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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机构 负债业务 变化 准备金政策 影响
一、银行理财产品开展情况及趋势
目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增幅开始趋缓,股市下行趋势明显,房地产调控力度加大,居民投资房产、股市、基金的热情减弱,投资者可选择的投资品种相对较少,加之,存款负利率化严重,居民理财意识增强。因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十分看好理财产品的未来发展前景,理财产品也将是其今后着力打造的品牌业务。
在创新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在不断探索,不断丰富理财产品的背景和内涵,尤其是在银监会新规出台后,加强了对理财产品种类的把关,并强化了对理财产品风险的揭示,在产品利率结构方面采取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结合的发行方式。
随着最新市场变化和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逐渐规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方面通过市场调研,第一时间了解投资者或分支机构的理财需求,为他们设计个性化理财产品;另一方面,严格执行银监会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从根本上杜绝合规风险。在总体上,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发展仍执行“稳健开展,逐步壮大”的发展规划。为此,机构负债业务结构日趋变化,以存款为主的被动负债占比有所下降,非存款类的主动负债呈现出不断上升态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债业务的变化对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政策必将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使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二、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对存款准备金政策造成的影响
(一)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加大了货币信贷调控难度
银行理财产品将银行“表内业务”转化为“表外业务”的功能对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形成挑战。首先,银行利用理财产品的表外属性规避了信贷规模调控政策,削弱了中央银行“窗口指导”政策工具的效用。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着眼点是对信贷规模和货币供给量进行控制,但所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没有将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相应投资行为纳入其中;其次,银行理财产品实质上类同银行储蓄存款,但却大量计入银行表外业务,不受存款准备金制度约束,使得应该在储蓄存款项目下按比例缴存存款准备金的这部分资金脱离控制,游离于政策调控之外,削弱了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预期效果;此外,理财产品使储蓄存款转化为企业存款,不仅存在融资行为,而且还创造派生存款,增加了货币信贷监测和调控难度。
(二)银行负债业务变化缩小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基数,从而降低了实际提缴的法定准备金
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创造出的介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之间或逃避计提法定准备金的新型负债种类来减少实际提缴额。近年来,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升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纷纷公开发售以央行票据为主要投资方向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由于法定存款准备金实际提缴额与金融机构负债总额的不对称,从而使事实准备金率低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并且因近年来金融创新的不断变化发展,该缺口正在不断扩大,使法定存款准备金政策工具的作用力被削弱,更由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发展的不均衡,直接导致存款准备金这一货币政策调控的失衡,降低其有效性和公平性。
(三)银行理财产品使存款准备金政策退化为常规性工具
对银行体系资产负债表有收缩功能的理财产品减少了存款准备金基数,增加了银行的可用资金(超额准备金),减弱了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收缩银行可用资金的作用。因此,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较少使用的被认为是三大货币政策中利器的存款准备金率,在中国却退化成比基准利率调整更加频繁的常规性工具。相反,如果理财产品的到期,也会导致银行可用资金的收缩。理财产品的发行与到期对银行可用资金的影响也导致了货币市场不必要的大副波动,这些都与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无关。
三、基层央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款准备金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当前,存款准备金管理制度是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制度。1983年以来,人民银行先后出台多部规章,对存款准备金管理进行改革,但未进行系统化整合,形成完善管理体系,致使许多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散见于多部法规制度中,诸多问题在内容上存在不衔接、不明确的问题,影响了基层人民银行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管理效果。
(二)金融机构所缴存款可信度低。目前,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的考核依据是旬末日存款余额。但是受各行(社)业务考核和经营方略的影响,月末数往往是存款余额的高峰,而上旬末则通常是余额的谷底,因此,旬末日余额数往往不能反映一旬来资金运用的真实情况,也不足以成为调整存款准备金的依据。
(三)法定与超额存款准备金账户合并,加大了管理难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银发〔1998〕118号)的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超额存款准备金合并为一个“存款准备金”账户在支付系统里核算。法定存款准备金没有人民银行的批准不得动用,而超额准备金调整的权力则掌握在金融机构手中。日间操作中,超额准备金的频繁变动使整个账户余额不断变化,一方面不利于央行对法定准备金进行监测,另一方面由于核算系统没有当日提示和锁定功能,时常发生因超额准备金透支而挤占、挪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事件。
(四)存款准备金管理部门与实施部门不统一。法定存款准备金作为一种货币政策工具,属于货币信贷部门的职能,人民银行总行明确规定由货币信贷部门对存款准备金进行管理、督查和处罚,同时将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会计科目的审订、报表审查、资金收缴、日常考核等具体操作交由会计营业部门实施办理。这虽然整合了各部门的优势力量,但同时也造成货币信贷部门履职的困难,使其对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变动情况缺乏必要的掌控,难以进行及时的政策效应分析,一旦商业银行出现支付困难,信贷部门只能被动应付,批准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对存款准备金缴存情况的监督机制。一是改变考核依据,由按旬末日存款余额改为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平均余额考核法定存款准备金。以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平均余额为依据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能有效地防止由于金融机构绩效考核而产生的存款虚增或搬家,从而更真实的反映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情况。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人民银行要依法加大现场、非现场检查力度,核实缴存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核算科目的正确性、报表反映的全面性和缴存金额的合理性,确保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足额、及时地完成准备金缴存工作。三是建立必要的信息反馈机制。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对存款准备金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要求金融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渠道,向人民银行进行必要的信息反馈,人民银行内部也应完善相应的信息处理及反馈程序。
(二)制定统一完善的存款准备金制度。人民银行总行应对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基数、缴存期限、缴存方法、缴存科目、核算手续、考核办法、处罚规则等方面作统一规定和要求,改变当前相关规定之间不协调、不配套的问题。同时,对财政性缴存款等对准备金管理有影响的相关问题制定明确的制度;对金融机构新开办业务、新开发的产品及时做出制度规定上的调整,避免金融机构少缴、漏缴存款准备金。
我国属于新兴市场国家,受国际环境的影响,我国经济也承受着通货膨胀和货币升值的压力,针对国内外经济环境,我国政府逐步收紧货币政策,2010年10月以来央行连续三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累计升息幅度达0.75%;2010年以来,我国已连续9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而2011年3月25日上调该指标的举措,预计大约冻结银行资金3600亿元,大型商业银行准备金率也达到了20%的历史高位。国内外货币金融政策变化对我国劳工利益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通货膨胀加剧,使劳工利益受损
美联储执行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使我国面临很大的输入型通货膨胀压力,极大地影响我国治理通货膨胀措施的效果。根据我国统计局的数据,我国的CPI指数长期居高不下,我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已经连续16个月保持增长态势。我国为了应对通货膨胀采取了紧缩型的货币政策,紧缩型的货币政策本质上是以降低经济增长速度为代价的,但是这种紧缩型的货币政策由于受到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影响,实施的效果大打折扣,使得我国的通货膨胀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通货膨胀的加剧,会导致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下降,人民生活成本增加,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就业状况更加严峻。
(二)人民币升值,使劳工利益出现行业分化
美国等国家宽松的货币政策使人民升值,人民币汇率升值使劳工利益出现行业分化。2010年6月19日我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升值态势不减,人民币升值使得人民币在国外的购买力增强,使用人民币在国外购买商品的企业和个人获得了好处。同时,这使得我国出口面临巨大的压力,出口企业和职工收入受损,许多出口企业停产或者倒闭,失业职工的人数增加。总体来看,据有关资料,出口的受损程度要大于进口的受益程度,职工失业人数的增加要大于就业人数的增加。
(三)国际游资涌入使劳工利益受损的风险加大
我国实施了紧缩的货币政策,在全球经济走势不明的环境下,投资中国显然能够对国际游资带来汇率上升、相对高利率的附加收益,而我国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的出色表现也为国际游资提供了绝佳的“避风港”。虽然我国仍然实施着较为严格的资本项目管制,外资不能随意地出入我国,但是通过多种变通方式,实际上大量的外资已经“潜伏”入境。涌入国内的国际资金,所到之处会产生资产泡沫的风险,例如:近年来我国由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引领的全国范围内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的态势和国际游资有关。这些游资就像定时炸弹,在不断加剧我国房地产和资本市场泡沫的同时,随时可能由于国际时局的变化而引爆我国资本泡沫,导致巨大的潜在风险。一旦风险爆发,会导致这些行业的职工利益受损,甚至会产生连锁反应。当前,受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我国的货币金融政策也开始出现放松的态势,国际游资出逃的可能性加大,一旦这些资金在短期内大规模流出,将会使我国劳动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四)我国失业率居高不下
2005—2007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从4.2%下降到4%,但是从2007—2010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从4%上升到4.3%由于口径的不同,城镇实际失业率大大高于登记失业率,有些机构称我国的实际失业率在10%左右。例如:中国社科院的《2009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蓝皮书》称,我国的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实际失业率可能接近10%。我国的失业率这么高与货币金融政策有着重要的关系,高利率会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很多民营企业倒闭,高通货膨胀率对居民财富又是一种掠夺。当前,我国正面临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隐性失业显性化、高校毕业生带来的就业压力不断增加的危机。
二、关于货币金融政策保障劳工利益的建议
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应该考虑普通劳动者的利益。当前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者们往往是以促进经济增长为第一目标,对于劳工利益的考虑较少或根本不予考虑,而劳工利益受到损害往往会妨碍货币金融政策的效果。货币金融政策的制定必须要考虑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利益,这样才有利于达到政策目标。具体的政策建议主要有:
(一)货币金融政策要以保障劳工利益为重要目标
不能单纯以GDP的增长作为货币金融政策制定和经济发展的依据,同时还需要以劳工利益的保障作为货币金融政策制定的重要考虑因素。在制定货币政策时,不能简单的以为经济增长就会带动就业的增长,还要看到社会的深层次的问题,如果劳动者的利益保证不了、劳资关系处理不好的话,就会引发社会矛盾,这样反而会抑制经济的增长。我们只有努力平衡经济增长和劳工利益的关系,才能获得经济的持续稳定的增长。
(二)加强货币金融政策的协调性
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今天,很难有国家脱离其他国家而独立发展,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之间、新兴市场国家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采取“以邻为壑”的政策最终也会伤及自身的利益。我国要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协调性,国际组织之间也要加强协调性,如:IMF、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多边机构要加强国际协调。当前IMF被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操纵,其金融救助的规则反映的是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意志,而不能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从而制约了国际金融机构全球协调作用的发挥。我国在制定货币政策时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要加强国际协作,及时掌握信息,预防国际货币金融政策对我国的不利影响。
(三)货币金融政策要细化
内容摘要:金融业作为提供金融产品的服务行业,对宏观经济的运行起着重要作用。促进金融产业的发展,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监督宏观经济运行。本文从土地政策出发,着重探讨土地政策与区域金融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而寻找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环境。
关键词:土地价格政策 土地税赋政策 土地规划政策 土地金融政策
按照产业集聚理论,同一产业在某一特定地理区域内高度集中,通过外部规模经济、创新效益、竞争效益等集聚效益,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并促使产业的繁荣。金融产业的发展同样不是零星式的,而是在某个区域内,众多金融企业通过竞争、合作来实现产业的整体扩张。区域内实行的土地政策,对区域的发展,包括区域内各产业的发展,具有极为关键的作用。
一般来说,促进区域金融产业的发展,可以通过完善金融体制、吸引外部资金等多种途径,而土地政策同样是影响区域金融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土地政策的具体类型
土地政策一般包括地权政策、土地价格政策、土地税赋政策、土地规划政策和土地金融政策等。各类土地政策在我国的执行情况如表1所示。
土地价格政策与金融产业
我国执行的土地价格政策,系由政府部门根据土地出让年限、用途、地产市场行情、产业政策、开发商竞投心态等因素综合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底标价格,由竞标者按最高报价取得土地使用权。地价高低的决定权在较大程度上由政府主管部门掌控。
一般而言,土地价格对房地产价格是有影响的,两者变动方向一致,但变动幅度及变动时间上存在差别。土地价格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会传导并引致地区产业结构的变化。从实证分析来看,2003年至2008年间,上海房价变动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占产值比重的关系见图1。
上海房价于2003年出现大幅度上涨后(当年房价指数为120,而2002年之前基本在108以内),第二产业于次年出现较大幅度滑坡,第三产业比重却逐步走高。房价上涨对第二产业的挤出效应明显,而第三产业因政策扶持、居民需求上升、房价承受能力较高等因素,在GDP中所占比重逐年攀升。第三产业中,金融产业无疑占据重要地位。仅就2009年之前的情况来看,金融产业并未因房地产价格走高而出现滑坡。
考虑到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会大幅提升企业的经营成本,使包括金融产业在内的各产业受到不利影响。从政策角度来看,一方面,应根据金融产业特点制定出适应其发展的土地价格政策;另一方面,平抑过快增长的房地产价格,通过抑制投机、调控信贷等途径实现房价平稳增长,满足金融产业发展的成本控制需求。
土地税赋政策与金融产业
对于城镇土地的使用及转让,我国目前执行的主要税收项目见表2。
我国土地税收主要集中在流转环节,使用环节的征税数额不大,其中房产税的征收具有同一性,不存在针对个别产业的倾斜;土地使用税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企业征收的额度不同,但征税额起不到明显的调节作用。由于金融业企业对于房产的利用形式主要是自用,通过以上分析,发现土地税赋政策对金融企业的调节作用较不明显。从土地政策的角度,促进一个地区金融产业的发展,更多依赖于其他政策形式。
土地规划政策与金融产业
土地规划政策根据区域土地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土地开发、利用、保护进行总体规划。城镇土地规划一般对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及产能过剩的产业实施限制;对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业通过市场化途径配置土地资源;对基础性产业、公用事业用地实施政策优惠。从促进金融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主管部门在进行城镇土地规划利用过程中,对于金融商务较为集中的区域,需要从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化的视角,制定符合金融产业发展环境的整体规划,创造吸引金融业企业聚集的经济、社会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活跃的资金交易。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企业、居民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会带动金融企业的集聚。打造金融企业聚集区往往需要多年的时间,这就要求从土地规划政策出发,为金融聚集区创造良好的发展土壤,促进地区金融贸易的逐步活跃。
商业繁荣程度。一般来说,金融业态总是与商业消费生态融合起来的,如上海黄浦区既是城市的金融聚集区,又是奢侈品和高端消费场所聚集区。金融机构之所以选择黄浦区,某种程度上是对该区域综合环境和条件的认可。
外部环境指标。高噪声、重污染的环境显然不适宜金融企业进驻,良好的外部环境也是土地规划政策应考量的因素之一。
金融人才聚集。金融机构对于人才的需求总是其发展的重要环节。土地规划方面,需要考虑金融人才培养的教育环境及为人才聚集配备相应的社会公共设施。
土地金融政策与金融产业
土地金融政策围绕与土地有关的金融活动制定准则和规范,这里的金融活动包括因土地开发利用而发生的各种土地抵押贷款、资金融通、资金结算以及土地信托、土地保险、土地证券等。有研究表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土地金融政策体系,今后应加快构建具体的专项土地金融政策,建立规范的土地金融市场。土地金融政策对金融产业发展的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现行的土地金融政策通过调整土地贷款主体资格、贷款审批标准,影响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等因素调控区域经济运行。考虑到金融机构向地产行业发放的贷款一直占有较大的比重,土地贷款主体资格、贷款审批标准等环节的政策调节,对金融产业亦具有重要影响。
在现有土地金融政策基础上,为进一步繁荣相关产业,推进房地产行业规范运作,应着手制定创新性土地金融政策,构建与土地金融相关的机构、交易场所、金融工具。土地的开发、利用、经营、转让需要大量资金,涉及相关产业众多,而国内商业银行对地产企业放贷主要出于利润因素考虑,难以从宏观经济运行全局出发,承担起配置土地资源、调控地产市场的政策任务。因此,从中长期发展来看,我国应建立政策性土地银行。土地银行的设立,并非同商业银行竞争客户资源,而是成为土地金融市场的调控者。
土地政策与金融产业发展关系综述
总体而言,有益于金融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如图2所示。
综合上述讨论,土地政策对金融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其中土地规划政策、土地金融政策的影响最为明显。土地政策对金融产业的影响,既有间接通过土地开发利用相关产业影响到金融产业,又有直接作用于金融业本身。政府部门在制定地区发展规划时,对于金融产业发展较为集中的区域,或者将来要建成区域金融中心的地段,应重视土地政策对金融产业发展的影响,积极采用有益于金融产业的政策手段,推动地区金融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卢为民.土地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路径分析[M].上海经济研究,2008.3
2.张先锋,程瑶.土地金融政策对区域经济调控的内在机理分析[J].国土经济,2003-9
中国财政金融政策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面临的挑战有多方面,特别是IS-LM-BP分析框架的前提条件在中国是否能够逐步具备,财政金融政策要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性能,需要依靠微观经济主体对政策变量的反应程度以及通畅的传导机制。
一、开放经济条件下财政金融政策的效能
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囊括了内、外平衡两部分,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为了避免内外平衡之间产生冲突,有必要调整政府宏观经济的思路。从封闭经济条件下到开放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政策效果与作用机制已经有较大的改变。到现在为止,开放经济条件下,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仍然是分析与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效力的重要工具。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理论中指出,浮动汇率制度中,比较有效果的方法是利用货币政策刺激国民收入的增长,固定汇率制度中,可以使用财政政策这个有力工具实现国民收入的增长。从目前世界各个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来分析,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开始试行短期的浮动汇率,大多数国家施行的财政政策是固定汇率制度,我国现在施行的是在有管制的前提下浮动汇率。一般情况下,需要达到一定就业率的国家充分利用财政政策是最佳的方法。然而,实现就业率的前提下,还要维持国际收支平衡才能稳定经济政策。由于这一点涉及到需要实现内、外平衡,需要调控财政与货币政策之间的配合问题。在这种条件下,国内的需求量满足就业量视为内部平衡,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资本净流出与贸易出超保持均衡状态视为外部平衡。由此可以看出,解决内部失衡的有效工具是财政政策,解决外部失衡的有力武器是货币政策[1]。
二、全球经济调整对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的挑战
目前的全球经济处于失衡与调整的过程中,中国宏观调控模式过于重视调整内部平衡会面临较大的冲击。国际游资的投机性以及国际间经济被动传递,都会面临严峻的挑战,从而造成中国财政金融政策产生内、外部矛盾。
首先,我国现在市场调节人民币汇率正在逐步完善,人民币的升值在面对国际收支的巨额顺差产生很大的压力。同时,人民币升值会对出口部门产生不利的影响,出口产生波动也会影响到国内需求,使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现象进一步加剧。顺差虽然使国际储备数量保持增长,通过中央银行基础货币放大而扩张国内信贷量,促进国内需求增长,但由于通货膨胀以及经济过热的状态下,顺差会使国内的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政府必须要政策调节顺差与汇率。
其次,当前信息技术发展十分迅速,信息传递的速度、质量与数量都有很大的增长。在信息化时代下,微观经济主体增强了信息处理能力,同时,具有趋于理性的预期行为,会影响到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效果,甚至微观经济主体的理性反应会使宏观经济政策变得完全无效。为了改善二者之间动态不能保持相同的情况,政策需要建立宏观经济政策信誉。政府要遵循经济规则用信誉改善微观经济主体的理性预期行为,由动态不能保持相同转向动态相同的合作形式。所以,政府要选择正确的宏观经济调控模式,避免微观经济主体预期模式对信誉产生冲击。
再次,WTO组织的多边规则约束了中国实现内外均衡的政策。WTO组织约束国际收支调节,不允许采取直接管制办法,禁止直接补贴原则,不能随意提高关税的方法限制进口,调节国际收支运用汇率与外汇管制要符合WTO组织规则。另外,针对国内财政、金融、科技、税收、环保等方面的实施方式也要符合WTO组织的要求与规范。可以看出,中国加入WTO组织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都受到了一定的约束,因此,中国要改变宏观经济调整的模式,适应WTO组织的规则与要求[2]。
最后,提高国际竞争力是世界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目标。发展中国家是通过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方式实现积累知识、技术来提高国际竞争力。积累知识、技术是循序渐进的,提高国际竞争力需要不断创新技术,在漫长的实践中积累而成。在全球知识信息量快速发展的今天,知识是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如果通过诱致性变迁机制来实现知识积累,则不能适应全球知识信息量发展的需求,需要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知识增长速度,重视科技与教育的增长模式。全球竞争以知识为基础,就需要中国财政金融政策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以实现知识与技术的快速积累。
三、中国尚不完全具备采用IS-LM-BP分析框架的前提条件
中国在宏观经济分析一直存在着一些争论,每次争论的焦点就是把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与中国宏观调控实践如何相结合。西方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是追求完美的市场经济理念,在宏观经济分析与宏观经济政策观点上,西方发达国家也是存在质疑,而对于发展中国家需要谨慎运用这种经济学理论。这种抽象的均衡关系模型可以起到借鉴使用,但在实践中则会影响中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中国宏观经济问题的理论与研究,通常采用IS-LM模型及其扩展形式IS-LM-BP分析框架。但是,IS-LM-BP分析框架需要有完善发达的市场体系、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市场化,对利率具有灵敏反应等等。如果中国不完全具备这种条件而采用这种框架研究中国宏观经济,会导致结论错误的情况发生。
中国现在的市场制度还不够完善,非国有企业属于微观主体,能对市场价格信息反应比较灵敏,国有企业虽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在行为上还是比较依赖市场与政府,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经济主体,可以看出,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非国有企业是体制外企业,而国有企业是体制内的企业。微观主体能够对宏观经济政策做出理性反应,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还需要畅通的政策传导机制。中国现在的利率可是说是由政府来确定,对市场资金的供求情况并不能真实反映,利率传导机制不存在市场化,IS-LM-BP分析框架就失去了研究意义。
结语
综上所述,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财政金融政策面临的挑战比较严峻,传统的分析方法研究中国经济问题存在很大的制约,需要灵活借鉴全球经济金融政策的经验,总结出适合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与金融政策。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金融发展差异、金融供给不足是形成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重要因素,但迄止目前,中央政府对实施差别化区域金融政策来促进经济发展,还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一揽子方案,学术界和决策层甚至对差别化区域金融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所持观点各异。所以,研究实行差异化金融政策,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实践意义。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差异,经济发达国家也大都经历过地区经济由不平衡到相对平衡发展的历史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实施的区域金融政策发挥了很大作用。
一、经济发达国家实行金融政策区域化的情况
(一)建立基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
发达国家在建立金融组织体系时,都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的特点,适时地构建和调整金融体系结构,以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开发和发展。
首先,建立分散与集中相统一的中央银行制度。美国建立了具有本国特色的联邦储备制度,对全国金融业实施了分层次的管理。[1]在国家一级设有联邦储备委员会,相当于中央银行总行;而在地方则设有联邦储备银行,执行中央银行分行的职能。这种分权性中央银行制度决定了区域中央银行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以利于本地区金融和经济的发展。
其次,设置专门的区域性政策金融机构。区域性政策金融机构的设置一般都是适应特定区域开发而建立,目的是为欠发达地区开发提供专项服务。日本冲绳振兴开发金融公库是为开发边远地区——冲绳地区提供长期资金的金融机构,同时也兼办其它政策金融机构在冲绳的业务。这样的金融机构,经营中政策色彩重,对落后地区经济发展乃至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都起到了重大作用。
最后,区域金融组织的优化。美国的银行注册双轨制度创造了数目庞大的地方性银行。美国的商业银行可以向联邦政府注册,成为国民银行。也可以向州政府注册,成为州立银行。不仅商业银行如此,其储蓄机构、信用社等也具有双轨的特征。
(二)实行有差别的金融政策
首先,制定有差别的金融管理政策。由于发达国家的金融调控是以各种间接控制为主,因此,这种差别性主要表现在各种间接金融控制手段的运用上。美国的贴现率由各区域联邦储备银行根据本区域经济和金融状况制定,有利于欠发达地区根据本地实际通过贴现率和贴现政策调整投资结构和投资方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这种有所区别的金融政策,对缩小地区差异、缓解民族矛盾、促进落后地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对促进经济落后地区的金融发展十分有利。
其次,制定倾斜性信贷政策鼓励资本流向欠发达地区。西欧、美国、日本等国都实行向欠发达地区投资的企业提供优惠低息贷款政策,如西欧的“公司软贷款”,不仅利率低、期限长,而且可以享受规定期限的归还宽限期。美国联邦政府规定,对在经济落后和萧条地区兴办企业的私营企业,通过经济开发署等机构为其提供长期低息或无息贷款,对固定资本提供的直接贷款可达该项资本总额的65%,流动资本可提供100%直接贷款。
(三)建立区域证券市场促进区域经济相对协调发展
美国自1792年5月17日建立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到20世纪90年代国内共有8家主要证券交易所,这些交易所分布在美国的主要经济区域,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对美国经济相对平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随着通讯设备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股票交易所的集中化发展创造了条件。我们今天看到美国创业板市场对新经济和风险投资的快速发展发挥着强心剂作用,并且创业板市场在其他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广为传播,但更应该透视到创业板市场是建立在美国区域经济发展相对协调基础上的产物,具体讲是经历了“区域易所——集中易所——创业板交易与主板交易所并存”的发展阶段。
二、对中国差别化区域金融政策效果的回顾
本文以深圳特区为例,来回顾差别化区域金融政策的实施对经济发展带来的效果。
我国在某些地区也实施了区域化金融货币政策,但较为成熟的做法和经验主要体现在深圳特区。1980年5月国务院批准深圳经济特区创立。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在深圳特区实施特区金融政策,赋予特区金融4个特权:一是信贷资金“切块”管理权。即资金方面,各专业银行深圳分行现有信贷资金和以后吸收的存款除中央国库款和向人民银行总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外,全部留给深圳特区,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接给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下达信贷规模,并由它统一调配使用,同时允许深圳市各银行向国内外拆借资金。二是利率调控权。在利率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可以参照全国的利率水平,结合深圳经济发展、资金供求与汇率变化等方面的情况,自行设立利率档次与利率水平。三是存款准备金率调节权。即在存款准备金率方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制定特区内各专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的自,并允许在5%-10%的幅度内自定外资银行各项外币存款准备金率。四是机构准入审批权。在机构设置方面,下放部分金融机构审批权,并赋予了一系列机构监管的灵活政策。
特区金融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特区金融的全面发展。到1996年,特区就已构建了门类最齐全、服务网点最密集、从业人员比例最高的多种类、多功能、市场化与国际化的新型社会主义市场金融机构体系,办理种类齐全的金融业务,提供最新的金融工具,特区金融业成为深圳经济的支柱和第三产业的“龙头”。到1996年止,为深圳提供了占整个基建投资1/3以上的流动资金,累计发行股票筹资300多亿元,金融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11%,自身也形成了3500亿元的金融资产总规模。超常规的金融政策带来超常规的经济发展,金融对经济第一推动力得到了充分体现。[3]
政府在深圳特区采取的强有力的特殊金融政策,在深圳现代都市的建设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对建立区域化金融政策的基本构想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要很好地发挥差异化金融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应从金融发展的制度层面和货币政策角度来构想区域化金融政策。
(一)培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相融合的区域金融组织体系
首先,确立统一金融法规下具有优先决策权的区域中央银行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九大区支行的组建,为实行区域金融政策提供了组织体系保证。在人民银行总行统一政策之下适当下放区域金融决策权,使九大支行能够根据本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制定相应的金融政策。总行只规定利率、贴现率、存款准备金率的一般水平及浮动幅度,各区域内的具体水平确定浮动区间后下放给主要大区分行,使国家金融宏观政策具有宏观的严肃性,同时,各区分行在区域金融决策上具有一定伸缩性。
其次,成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性融资的主要作用领域是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产业,其布局原则应该追求某种程度上的均衡布局,以保证每个地区的居民都有权利大体享受均质和等量的基础设施服务,而不论该地区的地理位置是怎样的。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东部地区财力雄厚,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初具规模,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则要落后许多。但我国还没有一家专门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性融资的金融机构。为适应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我国应建立专营政策性开发业务的金融机构。
最后,发展非国有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引导股份制、外资银行在中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不对称,缺乏向中小企业发放信贷的动力。解决这一问题的长期对策之一是促进非国有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发展,鼓励股份制、外资银行等入住急需资金的地区,形成以国有金融机构为基础,政策性金融机构、股份制银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外资银行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竞争有序的金融组织体系。具体实施上,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实行有差别的区域金融管理政策。
(二)实行差异性的金融货币政策
首先,实施差异化货币政策。金融发展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为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须从货币政策层面解决各地区短期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我国货币政策调控已实现了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因此,我国差异化货币政策也必须表现在各种间接金融控制手段的运用上。实行差别的再贷款政策,在再贷款的规模、期限和再贷款的利率上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其次,制定倾斜性信贷政策,鼓励资本流入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是资金短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实施和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加剧了中西部地区的“资金瓶颈”,因此,引导信贷资金向中西部地区回流成为必要,坚持吸引多元投资主体参与西部大开发建设。
(三)积极发展中西部地区资本市场
目前中国证券交易市场在深沪两地,上市公司审批权在中国证监会,正如前述分析,中西部与东南部地区上市申请统一审核标准在管理制度上具有“公平性”,但在现实中不利于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应考虑在中西部地区建立一家证券交易市场,在上市公司范围、上市审核标准和交易活动监管等方面有别于目前的证券监管规则。在中西部设立一家证券交易所不仅有利于缩小中西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的差距,而且有利于为中西部重大工程建设和各项配套工程筹集资金,也有利于国有企业实现股份制改造和发展新的股份制企业。
(四)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经济改革和金融改革同步推进
中西部地区要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离不开金融系统的综合功能。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改革需要经济所有制的调整,不发展非国有经济,仅依靠国家自上而下的强制性推动企图完成中西部市场化改革是不可能的事情。西部地区所有制的调整,需要非国有经济和外资企业的大力发展和引进,给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注入竞争因子,而这两类企业的资金匾乏的现状需要金融改革的支持。
基于上述分析,借鉴经济发达国家金融区域化政策,在统一的市场趋向和基本的政策框架下构建统筹、协调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域化金融货币政策成为必然的路径选择。其具体构建需要从培育区域金融组织体系、实施差别化金融管理政策、构建区域金融市场和制定区域金融立法等方面入手。
注释:
①李正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金融政策[J],金融研究,1998,(09):26-33.
②李成、李国平.区域金融:现实检讨与政策处方[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03):6.
③殷孟波、王建.从区域经济发展看区域金融的政策选择[J].西南金融,2001,(05):46-48.
参考文献:
[1]谈儒勇.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文献综述及对中国的启示[J].当代财经,2004,(12).
[2]施雪清.经济增长中的金融因素研究[D].东南大学,2006,(07).
关键词:创业;金融市场;创业金融;创业政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3-02-19
作者简介:谭福河(1975-),男,山东莱州人,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创业教育中心副教授,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创业教育、创业金融;郦瞻(1973-),男,哈尔滨人,杭州师范大学电子商务系教师,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一、引言
创业金融是一种可以独立的金融组织方式与金融制度安排。国内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的创业投资之所以难以有大的起色,主要原因就在于寄居在传统金融体系之下的安排难以为资本特性的充分表达提供空间。创业金融是建立在以潜在收入流量为评估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它摒弃了传统商业金融和现代金融的低风险、高流动性和稳定收益的“三角定律”,进而以可控风险下的高收益回报为理念展开金融活动(房汉廷,2005)[1]。创业金融关注创业者和早期企业。创业金融同一般的公司金融有8个重要区别,包括投资和融资决策的关系不同、分散风险在决定投资价值时起的作用不同、外部投资者参与管理的程度不同、开发新项目能力的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不同、签订合约对解决激励问题的作用不同、期权决定的价值对企业重要性程度不同、回报作为估值和投资决策考虑因素的重要性程度不同、追求的目标不同等(理查德,2011)[2]。
创业金融行为存在的基点是资本,而站在资本身后的则是企图通过创业导向的行动获取更多财富或谋求自我价值实现的社会主体。伴随后工业化社会的进程,社会结构多元化的特征更为突出,由此而产生金融多元化趋势,创业金融是其主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为每个人的发展提供发展机会,发挥每一个个体创新创业的主动性,为每个个人主体力量的发挥创造机会、创造条件,这是现代社会秩序建立的基本导向,也是创业文化的本体含义。资本是创业文化的载体,资本对价值的追寻过程即为创业金融,丰富多彩的创业活动则是创业资本金融行为生动的社会表达形式。
政府借助金融的手段影响创业行为是社会创业政策的一种类型,发达国家直接支持创业的金融基本政策包括三种:政府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政府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政府直接设立或鼓励设立进行股权投资的投资公司。金融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会造成资本供求之间的矛盾被认为是创业金融政策具有存在必要性的基本理由,但不同国家对究竟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存在不同的选择。美国、英国等国家主流的看法是金融机构应该努力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反对政府直接以金融手段参与创业过程,这些国家创业金融的发展规模都比较小,而且以信用担保为主。日本、法国等国家创业金融的规模则比较大,手段更丰富,因为这些国家认为金融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很难消除的,政府有直接介入的必要[3]。
金融市场供给的一元化与需求的多元化之间的矛盾是透视我国创业金融政策的窗口。科学技术部2012年12月20日的《科技统计报告》揭示,2011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重心进一步后移,对种子期和起步期的投资项目占比仅为324%,创历史新低,尤其是对种子期的投资项目占比低至97%,投资金额仅占43%,项目退出平均时间为385年,明显小于2010年的437年。天使投资的发展情况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一个经济体资本创业的活跃程度。来自NBT新智库的《2012年中国创业投资统计报告》给出的数据相当不容乐观,在2012年中国创投市场披露的案例中,天使投资仅占4%。在美国,每年天使投资的资金规模与风险投资的投资规模基本相当,但天使投资投资的项目数量要多于风险投资的10倍以上。在信贷领域,银行放贷以企业的短期贷款为主,对个人的贷款占比只有15%左右,而且集中于房贷领域,所以说银行对创业只能“锦上添花”。从世界范围来看,真正对创业有帮助的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及资本市场。但我国资本市场建设一直是一个短板,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同银行的依附关系又比较强,有专家估计中国所有非银行融资活动的70%左右,事实上只是传统银行的表外活动。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当前金融体系的供给是一元化的。国家在关于金融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承认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和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是有待完善的,真正体现创业特质的中小微型创业主体在这里难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总第437期
谭福河:创业金融政策多样化与碎片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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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业 研 究
2013/09一元化的金融供给与多元化的创业金融需求之间的矛盾存在已有时日,公共政策早在20年前就已经关注到这一矛盾,并提出了总体改革框架,但遗憾的是最近10年的改革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本文探讨的不是这一矛盾,而是与此相关的公共政策。如今创业金融政策的发展呈现出新的态势:一方面,政府参与创业金融的活动日益积极,相关政策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各种政策之间的不协调性更加突出,政策体系结构碎片化特征日益明显。多样性与碎片化的具体表现是什么?为什么在政府主导的金融体系下会出现碎片化的情况?政策碎片化是来自于价值层面,还是来自事实或行动层面?实现创业金融政策协同发展的出路何在?国内从本世纪开始关注创业金融问题,但是相关研究对上述问题还没有清晰的解释,本文以广州市番禺区为一个样本对象,试图对上述问题作进一步的解析,为相关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关于番禺区金融业及企业融资需求方面的数据均来自笔者承担的课题调研。
二、多样化:趋势与背离
(一)趋势:创业金融政策的多样化导向
创业金融政策多样化不是新的题目,但却从未像2012年这样引人关注。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明确提出允许非公资本进入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等领域,在加大信贷投资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向非公资本开启了一扇门,这是金融多元化的真正开端。2010年《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即“新36条”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创业投资机制。但上述文件提出的一系列推动金融多元化的措施因为缺少实施细则和相应的保障条件,其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多元化虽然有了一些势头,但距离创业发展的需求相去甚远。2012年《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在财税政策方面有具体的安排,在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方面也有相对具体的规定,例如明确了商业银行在定价方面的自由度和对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但是对于小微企业创业所期盼的股权交易市场、债券融资、场外交易、创业投资等领域却依然没有什么大的起色,相关表达实际上是对原有文件内容的再次强调。2012年3月温州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获批,4个月以后,珠江三角洲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获批。规划文件特别强调要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元金融体系,鼓励在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方面先行先试,原本处于灰色地带的民间金融迎来了历史机遇。改革的一大亮点是赋予民间金融取得平等参与资本市场的资格,通俗的表述就是允许其进入体制内活动。于是,在官方的积极促进下,地方银行、担保机构、小贷公司、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大有久旱逢甘霖的势头,金融领域由银行独领的格局由此产生改变的可能。
央行统计调查司2012年9月的数据,从宏观上说明了金融多元化的趋势特征。2002年到2011年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由2万亿元扩大到1283万亿元,年均增长229%。2002年除人民币贷款外的其他融资占比很小,仅为81%。但是到了2010年,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下降至60%以下。2011年新增人民币贷款747万亿元,是2002年的404倍;除人民币贷款外的其他方式融资为536万亿元,是2002年的327倍,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418%,比2002年上升337个百分点。数据显示,2011年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合计融资180万亿元,是2002年的181倍,2011年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1 934亿元,比2009年增长15倍。
金融多元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引导资本合理流动、优化经济结构、建立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是金融多元化最终的落脚点,这也是创业金融同传统金融在内涵上的重要差异。创业金融体现的是一种社会秩序,这种以民间创富意愿和生产要素资本化为基础的秩序使金融资本能够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产业与金融的深度对接,达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国家宏观层面的政策导向已经很明确,就是要通过发展创业金融,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创新创业型企业快速成长,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然而理论研究的主要观点及来自微观层面的表现同宏观政策表达之间呈现出明显反差。蔡红艳和阎庆民(2004)、吴剑雄(2012)等对该问题的理论研究得出的基本判断是:我国金融市场结构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相比于政府的非市场力量,资本市场力量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差强人意[4-6]。这种不尽如人意的效果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是因为政策时滞吗?如果是政策时滞的问题,似乎只需耐心一些就可以了,但如果不是呢?为了更直观的分析创业金融政策多样化的运行效果,以下选择广州番禺区作为典型案例,通过对企业融资需求及区域金融发展情况的分析来概括微观层面的具体情况。
(二)背离:微观层面的不同感受
本次调研的对象包括金融服务单位、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等三方面机构。数据收集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访谈从2012年1月5日开始,调研人员先后走访了中国银行番禺支行、中信银行番禺分行、银达科技担保公司等6家金融服务机构,珠江灯光、标卓公司、华创动漫产业园等12家行业代表性企业,与上市办、金融办、厂商会等部门进行了深度交流。调研问卷在区厂商会的帮助下发给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回收有效问卷63份。在样本中, 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43家,占到68%;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3家,占到20%。问卷调查对象主要来自电子电器、灯光音响、机床机械、家居用品等生产制造类行业,商业服务和旅游餐饮类企业仅有5家,这样的分布符合番禺产业结构的特征。被调查对象中民营企业52家,占8253%;外资企业7家,占1111%。此外,还有3家国有企业,1家集体企业。样本中近83%的企业是面向国内市场,17%的企业面向国际市场提品与服务,其中有159%的企业兼顾国内外市场。样本企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占到94%,按照国家对企业的划分标准,被调查者基本属于小型企业。
1. 企业对金融服务总体满意度偏低。番禺区金融服务体系的基本结构较为完备,全区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等银行分支机构30家,金融机构网点350多家,村镇银行1家,担保机构1家,小额贷款公司1家,保险机构分支机构20家,政府引导基金1支。上市办、融促会及相关行业协会在企业金融服务方面都发挥了一定作用。从金融服务的内容来看,银行及担保公司能够兼顾不同规模企业的需求,配合政策导向完成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服务工作。但企业对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反馈中,表示一般的有619%,较满意和很满意 2. 企业资金紧张的情况突出。被调查企业普遍反映资金压力较大,有2381%的企业感到资金紧张, 619%的企业资金需求量较去年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有381%的企业出现产品库存增加,3016%的企业出现应收账款增加。关于融资的用途,从图2可以发现,补充流动资金是主要目的,购置固定资产的安排并不是考虑的重点。从这些数据可以判断,企业感到资金紧张主要是由于流动资金不足。形成这种压力的原因,排在前5位的依次是原材料价格上涨过快、劳动力成本上升、生产投资规模扩张过快、销售不畅与应收款回款困难、人民币升值压力过大等。企业缺口资金额度的情况如图3所示。
3. 创业型投融资渠道阻滞。番禺企业总体上处于创业转型期,访谈过程中接触的一个案例能够给出直观的解释。博仕机电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公司目前主营饮料包装机械,是国内许多大型饮料企业的配套供应商,在国际市场也有所突破。在访谈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该企业是典型的技术创新型企业,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和技术研发实力。公司仅有50余人,年营业收入几千万元。公司负责人非常希望能实现二次创业,带领公司实现新的跨越,但凭借本身的资金积累,公司难以进行大幅度的战略运作。公司近10年来从未使用过银行贷款,曾经因为要引入一项新技术向银行申请2-3百万元的贷款,但银行对这么小的额度不感兴趣。在被调查企业中,类似于博仕机电这样处于再创业阶段、急需创业资本注入的企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资本的天性是逐利。如果说流动性资金需求是显性特征,是为了解决一时之需,那么,创业投融资需求则是能够体现番禺企业资本运动趋向的内涵特征。但来自银行方面的反馈表明,企业用款意愿相比以往有明显下降,表明企业资金使用的审慎态度,同时也释放出资本流动受到阻滞的信号,银行提供的金融产品不能适应企业转型对长期资金使用的需要。但另一方面,由于整体经济发展模式的调整,部分传统企业的经营者撤出了原有投资领域,据业内人士的经验判断,比例大概有30%,这就形成了颇具规模的民间游资,加上其他寻找投资机会的资金,番禺民间资本相当丰厚。
4.企业融资成本高。企业普遍反映融资成本比较高,利率高被认为是阻碍企业向银行贷款的首要原因。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最高可以上浮到基准利率的70%,对此,57%的受访企业表示难以承受(见图4)。此外,向银行融资的程序太复杂是另一个重要原因,47%的受访企业反映复杂的银行程序增加了使用资金的成本。
5. 融资方式以借贷为主。从企业融资的途径看,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向亲戚朋友借款、向股东或其他企业借款等债务性融资占据主流,股权融资占1587%(见图5)。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企业对债务性融资较为熟悉,另一方面则是在资金市场可以获得的融资服务产品比较单一。联保联贷、贸易链融资、知识产权抵押等方式虽有所发展,但应用并不广泛。银行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这类贷款业务的核贷成本高、风险大。
综上所述,番禺区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存在严重的不匹配,创业型金融服务需求在目前金融产业组织结构下难以得到满足。番禺区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区域创新创业文化浓厚,民营经济活跃,目前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番禺区面临的金融问题在全国具有典型性,番禺企业投融资环节的困境可以说是我国创业金融发展到今天所遭遇问题的生动典型。
一方面,番禺将近90%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企业缺口资金额度(参见图3)的分布情况也表明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主流。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是地方金融推动政策金融的主体力量,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的发展相对滞后。上文提到的博仕机电公司的例子充分反映了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尴尬。对银行的访谈了解到,各个银行都很重视开发这类企业客户,80%的银行都成立了面向此类客户的工作机构,但限于目前的银行管理制度及该类群体自身管理方面的问题,供需双方信息不对性的问题依然突出,银行开发这类企业是不经济的,这就是为什么小微企业去银行贷款受到冷遇的原因。没有正规的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当这些企业急需资金时,就只能求助民间金融市场,有的可能尝试高利贷这种非法的途径。
创业金融体系的主体是产业投资基金和产业银团组织。番禺民间资本虽然丰富,而且拥有卓越的创业文化环境,但却缺少推动资本积聚与流动的媒介。现有金融服务类机构直接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不足1%,适应创业投资发展的金融组织、金融工具与金融产品都非常欠缺,技术认证机构、产权估值机构、企业上市督导机构、针对创业型企业的专业担保机构、规范行业运行的行业组织等发展相对落后,导致创业资本难以聚集,更难以流动,产业金融的发展难以有跨越式发展。企业在这方面的呼声很高,有7302%的被访者认为应该加快发展中小企业资本市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也普遍意识到企业融资需求的变化,但在没有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支撑的情况下,金融创新的成本和风险完全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出于对投入产出效率及规避风险的要求,其金融创新的投入都相当谨慎。譬如知识产权抵押贷款,这种产品需要银行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估值,但目前缺少类似的社会服务机构,银行自身也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能力。再如对初创企业的融资服务,在缺少抵押物的情况下,需要对初创企业的未来价值及企业信用作出判断,能提供这类服务的机构同样是空白。如此则造成资本供给与需求双方沟通的巨大障碍。所以,如何通过社会平台建设,降低个别金融机构的成本,贯通供需双方的沟通渠道,是一个关键问题。
推动商业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全资本市场体系,通过政策金融直接引导投融资,完善创业投资服务平台,这是近十年来形成的创业金融政策的基本架构,也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微观表现与宏观政策要求之间的差距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微观层面对宏观政策的理解与反应同政策原本的价值定位存在严重的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弱化了多样化创业金融政策的效果,并造成政策的碎片化。
三、碎片化:路径锁定下的必然结果
(一)碎片化的表现
创业金融政策只有遵循创业发展规律形成体系,才能产生推动社会创业蓬勃发展的正能量。《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民营资本行业准入方面规定要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在金融扶持政策上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在金融市场建设方面提出要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中小投资公司的发展。《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一条提出:各类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民间投资的融资担保制度,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继续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第三十四条提出: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为民间投资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上述政策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包容性,但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中过于聚焦创业的个别环节,没有形成基于创业规律的系统,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是成长期与成熟期的创业活动得到特别眷顾,其他阶段的创业金融政策缺位,造成创业活力难以持续的问题。图6概括了创业活动从创意产生到市场退出的基本过程,只有各个阶段的创业活动能够前后相继,整体社会创业活力才是可持续的。但当前的情况是,成长期与成熟期的企业不仅是民间资本追逐的宠儿,而且是政策性金融照顾的重点,创意产生阶段(预孵化阶段)、种子期、导入期及退出阶段的创业活动则被冷落。本来政策性金融设立的初衷是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负面影响,为在金融市场处于劣势的弱小企业提供支持,如今的创业金融政策不仅没有起到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反倒是强化了金融市场的不完全竞争格局。
其二是商业银行贷款融资成为政策金融的主导手段,创业金融名实不符。限于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存在非常高的信息不对称性,所以银行会惜贷,这是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因此,通过商业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仅仅能解决部分企业的短期用款需求,难以发挥创业金融的作用。所以,发达国家大都建立了以政策金融为主体的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例如:日本中小企业创业在融资支援方面以政府金融机构为主,其中国民金融公库是以小型企业为主,中小企业金融公库的申贷对象是以中小企业中较大型企业为主,重点以零售业放贷为主,商工组合金融公库则以同业公会为主要放贷对象;在信用保证方面,以信用保证协会的信用保证为主,辅以中小企业事业团的融资信用保险;在资本形成方面,以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对中小企业投资支持为主[8]。国内创业金融政策虽然在多年之前就提出要发展多层次的金融支援体系,但着力点仍然是放在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方面,其它层面虽有起色,但难以担当支撑创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而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了其“持币观望”的姿态,如此就造成了创业金融的散乱之态。
(二)碎片化的成因
多样化的政策设计为何步入碎片化的阶段呢?通过金融业结构调整促进创业资本的形成与流动是我国创业金融政策的基本路径,笔者认为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利益集团推动形成了政策的路径依赖,发展至今已经形成“锁定效应”,由此造成新生金融元素及非金融企业资本活动被边缘化,这是碎片化形成的根本原因。
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在其《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中肯定了金融机构对资源配置的作用,认为金融机构的介入使投资和储蓄的总量超出了储蓄者和投资者在不存在金融机构时的直接融资总量,而且金融机构能更有效率地在潜在投资项目之间进行资金分配,以提高边际收益率。但他也明确了金融机构发挥作用的条件是能够保证金融工具的有效供给和金融机制的正常运行[9]。因此,分析金融产业政策问题应基于金融产业运行的核心机制,而不能仅仅局限于金融机构数量的增减变化。产业组织是市场结构和企业行为的总和,合理的产业组织可以激发企业竞争活力,促进专业化和规模经济发展,有利于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是产业组织理论中经典SCP范式的主要思想。产业结构(S)转换是否能引致企业行为(C)的变化,并进而促进经济绩效(P)的提升,取决于结构变化是否能形成相应的价格机制,建立新的市场秩序。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企业融资方式有很大差异,金融工具的结构也是各有特色。譬如,日本企业间接融资的比重比较大,而美国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比较大,很难简单评说哪一种融资方式是好或是坏。所以,对金融产业组织结构政策的分析,虽然要关注提供不同金融工具的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分布,但更为重要的是探析什么样的结构更有利于保证金融业提供适合区域发展的金融产品,即金融工具的供给问题。
在国家提出的推动民营资本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多元化金融构想中,商业银行被置于首要位置。限于金融机构垂直管理体系,地方政府难以深度介入商业银行的运作,基于产业发展的金融创新不能协同开展,造成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政策与金融发展的隔离状态。地方政府对金融创新的期望更多寄于非金融资本的市场化改革。但是政策留给民间资本流动的渠道一直以来较为单一,“十一五”期间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比年均只有1108%。2012年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进一步明确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但相关规划同1998年通过的《商业银行法》有所抵触。此外,民间金融原本是弥补商业银行不足的重要力量,如今引导其进入银行业,一旦合法化、组织化以后,无非是进一步强化商业银行的垄断格局,直接带来营运成本的上升,民间资本原本的灵活性和低成本优势就会丧失,其推出的金融产品只会价格更高。原本被地方政府寄予厚望的小贷公司、担保机构、中介服务等环节,因为同商业银行利益的高度关联,也难以供给符合创业企业成长规律的产品。因为结构难以转换,从而形成“S(结构)”与“C(行为)”之间的割裂。所以,基于金融系统内部的产业组织结构政策难以产生建立新价格机制的效果。
四、结论与反思
总而言之,创业金融政策多样化格局初步形成,但政策被锁定在借助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路径之上,创业金融政策缺少协同,宏观设计与微观表现相冲突,碎片化特征更加突出,创业金融需求的有效供给严重不足。创富不同于融资,融资是技术问题,创富则是制度问题。对创业金融政策问题的界定应当围绕创富展开,但近20多年的选择始终是基于融资,其背后是政府“父爱主义”思想对市场秩序的干扰,是计划导向的金融系统凌驾于创业资本的不平等。金融生态系统既需要金融生态内部系统的平衡,也需要金融生态内部系统与金融生态外部环境之间保持协调。中国要成为创新型国家,需要建立与商业银行评价标准不同的新金融机制,形成包括创业金融体系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完善技术认证机构、产权估值机构、行业协会、企业战略联盟、资信评估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多层次政策性创业金融机构的建立与完善,通过进一步完备非金融企业资本交易平台,培育资本创富能力与健康的金融市场价格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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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市场波动;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9-0069-01
一、房地产市场波动含义
学术界对房地产市场波动并没有确切的定义,许多学者将“房地产市场周期”及“房地产市场波动”混为一谈,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很大区别。简单来说,房地产市场波动包含多种形式,周期波动只是其中一种。房地产市场波动广义的含义是房地产经济数量表现出依时间先后次序所组成的排列,狭义的定义是指房地产价格水平、房地产经济增长率等方面的波动形成的整体运行状态。
二、房地产市场波动根源
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动是房地产市场波动的根本原因。从长期来看,房地产需求会不断上升,这是由房地产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性地位所决定的;而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的不可移动性,尽管土地供给和房屋供给都会不断增加,但是二者在数量和结构上总是存在差异,这就使得一定长的时间内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波动。假设房地产市场供给在短期内保持相对不变,房地产市场需求呈现持续出上升趋势,而此时土地的供应量不变,房地产生产过程较长,使得房地产市场无法在短期内增加供给,从而使得在相对较长的房地产市场运行过程中,基本保持不变的房地产供给将无法在短期内满足不断上升的房地产需求,导致房地产市场波动。
三、抑制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对策
1.明确房地产市场发展目标
房地产业的稳定健康发展与其市场繁荣,带动了国民经济增长,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为抑制房地产市场波动,建立房地产市场发展目标是必要的。过去的房地产市场主要追求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社会的需求,因此,明确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目标是抑制房地产市场波动,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加大房地产市场需求调控
供求关系是房地产市场波动的根源,因此调整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和供给平衡才能从根本上抑制房地产市场的大幅度波动。针对中国房地产市场需求的特点,应通过抑制投资和投机需求、限制被动需求、打击虚假需求三种措施来调整需求和供给之间不平衡关系。
3.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中国保障性住房制度订立及建造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出现了资格审查不严,保障对象错位;建设标准不严,户型不合理;区位不合适,交通不便利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展。在保障性住房制度完善方面,应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力度,盘活空置房进入保障性住房市场、鼓励房地产商参与保障房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和退出制度。
4.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控机制
房地产市场运行是个完全动态的经济变化过程,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完整周期实行动态跟踪能更早的发现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应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机制,根据监测的数据设立合理的警戒线,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时间与手段提供依据。其次,应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通过房地产市场监测数据,政府或房地产企业可以对市场进行周密的分析,进而预测供应量,促进供给与需求平衡。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建设必须注重其长效性,从监测制度、信息及动态等方面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5.完善房地产业相关政策
能有效抑制中国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宏观调控政策有许多因素,主要包括土地供应政策研究、金融政策研究和税收政策等方面。
(1)完善土地政策
中国土地政策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土地资源为最终目标,通过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以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为了使中国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结构合理,土地供应应进一步定量化、结构化与目标化。根据土地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产生的三方面影响,应加强城市存量用地挖潜供应,增加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比例,完善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
(2)完善金融政策
房地产金融是指,贯穿房地产全过程,随着中国房地产金融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上对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进行引导,运用金融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金融政策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的影响体现在市场供给与需求平衡关系上,通过供给与需求的调整来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价格。首先,房地产金融政策通过调节货币供应量以及利率水平等方面来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能力,从而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其次,金融政策对住房需求市场针对性渐强,2011年1月国务院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进行了限制,规定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从以上国家出台的金融政策来看,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的控制地位越来越重要,影响程度越来越强。
(3)完善税收政策
房地产税是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房地产市场体系包括开发、转让及交易和保有3个阶段。房地产开发阶段课税,将会影响房地产商品的供给,控制投资规模和调节投资结构;房地产转让阶段课税,能够有效抑制房产投机行为,影响房产市场的需求;房地产保有阶段课税,会使资源得到合理使用和最优化的配置。通过以上三个阶段税收的调控,可平衡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矛盾,避免房地产泡沫带来的不利影响。首先,应制定科学的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增强其税收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改变税收分块管理的现状,加强房地产交易的公正性,增强房地产税收课征的有效性。其次,不断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房地产价格监测和评估体系,逐步形成能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房地产估价体系,为房地产税收计征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内部应建立健全评税机构和培养专职评税人员,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的力度。参考文献:
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制定依据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2008年美国金融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全球经济都受到冲击,我国作为设界经济主体之一,制造业加工业领域和出口行业遭受的冲击最明显,影响到我国国民经济下行发展。在出口贸易额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我国急需要增加内部需求,防止经济增速大幅下滑,因此我国将稳健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积极财政政策,扩大我国财政预算赤字,国家在社会分配中所占比重增加,国家利用财政支出调控国民经济稳健增长,为国民经济的运行注入新的活力。中央经济会议决定实施以“增支减税”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为国民经济各基础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国家财政支出作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金融政策走向适度宽松的目的也是防止经济下行,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金融政策的宽松主要表现在降低存款准备金率,中国人民银行多次下调存款基准利率,将资本更多的引导向市场进行投资,充分激发资本的盈利能力,为国民经济创造更多的效益和价值。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行业的制造业和重工业,国家都给予税收政策照顾,作为行业度过暖冬期的保障。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金融政策的影响下,我国的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稳步提高,通货膨胀率逐渐下跌至2.53%,国民经济运行在正常区间内,为我国政治独立与民生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我国总体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就是依据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现状制定的,对国民经济运行不稳定的因素进行调整,提高国民经济抗风险的能力,在正常的经济运行轨道中平稳发展。
2.增发长期建设国愤,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国债是国家强制力的象征,是收益最稳定的金融债券,国债高于同期定期储蓄的收益率是吸引资本投资的重点,国家通过增发长期建设国偾,将社会的流动资金收回财政重新社会分配,建设国债用于建设国家基础设施,例如建设桥梁,修建道路,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历金融危机时,提出了以工代赈的财政计划并取得巨大成功,我国借鉴美国的经验,通过国债建设支出,振兴我国的建筑行业,以钢铁冶炼建筑原料为行业开端,到建筑承包个体,提供社会劳动岗位,最终工人可以获得劳动报酬,便利的交通能够促进E域经济协调发展,基础建设获得的经济收益用来支付国偾的利息支出,社会资本在国家调控下创造经济价值,提高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同时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事业,固定资产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交通建设、水利建设、电力建设都会在不同方面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引导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增长。社会资本投资固定资产,是稳定资本流动的金融措施,有效防止我国资本向外流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能够起到稳定社会经济资本的作用,在经济萧条时期,适当降低资本的流动性,增加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对经济复苏和稳定发展有重要意义。
3调整税收政策,刺激需求增长
税收政策的调整重点放在降低中小企业所得税方面。税收是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之一,税收是国家参与社会再分配的主要途径,税收税率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但是国家社会流动资本减少,社会总需求降低,在出口贸易额持续走低的实际国情中,我国急需扩大内部需求,用国内的需求能力拉动经济发展,因此要扩大社会总需求,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来实现增大社会总需求。社会需求是拉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之源。
中小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中小企业的纳税支出,这一部分资本就可以作为社会需求计入国内总需求,有需求才会有市场,企业对外招聘可以解决国民经济中的就业问题,企业进行投资能够直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国家通过对不同行业领域的税收政策做出不同的调整,依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总要求,对存在经济泡沫的行业提高税收税率,放缓行业发展,减少经济泡沫释放对国民经济产生的影响,提高国民经济运行的稳定性。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的总体目标是增加社会剩余资本,扩大社会总需求,提高资本的流动性,创建宽松的经济复苏环境。
4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改善居民消费心理预期
居民收入的调控是加大内需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居民消费支出在社会总需求中所占比重较大,我国是世界上储蓄率较高的国家,居民进行储蓄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我国现在贫富差距较大,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与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有一定差距,其二是我国居民的储蓄心理,习惯为将来做准备储蓄,而居民消费对国民经济有重要的拉动作用,因此针对以上问题的两个形成原因,国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差距缩小有利于提高居民的人均收入,收入提高的同时改善居民的消费心理预期,很明显可以增加消费需求,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意义重大。
居民消费心理预期由社会保障体制、消费习惯、生活观念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国民经济应当把社会保障计划纳入其中,医疗养老等社保水平提高,解决居民生活的后顾之忧,能够刺激当下消费,国外先进完善的信用卡制度值得我国借鉴,要培养民众适当的超前消费的观念,生活观念由温饱向享受转变,能够增加享受型资料的消费。以收入政策调整为基础和核心,辅助改善居民的消费心理预期,共同增加消费支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
5支持国民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利率市场化建设
利率政策是金融三大政策之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入到关键阶段,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存款利率基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准利奉在规定范围内浮动,各大商业银行利率定价自主权进一步扩大,银行利率的变化紧随市场利率的脚步。利率是经济的基本组成因素之一,能够影响经济生活的每个细节,利率直接反映市场经济中资本的供求关系,并通过自身的调整和运动反作用于资本供求关系,平衡资本供求矛盾。利率市场化改革完成之后,各大商业银行拥有利率定价权利,资本的流动性增强,商业银行的利率差收窄,储蓄利率收益走高,贷款利率更加优惠,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国民经济战略调整的重要内容,调整利率这一基础因素,能够影响到国民经济运行全局,利率市场化紧随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步骤调整,国民经济战略根据运行的实际问题阶段性做出调整,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能够有效调节和稳定国民经济的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仅仅是国民经济战略调整的开端,紧随其后汇率政策、金融衍生产品都会进行创新性改革,以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
6总结
当今中国与世界经济的关系,已不是过去30年特别是前10年那样,几乎可在旁人不关注的情况下独自发展。今天的中国,就如挤上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自己再加小心,仍会不由自主地踩上或者碰着旁人的脚。随着经济总量扩大而不断增大的资源、能源进口需求量,自然会引起旁人的议论(何况在节能减耗方面中国仍有不及他人之处)。两万多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稍有举动,为国际市场所关注、担心。同样,鉴于转轨、新兴国家的开放教训,中国实行正常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也会带来他国的舆论压力甚至是保护主义的制裁。理应,中国可以鉴于自身状况采取金融渐进开放的态度,但是过去未曾有的、现在对世界又有如此影响力的中国实力,还在持续壮大,必然会引起国际上一些势力集团对中国金融要求加快开放的压力。而且在经济全球化中,由于中国金融政策的变化,通过国内实体经济传递到全球实体经济、进而传递到有关国家,反馈其新的政策信号,这同样又会影响、制约我国的金融政策。这些政策自然包括汇率、利率、外汇储备多元化、财富基金、人民币离岸业务、资本账户管理等。这一切,决定了中国巨大经济体的不断发展、壮大,在金融全球化下,中国政府必然会面临从来没有料到、也是不愿意看到的一系列动态反馈。这迫使中国政府需要系统思考,其未来各项金融政策的孰前孰后、搭配衔接的问题。
总体上说,21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在日趋激烈。特别是这轮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世界力量组合变化的形势更趋复杂化。世界经济正处于又一个“二百年大变局”的转折时代。其中,人类经济史上中国的又一次伟大复兴,正成为世界关注和研究的全球性重要议题之一。中国的未来,走向举世注目。特别在美国当今,有关涉及中国崛起的研究文献几乎每天翻新,出现各种遏制言论不可避免。因此,作为一个长过程而言,中国如何、中国能否与世界的转型和睦相伴而崛起,迫切需要有金融战略的谋划。这已是关乎一国贫富、兴衰、存亡之大事。因此,我们既要继续奋进,谋求不断的突破,在参与构筑新的时代大势中,维护自身的发展大业。又要在发展中国大业的同时,顺时代大势、追求世界和谐,其中不乏包括适当的、临时的妥协和委屈,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国际摩擦,实现全球经济的包容性增长,不使国际货币体系崩溃,不使全球化趋势中断甚至倒转。一筹莫展,不求国家的上进,非国人精粹的传承。简单的“愤青”,只图短期情感的宣泄和痛快,同样非国人精粹的传承。厘清中国金融长远发展的应有逻辑、谋划好今后的具体部署,这既是中国经济伟大复兴中极为重要的关注点和精妙之处,也是让当今世界“中心货币”国家及其他国家能够接受中国历史性复兴所必须要做的“中国宣示”。
可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第一个30年,中国的金融,是世界金融体系中的“孤儿”。“大一统”的中国人民银行,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职能为一体,是财政的“出纳”。中国当时几乎无市场意义上真正的“金融”,自然也无从谈起金融战略。1978―2008年的第二个30年,历经伟大的改革开放,中国的金融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是事实求是地说,在世界金融的棋盘中,中国仍只是一只棋子,更多的时期是在不自觉地“下棋”。30年前,我们并没有明确的、并被以后历史不断验证的战略规划(当然体现阶段性策略的五年规划并没有间断过)。下一个30年,由中国不断壮大的经济地位所决定,以及危机后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将显著不同于过去的30年,中国要谋求经济的持续发展,已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任何时期,可以“闭门”发展自己,而是必须事先要有系统思考与战略谋略。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事务协调由G7转变为G20机制的时代,意味着正是中国必须确立战略利益的重要时期。中国更需要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为与世界经济发展做出共赢的、务实的选择。
或者形象地说,当中国经济、金融还只是一条小河时,我们可以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策略;但是当这条小河已变成大河,与外面的大海相连,甚至自身已成为大海的一部分时,就不能仅靠“摸石子”过河跨海了,而是需要学习造船、造桥技术,只有通过驾船、搭桥才能过河跨海了。
本文摘选自《中国金融战略2020》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