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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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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第1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一、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合作经济组织,是20世纪90年代末涌现出来的新生事物。近年来,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县累计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0户,其中2009年发展41户;总入社成员达到2020人,出资总额达21036万。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销售及农业信息服务等多个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各种农副产品集中销售,有力地解决了我县农副产品散买零卖问题,有效地防止了欺行霸市行为的发生,是符合南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市场经营形式。他的发展不仅对改善农村经济形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更因其能有效对接涉农企业,畅通产销渠道、实现与企业互惠互利而对促进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虽然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但因其在我县起步较晚、农民认识不高、相关业务不熟等原因,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认识水平不高,设立目的偏离。首先是农民知识水平不高,认识和接受新事物能力不强;其次是对注册合作社的相关惠民政策等了解不多;再次是基层干部对发展合作社的认识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够,没有很好地去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是技术人才匮乏,自身能力不强。难以找到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合作社领头人;社员素质不高,诚信度有待加强;对社员的指导服务、管理服务不强,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不够,合作社辐射带动力度不大,发展缓慢。

三是信息渠道不广,市场影响较大。由于信息渠道不畅,农民对农副产品的种植与销售都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特别是在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农业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受市场变化影响大,加上合作社根底薄、本身资金有限,因而难以经受市场的考验。

四是发展缺乏后劲,竞争能力较弱。就目前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大多实力不强,尤其是服务和业务还停留在技术咨询和销售初级产品的的层面,很少涉及产品的深加工和对产品附加值的获取,形成不了竞争优势,最终导致了发展的后劲不足。

三、实现南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科学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南县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条科学发展之道。如何正确引导好、扶持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帮助其做大做强,打造南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亮点,需要我们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认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2009年元月1日实施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以及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入社,同时,在全县推广现有的运作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做法。

二是注重培训指导提升能力。积极举办培训班或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并鼓励社员自主学习,进一步提高社员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提升社员专业生产技术。同时,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为搞活商贸流通创造条件,为畅通销售渠道发挥作用。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排忧解困。首先,从政策上扶持,确保政策落实,如人才引进向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农业专题项目支持政策和用地、用电、交通运输及行政收费项目减免优惠政策,等等。其次是加大部门扶持,政府各部门应相互配合、协调沟通,如工商、财政、金融、税收、电力、农业、农机、水电、畜牧、林业等部门应通力合作,互通消息,在避免部门矛盾的同时,注重各部门优惠政策的相互配套,可采取联席会议的形式,不定期交流意见。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发展。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监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增强“守合同重信用”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升市场主体信用度和社会知名度。同时,重点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完善组织管理、利益分配、积累发展、监督约束“四个机制”,以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

第2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市丰浩水生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金50万元,合作社成员147人,合作社主要从事芡实、红菱、茭白、莲藕、水产良种良苗培育及产品销售。合作社以瓦埠湖为依托已经建成了万亩红菱、芡实水生经济作物等基地。现年产芡实1500吨、红菱100吨、茭白50吨、莲藕200吨,年销售收入3800万元。拥有芡米速冻设备4台,200平米标准冷藏库1座,目前已具有年生产速冻芡米100吨能力,在速冻产品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合作社在确保社员及种植户合理利润的前提下,实行统一提供种苗、,统一提供技术培训,统一回收加工原料。合作社的成功创办,既为种植户及时提供信息和技术,避免了种植风险,又为食品加工企业发展提供了稳定、安全的原材料。丰浩水生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合肥工业大学的技术力量,着手开发芡实和芡茎深度加工食品,明年准备生产芡实膨化即食糊和芡实营养保健片剂,产品填空国内空白。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活跃农村经济,带动农民共同富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

从整体上看,丰浩水生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是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弱,和农民之间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经营服务仅停留在产前提供信息,产中提供技术,产后分户销售,开展统一经营活动的较少。

二是运作不够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和章程流于形式,主要活动靠村里领导和专业大户个人的能力经营运作,社员只是出售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没有形成事实上的合作。

三是适应市场经济意识和能力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缺乏。有些成员精明不开明,目光短浅,没有长远发展思路,甚至对合作社后续的发展缺乏信心。

四是资金运作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和发展期间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撑。但从目前情况看,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没有予以一定的支持和扶持,从而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

五是部分农户习惯于谁种谁的田,谁挣谁的钱,成员之间的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有利则合,无利则散。

三、建议对策

虽然丰浩水生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已显示出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提高农产品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产品的区域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改善农产品的质量,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增强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政府今后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上: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落实对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政策,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财政支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村合作银行等涉农金融部门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帮助解决专业合作社启动资金和各个环节流动资金的不足。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对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相应的有关税收优惠。同时,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临时用地的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输的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国家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扶持和金融服务。

第3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形成的经济实体;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一、寻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现状

(一)总体情况

寻甸县于2002年成立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截止2012年11月,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72个。其中河口镇44个,七星镇15个,仁德街道办事处108个,羊街镇32个,先锋镇10个,六哨乡7个,柯渡镇9个,鸡街镇26个,甸沙乡5个,功山镇1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达到5321个,带动非组织农户14505户,占总农户数93341户的15.54%。按从事行业划分:种植业168个,林业2个,畜牧业94个,渔业5个,服务业2个,其他类1个。

(二)运作模式

寻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其运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类型:一是专业大户带动型:“专业大户+合作社+农户”为主要运作形式,以专业种植、养殖大户的经营模式为依托样板,由专业大户牵头成立合作社,为农户成员提前、产中、产后服务,形成合作规模优势。如寻甸马铃薯合作社,向社员提供“统一引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品销售”的“三统一”服务,为合作社成员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入。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为主要运作形式,在稳定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产销关系、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户直线间的分配关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新田种植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产业为支柱,种植户(成员)的经济收入增长为目标,土地可持续发展、产品质量提升为根本,坚持走“公司+合作社+种植户”、“合作社+基地+成员”两种模式,促进了当地农民的收入。三是科技带动型:“科技+合作社+农户”为主要运作形式,通过提供科学技术和优良品种,与合作社结合,带动一个产业的发展。如寻甸道院种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技术培训,促进了当地蚕桑种植业的发展,合作社通过以技术培训为核心,实现了统一供苗、统一防疫、统一生产加工、统一销售、形成了规模化种植,促进了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

(三)管理情况

寻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县农业局农经站主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5个以上成员发起,其中农民至少应占成员总数的80%,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后成立。成立后即成为公司、非公司的国有和集体企业法人之外的新型企业法人,也有学者称其为继我国公司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后的“第五类”法人。因此,工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法人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额目前没有最低限额要求,成员出资情况也不需中介机构出具验资报告,也不要求参加工商年检。据调查,寻甸县27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仅有六哨乡依托马铃薯合作社,成立了1家六哨乡农民扶贫互助社,向8个自然村的社员发放贷款,共支持了254户农户的农业生产。该资金互助社2012年向当地农户发放贷款114万元,其中100万元为省扶贫办全额支持,14万元为历年利息收入。向社员发放的贷款均为一年期,年利率均为4%,还款方式为利随本清,社员凭户口册、身份证、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和5户农户联保,向扶贫互助社申请贷款,每户可获得5000元贷款,贷款资金都用于种植马铃薯、养牛。贷款农户需缴纳200元股金,农户归还贷款不需再贷时,股金退还,此股金不参与分红。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经营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低,带动效应不明显

全县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只在本村或相邻村范围内发展,每个专业合作社的理事成员只有5至7人,入社会员少,带动农户少,有的还存在农户的自产自销,未能在全镇或全县范围内辐射。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经济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再生产资金和流动资金不足。未形成规模化经营的实力。

(二)成员文化程度低,创新能力不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以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多数只具有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他们大多数只是农村中种养殖积极性较高的农民,对市场经济知识缺乏了解,还有极强的小农意识,存在一家一户独打单干的现象,创新和发展的能力较弱。

(三)经营制度不规范、不完善

一是《合作社章程》的建立和执行不规范。多数依照农业部示范章程建立,流于形式,合作社成员对章程内容不理解,有的合作社写一套做一套。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即便有也流于形式,没有切实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没有按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合作社成立之后基本处于松散状态。有的合作社在决策权上有家长式作风,没有体现决策民主,农户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障。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专业合作社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甚至有的连基本账目都没有。

(四)缺乏管理和技术型人才

目前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数使一些农村致富能手和专业户,多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而且,由于农业是若是产业,许多专业和技术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专门的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技术上也存在着不少制约,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指导,大部分合作社没有能力实施标准化生产,直接影响到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五)流于形式,盲目注册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国家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陆续出台,对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各种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受此影响,有些合作组织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借农户之名,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待核准后,热衷于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项目补助和奖励,而把合作社真正的经营流于形式,造成各地合作社一哄而起,争相成立。

(六)政策扶持力度小,积极性不高

政府相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小,或者扶持资金迟迟未能落实到位,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很多专业合作社因此也形同虚设,在实际运作中,也只是少数几个人在组织经营,或者根本没有运行,专业合作社政策、市场、农民三方纽带的作用得不到发挥。

三、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各部门工作合力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加大项目资金扶持力度。中央、省、市、县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扶持力度,扩大扶持数量,增加扶持金额;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涉及农业、财政、工商、税务、国土、劳动等多个部门,要根据各部门管理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政府主管、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从政策上加以扶持,从业务上加以指导,齐心协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加强培训,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

要进一步加强对指导、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技术指导能力,协调管理能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发展;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思想意识,拓展合作社发展思路,规范运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增产增效,引领农村产业化、产品规模化、销售一体化、经济快速化发展。并可通过与大专院校搭桥、与龙头企业合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创办合作社等形式多渠道培养、吸纳合作社管理、销售、技术人才,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

(三)健全运行机制,做到规范发展

一是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要求,引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和章程,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二是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在产、购、运、销和加工经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储备基金,用来弥补经营上的亏损,以保护农民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要按照专业合作组织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和积累等制度,保护社员的利益,保证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要督促其建立契约约束机制,确定农民专业合作和和农户各方的责任和权利,既保护农户的利益,又能促进合作社稳定、健康发展。五是要以资金扶持为导向,促进合作社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对规范财务制度、规范建账的合作社给予资金补助。

(四)拓展筹资渠道,实现资金互助

资金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键,也是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普遍问题。要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现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使用权、林木使用权进行确认、登记、发证,并在金融机构中探索开展各项农业产权抵押贷款。要引导和支持农户以土地、房屋、厂房等实物进行入股,壮大专业合作社实力。探索建立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政府贴息制度,推进“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农户”的融资模式,进一步畅通合作社筹资渠道。同时,要以资金作为联系和发展合作社的纽带,积极鼓励多种形式的农户资金互助合作,允许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农业生产性设施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技术等入股,实现互助合作,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正真实现合作社“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理念。

(五)突出地方特色,积极稳妥发展

要以致富典型为带动,大力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以专业合作社为基础,帮助合作社制定生产发展规划,把特色农业和名优产品做大做强,发挥专业合作社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组织载体作用。要积极稳妥的做好特色农产品培育,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强化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形成合力,以“市场+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参与市场竞争,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和壮大。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喀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

中图分类号:F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045-02

近些年来,中央、自治区多次提出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意见,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使南疆喀什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了解农民最深切的愿望,能够在农民与政府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互助合作拉近汉族与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距离,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喀什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几年,喀什地区在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特别是2010年国家发改委设立喀什经济特区,率先在新疆进行资源税费改革,使农村经济步入了快速、高效发展的新阶段,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1.数量持续增长,产业集中于种养业。截至2009年底,喀什地区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71个,同比增加了97个,其中已在工商部门登记的89个;合作社成员数25 024人,是整个南疆合作社发展较好的地区(见表1)。种植业68家,占40%;林业45家,占26%;畜牧业36家,占21%;服务业和渔业所占比重很少。从中可以看出,喀什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占八成以上比例,这主要是由于种养业的商品率较高,农户承担的市场风险较大,加上喀什大部分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因而对合作社的要求动机就较强。

2.以农民牵头创办为主。由农民牵头创办的有129家,占75%,其中由村组干部牵头创办的有57家;由基层农技服务组织牵头的有23家,占13%;由企业牵头的只有4家。由此可见,喀什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是农民自发、政府引导的方式逐渐发展起来的,而由农民大户、龙头企业牵头出资兴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却寥寥无几。

3.创办卓有成效,提高了特色产品的知名度。目前喀什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达13 046.52万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为2 147.8万元;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有12家,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有8个。全区已建立13个各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168个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覆盖了全区85%主要特色农产品。伽师瓜、莎车巴旦姆、英吉沙色买提杏和杏干、帕米尔冰川矿泉水、叶城薄皮核桃和喀什噶尔石榴等七个特色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注册。

二、喀什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合作社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认识不够。大部分的普通社员都是农民,农民虽然有合作意愿,但是限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的发展前景认识不够,不知如何组织起来,因此在生产经营中大多数人都还存在较强的依赖政府的心理,希望政府能指导其生产经营、帮助销售农产品,导致了许多地区的合作社呈现出由政府“独揽独包”的现象。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大多数农户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不高,如新疆农民当中文盲及小学文化程度者分别占7.2%和42.8%,农民缺乏自我组织起来的知识和能力。二是由于当地缺乏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户致富的示范效应还未能发挥。

2.总体规模偏小,发展不均衡。从全地区来看,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专业合作社不多,大多都存在自身经济实力不强、自我发展能力较差、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对农户覆盖面积和带动作用有限的问题。从喀什地区12个县(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数据来看,有些县(市)合作社发展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但有些也不太重视,如疏勒县有4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不多,仅有13 957户;伽师县虽然只有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但带动农户最多,有51 957户。

3.资金瓶颈普遍,经营水平有限。很多合作社自身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该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注册资金只有11万元。还缺少有效抵押物,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发展后劲不足。由于合作社的参与者基本是农民,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真正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人,经营管理能力难以跟上新时期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很多合作社由于产品单一、档次低、产业化程度不高,直接导致效益偏低,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社的后续发展。

三、喀什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1.遵循规律,因地制宜的发展。喀什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扶持就显得尤为重要,待合作社发展趋于成熟时,政府应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规范方面,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由农民自主决定、自我选择。同时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贫困且无优势产业的地区,可以采取政府支持与农民自发相结合的发展模式,由政府部门或民间组织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有一定产业优势但尚未形成产业集群的地区,可以采取“政府+协会+农户”、“农户+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对于已形成产业集群的地区,可以采取“农户+合作组织+企业”以及“农户+股份合作组织”等发展模式。

2.注重示范引导,调动农户的积极性。为了加快喀什地区“一村一品”发展,培育区域特色产业,各级政府应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更大范围内选择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示范点,对已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关注,给予扶持,引导他们规范组织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抓好示范项目建设,并注意总结经验,从而在各县市进行交流、学习,发挥示范效应。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识自己的组织,增加对合作社的信心,消除心理顾虑,全身心投入。

3.鼓励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兴办合作社。事实上,由农民大户、龙头企业牵头出资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生命力比较强,成功率也比较高。喀什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晚,规模小,由龙头企业领办的合作社很少,应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大户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地区农产品主要作为产品或半产品,在别的地方加工后进人市场。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大户或龙头企业结合起来,可以提高农产品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带动周围农户发展当地优势产业或产品,并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开展农产品购销和物资供应等,形成一批专业村和专业生产基地。从而,大幅度增加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实力和专业大户的经济效益。

4.构建“农超”对接,完善销售体系。农超对接是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的一个新兴发展模式,即指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政府部门在产地和超市中间起中介作用,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销一体化链条。喀什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具有加工、仓储和运销性质的合作社非常欠缺,这类合作社所占比重水平仅为6%,表明喀什地区流通领域发展落后,产业链条短。这种形式下非常适合积极构建“农超”对接,可以建立灵活、高效的销售体系,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同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后续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继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探讨[J].农业经济,2007,(10):3-7.

[2] 何官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经济,2008,(4):125-127.

第5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合作社发展;现状探讨;建议与意见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限制性弊端

1.1 在众多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如何进行有效的合作社生产发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与限制,尤其是发展模式中的运行成本存在的弊端尤为明显。由于具体化的发展方面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波动,会使原来的发展规划与实际执行的现实管理实行相去甚远,这会导致整体发展进度的延误,耽误运营周期,影响整体的成本预算。发展管理成本应该与整套的合作社管理方案相辅相成,但是资金流动的限制使得具体管理方案落不到实处,或者由于整体管理的方案的不合导致资金回收的浮动,导致整体资金对流无法顺利进行。总体来看,决策者必须根据整体发展效果制定积极有效合理的合作社发展规划体制。

1.2 管理方案的不合理和中途不断地改变也是导致发展模式不断改变的重要因素。整体的发展规律由于与整体的管理方案是相互配套实行的,一方面出现问题势必影响另一方面的进度实施。但是在现实中配套管理方案的规往往成为了被忽略的重要因素,从而使整体性的发展运营缺乏了整体管理方案的导航,导致整体成本的增高和进度的落后,不能如期完成。所以选择一个完美合理的运营方案是解决整体快速发展的首要因素。只有这样才能为整体系统的良好运行打下坚实的发展基础。

1.3 随着发展进度地不断加快,建立专业性合作社中的随机管理方式,提高管理中的创新能力也是限制整体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问题。而如何解决好这一战略性问题,对于加快发展进度显得尤为重要。运营管理方案的随机性改变属于整体规划管理的一部分,合作社分配管理方案实施能力必然依赖于整体管理能力的提高。目前,众多的合作社单位进行管理制度的随机性改变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管理的实际进度与整体计划的具体实行效果是衡量单位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我国大中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管理随机能力在世界同期管理排名中仍居于中下游地位,显然,我国存在明显的差距。虽然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中我国的农业生产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管理的随机性方面还是有着明显的不足。

2 如何运用有效的管理方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平稳健康发展

2.1 有效性的管理模式是一种新的理念文化。它是源于欧美发达国家的一种新型高效的管理理念。同时,高效性合作管理业是社会分工的精细化的体现,是现代管理模式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实行的一种全新型管理运营模式,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更加深入高效的管理模式。是一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时间和社会资源和降低运营成本为主要目标的全新的管理模式,推动合作社发展模式的深化改革。

2.2 高效化管理模式的内容是一个全面化改革和实验的管理运营模式。全面化的是指具有实际意义的管理思想和作风要贯彻到整个产业分配的所有项目管理活动中。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有效化的管理操作方法:是项目活动中的每一个部分都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的管理运营模式。每一个环节是这种随机性管理方式的一部分,从而让整体单位运营基础更加正规化、创新化和高效化。可有一定影响性、标准性。实际制度管理是运营管理的重要方面。整体的运营发展要有一定的流程、细致化的分工合作。就可以大大减少整体运作的失误,提高整体管理的运作效率。管理创新化的分析是提高整体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整体管理创新的重要依据。将整体运营中的问题多角义多个层次去跟踪,保证整体的合理化进行,在进行整体步骤衔接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具体步骤的创新化经营模式,以最小的运营成本达到每个步骤的最优化目标。这是管理高效化的重要战略步骤。只有管理工作的高效化才能推动合作社平稳健康发展。

2.3 在农民专业性的合作生产上要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的工作方式的转变,注重管理创新思维的培养。学会运用创新化的思维、高效的管理手段,解决在工作和生活方面管理开展矛盾的问题。做到管理工作行为、个人工作开展,合理有据,无新思维其行不可为,管理任务职责必须开展。确保经营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充分运用管理行为开展生产工作,推动合作社健康茁壮成长。

2.4 在合作社生产中要结合工作实际,把严格管理贯穿在平常的工作开展安排之中。围绕一定的管理组织收入原则,以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来办理,坚决限制和严格管理工作中的违法乱纪行为,保证管理工作的正常有效、健康持续发展。

2.5 管理工作者要结合自身实际能力水平,坚决做好一切管理工作,保证合作社每天工作的健康有序完成。作为担负管理任务的公民,更应成为管理制度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实捍卫者,作为管理制度信仰和追求,必须落实具体的管理责任,坚决制度办事的原则。

2.6 是在管理工作顺应新形势的前提下,要严格的部署日常行政管理,普及和规划好每个步骤的发展目标。落实好管理建设的所要求的重要责任。对己,严格要求;对人,严格管理。严肃纠正“习以为常,不以为然”的想法,以法律、制度为准绳,以群教活动焕发出的新作风为起点,保持管理工作的合理有效开展。

3 结语

一个农民合作社的整体发展方式是制度管理发展,人员管理完善,生产管理优化等诸多方面,若是想充分提高整体运行发展效率最好的方法是进行目标规划,根据具体的运营方案来制定相互配套的管理运营方案,根据具体的实施步骤把一定管理制度和思维运用到里面去,从而达到整体工作的高效快速运转,提高合作社在单位时间内的发展速度和效率。

参考文献:

[1]杨峰.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

[2]陈贤英.论我国农村合作社法律制度的建立[D].福州大学,2006.

第6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 鄯善县 农机专业合作社 发展现状 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8-0209-01

近年来,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亮点,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民群众对发展现代农业和使用现代农业机械的需求越来越旺盛,以及在农业生产中的现代农业机械作用优势越来越明显,当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鼓励和扶持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不断扩大规模和范围,重点是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力度。

1 鄯善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1.1 鄯善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截止2015年底,鄯善县共注册各类专业合作社289家,占全地区合作社总数的28%,注册资金 3.7亿元,入社社员3781人。其中种植业 94个、畜牧业105个、林果业 53个、农机20个、农资6个、农技服务3个、手工业7个、果汁加工1个。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有17家,主要有“思路晓蜜”、“宇润”、 “三十里大墩”、“红”等。截至目前,建成国家级示范社3家、自治区示范社15家、地区级精品示范社8家。 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推动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突出亮点,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2 鄯善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首先,地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认识到积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对提高农机使用效率,降低农业劳作强度,提高农机化社会化服务水平的积极作用。政府部门的重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自发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缺少相应的指导,政策帮扶力度不足,严重影响到农村地区农民群众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其次,资金比较缺乏。国家对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没有专项补贴,地方金融部门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融资支持力度不足,资金不足成为严重制约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因素;最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严重缺乏。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高素质的技术人管和经营管理人员,但现阶段农机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市场竞争意识不强,经营模式单一,发展后劲不足。

1.3 解决对策

首先,强化领导,提高重视。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机补贴要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此外,还要建立多方投入机制,引导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机专业合作社中;其次,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联系,要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工作,要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引进新设备和新技术,强化农机机械推广扶持力度,同时还要紧密围绕地区农业发展趋势,保证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到农业产业中;最后,抓住典型示范,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辐射能力。要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培育典型,通过召开各种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和应用高效的经营经验,从而带动更多合作社向前发展。此外,还要积极引进高素质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断充实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整体素质,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2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分析

2.1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对促进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提供了可能

最近几年,鄯善县农业病虫害呈现严重爆发趋势,在每年特定季节和时间段都需要进行大规模农业病虫害集中防治。在以前农业病虫害防治过程中,大规模的防治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需要花费很长时间,防治效果差。但随着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型植保机械设备的病虫害防治作用逐渐显现出来,农药统防统治效率大大提升,有效控制了地区农业病虫害的发展和发生,为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最近几年,农机专业合作社为鄯善县棉花、林木和甜瓜、打瓜以及西瓜病虫害统防统治做出了突出贡献。

2.2 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够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现代农业不断建设和发展,使得农村生产经营模式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农机专业合作的产生和发展,大大提高了农机的应用效率,对实现农业生产集约化和规模化有着很大的帮助。此外,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还有利于实现土地规模化流转,对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解放生产力有着很大的帮助。此外,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创立和发展需要农民群众全面投入其中,从这个角度分析,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能够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拓展农民群众经济收入,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条件,对新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最近几年,鄯善县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在农业发展过程中,积极应用农业机械实现了作业的机械化,大大降低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极大的促进了我县农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龚玲. “低保”党员+农机手的境界――记通山县黄金地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院生[J]. 湖北农机化. 2016(03)

第7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农村经济组织对策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农民互质的组织,同时是为社员服务的组织。从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法》看,合作社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对比永建镇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永建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仅成立了一个农民组织,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要成为真正意义的专业合作社,助推农民增收致富的组织,还需不断发展完善。

一、永建镇基本情况

永建镇坐落于巍山坝子最北端,是著名的国际性河流――红河的发源地,滇西回族聚居区,云南省著名的侨乡,主要居住有汉、回、彝、白、苗等10个民族。全镇辖10个村民委员会(其中4个坝区村,4个半山半坝村,2个山区村),137个自然村,185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204.6平方公里。2014年末,全镇总人口56742人,其中农业人口占95.3%;全年农村经济总收入53588万元,其中1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产值近40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012元。

二、永建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一)永建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永建镇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设立于1998年。2010年以前,全镇仅有3个合作组织,至2014年12月,已发展到19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入社成员1400多户。按组织形式,主要以大户带头,其他农户入社为主,共15个,占全镇合作社的79%;以村委会带头组织成立的有3个,占16%;以公司+合作社+农户形式成立的1个,占5%。19个合作社中,以公司+合作社+农户形式成立的红河源烟农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的产值达1896万元,占19个专业合作社总产值的近50%。

(二)永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永建镇1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形式大于实质,从其组织结构、运行模式等方面看,它还只是一个初步的组织,不能真正称之为专业合作社。原因有三:其一,组织机构不健全。这19个专业合作社中,有18个仅仅是注册了个单位名字(具备法人资格),其内部组织结构不健全。如这18个合作社既没有内部章程,无独立财务核算,社员入股情况不明晰,经营管理混乱等。其二,组织缺乏凝聚力。合作社的运行以带头户单打独斗为主,并没有形成全体社员的合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全镇的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带动示范效果不明显,并没有发挥出合作社的应有的作用。其三,合作社的目标不明确。深入了解发现,许多入社成员并没有真正理解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甚至有些只是为了得到优惠政策或政府扶持资金而设立。

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

(一)正确引导,科学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

永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农业技术水平低下,农业产业发展滞后,农民素质不高。在此背景下,组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重要意义。它为提高农业技术水平,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但要较好的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需要政府正确引导组织成立,科学经营管理。就永建镇而言,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可以对提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情况进行调研,将调研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对存在的困难问题,给出相应整改意见建议,按规范流程组织成立,规范管理运作。

(二)加强组织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多年来,镇农村农业经营管理部门因地方经济水平落后,农村农业经营组织较少,其农村农业经营管理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但2010年以来,随着全镇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经营组织不断涌现,其落后的经营管理水平给镇农村农业经营管理部门带来挑战。农业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基层农村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当前形势下的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农村经济管理等相关知识,深入调查研究农村农业经济组织经营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可行的意见建议。对组织负责人、财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村经营组织管理水平,履行好农村农业经营管理的职能。

(三)规范组织运营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一是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制定可行的农民合作社章程,规范合作组织运营机制。二是社员以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出资的,要明确资产价值,明确出资额,明确利润分配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合作社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及执行机制。四是完善合作社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财务部门。合作社规模较小,没有必要设立专门财务部门的,可以由专业人员兼职或委托专业机构,也可以由镇农村农业经营管理部门。在财务处理中,要特别注意政府扶持资金的运用管理。

(四)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切实落实优惠扶持政策

政府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切实落实好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同时也要加强对合作组织的监督管理。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合作组织要做到应享尽享,对那些只是为了得到优惠政策或扶持资金而组织成立的,要严格限制。要真正做到应享尽享,不应享的一分不享。同时,成立相应组织(建议由镇村账代管办兼任)对所有涉及财政扶持资金的专业合作社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及时公示审计结果,让所有社员乃至其他群众了解政府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只有这样,永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走上正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永建农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品牌 ;人和荸荠;对策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涵义及发展现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涵义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它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悄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蓬勃发展于90年代中期。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数量迅猛增长,但是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据农业部统计,2006年全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超过15万个,成员总数3870多万人,是2002年的7.2倍,其中农户成员3480多万人,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3.8%,比2002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到2007年底共有2.64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成员总数合计35.1万人。据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2009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样本调查结果显示,2/3组织的正式成员数少于50户。总体来说,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数量增长快,规模小;地区间存在不平衡性,在东部地区发展较快,在西部地区发展较慢,而且规模小;产业分布比例失衡。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第一产业,第二、三产业的比例很小。

人和荸荠协会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例。2006年,由县政府牵头,以发展当地荸荠产业和农民增收为目的,陈和镇组建了应城市陈河镇人和荸荠合作社,并得到市民政局的批准,制定了合作社的章程,确定了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了合作社的组织管理模式和领导核心,吸收陈河一带26个组的97家农户为首批会员。合作社目前的运作模式是镇政府-合作社-管理区-农户,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主要业务是完善成员档案,制定和完善“无公害荸荠生产技术章程”,做好生产经营规划,沟通成员与成员、成员与合作社、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提供优质品种、原种和农资,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总结和交流生产经营经验,广开门路、做好促销和联络经营。同时也存在很多的不足,如组织管理松散、执行力低下、技术支持力量薄弱、营销方法和渠道单一等问题。

二、人和荸荠品牌建设的状况

由于独特的地理条件优势,孝感市人和一带产出的荸荠个大、皮薄、肉甜,一直是当地的特色农产品之一,从20世纪50-60年代起就小有名气,是一个小的具有区域品牌效应的农产品之一。从人和荸荠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至今,人和荸荠品牌建设呈现以下特点:

(一)种植面积和生产总量稳定增长,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荸荠的种植面积从2007年的6000多亩增加到2010年的1.7万亩,其中张咀村从84.5亩增加到200多亩,先屋村从113.5亩增加到230多亩,种植面积翻了两番左右,总产量也相应翻了两番左右,荸荠种植的规模增加,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二)一品牌带动多品牌,产品品牌塑造地区品牌

前几年,由于人和荸荠品牌的形成与推广,对地区其他农产品的品牌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目前,人和地区除荸荠种植这一特色品牌外,还有水产养殖(毛蟹、鱼),这些主要采取承包和外包的方式,而且发展态势良好。

(三)仍存在很多难以克服的技术问题

荸荠种植时由各种霉菌引起的烂根、死苗问题,成熟时的开裂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产量受到影响;人工挖掘、清洗效率底低下;荸荠上市时保鲜困难,容易腐烂,严重影响远销和长期储存。

(四)品牌定位不准确,农户品牌意识不强烈

在人和荸荠品牌建设过程中,并不是一直坚持区域性品牌的战略,还不断在尝试建设企业品牌的路线,但因为资金、技术难题一直未能成功。同时,由于当地荸荠滞销情况不严重,整个人和荸荠产区品牌意识淡薄,相当一部分农户满足于自产自销,不谋求整个产区的联合发展和更多的利润,使人和荸荠的发展受限。 [NextPage]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品牌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9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

一、霍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结止2011年底,霍邱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28个,比上年同期增长18%。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41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4.3万人,其中农民成员4.2万人,团体成员54个,带动非成员农户16.4万户。目前合作社从刚起步的技术、信息服务发展到户前联合购买,产中技术服务,产后加工销售以及资金互助合作等服务。四是产业趋于集中。主要分布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优质大宗农产品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领域。428个合作社中,种植业142个、林业17个、畜牧业174个、渔业55个、服务业32个、其他行业8个。合作社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奠定了基础。为农户之间架起桥梁,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为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架起桥梁,促进产业化经营;为政府、企业和农民之间架起桥梁,促进科技推广和农民权益维护,同时拓宽家庭经营空间,增加农民收入。

二、发展中的问题

1.服务层次较低

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多数停留在技术培训、生产资料供应、组织产品销售和提供市场信息等服务上。在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加工方面作用发挥不够,示范带动能力弱。

2.抗风险能力较弱

一些合作社缺资金实力,缺经营场所,缺组织运作能力,人员素质整体偏低,有利就合,不利就散的情况时有发生。

3.内部运作不规范

有的合作社《章程》流于形式,写一套做一套。有的组织机构不健全,活动不正常。有的股金设置不规范,个人帐户没建立。有些企业或大户牵头组建的合作社,与企业或大户的资产混用,收支混杂。合作社创业者往往以领导者身份,按一般企业运作方式进行管理。

4.利益分配不合理

多数合作社没有利润二次分配机制,有的虽有二次分配但按股本金分配的居多,利润按交易量(额)返还的比例远没达到60%的标准。少数合作社一股或数股独大,被内部控制,沦为“伪合作”,损害大多数社员利益。

5.资金互助合作规模小

资金不足,只能救小急,办不了大事。同时存在运行不规范,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三、建议和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民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合作社发展指导队伍,多形式宣传有关合作社的知识。根据实际需要,传播新技术、新信息、新成果,解决生产经营的现实问题。

2.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县乡财政都要设立,并逐年增加专项经费,扶持合作社发展。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参与申报和实施有关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税务部门要保证合作社享受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为其提供金融服务。

3.强化服务措施

除加强技术服务和营销服务外,要积极开展信用合作和信息服务。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通过内联本社成员,外联正规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民发展生产和创业投资提供低成本、快节奏的资金服务。要积极引导部、省级示范社遵循成员自愿、股份合作、有偿使用、服务生产、民主管理的原则,开展信用合作。坚持互、内部性、民主性、群众性及服务性。要加快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员队伍,使产业化服务网络终端延伸到成员和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