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乡镇食品安全检查范文

乡镇食品安全检查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乡镇食品安全检查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乡镇食品安全检查

第1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范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整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推动我县食盐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促进我县盐业稳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维护食盐市场安全稳定,进一步排查食盐市场安全隐患,争取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构建安全、稳定、和谐地食盐市场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成立盐业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重点和内容

1、继续抓好安全维稳工作,对重点乡镇食盐市场、重点部门切实抓好落实。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3、加强员工的法制观念。要求全体员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正确处理好员工与单位、员工与员工、员工与客户、员工与邻居、员工与社会等的关系,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细化,明确到每个部门、每个员工,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5、加强对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车辆的进行安全检查及保养,保证公务用车和食盐配送车运输安全,做到食盐配送车车厢安全卫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加强对本单位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工作,要求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切实保证行车安全。

6、加强库存商品的的安全管理,要求做到商品先进先出的原则,根据不同商品种类、批次分别堆放,标明货物的入库时间、批次、保质期和出库流向,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商品(超过食品保质期),不得销售出库。

第2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范文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校园治安防范、校舍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等。

(一)校园治安防范。财政对公办学校、幼儿园安保经费拨付是否落实。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年龄、人数是否符合要求;防卫器材配备是否到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是否安装自动报警系统;监控和报警系统是否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门卫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校园义务保卫队伍是否建立;值班制度是否落实。

(二)校舍和设施安全。是否存在危房;正在使用的危房采取何种保护措施;楼梯、走廊护栏和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校舍、特种设备检查与维修制度是否落实;新建校舍是否经过验收。

(三)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数量、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单位是否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四)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已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车辆是否经过公安部门年审;是否喷涂统一标识;驾驶员是否符合准驾条件;是否存在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现象;教师跟车制度是否落实。

(六)其他安全隐患。

二、检查方式

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由县政府统一部署,采取乡镇政府、学校自查和县政府统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政府将抽调县公安、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消防、教育等单位专业人员分三个工作组,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安全进行安全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即组织开展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检查活动,做到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检点突出、整改措施到位,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表,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处学校、幼儿园,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第3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范文

1月23日下午,福建省在省政府主会场,各市、县(区)设分会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全国会议后,黄小晶省长立即主持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我省的贯彻落实意见。黄省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把事故发生率和损失降到最低。

黄小晶省长强调,要紧密结合福建省实际,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十条措施,抓紧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要有细化的工作方案和措施。黄省长特别强调,地方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事故赔偿、风险抵押金以及煤矿回采率与税费挂钩等政策逐项落实到企业;要对全省煤矿资源进行全面规划,整合煤矿资源,优化煤炭工作结构,扶持省属煤矿和大煤矿,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和非法煤矿。对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法制建设、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等方面,都要作为专题,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和措施。

在专项整治方面,黄省长要求,要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防止“死灰复燃”;要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春运安全工作;加强渔业生产安全,坚决取缔和查处“三无”、“三证不齐”船舶,落实渔船安全救生、消防和通讯设备检查和出海前的安全检查;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入手,全面加强监管;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加强建设工地安全工作,严格安全防范措施,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建筑企业和工地,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要重视旅游安全,强化景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做好旅游设施的安全检修工作,确保旅游安全;要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开展全面治理,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的监管工作。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福建省上下迅速贯彻落实会会议精神,各级各部门立即深入安全生产第一线,检查安全、整改隐患,确保安全。

1月27日下午,黄小晶省长,李川副省长带领省直有关部门及福州市领导,深入福州汽车北站、福州火车站等地检查春运安全工作。

2月7日至10日,为通过考核评比促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在省安委会领导下,由省安办牵头组织5个考核组,对省单列考核单位2005年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全省创安全生产合格乡镇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进一步促进全国会议精神在各级各单位的落实。

节后,福建省煤监局领导带领两个督查组,立即对全省煤矿节后恢复生产、整顿关闭矿井工作、新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第4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范文

欢迎你们在百忙之中专程到天城来,对我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情况进行督查。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各位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将××××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

一、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工作安排的情况

为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按照省州的安排部署,结合天城实际,我县认真制订了《××××年天城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积极开展主题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认真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具体安排是:⒈县安监局牵头,县国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负责非煤矿山、危化品、商贸企业的安全检查;⒉县煤炭局负责煤矿的安全检查;⒊县公安局牵头,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参加,负责道路交通、消防、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⒋县交通局牵头,公安交警、县农业局参加,负责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⒌县水务局负责水库、坝塘除险加固和库区船只的安全检查;⒍县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的安全检查;⒎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⒏县教育局负责学校住宿、教学楼、食堂的安全检查;、县卫生局负责食品卫生的安全检查;、县旅游局负责景点景区、宾馆饭店的安全检查。其他行业的管理部门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和特点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组织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违法驾乘摩托车和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二是组织县水务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开展抗旱防汛、危险水库坝塘、校舍危房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汛期安全。

(三)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四)举办安全生产工作专题学习讨论会

⒈县安委会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学习《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研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⒉为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由县安监局牵头,召开好三个培训会议。一是召开好各乡镇安全生产责任人会议;二是召开好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会议;三是召开好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会议。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学习贯彻好《决定》精神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五)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州县人大代表视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六)积极开展全民安全知识学习和警示教育培训

以观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防火安全、人人有责》等专题影视片为学习、教育载体,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杂志、《安全生产宣传品服务指南》等宣传材料,在全县广泛深入宣传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拥有安全和享受安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重点组织乡镇、城区中小学生和有关企业新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

二、开展检查的情况

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县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由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牵头,组成个组,针对全县近期事故多发、隐患明显的乡镇、部门和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目前,个组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已基本结束,通过检查,查出事故隐患条,发出整改通知书份,现已完成事故隐患整改条。

三、近年来安全督查的隐患整改情况

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年月,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我县组建了县安监局,县安委办正式设在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部门科(股)室管理步入了工作部门的专项管理。县安监局的成立,形成了“综合管理,监察执法,协调服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全县共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次,检查单位个,查出事故隐患条,发出整改通知书份,整改条,保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运行。

四、学习贯彻《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月×日,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决定》精神,并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州人民政府关于安全

生产指标控制管理、州人民政府与我县签订的××××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对我县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进行认真、广泛的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我县××××年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强化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好各项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次学习讨论会,共发放资料份,《决定》份。

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始后,我县又结合县情实际,由县安委办制作宣传折页份,对《决定》精神进行宣传,同时,按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安排,于×月×日举办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多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知识培训,培训会上除观看警示片外,还学习贯彻了《决定》精神,整个培训会,共发放学习资料份、《决定》份。另外,县安委办还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分别于×月×日、日举办了矿山、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发放学习资料份、《决定》份。有力地推进了《决定》的贯彻落实,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五、第三季度的工作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认真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月,我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和,全县安全生产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和死亡的人数压力相当大。为此,我县一定根据中央、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中心,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责任制为主体,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评估评价基础工作的前提下,更加坚定信心、排难而上,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进入第三季度,我县将在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把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全面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矿山安全法》、《危化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监督、落实措施、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同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照国务院号令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实行倒查制,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随着雨季的到来,特别是进入—月份以后,我县将加大道路交通、矿山企业、建筑工地、危险水库坝塘、校舍危房、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现场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对违规经营、违章作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及时进行整改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立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专项整治是针对事故多发行业,扭转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突击性整治工作。我县将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继续抓好违法驾乘摩托车清理整治、预防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的同时,认真抓好矿山、危化品、建筑行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借鉴外县经验,明确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成立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继续开展宣传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全县干部群众的安全责任意识

进入第三季度后,我县将以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内部刊物、黑板报专栏、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体现“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县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有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六、今年上半年我县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的考评情况

××××年×月×日,我县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在认真总结××××年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分析××××年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基础上,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县××××年安全生产工作,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企业(共家单位)在会上签订了××××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得以贯彻落实,×月×日,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对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自检自查,并以此为前提,县安委办又牵头,抽调成员单位部份人员组成个督查组进行抽查,通过督查,全县各级各部门共签订目标责任书份,设专职安全员人,兼职安全员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份,教育部门、乡镇、学校片区坚持既与主管部门签订、又与所在乡镇签订的原则,有的学校还做到与家长签订,加大了对师生出行、食品安全的管理。截至×月×日止,我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除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难以控制外,其它行业、部门均在指标范围内,因此,我县自我考评为分。

各位领导,以上是关于我县××××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天城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今后的工作中,我县一定在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抓住工作重心,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建设平安天城,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努力和贡献。

第5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范文

2012年,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市食安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部署,开拓创新,迎难而上,改善服务,强化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水平,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抓巩固提高

近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面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于好转。

我区自2008年初提交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申请以来,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于去年创建成功,食品安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农产品、水产品无公害生产基地逐步扩大,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质量安全保障有了进一步改观,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质量逐年提高,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好转,集贸市场、超市食品花色品种越来越丰富,质量档次越来越高。近几年来,在我区市场流通的食品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水平不断提升。

我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委员会这一平台,突出在综合协调、出谋划策、抓全局性的大事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上有所作为,按照去年年初提出的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实现了全年食品安全无事故。

一是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按照“乡镇负总责、食安委办牵头、部门配合指导”的总体要求,区政府与各乡镇和相关监管部门签订责任状,通过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要求、签订责任承诺、实施责任考评、强化责任追究等措施来形成工作责任链,保证职责到位、责任到人。

二是完善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制度。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日益重视,为适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需要,区政府编制出台相关应急预案,并制订具体的操作手册、开展了事故演练,强化了应急体系建设,提升了应急处置水平。

三是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成效显著。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在源头监管方面,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是种养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源头管好了,可以有效降低食品安全的社会成本”的观念,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开展种植业、兽药及畜产品、饲料、三品、水产品、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在生产加工环节,以豆制品等为重点,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规与专项抽查工作和取缔无证生产专项行动;在流通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了3.15执法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专项整治;餐饮环节,继续开展小餐饮、工矿企业食堂等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取得实效。

二、认清形势,抓发展机遇

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稳步提升,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隐患并没有根本消除。一是食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尚待完善。二是部分乡镇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力度不足:三是街边饮食摊档和食用油、豆制品、熟食生产经营、特别是奶制品存在隐患;四是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各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方面,食品安全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把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作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社会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成为人大、政协的重大提案议题。同时,经济快速平稳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解决了吃饱穿暖之后,追求的是生活质量的改善和食品质量的提高。人民意识的提高和社会需求的增长,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一是市场准入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区是农业大区,要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农业经济,必须与上海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我区必须抓好农产品种养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开拓销路;二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城市化要求市民能够买到放心食品,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市场化要求生产安全食品、输出优质农产品;旅游餐饮业要求食品卫生安全,打造“放心旅游、放心饮食”环境。所以,食品安全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各镇(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食品安全形势,既要看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机遇和有利条件,也要正视形势的严峻性和工作的艰巨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努力使全区食品安全适应新形势,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三、落实责任,抓监管提升

全面完成2012年各项目标任务,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增进合力;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加大投入,加强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各镇(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自律意识和守责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责任制度和自律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诚信度,积极履行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6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范文

街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意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利用“邻居节”活动等载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全街道设立33块永久性宣传牌和标语。所辖各行政村均有1条以上永久性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江滨公园和隧道口设立2幅大型公益广告牌,分别为286平方和130平方。

大力开展“六进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宣传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做到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一个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食品安全宣传画、每户备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个学期开辟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普及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有专门教师、有指定课本、有固定课时、并开展学期教学评价。

5月22日,区食品药品安全恳谈会在*街道举行,来自街道的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书记主任、校长等近30人参加了恳谈会,并积极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宝贵建议。10月7日,召开区食品药品安全座谈会,各社区主任参加,座谈会进一步加深了各社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

二、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

年初,街道办事处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纳入办事处今年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许鹏飞为组长、以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先后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会议,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

为了做好创建工作,办事处配备了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各行政村和社区都配备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从而保证人力到位,尽最大努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办事处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充分保证创建所需的一切经费,创造必要条件让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部署、年终有总结。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有力,定期检查落实,确保工作计划顺利进展,完成预期目标。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了街道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制度,以及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每年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保证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全。近两年,我街道未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

三、突出重点环节,抓好食品安全

我街道处于市区中心区域,城市化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功能日臻完善,各行政村已基本征地完毕,基本没有农产品生产,因此已经没有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我街道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家,其中1家停产,1家小作坊。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清楚,无食品生产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辖区内4家应取证的28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各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实施进货验收,均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各企业按照有效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工艺流程科学、合理;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产品出厂进行质量检验;出厂销售食品均进行预包装或其他形式的包装,标签标识合法;各企业均建立详细明确的生产和销售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没有发生使用非食用原料或不合格原料;没有发现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现象;没有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的现象;没有发现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行为。生猪实行定点屠宰,无私屠滥宰行为。

(二)认真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我街道共有5家超市、8家放心店,各店建设均达到要求,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建设规范统一,食品配送面达70%以上;辖区内各学校商店均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食品配送面达30%以上。

街道共有786家食品经营单位,均办有齐全的经营证照,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按照核准项目范围规范经营;各单位均有齐全的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等制度。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多年来,街道辖区的食品经营单位未发生经销“三无”、腐败变质的食品的现象;没有发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以及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没有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没有经销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的食品;食品广告或说明实事求是,诚信宣传,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街道有3家菜场,1家副食品市场,353户经营户。农贸市场每日开展食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食品加工、活禽宰杀设立均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进行;生、熟食品实行分区销售,不致生熟混淆。熟食品从业人员做到衣帽整洁卫生,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店家使用专用工具。凉拌食品销售者有冷藏设备和相关措施;销售畜禽类食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认真做好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

街道共有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335家,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部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各餐饮单位均规范建设,做到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自办宴席和民工食堂有管理措施,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和指导。

各餐饮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均严格执行卫生要求,入库验收及时记录;库房不与非食品混放,无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冷藏设施正常运转;厨房内外环境整洁,认真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干净;加工过程严格按卫生要求执行,凉菜间配有温度计,确保温度低于25℃;严格按要求做好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

第7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范文

一、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1、组建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新机构。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按序时进度完成监管职能、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检验检测资源的整合,充实加强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力量。

2、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乡镇(区域)监管派出机构建设,推动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专职化,在每个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聘任1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3、完善社会共治共管体系。落实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绩效考核、综合评价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考评结果反馈运用工作。加强食安办综合协调工作,完善部门联动执法和“两法衔接”机制。落实企业首负责任制,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拓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

二、深化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规范兽用抗菌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重点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农业种养殖用水污染、有机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

5、开展重点品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开展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白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检查行动,组织重点食品品种监测抽检1000批,食品综合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畜禽产地和屠宰检疫,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生鲜乳收购与奶站经营管理,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落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餐厨废弃油脂等违法违规行为,建成市区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

6、开展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食品、小作坊聚集区、食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为重点,治理小卖部、小餐饮和流动摊贩,严厉查处加工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行为。规范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建立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校领导先予品尝制度,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网络食品交易和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查。

7、开展药械打假治劣保安全行动。继续深化药品“两打两建”工作,重点开展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打击网上非法售药、医疗器械“五整治”、整治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等专项行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化妆品行为。组织药品抽检1000批以上、快检2000批,基本药物检测合格率达98%以上。

8、开展打击“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饲喂不合格饲料、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以及生产加工环节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广告虚假宣传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生产销售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假冒伪劣问题。

三、强化日常质量监管工作

9、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口。推进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标准化工作,完善准入准出制度。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规范化建设,探索食品生产经营新业态许可管理工作。加快实施新版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达100%。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工作,提高产业整体素质。

10、落实质量管理规范和制度。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全程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控制、卫生规范等制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风险管理工作,突出注射剂、植(介)入器械、特殊药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高风险产品及基本药物生产质量控制,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使用安全有效。

11、积极推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食品药品信用等级评价标准,继续开展“诚信做食品”、“药品诚信经营示范创建”等活动。深化食品生产“三分监管”、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药械产品风险分级和企业信用分级管理工作。探索建立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违法曝光力度,严惩失信行为,情节严重的实行清退和行业禁入。

四、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2、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基层食品药品检测能力建设,整合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统筹规划建设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推广运用快检筛查技术。

13、加快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以食用农产品、婴幼儿奶粉、肉制品、蔬菜、白酒、食品添加剂等品种为重点,完善食品安全电子信息追溯系统。积极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共服务电子平台建设。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向医疗机构延伸。对85家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安装监控设备,实现生产车间远程实时监控。

14、健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体制。加快建设市县两级食品和保化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心、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安全消费警示信息,及时防控安全隐患。修订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舆情信息采集、监测预警、信息上报、隐患排查等制度,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水平。

第8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主要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县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责任部门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及主要责任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县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主要责任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增效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9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基层监督员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其中放心农资连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为供销社)。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制定《*县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县260家农资经营企业、20家兽药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8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县60%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0%以上的行政村,统一配送率达70%以上。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15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技110网、*农民信箱和*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县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组建完善*县生猪养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生产标准;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方案,一是年内完成制定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使全县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制定活动方案,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加强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09年10月前,全县达到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2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3个。三是每年向*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09年10月前争取有6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县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2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县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6、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的取证率达5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县城所在地市场、超市100%建立索票索证制,彻底解决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杂食店无照经营问题;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彻底解决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食堂(包括学校食堂)和县城所在地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农村集体聚餐(8桌以上)备案率达80%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县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二是严格执行进场生猪检疫和肉品检验制度;三是认真做好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按日屠宰量的2-3%比例抽检);四是严格执行肉食品上市准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县城所有超市、市场、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和销售的猪肉100%来自生猪定点企业;六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县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

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发糕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各乡镇(街道)完善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的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县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监督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县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6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009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09年9月—2009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09年9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食安委办公室。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示范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教育、食品药品监管、供销、水利、财政、宣传部、广电总台、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连小敏

副组长:王良春、吕玉茹、薛伟、李建民、洪一舟

成员:严凛冰、陆雄、李竹生、吴军、夏浩波、吕美姿、范卫祥、李林、郭筱丽、陈卫平、陈金新、贾仲银、应敏、楼林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内,由郭筱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示范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责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尽快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展“示范县”建设的工作方案,并于20*年5月1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第9篇:乡镇食品安全检查范文

健康,何等重要!生命,何等珍贵!

12月1日,《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一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它将有力地推动食品安全法在该省的贯彻实施,加大该省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为该省食品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日,记者就《条例》的相关问题对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柯俊进行了专访。

规范立法 引领食品安全

记者:柯局长您好!随着人们对健康的追求,食品安全必然会越来越受到关注。请问湖北省的食品安全状况如何?

柯俊: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连续三年达到94%以上,食品安全工作正走上体制不断完善、措施不断强化、保障不断增强、形势不断向好的良性发展轨道。同时,当前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脆弱,问题易发多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还不高,保障食品安全任务繁重艰巨。

记者:近年来,有的地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让公众焦虑,担忧,愤怒。请您谈谈《条例》是如何立法的?

柯俊:“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从国家层面看,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新《食品安全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新法试行后的一年内制定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为保障湖北5816万城乡居民的饮食安全,也为更好地促进湖北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食品安全法》等上位法的指导下,制定顺应时代要求、体现人民意愿、符合湖北实际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

《条例》从酝酿到最终出台,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2015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条例》为2015年省人大重点立法项目。2015年10月,我们向省政府上报了《条例(草稿)》。2015年11月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稿)》,同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5年1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16年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2016年4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在黄石市同步举行基层立法听证和网上立法听证,并通过湖北经视、长江云新媒体进行现场直播和网上图文直播,在全国尚属首次。2016年7月2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

“”铁律 确保有章可循

记者:请您讲解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

柯俊:《条例》共计六章、八十六条,分为总则、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法律责任和附则,有以下创新和亮点。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条例》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恪守职业道德,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强化政府责任。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7项具体职责,要求县以上人民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明确专门人员具体承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引导等职责,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强化监管责任。确认了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无缝监管。

(二)划定“三小”生产经营“红线”。《条例》规定:一是建立小作坊、小餐饮许可管理,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制度,将“三小”纳入法治范畴;二是设立“三小”的准入条件和生产经营要求,规范其具体生产经营行为;三是明确“三小”生产经营“负面清单”,规定了“三小”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四是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五是对“三小”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按照“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对“三小”累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对“三小”严重违法行为设置五年的行业禁入期限。

(三)促进网络食品经营健康发展。《条例》规定:一是入网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取得许可,并在其网站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监督;二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食品安全检查、违法行为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入网食品的检查和管理。

(四)栏窦喙鼙=∈称废殖嵯。当前,通过会议或者讲座等形式宣传推介和销售保健食品比较普遍,一些销售人员打着各种“尊老助老”、“健康工程”、“专家巡讲”与“免费赠送”的旗号,欺骗误导中老年消费者,高价推销保健品。对此,《条例》规定:一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并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二是保健食品会销不得作夸大功能、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三是对在经营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最高20倍货值金额罚款的严厉处罚。

(五)锻造食用农产品监管链条。《条例》规定:一是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二是食用农产品集中销售市场要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制度、检验记录制度及公示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市场开办者要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市场交易销售,必须提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不能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或者抽样检验;四是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用电子数据追溯。

(六)突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特别监管。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和校园食堂的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条例》规定:一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划出食品摊贩经营的“”;二是各级学校要建立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逐步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

(七)动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条例》设立“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专章,一是规定各类食品安全信息特别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与;二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管理决策活犹岢鲆饧和建议,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激发公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热情;三是规定新闻媒体要公正、客观报道食品安全信息,曝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正确引导公众舆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舆论环境。

(八)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人形成警示和震慑,《条例》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情会商、信息共享等制度。

“五大”举措 推进落实全覆盖

记者:面对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贵省颁布了这一重典来保障食品的安全。那么,如何加大《条例》贯彻实施的力度呢?

柯俊:第一,高举党政同责的“指挥棒”。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县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研讨班,开设《条例》专题辅导课,积极推动各地党委中心组将《条例》纳入到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领导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抓好“双安双创”。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为契机,把“三小”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双安双创”重要内容,把《条例》有关要求落实到具体计划和项目上。三是抓好考核评价。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推动形成重视食品安全依法治理的政绩导向。

第二,唱响宣传培训的“合奏曲”。一要组织监管人员学法。在省级层面,将会同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编写《条例》释义读本,举办全省县(市、区)食药监局局长培训班,组建普法宣讲团,送《条例》到基层一线。在市县层面,指导督促各地开展集中学习、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现场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二要促进从业人员守法。以“六个一批”(一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批食品安全主管人员、一批小作坊业主、一批小餐饮从业者、一批乡村厨师和学校食品负责人、一批食品摊贩从业者)培训教育为重点,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要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辟《条例》宣传专版、专栏,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推送《条例》重要条款,增强《条例》宣传的可读性和互动性,增强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三,夯实制度建设的“压舱石”。按照《条例》的授权,我们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组织制定了《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湖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网络订餐监督管理办法》,还将制定《湖北省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这些制度将与《条例》密切衔接,细化落实《条例》具体管理内容,为“三小”生产经营有法可依、监管执法有章可循提供制度遵循。

第四,打造专业监管的“脊梁骨”。按照《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快人才储备步伐,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的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