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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原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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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原则

第1篇:统筹管理原则范文

关键词:《贝弗里奇报告》 养老保险 统筹层次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问题,关系到养老保险的跨地区转移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关系到参保者养老保障权益的实现和养老基金的安全,关系到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各地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 1942年英国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爵士撰写的《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障和相关服务》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它对英国、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进程产生过重要影响。尽管时过60多年,但该报告提出的诸项原则、观点和方法并未因此而过时,仍然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改革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现状

目前我国只有京、津、沪、陕、闽等部分省份实现了比较规范意义上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得到一些改观,但从全国范围内来看,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相对于欧美先进的福利国家而言仍处于较低水平。

2007年,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省级统筹标准。截止2008年底,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重庆、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7个省份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其余的省份仍以市县级统筹为主。而且,从真正意义上来讲,现在的省级统筹中的好多省份所实行的还不是真正的省级统筹。

二、低水平的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弊端

纵观快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在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中,人口流动的跨地域性与养老保险统筹的地方性之间的矛盾造成当今很多参保者在流动时被迫选择退保或者放弃已经积累的养老保险权益。具体说来,其弊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市县的社会保险机构之间“划疆而治”使得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法实现平滑转接。按照目前政策的规定,农民工要累计缴纳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我国养老保险等主要社会保险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且多为县市级统筹内运行,各统筹单位之间政策不统一,难以互联互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镇一级的社保机构尚未健全,许多农民工不知道今后这笔钱会转到哪里。另外,我国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各地社保政策上也存在不少差异,那么社保与地方就产生密切联系。相对落后地区缴纳的社保无法享受到发达地区的待遇;而发达地区缴纳的社保,既然由发达地区征收,相对落后的地区当然也无法支付相应的待遇。于是哪里缴纳,哪里发放式的“划疆而治”,成了当前社保政策的天然属性。 由于养老保险不能跨地区缴纳,农民工一流动,保险就得重新办理,那么他们就很难连续缴满15年。因此,即使有再多的养老金,他们也很难享受。这不能不说是制度设计的尴尬。

2.管理模式分散使得管理成本高而且效率低下。 就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来看,全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由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管理,而地方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按照各级统筹层次由地方政府分散管理。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管理局多达2000个,如此分散的管理模式增加了各部门的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而且各个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在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上都从属于各级地方政府,与其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因此,各地方政府出于地方利益或是政绩方面的考虑往往会做出影响养老基金管理的行为,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基金管理透明度低,内外部监督机制力度不到位,给了相关机构“钻空子”的机会,严重危及养老基金的运作安全。

三、《贝弗里奇报告》对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启示

面对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带来的问题和弊端,我们需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英国的《贝弗里奇报告》尽管已经时过60多年,但其提出的社会保障的诸项原则和建议并未过时,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改革有重要启示。

1.《贝弗里奇报告》提出的社会保障的统一性原则,即社会保障的缴费标准、待遇支付和行政管理必须统一。这对我们的启示是: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与运营的法律法规,在同一统筹层次形成统一的制度环境。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设使养老保险的筹集和运营工作有法可依。社会保险制度的本质是一种再分配制度,是国家对时常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整以保证社会公平的制度。以法律的途径保障社会公平,逐步实现各地区、各行业之间有统一缴费比例和基数、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同意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规程和信息系统、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等条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2.《贝弗里奇报告》第二部分主要改革建议及理由,其中改革之二:社会保险和国民救助由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在地方设立分支机构,为所有参保人提供便捷的服务。这条建议可以说是统一性原则的具体化和可操作化。这项改革的主要好处是节约成本开支,极大地提高效率。使参保人――社会保障的消费者更加满意。贝弗里奇指出这样做的具体好处:(1)方便参保人。他们只需与一个机构打交道,而不必再东奔西跑。(2)避免相互扯皮,也就是避免了为确定某一个具体事项应由哪个机构负责、要根据什么原则来处理而引起的纠纷。(3)避免待遇交叉和重复享受问题。(4)避免出现保障的“真空地带”:统一后的保障制度即使一开始不可能能包罗万象,即把一些人们公认的新的保障需求都涵盖进来,也能够避免因确定由哪个机构负责而产生争端。(5)确保待遇给付,而当前工伤赔偿金的给付难以保证。(6)确保待遇标准及享受条件相同。由于实际需要不同或者其他原因确实需要区别对待的情况除外。(7)保证待遇申请的处理程序相同,除非程序上存在的差异有其合理性。如上所述,这项改革的主要理由是能提高效率,可以更好地满足公民的需求;显然,统一管理机构也可以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

这给我们的启示是: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的关键是要统一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并且明确同一统筹层次范围内各政府部门间的责任划分,从而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各种管理体制中,应该说分权式管理制度是一个良好的选择,因为它根据“统账”制度的特点,在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管理权与经营管理权、资产管理权与负债管理权、统筹账户资产管理权与个人账户资产管理权以及监督权分离的基础上,将基金的行政管理权交给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统筹账户资产经营权交给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保基金管理局,个人账户资产经营和管理权交给基金管理公司,统筹账户的负债管理权交给财政部门,监督权交给社保部门、财政部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委员会和外部监督机构的制度安排。这样可以促成多权分离、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牵制、廉洁高效、为参保人服务的良好局面的形成。

同时必须指出的是,统一管理并不意味着要取消差别,只要是差别合理且符合参保人利益,应予以保留。统一管理的目的是避免对参保人既没有明显好处又容易给其带来麻烦和困惑的多头管理现象的产生。

四、结语

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带来的诸多弊端亟待改革,改革一方面需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另一方面需要借鉴西方先进福利国家的经验,《贝弗里奇报告》中的统一性原则和“社会保险和国民救助由社会保障部统一管理”的改革理念对我国的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改革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当前重要的任务是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明晰中央和地方的权限和职责,做好省级统筹,然后逐步从省级统筹提升到全国统筹,实现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全国范围内的跨省跨区域的自由转接,从而实现社会保险的共济功能。

参考文献:

[1][英]贝弗里奇.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08.

[2]郑功成.实现全国统筹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既定目标[J].理论前沿,2008(18).

[3]刘振杰.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J].工作研究与建议,2007(6).

[4]戴星.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接及策略[J].党政干部学刊,2010(3).

第2篇:统筹管理原则范文

一、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原则和目标

目前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省级统筹的初级阶段,主要标志是以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为基本形式。省级统筹的初级阶段,应遵循以下原则:在统筹项目上,坚持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在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上,坚持以支定收、略有积累,先实行差别缴费比例,逐步向全省统一缴费比例过渡的原则;在建立调剂金制度上,坚持全省统一提取,平衡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的原则;在基金的收缴和拨付上,坚持省、地市、系统(农垦、森工、煤炭、建筑)、行业(铁路、邮电、电力、有色金属、航运、民航、石油、金融)分级管理,共同负责的原则。经过3至5年的努力,在全省范围内,要基本实现统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统一管理和调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

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范围和对象

全省辖区内的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以及离退休人员。

三、调剂金的筹集和使用

省级调剂金以通过平衡调剂,在全省范围内保证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原则进行筹集。省级调剂金数额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为了保证调剂金的提取,在各地市、系统现行企业缴费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个百分点,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增加0.5个百分点。调剂金的提取比例根据需要每两年调整一次。

各地市、系统、行业上解调剂金的数额,由省劳动、财政部门每年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核定。各地市、系统应于每季度末之前向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解调剂金。各中直行业上解的调剂金,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从行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提取。省级调剂金实行提取和拨付分别核算的管理办法,即无论当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是否存在缺口,都要按规定上解调剂金。对不按规定参加省级统筹的地市、系统,要扣减其财政补贴和税收返还款,并将扣减款纳入省级调剂金。

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之后,地市、系统的结余基金仍归地市、系统自行管理,确需动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省级调剂金使用范围:

(一)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有困难的。

(二)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的。

(三)统一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因基金短缺无法兑现的。

省级调剂金在本地市、系统自行调剂的基础上使用。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时,由本地市、系统先通过拆借结余基金自行调剂余缺。经本地市、系统自行调剂仍有缺口的,按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其收缴率、覆盖率、待遇水平、离退休费负担程度和非正常退休人数的控制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调剂金的下拨数额。对没按时足额上解调剂金的不予调剂。

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率超过85%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调剂金上缴数额相应减少1%。

省级调剂金实行两级调剂。省负责对地市、系统、行业进行调剂;地市、系统、行业负责对所属县(市)及企业进行调剂。申请使用省级调剂金的地市、系统、行业,需写出报告,经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经省劳动、财政部门批准后,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划拨。省级调剂金按季度下拨。

上解省级调剂金时,各地市、系统、行业先上解到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然后转入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下拨省级调剂金时,从省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拨入地市、系统、行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再转入地市、系统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省级调剂金应与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分帐管理。省及省以下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省级调剂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地市、系统、行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向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业务、财务、统计报表及有关数据,保证省级调剂金的合理使用。

四、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项目

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项目应随着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逐步完善加以规范统一,根据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中确定。由于受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的局限,各地市、农垦、森工、建筑系统的统筹项目暂时不变,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增加新的统筹项目。中直行业和煤炭系统的统筹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直行业和煤炭系统已经离退休的人员,按原劳动部、财政部批准的统筹项目内的部分由省级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行业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由企业负责支付。

五、企业缴费比例

根据我省各地市、系统企业缴费比例差别过大,一时难以统一的实际情况,全省暂不统一企业缴费比例,仍按现行的企业缴费比例执行。按现行的企业缴费比例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保证养老金足额发放的,要以保证足额发放为原则进行适当调整。中直行业企业缴费最低要调整到保证养老金足额发放的比例。1999年根据全省企业缴费平均比例,适当调整中直行业企业缴费比例。现行企业缴费比例在13%以下的,要调整到不低于13%;确定适当的调整坡度,用3至5年的时间逐步过渡到全省企业缴费平均比例。

企业缴费比例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确定。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等措施,逐步把企业缴费比例降下来。

六、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与帐户

从1999年起,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低于4.5%的,要提高到4.5%。

从1998年1月1日起,各地市、系统、行业要统一按照职工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调整或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前后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与拨付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额缴拨结算方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和职工个人全额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应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以缓缴的情况下,对企业离退休人员要按时足额支付基本养老金,不得发生拖欠。要不断增加社会发放窗口,或委托银行,加快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进程。

八、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省政府1998年第16、17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中直行业按原行业统筹时养老金计发办法计算的待遇,高于按省规定的计发办法计算的部分,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补贴标准逐年调整,5年后执行省的计发办法。

在计发基础养老金时,暂用本地市、系统、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础养老金的基数。

九、基本养老金调整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按本地市、系统、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比例由省劳动部门确定。

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省级统筹以后,各地市、系统、行业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发放和管理各自负有重要责任。各地市、系统、行业应切实负责,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努力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尽快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省级统筹。

省劳动、财政部门与各专业银行应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

省、地市要分级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机构,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发放、调剂、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十一、职工退休审批权限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不得自行扩大提前退休的范围。对经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政策规定办理的提前退休人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拒绝支付基本养老金。森工、煤炭系统及中直行业企业职工退休,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省劳动部门审批。

十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

第3篇:统筹管理原则范文

一、省级统筹的原则和目标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省级统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量力而行,逐步提高统筹社会化程度;二是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合理负担、逐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实行省、市、县三级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以上原则,全省省级统筹目标是:1999年1月起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机制,到2000年基本实现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统一企业缴费比例,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二、省级统筹的范围、对象和项目

(一)省级统筹范围包括省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都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纳入省级统筹。

(二)省级统筹项目包括离退休(退职)费和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等。

三、省级统筹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一)省级统筹基金来源及用途。

一是省级统筹起步时上缴的铺底资金。各地从历年积累的养老基金总额中,按当地1997年度月平均离退休费水平,以市州为单位一次性向省缴纳两个月的铺底资金(武汉市按半个月水平分两年上缴),用于省、市(州)两级调剂,其中省返回一个月的铺底资金给市州,用于对县(市)调剂使用(武汉市不返还,由省里直接调剂)。其余的历年积累养老基金仍留各地,作为省级统筹的后备基金。各地动用留存的后备基金和省返回的铺底资金,需由当地劳动、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政府同意,由省劳动厅、财政厅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

二是每年上缴和下拨的调剂金。全省以离退休费实际负担率20%为结算调剂线,结算调剂线原则上两至三年调整一次。第一年,各市、州1997年度实际离退休费总额占其工资总额的比例(以下简称实际负担比例)高于或低于结算调剂线不足两个百分点的,按与结算调剂线的实际差额比例确定调剂金;高于或低于结算调剂线超过两个百分点的,按两个百分点确定调剂金。以后每年的调剂金,根据各市、州上年度实际负担比例增减幅度,参照原调剂金数额,由省劳动厅统一核定调整。近三年内根据省里基金承受能力,每年给予武汉市适当调剂补助,待省级统筹制度完全建立后,再按规定对武汉市进行调剂。

三是存入银行的利息收入。

省级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当年下拨各地的调剂资金;解决后备金赤字的地方欠发养老金的部分资金;应付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养老金不足所需部分资金。

(二)省级统筹基金收支结算办法。

各地一次性上缴两个月的铺底资金,于省级统筹起步后一个月内,由各市、州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直接划入省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上缴、下拨的调剂金,一年核定一次,按季调剂。每季上缴的调剂金,由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季末10日内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划入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各地上缴的调剂金后10日内全部划入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每季下拨的调剂金,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下拨计划报省劳动厅、财政厅审核后下达,于每季后5日内从省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划入省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户。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季后10日内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划入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基金收入户。

(三)省级统筹基金的管理。

省级统筹基金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要建立健全统一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审计制度。从1999年9月1日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和职工个人全额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全额支付基本养老金。省级统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挤占挪用,不准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计划时,应同时编报省级统筹基金收支预、决算计划,经省劳动厅、财政厅审核,报省政府批准后由省劳动厅、财政厅下达各地执行。

四、省级统筹管理体制

社会保险实行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的管理体制。

(一)省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地方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养老保险工作。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和具体业务操作,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承办。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定期向政府汇报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运营情况。

(二)《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规定,到2000年,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省级垂直管理。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管理办法待国家明确后,按国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执行。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省级统筹顺利实施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从大局出发,坚决执行上级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集计划。省与市、州要签订责任状,并作为考核各地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稽核企业有关帐目报表,督促企业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金养老保险费,企业应如实提供情况,积极配合。凡弄虚作假故意少报、少缴养老保险费或多报冒领养老金,除如数追缴追回外,还要根据有关法律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罚款转入养老保险基金。对拒绝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第4篇:统筹管理原则范文

区委、区政府以“创中国旅游名城,建经济强区”为目标,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我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发展模式、基本原则和实施步骤,明确了从统筹城乡布局、资源配置、产业配置、社会管理、发展措施等五个方面入手,立足于抓规划、抓机制、抓亮点、抓项目,全面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制体制等一体化进程,努力把建设成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区。

完善机制整合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城乡发展格局

为了加强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领导,区上成立了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各街乡和部门也都成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任务,落实了人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建言献策、定期视察,形成了各级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区统筹办坚持把宣传教育、培训引导、营造氛围作为推动统筹城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在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在主要路段设立宣传牌,刷写墙体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举办各类培训班,提高广大群众的整体素质和致富能力,形成了全体群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规划为纲科学发展,搭建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新体系

坚持规划为纲、科学发展的原则,积极对接《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着眼于“十二五”发展规划,立足实际,编制了《市区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各重点村编制完成了《村庄建设规划》、《生产发展规划》等建设规划,初步形成了以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统筹城乡发展专项规划为支撑,以新农村重点村规划为补充的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新体系,全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

强化措施探索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实现规范化管理

近年来,我区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农村改革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切入点,在全区确定了50个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示范村,并以重点路段、重点区域为突破,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区、街乡、村组都成立了管理机构,确定专职人员,“三级联动”共同推进;每年投入资金600余万元,落实环卫基础设施、落实保洁队伍、落实管理经费,“三个落实”奠定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良好基础;宣传引导和检查通报相结合,补助资金与目标考评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三个结合”助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加快重点区域示范向全面覆盖延伸、政府主抓向群众参与延伸、管理常规化向规范化延伸,“三个延伸”提升标准,逐步形成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互结合、保洁员和专业队相互补充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和模式。

示范带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期间,我区按照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坚持“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实施了88个新农村示范村、重点村的建设项目,其中年至年度的63个重点村已通过市上验收。斜口街道芷阳村、秦陵街道秦俑新村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新农村建设旗帜村”。五年来共投资5.5亿元,修建道路完成村内道路硬化2575490平方米,新修排水渠道389532米,新建农民健身场所188986平方米,安装路灯8195盏,修建垃圾台1816个,改厕19990户,乡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村容村貌、社会事业、精神文明、民主管理等各方面取得长足的发展。

第5篇:统筹管理原则范文

统筹城乡教育是当前教育乃至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但统筹城乡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目前还处于初期。就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而言,改革实践也正处于探索期。本课题组调查发现,教师继续教育资源的分布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别。因此,从组织管理的角度,本课题组认为重庆市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可以依托“一圈两翼”的城乡统筹发展平台构建“圈翼联动”的城乡教师继续教育模式。通过发挥“主城”优质资源的引领作用,助推“区县”的加快发展,实现教师继续教育的整体提升。

“圈翼联动”模式是指从总体性角度出发,在主城和区县之间科学合理地组织、计划、再生教师继续教育资源,优化教师继续教育结构,以促进区域内教师整体素质协调发展的动态组织过程。在实施该模式的过程中应树立如下观点:一是“圈翼联动”既是城乡统筹教师继续教育的目标,又是城乡统筹教师继续教育的手段。二是“圈翼联动”不应是教师继续教育资源在区域之间的简单流动或“简单拉平”,而是优质的教师继续教育资源的整合、融合和良性互动,是主城和区县之间教师继续教育的共同发展和整体提升。三是在“圈翼联动”过程中一方面要考虑“主城”“区县”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主城”“区县”的协调性和充分性。

二、重庆市实施“圈翼联动”模式的可行性

从统筹城乡改革的背景来看,统筹改革是依靠整体结构力和谐推进的治理型改革,是深富体系意识的社会结构完善的工程[1],它涉及多元统筹主体的改革诉求和发展需要,必须从宏观角度出发科学配置城乡资源,优化城乡结构,最终促成城乡资源的共同发展。结合重庆市的地理环境和继续教育资源分布情况,本课题组认为采取“圈翼联动”的方式能较好地统筹重庆市城乡教师的继续教育资源。

1.“一圈两翼”的战略布局为本模式奠定了发展平台

重庆市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是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特别突出。2006年11月,重庆市政府提出“一圈两翼”发展战略,即着力打造以重庆主城区为核心、以大约1小时车程为半径范围的城市经济圈(“一圈”),加快建设以万州为中心、三峡库区为主体的渝东北地区(渝东北翼)和以黔江为中心、少数民族聚居的渝东南贫困山区(渝东南翼),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这一战略的确定充分发挥了主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构筑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平台。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理应服从和借助全市城乡统筹的统一布局。

2.重庆市教师继续教育资源分布为本模式提供了现实基础

课题组调查发现,重庆市教师继续教育资源的分布存在明显的圈翼差别。优秀的师资、优质的继续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以城市为主体的都市发达经济圈,而以农村为主体的渝西经济走廊(渝东南翼)和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渝东北翼)分配数量很少。以市级培训基地的分布为例,重庆市的市级培训基地主要由位于主城范围的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教育学院等6所高师院校和7所教师进修学院构成;7所教师进修学院直接承担了全市21个贫困区县农村教师的送教上门培训任务。因此,可以通过发挥“一圈”的带领作用,助推“两翼”的加快发展,实现重庆市教师继续教育的整体提升。

三、“圈翼联动”模式在城乡统筹教育中的作用

“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并重”是现代教育永远都应该坚持的原则[2]。因此,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的诉求也应包括两方面,一是结束分割状态下的教师继续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二是加大城乡教师继续教育资源的整合优化,充分发挥城乡教师继续教育双方的优势,实现城乡教师教育“双强共荣”[3]。

1.有助于教育公平的实现

教育公平既是人们对教育价值和利益分配合理性的一种主观判断,也是人际间教育利益关系的反映度量和评价[4]。城乡教师继续教育公平是指城乡教师享有各自应得的继续教育资源。由于继续教育资源供给的总量性短缺,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束缚,教师继续教育的大批优质资源集中在了主城。学校位于主城的教师获得了更多的教育机会和发展空间,这有意或无意的限制了学校位于区县的教师的教育发展。通过“圈翼联动”的方式,将主城与区县的教师继续教育进行通盘考虑,按照公平原则(平等原则、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的结合)将有限的教育资源科学合理的分派各区域,减少地域、经济等原因导致的教育不公平,使教师都能享有应得的教育资源,将促进城乡教师继续教育良性互动,缩小城乡教师之间的继续教育差距,实现城乡教师继续教育均衡发展、协调发展。

2.有助于教育效率的提高

促进教育公平是城乡统筹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涵之一,是推进城乡教师继续教育统筹发展的重要任务,但并不是全部任务。教师继续教育城乡统筹必须要考虑发展层面上的教育效率。教育效率是指教育对个人发展和国家发展的贡献率[2]。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效率的提高比教育公平的实现更重要。当区域性的教育资源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时,必然会带来教育发展的高效率[5]。从个人发展层面来看,通过“圈翼联动”的组织运作,将改变过去只管人、财、物、信息等资源的输入,从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角度出发,规范和协调城乡教师继续教育发展,实现教育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从国家发展层面来看,过去由于城乡分割导致的信息沟通不畅所带来的教师继续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太低,“圈翼联动”的协调将减少这种低效率甚至无效率的局面,整体合理的考虑主城和两翼的教师继续教育资源,努力推动城乡教师继续教育的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最终实现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共同发展。

四、“圈翼联动”模式的操作建议

1.明确政府职责,提高统筹意识

城乡分割对立的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体制是使城乡教育产生严重差别的社会制度原因。就重庆市来说,长期的优先发展工业,以农养工的政策人为地拉大了城乡差距。袁振国等指出消除教育贫困,缩小教育差距的责任主要在政府,政府应该通过调整和制定公共政策确保所有人都能公平地享受公共教育资源[6]。因此,在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强调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强化其统筹意识。在相关的政策制定中,应把农村教师继续教育和城市教师继续教育通盘考虑,力图从城乡教育发展的全局出发思考教师继续教育问题,不再走原来的差别化资源配置道路,不再在城乡之间竖起人为的壁垒。具体而言包括:

(1)发挥政府的强大推力,整合高校、教研部门以及城乡学校的力量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统筹进行理论研究。任何一项改革行动都离不开理论的支持和引领。对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进行理论研究,其价值不仅在于能促进继续教育改革观念的转变,而且还能为具体的改革实践提供科学依据和行动准则。据调查,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经历一系列的发展阶段,而每一个阶段教师的内在学习需求是不一样的,其心理特征、认知表现、情感态度和专业需求都有自己的特点。因此,统筹城乡教师的继续教育应重视理论研究,关注教师的内在学习需求,关注教师的个体差异,才能提升实效。

(2)建设城乡互联网络,实现城乡教师信息共享。由于城乡分割的治理方式,导致主城和区县教师继续教育的供求信息严重阻隔,各级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又各自为政,造成供需脱节。主城区的教师成为继续教育资源的垄断者,培训成果难以与区县教师共享。建设城乡互联网络,打造师资资源共享平台是指创立互换机制,鼓励师资流动,提高整体素质,实现资源共享。据调查,部分地区已初步建立了互联网络,但是还有一部分地区存在信息盲区。相关部门应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互动的信息网络,完善偏远地区的学校教师信息资源系统,实现城乡教师信息共享。

2.进行科学规划,完善管理机制

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总体性的角度出发思考和规划重庆市教师继续教育方案是城乡教师统筹的基础和前提。它可以确保教师继续教育资源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合理有效的均衡配置;可以确保有限的教师继续教育资源在统筹改革中充分做到效率与公平的最佳结合。教育现实还告诉我们,管理机制不到位已成为限制城乡教育统筹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管理是支撑,管理体制的改革是教育统筹的依托,城乡教师继续教育顺畅、系统、优化的管理结构是确保城乡统筹改革得以良性、持续发展的支点[7]。完善管理机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准确了解辖区内教师继续教育的境况。统筹发展城乡教师继续教育不是让城乡教师统一发展。完全忽略城乡教师各自的特点、任务和历史传统的统筹,将不能实现城乡教师教育的效率最大化。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地方政府为统筹而统筹,强行搞平均主义做法,使城乡教育发展又陷入新的发展困境,进而阻碍了教育的良性发展。所以在制定统一、科学的规划前,需要准确了解辖区内教师继续教育的境况。

(2)建立灵活多样的帮扶制度。教育帮扶制度是当前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统筹制度模式,其实质就是通过发挥城乡教育二元的主体性,实现两者软硬件资源的共享和共进。由于主城与区县的学校在定位和理念上具有差别性,所以教师继续教育的需求、形式以及考评等也应具有多样性。因此有必要建立灵活多样的帮扶制度。定期进行帮扶经验交流,实现教育帮扶资源的整合;建议以主城为依托,以区县为帮扶单位,而不局限于单纯的行政区县对接帮扶,争取打造出与产业布局相一致的教育协同帮扶示范区[1]。

(3)提高管理执行能力。解决帮扶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发挥“圈”的辐射度,提高区县的竞争力,都要求整合教育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的服务职能,提高各级部门的管理执行能力。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应认识到联动不仅是主城对区县的带动作用,还包括区县对主城的支持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相伴而生的,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联动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够有效利用现有优势资源,对落后地区的教师进行快速提高,实现城乡教师专业发展的“双赢”。所以联动应是一个互惠互利的行为。

3.建立健全的保障制度和问责制度

本课题组重视导致城乡教师继续教育发展不均衡的制度性原因,因为城乡教师的继续教育不可能离开社会经济发展所提供的条件。社会的公平公正是统筹教师继续教育的背景。而制度是社会公平公正的根本保证。从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保障体系,将推动“圈翼联动模式”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研究者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措施,重庆、成都等地也积极进行了尝试。诸如,改革教师的薪酬分配方法;打破编制的单位归属制度,变“单位人”为“社会人”[8];建立多元化、弹性化的培训机制等。不管怎样,我们应认识到权利、责任、物资、财力等资源的合理配置是调动各部门和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根本前提。在“圈翼联动”的过程中,在制度上健全相应制度,将目标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明确具体的任务目标,完善权、责、利的关系,将有助于城乡统筹教师继续教育目标的完成。

(1)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立法工作。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继续教育发展的一大趋势表现为继续教育的法制化管理。本课题组建议对现有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进行修订,扩大主体范围(包含所有教师),特别要对政府的责任、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不同要求、条件保障等做出详细的法律规定,以便调整教师继续教育中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一方面可以确保教师统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解决当前无序管理、多头管理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切实增强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2)加强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建立督导评估制度,是保障教师继续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它可以达到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以评估带指导的目的。本课题组建议可以借鉴当前正在进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水平评估的方式,设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中心,建立评估专家库,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的评估应关注城乡教师的进步程度、关注参培学员的个性表现、关注培训过程体验与感受。评估指标体系应能够最大限度的判断教师继续教育活动中的参与度与创造性。

(3)重视城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者队伍建设。面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师资培训的新形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者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原则上承担统筹城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专职教师应具有相关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等知识论基础以及相应的教学体验和教学情怀的情绪性基础。同时,要根据各级培训机构的性质和任务,广泛聘请有关高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优秀中小学教师以及社会各行业专业人才作为兼职教师或顾问,参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通过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努力打造一支集培训、教学、教研于一体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型培训者队伍。

参考文献

[1] 李涛.对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若干建议.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08(6).

[2] 褚宏启.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双重目标.教育研究,2008(6).

[3] 诸宏启.城乡教育一体化:体系重构与制度创新.教育研究,2009(11).

[4] 张良才,李润洲.关于教育公平问题的理论思考.教育研究,2002(12).

[5] 李帆.教育公平需要政府“重点作为”.人民教育,2005(23).

[6] 袁振国.缩小差距—中国教育的重大命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5(3).

第6篇:统筹管理原则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国务院国发「199844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广大职工身体健康和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二、任务和原则

1999年要在全省基本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建立医患双方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实现医药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

三、基本内容

(一)覆盖范围。我省辖区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也要逐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地自定。

(二)统筹层次和属地化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行政区(包括地、市)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根据我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实行地市与县(市)级统筹并存的形式。具备条件的地市,都要实行地市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县(市)级统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地市级统筹过渡。各地具体采取哪种统筹层次,由各行署、市政府按实际情况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当地的统一政策和标准,享受当地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铁路、电力等系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的同时,对系统中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要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以油田、煤矿建市的城市,可以按照“统一政策、分别管理,逐步过渡”的办法,由当地政府与企业共同研究确定属地化管理的过渡方式,但要在3年内实行统一的属地化管理。

农垦、森工系统可按系统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在哈尔滨市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与哈尔滨市同步进行,由省劳动保障部门单独管理。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6%左右。各统筹地区按实际测算确定当地的具体缴费率,实际测算在6%以内的,按实际数确定;测算高于6%的一般按照6%控制,确需超过6%的,要由上级劳动、财政部门严格审批。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收入的增加,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率可做相应的调整,但要报上级劳动、财政部门审批。

职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其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四)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记入个人账户的基金构成。

统筹基金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总额中提取7%左右组成。

个人账户由两部分组成:1、职工个人缴纳的本人工资收入的2%。2、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左右应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用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要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别管理,不得互相挤占。

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可以按照门诊和住院划分,发生医疗费的数额划分,病种划分;也可以将3种方式结合划分。具体方式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超支自理。职工本人因工作调动,其个人账户应随之一并划转,继续使用。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一般为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10%左右。采取按门诊和住院划分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一般以一次性住院核算,对当年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应逐次降低。统筹基金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基本平衡”和“引导不同医疗需求,合理利用医疗资源”的原则确定。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不得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应通过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基金或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监督检查、罚则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不得从基金中提取,由同级财政预算解决。

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议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营。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利息收入纳入基金。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统筹地区应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

(七)有关人员的医疗待遇。离休人员、老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医疗费支出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帮助解决。

退休人员(含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要建立个人账户,一般以本人养老金为基数,按不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的比例之和,由单位缴费划入。统筹基金中退休人员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也要给予适当照顾。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具体办法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职工因工(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已经实行工伤、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按工伤、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尚未实行工伤、生育保险的地区,仍按原规定由原资金渠道解决。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的医疗经费。仍按原办法执行。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由破产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优先偿付欠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再为退休人员缴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八)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制度。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的有关规定,省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细则。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定点资格审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其签订定点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时,要本着中西医并举,基层、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职工就医的原则,引进竞争机制,职工可选择若干个定点医疗机构(包括符合条件具备审定资格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持处方到若干定点药店购药。

(九)逐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基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允许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其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福利费不足列支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补充医疗保险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

为了解决患大病、重病超过封顶线以上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各统筹地区应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建立大病救助基金,也可以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基金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部门另行制定。

四、工作步骤

我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1999年底基本完成。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完成各项基础工作。召开会议部署全省医改工作。各统筹地区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认真开展调查测算和主要政策的研究工作。

第二阶段理顺健全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和工作机构。各统筹地区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44号文件和本规划精神,精心组织,科学论证,立足当地,基本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第三阶段各地市级统筹区的实施方案经当地政府审定、省劳动保障部门复审后,报省政府审批;县(市)级统筹区的实施方案经当地政府审定,上级劳动部门复审后,报行署、市政府审批。

第四阶段全省各统筹地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基本完成。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成立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先民任组长,副省长王东华、王佐书任副组长,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设在省劳动厅)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

省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地、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工作。

各级计划、经贸、体改、财政、卫生、医药、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以确保全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定要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要坚持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地市县,先行一步,率先突破,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其它地区整体推进。

(二)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配套改革。在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必须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内部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减员增效,降低医药成本,同步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和其它医疗收费,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的比重;提高医药服务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质量;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要制定全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

(三)制定好各项配套政策。由省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卫生、财政、医药等有关部门参加,科学合理地制定职工基本医疗服务范围、标准,医药费用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资格审定等办法。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经办机构的事业经费、计算机网络建设资金给予必要的安排。

第7篇:统筹管理原则范文

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是统筹城乡教育评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学者们就统筹城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应用[1-3]、教育公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应用[4-6]、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应用等问题[7-8]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专门针对统筹城乡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还不够丰富。因此,探索性地构建一套指标体系对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程度进行综合性量化,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统筹城乡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统筹城乡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是将统筹城乡教育目标逐步分解成各级指标而形成的一个系统化的、具有联系的指标群。统筹城乡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与全面性原则

科学性与全面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结构设计应以科学的理论为依据,指标的拟定和取舍、公式的推导等都要有科学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要能够全面反映统筹城乡教育评价发展状况,为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导向性原则

导向性原则要求建立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一方面是对重庆市统筹城乡发展实际状况的评价,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对城乡统筹教育发展水平的动态监测,认清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而为后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正确的导向。因此,指标体系的设计要体现规范性和发展性、静态性和动态性相结合的原则,体现城乡教育在各方面的统筹发展水平。

3.可比性与可操作性原则

可比性与可操作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的内容和形式要使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双方都能接受,而且采用这些指标评价后所得到的评定结果应具有可比的性质。指标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数据取得和指标量化的难易程度以及对现有统计资料和相关规范的可利用程度,要考虑现行科技水平,能方便地采集数据与收集情况。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定量评价是收集数据资料,用一定的数学模型或数学方法,采取统计处理手段进行的评价。定性评价是指采用定性描述、解释的方法做出的价值判断。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是一种有效方法,能够保证全面反映统筹城乡教育评价的各种内涵。

二、统筹城乡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1.指标体系的构建

按照重庆市实现城乡教育管理水平、师资队伍、教育投入、教育机会、水平提升一体化的要求,基于前面指标体系构建所涉及的基本原则,参照重庆市和成都市关于统筹城乡教育评价已有的一些成果,以及其它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6-8],我们建立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我们按照教育公平所包含的三个基本内容,即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将评价指标体系划分为三个大类,再根据这三个大类来布局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设计的整套指标体系共包括3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9个三级指标。

表1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2.指标说明

(1)城乡教育机会一体化指标:这类指标主要评价统筹城乡教育的机会公平程度,包括入学率和巩固率两个二级指标。其中,入学率指某一级教育学龄人口中,进入同一级学校的在校学生数占某一级教育学龄人口总数的比率。巩固率指某一年入学的学生中能读到毕业的学生所占的百分比。这一指标评价教育系统的保持率和内部效益,完成率表明学生在校各年级的保持率。反过来说,也是对各年级辍学情况的度量。

(2)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一体化指标:这类指标主要用于评价统筹城乡教育的过程公平程度,包括生均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生师比、教师学历合格率、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教育统筹制度建设、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共8个二级指标。

①生均教育经费:指在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实际,由政府制定的财政年度预算的依据,同时也是当地财政部门按照当地计划内在读学生数额,向相关教育部门拨款的依据。

②生均公用经费:指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包括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

③生师比:指某学年内平均每个教师所教的学生数。这个指标根据教师总数和学生总数大小之间的关系来测量人力资源的投入。

④教师学历合格率:该类指标主要用于对比城乡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学历水平的差异。

⑤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该类指标通过中高级教师占全部教师比例来体现。

⑥教育统筹制度建设:该类指标主要从城乡教育统筹的制度建设方面评价城乡学校的差异,包括统筹城乡学校干部教师管理制度和统筹城乡学校干部教师待遇两个方面。统筹城乡学校干部管理制度主要根据统筹城乡学校是否建立了干部教师定期轮校交流制度及有效实施情况来确定得分;而统筹城乡学校干部教师待遇则根据统筹城乡学校是否建立了统一的津补贴标准和统一经费来源来确定其得分。

⑦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面积:这两类指标均用于体现城乡学校的物力资源利用效率。生均占地面积指学生人均拥有的学校建筑面积,而生均校舍面积指学生人均拥有的学校所有校舍(教学用)面积。

(3)城乡教育质量一体化指标:这类指标主要用于评价城乡教育的结果公平程度,包括学生学业水平监测结果、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和就业水平3个二级指标。其中,学生学业水平监测结果类指标反映学生学业水平的城乡差异,通过对学生学业水平检测结果的统计和加权汇总获得该指标的确定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类指标反映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通过对学生体质健康结果的统计和加权汇总获得该指标的确定值。就业水平类指标主要通过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城乡差异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城乡差异来加以体现。

三、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评价过程构建

1.指标权重的确定

通过德尔菲法,确定三大类指标即城乡教育机会一体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一体化、城乡教育质量一体化指标的权重分配为0.25,0.4,0.35。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权重则按照均分的方法来加以确定。

2.综合评价过程

统筹城乡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多指标综合评价体系,需要将所有指标综合成一个指数,以便对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实际状况和水平作出综合评价。各指标所对应的城乡差异水平由城市区域的取值比上农村区域的取值,以城市区域的指标值为基准(即令城市地区的指标取值为1)来进行统计分析。当农村地区该指标取值小于1时,说明在该项指标上农村水平劣于城市,且农村地区取值越接近1,则城乡差异越小,否则城乡差异越大;当农村地区的取值等于1时,说明在该项指标上农村和城市水平相当;当该指标农村地区取值大于1时,说明在该项指标上农村水平优于城市,农村地区取值越接近1,说明城乡差异越小,反之则差异越大。

在指标评定标准的设定上,可以采用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评定标准。静态标准主要用于对统筹城乡教育一体化绝对水平的评估,即达到指定标准的区县将通过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评估验收工作,这将有利于尽快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而动态标准主要用于判定城乡教育一体化相对水平的评估工作,在不同区县间对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程度进行横向比较,有利于提高各区县加快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的积极性。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成效显著的区县,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统筹城乡教育评价是检验统筹城乡教育成果的必要手段和方法。本文从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三个方面入手,探索性地建立了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评价的综合指标体系,希望能够通过该指标体系的建立和应用,促进统筹城乡教育评价工作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上,一定要把握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在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的初期,可能应该更关注教育过程和教育机会的一体化,而到了后期则更应该关注教育结果的一体化。因此,具体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设定也必然要与这种变化相适应,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在指标体系的应用上,则要避免“一体化即削峰填谷”、“一体化即同质化、均衡即平庸”等观念。因此,在评价过程中既要考虑指标取值的城乡差异相对值,也一定要考虑城乡区域的指标绝对值,树立先进的理念,注重科学地规划、保持政策的严密和延续性,强化对执行过程的监督。

参考文献

[1] 邓玲,王彬彬.统筹城乡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基于成都市温江区的实证应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4).

[2] 陈鸿彬,城乡统筹发展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地域研究与开发,2007(2).

[3] 申丽娟,吴江.城乡社会统筹评价指标体系实证分析——以重庆市为例.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2).

[4] 周金燕.我国教育公平指标体系的建立.教育科学,2006(1).

[5] 王善迈.教育公平的分析框架和评价指标.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

[6] 张金英,陈通.城乡教育一体化的理论与指标体系建构.中国农机化,2010(4).

第8篇:统筹管理原则范文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确保全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现就做好200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从2003年1月起,各市、州根据原省劳动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劳险〔1993〕93号),实施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前的离退休人员,按原省劳动人事厅等5部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

总工会〈关于发给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的通知》(川工改办〔1988〕42号)执行的5-8元生活补贴纳入省级统筹项目,与省政府历年规定的省级统筹项目一并执行。

二、从2003年1月起,参加所在市、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律按所在市、州统一的缴费比例执行,各市、州不得再在参保单位之间实行不同的缴费比例;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执行;城镇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的缴费比例仍按缴费工资的20%执行。

三、要综合运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健全省、市调剂金制度等措施,完善省级统筹调剂机制。全省调剂要坚持以保发放为核心,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各市、州要按照省级统筹的调剂原则,建立和完善本市、州范围的调剂办法。各市、州省级统筹调剂金的上缴下拨计划,由省劳动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并组织实施。省级统筹调剂金的上缴下拨实行缴拨两条线管理,按现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各市、州拟定的省级统筹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送省劳动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强基金征缴、管理和监督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严格监督审计,加强日常专项稽核,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和省级统筹工作的正常运行。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全面实行和规范缴费申报制度,强化参保、续保、扩面和清欠等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第9篇:统筹管理原则范文

鉴于我国的养老基金的运作模式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因此在设计投资模式时,两者也应该分开设计。

1.1社会统筹养老基金投资模式。基础养老金是支付给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的一部分,在相同的统筹地区内任何人的基础养老金是一样的,不同统筹区域的社会平均工资不一样,那么基础养老金当然就不一样,实现全国统筹是养老金改革的目标,当实现了全国统筹时,则全国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是一致的。其次,该部分养老金是采用现收现付制度,这就实现了代际转移。最后,我国在制度转型过程中统筹基金是有缺口的,中国基本养老金结余2975亿元,是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一起的结余,如果只考察社会统筹基金的话,则是收不抵支的。而这个缺口应由政府负责,而且一旦基金收支发生赤字,也是由政府兜底。

既然如此,笔者认为将社会统筹养老基金的收入、支出全部纳入财政公共预算,结余当然同时纳入了财政公共预算,实现预算平衡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所以社会统筹养老基金不需要进行投资。

1.2个人账户基金投资模式。从国际上看,强制性完全积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模式可分为公共集中型模式和私营竞争型模式,其中公共集中型模式中又可分为政府直接统一投资管理模式和委托投资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差别集中体现在收益率和管理成本两个方面。

现阶段中国不具备特定的外部市场环境条件,因此我国的个人账户基金应该使用公共集中型委托投资模式,投资主体应选择全国基金理事会,因为理事会在运作自身所拥有的全国社保基金的同时,已经具有了缓解委托问题、提高投资水平的优势。

1.3全国社保基金投资模式。在2005年,国务院决定在2006年将一部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海外,目前正在物色合适投资管理人。不过笔者认为由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期性和独立性,可以称其为一个风险投资基金,根据国际经验,应该本着谨慎的策略,离开国内资本市场,立足于发展海外资本市场。这样可以避免给国内市场经济制度带来负面影响,避免“与民争利”和陷入市场监管者与投资者之间利益冲突时的尴尬与矛盾,也可以避免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政治干预。管理者应仍然选择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负责选择投资人。

2.政府角色定位与外部环境建设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发挥资源配置效用,而不应该挤占市场的位置。因此政府的监管原则应变“数量限制”原则为“谨慎人”原则,加强基金投资管理的立法,提高统筹层次以及建设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为基金投资开辟条件,而市场的责任在于为基金投资提供良好的投资场所并有良好的市场秩序。

2.1管制原则的转变。从国际经验来看,在其它国家刚刚建立养老金制度之初,人们对养老金投资作用认识不足,也缺乏养老基金的管理,大都从基金的安全性出发,采用对基金进行“数量限制”这种严厉管制,一般都投资于银行和国债。后来由于基金的数额的扩大和金融业的发展,各国政府愈来愈认识到养老金投资的收益性,便开始投资运营,管制的原则也由“数量限制”逐渐过渡到“谨慎人”原则。随着时间的前移,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资本市场经理人的成熟,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要求的提高,谨慎人原则的实行势在必行。

2.2统筹层次的提高。当前在基金管理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基金管理分散化,政出多头,这不但增加了管理的难度,降低了管理的效率,造成了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有发生。它也使各基金的平均规模过小,投资经营成本增加,成了基金投资最大的障碍。

因此首先应提高统筹层次,争取做到省一级统筹,一方面可以增强互济功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减少发生结构性资金缺口的机会,这样便有利于做实个人账户,使得个人账户基金保住不丢失,有钱可投。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减少管理环节和管理层次,可以实现集中管理,降低基金分散管理的风险。

2.3社会保障法的制定。首先制订社会保障基本法,规定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原则,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权威性和强制性。然后制订社会保险专门法,规定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法律内容。社会保险专门法是社会保障法的进一步具体化,它可以对养老社会保险基金作进一步的法律内容规定。

2.4外部资本市场的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应通过以下途径使资本市场逐步完善。

2.4.1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逐步改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结构。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和完善统一监管下的股份转让制度。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改变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善,这有利于缓解单一依靠主板进行融资的压力,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

2.4.2开展金融衍生工具、建立风险对冲机制。在中国资本市场,无论是投资债券还是,都缺乏相应的套期保值工具来处理资产的风险暴露。最缺乏的工具有两种:用来回避市场风险的股票指数期货,用来回避利率的国债期货。而养老基金是强烈风险规避的机构投资者,所以中国资本市场应积极探索开放金融衍生工具、开放套期保值产品。

2.4.3鼓励基金公司积极进行产品创新。近年来基金行业产品创新在加速,不同风格的基金产品相继推出,大大丰富了养老基金的投资选择。为适应现阶段企业年金发展的需要,建议监管部门能够放松限制,鼓励基金公司开展专门面向养老基金的产品创新。例如出台相关法规,允许设立对养老基金定向募集的特种基金,推出保本基金、交易所交易基金等等。

3.投资产品的选择转3.1潜在可选择的工具。根据国际经验,各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几乎涉及所有的投资工具,概括起来可以分为金融工具和实物工具两大类。金融工具包括存款、国债、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股票以及投资基金等;实物投资工具具有投资期长、流动性差的特点,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范通货膨胀风险,也是养老保险基金可以选择的投资工具,如房地产。

3.2扩展我国投资工具的选择范围。拓展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在现有的条件下,结合我国国情可以通过基础设施、银行间债市等来扩展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具体来说,笔者建议有以下两种方法:

3.2.1投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投资属于典型的长期资金运用,期限可能是30年、50年,因此,应当开拓期限相对匹配的资金来源,而养老保险基金就是重要的选择渠道。这不仅从微观上为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资金的运用提供了更为宽泛的空间,同时也从宏观上降低了金融资源错配的风险。在这方面可以通过政府行政手段让养老金基金优先进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既能保障养老金基金的本金安全,又可以使养老金基金获取利益,如大桥和公路。

3.2.2投资银行间债市。在目前股票市场收益率日益低下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投资于银行间债市。债券投资具有期限固定和收益稳定的优势,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组合中的首选目标。同时,养老保险基金的入市对扩容银行间债市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账户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将滚动积累成一个为各个市场和机构所向往的一块大“奶酪”。继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非金融机构法人等机构之后,养老保险基金将成为银行间债市主要的、也是最稳定的机构投资者。

3.3未来投资选择的建议。

3.3.1金融衍生产品。中国目前尚无金融衍生产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会逐步推出,如期货、期权、互换等等。金融衍生产品具有杠杆放大作用,投资风险很大。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不适合作为养老保险基金这种以增值为目的的投资,应仅限于用作其风险对冲工具。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投资的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有:股票指数期货、零息抵押担保债券、住房抵押支持的债券等。

3.3.2房地产。各国发展趋势显示,房地产已不再是养老保险基金理想投资工具。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直接投资于房地产会承受较大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在房地产市场实现证券化的前提下,养老保险基金方可将其作为投资工具,并在经济发展稳定时期增加投资比例。

3.3.3海外市场。海外市场具有广泛的投资领域,各国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趋于成熟时,都逐步放开了对海外市场投资的限制比例。中国目前仍实行一定程度的外汇管制,人民币尚不能自由兑换,进行海外投资存在政策制度障碍,当障碍不复存在时,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于海外市场的比例可由少到多渐次增加。

摘要: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日益增多,但投资效率不高,在当前金融危机的条件下,面对将要到来的养老金支付高峰,笔者认为应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研究,改变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效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效率设想

Abstract:Atpresentourcountryoldageinsurancefunddaybydayincreases,buttheinvestmentefficiencyisnothigh,atunderthecurrentfinancialcrisiscondition,facingthepensionpaymentpeakwhichisgoingtoarrive,theauthorthoughtshouldtheoldageinsurancefundinvestmenttakeacompletesystemresearch,changepast“headachemedicinehead,footpainmedicinefoot”theprocedure,enhancestheoldageinsurancefundinvestmentefficiency.

Keywords:OldageinsurancefundInvestmentefficiencyConceives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