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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工作安排和部署,落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采取“一月一主题、一月一释法”的普法方式,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法律七进”活动,切实完善机关执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市民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实现抵触城管到支持城管转变,确实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落实到位,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1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建立法律顾问,邀请专业律师和法律专家进行开展城市管理法律知识讲座,不断增强单位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全员学习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要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各执法大队
(二)开展“进乡村”活动。法律知识讲座,加强对《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从而倡导村民远离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焚烧等不文明和违法行为,在村里设置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市容环卫股、环境保护股、各执法大队
(三)开展“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社区要设立“三个一”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加强社区干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一支城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要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组织居民开展法治论坛活动,发放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单,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知法懂法的法律意识。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各执法大队
(四)开展“进学校”活动。深入校区开展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巡讲,发放宪法及城市管理法规知识宣传单,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城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增强中小学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意识,文明意识、公德意识,希望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增强青少年对城市管理的责任感,激发学生做有理想、有信念、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少年。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和安全生产股、各执法大队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与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开展城市法律知识讲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企业职工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教育,建立企业职.工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水平和依法维护企业及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各执法大队
(六)开展“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涉及城管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各执法大队
(七)开展“进寺庙”活动。执法人员要加强对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组织执法人员到各个寺庙进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增强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及焚烧香蜡纸钱,燃烧鞭炮的危险性,做到文明进寺,为人民群众安全及环境增添一份保障。
牵头领导: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股、环境保护股、各执法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大队、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宣传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
1、大力加强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引导全体市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求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2、积极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针对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的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安全、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3、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大力宣传促进中心工作开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把中心工作推进所涉及的乡镇、村组、社区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创造的法制环境。4、坚持学法制度,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组织开展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县法建办配合县委中心学习组在今年上半年邀请法学专家组织全县副局级以上干部举办《侵权责任法》专题法制讲座。县级部门、乡镇要抓好公务员和执法人员集中学法。继续办好县法学会,深化干部学法用法。县级执法部门要结合部门执法实际定期到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县教育部门要围绕创建省、市、县“依法治校示范校”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各乡镇要围绕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抓好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
5、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契机,创新思路,加强策划,做大做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在县电视办法制专题节目、在《今日**》开办法制宣传专栏、办好城区法制宣传专栏和法制读报栏,印制法制宣传纸杯向社会发送。继续印制普法光碟,在农村(社区)建立普法光碟播放点,向基层群众开展以案说法。继续办好“**普法网”,整合普法资源,丰富网页内容,满足群众需求。
二、普治并举,扎实开展依法治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6、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听证公示制度等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7、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县质监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开。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将创建活动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活动的实惠。
8、紧紧围绕“重点建设突破年”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创造稳定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调处经济纠纷,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经济秩序;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良好法律秩序。
9、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县法建办将与县教育局积极推荐部分学校申报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带动各级各类学校争创“依法治校示范校”良好氛围,促进学校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机制的形成。认真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履职工作。与县民政局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带动全县所有基层行政村和社区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为建设和谐平安新农村和社区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做好全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六五”普法规划的调研工作
10、对照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检查考核,查漏补缺,确保“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起草《**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和《**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二是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今年6月前各乡镇、县级部门完成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三是下半年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
11、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组织集中宣传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2、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力求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机制
13、加强社会联动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机关单位普法的横向联动、上下配合的工作网络,整合资源,真正形成“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xx建设纲要(20xx一2015年)的开局之年。为做好今年“12i”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期间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开展xx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建设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xx。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下句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创建集中宣传活动
1、时间:2ol1年l月2日(星期五)上午9:0一 l:
2、地点及参.加单位
(l)主场:地点:市人民广场参加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计生委、市一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市地税局南谁区。
、团市一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各3一5人.及琅圳各单位参加活动情况表(附后一)于11月30日局区前传真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2)分场:各县一(市)。
3、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2)结合实施“五大战略”和“五个xx”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3)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4)重点宣传普法和法治创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4、形式
(1)主场: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通过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2)分场:在辖区繁华地段,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接受群众咨询,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等形式,开展教育宣传。
(二)以“流动法律课堂”为载体,市人社局、市教育
局、市经信委、市农委、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进学校、进企业、市建委要分
别组织集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监所、进工地活动。
(三).各地.各部门要在活动期间自行组织开展一次法制
ri或讲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口各县(市、区)、市直各
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动的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加强对活切实开.展系列活动宣传活动。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要紧紧围绕“法律八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安排积
极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和法治xx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 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媒体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加强对“12-”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展示宣传活动盛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一)贯彻落实综治考评标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年初市里下发《2013年党政领导综治责任书考评标准》以及《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分解情况》以来,我县认真对照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我县法律宣传经费已经纳入县政府财政预算,人均普法经费按人均0.3员标准。二是按照省、市下发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协调经贸、工商、劳动等部门共同抓好“法律进企业”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和保障民生,深入开展刑(民)诉法修正案、行政强制法,人民调解法、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四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动员全县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迎接依法治市“三五”规划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五是积极与县委、县政府沟通协调,筹划县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以正在建设的胜利洋文化广场为契机,融入法制宣传的内容。六是积极向《司法》投稿,上半年已完成全年不少于18篇的工作任务。
(二)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持续深化法律六进内容
我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闽法宣办[2013]7号和南法宣办[2013]4号文通知,特别制定了开展“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给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部门。以“深化法律六进建设法治”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以提高依法行执法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府办公室法制股,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学习工作。5月9日,我县工商局举行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培训会。各工商所所长、法制员、办案人员,检查大队全体人员,业务股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5月17日,我县检察院林忠怀检察长到石屯镇主讲了一场以“绷紧防腐之弦,珍惜幸福生活”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2、重视青少年和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全县各中小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月8日上午,县高速交警中队深入长城小学开展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活动。1月17日下午,石屯中学特邀石屯镇高速交警中队金警官做交通安全教育讲座。3月5日上午,外屯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乡中、小学开展新学期校园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月6日,县法院组织年轻干警开展了“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普法先锋”送法进校园活动,为学生送上新学年第一堂法制课。3月11日,杨源司法所在杨源乡中心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讲座。3月12日,外屯司法所联合派出所、乡综治办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外屯中学做了关于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法制讲座。3月29日,镇前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到镇前中学开展了法制教育专题讲座。5月11日,铁山镇派出所民警深入校园开设学生家长法制教育课。5月2日,交巡警大队联合县团委、南门小学、城关派出所,在县政府广场路段开展“绿色出行,平安回家”交通文明劝导活动。5月28日,交巡警大队深入南门小学,开展以“绿色出行,平安回家”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5月29日,交巡警大队联合校园督察队深入辖区三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3、督促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知法守法。各部门紧紧围绕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学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守法、诚信经营的理念。3月,县环境监察大队对全县笋制品厂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将向业主指出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问题,共签署承诺函9份。4月2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全县矿山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4月28日,县农业局组织渔政水技有关专业人员,结合当地情况依法对水产养殖企业开展了全面大检查。5月14日下午,县安监、林业、电力、质监、住建、环保、消防等多部门相关执法人员对星溪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6月1日到6月7日,外屯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六五普法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工作人员深入多家竹木加工企业,通过走访企业发放普法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现场讲解法律常识解答疑问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活动期间共走访5家竹木加工企业、1家水利发电厂,发放普法宣传单500多份张贴标语50余张。6月6日,县质监局、安监局、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开展我县液氨从业单位安全检查。
4、加强农村、社区民众法律意识。我县利用各乡镇(街道)每月综治协管员例会、村居“两委”干部和村居“员”集中会议时间,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在村居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促进村居法制建设。积极组织乡镇(街道)普法办和相关部门单位开展主题法制宣传,广泛宣传《宪法》、《土地法》、《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1月24日,由石屯镇党委副书记李玉华带队,石屯司法所所长王有容,检察院何志平副检察长及检察院各科室负责人走村入户,到际下村进行涉农惠民领域法制教育宣传。2月1日,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辖区南门社区开展“司法进社区”活动。2月24日,澄源乡政府与计生办联合举办“计生宣传服务月”街头宣传活动,把计划生育宣传融入到欢庆节日活动中,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计划生育宣传教育。5月29日,东平镇凤头村开展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本次活动为广大群众献上了精彩的广场舞表演,发放了大量的宣传资料、计生药具和实用宣传纪念品。5月7日下午,星溪乡政府组织牵头,约请县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分局,星溪派出所、星溪司法所、星溪乡综治办、乡计生办、星溪乡安全生产监督办办公室等多部门联合,到星溪乡富美村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5月底,联社把“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活动与征信宣传活动结合起来,组织10余名宣教人员走进县城各社区、步行街商区等场所,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三)坚持“法治”创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村(居、社区)等创建活动。坚持以建设“法治”为目标,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结合我县“四大经济”工作重点,联合各单位部门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西津村作为其他行政村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模范典型,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在农村得到贯彻和深化。不断完善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积极开展“居民-楼道-居民小组-社区居委会”四级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居民小组议事协商、社区党员代表会议等制度。组织多部门深入社区就“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进行专题调研,力求破解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为当前以及今后的创建工作积累经验。
(四)依托平台载体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环境
1、部门联动开展专项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不同主题,以宣传月、周、日为契机,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在节假日、纪念日、活动周等时段,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3月6日下午,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计生局等单位在县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广场开展了以“倾听女性心声关护妇女权益”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3月14日上午,县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到铁山镇开展3.15消费维权咨询宣传活动。3月14日,县药监局、镇前法院、镇前工商所、镇前司法所4部门联合在镇前工商所门口举行“镇前315消费维权咨询宣传活动”。3月14日,县消委会、工商局等单位在县政府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石屯司法所携手工商所、综治办、烟草公司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5月20日是“世界计量日”,县质监局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5月31日是第26个世界无烟日,熊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院工作人员及县一中志愿者共28人在县政府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2、部门联动开展依法治理。1月17日,县校园综治督查大队协同城关派出所、有关学校对城区校园周边学生用品批发部、零售店出售有害物品情况开展专项联合检查。1月21日,县公安局联合工商、安监、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1月25日,星溪乡政府联合县国土、城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富美村6处违法搭盖的建筑进行强行拆除。2月4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县城区圆井弄居民住宅区内,成功打掉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缴获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20余个品种计500余件,端掉了居民区中的“炸药包”。4月18日,城管大队组织10名执法人员依法对城区车站路段限期未拆除的立式广告牌进行统一拆除,并将拆除的广告牌及时清运。4月26日,外屯乡整治行动工作组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入外屯中小学,对校园周边各商店、摊位进行了拉网式清查。4月28日,县工商局与质监、卫生、农业、县食安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五一”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5月7日下午,星溪乡党委裴副书记带领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星溪中心校工作人员深入富美村小学进行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活动。5月28-30日,县工商局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并邀请三明地区质量监督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到当地开展打击销售假冒“中化”化肥专项整治。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普法经费不足。普法人均经费未达到省、市要求的人均0.5元标准。
(二)普法力量薄弱。县普法办及依法治县办没有专人,依托于只有一人的宣教股,面对繁重的普法任务力不从心。
(三)部门间缺乏沟通、联系。各单位开展普法宣传经常是各自为阵,以至于信息不能共享,有限的普法资源不能整合;各部门很少有专职人员负责普法工作,法制联络员队伍很难建立,以致依法治县办难以掌握全县普法工作情况。
(四)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农村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缺乏知识的老人、妇女、儿童,法律知识难灌输,效果不理想;一些行政村偏远,交通不便,居住分散,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一些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意识薄弱,根本没有组织企业人员学法;对失业人员、无业青年、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4”法制宣传月活动、2月27日参加街道“与青奥同行传雷锋精神做文明市民”广场便民服务活动、“3.15”裴家桥广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咨询人数达50余人,收到良好的效果。
帮教安置工作申报了省级先进集体,人民调解案例获得区优秀案例一等奖,并在全区优秀人民调解案例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
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在两会期间根据区司法局工作指示,对帮教对象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重新犯罪,并补助8名生活特困的帮教对象1600元、矫正对象8名1800元,衔接帮教人员6人,衔接率和帮教率均为100%;接收矫正对象6人,解矫2人,现在册39人,其中缓刑19人,假释11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分别两次支部个别矫正对象参加区司法局主办的矫正教育活动,7人听了刑法理论,8人参加了心理疏导讲座。矫正工作走访到位,矫正平台操作良好。按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危险性评估,并填写“南京市帮教对象等级管理测定量表”。
人民调解工作运行常态化。本季度中有较多的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三八节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布署重大节假期间的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同时针对出现的突发事件给予了积极的高度关注。
1.12月29日下午,青岛路2号1栋1单元102室的龚风阳(男),到社区反映,儿童医院锅炉房与他家仅有一墙之隔,间距1米左右,锅炉房的噪音影响他的生活,白天在家里静不下心,晚上,锅炉的噪音使他彻夜难眠,他要求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要求儿童医院给予他经济补偿。
经过实地查看,儿童医院锅炉房的噪音确实对龚风阳有影响,而且,区环保局也曾经对锅炉房的噪音进行过检测,噪音超标,已经通知儿童医院限期整改。关于赔偿一事,正在协调。
2.湖南路47号凤凰城立体车库从10月份施工以来,文云巷6号的24户居民反映比较强烈,多次到市规划局去找,希望找到凤凰城建立体车库的依据,得到的结果是区城建局只批了从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市规划局没有任何批文.老百姓由此就坚决不同意他们建立此立体车库,并说此车库建设是违章应该坚决把它拆掉。施工方贾经理也多方到居民家做工作,但进展不大,老百姓是坚决不支持他们建立立体车库。24户居民一致要求违章就应该拆掉,我们要的就是健康,任何经济补偿我们都不接受。现在居民提出凤凰台饭店立体车库只要能拿出批文,施工方方可施工,否则立体车库只保留底部到上面6米5的高度,以上部分全部拆掉。目前该车库正在恢复批准范围。
3.湖北路41号101室巩嘉诚在2年前就想破墙开店,此举遭到了楼上201室的阻止,201室多次到街道城管科,坚决反对101室破墙开店,否则201室要做出过激行为。
4.渊声巷11号2单元304室余福鑫因干部待遇问题,已多次上访,其宣称为国家建立战功,转业后在企业待遇不公,要求提高待遇。目前,已多次与其谈话,控制其情绪,比较稳定。
5.汉口路61号,穆斯林餐厅与周围居民的矛盾纠纷。这起矛盾纠纷曾于1月14日召开过调解联席会议。纠纷焦点是周围居民反映餐厅油烟大、门前污水常有,穆斯林餐厅也有过过激行为。双方闹疆了,居民坚决要餐厅搬走。
6.随园大厦(共3栋大楼)、随园14号共计居民118户居民的生活用水是由随园大厦物业管理二次供水的,由于随园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处于亏损状态,至今已欠交了3个月的自来水公司的水费了,若持续下去,有停水的可能存在,势必造成118户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存在的隐患。
1月19日上午,社区费安宁书记、街道倪主任、司法所安宗钊等人为此专门召开了协调会,社区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7.1月5日,大方巷社区、湖南路街道办,淘遛遛办公室李主任以及淘遛遛6家商铺业主等25人。矛盾原因是淘遛遛商铺因唐建宁、盛岚,扬礼芹、周继善、钱金萍、施右国等6家业主不按时交纳租金,就停6家店铺水电,但6家店铺认为淘遛遛对他们经营活动有欺骗行为,拒不交水电费。1月5日下午经过多方协调,以上6家商铺最终同淘遛遛达成协议。
8.南京怡华酒店与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之间的承租问题发生矛盾。2月4日上午由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总经理带人到酒店进行接收,但无人理睬,李海东带人采取了堵门方式。上午10时司法所接到通知,前去了解情况。经现场谈话方知南京怡华酒店由于欠广发银行债务已被秦淮区人民法院拍卖,买家为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由于没有行使交接手续 ,致使处于无序状态。下午3时,街道主任倪一如、书记蓝绍森到29楼现场办公,召集了由鼓楼派出所、区司法局、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保卫、江苏怡华酒店管理公司李海东、湖南路司法所等单位和人员,进行协商!2月5日在酒店29楼会议室再次召开协调会,会议由街道主任倪一如主持。会议各方进行了初步接触,江苏怡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
怡华)李海荣董事长和其曹律师、南京怡华酒店(下称南京怡华)和南京康成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康成)及南京泽天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泽天)委托周羽正律师都持有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会议双方的焦点是如何进行正常的移交和接管。主要是酒店内的资产除29层楼的其他2层楼的归属,江苏怡华的李海荣认为,另2层楼的产权是属于整个楼的公共部分分摊的,周羽正律师认为需要进一步到有关部门核实,对方是否要收购酒店或请南京怡华拿东西走人?是否对员工有什么安置?;二是曹律师代表江苏怡华提出方案。会议双方就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所异议,江苏怡华不认同泽天与其有法律关系,认为泽天与康成签定合同是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江苏怡华无关,江苏怡华只认康成和南京怡华。周羽正律师认为原先房屋是康成的,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惯例,康成既然与泽天签定租赁合同,在谈判中就应该有泽天的位置。江苏怡华坚持不和泽天谈判,希望泽天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关于裁定书上的裁定内容,请秦淮区法院派人解释。今天的谈判目的就是让各方坐下来,面对面的谈,司法所搭建平台,湖南路办事处主任倪一如作最后的讲话,一是要保证酒店的正常经营,不能造成混乱局面;二是要保证这里的稳定,双方可以拿出下一步的谈判时间;三是双方不得做出过激行为。江苏怡华李海荣董事长表示节前不会有行动,保证酒店正常经营,但在节前对方必须拿出处理方案并盖上公章;周羽正律师代表康成、南京怡华、泽天表示同意。
该案主要是因原房主的房屋产权由秦淮区法院拍卖,新房主江苏怡华酒店董事长带人前去要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采取了过激行为,堵塞大门及电梯,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容易造成地区不稳,司法所人员在街道领导的带领下,立即行动起来,现场办公,召开了调协会,不断地搓商,在依法解释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下,做到和平解决移交房产等相关事宜,说明法律在此基础上的重要性。
目前该案双方已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
9.2月26日下午4点左右家住五条巷51号203室84岁高龄的陆宗南在儿子陆海平的搀扶下的走进了社区,在他们断断续续的讲述下我们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陆宗南和庞增敏在27年前组成了一个重组家庭,之前老夫妻两人非常恩爱。可就在26号陆宗南住院一个月之后发现家回不了了,经过一再敲门,庞增敏婚前的儿子庞洪才隔着门讲锁是他换的,母亲不想见到陆宗南,不准他们进屋,于是他们找到了社区,希望社区来调解这件事。社区书记和调解员第一时间上门了解情况,并把庞洪请到社区共同来解决此事。从庞洪的叙述中我们得知:母亲得了帕金森综合症已有两年了,之前由于跟继父陆宗南处的不融洽已有一年没有上门。两天前保姆小马突然找到他,说陆宗南现在生病在医院已经一个月了,陆海平要辞掉他,可是庞增敏每天要打四针,自己不放心,希望庞洪上门看看。庞洪找到陆宗平要求把家里钥匙给他,让他住进去陪母亲,陆宗平不同意,庞洪就干脆把家里锁换了。陆宗南当时非常激动,表示家是自己的,今天就一定要进门。庞洪坚决的表示,造成这件事的后果是他们父子造成的,母亲说过不让陆宗南进门,自己会坚决维护母亲的意愿不让他进门。由于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社区在其中做的种种思想工作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天气寒冷,加之陆老先生身体虚弱,我们建议陆海平暂时带父亲另找地方住两天,社区再上门做工作。之后几天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当事人庞增敏,此事庞增敏思维已略有混乱,但是从她的言语中听出来她不希望陆宗南再进家门。我们把庞增敏的意愿转达给了陆宗南,后来和陆海平一起商量先将陆宗南送进养老医院,等时间来冲淡一切,到时如果有缓和的机会时,我们再进行调解。此事我们会继续关注。
三月份的矛盾集中在邻里之间的较多,以上下楼之间漏水、浸透为主,较重的矛盾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还是因财产尤其是房产矛盾为突出,这方面当事人有些不遵守法律、有些对法律还是不懂,这更加需要在调解中,学会守法、学法和普法了。
通过以上5件案子的办理情况来看,春节期间发生了一件重大矛盾,平时主要以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较为突出,要加强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邻帮邻的友爱之谊教育,从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关系谈人与人如何相处。
本季度人民调解工作共接待84批,人数145人;受理矛盾纠纷115件,调解115件,调解成功率100%。
第一,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要求。
与2011年相比,2011年是法律工作常态化的一年。2011年为配合国庆六十周年等重大政治活动,社区在矛盾调解、维护稳定等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并且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进入2011年以后,法律服务、人民矛盾调解等工作进入了常态化状态,不再有重大政治活动等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的心理,而这正是工作中的大忌。
为此,在2011年年初,社区就召开专门的法律服务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今年一年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社区党委书记毛雪峰同志在会议上强调,大家一定要克服思想上的麻痹大意情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今年的工作做好。与前几年相比,今年光南社区将法律服务工作上升到将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要求所有社区居干都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来对待这项工作。毛书记在会议上表示,虽然今年没有奥运会和六十年大庆等重大活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在工作中出现麻痹情绪,防止工作态度简单粗暴。同时,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及外部国际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矛盾纠纷有抬头的趋势,如果处理不慎,极易引起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重大事件。因此,社区要求居干们要妥善地对待和处理涉及到居民具体利益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居民的稳控工作,防止矛盾发生激化。
在年初,社区还专门召开了物业纠纷协调会议,邀请社区内三家主要物业公司(华燕物业、方建达物业和金岛花园物业)的代表参加。会上,社区党委书记和居委会主任充分肯定了长期以来物业公司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和贡献,并请大家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社区主任表示,今后希望物业公司进一步配合社区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共同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社区党委毛书记则表示,目前涉及到物业的潜在矛盾纠纷隐患主要有两个:一是光熙门北里8号楼居民反映燃气集团咨询公司和燃气集团第二分公司的员工经常在小区内驾车快速行驶的问题,部分居民认为此问题影响到居民出行的安全;另一个是柳芳北街九号院居民在光熙家园穿行的问题。应该说,这两个问题都是历史遗留问题,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但社区一定要做好与社会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对居民的说服和解释工作,物业公司也要尽到相应的责任,做好小区内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 建立专门的支部机构,负责社区矛盾排查调处、法律宣传教育以及两类人员帮教等具体工作。
目前光南社区共有矛盾调解工作小组、物业纠纷工作调解小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小组等机构。这些共组偶小组的成员以社区居干为主,由社区领导担任小组领导。矛盾调解工作小组则由社区积极分子和居干共同组成,目前拥有四个调解小组,组员35人,并配有纠纷信息员48名。物业纠纷调解小组由社区干部和三家主要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组成,目前有成员九人。同时,2011年社区还成立了和谐促进员分会和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社区目前有和谐促进员110余人,居民事务协调委员会委员15人。社区专门设立了律师接待日、物业接待日和人大代表接待日,由专人接待居民来访。
2011年,纠纷信息员共为社区提供纠纷隐患信息16条,经社区排查,发现价值信息10条。根据这些信息,社区及时介入调解矛盾纠纷,避免了矛盾的激化。社区和谐促进员帮助调解矛盾7起,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这些和谐促进员在居民中威信比较高,所以在调解工作中有一定的优势。借助这些优势,帮助社区做好工作,这是今年以来社区探索的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
矛盾排查调解要放手发动居民,走矛盾调解的“人民战争”路线,这是光南社区一直强调和坚持的。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是切实可行的。今后,我社区将继续把这一工作方法坚持贯彻下去,以维护社区稳定。
第三, 切实开展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好社区的和谐和稳定。
光南社区坚持每月至少系统排查一次辖区内矛盾,遇到重大节假日和政治活动期间则开展临时性排查。2011年,社区在上海世
博会召开前、国庆节前夕,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等重点时期开展了临时性排查。截至2011年11月,社区共排查和调处矛盾22起,调解成功19起,调解成功率86%。同时,今年以来,社区加大了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签署的重视,在调解成功的19起矛盾中,有16起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签订为协议的履行奠定了基础,也增强了社区人民调解的威信。
2011年比较突出,牵扯社区精力较大的矛盾有两起。一起是光熙门北里16号楼3门402居民孙丽华反映楼上502家漏水的纠纷,以及柳芳北街九号院4号楼1704居民夏哲反映隔壁1705居民曹长增家空调室外主机安装到自己家窗户下的纠纷。在调解这两起纠纷时,调解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做好双方的牵线搭桥工作。为了照顾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调解员满峰和赵洋还利用周六日的休息时间约双方座谈,为双方调解。经过调解员的辛勤工作,这两期矛盾都得到了妥善的解决,当事人也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示感谢。
截止到目前为止,社区还有一些未能完全解决的矛盾。矛盾未能解决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因为作为居民自治性支部,居委会没有行政执法权,对纠纷当事人只能以说服和教育为主,当单纯的说服教育不能解决问题时,社区在解决纠纷时就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目前比较突出,需要社区关注的问题是光熙门北里16号楼5门203居民刘桂清反映103居民张淑珍私自盖房,影响到自己家生活的纠纷。针对这起纠纷,社区在第一时间请双方当事人和香河园城管队的工作人员一起进行了协商,当时城管队要求张淑珍停工并去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天,张淑珍从城管队办理完手续后继续施工,并于一周后搭建完成。针对此事,社区一方面向司法所和矛盾调处中心书面说明情况,另一方面做好刘桂清的思想工作。目前事态比较平稳,社区将继续关注此事。
第四, 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讲座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2011年,社区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次,平均每月一次。今年是“五五”普法的验收之年,同时也是文明城区的创建年。结合这两个主题,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这种法律法规。同时,今年我社区注重探索法律宣传的新形式,力争突破以往的单传以橱窗式宣传为主的居民,积极动员居民参与到宣传活动中。今年3月,社区支部居民收看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中关于《侵权责任法》的专题系列节目,并支部居民进行了讨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社区还举办了“五五”普法正文活动,收到居民普法征文五篇。
今年以来,社区还开展法律讲座四场,每季度一场。讲座分别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国防法》讲座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座。在法治学习讲座中,我们也注意探索形式的多样化。例如,在青少年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活动中,社区请青少年朋友来扮演司机、行人、交警等角色,模拟马路上的实际情景。通过这种形式生动的活动,青少年朋友对交通安全法规有了一个很好的了解,也实际体验到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活动后,社区还邀请交通队的民警对活动进行了点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五, 做好法律服务室的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的开展。
2011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社区法律服务室的硬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区司法所为法律服务室配备了电脑,实现了法律服务室的信息化。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等实现了上墙公示,进一步规范了服务室的建设。今年5月份,在街道司法所的主持下,社区与鑫泰洋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服务协议,继续由该律师事务所为社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2011年,律师共在社区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获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7月,律师徐春江在社区接待一来访居民后,又在后来抽时间去居民家中与居民详谈,而这一些都是义务的。同时,我们也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本人的电话提供给需要咨询的居民,让他们随时能够找到律师。从内容上看,咨询的主要问题涉及房产纠纷、劳务纠纷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等。其中尤以房产纠纷最为突出,占整个咨询量的80%以上。
除律师进社区外,2011年光南社区还开展了人大代表接待日工作,由地区人大代表高宏刚同志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在社区接待居民。其中,柳芳北街九号院的北京市铁路局退休工人向高宏刚反映了退休待遇的问题。高宏刚听了大家反映的情况,并表示一定会向区里、市里反映。
第六,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工作,避免重点人出现脱管、失控。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和工作制度
1、统一认识,健全组织。
我校党支部、校长室对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有着清醒的认识,把创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并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及xx省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通知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强安全管理。在统一认识的前提下,学校成立了以徐国庆校长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使创建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并不断得以强化。建立中层干部护导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保安门卫值班制度,节假日领导值班制度等,同时加强了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经常召开行政会、班主任会议,了解、分析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布置创建工作,传达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市、县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学校创建工作的有秩开展。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学校制定的种类制度主要有:《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制度》、《门卫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及器材维护保养制度》、《实验室安全防范制度》、《食品药品管理制度》、《学生实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管室规章制度》等。
3、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长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德育主任与年级组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建立了“安全目标任务”和“考核奖惩制”,把责、权、利相结合,把各班级每学期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打分,作为期末评选“先进班级”的重要依据。
二、措施落实到位,人防、技防有机结合
1、加强硬件建设,采用人防、技防相结合。学校在会计室、电脑室、电子阅览室等重点部门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并安装电子监控系统。
2、加强门卫保安管理,我校制定了严格的门卫登记和值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工作,把好入门关,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来宾登记制度。其次,加强领导值班,每天安排两位领导密切关注校园情况。节假日、春节前、恶劣天气学校主要领导24小时值班。
3、加强对学生德育管理工作,建立通报制度,各班主任对班内学生严格管理,及时掌握信息上报校长室,便于及时进行调解矛盾,防止恶性事故发生,学校经常对有问题学生进行个别教育引导,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帮教工作,把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中,近几年没有出现违法犯罪学生。
4、每周进行安全工作自查,每月进行学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安全各种总结并汇报教育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处室、教学楼过道配备灭火器材,对实验室危险物品进行双人双锁管理,确保安全。
5、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后勤部门重视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和操作培训工作,加强食堂的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把好食品采购、清洗、烹饪、消毒卫生关,坚持做好食物留样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法制教育,创建和谐校园。
1、加强法制教育。学校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有力推动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通过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xx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教职工的法制观念,逐渐杜绝以教谋私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同时经常性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反教育。每学期聘请交警九大队同志和法制副校长来校作专题讲座。增强了学生的法制观念、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2、开足开齐法制课,学校把法制课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中去,各年级每学年都安排了法制课,有专人负责上课,教导处对法制课的授课情况定期检查。学校还开展了法制手抄报评比活动,知识竞赛活动,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知识,并远离。
3、建立通报制度。学校每逢举行重大活动预先制定好活动计划和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教育局。建立了重大事件应急反应制度,学校制定了《重大事件应急预案》,规范了当出现诸如暴力事件、食物中毒事件、火灾事故、实验室事故、体育活动事故、校外集体活动事故、校车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当遵守的处理原则和处理、报告方式及途径,明确了对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渠道传递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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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学校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作用,积极开展个体辅导和团体辅导,定期编写心理小报《xx》,有效地将一些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四、存在问题
本学期,xx街道城管中队在学校门口道路上安排了一名城管队员执勤,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经营情况大为减少。但仍然存在校园周边隐患。
学校200米范围xx路上有洗头房等不健康娱乐场所,而且靠近街道办事处,无论是从维护政府形象角度还是从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角度都不太适合,如能取缔最好。
从校门口西行与xx交界处,经常停靠大型载重汽车,影响学生放学行车视线,是一处交通安全隐患。
2012年度工作
一、 案件受理、审理基本情况:
合伙协议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
在今年判决案件中,其中提出上诉的为21件,其中8件维持, 4件撤诉,改判3件,其余在审理中。
一年来全庭干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团结一致开展工作,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加强与其它庭、科室的联系协作,根据法庭地处基层第一线的工作特点,放弃中午休息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进行调解、准备下午庭审的工作,全年实行单休制度。另外自西塘景区假日法庭开办以来,全庭干警自愿放弃周日休息时间轮流值班。
二、 法庭特色工作
1、六字庭训 贯彻落实
今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人民法庭庭训的通知》在中国法院网刊登后,我们法庭立即认真开展学习,宣传 “公正、廉洁、为民”的庭训。第一时间即在审判大厅电子屏幕上予以公示,同时组织全庭干警学习庭训,引导和激励干警,扎实做好审判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落实,统一制作了庭训宣传版面,放置在法庭的宣传栏中,并在天凝、洪溪巡回审判站、道交巡回审判点、景区假日法庭张贴庭训内容。为了确保干警对庭训内容学习掌握到位,我们将“公正、廉洁、为民”六字庭训的内容制作成学习手册,保证每位干警人手一份,并且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并通过座谈会、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等多种方式,使广大法庭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人民法庭庭训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确保让六字庭训成为全体人民法庭干警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指南。另外,结合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将落实执行庭训情况与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监督。组织民主监督员,随时对法庭进行突击检查。通过认真学习庭训,全庭同志统一思想,共同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借鉴模范五好法庭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2、司法联动 诉调对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遵循新时期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原则,一年以来,西塘法庭继续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工作的始终,创新工作机制,实行“三全调解”。一是树立“全程调解”理念,将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前的每一个环节。二是树立“全心调解”理念,本着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标,耐心、细心、专心调解,不厌其烦、锲而不舍。三是树立“全力调解”理念,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运用一切手段,动员一切力量绝不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只要有可能,就绝不放弃调解的努力。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把握双方的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
在我庭受理一部分简易的民事案件后,发现当事人双方都希望尽快了结,但是按常规法律程序办案,手续相对比较繁琐,诉讼时间较长,双方的矛盾可能激化。法庭干警创新了审判模式,采取了委托人民调解的方式,既有效地调解了当事人的矛盾,又大大节约了司法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庭在审判工作中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建立了法官联系、指导各镇调委会制度和诉讼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机制,在民事纠纷案件审理中,特别是一些发生在辖区内的赔偿、邻里纠纷等民事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当即委托当事人所在乡镇的人民调委会调解,随后再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做法,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共委托调解处理这类纠纷案件8起。
另外,我庭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审判员的指导下,积极调动了书记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考虑到书记员的送达、记录、宣判等程序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尤其在书记员送达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向当事人释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起到让当事人息诉服判的作用。在送达诉状副本的过程中,书记员积极了解被告方的意见、询问是否有调解意向,判断双方的调解可能性,并通过电话联系原告,如双方达成合意,即以笔录形式加以固定,再另行安排调解时间,及时解决纠纷。对于年老、残疾、文化素质低的当事人必须宣读判决书,解答当事人提出的疑问,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降低上诉率。通过书记员的参与,由书记员庭前调解达成协议或初步意向的多达300余件,大大的提高了调解率,缩短了审限。全庭上下齐努力,全年案件调撤率达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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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假日法庭 西塘特色
为了促进西塘古镇旅游业和谐、有序、快速发展,着力提高西塘景区快速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11月11日,我院党组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为大局服务的高度,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在法庭辖区西塘古镇景区内设立了景区假日法庭,作为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项具体措施加以实施。
景区假日法庭成立之后,主要受理游客之间、游客与景区之间以及景区内居民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由我们法庭派1名法官、1名书记员利用休息时间,逢节假日、旅游高峰期在假日法庭办公,对景区中发生的民商事纠纷采取当场立案、当场调解的方式。与此同时,景区假日法庭还将与先前成立的西塘镇旅游管委会、西塘派出所旅游警队、景区城管大队、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西街、西园、塘东街、朝南埭4个社区居委会共同协作联动,及时调处矛盾,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为游客营造一个舒心的旅游购物环境。
景区假日法庭的成立,不仅是大力开展巡回办案的需要,而且也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维护一方稳定,促进一方发展的需要。做好假日法庭的审判工作,对于维护景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树立良好的法院及法官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景区假日法庭的成立已经成为古镇西塘的另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截止今日,景区假日法庭已经接受群众来访百余人次、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数十人次,当场调处矛盾纠纷4起。
4、法庭博客 真诚为民
今年3月底,西塘法庭博客在新浪网正式开通。因法庭位于古镇西塘南苑路,西塘古名“胥塘”,古镇诗意盎然,庭院风景如画,为勉励法庭干警秉持“司法公正”的理念,情洒古镇、一心为民,成为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缕缕春风,故取名“庭苑胥风·和谐民心”。
我们的法庭博客突出了五大特点:一是内容丰富。共设立了10个主篇幅,从审判服务、基层调解、总结汇报、司法廉洁、支部活动、专题调研、案例聚焦、法制宣传、闲庭信步十个方面充分展现了西塘法庭的风采。二是主题突出。让博客成为西塘法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公开法庭动态的官方网站。这对于基层法院,是便民服务的一大创新。三是资料全面。法庭博客及时上传各类信息报道,成为全面记载西塘法庭工作的电子台账。四是形式新颖。博客以案说法、以图配文、信息报道与调研报告相结合,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五是目的突出。博客的设立符合法院的工作要求;符合现代普法工作的需求,符合法制宣传工作的内涵和发展轨迹。
西塘法庭博客由专人负责对网民的提问一一作答,已经形成了一个网民互动平台,为网民法律咨询提供了便利通道。网民可以通过法庭博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法庭博客同时又是一个普法的窗口,目前,网络普法已经成为法治宣传的一种新模式。法庭博客自开办以来,点击率已达7000余次,为使网络普法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我们上传了典型案例,进行正确引导,受到了网民的欢迎。
5、巡回审判 化解矛盾
(1)道路交通巡回审判庭
自今年4月起,为了方便当事人及时处理赔偿事宜,法庭专门成立道交巡回庭直接办理辖区三镇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这是法庭的一大便民举措。通过半年多的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服务前移。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由专人在西塘交警大队设点办公,目前已初步实现咨询、立案、送达、开庭、判决、执行“一站式服务”,使有限的审判资源得以公正高效地利用。案件承办人充分利用办公地点设在交警部门的优势,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便准确、快捷地处理案件。
二是简化手续。在受理案件时,简化立案手续,降低诉讼门槛,现场受理,给当事人提供简单易懂的格式化、填充式诉状和证据清单、赔偿金额计算标准参考,尽量做到当天收案、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条件的一律缓、减、免诉讼费;同时预约办案时间,最快的是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付款。对于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速裁方式,利用法庭电子签章、远程立案的优势,即调即结并当即发送调解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强化调解。法庭一如既往地坚持民事审判中“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原则,把调解工作放在首位,承办法官坚持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答疑,将证据的采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赔偿标准等问题给当事人进行详尽的解答,使大部分案件都能主动履行。
自成立以来,西塘法庭道交巡回庭已办理236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100%,且无一起因处理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
(2)巡回审判站
今年6月6日,法庭在辖区成立了洪溪巡回审判站,巡回审判站设立在原洪溪镇综治司法联动服务中心内,至此,我院已顺利完成了对天凝、洪溪镇巡回审判站的揭牌工作,迈出了构建便民诉讼网络的实质性步伐,扩大了“司法为民”的服务直径。
法庭定期到巡回审判站进行“三养”(赡养、抚养、扶养)、婚姻、借贷、相邻关系纠纷等民事纠纷的审理,方便当地民众的诉讼,妥善地解决各类纠纷。巡回审判站的建立,体现了 "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为民便民利民护民"的司法服务理念,以努力实现"以案件为中心"向"以解决矛盾为中心"的转变,及时掌握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情况,为当地党委、政府化解重大、疑难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及时化解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虽然目前洪溪已经并入天凝镇,但是洪溪巡回审判站仍然发挥着她的功能,便于解决农村基层一些简单民事纠纷难以及时化解等问题;有利于法院在更大层面上指导人民调解,强化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我们法庭也经常利用巡回审判站这个平台做好司法联动委托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巡回审判站共开庭审理、调解案件26件,参与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工作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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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判服务 保驾护航
法庭辖区内有两大产业园区,即天凝静电植绒园区、大舜纽扣产业园区,法庭与植绒业、钮扣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商会分别组织了座谈,就如何在产业园区发展壮大的同时规范交易行为、避免交易风险以及如何发挥产业发展管理委员会以及行业商会的作用进行探讨,为企业保驾护航。
三、 其他工作
1、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一年来,法庭走访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0人次,向他们不定期汇报法庭动态性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和今后工作打算。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法庭主动上门走访接受人大监督的诚恳态度表示赞赏和肯定,并且对法庭工作的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就法庭如何进一步深化落实“三项承诺”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一年来,西塘法庭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开庭、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与沟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努力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2、法制宣传工作
一年来,举行了“3·8幸福家庭直通车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6·6走进洪溪—西塘人民法庭法律现场咨询会”,“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为当地民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并向市民发放了诉讼宣传资料、“司法便民联系卡”。西塘法庭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便民工作延伸到辖区最前沿,采取加强对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培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设立便民联络点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使那些地处相对偏远,诉讼能力相对不强的农民群众切实得到司法为民的便利和实惠。
另外一年来法庭共出刊简报4期、信息通报6期,发放到辖区各镇的领导班子、司法所、人民陪审员,形成了信息互通,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阐述各类民商事案件中出现的问题,供辖区行政机关借鉴和探讨,帮助分析存在问题,解答法律疑难。
3、支部工作 廉政建设
法庭现有在职党员3名,退休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党支部。一直以来支部工作扎实开展,党员身先士卒,在法庭的各项工作中始终起到带头模范作用。西塘法庭党支部以高度责任感和拳拳爱心,在“法庭--社区、乡村共建”活动中,我们西塘法庭与舜茜墩村结对,在台风“莫拉克”登陆前,法庭党支部一行人协助做好防台工作,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社区、乡村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党的关怀送进了家家户户,构建和谐社区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七一” 前夕,在支部书记的带领全体支部党员来到西塘朝南埭社区以及“创文明、双结对”联系村茜墩村,了解社区、农村贫困老党员的生活,号召全庭党员、共青团员、党外人士捐款献爱心,向社区、农村的5户贫困老党员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今年以来,我们法庭支部始终把廉政建设当作首要任务来抓,为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从2 月份起,积极响应全院开展的法官警示录教育,写好个人警示体会,除了每月的政治学习、庭务会议外,还利用多种载体、形式加以巩固、深化。以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为契机,创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将“五个严禁”的内容规定制成电脑屏保,安装在法庭干警的每台电脑上,把“五个严禁”摆上台面,时刻提醒干警秉公执法,强化干警廉洁意识。此举在市中院纪检明察暗访中受到好评,并在全院进行推广。同时将5月份定为法庭廉政教育月,全庭干警专程前往浙江省勤政廉政教育基地——倪天增故居参观学习,接受生动的党风廉政教育;与驻镇站所西塘地税分局进行廉政共建活动,相互交流廉政建设工作,共同商讨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共同观看以我县县级机关中层干部犯罪为内容的警示片——《沉痛的自白》,12月份观摩了“红船杯”全国廉政楹联大赛作品展。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全庭干警廉政意识进一步得到了加强。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法庭处在基层第一线,各种矛盾纷呈,利益重整的过程中,部分案件调解工作较难开展。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双方之间分歧较大对法律认知的程度大相径庭,难以沟通;二是案件数量增多,结案效率使得办案法官难以抽出大量时间进行调解,导致以判决结案的案件较多;三就是干警工作经验的积累不够深,法庭干警年龄普遍偏小,虽然已经尝试参与调解,但是对某些案件相对缺乏经验,调解的说服力不足。
二、主要类型案件影响农村稳定。一些因日常生活琐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农村发生较多,在民事赔偿中,由于法律规定有赔偿标准,加上当事人自身过错等因素的考虑,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不满,认为没有得到应有保护,转而怨怨相报。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相邻关系通行权在诉讼时各执一词,矛盾极大,有的竟为自己争回面子,经常引发打斗事件。尤其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当事人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上,经常势不两立,甚至引发伤害事件,若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判决离婚,则非常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
针对以上问题,法庭下一步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文明司法。积极行使释明权,向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防止当事人因法律知识的不足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对外,通过增加各巡回审判站、流动审判点的使用率,法制讲座,案例报道,司法解释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对内,庭内以老带新,庭外充分发挥司法联动系统,利用基层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等改进法庭干警调解水平、调解技巧、提高调解率。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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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明年法庭的中心工作是继续争创省级模范法庭。针对评选的各项要求,法庭已经逐一落实了各项争创目标,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各项台帐的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但是有待进一步完善,这还需要得到各庭室的支持。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推进我区“三新”建设为目的,以建设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提高基础教育水平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教育的综合实力,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福建省教育强区。
二、创建教育强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教育强区工作,力争用2年时间,使我区教育在教育管理职责依法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水平提高、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办学条件全面优化、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等福建省“教育强县”督导验收的9项A级指标都达到或超过省评估标准;使我区教育在管理职责、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事业发展、教育质量六个方面的45个B级指标和95条评估标准都达到或超过省评估标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元化的具有海沧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力争在年顺利通过福建省“教育强县”评估验收,争创全省首批教育强区。
三、创建教育强区工作任务
1、成立区创建教育强区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教育的副书记、副区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协调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成立创建教育强区自评工作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担任组长,负责督查、指导各镇(街道)和区直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承担的相关任务。
2、各镇(街道)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按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年—年涉及教育工作的有关统计和总结;重点抓好社区教育、校园周边环境维护与整治、扶助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关心“三残”儿童、依法动员辍学生复学等工作;加强社区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充分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社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文娱、体育活动;开设成年人教育课程,营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根据《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照《海沧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开展每年的教育工作自评,做好备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并于每年月日前把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送交区创建教育强区自评小组。
3、区教育局工作任务:负责创建教育强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合理进行各专项工作小组分工;规划、落实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及配齐、配强学科教研员;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做好年—年期间教育发展的全面总结;按照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协调、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开展创建教育强区的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4、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任务:负责收集年—年期间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文件、照片等资料;督办创建教育强区工作的相关事项;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对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总结;审核海沧区申报教育强区自评报告并送区委、区政府审批。
5、区委宣传部门工作任务:负责对年—年期间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协助制作海沧教育专题片、画册;协调新闻单位大力宣传海沧教育的成果;指导区直单位、镇(街道)、社区宣传建设教育强区涌现的典型和好人好事。
6、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任务:把创建教育强区列入《海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把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按照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有关要素,对教育发展计划、改善教育设施等工作以及在年—年涉及教育的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总结。
7、区财政局工作任务:按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确保财政对教育的拨款达到法定“三个增长”;及时拨付上级下拨的教育专项经费;按规定征足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做到全额拨付教育使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2.5%拨付;不截留、不平调、不挪用中小学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保障校安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及其它项目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落实各项经费补助政策;对涉及教育的财政工作、经费管理以及年—年区财政对教育投入情况的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对每年度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分析报告。
8、区司法局工作任务:负责按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把学校普法工作为重点列入“六·五普法”计划;加强法制教育,检查、指导学校普法工作。
9、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工作任务:按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做好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配齐综治副校长,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防火、治安等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予以有效实施;严厉打击扰乱学校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为镇(街道)完善文化户口册提供居民户口和流动人口资料。
10、区文体局、科技局、民政局、残联、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工作任务: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文体活动;加强对学校工会、妇女、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学校工会、团队组织和家长学校工作水平;协调做好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扶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11、区编办、建设局、人劳局、卫生局、审计局、城管和执法局、地税局、工商局、国土房产分局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任务:根据教育强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及工作实际,为教育工作、辖区内学校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按厦海委办[]82号文及签订的创建教育强区工作目标责任书遵照执行。
四、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措施
(一)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制定并实施《海沧区“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布局、结构与规模,办好民办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在更高水平上的均衡发展,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街道、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教育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依法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文化市场的治理,维护学校周边环境。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投入效益。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教师调配交流、考核任用和补充机制,保障教师权益。按照中小学布局规划配置教育发展用地,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把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为教育办实事,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海沧教育的发展,宣传创建教育强区的意义,形成领导带头、各方联动、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营造全社会重教兴学良好氛围。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划建设好区青少年宫等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多渠道、多形式建设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辖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无偿向中小学生开放,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创设良好社会环境。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条件水平。在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用2-3年左右的时间,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工程、学前教育工程、信息化工程、教师培训工程、社区教育工程建设。力争年6月前,建成双十中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京口岩小学、霞阳小学二期、锦里小学二期,建成东孚幼儿园、霞阳幼儿园、海沧中心幼儿园。加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确保教师进修学校的校舍、设施设备、师资队伍按省定标准配备。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库的软件和硬件建设,辖区中小学信息技术、电化教育装备水平达省级示范学校(园)标准。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以学校为单位,80%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各种设施、设备达到省颁标准。教育部门要全面统筹、合理配置,用好用活资金,各有关部门要把创建教育强区摆在优先的位置,做到特事特办,为学校排忧解难,保证有关工程按计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推进各类教育改革,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学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消除“大班额”现象,解决好城区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健全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资助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有序推进0~3岁早期教育工作。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教育资源优质配置。教育教学适应新课程需要,学校内涵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健全保障机制,大力普及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规范学籍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就学保障制度、义务教育档案资料制度、义务教育学额巩固制度。教育事业发展各项指标全面达到或超过规定要求。
(五)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省定编制标准配备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特殊教育教职工配置满足事业发展需要。配齐配足紧缺学科教师,根据需要开展教师转岗培训,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与年龄结构。有序开展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工作。面向全体教师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校长培养计划;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加强校长的履职考核,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培养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校长。教师进修学校切实履行教师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的职责,不断强化教师培训、教研功能。定期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建立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制度,完善师德监督考核机制,提高全体教职工师德水准。
(六)强化课程改革实验,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的核心任务。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加强素质教育的政策、经费保障与社会引导,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化素质教育社会环境。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德育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重视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中小学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创新德育活动载体,加强养成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落实教学常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省颁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探索建立、逐步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各个阶段教育形成一批办学特色鲜明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优秀成果,能起到辐射示范、优化整体作用的学校。
(七)构建终身教育运行机制,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进一步完善“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社区教育经费筹措、资源共享、队伍管理、考核评估、表彰奖励等规章制度。开拓、整合社区教育的硬件、人力和信息资源,健全以区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街道市民学校和镇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社区居委会教学点、村文化技术培训点和各类学习型组织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建设一支“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广大志愿者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为社区成员提供便捷教育服务,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等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基本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区。
五、创建教育强区工作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
(1)开展创建教育强区的调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2)成立海沧区创建教育强区领导小组及自评工作小组,建立机构,明确职责。
(3)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号召全区党员、干部和全区人民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教育强区工作。
(4)召开教育系统动员大会,号召全区广大教育工作者全力以赴投入创建教育强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为创建教育强区多作贡献。
(5)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有关文件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理解内涵,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缺补漏,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把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落到实处。
(6)针对全区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积极推进创建教育强区工作。
(7)东孚镇年教育工作接受市督导评估。
2、自评、督导阶段
(1)迎接市政府对我区学前教育进行专项督导。
(2)区政府年教育工作督导自评(“对区督导”)。
(3)区政府年教育工作接受市级“两项督导”复查。
(4)区政府创建教育强区工作自查自评。
(5)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教育强区核查申请。
3、市级核查、整改提高阶段
(1)区政府接受市级核查评估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