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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统计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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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统计报告

第1篇:环境统计报告范文

1临床资料

一般资料:本组38例,年龄一岁半至六岁。其中交通性鞘膜积液28例,单侧交通性鞘膜积液23例、双侧交通性鞘膜积液5例,隐睾10例,单侧8例,双侧2例隐睾合并斜疝10例,发病至手术时间0年-6年。本组均为择期手术,手术时间15-60分钟,平均35分钟左右,出血量5ml-15ml。术后全部病例均有阴囊轻度水肿,2-5天后自行消退。无严重水肿及血肿。5-7天拆线,中途换药一次,切口全部一期愈合。结果治愈38例,术后无复发,随访32例,失访6例,随访时间3个月-3年其中随访一年以上15例。

2手术方法

鞘膜积液者,患儿在基础麻醉下,按无菌手术消毒铺巾,术者以手指经阴囊触及皮下环,定出体表皮下环位置,沿皮纹方向横形挑式切开皮肤1.5cm-2cm。钝性分离皮下组织,暴露精索。切开精索外筋膜,须仔细寻找未闭鞘状突管高位结扎,积液鞘膜切开放液,修剪鞘膜即可。隐睾者找到后,游离松解精索。术者以手指向下扩张至阴囊底,切开阴囊底部皮肤1cm,在皮下与肉膜间作潜行分离出一囊腔,切开肉膜将下降并固定在囊腔内。

第2篇:环境统计报告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量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考核是基于工业源和生活源排放量的总和。

第三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制度包括年报、半年报和季报。

年报主要统计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调查对象为列入上年环境统计数据库重点调查单位及本年度新增重点调查单位。重点调查单位和非重点调查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依据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进行统计。为增强数据的时效性,各设区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上报年报快报数据。快报数据应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核算,核算结果与核算技术报告、核算主要参数以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并上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下发

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对各地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初步核算结果通报各地。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年报数据进行汇总和审核,于次年2月底前将年报数据库和年度统计技术报告一并上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办法》,结合国家初步核算结果,对各地上报的年报数据进行复核。

半年报主要统计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调查范围、对象和方法同年报,报告期为1—6月。各地于当年7月20日前上报数据库和统计技术报告。

季报主要统计上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为总量减排统计和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提供环境数据支持,调查范围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其它做整体估算。报告期为1个季度,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上报数据库和统计技术报告(第二季度季报可由半年报替代)。

第四条统计调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重点调查单位发表调查和非重点调查单位比率估算;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非农人口数(或城镇常住人口数,以2005年环境统计口径为准)、燃料煤消耗量等社会统计数据测算。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数据逐级审核汇总后上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调查单位,是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本地区(以县级为基本单位)排污总量(指该地区排污申报登记中全部工业企业排放量)85%以上的工业企业单位。重点调查单位的筛选工作应在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变化的基础上逐年进行。

重点调查单位统计范围每年动态调整1次,剔除关停企业,纳入新增企业,凡造成事实排污超过1个月以上的企业均应纳入统计范围。筛选出的重点调查单位及其排放量应与上年对照比较,分析增减单位及其排放量变化情况,并作适当调整,保证重点调查数据能够反映本地排污情况的总体趋势。

第六条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可采用监测数据法、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数法进行统计。

监测数据法:重点调查单位原则上都应采用监测数据法计算排污量(省、市级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应及时反馈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当年关停企业按其当年实际排污天数计算排污量。凡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须由市级以上环境监测机构按照质量控制要求标定)并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的单位,采用实时监测数据的汇总数作为排污量数据。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采用实测法计算全年排放量时,至少需要4次监测数据。

物料衡算法:主要适用于电力、热

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测算。测算公式为:燃料燃烧SO2排放量=燃料煤消费量×含硫率×0.8×2×(1-脱硫率)

排放系数法:主要适用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造纸、金属冶炼、纺织等行业排污量的估算。

以上三种方法优先使用监测数据法计算排放量。若无监测数据或者监测频次不足,可根据上述适用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选用物料衡算法,钢铁、化工、造纸、建材、有色金属、纺织等行业选用排放系数法。监测数据法计算所得的排放量数据必须与物料衡算法或者排放系数法计算所得的排放量数据相互对照验证,对两种方法得出的排放量差距较大的,需分析原因。对无法解释的,按照“取大数”的原则确定污染物的排放量。

第七条非重点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方法。将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排污总量作为估算的对比基数,采取“比率估算”的方法,即按重点调查单位排污总量变化的趋势(指与上年相比,排污量增加或减少的比例),等比或将比率略作调整,估算出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

第八条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方法。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城镇常住人口数×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城镇污水处理厂去除的生活化学需氧量

其中,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应与上一年度的产生系数保持一致。

生活及其它二氧化硫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生活及其它二氧化硫排放量=生活及其它煤炭消费量×含硫率×0.8×2

第九条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主要由《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环境统计技术规定》、《全国环境统计审核办法》等系列文件组成。在数据上报前,各地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环境污染状况,对数据进行审核,并建立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一厂一档材料。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环境统计数据负责,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结果认真复核重点调查单位报表填报数据。

第十条为了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抓整治促减排取得的实际效果,各地在上报年度统计数据库和统计技术报告的同时,结合“三量”台账,将未纳入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工业企业(简称统计口径外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信息一并报送。统计口径外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信息包括该企业当年和上一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废水(废气)排放量、

年均监测数据、所采取整治措施和治理设施投运时间等内容。各地要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统计口径外工业企业各类基础材料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按照附件规定的排放强度法和国家环保总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环发〔*〕183号)对主要污染物减排数据进行核算。

第十二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地年报快报进行核算时,各地应提供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核算报告、核算主要参数和主要支撑材料。

主要污染物减排技术核算报告包括增量、削减量、削减率核算结果,并附削减项目清单以及具体整治措施的说明。

核算主要参数为当年GDP增长率,非农(城镇)人口数和增长率,火电和非电用煤量及增长率等。

COD削减核算主要支撑材料:

污水处理厂。当年和上一年投运的污水处理厂COD削减的,需提供建设部门关于具体投运日期、设计处理能力、实际处理水量的证明,以及环境监测机构关于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浓度的年度监测报告和在线监测数据等;现有污水处理厂COD削减的,需分别提供建设部门出具的当年和上一年实际污水处理量的证明,环境监测机构当年和上一年进出水浓度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数据,增加污水处理量的,必须提供增加污水处理量的有效证明(如污水处理厂进水计量泵的流量记录台账或在线记录,新建管网、泵站的验收材料等依据),出水浓度降低幅度较大的,需提供污水处理厂治理(整改)验收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工业企业。统计范围内企业削减COD的,需说明企业具体的治理措施、投运日期和提供相关的治理(整改)验收材料,年度处理水量、进出水浓度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数据等;因企业或生产线关停并转导致排污量下降的,需提供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关停并转证明材料。

SO2削减核算主要支撑材料:

火电企业。需提供机组(锅炉)的投运日期、装机容量、治理措施、脱硫设施通过调试日期、煤炭消耗量、含硫率、实际脱硫率、二氧化硫排放量以及削减量。循环流化床的脱硫设施需与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并附在线监测数据。

非电力企业。纳入当年环境统计数据库内的非电力企业经治理削减二氧化硫的,需提供企业具体的治理措施、治理设施投运日期、煤炭消耗量、燃煤的含硫率、脱硫率及二氧化硫实际削减量、在线监测数据等,并附环保部门的验收报告和监测报告。因企业或燃煤设施关停导致排污量下降的,需提供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核算结果的校正。

在排

放强度法中使用GDP核算各地COD排放量时,用监测与监察系数对计算结果进行校正;在排放强度法中使用耗煤量核算各地SO2排放量时,用监察系数对SO2排放量计算结果进行校正。校正方法和校正系数采用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方法和系数(见附件)。

环境监测与监察系数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国家环境监察机构确定的方法进行核定。

第十四条年报数据的复核。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核算方法和全国环境统计审核技术要求,对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

复核方式。采用监测数据、物料衡算、排放系数、逻辑校验等方法,并结合现场复核、数据质量抽查,核实年报数据。

复核内容。列入统计数据库重点调查企业,需逐家比对废水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煤炭消耗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并对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排放量变化原因进行审查。重点调查企业有变更的,对变更情况进行核实。

第3篇:环境统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 造纸、印刷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470 [文献标识码] B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从20世纪开始,国外学者就对环境会计信息展开了科研工作,得出了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结论。环境会计的起源可以追溯至20世纪50年代,加拿大的经济学家安东尼提出:“国家应该给予自然资源对国家财富总和所做出的贡献足够的重视,应建立环境会计体系,并每年都对自然资源数发生的变化进行。”1982年,琼尼威兹曼将对环境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应当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规范为:企业基本状况,财务情况、污染状况、环境风险等。丹尼斯在2003年提出应该在年报当中涵盖环境会计的信息。2005年,科鲁兹提出环境会计信息应当披露应当由定性描述、定量数字描述两部分构成。定性描述的部分涵盖了企业的基本环境状况、环保政策和环保规定等。定量的数字描述主要是财务信息。1996年,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的文件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应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了详细的规定。[1]

(二)国内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

20世纪90年代,葛家澍、李若山发表的《绿色会计理论研究》从西方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潮流出发,结合我国国情,进行中国的环境会计研究。2012年,赵博对挑选出的100家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的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年度环境报告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统计,并分析得出:要企业内部、行业协会和国家监督同时进行,以达到构建处一个层层监管、把控并重视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2012年,吴玉芳通过对青海省上市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分析总结得出,应加强公众对企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监督意识,提高政府对企业的约束力;对企业的管理者和员工进行环境知识培训,提高其环境保护意思。[2]2013年,程晶晶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未来企业会面对更加复杂的经济环境,然而现有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不能适应变化的环境,针对环境会计披露缺乏时效性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首先要加快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程;其次应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最后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他们对环境的责任感,使其积极主动地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3]

二、造纸、印刷公司环境会计披露现状

尽管,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上起步较晚,也没有形成国外成熟的环境会计披露模式。但是,随着全球各国对环境保护日渐重视,我国也渐渐意识到了到环境对社会的重要性,对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越来细致。本文选取沪深两市的造纸、印刷行业上市公司(简称“造纸、印刷公司”)作为样本,选取公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巨潮资讯网的年度财务报和季度财务报告,以及社会责任报告中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披露出,近年来我国造纸、印刷公司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意愿、形式和内容等状况。

(一)造纸、印刷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意愿统计

2014年,我国国家环保总局公布并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公开办法》中第三章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鼓励上市公司自愿公开下列上市公司环境信息”。由此,各个公司想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必须积极地披露环境信息。对2011年到2013年,所选取的于沪深两市上市的造纸、印刷公司中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司数量比例进行统计,其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从表1中的数据体现出,2011年时,造纸印刷行业的上市公司中,仅有8%的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了披露。2012年时,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了披露的公司的数量也仅达到30%。而2013年时,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了披露的上市公司的数量比例已上升到了56%左右。从这三年的数据得出,,我国造纸、印刷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意识和意愿日益增强。这是由于我国颁布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造纸、印刷公司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有所提高。

(二)造纸、印刷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

虽然,我国颁布了很多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然而各个公司却没有形成统一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形式。有的公司是在董事会报告中列示出定性信息,有的则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环境信息,也有的公司只将重大事项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且被披露的环境信息定性较的信息比例较高、定量信息比例较低。其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2011-2013造纸、印刷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模式表

根据表2的统计结果可得出,2011-2013年在董事会报告中对环境会计进行披露的造纸、印刷公司的数量未达到一半,但披露的公司数量是逐年上升的趋势。所选取的50家造纸、印刷公司大部分都使用以财务报表附注的形式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而运用社会责任报告进行披露环境信息的公司则比较少。而且,表2的统计结果表明,2011-2013年中,所选取的50家造纸、印刷上市公司均未同时采用三种形式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三)造纸、印刷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选择运用董事会报告的形式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造纸、印刷公司,所披露的多是定性信息。选择运用财务报表附注的形式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造纸、印刷公司,其披露内容多是排污绿化费和节能环保设备的投入。使用社会责任报告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公司,多为在厂房、办公楼中使用绿色环保的集中供暖设备,并运用太阳能发电等方式来降低厂区的能源消耗。一般情况下,当造纸、印刷公司获得政府的环保奖励或者治理环境的政府补助时,也会作为重大事项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

三、造纸、印刷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不一致

我国并未针对造纸、印刷行业,出台统一的环境信息披露规则,导致同一时间内不同的造纸、印刷公司对环境信息披露形式存在差异。例如,于同一会计区间,有的造纸、印刷公司只运用一种披露形式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有的公司运用两种披露形式。且同一公司在不同会计区间可能会使用不唯一的披露形式对环境会计进行披露。因为上述情况的存在,使得政府、社会公众以及第三方利益相关者在对造纸、印刷公司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了解上增加了难度。

(二)披露报告的目标过于单一

在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下,对造纸、印刷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是:以强制型为主、自愿型为辅的。但是,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大部分造纸、印刷公司对于环境信息的自主性较弱,很大一部分造纸、印刷公司没有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然而,在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了的公司中,有些造纸、印刷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是因为当地政府对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有具体要求,而有些印刷、造纸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则是为了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

中国环境会计起步比较晚,并且关于环境会计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也是进行迟缓的。我国现在实施的多是针对于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而在环境会计核算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则接近与空白,这直接造成了企业缺乏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费用进行核算的统一标准,这阻碍了我国企业的实施环境会计的积极性并对我国环境会计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四、解决造纸、印刷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发挥监督、指导作用

政府应对中国造纸、印刷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和管理的现状进行客观的了解,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加快企业绿色会计信息的披露进程。政府对实施绿色会计、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贡献的杰出企业进行表彰、给予经济方面的奖励。政府可以从提供相关方面人才的指导和使用高科技低耗能、低污染设备免除相关税负方面来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

(二)完善环境会计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部门应基于我国环境会计现状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环境会计相关规章,完善针对于环境会计的审计制度。如今,世界造纸、印刷行业尚未完全实现绿色化,造纸、印刷产业更因其具有特殊的产业模式,应实施针对于其行业特性的环境会计指导,以方便造纸、印刷企业更好地实施环境会计。

(三)提升企业自身环境保护和环保信息披露意识

企业树立对环境信息披露积极正面的态度,是提高造纸、印刷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一个重要影响原因。企业应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编写年度报表附注、社会责任报告等报告,披露更多环保相关信息。

[参 考 文 献]

[1]邓婷婷.强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初探[D].西南交通大学,2012

第4篇:环境统计报告范文

一、我国环境统计制度的缺陷

(一)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无法准确核定

在环境统计工作中,重点调查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可以说是其最为关I的调查指标之一。但是,由于环境统计调查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含了食品、电力等所有行业,而且也涵盖了化工、市政工程等专业技术领域,这就使得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难度大大提升。在环境统计中所应用的三种核算方式中,尽管检测法的应用难度最低,但是环境统计中并没有对重点调查单位的检测频率做明确规定,所以无法得到推广。物料衡算与排放系数法的应用较为普遍,在这两种核算方式中,必须明确污染源的生产步骤、污染治理等相关状况,但是注意到污染源类型的多样化这一特征,统计人员面对多种生产工艺、污染治理等设施,无法快速准确地对各污染源排放量进行核定。而且,受到环境统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这一因素的限制,使得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工作真正开展起来困难重重。

(二)统计误差的存在使得统计结果缺乏准确性

在调查中,统计部门一般采用的是85%的重点调查方法,也就是将占排放量85%比例的企业当作重点调查单位开展调查工作,而采用排放系数法等对非重点调查单位排放量进行估计。然而,由于实际调查工作中,各重点调查单位采用同样的调查表,他们无法得知自身企业的何种项目正在参与调查,在填表中也就将所有相关信息都写进去,使得重点调查的范围与精确度都发生了变化。在环境统计筛选原则中,对于重点调查单位的筛选做了规定,省、地、县级都应该选取相关企业,为了确保基层环保部门统计重点范围的排放量在85%的范围内,要求下级筛选的调查单位必须包含上级单位名单中位于本辖区内的企业,这种筛选方式使得市、省以及国家级统计中重点调查范围所占比例呈现逐级增大的趋势。倘若在对非重点调查单位的排放量估算中仍然以15%的比例计算,无疑会导致统计数据偏大。同时,对于县、市级的重点调查单位而言,虽然它们的数量较大,但是从整体局势来看,排放量相对较低,这在无形之中不仅增加了国家及环境统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也增大了数据分析的难度。

(三)基层统计工作监督力度不够

对于环境统计工作而言,要想确保统计结果的科学性与真实性,有效的统计监督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关于统计监督的重要性,《统计法》曾经明确做了界定,指出这是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众所周知,环境统计的专业性极强,所以其统计、上报与管理工作都是由环保部门负责的,将部分数据报统计局备案。对于国家级、省级以及市级部门而言,各级别的统计局能够对同级别环保部门进行监督,但是乡镇基层的统计工作一直由上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管,统计部门的监督缺失。特别是在污染源统计方面,由于企业对环境统计了解程度不够,误以为这是收取排污费的依据,因此在统计表的填写中经常隐瞒、少报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源于统计监督的乏力。

(四)对环境统计的重视程度不够

与其他类型的工作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环境统计工作的周期性较为显著,只有在固定的月末、季度末或者年末定期开展,统计人员往往是由其他工作岗位的人员临时抽调过来,能够专门从事环境统计的人员数量非常少。尽管环境统计工作难度大、要求高,但是仍然无法得到管理者的重视,也限制了环境统计工作对于人才的吸引。换个角度来看,在环境统计工作中,由于涉及面大、涵盖知识范围广等原因,该工作向来具有熟悉环境管理工作的“入门课”之称,导致环境管理部门一旦有新人加入,首先安排其做环境统计工作,使得无证上岗现象颇多。这种统计人员的专业性与连续性缺失,也大幅降低了统计结果的可靠性。

二、完善环境统计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

根据我国的环境管理现状,把我国的环境统计指标体系进行分类,包括自然资源、生态破坏、环境管理、区域污染及防治等等。然后从环境要素与污染源的具体状况出发,完成对专业指标的设计。在专业指标的确认过程中,应该注意到不同指标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保障环境统计指标体系和经济社会相关联,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标准与进行量化反映,从而能够在此基础上判断出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及程度。

(二)改革现有的统计报告制度

应该对不同城市实施不同的环境统计制度,尤其是加强对重点城市的环境统计。对于那些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以及污染问题突出的城市,可以把本地区污染排放量的相关数据和生态破坏情况通过年报快报的形式直接报告给环保总局,环保总局在此基础上,推算出全国年度污染物排放量。此外,这一数据也应该同时向省级环保部门报告,由该部门负责对数据的审核。保留现有重点污染源半年报的前提下,开展季报制度。

(三)健全统计机构与人员设置,推动各部门之间协调发展

在这一方面,我国可以充分借鉴国外环境统计的做法,成立专门的统计机构,负责环境统计工作的协调性。在环境统计内部关系的基础上,做好统计工作的职能分工。对于环境总局规划司归口管理与协调工作而言,由各专业司负责实际的统计工作,而环境统计业务与技术支持方面则由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指挥。省级、市级与县级环保部门都应该设置专门的统计岗位,做好人员配备工作,由省级监测站成立技术支持机构。完善人员变动通报与岗位衔接制度,为了确保环境统计工作交接顺利,人员离岗之前应该上报主管部门批准,服从主管部门意见。

(四)加强对环境统计工作的监督

第5篇:环境统计报告范文

【摘要】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加大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势在必行。本文运用描述性统计的方法,对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研究发现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全面,披露方式缺乏统一、规范。基于研究结果提出了改善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采掘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证研究

1.引言

从18世纪60年代的英国工业革命开始,日益先进的现代工业在为人类社会提供丰富物质产品的同时,也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人类社会发展所依赖的物质资源和生态环境,已呈现出日渐衰竭的征兆,从而使全球经济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被动摇。为解决这一矛盾,部分西方经济学家、环境学家、社会学家和生态学家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着手研究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1971年,比蒙斯(f.a.beams)在《会计学月刊》上发表了《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1973年,马林(j.t.marlin)在《会计学月刊》第2期上发表了《污染的会计问题》,从此环境会计的研究和发展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

 

我国是一个资源和能源消耗大国,也是一个环境污染物排放大国。每年我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指出,我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经济损失占gdp的8%。2010年,我国废水排放总量617.3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37.5亿吨,占总排放量的38.47%;废气中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2185.1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864.4万吨,占总排放量的85.32%;烟尘排放总量829.1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603.2万吨,占总排放量的72.75%;工业粉尘排放量448.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852.4万吨;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4.1亿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498万吨。环境污染治理项目投资总额6654.2亿元,占当年gdp的1.67%①。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环境面临的问题十分严峻。为了解决我国目前严峻的环境状况,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环境会计核算,建立和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充分披露企业环境会计信息,落实污染单位责任,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研究与实践方面,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均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国内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晚。其中孟凡利(1999)的研究认为,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的披露,二是对环境绩效的披露;披露方式:一是在现有财务报表内披露,二是在财务报告中的其他部分(如增加附表或补充报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三是在年报中的其他地方披露[1]。耿建新等(2002)在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初探(续)中通过对中美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差异及其原因分析,指出制定会计准则、弥补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缺陷和差距、正确反映上市公司环境问题,是当前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我国会计工作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更是环境会计发展的关键。一个上市公司完整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环境问题及影响、环境对策与方案、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披露环境支出和环境负债[2]。李梦玉等(2012)通过对我国30家石化板块上市公司2006-2010年的年度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等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发现它们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各异,96.67%的企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部分企业在重要事项中披露,也有单独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而多数公司采取多种渠道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披露[3]。

 

2.样本选取及资料来源

根据2010年9月14日,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等16类行业为重污染行业。此类上市公司应当年度环境报告,定期披露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守法、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环境信息。

 

本文选择重污染行业中在沪、深两地上市的采掘业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由于本文考察的主要是正常持续经营状态下的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所以剔除了*st、st、sst类和数据不全的上市公司,最终选定了49家样本公司,对其2009、2010、2011年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实证研究。

 

本文研究的样本公司的数据资料来源于csmar研究数据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3.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例

选取的样本公司2009-2011年三年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比例如表1所示,均达到100%。这与国家近年来环保力度的加大、环保政策的实施及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有直接关系。

 

3.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通过表2可以发现,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各异。大部分企业选择在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50%左右的企业在社会责任报告中的单独章节对环境会计披露,个别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以专门的环境报告书形式披露的企业只在2011年有2家,不足4%。而大多数企业选择多种形式结合起来对环境会计进行披露,可见采掘业上市公司在披露形式上没有达成统一标准。

 

3.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通过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研究文献的总结,本文选择12项内容对样本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进行统计,这12项内容是:(1)环境政策和目标;(2)获得的相关环境认证及荣誉称号;(3)改善环境的主要活动及其影响;(4)节能减排量;(5)环境影响;(6)环境资产;(7)环境负债或与环境相关的或有负债;(8)环保相关税费;(9)环保投入;(10)环保收益;(11)与环境相关的罚款;(12)环境专项储备。统计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2009-2011年各项内容披露企业数稍有增加,但总体上企业披露内容均不全面。在12项内容中,披露较多的是环境政策和目标、获得的相关环境认证及荣誉称号、改善环境的主要活动及其影响、环境资产和环保相关税费等,披露最少的是与环境相关的罚款,只有1家企业在2011年披露此项内容。

 

3.4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价值形式

在表3的12项内容中,前3项和第9项主要以非货币形式披露,披露形式主要是在社会责任报告和董事会报告中;4、5两项主要以实物量形式披露,披露形式主要是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其余6项主要以货币形式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4.研究结论

(1)披露的内容不全面

通过对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2009-2011年三年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统计整

理发现,虽然三年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普遍增加,但大多数企业披露的内容仍然不够全面,并且绝大多数企业只披露对其有利的信息,极少或根本不披露负面信息,因而无法满足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也不利于全面评价企业的环境活动。

 

(2)披露的形式缺乏统一、规范,信息分散

采掘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多样,如表2所示,既有以社会责任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中的单独章节的形式进行披露的,也有包含在年报中披露的,还有以专门的环境报告书形式披露的,缺乏统一、规范的形式,使得披露的信息缺乏可比性。另外,披露的信息分散,如对于采掘业来说非常重要的与环保相关的税费和环保专项储备等信息没有集中在社会责任报告或者环境报告书中集中披露,而是分散在财务报表附注庞杂的信息中,不利于信息使用者方便地获取信息。

 

5.对策建议

(1)加强环境会计理论研究

本文中所分析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反映出环境会计理论的不成熟。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执行应以环境会计理论为前提条件,所以要解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首先要解决环境会计理论问题。这就要求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发挥其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会计理论界对环境会计基本理论框架进行深入研究,包括环境会计的定义、基本假设、原则和环境会计要素及其确认、计量方法等,提高我国环境会计理论水平,从而促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实务操作。

 

(2)制定环境会计准则

在环境会计实施初期,规范性的指导文件是十分必要的。为了让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可操作性,必须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当然,环境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以成熟的环境会计理论为基础。准则中应明确规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企业应该严格按照环境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3)加强政府监督,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我国相比更规范、更全面,这与它们健全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密切相关。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缺陷仍然很多,可完善的空间很大。因此,应建立健全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法制化,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法可依。同时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加大惩处力度。对于非重污染企业采用自愿披露制度,对于重污染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披露制度。

 

(4)建立环境管理系统,引入环境会计审计

企业引入环境事项就必须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系统,环境管理系统将决定和执行环境相关政策,它的建立将促进环境会计在企业中的发展和完善。

环境审计是指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的“三废”排放或者资源利用进行鉴证。引入环境审计有利于环境会计进入量化阶段,利于公司更好地评估其环保投入和成果,也有利于利益相关者更好地评价、监督和估值,使得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更真实、可信。

 

综上所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适应国家未来发展要求的产物,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环境会计理论和方法,来解决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会计制度,以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注释:

①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0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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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梦玉,李玲,蔡卓妮.石化类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与建议[j].会计之友,2012(6):123-123.

第6篇:环境统计报告范文

(一)样本选取及研究思路能源行业属于我国的重污染行业,也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对环境的影响范围相对较广。因此,对能源行业的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研究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文选取深沪两市的20家能源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分析其2008年年度报告中对于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在选取样本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不选取ST和PT公司。因为这两类公司是近几年来财务状况存在异常变动的公司,若将其纳入研究样本,有可能对统计结果的可靠性产生影响。二是不选取发行B股和S股的公司。由于国际会计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着一些差异,加之这两种股票的发行与A股存在很大差异,若将其纳入样本,也可能对统计结果产生影响。在研究时采用频率分析法,将样本数据分为若干个组,计算出各组的频率,建立频率分布表,再对分布情况进行分析,然后得出相关结论。选取的20家能源上市公司情况见表1。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分析 在选取的20家能源上市公司的2008年年度报告中,有16家公司对环境信息进行了披露,有4家公司没有进行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频率分布如表2所示。

在披露了环境信息的16家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方式、内容以及表述形式又各有不同。

(1)披露方式分析。在年度报告中,上市公司主要在“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告”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也有一些公司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于企业当期发生的重大的环境会计相关的事项,也会在“重要事项”中反映;另外有一些公司会在“备查文件目录中”特别列出有关环境信息的部分。具体的披露方式见表3。

(2)披露内容分析。年度报告中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详见表4。其中,政策影响是指国家对某个行业环保要求的提高对企业所产生的影响;环保计划措施是指企业对于环境保护所订立的一些目标和计划;环保投资是指是用于污染预防、保护或恢复环境的设施和设备,如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拨款与补贴指由于公司对环保行为进行投资而获得的国家的资金补给;环保绩效是企业在三废达标、污染治理率、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的概括;其他内容则是指与环境相关的事项以及其他环保支出。

由表4统计可知,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多为环保计划措施和环保拨款与补贴,环保投资和环保绩效披露地也较多,这与我国目前颁布的一些与环境会计信息有关的法规是相适应的。然而从表4也可以看出,企业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对其发展有利的信息披露地较多,而负面信息则披露地很少。在年度报告中,对于环保计划措施,一些企业提到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环保绩效的内容也不是仅仅局限于三废达标的成绩,增加了许多企业对自身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的总结。可见随着循环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有了很大变化,更加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与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决策者、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等对环境信息需求的增加有着很大联系。企业若不对其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一方面可能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的处罚;另一方面也会对企业的筹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3)披露形式分析。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可以采用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或者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的方式三种。年度报告中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表述形式具体见表5。

表5中的数字表示在某一项目中用某一形式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公司的个数。从表5中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中,非货币性的内容占大多数,主要包括环保认证、荣誉、政策影响、环保计划措施和环保绩效,这些项目的特点是比较难以用量化的指标来描述;而货币性内容则主要是绿化费、环保拨款与补贴、环保投资等项目,它们通常是在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附注中出现;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的信息则主要是环保投资、环保拨款与补贴,这类项目有些不能仅通过货币的方式完全准确地表述,需要与非货币的文字形式相结合。

二、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与环境会计有关的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目前所颁布的一系列有关环境会计问题披露的法律、法规,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都主要限于对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而在年度报告中的具体规范却很少。所以,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较少。由以上各表可见,企业自愿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较多,且披露信息较为零散。

(二)披露形式不规范,内容缺乏可比性由于环境会计有关的法规体系不健全,导致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多是自愿披露,而强制披露的内容较少,并且在自愿披露中,企业侧重于披露对自身发展积极有利的信息,很少披露负面信息,这对决策者在利用信息时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另外自愿披露导致了披露的形式不规范,披露的内容缺乏可比性。由表3可以看出,企业披露环境会计的方式既可以在董事会报告中进行,也可以在财务报告等地方进行。由表5又可以看出,企业可以采用货币、非货币和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的方式披露有关信息,由于非货币的表述形式占据主导地位,导致相同的信息在同行业的不同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这会给信息的使用者带来许多不便。

(三)披露内容具有局限性 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不够完整,具有局限性。分析表4,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对于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等活动的体现则相对较少,披露的内容仅局限于环保计划措施和环保补贴的范畴,对循环经济的发展情况进行披露的也只占少数。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不够全面,不能完全地体现信息使用者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

(四)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缺乏重视 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缺乏重视,不足以体现环境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以及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由表3可以看出,在年度报告中,企业集中于在董事会报告和财务报告中披露环境会计的有关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也没有企业单独设置环境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只有极少数的企业会将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作为主要的经营目标和社会责任来进行报告,如华能国际(600011)和通宝能源(600780)。

(五)披露内容缺乏相关性与可靠性 通过对样本的统计分析发现,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主要是对过去发生的环境事项反映,披露的信息缺乏一定的相关性,这样一来,信息的使用者很难根据现有的信息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判断和决策。另外,年度报告中没有发现审计报告中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的信息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鉴证,其可靠性也很难保证。

三、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改进建议

(一)完善会计法规并制定具体的环境会计准则 一些发达国家企业越来越地多开始披露环境会计的相关信息,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了很快发展,这与有关部门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视和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是分不开的。如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颁布了《环境成本与负债:会计与财务报告问题》,该文件规范了环境会计报告方式、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的处理方式以及环境影响结果的记录等,推动了企业环境会计报告制度的发展;英国环境部在1997年颁布了题为“环境报告与财务部门:走向良好的实务”的文件,规范了企业的环境会计制度。在我国,企业及公众的环境意识仍然较为淡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推进工作主要依靠政府支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应将环境会计核算和监督纳入有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和作用,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成统一的标准,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二)明确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范围 构建完备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是非常重要的,笔者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应主要包含: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资源节约方面的信息。而这两方面信息又应分别包含环境的财务影响和绩效信息,资源的财务影响和绩效信息。只有包括了这些信息,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环境会计信息。

(三)规范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笔者认为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是应结合两种方法:一是将每个会计要素分为环境要素和非环境要素,采用货币形式进行计量;二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将环境绩效作为正式项,通过非货币计量形式加以披露,包括企业环保计划措施和环保认证等,使信息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对企业的环境法规执行情况和环保质量有一个概括性地了解,并以此来对企业的环保业绩作出评价。

(四)树立示范企业,改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上市公司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相对较大,信息披露的条件相对完善,又是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接轨、进行会计制度改革的先行者。与此同时,能源企业的经营活动对环境资源产生的影响较广,因此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可以先在能源行业的上市公司试行,通过积累一定经验并形成较为稳定的机制之后再向其他企业推广。另外国家可以对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表现较好地上市公司进行规范化指导,使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表现得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然后再将这些企业树立为模范企业,对其他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引导。

(五)加强监管,提高环境信息的可靠性 企业最看重的是效益,因此从自身利益出发,很难对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如实地披露,使信息的可靠性降低,因此应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另外,由于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对其进行监管是可能需要国家审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共同合作,制定具体的审计准则来执行。审计的要点可以包括:环保节能工作的合法性、环境信息的正确性、资源环境对策的适当性、内容的全面性等。

(六)加强企业及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 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有效进行,则要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环保宣传。而对于企业的会计人员,则还要针对其环境会计方面的专业能力进行相关培训,以便适应企业环境会计的需求,为环境会计信息体系的建设打好基础。公众环保意识的强弱,会对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积极性产生直接影响。目前我国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意识正在逐渐增强,这一方面会给企业带来一定压力,迫使企业进行绿色生产;另一方面,投资者也会逐渐关心企业的环境质量和履行环境责任的情况,选择状况较好的股票进行投资。

参考文献:

第7篇:环境统计报告范文

关键词:上市公司 环境会计 信息披露

一、引言

社会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不仅带来了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资源环境的危机。我国政府在2009 年12月的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宣布到2020 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比2005 年下降40%到45%。降低碳排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作为微观经济主体应当肩负相应的社会责任,环境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正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最先进入会计实务的环境要求便是环境信息的公开披露。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通过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企业应当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2010年9月,环保部又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必须进行相应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环境会计学作为会计学的一个分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治理环境的有效手段之一,会计控制能够通过对微观经济主体环境成本的核算及环境信息的披露来达到调节资源配置的功能,从而为解决资源消耗结构问题,提高再生资源的消耗比重,降低污染型消费和环境成本,为改变“污染型经济”实现良性互动创造一个基础条件。陕西省是一个资源丰富的省份,具有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有色金属资源。据统计,陕西煤炭探明储量 1 860亿吨,位居全国第三。到2020年陕西省生产的原煤将超过5亿吨,全年排放的二氧化碳至少4亿吨,煤炭产业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陕西关中地区成为我国三大雾霾地区之一。陕西省所出现的环境问题并非是特例,在全国各省也都有表现。因此,研究陕西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具有普遍意义。

二、研究综述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主要来自于政府,美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1992年美国环保署专门设立环境会计项目,并组织编写了《环境会计导论:作为一种企业管理工具》,研究向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披露环境信息的问题。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1993年专门就环境会计与报告问题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对现存或潜在的环境责任进行充分及时的披露。1992年英国政府了世界上第一份由政府主导的环境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用巨大,到1996年,英国77%的大公司都进行了环境信息披露。2002年日本环境省也了《环境会计指南2002》规范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我国环保部于2010年也了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指南,要求重污染上市公司必须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理论界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可以大体上从三个方面来归纳,首先围绕环境会计信息应披露的内容(Gale,1996;耿建新,2002)。认为企业目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是“与公司有关的环境法规的介绍、现在和将来要负担的环境义务与责任、企业生产活动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王妍,2011)。冯淑萍 (1995)认为环境会计信息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企业为防治污染建立的专项基金及恢复环境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因环境污染所发生的费用损失、因环境损害所做的赔偿与补偿等社会成本。其次是探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动因和影响因素(王立彦、尹春燕、李维刚1998;张俊瑞、郭慧婷,2008)。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动因来自于法律制裁、媒体舆论和环保组织的外部压力。我国学者认为企业编制环境报告的原因主要在于政府的强制要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数量和公司规模等都会影响到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最后是讨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形式。美国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集中在年报的“管理者讨论与分析”部分,也可能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说明。我国学者的讨论主要集中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应当采用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方式还是采用补充报告方式(李建发,2002;孙兴华,2000)。

研究方法上有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以规范为主。Mak.Y.T (2003)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公司规模与会计信息披露的自愿性显著正相关,企业规模越大越趋向于更多的披露环境会计信息。 P.Tahinakis(2006)认为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是关于环境成本方面的信息。汤亚莉等人(2006)以2001―2002年在年报中披露了环境会计信息的6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了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各种因素,得出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绩效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正相关。鞠秋云(2011)分析了企业在低碳经济时代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制定准则等解决方法。

综上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多角度的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影响因素等问题做了深入的探讨。研究的方法上以规范研究为主。实证研究主要从上市公司当年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入手,分析当年的披露情况和影响因素,没有能够进行连续的跟踪,未能展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动态情况。本文借鉴前人的研究方法,以陕西省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应用样本公司连续3年的财务报告展开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的动态研究,以期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我国区域性的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状况。

三、陕西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我们选取了截至2015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注册地为陕西省内的上市公司共有45家,其中中小板和创业板共有11家,另外剔除三家特别处理(ST)公司。同时为了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可以连续获得2009―2011年度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我们选取秦川机床(000837)、航天动力(600343)等28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分析这28家主板上市公司有关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总体可以发现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两大类的信息: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纳入到财务报表中的财务信息有排污费、资源费、绿化费等。非财务信息有节能减排、环境认证、是否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陕西省上市公司整体的披露情况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陕西省上市公司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占到50%以上,在2010年达到64.3%,但2011年却有所下降。统计中我们发现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有关环境信息的公司如陕西金叶(000812)、金花股份(600080)在2011年却没有披露相关的信息。由于我国相关规定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主要实行自愿性披露,只对重污染企业实行强制性披露,这也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足。其中金融业、信息技术业和地产业行业等的上市公司没有披露环境信息。在披露内容上,根据资料统计陕西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有环保投资、排污费、节能减排及获得政府补贴与奖励情况。陕西金叶2010年年报中就披露了其节能环保技术改造资金报告期发生额 250 000元;而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则在2010年报中仅提及了公司是否被列入环保部门公布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并未披露其他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集中董事会报告、招股说明书及财务报告附注中,鲜有形成单独的环境报告进行披露的。披露的内容以文字表述为主。2011年报告中有15家上市公司是以文字阐述来披露环境信息,有7家是既有文字同时还有相关的数据来说明环境信息。

四、陕西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陕西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的总体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陕西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较低,企业披露意愿不强。2009年仅有47%的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会计信息,大多是重污染企业,比如陕西金叶(印刷业)、宝钛股份(有色金属冶炼及延压加工业)等。非强制性披露的企业自愿披露信息的意愿并不强,有53%的企业并未进行信息披露。这种现象在2010年有所改善,公开披露信息的企业数占到64%,但在2011却又出现了下降。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低则不能够满足资本市场上对于企业环境信息的需求。

(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随意,没有统一的规范可循。通过统计分析发现28家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只有少数是在企业的财务报告中以表格及附注的形式披露环境数据,部分是在公司战略中提到了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多数则是在企业的社会责任中稍加涉猎,也有一些企业未提及有关环境信息的相关数据或文字,2011年未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达到了42.9%。这些披露形式和内容不能够给报表使用者提供所需的环境信息,不利于企业之间的横向可比。

(三)披露的内容不完整,选择性披露环境信息。对收集的报表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很少有公司对照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要求的内容逐一进行披露,披露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文字性说明。2011年上市公司中仅有4家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既有文字说明又有财务数据披露,占到总体的14.28%。企业在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明显呈现出选择性的特征,仅披露对企业利好的内容,涉及到潜在的环境风险事项则没有任何说明。

五、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陕西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并非是一个特殊的个案,可以折射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整体状况,针对陕西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改进。

第一,研究制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从1979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目前涉及到环境保护的法律有十余部,行政法规30余部,国家环境标准360余项,地方法规600余项,这些法规的建立对于我国建立企业环境会计制度奠定了法律基础,但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则是2010年9月国家环保部的《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指南》。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不一,披露的形式各异则是由于没有统一的规范做指引。研究制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统一规范,要求上市公司统一执行,则能够有效地提高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水平。

第二,多举措加强环境会计人才培养。环境会计是由会计学、环境学、生态经济学、可持续发展学等多门学科交叉渗透而成。复杂的、多元化的知识结构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有全面、扎实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环境会计中最为复杂的则是环境会计的计量问题,需要会计人员具备复合的知识结构。目前在对会计学人才的培养上主要依赖于高校培养,而多数高校培养计划紧紧围绕工业企业的财务会计展开。因此,需要通过多种举措来不断提高企业财会人员素质,让企业财会人员充分了解环境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以及相关交叉学科知识,从而使国家有关环境政策能够得到严格执行,提高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水平。

第三,强化政府的监督力度。通过研究发现,在非强制性要求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企业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选择不披露或者选择性披露部分利好信息。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是实施环境会计制度的重要保证。我国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动因主要来自于政府的监管压力(王立彦,1998)。而在美国和日本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环境保护机构充分发挥了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借助于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使更多的企业接受环境保护的理念,引领企业自愿进行环境保护和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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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环境统计报告范文

继续按照“规划禁采区内矿山关停,规划限采区内矿山收缩,规划开采区内矿山集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矿山布局调整力度。要严格实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制度,不得随意调整规划分区;不得在禁采区设置固体矿产类采矿权和商业性固体矿产类探矿权;在限采区设置采矿权,应当从严把关。对规划分区有误或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进行调整的,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必要时也可修编规划。

二、严格控制矿业权数量,有效调控开采总量

严格实行探矿权预期控制数量、采矿权控制数量和开采总量调控管理制度。根据新一轮《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浙江省地质勘查规划》(报批稿)要求,以及地质条件和成矿规律,合理设置探矿权;全省2009年度探矿权数量预期控制数另行下达。根据本级矿产资源规划(下称《规划》)和上级《规划》要求,以及矿产资源自然赋存状态,合理设置采矿权;省厅下达的2009年度全省采矿权总量调控指标(浙土资发〔20*〕37号),各地要确保如期完成,不得突破。要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压缩矿山数量;要适时分析预测矿产资源市场供需形势,遵循市场规律和经济规律,有效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

三、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号),对探矿权采矿权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加强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对未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不得准入地质勘查活动。要根据矿产资源储量、赋存状态和采矿工程的需要划定矿区范围,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内容,作为采矿权设置的重要条件,严格审查把关。对违反矿产资源规划,不按规定提交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不得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要认真做好报省厅审批新设探矿权勘查区块范围(含变更扩大勘查区块范围)的核实与复核工作。

四、切实保护与治理矿山生态(地质)环境

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同时,切实保护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严格执行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不断探索和创新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新机制,全面落实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要尽快建立省、市、县三级“绿色矿山”创建体系,积极开展以“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为主要内容的“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要研究制定废弃矿山治理的年度计划,落实治理项目与经费,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确保2009年底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80%。

五、认真做好实施规划的统计分析工作

市、县两级国土资源局要定期填报《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市国土资源局要汇总《统计表》,编写《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执行情况、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含:采矿权总量控制、开采总量调控、规划分区及矿山布局调整、矿山规模及矿业结构调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措施与建议、下一步实施计划安排等。《统计表》由各市局汇总后,于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分两次报省厅地勘处;《分析报告》每年报一次,于12月25日前报省厅地勘处。县级局填报《统计表》的工作由市局具体布置;未单独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的县(市、区)填报《统计表》的工作,由市局安排。

六、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

第9篇:环境统计报告范文

荷兰的污染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的出资方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部,经济、农业和创新部两大部委。工作领导小组包括两个部委、公共健康与环境研究院及环境评价局,工作技术小组由来自中央统计局、公共健康与环境研究院、环境评价局、瓦赫宁根大学的LEI、Alterra、动物科学研究所以及荷兰应用科学研究所(TNO)等10个“类行政机构”(类似于中国的事业单位)、高校与研究机构的70多位技术专家组成。技术组专家具体负责收集审核数据、核算排放量及研究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国家的污染排放与转移登记数据库由公共健康与环境研究院管理。荷兰的污染排放与转移登记制度体系相对独立于政府系统,而是作为一个项目将中央部委、统计局、地方政府、研究机构等相关团体均纳入其中,实现多部门之间的共同参与、共同负责和通力合作。项目按照欧盟统一的协议和规定开展,充分发挥资深专家的作用,数据必须经过层层把关和严格审核,并得到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的共同认可后,才能最终确定并允许使用。中国的环境统计是环保部的一项常规部门业务工作,各地环保厅(局)为环境统计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环境统计的组织开展、工作布置和信息等,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包括环境监测站、环科院、规划院、信息中心等)为环境统计的技术支持部门,主要负责收集、汇总、审核数据,开展统计调查方法、污染物核算方法等技术研究。基层调查对象(点源)填报调查表后交至县级环保部门,经由县级、市级、省级环保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至环保部,环保部组织技术支持部门、研究机构、行业专家等全面审核后将问题反馈给各省,待问题逐级整改后最终确定环境统计数据库。

荷兰十分重视环境统计数据的分析及应用。荷兰借鉴国际通用的综合环境经济核算系统(SEEA),并遵从本国相关立法规定建立了环境账户,按年度和季度开展系统的环境与经济核算工作。荷兰统计局(CBS)是荷兰环境核算工作的主管部门,并且协调环保部、财政部等多个国家部门以及相关研究机构参与相关工作。荷兰的环境账户核算得到了科研机构(环境评估中心、能源研究所、国家水生态研究所等),政府决策者(环境与住建部、财政部、经济部等),商业机构(水制造商、环境技术开发公司等)以及欧洲统计局的广泛使用。目前荷兰的环境核算账户主要包括的环境信息有:水(水资源的使用、涉水污染物情况以及区域水账户的核算),能源(能源账户、能源消耗、石油和汽油储藏量),材料(物质流核算、固废排放账户、营养物质排放账户),温室气体/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制造业产生的二氧化碳、地区交通部门产生的二氧化碳),政策工具(环境服务部门、排污许可、二氧化碳排放许可、环境税、环境保护投资、生态补偿),分析工具(生态足迹和环境经济分析等)。荷兰环境账户核算未来的工作方向是为决策层制定绿色发展政策,提供真实、科学的环境经济核算结果与指标数据。荷兰所建立的环境账户与基于账户所开展的核算,类似于中国的“环境经济形势分析”,建立账户和开展核算的意义在于建立一套系统的、基于环境、经济和能源统计数据来衡量环境质量和经济发展之间相互关系与相互影响的系统,为宏观环境经济政策提供决策支持。中国每年编辑《中国环境统计年报》、《环境统计公报》、《环境统计提要》等出版物,环境统计数据广泛地应用于环保部、国家统计局、海洋局等政府部门,及环科院、规划院、各大高校等科研机构。

荷兰的环境统计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1构建合理环境统计体系架构

荷兰的环境统计体系高度集中,中央统计局共有2000多名职员,且不设地方统计机构,负责了绝大部分的官方统计工作。荷兰的环境统计体系相对独立于政府系统,采用来自国际和欧盟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了规范的多部门参与合作机制,数据来源可靠、内涵丰富、要素全面,所有的数据最终都存放在中央统计局唯一的安全数据库中,并且向所有的研究机构和公众开放。中国的国家统计局、相关职能部门均开展与环境相关的统计工作,部门间合作较少,数据协调难度较大,因此经常出现部委间同一指标不同数、部委内部数出多门、信息难以共享的现象。另外,由于环境统计依托于政府机构,数据常常受到政策的影响。因此,在不改变原有体制机制的前提下,应加强和建立各部委和部门内部之间的合作机制,一方面推进数据共享的深度和广度;另一方面理清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避免重复统计、多头统计,减少同一指标多种出处的现象。

2完善环境统计体系建设

污染排放与登记体系是荷兰污染排放数据的唯一来源。污染排放与登记制度有10余个研究机构共同参与,建立了70多位不同领域技术人员的专家库,数据必须经过层层把关和严格审核,得到所有机构和专家的共同认可后,才能最终确定并允许使用。这样既保证了数据的来源和渠道,又保证了污染排放数据的唯一性、独立性和公正性。中国的环境统计采取分级负责的制度,技术工作仅依赖各级的环境监测站,越到基层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环境统计工作人员的任务越重,几乎1个人就需要负责收集、录入和审核成百上千条数据,且人员流动性极大,环境统计几乎都是“新人”在做。因此,从资金、机构和人员编制上保障环境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性,从基层开始培养技术专家,形成国家级的环境统计技术专家队伍,是提高数据质量的必要前提与保障。

3丰富环境统计的内涵和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