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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交易;档案管理;法治观念
中图分类号:G275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7-0214-01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房地产交易量日渐增长,交易事项日渐增多,交易手续日渐周密,交易管理日渐规范。进而,档案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工作要求更加具体。而且这项工作不仅涉及到单位的自身管理问题,更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与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加强依法管档的法制观念。
房产档案提供利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为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档案管理的根本大法,地方制定和颁发的有关贯彻实施档案法的实施细则,引领着所属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各地方为贯彻本法所出台的有关文件,明确了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实施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房地产交易部门的制度规定是实现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的有力保证。
依法管档的法制观念即体现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必须严格执行部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将档案管理工作置于法律规范和部门制度的制约之下。依法管档的法制观念一是从学习中来,知法才能执法;二是从实践中来,体验胜于感知。
一、路政档案管理的由来
路政档案是各级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在路政执法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利用查考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材料,是路政管理活动的真实记录,也是路政执法和路产管理的重要凭据。早在2003年,我国以交通部第2号令颁布和实施了银各政管理规定》,之后根据各省高速公路的发展趋势,以及综合有关国道、省道、乡道的交通体制所出现的不同情况、各地对于如何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保护路权路产和快速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等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讨和分析,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广东省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广东省公路局会同广东省档案局于2009年联合正式印发了犷东省路政档案管理办澎,旨在进一步强化我省路政档案管理工作。文件明确指出:路政档案既是公路管理部门综合档案的一个主要内容,也是国家和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高速公路营运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根据国家颁布的管理办法与条例,处理好高速公路前期建设遗留的各种征地拆迁、产权归属与纠纷、补偿索赔、专项工程改造、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等问题,由此形成的路政档案成为档案工作探讨的又一课题。
二、路政执法管理人员日常履行执法工作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是路政档案的重要构成部分
近几年的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工作中,由于涉及路产路权、违章违法等索赔补偿的案件频频发生,甚至有些还涉及刑事诉讼案件等。为此,各高速公路营运公司为了不让自身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都抓紧抓好如何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把“降事故、保畅通”的首要任务摆到企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不断探讨、研究日益增长的非法盗窃公路财产、违章占用公路两旁土地、乱搭乱建广告牌以及收费站广场等各类突发案件,因此,路政执法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就显得越发不可轻视。同样,做好保障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确保高速公路的通达畅顺是路政执法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要求和实际能力,特别是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在极短的时间内(2分钟、巧分钟)赶赴事故突发现场,应对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紧密配合交警对拥堵的车辆进行有效的疏导与分流,并做好各项必要的笔录与确认。因此,路政管理人员在管理职能活动中形成的路政案件、路政巡查、路政统计、路产管理等真实记录,都必须按照扩.东省路政档案管理办嘟、仕业档案工作规褂的有关要求,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鉴定、整理。按分类号+年度十保管期限+案卷顺序号进行科学的排列、立卷和归档。同时,土地使用证、路政许可证、路产登记表,以及修建跨线桥、桥下道路、隧道、涵洞、渡槽等上跨下穿管线工程项目形成的档案也有着极高的利用率,也必须按期移交到综合档案室或部门资料库作永久保存,并由路政档案管理员根据《广东省路政档案管理办法》(粤公路函[2008]28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路政档案的分类、鉴定、整理和立卷,实行科学有序管理。
三、路政档案管理除依法执行上级制定的办法以外,还应建立科学有序的内业管理制度,不断研究与优化路政档案管理工作体系
根据我省多个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的运作情况,我们发现,路政档案除了严格按照《广东省路政档案管理办法》,每年须做好一整套路政档案以外,日常的路政执法、路政巡查、案件处理等管理工作中还产生大量的内业资料和报表,尤以各类报表居多。如作为路政管理工作组成部分的交通监控中心,其每天产生的报表就有:各项交通业务分析报表、交通事态统计与处理、路政拯救、车辆分流、塞车中行车缓慢情况分析、车流量及事故按立交24小时和断面24小时分布统计表、顾客投诉处理月报表等内容,种类多、数量大。另外,针对路产损坏、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违章整改等日常管理业务还形成多种统计报表,如:构成路产损坏报表、交通事故月报表、桥下空间管理情况统计表、应急预案处理方案、路政工作台账、拯救巡查日志、违法案件、整改停工通知等管理资料。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做好经济及科技档案工作,对服务党和国家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巩固档案事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势头、增强档案服务能力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企业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服务国家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的重要方面。今年企业档案工作的重心是进一步加大推动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和加强国有企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力度。一是研究建立对企业贯彻执行《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情况的评价体系。2009年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体系性管理标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在全国和中央企业进行宣传贯彻已有两年,全国上下关于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活动普遍开展起来,在研究借鉴广东、福建等省开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价工怍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组织力量开展对企业贯彻实施《企业档案工作规范》评价体系的研究和实施工作。通过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企业档案工作不断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二是要加大对国有企业档案资源建设的监督指导力度。规范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制订工作;与国资委共同开展中央企业档案资源建设方面工作的调查研究,以进一步加强企业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提高中央企业档案资源的保管、开发和利用水平。此外我们还将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金融企业档案管理力、法》,争取年内颁布实施。
项目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世界瞩目的长江三峡工程2012年即将全面竣工,国家将组织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国家档案局负责档案专项验收的组织工作,这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光荣的使命。为此今年我们将牵头组织有关省市和中央单位,根据三峡工程总体验收的安排和要求,研究制定三峡枢纽工程、输变电工程和移民工程档案验收工作的方案和验收大纲并全力做好工程档案验收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我们还将继续推进三峡工程库区移民档案进馆项目的实施,督促各有关单位按照《长江三峡工程库区移民档案进馆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档案的监督、检查与指导。继续开展对各省(区、市)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巡回检查。这项工作我们从2008年启动,已组织了对云南、天津、江西、辽宁、甘肃等10省市的巡回检查。2012年我们拟将组织对广东、湖南等省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巡回检查。继续联合国防科技工业局对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继续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电子政务工程档案进行指导、检查与验收。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与水利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发《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以规范移民档案的收集和管理。与建设部联合继续开展城建档案工作调研并加快《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今年是实质性推进的关键一年。去年在湖北宜都、重庆九龙坡、辽宁普兰店三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推进会的推动下,全国各地创建示范县活动已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截止到2011年底除上述3省外还有北京、天津、河南、山东、四川、江苏、浙江、贵州、江西、广西、广东等14省(区、市)19个示范县(市、区)通过验收。从验收的情况看,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涉农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创建活动确实将档案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和专项计划,对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以及经费投入明显得到加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权益、社会保障等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基本做到了应收尽收,可以说示范县创建活动使农业农村档案工作面貌一新。今年是示范县创建活动实质性推进的关键一年,各省的验收活动将大范围开展起来。我们希望各省(区、市)档案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今年下半年国家档案局拟将与民政部、农业部联合召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经验交流会,对各地创建示范县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交流;为获得示范县称号的单位颁发牌匾和证书。此外,今年全国将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国家档案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成员单位,档案部门要积极配合农业部门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技术培训,切实把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稳定与发展的专业档案建立齐全、管好用好。今年我们还将会同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以规范林改档案工作的管理。
总之,2012年是经济科技档案工作前景辉煌而任务艰巨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在馆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省市档案部门和各中央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团结拼搏,努力完成全年预期的工作,为档案工作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关键词]会计档案;现状;财务管理
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也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会计档案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所以,进一步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势在必行。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管理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会计档案管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最后环节,往往容易被忽视,形成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直接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质量和水平。财务档案管理是一门学问,里面有很多东西需要会计人员去学习、去探索。通过学习和探索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因此,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可以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使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一、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1.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充分的认识,意识淡薄,导致会计工作与会计档案管理相脱节。有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对财务档案工作缺乏充分的认识,只注重内部财务项目的实施,认为只要出具了财务报告,提出了财务意见,作出了财务决定,该财务项目就结束了。相对忽视文件材料的汇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甚至认为财务工作过程中大量原始凭证的整理是一件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根本不把财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计人员上岗前,很少进行会计档案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的培训,大多数是由会计人员兼管,缺乏档案管理工作经验,不懂得档案的基本操作规程,对财务档案的归档范围和标准不清楚,导致整理出来的会计档案达不到规范要求,更谈不上科学管理。
2会计档案装订、立卷、归档不规范。有些单位会计凭证装订后没有封粘,或者已封粘但在封粘处没有会计人员签章,会计凭证装订封皮项目填写不全;有些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会计文件资料混乱放置,活页账簿没按统一标准填写封面,会计报表各月份分散存放。会计档案移交时双方没有按册清点,没有移交清单,没有按照永久、定期两类分别保管,不仅查找非常困难,而且也不合乎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有些单位的会计档案未按要求归入单位档案部门保管,而是由会计人员自行保管;有些单位没有成立综合档案室,各类档案分别由具体工作人员保管;有些单位虽设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但未接收会计档案;有些单位由于领导不了解《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会计人员自行保管会计档案;还有个别单位由于档案柜不足,将会计档案装入纸箱中,任意堆放。会计档案管理及销毁不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不科学,存放没有顺序、查找不方便,借阅登记制度不健全。会计档案销毁也不及时,到期该销毁的不销毁,销毁过程有的也不规范。
3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单位存在一些财会档案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不坚持原则,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按规定去做,甚至违法乱纪、伪造、篡改、变换记录凭证;开假发票、建假账、建账外账、虚列成本。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进而影响了国家宏观决策、危害极大。
4会计档案资料收集不全。有的单位只重视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专业资料的归档,却忽视了会计文件材料的汇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严重影响了会计档案的齐全性和完整性。
5.纸质会计档案与存储会计数据的磁介质档案管理不同步。有的单位将会计信息存人磁性介质后,对磁盘、光盘中的会计信息疏于管理,造成会计信息的丢失;由于会计电算化软件的升级换代很快,许多单位没有把会计软件的版式及软件系统很好地保存,从而造成会计电算化档案无法调阅。
二、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规范管理。《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指出: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则更加明确地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由此可见,是否重视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是一种严肃的法制行为。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提高依法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意识,从法律的高度来依法加强管理,切实把会计档案管理列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2制定规范,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要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并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相关的制度。首先,建立财务档案归档制度,明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归档程序、整理方法、归档要求等;其次,建立和健全档案保管、安全保密制度,采用先进手段和科学方法保管档案,明确职责,确保档案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对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对做得好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充分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反之,对于工作做得差的要提出批评,责令他们及时纠正,并予以必要的处罚。凡涉及到本部门房屋买卖、土地使用、财产划分、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经济积案、退休退职材料要另编检索工具,以便长久保管,方便查找利用。
3加强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高会计档案的案卷质量,会计人员是会计档案整理的第一责任人。会计人员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的熟知、熟练程度,决定了会计档案案卷质量的高低。《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则将“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工作人员培训”,作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档案法》第九条规定: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因此,各单位应该依法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人员的全面培训,把增强会计档案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会计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除要搞好关于会计和档案的岗位培训外,还要搞好后续教育,在财务档案管理的过程中,如果能够统一思想,坚持科学管理和责任心,则可以有效地防范档案管理工作中诸多问题,使得财务档案相关信息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对企事业增强活力、竞争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4规范会计档案装订、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订会计凭证必须使用会计凭证装订封皮,粘封装订线,并在粘封处加盖会计人员印章。封皮表面的有关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装订完毕必须按月份的先后顺序放入会计档案(凭证)盒中,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档案盒面上的内容。第二,综合档案室的单位,财会部门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会部门妥善保管,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工作。要配置专用箱柜及防盗、防火、防霉、防蛀设施。第三,各单位的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后,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机关和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企业单位经企业领导审查,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会计档案保管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
5.同步计算机相关系统和档案管理文件的升级。在近几年财务会计档案查询中,常常出现打不开档案管理系统的事件。这种情况的出现,通常由于计算机现在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和保存资料的系统版本不一致。只需将系统恢复到旧的版本即可解决,但该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工作效率,所以,在进行管理系统升级时,需要同步升级旧的资料文件。磁性储存介质应该放置在远离磁场的地方,并注意防高温、防霉、防尘保护。
提出如下意见,农业部、国家档案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1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转发给你并结合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以下简称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管理工作实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整理工作,统一标准。
主要集中在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村(社区)各地要按照不同档案门类进行准确区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形成的大量文件材料。对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当纳入专门档案管理;对各种会议材料、计划总结、统计汇总等档案材料,应当纳入文书档案管理;对电子声像类档案材料,应当纳入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类文件材料
包括机构成立、意见、方案、指导性通知、计划、总结、简报、会议记录、规划、报告、检查记录、统计汇总等文件材料。1.归档范围。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分为永久和定期,2.保管期限。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要求。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
以“件”为单位,3.整理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整理这部分文件材料时应纳入机关文书档案统一整理归档。按照《市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渝档发〔〕34号)进行整理。
按《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各行政村(社区)整理这部分文件材料时。统一纳入村级文书档案的经济发展类”按照《市文书立卷与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或《市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要求,以“卷”或“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二)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专门档案类文件材料
1.归档范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材料包括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入户核实(汇总)表、国土“二调”面积核实表、田(土)面积丈量记录表、现场勘界确认材料、承包土地空间位置图、农户委托书、承包土地确认面积公示表、农户签字确认的承包地块及面积分摊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表、新证领取表、原证注销登记表、公告材料;土地承包情况汇总清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台账;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人员花名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形成的承包面积确认落实方案、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补充完善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依法调整承包土地方案、注销(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材料;其他方式承包申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申请、登记等材料;其他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专门档案材料。
2.保管期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永久保管。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3.整理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形成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作为自身全宗内一种专门档案保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一式二份。必须移交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一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用作日常登记管理留存一份。
应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独立全宗单位,乡镇(街道)级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集中统一整理,参照《市机关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渝档发〔〕34号)要求,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一般以每户形成的且能按户分开的所有文件材料作一件,用线或不锈钢钉装订,同一全宗内以行政村(社区)顺序依次排列,同一行政村(社区)中按村民小组顺序依次排列并从1开始编制顺序号,加盖归档章、编制归档文件目录,装入文书档案盒保管。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形成及整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时,可根据需要一式数套。
村(社区)级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专门档案参照上述方法整理。
三)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类文件材料
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形成的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整理按照国家和市相关要求执行。其中电子档案按照《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细则》执行;照片档案按照《市照片档案收集整理实施细则》渝档发〔〕36号)执行;声像档案按照《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声像档案管理的通知》渝档发〔〕43号)执行。
请按《意见》要求,原缺失二轮承包方案、合同、申请书、台账等补充完善材料。分类归档。
二、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档案移交和利用工作,强化服务。
要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意见》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农业、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充分抓住本次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全面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
一、非属归档文件大量充斥
根据 2001 年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包括 :(1) 房地产权利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资格)证明、法人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来源证明,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联建或者统建合同,翻改扩建及固定资产投资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有关材料等 ;(3)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房产继承书、房产赠与书、房产析产协议书、房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调拨凭证、有关房产转移的上级批件、有关房产的判决、裁决、仲裁文书及公证文书等 ;(4) 设定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有关合同、文件等。
(二)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包括: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三)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房产登记申请书、收件收据存根、权属变更登记表、房地产状况登记表、房地产勘测调查表、墙界表、房屋面积计算表、房地产登记审批表、房屋灭籍申请表、房地产税费收据存根等。
(四)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统计报表、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象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
(五)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 :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账、册、表、卡等。
在实际工作中,有许多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充塞其中,增加了每份档案的体积和重量,占用了库房空间,增加了管理成本。以鹤壁市为例,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房地产评估报告、户型图测绘报告等都要求存档,这与建设部的规定和现行管理体制都产生了矛盾。首先,评估机构、测绘机构和房地产权属登记机构,原来都属于房管部门管理,业务往来较多,办理房地产交易等业务必须先评估、测绘,这已经形成了惯例,因此评估报告、测绘报告也成了必收的要件。现在,评估机构、测绘机构和房管部门实行了脱钩,但仍然存在一定联系,以往形成的惯例并未因此而改变。但由于评估、测绘机构缺乏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其产生的文件、资料均由房地产权属档案馆保存,导致有关人员经常到档案室查阅核验。《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对有关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的列述,并没有提到评估报告、测绘报告等。因为,这些资料并不反映房屋产权关系,没有保存的价值。况且,评估报告、测绘报告作为一种完整的技术报告,不只是评估结果、测绘结果本身,而且还有委托书、有关说明、附件、目录、封面等,整个报告书多达十几页甚至更多。如果全部进行归档,每份的房地产权属档案案卷的厚度要增加一倍以上,从长远看,将会占用巨大的库房空间,浪费人力物力。
鉴于房地产评估报告、房产测绘报告不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笔者建议,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不应当予以归档保存,应该分别交由估价机构、测绘机构自行妥善保管 ;其他类似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机构认为没有保存价值的,也可不予以归档保存,或做销毁、或作为资料备查。二、新版房产证注销后的装订全国统一的新版房产证,在各地已经使用了多年,其优越性十分明显。但是 , 房产证注销以后如何装订,却是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机构所面临的一个新的难题。
第一、由于新版房产证尺寸比标准的文件用纸小,且封面有一层塑料薄膜,注销以后,如果直接装订则显得不整齐,也不符合档案整理的要求,若要加边又不容易粘贴衬纸。
第二、新版房产证封皮厚重,仅两页封皮就占一般交易卷宗厚度的 1/3 多,占其总重量近 1/2。而且凡是转移、变更类型的案卷,几乎都有注销的房产证。随着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日益活跃,产权变更频繁发生,越来越多的注销房产证需要随档案一起归整入库。如果将封皮一起装订进档案,长久下去,档案库房的空间将被过多的占用,库房承受的压力也会增大。
第三、对于一卷多证的案卷,一旦整体发生变更,要把多本、甚至十几本注销的房产证,连同新卷宗一起装订,实在是劳命伤财。对于目前仍采用传统立卷方式进行归档的做法,需要改进。
民生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问题,依托政务档案做好民生档案工作,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面向基层群众需要,以服务民生为主题的民生档案建设,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各级综合档案馆的当前工作重点。
《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制定特点
国家档案局依据党群行政机关的职能,并充分考虑到民生服务的种类和特点,颁布了如此多数量的专业档案。此次制定这些专业档案具有3个特点:
1 明确分类。包含了^事、民生、政务、经济、文化等5大门类,涉及面非常宽。
2 各类档案主管部门明确。具有几个主管单位的,列出了第一主管单位,这也等于明确了今后该类档案管理办法的牵头单位。
3 明确规定各省市区专业档案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级档案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的专业档案管理办法。
民生档案主要是指与民生服务、百姓需求紧密联系的各类档案的总称。可以看出在现实生活中,与百姓有关的大多数民生类档案都属于国家各级机关的政务类专业档案。因此,《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的颁布对于推动我国的民生档案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民生档案建立前提条件
1 首先做好民生档案主体(专业档案)的规划建设
民生档案的构成主体是各级政府、党群机关形成的各类专门业务档案。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前提下,这些档案需要针对方便群众利用、便于保管和查阅的原则,努力做好规划工作。各级档案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确定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本级行政区的专业档案的具体规划,针对档案归档范围、归档要求、数字化标准、适用软件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划方案和实施细则。
2 积极推进政务类专业档案的信息化建设
当前,网络已经普及到社会的每个角落,群众渴望通过网络反映民情,并通过网络提高办事效率和节约办事成本。档案查阅利用应当尽可能通过网络为百姓服务,这就迫切要求档案信息化建设能够与百姓的网上间政、民生档案在线查阅等需求相适应,这样才能最大程度挖掘档案资源的利用潜力,同时也节省群众的利用成本。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档案电子目录、档案电子全文数据库来方便利用。目前高校的学籍档案也属于《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的范围,今后高校也要做好包括学籍档案在内的各种业务类档案服务工作。
3 建立便捷、可靠的档案信息服务平台
由于党政军群各个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差异大,必须依托政府平台各类文件目录,便于百姓查询,同时在政务主网上设立专业档案(政务信息)的查询端口,才能方便百姓查阅利用。各级政府的主要网页应成为本区域的民生档案服务的大平台。社会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高校,其保管的各类房产、人口、车辆、基建设备、财会档案等,都是利用率较高的民生类档案,也应当利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公开档案目录,便于职工方便利用。
民生档案建设推进举措
1 分级制定各类政务档案的管理办法
地方各个行政区域要制定专业档案的管理办法,以推进本区域专门档案建设,例如2009年6月颁布的《安徽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试行办法》。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和各地经济文化存在差异,制定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的考虑因素也不相同,必须在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制定专门档案的管理办法。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出台更具权威性的专业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的颁布,就说明今后在民生档案的立法工作中,将会经历一个从基层区域立法到省级区域的立法,再到全国范围的立法过程。需要各级民生档案的归口管理机构、档案部门、业务单位,做好调研、分析、草拟、修订、下发等一系列工作。
2 积极推进民生档案的体系建设
民生档案是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涉民单位管理活动的产物,不从源头上抓好涉民单位的专业档案工作,民生档案管理就没有基础,民生档案工作就难以形成整体推进的格局。
民生档案体系在不同的层级所包含的范围并不完全一致。例如省级行政区域的民生档案体系,不仅包括本省的各类政务档案,还包括本省范围的企业、事业及个别所能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源。而高校、科研院所等就不可能涵盖所有档案门类,只能涵盖一部分。档案部门的管理层级越高,所能形成的民生档案体系的范围就越宽;反之,档案部门的管理层级越低,所能形成的民生档案体系的范围就越窄。民生档案体系建设,就是要求各级政府、档案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权范围,切实做好本单位和本行政区的民生档案体系建设。由小单位的体系,—直延伸到本行政区、乃至省级、全国范围,大体系里面包括许多相互联系而又有一定相对独立l生的子体系,这是全国民生档案体系建设的发展构想。
3 大力推进基层综合档案馆的建设进程
我国基层档案馆组成为:县(旗、县级市、市辖区)级综合档案馆,主要收集、保管本县(旗、县级市、市辖区)的历史档案,和保管建国后本级党和政府机关及其下属的各个单位应该长期或永久保存的各种档案。目前,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委会等,按规定没有建立综合档案馆的资格。
目前,一些地方已建立了副县级的镇(开发区),这些副县级的镇或者一些经济发达的乡镇也迫切要求建立相应的档案馆(分馆)。关于乡镇档案馆的设立问题,已进行了有力探索。2007年1月,东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建立大朗镇档案馆的复函》,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即在挂东莞市大朗镇档案馆牌子的同时,挂东莞市档案馆大朗分馆的牌子,业务上接受市档案局指导。镇档案馆负责保存镇属各单位及各社区、村的档案资料,并对全镇各单位、社区和村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2011年4月20日,江苏省首家乡镇档案馆—苏州常熟市古里镇档案馆开馆。2011年11月7日,江苏省第二家乡镇档案馆——张家港市杨合镇档案馆揭牌。
4 依托政务信息服务中心做好民生档案服务
目前,地方政府一般都设定了信息服务中心,许多地方还在基层档案馆内成立档案信息中心(文件中心),为群众提供各类民生服务信息。基层档案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网站,做好政务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同时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建立归档端口、查档入口、设定专门窗口,做好民生服务工作。
由于民生档案在线查档的涉及范围广,档案部门必须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编制查档指南、全宗简介,便于查档者了解本馆的具体馆藏。二是设定较为科学、便捷的查询检索项目,便于检索。检索项目设定要考虑到查询者的习惯和方便利用。三是查询结果显示便于查档者阅读和二次检索。笔者2012年2月26日查询了上海浦东档案馆,发现其“在线查档”栏目做得非常好,输入简单的查询匹配词,就可以查到档号、文件名、形成单位、时间,查询效率很高,查询匹配项目设置非常合理,给笔者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
5 大力推进民生档案数据的整合和联网工程
民生档案形成的主体多而复杂,各个行政区域里的民生档案资源保存于不同的政府部门,给民生档案资源的共建共享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要实现民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必须明确民生档案的归属与流向。档案实体在业务部门保管一定期限后,应依法向综合档案馆移交,综合档案馆在保存民生档案方面应发挥主渠道作用。政府网站设计中,要考虑到民生档案数据的归档和系统共享问题,基层档案馆要实现一站式查询服务业务。
近十几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很快。尤其是城市住宅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地以综合开发的方式建成一大批住宅小区。据不完全统计, 现在我市已经有各类不同类型的住宅小区8 000多个,房屋建筑面积已达上亿平方米。这些小区的建成,不仅给城市面貌带来了显著的变化,而且也缓解了城市居民住房困难,提高城市建设的社会化水平,增强城市建设的有序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本文依据档案资料对居民住宅小区管理及模式,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住宅小区的管理是城市管理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表现在:
1.住宅小区是国家和人民的重要财富,应通过必要的管理手段使其充分发挥作用。住宅小区是国家化费了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建设起来的,是人民的宝贵财富。因此,更要加强管理,使其达到它应有的使用年限,发挥其社会功能和效益。
2.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管理是国家对人民群众关心地具体表现,搞好小区的管理,这应该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通过小区管理和服务可以联络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可以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凝聚力。
3.住宅小区管理关系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精神面貌的体现,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表现。
住宅小区是人们居住生活的活动空间,从封闭的室内延续到开敞的室外自然环境空间。由于采取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所以住宅小区集合了土地、道路、房屋、市政绿化、环卫、供水、供电、供气、电讯、公用设施等多项建设,同时,还包含行政,文教,经营,服务等多种社会职能和经济活动的综合载体。是多种因素的复合反映,过去由于小区重建设,忽视管理,不注意小区档案原始资料的积累,给在建或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
二、小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小区建设是个新事物,没有现成的管理方法、模式,档案资料记载不全,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全,物业管理与小区管理不相适应的问题。
2.小区管理跟不上建设速度。多年来,小区建设发展快,规模大,但小区管理却是个薄弱环节。据档案资料记载国内、国外小区住宅建设从形式到布局种类繁多,但小区管理资料档案都很少,小区管理无从借鉴。
三、通过小区管理模式,确定小区管理方法
小区住宅管理模式即管理与经营结合起来,成立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依据物业管理条列以经营的方式对住宅小区进行有偿服务,综合管理。它的优点:
1.有利于边建设边管理。一个住宅小区从建设到全部建成交付使用,由于建设周期长,许多管理中的矛盾还没有到小区全部建成就已经发生。因此,物业管理机构就可以在边建设的同时边进行管理。这样,能及时解决发生的矛盾,保证小区管理的即时性和连续性。
2.各种原始档案资料齐全,有利于售后服务。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住宅小区进行综合开发,从规划设计、征地施工、管道铺设、各种图纸、表格、数据都有第一手档案资料,为便于日后小区管理工作,物业公司应有专业的档案管理部门。
3.有利于管理资金的筹措。在商品房屋销售成本中,分摊一部分管理维修消费,可以弥补小区管理费用不足,而这部分费用的提取,只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才具备优越的条件。
四、依据档案资料,完善小区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机构对住宅小区进行管理优点明显,但同时也还要解决综合管理中的其他一些问题。
1.必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应根据国家颁布物业管理法规,完整准确的收集好与开发建设小区有关的档案资料,并以此制定小区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定。
2.必须建立一支专业管理队伍,特别是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提供给专业人员各种数据资料,以解决小区住房维修和管理方面的需求。
3.经常对住宅小区进行日常管理,除了档案管理要保证必要投资外。还要解决维护管理,养护修缮,改造添置的经费开支,应当有一条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保证小区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关键词:房屋拆迁;产权;注销登记
全国城市房屋拆迁产权注销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管理迟滞的问题,权属证书出现流失、损毁或在拆迁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征收办等部门散乱堆放等现象。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房屋拆迁时,人们对产权初始转移登记较为重视,但却忽视了产权注销登记,于是给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制售产权证和骗取拆迁补偿款项等机会,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一、注销登记办理所依据的法律规定
1、在2007年10月1日出台的《物权法》第六条规定消灭不动产物权,需要依法进行登记;第九条规定消灭不动产权只有经登记后方可生效,而未经登记的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第十四条规定消灭不动产物权,依法应当登记,并从在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日起生效;第三十条规定消灭物权为合法拆除房屋的事实行为,在事实行为开始起生效;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由登记机构将用地使用权收回;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消灭已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应当在登记处及时办理注销登记[1]。
2、《房屋登记办法》中第四十条规定在消灭登记的所有权之后,原权利人,没有进行注销登记申请,依据人民政府生效的征收决定,登记机构可以办理注销登记,并在登记簿上记载,令所有权失效。在《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中地十六条规定产权档案管理机构需要对房地产权属变化情况加以掌握,并对有关权属档案材料进行及时补充,充分保证房地产权属现状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一致性。
二、城市拆迁房屋的产权注销登记存在的不足
1、产权注销登记申请存在的不足问题。一般情况下,城市建设拆迁房屋通常有两种方式,即产权交换及货币拆迁。该行为属于一种房地产交易,相当于在某段时间内拆迁人与产权人等特定对象间的强制易,理论上交易双方在拆除房屋之前应当钱房两清并共同申请登记,若产权人不同意时将会强制性拆迁[2]。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产权注销的申请由所有权人进行,然而在没有有效的制约措施下,在房屋拆迁后,没有人主动申请房屋产权注销。并且开发公司拆迁房屋遗留的产权注销历史问题,更形成无人问津的陈年旧账。
2、对不申请注销的制约存在的不足。拆迁主管部门对于城市建设中新的拆迁征收项目,仍然进行项目拆迁验收,土地部门和登记机构依然颁发土地证和预售许可证,从而影响到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 。对于事实已拆迁,却多年为注销而引起的遗留问题不加重视。导致出现“前未注销清,后面注销乱”的混乱现象。
三、城市拆迁房屋产权注销登记的具体措施
1、对于池州市的产权注销登记工作,可以采取首先由该市房产管理局出台《关于做好拆迁后房屋产权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选择一种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由拆迁人将权属证书收回的方法,在拆除房屋后并由拆迁人单方面主动申请,并通过档案馆直接将产权登记注销,然后将注销凭证颁发给拆迁人。第一,在申请拆迁项目报结之前,拆迁人应当先在产权档案馆,将房屋权属证书原件以及申请房屋注销登记权证等一式三份提交给相关人员,以便办理所拆除房屋的注销登记手续。第二,在核准拆除房屋注销登记之后,产权档案馆出具“池州市房屋注销登记凭证”并将盖章确认的两份权证清册返还给拆迁人。并注意清理相关的实物档案及电子档案。这种建立在产权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地理测绘信息管理基础上的产权注销登记方式,具有较高的办事效率。
2、对于池州市的产权注销登记,还可采取首先由地方颁布《池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属进行详细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才能给所有人予以补偿 。在结束拆迁后,通过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由拆迁人办理房屋产权注销登记手续,从而注销产权。
3、对于池州市的产权注销登记,亦采取将产权注销、档案馆产籍注销以及测绘部门图籍注销同时进行的方法。一是,由池州市的区政府去图测绘公司对所拆迁房屋申请测绘,将拆迁范围进行图籍界定,并且重要建筑物通过影像资料的形式加以保存。二是,由产权档案馆详细查询所拆迁范围内房屋的产权档案,并向区政府提供明细查询汇总表。三是,在签订协议和实施补偿之前,由区政府将权属证件提供给登记中心,并由登记中心对证件进行核验并确认,然后决定是否进行产权注销申请。最后,注销登记由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并核准,并出具“池州市房屋权属注销登记证明”作为补偿的凭据和备案。若出现由于档案缺失而无法对权属证件进行核验及注销的问题,可以由房屋所在地区向市重点办集体上报,然后由市重点办集体加以分析研究再作出相应决策。关于测绘服务的收费问题,在对拆迁范围进行图籍界定的测绘时,应当按照减半的收费标准来收取。
此外,对于城市过去拆迁房屋遗留的所有权人没有申请产权注销登记的情况,根据生效的拆迁协议文书,登记机构可以将其在登记簿上记载,并将原所有权收回或公告作废。
结束语:由于大量的城市房屋需要拆迁,然而却存在没有人主动去申请产权注销的问题,所以导致产权以及产籍等管理方面出现了许多问题,给国家的限购政策、税收政策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应当依法规定拆迁人主动办理房屋拆迁的产权注销登记,从而充分保证房地产权属现状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一致性。(作者单位:安徽省池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