料起草三个职能小组,以保障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运转。二是统筹谋划、精细方案确保各阶段工作有条不紊开展。结合我市环保工作的实际,及时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总体目标、实施原则、方向重点以及每一阶段、每一环节的时间安排、具体内容,为顺利开展各阶段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和操作指南。三是细化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专门印发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了领导责任、职能小组责任以及开展各项具体活动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形成了层层抓落实、事事有专职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各项具体活动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四是充分运用宣传手段营造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建立了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信息员队伍和信息报送制度。在全面掌握活动动态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珠江环境报、*环保公众网、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和墙报以及各主流媒体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强势,如在珠江环境报上开辟了活动宣传专栏,每周两期刊发有关活动最新动态信息;在*环保公众网上设立了活动专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及时反映活动开展的各方面动态、进展和成效。整个活动期间,各主流媒体、市委市府简报刊物共刊载我局学习实践活动情况37篇,此外,我局专门制作学习实践活动简报15期、墙报1期,为推动和促进全局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把学习引导贯穿活动始终,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我局党委坚持将深入学习、强化理论武装贯穿于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把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到服务科学发展上来。一是扎实开展“五个一天”的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补课”式学习。在党员个人自学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有侧重、有针对性地精读,保证“读一天”的成效;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专题报告,提高“听一天”的深度;结合近期对环保工作影响较大的事件,组织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讲体会讲差距,确保“谈一天”的实际成果;局领导分头带队走访10个区、县环保局,确保在“访一天”中广开言路;局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和走访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作专题辅导报告,确保在“讲一天”中与基层互动。通过“五个一天”的深入学习活动,党员干部更加深刻认识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现实意义,更加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紧扣主题、紧贴实际,广泛深入地组织讨论。在学习辅导的基础上,我局通过网上论坛、党员论坛、专家论坛等多种形式,围绕“什么是科学发展?为什么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科学发展?”的主题,结合环保工作在*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宜居城市方面如何服务科学发展的现实命题,以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发动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讨论,使学习活动与环保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实践的热情和积极性。

(三)深入基层、深入市民,切实找准和破解制约我市环保事业发展的难题。

按照重在“找准突出问题”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新目标新要求,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省委提出的“八个必须、八个解放出来”和市委提出的“五个针对、五个破除”的认识,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找准薄弱环节,理清工作思路,着力破解制约我市环保事业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积极寻求破解环保科学发展难题的良方解药。一是抓住重点问题专题调研。围绕建设“首善之区”主题,我局组成由局领导带队的10个调研组,带着加强污染治理、推进污染减排、做好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等调研题目,分赴10个区、县级市,深入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企业、工业园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实地进行勘察研究,听取当地政府和环保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形成12份调研报告。为探索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新思路,推进实现环境保护的全范围覆盖,我局由污染控制处牵头,组成7个调研组,对全市7个区、县级市的17个中心镇开展环保专题调研,通过派发调查表(单)、实地勘察及公众访谈,在了解掌握各中心镇环境质量、污染源及治理、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市中心镇环境保护调查报告》,提出了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9项措施。为充分整合全市环境监测资源,最大限度发挥监测效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取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了解的方式,全面掌握了我市12个区、县级市环境监测站的人员、设备、监测能力现状,在与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水质监测中心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加强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健全全市环境监测网络方案》,提出了整合全市环境监测资源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二是抓住工作细节,开展“四个一次”主题实践活动。为了查找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和服务基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我局针对环境执法、环境、环保审批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了算一次账、办一次事、听一次意见、看一次点的“四个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局领导带队到环境受理窗口、环保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办一次事”、“听一次意见”,到下属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看一次点”,“换位体验”环保投诉受理和环保审批过程,直接听取群众和企业代表、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理清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工作思路。三是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多层次、多渠道征求意见,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其中包括组织“十个调研组”深入基层单位,向“百家企业”发放问卷问计环保方法和措施,组织“千人次环保专项执法”活动,通过环保政务窗口、全市绿色社区、环保公开网站向“万名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组织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方向。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为切实理清环保工作科学发展思路,我局专门组成起草小组,由局主要领导全程主持,认真组织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在检查报告拟制过程中,多次召开局党委扩大会集中研究讨论分析检查报告,广泛征求机关领导、基层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理清思路,确保报告质量。在评议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总体评价满意率达100%。五是认真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形成科学发展共识,明确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环保工作全局的思路举措。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召开了局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按照重在分析问题、重在总结经验、重在明确方向的要求,班子成员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谈问题、找原因、提建议,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参加直属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在领导班子中进一步形成了科学发展共识,理清了科学发展思路。

(四)突出实践特色,以切实的整改措施促进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新一轮大发展。

一是明确整改目标。通过对制约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的全面剖析,我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前两阶段的基础上,积极反思“两代表一委员”和网民对我局机关作风的评议结果,以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让人民群众感到满意为目的,把换位思考、主动服务做为突破口,确立举一反三、整体推进的思路,在市环保系统全面开展以“三服务、两保障、一促进”为主题的整改活动(即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保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全市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力争通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整改落实,全面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带动全市环保系统行风建设上新水平,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六个明显”:即从局领导班子到全局系统的作风得到明显转变;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力度得到明显加大;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配套措施得到明显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明显推进;环境质量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环境安全保障得到明显加强。二是确定具体整改内容和标准。为实现上述整改目标,我局党委在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的基础上,明确了近期突出解决好的7个方面17个问题、中期整改的3个事项和远期整改的2个事项,共制定了67项具体措施。其中,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含农村)方面包括强化饮食业污染整治、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精简环保考核等9个整改项目;在保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方面包括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加快调整功能区划等3个整改项目;在保障全市环境安全方面包括提升环境应急能力等2个整改项目;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方面包括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进“退二进三”扶持符合环保要求企业发展等2个整改内容;同时明确了组织建设方面的1个整改项目。中期整改方面包括全力推进空气污染整治工作、全力推进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及配套综合执法工作、推进第二批市区产业“退二进三”等3个整改项目。远期整改方面包括强化环境执法与环境行政审批、推动我市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等2个整改项目。三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了确保整改方案的实施,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抓好整改落实,我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丁红都担任组长,各党委成员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或领导小组成员的“机关服务年”活动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我局的整改工作;建立了督办、考评和定期汇报制度,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察督办,将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列为局机关各处室领导、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述职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主要成效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局坚持边学边改、边议边改,不断转化学习实践成果,已取得明显成效。

(一)“空气整治50条”取得明显成效,被列为我市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阶段性重要成果。由我局牵头制定的《*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简称“空气整治50条”),去年4月已由市政府公布实施,全面铺开了我市实现创模目标后新一轮大规模空气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并在去年上半年被列为全市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重要成果。“空气整治50条”实施以来,我局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去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12天,占全年总天数94.26%,比上年上升3.03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主要空气污染物平均浓度连续4年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且分别比上年下降9.8%、13.8%和7.8%。气象部门提供的参考数据也显示,我市2008年出现灰霾的天数从2004年的142天大幅下降到90多天,为2004年以来最少的一年。市统计局近期的民意调查结果也显示,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得到近九成市民的认同。张广宁市长在今年1月22日主持召开的全市深入推进空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市‘空气整治50条’取得的成效,充分说明市政府出台“空气50条”措施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推行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群众是广泛拥护的,是我市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阶段性重要成果。”

(二)制定实施了《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及其配套的《综合执法方案》,为实现2010年亚运会前全市环境质量根本性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础。我局明确将饮用水源保护、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作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碧水工程”。2008年,珠江*河段水质属Ⅳ类,丰水期达到Ⅲ类标准,连续3年成功举办横渡珠江活动;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按单因子评价法和指标权重法统计分别为80.96%和98.80%,分别上升4.97和0.83个百分点。为确保在2010年亚运会前全市水环境质量有根本性改善,我局牵头制定了《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及配套的《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综合执法方案》,落实“举全市之力”开展污水治理和河涌治理的要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综合运用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和行政执法手段,从今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分期分批对全市范围内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放进行全面整治,并在这次为期一年半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实施2010年7月1日后的持续推进工作方案。

(三)治污减排力度不断加大,在全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再次实现“双下降”。我局以严格监管和严肃考核为突破口,强化污染减排硬约束。抓好工程减排、监管减排和指导、督查和考核。2008年,全市现役火电机组和大中型工业锅炉脱硫工作已基本完成,累计形成脱硫能力12万吨/年;全市新建成投产污水处理能力39.5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190.35km。大力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目前已有50多家工业企业关停或搬迁;省要求我市“十一五”期间关停的18家小火电中已有13家关停,关停容量共139.565万千瓦。已向276家市管重点企业、2000多家区管重点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实行依证管理、按证排污、超证处罚;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全市31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146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通过落实治污减排各项措施,2008年我市在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212亿元以上、增长12.3%以上的同时,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再次实现“双下降”,完成了总量减排任务,预计分别下降4.8%和3.7%以上。

(四)出台了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去年以来,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全方位推进,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的通告》、《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通告》和《关于逐步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目前,全市500多个加油站全部实现供应国Ⅲ标准车用燃油,到2010年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4.2万吨;全面开展环保标志发放工作,截至2009年1月5日共向本地籍和外地籍汽车核发环保标志110多万个;我局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629.7万元继续用于公交车、出租车推广使用LPG补助,全市6800辆公交车和18721辆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

(五)环保监督执法力度明显加大,罚款总额超过了我市环保机构成立以来过去30年的总和,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08年,我局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的“二十七条”具体措施,并专门组织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2008年千人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加强行政处罚工作力度,案件查处数量、罚款额大幅增加。全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9075人次,检查企业29274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667宗,行政处罚案件2242宗,罚款总额达7056.48万元,关停企业(项目)1700家(个),限期治理136家,责令限期整改1286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01宗。其中,罚款总额超过了我市环保机构成立以来过去30年的总和,执法工作显著加强。我局通过强化监督执法,有效解决了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完善12369环保投诉热线管理,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健全重要“领导包案”、局长接待日等制度,确保市民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赢得了广大市民的信任。

(六)按照“保护发展,保护环境”的思路制定了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19项措施,大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做好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工作,我局继续坚持“保护发展,保护环境”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市环保局关于落实全国环评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坚决兑现“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正公平,严格审批,强化验收”七项承诺,明确了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5个方面19项措施。其中,在确保环评审批服务到位透明公正方面,包括强化对外窗口服务、强化电子政务服务、提高审批透明度、确保审批公正性等4项措施;在提高审批效能方面,包括开展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实行约谈协调制度、大幅度缩短审批时限、简化环评审批手续等4项措施;在下放审批权限强化区(县级市)审批职能方面,包括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给区(县级市)环保部门、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等3项措施;在严把环保准入关防止重污染项目乘机搭车上马方面,包括对“两高一资”项目不予审批、实行重污染行业入园管理、完善审批后续管理等5项措施;在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方面,包括实行总量前置审核和预申报制度等2项措施。

(七)强化制度建设和法规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为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切实达到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要求,2008年我局共新建制度25项,修订制度4项,特别是对环保重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首问首办工作责任制度和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有效投诉认定办法等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此外,我局还启动《*市环境保护条例》、《*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工作;牵头制定并由市政府公布实施《*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订《*市2008-2010年饮食服务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通告》;牵头制定《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及其配套的综合执法方案;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的通告》、《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的通告》和《关于逐步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等一系列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完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市环保局关于落实全国环评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批制度等。

第4篇:社区双减工作方案范文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北京市任务细化分解方案》、《门头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门头沟区VOCs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和峰值有所降低。但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并不巩固,尤其2020年一季度整体反弹,既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也影响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坚持首善标准,充分发挥“争第一”精神,统筹疫情防护和秋冬季攻坚各项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领域,推进我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管区领导就各自分管领域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在重污染期间,分管区领导要对各项污染过程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全区“大环保”思想,严格落实《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完善区级统筹、部门落实、镇街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深化大气污染防治“0.1微克”行动,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镇街要聚焦PM2.5、TSP、降尘量等重点任务指标,发挥好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量,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任务责任。各部门要聚焦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到科室、到数据、到网格,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多发问题,确保“十三五”目标圆满收官、“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各执法部门要统筹好督促检查与帮扶指导,坚持精准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精准帮扶,对存在问题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技术,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三是聚焦重点,全面提升。全力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多部门加强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施工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无证无照、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提升重点区域精细化保洁水平,强化监测治理能力,与专业技术单位合作,完善属地降尘监测网,增设降尘监测点位,加大降尘监测频次,加强区域降尘分析和措施研究。

四是强化调度,严格考核。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办公室落实“日巡查、日通报”机制,每日对各镇街空气质量、TSP进行排名、通报,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排名、执法等情况。自2020年10月起,各相关部门要统筹秋冬季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报送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区进展情况,纳入每月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上报市委生态文明办。

 

 

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

 

序号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任务措施

牵头区领导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1

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秋冬季期间

2020年10-12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

2021年1-3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1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5天以内。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科信局

区住建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2

2020年10-12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城子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1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潭柘寺镇低于35微克/立方米;军庄镇低于32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31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29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28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2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2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24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3

2021年1-3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潭柘镇低于53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东辛房街道低于43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永定镇、妙峰山镇低于41微克/立方米;龙泉镇、雁翅镇、大台街道低于40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城子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33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4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方案要求,加大道路洒扫保洁力度、加强重型柴油车、餐饮油烟、汽修维修、加油站、在施工地等污染源治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消防支队

龙泉镇

军庄镇

大峪街道办事处

城子办事处

5

2020年10月底前

同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广宁路街道办事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日常联合执法巡查,建立志愿者巡查队伍,加大对永定河文化广场东侧在施工地以及爱玛裕、喜玛峪等地区污染源联合治理力度。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大峪街道

6

老旧车淘汰

2020年12月底前

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载货汽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

张翠萍

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财政局

7

加强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型柴油车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建立“环保跟着交警走、交警吹哨其他执法部门报到、跨区域执法”等执法模式,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进京路口、辖区内主要道路采取24小时执法或机动24小时执法检查方式,提高车辆拦截率,长期坚持联勤联动机制,提高路检执法效能。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8

加强重型柴油车入户检查

2020年12月底前

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将其列入超标车数据库或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对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驾校教练汽车以及从事运输经营的轻型汽油车辆、重型柴油车辆进行入户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9

强化机动车检测场监管

长期坚持

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数据后台筛查等方式,对门头沟区机动车检测场实现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车虫”违规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10

划定高排放控制区

秋冬季期间

研究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划定,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内作业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的监督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11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按时间节点完成

组织动态完成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依法查处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全区各类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排查建账、执法查处,发现一起排放不达标的处罚一起。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12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0年12月底前

以施工工地、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13

强化降尘量控制

长期坚持

2020年10至12月,各镇街降尘量不高于3.0吨/平方公里·月。2021年1至3月,按要求控制降尘量。

张翠萍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14

2020年10-12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09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07微克/立方米;军庄镇、龙泉镇低于104微克/立方米;永定镇、潭柘寺镇低于96微克/立方米;东辛房街道低于94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87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84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72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6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68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58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5

2021年1-3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35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127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潭柘寺镇低于132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妙峰山镇、王平镇、大台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133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112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100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6

道路扬尘管控

长期坚持

持续开展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评价,定期通报全区平原区道路尘负荷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17

强化裸地扬尘治理

长期坚持

按照《2020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2020年裸地整治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裸地整治责任,建立健全落地治理动态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裸地100%苫盖、绿化、无起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林绿化局

区工程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规自分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公路分局

各镇街

18

倡导文明祭祀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倡导市民在寒衣节、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节日期间,采用社区共祭、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绿色的祭扫方式。

张翠萍

区民政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19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于10月底前完成一轮“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建立散乱污台账,杜绝虚报、瞒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坚决依法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摸排、动态清零”。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20

推进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

2020年10月底前

持续推进辖区餐饮油烟净化改造,全面梳理辖区2019年以来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并于10月前报送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验证材料。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1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组织各镇街排查并取缔仍在使用的不符合《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的工业炉窑。加强对工业炉窑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2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

2020年11月底前

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以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建立辖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清单;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23

开展专项执法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印刷、汽修、餐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4

旁路设置情况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对排查出的旁路进行分析论证,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生产必要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及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5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完成对排查中发现的泄漏等问题的整改。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6

加强执法监管

2020年12月底前

充分利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对在线监控系统报警、未稳定运行和数据不准确的加油站进行依法处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7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2020年12月底前

鼓励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VOCs排放企业安装用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8

落实重污染应急预案

长期坚持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治理,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各项要求,组织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预案,施工工地有明确要求的工序停工到位,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各执法部门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强化执法和督促检查,盯紧“最后一公里”应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

区生态环境局门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29

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坚持保先进促落后、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原则,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涉气源,组织施工工地、企业申报并完成绩效评级,组织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更新完善工地、道路清扫保洁、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绩效分级、减排措施,杜绝“一刀切”,确保秋冬季重污染应急取得“削峰降速”实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委宣传部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公路分局

区城管委

区环卫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0

开展环境精准执法

长期坚持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等新手段、新技术,实施精准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31

明确细化责任分工

长期坚持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落实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实际,聚焦指标任务,细化本辖区秋冬季攻坚方案,具体责任到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张翠萍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2

定期调度

长期坚持

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执法情况,月通报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3

建立帮扶机制

长期坚持

建立领导班子包镇街机制,加强帮扶指导,帮扶镇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4

大力推广新能源车

2020年12月底前

加快推进我区公交、出租、环卫等车辆电动化。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35

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

2020年12月底前

全年在全区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22组,在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检车用尿素6组。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36

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2020年11月底前

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家。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37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长期坚持

12月1日起,严格落实国家胶粘剂、清洗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等VOCs含量限值标准。2021年4月1日前,做好落实国家油墨VOCs含量限值标准准备。

区科信局负责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含VOCs产品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实施前有序完成产品切换;指导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底前将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情况和达标情况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8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2020年12月底前

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生产企业、超市等的建筑涂料、胶粘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清洗剂等进行抽检、抽查,每季度检测量不低于市级下达任务指标,曝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销售场所。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9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0年11月15日前

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全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成果。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

40

强化工业企业统一管控

长期坚持

区科信局负责指导开展工业园区、产业基地污染防治工作。

陆晓光

区科信局

石龙管委

41

加大督查和执纪问责力度

秋冬季期间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空气质量落后、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未按期改正的,视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或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在秋冬季污染治理攻坚战中不担当、不作为,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问责。

范永红

张翠萍

区纪委区监委

区生态环境局

42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0年11月15日前

对文物修缮、施工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

庆兆珅

区文旅局

43

打击黑加油站点

2020年12月底前

区公安分局牵头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区市场监管局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44

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研究划定全域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5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0年12月底前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落实有关规定,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记入信用信息记录。

赵北亭

区住建委

46

实现扬尘监管平台共享

2020年12月底前

完善运维好全区施工工地可视化、智能化的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做好各部门符合条件的视频监控设备接入的指导及保障工作。组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和规模以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工地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处置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将数据信号统一接入全区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并动态更新。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47

施工扬尘监管

长期坚持

按照《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双十条”标准,加强视频在线24小时值守监管,及时向执法部门移交扬尘问题线索,确保建筑工地不起尘。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规自分局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工程中心

区园林绿化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8

长期坚持

强化“小微工程”(施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投资30万元以下)、线性工程扬尘管控,采取渐进式分段施工方法,针对各类市政管线、道路交通等各类线性工程的小微工地一次开挖作业长度不宜超过100米,新开工段作业前,必须完成前一工段扫尾清理工作,做到场清地平、无浮土。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扣分、限制评优、限制招投标、降级资质、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联合惩戒。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工程中心

区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50

道路扬尘管控

2020年12月底前

 

按要求开展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排名情况。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提高到92%。按照《2020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0年道路扬尘治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57条道路尘负荷监测道路治理措施和主体责任,确保道路尘负荷无进入全市后十名道路,全区道路尘负荷考核分值进入前10名。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军庄镇

龙泉镇

永定镇

大峪街道

城子街道

东辛房街道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51

强化渣土车闭环管理

长期坚持

定期组织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执法检查,严防死守,做好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闭环管理,并通报工地渣土车违规情况,严厉查处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未密闭等违法行为。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52

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

2020年10底

制定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细化、量化扬尘管控措施,包括施工扬尘、拆迁扬尘等,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保扬尘管控到位,不影响全区各项污染防治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部门

沿线镇街

53

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2020年12月底前

年底前,完成7.78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赵北亭

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

相关镇街

区国资委

区生态环境局

54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0年11月15日前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建筑工地建筑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生态环境局。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55

对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涉VOCs排放道路工程施工施工时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材料,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对道路建设、修整用的沥青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护栏等道路设施涂料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

赵北亭

区公路分局

56

标准化治理改造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能力提质升级2019-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力争完成全区2家维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的标准化治理改造。

赵北亭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57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020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2020年能源工作要点》要求,全区煤炭消费量控制量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58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王涛

区园林绿化局

5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属地扬尘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加大扬尘执法力度,每月5号前将上月管控和执法工作情况反馈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对各镇街、各行业施工工地扬尘问题执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通报。加强扬尘执法相关信息公开及数据共享,及时主动曝光违法行为。对列入台账的施工工地,镇街一线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要达到100%;区级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含远程视频监控)不低于60%。

王涛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区生态环境局

60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管控

2021年3月底前

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树叶、烧套袋等行为。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园林绿化局

61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0年11月15日前

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完成3个村煤改清洁能源能源工作;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按照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加强煤质检查。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区城管执法局

第5篇:社区双减工作方案范文

一、关于2013年价格工作总结

刚刚过去的2013年,面对严峻的宏观环境形势,全市价格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增长、控物价、惠民生、强队伍,克难奋进,主动作为,实现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助推发展导向,服务大局实现新突破

始终把稳增长、扩内需、促转型、推发展作为全市价格工作的切入点,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有效提高了价格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及时出台价费扶持政策,稳定经济增长。深入开展“深化清费减负,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两次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价费优惠政策,除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统一政策外,另行减免、缓缴涉企收费62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近5亿元,助推了实体经济发展。会同发改、监察、财政等15个部门建立了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对涉及新兴产业申办、建设、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收费进行全程监控、跟踪服务,首批惠及56个重点项目,涉及投资200多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5次以信息形式对此进行了充分肯定。江阴市局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加强了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受到各方好评。二是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支持扩大内需。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选择部分企业试点推行明码实价,进一步提升了商贸领域的价格诚信度,苏宁电器等47家单位被评为省价格诚信单位。崇安、南长、北塘三个区局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明码标价示范街创建,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价格自律。三是大力促进资源环境改革,助推节能减排。深化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会同环保等部门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全市共有2100多个单位或项目参加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涉及金额1.3亿多元,涉企数量和交易金额均列全省第一。会同经信等部门对11家使用节能减排设备的企业落实取消惩罚电价政策,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发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指引作用,在全省率先完善了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连续5次下调热力价格,累计减轻热力用户用汽成本12.35%。四是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三农”建设。充分发挥成本调查的先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阳山水蜜桃、宜兴草莓等优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认真测算小麦、粳稻的亩均收益底线,引导农户科学种植。进一步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累计增加受益群众18万余户。宜兴市局全面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锡山区局加大对“农家乐”等旅游价格的规范引导力度,滨湖区局从严核定农民安置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有力支持了农民减负增收。

(二)坚持稳控物价导向,调控效能取得新提升

继续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综合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以责任分解促落实。提请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的工作意见》,将价格调控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宜兴市、滨湖区、新区注重考核引导,在全市率先将物价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增强了调控稳价合力。二是以监测预警强服务。充分发挥165个采价点的作用,加强对农副产品、成品油、建材、农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跟踪监测,共采集各类价格数据16万余条,编发监测简报及分析文章210多篇,为上级决策提供了依据。加强地方特色商品价格监测,在省内率先创新试行“一镇一品”监测方法,选定了乳鸽、马山鸡蛋等类15个品种作为首批地方特色商品进行监测,每十天一次信息。会同发改、统计等部门着力打造太湖纸浆市场价格指数,建材、不锈钢、纸浆三大专业市场价格指数在省级价格平台,占全省首批指数个数的50%,提高了我市在专业市场中的价格话语权。三是以平价商店创品牌。坚持优化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全市平价商店网点增加至170个;扩大平价商品惠民范围,市区的平价品种由原来的蔬菜扩大到粮油肉蛋等55种农副产品,实现了从平价蔬菜店到平价农产品店的转型发展;积极争取省价格调节基金对新开办平价商店的扶持,已有1040万元专项补贴拨付到位。全市平价商店累计销售平价蔬菜7672万余公斤,惠民金额达7083万余元。四是以信息引导稳预期。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通过政务网站、《无锡商报》、社区公示栏及数字电视等,继续将类2650种民生价格信息每十天一次,引导市民理性消费,促进商家合理定价。江阴市局、惠山区局扎实做好“价比三家”工作, 受到消费者好评。一年来,全市价格系统严控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坚持做到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全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协调联动,取得了良好效果。20__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5%,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与常州、南通并列第7位,物价涨幅实现了低于全国、全省和苏南五市平均涨幅的“三低于”目标。

(三)坚持关爱民生导向,惠民利民取得新进展

继续把群众呼声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信号,以疏解社会关注的教育、医疗、旅游等价格问题为重点,着力营造“四个环境”:一是规范的教育价费环境。依据成本,兼顾实际,平衡衔接了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成本定期监审,从严控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出台了《无锡市中小学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新区物价办通过开展“家长、学生满意食堂”评比活动,促进了学校伙食费的规范。二是惠民的医疗卫生环境。认真贯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支持宜兴市出台了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继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销售零差率管理,及时调整了3768个品规的最高零售价格,降幅达15%,扎实开展了医疗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三是活跃的旅游消费环境。围绕全市建设旅游度假胜地的要求,灵活运用价格杠杆,在灵山梵宫景区推行了指导价管理,对无锡太湖明珠欢乐园实行了“一票制”管理,支持央视无锡基地在稳定基本票价的前提下自主经营,增强了景区经营活力。继续加强节假日期间门票价格监管,贯彻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狠抓景区明码标价的规范,促进了景区健康发展。四是和谐的居民生活环境。切实加强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监管,扎实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妥善处理普通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着力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一步畅通价格举报投诉渠道,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涉农价格、教育医疗服务等价格专项检查,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79件,办结价格举报投诉及来信来访2097件,实行经济制裁1240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固本强基导向,自身建设树立新形象

积极创先争优,坚持抓队伍促业务,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建设。一是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坚持“凡调必审”,先后对教育、管道燃气等11个行业的61家单位的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累计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1.52亿元。全面推进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价格集体审议和执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复议变更和诉讼败诉继续保持“零纪录”。价格执法案件动态管理制度受到省物价局充分肯定,在全省价格系统推广。二是强化认证服务建设。有序开展各类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扎实抓好价格认证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宣传调研建设。组织开展了价格法宣传、广场咨询、在线访谈、专题调研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扩大了价格工作影响。四是强化勤政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市局科职干部廉政档案,每月进行廉文荐读,扎实开展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保证了价格队伍的廉洁高效。

二、关于2014年价格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强基础”的工作主线,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着力深化价格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着力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民生改善,着力优化自身建设树立队伍形象,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更加注重控疏结合,着力增强价格调控的工作合力

全省今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确定为3.5%左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明确要求将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定范围内。我们要以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多管齐下,凝心聚力,努力确保调控目标完成。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价格监测与分级预警,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等重要农副产品价格动态,增强价格调控的预见性。注重地方特色价格监测体系构建,加快“一镇一品”监测方法的试行推广,定期地方特色商品价格信息。继续健全完善纸浆、粮油批发等专业市场价格指数,进一步提高无锡在专业市场中的价格影响力。二是推进平价商店提档升级。以平价商店建设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按照省确定的每两万城镇人口拥有一家平价商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巩固延伸平价经营品种,加速平价商店规模化发展,确保年内平价商店突破200家;通过农超对接、基地直供等方式,推进平价商店与市区4万亩蔬菜基地、朝阳集团83个果菜基地、15个地方特色监测品种的联合互动,加速平价商店联动化发展;制定平价商店价格监测办法,明确监测品种目录,规范平价、非平价监测点设置 和价格采集行为。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达标和不履行平价义务的平价商店,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资质,加速平价商店规范化发展。三是减轻农产品流通成本。按照国家发改委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的水电气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开展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专项督查,实施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严格农贸市场价费管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四是加大社会预期正面引导。通过政务网站、价格“微博”、社区公示栏及数字电视等,加大民生价格信息力度,加强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推介,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二)更加自觉助推发展,着力发挥价费政策的杠杆作用

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要务。一是全力营造优质价费环境。根据全市“项目建设提升年”总体要求,组织开展“价费服务进企业”和“价费优惠政策督查年”活动,以垄断型、评估型、中介型收费清理为突破口,联合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对全市重大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高效农业项目等进行专题服务,拓展收费准入制度适用范围,健全收费监测预警网络,强化收费服务专项督查,不断提高价格工作对项目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二是稳步推进水电气价格改革。研究制定我市“十二五”水价改革规划和居住小区高层建筑二次加压供水价格政策。根据国家及省统一部署,继续做好阶梯式电价出台后的具体实施工作,努力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会同经信部门鼓励企业使用节能减排设备,取消惩罚电价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稳妥实施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三是主动服务“两型”社会综合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深化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开征太湖流域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推进差别化环保价费政策,提高企业主动减排的积极性。加大价格政策引导力度,鼓励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完善客运票价与油价浮动的联动机制,改进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政策,逐步探索太湖流域水系生态补偿等政策,促进生态持续改善。四是积极服务旅游度假胜地建设。结合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采取灵活的价格管理形式,放大灵山、鼋头渚、古运河、竹海等景点品牌效应;加强对“农家乐”价格行为的管理引导,推进旅游与商贸、娱乐等产业的融合互动;结合五大历史街区、十大古村镇等修复建设,积极推进明码标价示范街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五是大力助推“三农”建设。充分发挥农本调查的网络优势,加强主要农副产品成本动态调查和预测调查,开展规模调查户与一般调查户的比较分析,为发展高效农业提供借鉴。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和农资价格综合补贴政策,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力度,加强涉农价费公示情况督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三)更加坚定关爱民生,着力疏解群众关注的价费矛盾

继续把群众利益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导向。一是全力整治价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成本监审的先导作用,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行业的成本监审,合理制定轨道交通票制,适时推进江阴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扎实开展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调研,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创新试行物业服务收费与劳动力价格上涨的联动机制,强化学前教育、民办教育、驾驶培训等收费行为监管,督促相关行业严格执行中小学伙食、殡葬、供热、公交、保安等收费管理办法,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以“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为主题,结合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妥善把握推进明码实价的范围、节奏和时机,重点指导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规范打折促销行为,扎实推进商业银行收费明码标价,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通道,扎实开展涉企、教育、医药、房地产等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完善价格保障机制。落实保障性住房价格监管和优惠措施,妥善制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和经济适用房价格。进一步扩大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免费范围,创新试行困难群体低价旅游券制度,提高景区的社会效益。在各项价费调整中,继续坚持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对必须出台的政府调价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同步细化照顾低收入群体的配套措施。

(四)更加重视基础建设,着力提高价格队伍的整体素质

把基础建设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保障,着力夯实各项工作基础。一是法制建设基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定调价、监督检查、鉴证评估等各项规定,在各类定调价中更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更好兼顾各方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成本工作基础。发挥成本监审专家库作用,加强公交运营、地方优势农产品等成本收益比较分析。选择重点行业制定专项监审办法。拓宽定期成本监审范围。三是认证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努力拓展城管、质监、进出口等领域的鉴证工作,严格执行困难群众价格鉴证服务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