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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监管法;适度监管原则;正当监管原则;有限监管;有效监管
〔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187-(2012)03-0068-04
一、研究金融监管法基本原则的出发点
近年来关注金融法基本原则的文献有一些,但专门研究金融监管法基本原则的却较少。个别涉及这一问题的论述,①还往往混淆了基本原则与法律价值的界限,以致将金融监管法所欲追求的目标视为金融监管行为所应遵循的基本规则。这显示了相关研究的薄弱和不足。
按照《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的定义,所谓原则,是指“法律的基本真理或准则,一种构成其他规则的基础或根源的总括性原理或准则。”据此可以认为,金融监管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金融监管法实践运作全过程之中,作为金融监管具体法律规范基础的指导思想和原理。构成金融监管法的基本原则,在我们看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要素。第一,效果上具有普遍性。即金融监管法基本原则必须贯穿于金融监管法的全部实践过程,能够指导金融监管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守法等各个方面。第二,形式上具有抽象性。即金融监管法的基本原则不具备作为金融监管法律规则必备的三个要素,它往往只指出法律对于金融监管行为的倾向性要求,而没有提供具体的行为模式。这种高度抽象和概括的性质使得法律原则比规则更具有稳定性,适用的范围更为广泛。第三,内容上具有特定性。也就是说,能够反映金融监管法作为一类内容、性质和价值取向相近的法律规范的基本精神和共同本质。因此,基本原则必须能够针对金融监管介入市场的范围、方式以及自我监督等等问题的解决提出一般性的准则或指导思想。
根据上述对基本原则构成要素的探讨以及前文有关金融监管法的理论及实践的分析,我们认为,金融监管法的基本原则有两项,即适度监管原则和正当监管原则。
二、适度监管原则
金融监管法是在20世纪30年代伴随金融危机和经济大萧条的出现、国家加强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而全面确立的。它为金融体系的稳定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繁荣提供了制度保障,自此之后再未发生如30年代那样的金融危机。但是,随着国家持续强化其监管活动,金融体系陷入一个全面、深入、过度的监管法律体系之中,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的交易价格、业务范围、资本流动等各个方面无不受到法律的压制,导致金融业竞争效率和创新活力的大幅降低。这种状况违背了金融体系自身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无法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也引起了各国政府对金融监管的深度思考,从而导致“适度监管”理论和政策的出台,并逐渐成为当前各国金融监管法制的主导性思想和基本规则。
适度监管原则是体现当代金融监管法本质要求的原则。法律规范金融监管行为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确认一个比较明确的规则,借以判断金融活动中的哪些范围需要政府监管,哪些范围根本不需要政府监管。根据对既往理论与实践的反思来看,金融监管法所要确认的监管行为,既不是要回到20世纪之前仅仅倡导自由竞争的时代,也绝非要恢复已经延续了大半个世纪的国家对金融活动的全面、深入、过度的介入,相反,在全球化时代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监管,只能是一种在充分尊重私权基础之上的范围有限的公共机制,它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只能从属于市场的自由调节。当代金融监管法亦正是在这样的认知前提下建构了自身的规则体系和理论框架,因而将适度监管作为基本原则,凸显了金融监管法的发展趋势和本质要求。
所谓适度监管,是指国家应当在充分尊重经济自主的前提下对金融活动进行一种有限但又有效的监管。它又包含着两项相互关联、互为条件的内涵。
(一)有限监管
适度监管原则内蕴着监管制度在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中的补充性、有限性。因此,确立适度监管的原则,必然要求坚持“有限监管”,即金融监管行为的授权与行使,应当体现个人自治优先、市场优先、自律优先的基本规则。析言之,凡是参与金融市场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乃至专业的金融机构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如银行业协会)和市场组织者(如证券交易所)能够自律管理的金融活动,法律一般不设定金融监管。
对于类似中国这样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有着政府“大包大揽”传统的国家而言,在金融监管法中坚持有限监管的原则具有十分关键的意义。受计划经济体制的传统影响,中国当前的金融监管机构尚未完全摆脱干预的随意性倾向,监管行为表现为过多、过宽、低效,严重压制了金融市场主体的自主范围和决策空间。问题的根源仍然在于忽视了市场机制的基础性和优先性与金融监管机制的补充性和有限性,导致监管机制的配置出现错位。值得期盼的是,近年来有限监管的规则已经纳入政府行政改革的总体思路中,2004年颁布的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规定,“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显然,要在金融监管法的立法、执法等各个环节中切实地贯彻有限监管的原则,对于立法部门、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而言,无疑都意味着一场深刻的变革。
【关键词】金融法 价值取向 基本原则
一、金融制度改革趋势
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及不断深入,2009年10月22日美国财政部提交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局法案》得到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投票通过。根据该法案,美国成立了新的监管机构,消费者保护职能在原来七大金融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得以整合。在如今的法治环境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建立了制度保障。2011年以来,我国一些内部试行办法开始出台,涵盖证券、银行、保险等领域,全面保护高低端市场的新型金融消费保护体系开始形成,各大银行通过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各地区对金融消费保护工作开始试点。但从整体上来说,我国在金融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完备,尤其是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仍存在争议。
多头监管具有专业化以及促进竞争的优势,此种监管模式被世界金融监管普遍采用。由于行业和部门的分割易导致监管漏洞,使得多头监管存在整体效率低下的问题,并且可能为投机者提供套利空间。此种制度也为金融危机的爆发提供机会。所以,进一步加强集中监管,建立统一的监管主体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
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的快速发展,使得金融市场技术化和专业化不断提高。普通投资者很难通过信息披露真正了解企业的具体运作情况。金融领域的信用评级机构和经纪中介的存在提高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安全保障。但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们清楚认识到信用评级机构和经纪中介以自身盈利为主要目的,为了自己的利益甚至牺牲消费者权益。因此,各国应加强金融监管改革力度,重视对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在真实披露信息的基础上,严格对系统风险的控制。
二、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一)安全、流动、效益原则
从社会利益出发,在充分尊重市场机制的前提之下,金融法将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确立为一项基本原则,以维护金融业的稳健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和风险。坚持此项原则,就是严格各项监督和管理制度,保障金融资产安全的同时使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益不断增强,并且使金融资产以更快的速度进行周转,促进金融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维护金融资产运行的安全、流动和效益是各商业银行的经营宗旨。
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效益是贷款人和存款人的利益重心,同时也是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根本宗旨。如赋予证券更强的流动性就是证券上市制度的目的。安全、流动与效益三者存在矛盾冲突,又可以协调统一。金融法律法规的设计是在保障市场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金融市场资金融通价值。
(二)维护货币政策原则
维护货币政策作为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保证政府发挥转变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宏观调控体系。坚持维护货币政策原则,就是坚持稳定货币,优化结构,抑制通胀,使国民经济的发展适应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在金融法的保障下,有效贯彻和实施货币政策,促进社会经济规划目标的实现。中央银行实现其调控职能的核心在于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通过借助货币市场,运用金融手段,国家可以通过对信用货币供应量的控制,实现对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货币政策将结构调节和总量调节相结合,通过对利率、汇率、信用量和货币供应量等的调节和控制从而实现对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控制。货币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相互制约,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促进经济实现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
(三)利益平衡优化原则
金融法注重各方利益的平衡协调。金融市场是多方利益主体的集合,既需要金融机构的苦心经营,也需要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更需要国家的扶持与协调。所以金融法要将投资者利益、金融机构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优化作为重要原则。例如,证券法律制度初衷是克服证券市场中欺诈、市场操作和过度投机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但是,证券法律制度更将保障证券市场顺畅运行作为终极目标,同时维护证券市场主体和国家的利益。作为投资者,总希望保证自己投资的安全,且获得较高收益。而筹资者希望在避免筹资风险的同时以尽量低的筹资成本筹集到资金。金融市场中供求双方的利益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有效的金融市场应有效协调各方利益矛盾。
三、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金融立法应符合金融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体现出金融业发展的前瞻性和现实性。金融市场和金融业的发展以实践探索为根本动力,只有坚持实践探索,才能将金融改革不断深化,才能实现金融业快速发展,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也会不断提高。尊重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是金融法的立法基础,也是金融法的改革方向。金融法是一种工具,它具有稳定性,它准确反映金融发展的现实,服务于金融实践。同时金融业的实践使金融法不断完善和发展。金融法更是一种价值体现,金融法在客观实践的基础上,反映和评价金融业发展趋势,体现金融业前瞻性与阶段性的统一。
此外,金融立法应符合国际惯例下的金融全球化趋势。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受到世贸规则的约束和影响。当我国法律法规与世贸规则发生冲突时,我国法律服从于世贸规则。我国金融立法相对薄弱,应将放宽业务种类、审慎市场准入、严格法律监管作为立法宗旨,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我国金融服务立法。
参考文献
[1]谢根成.关于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建设的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02).
[2]王元龙.国际银行业发展的新潮流与我们的抉择[J].经济学动态,2009(10).
关键词:投标报价 建设工程 施工企业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经过多年的实践已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管理体系,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不仅将招投标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而且从招标、投标、评标等多方面对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规范,使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市场行为受到法律约束。招标投标(包括工程监理的招投标)工作有力的保证了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有效地降低了工程造价,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随着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的日趋规范化和法制化,满足招投标法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商。投标已成为施工企业市场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投标报价作为招投标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成为招投标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1]
实践证明:报价过高,则可能由于没有竞争力而失去中标机会;报价过低,则可能因为低于“合理低价”而废标,或者即使中标,也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亏本的风险,很多投标人因为没有很好地掌握这个“度”,而导致没有中标,不但不能给企业带来效益还浪费很多的财力物力。[2]因此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投标策略、投标技巧等的研究对承包商能否通过合法、合理的方法、策略中标是有重要的意义的。
2 投标报价的原则
投标文件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即: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技术标书主要内容是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措施。商务标书主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资质证明、投标报价、付款方式等,而投标报价是其中的核心内容。作为承包商投标核心工作的报价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合理,这些原则总体上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根据承包方式考虑报价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开列报价项目和确定计算深度,不同的承包方式要求的报价内容各不相同。
(2)以招标文件中双方经济责任的划分作为考虑报价费用的内容的基础。
(3)充分利用现场考察调研成果和价格行情资料。如可根据考察资料掌握的现场运输条件,考虑报价中关于工程器材的运输和进料手段;根据调查获得的地质资料,考虑报价中决定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4)以施工方案技术水平作为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招标文件中一般都列有要求采取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有时还有有关施工方法和工艺的要求,这是考虑价格计算的基本条件。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计算报价时,应以承包商应能达到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基础予以考虑。
(5)报价计算方法要简明、适用、科学、严谨。[3]
3 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
在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影响承包商确定投标报价的因素有很多,主要体现在投标企业自身的因素、工程方面的因素、其他因素等。
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有很多,首先要考虑到投标企业自身的因素,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和施工能力,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经验;(2)工程建设资金是否到位,是否需要垫资;(3)如投标工程有后续工程项目,则考虑低价中标,在施工中狠抓质量,严格履行合同,力争为取得后续项目的施工任务打下基础;(4)若任务来源相对较少,为了解决人员及机械设备的闲置问题,也可考虑低价中标;(5)本企业的管理水平及企业内部的施工定额。而影响投标报价的工程方面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的性质、等级和规模;(2)工程的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直接关系到工程能否顺利进行和所花费用的高低;(3)工程的交通、水源、电力是否方便;(4)业主要求的工期是否适当;(5)竞争对手的实力及以往的报价水平。[4]
4 投标报价策略的确定
通过对投标报价因素的分析,遵循投标报价的基本原则,承包商可以有针对性的制定投标报价的策略,保证中标目标最大限度的实现。投标策略从投标的全过程分析主要表现在生存型策略、竞争型策略、盈利型策略、投标报价的其他补充策略等几个方面。[5]
(1)生存型策略
由于社会 、政治 、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投标人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都可能造成施工企业的生存危机。这种危机首先表现在企业的经济状况,投标项目的减少;其次,政府调整基建投资方向,使某些投标人擅长的工程项目减少,这种危机常常是危害到营业范围单一的专业工程投标人;第三,如果投标人经营管理不善,会存在投标邀请越来越少的危机。这时投标人应以生存为重,采取不盈利甚至赔本也要夺标的态度,只要能暂时维持生存渡过难关,就会有东山再起的希望。
(2)竞争型策略
竞争型策略是承包商投标报价时以竞争为手段,以开拓市场,低盈利为目标,在精确计算成本的基础上,充分估计各竞争对手的报价目标,以有竞争力的报价达到中标的目的。投标人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应采取竞争型报价策略。经营状况不景气,近期接受到的投标邀请较少;竞争对手有威胁性;试图打入新的地区;开拓新的工程施工类型;投标项目风险小,施工工艺简单、工程量大、社会效益好的项目;附近有本企业其他正在施工的项目。这种策略是大多数企业采用的,也叫保本低利策略。
(3)盈利型策略
这种策略是投标报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以实现最佳盈利为目标,对效益较小的项目热情不高,对盈利大的项目充满自信。在盈利型策略的指导下,投标人必须是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保证预期的利润及考虑一定风险的基础上确定最低成本价。低价虽然重要,但不是报价唯一因素,除了低报价之外,投标人可以采取策略或投标技巧战胜对手,可以提出能够让招标人降低投资的合理化建议或对招标人有利的一些优惠条件等,都可以弥补报高价的不足。[6]
(4)投标报价的其他补充策略
投标报价的其他补充策略是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项目招标情况确定的,如无利润报价策略、多方案报价策略等。
5 结语
在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日益全球化、规范化的今天,参与投标竞争成了承包商承揽工程的必要途径,如何提高投标决策水平就成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承包商要想提高中标率,占领市场,就必须注意研究投标报价的基本原则,影响投标报价的主要因素,投标报价时需要考虑的主要策略等。针对具体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情况以及投标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投标人可以制定合理的投标报价策略,最终确保中标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浅谈投标报价策略与技巧,苟志强.山西建筑,2009(25):269-270
[2] 程志雄.浅析建筑工程施工投标报价技巧.山西建筑,2009(23):273-274
[3] 潘高峰.浅谈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过程和方法.哈尔滨铁道科技,2009(2):48
[4] 王继东.投标报价的编制与确定技巧.山西建筑,2009(26):253-254
[5] 杨邵华.建设项目工程投标报价分析与策略[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年
[6] 张琦.工程投标报价策略与技巧.硅谷,2009(1):183-184
一是要以税务代收为主线,逐步实现全国工会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国各级工会都要坚定不移地推动实施“一改三策”,逐步实现工会经费收支两条线,即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由税务机关足额代收或由财政部门直接足额划拨到对应的省、市、县(区)工会,上级工会再按比例返回基层工会,由此做实基层工会的经费账户。要按照新《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做好收取建会筹备金工作。
二是要继续争取各级政府对工会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财政对工会工作支持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要针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进一步争取财政部门增加帮扶资金、劳模经费等有关方面的经费,要逐年提高工会经费来源中财政拨款的比重。
三是要在全面提高工会经费收缴率上下功夫。在各级工会建立起以经费收缴率为主要指标的经费收缴考核机制,力争做到工会经费应收尽收。
四是要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提高绩效”的基本原则,不断优化经费支出结构。要针对国际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增加对职工送温暖、送文化和帮扶困难职工的投入等支出;要重点向困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工会倾斜;要确保各级工会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
五是要实现工会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要加快工会财会制度建设步伐,争取在2009年出台新修订后的《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都要依据《工会法》进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单独开立银行账户,建立健全经费预决算审批制度。逐步在各级工会和工会事业单位建立起科学的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通过有效的评价与监督,不断提高财务决策水平,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六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会财务管理体制。要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工会经费管理体制和级次,进一步加大对县级、乡镇(街道)工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各级工会的规范管理和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高校图书馆 核心价值 危机预警 预警体系
高校图书馆核心价值是蕴涵在高校图书馆事业中的职业理念和理想使命的精神结晶,它受一定的社会制度的制约,并隶属于社会文化系统,是一个复杂而特殊的体系。高校图书馆核心价值的主要内容包括5个方面,即存贮文献资源和为读者提供情报服务,平等获取信息和保障知识自由,信息素养教育和阅读学习平台,尊重读者权益和传播人类文明,服务教学科研和社会经济建设[1]。高校图书馆危机预警是其危机管理的关键步骤和重要过程,把危机管理作为一个系统,预警体系就是其子系统。预警是建立在已有的规律和新观测到的征兆基础上,兼顾已有情况的发展和新情况的出现,通过系统缜密的分析,对危机程度做出预报。高校图书馆作为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正面临着复杂的、潜在的、严重的危机,这些危机的根源直接关乎到高校图书馆核心价值的主要内容,并影响到高校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的成功构建,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本文试图从高校图书馆的核心价值入手,构建科学的预警体系,作为解决目前高校图书馆危机问题的战略方案。
1 高校图书馆核心价值的资源基础与危机分析
高校图书馆的核心价值是建立在资源基础上的,这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体系(见图1,箭头指向服务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教高〔2002〕3号)明确指出了高校图书馆的性质: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图书馆从传统图书馆、复合图书馆逐步向数字图书馆、泛在图书馆方向发展,已经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危机给高校图书馆的生存与发展提出了接踵而至的挑战,图书馆人何去何从?笔者认为,图书馆作为一个文化机构,应当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环境下积极构建自身的核心价值体系,重塑适应泛在信息社会环境下的图书馆精神;图书馆作为一个信息服务机构,应当从资源入手,积极提升适应泛在信息社会大趋势的学科情报服务能力。
我们的危机何在?由图1可见危机主要源于资源。图书馆的硬件设施(包括馆舍、设备、环境设施等)和软件技术(包括管理软件、规章制度、精神文化等)为信息资源的存放运作及情报人员的工作和读者的造访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和图书馆的人力资源为读者与用户(高校教师、大学生、其他用户)开展信息服务提供了资源保障。上述的条件与资源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正如印度图书馆学家阮冈纳赞(1892-1972年)在《图书馆学五定律》中指出的:“书是为了用的”(Books are for use)、“每个读者有其书”(Every reader has his book)、“每本书有其读者”(Every book has its reader)、“节省读者的时间”(Save the time of the reader)、“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A library is a growing organism),我们目前正在做的和将要做的工作,是否适应或满足了当前环境下的各类需求?那些没有满足的或者不能适应的要素很可能就是我们面对或潜在的危机。美国著名危机管理学者巴顿(Barton)指出:“危机是指一个会引起潜在负面影响的具有不确定性的大事件,这种事件及其后果可能对组织的产品、服务、资产和信誉造成巨大的损害”[2]。所以,面对危机不能掉以轻心,要高度重视并实施高效预警。
2 高校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理念与预警要素分析
高校图书馆核心价值的构建,必须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秉承图书馆为读者所建、为读者所用的宗旨。一切从读者的需要出发,创建一流的阅读环境,建设一流的员工队伍,为读者提供一流的服务。具体内容包括6个方面(见图2),其中硬件设施和软件技术是基础,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是关键,管理体系是保障,服务体系是宗旨。
高校图书馆作为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其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如图2所示也是一个发展中的动态有机体。根据对图书馆所存在或潜在的危机进行分析,“书是为了用的”已经出现尴尬,比如有些只顾评估达标而购置的复本量高、利用率低的图书资源,开架程度及开放时间有限而产生的资源利用不足,馆藏布局及馆址位置欠佳而造成资源利用不便,文献资源标引有误产生的搁置资源等;“每个读者有其书”还未实现,比如因读者准入制度过严而使不少群体被拒之门外等;“每本书有其读者”也未实现,许多珍贵书籍因缺乏切实有效的信息服务营销策略而被闲置;“节省读者的时间”存在的危机是综合性的,包括硬件设施落后、软件技术滞后、信息资源不足、管理体系低效、服务体系被动以及人才资源流失等系列预警要素造成的资源利用不便等。为此,笔者列出了高校图书馆预警要素,如图3所示
3 高校图书馆预警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金融监管
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成为金融危机后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之一,甚至成为一些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的核心。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明确金融消费者概念的边界,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投资者的关系问题。从法学的角度出发,概念亦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如果没有限定一个严格的专门的概念,那么我们就不能看清楚问题之所在,当然也就很难能理性的思考问题了。
一.金融消费者概念的界定
在金融监管体制中,将参与金融活动的个体自然人分为金融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而两者在实际适用上的区别是很明显的:金融投资者这一概念比较明确地适用于证券期货市场,而金融消费者则主要指证券期货市场以外的信用、储蓄、支付和其他金融产品服务的购买者。显然在这一问题上,本文更加倾向于以客观的“资信授予”的标准来划分二者的界限,之所以采这一标准,主要是主观标准缺乏明确性,容易产生认识上的分歧。当然,二者的界限并不是绝对的。由于综合经营的金融实践使消费者可以跨越各金融领域,实现从金融消费者到金融投资者的转变,因此二者不可能泾渭分明。
从另一个角度看金融消费者这一概念的基础是消费者,因此金融应当具备消费者的基本特点,具体到我国的现实规定:金融消费者是自然人;并且与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交易行为,这种交易行为既包括购买金融产品也包括接受金融服务的行为;当然最重要的一点事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必须是为了个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美国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中的金融消费者(consumer)的定义为“金融消费者是指为个人、家庭成员或家务目的而从金融机构得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个人。”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金融消费者实际上是消费者的一种类型,是消费者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带来的巨大动力也使得金融机构的地位日趋强势。这种交易地位的差异是金融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情况层出不穷。如今,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凭借着这种强势地位带来的在信息披露、利益分配和行为能力上的有事,记忆损害到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
加强金融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危机带给我们重要的经验总结。有人评价这次危机认为“经济危机由一系列保护消费者的失误引起。消费者保护没有的到期应有的注意,结果导致不公平和欺骗的滋生,几乎拖垮整个金融体系。”
同时,加强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是后危机时代各国和各地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强调保护金融消费者其根本目的是通过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加强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最终实现经济上的效率。
三.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与机制对比分析
(一)美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
美国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主要倚重金融法和金融监管的路径。美国次贷危机之后,奥巴马签署了《2010年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The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H.R. 4173其中,第四部分《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法案》5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消费者金融保护署(CFPA)。CFPA 将专门保护美国民众免受因不公平和滥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而遭受利益损害,为次级贷款、信用卡、透支费用等提供有效的消费者保护,并就热点的减轻小银行的负担,提高州监管者的权力和商人豁免规则等内容进行规定。
通过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改革消费者保护机制,注重贯彻透明度、简易性、公平性和可得性原则,从而保护消费者免收金融消费中不公平和金融欺诈等行为的侵害。这些举措,对我国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二)英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
英国的金融监管一直注重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早在1986年就通过了《金融服务法》,将金融消费者保护纳入金融监管的目标之一。《金融服务法》在放宽金融机构融资和信息披露标准的同时,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更为严格,强调要设立金融消费者补偿救济制度。金融危机后,英国在原来监管的基础上,也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改革。设立专门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独立设置的监管局以消费者与参与者的利益为先,更有利于监督金融企业。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英国政府提出金融机构应该为消费者提供易于理解且高度透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且金融机构在提品和服务前还要对消费者的金融知识、经验、风险偏好、资产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以保证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符合“合适且合理”原则。
同时,英国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举措:成立专门的机构独立、系统、全面地开展英国金融消费者教育工作;改进纠纷解决机制,明确了各机构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方面的责任,增加透明度,以帮助消费者重树信心。这一系列具体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将保护金融消费者落实到具体的机构,具体的细节,非常值得借鉴。
(三)二十国集团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动态
内部控制机制并不是仅靠领导层就能够施行起来的,其需要企业内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以及企业全体员工共同来施行。随着时代的前行,企业内部组织形式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相对应的,内部控制工作也在不断的发展和革新中。其大概经历了点状结构的内部牵制模式、直线结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平面三角结构的内部控制结构、立体三角锥结构的内部控制框架以及立方结构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等几个不同的阶段。在1992年,最早提出内部控制框架的是美国全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其包含五大要素,分别是内部控制的环境、对企业经营风险的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活动、企业内部各活动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以及对企业内部各活动的监督。以后,在2004年,依然由该委员会提出了革新制度,在原有五大要素的基础上添加了另外三个要素,分别是对企业目标的设定、对运营风险的识别以及风险来临时的应对措施。
二、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之间的辩证关系
内部审计机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环境要素之一,其又对其它内控的要素起到了监督和评价的作用。这两种机制的最终目的均是在于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提升企业内部管理能力和相关制度的完善程度,同时也是为了完成企业相应的运营目标。因此可以看出,内部控制和企业的内部审计是相辅相成、互惠互助、共同促进的关系。其具体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内部审计是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的手段,企业在施行内部控制工作时,不能忽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促进作用,另外,内部审计工作的切实施行也有助于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其二,内部控制工作是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的基础和保障。一个科学、完备的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地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制度、机构以及人员基础,其可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平稳、高效地运行,反之则会导致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行不畅或缺失,对公司整体运营造成巨大影响。
三、目前我国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现状
目前国际经济正在从第三次经济危机中逐渐恢复,因此各行各业的发展也在向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石油企业作为世界经济中的支柱类企业之一,其在现阶段需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和管理力度,以此满足公司外部和内部的监管要求,促进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发展,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1.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内部资源现状
石油是目前全球主要的机械能源之一,我国从建国初期便已经开始了石油的勘探工作。而现在的石油企业内部员工很好的继承了老一辈石油工作者艰苦奋斗、坚韧不拔的优良传统,并且在新时代的发展下培养出了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发展观念。同时当代的石油公司审计人员对于石油企业的运转、经营以及生产等情况的熟悉程度均要超过以往,其对我国石油的实际情况掌握度高,工作效率高,对公司运营成本控制工作较好。但目前我国石油公司的审计人员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的方面,在进行工作时由于公司内部利益关系,使得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独立性有所降低,同时优秀的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明显不足,人员数量亟待补充。另外审计人员为使公司利益最大化,往往会降低审计预算,这也就使得审计工作整体涵盖率下降,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
2.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现状
在我国,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企业经营者所重视,这也就使得内部审计工作在石油公司内部的地位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同时,金融危机的到来也使得石油公司对于内部管理的力度逐渐加强,现在虽然金融危机已经过去,但各企业管理层对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力度还没有消退。另外,目前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系统也使得石油公司对各资源的利用率得到了本质上的提升,我国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已经逐渐向着世界级的水准迈进。但目前国际原油价格正处在波动状态,美国对俄罗斯的制裁等政策对原油价格影响较大,这在给石油公司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但我国目前石油企业内部审计中对风险的控制能力还没有到达应付这种情况的程度,因此需要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对审计制度的完善。
四、内部控制理论对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发展的启示
1.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原则
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则,其主要包括增值性、动态性、开放性以及协同性。由于目前我国石油企业应该选择的发展策略为增长型策略,因此在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时,首先要做的是突出增殖性原则。强化企业利益最大化工作目标的实施;其次是增强动态性原则。让企业内部审计机制渗透到石油公司内部的各项活动中去,进而推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的动态化,使得相关工作脱离静止状态,多点结合,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第三是提升开发性原则。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本身就是一个开放性的管理制度,其不能被局限在单纯财务管理的范围之内,应该将内部和外部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为石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更加完整的基础条件,使得审计工作向着开放性方向发展;其四是完善协同性原则。将石油公司内部的各部门进行合理整合,摒弃过去部门独立的经营理念,加强各部门的合作管理,增加各部门合作机会,这样才能够实现公司内部信息交流,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
2.石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具体策略
结合审计工作的四大基本原则,笔者提出了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几点策略,其包括深化投资的审计、完善经营成本的审计、强化产品质量的审计、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应变速度、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信息化发展进程、推动公司审计工作的协调发展[7]。
五、结语
2008年5月12日,汶川特大地震爆发。面对旷世巨灾,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国家各大媒体迅速启动灾难应急机制,纷纷在第一时间派出记者奔赴重灾区进行深入报道,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地向社会公布抗震救灾情况,正确引导了舆论导向,有效安抚了社会恐慌情绪。一直以来,由于灾难事件本身所固有的极强新闻价值与传播意义,灾难报道一直是新闻学与传播学重要的研究课题,“5·12”汶川特大地震过后,面对如何构建完善的灾难报道传播机制,如何从传播学角度完善灾难新闻传播的理论学科体系构建以更好地本文由收集整理指导实践等一系列问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赵志立研究员和他的研究生们开始了对于灾难传播学的研究,同时编写了《灾难传播学》一书,这是我国新闻传播学领域第一部研究灾难传播学的专著。
该书基于新闻学与传播学基本原理,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将本世纪以来发生在国际和国内的具有重大影响的灾难事件报道的方法、策略进行了比较研究,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研究成果,提出新的理论观点与见解,深化和拓展了传统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内涵和外延。该书在研究思路上采取“灾难一灾难管理一灾难传播一灾难报道”的逻辑结构,共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是以灾难传播学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围绕灾难、灾难事件、灾难管理和灾难传播等基本内容进行阐释,对于灾难管理与灾难传播的联系与区别、灾难传播机理、传播方式、传播模式进行深入探讨,对新闻传媒在灾难传播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运行机制等问题进行详细研究。下篇主要针对灾难报道研究,从新闻传播工作的性质、功能和任务出发,研究灾难报道对象、方式、流程,分析灾难报道应掌握的基本原则、方法、策略和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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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包容性增长 基本原则 路径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包容性增长作为一种新型词汇,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包容性增长代表着一种全新的经济增长观,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价值判断。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经济的包容性增长问题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在这种形势下,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必然要走上一条包容性增长的道路,这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中国经济改革毕竟处于起步阶段,要实现经济的包容性增长,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可见,如何探索包容性增长的新路径,是中国经济发展应当认真应对的重点课题与难点课题。本文从基本原则和路径转型两个维度,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与探究,以期提供一些参考。
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基本原则
包容性增长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但是,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绝不是一日之功,而要为之付出艰辛的努力。除了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以外,构建价值判断新模式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来说,价值判断对其具有重要的引导价值,会产生深远的、深刻的影响。为此,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和谐统一的原则
非包容性增长与包容性增长是一对辩证性的词汇。在以前,中国经济走的是一条非包容性增长的道路,其主要目标是狭隘的经济增长,GDP是衡量经济增长的唯一指标。同时,在这种增长模式下,中国经济陷入了“重效率而轻公平,重眼前利益而轻长远利益,重经济增长而轻社会进步”的误区。可见,非包容性增长经常带来的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一致。为此,包容性增长要摒弃这种错误的趋势,真正坚持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和谐统一的原则,使中国经济走上一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包容性增长认为,衡量经济增长质量的因素有很多,社会发展状况就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因素。也就是说,在包容性增长模式下,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具体而言,经济增长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社会就很难得到很好地发展。与此同时,社会发展是经济增长的条件和保证。进一步讲,如果社会发展受到遏制,经济增长就很难保证其持续性和实效性。因此,中国经济增长必须走一条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和谐一致的道路,而这正是包容性增长所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
(二)坚持经济增长成果惠及全体劳动者的原则
包容性增长不仅指经济高数量的增长,而且指经济高质量的增长,使经济增长成果惠及到广大劳动者。之所以这样说,一方面是因为它与改善劳动者的生活福利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与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有关。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包容性增长给全体劳动者带来的福音愈发突出。例如,近些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越来越高,劳动者的社会福利水平得到不断改善。同时,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也在不断加大,收入分配公平系数得到不断提高。这充分说明,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其成果必须惠及全体劳动者,这既是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一项基本原则。
(三)坚持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同步增长的原则
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增长就好比是个跳板,需要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样才能实现两者的协调发展。具体而言,既不能片面地强调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福利的增长;同时,也不能片面地强调社会福利增长而忽视经济增长。包容性增长可以解决两者间的平衡问题,为两者提供一个完美的平衡点。也就是说,包容性增长坚持经济增长与社会福利同步增长的基本原则,这是实现中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必然选择。在现实中,经济的高增长并不一定代表着贫困的减少。两者之间要想发生联系,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包容性增长很好地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伴随着包容性增长的提高,贫困发生率在不断减少,绝对贫困的人数和比重也在不断降低。因此,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必须坚持经济与社会福利同步增长的原则,这既体现了包容性增长的民生本位思想,也体现了包容性的内涵和真谛。
(四)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是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必须始终贯彻的基本原则,这是长期实践得出的正确结论。本文所说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包含这样几层含义:首先,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要全面、协调、可持续。一方面,社会进步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和前提,需要经济发展为其提供必要的物质积累;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目的是推动社会进步,需要社会进步为其提供客观的条件支撑。其次,物质与精神要全面、协调、可持续。改革开放以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较以前有了质的飞跃。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其对精神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无论是健康安全,还是精神文化和教育水平,都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的精神需求。最后,长期与短期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在包容性增长的环境下,人们对资源和环境的开发或利用必须是持久性的,既不能单纯地追求眼前的利益而损害长远的利益,也不能单纯地追求当代人的利益而损害后代人的利益。中国经济必须走一条长期与短期协调发展的道路。
(五)坚持人文终极关怀的原则
对于中国经济增长来说,数量型增长与包容性增长发挥着不同的作用,这与它们倡导的终极关怀有着本质的联系。就数量型增长来说,其倡导的终极关怀是物质财富增长。在这种增长模式下,人只是经济增长的手段。而包容性增长所倡导的终极关怀是人文关怀。在这种增长模式下,人是经济增长的目的。通过长期的发展实践证明,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必须坚持人文终极关怀的原则。众所周知,经济增长的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的幸福感指数会不断提高,两者间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是成正比的。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一个人的幸福感指数很高,并不一定代表着经济的增长。这两者间要产生直接的联系,还要取决于经济增长的方式。也就是说,要看经济增长是否是以合法、合理的方式取得的,要看经济增长能否真正地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在包容性增长模式下,中国经济更加注重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的增长环境。
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路径转型
包容性增长作为一种全新的增长理念,中国在践行的过程中还要实现路径的转型。具体而言,其路径转型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型
总体来说,在包容性增长环境下,经济增长模式要实现由“以物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一直奉行“以物为本”的经济增长模式。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增长模式带来了经济发展的短期效用。但是,从长远的角度讲,这种增长模式并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不能给中国经济带来持久性的增长。换句话说,这种增长模式很难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发展。因此,中国必须尽快转变这种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实行“以人为本”的增长模式。首先,在内容方面,经济增长要同时兼顾经济目标与环境目标,切实保证各种经济活动的生态合理性。其次,在衡量指标体系方面,经济增长要通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具体的指标来衡量。最后,在结果方面,经济增长要满足时间和空间的不同需求,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满足后代人的需要,营造一个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氛围。
(二)经济增长观念的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屡次创造发展奇迹。这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例如,通过宏观和微观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吸引外资的水平在不断提高,进出口贸易额度不断加大,直接加速了经济增长的步伐。但是,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经济增长与经济波动或经济萧条是同时存在的。尤其是在2009年的经济危机的冲击下,中国经济陷入了艰难的境地。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迫切需要转变经济增长观念,树立科学的增长观,为包容性增长提供合理、有效的引导。首先,包容性增长更强调共同富裕。在改革初期,中国奉行“先富论”。这种发展观念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效地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它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埋下了隐患。而包容性增长必须始终坚持并践行共同富裕的理念。其次,包容性增长更强调和谐发展。在现实中,不能片面地认识改革开放带来的影响。它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和谐的问题。因此,包容性增长必须贯彻和落实和谐发展的理念。和谐发展,既包括制度的和谐,也包括社会的和谐,既包括利益的和谐,也包括思想意识的和谐。
(三)经济增长制度的转型
在实践中,经济增长制度转型为包容性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具体而言,这种转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正式制度方面的转型。在改革初期,非包容性增长坚持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以及以增值税为主的税收制度。而包容性增长摒弃了这些传统制度,建立了一套科学的制度体系。其次,非正式制度的转型。包容性增长要建立伦理至善的增长伦理,实现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在发展取向方面,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要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在发展机制方面,要努力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整体性、多样性与复杂性。最后,制度环境的转型。在实践中,包容性增长要想取得成效,需要有一个和谐的制度环境。一方面,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职能,依靠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完善收入分配体制,防止收入差距拉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保险、医疗、住房等各项保障制度,使其符合包容性增长的基本要求。
(四)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型
经历过一段时间的磨砺,中国逐渐步入新的阶段,这为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包容性增长要想与新阶段要求相适应,充分抓住这个新的发展机遇,就必须创新一套崭新的发展战略。首先,在战略思路方面,包容性增长要坚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原则、以人的发展为核心、以知识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努力实现政治、经济的现代化。其次,在战略目标方面,包容性增长要努力实现由短期的、以GDP为核心的增长目标向长期的、以全面发展为核心的战略目标。再次,在战略创新方针方面,包容性增长要避免单纯追求制度创新,而要积极追求综合创新。最后,在战略措施方面,包容性增长要转变以前的“市场化”单一性路径,实行“市场化”、“城市化”、“工业化”、“生态化”等综合性路径。
综上所述,探索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新路径是一项非常系统的工程。要想将该项工程做好,需要有一种务实的态度,并付出艰辛的努力。具体而言,要做好这样几项工作:首先,要对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基本原则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其次,要对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路径转型进行一个全面的分析;最后,要采取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强转型的实效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经济的包容性增长,才能切实提高中国经济的硬实力和软实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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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魏婕,任保平.中国经济包容性增长的测度:1978-2009[J].中国工业经济,2011(12)
3.谢中起,张玲玲.包容性增长:生态经济建设的新理念[J].生态经济(学术版),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