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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一)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现实性
1.互联网金融发展产业已初具规模。一是第三方支付快速增长。《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6)》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互联网支付行业整体保持安全、平稳、高效运行,交易规模稳步提升。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向证券、基金、保险等多个行业领域渗透,金融化趋势明显,全年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333.99亿笔,金额24.19万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55.13%和41.88%。移动支付行业发展迅猛,业务规模延续高速增长态势,逐渐成为电子支付发展的新方向。①二是网络借贷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2007年,国内首家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截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020家;2015年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14年全年网贷成交量(2528亿元)增长了288.57%。②地域分布主要集中在广东、山东、北京、浙江和上海。三是传统银行业模式的电子化趋势明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银行对网上银行等的开发力度持续加大。从发展趋势看,我国互联网金融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据Analysys易观智库的《2016—201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趋势预测专题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全年市场交易规模达16.36万亿元,同比上涨104.2%,预计至2018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规模将达52.11万亿元。③同时,基于小微企业旺盛的市场需求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的不断改善,网络借贷也有广阔的发展空间。2.金融行业与互联网行业呈现深度融合趋势。一是金融业与互联网业、电商业进行合作融合,提供不同于传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例如,中国平安正在与阿里巴巴、腾讯公司商议合作,共同出资成立众安在线,主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二是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加快向金融领域的渗透。例如,阿里巴巴集团设立阿里金融,开展小额贷款业务。阿里金融平台现已涉及网上支付、小额信贷、金融产品销售、财产保险等多个领域。
(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必要性
1.交易便捷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降低交易成本。金融产品(服务)的发行、交易和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无须经过银行、券商或交易所等中介机构,实现了资源配置脱媒,有效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例如,美国的网银开户费仅为传统银行的1∕20,业务成本仅为传统银行的1∕12。二是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通过互联网、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能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市场的有效性和充分性。④2.促进金融服务多元化,已成为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一是优化融资市场结构。这种较单一的融资结构,加大了企业融资的难度,也给银行经营转型带来了压力。随着网络信贷的迅速发展,互联网融资模式正在形成,将改变银行作为单一信贷供给方的格局,优化资金配置。二是改变支付结算服务单一格局。近年来,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业务类型已从单纯的网上电子商务交易,延伸到水电气缴费、信用卡还款、转账汇款等方面,改变了银行独占资金支付的局面。3.增强信用信息完备性,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一是推动信用体系的完整性。一个完善的征信体系,应首先满足完备性要求,即具有覆盖全面的数据库。互联网金融有参与度广、信用数据丰富的特点,可作为现有征信平台的补充,增强信用记录的完整性。二是保障信息的准确性、连续性。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主体的行为都可以被电脑“忠实”记录。在积累信用资料上,互联网金融具有天然的优势。例如,通过阿里巴巴等网络电商平台,可以实时监测客户的销售状况和现金流等运营信息,及时掌握借款人的运营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4.解决融资难问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服务网络化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降低了借贷的准入门槛,手续简便快捷,开辟了小微企业融资的新途径。一是摆脱传统信贷对抵押物的依赖。在“网络平台+小额贷款”模式下,电商企业可通过实时监控会员企业的信用状况,提供信用贷款。在人人贷型、众筹型融资模式下,借款人和投资人双方通过自主选择,根据自愿原则完成交易,一般不需要提供抵押物。二是在技术上解决小微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许多小微企业在发展初期,未能建立健全财务体系。由于难以通过财务数据评估信用状况,银行往往采取借贷行为,以规避信用风险。网络借贷通过大数据与便捷信息流等,在技术上产生征信手段的创新,拓宽金融服务的目标人群。截至2014年10月底,阿里小贷累计发放贷款突破2000亿,服务的小微企业达80万家。⑤5.扩大金融覆盖面,丰富包容性金融体系。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三农”支持措施,但由于居住较分散、网点运营成本较高等原因,农村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金融供给不足问题。《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6)》,报告显示,长期以来,农村等偏远地区的银行机构网点设置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当地金融支付结算需求受到抑制。⑥据统计,全国平均每个乡镇仅有2.13个金融网点,1个网点服务约2万居民。移动支付化的互联网金融,能有效应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问题。在非洲、东南亚的一些国家,移动支付已成为当地农村居民小额汇款转账的主要手段,有效弥补金融基础设施不足,替代传统网点式物理服务空间。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金融监管的困境
(一)信贷资金脱媒加大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难度
网络借贷下信贷资金脱媒,加大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难度。一是影响货币供应量的统计。在网络借贷模式下,网络平台可聚集并调动社会闲置资金,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但是这些借贷资金脱离了银行等金融体系,也不受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约束,未纳入M2与社会融资总量统计,造成货币供应量被低估。二是造成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失灵。货币政策一般通过金融体系传导,从而实现对整体经济的调控。网络借贷实现金融“脱媒”,并且游离于常规监管之外,影响了传统货币政策的传导途径,削弱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二)互联网金融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一是外部监管及法律规范缺失。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明确的监管体系和法律规章制度的约束,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一些互联网企业频频打球,大搞线下业务,甚至违规发行理财产品,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底线,潜在较大的金融风险。二是信用环境有待完善。与国外模式相比,我国的信用体系仍处于初建阶段,缺乏完善的信用认证体系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网络信贷的风险控制,主要依赖网络平台的内部机制,提高了运营成本和坏账风险。
(三)网络借贷的风控水平参差不
齐难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借款人身份信息的核实难度较大。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在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交易双方都具有较显著的虚拟性,增加了交易者身份认证、信用核实等方面的难度。借款人可能有意屏蔽不利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用材料,投资人和网络平台无法有效鉴别借款人的风险水平。二是缺乏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在人人贷、众筹融资模式下,网络平台一般不监控借款人的资金用途,无法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承诺用途。三是缺乏对借款人的有力约束。信用贷款一旦出现违约,网络平台主要采取公布黑名单处理,缺乏强有力的催收力度和法律手段,存在追缴难、维权难等问题。
(四)网络资金流动难以监控,潜在安全性和合规性风险
一是资金收付形成大量沉淀,存在资金安全隐患。由于资金收付存在时间差,客观上导致大量资金沉淀在平台账户。对这些沉淀资金的管理,基本靠网络平台自律,潜在较大风险。例如,部分网络存在技术漏洞,数目庞大的沉淀资金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攻击对象。由于网络平台内控失效,发生内部人员非法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此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个别网络平台席卷客户资金潜逃的事件。二是资金来源和去向难以监控,容易成为洗钱工具。在技术上,网络平台难以逐一核实查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如交易主体的身份信息、交易背景、资金来源、借款用途等。在意愿上,网络平台也缺乏核实查证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因此,网络平台容易充斥匿名和假名账户,成为洗钱犯罪的温床。
(五)金融数据通过网络存储和传播,存在泄密和安全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运行主要依托于网络,存在系统运行故障、服务器崩溃、遭受黑客攻击、感染计算机病毒等技术风险隐患。⑦目前,我国网络系统软件大部分由国外引进,在数据加密和身份辨别上也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算法系统,整体产业链的安全防范水平有待提高。据CNCERT监测发现,2015年网页仿冒、拒绝服务攻击等已经形成成熟地下产业链的威胁仍然呈现增长趋势,针对中国网站的仿冒页面(URL链接)191699个,较2014年增长85.7%,涉及IP地址20488个,较2014年增长199.4%。⑧网络安全的隐患,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风险。
(六)经营模式不同于传统金融业,给税收征管带来挑战
互联网金融交易具有虚拟化、无纸化、非中介化的特点,交易双方信息具有较强的隐匿性,同时跨国交易和资金转移更为方便,对税收征管带来较大的挑战。一是税收要素的确认难度较大。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准确认定税收主体、征税对象、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等税收要素的难度较大。二是税收监管的难度大。相对于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更容易出现税收规避问题,对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申报、税源监控、税收保全、税务审计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三、互联网金融的国际监管经验
(一)美国:以现有法律为基础的适度宽松监管
美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在法律体系、监管主体和职责分工等方面,与传统金融监管的差别不大。一是以现有法律体系为基础。美国以业务为监管对象,主要从现有法律中寻找监管依据,结合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修订完善现有法律。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美国将其视为传统货币服务的延伸,实行联邦和州双重立法监管机制。⑨联邦立法主要是将适用于银行的保密法、反洗钱法等法律延伸至非金融机构,重点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报告、反洗钱法和打击金融犯罪。州立法则负责具体业务监管,2000年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通过《统一货币服务法》,目前美国有40多个州采取或参照该法制定了州内监管法律。对人人贷型网络借贷,被归为信贷类理财产品,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准入,网络借贷企业必须取得证券经纪交易商牌照方可经营。⑩对众筹融资,美国颁布《初创期企业推动法案》,允许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获得股权资本(美国是唯一在法律上认可众筹股权融资的国家)。二是多元的监管主体。美国现有金融监管法律出自美国国会、财政部货币监理署、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等多个机构,因此有多个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三是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例如,美国《统一货币服务法》对业务范围和准入有明确要求,但对注册资本金没有严格要求,仅规定其维持2.5万美元的资本净值。
(二)欧盟:以审慎原则为核心的联合监管
一是以机构为监管对象,建立较全面的监管制度框架。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欧盟先后颁布了《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指引》《境内市场支付服务指令》等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欧盟将网上支付机构视为电子货币发行机构,要求其在电子货币发行、交易清算、回赎等方面接受相关法律管辖,受相应监管机构的监管。对网络借贷,虽然没有建立专门的新监管机构,但是也有相应的制度进行约束。二是各成员国共同合作的监管主体。由于欧盟高度一体化和全方位联合的超国家性质,欧洲中央银行要求其成员国采取一致性的监管原则,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三是采取审慎监管政策。例如,欧盟《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开办、经营与审慎监管指令》不仅对自由资金、初始资本金和持续资金要求进行了规定,也严格限制其业务范围和投资活动。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也对注册资本金、业务活动、投资限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监管的建议
(一)鼓励和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以其突出的便捷性、经济性和有效性,获得了广泛的客户基础和持续的内生动力。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利于丰富包容性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对此应顺势而为,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和鼓励其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和金融监管体系,与美国和欧盟地区有较大的差异,难以直接套用某一国家的监管模式。建议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构符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规律的监管体系。一是采取适度谨慎的监管原则。考虑到我国互联网金融尚处于发展阶段,应在确保运行安全的基础上,重点促进健康发展。二是采取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并存的模式。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下,机构监管是必然的选择。同时,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创新层出不穷,实行业务监管有助于避免监管缺位。三是由相关部门联合监管。基于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并重的模式。如果由单位部门进行监管,将导致部分环节的监管缺位。四是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一方面,根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修订补充现有法律制度,适时调整监管要求;另一方面,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可专门的指引规则。
(三)界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范围和明确监管重点
一是明确界定业务范围。从资本实力、风险管控能力、制度建设等方面,合理设置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发放牌照。二是分类确定监管重点。在总体上,对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都要着力加强安全监管,防止黑客非法侵入与干扰。对第三方支付业务,要积极探索建立非现场监管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对网络借贷业务,尽快将其纳入到监管体系中来,引导其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内控体系。
(四)自律性监管和他律性监管相结合
一是由监管部门履行他律性监管。监管重点在于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向符合条件的网络借贷公司开放征信系统,创造有利于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的商业环境。二是依托行业协会形成自律规范。监管重点在于完善风险管理和技术标准。例如,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以便投资人掌握风险状态,建立和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标准,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性,提高交易系统的可靠性。
(五)在流转环节对金融业征收营业税
在流转环节,我国对金融业征收的是营业税,对一般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提供的应税劳务征收。一是对一般金融机构,如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信用合作社等,征收范围包括:贷款(包括典当、透支等特殊贷款形式)、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是指有偿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所有权的行为)、金融经纪业(如:委托业务、业务、咨询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如:贴现、再贴现、押汇、银行结算、担保)。二是对中央银行,只对其遗留的一般经营行为征收,征收范围包括:企业贷款业务、发行、兑换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对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向金融机构的贷款及向金融机构贴现、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外汇以及金融机构往来业务不征收营业税。
(六)互联网金融应按照现行税收制度规定纳税
虽然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但本质上是纳税人之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资金划转或融通业务,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其交易行为适用的基本税制要素是明确的,从事互联网金融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现行税收制度的规定纳税。
(七)结合“营改增”改革,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及管理
深处着力
新产业有着与旧产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特征,其发展过程中涉及诸多因素,是一个综合复杂的体系,对新产业的发展应当有一个整体系统的考虑,一方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政策的组合功效,针对不同产业的不同特征设置不同的着力点,形成支持新产业的制度框架。另一方面还要发挥产业政策对市场机制的补足作用,通过政府部门产业政策的实施引导和整合资源,调动市场力量,产生“四两拨千斤”的带动效果。
以电子商务产业为例。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仅仅十多年,但是涌现了阿里巴巴、京东商城、国美在线、苏宁易购、敦煌网、兰亭集势等多个“巨头”。其中,京东商城在国内的市场份额远超亚马逊,阿里巴巴上市后市值远超eBay,甚至超过Facebook,成为美国市场第七大市值的上市公司。这些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带动了生产、物流、仓储等一系列产业的变革。因此,政府应在如何建立健全市场机制,如何保护市场的充分竞争,如何规范市场并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上进一步着力。
2015年5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电子商务在“互联网+”变革传统产业中担当起了先锋角色,电子商务也将对实体经济起到融合牵引的重要作用。
“互联网+”引起的新技术革命才刚刚开始。“互联网+传统产业”实际上是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从而使传统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如同总理2015年4月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上所说:“别以为电子商务只是‘虚拟经济’,事实上,它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带动了‘实体经济’,无论是B2B、B2C还是C2C。更重要的是,电子商务大大降低了流通成本,这对激发中国经济的活力功不可没。”5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可以说,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是在深处着力,让电子商务在“互联网+”升级传统产业中担当起先锋角色,电子商务也将对实体经济起到融合牵引的重要作用。
【两大目标】
《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第三条明确了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经济新动力的主要目标(图1)。
――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
――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六大转型】
――创新服务民生方式。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鼓励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加快建立全国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
――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I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相关措施。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
――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支持林业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和林权交易服务体系。
――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支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开展品牌经营,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满足网络消费者需求。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
――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建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应用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银行卡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制定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扩大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完善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投保办法。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至如今,已经形成了三大优势: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庞大的现代物流体系、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这三大优势为“互联网+传统产业”提供了新的保障条件,也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基础工具。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优势互补与资源整合,也将助推传统产业借助互联网实现华丽的转型和升级(图2)。
激发活力
制定新产业的政策,应该以有效发挥政府在新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前提,以实现新产业跨越式发展、抢占经济科技竞争制高点为战略重点,以激发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通过集中整合资源,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对新产业的技术开发、产业化、集聚化,为新产业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方面,政策制定要具有前瞻性,符合新产业发展方向。发展新兴产业必须把握社会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的动向,在科学预测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深入研究在新的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条件下,根据相对优势选准未来对社会经济发展有巨大拉动作用的战略产业为主攻方向,着眼于未来创新能力的提高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打造。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新产业的政策,坚持动态性原则,边实施、边调整、边完善。这就要注重政策的时效性,紧密跟踪国内外新兴产业发展的趋势,保持其动态适应性,根据产业发展情况,所制定的政策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后,应当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评估,不断改进,及时调整相关政策。
以互联网金融政策为例。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作为金融业与互联网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相互融合的产物,是当前极具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新兴业态,其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促进金融包容具有重要意义,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服务大门,在满足小微企业、中低收入阶层投融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以及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可以发挥独特功能和作用。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健康发展。因此,近几年来,欧美很多国家在政府的介入之下,通过产业政策的有效引导,使得市场新参与者不断增多,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新服务、新技术不断涌现,金融机构也开始纷纷采用新服务、新技术,形成了有效的融合发展,激发了活力,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还出现了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创业企业之间出现多例并购重组。相对而言,我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市场新参与者并不是很多,金融机构创新尚处于初期阶段,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创业企业之间尚无合资或合并案例。能否在创新加速化过程中存续?需要调整制度上的制约,需要进一步的开放创新,更需要产业政策的引导。
2015年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标志着六大措施鼓励创新,互联网金融获得政策助力。
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激发产业活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规范从业机构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就应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引导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促进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方面的政策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二是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
三是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
四是相关政府部门要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
五是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六是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促进市场化征信服务,增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等中介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可以说,《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提出了要求,进行了有效监管,更主要的是激发了活力,有望实现更多创新,带动经济更多增长。
精准发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产业结构呈现出由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型,再到技术密集型演进的特点。不同类型的产业,发展规律不尽相同,为此,需要把握好要素供给与产业升级的对应关系。当前,我国很多产业政策将产业技术政策作为核心内容,在高端共性技术供给和人力资本等方面着力提升要素供给质量,在创新技术产品应用、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开发资助、加速设备折旧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形成了促进创新的有效激励体制,做到了精准发力。
以地理信息产业为例。这个产业听起来似乎过于专业,实际上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空间地理位置是众多属性数据信息的载体,是信息消费的可视化手段。2014年对于地理信息产业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开局。一方面,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以“〔2014〕2号”印发《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把地理信息产业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从政府层面来讲,对空间地理位置的信息消费需求非常多,如城市功能规划、交通管理、大气污染评价管理、智慧城市建设的城市数字管理平台应用等等。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望引领新一轮信息消费,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股强劲动力。另一方面,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大互联网巨头在位置服务领域的加大布局,让老百姓对地理信息的认识更为深刻。
其实,地理信息系统应用遍及各行各业。地理信息系统听起来似乎过于专业,实际上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目前,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已深入到能源资源管理、土地管理、市政市容管理、交通管理、水利水质管理、气象数据、大气污染、自然灾害管理等领域。
笔者是2009年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单位工作的,此前的10年为日本开发过数十项地理信息系统。包括生活环境评价(工程施工噪音、城市大气污染、汽车尾气污染、汽车噪音污染)、土地地籍管理系统、生态环境信息管理系统、流域解析系统、气象数据管理系统、交通事故统计分析、下水道动态水位计算系统、地质灾害管理系统等。尽管作者本人早已告别计算机软件开发工作,但介绍一下日本的案例或许对我国的地理信息系统应用有所启示。
生活环境评价系统
2008年PM2.5才被众所周知,而发达国家在运用信息化手段监测管理环境污染方面早有先例。这套系统是我2002年为日本开发的,对工程施工噪音、城市大气污染、汽车尾气污染、汽车噪音污染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并利用科学模型进行运算,从而对环境质量进评价。这套地理信息系统的创新点是将政府的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科学计算模型和计算机地理信息技术进行了跨界融合。基于科学计算模型,利用地理信息技术,比照相关法律规定,评价城市大气污染的固定发生源、移动发生源与工程施工噪音、汽车噪音等污染情况。
交通事故统计分析系统
日本是一个非常重视交通事故的民族。他们会对每起交通事故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而找出交通事故原因、提出交通设施改进对策。这套系统能够按照不同的类型统计事故的发生率,按照一系列指标要求输出报表,同时比照查看事故现场的道路周边设施分布情况,为城建部门在道路施工改造过程中提供决策依据。
下水道动态水位计算系统
这套系统能够对城市的下水道数据进行管理。输入相应雨水参数,模拟动态水位信息、判断是否溢出。2012年7月21日的特大暴雨才彻底暴露出北京市城市给排水系统的脆弱。而这套系统是我在2006年时为日本开发的。该系统能够有效地监测城市内所有井盖的数据,同时可根据输入的预测降雨量,计算排水、溢水情况,发挥了以信息化手段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作用。
地质灾害管理系统
日本是一个地质灾害多发国家。这套系统主要包括山体滑坡管理、泥石流易发地点管理等功能。通过空间地理信息和属性数据库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多发区域进行管理。
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最需要的就是精准发力,进一步优化产业环境。地理信息产业是“数据+技术+服务”三位一体的产业,涉及到空间地图数据(点、线、面、文字)和基础属性数据等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分析,需要用到地图引擎技术来展现和渲染,需要平台应用和运营服务,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地理信息产业生态系统,这也使得产业发展的空间更大。
日本在地理信息系统方面的应用就很成功、成熟,日本国土交通省网站上提供各种地图空间数据以及100米航拍照片的免费下载,让企业或个人能够基于地图开发多种多样的应用,有效促进了地理信息系统在各行业都应有广泛的应用,带动了产业与社会的发展。而我国的基础地图空间数据往往需要软件开发企业或用户来购买使用,在某种程度上加大了“用”的成本。
众所周知,美国居民的消费意识非常强,观念也是超前的。因此,消费对美国经济的拉动作用也非常强。严格地讲,消费已成为决定美国经济走向的最主要的力量。美国经济能够率先复苏,也是居民消费起到了关键作用。正是居民消费拉动了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带动了就业的好转,又进一步拉动消费,形成消费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与美国等国家相比,中国人长期养成储蓄的习惯。在经济发展平稳、价格稳定的情况下,这样做还不至于使手中的钱贬值。但是,如果经济的波动性大了,通货膨胀严重了,对广大居民特别是工薪阶层来说,存钱就意味着货币贬值,就意味着购买力的下降。不仅如此,整个社会资源的周转效率也非常低,社会财富的乘数效应难以形成。
以“双11”购物狂欢为核心的“互联网+消费”,给了我们一个启示,那就是中国的消费潜力是巨大的,只是没有找到打开消费通道的钥匙。而“互联网+消费”,则有可能是让中国人改变消费习惯、转变消费观念的一个极为有效的手段。如今,互联网已经在改变居民消费习惯和观念,这样的改变不能永远依靠广大居民,而应当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互联网消费、网购等新兴消费业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在这个问题上,政府应当有超前的思考与谋划,在改善消费环境方面创造更多的条件,提供更大的支持。首先,要深刻地认识到“互联网+消费”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发挥消费拉动经济作用的重要性。其二,要在政策上给予最大力度的支持,特别是在税收政策上。其三,要大力支持互联网公司和商家积极寻找新的消费热点,创造可以有效拉动消费的新方法、新手段、新平台,使消费的原动力越来越强。最后,也要在维护消费市场秩序、规范“互联网+消费”行为等方面做好服务工作,对各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严惩。
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部门,如何融入“互联网+”行动之中,记者采访了财政部门一线工作者以及长期从事财政工作研究的学者,看看他们所理解的“互联网+”财政是什么。
增量与变量
在阿里巴巴移动事业群总裁俞永福看来,“互联网+”的两个关键词是增量和变量。所谓增量就是利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创造全新的模式和产品,比如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它出现后,银行卡和现金消费总量并没有减少,所以带来的是一种增量。而变量则是通过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生产方式、商业模式进行改造,“互联网+”带来的最大改变是过去仅仅集中在互联网领域内的创新创业浪潮在未来会扩散到全社会的三百六十行。
“互联网+”同样给财政带来了增量与变量。从增量角度分析,我国中部地区某市财政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财政的本质是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如何有效提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也就成为财政的基本理念和发展方向。目前,民众所普遍熟知的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在线旅游、在线影视、远程医疗服务等行业,作为“互联网+”行动的具体表现,从某种程度上看,它们不仅包含了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的基本要求,也是对财政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方式的延展和深化。
从财政自身发展来看,为了完善财政管理手段,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我国先后实施了“金税工程”“金财工程”“金关工程”等,这些应该算是“互联网+”行动在财政领域的一种体现。
随着“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和民众日常生活联系愈发密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界定也将更加模糊,这对财政理念而言也是一种挑战,使得财政不能仅限于公共产品和服务本身。从变量的角度来看,该人士表示,在弥补市场缺陷的同时,还可以借助第三方力量来更好地实现其政策目标。
从我国国家发展战略看,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在提高生产力同时,需要调整生产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中国制造2025》提出,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互联网+”简单地说是“互联网+行业”,但其实质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某一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互联网+”不仅代表一种先进的生产力,也代表了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因此,“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也需要财政制定出相应的政策措施,以适应这种生产方式转变并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
政策配合
考虑到“互联网+”的特点,它不仅仅是信息技术本身,还有其后面连带着的各行各业,为了更好地推进“互联网+”行动,财政需要调整产业发展支持理念。在具体做法上,上述人士建议,首先要准确分析和合理把握“互联网+”发展的共性,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重点完善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逐步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支持“互联网+”重点领域科技研发和示范应用,促进“互联网+”技术创新、转型升级和结构布局调整。其次,针对“互联网+”所结合行业的具体特点和发展方向,灵活运用支持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推动相关行业创新产品的研发和规模化应用;实施有利于传统行业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运用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行业重大项目建设、技术改造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
他表示,《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明确提出,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为了实现这一转变,财税部门首先要全面、准确了解经济运行状况和发展形势,而这必然要对相关行业和产业发展动态有一个比较全面准确的了解。“互联网+”在与行业深度融合的同时,其行业发展信息和动向也就易于集中体现和准确把握,对财政而言将有助于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这也促进不少地方力推财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财政、税务、金融、企业等部门之间开展“互联网+”行动。
此外,在财政管理中,除了合理集中资源外,更重要的是将集中的资源有效用于提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因此,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就是财政管理永恒的主题。目前,财政中实施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政府采购平台、财政项目库、财政绩效评价系统,以及财政部最近力推的PPP大数据平台等,都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的发展。这些信息系统和管理平台,大多属于相互独立、分开运行状态,虽然体现了简捷高效和技术安全等要求,但同时也影响到信息交流和综合利用效率。“互联网+”的全面深化,将对财政发展带来新的影响,促使财政信息交流平台更加完善和相对集中,促进财政部门更加趋向于通过信息交流、共享、反馈等,实现财政管理手段的创新。
互联以及无边界
【关键词】纳税服务;税收征管
一、纳税服务的内涵
纳税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广义的纳税服务,涵盖了包括税收制度优化、税收政策完善、征管制度健全等方面的内容。狭义的纳税服务,主要是税收机关为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对纳税人依法履行自身纳税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提供的服务。
二、我国目前纳税服务现状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型,税收部门的纳税服务意识有了明显的加强。服务手段的更新,服务渠道的拓展,服务形式多样化,都充分说明了目前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喜人。在纳税服务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许多新的亮点,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流程优化。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越来越多的应用于税收机构,税务机关重新对征管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了划分。通过将征税流程进一步规范化、透明化,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过去税收执法的随意性,提高了纳税服务质量;
2.积极应用现代化科技。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流行,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原来越多的将科技应用于日常纳税服务当中。具体表现为增设网络税务服务,加强税务网站建设,拓展互联网金融缴税渠道等,这些措施都大大提高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
3.纳税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各地税务机关通过采用服务产品更新,加大办税透明度,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等切实有效地手段,健全完善服务体系,做到最大程度的满足纳税人需求。
三、我国目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今年来我国纳税服务的发展整体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仍旧存在这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纳税服务理念相对滞后
在很长的时间内,在税务部门眼中,纳税人或多或少都存在着避税的心理。本能的将纳税人的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等行为划等号,将税务管理的核心理解为就是监督打击。不仅如此,许多税务机关依旧抱着“官本位”的陈腐思想,认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征税,与纳税人本质上仍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这种思想直接造成了部分地区纳税服务质量低,效率差,甚至出现了纳税人合法权益遭受侵犯等现象。
2.纳税服务法制体系不健全
宪法中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而根据目前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理解,纳税人在负担纳税义务的同时,同样也有享受纳税服务的权利。提供纳税服务,是税收部门的职责所在。然而纳税服务在我国《税收征管办法》中的解释模糊不清,而且《办法》中虽然规定了税收部门有提供纳税服务的义务,但却未对不提供纳税服务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明文规定,这就为部分税务机关的不作为大开方便之门。
3.纳税服务社会化程度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纳税服务的主体仍是税务部门,社会化纳税服务不足,这很大程度上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社会化纳税服务需求量低,市场化程度低,竞争激烈程度低,都造成了社会化纳税服务难以对纳税人产生足够的吸引力。
四、促进我国纳税服务发展的对策
完善我国纳税服务,促进纳税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深化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在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重点是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即哪些事该由市场、社会、政府各自分担,哪些事应该由三者共同承担。”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明确将纳税人的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的行为区分开,消除税务机关“官本位”思想,贴近纳税人,使纳税服务不再只是一纸空文。
2.建立健全税收服务法律制度
当前我国税收服务法律制度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完善税收法律服务制度,规范税收机关的纳税服务行为迫在眉睫,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对纳税服务的解释;(2)明确纳税人在依法纳税中应当享受的权利;(3)对税务机关提供低质量纳税服务甚至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惩。通过以上措施,使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提高税收机关纳税服务质量。
3.加速我国社会化纳税服务体系
加强内外协作,是健全我国纳税服务的大方向。随着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税务部门在税收服务方面并非任何事情都必须亲力亲为,社会化中立机构同样能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主要措施包括:(1)规范税务机构;(2)扩展社会中介的纳税服务;(3)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多元化的远程办税模式;(4)建立税收公共服务,为纳税人提供自主纳税服务。
五、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服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正不断拓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我们应当注意到,在转变税负部门服务理念的道路上,政府还有很长的路需要走。本位对未来我国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未来我国纳税服务的发展提供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李华,刘见.权利义务相对应是准确把握纳税服务的重要理念[J].税务与经济,2014,03:77-82.
[2]刘颖.纳税服务若干问题的再思考[J].涉外税务,2012,05:72-75.
[3]鞠志倩.新论优化纳税服务[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7:145-146.
1我国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必要性
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优劣势显而易见。中小企业对于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创新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较低,同时又具有管理费用较低,经营灵活,可以满足市场特定需求的特征。降低采购成本。电子商务使企业的采购成本有效减少。一方面企业运用电子商务采购平台,获取采购信息,进行信息交流,了解市场行情,在供应链环节准确定位,设计可供选择的渠道方案,更广泛地选择供货商,压低进货成本,保证进货的质量,避免资金浪费。另一方面企业从企业电子系统方面构建企业采购管理,运用供应商存货管理、数据仓库订单管理、供应链管理模块、存货控制模块等管理系统,整合企业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实现以销定产,以产定供,最大限度控制库存,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客户价值与促销水平。电子商务在销售与宣传方面可以实现与客户高效互动,及时进行有效的信息反馈,有利于分析消费者特征,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提高客户价值。电子商务具有开放性与高效性,在促销方面,企业可以利用网站页面、搜索引擎、微博等方式进行宣传,覆盖区域广,传达信息敏捷。微信商城、手机无线端搜索等新的引流方式与传统的电视广告,报刊杂志广告相比,传递出的信息更为丰富,受众度也更为广泛。京东商城就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网上宣传提高了知名度。在线上交易方面,电子商务的线上交易环节包括咨询洽谈,网上订购、网上支付、服务传递等环节。客户借助网络平台了解相关信息,对感兴趣的商品进行初步了解,如有进一步需求,可以运用网上白板会议的形式进一步洽谈。利用互联网超越了地理条件的限制,为商务洽谈提供更高效便捷的途径。在售后服务方面,电子商务的售后服务具有虚拟性,大众化的特点。开展电子商务,可以在企业网站上发表相关信息,对于一些简单的常见的问题提供维修指导,把服务质量“有形”地提供给用户。且有些产品由于自身的缺陷,可能会重复出现一些售后问题,提供在线咨询节省了用户来回奔波的时间,也减轻了售后的压力。这样有利于树立品牌,增强客户信赖度和培养客户忠诚度。内部信息管理创新。企业建立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创新管理模式,利用电子工具消息,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内部的人力物力,加速信息流动,建立企业内部数据控制系统,使管理层与员工更有效的沟通提高管理效率,作出更科学的决策。通过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提高中小企业的营销能力以获得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同时,企业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信息了解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类型及购买模式,有效利用客户信息,如访问量、购买历史,对客户群体进行细分,快速地提供独具针对性的服务项目,提升企业服务的个性化水平,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提升客户价值。
2我国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化之路的有利条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与广泛应用为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化之路赢得了一些有利条件。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加快提供了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加强网络基础建设以及电子商务环境建设方面,我国政府启动的一系列信息化工程,为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互联网的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广泛开展提供了可能。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14年网民数量达到6.32亿,网站数达到273万。政府政策法规给与的支持提供了良好宏观环境。政策法规上面,2013年我国已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涉及电子商务的技术标准和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化之路卢海韵朱琳(武汉理工大学)企业管理规,进一步确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法律框架。各级政府大力建设宽带网,提升、完善信息交换途径,构建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实施多方面的信息系统工程,积极举办电子商务国内学术交流会议,为中小企业之间进行交流学习提供机会。第三方平台的大力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开展提供方便。由于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的建设,中小企业无需自己投入大量宣传费及硬件设备,有利于降低成本,避免重复投资,走集约化的发展模式。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独具特色的服务内容,支付安全技术及盈利模式方面进行了探索,有针对性地进行网站建设,优化,推广等服务。一个更为安全、方便、诚信的网上消费环境将逐渐形成。
二我国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化之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我国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化之路存在的问题
认识不足。截至2013年12月,全国41.7%的企业建立了独立的企业网站,同时有18.0%的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了网店。许多中小企业对电子商务认识不足,没有重视电子商务作为商业资产的重大意义,缺乏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另外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目标不明确,没有选好适应自身的电子商务平台,不注重媒体广告价值利用效益和用户体验,导致了网络利用率低,营销方式单一,网络营销的巨大优势和潜力没有被充分发挥利用。物流配送体系不完善。商业电子化需要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物流服务机构通过仓储、运输、配送等功能的发展,搭建起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使企业和消费者对物流行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的仓库周转率仅为发达国家的30%左右,这种滞后的物流与电子商务商流的快速、低成本的不同步性,难以适应目前电子商务多批次少批量的流通方式的变化,不利于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我国网络基础设施还较为薄弱,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应用的政策环境还有很多缺失,而且互联网接入带宽的比例低,电子商务公共操作环境不成熟,网络安全性也有待提高。这些因素都导致了资源、设备、人力的不充分利用,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进而抑制了中小企业通过开展电子商务发展壮大的可能性。交易安全无保障。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企业经营模式,在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水平的同时,也导致了一系列麻烦。例如病毒及黑客的入侵,电子的交易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的过程中被他人非法的修改,删除或重放,交易的内容被第三方窃取等。企业和消费者的信息安全都得不到充分保障。另外在在线支付方面,自余额宝点燃互联网金融的硝烟起“,全民理财时代”即来临,互联网金融各种形态不断出现,P2P网贷,微信支付,互联网交易监管面临更大的挑战。政策法律不健全。目前国内的电子商务还处于初级阶段,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政策不够健全,一系列问题如电子合同的订立与形式,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的法律地位、管辖权与法律适用性,数据证据问题等很难得到好的解决,如网络的规模、物流、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中也没有与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相配套的政策。再加上商业信用,支付问题和物流瓶颈的阻碍,因此开展电子商务进行网络交易的企业要冒很大风险。
2我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化之路的对策
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应坚持自主创新的主导地位,具有发展战略眼光,选择好适应自身的电子商务平台,如引进O2O,科学选择是自建电商网站,还是与大电商平台合作。要制定正确竞争策略,提高网络营销利用率;分析效果评价影响因素,运用第三方平台,拒绝信息孤岛。目前,我国已存在很多第三方平台网站,如中国创业商网、中国供应商、马可波罗网等,可以帮助中小企业实现信息共享。健全完善物流配送体系。要想使物流具有较高水平的快速反应能力,政府应给予积极指导,加大对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物流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新管理模式,加强物流链各环节的交流,保证信息的畅通,依据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提供和设计个性化物流服务,与中小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壮大物流能力。比较典型的案例如顺丰速运推出“顺丰嘿店”达到线上线下结合(O2O)的目的,建立更便捷的快递通道,促进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政府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巩固电子商务运行的载体,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各类支撑商务系统的软件等,大力推进无线宽带等设施建设,加强交易安全防范。通过健全法律制度和完善与网络信息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信息安全规范。遵守电子商务立法原则,借鉴国际立法,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加强电子支付的安全保障力度。建立电子证书管理、电子贸易伙伴关系建立和确认、密钥管理,为支付系统中的各参与方提供身份认证。另外还要对系统中电子商务认证中心进行有效在线监督,加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的监管,进一步开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设。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商业形态,建立起一套国际化且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法规、制度和办法十分必要。相关法规的建设必须在政府的规划协调下,尊重市场规律,以企业为主体,借鉴国际相关政策法律,加强与他国立法的协调性,相互参照,力求兼容,促使电子商务规范的趋同。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构建完善的社会信用约束体系,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文明建设,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总结
宏观数据
截至20xx年10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61亿,增长率为19.7%;手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2.36亿,增长率为63.5%。
宏观政策
多部委推出产业政策和法律规范,促进网络零售市场发展
20xx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法令规范网络零售、跨境网络零售、移动端网络零售及物流、金融等产业,包括《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等。
从政策法规的层面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物流支付等支撑企业的创新以及产业链的协同发展,并维护了消费者和第三方经营平台的合法利益,有利于促进整个网络零售行业的规范发展和快速增长。其中,《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执行效果良好。根据CNNIC调查数据,在有过7天无理由退货经历的用户中,75%的用户实现100%退货成功,此举极大的激发了消费者的购买热情。
市场竞争
电商市场持续繁荣,促使企业加速产业布局
20xx年,网络购物整体市场的用户规模在高位上仍保持千万级别的增长,普及率达到55.7%。与此同时,手机网络购物市场发展迅猛,用户年度增长率为63.5%;手机购物市场用户规模增速是整体网络购物市场的3.2倍。电商市场的持续繁荣,促使企业加速战略布局。阿里巴巴通过资产重组和产业链整合构筑电商服务生态;京东战略布局O2O和金融领域,尝试“空中购”等新业务架构;唯品会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开启跨境电商和互联网金融业务;当当上线卖家服务市场,发力数字阅读,致力于移动电商,全面铺货渠道下沉;苏宁进军快消布局本地生活市场,增持PPTV股份尝试多端融合;1号店进军供应链金融,借助微信发力移动电商。
消费行为
网购用户保持较高的活跃度,带动网上支付快速发展
在网络购物交易金额方面,我国网络零售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发展的态势,全年网络零售额为27898亿元,同比增长49.7%。在网络购物交易次数方面,全年交易总次数173亿次,年度人均交易次数48次。在网络购物消费占比方面,网络购物金额占日常消费采购支出比例的平均值为17.2%。网络购物金额占日常消费采购支出比例在20%以内的用户群体占比76.1%。与此同时,消费者对网络购物支付方式的选择更为多元,网络购物通过联动效应带动网上支付快速增长。网购用户选择的支付方式中,第三方支付账户支付、网上银行支付、快捷支付和卡通支付、手机支付的用户比例分别为82.9%、65.3%、53.8%和52.6%,均超过货到付款用户的比例(49.7%)。
细分市场
[关键词]基金管理公司;SWOT;竞争策略;核心竞争力
[DOI]10.13939/ki.zgsc.2015.25.073
1 引 言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份额,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同时也是一种在优化资本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完善金融体系、保障国家社保养老体系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的机构投资者。
根据证监会统计,截至2015年2月,中国境内共成立了96家基金管理公司,合计管理公募规模突破5万亿元。在政策的扶持下,我国一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但还有一部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不强,因此,分析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提出行之有效的竞争策略,提高基金管理公司核心竞争力成为当务之急。
2 基金管理公司的SWOT分析
2.1 基金管理公司的优势(S)分析
随着金融改革力度的加大,我国金融各领域之间的联系日趋密切,各类合规资金加速向证券市场汇合;宏观形势一直处于良好的状态,支持我国中长期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政府政策扶植主要体现在税收和费用上,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而费用方面,国家尽可能地使运作成本降到最低,减免发行、交易、上市费用等。
2.2 基金管理公司的劣势(w)分析
我国国内证券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虽然在不断地进步,但股市仍然受许多外在内在因素的影响;在对基金进行分析评价时没有成熟可靠的方法,市场上中介只能提供基金的历史表现,却无法显示基金现实、未来的表现;我国基金市场仍然处于成长期,投资者的投资观念仍在逐步转变之中。
2.3 基金管理公司的机会(0)分析
基金业会因为互联网金融“开放、平等、写作、分享”的特点更加贴近投资者,信息可以直接精准送达客户,客户的需求习惯等也会直接反馈给基金管理公司;扩宽了基金管理公司的服务范围,基金的普惠变成可能,;互联网金融粉碎了金融行业的各种壁垒,使小型基金公司也有跻身前列的可能,为基金管理公司乃至整个基金业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2.4 基金管理公司的威胁(T)分析
随着国内基金业的快速扩张,行业的竞争环境逐步恶化,很多基金公司,短期内无法树立品牌,小型公司因无法抢占市场份额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危机,而国外知名基金管理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也使中国本土基金管理公司受到了冲击;随着管理费等的下滑,基金管理公司的利润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通过对基金管理公司的SWOT分析,不难发现,基金管理公司在我国是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的,但不可否认也面临着挑战。为了积极应对挑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被淘汰,基金管理公司要高度重视竞争策略的设计和实施,把握发展机遇,成为行业内领先的基金管理公司。
3 基金管理公司的竞争策略
3.1 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业务就是投资,其竞争也大多是围绕投资展开的,基金管理公司给投资者带来回报的同时,也需要为自己带来利润。为了完成此项目标,有针对性的投资策略就显得至关重要。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特性之后,借鉴美国的共同基金“分散性高、投资组合、重视价值”等特点,得出了以下几点我国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策略。
第一,做好风险控制工作。中国证券市场并不是个稳定的市场,因此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都很大,因此为了取得稳定的收益也需要完善的内部外部风险控制的支持。
第二,加强投资研究。投资研究是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的前提和保障,研究的缺失会导致盲目跟风、随大流的情况,因此为了基金投资更具有专业性,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加强自身研究力量的培育,而不是仅仅依靠券商、中介的研究报告来进行选择判断。
第三,完善资金管理。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应有合理的现金留存,当基金处于弱势时机会会有所增加,在高位时会风险会淡化。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有战略眼光,以科学的投资策略和稳定的基金业绩,赢得广大基金投资者的信心,建立起自己的品牌,扩大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场份额。
3.2 基金管理公司的融资策略
基金管理公司生存与发展的前提是融资,因此融资方面的策略也成为竞争策略的重点。
第一,抢先占有营销资源。初创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缺少利润和营销资源,如果能够在进入行业之时就能以较低的代价抢先占有营销资源,后来的竞争者就只能以较高的价格获得。在此基础上,构建战略性营销渠道,建立灵活的销售模式,贴近市场,在适当的时机,拓展已有的营销渠道,以期在未来的竞争中更便利地抢占市场资源。
第二,提高服务附加值。基金管理公司应仔细了解客户的喜好、投资风格等,为其量身定做一套具有个性化的服务,其中包括投资分析报告、上市公司经营分析报告等,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解决其对于投资基金的问题和困惑,不单单关注投资结果,也了解到基金的研究、分析、投资过程,拉近客户与基金管理公司的距离。
第三,提供有特色的高质量服务。服务的质量决定客户的满意度,如何在高质量的服务同时与竞争者与众不同即特色服务也是基金管理公司融资策略的体现,在众多同质产品中脱颖而出,满足投资者对特色服务的要求。
4 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设
4.1 人才核心竞争力
基金乃至整个证券行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基金管理公司在起步、发展、成熟阶段都需要大量的人才。基金管理公司需要一种能够源源不断地选拔领导、管理、分析、营销等各部门人才的人才选拔机制。有了人才的保障,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有屹立不倒、经久不衰的资本。
4.2 产品核心竞争力
基金管理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中之重体现在产品上,产品的好坏决定了客户的多寡。近年来,居民储蓄开始逐渐向资本市场转移,产品的高质量、有特色能够吸引大批观望的资金持有者。以有特色的高质量产品赢得当前市场,以创新产品抢占未来市场。
4.3 管理核心竞争力
现代管理理念要求的是精细化管理,在制定管理策略、整理原始数据、分析结果等方面都要做到精细化,以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目的。同时夯实自身基础,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在企业内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员工乃至客户。
中国经济逐步进入“新常态”,经济0两位数高增速的粗放发展模式将成为历史。市场化改革将推动经济潜在增长率维持在中高速水平,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持续得到提升。2015年经济面临的压力与转机并存,采取恰当的对策措施能够实现经济平稳增长。
主要风险及问题
2015年,经济增长面临的主要短期性风险有:一是房地产投资已经迅速下滑,如果房地产投资持续低位运行,将成为拖累经济增长的最主要的负面因素之一。
二是随着往年投资建设项目陆续竣工,新开工的项目有限,导致投资增长动能减弱。
三是PPI已经连续33个月负增长,并且没有转正的迹象,工业领域通缩压力持续,煤炭、钢材、水泥等主要工业品价格趋势性下滑,制造业发展受阻,抑制了工业增加值增长。
四是经济下行中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下降,金融支持力度有可能减弱,导致资金环境延续紧张态势,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
经济增长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有:一是制造业产能过剩压力持续,化解产能仍需要很长时间和过程,企业扩大投资和生产的意愿偏弱。
二是当前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时期,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逐渐增大,工业领域的贡献在减弱,导致经济潜在增长动力下降,经济增速仍将下行。
三是改革开放红利和人口红利大幅减弱,预计至2015年左右,中国15-64岁的劳动人口增长率将由正转负,从而就业人数也可能开始转向负增长。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态势迅速改变,要素成本上升导致以往粗放式增长难以维持,中国在全球化过程中得到的收益缩减。
经济增长存在六大转机
2015年,内外部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性依然较多,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投资增速下台阶、制造业结构性问题是影响经济下行的主要因素。但中国经济运行的压力与转机并存,六方面因素可能会带来经济运行的转机。
一是“稳增长”政策仍将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比如铁路、机场、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的陆续出台,基建投资将继续回升,从而有助于投资增速的企稳。
二是下半年房地产有望触底企稳,从而提振投资与消费。一方面政策松绑有助于房地产触底企稳,今后房地产投资有可能出现提升,进而推高整体投资增长;另一方面多项措施稳定住房消费,将刺激房地产相关行业的消费。
三是国际环境改善,出口保持稳定增长。美国经济复苏前景明朗,中国与东盟经贸往来加深,亚太经济体加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出口增长。
四是油价低位徘徊,生产及消费成本下降。国际原油价格处于下行通道,―方面对中国企业带来福利,生产成本降低支持产出增长: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燃油及汽车相关领域消费。
五是改革推动股市回暖,促进消费增长。资本市场改革逐步推进,沪港通的启动,将推动2015年股市回暖,带来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对消费增长带来需求并提供资金来源。
六是不对称降息有助于推动2015年银行贷款利率以及货币市场资金价格、非银行融资价格普遍走低,从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提升企业开展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
年内经济能够触底企稳
以上六方面因素加上积极财政政策和稳中偏松的货币政策的支持,有可能使2015年的经济运行触底企稳并成为未来中高速平稳增长的起点。预计2015年GDP增速可能为7.2%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M2增长12.5%左右。
由于国内成品油价的持续下调及房地产相关价格的调整,CPI同比仍有继续下行的可能,预计在1.8%左右。上游原材料价格走低制约了工业产品出厂价格的反弹,PPI仍将维持负增长。
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已经大幅下降,受到去产能过程的影响,采掘业和制造业投资增速有进一步下跌趋势,基础设施建设将部分对冲房地产投资下行的影响,预计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位徘徊在15%左右。
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及征收率,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有助于消费增长,预计消费增长11.8%左右。出口面临的挑战突出体现在外贸竞争优势减弱、贸易摩擦形势严峻复杂等,但外需整体改善、“一带一路”规划有助于出口增长,预计为7%左右的中速增长。
政策建议
1 货币政策坚持定向宽松,加强结构性支持,提升前瞻性和灵活性。
货币政策在保持稳中偏松的总体格局下,重点是充分利用创新型工具加强对流动性的主动调节,进一步加大定向支持力度。继续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PSL、SLF等方式加大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确保贷款和社会融资保持适度增长,继续促进融资成本下降。
在继续使用价格型工具的同时,特定时候配合使用数量型工具,可以考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补足基础货币缺口;必要时可以小幅对称性降息,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 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扩大财政赤字,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落实结构性减税。
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要保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当扩大财政赤字,加大财政政策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结合新预算法的实施,督促预算使用进度,改变年末突击式花钱的财政支出模式,改善财政政策对经济的支持能力和平衡作用。
落实结构性减税、推进税制改革等多措并举,继续加大对居民消费、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以及“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强基础性产业规划,加大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以基建投资对冲制造业去产能、房地产投资低增速的负面影响。
3 不断加大促改革、调结构力度。对前期已出台的各类政策加快实施步伐,促其尽快发挥效力。在推动简政放权、加大薄弱环节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稳步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坚持不懈,加以推进。视内外部经济条件,稳妥有序推进利率汇率市场化、资本和金融账户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各项金融改革,促进改革红利尽陕释放,以改革创新来重塑经济增长动力基础。
4 平稳过渡,审慎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风险。
现阶段,地方政府融资带动的投资需求对“稳增长”仍有重要作用,建议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积极稳妥扩大地方政府发债规模的同时,对存量债务的处理采取渐进有序的策略。在发债规模没有迅速扩大的情况下,允许地方政府继续以其他方式合理适度举债。
鉴于较之其他融资方式,信贷融资相对较为规范、透明,可以考虑在过渡期间适度允许地方政府通过银行贷款进行融资。不搞“一刀切”,逐步、有序剥离地方融资平台的政府性债务融资功能,对债务管理良好、运作较为规范的融资平台适度予以信贷支持,保持其融资合理适度增长。
5 适应形势发展,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不良贷款增长是限制商业银行未来稳健运行的重要问题之一,截至2014年9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已达到1.16%,未来的发展形势仍不容乐观。因此建议从两方面人手解决存量不良贷款的处置问题。鼓励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兼并破产、债务重组、股权收购、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在损失可控的前提下盘活存量信贷资产,加快资金周转。适当降低拨贷比监管要求,同时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鼓励商业银行运用庞大的拨备资源加大核销力度,盘活信贷资源。
6 进一步优化监管机制,提升商业银行贷款投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