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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科学发展,狠抓普法长效机制建设
(一)落实组织机构。市安监局始终把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一把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量化工作指标、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负其责的普法工作网络。
(二)建立学法制度。一是坚持机关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机关干部每年要以集中学习、专题座谈、观看法制教育片等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二是坚持法制专题培训制度,坚持不定期地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活动。
(三)加强工作管理。一是制定出台了《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则》,从监管范围、执法检查、实施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对执法行为进行了规范。二是完善了普法工作考核制度,将机关干部学法情况纳入科室年终工作考评内容,今年,市安监局计划将普法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坚持开拓创新,狠抓普法宣传载体建设
(一)创新媒体宣传形式。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的特点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普法宣教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一周一法”、“12.4法制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安监局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二是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安康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安监局获得全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竞赛组织奖、河北省“安康杯”法律知识竞赛优秀单位;,获得全国职业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奖。
三、坚持突出重点,狠抓普法教育平台建设
我镇20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开展各项工作,为构建平安和谐先市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今年以来我的学法用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依法治镇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调整充实了真法建办成员,完善了矛盾调处中心建设,制定和健全了矛盾纠纷排岔调处制、党委中心组学习学法制度、干部职工学习学法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等。二是年初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10月份又研究制定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使学法用法工作有安排,有措施,做到了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是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年初与各村(社区)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政府机关各办所及职能部门制定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争创平安办所计划,并通过验收合格。
二、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推广“四五”普法工作中全民学法的经验,召开现场推广会,把后坝、庙高村的经验予以推广。二是及时表彰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有4个村(社区)单位和6个个人获得表彰。三是充分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 “6.26”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流行性传染病防治等重要日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活动中散发宣传资料2万多份,上街设点咨询4次,接受群众咨询80多次,有力地宣传了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四是认真搞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落实了师资、教材、课时、计划,并组织法制副校长、 关工委负责人等到校上法制课4次,使3000多学生普遍接受到了法制林剑教育。五是组织开展了“一日助贫”和向受灾户送温暖活动,机关职工、村社区干部、单位职工等140多人次参与,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8000多元。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保障意义更加突出。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要适应形势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按照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学习任务。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确保全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宪法以及与发展改革系统行政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职权法定理念。要制定详细的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任务、要求和步骤,并为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提供便利条件。采用法院旁听、法制影视展播、以案说法等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际效果。保证全年每人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0小时。为保证学有所获,要适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机关内部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效果。
三、切实抓好干部职工法制培训工作。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过硬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国家发展改革委普法办公室将举办专门培训班,重点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和物价局的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各地要结合实际,重点做好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工作,举办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强化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人员保障。二是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制定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并将计划落到实处,分期分批办好法律知识培训班。三是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举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招标投标等重点方面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积极推进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等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推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法制宣传,使公民、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深入了解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要按照全国普法办的部署要求,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时机,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及时做好新颁布的与发展改革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要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橱窗、专栏等传统宣传媒体的同时,高度重视发挥现代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和更新本部门门户网站、纵向网站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资料库,及时、准确更新信息,扩充信息量,提高点击率,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和水平。
五、坚持学以致用。以学法普法推动立法工作,使立法工作重点更加突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更为科学,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重点立法任务按期完成。以学法普法推动规范执法,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以学法普法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上台阶,不断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同级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化解社会矛盾,为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应有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2017年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根据《安溪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森防指﹝2017﹞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迎接,防火保平安”
二、参加单位
以各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27日至10月27日。
四、主要措施
组织以国庆长假、“”召开为重要节点,以实施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1.不断丰富森林防火宣传手段。通过广播、短信、微信、乡村宣传栏、宣传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推广关注中国森林防火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2.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宣传。当前,针对秋冬干燥和野外用火大量增多的实际,各单位应广泛宣传野外生产性用火管理规定,让群众知晓野外用火需要审批以及审批应具备的条件、违反制度要受处罚等规定,自觉遵守林区用火规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3.充分整合各种宣传教育资源。要不断优化、整合各种资源,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在主要交通要道、电力走廊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口密集区域挂设森林防火标语、横幅;组织教育部门开展中小学“大手拉小手”、文艺下乡、送法普法等活动,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4.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积极发挥乡村广播、鸣锣警示、乡村宣传栏、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切实解决农村野外用火主体(老人、儿童、妇女)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问题,清除宣传盲区。
5.提高扑火人员的专业素养。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以及VCD片,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有关要求
1.制定宣传方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本次宣传月工作抓紧、抓牢、抓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科普法》,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全省各级科协、学会围绕“预防疾病,科学生活”和“节约能源”的主题,于2006年9月17日前后组织了数百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科普日”活动,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进一步推动了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为推动科普工作进一步发展,省科协决定对2006年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进行总结表彰。根据省科协《关于开展2006年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豫科协普〔2006〕6号)有关精神,现将总结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及对象
(一)评选“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对象为各省辖市科协。
(二)评选“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单位”,对象为全省性学会及其所属科普教育基地,地方性学会、省辖市以下科协、企事业单位和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参与“全国科普日”的社会团体。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
1、根据200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总体要求,围绕活动的主题,认真开展了本市(区、县/市)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工作扎实有效;全市(区、县/市)活动规模大,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群众多,活动效果明显;活动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2、建立和完善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积极协助和推动各成员单位开展“节约能源”主题活动及各项科普工作,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牵头作用明显。
3、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符合公众需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特别是围绕提高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人口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科技教育、传播和普及活动。
4、较好地利用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平台,为基层科普工作提供较丰富的资源和服务。
5、积极打造社会化的科普工作平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普教育基地切实发挥了科普示范带头作用。
(二)“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围绕活动的主题和内容,根据自身的特点,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科普活动,活动内容、形式贴近群众,科普志愿者、群众参与积极,活动效果好。
三、评选表彰办法
(一)“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由省科协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各省辖市科协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评选。
(二)“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按以下方式进行:
1、全省性学会及所属的科普教育基地、参与省会主会场重点活动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由省科协组织评选;
2、地方性学会、省辖市以下科协、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科普教育基地的评选,由各省辖市科协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初评,报省科协审定。
(三)“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单位”评定后,由省科协予以表彰;并从中筛选部分优秀组织单位参加全国“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
四、有关要求
(一)及时报送总结材料
各有关全省性学会、省辖市科协,要根据评选条件对200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同时要对活动的有关资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对科普日活动的有关报道进行收集和整理(可汇编成册或制作光盘),并填写《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省辖市科协科普资料发放统计表》(见附件2),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报河南省科协科普部。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各省辖市科协报送的材料将作为“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主要依据;全省性学会及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社会团体的材料将作为“河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的主要依据。
这次大检查,我州本着以“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目的,坚持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检查与促进依法统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我州的部分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重点检查。整个检查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进行。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在州统计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级监察、司法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大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现将整个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落实人员、精心谋划,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利用会议及媒体等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1.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及省统计局、监察厅、司法厅等单位联合召开的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5月27日接到省统计局关于组织收看国家三部局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州统计局领导及时向州政府办领导汇报情况,以州政府办的名义通知州级单位近60个相关部门领导及统计人员参加了6月1日由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6月4日又组织相关部门及统计局全体职工参加了省局召开的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通过参加全国全省召开的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使我州各相关部门对此次开展的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目的、内容、对象及步骤有了深刻的认识。
2.组建机构、落实人员、下发文件,全面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州统计局及时协调组织召开了全州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州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联合成立了州《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州统计局局长陈贵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州监察局副局长陈润珍、州司法局副局长钱黎燕、州统计局副局长陈瑛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州统计局法规科,人员从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相关科室抽调组成)。并于6月18日下发了《州统计局、州监察局、州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怒统发〔〕24号)。各县统计局根据省州的安排部署,也立即行动起来,及时召开会议,相继成立县级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机构,抽调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及时联合下发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文件(泸统发〔〕10号、福统联发〔〕1号、贡统发〔〕11号、兰统联发〔〕1号)到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结合我州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搞好我州的统计执法的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三部门关于开展执法大检查的要求,结合我州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州统计执法大检查办公室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级三部门的领导讲话及文件材料后制定了州统计执法大检查抽查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规定了大检查的工作流程、检查方式、检查范围、检查对象数量。方案要求州执法办共抽查2个县的8个部门和4个乡镇及12企事业单位。同时要求县级执法检查办的抽查数量每县不得少于2个乡镇5个部门10个企事业单位。各县按照省州的要求都详细制定了抽查实施方案。
4.采取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和通过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为了搞好宣传动员,提高各级各单位对这次统计执法重要性的认识,我州于6月20日召开了全州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州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各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认真组织学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如在6月25日至7月1日期间的一个星期内,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以连续滚动的方式插播了《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调查对象和群众认识到了大检查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从而为统计执法大检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从6月18日州州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联合发文要求在全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开始,各单位对本单位—年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及台帐都进行了认真自查,并按要求填报了自查情况登记表和征求意见表,全州共向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发放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的检查的文件及自查表388份(其中:40份;80份;贡山75份;113份;州级80份),截止7月20日共收回自查总结和自查表320份,全州统计调查对象开展自查工作率为82.47%。从州级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总结和自查表及各县上报的自查总结报告及自查汇总表的梳理情况表明:
通过自查,各单位的统计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提高了遵守统计法律的自学性,统计环境有所改善,对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自查中做得好的单位都制定了整改措施,完善了管理制度,加强了资料保管,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台帐,增强了按时报送报表的观念。通过这次执法大检查,也提高了全州各级统计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增强了统计法制观念,更重要的是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字质量奠定了基础
三、严密组织,确保实效,认真做好抽查工作。
1、精心策划做好州级的重点抽查工作。在重点抽查阶段,州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从州统计局各科室、州监察局、州司法局、抽调有关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赴县级进行检查,检查组下设二个小组,第一小组到县检查;第二小组到县和州直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农业、贸易、投资等专业报表质量情况。州执法检查组重点抽查了4个乡镇,2个部门,4个企业单位。
2、各县也各有侧重地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各县统计局积极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联合各县的监察局、司法局,抽调有关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赴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检查,各县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各有侧重点。全州4县共抽查了10乡镇,16个部门31个单位。
3、有针对性地做好全州的重点抽查工作。从年8月初开始,全面展开了对全州四县65个有关单位的检查工作。检查主要针对统计基础较差、统计数据有较大疑问和有违法行为嫌疑的单位。检查组认真查对统计台帐与原始记录数据,深入询问相关资料,查看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的指标,力求全面客观反映被查单位的真实情况,扬长避短,真正起到促进统计工作的作用。同时,检查组坚持做到规范执法:一是依法示证检查。二是做到依法保密,郑重承诺执行保密规定。三是依法处理检查结果,对好的单位当场给予肯定;对工作不够完善,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在检查中,州县统计执法大检查抽查组检查人员扎扎实实地核对每一项统计指标,既查看原始记录,又检查月报、季报、年报。检查的大部分单位贯彻学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比较好,统计原始资料、台帐存放整齐,历史资料保存完整,上报数字真实可靠。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统计执法大检查组进一步进行了认真核实,真正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重点抽查是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重要环节,是关系到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质量和效果,我们按照《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对抽中的单位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为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奠定了基础。
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大检查中查出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根据《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了认真处理。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全州共抽查65个单位,查出有问题的单位16个,视其违法情节,都作了责令改正处理。在查处中,违法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态度端正,配合积极,并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的主要收获
从抽查情况看,被抽查的统计调查单位在统计基础方面,如建立台帐、上报报表的原始凭证、统计档案管理情况,以及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统计登记和签订统计工作责任书情况都比往年好,依法统计意识增强,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有所提高。全州各级统计局部门会同监察局、司法局、法制局组成的统计执法检查组在全州辖区内虽然只抽查了65个单位,但依然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具体表现在:
1、各方密切配合执法检查的程度进一步加强。一是在检查准备工作中,各级统计局密切联系监察局、司法局,争取多方支持,加强了执法的威力。二是被检查单位对统计执法检查的态度也由以前存在抵触心态甚至恶劣抗拒转变为主动配合,积极准备资料迎接检查。除了个别单位的检查工作稍有阻滞外,大部分单位的检查工作进行顺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执法检查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2、查处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各级还是存在着一些不重视依法统计的情况,在全州的65个抽查单位中有16个单位存在不同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任用无证人员上岗11个单位,不建立原始记录和未建立健全统计台账的5个单位。为了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在检查中,州县共向65个单位都发出了《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对不同程度存在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16个单位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3、各级统计部门依法检查统计调查单位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检查过程中,各级统计人员的执法经验不断丰富,执法检查的手段更加灵活,执法能力更强了。一是更明确统计执法检查的任务、内容、时间、依据和检查形式;二是更明确统计执法检查的对象,做到文明检查,公正执法;三是更明确统计执法检查的程序,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四是更明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纪律,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质量。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大胆沉着,冷静面对各种复杂情况,自始至终做到文明执法、讲究程序;索取检查资料做到有理有据,不亢不卑;在检查方法上,认真运用“听、看、查、问、结”等方法,使依法统计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通过检查,提高了依法统计的自觉性,从过去只查别人,今年转变为先查自己,确实从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尤其是对统计资料的档案管理,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4、基层单位依法统计的意识有了较大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一是广大统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及时全面地提供统计资料,统计上报渠道较畅顺;二是统计数字质量有较大的提高;三是基层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受到了一次很好的统计法律法规自我教育。
五、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统计执法的外部环境不够理想。个别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对统计法知识掌握不够,不了解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职责和检查权,对统计部门的执法检查有抵触情绪。虽然《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提前发出,但少数单位法人仍不候检,或由分管领导敷衍,或由业务人员受检,不能很好的配合统计执法检查。
2、县级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素质偏低。全州四县中只县是专职,其余三县都是兼职执法人员,由于身兼多职,绝大部分精力都在收集、审核、汇总报表上,很难有时间进一步学习《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因此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时不能做到法律应用得心应手。
3、统计执法没有成为经常性制度化的工作。由于县级统计部门人员少,平时主要忙于统计业务工作,没有把统计执法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加上平时不注意收集整理保存基层单位的违法证据,只在每次统一执法检查时搜集违法证据,使一些统计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4、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不够广泛深入。大多数统计人员还是习惯于电话摧报,不注重依法按程序签发《摧报通知》,拿不出统计调查对象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证据,统计执法大检查时只能口头询问,所有检查对象矢口否认,该处罚的未能及时处罚。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以前,根本无法向更深层次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使统计执法检查停留在较低的层次上。
5、从统计从业的资格情况看也不尽理想。有些会计兼统计的统计从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的现象也不同程度的存在。
6.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主要表现为统计工作无制度,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不够健全,统计资料移交、归档等方面管理较为混乱。
7.基层统计人员不稳定,业务素质低。由于各乡镇人员编制较少,统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且变动频繁、新手较多(企业尤为突出),统计工作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导致基层单位统计工作与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有差距。
8、统计执法缺乏专项经费,难以开展正常工作。从年以来,全州仅开展过今年这一次全州统一行动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其原因之一是缺乏专项统计执法经费。
以上这些情况的存在,一是说明我州统计执法的硬件还跟不上,二是说明《统计法》还未足够引起基层统计部门及企业业主的高度重视,至使不同程度的统计违法现象依然存在。而这些违法现象取证难度较大,给统计执法处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个”建设的实际,积极探索新时期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引导残疾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全体残疾人的道德素养,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秩序和风尚。
二、主要任务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遵守法律法规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以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为主线,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一)社会公德。以“礼”为切入点,突出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知义明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遵纪守法、保护环境。
(二)职业道德。以“诚”为切入点,突出诚实守信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道德水平。
(三)家庭美德。以“和”为切入点,突出孝敬老人、宽容、礼让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大力弘中华传统美德,在生活中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反对暴力、移风易俗、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
三、方法途径
(一)开展“争做好人,感恩幸福”先进推荐活动。按照“好人”的推荐要求,每年推出生活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成绩的,鼓舞人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群体,让广大残疾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营造学好人、做好人、回报社会的动态氛围。
(二)组织“感恩社会、共建和谐”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要组织发动广大残疾人结合自已的工作、生活,由感而发,畅谈生活的巨大变化、饱含深情地表达对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心、支持,对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感激之情,感恩之意,也表达自已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的生活态度,开展“真情感恩,倾情回报”演讲比赛。
(三)举办“感恩、自强、责任”主题征文活动。要组织残疾人从感恩家乡,感恩母校,感恩社会,讲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和事,社会的关爱、国家的帮助、组织的关怀。广大残疾人更应知恩图报,自强不息,不断完善提升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心怀感恩,微笑前行,并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三个”努力!
(四)组织开展“提素质、话小康、思进取”主题读书活动。要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培训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送书上门或为盲人开展“面对面朗读”;举办读书交流、演讲和主题征文活动;聘请专家学者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出版机构和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书赠书;发挥网站和数字资源便民优势,组织开展残疾人读书会活动;向残疾人推荐优秀图书。
(五)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要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为主要目标。紧紧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和场地,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全民助残健身活动、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报告会暨残疾人艺术团巡演活动、残疾人特教学校艺术汇演活动、无障碍电影进社区活动、“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公益文化活动、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等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丰富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使“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社会残疾人观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从年8月开始到2013年6月结束。分宣传发动、专题教育、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年8月—12月)。各县(县、区)残联要成立开展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活动对象和内容,根据市残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地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实际情况,精心安排部署。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专题教育(2012年1月-12月)。以活动为载体,吸引残疾人普遍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寓教于服务、管理和各种活动之中,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实践道德规范的广阔舞台,把道德知识提升转化为道德能力,使残疾人既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又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使残疾人在实践参与中思想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道德得到升华。
(三)检查验收(2013年月1月-6月)。各县(市、区)残联要对照本次活动安排部署及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发现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问题未解决、制度不健全等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总结,总结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形成系统的活动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将对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创优争先考核的依据。
五、职责任务
推进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各级残联(协)的共同努力,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扎实推进。
(一)村、社区残协:负责本村、社区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家庭教育为主,结合开展“文明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围绕美化环境、优化秩序、活跃文化、完善社务、和谐人际关系、提高残疾人素质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残疾人和村、社区之间互助互动的双向服务体系,分利用村、社区服务活动室、图书室、广场等现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指导各残协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的职能,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三)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把残疾人道德建设与残疾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网站开办“思想道德专版”、“城市文明大家谈”、“普法天地”等栏目,大力颂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公开曝光落后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市残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生活实际,针对残疾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都有新典型,结合实际,整体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是我市残疾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幸福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和劳动服务中心的职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网络,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二)重心下沉,活跃基层。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重点在基层。各级残联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特色、有主题、有内容的丰富多彩的社区、乡镇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让残疾人就近就便地参与,使他们在参与中受益,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指导思想
以同志“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按照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办学、树立行业新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做到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安心。
二、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行风民主评议活动是教育行业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需要,是学校自身建设的需要,学校要让人民满意,就必须反映和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培养出高素质的人才,因此,开展行风民主评议活动非常必要的、及时的。为保证这项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学校将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全校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员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勤政自律手册》,以学习促进自己道德修养、政治修养、理论修养的提高。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时时处处鞭策个人行动,努力做到自重、自警、自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指导具体工作的水平和判断评价水平,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讲团结、讲合作、讲奉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杜绝追名逐利的个人主义思想,要用自己实实在在的工作和良好形象,赢得全校师生的尊重。
(三)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教职工队伍。
学校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立教,师德为本。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教职工队伍,是学校发展的长远大计,是立校之本。因此,在教职工队伍建设中我们将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全体教职工还要认真学习《*县机关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自律守则》以及《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政治坚定、思想过硬、学识渊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重点要落脚于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真正建立平等、民主、和谐、互助的师生关系,平等地对待自己喜欢和不喜欢的学生,平等地对待智力和能力都有差异的学生,平等地对待具有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要把能否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作为考核一个教师师德状况的重要指标,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座谈,搞问卷调查,学校还将开辟校长信箱,允许学生、学生家长举报体罚、挖苦学生,赶走学生的教师,如有举报,调查核实,全校通报,评优选模,一票否决。对于非教学人员,师德建设的重点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并以学生、教师是否满意作为评价标准。
(四)规范办学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⒈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管理,依法育人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法教育、依法治校的指示精神,坚持“以德育为首位,以教学为中心,以法制为保障”。明确学校的办学宗旨,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关素质教育的规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社会培养素质全面、遵纪守法的“四有”新人。
⒉规范收费行为。我们将认真落实济价费字号文件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收费“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减轻学生过重的经济负担。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设立了“校长信箱”,“家长接待日”(周一上午、校长室)“学生开放日”(周六上午)和监督电话()。我们还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发放征询意见表、师德教风活动调查表等形式,诚恳征求学生家长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⒊继续开展“放心在教育”活动。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这是我们的教育原则。我们将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干部和任课教师帮教包转问题生制度。学校上至校长,下到任课教师每人都要负责转化一名问题生,与学生、学校、家长签订包转协议,学校定期检查转化效果,成绩计入教师评估育人得分。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救助,确保这些特困生完成学业,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学校的温暖。①学校想方设法,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②发动教师和家庭经济宽裕的学生奉献爱心,以实际行为帮助学生。不让他们流失、辍学,以减轻家庭的负担、社会的压力,达到让学生、家长、社会都满意的目的。
⒋继续实行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近年来,我校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增加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得到了广大教职工的普遍认可。学校重新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科室办公经费预算制度》、《购物审批制度》、《车辆使用制度》、《来客招待审批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等;成立了学校大型基建项目领导小组,变以前的基建项目承包由一两个人说了算,为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学校的其他重大事务,如中层干部任用、调入或分配人员的确定、岗位设置、评优选模、学校大额经费使用、改革方案及学校工作计划的拟定等等,学校都预先召开校长办公会集体商议后再付诸实施,有些事情学校还注意广泛听取部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成立了“监事委员会”,广泛征集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要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学校领导也要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以促进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进一步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引导教师由抄课本、抄资料,转移到研究大纲,研究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教法上来,扭住课堂教学这个牛鼻子不放松,鼓励教师大胆创新,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分钟效益。进一步加大教科研工作力度。教改的着眼点应放在以“建立和谐合作的师生关系为基础,以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为重点,以使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上,注意随时总结心得、个案、数据,要善于从众多的现象中概括抽象出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归纳出可操作的程序,要有较理想的教学效果。调整课程结构,构建学科特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的全面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学校管理,继续实行全员聘任制和校内职级工资制,实行竞争上岗,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条例》、“*县实验中学教师、职员职务试行条例”、《*县实验中学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及《班主任工作评估条例》等,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三、实施方案
为保证“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工作计划”的落实,学校将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
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师德教育、纪律教育,增强教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
对照评议内容,学校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家长座谈会和问卷调查、校长信箱、家长接待日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和家长对学校的意见,针对学生及学生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认真对待,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争取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及时改进工作,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将进行严肃处理。学校也将反思自身的办学行为,严格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经济负担和课业负担。
一、基本情况
二、基本现状
1、空巢老人的养老意愿主要为居家养老。有些老人目前居家生活但有社会养老意愿;居家养老的空巢老人考虑到将来的身体状况下降、需要别人照顾及自身安全出现问题时,表达了将来的养老意愿为雇佣保姆、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但对机构养老尚存在一些心理顾虑,包括不习惯、受限制、入住难、服务差、费用贵、对家庭的名声影响不好等因素。
2、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困难较多。包括在家料理家务困难、外出购物困难、参加社会活动困难;当老人遇到困难时,首先会选择依靠自己的力量或夫妇分工合作来解决问题,当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而不能自行解决时,会选择求助子女、亲戚、邻居来应对困难;空巢老人都表示遇到困难时会尽量自己解决,不愿求助别人,主要原因是认为对其不放心、自己也觉得不大习惯;更不想欠亲戚邻居的人情。面对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他们希望村(社区)能够解决老人生活上的困难、丰富业余生活、掌握基本信息、帮其出谋划策等。
3、在情感方面表现复杂化。多数空巢老人大都处于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独出独进的生活状态,面对着冷清凄凉的家,老人很容易产生寂寞、孤独之感,导致情绪低落、焦躁不安、无精打采、郁郁寡欢、孤僻抑郁等心理问题,常常表现出焦虑恐惧、孤独、抑郁、恐病、情感饥饿等特征的空巢综合症。空巢老人在遇到情绪不好时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调适,但是他们的娱乐方式单调,只能向家人、邻里、亲朋好友倾诉心中苦闷。
4、在医疗治病方面希望以乡村卫生所为主,乡镇卫生院为辅。空巢老人首选到农村卫生所看病就医,是因为农村卫生所便捷、费用低,能够诊断治疗常见疾病,可以取到常规的基本药品。空巢老人希望政府加大力度建设乡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他们真心希望农村卫生所在医疗条件、服务水平、服务内容等方面都能得到提高和改善。
三、形成原因
1、有女无儿户。女儿出嫁,嫁出去女儿泼出去的水,很难经常照顾娘家,剩下老人,形成空巢老人家庭。由于女儿出嫁它村距娘家较远,除去生活照料不方便、精神慰籍不及时、家务料理靠自己外,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老年人还要承担生产劳动,自食其力。
2、有儿有女户。女儿出嫁,男孩成家,因为代际关系造成的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婆媳关系难处,两代人选择分家单过,形成空巢老人家庭。这部分占大多数。
3、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青壮年等主要劳动力人员外出经商、务工,留下老人在家,既要干农活,又要帮助照料教育孩子,形成空巢老人。
四、存在问题
1、精神慰籍问题。一是国情与风俗习惯决定我们的老年人,不仅生活上依赖子女,精神上也一样,儿孙绕膝是最大的安慰,所以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比较寂寞。分家单过的情况还稍好,毕竟儿女都在身边,隔三岔五还能见着。关键是外出务工、经商不常回家的这些人,一年到头跟父母见面的时间比较少,老人们确实很可怜,盼来盼去,也就过年过节时能见到儿女。平日里,只能老俩口说说话,或者和村里的老人们在一起聚聚聊聊,这在农村是常见的现象。如果老伴去世,只剩下一个人的,就更加孤单寂寞。空巢老人普遍缺少亲情,感到晚年生活凄凉孤独,缺乏精神安慰,常常表现出焦虑恐惧、孤独、抑郁、恐病、情感饥饿等的空巢综合症。 二是子女不孝是对老人最大精神打击。老人因为子女不孝而苦闷。农村大部分老年辛苦一辈子把子女拉扯大,儿女成双成对,有了自己的家庭,老人却成了子女的负担,于是就另家单过,平时不帮耕帮种,病时不虚寒问暖,虽在同村居住,但视同路人,老死不相往来,往往儿子想管老人,儿媳妇不允许,甚至有的儿媳沆瀣一气,拒不赡养老人;还有少数儿女不仅不赡养不孝顺甚至打骂自己老人;有的子女只在过年时才来看望父母,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一位老人感慨地说能干活,是儿女的劳力;不能干,就成了儿女的累赘;能动一天就得干,不能干躺下就等死。
2、生活照料问题。对于低龄老人来说,影响不是太大,因为老年人身体条件还相对较好,生活还能自理,大多还能参加生产劳动,除非生病,不存在生活照料问题。但对于高龄老人、尤其是身体状况不太好的老人,日常生活照料确实成为大问题。
3、看病难困难。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率非常高,大多数患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老年性疾病,有的甚至多病缠身。由于医疗费用高,只能是小病忍,大病拖。虽然绝大部老年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仍有大部分的老人有病没钱医治。有的老人患头疼脑热、身体不适等一般的病痛时选择忍着,扛一扛就过去了,只有扛不过去的病痛才去买点便宜的退热止痛类药物。
4、经济困难问题。空巢老人普遍经济收入不高或缺乏独立的经济收入。绝大部分农村空巢老人把一生劳作收入都奉献给了社会和子女,到年老时却没有什么积蓄,经济收入低,养老问题得不到有效保障。空巢老人的支出集中在饮食、水电、日用品等必须品的开销上。既使有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但由于保障水平较低,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五、对策建议
1、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力度,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大力宣传、表彰和推广老年优待先进典型,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老年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形成敬老法制观念,让全社会形成尊老、助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老年法》和涉及老年人的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让更多的老年人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医药保健以及维护权益等方面享有实惠,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养老的美德,形成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加大执法维权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基层老年组织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对老年人家庭的一访四查活动,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家庭、子女进行批评教育,责其改正。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服务网络,拓展老年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渠道,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县、乡司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给予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服务。司法机关继续推行和完善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提高涉老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让空巢老人安度晚年。
一是政府要继续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解决农村家庭养老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主要途径。我县去年已开始实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每位老年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养老保险金,但标准较太低,60元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养老金额度。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范围,提高低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能得到低保待遇。三是应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可考虑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因为这个年龄段的老年人,一般都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经济来源,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3、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尽管大多数的老年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住院需首先垫付医疗费,受药品报销目录、起付线和封顶线限制,报销额也较低。针对这种情况,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探索实现降低老年人医保报销起付线和封顶线、扩大药品报销目录、提高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门诊药费报销,解决医疗费垫付问题,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让老年人看得起病。对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其参加合作医疗费用应予全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市医疗卫生下乡巡回义诊等活动,为年老体弱、经济困难的农村老年人送医上门。农村地区大多数散居,特别是空巢老人重病后无力上医院,甚至无人知晓。应建立农村公共医疗上门服务制度,实行区域管理,与村医生、乡镇卫生院签订责任书,定时为空巢老人免费体检,重病时减免一定的费用。解决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从根本上缓解农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4、不断完善和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满足空巢老人的生活需要。
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随着家庭功能的弱化,养老方式是现在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目前我们应该推崇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因此要着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同时逐步向农村延伸。认真总结试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在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加以推广,力争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和项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和村(社区)资源,建立老年人基本情况、求助热线和为老服务信息的网络平台,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网的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实用的养老信息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各乡镇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村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援助、心理咨询、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精神慰藉、代购代办等无偿、低偿、有偿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对孤寡等特殊老年人,鼓励和倡导政府购买、志愿者、邻里互助等多种方式实施服务。
5、兴办农村养老福利事业,走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路子。
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调整结构,完善服务功能,增加养老机构床位供应量,切实提高入住率和服务水平。部分空巢老人喜欢住进养老机构,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子女愿意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老人到了养老机构有人管理,有人照顾,老人舒心,子女放心,但是我县目前还没有一处自费代养福利机构。如今农村集中供养仅限于五保老人,孤儿。空巢老人无法进入此行列,应适度拓宽集中供养范围,特别是对农村空巢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制度,建立有偿服务机制,其子女向供养机构提供生活补贴,让高龄空巢老人受到妥善的照顾。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托老所。要大力新、改扩建乡镇敬老院,接纳更多的生活困难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国家负责这些老人的基本生活费。老人们在这里实行个人开灶,自己煮饭,生活上可以互相照顾,互相帮助。应鼓励已经富裕起来的村民兴办家庭托老院,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白天老人聚在一起学习、娱乐,晚上回家休息。
6、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的作用,构筑全方位多层次为老服务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