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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组长,任副组长,市教体局、市交管大队、市交通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三、整治时间
2011年5月6日--6月5日
四、整治内容
校车是否按规定喷涂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乡镇场、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运管部门备案;学校、幼儿园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管理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超速、严禁超载、严禁“超龄”(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学校、幼儿园租用的校车是否具有客运营运资格,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是否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学校、幼儿园是否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车是否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是否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五、工作措施
(一)狠抓落实工作。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开展联合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使用的校车,要签订《校车安全运行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必须研究建立长效校车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集中严查整治。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安排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执法队分南中北片4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附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路查路检。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人力在校车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校车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反映;教育、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完善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定期向教体局和校车使用单位通报,由教体局督促驾驶人使用单位对违法、肇事人员进行处理,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促使教体局对学校进行整顿,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的责任。
(六)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教体局负责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校车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公安局和教体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校车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学校师生要自觉拒绝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和超载车辆。公安局要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配备交通民警,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场街道要密切协作,确保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学校是否按整治内容进行逐一落实,并定期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管理,要经常对载运学生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客运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行为。各乡镇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全面排查掌握全乡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的基本情况,全面落实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资源,坚决取缔不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进一步完善接送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我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学生用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整治重点
1、幼儿园非幼儿专用接送车辆。
2、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学生用车。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24日至10月21日)。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各校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或通过上交通安全教育课,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资料片、宣传车宣传、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教育学生不乘超员车、不乘非法客运车辆,不乘电动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自查自纠阶段(年10月22日至11月11日)。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拍摸工作,认真填写《市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汇总表>。要重点加强对幼儿园接送车辆的排查,加强对无牌无证、无资质车辆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及校车超载、超速、醉驾行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学生用车驾驶人员地排查;加强对学生上学路况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进行认真的整治,并及时上报市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凡使用专用校车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必须与家长以及教育局民管办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与校车公司和司机签订《校车驾驶安全责任书》。
3、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12日至11月30日)。由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头,组成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坚决取缔不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学校和幼儿园接送车辆,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
4、回查总结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学校对学生接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回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通过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接送学生非法校车违法行为,强化源头措施,进一步完善乡各学校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监管网络,规范校车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安宁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周密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明确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多方配合。全乡各学校要督促小学、幼儿园制定日常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排查,努力构建规范高效的学生接送车辆运行与管理机制。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特别要建立和完善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通过安全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树立起安全观念,明确责任,力争本年度不发生安全事故,为确保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三、安全主题:本年度安全工作的主题: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四、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1、成立领导小组。2、明确责任。每位师生都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重点工作之一,是确保幼儿园保教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好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房屋、线路等设施的检查维修及幼儿、教师的饮食卫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1、根据季节的不同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预防食物中毒、反对、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活动等。2、利用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对家长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协助幼儿园做好安全工作。3、安全月期间学校及各班更要围绕安全工作主题,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教育氛围。4、通过开展有关安全活动对师生进行自救、自护方面知识的教育。
(三)加强检查,严格管理根据季节的不同对有关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教育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等要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房屋检查严格执行中心校规定的安全检查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年检查四次。2、用电、防火检查。①加强学校各种电器的保管、检修、使用,发现线路老化、插座、插头有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的同时立即解决。②师生要养成随手关闭开关、拔掉电源的好习惯。严禁超负荷用电。③幼儿园的灭火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有关教师心须了解灭火器的原理及使用。
(四)卫生工作:1、认真贯彻落实各种文件精神,做好党校的卫生工作。2、继续执行每天的晨检制度。3、做好防控传染病工作。4、做好师生的饮食管理和检查、厨具、餐具等要定期消毒,厨房、用餐地点必须每天打扫卫生。炊管人员要把购物、制作等质量关,不购买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一定要严格监督、管理饭菜质量,严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交通安全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师生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靠右行走(行驶),不做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2、学年初,园长与班主任、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向家长发放安全通知书,共同教育学习,防止事故发生。
(六)幼儿园秩序1、严禁陌生人进行幼儿园,发现可疑人或有扰教育教学秩序的要及时制止,或与上级联系,打110报警。2、加强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严禁在园门口摆摊、堆放杂物、严禁在幼儿园周围有干扰正常保教工作的活动。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55号)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级政府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负责、有关单位参与的齐抓共管的机制,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并指导、协调和督促下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专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根据当地交通安全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并及时制定处置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预案。
(二)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分别成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内和行政职责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配备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学生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备案。联络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的要及时补报。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管理。要建立完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中小学校长、幼儿园业主为校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育部门要与学校、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建立学生接送车档案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要提倡幼儿就近入园。中小学、幼儿园要负责校内、园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
(二)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学生乘用车辆的管控。特别是在学生接送车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要充实警力加强管理,重点查处“病车”、“黑车”和超载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交通部门负责规范学生接送车的式样和车型,每年一至二次,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和台账进行“三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接送车予以减免规费。严肃查处以营利为目的的校外组客、“黑车”营运等行为。通过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提示标志、铺设减速设施、在学校门口和学生出入路口添加人行横道线标志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完善通校公路、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
(四)卫生部门负责对中小学生急救知识、自救知识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紧急自我救助能力。开通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确保一旦交通事故发生后救治工作措施得力、处置及时、施救有效。
(五)安监部门要督促检查教育部门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抓好落实。
(六)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加强对农机车辆和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坚决制止拖拉机搭载学生现象的发生。要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取缔无证摊点,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坚决制止和纠正学校周围乱设摊、乱占道等现象。新闻单位要大力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七)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三、规范接送车管理
(一)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以下称“学生接送车辆”),必须是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自有客车或专业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并按有关规定在*市进行注册登记。在外地注册的民工子弟学校自有接送车应到市公安、交通部门备案。
(二)学生接送车辆除必须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应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检验(不实行季检)。学生接送车辆必须按营运客车的规定投报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和司乘人员保险。
(三)学生接送车辆须由交通运管部门在征得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时、定范围、定核载人员的原则,核发道路运输证。
(四)学生接送车辆要按规定安装营运车记录仪。车身统一式样喷色,车厢两侧统一喷印“学生接送车”字样,前后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学生接送车”标志牌。
(五)学校对接送车牌照号码、核载人数、驾驶人、保险及接送学生时间、趟次等情况,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除允许较大规模幼儿园(在园幼儿200人以上)使用符合要求的自备接送车外,较小规模的幼儿园不准使用自备接送车。
(六)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按规定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必须有监护人员(幼儿须有保育员),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未成年学生和幼儿。凡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学生和幼儿春(秋)游或其他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其用车必须是专业客运公司车辆,禁止使用报废车、“病车”和“黑车”等。
(七)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四、改善学生乘车出行条件
(一)各地要统筹研究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加快发展面向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中小学校的客运网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交通厅、财政厅《关于对农村客运班车养路费等公路规费实行优惠的通知》(浙交〔2004〕428号)精神,对农村客运中用于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客运车辆,给予适当政策扶持。对其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附加税、养路费、公路建设基金、运输管理费实行全免,对学生接送车辆早晚两次挂牌通行,免收路桥费。
(二)对学校购买学生接送车辆和承担学生接送车运费,政府要给予一定金额的财政补助。
(三)要启动并开通镇校、村校之间运行的班车,增加直达农村的客运线路、车辆和站点。有关部门在营运线路招标或新增营运线路时,应考虑学生用车问题,将保障周末学生用车列入协议,并作为一项准入条件。
(四)客运系统要克服客源“冷热”不匀的状况,注意统筹安排,重视延伸城郊部位学校线路。要在学生客运高峰时间尤其是周末学生流集中时段增加班车,方便学生出行。
(五)在推进农村道路建设过程中,各地要将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交通问题列入“康庄工程”统筹考虑,要把通校等级公路建设作为优先规划和建设对象。对原来窄小的简易沙石路面进行加宽,逐步改成水泥或柏油路,提升公路等级。在此基础上要不断拓展班车线路,为更多的学生出行创造条件。
五、强化教育和监督
(一)加强教育是减少学生交通事故的治本之策。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地方课程教学计划,并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重点做好中小学生“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的教育,使学生不断增强交通法制观念。要引导学生拒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学校对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信息、行驶路线和责任书等要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学校每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集中教育,同时,定期查询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要采取重点学习、法规测试等形式加强教育。
年月日,正宁榆林子街道“小博士”幼儿园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校车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月2日城又发生校车翻车事故,再次敲响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警钟。特别冬季已至,大雾、降雪天气增多,冰雪路滑易发交通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生接送车辆是中小学和幼儿园专门用于运送学生的交通工具,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接送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社会影响尤其恶劣。目前,我市参与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车辆成分复杂,车况参差不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家长租用车辆缺少合法的运营资质,部分车辆破旧老化,私自改型,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甚至使用报废车辆运营;二是车辆超载现象较为普遍;三是上下学高峰,学校门前停满各种车辆,造成道路拥堵。为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对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有效预防校车交通事故发生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层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校车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校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校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可是,从11月1日至今全市只有60辆校车进行了备案,整治效果不十分明显。因此,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大工作力度,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1、进一步加强校车监管。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落实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即日起,再次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学校租(借)用车辆时必须查验车辆和驾驶人员是否具有交管部门审验合格的证明,并与人、车见面;要分别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要与自有车辆驾驶人签订车辆行驶安全责任书。要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校车运行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认真开展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及时提示驾驶员安全守法、文明驾驶。
2、进一步强化与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一是加强培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年共同对校车驾驶人进行普遍的集中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不能担任校车驾驶员。二是灵通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沟通情况,灵通信息,使校车运行及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组织检查。要定期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配合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深入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典型案例宣传进校园、进教室活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明白纸、告家长通知书、与学生及家长签订责任书等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监护人的责任,不要贪图便利省事,擅自租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当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要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三、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做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清形势,强化举措,扎实做好工作。
1、车辆排查常态化。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经常开展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的排查,逐校逐园逐生对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校和幼儿园租用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用维修,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车辆的要予以劝阻。
2、宣传教育制度化。把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安全教育课堂内容,进一步增强学生自觉抵制乘坐非法和违规营运车辆的意识,强化源头管理。定期发放明白纸、告家长通知书,提醒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人义务,经常对孩子进行日常交通安全教育。
我园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教育方针,抓好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现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各项到位,责任到位。时时向家长、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触电、防溺水安全、玩具安全、生活安全为重点,加强法制教育。自防自救教育与防火防灾教育,食品卫生与健康教育、节约教育等,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各班主任
其他成员:全体教职工
四、工作重点:
1、健全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到位。定期召开各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实施办法,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布置相关的工作任务。要定期检查并分析幼儿园的事故隐患,加强研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和通报,学习本园制订的一系列安全工作规程,并针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特点,对教职工开展消防知识、应急救生知识、保健卫生常识培训;利用家长、幼儿园和园内宣传窗,开展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
3、建立健全领导和有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加强值班、值日教师的管理。
4、要定期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全面检查,操场、玩具、各专用教室、各办公室、以及玻璃、门、窗、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5、要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6、要加强幼儿园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们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值班工作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
7、后勤人员要加强园内安全检查(电、水、火、等),全面消除和杜绝幼儿园安全隐患。
8、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以及人员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与了解,及时把握安全工作态势,发现不安全隐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9、要积极配合派出所、搞好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严历打击各类扰乱幼儿园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10、抓好幼儿日常活动的安全防范,规范教职工行为。严格规定带班教师须留心观察幼儿情绪的变化,不准离开幼儿,幼儿活动须在教师的视线内等;门卫须坚守岗位,管好幼儿的进出,不准让幼儿独自出园门,不随便让陌生人进入园内。努力消除幼儿日常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凡是组织幼儿外出集体活动要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做到组织管理无疏漏。
11、加强发生意外事故(火灾)时师生自我保护教育,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在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积累有关安全教育的资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
12、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
五、渗透法制教育
将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融入园本课程中,我们将粗浅的法律常识贯穿于幼儿一日教育教学活动中,各班教师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从幼儿生活入手,从身边入手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指导,使幼儿对“法”有比较形象的认识,知道“法”就在我们身边,并初步形成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另外还通过学儿歌、讲故事、做游戏等多种形式,教育幼儿从小有爱祖国、爱家乡、遵纪守法的意识,教育幼儿做懂礼貌、有道德、守纪律的好孩子。通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园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为构建平安、和谐幼儿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也为幼儿园开展好全面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六、月份工作安排:
八月份:
1.开展保育员、门卫及后勤人员开会并传达各自职责范围,认真执行。
2.各班做好入学前教育及班级行为规范教育。
3.落实检查各班各室物料情况,不足的补足。
4.对全园各项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5.家长会筹备工作。
九月份:
1.对新生入园安抚工作,做好宣传,让家长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思想教育。
2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盘问清楚,出入及找某人,做某事等等。
3.建立刷卡制度,要求每个幼儿入园、离园应自觉遵守幼儿园制度,主动刷卡,配合园所做好安全工作。
4.全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
5.组织全园幼儿观看防溺水安全视频,并教育孩子在没有大人的带领下不能私自结伴到海边、池塘里冲凉、戏水以防溺水事件发生。
6.组织全园幼儿观看消防演练视频,遇到火灾时要冷静处理机求救方法。
7.对校园内外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8.推选家长委员会成员,家委会成立。
9.组织全园幼儿参观安海声乐玩具公司,让幼儿体会加工程序。
十月份:
1.幼儿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户外安全教育。
2.先把消防演练预案告知老师,让老师教会孩子安全出口,消防通道,通过视频学到地震了怎么办?怎样逃生等等。
3.老师讲解火灾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方法。组织幼儿进行模拟火灾现场逃生演练。了解自救方法、常见安全警示标示的认识“119”火警报警电话以及自救逃生的办法。
4.中秋节放假时间,发放告家长书并签定配合幼儿园做好节日安全工作。
5.各班做好节日活动及介绍中秋的由来故事传说。
6.组织全员幼儿秋游活动,家长委员会商讨秋游事宜。
7.全员师生防地震安全演练。
十一月份:
1.做好户外安全教育。各班老师注意活动前后进行点名及安全常识教育。
2.对幼儿园厨房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3.幼儿健康知识宣传。
4.坚持安全设施及时维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发现设施损坏及时报告园长,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大型玩具使用安全。
5.坚持日常防火巡查,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修订消防灭火预案,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救护演习。
6.继续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抓好各项保健常规工作,做好各项记录。
十二月份:
1.园内宣传窗,开展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
2.组织全员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演练,认识红、黄、绿灯的认识及过马路走人行道。
3.在教学中参透对幼儿怎样与陌生人的沟通交流,不透露家中信息等等。
元月份:
1.节前安全教育,发放告家长书及配合幼儿园安全工作。
2.加强保安校园巡视的警惕性,禁止下班后约外来人员来园闲聊。
3.期末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防患,以防未然。
以安全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下发的一系列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围绕按照上级领导的全面部署、园务计划为指导,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全体师生的政治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及幼儿园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以深化“平安校园”为目标,继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暨“百日行动”工作,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建立领导在教师之间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健全各层之间的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前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消除幼儿园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朱迎娇(园 长)
副组长:苏婷婷(副园长)
组 员:周雅芬 林萍萍 林兰兰 林勤勤 陈清清 颜奕兴 门卫 各班班主任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到位
完善我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疏散小组,膳食委员会等一系列安全组织。坚持每月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实施办法,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布置相关的安全工作任务。定期检查并分析幼儿园的事故隐患,加强研究,即时处理有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二)规范工作,确保安全
1.严格执行园安全管理规程,加强过程管理,把安全工作列入园行政的议事日程,通过定期检查督促,反馈整改,分析小结,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每月一次安全工作考核,并与年度教职工任职考核挂钩。
2.抓好幼儿日常活动的安全防范,规范教职工行为,消除幼儿日常活动中的不安全因素。
3.开学前做好各处安全检查表的张贴,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保安要尽快熟悉新生与家长,坚守岗位,按时关锁大门。继续做好来访者的登记与询问。 保安每天做好下班前的电器、电源、门窗的常规检查。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和“技防”并举的原则,作好节假日值班安排和记录,确保幼儿园的财产安全。 加强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工作,严禁在园门口摆摊、停车、严禁在幼儿园周围有干扰正常保教工作的活动。值班教师、行政带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
4.食堂每天做好餐用具的消毒,食物的验收,幼儿的用餐留样,并做好登记;继续做好下班前的各种检查,人离门锁,防止外人进入;做好各种机器的安全操作,每周对食堂煤气用具、煤气管、电器设备、门窗、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修理。
5.每周一认真做好活动场所大型玩具、体育器材的检查维修工作。 每周对班级与办公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与维护。每月检查一次楼梯窗户和班级门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校园校舍安全检查(电、水、火、户外设施等),全面消除和杜绝幼儿园安全隐患
6.继续每月一次安全疏散演练,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我园安全应急工作能快速、有序地进行。
7.做好疾病预防。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保证教室每天开窗通风、做好疾病预防。保持干净;保证桌椅的安全、卫生;定期消毒玩具;保证幼儿的水杯和毛巾每天清洗消毒;保证寝室干净、并按时消毒,及时预防传染病的发生。继续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抓好各项保健常规工作。注意孩子的心理健康,使生理和心理健康互相结合,让孩子身心得到和谐的发展。
8.每年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9.加强校园建设,美化校园环境,营造舒适、轻松的学习环境。种好绿化带植物,定期浇水剪枝,做好清洁、每天做好责任区的卫生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有关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对教职工开展消防知识、应急救生知识、保健卫生常识培训;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利用家长、幼儿园和园内宣传栏,开展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增强教职工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
2.平时各班级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重点加强对幼儿的防溺水、防交通、防火灾、防震、防汛防暴力、防侵害、防食物中毒等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
3.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建设,加强对安全员的管理和教育,提供培训、学习机会。加强发生意外事故时师生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对待事故意识。
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园将坚持不懈地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园师生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
安全工作计划安排:
三月份:
1、制订幼儿园、班级安全计划,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开学初组织一场校园安全大排查,对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安全 隐患大排查。
3、加强开学初安全教育,对幼儿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自我安全防范(防汛、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诈骗、防绑架等)教育,上好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
4、严把晨检关,落实好流感的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好晨检工作。严格执行刷卡接送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强化安保工作。
5、召开期初后勤安全工作会议,提高安全意识。
6、组织开展期初防震安全疏散演练活动
7、整理安全资料、档案
8、迎接期初常规检查工作
9、安排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值班工作,分发《告家长书》
10、开展教职工消防培训
四月份:
1、常规安全工作
2、幼儿园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学校卫生防疫情况等。
3、每月安全疏散演练,安全自查、隐患排查工作
4、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5、组织大班幼儿广播每日5分钟安全教育
6、开展好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系列活动。
五月份:
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校园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2、幼儿园全面安全工作自查
3、开展安全教育和每月安全疏散演练
4、行政后勤人员安全工作会议
5、加强食堂卫生及膳食管理
六月份:
1、法制安全教育讲座
2、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3、每月安全疏散演练,安全自查工作
4、全体人员安全工作会议
七月份:
1、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台账检查,归档
一、目前的现状
校中小学生61313人,全市现有中小学187所。其中市区7所,15081人,不含职教中心和市一中,乡镇180所,50232人;幼儿园、学前班156所,不含私立幼儿园、小饭桌,园在册幼儿27159名,其中市区4所,2822人,乡镇152所,24337人。目前为止,全市对需要接送的学生及幼儿,因没有明确的政策和统一的管理模式,暂无专门用于接送的校车。自去年60辆公交车划归交通局接管后,分流出一部分,增加流经学校附近的公交线路,因不是专用车,受车上其他乘客的影响,公交车很难保证按时到达,造成有的学生改乘其它车辆,无几的客源,使公交车效益甚微,久而久之,此线路公交车也就名存实亡了所以,接送学生的车辆除自家车、极少数公交车外,大多是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的面包车、小货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等。这些车辆车况较差、安全系数很低,有的车主为了图方便和经济效益,擅自对车厢进行改造,增加座位和摆上小凳子,不按限载的数量分趟接送,常常把车厢塞满为止,严重超员。上下学时段在校园门口接送学生的车辆蜂拥而至,乱停乱放、随意行驶,秩序十分混乱,交通堵塞严重,只能靠交警临时疏通,孩子家长对安全问题有的熟视无睹,有的心存侥幸心理,有的无可奈何,学生及幼儿出行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车辆及驾驶人状况堪忧
接送学生的车辆大部分是政府禁止营运的报废车或带“病”车,从调查的情况看。安全性能很低,且车主又没有购买交强险,令人十分担忧。驾驶人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安全意识不强,又因接送学生不同于一般乘客,所以根本没有具备从业资格的个别驾驶人甚至连驾驶证都没有。
(二)超员现象严重
超员现象十分严重。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车主及驾驶人为了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从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调查来看。能上多少上多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特别是幼儿园的接送车,认为学生所占空间小,超载不会影响安全,如定员七人的面包车挤十几个人甚至更多。二是学生乘车时间集中。学生上、下学的时间都是规定的一个时段内,搭乘车辆的学生只要看到有车,就会争着上车,而驾驶人也不拒载;三是时间紧。接送学生的车辆,由于接送时间的特殊性要求,实际接送中几乎是一次到位”增加了超载现象发生的概率,每逢星期五下午学生放学和星期日下午学生返校时间,超员现象更为突出。
(三)综合管理不够
大多数人认为只是交警部门的事。调查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究竟怎么管理。一些学校虽多次明确学生上下学不乘坐“病”车,但效果不明显,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存在超员等违法行为,受职权范围所限,无法管理,即使管车主也不听。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小学校、幼儿园比较分散,学生出行乘坐不合格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交警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单靠交警部门来管理,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交警曾查扣一些不合格接送学生的车辆,但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受到影响,所以对此类车辆可能出现的交通危害也无可奈何。还有些车辆采取“游击战”刻意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形成了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局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四)安全设施缺乏
也要做好学生候车时的安全工作,保证学生乘车安全不仅要做好学生乘车途中安全管理工作。这就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设施保障学生候车时的安全。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候车亭、警示标志、人行横道线、振荡减速标线及停车泊位等,这些安全设施的缺少,不仅给学生候车带来不便,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乡镇农村,虽然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修建了相当规模的水泥路或砖路,但是交通安全设施也不健全,很多道路缺少、甚至全段路无任何交通标志、标线,路面较窄,路况较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的建议
(一)明确职责。
学生出行所暴露出的安全问题,当前。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或一两次突击整治就能解决的而要从根本上消除学生出行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防控体系,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政府:主要是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进行责任划分,加强对各部门落实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和领导进行惩戒,保证管理措施倒位。安监部门:要做好与有关部门关于学生乘车安全的协调和督查工作,严格督促各部门、各校学生接送安全管理措施的贯彻和落实,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和监督。交通部门:要在稳定原有运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公交系统的主力军作用,会同政府周密、合理地安排接送线路,建好相关接送点上的安全设施,同时,做好接送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工作,使其努力做到认真负责、热情服务、按时准点、安全行驶,全力以赴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测工作,严禁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定期组织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集中学习和培训,对学习和培训情况做好记录整理存档。促使驾驶员限速、低速行驶,加强对接送过程的检查,及时查处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学生上、下学等重要时段和路段科学部署警力,加大查处力度,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及学校的联系和协调,督促各校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计划,制定相关的考核方案。公安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农村派出所参加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组织全市各派出所切实担负起辖区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决不能手软,更不能姑息迁就,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城管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建设,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路段均要设置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使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明显好转。
(二)严格审批。
接送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一是实行审批制度。凡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且仅限于在规定的道路或相应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接送学生。并通过调查交警部门的事故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和安全驾驶情况以及现实表现,对驾驶员进行审核,确保接送车辆和驾驶员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健全检查制度。成立由城管、安监、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集中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校、逐车、逐个驾驶员检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实行跟踪督查,直到整改到位;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分别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并与各学校、车主之间也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因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核发“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并在车身粘贴统一的校车专用标识。
(三)加强宣传教育。
丹麦: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
丹麦对交通安全教育高度重视,明确规定,儿童6岁时就应在学校接受正规的交通安全教育,8岁时要了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手段和措施。
丹麦的幼儿园每周都会安排类似于散步的“徒步旅游”,即老师带领孩子们走出幼儿园,在大街上行走。走在丹麦的大街上,无论是繁华闹市,还是曲径通幽的小巷,经常可以看到几位老师带着一队孩子行走。这情景很像一群小鸭子跟在鸭妈妈后面悠闲地漫步。一路上,老师会为孩子们介绍马路上的交通标志。有时候,老师还会带孩子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附近的社区图书馆,或去远一点的公园。乘车的时候,老师不仅教育孩子们懂得上车要排队,要照顾老人、推婴儿车的人和残疾人,更会将沿途的交通标志一一教给孩子们识别。
丹麦政府的交通法规中有许多保证儿童安全的规定。比如,乘坐家用轿车时,7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车用儿童座椅,孩子骑自行车时必须戴头盔,乘坐自行车也必须戴头盔,或用安全带将双脚固定在儿童座椅上。
丹麦的冬天天黑得较早,所以家长们都在孩子的冬装上粘上能反射汽车灯光的荧光条,以保证他们的出行安全。丹麦政府还在每年冬天来临的时候,免费向幼儿园发放一种荧光牌。孩子们外出带上这种荧光牌,很远就可以被看到,大大增加了安全系数。(古伟涛)
法国培训小孩过马路
早在2006年10月,法国有关方面就已经开始对孩子们进行“过马路”培训。他们给8岁以上的孩子讲解道路上的危险,教他们如何过马路,并在培训结束后,给孩子们颁发“马路行走许可证”。
法国国家交通事务国务秘书多米尼克·比斯若表示,从3岁上幼儿园起,孩子们就面临着过马路的安全问题。所以,政府应该对孩子从小进行道路安全教育,让他们尽早独立而安全地过马路。
但是,承担教导孩子如何过马路任务的警官吉约姆表示,造成孩子过马路时不安全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他们的身高。孩子由于个子矮小,观察范围远远小于成人,而且孩子也难以引起司机的注意,因为身高达到1.2米时,才刚刚达到车前部的高度。在培训孩子时他还发现,有些年龄小的孩子,连距离他们100米远的汽车是在行驶还是静止都无法判断。他主张,在孩子3岁时,家长和老师就应告诉他们马路上存在的危险,但是应该等到8岁后再让孩子学习独自过马路。
法国公路局给家长的建议包括:家长应该避免让孩子在8岁之前独自在路上走。8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单独去上学,但是只能是在学校和家的距离很近,而且孩子已经在家长们的帮助下对所经之路非常熟悉的情况下。
为了加强学龄儿童的出行安全,法国公路局日前开始在法国近400个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培训,请专门人员给家长们讲授如何让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晓晓)
阿根廷的儿童交通法规学校
阿根廷是世界上每年死于交通事故人数较多的国家之一。为了遏制恶通事故不断上升的势头,阿根廷交通管理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交通法规的普及和实施。一项名为《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的计划就是这一系列措施之一。为了配合这项计划的实施,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市政府投资70万美元,历时两年,利用原本堆放报废汽车的空地建起了全国第一所儿童交通法规学校。在学校的开学仪式上,布宜诺斯艾利斯市长奥利贝拉说,建立这所学校的目的是让孩子们从小了解交通法规,认识基本的交通标志,因为他们是这座城市未来的主人。
这所儿童交通法规学校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有一座微型的现代城市,内有800米长的高速公路及其出入口,有人行道、自行车专用道、铁路和公路的交叉口、停车场等设施,当然还竖立了各种交通标志牌。学校每天对400名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上午,由交通部门的专家给孩子们上有关交通法规的理论课,下午,学生们或坐卡丁车,或骑自行车,或步行,在这座微型城市里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的实践。(赵琪琪)
美国: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美国非常重视儿童的交通安全,除了在立法、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之外,还不遗余力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让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理念。
一些学校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画竞赛,将获奖作品张贴在进入学校区域的路边橱窗中,或是制成彩旗立于路边,以警示驾车人小心驾驶,注意学生。孩子们自己创意的宣传口号有“请慢行,我们在这里行走”“请与孩子们共用道路”“安安全全去学校”,等等。
一些学校将交通及相关安全的知识与课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比如,在地理课上,老师会让学校画出一张由家到学校的路线图;在历史课上,老师会讲解交通工具的发展历史;在科技课上,老师将学生分成两组,观察同一类树木在交通流量不同、污染程度不同的路边外观上存在什么不同。
某小学组织的“绿树”竞赛非常新颖,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向学生灌输“绿色交通”的理念。活动中,组织者要求每一名学生每天到校时将一片纸制的树叶涂上颜色,以班为单位挂在不同的树上。步行或乘坐校车到校的,将叶子涂成绿色,乘坐公共汽车来的,将叶子涂成一半黄一半绿,乘坐私人汽车来的,将叶子涂成黄色。一段时间后,给颜色最绿的树木所属班级颁奖。(冬冬)
德国的“超级警察”
德国明斯特市7年多没发生过一起儿童交通死亡事故,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德国人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马特提阿斯、海恩茨、克劳斯、马尔库斯、托马斯,这五位警官被明斯特市市民称为“超级警察”。他们当中有从业30多年的老警察,也有当了10年警察的中年骨干。这个由5位魁梧大汉组成的安全小分队,天天负责做些婆婆妈妈的事——面向儿童宣传交通安全。日前,笔者跟随小分队采访了一整天。
小分队负责人马特提阿斯告诉笔者,在德国,各种交通规则的标识有上百种,所以要学的东西很多。德国有句俗语:“从小不学会,长大了学不会。”所以他们5个人工作的重点首先放在幼儿园。
明斯特市有150所幼儿园,每个幼儿园都留下了安全小分队的身影。孩子们非常欢迎小分队,因为他们带来的礼物是一场精彩的木偶剧《可爱的驴子埃米利欧》。故事讲述的是毛驴埃米利欧如何认红绿灯和斑马线的故事。整个故事编排得充满儿童情趣。孩子们一边看一边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而且争相发言。马特提阿斯会在每场剧之间穿插提问,比如问孩子们见过斑马线没有,如果看见斑马线应该怎么走。孩子们的回答不仅千奇百怪,而且颠三倒四,令人捧腹大笑。马特提阿斯很耐心地听孩子们讲,然后告诉大家,正确的答案就在木偶剧里。
克劳斯向笔者介绍,他们5个人除了警察身份外,还专门接受过教育学的培训。这出木偶剧是他们和儿童教育学专家共同编排的,道具都是自己动手制作的。考虑到孩子们爱动的特点,所以每场剧的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为了更好地引导孩子,又特意加上了主持人在中间的串场,因而拉近了儿童和警察之间的关系。
木偶剧结束,稍事休息后,马特提阿斯将100多个儿童分成5个小组,警察、老师和孩子们一起坐下来进行讨论,大人以平等的心态,帮助孩子们消化木偶剧的内容。如过马路时,并不是看见绿灯就可以走,还要看看来往的车辆是否停下来了,防止有粗心司机闯红灯;过斑马线,必要时打出该我先行的手势;坐小轿车的时候如何注意开关车门,等等。小朋友们争相发言,揭发父母开车违章的事。一位小朋友说:“上次我坐车,爸爸没系安全带。我妈妈还闯过红灯!”警察会让老师记下这些孩子父母的名字,让他们参加下午的实践课。
下午,幼儿园大班的孩子由家长陪同一起参加路面实习。警察、老师、家长来到一个居民区,警察首先教孩子们如何观察路面的交通状况,然后指导孩子们自己过马路。
路面实习结束后,是针对家长的培训课。克劳斯分析道,在德国的儿童交通事故中,2/3的事故发生在下午3点到6点。这段时间属于家长的看护时间,所以家长的责任很重。他们组织家长们先看一段录像,分析哪些地段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然后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