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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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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

第1篇: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范文

    (一)河道和沟渠

    1、流域性河道、主要河道:管理范围以外40米;2、一般河道:管理范围以哦30米;3、其他河道、沟渠:管理范围以外20米。

    (二)涵闸、排灌站和水库

    1、中型水闸、排灌站:管理范围以外50米;2、小型水闸、排灌站:管理范围以外30米;

    3、中型水库:管理范围以外300米;4、小(一)型水库:管理范围以外300米;5、小(二)型水库:管理范围以外200米;6、不在册水库:管理范围以外100米。

    (三)湖泊: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区域,包括湖泊水体、湖盆、湖滩、湖心岛屿、湖水出入口,湖堤及护堤地,湖水出入口的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设立统一标志,明确管理和保护要求。禁止破坏和擅自移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标志。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由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和使用。其中,已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可继续由原单位或个人使用。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但均须服从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不得进行损害水利工程设施的任何活动。区政府对已征用或划拨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应当依法办理确权发证手续。

    二、安全生产规范

    (一)安全设备管理

    1、自动化操控系统。安全自动监测系统、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通信和警报系统、供水调度自动化系统、水情测报自动化系统等自动化操控系统运行安全可靠;网络安全防护实施方案和网络安全隔离措施完备、可靠;定期对系统硬件进行检查和校验;运行记录规范。

    2、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发电机的准备、启动、运行和停车符合有关规定,停车后及时维护保养,及时排除运行故障;运行记录规范。

    3、安全设施。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临边、孔洞、沟槽等危险部位的栏杆、盖板等设施齐全、牢固可靠;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部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等设施;垂直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隔离棚;机械、传送装置等的转动部位安装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临水和水上作业有可靠的救生设施;暴雨、暴风雪、台风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1、安全管理机构

    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施工安全设计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围堰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事故处理责任

第2篇: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范文

(一)排查治理对象和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水利资源开发、渔业生产等领域。重点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和救援演练情况;职工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和遵章守纪情况;特种作业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1.水利工程建设。以重点工程和小水电工程为重点,防范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责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摸板、脚手架等危险源的安全防范措施;小水电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等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

2.水利工程运行。以小(二)型以上水库和病险山塘为重点,严防垮坝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订和事故救援演练;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和调度运用方案;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养护经费和日常巡查。

3.农村水电站建设和运行。以农村水电站、在建工程为重点,对水能开发、项目审批、资质审查和验收投产等环节严格把关,规范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主要包括:水库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无规划、无审查、无监管、无验收的“四无”水电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电站分类安全管理和“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民营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和制度建设;农村水电企业设备检修、安全试验。

4.水利资源开发。以河道采砂、制砂企业为重点,主要包括:采砂、制砂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警示制度。

5.渔业生产。以渔船安全生产为重点,主要包括: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应急预案的制订;渔船的安全适航性能,渔船救生、信号设备配备。

二、工作目标

在20*年开展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各级水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排查水利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我市水利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时段

(一)第一时段(2009年4月15日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抓紧整改20*年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点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各单位要以水利施工、水库运行、农村水电、水利资源开发、渔业生产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整改隐患,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全力做好农村水电供电安全工作,确保抢险农村水电设施人员作业安全;加强水利工程监测和管护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进一步做好水文站点、监测报汛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保障水文安全测报。

正在开展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务求实效,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第二时段(2009年5月至10月):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切实做好病险水库、水电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2.开展以预防坍塌、起重机械与脚手架倒塌和规范施工人员劳动保护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小水电站建设管理体制,开展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组织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坚决治理乱采滥挖;结合防汛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度汛和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

3.6月份积极参与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全省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厅举办的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三)第三时段(2009年11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加强秋季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火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防止出现年底为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加强冬季渔业捕捞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翻船溺水事故的发生。

2.认真总结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水利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伍朝武,副组长:陆江华,成员:王桂生、周乾良、戴新、姜科贵、王建军、祝秋英、郑居民、叶志新、郑香英、余欣云、李兆祥、毛欢书、徐高科、姜双爱、叶冬仙(联络员)。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四个重点,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水利资源开发、渔业生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汛期、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责任事故发生。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或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对因整改不到位和整改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范文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市“三夏”、防汛、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县今年的夏季农业农村和防汛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刚才,玉xx县长就以上几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做到“三个加强”,扎实抓好“三夏”工作

“三夏”工作关系全年粮食生产,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大局稳定。今年春季雨量比较充沛,到目前为止,全县小麦总体上长势良好,可以说丰收在望。我们要把“三夏”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夏粮丰收。

(一)加强麦田后期管理。目前正是小麦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对各种自然灾害最为敏感的时期,损失一旦造成就不可弥补,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本着“小麦不收、管理不停”的原则,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管理,重点要放在防病虫、防倒伏、防风干上,确保丰产丰收。

(二)加强抢收抢种意识。当前季节容易形成雷雨,天气复杂多变,又正值“三夏”的关键时期,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分工协作,树立大局意识,一盘棋意识,工作形成合力,全力以赴督促群众,在供电、供油、交通运输、农机调配等方面服务好群众,抓好有利时机,集中人力、机械等,抓好抢收、抢晒、抢种,确保夏粮丰产丰收,打好秋熟生产基础,严格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农业稳定持续发展。

(三)加强种植结构调整。秋作物是结构调整的重头戏,也是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要抓住夏播调茬有利时机,继续稳定秋粮面积,确保秋作物不低于45万亩。扩大蔬菜经济高效作物的种植面积,逐步减少丘陵旱区玉米种植区域,要因地制宜,扩大种植红薯、谷子、花生、烟叶等耐旱作物种植面积。

二、围绕“三个重点”,认真抓好防汛工作

第4篇: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范文

乌拉特前旗位于巴彦淖尔市最东端,镜内所辖黄河堤防133.5公里,占巴彦淖尔市堤防总长的48%,战线长,压力大;从水利工程现状看,乌拉特前旗仍存在河道淤积淤塞严重、山洪隐患加大、建筑物老化失修、城镇防洪建设滞后等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综合抗灾能力还不强;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和农业投入的不断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人民生活稳步提升,生产设施和生活物品明显增多,农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正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推进,防洪防汛的任务也相继加重。

二、存在问题

(一)对防汛工作认识不够,对严峻的防汛形势估价不足

乌拉特前旗是全内蒙古、全巴彦淖尔市的重点防洪旗县,具有“五有一多”威胁众多的防汛形势,“五有”是有河、有山、有海、有矿、有库,“一多”是人口众多,相对密集。有河即黄河;有山即“三山两川”:乌拉山、白音查干山、查石太山、小佘太川、明安川,涉及7个苏木镇,防洪范围大,防洪战线长,防洪工程滞后;有海,中国淡水湖之一的乌梁素海,由于后山的山洪全部下泄入海,随时可能威胁到海堤的安全;有矿,乌拉特前旗矿产丰富,山区采矿、探矿企业星罗棋布,随时有出险的可能;有库,境内有中小型水库9座,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有1座,正常运行有4座,由于水库蓄水,一旦山洪暴发,泄洪道泄洪,将威胁下游村庄,再加上部分集镇人口众多,相对密集,防洪任务十分艰巨。洪水威胁众多,一是黄河对岸的毛不拉、卜尔斯太、哈赖沟三大孔兑,每年暴发山洪,洪水携带大量泥沙淤积主河道,直接威胁全旗黄河堤防险工段,给黄河防汛工作造成天然险势;二是由于高速公路的建成,将分散下泄的山洪,改为集中下泄,形成山洪聚集,流量增大,冲击力增强的势态,再加上山洪工程标准低,基础差,达不到防洪要求,因此,防洪工作必须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全力加强抢撤力度。

(二)防洪安全存在的问题

1、乌拉特前旗黄河堤防工程险工险段和薄弱环节多,工程投入不足,标准低,整体设防能力非常差,急需国家投资按新二级标准进行加固。

2、大堤穿堤涵洞一直是防汛安全隐患,对多年废弃的或不经常使用的应彻底清除;重新加固,对非留不可的穿堤涵洞(如一、二、三、四排干)急需国家投资进行维修加固。

3、乌拉特前旗山旱牧区山沟众多,地形复杂,山洪治理工程建设滞后,汛期的天气形势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很多,局部的暴雨洪水及其引发的洪涝灾害仍然不可避免,特别是乌拉山前,沿山修建高速公路后,未经大的洪水考验,防洪安全隐患依然十分突出。由于洪水集中排泄而且无出路,致使大量的农田、村镇、学校、厂矿、公路、铁路、供电设施以及水利工程经常遭受山洪的危害,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基木上形成了“小雨小灾、大雨大灾,有雨就有灾”的局面,因此,对乌拉山前山洪沟实行综合治理,已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4、黄河堤防管理段基础设施比较差,需进行强化各管理段的内部建设工作。

三、防洪减灾对策

(一) 调整防洪思路,切实增强水患意识

防洪治水要树立人与水和谐共处的思想,实现人类的治水要求与尊重水的的有机统一。对洪涝灾害要确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观念,做好“常备不懈,以防万一”的准备,坚定“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决心,不能存在半点侥幸心理,要采取超前性措施,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建立健全防汛机构,进一步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分包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值班工作制度。要加强监督捡查,排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黄河沿岸居民的防洪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树立起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思想,经常提醒广大居民仍有洪灾风险的存在,居安思危,防洪避害。

(二) 完善防洪工程体系

工程体系是防洪减灾的主要调控手段,完善乌拉特前旗防洪工程体系依然是今后占主导地位的保安措施。一是按照国家新二级标准对镜内的黄河大堤全线进行加高培厚工程,二是继续实施堤防加戗与险工治理,翻建及改建有安全隐患的穿堤涵洞,新建各类防洪建筑物。三是要重点解决乌拉山前山洪入黄的出路问题。四是修建各类砌石护坡、导流坝,加固防洪护村坝。五是整治扩宽清挖泄洪道及加固滞洪区。六是加大水库除险加固的力度。

(三) 建设防洪非工程体系

乌拉特前旗防洪标准低,目前防洪形势严峻,发生超标准洪水的机率依然存在,提高防洪标准既不可行也不合理,而且会在生态环境方面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在乌拉特前旗防洪工程体系建设逐渐完善以后,强化防洪非工程措施就成为今后防洪体系建设的重点。

1. 加快河池水利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

水利信息系统是一项采用现代化信息采集设备、通信工具、计算机网络和决策支持手段,及时掌握水的有关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水旱灾害损失和水土流失,达到科学调水用水,水资源保护为目的的系统工程。因此,要逐步建立水利信息系统体系,为领导防洪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加强水文气象测报,强化通信联络,确保汛情、汛令及时准确传递

水文气象的预报和测报是防汛的耳目。因此,防汛部门要和水文气象部门建立报汛联络网,及时反馈水情、雨情信息,为领导防汛决策提供依据和保障。通讯工作是防汛的生命线,没有通讯,防汛指挥调度就形同虚设。因此,必须建立各级防汛调度通讯网、水库通讯网,保证汛情、汛令畅通无阻。

3. 加强法制教育,依法治水,依法防洪

必须加强《水法》、《防洪法》和《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依法治水,依法防洪,加强防洪设施管理,明确划定水域界限,严格禁止侵占,以利防洪、防汛。

4. 加强工程管理和水库科学调度

工程管理不善,往往是造成水库失事,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原因。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加快水利工程体系改革,把工程效益、工程维修和工程安全落到实处。同时,汛期要加强水库科学调度运用,病险水库运行方案要确保安全度汛,洪水时要优化调度,错峰削洪,避免或减轻灾害。

5.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防洪抢险预案

第5篇: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做好年防汛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近年来,我处的整体防汛体系进一步完善,抗洪减灾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是,从全国形势看,由于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影响,极端异常天气事件频频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威胁。同时,我处的防汛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村庄、单位应急预案制订不够完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亟待提高,对重大险情缺乏迅速反应机制和足够的物资与技术准备;

二是工程安全压力大,整体抗洪减灾能力不强;

三是防汛物资储备老化缺额,保证率不高,尤其是群众性号料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四是缺乏有实践经验的防汛抢险队伍,对防汛抢险极为不利。这给我处今年的防汛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对此,广大干部群众要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切不可麻痹松懈,疏忽大意,各村、各单位必须对今年的防汛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早做准备,全力以赴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汛工作关系我处发展稳定的全局,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要站在政治高度,顾全大局,根据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提前研究制定出防汛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切实抓好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出现任何问题。

(一)严格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度。首先要突出抓好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办事处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指挥,其他党政领导成员任副指挥,直属和双管单位负责人、管区区长、部分村干部为成员的防汛指挥部,实行党政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直属和双管单位包重点防汛工程、包村干部包村、包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处水利服务公司。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内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是防汛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责权统一,谁负责、谁指挥。二是要明确部门责任制。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做好本行业防汛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职责的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二)争取主动,加大资金投入。各村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树立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观念,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立足主动,加大对防汛工作的资金投入,对有隐患险情的房屋、公共设施、水库、塘坝、河道要尽快抢修,提高工程的抗洪能力

(三)坚持依法防汛,严肃防汛纪律。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依法防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抗洪抢险中,各村、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和以邻为壑;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加处理。

注: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1日前将小组成员名单打印报处水利服务公司备案。

三、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履行职能,强化措施,加强防汛工程建设,提高工程防汛能力,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科学调度等方面做好各项汛前准备,牢牢掌握防汛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标准内洪水水库不垮坝、河道不决口,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抢险有秩序的目标要求。

(一)加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整改。

一是加强对病险水库、河道、塘坝、溢洪道、放水洞等重点水利工程的排查。要认真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及时整改。

二是提前清除河道行洪障碍,打击和制止在水库、河道内乱采砂、乱植树、乱建设等影响河道行洪的行为,确保行洪畅通;对河道堤防留有缺口的,要抓紧堵复加固。

三是要认真研究防汛应急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预案。各村、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所有高大建筑、危房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抢修,并逐一登记在册,认真研究制定有效地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人身安全不出问题。各包水库、塘坝、河道责任人要组织做好检查工作。对险情重大的要及时报告处防汛指挥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注:各村、各单位务必将排查出要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危房情况和处理解决的有效措施、方案和消除隐患完成时间,于6月1日前报水利服务公司备案,处防汛指挥部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二)落实防汛队伍、料物,确保队伍拉得出、物料供得上。

要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根据工程抢险需要,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

一是要筹足备齐防汛料物,专库存放,专人管理,保证关键时刻能拉得出、运得进、用得上。若因物料准备不足,影响防汛抢险,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要落实防汛队伍,建立健全防汛常备队、抢险队、专业队和预备队,逐一登记造册,200户以下的村要组织80-120人的抢险队伍,200-300户的村要组织150人的抢险队伍,300户以上的村要组织200人的抢险队伍,抢险队员要以青壮年为主。同时,明确集合地点和抢险路线,各防汛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深入防汛一线,现场指挥,组织搞好设备配套、培训和演练,提高防汛抢险技能和技术水平,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注:各村、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组成相应人数的抢险队、后备队名单打印于6月1日前报处水利服务公司备案。

(三)抓好汛情测报、联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汛措施,维护和确保全处生产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一是自6月1日起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并注意收集观察天气情况,全面及时掌握汛情。

二是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五保户和优抚对象的安全度汛工作。教育办公室负责全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防汛救灾工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调查汇总全处五保户、优抚对象的危房情况,并督查各村的检修工作;派出所、邮电、交通、供电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

第6篇: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制定地方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二)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八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三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7篇: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范文

乡镇防汛目标责任书范文【1】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防汛工作,保障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要求,镇政府与各村签订20XX年防汛目标考核责任书如下:

一、村主任对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抗洪抢险预案相关措施。一旦发生洪水灾害,要快速启动预案,及时组织洪水危险人员撤离,全力组织涉险工程抢护,果断指挥调度,确保在防御洪水标准内河道堤防不决口,确保在防洪水标准内水库和水电站不垮坝,确保河道、集镇、水库下游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群众汛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二、负责充实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防汛值班责任制及村干部包地域、包河段、包水库、包防滑地段的防汛分工责任制,并将责任人名单于4月底报镇防汛办备案。同时做好《防洪法》的宣传贯彻,加强村干部防洪职责教育和防汛知识培训,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防汛意识,提高防汛决策水平。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本村内江河堤防、水库、滑坡地段的防洪调度计划和防、抢、撤预案,并宣传落实到户到人,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组建好以民兵为干的防汛抢险队伍。村级要备齐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做到专库储存、专人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水库、水电站的防洪安全管理,加强对安全管理措施的督察落实。了解掌握安全运行状况,健全信息联络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五、负责组织开展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明确安全责任人,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落实辖区堤防、水库、滑坡地段安全检测员、防汛安全员、防汛物资保管员、汛情信息报警员。

六、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做好本村辖区内的洪水调度和局部暴雨洪水的抢险工作。当辖区内发生暴雨洪水时,必须及时将雨汛情向镇汇报和水库单位传递。

七、负责辖区内江河、水库下流河沟、排洪沟的清淤、清障工作,必须达到行洪断面要求。

八、汛前落实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和及时掌握汛旱情动态,重大汛情10分钟内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九、全面主动防抗干旱灾害,出现灾害后,要精心安排,靠前指挥,组织调度各类水利工程投入供水灌溉,协调动员群众全力抗旱。一旦旱情加重,要千方百计确保旱区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尽全力满足农田抗旱灌溉要求,最大限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全面完成以上工作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某项任务,或贻误时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按《陕西省防汛责任制追究办法》严肃处理。

乡镇防汛目标责任书范文【2】

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防汛工作,确保我镇防洪安全,根据《陕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山阳县20XX年度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天桥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特签定20XX年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发生一般洪水时,确保重要堤防不决口,已监测的滑坡失事不伤人; 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按防洪预案全力以赴抗洪抢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各村委会要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汛安全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包地域、包险工险段、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汛包干责任制。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内主要河流、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御预案和防、抢、撤方案。

四、负责辖区防汛机构的组建,落实防汛职责、任务;组建以民兵为骨干适应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打硬仗的防洪抢险队伍;组织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及时消除度汛隐患。

五、每个村负责筹集编制袋500个,铁丝200斤,铁锨15把,木桩150个,老虎钳5把,扎绳一捆,铁锤2把,手电筒15把,砂石50立方米。

六、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的灾情收集报告工作。即灾情发生1小时内报消息, 1日内报灾情,大范围灾害最多不超过2天。

七、涉及有重点险工险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落实监测人员及责任,监测人员必须填写好监测记录。发生险情要及时灾情信号。

八、在有险情预警时负责组织受威胁户的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转移财产,做好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九、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雨、汛情快速准确接收,并及时传送到各防汛监测点。

十、加强学习和宣传《防洪法》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提高防汛抢险、避险能力。

镇政府将把各村防汛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指挥不当,造成重大损失者,依照《防洪法》和《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乡镇防汛目标责任书范文【3】

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为了认真做好20XX年我镇防汛工作,确保我镇防洪安全,根据《西和县20XX年度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何坝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特签定20XX年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村支书、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抗洪抢险预案相关措施。一旦发生洪水灾害,要快速启动本村防汛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洪水危险人员撤离,全力组织涉险工程抢护,果断指挥调度,确保在防御洪水标准内河道堤防不决口,确保在防洪水标准内水库和水电站不垮坝,确保河道、集镇、水库下游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群众汛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二、负责充实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防汛值班责任制及村干部包地域、包河段、包水库、包防滑地段的防汛分工责任制,并将责任人名单于5月底报镇防汛办备案。同时做好《防洪法》的宣传贯彻,加强村干部防洪职责教育和防汛知识培训,克服麻痹思想,增强防汛意识,提高防汛决策水平。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审定本村内河堤、水库、滑坡地段的防洪调度计划和防、抢、撤应急预案,于5月底前上报镇防汛办,并将宣传落实到户到人,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组建好以民兵为骨干的防汛抢险队伍,一般由30-50人组成。村级要备齐各类防汛抢险物资,做到专库储存、专人管理,每个村负责筹集编制袋100个,铁锨15把,木桩150个,老虎钳5把,扎绳一捆,铁锤2把,手电筒15把,砂石50立方米。

四、负责辖区内水库的防洪安全管理,加强对安全管理措施的督察落实。了解掌握安全运行状况,健全信息联络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五、负责组织开展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明确安全责任人,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落实辖区堤防、水库、滑坡地段安全检测员、防汛安全员、防汛物资保管员、汛情信息报警员。

六、在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做好本村辖区内的洪水调度和局部暴雨洪水的抢险工作。当辖区内发生暴雨洪水时,必须及时将雨汛情向镇汇报和水库单位传递。灾情发生1小时内报消息,1日内报灾情,大范围灾害最多不超过2天。

七、负责辖区内江河、水库下流河沟、排洪沟的清淤、清障工作,必须达到行洪断面要求。

八、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雨、汛情快速准确接收,并及时传送到各防汛监测点。

第8篇: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预防;管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农业、能源、运输等领域的开发不断进步,各种水利工程的施工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水利工程的安全工作成为了一项影响施工安全,甚至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大事。但是因为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不可预测性、复杂性和多变性,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这些安全隐患如果造成安全事故,所带来的影响会十分巨大。文章将就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这些安全隐患及相关的对策问题进行分析。

一、水利工程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所涉及到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涵盖面非常广,在施工之前和施工,需要考虑的安全问题比较多。而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最重要的为技术保障。安全管理的技术保障指在施工之前,对管理任务、环境、管理方案和技术保障方案等,以及过去的一些安全事故和教训,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于可能存在的不安全的因素、方式和状态等,开展系统的排查与整理,从而建立一套完整的、具有技术保障的安全管理体系,尽可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减少安全事故和隐患造成的损失,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现状

(一、)受自然环境条件影响大

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大战线长,大多在野外进行,受到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如气温、雨雪、风暴、大雾、雷电等都会给施工带来安全问题,海边施工还受潮汐影响,使得工程建设存在更多的事故隐患;工程施工场地不能做完全的封闭隔离施工,只对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器具和人员等做局部封闭管理,工程施工场地很难进行封闭,其周围的人员或车辆进入通道,加之现场工地集中,施工机械与人员较多,由于赶进度,缺乏综合调度,容易发生机械人身安全事故,给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带来极大的挑战。

(二)、水利工程施工中因人员管理因素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实际施工安全管理的整项工作中,人员的管理因素十分应该引起重视。但是因为施工过程中各类人员组成的复杂性,造成了施工过程中对工程人员管理的困难。这主要是因为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工人两方面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甚至因为经济利益问题放松对安全的管理;部分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比较低,流动性相对较大,不了解水利施工工作的规程,安全意识较低。如某年4月19日中午12时10分,甘肃高台县南华镇小海子水库北坝坝体突然决口,287万立方米的蓄水以每秒90立方米的速度把坝体冲出一个40米宽的口子,两米高的水头冲向下游,造成1018人受灾,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79万多元。

(三)、水利工程技术复杂,安全管理难度大

许多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复杂,如混凝土大体积高架梁立模、钢筋帮扎、脚手架与浇筑、不稳定基础深坑开挖边坡支撑,基坑地质或地下水突变区域施工等,容易发生倒塌等安全隐患;同时水利工程施工涉及特种作业多,现场集中大量的打桩、土方施工机械、砼拌和、运输、浇筑、起重吊装等机械,安全管理难度大;另外起重吊装、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安装与维护、电焊气割、金属防腐、挖泥船作业等,许多工序都是以手工作业为主,劳动强度大,增加了施工人员危险性。

(四)、水、电和火的管理措施不到位

为保证非汛期正常施工及汛期安全度汛,水利工程施工有导流和度汛要求,但施工现场围堰、导流沟等防洪施工标准底,极易冲毁围堰或导流沟,给工程施工造成损失和安全隐患。再者,临时用电负荷高,用电设备多,现场电路走向多,不按照用电规程操作,用电和配电设施极易发生短路、打火等故障。

三、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预防措施

(一)、在思想上做好安全教育

保障水利工程的施工安全,首先要在思想意识上强化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得到领导者的重视是关键,只有领导者重视才能够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加强对各管理岗位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培养,并且将其作为考核的标准。发生安全事故,一定要追究到底,对其进行严惩。

(二)、健全安全制度

从业主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基层班组,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层层制订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制度必须结合本部门、本班组自身情况,既有一般要求、一般情况下的安全制度,也结合各单位情况提出特殊要求,对安全制度应“警钟长鸣”,采用各种形式贯彻、灌输、落实、执行。

(三)、加强安全施工技术教育

为了使工程建设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作为安全规范,发给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并利用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本项目安全措施的教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提出本项目应特别强调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通过对安全技术的交底和教育,使施工人员和每一位工人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这将给施工中落实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奠定基础。

四、解决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问题的对策

(一)、落实监管职责

县(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工地,对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保证体系运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进行审核把关;对特种设备年检情况及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把关;要对施工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对查处的问题提出整改通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完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二)、完善制度,落实职责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施工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总结近年来的经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得好,安全状况就好,反之水利施工安全就村扎起问题。详细分解水利工程施工责任,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责、权、利并逐级签订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并按责任和协议要求追究违章、违约责任。

(三)、加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各种机械、电气焊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取证人员才能上岗作业,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制度,做到专人专要、一机一岗,操纵、装拆、检修必须有持证专业人员完成;各种高压气瓶专人保管发放,减压器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可燃性乙炔瓶不可同放一处,均居明火10m以上,存放、使用时避免阳光曝晒不得相互碰撞,做好防震垫圈的保护;各式起重机械,牵引及辅助工具标明最大负荷量,超高、底限位以及力矩限位、传感、继电保护、指示器、停靠装置、夹轨器必须灵敏、齐全、可靠,一经发现故障,应由专职人员停机维修。

(四)、现场安全用电与防火措施

加强电气防火重点场所烟火管理,并设置禁止烟火标志。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配置绝缘灭火器材,电工每日检查电气设备,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火锅、室内大功率的灯具等。

结束语

总而言之,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工作人员的财产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所以要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就必须把准备施工前的所有工作落实做好,还要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安全工作监管,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第9篇:水利工程安全防洪度汛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八次、县政府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能,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服务企业

1、优化发展环境。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对现有水利、渔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清理,精减审批环节,简化申报材料,缩短承诺期限。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主动配合,认真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项目审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促使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做好河道、渔政执法管理工作,形成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立体执法体系,维护和谐水利发展环境。

责任科室:河道所、水资源管理站、农水站、水保站、渔政站、防汛办

2、促进节能降耗。深入企业,调研当前受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听取企业业主意见和建议,排摸企业当前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将相关情况进行梳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年取水50吨以上企业实施节水改造项目,实行循环用水,节约保护水资源,减轻企业生产成本。依据法律法规,对无法律明文规定的收费项目,坚决不收;对法定征收项目,在法定幅度范围内,按下限标准征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责任科室:水资源管理站、水保站、河道所、渔政站

3、助力工业发展。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紧跟产业发展布局,坚持工业项目建在哪里,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和水利职能服务延伸到哪里的工作理念,主动服务工业发展,积极提供水利项目决策咨询,落实水利基础配套,着手包装罗丰溪小流域治理、县工业园区防洪排涝工程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华埠工业功能区堤防工程,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助力工业发展。对园区项目建设中应急度汛进行现场勘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安全。

责任科室:农水站、河道所、水保站、水资源管理站、水文站、防汛办、局办公室

(二)服务项目

1、谋划水利项目。根据中央扩大内需战略部署,抓住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抽调一批项目业务骨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谋划编制水利项目库,提升项目质量和水平。加强与省厅(局)沟通衔接,加强项目政策研究分析,有针对性的谋划项目,加大跑厅力度,主动对接中央、省政策资金投资方向,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审批环节的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列入中央和省重点项目盘子,为加快我县水利发展提供项目支撑保障。

责任科室:农水站、质监站、水保站、河道所、防汛办、水资源管理站、小水电管理站、水产站

2、推进水利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督查机制,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全年完成水利投资2.81亿元,推进防洪减灾、民生保障、生态治理和高效节水四项工程,修复水毁工程堰坝213座6.73千米、防洪堤41.59千米、渠道25.39千米、机电泵站7座,解决11.67万饮用水不安全人口,实施4座水库保安工程,建设堤防11.97公里,整治河道50公里,改善灌溉面积3.7万亩。

责任科室:农水站、质监站、水保站、河道所、防汛办

3、加大水利招商。加强水利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抽调精干人员组建专业招商组,重点突出小水电开发,清水鱼养殖两大产业,同时围绕县“2+6”重点产业,加强与园区、招商局信息联系,尽最大努力,引进实力客商,超额完成招商任务,加快我县经济发展。

责任科室:小水电管理站、局办公室

(三)服务民生

1、加快产业发展。围绕打造亿元清水鱼产业目标,把清水鱼做成继茶叶、食用菌之后农民致富的一大产业。加强技术指导,严格养殖标准,确保品质质量,积极参加各类展会,创优清水鱼品牌,加大推广力度,推行“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2009年新增面积400亩、产量900吨、产值2130万元,带动1200户农户,户均增收6000元。

责任科室:水产站

2、夯实防汛基础。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深化细化各类预案,建立健全防汛抗旱预案体系,组织开展防汛抢险演练和小流域防洪避洪演练活动,加强防办能力建设,提高防汛抗旱综合能力。密切监视天气发展趋势和水雨情变化情况,及时分析掌握水库、河网蓄水和用水情况,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调度,提高科学调度水平,实现全年无重大防汛防旱责任事故。

责任科室:防汛办

3、真情帮扶群众。落实领导和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由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农村基层,帮助所联系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推动新农村建设。按照“一户一策一干部”的要求,开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开展清水鱼养殖、采砂作业、水库巡查、小流域预警、水土保持、小水电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质量等知识培训,计划培训600人次,提升从业者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责任科室:局办、水产站、河道所、防汛办、水保站、小水电管理站、质监站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三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局党委成立县水利局“三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活动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做好了解信息、交流情况、沟通协调等工作,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参与,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