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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类企业税收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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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类企业税收政策

第1篇:科技类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税收筹划;财务管理;风险

在不同的企业中,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存在着不同的税种,这些税种的金额也不尽相同。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应该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发展战略,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运营模式,合理安排好财务活动,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为企业做好税务筹划,降低企业的税务支出,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因此,税务筹划是企业降低自身税务成本的必然手段。在信息科技公司中,合理安排税收方案和税收支出,从而将节省出来的资金更多投入到研发中,使得企业的竞争力可以得到提升。

一、信息科技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税收筹划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税收筹划不当也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筹资、投资活动。然而,很多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够重视税收筹划,或者税收筹划体系不够完善、税收筹划效果差等各种情况,而导致这些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有些企业对经营过程中的发展趋势没有很好的预判,无法提前做好税收筹划,当问题发生时才发现错失了筹划时机,缺少税收筹划前瞻性。有些企业是在税收筹划中没有合理详细的方案,或者在筹划时,没有意识到税务筹划与每个员工之间,与管理者、股东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进行资金决策过程中,没有考虑周全。其二,有些企业更重视市场、研发等方面带来的利润,认为只有在企业发展到鼎盛时期的时候才需要去做税收筹划,导致筹划没能得到很好的效果。其三,有些财务人员认为税收就是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没有筹划的余地,错误的认识导致税务筹划不能有效进行。其四,一些财务人员的自身专业素质有限,不主动去学习税收筹划的相关知识的意识,以至于不能有效的胜任税收筹划的工作。有些公司为了节省成本,甚至是请人兼职来做税收筹划的工作,兼职人员可能因为不了解公司情况,而导致筹划的效果不好。以上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到企业的发展。

二、信息科技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一)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本身就是一种提升,整个筹划的过程是要基于对企业的现状与未来有全面的了解与估计的情况下做出的。对于信息科技企业来说,企业本身创新能力比较强,而面对的外部竞争力也非常大,这些都可能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干扰,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难度加大。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信息科技企业要掌握企业面临的各种环境,制定行之有效的财务税收筹划方案,对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使得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可以得到提升,从而可以应对在税收筹划和财务管理中面临的各种问题。不仅如此,企业财务部门还需要完善相关制度,使得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得到有效的推进,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全面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能力。

(二)有助于降低公司在财务管理风险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同的合同也会涉及不同的税收政策,这就要求相关人员具备过硬的税收知识,否则不仅会留下税务风险,也会增大企业的财务管理风险,甚至影响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税收筹划过程中,就要求财务人员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对财务与业务进行规划与管理,使得企业可以有效节税,为企业获得更大的经营利润,也可以防止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选择低成本的非法的方式。如果企业能够做到合理的税收筹划,也就表明企业的财务部门已经相对应的比较成熟,可以合理控制企业的财务风险,提升企业规避财务风险的能力和意识。

三、税收筹划在信息科技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通过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盈亏相抵IT企业可能存在一些项目,初期投入大,回收期长,对于这类项目公司,建议可以设为分公司而不要设立为子公司来经营管理,从而利用盈亏相抵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例:某电子公司设立之初有两个项目,A项目需投资5900万元,预计三年内获利分别为2800万元、3200万元、3500万元。B项目需投资3900万元,预计第一年亏损700万元,第二年亏损500万元,第三年开始盈利4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该公司有以下两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将A项目设立为母公司,将B项目设立为子公司。母公司三年应该缴纳的所得税=(2800+3200+3500)×25%=2375(万元)子公司三年中净亏损800万元,应该缴纳所得税款为零。两个项目共缴纳所得税款为2375万元。方案二:将A项目设立为总公司,将B项目设立为分公司,分公司的获利情况要汇总到总公司一起上缴企业所得税。三年中应该上缴的所得税=(2800+3200+3500-700-500+400)×25%=2175(万元)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约所得税款200万元。当然,后期B项目获利情况较好,税款也会随着增加。但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在企业设立初期节约200万元的税款,减轻企业的整体负担。

(二)灵活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IT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应当灵活运用国家为扶持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而出台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来说,IT企业都会研发属实自己的核心技术,无论是否成为高新企业,均可以享受按实际发生的研发支出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发生金额的50%加计扣除,若研发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形成的无形资产原值的150%在税前摊销。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IT企业的扶持,根据《财税〔2018〕99号》文,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即没有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75%;若已形成了无形资产,可以在上述期间内按形成的无形资产原值的175%在税前摊销。当IT企业进一步发展,并获得高新企业的资格后,可以在享受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同时,享受减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如果IT企业是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还可以根据财政部的《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9号》文从企业获利年度起享受第一、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期。除此之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还可以享受销售其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自2018年起,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新企业,财政部还出台了《财税〔2018〕76号》文,符合资格的上述企业,可以延长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弥补的年限,从原先的五年延长至十年。另外,IT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按《财税(2018)54号》文,享受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除了房屋建筑物以外的设备、器具,单价未超500万元的,一次性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很多地方政府对IT企业也有很多政策支持,可以去争取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返还。

四、优化信息科技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财务管理措施

在实际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出税务筹划的作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信息科技公司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完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加强员工与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在新时期税收筹划工作中,面临越来越复杂的形势以及复杂的流程,在进行管理会计工作中应该不断结合国家的政策,为企业制定合理的税务方案,因此对员工也有着较高的要求。IT公司在选拔财务人员过程中,应该重视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注重其能力的培养,引导财务人员积极主动了解税法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培训,敦促财务人员不断学习,积累丰富的经验,从而提升其专业水平。

(二)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在税收筹划工作中,不单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还需要其他部门的全力配合才能实现。因此,企业应从各个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入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并结合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完成的工作和任务,并将员工的工作和任务进行记录。企业可以利用工作平台,将税收筹划中的各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定期总结并传达到各部门,使得各部门可以了解并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还可以让管理人员在第一时间掌握数据,从而调整企业的管理方式。

(三)完善管理制度在税收筹划工作中,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执行的基础。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可以不断总结,并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完善建议,对企业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调整,只有如此才能将税收筹划的工作与财务管理制度相融合,让制度成本税收筹划工作的坚实基础,从而使税收筹划工作的有序进行可以得到保证。

第2篇:科技类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一、原有生产型增值税对东北振兴的桎梏

我国在1994年进行了包括开征增值税在内的一次税制改革,当时的选择是生产型增值税,这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整个宏观投资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增值额中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有助于抑制投资膨胀;二是财政收入较容易得到保证,这在客观上为我国经济实现软着陆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提高了我国税收体系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特别是在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以及治理通货膨胀方面作用显著。这次改革使上世纪90年代初期困扰我国经济的高通货膨胀率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经济过热现象。现在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正在加快调整,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而原来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对调整不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不利于对东北地区资源的开发利用。从东北三省现行的资源开发、生产条件及工业布局来看,资源性产业和重工业是东北地区的产业支柱和区域特色经济,生产型增值税的计税方式明显加重了东北绝大部分的重工业及资源型企业的税负。

2、不利于东北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兴起,传统产业面r临着改造和技术升级,产业资本投入费用增大,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外购资本品等所含增值税也较大,若不能得到合理扣除,势必产生外购资本品的重复征税问题。随之企业税负相应增加,企业投入资金无法发挥效用,延长了资金的回笼时间,对于目前东北亟待发展的资本投资较大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负面影响很大,不利于东北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进步。

3、不利于东北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税收优惠的竞争是地方区域经济为与其他地域经济竞争,通过降低税收负担,吸引企业到境内投资的手段。而推行增值税的目的之一,就是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产品所含有的税收全部给予抵扣,给企业以优惠,以排除出口部门的税收扭曲,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而生产型增值税不像消费型增值税那样可以彻底地实现对出口产品的免税和退税,造成出口成本上升,削弱了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降低了许多企业进口先进机器设备的积极性。

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对东北的激励作用

现阶段的东北振兴面临着世界制造业集中地向我国转移和国家控制经济发展由南向北移动的两大历史机遇。国家实行增值税改革,变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符合国家对振兴东北地区的战略考虑。

1、消费型增值税相对于生产型增值税的优势

生产型增值税在我国实施了十多年,从实施情况来看,无论从增值税类型和课税环节的选择上,还是在税率的运用上,均与国际上增值税的通行做法不符,也与我国发展变化了的客观经济环境不适应。

增值税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在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发展,有利于实现市场经济机制下的税收中性。但是,由于增值税抵扣制度的不同,造成投资者的实际税收负担不同,进而影响到投资者的积极性,最终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增长。相比较而言,如果从财政收入的角度考察,似乎生产型的增值税比较优越,但从增值税设计的初衷,从它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来看则不然。

在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增值部分不能抵扣,进入生产成本,从而增加了企业成本。在消费型增值税制下,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增值部分可以一次抵扣,从而减少企业成本,相应增加企业利润,无疑对企业更为有利。相对于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作为对单环节销售税和按全值征收的多环节销售税的替代,在税制发展中体现出其独特的功能;就组织收入的功能而言,它可以渗透到商品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各个领域,最大限度地筹集资金,具有普遍性;而且其自动交叉审计的功能,利于控制逃漏税,增强收入的稳定性;就课税效率而言,它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避免了重复征税,不会影响到厂商既定的生产方式,避免了课税对生产决策的扭曲效应;就课税公平而言,它不因生产环节或流通环节变化影响税收负担,最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是贯彻经济公平的主要手段。此外,它还对国际间商品贸易活动具有积极影响,使国内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退税不足或退税过多所引发的国际贸易扭曲。

2、消费型增值税对振兴东北的影响

(1)增值税改革对东北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是增强企业资本运转,鼓励投资。在东北三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主要是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冶金、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8个行业。而辽宁省的制造业、吉林省的汽车业、黑龙江省的动力产业这些大型国有企业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物质基础,也是决定东北经济的关键,而这些大型国有企业所分布的行业几乎都在将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行业中。“允许固定资产增值税在购进当年一次抵扣,研究开发费用也可相应抵减税收”,这对研究开发费用较重的科技类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的钢铁、石化、汽车、冶金、通用设备制造等东北大中型国有企业而言,税改后,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增加的净利润相当于现行会计期内公司设备折旧额的9.74%,固定资产投资成本降低,节约了现金流量,同时,各期折旧费用相应减少,利润总额将增加,所得税费用也会增加。总体上看,净利润无疑会增加。二是促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此次东北地区增值税改革,将在维持现行17%增值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用消费型增值税替代目前的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最直接的好处就是企业购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所缴纳的税金,可以在产品销售的应缴税金中扣除。如果对原材料需求及其巨大的东北工业企业在购买原材料和固定资产环节不缴税或少缴税,将有效地激励企业外部资金的投入,把企业目前更新设备的投资负担降下来,推动企业加大研究与开发力度,迅速提高企业更新改造能力。

三是鼓励企业提高区域性成本竞争力。东北企业率先取得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资格后,与其他地区的企业相比,在现金流量的节约和降低成本、增强盈利能力方面获得了时间优势。符合抵扣条件的的东北工业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这种时间优势的重要性,统一进行筹划,在消费型增值税推向全国以前,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更新改造规模,利用成本降低优势提高同类产品在全国的竞争力。在对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越大,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的成本优势就越明显。另外,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更新改造规模还可以使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获得投资抵免的好

处,降低企业集团的整体税负,提高东北企业区域性成本竞争力。

(2)增值税改革有利于东北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促进整个东北工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增值税改革对东北地区的意义不仅仅是减轻企业负担。东北地区居于主导地位的传统产业技术水平严重落后。在经济结构中,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低,设备陈旧老化,工艺和技术手段落后,产品成本高,增值率和竞争力低。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固定资产投资部分免交增值税,这个税制对于装备工业集中的东北来说将会刺激企业更新设备的积极性。特别是促进整个工业的信息化。有利于实行高科技、高效率协作,便于东北产业结构的正向转化。二是改变粗放型增长方式,由人力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变。长期以来,以低技术水平为基础的东北生产企业所形成的是高消耗和低产出的粗放型生产,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能耗和原材料消耗都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由于受长期的经济粗放型增长方式及束缚较大的经济政策的影响,东北企业普遍存在着重视资本要素的外延扩张,却不重视技术进步内涵突破。增值税转型对东北相关行业来说,会刺激企业更新设备和实现从粗放人力密集型经济向精细资本密集型经济的转变。

(3)增值税改革对东北宏观经济的整体激励。

一是促进长期的、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在目前财政直接投资有限的条件下,国家对振兴东北是以税收优惠为主的间接扶持来进行的。东北三省资本密集型企业居多,在所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唯有增值税优惠最有助于资本密集型企业的发展。从目前税改实施的情况和对政策的推理来看,由于政策对许多方面作了具体的界定,所以增值税转型带来的投资是理性的。比如,在冶金行业,规定普通钢只有达到200万吨的投资规模才能抵扣,特钢达到50万吨才能抵扣。有了这些规定,就防止了行业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不会带来有关行业投资过热。

二是有利于财政增收从而有效推进政府转变职能。从税制与财政收入的关系来看,增值税转型短期内肯定会造成东北财政一定幅度的减收,实践证明,新的税制只要有利于经济健康快速的增长,就肯定会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既然增值税转型会大大改善东北经济宏观和微观运行的质量,那么,财政收入状况也就必然会随之改善;增值税转型不仅会通过促进增长、提高增长质量来改善增值税的收入状况,还可以通过增加自然人和法人的收入水平来增加所得税收入,并且后者的增幅要远大于前者,从而改善财政收入结构。

三、关于东北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建议

1、东北企业应理性面对税收改革

一是企业不能盲目满足于业绩短期提高。税改返税之后,东北企业业绩会整体提高,但这主要是由于企业短期内资金回流量增加,和整个经济对税改的正向反应一致;税制改革作为一种外在推动力,对上市公司起的仅仅是表层政策作用,东北传统工业企业利用税改这段现金回流期,解决产业转型问题,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实力。二是正确认识税改中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关系。东北不少大型国企一直得到国家政策支持。近年的债转股、企业技术改造、破产企业核算以及社保试点等工作,国家都给予了巨额投入,但国有企业仍未能摆脱困境,这是因为国有经济比重过大,旧体制积淀下来的问题过多;在亏损条件下可以得到政府补贴的国有企业缺乏改革的动力;同时,对于东北这类国家控制程度强的地区,进行改革的时间总是相对延迟。因此,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应发挥作用。在东北地区,国有经济占绝对的优势地位,工业领域几乎每一个部门都是国有企业。占有高比例的重化工业具有明显的资本密集特征,进入壁垒很高,新的所有制成份很难从原产业内部独立地生长起来。此外,东北地区的民营企业多属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规模小且产品初级化,发展得很不充分,在税制改革中得到的优惠也极为有限。

2、对税收改制的建议

一是合理调整税收结构。根据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现行区域产业政策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原则,对财政支出结构和税种结构进行调整,实行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税,保持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大体同步,这样有利于东北经济的中长期经济稳定增长。二是合理运用财税政策支持东北资源型产业和重工业企业增强竞争力。在贯彻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等原则的前提下,东北需要在进出口、引进外商投资等方面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既要有利于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又要有利于增强地区产业竞争力。三是重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税制改革后,极易出现投资过热和产业结构失衡的现象。对明显超过市场需求、不符合行业准入标准和产业升级方向的投资行为,可以实行较高税率;对符合市场需求和产业政策导向的投资项目,可以采取零税率。当经济增长进入收缩期、投资增长乏力的时候,可以考虑再次暂停征收。还可以运用出口退税手段调节某些行业的投资活动。

3、税改在宏观层面上对东北经济的影响

一是要认清税制改革的性质。目前的税制改革仍然存在着一定的保守性。这就使得一些企业仍然存在顾虑,不能放开,导致在投资上仍有波动。事实上,在东北地区实行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初步的消费型增值税。这次初步的增值税改革仅仅是允许扣除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不包括非设备性固定资产中所含的增值税款,允许扣除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仅仅是指新增的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而且还是分行业的,不包括存量设备投资中所含的增值税款;此外,与国际上通行的普遍征收的增值税不同,我国目前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征收,广泛在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这就使得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增值额中包括了大量来自第三产业的服务费用,增值税重复征收的现象依然很严重。由此可见,东北目前所进行的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应当是分步实施的,当前所进行的只是第一步,而要实行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不是短期内所能做到的。二是从税制与财政收入的关系来看,增值税转型形成的政策性税收收入减收,肯定会对税收收入的年增长产生影响,短期内一定会造成财政―定幅度的减收;但就中长期而言,由于消费型增值税很好地解决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及技术改造的心态问题,会对经济的增长起到强势效用。使经济增长的幅度远大于税转差额,实际上实现了增收。因此转型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是正面的、积极的。东北的政府和税收部门应当从长远考虑,从税收战略角度协调税收政策、实现税收内部之间的配合。

第3篇:科技类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东湖高新;自主创新;信托

国务院批复同意武汉东湖高新区适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有关政策措施,而其中开展股权激励试点,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开展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做大做强的税收政策试点是国务院推动武汉东湖高新区建设的工作重点。

东湖高新区企业基本都是中小型科技企业,对这些企业而言,传统银行信贷供给一直严重不足,而单纯依赖ipo直接融资的难度大,周期长,且由于多数企业仍处在初创阶段,依靠风险投资的条件尚不成熟,故笔者认为:在东湖高新区设立信托公司势在必行。

1 武汉东湖高新区金融信托的现状

在武汉地区,除国有控股的专业银行及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外,由湖北及武汉地区资本控股的银行有三家,即汉口银行、湖北银行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一家,即天风证券公司,而地方信托投资公司则是空白。在1996年前拥有的四家地方信托公司及一家金融租赁公司,有两家信托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被撤销,而剩下的湖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分别被交通银行及方正公司和东亚银行收购,更名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和方正东亚信托有限公司,至此,武汉地区性信托公司变为发展的盲点。

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信托公司对经济发展的支撑效应愈来愈强,自修订后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急剧扩张,从2007年的9400亿元发展到2008年1.2万亿元;2009年底为2万亿元;2010年为3万亿元,四年时间增长了9倍。目前全国已开展营运的信托公司共计65家,信托公司(不含正在重组和刚开业的公司)平均管理资产规模达到400亿元,个别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已经达到净资产的50倍以上。

将武汉市建成中南地区的金融高地,一直是湖北省和武汉市地方政府孜孜不倦的追求,特别是自2008年及2009年武汉东湖高新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和继北京中关村后第二个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以来,湖北省及武汉市政府为使更多的金融机构落户开发区,进行了大量硬件环境的开发和建设。2008年9月4日,武汉•光谷金融港在东湖高新区举行奠基仪式,该项目规划用地1600亩,规划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投资超过100亿元,项目全部建成后,将能满足8-10家金融机构设立综合性后台中心、30家专业后台中心和100家配套服务外包企业的空间需求,其目的是将武汉打造为立足中部、面向全国、服务全球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与此同时,在2010年底,中国证监委批准武汉东湖高新区作为全国新三板市场的三个试点区之一。

2 武汉东湖高新区金融改革创新所面临的问题

首先,武汉东湖高新区与其他示范区的差距还很大,特别是在投融资规模和渠道上不足。以北京中关村为例,中关村每年发生的创业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均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年上市企业数量在10家以上;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辐射全国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中关村企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3项,承接的“863项目”占全国的四分之一,“973项目”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创制了td-scdma、闪联、个域网无线通信等20项重要国际标准,150多项国家标准;中关村技术交易额达到全国的四分之一以上,其中60%以上输出到北京以外地区。从企业总收入考察,2010年,中关村企业总收入1.59万亿元,同比增长22.9%;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持续引领国内产业发展,约占全国总量的七分之一;计算机市场占有率、手机产量稳居国内第一;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占全国的四分之一。截止目前,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82家,其中境内109家,境外73家,初步形成了创业板中的“中关村板块”。

武汉东湖高新区因为起步较晚,投资区位优势相对较弱,投资额度要小得多。2009年,全区企业的科工贸收入为2200亿元,2010年约为3000亿元左右,区内上市公司只为26家。

其次,区内科技型企业规模较小,融资渠道基本以自有资金和传统的银行贷款为主,银行贷款的方式又普遍是用资产抵押方式,而中小型科技类企业的物化资产都十分有限,加之目前为防止通胀,央行不断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压缩贷款规模,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贷款难问题长期困扰着企业的发展壮大。

最后,根本问题还是开发区没有自己的金融服务企业,金融供血机制无从建立起来。以金融港的建设而言,若能引进多家金融企

业进驻、成立后台服务中心,只解决区内的一些就业问题,而应如何为区内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才是问题的关键。武汉市政府目前也在积极向中央政府申请筹备光谷银行,但仅仅是一家光谷银行是不足以支撑开发区企业的发展的,必须着眼于打造立体金融服务体系,将银行、信托、证券、金融租赁、贷款担保、企业产权债权交易等综合起来考虑。

3 设立开发区信托公司及融资模式

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融合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中小型科技企业必将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扮演重要角色。改革开放以来,蓬勃发展的中小企业为我国的经济繁荣、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作了巨大的贡献,而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是未来实现中国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关键因素之一。但为数众多的中小科技企业都面临着资金供给严重不足的困境,没有融资制度的创新,不形成新的资金供给渠道,不改变目前金融资源配置扭曲的局面,则无法实现高新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中国的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将难以实现。对此,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明确指出“为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特别是科技含量较高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信托可以解决很多银行不能解决的问题”。

为此,我们建议武汉市政府应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申请设立武汉东湖高新区信托公司,此举是为落实国务院批复的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一个重要措施。

设立武汉东湖高新区信托公司将为开发区内企业提供多种便捷、创新的金融服务模式。 1 产业基金型信托模式

此类信托方式也称之为政信合作方式,开发区政府可利用信托平台,为区内重点投资领域及建设投资项目投融资,为规避风险,应完全定向性,投融资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投资领域相对固定。 2 企业股权信托模式

这种方式是信托pe与投资公司成立合伙企业引进的一种较新模式,即由信托公司募集客户资金先成立一个信托计划,在此基础上成立合伙制创司,以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进入有限合伙企业,将信托资金转为创投资本金,并由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在实施过程中,可由双方成立专门的投资决策小组,信托公司派人参与投资决策和管理。此种方式将为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开辟新的渠道。 3 企业债权信托及多种结构融资信托模式

此方式为:信托公司作为信托发起人,可集合客户和政府有关专项资金或第一种方式获得的产业资金,选定区内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及特色、企业信誉良好、产品开发势头可期的企业作为支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