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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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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1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关键词:中小建筑 安全 管理 效益

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近五千万,建筑造成的事故及死亡人数一直居高不下。因此做好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对应不同的建设工程,建立起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建筑业的施工特点

建筑业属于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其施工特点是五多四化:1、高处作业多: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2、露天作业多: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作量的70%,3、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建筑业大多数工种至今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注意力分散。4、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相互配合实行立体交叉作业。5、临时员工多:建筑施工第一线作业的工人中,农民工约占70%~80%,有的工地高达95%。四化是:1、建筑产品的多样化:建筑产品产品的规模、结构、材料和工艺方法多样化。2、建筑环境经常变化:建筑业的工作场所、工作内容是动态的、随时变化的。3、不安全因素复杂多变:建筑施工的高能耗、高强度以及施工现场高噪声、夜间照明、露天高温严寒、有害气体等。4、生产方式发生了变化: 随着生产专业化,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项目管理应运而生,分工变得更细,新的经营模式、生产方式不断涌现。

三、中小建筑企业施工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

(一)施工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认识不足,不按建设程序办事。

(二)施工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制度不落实现象突出。

(三)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施工企业底价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无力购置,只有能省则省,导致施工现场十分混乱,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五)对机械设备操作不规范,人员不固定,维修保养跟不上,只重使用,轻管理,机械设备老化。

(六)没有按规定配发、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或者保护用品质量低劣,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

(七)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

(八)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不熟悉。

(九)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四、中小建筑企业施工应对的措施

(一)提高企业领导者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并在实际工作上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一是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并落实到行动中。二是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二)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方法

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一是重点对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使其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并结合对工地的重点抽查,达到监督管理的目的;二是根据施工现场人机环境变化和工程的发展状况进行预控监督,做到有的放矢。有条件的可利用计算机管理网络、视频网络等手段,及时掌握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三是抓典型。好典型推广、坏典型曝光,促进企业之间、项目之间安全生产均衡发展,提高总体水平。

(三)推行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认证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是八十年代后期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化管理体系一样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企业通过实施OHSMS体系认证,可以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益,并通过改善作业条件,促进劳动者身心健康,提高劳动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减少伤亡事故,从而产生巨大的安全效益。

(四)加大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相关人员的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进一步提高安全员的现场管理能力

发挥好现场安全员的作用,关键是这些人员要具备应有的基本素质(主要有五项基本素质)。具体来讲:一是要有“熟知政策”的才能。二是要有“精通业务”的才能。三是要有“能文会武”的才能。四是要有“大公无私”的德才。五是要有“反应敏捷”的才能。安全生产是动态管理,作为各级安全员,必须树立“反应敏捷”的意识。把各种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六)加大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

搞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人,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从根本上直接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成败。施工现场要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栏、事故案例警示图片、安全生产的醒目标志等,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首先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按他们的文化程度,年龄层次,分工种、分门别类组织培训。其次要明确培训的内容。将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创建企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融入企业的各项活动之中,寓教于乐。企业要做到长期培训有规划、中期培训有计划、短期培训有安排,持之以恒。

(七) 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的落实

管理人员要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目标,一级管一级,下级向上级负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形成人人抓安全的局面。

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实行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第2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关键词】房建施工;安全管理;难点;对策

0 引言

安全生产作为一个行业是能否安定及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依据,其管理面、管理难度以及管理深度相较于质量管理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作为高风险行业之一的建筑业,安全事故发生率一直处于相对较高的位置,尤其在当前大建设、大开发的情势下,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造型越来越复杂,加之在大量使用大型施工机械,抢工期、赶进度等情形下,事故发生率有升不降。为保证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控制及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必然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而其中重中之重,便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下面,本人针对几点房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难点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

1 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 安全管理缺少投入,重点是缺乏安全管理人员上至项目部,下至劳务公司,均存在安全人员严重缺失的现象,若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进行配置,怕鲜有企业能满足其中看似“苛刻”的条件,但当真正面对大型工程时,才发现屈指可数的安全人员就算 24小时不眠不休监督检查,也无法覆盖整个工作面,从而施工现场将出现大量安全监视死角,为安全事故的滋生提供温床。同时,就算人员配备数目达到了要求,人员质量却参差不齐。大部分项目部没有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大都由其他技术、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管理。这样,在无牢靠职业素质的前提下进行管理,则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管理常常不到位且缺乏专业说服性,更无从谈起真真正正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等活动了,安全管理成了一句空话,安全检查、教育成为了一个形式。另外,其他安全员、安全协管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不具备与所从事的施工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管理经验、管理能力以及责任心(特别表现在部分安全员对现场用电、机械设备等知识的严重欠缺),导致施工现场缺乏应有的安全监管的作用。

1.2 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素质低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普遍对自身岗位职责存在认识偏差,认为技术负责人便是单纯地负责技术管理,而往往忽视技术同安全的联系。比如在编制模板装拆、外架搭设、临电布置等相关方案以及安全技术交底时,大都四处摘抄、七拼八凑,为应付安全检查而编制,完全没有结合自身项目的实际情况,缺乏针对性、可实施性,导致施工过程中根本无法做到按方案进行施工,任凭作业班组自行其事,甚至有依照现场搭设结果而相应改变方案以免拆除重建的情况发生,存在大量安全隐患。

1.3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存在漏洞,缺乏可实施性一个项目的组建,如果说人员配备、资金投入是硬件保障,那么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的可控则可纳入软件保障。大部分项目部对自身管理人员以及劳务的考核制度,明显罚大过奖。在处罚条例无限细化的同时,奖励依据模糊、实施性差,这样一来,无论对管理人员还是作业人员,在某一层面上讲,容易产生被动情绪,缺乏检查纠错的积极性。同时,违规作业人员及管理者所受到的处罚,往往最终难以真正兑现于违规者本人,而真正的罚金支付者却是财大气粗的劳务公司老板或工头,这样一来可能使受检人员对经济控制缺乏敏感性、甚至无动于衷,二来可能让奖惩支付变质为购买行为,可以理解为“花钱买违规”。

2 对策及建议

2.1 增加安全成本投入及专职安全人员的引进几乎所有项目部都高呼“安全高于一切”的口号,信誓旦旦地宣布采用“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形式,但真正照此行动的却是少之又少,实际上,却是以“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的混蛋模式经营。要改变这一现状,真正做到以安全生产为第一要素,首先就需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成本投入,而这其中的最为重要的就是组建起一支基本安全管理人员队伍,这支队伍不能再像现在及过去一样,虽培训了很多安全员、安全工程师,但多是为应付企业资质就位、投标需要而设,而当现场需要时,又无法提供。这支安全管理队伍中部分人员可以是项目经理(承揽工程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定向培训和培养的,以后就跟随其在项目部专职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可以属于公司培养储备的,在公司各项目部间调配使用;对于一些常规、规模较小的工程可允许现场相关有能力人员兼职或一名安全员负责 2~3 个工地,人员不够时再由项目承包人从市场聘用。这些安全员学历高低无关紧要,重要是经历过现场实战,除了积累了扎实地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现场安全生产经验,还需要具有敏锐的观察力、灵活的协调能力以及极强的工作责任心。同时,在劳务方面,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发展若干名劳务方的安全员、及安全协管员以满足实际人员配备需求,以配合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第3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近些年,虽然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面有了一定的进展,取得了一些成就,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投入也不断增加,但我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体现在:一)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极其激烈,一些建筑工程为了降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不惜盲目赶工期、赶进度,忽略了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质量控制,造成诸多安全隐患;二)很多建筑施工单位管理作风粗放,安全管理水平较低,违规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且得不到及时控制;三)进场施工门槛过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加之安全教育不充分,造成施工人员整体安全生产意识较差。建筑行业是最容易存在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之一,众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造成了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也带来了消极的社会影响,违背了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安全生产是保证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生命安全,保证建筑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建筑物服务质量和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因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优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并落实到位,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1、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的大事,在建筑工程上,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人民的权益,建设部以及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和条例。旨在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安全生产方针,管理体制,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等都进行了规定,建筑活动应当遵守《建筑法》及其他的法律法,切实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有序进行。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各个相关部门,为了确保建筑生产安全,对施工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培训,定期召开安全会,强调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监理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加强质量管理监督,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现场明显地方放置安全警示牌,做好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三、建筑工程施工与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建筑施工队伍安全意识薄弱。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不仅要保证施工的质量,同时也要注重施工的效率,往往在施工效益和进度出现冲突时,往往忽略了安全因素。而从事建筑施工人员多数为农民,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部分的施工人员及项目经理对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安全意识薄弱,操作技能低下。

2、建筑施工技术管理不到位。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操作时安全管理的关键。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方面缺乏有效健全的监督机制。缺少日常安全管理的体制与措施,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监督不严,现场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为赶工期速度,民工连续作业十几个小时,进行大规模施工,施工人员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发生事故,特别是在高空作业,而不增加安全防范措施人员。

3、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较少。招标时,有些建筑单位压低造价,施工单位则减少了安全生产的投入,导致真正投入到建筑安全生产的资金过少,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损坏后没有及时的修补,施工单位则购买了一些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容易为施工项目的安全和质量埋下隐患,增加了危险作业的程度,物品堆放不规范,容易发生火灾,出现突发事件,不易逃生。

四、加强建筑工程施工与安全管理策略分析

为了减少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必要的对工程采取一定的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建筑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技术,并加以落实。一些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虽然出台,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规定,但是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并没有及时出台,应加紧制定相应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一些必要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施工单位须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纠正违章作业与违规行为,把安全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前,各级建筑部门要进行检查和监督。坚决把“安全一票否决权”落到实处,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

2、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意识。无论是业主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必须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意识,始终将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方面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统一安全监理资料,不断的规范安全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中多为农民,加强培训农民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准备工作,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之充分的了解整项的工序过程,让他们明白其所从事的工作的内在危险实质和危险因素,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安全帽,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在工作中提高警惕,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3、落实施工安全技术。做好施工组织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安全作业,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明显地方放置警告牌,做好季节交替工作。施工现场临时搭建,应该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施工现场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构筑物等,应该设置专项防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施工人员应当正确的使用防护用品,定期的维护机械设备检修维护,确保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4、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时监控生产过程,提前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找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利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督促企业(项目)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用技术上有效、经济上可行的措施消灭隐患,排除产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弥补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研究生产系统中的安全信息,及时向政府和企业的决策部门提供,加强控制与反馈,实行动态管理,以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做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5、实施相关的奖惩制度。制定相关的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表彰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无故况缺安全会,不接受不执行安检部门检查,指导,监督,教育的人员进行处罚,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尽到自身责任的各个部门或个人,造成安全事故者,一律严惩,安全监察查出的隐患,不处理决不罢休,同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奖惩制度,让员工有基本的意识,同时预防事故的发生。

五、结语

建筑的施工安全决定着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必须要加强建筑工程的施工与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维护人民的利益及生命安全。如何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同时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参考文献:

[1]徐英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

[2]刘春轩.建筑施工安全现状原因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7

第4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执法监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全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18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不得超过2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5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

(二)坚决遏制较大、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零增长。

(三)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继续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公众聚集场所、建筑、特种设备、农机、工业、水利、电力、学校、卫生、旅游等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档案,落实责任,跟踪管理。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成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加强监管,严密监控,防止诱发生产安全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排查和治理各类隐患,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二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治理整顿。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把好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关。依法整顿环境破坏严重且安全生产条件差的非煤矿山企业,采石场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加强路面管控,重点查处道路运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杜绝农用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开展以防范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其它各行业也要针对本行业实际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要深入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危害严重的高毒物品和粉尘的治理,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重特大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要强化监督检查。各苏木镇场(街道)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旗安监、公安、消防、经委、国土资源、工商、监察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加强跟踪执法,确保执法效果。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三)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要严格落实苏木镇场(街道)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建立完善行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监督与指导。要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三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要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治理整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要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旗政府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行业、地区,并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及考核标准,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相关部门和苏木镇场(街道办)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对各级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发生的事故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素质

一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监部门要牵头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工作,做到持证上岗。同时要抓好苏木镇场(街道办)和村、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工会、教育、建设、劳动保障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抓好中小学生、农民工、再就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培训率。年内高危行业全员培训面达到100%,切实保护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

二要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

三要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苏木镇场(街道办)安全监管机构,注重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安全监管机构,并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对相关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提高执法能力。各地各部门要重视解决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造就一支敢抓敢管、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五)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一要加大安全投入。继续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高危行业风险抵押制度的落实,加大企业安全投入,努力做好技改和对重大隐患的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各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二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高危行业和重点企业中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标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坚决遏制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三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抢险救援力量,探索在现有企业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建立全旗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加快生产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提倡政府投入促进企业配套物资的储备工作,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各地各部门要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止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

(六)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第5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一、总体思路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安全发展”理念为动力,紧紧围绕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专项整治,遏制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为目标,以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为重点,以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等各项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治体制、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确保2013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2013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责任目标

(一)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共同责任目标

全力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大幅度下降,各项指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事故隐患治理“三级管理”原则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限期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二)隐患治理目标

各村、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坚持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信息定期公告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报告、评估、分级、整改及验收程序,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按要求按时完成市县挂牌隐患整治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好、发展好和落实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求真务实,不断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沿着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在实践中把握安全监管规律,创新安全监管理念,转变安全监管方式,破解安全监管难题,实现安全发展。不断增强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的自觉性,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技术落后、管理不严、监管滞后、协调困难以及违法违规生产等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找准症结,抓住关键,破难攻坚。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1.严格“一岗双责”,落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绩效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辖区内安全监管工作。

2.狠抓“五个提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提高企业法人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意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化台帐,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四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装备,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力度,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执政上岗率。加大对企业全员培训的监督检查力度,督导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全员培训计划。五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促进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律约束机制,打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各类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化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四进“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好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全国第10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制度,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在严肃追究责任的同时予以曝光。

二是强化安全技能培训。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和干部轮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企业要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员工培训、考核档案,加强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凡是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要重点提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生产一线人员四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综合素质,以上人员必须依法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过相关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和上岗。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培训制度,保证培训考核质量;对没有开展安全培训、没有经过严格考核、没有做到持证上岗的,要依法查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是强化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采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等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行为坚决取缔,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并按照相关要求实施经济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经关闭取缔死灰复燃的、证照不全生产经营的、停产整顿擅自生产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严惩,并盯住不放、跟踪督查。鼓励群众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举报,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在全乡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是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安全规章,严肃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扎实推进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加强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三是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对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条款,进行全面梳理,理清所有的执法项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不但要敢执法,还要会执法、执好法,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实现“工作负责无投诉、依法行政无败诉、清正廉洁无”的目标。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一是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联系协调力度,提高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继续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在去年隐患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继续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三是继续抓好重点时期安全监管,抓好“五一”、汛期、“十一”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的安全监管工作,要结合不同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织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切实防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重点时期全乡的安全稳定。

第6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市政工程是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和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本条件。市政工程施工具有战线长、场地分散、工期紧、露天作业多;受环境、气候、机械设备、地上地下障碍及人员素质影响大;平面立体交叉作业多、受多工种操作、工期影响大;作业人员流动性、施工场地面积大;劳动条件、安全卫生状况、施工环境差别大等特点。给市政工程的施工安全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下面就如何加强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谈谈自己五点意见。

1.建立施工安全组织保障体系

建立施工安全组织保障体系是安全管理的首要环节,本着“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从组织体系上保证安全生产。

(1).施工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企业应在企业内部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人员的数量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人员要高效精干,有较强责任心、事业心,有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便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确保安全指令的顺利下达,安全措施落实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到位。同时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查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到位,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

(2).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将安全生产目标在该体系内自上而下层层分解,从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挥系统,逐步行成一个人人抓安全、人人讲安全氛围。让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管理。

(3).建立企业安全管理网络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定立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在责任书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任务并与经济奖惩相挂钩,年终进行兑现,从而在企业内部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2.建立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还必需将其制度化,使施工人员有章可循,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法规,制度的内容要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应企业性质,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责、权、利,让企业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利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安全意思。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与验收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冻保暖、防暑降温的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工地防火制度;冬雨季及夜间施工的安全制度等。

3.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可以通过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掌握安全生产科学知识,熟悉安全操作技能,促进施工企业的发展。

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安全思想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2).现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如“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对安全教育培训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对施工企业的各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企业内部建立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有较为详尽的具体的要求。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项目施工过程的不安全因素、危险设备和区域的注意事项,有关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安全技术知识;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的基本安全知识;危险物品管理,防火等基础安全知识,如何正确使用和保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何报告和处理伤亡事故,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4).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通过学习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提高安全组织管理和技术水平;通过典型事故的介绍和分析,使全体施工人员吸取教训,检查各自岗位上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将事故隐患排除,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包括企业领导层,管理层、施工现场一般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设计、工程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等,重点是施工现场一般作业人员,他们大多数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施工安全知识少,不懂得操作规程,安全意识淡薄。做好他们的安全教育工作极为重要,可以使他们了解本行业的施工特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通过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使他们在头脑中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测

施工现场是安全事故发生最集中的地方,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监测对于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而又显著的作用。在市政工程施工中,经常要动用大量土方,或挖方或填方,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大,这对于施工安全知识少的施工现场一般作业人员来说,往往认识不足,安全意思差,违章作业而出现事故,为了防止事故发生,首先在施工前一定要认真勘察地上、地下构筑物及各种管线的分布情况,根据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时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开挖土方,严禁逆向挖坡、取土,对开挖的土方附近的建筑物和电杆等要及时拆除或加固,防止坍塌倒伏伤人。尤其是在初春和初冬季节施工,因昼夜温差大、夜冻、昼化、导致土层剥离更容易坍塌,这时一定要派专人看护和巡查,加强施工现场的监测,发现有变化应及时支撑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认真落实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突击性安全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设专人)每月末、每两周、班组每天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专业安全检查并填写相应安全验收记录;季节性安全检查,如防寒、防湿、防毒、防洪、防台风等检查;机械设备检查;防火及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防火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如现场使用明火规定的执行情况,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满足防火要求等,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做好工地防火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对市政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旁站式安全监督管理,并设安全监理人员。随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排除,确保生产安全。

(3).政府市政管理部门及授权的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并采取防范措施,有效地控制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为顺利落实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首先要强化责任意思,落实监管责任。其次加强队伍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让每一个安全监管人员(政府安全监督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范,并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确保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再次是完善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严格落实市政工程管理各项规定,做到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努力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后要根据现有的市政安全管理规范,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规范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避免安全管理过程的失控。各分项、各工序都以安全控制为中心进行全面管理,从各方面保证市政工程的施工安全,从而使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结束语

市政工程业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完全依靠施工单位一方面的力量,而且需要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采取可行对策,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全力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目标。

参考文献:

第7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一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下列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以及原材料、辅助材料购买、检验、使用和保管制度;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四)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

652)要求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二)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1%以上且至少有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配备相当数量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烟花爆竹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厂房和储存仓库;

(二)生产厂房、储存仓库、燃放试验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生产工艺布置、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

(三)危险品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有火源区与禁火区、生产车间与仓库(中转库或收发室)、危险工序与普通工序应当分离;

(四)不得改变工厂设计方案规定的厂房、仓库的功能和用途;

(五)A级建筑物应设有安全防护屏障;

(六)A2级建筑物应单人单栋使用

(七)A3级建筑物应单人单间使用,并且每栋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

(八)C级建筑物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平方米;

(九)工房按规定的用途进行标识;

(十)生产厂房和仓库的周边应有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

(十一)生产区域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工序现场应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十二)具有保证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设备、仪器和工艺装备;

(十三)用于加工药物或与药物接触的设备应符合《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要求;

(十四)电器设备及机械加工设备中的电器部分应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的要求;

(十五)机械制造含高氯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2台机组,制造硝酸盐引火线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4台机组,机组间应当用实墙隔离,每栋工房定员1人,其他工序(如机械造粒、混合、压药、筑药等直接机械加工药物工序)的每栋工房内不得超过1台机组;

(十六)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

(十七)严禁在危险场所架设临时性电气设施。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和厂址、厂房、储存仓库等设施的设计与测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设计和测绘工作;

(二)专业机构提供的文件、图纸、技术资料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设计图纸和测绘图纸应有设计单位、测绘单位及其设计人员、技术人员和审核单位及审核人的签章。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一)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评估,采取监控措施;

(三)为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四)在安全区内设立独立的操作人员更衣室。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订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四)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五)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六)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七)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

(八)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九)厂区设计图纸;

(十)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即时出具受理的书面凭证;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第十九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在征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审查的有关人员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出审查意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对有关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讨论,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对决定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经审查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

(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三)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未发生死亡事故。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变更主要负责人的;

(二)变更隶属关系的;

(三)变更企业名称的;

(四)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的。

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的,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应当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申请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变更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变更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应提交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对已经受理的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在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审核后,即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对已经受理的本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决定批准延期、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分为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页式。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编号。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审查书、延期申请书、变更申请书等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格式。

第四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已经建成投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间,应当依法进行生产,确保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进行整改并制定安全保障措施;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生产。

第二十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审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三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三十三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每6个月向社会公布一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情况。

第三十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通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年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九条监察机关依照《中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企业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四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员造成损害的,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资格。

第四十三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一)发生重大事故的;

(二)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未按期整改或者逾期仍不再具备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的;

(二)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使用伪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四十六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要负责人、隶属关系、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已经验收合格,未按本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变更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8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关键词】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环境;高空;意识;制度

市政工程多数在城市内施工,战线长、露天作业、交叉施工、交通和环境影响大,这也使得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往往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甚至出现了一些安全事故,因此,我们重视市政工程安全管理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1 市政工程的普遍特点

要做好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对市政工程的特点有所了解,然后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对策。

1.1 作业场所多变、环境复杂

市政工程施工既有城市立交等高空作业,也有地铁等地下空间施工;既有跨河流的大桥施工,也有穿越山体的隧道工程,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有着相当程度的复杂性,这给安全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1.2 高空作业难度大,影响面广

城市市政高架、桥梁项目施工,不仅存在高空作业,而且往往下方两侧道路作为车辆、行人的交通通道,通行不断,对脚手架安全、高空吊装等都产生较大影响。

1.3 施工作业方法多样

由于地理条件、地质情况等的不同,即使是同一种作业项目,其施工作业方法也可能不同,这也导致了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上可能存在很大的不同。

1.4 作业环境差

市政工程由于露天作业情况较多,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气候的变化往往会严重影响到施工和生产安全。此外,受交通的影响,不少市区工程本身存在着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2 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安全意识薄弱

很多工程单位一味的追求进度,而忽视对安保的要求。这种思想直接造成了工程单位忽视安全生产,尽管有的部门进行了安全教育,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很少做到安全操作,安全教育工程开展后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因为工程单位教育不全面,如: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安全防护知识培训,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等内容交代不清,导致了施工人员操作失误而引起安全事故。

2.2 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具备了较完整的施工建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但其规章制度主要以建筑系统为前提作为参考,对市政工程不适用,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导致了施工管理制度的不明确。

2.3 管理水平落后

大部分市政工程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但在真正的管理中存在严重不足。有的工程单位仅把重点放在安全理论上,对于实际操作过程遇到的安全问题没有正确讲解。有的安全管理人员自身对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太了解,因而在管理施工人员时就更难把握操作规范了。另一方面,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上部门相对较少,工程内部没有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资金保证和人力物力资源未能科学规划,缺少必要的维护操作。

2.4 安全责任制不够明确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工程施工的日常管理、事故的预防、处理和奖罚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推动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目前,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责任规范过于宏观,不够明确细腻。在管理上出现漏洞或工程施工现场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往往找不到明确的相关责任部门。

2.5 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工程的一线作业人员多是农民工,缺乏安全知识、基本技能较低、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技能培训、考核工作滞后,无证上岗现象比较普遍;现有特种操作人员对新规范、标准和设备性能等知识了解不多,没有及时得到学习和掌握。部分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安全职责。部分监理企业的施工现场总监、监理员在管理过程中严重重质量、轻安全,缺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2.6 文明施工水平低

目前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多数为敞开式施工,施工现场脏、乱、差,施工便道坑洼不平,影响通行以及造成的扬尘污染、污水横流,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等已经成为了市民对市政工程施II地生产投诉的主要原因。有些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更多的是推卸责任,不从根本上找原因,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长期以来,形成了文明施工缺乏手段、管理水平低下的局面。

3 市政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

依据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方法、人员等生产特点,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要认真从意识上、技术、制度上采取一系列措施,形成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

3.1 增强意识

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知识。安全教育首先要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其次职工必须熟悉施工工艺、方法,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再次就是结合自身工种特点,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包括特殊作业安全防护的培训教育。

做好工程内危险源的判别及分析,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处理方案控制危险因素。市政工程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常见的危险源有:施工生产用电、民用爆破器材管理与使用、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各类地下管道的保护、高空作业、滑坡、塌方危险地质段、重点防火防盗区域等。危险源一经确定,就必须纳入控制管理范围及时传达到施工作业区的每位工作人员,并设置危险源安全标志牌,危险源若发生变化,尤其是升级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人身和机械设备的安全,从思想源头上提高职工安全作业意识,

3.2 完善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度保证就是要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应明确界定各级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应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3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重点是建立、健全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方面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安全生产。

3.4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建筑施工队伍低水平、低素质的人员较多,胆大、冒险蛮干心理较强,因而必须重视岗前或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员工的培训。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模式化”管理要求,认真开展每日“安全检查标识”管理,严格落实周检制度:施工企业每月至少要组织两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工程特点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检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等情况,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体系有效运转。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流程,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各类重大安全隐患源检查到位情况、隐患查找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依法对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监理等单位实施处罚。

3.5 构建安全监管体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机构必须根据建设各方对工程安全生产的影响,结合现有的市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规范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避免安全施工管理的失控。要狠抓市政施工安全监管的目标管理,应紧抓目标制定、目标开展和目标实现三个环节主动积极展开监督工作

3.6 施工安全技术保证

第9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文

(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处,河南 商丘 476600)

摘 要:安全生产作为供电企业的生命线,它不仅关系到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也影响着整个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只有做好电力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才能保障供电企业高效、稳定的运作。本文围绕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在供电企业的意义,针对供电企业现状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 :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电力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05-0091-02

收稿日期:2015-02-01

作者简介:胡宏军(1963-),男,河南洛阳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供电管理。

现阶段,供电企业已然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行业,特别是在我国供电企业体制改革的关键时刻,电力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更显得尤为重要。供电企业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若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企业的效益,它除了可以提高供电企业本身的经济效益,还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生活利益等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要使得供电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就必须与时俱进,加强重视度,不断强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建立更长效的管理机制。

一、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在供电企业中的意义

我国处于快速发展的时期,而电力行业作为重要性的基础产业,在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供电企业的稳定发展

当前电力企业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各项制度及体系建筑也在逐渐的完成,在这种情况下,电力安全生产在企业中的重要性更日益显现出来,其不仅是电力企业一切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及落脚点,同时也与社会的发展及稳定具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也可以说是关系到重大的政治问题。所以电网安全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这也是我国电力企业对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重要原因,而且通过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也可以有效的促进电力企业的稳定发展,使人们用上安全、可靠的电能。

(二)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无论是哪个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而在电力企业当中,这更是成为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不管在任何时间,安全生产都是永恒不变的。不仅关系到电力企业的发展,更关系到人民的生产安全问题。因此,提高电力企业的管理范围性是我们刻不容缓的一个重要问题。另外,在电力生产的某个环节当中出现了不可预知的问题,则会造成生产的连带反应,损坏设备,甚至伤害人员的生命健康。

因此,在我国的供电企业,我们在安全生产的管理中必须要做到以预防为主,把安全第一作为首要宗旨,进行综合治理。

二、我国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一)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供电企业得以长期健康发展的最重要保障即是安全管理工作,这是电力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长期以来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都作为一项系统的工程来进行,而供电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关系着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的稳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

然而,在我国目前的一些供电企业当中,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也没有为相关负责人制定具体的任务,甚至没有安全器具的使用说明指导材料,所以在实际的生产过程当中就会出现工作不落实、不执行的现象;还有一些高危生产人员,在进行登高作业时,如果不能保证安全器具的质量,则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外,也没有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以及监督考核制度,这则会在管理上会是一个很大的漏洞,所以就会造成人员工作态度怠慢、违章操作、不按规定执行,甚至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后果不可想象。

(二)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由于我国一些供电企业的管理体制在思想观念、经营管理模式、人才资源以及营销手段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缺陷,很多管理者对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只重视生产的效率以及用电产品,忽视了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具体来说,电力企业相关领导对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是以开会学习的形式进行,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而就算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大多数也只是一种形式,而很少在实际工作中反映出来,造成安全隐患。

2.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与执行力

安全生产管理不仅要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更要聘请专业人士对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管,督促每一道工序严格按照生产标准操作,保证生产的安全性和质量,但是目前我国部分电力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缺乏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这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它具体表现在:一是深入现场少,了解情况少,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导致工作缺乏针对性和超前性;二是到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质量不高,深入调查和分析不够;三是发现问题不能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存在好人主义。

3.职责落实不到位

在我国的供电企业,有明确的相关政策规定,也有具体详细的规章制度,具体职责明晰,也有处理奖惩办法,但这些规章制度在具体的供电管理工作中往往停留在会议讲话以及工作报告中,并未全面落实,这样造成负责供电安全生产的领导疏于对生产工作的管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日常事务性工作中,对在供电运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情况缺乏有效地分析与调研,发生事故后有效地应急措施也有滞后的情况,特别是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常显不足,制度流于形式化、表面化,导致工作人员不能从事故中汲取经验教训,不会主动在工作中总结问题。

4.存在经常性的违章行为

所谓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虽然供电企业用“三铁”反“三违”的力度一年比一年大,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问责制的要求一年比一年严,但生产现场违章的现象并没有完全杜绝。特别是老职工,习惯凭工作经验办事,认为戴不戴安全帽,扎不扎安全带,只是小事一桩,不必小题大做,对规范安全管理、严格“规程”不理解、不配合,对安全生产十分不利;而管理人员怕得罪人而不去抓,做老好人,往往存在姑息迁就的现象,使违章行为的发生得不到有效遏制。

三、解决我国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措施

(一)树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观念

首先,必须要求管理者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树立“以人为本”的基本管理理念。安全管理应该从细节抓起,贯彻实施预防为主的建设方针,根据企业单位实际的发展要求对员工进行全面性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加强员工的自主安全防范意识。

其次,管理者在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外,还应该注重对新员工的开发工作,针对每个员工的性格、能力等开展相关针对性的学习活动,努力提高员工的学习求知欲,不断开发员工的学习兴趣,让员工切实认识到“要我安全”的被动服从指令要求到“我会安全”的主管安全防范意识的安全理念。

(二)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和加强监管工作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企业生产设备安全、环境安全等管理制度,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人力资源安全管理制度等。

另外,必须要加强电力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把制度落到真正的实处,并且发挥出应有的效用。制度是监督的手段,将制度落实到实际生产当中作为有效的约束;同时按照计划达到生产目标,把方针作为依据,充分落实到实处,对相关负责人必须要签订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有效地与个人利益结合,从而达到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严格落实各级间的责任制

供电企业应突出强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签定安全责任书,以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此同时,企业与班组、班组与个人之间应该逐级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以此来保障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基层,基层保供电企业的“三保”格局。最后,健全责任追究制,即明确责任,划分区域,把安全责任明确落实到职工个人,使每个职工身上有担子、有义务、有责任,形成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

(四)全面控制并杜绝习惯性违章

规范现场作业程序,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确保现场生产流程的可控、在控。加强现场安全措施标准化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提高人员失误的防范和控制水平,可以从操作层面建立所有操作项目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所有业务活动、生产活动的流程化,把各类文字流程图表化、现场化,以此来实现杜绝岗位员工习惯性违章的目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电力的安全生产问题关系着整个供电企业系统的健康、稳定运行,我们只有树立安全生产的管理理念与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扎实各级之间的执行力度,才能促进我国供电企业电力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并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1]林毅昌.浅析电力安全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0(18).

[2]路芳银.当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石油化工安全技术,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