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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和各国经济结构的深化调整,服务业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同时服务贸易也逐渐成为引领世界经济和推动全球贸易发展的“新生力量”。金融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发展的“中坚力量”,为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近年来国际贸易深化发展,新的贸易格局逐渐形成,这就需要新的国际金融服务体系来支撑其发展,促进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可以有效推动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欧美发达国家金融服务贸易相比,还存在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足、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高端金融人才短缺等问题,分析中国金融服务贸易现状及其经济增长带动效应,为更好的发展金融服务贸易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外在效应
1.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获得了长足发展,金融服务贸易规模从2001年的1.8亿美元到2014年的101.0亿美元,足足增长了50多倍,同比增长速度平均在50%以上。其中进口额从0.8亿美元增加到46.0亿美元,出口额由2007年的1.0亿美元增加到了2014年的55.0亿美元。从贸易规模上看,我国金融服务贸易是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服务贸易占比还是微乎其微,说明我国在未来要继续扩大金融服务贸易在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的比重,转变服务贸易发展结构,促使其向高精尖方向发展。
2.金融服务贸易的产业带动效应
一国经济发展需要成熟的金融服务市场的支撑,发展金融服务贸易可以有效带动金融市场的发展,发达成熟的金融资本市场,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低更好的投融资成本,投融资成本的降低意味着生产成本的降低。在日益激烈的全球价值链竞争中,生产成本的降低,可以有效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扩大国际市场占有份额。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还不成熟,可以通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如电子商务和管理理念推动其发展,通过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带动其他产业的技术向纵深层次发展,从而增强整个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以争取在国际市场占据有利地位。同时由于我国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国外跨国公司纷纷在中国设立分支金融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投融资平台,融资成本降低促进企业相关成本大幅下降,进一步带动了本国相关产业的发展。
3.金融服务贸易的人力资本效应
一国金融服务贸易要想在国际市场获得竞争优势和比较优势,就要努力开发和培养人力资源这一基础性因素。国外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设立的金融分支机构,其技能水平由于技术溢出效应的作用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相当,而发展中国家由于起步较晚发展落后,金融机构的技能水平与之相比相差甚远。因此,跨国金融机构为了更好的在发展中国家拓展业务,往往会选择技能高的雇员到国外分支机构工作,在此过程中金融服务机构通过雇员技能可以实现向东道国的技术转移。因此,东道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足和采取一些限制措施,极易造成对跨国金融机构实现技术转移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充分发挥人力资本带动效应以促进当地金融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
4.金融服务贸易的技术溢出效应
技术溢出效应在金融服务领域主要体现在金融服务贸易进出口两个方面,一是在进口相关金融服务产品时的效仿学习、模仿创新;二是出口金融服务产品时,出口企业为增强其竞争力所进行的技术创新。进口相关金融服务产品时,我们往往会选择高精尖的产品,这样利于国内金融机构引进其先进技术和技能用于效仿学习,进一步模仿创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金融贸易产品,从而实现技术外溢。而出口金融服务贸易产品时,国内金融服务企业为了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获取比较优势,会不断对出口金融服务产品进行改进和创新以提供更高层次的产品服务,国内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在竞争性学习寻求创新发展,利于实现技术溢出效应。
三、促进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1.兼容并包,有序开放我国金融市场
中国持续健康的经济发展需要良好的金融服务体系与之相匹配,而成熟健康的金融服务体系需要金融服务贸易来带动。目前,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还很落后,金融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度不足特征明显,这就需要我们在注意保护本国金融服务机构相关利益的同时,有序适时地进一步开放和发展金融服务市场。一是要适时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引进发达国家金融服务机构进驻中国市场;二是要给予国内金融服务机构以政策支持,鼓励相关企业走出国门。这样有利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机构的国际竞争力,缩小与欧美发达国家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的差距。此外,有序适时的进一步开放我国金融服务市场,可以使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有效接轨,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与各类金融服务机构实现共同发展,进而加快中国金融服务业发展步伐。
2.培育尖端人才,加强金融业高素质人才建设
促进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最基础因素就是人力资本,目前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滞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缺乏拥有高技能的金融高端人才,不论我国从进口端引进先进技术或汲取相关经验教训,还是从出口端通过竞争性学习寻求创新发展,这都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端金融人才来学习和执行。因此在金融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一是要制定相对完善的金融高端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储备力量;二是对于相关领域紧缺的高端金融从业人员,可以从西方发达国家积极引进。加强金融业高素质人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适应全球金融服务贸易竞争的高品质精英团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金融行业 实体经济 外生性机制 内生性收益 政策思考
国民经济的坚实基础来自实体经济,其更是集中社会生产力的重要表现,现阶段,国内外金融趋势日益严峻且复杂多变,稳健发展实体经济,不仅能够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更是拉动消费、应对冲击,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平稳发展,稳步实现“新四化”目标的具体表现。“十二五”以来,虽然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入,经济增长速度趋于平稳,金融资源逐渐充裕,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也日益加强,但是,却暴露出了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及问题,如:虚拟经济过度膨胀,民间资金投资困难,微小企业融资较难,社会资本脱实向虚,以及本应该是实体经济中极具成长力与活力的小型与微型企业,融资难以及融资贵的现象持续发生。其中面临的主要障碍是金融行业的激励不足以及渠道的不畅通,因此,想要进一步切实发展金融行业,服务于实体经济,就需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两个障碍,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实体经济收益水平,增强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金融行业的外生性机制障碍
金融行业的外生性机制障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目前我国受到正规金融体系所支撑的实体经济,在为小微企业服务发展中受到阻碍。首先,融资间接渠道不通畅。由于经营机制与管理体制的原因,大中型商业银行对于优质客户、大型项目及企业,有着资金支持的倾向。由于受到监管要求、网点设立、资金来源以及服务能力等诸多方面要求,加之二三城市的法人金融机构利益驱动,逐渐表现出与大中商业银行相同的发展趋势,因此,地区的多样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无法被满足。
其次,融资直接渠道不畅通。对于我国的小微企业来说,无论是发行集合票、中小企业板,或是创业板市场融资等融资债务工具,均存在着门槛过高无法企及的问题。并且直接融资在前期存在周期长、程序繁复、工作量大、成功率低、需要支付高额中介费用、消耗大量人力等情况,且后期需要肩负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对我国的小微企业来说,贷款比直接融资来的更加高效直接,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直接融资的发展。
第二是我国民间融资服务资金在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及实体经济的发展中受到约束。首先,金融行业的社会资金进入渠道不通畅。尽管《关于鼓励与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由国务院在2005年出台实施,其中明确指出民间资本可以进入金融行业,随后,国务院在2010年又颁布了《关于鼓励与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明确提出需要鼓励民间资本建设或是参与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及农村贷金互助等一系列金融租金。但是并没有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使得金融领域对民间资金流入的管制依旧严格。如:银监会在规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与《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中,均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改制的村镇银行或是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必须要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条件。虽然在2012年银监会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对相关要求进行了放松,但是实施效果以及可操作性还有待考察。由于金融行业进入渠道不通畅,正规金融体系阻挡了大量民间资本,使得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难以形成有效供给。
其次,民间融资对实体经济服务渠道不通畅。民间融资通常缺乏制度规范,使得其容易在高收益的驱动下逐渐脱离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进入高投机行业、高风险领域,逐渐抽干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尤其是一些受到小微企业发展的民间融资,甚至会成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款、高利转贷以及金融传销等行为的温床,对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地区金融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近年来,许多债务人逃跑、集资诈骗等事件,如:内蒙古鄂尔多斯以及浙江温州等城市的民间融资活动,成为了实业空心化以及冒险投机的代名词。
金融行业的内生性收益风险
第一,正规的金融体系由于存有利率管制,使得其对小微企业领域中较大的风险进行回避倾向。在利率管制的情况下,一旦市场平均利率高于管制利率时,银行更愿意将贷款发放给风险最小的资金需求者,如:重点投资项目、大型企业集团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而对于小微企业,由于其借贷风险较大,难以用高贷款利率的方法对其风险溢价进行弥补,因此许多银行均不愿意对小微企业借贷。
第二,民间融资流动在逐利资金中,对虚拟经济领域的巨额利益收益争相追逐。民间融资环境可以说是完全的竞争市场,高额利息支付领域更是资金流动的趋势。近几年,贵金属、房地产、艺术品、收藏品、农产品以及矿产资源交易市场持续活跃,投机性资金活动旺盛,出现大量泡沫以及虚假繁荣,借贷利息不断升高,使得大量民间资金涌入。另一方面,土地、劳动力以及原料等价格大幅度上升,使得税收居高不下,在欧洲债务危机以及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外部需求不断萎缩,使得小微企业生存环境更加恶化,实业活动平均利润不断下降,使其对高额借贷利率难以承受,导致大量民间资金流出实体经济领域。
民间融资市场由于正规金融领域的利率管制形成对利率的双轨制度,使得信贷资金套利具有较大空间。一部分正规金融体系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某种渠道进入民间融资市场,使得原本就获取信贷资金困难的实体经济更为艰难,使其融资问题不断加剧。
因此,不论是民间融资市场还是正规金融体系,由于其在收益与风险上的考虑,使得实体经济领域中的小微企业无法对金融资源形成足够吸引力。
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外生性政策措施
要想将社会资本脱实向虚的现状进行遏制,提高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以及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必须要对目前主要制约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不足,以及渠道不畅问题进行彻底解决,应以政府作为主导打破体制机制局限,对资金流入实体经济渠道进行疏通与拓宽,健全政策调控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内生动力,使得金融行业能够在为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服务中,做到既有能力也有动力。
完善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外生性政策,解决融资渠道不通畅的问题,既需要以全局的角度进行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又要对自下而上的群众智慧进行鼓励,本文提出三点政策性措施:
(一)放宽金融机构准入门槛
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需要对其中激励民间资本流入金融领域极具可操作性的实施准则,进行认真落实,真正做到机构准入、限制放松,促进以民间资本作为发展主体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建立起充分竞争、多层次以及多元化、进退有序的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需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真正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多领域、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二)直接融资门槛降低
尽管在股权融资中,对中小企业板以及门槛较低的创业板中更低的新三板进行拓宽内容,让更多的创业型以及高新技术型小微企业,能够在扩容以及改造后的新三板挂牌低门槛。同时对债权管理机制进行优化,对债券发行门槛降低,以促进债券提高发行效率,促进小微企业私募债券试点加速进行,健全小微企业债券发行融资工具的担保机构体系以及政策性支持,对于小微企业投资或是承销发行的债务金融工具的金融机构,需要在存贷比以及资本充足率等考核指标上给予合理适度的放宽。
(三)对民间融资规范发展
对于发展良好、经营规范的民间融资组织,应该允许其登记注册,促进其转变为合法的中介金融机构。对合理的民间投资主体的投资意愿,应该充分尊重,同时更需要对民间金融体系中已经形成合理有效的做法进行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中小微企业中典当、租凭、信托等融资方式的应有价值作用。对于各类新型金融组织要鼓励发展,引导民间资金建立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以及有关的投资管理机构,促进民间金融的稳步合法化发展。
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内生性利益引导
要始终坚持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领域的本质要求,就必须杜绝虚拟经济的快速膨胀,增强实体经济成长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健全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进行引导,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时候中获取正常利益,更好的实现发展目标,从而增强服务动力。
第一,要对暴利领域严格监管,挤出泡沫,使得其市场利润能够回归正常预期。要持续稳定调控房地产政策不动摇,对长效调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楼市发展进行引导,促进楼市能够稳步、有序以及健康地发展下去。对资本市场监管力度要加强,对违法违规的炒作行为要进行严厉惩戒。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体制继续健全完善,以规避监管为目的及脱离经济发展需求的“创新”行为进行杜绝。对市场、行政以及税收、司法等手段合理综合运用,对商品流动领域进行严格管制,对于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及扰乱市场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第二,减轻负担,提高实业领域中盈利能力以及盈利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成长。促进税收制度改革深入,对税收免征额扩大、抬高起征点,加速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试点进程,真正对实体经济做到减轻税收负担。全面清理审批、流通以及融资等相关环节中存在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对实体经济经营成本进行降低。并加大实体经济的技术改造,引入节能减排等高新科技,同时对创新研发、重组兼并等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转型以及升级,促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第三,完善健全调控,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功能作用,促进金融资源向高效有序配置的道路发展。不断加速利率市场化进度,在金融市场中给予金融机构更多的自主定价权,使得利率能够将实体经济的金融需求多样性,以及差异性更加真实可靠地反映出来,从而促进金融机构的定价能力以及对风险的判断能力,利用利率上浮所带来的溢价,对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以及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覆盖支持,对于盈利空间不断扩宽,使其对于金融资源更具有吸引力,从而有效的促使实体经济领域中金融资金的流入。
结论
综上所述,想要金融行业能够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需要明确外生性机制障碍以及内生性收益风险的基础上,对外生进行以对策为主,对内生性收益进行以引导为主的不断健全完善,才能够使得实体经济对民间融资比金融资源更具吸引力,使得金融行业能够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其更快、更好、健康的持续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刘健桂.论我国金融业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J].商业时代,2013,5(13)
2.徐峻.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制度障碍与政策思考[J].金融与经济,2013(6)
3.李青原,李江冰等.金融发展与地区实体经济资本配置效率[J].经济学,2013(1)
关键词: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7-0079-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7.19
一、家庭农场经营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从全省18个市县抽样选取89家家庭农场作为样本,涵盖种植业、养殖业、种养业结合三类,其中种植业46家,养殖业32家,种养业结合11家。2013年3月末,样本农场的总经营面积34139亩,最大面积4500亩,最小面积20亩,户均383.6亩;总劳动力人数2846人,其中家庭成员609人,占比21.4%,常年雇工2165人,占比78.6%;已在工商部门注册21家,占比23.6%;总贷款额度3462万元,户均获得贷款38.9万元;2012年全年总收入8494万元,户均95.4万元。
二、家庭农场金融需求的主要特征
(一)家庭农场融资需求规模较大,但满足度不高
家庭农场多由当地有实力的农村致富带头人经营,本身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但由于生产规模普遍较大,家庭农场资金需求量远大于普通农户。调查显示,89家家庭农场合计融资需求达7692万元,户均86.4万元,未能满足贷款需求占比为39.5%。如昌江县某种养农场以养黑山羊为主,主打“乌烈羊”品牌,自筹资金150万元建设羊圈厂房,同时购母种羊需要资金300万元,而农村信用社仅提供100万元的信贷支持;某家庭农场拟增养种猪150头及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资金300万元左右,金融机构贷款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二)家庭农场融资期限长短结合,结构多元化
与农户主要以短期融资需求为主不同,家庭农场种养农产品的结构差异较大,既有短期内就能获得收益的农产品(如家禽、鱼虾等),也有需要三年以上才能获得收益的农产品(如芒果、橡胶、绿橙等)。因此,家庭农场既有季节性较强的短期融资需求,又有较大规模的中长期融资需求,融资呈现多元化特征。调查显示,短期融资主要用于购买种苗、化肥、农药、大棚等生产资料,期限一般为6~12月,在生产周期融资、收获周期还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如昌江县某家庭农场承包20亩虾池养殖海虾,每年养殖两季,投放种苗需要资金20万元以上,贷款期限为3~6月。长期融资主要用于平整土地、扩大生产规模和农机具购买等长期投资,期限为1~5年。如临高县某深海养殖场,每个海上网箱需要投资20万元,由于海水养殖金昌鱼的利润较高,该场主扩大养殖规模的意愿较强,目前准备再扩大30个网箱规模,需要2.5年左右的融资700万元。
(三)家庭农场经营风险大,融资成本承受能力有限
农业具有典型弱质产业的特点,家庭农场从事种植养殖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尤其海南省属热带台风高发区,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巨大,经营利润水平总体不高。近年来,海南省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如橡胶的干胶收购价从2011年的4.5万元/吨,跌到目前的1.3万元/吨;槟榔果实最高收购价为11元/公斤,最低时为4.4元/公斤;辣椒收购价格一度跌至0.1元/斤),同时人工成本、农业生产资料和物流成本也有较大幅度的上涨,家庭农场经营压力较大。尤其2013年4月开始爆发的H7N9禽流感疫情,对海南省家禽养殖业打击较大,部分家庭农场经营难以为继。在正常情况下,种植业年利润率为7%~25%左右,畜禽饲养业为8%~22%左右,水域养殖业为10%~23%左右,一旦出现农产品价格暴跌和自然灾害频繁,家庭农场将面临严重亏损,难以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
(四)家庭农场融资首选自有资金,农业保险需求意愿强
调查显示,家庭农场在生产经营中自有资金占比57.5%,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款占30%,民间借贷占12.5%。相对农户经营而言,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更大、投资周期更长,经营项目受天气、疫病、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家庭农场对农业保险认知度更高,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对农业保险分散化解风险的需求较强。
(五)家庭农场生产性融资需求占主导
调查显示,海南省家庭农场融资用于扩大生产规模和维持正常资金周转的在样本中占比为61%,用于基础设施改造的占10%,用于农产品收购资金的占29%。
三、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海南省金融机构逐步加大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相继推出林权抵押贷款、“一卡通”贷款、农村妇女贷款、“一抵通”贷款、联保贷款、小额农户贷款等,并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支持力度。2013年3月末,89家家庭农场合计贷款规模3462万元,户均贷款38.9万元。但目前金融机构缺乏专门面向家庭农场的授信管理办法,对其发放贷款一般参照农户贷款的做法,家庭农场贷款存在如下问题。
(一)贷款额度不能适应家庭农场大额资金需求
调查显示,89家家庭农场资金满足度仅为60.5%,其中种植业、畜禽饲养业和水域养殖业分别为67.5%、53.4%和58.1%,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实行单户限额管理。如三亚市农业银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必须要有抵押物抵押),农户信用贷款3万元,农户联保贷款最高额度5万元;邮储银行农户联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金凤凰村镇银行农户贷款最高50万元。定安县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在5万元内,5户以上的联保贷款授信额度控制在10万元之内,10万元以上的贷款必须具备规定的抵押品作为抵押。而本次调查的家庭农场户均融资需求超过80万元,且多数家庭农场不具有有效抵押物,即使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其贷款额度仍然偏低,难以满足家庭农场大额资金需求。因此,部分家庭农场在银行贷款之外寻求民间融资,如乐东县调查的5户家庭农场中有2户采取“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的融资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二)家庭农场贷款手续繁琐,影响季节性信贷资金需求
家庭农场申请银行贷款时,如果是老客户或实力较强的大户,一般从申请到审批完贷款程序大约需要10天,如果是新客户或实力一般的客户需要一个月才能完成审批。由于部分家庭农场资金使用以季节性为主,一旦不用便归还了银行贷款,下次再需要贷款时又要重新申请,这样就会出现一年申请多次贷款的情况。如定安县某种养大户,旺季资金量最大时投入生产资金100万元,信用社批贷额度只有70万元,期限为一年,受季节性资金周转影响,半年后农户提前归还了30万元,两个月后又需要周转资金想借回30万元,这时就必须重新申请贷款,而且原则上原有抵押物不能重复进行抵押,换成办理“一抵通”贷款则需要具备一定的抵押条件。
(三)现有贷款期限不适应农业生产周期需要
调查显示,61%的家庭农场希望贷款期限能够延长。目前海南省农业银行对农户贷款的授信为3年,贷款期限1年;农信社的农户贷款期限从3个月-5年不等;村镇银行农户贷款期限为3个月-12个月。除农信社外,其他涉农金融机构农户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难以适应农业生产周期需要。
(四)家庭农场融资成本普遍较高
调查显示,有85%的家庭农场认为银行贷款利息高,希望降低融资成本。如邮储银行贷款利率执行14.6%,金凤凰村镇银行和农信社贷款利率均执行12%,分别是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37倍和1.95倍。乐东县农村信用社规定50万元以上的贷款,其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提高2至3个百分点,而种植养殖大户的贷款大多数都在50万以上,其利率大概在10%左右,明显高于同等规模企业的贷款利率。
(五)家庭农场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难以获得信贷支持
家庭农场一般是承包大面积的土地来进行经营,由于没有可用于担保的设备、厂房、房产,而土地在目前政策法规制度下只拥有承包经营权而无所有权,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农场主所拥有的资产不满足金融机构要求的抵押或质押物要求。调查显示,75%的家庭农场认为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是缺少合格抵押或质押物,83%的家庭农场希望能放宽抵质押等担保要求。如三亚市某养殖大户目前有100万元融资需求,其养殖水产品的网箱,产值约20万元/个,现拥有120个网箱,产值约2400万元,但由于这些网箱不是合格抵押资产,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乐东县60%的家庭农场所能提供的抵质押资产是活体畜禽和农产品,但金融机构并不认可这些抵押资产。因此,许多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物的家庭农场只能依靠联保获得贷款,乐东县种植大户洪启球为获得贷款,与6户村民通过互保形式组成信用联盟,从农业银行获得5万元的贷款。
四、改进家庭农场金融服务的建议
(一)积极探索,创新家庭农场的信贷模式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应研究出台家庭农场注册或认定的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家庭农场的法律地位、认定标准、设立登记等相关内容,使家庭农场成为独立的承贷主体。二是金融机构应探索开办农业订单贷款、信用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进行质押融资等贷款方式,加大对家庭农场融资支持力度。三是金融机构应制定专门针对家庭农场的授信管理办法,对家庭农场融资的额度、期限和贷款利率制定具体操作细则,有效满足家庭农场融资需求。四是加强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尤其是帮助家庭农场充分利用资金往来活动,密切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关系,提高信用等级,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便利融资和支付服务。
(二)重点扶持,加大家庭农场的信贷投入
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一是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家庭农场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并在人民银行允许的浮动区间内给予一定利率优惠。二是要指导家庭农场利用上下游业务关联,创新服务方式,尤其是大力推广原材料供应方担保、采购方担保、订单质押、仓单质押等供应链融资方式。三是对引进新产品、新技术的家庭农场要区别对待,通过重点扶持、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等手段,引导和改善新型家庭农场的经营结构水平,进一步促进现代农业稳步健康发展。
(三)壮大县域担保机构,加强家庭农场的担保服务
针对县级信贷担保机构担保基金较小,大部分已丧失担保能力,建议加快重组整合进程,尽快恢复其担保能力。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和发动农业企业集资参股,壮大市县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有条件的市县还可以考虑组建商业性质或互助合作性质的担保机构,联合涉农金融机构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融资服务支持。同时,地方政府应对支持家庭农场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减免、财政奖补等扶持措施,正向激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有财力的地方政府可考虑由财政出资设立家庭农场专项发展基金,用于家庭农场贷款担保和还贷周转。
(四)尽快建立和完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体系
农业生产的风险较大,需要公共财政给予支持。因此,应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农业保险体系[1]。政府在加大政策性保险投入的同时,应在资金、税收、再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引导商业保险进入农业产业化、种养业等领域[2];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探索开发新的农业保险险种,增加农险市场的有效供给,满足广大种养殖户的迫切需求,增强其风险抵御能力[3]。
参考文献:
[1]金为华.海南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海南金融,2009(2).
1.新时期我国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缺乏完善的金融市场环境
在中小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金融服务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其能够为当前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其健康长期发展。但是,当前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金融市场环境,使得中小企业能够获得的金融服务相对十分有限,对其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限制性作用。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存在严重的“惜贷”现象,使得中小企业难以获得其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可以供中小企业选择的融资渠道十分有限,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整个金融市场发展较为混乱,类似于民间借贷等金融机构的发展存在较大的风险,其虽然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金融服务,但是其成本和风险超出了中小企业的承受范围。这些都是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环境发展不完善的重要表现。
1.2 缺乏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人才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人才在中小企业以及金融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不断增强。当前,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还缺乏专业化的人才,一方面,虽然我国当前金融从业人员的队伍不断加大,但是其一般只是在金融市场范围内就业,活动范围相对有限,难以深入金融和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实际发展过程中,其所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服务相对有限。另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难以对其内部人员进行培训,同时也不注重引进先进的金融行业发展人才,因此其自身获得金融服务的能力受到较大的限制。人才的缺乏将在长期内使得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金融服务。
1.3 相关金融服务制度不完善
金融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自身的诸多弊端,因此必须要有相关的政策作为保障。当前在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还缺乏完善的金融服务制度。一方面,我国现有的金融发展政策未能根据金融业的发展进行实时的更新,使其显得相对落后,而且专门针对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制度和政策更加匮乏,这在很大程度上难以满足中小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在仅有的相关金融服务制度上,其实施的力度显得相对有限,地方政府及相关金融机构一般更加重视大型企业的发展,而很少会主动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因此其所获得的金融服务显得相对十分有限,其发展也受到多方面的限制。
2.新时期我国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2.1 完善当前的金融市场环境
完善金融市场发展的环境是当前提升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能力的关键。一方面,要加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引导,使其能够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在这一过程中要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协商。另一方面,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全面规范金融市场的发展,对民间借贷等金融机构的发展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规范,降低其发展的风险,使其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降低中小企业的成本。以完善的金融市场发展环境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显得十分必要,因此必须要给予充分的重视。
2.2 培养和引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人才
一方面,要对金融行业内的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其充分掌握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鼓励其深入企业进行学习和考察,掌握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专业化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要鼓励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对其内部的人员进行培训,还要从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等引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人才,使其增强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能力。
2.3 完善相关的金融服务制度
完善金融服务制度,一方面,要不断更新和完善现有的金融服务制度和政策法规,根据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及时更新现有的政策,为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全方位的制度支持,保证中小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要出台相应的监督政策,对金融服务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相应的监督,保证各项金融服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使其能够真正发挥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作用。
[关键词]城乡统筹;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农村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9-0171-02
我国城乡统筹的提出主要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城乡统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农业、文化、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各个环节中都离不开金融服务与支撑,可以说城乡统筹发展的金融支撑,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村生活水平,缩小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促进了城市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利于实现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本文主要对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问题进行研究[1]。
1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的重点内容
1.1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在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明确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有效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促进农业生产与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城乡统筹建设的发展。一方面,加大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重点扶持农村“绿色、生态”经济,加大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标准化、机械化、品牌化、集约化发展。另一方面,大力支持农业企业的发展。国家鼓励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等各种农业产业化基地的发展,通过农业企业的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促进农村生态农业与绿色农业的发展。此外,国家还应鼓励农民向非农产业转化,支持农村个体经济产业的发展[2]。
1.2加大农村城镇化建设力度
城乡统筹发展的主要目的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城镇化建设,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又离不开农村建设的发展。加大农村城镇化建设力度,为农村城镇化发展提供有效的物质保障。目前,我国实行粗放式经济产业结构,为了能够促进金融服务获得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金融机构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将金融服务与国家发展政策相结合,以促进城镇化建设为重点。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以产业为基础,项目为依托,重点规划建筑符合国家政策的城乡产业基地,有效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产业的生态化与集约化发展,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3]。
2目前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2.1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分散
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对象是城市中具有一定社会地位、赢利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企业与集团,而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只有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无论是在规模还是在金融服务能力上都远远不如城市金融机构,且农村信贷权力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因此,仅依靠农村金融机构是无法满足农村信贷需求的,更不用说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撑了。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要打破传统金融服务限制,政府应鼓励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城市金融机构可以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金融服务支持,使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满足城乡统筹发展的需求。除此之外,城乡统筹在打破常规金融服务体系之后,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对服务对象与限制条件进行有效地优化与调整,改善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对象单一的局面,而国家关于金融领域的政策可以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为基础,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4]。
2.2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机构着力不均衡
金融机构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追求利益,因此,大多数金融机构服务对象都是城市中稳定发展的企业,金融资金也流向了城市,一方面,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城市经济发展占用大部分资金,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出现资金供给不足的现象,加大了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加大了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差距,加上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偏向于城市企业,导致城市与农村金融机构着力不均衡,不利于城乡统筹的进一步发展。
2.3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制度不健全
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货币服务与资本服务,一个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应充分发挥出金融资源的分配能力,为经济的发展提高资金支持。然而目前我国金融领域,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金融货币与资本市场服务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机制,致使金融服务效率较低,金融市场竞争杂乱无章,大大降低了金融资源的分配效率,降低了金融机构融资效率,也无法发挥出金融服务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限制城乡统筹的进一步发展[5]。
3有效完善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3.1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
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农村金融机构要贯彻国家农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大力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国家政策的农业经济发展服务,针对农村经济发展开展专门的金融服务,满足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的需求,为农村经济产业化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品发展等各个方面提供资金保障。此外,农村金融机构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要进行不断的改革与优化,转变传统经营理念,提高金融产品创新意识,同时也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与结构优化,有效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6]。
3.2完善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服务体系
目前,我国城市金融服务与农村金融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城市金融服务体系较为完善,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却十分不健全,有些贫困地区还没有提供金融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机构,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较弱的环节,扩大城乡统筹金融服务范围,同时,还应加强贫困地区城乡统筹金融服务能力,促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此外,城市金融机构应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与形势,转变金融服务方向,使城市金融服务产品能够满足城乡统筹发展的需求,进而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7]。
3.3强化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
城乡统筹发展中不仅需要金融服务的支撑,还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可以说,城乡统筹是以政府为主导、金融服务为辅的一种发展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同时城乡统筹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为了有效改善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在支持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正确引导金融机构资金的合理分配,充分发挥出金融服务对城乡统筹发展的积极作用。因此,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撑与政府部门的正确引导,强化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使国家政策与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出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4建立风险控制和防范机制
建立城乡统筹发展中的金融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有效降低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风险管理。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的建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的贷款补偿机制的确定,应由国家为主体,加强农业的财政补贴与支持,例如机械补助、土地补助等,引导金融资金向农村流动;②担保机制的建立,也是由国家带头,吸收社会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将金融资金流动方向转向农村;③农业贷款保险机制的建立,保险公司应扩大服务范围,加大对农业贷款的保险业务,减小农业贷款的风险性,提高农业贷款效率[8]。
4结论
城乡统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较广,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减小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异。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金融服务的大力支持,推动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一方面,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进而推进我国城乡经济制度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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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全达,周雳,李正同.城乡统筹发展中金融服务问题研究[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2012(9):1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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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苑隆寅,黄晓虎,李宇宣.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服务问题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1):131-132.
[6]王羽强,李泓震,张焕英.社会发展理论视阈下的统筹城乡发展研究[J].内蒙古大学学报,2013(15):122-123.
一、浏阳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基本情况
从湖南省浏阳市来看,截至2014年5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约17668亿元,比年初增长1403%高于同期全市各项贷款余额增幅208个百分点),5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为5247 %,比年初增加101个百分点,但增速比前三年均有所放缓,尤其是小微企业投放的区域和行际差别较为明显。由此可见,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依然存在较大主动作为空间。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小微企业经营困难。主要是大部分小微企业管理不规范,经营规模小,没有健全的财务等运作制度,还贷能力差,缺乏担保人等。
(二)新增贷款需求有限。据调查,在向银行借款需求的企业中,70%的企业没有借到所需款,20%的企业借到部分所需款,仅有10%的企业借到全部所需款。
(三)小微企业贷款质量下降。多数企业使用的是租赁用地,地面附着物厂房、设备等不动产不能抵押贷款。现行政策在可操作条件下,小微企业作为借款人能够提供的担保有限,金融机构在小微信贷发展与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着很大矛盾,信贷投放后逾期现象比较常见。
四)银行贷款投放趋于谨慎。由于信用环境不佳,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正确的现代信用意识,不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银行由生“惧贷”心理。一是部分企业信用度差,资金缺口得不到金融部门的支持;二是少数企业在银行有不良记录,甚至个别企业有恶意贷款倾向,难以获得贷款支持;三是商业银行上级对下级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对“支小”工作有一定制约。由于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相对较高,业务做得越多,风险越大,为了应对上级严格的信贷资产质量考核,基层商业银行难免在信贷投放上趋于谨慎。
三、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一)加快建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体系。以各级政府为主导,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综合施策,建立集财务诊断辅导、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级、融资推介、融资增信等为一体的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服务体系,系统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如运用信用评价体系,实行企业联保的信用担保机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二)[KG(005mm]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信贷模式和服务流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目标。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建设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盘活应收账款存量,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培植工程,重点对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守信用的小微企业,引导金融机构进行定向辅导和培育,不断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覆盖面。[KG)]
关键词 小微企业 银行 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一、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现状
小微企业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特殊作用。小微企业是解决我国就业难的主要方式,是成功创业者成长的发展跳板,也是促进科技进步,加快企业创新步伐的带动主体,我们应当进一步增强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全方位的提升我国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稳定增长目标,克服现代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停滞的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从去年开始,我国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和措施,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但目前小微企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金融服务水平低等问题仍然很显著。因此,有效地降低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收益率、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持续发展,是我们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各个机构和部门都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小微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回顾2011年,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积极地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现存问题,力图为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氛围。如: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9条金融、财税政策措施:
第一,确定了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六大政策措施。
这六大政策措施通过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了政策的可操作性,有助于商业银行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小型微型企业的能力。
第二,确定了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三大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对解决当前小微企业税费过重、经营困难,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2年是我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元年,各地开展“小微企业服务宣传月”等活动,针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优惠政策也接连不断的出台,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能量。201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无尽的利好。
除了以上专项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优惠扶持政策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也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融资及所得税鼓励措施,小微企业亦能受到惠泽。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的税收方面的政策,如到2013年年底,我国继续执行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即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将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对于不足部分根据实际发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再进行扣除。
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状的原因分析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产品范围主要有一下几种: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授信业务;公司及个人的结算、存取款、汇款、票据等结算业务。从银行的角度分析,小微企业服务水平低下的原因有如下主要方面:
1、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技术水平与小微企业金融风险特性不相适应。贷款模式相对落后,依然遵循以前的抵押和担保方式;产品定价偏低,银行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很严重。
2、小微企业自身风险模式不健全。小微企业本身没有充分的制度支持模式,对于出现问题的贷款责任追究、绩效考核制度、后期服务管理等仍然没有脱离传统理念,专门的业务人员仍然受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制度束缚,影响小微企业业务人员开发市场的潜力以及创造业绩的动力,而且这种制度创新的不足同时也制约了企业自身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
3、自身设置的业务模式没有因地制宜。其业务模式没有实现专业化、专门化的一套系统的流程,销售与管理环节在职能、团队、流程和考核上没有实现各司其职。
4、银行欠缺专门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配套制度,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仍然处于传统的观念和掌握之中。
四、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措施
完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而应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和长远的规划。政府不仅要为小微企业提供良好的法制发展环境,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为之作出相应的措施,在具体的政策实施上贯彻落实法制措施的具体内容。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建立低门槛、广覆盖、普惠制、可持续的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机制。对小微企业实行单独匹配资金、单独匹配规模、单独匹配经济资本额度,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优先投放,足额投放。梳理现有的贷款程序,删除或合并不必要的程序,建立简约的与小微企业无缝对接、零距离服务的贷款流程。
2、是实行客户服务与信贷监控结合的制度,即将小微客户服务工作纳入到贷后监控工作中,最终实现优质客户的价值得到挖掘,问题客户的风险得到控制。
3、是政府应适度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建设的步伐,为小微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形成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好格局。地方政府应建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制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带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减少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提高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是一项具有战略部署意义的长期工程,需要大银行和中小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共同合作,同时小微企业也要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体制,发扬小微企业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在外部法制环境、金融机构的保障下,再加上小微企业自身的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会越来越完善。
(作者: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2010级研究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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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积极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是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我们银行业认真学习中央、区委、区政府的一系列文件和指示,掌握其精神实质与深刻内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机制,改进方法,全面推进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真正造福于全区农民。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能力
在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积极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中,我们银行业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生机与活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能力,为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金融支持。
一是明确自己的任务,增强服务功能,尽一切可能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积极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为此,我们银行业转变经营理念,明确市场定位。从单纯强调“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的市场定位中解脱出来,统筹兼顾,主动调整经营策略,重点支持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理调度资金,最大限度地将吸收的存款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积极争取上级银行扩大授权授信,减少审批环节,提高信贷营销的自主性;科学调整网点布局,推动银行机构网点合理向农村中心城镇、产业基地延伸,切实服务好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是改进方式,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推广各类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普遍使用,畅通资金汇划渠道,加速农村资金周转。大力开办诸如代收代付、保险、家庭理财、政策咨询等中间业务,在农村中心城镇加速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和自助银行服务,大力推进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为农民融资、理财提供便利。积极推进外汇业务向农村延伸,为创汇农业提供资金周转和汇率避险服务。
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助推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首先要有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我们银行业在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自觉地做好应做的工作,要对得起区委、区政府的重托,对得起全区农民的信任,无愧于自己的职责。其次要有大局意识。我们银行业要善于把自身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把握,把出发点放在区委、区政府确立的战略决策上,把着重点放在办实事、创实绩上,实实在在做好我们银行业的工作,让全区农民有目共睹。再次要有积极性,自觉主动地去做好为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为此,我们银行业要强化责任落实,增进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推进机制,确保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助推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
三、明确要求,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积极改进农村金融服务
在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积极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中,为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我们银行业明确工作目标,提出三项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正确把握创新农村金融的原则和方向,突出创新,务求实效。农村金融服务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与农民的重要纽带,创新农村金融的原则和方向就是全面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水平,让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和更多的金融服务实惠。要因地制宜,建立农村与农民最急需、最受欢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坚持合规合法,风险可控,重在实效和管用,为农村和农民多干实事、多办好事。
二是统筹推进农村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金融制度的全面创新。在创新农村金融上,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现农村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金融制度的全面创新。通过全面创新农村金融,进一步促进发展富有竞争和活力的多层次农村金融市场,进一步完善农村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合作银行与民间金融和谐并存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低成本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统筹城乡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服务保障。
三是注重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不断增强农村金融创新的内在激励和政策合力。全面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需要各个部门持续不懈的共同努力,金融管理部门要特别注重积极建立和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特别注重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的有机协调配合,特别注重调动和发挥金融机构推进和参与农村金融创新的内在积极性,特别注重加强农村金融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金融专业人才培育,不断增强农村金融创新的内在激励、政策合力和发展可持续性。
四、真抓实干,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要满足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商品流通、工业企业发展,农村道路修建以及住房改造,农村水利建设等方面的金融需求,对农村金融业务进行功能性的分化和组合,丰富农村金融服务内容、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作用。要着力缓解农村和农民融资困难,让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多、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让更多的农村中低收入人群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全面提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积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村保险互助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地区,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银行业机构发起人组建村镇银行,探索境内外各类出资者共同发起组建专司控股村镇银行的金融控股公司;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境内外的投资者,包括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组建贷款公司;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村社区外的自然人和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参与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村保险互助合作社的发展。
二是加快业务转型,巩固农村金融主导地位。在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上,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快业务转型,巩固农村金融主导地位。坚持支农支小不动摇,优化信贷结构。强化面向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定位和责任,克服信贷投向大企业、大项目的盲目冲动,集中资源全力支持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促进农业生产,重点加大对现代农业产业各环节的信贷投入;围绕稳定农民增收,重点扶持农民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业;围绕推进农村城镇化,重点支持农民住房改造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拓展优质中小企业,特别要加大对现代服务型、科技创新型、低炭环保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是大力开发和推出了一大批金融创新产品。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发展农村微型金融,包括推出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信贷+保险”产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惠农卡”等产品,全面提高这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覆盖面、满足率和服务效率。这些创新产品的大量涌现,有效拓宽了涉农资金的融资渠道,方便了农村和农民贷款,受到全区农牧民的广泛欢迎,产生了实实在在的效益。
四是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推广农村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信贷员包村服务;推广手机银行、联网互保、农民工银行卡等农村金融服务新方式;积极开展农村金融咨询、保险销售和涉农理财业务等。通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流程,再造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让广大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多便捷和优质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五是调动和激发了金融机构的内在积极性,促进了涉农信贷投放的明显增加。截至2010年X月末,全区涉农贷款余额为XX亿元,同比增长XX%,增速比去年同期高XX个百分点,其中农村贷款和农户贷款增幅分别比上年同期高XX个和XX个百分点,高出同期全区各项贷款增速XX个和XX个百分点。全区创新的金融产品直接带动的涉农信贷投放累计达XX亿元,贷款余额XX亿元,同比增长XX%。涉农信贷投放明显增加,有效促进了三农事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23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3-0109-03
作者简介:高辰(1981-),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工程。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涵义与特点
(一)农村金融服务的涵义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的参与者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经过多年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现已形成了包括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在内的,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农村信用社为核心、民间借贷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服务对象是农业、农民和农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在关心农民,关注农村,支持农业经济发展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农村金融服务的特点
农村金融服务不同于传统的城市金融服务,各地区的农村金融发展也不尽相同,农村金融服务具有如下特点:
1农村金融服务的周期性。农村金融原本的服务对象就是农业生产,但农业生产的特性使得金融活动变得难以预测:由于农业生产的大跨度周期收入与支出,以及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一方面使农业生产者对生产性融资产生普遍依赖,另一方面有可能造成融资的巨大风险。
2农村金融服务对象需求的多样性。农村金融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户和农村企业,此外还有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由于农户和农村企业的性质、活动内容和规模不同,其金融需求又表现出多层次性特征。不同类型的需求主体,其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和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与要求也不同。
3农村金融资金的匮乏性。长期以来,由于资金的逐利性,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导致农村金融严重匮乏。同时,农户收支不稳定也限制了农户获得金融资金的能力,农户很大部分收入都是非稳定非资金的收入,会受到诸多要素的影响,如受劳动力的流动、就业机会的增减以及非农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影响,而在支出方面,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升,对子女的教育投入和对父母的赡养投入都在不断增加,农民生产支出和消费支出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所以对农户来说,收入的不稳定,支出的不断增加,使得资金的获取越来越难,流动性越来越差,这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的发展。
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分析
(一)农村金融服务营业网点数量分析
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依据主要是现行的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他农村商业银行(见表1)。
从表1数据中不难发现,各省的机构数量变化较大,四川省营业网点数量为10086家,却只有562家,各个省份的营业网点机构数量相差甚多,形成差异化的原因主要有:
1人口差异。如和四川人口数量相差较多,这是导致两者营业网点数量相差很大的原因之一。数据中还表明有些省份或直辖市,本身的人口相差悬殊,所以导致不同的地区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量不同。
2地域差异。如地区属于高寒地区,农村分布较为稀疏,建立农村金融机构难度较大;上海市虽然地域面积较小,但由于是海港城市,交通便利,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就比较容易,所以数量是的二倍。
3经济差异。相对较为发达的南方城市,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较为迅速,而相对于北方和发展较慢的城市,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受到了限制,所以对于经济发展较好的城市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较快,营业网点数量较多,比如广东省,有将近10000家营业机构。
(二)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数量分析
各省份农村金融机构差异的另一表现为对从业人员的投入情况(见表2)。
从表2中可知,2010年各省市的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数量差异较大,与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分布有着必然的联系。从业人员最多的省份是四川省,从业人员最少的是天津市。从业人员的数量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人员的素质以及受教育程度也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这也是导致部分城市营业数量比较少,但是从业人员较多的原因,如,从业人员数比北京和天津都要多,就是因为受到地域从业人员质素和学历等其他因素影响。
(三)农村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分析
农村金融贷款可以体现一个地区对经济发展的需求程度,以及对金融服务的满意程度,所以农村金融的贷款规模也是衡量农村金融服务的投入指标之一。表3是我国2010年31个省份的贷款余额,用以衡量贷款的总体规模。
从表3可知,2010年我国31个省市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变化较大,据统计,2010年贷款余额总计1168939216元,2009年贷款余额为932026564元,2010年比2009年增长了25%,2008年贷款余额总计为695812994元,2009年比2008年增长了34%,增长率虽然下降了,但数值却增加了。所有的省份城市中均没有贷款余额下降的情况。贷款量的增加意味着农业农村农民对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也意味着金融对农村发展的渗透程度,反映了农村金融服务开展的深度和广度。
(四)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分析
现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主要是涉农贷款,其数额在大幅增长,支农力度在不断加大。2010年末,涉农贷款余额为1176575亿元,占总贷款额231%,比2007年同比增长了289%;其中农林牧渔业贷款230447亿元,占贷款总额的45%;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118304亿元,占2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156174亿元,占31%;农产品加工贷款69923,占14%;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39007亿元,占08%。
从金融服务种类来看,长期以来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单一,仅仅停留在存款及信贷业务的发展上,保险、投资、担保、租赁、信托等业务发展严重不足。目前,随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产品在原来的涉农贷款上增加了很多其他的涉农产品,如涉农保险和农产品期货等。
三、加快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建立
为更好地发展农村金融服务,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增设新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增加覆盖密度,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一要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布密度。在研究中发现,城市金融的发展程度会影响周边城镇的农村金融服务,比如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金融发展较快,农村金融发展也非常有效,而城市金融发展较慢,农村金融业发展也相对较慢,如贵州省。所以城市金融的发展会带动农村金融的发展。二要区别对待农村金融服务地域差异。农村金融机构的地域性差别很大,如很多西北地区的农村金融主要依靠大型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而在大多数沿海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是农信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所以应合理地分配和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可以按照不同地区的金融机构发展情况研究出适应其发展金融服务机构的模式。
(二)加大农村金融人力资源投入
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离不开人员的投入,农村金融进入农村,开拓农村金融业务,普及农村金融知识等都需要投入大量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数量都影响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
1提高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早期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大多是在城市金融机构中选调的,但是往往这样的人员不能够长期留在当地农村金融机构,所以从业人员流动性过快流失严重,因此新进入农村的金融服务机构都会选择当地的居民,为此,要加大当地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保证农村金融机构职工队伍的稳定。
2增加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密度。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人员数量各省市相差很多,随着农村金融服务的快速发展,各省对农村金融从业人员的投入也都逐年递增,但是增加较多的都是较发达、发展较快的地区,而对发展缓慢的地区缺乏带动性,地方政府应对农村金融从业人员进行整合和编配。
(三)合理配置农村金融存贷款业务
近几年来,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处于探索和成长阶段。由于农村金融市场规律和农业自身的周期性特点,使得涉农金融贷款资金一直处于缺乏状态,资金大量外流。所以要合理地配置农村金融业务的存贷款业务,即建立保障存贷资金良性循环机制。
1构建资金循环的财政投入机制。当前,农村金融的发展主要依赖于政府的投入,政府是整个农村经济投入的主体,发挥好财政性投入作用是解决当前农村金融资金短缺的关键。应做好如下几点:首先,要努力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增加财政支农资金的总量,而且要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在总支出中的比重,逐步形成国家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其次,明确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方向。科学合理地确定资金投入方向和重点,保障农村经济的发展。
2构建资金循环的信贷投入机制。信贷业务在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中起重要作用,信贷业务的发展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关键要素。目前,国家强化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要求政策性银行发挥主要的力量,通过政策性银行的直接投入、政策导向以及引导,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以保障农村金融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3构建资金循环的导向激励机制。政府提供的财政资金、政策性信贷资金是有限的,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资金匮乏的问题,必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性信贷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综合运用担保、税收等经济手段、构建导向激励机制,引导和促使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社会资金流向农业和农村,并成为资金回流农村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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