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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的看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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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的看法

第1篇:制度创新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创新

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的制度创新取决于政府与金融企业二者之间的制度需求是否能够互相适应,也就是说金融企业是否与政府能够具备同样的强烈回避价格波动风险的偏好,以及其创新制度能否有效得以实行,以此满足金融企业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偏好。此外,由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制度创新同样缺乏制度供给的有效性与针对性,金融企业积极创新的诉求被遏制,使得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的制度创新缺乏主体的支持效用。虽然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创新应当作为一项需求诱致的制度创新,通过十多年的努力也形成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跨越式发展,但是资产证券化以及信用衍生品等等均可分散经济体住房贷款风险的金融创新制度与金融工具的发展却相对滞后,所以,为了有效避免风险,让银行具有制度创新的动力。

一、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的现状

在当前国际当中较为完整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当中,因为机制的逐步完善,已经出现了许多与制度以及产品创新的成功实践,这些成功的创新实践均是在市场化的大前提下进行的,也同样包含保护公众权益以及一直行业垄断以及完善市场内部要素等。对于国内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来说,因为金融创新机制的缺失以及相关的金融制度发展相对滞后,出现了发展速度十分缓慢等现象。比如尽管央行对房地产开发商采用项目融资或者股权融资等等多种融资的方式持支持的态度,但是房地产金融市场资产的证券化作用也同样面临着多种发展障碍。其中一条便是法律的阻碍,对于尚未能够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以及基金法等等明确的法律措施的当前,为金融衍生品相应规范的发展带来了诸多限制,同时,规模与收益的发展阻碍也对信托在发行数量上的限制以及缺乏流动性的问题带来了诸多影响。最后,因房地产公司在上市方面所面临的高门槛与高成本下,市场操作也同样存在着许多障碍。因此,想要进行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创新,让房地产市场挣脱商业银行等一些间接金融系统主体的禁锢,先要对市场主体的多元化融资需求的市场机制与风险约束机制进行满足,进一步确立利于社会公众分享公共福利的将房地产金融、证券市场产品进行有机结合的创新机制进行统筹安排。

二、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创新思路

想要积极的对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进行有效创新与分析,应当首先明确创新思路,并沿着创新思路进行摸索,充分发挥出新兴房地产金融机构的发展特点,对于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创新以及其它相应的配套制度进行创新、融合。同时,适当的对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创新模式进行转换,其方针思路应为发动政府强制性作用,扭转制度的变迁与作用,适当的培育市场诱致性与制度变迁的力量,以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拓展作为其突破口,带动当前商业银行房地产金融改革,积极的推动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创新。同时,也应进一步构筑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创新体系。通过对金融衍生品制度体系的借鉴,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的体系建设也应当大体包含三个方面,首先是市场交易制度,其次是市场监管制度,最后则是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凡此三点,是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创新体系的重要元素,同样也是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创新体系构建的最关键环节。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创新,也便可以循着这样的思路进行建立并完善。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制度创新,能够保障房地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能够按照市场交易规则顺利的进行,也能够确保房地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一步达到完善与创新的目的。对于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最好的办法就是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并依照我国实际国情与房地产衍生品市场的不同发展阶段特点,进一步达到交易制度的完善。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主要依靠不同的发展阶段特点,进行交易制度的创新,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主要的目的是确保市场的有效性,抵御金融衍生品市场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在此基础之上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当前我国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市场所普遍存有交易品种较少,其发展时间也较短一些现象,而且市场风险管理机制也同样为能够真正得以建立,所以只有对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市场实施有效的监管才能够保障市场运行的有序性并促使其能够稳定、持久的发展。从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竞争力的角度出发,以此应对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的重要挑战,按照国际惯例对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进行制定是当前的重要课题。

现有的金融制度的场景以及构置,不但影响了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的创新步伐,同样也因为房地产金融业所面临的诸多金融管制限制了其金融创新的空间,让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在创新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并且让整个房地产金融市场极度缺乏创新的能力以及活力,完全难以满足当前房地产发展对于金融市场功能的多元化需要。而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创新的体现之一便是实现房地产金融衍生品产品的创新,对房地产金融衍生品产品的创新来说,对它有着直接影响的便是金融机构中当前的体制问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商业银行经理人只需要对广大的投资者负责,而不需要对上级或者是大股东负责,追逐利润将成为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最大动机,但是股权分散与国家控股之间的矛盾应当如何化解,则应当进一步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三、结语

本文通过对我国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制度的创新研究进行阐述分析,并结合笔者自身经验,谈一些感受与看法,希望以此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帮助、借鉴。■

参考文献

[1] 董安生, 潘睿. 论我国目前推行股指期货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J]. 兰州学刊, 2009,(08)

[2] 李成, 张炜. 基于逆向选择视角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研究[J].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1)

第2篇:制度创新的看法范文

【摘要】我国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造成的两税并存的矛盾日益突出。国内各行为主体对如何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存在不同看法革。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成本分析方法,对两税合并政策迟迟不能推行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制度供给成本是影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创新的固有因素,而宪法秩序等外部环境也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创新产生了重要影响,使得国家断定统一税制的成本过高,从而延缓了新税制的推行。

Abstract:Theincomeinstitutionofchina‘shomeandforeignenterpriseisfacingoutstandingproblem.Eachbehaviorcorpushavedifferentviewpointsonhowtounifythetaxsystem.ThistextmakesuseofthecostanalysismethodofNewInstitutionEconomicstofindoutthereasonwhythecombinationoftheincomesystembetweenChina’shomeandforeignenterpriseisslowandwhyitcan'tbeputinintopractice.quickly.ThistextalsoassertthatthecostistheinteriorfactorsofChina‘sincometaxsysteminnovationofit’shomeandforeignenterprise,whiletheexteriorsystemenvironmentsuchasConstitutionorderhasgreatinfluenceonchina‘sincometaxsysteminnovationofit’shomeandforeignenterprise.Thecentralgovernmentthinksthatthecostofthetaxsysteminnovationishigh,anddeferthenewtaxsystemcombination.

Keyword:HomeandForeignEnterprise;IncomeTaxInstitution;InstitutionalInnovation,;InnovationCost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了吸引外资,对外资企业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内资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由此,形成了被专家称为“全球罕见”的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目前,国税总局的测算实际税率内资企业所得税为22%,外资企业仅为11%。这种差异性的企业所得税制严重违反了税负公平均衡的原则,抑制了我国民族工业和幼稚产业的发展,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整体提高。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要求内外资企业享有平等待遇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国家也把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税制改革提上日程。2005年1月始,财政部高调推进两税合并,随后54家跨国公司联合反对,要求暂缓取消对他们的税收优惠政策[1]。一些相关部门和部分地方政府也对两税合并有抵触。在多方力量博弈后,内外企两税合并草案没有提交到今年3月召开的人大会议上审议,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宣告搁浅。

一、制度经济学视角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创新成本及其影响因素

所谓制度创新,是指制度的革新、改革、替代等,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新的更有效率的制度供给来改进、替代另一种制度供给的过程。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的前提是现存制度之外出现了一种新的潜在收益,而这种潜在收益在现存制度中是无法获取的。只有通过改变原有的制度安排,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更有效的制度安排才能获得这种潜在收益。但是,并不是潜在收益出现了,就能进行制度变迁。实际的制度创新的发生还取决于成本问题。“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2][P274]可见,制度创新的关键在于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

对于一项正式的制度安排而言,制度供给的成本至少包括:(1)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费用;(2)消除旧制度的费用;(3)消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4)制度变革及其变迁造成的损失;(5)实施成本;(6)随机成本[3](P130)。

此外,制度创新还受到外部制度环境的影响。戴维斯和诺斯认为,统治者的偏好和有限理性、意识形态刚性、官僚政治、集团利益冲突和社会科学的局限性、国家的生存危机等制约着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戴维?菲尼在他的制度供求分析模型中提出了制度供给外生变量,主要包括“宪法秩序、现在制度安排、现有知识积累、规范准则、公众态度、上层决策的预期收益等”[4](P155)。

二、当前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创新成本分析

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创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中国加入WTO,经济国际化的客观需要,但中央政府处于对诸社会稳定与政治稳定的偏好,过多考虑了影响政府制度供给能力和意愿的成本因素,使得政府主导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创新迟迟未能取得实质性突破。这些成本主要包括:

1、规划设计成本。这是指用于探索、硏究、设计、选择新制度安排的成本。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税合一的关键,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怎么做”的问题,即规划设计问题。新的税制设计决不能简单将其合二为一或相互靠拢,而应该从当前的经济形势出发,遵循公平税负与促进平等竞争、统一税收优惠与规范税制、国际惯例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各方面通盘考虑,制定出一套完整可行的所得税法,尽力做到财政收入、外商投资与地方政府利益的稳定与均衡。为此,就必须认真研究、设计制度创新的道路、模式和制度规范,支付较高的设计成本。此外,对于世界各国吸引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较低的企业所得税制的移植和借鉴,也必须支付信息费用和研究费用,这些费用对于微观主体来说也相当高昂。我国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提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且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和准备,现已初步规划设计好两税合并草案,只待提交人大审议通过。

2、制度变迁的实施成本。改革的实施成本包括公众的反对成本、协调成本、组织成本、试错成本、监督执行成本等。目前中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方向仍旧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也就是取消、简化各种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从而扩大税基,在此基础上按照产业和地区来给予优惠。但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已经成立的外资企业怎么办?过渡期是3年或5年还是按企业的经营期限算?其中可能发生的规避行为怎么办?需要昂贵的学习成本和试错成本。况且我国对外资企业的优惠既是为了弥补我国投资环境的不足,也是为了矫正对内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优惠待遇所造成的不公平。时至今日,政府对国有企业明补暗补的情况依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缺乏制度基础,如果取消对外企的所得税优惠,内外资企业在税率上是完全平等了,却可能造成实际上更大、更长远的不平等,必然引起外资企业的反对。这就需要政府在改革的过程中对失益者进行适当的补偿,这些补偿费用形成政府需要支付的制度变迁反对成本。

3、制度变迁的机会成本。制度变迁的机会成本是选择一种制度而放弃另一种制度所必须放弃的收益,这种成本是决定改革取舍的重要依据。我国1991年开始实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是与国际接轨的,在很多制度设计方面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践证明其方向是正确的,取得过较大收益的。有据资料反映,目前在华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超过25万家,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450家在华投资,其中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的超过30家。新的税制的建立有可能是以牺牲旧制度为代价的。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基本取消按照内资、外资来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转而实行行业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可能会普遍性提高外资企业税负,从而导致外商投资增长的减速;同时,由于外资企业出口额占全国出口额的55%左右,外资企业税负提高,可能会引起外贸增长速度下降。研究税制创新的机会成本要求我们做出的是这样一种选择,即通过价值对比,挑选一种具有更高价值的制度而放弃价值低的制度。

4、新旧制度摩擦成本。新制度的建立总是不可避免地会使有些人蒙受损失,而不是在没有任何人受损的情况下使另一些人受益。新制度的受益者很可能就是旧制度的受害者,既得利益集团会拼命反对制度创新,形成新旧制度摩擦成本。现阶段,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创新面临较大压力,主要是既得利益者通过种种手段来维护这些低效的或过时的制度,使得制度创新需要支付的摩擦成本很高。表现为:跨国公司集团不愿轻易放弃已经享受的多年优惠政策,上书游说中央,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5];国内相关部门和东部沿海地区地方政府,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等同于国家利益,似乎取消了这些制度就是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一般来讲,需求型诱制性制度创新比政府主导型强制性制度创新产生的摩擦成本要小。但是,当旧制度非被取代不可时,摩擦成本再高也是要付出的,因为付出的高代价可能会产生预期高收益,这一道理完全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制创新。

5、制度创新的时滞成本。所谓制度安排的时滞性,是指在新的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之间存在一个时间间隔。即新的制度供给要滞后于新的制度需求的出现。在任何一个社会形态和社会阶段,由于社会都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所以,适应某一阶段或某一社会情境的制度安排必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逐渐失去作用,新的社会情境便需要新的制度安排,而由于人的认知能力、制度“发明”需要时间及新制度的启动存在时间间隔等因素,新制度不可能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同步调适,因此,制度安排的时滞性是必然的。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中,由于没有重要的社会变革,所以制度的安排会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而展开,时滞性问题表现得不是很明显,而在一个多变的社会如目前我国的转型社会中,由于整个社会结构都需要调整,因此旧有制度明显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新制度的产生和有效施行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当前我国制度安排中的时滞性便显得更为明显。这一点对于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创新而言,也同样适用。

三、制约我国当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创新的外部环境分析

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过程中,影响我国政府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创新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秩序。宪法秩序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宪法和基本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它也被称为制度环境。宪法秩序通常规定了一国的具体经济制度的总体性质和可能的发展空间,因此,它也决定了制度变迁可能的选择空间。如果一种可能的新制度模式可以有效地获得潜在的外部利润,但这种制度模式超出了一国宪法秩序规定的选择空间,此时,制度变迁或者被迫选择较为低效率的非最优模式,或者去努力改变宪法秩序本身。无论走到哪一条道路上去,对于制度变迁过程来讲,都不可能是最有效率的道路,亦即是成本比较高的道路。这样,一种宪法秩序规定的选择空间的大小就对制度变迁过程的成本产生了影响。2004年,中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例子就说明了宪法秩序与制度变迁成本的相互关系。2004年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境外资本纳入了宪法保护范围,对于外资企业的发展而言,这是重大的制度环境的变化,这种变化为外商企业的发展和整个企业制度的变迁开辟了广阔的新空间,我国要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会适当考虑外资企业利益,可能会降低新税制实施后外资企业需要支付的变革成本。

2、人们的知识积累程度和认知程度。正如拉坦所言,我们拥有社会科学知识越多,我们设计和实施制度变迁就会更有成效。人们对知识的积累程度和认知社会的程度越高,对经济生活和经济过程现状及未来趋势的把握越准确清晰,就越容易以较小的成本设计出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并在制度变迁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正和调整,反之亦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人们的认知程度和知识积累往往和学习能力密切相关。在许多情况下,制度变迁只需要将别人已经在实行并行之有效的制度学习借鉴过来,根据自身的情况加以适当的改造和本地化,就可以低得多的成本完成制度变迁的规划设计任务。就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改革和创新而言,只要我们对于当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税并存的弊端厉害认识越深刻,把握越准;对于我国当前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机遇和挑战把握越准确清晰,就越容易以较小的成本设计出制度变迁的道路、模式和制度规范。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系统、深入的研究,借鉴世界各国吸引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较低的企业所得税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正和调整,也能以较小的成本完成新税制的规划设计工作。

3、现存制度安排。根据诺斯等人的“路径依赖”理论,在制度创新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形成“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即制度变迁一旦确定在某一方向上,其自我强化机制的作用会使制度变迁在既定的方向上持续发展。因此,“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6](P1)。一方面,原有的初始制度选择会强化现存制度的刺激和惯性;另一方面,现存制度安排会形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或一种既得利益格局,而既得利益集团会增加制度变迁的谈判费用,造成制度变迁阻力。实际上正是由于路径依赖的惯性使得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创新迟迟不能实现。首先,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在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和对外贸易都保持了高速增长,成效显著,政府容易被现存制度安排的绩效所误导,害怕或者不忍心变革原有的制度安排,认为只要沿着前一轮变迁的路径继续往前走,就会不断完善制度;其次,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将有所提高,这对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意味着收益的减少;对东部沿海外向型经济地区而言意味着外资增长速度和对外贸易增长的速度的减缓;对某些政府部门以及涉外工作人员而言意味着政绩(收益)的减少,必然会反对新的制度安排。

4、非正式约束。制度创新是经济主体追求外部利润最大化的行为结果。只有当经济主体对一项制度的安排和结构的预期成本少于预期收益时,一项制度安排才会被创新。而经济主体对制度的成本-收益的看法,则要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因为人们是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来获得最大化收益的,而意识形态通过改变经济主体的偏好体系,对成本和收益的值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从随机观察中可以发现,个人在成本-收益计算中仅以获得更多的尊严作为利益取向的行为模式是广泛存在的”[7](P60)长期以来,国人普遍存在“中国经济的发展还需要外资的拉动”的惯性思维。但现实情况是,中国目前真正缺少的并不是资金,而是投资机会。银行有十几万亿人民币的储蓄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机会,因为竞争的不平等,总额超过3万亿人民币的外资享有了“超国民待遇”的投资机会。由于税收政策的不平等,居然出现了数额巨大的“假外资”。给外资以“超国民待遇”的另一个重要的理由,就是外资的到来将带来技术进步。但不久前商务部对外经济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的《2005跨国公司在中国报告》却披露了一个相当惊人的事实:“大量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结果是核心技术缺乏症!”以市场换技术的初衷并没有变成现实。由此可见,非正式规则改变的滞后程度已经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创新需求形成了矛盾和冲突,这种正式制度创新需求与非正式制度不协调带来的矛盾和冲突必然加大制度变迁的成本,延缓新税制的实行。

四、结论

综上所述,创新成本与创新收益的比较关系是制度创新能否发生的关键。所以,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进行任何类型的制度创新,除了要最大限度地增加创新收益(选择收益尽可能大的制度创新)之外,都必须同时尽可能减少制度创新成本付出。如果可供选择的创新方案无法避免有人受损,创新面临利益受损者的抵制乃至反对,那么就应该采取某些适当的补偿办法,使利益受损者的损失限于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并使之相信制度创新将最终增加他们的利益。这样,这些人就可能缓解其对制度创新的抵制态度,甚至加入支持创新的行列。就此次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而言,54家享受超“国民待遇”的跨国公司不愿承担税制创新的成本,上书国务院反对新税改;一些相关部门和部分地方政府由于担心调高跨国公司企业所得税后影响FDI的进入,影响政绩、GDP增长,也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持保留态度。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一定要遵循成本-收益分析的基本原则,统筹考虑税制变革利弊得失,协调照顾方方面面的利益,使改革带来的风险和负面效应降到最小。

参考文献:

[1]齐雁冰。所得税并轨阻力来自内部54家外企反对新税改?[[EB/OL]]。北京青年报电子版。2005年01月15日

[2]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A].科斯、阿尔钦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

[3]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4]V·奥斯特罗姆等。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

[5][齐雁冰。所得税并轨阻力来自内部54家外企反对新税改?[[EB/OL]].北京青年报电子版。2005年01月15日

第3篇:制度创新的看法范文

The Second Theoretical Departments of Nanjing Institute Politics of PLA Nanjing Jiangsu Province

摘要:制度非均衡是由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不一致引起的,主要表现为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供给过剩。制度创新的成本、收益、制度选择集合的改变等有可能促使制度非均衡的出现。宪法秩序、现存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成本、现有知识积累、实施新安排的预期成本、制度变迁方式等外部因素可能会使制度非均衡长期存在。本文运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非均衡,认定我国既定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明显存在着制度有效供给不足和无效供给过度的非均衡性,制约农业的发展,而这恰恰是制度创新的诱致因素。

关键词:制度均衡;制度非均衡;制度供给不足;制度供给过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Abstract: 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um means that institutions supplied and institutions demanded are not in balance. It can be pided into institutional supply shortage and institutional supply excess. Changes in institutional cost, profit and the set of institutional choice may cause some institutions into disequilibrium .moreover,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a may be made to be persistent by the following factors such as constitution order, existing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institutional design cost, lack of social science knowledge, the expecting cost of practicing institution ,th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method. This paper mainly uses theories of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o analysis problems of 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um. of China’s current farmland property and assure that China’s current farmland property institution in not in balance, which hinder the development of our agriculture ,this is exactly the cause of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Keyword: Institutional Equilibrium;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um;Institutional Supply Shortage;Institutional Supply Excess;Farmland Property Institution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农业发展面临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严峻挑战的今天,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已难以继续为农业现代化、农业国际化和农村非农化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由于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及其矛盾纠纷而引发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等“三农”问题也愈演愈烈,事实表明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已处于一种典型的非均衡状态,已有的制度安排结构中主体无法获取的潜在利润或外部利润的出现。换句话说,尽管现行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可以增进许多农户个人及社会福利水平的潜在机会,却难以使之成为现实;而那些效率释放殆尽的制度依然是当前农业发展中制度供给的主流,这恰恰也就是农地制度产权制度创新的诱致因素。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诠释。

一、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非均衡的一般理论解释

所谓制度均衡是指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意状态或满足状态,因而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1]。在此状态下,现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的任何主体带来额外的净收益,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从总体上处于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均势状态,它表现为制度的供给适应制度的需求。所谓制度非均衡就是指人们对现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不满意或不满足,欲意改变而又尚未改变的状态。[2]在此状态下,现存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任何改变有可能会使不同制度创新主体获得利益,也就是说,现行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之外出现了另一种可获得潜在最大利益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如果不及时创新制度安排,就容易导致制度供给不足或者制度供给过剩,使得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出现了不一致,容易引发制度非均衡。

引起制度非均衡的因素很多。从内部矛盾来看,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变化、制度创新的成本变化、制度选择集合的改变、技术改变、制度服务的需求改变以及其他制度安排改变等因素都会引起制度非均衡。从外部因素看,外部环境的变化、资源条件的改变、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体制的变化等等,一方面会使原有的制度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不是净收益最大的制度,因而产生了制度创新的动机和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会改变可供选择的制度集合和选择范围,从而产生制度的有效供给。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之所以处在非均衡状态,主要表现为农村土地实际产权制度供给滞后于潜在的制度需求,制度供给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对新制度的需求已远远早于实际制度供给,从而导致农地产权制度有效供给不足。例如对界定土地所有权制度的需求、对明晰土地使用权制度的需求、对健全土地流转制度的需求、对规范土地租赁制度的需求等潜在制度需求都早已产生,但实际制度供给至今尚未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另一方面,土地承包制度供给存在着严重“过剩”,一些现行制度供给相对于社会需求是多余的,如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住宅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民将户口迁入城镇后,其原宅基地不得再扩建和自行转让等政策,都极大束缚了土地和劳动力这两大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阻滞了农地市场化进程。

当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制度非均衡是一种“常态”,而制度均衡则是一种暂时的、理想的状态,即使“偶尔”出现也不会持续存在,影响制度供求的成千上万各“变量”在不断变化;另一方面,制度非均衡又成为制度变迁的诱致因素,正在不断出现的潜在利润促使人民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制度非均衡的轨迹就是制度变迁的轨迹。

二、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非均衡的内部性分析

一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供给不足。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呈现多元化发展,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应明确确定农地主体。我国宪法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在此规定下,现实的“集体所有”大多数为乡镇、村、村民小组所有,农民只是具有土地的经营权而无所有权。而作为土地所有者的集体对土地充其量除了在农户之间进行调整一类的分配权力之外,并不拥有法律赋予所有权的全部权力。实际上,在我国中央政府代表全社会掌握最高的、宏观的农地支配权,造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或缺位。即使是集体组织享有的那一小部分所有权也缺乏真正的组织载体,使集体很难真正行使自己的所有权。

二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供给不足。从经济学的角度,产权对它的拥有者来说,应当具有的权能是: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家庭承包制度虽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农户拥有了承包经营权,但农户的权利并不是充分和完备的,我国农民在土地的所有权上,只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和收益权。农民产权权利的不充分使之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变化和要求。例如,在现行制度下,农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取银行贷款的权利。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承包经营权又发生分化,演变成承包权与经营权两部分。而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国家通过出让、转让农村土地收益达2万亿元,但大部分农民却没有从中收益。

三是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供给不足。我国中央政府一直致力于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国家在1984年就确立土地使用权15年不变。1993年底,国家又确定将原有土地使用权再延长30年,并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同样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但在实践中,家庭承包制基本采取按人平均承包土地的办法,以保障农民平等的经济权利。特别是由于婚丧嫁娶、新生人口不断形成高速承包地的内在压力,不少地方不得不采取“三年小调整”、“五年大调整”的办法,不断重新分配承包地,这使稳定土地承包成为一句空话。土地承包权的不稳定直接导致土地所有权不确定性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投资,使得土地的粗放经营成为普遍的现象。

四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供给不足。家庭承包经营在解决了农村温饱问题后,在继续发展上遇到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随着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改革的深入,家庭分散经营表现出制度上的滞后性,一系列困扰农业经济的问题(如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一体化等问题)难以在封闭、凝固、分散的小生产经营体制框架内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 所有这些都使得我国的农业难以像其它产业那样能够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这大大降低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目前我国已经加入了WTO,与其他行业相比,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最小,入世对农业的冲击也最大,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的规模经济效益也就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

五是土地产权制度结构不完善。我国目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严重失衡,土地产权制度的配套制度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1)农村用地保护制度缺乏,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在农村,则是擅自建房、建厂、建窑、建坟、采矿、采石、挖砂、取土,乱占滥用,破坏地力,改变用途;(2)农地市场制度发育不良,农地是不是资产,如果是资产,其市场如何建设等都缺乏明确的理论指导;(3)农地价格制度缺乏,现实农地经营中,没有系统的农地地价制度,农地资产显化缺乏依据;(4)农地金融制度尚待时日。农民缺乏利用农地使用权进行贷款的农业金融机制,导致部分缺失资金的农户无法运用科学技术进行现代农业生产,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从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获得资本积累丧失了发展非农产业的机会,种养大户不可能通过市场获得土地相对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此外,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还存在部分供给过剩现象,突出表现在农村土地使用权限的封闭和凝固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但在现实中,农地流转尚无相应配套的可供其具体操作的章程,农地转让进退两难:一方面是政府或集体强制性进行农地流转,侵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统计,1998年至今,全国土地违法案件达80万宗,中国现有失地农民在4000万人以上。[3];另外一方面就是全国许多地方已出现了农民之间无偿或低偿转包、转让土地,有的甚至转出方倒贴,严重违反了稀缺土地资源使用价值规律。此外,国家还规定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抑制了农村土地进入市场的积极性和可能性,束缚了土地和劳动力这两大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把9亿农民全都紧固在自己的承包田和口粮田上,影响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建设步伐。 三、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非均衡延的外部成因

1、制度创新成本高。制度不均衡产生了获利的机会能否实现制度的供给,还取决于成本与收益的计算。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面临着多种成本与收益的核算。一是个体成本-收益比较。新的农地制度创新可能给他们带来更多收益(包括预期收益),例如更高的粮食产量,货币收入,以及股份分红增加等,同时也要为此付出相应的成本代价,譬如农民的土地转让会使转让农民丧失了土地,增加货币收入却丧失了粮食收入,承担的风险增大等。一般说来,只有在收益可能大于成本时,单个行为主体才会产生制度创新的要求从而对由政府设计安排的制度创新持赞同和支持的态度。二是社会成本-收益比较。新的农地制度变革可能会使部分设农、非农社会成员的利益受损,从而成为制度创新的阻碍,进而增加制度创新的机会成本。我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土地对农民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生产资料,而且承载着过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职能。农村土地创新有可能使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导致社会不稳定,同时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也会带来复杂的社会问题。三是政治成本-收益比较。毫无疑问,未来农地产权明晰化和市场化的改革取向。经济市场化、自由化必定会提高资源市场配置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因而有可能增强政府可支配的经济力量——主要体现为能增加财政收入,从而使权力中心获得更广泛的国内政治支持和加强在国际政治经济谈判中的力量,达到巩固权力之目的。但经济市场化、自由化所诱发的多元化政治力量可能会弱化权力中心的权威性。

2、“搭便车”问题。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制诱致性制度变迁本身所具有的外部性容易导致“搭便车”问题,这就意味着一旦制度被创新和安排,每一个受这种制度安排约束的个体,不管他是否分摊了制度创新的成本,他都能得到同样的制度服务。由于这个缘故,经济主体都希望别人分摊制度创新成本,其结果是制度供给不足。这就使得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之间的矛盾表现更为突出。因而,在“搭便车”问题困扰下,制度供给不足的非均衡状态将可能较长时间内持续下去。既然诱致性制度创新受到“搭便车”问题的困扰,那么国家强制性制度供给是否会弥补制度供给不足吗?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只有在预期收益高于其强制推行制度变迁的预期成本时才会提供新制度供给。如果创新损害具体制度提供者集团的利益,它们就不会为制度创新提供服务,甚至会以国家的名义阻碍制度创新的实现,维持一种低效率的制度。“经济增长时会出现制度不均衡。有些制度不均衡可以由诱致性创新来消除。然而,有些制度不均衡将由于私人和社会在收益、费用之间有分歧而继续存在下去。只要统治者的预期收益高于他强制推行制度变迁的预期费用,他将采取行动来消除制度不均衡。尽管如此,如果制度变迁会降低统治者可获得的效用或威胁到统治者的生存,那么国家可能仍然会维持某种无效率的不均衡。”[4](P396-397)

(3)制度变迁时滞。所谓制度安排的时滞性,是指在新的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之间存在一个时间间隔。即新的制度供给要滞后于新的制度需求的出现。在任何一个社会形态和社会阶段,由于社会都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所以,适应某一阶段或某一社会情境的制度安排必然随着社会的变化而逐渐失去作用,新的社会情境便需要新的制度安排,而由于人的认知能力、制度“发明”需要时间及新制度的启动存在时间间隔等因素,新制度不可能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同步调适,因此,制度安排的时滞性是必然的。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中,由于没有重要的社会变革,所以制度的安排会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而展开,时滞性问题表现得不是很明显,而在一个多变的社会如目前我国的转型社会中,由于整个社会结构都需要调整,因此旧有制度明显不能适应新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新制度的产生和有效施行又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当前我国制度安排中的时滞性便显得更为明显。这一点对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而言,也同样适用。

(4)现有知识积累及其社会科学知识的制约。新制度经济学认为,“正如当科学和技术知识进步时,技术变迁的供给曲线会右移一样,当社会科学知识和有关的商业、计划、法律和社会服务专业的知识进步时,制度变迁的供给曲线也会右移。进而言之,社会科学和有关专业知识的进步降低了制度发展的成本,正如自然科学及工程知识的进步降低了技术变迁的成本一样”[50][P336]。这就是说社会科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等)知识就是认识社会现象的阶梯,并决定着改造社会的成本。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方向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这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在改革过程中面临的社会科学知识不足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经典的理论中阐释的是土的地社会所有,而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土地集体所有;另一方面,西方有比较成熟的土地产权制度理论和模式,但这些理论和模式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个别基础之上的。因此,如何既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又建立和完善现代土地产权制度并没有现场的模式可供借鉴,只能靠摸索和创新。因而使得制度非均衡的状态得以较长时间延续。

(5)意识形态刚性。制度创新是经济主体追求外部利润最大化的行为结果。只有当经济主体对一项制度的安排和结构的预期成本少于预期收益时,一项制度安排才会被创新。而经济主体对制度的成本-收益的看法,则要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因为人们是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来获得最大化收益的,而意识形态通过改变经济主体的偏好体系,对成本和收益的值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从随机观察中可以发现,个人在成本-收益计算中仅以获得更多的尊严作为利益取向的行为模式是广泛存在的”[6][P60]。我国漫长封建小农社会经济形成的平均主义观念、家族和家庭观念、公私观念等潜移默化的从各个层面影响着农民主体对农地制度创新成本-收益分析。任何违背农民意愿的制度创新方式都不会得到农民支持和理解,也是难以实施的。2004年,因为首创”家庭联产承包制”而常被作为“中国农村符号”的安徽省,对全省15个市、60个县(区)、219个乡(镇)共2070个农户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摸底调查,46.09%的农民对土地产权私有化持反对意见,赞成的只有28.7%,其余农户说“无所谓”或回答“拿不准”。农民认为:“家庭承包制”适合我国的实际,不能动摇[7]。

四、结论

我国目前非均衡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格局已进入不可持续的状态,由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非均衡而引发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等“三农”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各个土地所有权“上级”以所有者的名义来侵蚀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严重阻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土地随意的调整以及不得转让、继承、自由种植等限制,造成土地资源不能自由流转、不能形成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弃农务工,使得相当大一部分土地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稀缺的土地资源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这种非均衡的农地产权制度格局已成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的“瓶颈”;体现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新农地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社会中的“稀缺资源”,而在这种非均衡中又恰恰是推动土地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的需求因素,这也正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展开和深化的基本条件,其结果必然是加速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力度和频率,实现制度均衡发展。

参考文献

[1]光.论制度均衡与制度变迁.经济研究[J],1992,(6)

[2]光.论制度均衡与制度变迁.经济研究[J],1992,(6)

[3]李兆清.国家重策出击“三农” 农业税赋拟5年降至2.4%,财经时报电子版[N],BUSINESS.SOHU.COM,2004年2月14日

[4]林毅夫: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A],载科斯、阿尔钦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5]VW拉坦: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A].载科斯、阿尔钦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第4篇:制度创新的看法范文

【正文】

马克思与熊彼特创新思想的比较研究,存在着三种传统。一是研究“熊彼特”而形成的传统,二是研究“思想史”而形成的传统,三是研究“当代创新格局”而形成的传统。第一种传统是由詹姆斯·托宾(JamesTobin)开创的,(注:EduardMarz,JosephSchumpter,YaleUniversityPress,1991,p.Ⅸ.)其后,为马克·伯尔曼(为MarkPerlman)所继承,并于20世纪80年代为熊彼特学派和新熊彼特学派所发展,成为“熊彼特”的首要问题。(注:JosephA.Schumpeter,TenGreatEconomists:FromMarxtoKeynes.Routledge,1997,xlv;EduardMarz,JosephSchumpter,YaleUniversityPress,1991,p.Ⅸ.)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种传统又为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马克思”专家所重视,出现了像盐谷(YuichiShionoya)这样著名的代表人物。(注:YuichiShionoya,SchumpeterandtheIdeaofSocialScienc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7,78-83.)这是最值得关注的传统。第二种传统以于尔格·尼汉斯(JurgNiehans)等人为代表,(注:JurgNiehans,AHistoryofEconomicTheory,TheJohnsHopkinsUniversityPress,1994,137-155.另有观点认为“马克思(1848年)恐怕领先于其他任何一位经济学家把技术创新看作为经济发展与竞争的推动力”,“然而到了20世纪上半叶,著名的经济学家中差不多只有熊彼特自己一个人还在继续和发扬这一古典传统(见《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25页)。)目前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第三种传统是有待发展的新传统,也是本文所要坚持的传统。下面主要从创新主体、创新发展观、创新模式、创新目标、创新综合性、创新的理论空间与哲学基础等六个方面展开讨论。

一、创新主体

尽管熊彼特和马克思都关注创新主体,(注:金斯基:《熊彼特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5-67页。)但观点有所不同。马克思的主体观是一般主体观,熊彼特的主体观是特殊主体观。在马克思的体系里,创新主体是一般讨论的对象,而在熊彼特的体系里,创新主体是特殊讨论的焦点。(注:著名学者爱德华·马兹(EduardMarz)在《约瑟夫·熊彼特》一书中曾明确指出:“熊彼特经济学和社会学著作中的核心概念是企业家。”(EduardMarz,JosephSchumpeter,YalaUniversity Press.1991,19.))

在马克思看来,创新是一般主体可以胜任的事业。其主体至少包括:(1)工人。(注:金斯基对此曾明确指出:“在经济学家中,马克思是将人作为经济要素并从正面给其以深入论述的少数学者之一。他通过对资本主义体制的分析,认为克服资本主义弊病的力量在于工人,即在于资本家的对立面。在马克思的理论里,人(工人)一跃成为经济学体系里的中心。”(见《熊彼特经济学》第66-67页。))(2)企业家。尽管在他生活的时代,企业家在创新中的作用还没有熊彼特时代表现得那么充分,但他已经看到了这种趋势,并深入分析了企业家产生的两种方式:(1)生产规模的扩大,强化了企业经营者的职能,加速了资本管理者与资本所有者职能的分离。(注:马克思认为,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家转化为单纯的经理,即别人的资本的管理人,而资本所有者则转化为单纯的所有者,即单纯的货币资本家。”(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3页))(2)金融工具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现,加速了资本家职能的弱化。(注:马克思曾指出:金融工具的发展和股份公司的出现导致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一种新的寄生虫,——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并在创立公司、发行股票和进行股票交易方面再生产出了一整套投机和欺诈活动。这是一种没有私有财产控制的私人生产”。(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96页))(3)国家。这是马克思的一大特色。(注:马克思把国家作为创新主体的思想,受到约瑟夫·熊彼特、保罗·斯威齐等人的重视,熊彼特曾指出:“这个时期的政治社会学家领域中的最大成就,是由卡尔·马克思的名字来代表的。……在这里我只想预先强调,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社会阶级理论和国家(政府)理论,一方面是使国家从茫茫云雾中落到地面上来的首次严肃尝试,另一方面实际上是对边沁派理论的最好批评。”(JosephA.Schumpeter,HistoryofEconomicAnalysis,OxfordUniversityPress,Inc.1954,433.)保罗·斯威齐在《资本主义发展论》中也明确强调了这一点(见保罗·斯威齐:《资本主义发展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63-277页)。)(4)科学技术人员。从目前的创新格局来看,马克思的一般主体观已为当代出现的创新主体泛化现象、尤其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出现所证实。

在熊彼特看来,创新是由“企业家”这种特殊的主体所从事的事业。(注:金斯基对此评论道,熊彼特所谓的企业家,是“在经济活动中取得成功的人,绝非普通的经济人,而是具有强烈个性的超常天才。产业革命以来的经济发展史,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就是由这些天才们创造的。……在经济学史上,从这个角度构筑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人是熊彼特。他从经济主体里摈弃掉不具有强烈个性的平庸者,而代之以具有非凡天才的经济主体(企业家),认为只有他们才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因此,他的经济体系的中心轴就是企业”。(见《熊波特经济学》第67页))“企业家”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资格。(注:Joseph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78.)它不仅包括一般的工业企业家,而且也包括金融方面的企业家以及其他从事开办新企业、实现新组合的有关人员。(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74-75.)熊彼特关于“企业家”的界定明确了这样的观点:其一,创新是断续的。在他看来,创新是一个间断的过程,企业家只有在进行“组合”时才是创新。这虽然与当时的创新难以发生的状况相吻合,但在现在看来却是比较狭窄的理解。事实上,人们没有停止创新所需的科研活动、经营活动、生产活动、管理活动,创新是一直进行着的。只是这个过程过于缓慢,难以察觉,以至于得出了“间断”的认识。其二,创新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家。现在看来,这种理解显然是狭窄的。创新主体至少还应该包括参与创新的产品开发人员、市场开发人员,以及大学、政府中从事创新工作的人员,当然,也应包括企业、政府、大学以及其他组织和法人。但是,由于当时的创新还不被认为是经济发展或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许多人不愿从事被认为冒险的创新,大学、政府以及其他人员对于创新的意义还不像以后发展所表明的那样积极而明确,所以,企业家致力于创新的突出形象,奠定了他们作为创新主角的基础。“为此,让我们暂时把领导者的作用看成是第三种独立的生产要素。于是,显而易见,新产品的某些价格应归属于它的名下。”(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143.)

他强调,企业家的动机是理解创新本质的关键。它包括:其一,独立行动、自主支配资源的动机。(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93.)这种动机可以从经济的角度来考察,但经济不能解释动机的全部。因为在这里,经济上的成功只是被视为获得独立和权力的一种手段。其二,证明自己优越的动机。这种动机更多地表现为精神上的需求。其三,创造的动机。(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93-94.)这种类型的人把创新本身视为目标,而不再需要另外的社会承认或者其他的精神需求,尽管也不排除社会承认和由此带来的其他满足。

动机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创新是克服困难的创造活动,要求其主体必须具有特殊的心智、性格、能力等方面的品质:其一,社会承受力。在创新过程中,他需要不断抵制来自受到创新威胁的各个集团的压力、来自难于找到必要合作者的压力、来自难于赢得消费者的压力和来自新产品本身固有的高风险及其附带的其他后果的压力。其二,创造力。在他看来,任何创造不仅意味着个性的、心理的倾向,更为主要的是,它意味着为改变已有的习惯、规则而作出的心智上的努力。“如果每一个人在每一种场合都必须重新创造那些指导他的日常行为的一切规则,那他必须是一个智慧和意志的巨人。”(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83.)“实现一个新计划,和根据一个习惯的计划去行动,是两件不同的事情,就像建造一条公路和沿着公路行走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一样。”(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85.)其三,需要特殊的个人知识和能力。在制定计划、实施计划的创新过程中,创新者要时刻留心机会,做出决定和行动。这种把现有思想应用于实际所需要的个人在智力和意志力方面的投入,比单纯地创造思想或者总结创新经验所需要的投入要多得多。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其一,在马克思看来,创新主体进行创新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是客观需要。“技术发展水平”在创新主体的创新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熊彼特看来,创新主体进行创新取决于企业家的特殊的天赋、特殊的动机、特殊的才干,是主观需要。“动机”在创新主体的创新过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这样,在马克思那里,创新是一个社会现象,具有统计规律,是一个上升的曲线。而在熊彼特那里,创新是一个个体现象,具有不确定性,是一个跳跃不定的曲线。其二,熊彼特开创了把“企业家”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传统,这在当前、尤其是在“企业家”相当匮乏的中国,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知识经济与网络技术的发展,个人、国家以及其他组织在创新中的地位也在上升,这符合马克思关于“一般主体”的理解。

二、创新发展观

首先,马克思与熊彼特都承认,世界是发展的,创新是发展的根本动力。(注:《熊彼特经济学》第77页。)金斯基甚至强调:在这个意义上,“熊彼特是明显的马克思论者”。(注:《熊彼特经济学》第132页。)

其次,他们对于“创新动力论”的理解,存在着如下差异:

第一,确定性。在马克思看来,创新动力具有确定性。而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动力是不确定的。这样,在马克思那里,创新是可以预期的、控制的,我们可以有意识地按照创新规律促进创新。在熊彼特那里,创新是不可预测的、不可控制的,存在着很大的随机性,难以人为地进行设计。因此,当美国在20世纪30年生经济危机时,熊彼特并没有开出一个振兴美国经济的药方。

第二,继承性。马克思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121页。)而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基本不存在继承性的问题。

第三,层次性。在马克思看来,创新动力是一个系统,它具有明显的层次性。这种层次性是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展开的:从生产力到经济基础再到上层建筑。(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9页。)而在熊彼特看来,影响创新的因素很多,很难按重要程度排出一个顺序;企业家在创新过程中,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创新的内容和过程。这实际上反映了两者之间考察创新动力的不同视角:马克思倾向于从宏观、从整个历史发展的角度考察,熊彼特倾向于从微观、从个体活动来考察。

我们也注意到,在马克思看来,创新不仅是一个经济术语,同时也是一个科学技术术语,科技创新是基础。在熊彼特看来,创新主要是一个经济术语。他虽然也注意到了发明、创造,但并没有看到这些发明、创造与创新之间存在着的必然的联系,倾向于孤立地看待发明、创造。认为它们的“创新”价值在于偶然地被应用于经济过程。相反,马克思则看到了发明、创造与创新之间存在着的必然的联系,甚至明确地肯定:任何一项重大的发明或迟或早地总会被应用于生产领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动力不能简单地以科技创新为基础,它主张各种要素均起作用。至于如何起作用,他并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这样就很难圆满地解释社会的“进化”问题,很难说明经济发展的一般现实。而马克思则给出了明确的解释:技术的不断进步对于整个创新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从而不断推动整个社会的创新。熊彼特也谈进化,但他的“进化”更多的是从时间顺序、从年代先后来划分的,并不全是“发展”意义上的进化。

第四,系统性。马克思形成了系统的创新动力观:创新主要是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技术利用、技术组合的可能性不断扩展,创新空间越来越大,最终导致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创新源于技术内在的规定性,源于社会需要与技术手段的矛盾运动。而熊彼特则没有形成这样明确的、系统的创新动力观。他只是强调,实现“新组合”是企业家的职责,创新源于企业家的动机:物质上的独立、社会承认、建立自己的”王朝”等等。

三、创新模式

这里主要从结构模式和过程模式展开比较研究。

其一,结构模式。在马克思看来,创新主要包括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科学、技术与制度创新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在熊彼特看来,创新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新市场、新组合等,(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66.)他虽然也涉及到了科学发明、技术变革与制度变迁,但并没有讨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甚至认为不存在这种联系,或者这种联系不具有马克思认为的必然性。

从结构模式来看,马克思比较注重科学层面、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创新。熊彼特虽然也强调技术层面的创新,但他真正关注的则是新产品、新方法、新工艺、新市场等方面的开发,而不是技术本身。这与马克思直接关注技术本身的发展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时,尽管他也关注制度层面的创新,但他却基本忽视了科学层面的创新。在马克思看来,科学创新是创新的有机组成部分。而在熊彼特看来,只有进入经济领域内的科学发现、发明,才被视为创新模式的范畴。

其二,过程特征。在马克思看来,创新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主要是由如下“积累”引发的:(1)人力的聚集。马克思曾举例:单纯的同一劳动场所的工人数量的增加,就可以实现创新,就可以提高生产力。(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58-362页。)(2)生产规模的扩大。(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8页。)这种聚集不仅促进了制度的创新,而且也促进了科学创新和其他形式的创新。(3)资本的积累。马克思对于资本积累的创新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7页。)他还强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和积累的发展,竞争和信用——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也以同样的程度发展起来。同时,积累的增进又使可以集中的材料即单个资本增加,而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大,又替那些要有资本的预先集中才能建立起来的强大工业企业,一方面创造了社会需要,另一方面创造了技术手段。”(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7页。)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具有间断性,这种间断性是由新旧组合的交替所引起的,它可以说明有关经济周期、私人财产形成的机制等其他的现象。(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66-67.)

从过程模式来看,马克思认为创新首先是科学创新、技术创新的“积累”过程,然后是相互伴随的制度创新的“积累”,创新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而在熊彼特看来,创新是不断以“新组合”取代“旧组合”的变化的过程,而且仅仅是这样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

四、创新目标

在马克思看来,创新目标主要有两个,一是经济发展,一是人的全面发展,但根本是人的全面发展。在熊彼特看来,创新目标主要有一个,就是经济发展。尽管他也提到人的发展,但主要是指企业家。

他们在对创新目标的理解上存在着如下差异:其一,在马克思着来,创新是实现全人类全面发展的根本,也是实现每个人发展的根本。在熊彼特看来,创新主要是企业家实现自我价值的根据。其二,在马克思看来,技术进步一方面促进了人类生产水平的提高,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另一方面也促进了人的异化,使人成为机器一样的附属物。就是说,技术进步对人的发展具有二重性,有促进作用,也有抑制作用。而熊彼特只看促进的一面,而且主要是对企业家的发展具有促进的一面。其三,在马克思看来,经济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但人的全面发展还需要相应的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制度、文化等方面的保障。而在熊彼特看来,经济发展自然会引起企业家阶层的变化,自然会促进人的发展。

五、创新的综合性

综合性既是马克思创新理论的重要特征,也是熊彼特创新理论的重要特点。正如金斯基所言:“就体系的独立性和涉及范围的广泛性而言,熊彼特的经济学说在近代经济学史上恐怕是独一无二的。如果说尚有哪一位经济学可以和他相提并论的话,那只有马克思一人而已。”(注:《熊彼特经济学》第35-36页。)

在严格意义上,马克思的综合创新论是多元的,而熊彼特的则是二元的。在熊彼特看来,其一,创新集中表现为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而制度创新是其考察的重点。他考察制度,并不倾向于认为存在着某种合理的适于创新的制度。创新主要依靠企业家在实际经营管理中的思考、判断和行动。在一定意义上,他的创新是非决定性的。其二,在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熊彼特并不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他所理解的技术创新主要局限于产品和工艺。其三,两种创新统一于市场。技术活动只有与市场结合,转化成经济活动,才具有创新特征。其四,在他的综合创新体系中,基本上没有科学创新的位置。他只是把科学发现、发明视为纯粹意义上的科学活动,与创新活动相去甚远。金斯基曾指出,熊彼特认为科学技术的发明对于创新没有直接的作用,创新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发明之外。(注:《熊彼特经济学》第69页。)而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技术的发明则是创新的重要源泉。一项发明或迟或早会应用于实际的生产。

在马克思看来,其一,创新集中表现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科学创新。尽管他十分强调制度创新,但他同时也强调技术创新和科学创新。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关注的制度与熊彼特关注的制度并不是一个概念。他所谓的制度,既包括企业制度、经济制度,也包括更为根本的社会制度,他不仅对于工厂制度、工厂分工与协作进行过细致的讨论,而且对于市杨扩张和全球市场的建立以及根本的社会制度的历史变革都进行过细致的考察。从近年来各国的创新实践可以看出,一方面,企业制度对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企业制度依赖于更为广泛的社会制度。其中,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对于企业创新的制约和决定作用在增强。网络技术的普及和跨国公司的发展,使得“国家”的基础通讯设施、基础教育体制和用人体制、基础法制环境、人们的就业观念、商业信誉和社会的价值取向等因素在创新中的位置不断提高,以致于每个人、每个企业的创新越来越依赖于周围的环境,依赖于国家创新体系。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看法与当今世界的创新基本是一致的。其二,在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马克思则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必然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技术是起决定作用的力量。他看到了社会的技术结构,看到了创新对于既定技术结构的依赖性。这与熊彼特的观点存在着质的区别。同时,马克思理解的技术创新并不仅仅局限于产品和工艺,他在相当程度上把制度创新视为技术创新的一个必然的后果。(注:Josehp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50,11.)在科学创新与技术创新之间,马克思看到了科学对于技术创新的基础作用和互动作用,并倾向于认为只是到了机器大工业时代,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才成为可能,因为只是到了机器大工业时代,科学才真正成为科学,成为生产的应用。在熊彼特时代,由于管理科学化和制造业的发展,使得企业要素的合理组合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杠杆,这构成了熊彼特注意企业家创新的主要背景。但是,由于熊彼特在科学技术方面知识的缺乏,因此没有看到基础研究对于产品开发的重要支持作用,没有看到科学技术与生产的深层次的联系。另外,他虽然承认马克思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思想,但是,对于马克思著作中的这部分内容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以致于在他的综合创新中缺少了科学创新这样一个重要的方面。其三,在马克思看来,产品的价值主要依赖于生产领域。而在熊彼特看来,产品的价值主要依赖于流通领域。其四,在马克思看来,精神生产是创新的重要方面,而熊彼特对于精神生产基本上没有重视。版权所有

六、理论空间和哲学基础

一方面,马克思与熊彼特的理论空间和哲学基础存在着相似之处。这正如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的序言中所承认的(注: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了创新的概念和创新理论,并在其后的一些著作中对这种理论加以阐述,从而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般发展。(JosephA.Schumpeter,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HarvardUniversityPress.1934.)):他关于经济学基础的观念和目的与马克思是相同的。(注:JosephA.Schumpeter,TenGreatEconomists:FromMarxtoKeynes,Routledge,1997,vliv-xlv.)金斯基也强调了这一相似性:“与其说熊彼特接受了马克思的影响,莫如说他在有些方面和马克思酷似,甚至视马克思为必须超越的一个高峰。”(注:《熊彼特经济学》第39页。)

另一方面,两者也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形式、内容与本质三个方面:

其一,形式上。在熊彼特那里,基本上没有系统的创新史观和马克思那样的精致的哲学基础。熊彼特仅仅研究一个时代,确切地说,仅仅研究近代社会的一个时代的创新史,因此,很难有马克思那种广阔的历史视野。同时,又由于熊彼特的历史研究主要限于非技术层面,因此,他对于科学和技术的理解,与精通于科技史的马克思相比,亦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再者,在熊彼特看来,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存在着并非必然的相互作用,这在相当程度上割裂了它们之间固有的联系,而马克思则明确揭示了科学、技术、制度、文化等创新因素之间的内在的联系。

其二,内容上。马克思的创新理论存在着其赖以存在的哲学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延伸。他明确了这样一个机制:科学、技术与制度的变迁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方面,人类的进步从认识和改造自然开始,并在这个改造的过程中形成了制度变迁的基本格局。制度的变迁最终影响文化变迁,或者与文化同时变迁。另一方面,文化领域、制度领域的因素对于科学技术的发展起着反作用。人们要通过制度变革来解放生产力,促进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因此,马克思的创新理论基本是一个十分严谨的体系。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基本上并没有系统的哲学基础,他本人的哲学成就也远远不能与马克思相提并论。在这个意义上他的创新理论不仅在时间上晚于马克思,而且在大的方面、在基本的构架和逻辑体系方面也弱于马克思。

其三,本质上。(1)马克思是历史决定论者,认为创新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这意味着创新是有规律的、可以认识的。人们可以通过认识规律进行有效的创新。而熊彼特是非决定论者,他认为创新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因此,并不主张人们主动地去“干预”创新过程,这一观点在其反对凯恩斯的政府“干预”经济时表现得比较突出。从当今创新的发展来看,政府“干预”已经成为提高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这与马克思的看法是吻合的,而与熊彼特的观点却存在着一段距离。(2)马克思是科技决定论者,而熊彼特是非科技决定论者。在马克思看来,创新首先表现为科学和技术的创新,其他的一切创新,包括由此引起的经济的、社会的变革,都根源于科技创新,从而把科技视为社会进步、人类解放的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力量。因此,在马克思那里,科技与经济存在着内在的统一。在熊彼特看来,创新的因素并不明确,如果有,它包括经济的和非经济的因素。只有涉及经济问题,科技发现、发明才具有创新意义,才被视为创新的范畴。在他那里,科技与经济被分割开来,他没有看到两者之间内在的统一。这样,他就忽略了技术在整个创新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从目前的创新实践来看,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已经成为最大的投资热点和最具活力的新经济的增长点。这种现象与马克思的看法基本吻合,而与熊彼特的看法亦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第5篇:制度创新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现代企业;发展方向;管理创新;策略探讨

一、以科技为引领,搞好战略创新,为企业明确发展方向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在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高达85%,科学技术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科学技术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无穷智慧力,这就说明了中央提出的为什么创新活动一定要以科技为引领。企业的战略创新是谋求中长期发展为目标。是企业为了能够保持健康发展而制定的长远发展目标和策略。企业的战略具有整体性、长期性和规划性的特点。企业如何根据自身的各方面资源和对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的把握来制定和执行战略规划,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为了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要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为立足点,及时捕捉市场发展趋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从目前企业发展的情况来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通过战略创新,为企业管理提供科学的方向,实现企业前瞻性和全局性的创新。因此,企业在日常的管理过程要以企业的战略目标为着重点,为企业的技术研发市场营销提供良好的基础。

二、以理念创新为着力点,实现企业发展理念的与时俱进

思路决定出路,脑袋决定口袋,思维方式决定管理方式。人的行动是受思想指挥的,先进科学理念才能指导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现代企业必须树立市场导向意识、核心竞争力意识、诚信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科技意识、文化意识、人才意识、科学决策意识、民主管理意识、终身学习意识、营销意识、品牌意识、危机意识、转型发展意识、战略定位意识等。理念是人们对事物的价值取向和看法,是人们行动的向导和指南。理念的变化,是一切变化之源,也是一切变化之本。管理是企业求生存、谋发展的重要手段,没有成功的高效管理,企业只能淹没在汹涌澎湃的竞争潮流中。管理的成效是企业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企业管理好,首先要提升管理者即企业家的素质。企业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企业家的企业,离开企业家,企业就生命不在,没有松下幸之助,就没有松下公司;没有张瑞敏,就没有海尔集团;没有柳传志,就没有联想集团公司。企业家的经营理念,企业家的素质,企业家的创新精神是决定企业生命力的重要因素。

三、改变“以物为主”的管理方式,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人是生产力要素中最活跃的要素,现代企业管理要坚持“以人为中心”,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根本,即“以人为本”。经济学上所称的人力资本是人的知识技能和体力的总称。人力资本分三种类型:一是一般型人力资本,即普通劳动者。二是专业型人力资本,指专业人才。三是创新型人力资本,指具备创新能力的高端人才。高端人才的知识和创新能力成为企业生存发展最重要的条件。企业管理的内涵是多方面的,但中心环节是把“以人为本”思想贯穿到管理的各个方面,从人才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薪酬制度的设计,激励制度的建立、职业生涯的管理,一切都要从最大限度去调动各类人力资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企业的薪酬分配和奖励,要重实绩、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技能突出的人才倾斜,建立起以对企业发展贡献大小论英雄,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思想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改变传统组织形式,实行组织创新,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变革传统组织的刚性结构,增强企业组织的弹性,企业组织的刚性结构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进入市场经济,因为竞争的需要,必须增强企业组织的弹性,即增强适应市场竞争的机动性、灵活性、适应性。要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做好企业组织方面的转型升级工作,改变企业外延扩大再生产方式为内涵扩大再生产方式;改变传统产业为新生产和高新技术产业;改变传统服务业为现代服务业。变革传统金宇塔型垂直多层管理结构,建立扁平型近距离管理结构,以提高管理的工作效率。金宇塔型的管理结构,信息传递、信息反馈迟缓,科室职能重叠交叉,造成办事低效率;扁平型机构删弃了机构重叠的繁杂技节,实现了信息近距离传递和工作的直接指挥,促使工作效率有效提升。集团总部和分公司、子公司建立网络平台,建立虚拟组织结构,实现信息共享,更好集思广益,充分利用全体员工的聪明才智,实现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以制度创新为着重点,使企业成为制度化的现代企业

现代企业是制度化的组织。企业文化首先是制度文化。制度的本质是企业员工行为的规范化、法律化。制度是为保护企业利益而设定的,是贯彻企业流程的必要保证。没有制度作基础,再好的流程设计也难以实施。通过制度建设解决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应该成为企业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企业要健康发展,必须走出制度缺失的泥潭,这是从粗放管理走向科学管理一项有效举措。企业的制度创新是推进企业管理创新的重要手段。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改革,为经济管理提供重要的依据。制度创新对企业员工的一些不当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以建立高效运行的团队。

作者:江祥洲 单位:奋起皮业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曹健.新形势下企业经济管理的创新策略分析[J].经管理者,2014(6)

第6篇:制度创新的看法范文

想开启下一轮经济发展潮流的闸门,钥匙在哪里?对处于转型之中、正在重新构筑核心竞争力的中国经济来说,这个问题的确迫待求解,其答案亦亟需实施。

过去,以“摸着石头过河”为特征的实用主义经济思想对中国告别贫困、走向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如今也面临走至“深水区”的新挑战,从而难以再像前三十年那样有效应对内外变局。用诺奖得主斯蒂格利茨大师的话来说,现在中国“过河”已过半,对河的彼岸也看得更清楚了。言外之意是,可以制定出更为明晰的改革与发展思路。

的确如斯翁所言。作为新兴市场国家的中国,在试图“赶超”发达国家的同时,自身亦面临流行称为“中等收入陷阱”的结构性风险。这是已被拉美、中东的历史所佐证的发展经济学难题。而要越过这一日益逼近的重大陷阱,必须果敢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来驱逐“魔咒”,取下这柄高悬于中国经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应该说,知识界出于公共利益而达成的默契是可观的,对此已存在不少认知上的共识,但依然缺乏真正除旧革新的行动性合力。仅从观念来说,仍不可避免地有着较深的分歧和障碍。这从近期广受关注的一份报告所引发的争论和非议,便可见一斑。

其实,对于中国中长期的改革与发展,这份报告凝聚了诸多的真知灼见。举例而言,其中就有这样的观点:提高投入要素的使用效率,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强化创新和转向高价值的服务业,使经济增长获得新动力。亦即,通过TFP(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的提高,助力中国避开“中等收入陷阱”。类似看法,也在不少经济学家的阐述中可见(比如,笔者最近对话的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副所长张平教授就持此见解,详阅本期“高端访谈”)。

而从当前中国不少地方所规划的发展战略中,也不难发现,各地都将“创新驱动”视作实现经济转型的基本路径。若以“竞争战略之父”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的理论观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通常经历生产要素导向、投资导向、创新导向、富裕导向等四个阶段。也可以说,这四个阶段的经济发展,主要依托的是各自对应的四类驱动力。其中第三阶段的经济发展引擎,正是创新导向或创新驱动。

在迈克尔・波特的描述中,一国处于创新驱动阶段的特征主要包括:依赖生产要素而形成竞争优势的企业越来越少;很多企业克服了生产成本或汇率变化的冲击;大规模海外投资潮的出现;产业集群向纵向深化或横向跨行业发展;政府无为而治等。

以此按图索骥,先后跨入“创新驱动”阶段的国家是:英国(19世纪前半叶);美国、德国、瑞典(20世纪初);日本、意大利(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韩国(21世纪初)。现在,真轮到中国经济了吗?对此,学界有着不同观点,也不乏质疑之声。我注意到,上海人大财经委李迅雷的分析颇有代表性,可作为观察这一问题的重要参考。

“未来十年中国经济靠什么推动?”这是李迅雷疑问的开始。由于过去10年拉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主要靠投资,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绝大部分年份都在50%以上,他判断“中国经济还未到达创新驱动阶段”;又因依靠“前期廉价劳动力、廉价土地资源及廉价环保成本的时期已经过去,房地产投资、基建投资、出口导向型经济模式成为主导经济的力量”,判断中国经济应该处在投资驱动阶段。从而认为,目前不少省市明显高估了创新驱动在现阶段的作用。

何来创新驱动?!其推理是:“经济高速增长的前提是城市化率水平还比较低,故存在巨大的投资需求和资源流动性需求,投资需求带动资金、劳动力、原材料等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流动,以寻求合理的资源配置。2011年中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25%左右,GDP增速超过9%,且没有一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经济增速低于8%。但从它们的GDP构成看,无论是制造业中高新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占比,还是金融业中的创新业务收入占比,或服务业中的新兴产业、新型服务模式的占比,都非常低,累计不足其GDP总量的10%”。接着还比照了日本在1975年及韩国在2000年以后的城市化率和经济增速,以及日本在进入创新驱动阶段时的贫富差距,以较为详实的数据佐证了前述判断。

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在城市化发展滞后及结构性问题突出的情况下,创新驱动显然还只能在一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区域,如深圳、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尝试;对全国而言,即便今后还是延续投资驱动的现有模式,城市化率以每年一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提升,10年之后的城市化率提升至60%,也仍然没有达到创新驱动所需要的社会经济发达程度。

通过援引以上分析,或许能够有助于理性看待“创新驱动”这一命题。中国经济社会变迁,往往伴随着无数的口号,多数已经成为历史沧海中的小浪花,其中也不乏错误或可笑的例子。但我认为,目前即便中国经济尚未到达创新驱动的发展阶段,对沉重转型的东方大国而言,“创新驱动”确实是不可忽视的。不仅如此,还需对“创新”的含义进行创新的认识。

诚然,在一定范围内,“创新”易被强调为技术层面的进步,尤其是在认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现实语境下。不过,当人们愈加发现内生动力对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性时,终于意识到,体制、机制、法治对科学技术的创新与进步来说,又是何等的重要。从这个认知逻辑出发,“创新驱动”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其应有之义,正是体制、机制、法治等制度层面的创新,也就是改革。如果说,创新是发展的驱动力,那么,改革则是创新的驱动力。二者结合起来,方是“创新驱动”的完整意思。

第7篇:制度创新的看法范文

一、经济发展的实质是一个在企业家的主导下不断创新的过程。

影响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因素是什么? 传统主流经济学主要强调的是各种外在生产要素的投入: 一是资本积累; 二是自然资源的禀赋; 三是技术进步水平; 四是劳动力的投入。因此, 西方经济学典型的经济增长模型表达式为:g = af ( k , l , r)式中: g 表示经济增长率, a 表示经济中的技术进步水平, k 代表资本对经济的贡献, l 代表劳动力的投入量, r 代表投入的自然资源, f 表示函数关系。

由此可见, 传统经济学家主要是通过各种物质生产要素和技术的变化去说明经济增长问题的。自从亚当·斯密以来,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是沿着这条路径研究经济问题的, 正如保罗·萨谬尔森所总结的:“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必定安装在四个相同的轮子上,无论穷国还是富国。”

新古典经济学家在建立以上经济模型时, 一般把确定的制度、完全且对称的信息和零交易费用作为暗含的假设条件, 而将人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信仰感情全部抽象掉。即使在最先进的经济中, 这种过于苛刻的假设条件也是难以成立的, 由此导致了新古典经济学在解释经济发展时, 特别是解释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或停滞的原因时就显得力不从心。美国经济学家诺斯对此评价道: “新古典经济学在分析经济发展或经济史时, 只有当它针对某一个时期或运用比较统计学, 才能很好地说明某种经济的实绩, 一旦用来说明某种经济在整个时期的实绩时, 它就不大济事了”。因此, 当社会发展需要经济学做出更为深入的解释时, 将原来抽象掉的假设条件还原回去, 不仅会增加经济学的解释力, 而且也是经济研究向“现实世界”的回归。

正是在对传统主流经济学反思的基础上, 20 世纪初期, 约瑟夫·熊彼特提出了以“创新”为核心内容的经济发展理论。他认为: 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是“创新”, 而“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从源头上看, “创新”是一个“内在的因素”, 经济发展就是“来自内部自身创造性的关于经济生活的一种变动”。针对传统经济学“生产要素决定经济发展”理论, 熊彼特特别反驳说:“发展主要在于用不同的方式去使用现有的资源, 利用这些资源去做新的事情, 而不问这些资源的增加与否”。“不同的使用方法, 而不是储蓄和可用劳动数量的增加??改变了经济世界的面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是把历史的发展和理论的分析结合起来, 揭示了经济发展的真谛是资源使用方式的进步———创新。那么, 创新的主体是什么? 对此, 熊彼特亦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什么是企业家? 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 企业家是推动经济增长的“灵魂”, 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 企业家是把实现新的生产方法组合作为自己职能的人。

企业家之所以能推动经济的发展, 关键在于企业家具备一种不同于常人的品质, 即“创新精神”, 亦叫做“企业家精神”。所谓企业家精神, 主要包括: (1) 企业家的“首创精神”和甘冒风险的大无畏精神; (2)企业家的“成功欲”; (3) 企业家甘冒风险, 以苦为乐的精神; (4) 企业家的精明理智和敏捷; (5) 企业家的事业心。由此可见, 企业家本身的素质决定了他自始至终是实施创新的人, 他们所具有的创新精神、冒险精神恰好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需要。正是在他们的支配作用下, 不仅有创新能力的企业能够发展壮大, 而且通过其影响产生了一批追随者和模仿者,从而带动区域经济从低水平的均衡陷阱中摆脱出来,从传统的自然经济走向现代的工业经济。

由此可见, 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动力, 是创新的精髓, 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是一个地区经济能否起飞的关键。但是, 企业家的分布是不均衡的, 如发达国家的企业家人数多于发展

二、传统文化影响现代经济发展的路径:“观念人力资本”的塑成。

现代工业经济与传统农业社会相比较, 两者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具有本质上的差别: 传统的小农经济要求的是那种“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的农民, 生产主体只要作到循规蹈矩, 模仿前人就行, 从而形成的是保守、不思进取的传统农业文明。而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社会, 要求劳动者尤其是管理者必须是具有创新意识的现代人, 因为一个没有创新意识的人, 要想在市场竞争的社会立足简直是不可能的。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人, 应该满足以下一些特征: 具有主体意识; 思维活跃, 具有创新精神; 不因循守旧, 不满足现状; 具有进取精神和纠正意识; 眼界开阔, 乐于接受新事物, 不断补充新知识; 崇尚科学, 实事求是, 不迷信书本, 不慑服权威; 讲求效率, 重视技能, 具有敬业精神。由此可见, 现代工业社会需要的是具有创新意识和冒险精神的劳动者和管理者。

为了满足现代工业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创造性地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他主张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提高劳动者的知识与技术水平, 以满足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 现实情况是, 很多国家通过发展教育事业, 培养了大量的大学生, 甚至出现了“知识失业”和“教育深化”的现象, 但其工业化仍然没有实现。典型的例子如印度和孟加拉国, 其大学生在毕业后的一年内,有一半处于失业状态; 我国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目前也出现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反观我国东南部沿海一带, 人力资本的数量并不占据优势, 其经济却高速发展。如浙江, 2001 年每十万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在国内排序第17 位, 但其人均gdp 仅次于北京和上海, 位居各省之首。这说明, 人力资本不仅仅是个数量的问题, 而且还有个质量和结构的问题。

根据人力资本的形成途径和功能不同, 笔者拟把人力资本区分为“知识人力资本”和“观念人力资本”两种形式。知识人力资本是指通过教育培训而形成的具有某种专业知识的人力资本。发展教育事业是培养“知识人力资本”的主要手段, 一个国家的各级教育对培养劳动者的技能, 提高劳动生产率是有重要意义的。“观念人力资本”是指由传统文化熏陶和潜移默化而形成的价值观念方面的人力资本, 它是通过地域传统文化的长期濡染熏陶自然而然形成的。“观念人力资本”主要由一个人的观念、信仰、习惯和思维方式等多种要素所构成。“知识人力资本”和“观念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二者的作用途径是不一样的。如果说, “知识人力资本”

主要是为经济增长提供正确的手段、方法和途径, 从生产力上解决“怎么做”的问题, 那么, “观念人力资本”则主要是从思想和行为上选择“做什么”、以及从经济组织上解决“如何做”的问题。从二者在人力资本体系中所处的地位看, “观念人力资本”甚至超越“知识人力资本”而居于基础性地位, 因为只有先解决“做什么”的问题, 然后才谈得上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很显然, 本文的企业家是属于“观念人力资本”范畴的。“观念人力资本”源自于传统文化的熏陶。那么,什么是文化? 哈耶克认为, 文化乃是一种由习得的行为规则构成的传统, 这种规则可能起始于人类所拥有的不同的环境情势下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能力]

文化的经济学界定是: 文化是指人们所习得的与遵从的特定价值观体系, 它构成了人们的主观模型, 人们无论是进行生产、交换、还是分配、消费活动, 总是需要一个特定的价值观体系来帮助判断决策。文化的内容包括最基本的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宗教、思维方式、人际交往方式、风俗习惯等。传统文化是通过对人们一生都会产生影响的文化观念和习俗, 来禀赋不同区域人群以不同特性, 进而通过这些经济主体的不同行为来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

传统文化精神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是通过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导向、规约、激励来发挥作用的。文化精神的导向作用表现在: 文化精神为经济行为主体提供明确的价值参照系, 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 把人们导向有价值的经济和社会活动, 因此, 不同传统文化背景下的人群会出现不同的社会经济活动取向; 文化的规约作用表现在: 特定的文化精神构成经济行为主体的潜在的行为规范, 告诉人们不应该做什么, 使不同文化精神背景下的人群的经济社会活动维持不同的秩序风格; 文化精神的激励作用表现在: 文化精神往往构成社会行为主体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内在动力, 为他们提供克服困难、解决疑难、忍受劳苦的心理暗示与信念支撑。因此, 传统文化对人的经济行为的影响, 是通过经济主体内在的价值理性认同过程和外在行为习惯重复过程实现的, 是自觉自愿的无形的过程。

一般来说, 先进的、适应现代社会的文化能推动经济的发展; 而落后的、与时代经济不相符的文化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在今天, 一种文化是否适应工业化社会, 关键是看其是否具备创新意识和冒险精神,因为优秀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创新精神和观念对现代经济的主体即企业家的形成具有长久的基础性的影响。经济学家刘易斯在分析经济增长的因素时清楚地意识到: “经济增长依赖于人们对工作、财富、节俭、生育子女、创造性、陌生人和冒险等等的态度, 所有这些态度都是从人的头脑深处产生的”。他将影响经济增长的态度分为两类: 一是人们对财富的态度, 他认为人们对财富的意愿是大不相同的, 这取决于积累的物质资本和文化资本习惯和禁忌; 二是人们对取得财富所需作出的努力的态度, 即工作态度, 他认为人们的不同态度往往与宗教信仰的不同有关。在这里,人们对财富的不同态度是受不同的传统文化影响的。

典型的如犹太教对财富的渴望和追求简直到了人生唯一目标的地步, 因此犹太人自古以来就善于经商, 犹太富商遍布世界各地; 而反观伊斯兰教, 其教义则认为赚人家钱是可耻的, 甚至到了今天, 大多数巴基斯坦人还认为到银行存钱收取利息都是不对的。我国的温州人深受浙东“功利主义”文化的影响而乐于经商, 有“东方犹太人”之称, 而西藏人赚了钱却乐于佛事活动, 很难有资本积累。一个人从一出生就受到传统文化的潜移默化, 因此, 出身在一个什么样的文化区域, 对其一生价值观念的形成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实践经验表明, 技术进步、经济发展或工业化, 都离不开人的思想观念的更新或人的现代化。从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 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的工业化道路, 都充分证明了文化的革命以及观念的现代化是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英格尔曾经尖锐地指出: “当今任何一个国家, 如果它的国民不经历这样一个心理上和人格上向现代性的转变, 仅仅依赖外国的援助、先进技术和民主制度的引进, 都不能成功地使其从一个落后国家跨入自身拥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国家的行列”。从历史上看,西方世界正是通过“文艺复兴”运动, 大大地解放了人民的思想, 才有了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的缓慢变迁, 才有了“产业革命”所带来的经济的突破性大发展。

由此可见, 在现代社会, 传统文化影响经济发展的路径是: 传统文化通过其长期积习而成的观念, 对生活在本区域内的人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从而塑造出具有不同文化禀赋的人群。而这些具有不同文化禀赋的人群, 其生成“观念人力资本”即企业家的概率是大不相同的, 这也就决定了各经济区域制度创新的能力是不一样的, 进而最终决定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特点和水平。

三、建立在传统文化变迁基础上的经济发展的模型构思。

本经济模型以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作为立论的基础, 认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实质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 没有创新就根本谈不上发展。如果一个经济体能够实现经济资源有效的新组合, 能够建立起新的生产函数, 那么, 它就会实现经济发展和工业化。

建立在传统文化和“创新”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型公式可以表述如下:公式: g = c(i) f(t ,i)其中: g = 经济发展水平, c = 文化类型, i = 创新精神(系数) , t = 技术创新, i = 制度创新这种建立在传统文化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 经济发展是一个在传统文化熏陶而形成的企业家阶层的主导下, 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途径而实现的基要生产函数的上升性变革过程。这里包含着层层推进的几层意思。

首先, 现代经济增长的动力应该到经济体内部去寻找, 而在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传统文化及其所包含的创新精神。

传统文化的塑造定形往往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其中主要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历史因素、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政治因素等。例如, 一个靠近海洋的地区, 人们由于经常下海, 要和海浪、台风做生死搏斗, 因而往往容易形成冒险精神和开放意识。而深居内陆山区的人们, 对外交往困难, 再加上小农经济自给自足, 不需要走出家乡, 因而缺乏对外交流, 长此以往, 必将形成保守观念和封闭性格。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 导致区域传统文化形成不同的类型, 有的是具有丰富的创新意识的, 有的是比较保守的, 缺乏创新精神的。由此可见, 创新精神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个地区千百年来沉淀下来的传统文化因素决定的。

传统文化所凝集的内在精神对一个人的价值观念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一个人的创新精神的形成主要是由其从小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环境决定的。传统文化与现代经济发展的内在渊源关系表现在: 优秀传统文化是通过企业家这个创新主体来影响现代经济发展的。其演进路径是, 区域传统文化所包含的创新意识及其价值观念在合适的条件下, 将转化为现代工业社会所需要的创新精神, 从而在本文化区域自发地形成大批具有现代意识的企业家群体: 由于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主体, 这也就决定了企业家数量多的地区经济将发展的更快, 而数量少的地区经济将发展的更慢, 从而产生区域经济发展上的“马太效应”。在这个经济发展模型中, 一个地区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创新精神的大小是可用系数量化的,具体来说, 公式里“i”的数据, 可以通过一个经济区域所拥有的企业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及其创新频率计算出来。

其次, 企业家是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双重途径来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

创新表现为人们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全部领域中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从内容上看, 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既包括微观层面的技术创新, 也包括宏观层面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其中, 技术创新是生产力的重要变革, 其作用在于开发利用新的资源、市场, 提高原有的经济组合的效益, 甚至可以带来新的经济组合; 制度创新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变革, 它既可能把闲置的经济资源组合起来, 也可以从根本制度上实现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从历史上看, 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也就是创新活动密集的时代, 如英国的产业革命时期就是一个新制度和新技术层出不穷的时代;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发展得比较好的浙江省也是一个制度创新的多发区, 正是通过专业市场、民营经济、股份合作制以及民间金融等多种形式的生产组织和制度创新, 浙江的经济实现了高速发展。由此可见, 人类的经济发展史就是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互交织、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历史。

那么, 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源泉是什么? 亦是植根于传统社会基础上的文化精神。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 价值信念、伦理道德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统称为文化的东西, 往往是影响经济体制变迁和制度创新路径的重要因素, 制度的文化蕴含规定着制度变迁的方向。诺思在北京大学演讲时曾说, 我们的社会演化到今天, 我们的文化传统, 我们的信仰体系, 这一切都是根本性的制约因素。传统文化从风俗习惯到观念系统, 从心理到意识, 形成了对人际关系、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等的独特看法: 传统文化所确认的行为规则、社会关系、思想观念在人们心里深深扎下了根, 已成为他们习以为常的东西, 成为他们的生活方式。作为传统文化表现的习俗和惯例, 在制度创新中有两种可能的作用方向, 一是成为制度创新借用的资源, 即将民间运行的习俗惯例升华为普遍有效的制度; 二是成为制度创新的障碍, 即它们属于惟有改变方能建立新制度的那种类型。由此可见, 制度无非是文化进化的结果, 是各个小群体、个人的规则被更多的人接受而上升为社会规则。

传统文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也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落后的文化观念会阻碍技术创新与进步, 这可以从中国的四大发明为什么没有形成科技革命浪潮的教训中得到答案: 而先进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文化则能推动技术创新与进步, 这也可从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所造成的思想大解放对第一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作用得到充分地体现。

再次, 经济发展表现为一系列生产要素组合方式的上升性变革过程。

站在落后的“农业国”即发展中国家的角度, 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 在这里, 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是可以划等号的。什么是工业化? 按照发展经济学大师张培刚的定义, 工业化就是“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要的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 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或变革) 的过程”。这里所说的“基要生产函数的变化”

就是熊彼德所说的“创新”。由此可见, 张培刚把工业化定义为“基要的生产函数的变化”, 实际上是承袭了其老师熊彼特创新理论的精神实质, 认为工业化就是生产要素的新组合, 而把工业化定义为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创新变化的过程。

将工业化理解为一系列基要生产函数的上升性变革过程, 实际上意味着经济发展是在技术创新的基础上, 产业结构、生产组织和经济制度不断变革的过程。由于技术进步或技术创新, 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随之发生根本性的变革, 即在企业内部由手工劳动转变为机械化和自动化生产, 从而导致了微观层次上的生产组织的变革; 随着新兴产业的出现, 原来的主导产业逐渐退出, 变成夕阳产业, 由新兴产业取而代之, 这就从中观层次上形成了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最后, 伴随着生产组织和产业结构变革而来的, 是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变动, 我们可以称之为经济结构创新或制度创新。从总体上看, 基要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的变化是由技术创新引起的。因此, 从一个比较长的时期看, 工业化就是一系列生产要素组合方式由低级到高级的连续变化过程。一方面这种变化过程是由低级到高级的, 是不断前进的, 是动态的, 它既不是往返循环的, 更不是倒退的, 而是上升性的变化过程; 另一方面, 这种变化是生产技术和制度方面的突破性变革, 并不断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化。这种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将一个落后的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农业国, 转变为以机器生产为主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工业国。

     综上所述, 建立在区域文化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型公式所得出的最终结论是: 经济发展或工业化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 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 企业家是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途径来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 经济发展最终表现为一系列生产要素组合方式的上升性变革过程。在这个模型中, 表面上看, 是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活动对经济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但我们绝对不能忽视的前提条件是: 企业家的创新精神的生成是植根于传统文化基础之上的。传统文化虽然不能直接推动现代经济的发展, 但它却通过对企业家阶层形成的影响间接地推动了工业化的进程。

从本质上说, 传统文化所凝集的创新精神和开放观念是企业家精神形成的源泉, 虽然企业家阶层的形成还受其他因素如国家政策及其经济环境的影响, 但其作用均不能和传统文化的作用相提并论。改革开放后我国东南沿海一带迅速生成了成千上万的企业家, 而西部企业家却非常稀缺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因此, 以传统文化为源泉的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而资本、劳动力、自然资源和技术等传统意义上的生产要素, 都不过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外在因素或不可或缺的手段, 它们只能在完善的经济制度中才能发挥出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这就是笔者对传统经济学的“悖论”, 亦或是对经济发展理论的创新所在。

参考文献:

[1 ]张培刚 农业与工业化[m] .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2。

[2 ]约瑟夫·熊彼特 经济发展理论[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 (3) 。

[3 ]马克斯·韦伯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4 ]马宏伟 经济发展与制度创新[j] 经济评论,2003 , (1) 。

第8篇:制度创新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 传统文化; 创新; 企业家精神; 观念人力资本。

一、经济发展的实质是一个在企业家的主导下不断创新的过程。

影响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因素是什么? 传统主流经济学主要强调的是各种外在生产要素的投入: 一是资本积累; 二是自然资源的禀赋; 三是技术进步水平; 四是劳动力的投入。因此, 西方经济学典型的经济增长模型表达式为:G = AF ( K , L , R)式中: G 表示经济增长率, A 表示经济中的技术进步水平, K 代表资本对经济的贡献, L 代表劳动力的投入量, R 代表投入的自然资源, F 表示函数关系。

由此可见, 传统经济学家主要是通过各种物质生产要素和技术的变化去说明经济增长问题的。自从亚当·斯密以来,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是沿着这条路径研究经济问题的, 正如保罗·萨谬尔森所总结的:“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必定安装在四个相同的轮子上,无论穷国还是富国。”

新古典经济学家在建立以上经济模型时, 一般把确定的制度、完全且对称的信息和零交易费用作为暗含的假设条件, 而将人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信仰感情全部抽象掉。即使在最先进的经济中, 这种过于苛刻的假设条件也是难以成立的, 由此导致了新古典经济学在解释经济发展时, 特别是解释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或停滞的原因时就显得力不从心。美国经济学家诺斯对此评价道: “新古典经济学在分析经济发展或经济史时, 只有当它针对某一个时期或运用比较统计学, 才能很好地说明某种经济的实绩, 一旦用来说明某种经济在整个时期的实绩时, 它就不大济事了”。因此, 当社会发展需要经济学做出更为深入的解释时, 将原来抽象掉的假设条件还原回去, 不仅会增加经济学的解释力, 而且也是经济研究向“现实世界”的回归。

正是在对传统主流经济学反思的基础上, 20 世纪初期, 约瑟夫·熊彼特提出了以“创新”为核心内容的经济发展理论。他认为: 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是“创新”, 而“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从源头上看, “创新”是一个“内在的因素”, 经济发展就是“来自内部自身创造性的关于经济生活的一种变动”。针对传统经济学“生产要素决定经济发展”理论, 熊彼特特别反驳说:“发展主要在于用不同的方式去使用现有的资源, 利用这些资源去做新的事情, 而不问这些资源的增加与否”。“不同的使用方法, 而不是储蓄和可用劳动数量的增加??改变了经济世界的面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是把历史的发展和理论的分析结合起来, 揭示了经济发展的真谛是资源使用方式的进步———创新。那么, 创新的主体是什么? 对此, 熊彼特亦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什么是企业家? 其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按照熊彼特的观点, 企业家是推动经济增长的“灵魂”, 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主要组织者和推动者, 企业家是把实现新的生产方法组合作为自己职能的人。

企业家之所以能推动经济的发展, 关键在于企业家具备一种不同于常人的品质, 即“创新精神”, 亦叫做“企业家精神”。所谓企业家精神, 主要包括: (1) 企业家的“首创精神”和甘冒风险的大无畏精神; (2)企业家的“成功欲”; (3) 企业家甘冒风险, 以苦为乐的精神; (4) 企业家的精明理智和敏捷; (5) 企业家的事业心。由此可见, 企业家本身的素质决定了他自始至终是实施创新的人, 他们所具有的创新精神、冒险精神恰好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需要。正是在他们的支配作用下, 不仅有创新能力的企业能够发展壮大, 而且通过其影响产生了一批追随者和模仿者,从而带动区域经济从低水平的均衡陷阱中摆脱出来,从传统的自然经济走向现代的工业经济。

由此可见, 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最主要的动力, 是创新的精髓, 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是一个地区经济能否起飞的关键。但是, 企业家的分布是不均衡的, 如发达国家的企业家人数多于发展中国家, 我国东部的企业家平均数量也大大超过西部。那么, 为什么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企业家数量具有不均衡性? 企业家阶层及其创新精神是怎样形成的? 按照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观点: 每个时代的“精神”都与其特定社会的文化传统存在着某种内在的渊源关系。因此, 企业家精神的形成需要从传统文化中去寻求答案。

二、传统文化影响现代经济发展的路径:“观念人力资本”的塑成。

现代工业经济与传统农业社会相比较, 两者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具有本质上的差别: 传统的小农经济要求的是那种“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的农民, 生产主体只要作到循规蹈矩, 模仿前人就行, 从而形成的是保守、不思进取的传统农业文明。而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社会, 要求劳动者尤其是管理者必须是具有创新意识的现代人, 因为一个没有创新意识的人, 要想在市场竞争的社会立足简直是不可能的。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人, 应该满足以下一些特征: 具有主体意识; 思维活跃, 具有创新精神; 不因循守旧, 不满足现状; 具有进取精神和纠正意识; 眼界开阔, 乐于接受新事物, 不断补充新知识; 崇尚科学, 实事求是, 不迷信书本, 不慑服权威; 讲求效率, 重视技能, 具有敬业精神。由此可见, 现代工业社会需要的是具有创新意识和冒险精神的劳动者和管理者。

为了满足现代工业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要,著名经济学家舒尔茨创造性地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他主张通过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提高劳动者的知识与技术水平, 以满足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 现实情况是, 很多国家通过发展教育事业, 培养了大量的大学生, 甚至出现了“知识失业”和“教育深化”的现象, 但其工业化仍然没有实现。典型的例子如印度和孟加拉国, 其大学生在毕业后的一年内,有一半处于失业状态; 我国落后的中西部地区目前也出现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反观我国东南部沿海一带, 人力资本的数量并不占据优势, 其经济却高速发展。如浙江, 2001 年每十万人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在国内排序第17 位, 但其人均GDP 仅次于北京和上海, 位居各省之首。这说明, 人力资本不仅仅是个数量的问题, 而且还有个质量和结构的问题。

根据人力资本的形成途径和功能不同, 笔者拟把人力资本区分为“知识人力资本”和“观念人力资本”两种形式。知识人力资本是指通过教育培训而形成的具有某种专业知识的人力资本。发展教育事业是培养“知识人力资本”的主要手段, 一个国家的各级教育对培养劳动者的技能, 提高劳动生产率是有重要意义的。“观念人力资本”是指由传统文化熏陶和潜移默化而形成的价值观念方面的人力资本, 它是通过地域传统文化的长期濡染熏陶自然而然形成的。“观念人力资本”主要由一个人的观念、信仰、习惯和思维方式等多种要素所构成。“知识人力资本”和“观念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二者的作用途径是不一样的。如果说, “知识人力资本”

主要是为经济增长提供正确的手段、方法和途径, 从生产力上解决“怎么做”的问题, 那么, “观念人力资本”则主要是从思想和行为上选择“做什么”、以及从经济组织上解决“如何做”的问题。从二者在人力资本体系中所处的地位看, “观念人力资本”甚至超越“知识人力资本”而居于基础性地位, 因为只有先解决“做什么”的问题, 然后才谈得上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很显然, 本文的企业家是属于“观念人力资本”范畴的。“观念人力资本”源自于传统文化的熏陶。那么,什么是文化? 哈耶克认为, 文化乃是一种由习得的行为规则构成的传统, 这种规则可能起始于人类所拥有的不同的环境情势下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能力。[ hi138/Com]

文化的经济学界定是: 文化是指人们所习得的与遵从的特定价值观体系, 它构成了人们的主观模型, 人们无论是进行生产、交换、还是分配、消费活动, 总是需要一个特定的价值观体系来帮助判断决策。文化的内容包括最基本的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宗教、思维方式、人际交往方式、风俗习惯等。传统文化是通过对人们一生都会产生影响的文化观念和习俗, 来禀赋不同区域人群以不同特性, 进而通过这些经济主体的不同行为来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

传统文化精神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是通过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导向、规约、激励来发挥作用的。文化精神的导向作用表现在: 文化精神为经济行为主体提供明确的价值参照系, 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 把人们导向有价值的经济和社会活动, 因此, 不同传统文化背景下的人群会出现不同的社会经济活动取向; 文化的规约作用表现在: 特定的文化精神构成经济行为主体的潜在的行为规范, 告诉人们不应该做什么, 使不同文化精神背景下的人群的经济社会活动维持不同的秩序风格; 文化精神的激励作用表现在: 文化精神往往构成社会行为主体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内在动力, 为他们提供克服困难、解决疑难、忍受劳苦的心理暗示与信念支撑。因此, 传统文化对人的经济行为的影响, 是通过经济主体内在的价值理性认同过程和外在行为习惯重复过程实现的, 是自觉自愿的无形的过程。

一般来说, 先进的、适应现代社会的文化能推动经济的发展; 而落后的、与时代经济不相符的文化则会阻碍经济的发展。在今天, 一种文化是否适应工业化社会, 关键是看其是否具备创新意识和冒险精神,因为优秀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创新精神和观念对现代经济的主体即企业家的形成具有长久的基础性的影响。经济学家刘易斯在分析经济增长的因素时清楚地意识到: “经济增长依赖于人们对工作、财富、节俭、生育子女、创造性、陌生人和冒险等等的态度, 所有这些态度都是从人的头脑深处产生的”。他将影响经济增长的态度分为两类: 一是人们对财富的态度, 他认为人们对财富的意愿是大不相同的, 这取决于积累的物质资本和文化资本习惯和禁忌; 二是人们对取得财富所需作出的努力的态度, 即工作态度, 他认为人们的不同态度往往与宗教信仰的不同有关。在这里,人们对财富的不同态度是受不同的传统文化影响的。

典型的如犹太教对财富的渴望和追求简直到了人生唯一目标的地步, 因此犹太人自古以来就善于经商, 犹太富商遍布世界各地; 而反观伊斯兰教, 其教义则认为赚人家钱是可耻的, 甚至到了今天, 大多数巴基斯坦人还认为到银行存钱收取利息都是不对的。我国的温州人深受浙东“功利主义”文化的影响而乐于经商, 有“东方犹太人”之称, 而西藏人赚了钱却乐于佛事活动, 很难有资本积累。一个人从一出生就受到传统文化的潜移默化, 因此, 出身在一个什么样的文化区域, 对其一生价值观念的形成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世界各国的现代化实践经验表明, 技术进步、经济发展或工业化, 都离不开人的思想观念的更新或人的现代化。从经济发展的历史来看, 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的工业化道路, 都充分证明了文化的革命以及观念的现代化是技术进步、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英格尔曾经尖锐地指出: “当今任何一个国家, 如果它的国民不经历这样一个心理上和人格上向现代性的转变, 仅仅依赖外国的援助、先进技术和民主制度的引进, 都不能成功地使其从一个落后国家跨入自身拥有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化国家的行列”。从历史上看,西方世界正是通过“文艺复兴”运动, 大大地解放了人民的思想, 才有了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的缓慢变迁, 才有了“产业革命”所带来的经济的突破性大发展。

由此可见, 在现代社会, 传统文化影响经济发展的路径是: 传统文化通过其长期积习而成的观念, 对生活在本区域内的人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从而塑造出具有不同文化禀赋的人群。而这些具有不同文化禀赋的人群, 其生成“观念人力资本”即企业家的概率是大不相同的, 这也就决定了各经济区域制度创新的能力是不一样的, 进而最终决定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特点和水平。[]

三、建立在传统文化变迁基础上的经济发展的模型构思。

本经济模型以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作为立论的基础, 认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实质就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 没有创新就根本谈不上发展。如果一个经济体能够实现经济资源有效的新组合, 能够建立起新的生产函数, 那么, 它就会实现经济发展和工业化。

建立在传统文化和“创新”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型公式可以表述如下:公式: G = C(i) f(T ,I)其中: G = 经济发展水平, C = 文化类型, i = 创新精神(系数) , T = 技术创新, I = 制度创新这种建立在传统文化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 经济发展是一个在传统文化熏陶而形成的企业家阶层的主导下, 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途径而实现的基要生产函数的上升性变革过程。这里包含着层层推进的几层意思。

首先, 现代经济增长的动力应该到经济体内部去寻找, 而在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传统文化及其所包含的创新精神。

传统文化的塑造定形往往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其中主要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历史因素、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政治因素等。例如, 一个靠近海洋的地区, 人们由于经常下海, 要和海浪、台风做生死搏斗, 因而往往容易形成冒险精神和开放意识。而深居内陆山区的人们, 对外交往困难, 再加上小农经济自给自足, 不需要走出家乡, 因而缺乏对外交流, 长此以往, 必将形成保守观念和封闭性格。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 导致区域传统文化形成不同的类型, 有的是具有丰富的创新意识的, 有的是比较保守的, 缺乏创新精神的。由此可见, 创新精神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个地区千百年来沉淀下来的传统文化因素决定的。

传统文化所凝集的内在精神对一个人的价值观念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一个人的创新精神的形成主要是由其从小生活于其中的文化环境决定的。传统文化与现代经济发展的内在渊源关系表现在: 优秀传统文化是通过企业家这个创新主体来影响现代经济发展的。其演进路径是, 区域传统文化所包含的创新意识及其价值观念在合适的条件下, 将转化为现代工业社会所需要的创新精神, 从而在本文化区域自发地形成大批具有现代意识的企业家群体: 由于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主体, 这也就决定了企业家数量多的地区经济将发展的更快, 而数量少的地区经济将发展的更慢, 从而产生区域经济发展上的“马太效应”。在这个经济发展模型中, 一个地区传统文化中所包含的创新精神的大小是可用系数量化的,具体来说, 公式里“I”的数据, 可以通过一个经济区域所拥有的企业家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及其创新频率计算出来。

其次, 企业家是通过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双重途径来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

创新表现为人们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全部领域中进行的创造性活动。从内容上看, 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既包括微观层面的技术创新, 也包括宏观层面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其中, 技术创新是生产力的重要变革, 其作用在于开发利用新的资源、市场, 提高原有的经济组合的效益, 甚至可以带来新的经济组合; 制度创新是生产关系的重要变革, 它既可能把闲置的经济资源组合起来, 也可以从根本制度上实现资源配置方式的变革。从历史上看, 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也就是创新活动密集的时代, 如英国的产业革命时期就是一个新制度和新技术层出不穷的时代;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发展得比较好的浙江省也是一个制度创新的多发区, 正是通过专业市场、民营经济、股份合作制以及民间金融等多种形式的生产组织和制度创新, 浙江的经济实现了高速发展。由此可见, 人类的经济发展史就是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互交织、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历史。

那么, 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源泉是什么? 亦是植根于传统社会基础上的文化精神。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 价值信念、伦理道德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等统称为文化的东西, 往往是影响经济体制变迁和制度创新路径的重要因素, 制度的文化蕴含规定着制度变迁的方向。诺思在北京大学演讲时曾说, 我们的社会演化到今天, 我们的文化传统, 我们的信仰体系, 这一切都是根本性的制约因素。传统文化从风俗习惯到观念系统, 从心理到意识, 形成了对人际关系、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等的独特看法: 传统文化所确认的行为规则、社会关系、思想观念在人们心里深深扎下了根, 已成为他们习以为常的东西, 成为他们的生活方式。作为传统文化表现的习俗和惯例, 在制度创新中有两种可能的作用方向, 一是成为制度创新借用的资源, 即将民间运行的习俗惯例升华为普遍有效的制度; 二是成为制度创新的障碍, 即它们属于惟有改变方能建立新制度的那种类型。由此可见, 制度无非是文化进化的结果, 是各个小群体、个人的规则被更多的人接受而上升为社会规则。

传统文化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也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落后的文化观念会阻碍技术创新与进步, 这可以从中国的四大发明为什么没有形成科技革命浪潮的教训中得到答案: 而先进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文化则能推动技术创新与进步, 这也可从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所造成的思想大解放对第一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作用得到充分地体现。

再次, 经济发展表现为一系列生产要素组合方式的上升性变革过程。

站在落后的“农业国”即发展中国家的角度, 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 在这里, 经济发展和工业化是可以划等号的。什么是工业化? 按照发展经济学大师张培刚的定义, 工业化就是“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要的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 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或变革) 的过程”。这里所说的“基要生产函数的变化”

就是熊彼德所说的“创新”。由此可见, 张培刚把工业化定义为“基要的生产函数的变化”, 实际上是承袭了其老师熊彼特创新理论的精神实质, 认为工业化就是生产要素的新组合, 而把工业化定义为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创新变化的过程。

第9篇:制度创新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产权;制度变迁;乡镇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7)09-0005-02

1 乡镇企业的困境

随着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乡镇企业自身产权结构的内在缺陷逐渐显露。

(1)政企不分。乡镇企业的控制权由当地行政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控制,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由行政组织的负责人掌握,厂长、经理主要由他们控制。这就使得集体企业中行政权力介入企业内部,造成企业与社区在“一个大盘子里吃饭”,支农建农、公共产品、社区福利乃至精神文明创建,随意向企业伸手,基层政府政绩目标都压在企业身上,导致企业经营目标多元化、政绩化,企业失血太多,原经营机制渐渐退化。

(2)缺乏产权激励机制。由于集体企业的产权是抽象的集体所有,因而个人无明确的份额产权,也不能按产权多寡获取利益,更重要的缺少了其产权的退出机制,因而不能形成对财产的保值增殖的关心,更不会激励其对经营者的监督;再加上集体产权的非继承性和非转让性,使资源难以得到优化配置。

(3)产权结构单一。企业新的发展需要明确产权,从而为产权主体多元化创造条件。集体(社区社员)所有难以利用外来资本(与社区福利相联系,有一定的地方目的),自身积累与当地银行信用又有限,从而难以获得充足的企业发展资金。要优先安排本地劳动力,导致资本替代劳力,使配置失优。有劳动力的人大流动与转移,迫切要求将自身集体产权的部分转为股份,使其具有可转让性、可收益性、可计量性。

2 文献综述

乡镇企业的产权及其改革问题引起了广大学者的广泛兴趣。

(1)关于乡镇企业的产权。一些西方经济学者曾经认定,乡镇企业比国有企业更接近西方的职工所有制企业(史密斯,1993)。但是,相反的观点则认为,乡镇企业受乡镇政府的控制,或者由乡镇政府和企业经理之间的一个联盟控制(张春和王一江,1993)。与上述见解都不同,威茨曼和许成钢(1993)认为乡镇企业的所有权名义归社区全体成员,实际由乡镇政府执行,但无论名义所有者还是执行所有者,都不是企业资产的股份持有人,他们与企业资产的关系并没有界定清楚,各自享有的剩余分配权也并不与相应的资本投入份额相对应,同时名义所有人与执行所有人也并不是合约式的委托关系。因此,乡镇企业既不是经典的私人企业,也不是传统的合作企业,而是一种所有权结构实质上“界定模糊的合作组织”。按照经典的产权理论,界定模糊的产权必定损害经济效率。然而与现实相反的是,“产权界定模糊”的企业“反常地”获得了长足的增长。威茨曼和许成钢的答案是:在西方个人主义的文化背景里,私人产权的清楚界定是每个个人努力工作的制度保证。

(2)关于产权改革。邱成利、冯杰(2000)、冉棋文,张岚东(2003)、邹耀平、江飞涛(2003)等人分别从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路径依赖理论等角度出发,探讨了我国比较典型的苏南乡镇企业产权改革中的问题。孙文锴(1998)认为股份合作制是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创新的必然选择,是我国宏观制度约束条件与有关当事人追求自身利益的理之间的竞争合作结果。毛泽盛、晋世海(2001)通过比较中国乡镇企业和国有企业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主体、方式及成本与收益等方面的异同,认为一是应继续加快企业制度变迁以促进经济增长;二是应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产权改革手段;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尽快使国有企业制度变迁方式由政府供给强制性向需求诱改性转变;四是界定政府经济职能、塑造企业制度创新主体。刘东(2003)认为乡镇企业改制的根本原因可以归结为集体企业中信息、决策和承担风险能力三者分离引起的决策效率问题,也可以归结为经营权交易中产权界定的困难。

3 理论分析

(1)产权安排。德姆塞茨在他的“关于产权的理论”一文中对产权的定义是:“所谓产权,意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诺思也从与德姆塞茨基本一致的角度给产权下了定义:“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排他权利”。在交易费用为正的市场中,为了使资源能够有效配置,避免“外部化”和“搭便车”等不利因素的出现,应对产权进行清楚的界定。“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科斯,1959)。当产权得不到有力保障时,个人就无法形成与他人进行交易的合理预期,无法在经济上做出长期规划,就没有积累和保护资源的激励,浪费和破坏行为就会发生。虽然“产权界定模糊”的乡镇企业在我国曾经蓬勃发展,但是萨克斯(1993)和李稻葵(1994)的看法是:乡镇企业的产权选择离不开其发生的制度环境。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在时期被长期禁止,产品和要素市场得不到发展以及主流的社会意识和观念对非公有制的歧视,使得乡镇政府创办并控制乡镇企业得到的合法化承认和保护比“清晰的产权”有更高的效率。然而,随着上述约束条件在改革开放中逐步取消,“模糊产权”的早期有效性就要改变,清晰的私有产权就会变得更加必要和有效。根据这种见解,制度环境的变迁导致了产权有效性的变化。更加重要的是,这种见解包含了一个日后得到证实的预测:随着非市场制度约束的解体,早期有效的乡镇企业必定要经历重新界定产权的变革(周其仁,1998)。

(2)制度变迁理论。诺斯认为,“在历史进程中,无效的制度会被扬弃,有效的制度会逐渐演变而存活下来”。制度变迁的诱致因素在于: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即在既有制度安排结构中主体无法获取的外部利润。利益主体要获取外部利润就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使存在于现存制度安排结构外的利润内部化。因此,外部利润内部化的过程就是一个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过程。1在我国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中,由于其初始产权的“模糊性”,使得乡镇企业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的要求。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产品必然要走向市场,这就使企业的整体运作必须符合市场经济竞争的要求,必须抛弃以往的乡镇政府对企业的控制权,使控制权逐渐向企业的经理层转移,实现企业的自主经营。他们为了使企业能够走向市场进一步发展,为了能够得到企业的剩余追索权,积极要求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向着更为市场化的方向发展。这就是后来乡镇企业的控制权逐渐向经理层转移,经理层的收入与企业的剩余挂钩。

(3)路径依赖理论。诺斯在其《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中指出,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路径依赖,路径依赖是对长期经济变化作分析性理解的关键。路径依赖的理论是指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一种模式、制度或者运行机制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往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但任何制度、模式或者机制的形成与其作用的发挥都离不开其所在的环境。环境条件一旦发生根本性变化,而这种制度、模式或者机制由于其自我强化而与环境之间的不适应性就会逐渐暴露,并最终反过来制约其发展。2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苏南地区由于具有良好基础的社队企业资本积累、区位上毗邻沪宁等大城市,具有较强技术储备、国有企业体制相对不够灵活、中央政府的所有制偏好、卖方市场以及苏南特有的发展实业的传统文化等等,乡镇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由此而形成极具特色了“苏南模式”。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原来“苏南模式”所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发生了变化,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之间竞争不断加剧,卖方市场开始向买方市场转变,外资企业不断涌入,技术进步在竞争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等等,乡镇企业的劣势逐渐暴露。社区政府试图通过股份合作制的产权制度改革固化既有利益格局,将其对企业的控制和索取权以另一种形式制度化、合法化,推进股份合作制为特征的体制创新,对于苏南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 几点启示

制度变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人为的制度设计、过多的行政干预、缺乏充分整合不同信息的机制等原因常常阻碍制度变迁的“自然演进”,甚至使之陷入“制度悖论”难以自拔。乡镇企业要在现阶段继续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其改革方向必然是走市场化的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

(1)产权清晰化、产权经济性质纯粹化的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制度发展的必然。从集体企业制度(实质上产权性质属于社区政府所有制)到以个人产权为基础的公司制选择,是一个产权清晰化、产权经济性质纯粹化的过程,这是市场经济对企业产权的基本要求。从改制后的效果来看,企业制度越是能满足市场经济对企业产权的基本要求,企业就越有活力,越能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

(2)对于选择公司制还是政府推崇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不应预设任何模式。企业把选择合适企业制度的权力交给群众,群众在考虑自身利益前提下自由选择的企业制度就是有效的企业制度形式。企业产权改革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政府职能”不断转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从对企业管理的直接参与和干预中退出,而转向对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及对企业的服务与引导,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3)产权制度改革离不开外部环境条件的变化。在乡镇企业产生的初期,国有企业体制相对不够灵活、中央政府的所有制偏好、市场处于卖方市场的地位,控制着部分资源的乡镇政府创办一个企业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这时的乡镇企业的产权安排就是对当时外部环境适应的结果。但20世纪90年代中期市场环境的剧变,使得企业面对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这种压力必然会通过市场的传导机制传递到企业内部。企业为了应对这种竞争压力,就必须有有能力的主体和有效的机制来认识和应对这种压力。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社会条件。

参考文献

[1]程恩富,胡乐明.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2004.

[2]周其仁.产权与制度变迁:中国改革的经验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金晓斌.产权、制度变迁理论与乡镇企业发展[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1999,(1).

[4]毛泽盛,晋世海.中国乡镇企业和国有企业制度变迁的比较研究[J].唯实,2001,(3).

[5]邱成利,冯杰.“苏南模式”的发展及其路径依赖[J].中国工业经济,2000,(7).

[6]孙文锴.论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度创新[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1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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