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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贷款申请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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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贷款申请

第1篇:创业贷款申请范文

企业注册登记方面

1、程序更简化。凡大学生(毕业后两年内,下同)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申办私营企业的,可通过各级工商部门注册大厅“绿色通道”优先登记注册。

其经营范围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外,一律放开核准经营。对限制性、专项性经营项目,允许其边申请边补办专项审批手续。对在科技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经济特区申请设立个私企业的,特事特办,除了涉及必须前置审批的项目外,试行“承诺登记制”。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等主要登记材料,可先予颁发营业执照,让其在3个月内按规定补齐相关材料。凡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大学生的人力资本、智力成果、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投资的,允许抵充40%的注册资本。

2、减免各类费用。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工商部门自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收其个体工商户登记费(包括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补照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各种证书费。对参加个私协会的,免收其1年会员费。

对大学生申办高新技术企业(含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如资金确有困难,允许其分期到位;申请的名称可以“高新技术”、“新技术”、“高科技”作为行业予以核准。大学生从事社区服务等活动的,经居委会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后,1年内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提醒:据省工商局个体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有关政策已经执行,大学毕业生在办理自主创业的有关手续时,除带齐规定的材料,提出有关申请外,还要带上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等有关资料。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大学生创业贷款,可由大学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

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税收缴纳方面

凡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大学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第2篇:创业贷款申请范文

(一)借款人范围

1.个人借款人范围:

(1)本市城登记失业人员;

(2)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职(技)校毕业生;

(3)创业的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城低保人员、城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特困职工、双失双下家庭、单亲家庭、残疾人员、被征地农民中就业困难人员等)。

2.企业借款人范围:

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二)创业担保贷款条件

1.个人贷款申请人户口在本市且在本市创业,申请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注册地在本市;

2.申请人自谋职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3.申请人在银行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经济违法行为;

4.申请人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无违法乱纪记录的有效证明;

5.居住地社区、街道在《信用担保贷款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贷款意见;

6.在经办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二、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期限及程序

(一)贷款额度

1.经办银行对个人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5—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创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2.对当年吸纳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发放贷款。

(二)贷款期限

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为2年。申请人在按时足额还贷后,经批准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贷款申办程序

1.贷款申请。申请人在先取得户口所辖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乱纪记录的有效证明后,向所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②《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困难群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③《营业执照》;④《税务登记证》;⑤经营场所证明或租用场地合同等资料;⑥《创业培训结业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⑦《互保协议书》和担保人单位工资收入证明或《联保协议书》和担保人身份证或借款还款信用证明。

2.贷款担保。对申请贷款额度低于1万元(含1万元)且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免除反担保手续,采取信用担保的办法,直接办理创业贷款手续;对申请贷款额度高于1万元且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在经办银行办理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手续后,可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手续。第三方担保(抵押)的对象主要有:(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2)经济效益较好的内资企业和有一定规模的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二权一证”抵押担保,即:集体经济合作社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房产证。

3.申报及调查核实。、开发区、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核实程序:以社区为单位逐级申报、调查核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申请人户口所辖派出所、家庭、互保人工作单位、联保人家庭调查了解情况、审核有关证件资料,并深入经营地点调查。调查结果在所辖社区公示无意见后,签署《信用担保贷款申请表》,报所在街道办或劳动保障服务所审核,向市创业担保评估小组办公室推荐申请贷款。其他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核实程序:以为单位,由各劳动保障服务所负责按上属要求申报、调查审核,并向市创业担保评估小组办公室推荐。

4.评估发放。市创业担保贷款评估小组收到各(区)劳动保障服务所、街道办推荐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定期对材料进行复核和会审评估,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向经办银行推荐。经办银行应对申请贷款人所提供证件、资料再次审核确认,经审核同意后,与申请人签订《创业担保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在该行开立的账户。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财政贴息政策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微利项目由财政局、劳动保障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定),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市财政给予50%的贴息。

(二)对符合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市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享受财政贴息。

(三)经办银行按季定期与市财政部门结息,经办银行应在每季末前10个工作日计算出本季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额,并向市财政部门报送贴息审核材料;市财政部门在接到经办银行的申报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审核确认的贴息资金划转至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应及时将贴息资金兑现给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

四、创业担保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一)对于出现的逾期贷款,社区、街道办和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必须积极配合经办银行督促借款人限期归还,并建立逾期贷款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制度。

(二)经办银行对已到还款期限尚未归还贷款的,应及时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履行追索责任。追索期限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三个月止。对于恶意不归还贷款,在追索期满后仍不归还贷款的,经办银行会同有关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对借款人提出诉讼申请。

(三)对贷款不良率在20%以内的社区、街道办和劳动保障服务所(站),经法律程序催收仍无法回收的呆、坏帐损失,由市财政部门和经办银行共同分担,其中:市财政部门分担90%,经办银行分担10%。对贷款不良率达到20%的,将暂停其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待不良贷款处置结束后,酌情恢复其创业担保贷款的发放。

(四)建立贷款逾期罚则:①对贷款逾期在3个月以内的借款人,由经办银行每月通过邮局寄送一份《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同时在借款人所在社区公示栏等地通报逾期不还贷款情况。②建立创业贷款逾期公示制度。对贷款逾期在3个月以内的借款人,在市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中向全市金融机构公示,借款人将不再享有住房贷款、创业贷款、消费贷款等一切信贷服务。③建立停止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通报制度。对贷款逾期的人员,通报相关部门,停止其享受包括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等在内的一切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五、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

(一)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评估会审机制。成立由市人民银行、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经办银行分管领导组成的评估会审领导小组,下设由以上四家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班子。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运作情况,对各(区)申报的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评估会审,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市劳动保障局为创业担保贷款运作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定期召集领导小组例会和评估会审会议,并实施考核奖励办法;市财政局负责加强对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的审核、强化风险防范,严格管理担保基金,及时做好经办银行申报的贴息资金的审核、划拨等;市人民银行负责协调经办银行与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解决创业担保贷款运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顺利落实。

(二)完善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设立3000万元信贷还款应急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以解决应急问题。建立起“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创业担保贷款风险机制,不断提高担保基金的代偿能力。市财政确保本市的担保基金规模当年增长在5%以上。

第3篇:创业贷款申请范文

农村小额信贷办法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指与各级团组织合作的农村信用社向农村青年(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等创业活动所需的小额贷款。

农村小额信贷申请条件

申请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在农村信用社辖区内有固定住所或经营场所;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创业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在贷款发放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六)自愿接受贷款发放机构对其账户资金的监督;

(七)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农村小额信贷办理流程

办理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主要流程是: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因创业需要贷款的,可向当地基层团组织提出申请;

(二)初审,基层团组织接到农村青年创业借款申请人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创业项目等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推荐,经基层团组织初审符合条件的,基层团组织要及时推荐给当地农村信用社;

(四)调查,农村信用社接到基层团组织推荐的申请人名单后,应及时落实信贷人员进行调查,其中对经调查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能全额满足农村青年资金需求的,要及时反馈借款申请人;

(五)评级,农村信用社根据调查情况,按照有关评级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评级,其中对经调查、评级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能全额满足农村青年资金需求的,要及时反馈给借款申请人;

(六)授信,农村信用社经调查、评级符合贷款条件的,及时按贷款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审批、授信;

(七)发放,农村信用社根据调查、审查、审批、授信情况,按有关贷款程序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八)反馈,农村信用社要及时将创业贷款的发放情况给基层团组织,并定期将受理情况、授信额度、信用额度、贷款实际发放量等情况报当地团组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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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研究

2.关于农村信贷员的内容

3.小额信贷的业务流程

第4篇:创业贷款申请范文

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了8年,宋先生觉得凭借自己这些年所积累的人脉和渠道,是时候做自己的老板了。对于自己选中的行业和市场,宋先生有着一定的把握,但是和很多创业者一样,在资金这个环节上,宋先生还是卡了壳。“自己有一些资金,也向亲友借了一笔款,但是初步估算下来,还有20万元的资金缺口。”他告诉记者。

宋先生想到了银行所推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他觉得以个人而不是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融资,对于他这种还处在创业阶段的企业来说,可能有更大的胜算。不过咨询了几家银行的相关客户经理,宋先生却不免失望。“尽管是以个人的名义申请贷款,但申请材料中少不了企业历年的报表和经营状况报告。”客户经理不约而同地回答宋先生,个人经营性贷款主要针对的是创办了一定时间的企业,像他这种刚刚起步的企业很难获批这一贷款。

那么,能否找到适合创业起步时的融资渠道?

个人综合授信更便利

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咨询了银行信贷部门的工作人员。银行负责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初办型的企业来说,由于无法证明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状况,以企业主个人的名义申请贷款往往是一种更优的选择。但是个人经营性贷款一般要求企业已经顺利经营了一段时间,因此创业者很难申请到这一贷款。不过,如果创业者具备一定的资产基础的话,另外一种针对个人的贷款方式个人综合授信倒是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所谓个人综合授信,是指银行根据个人全面的资产状况,如现有的房产、金融性资产,其他的担保、个人信用等状况综合给出一个授信额度。与单一的抵押、信用贷款相比,综合授信是一个“打包”的概念,贷款人可以一次性提交相关资料,在银行整体评估的基础上获得一个相对较高的额度。举个例子来说,像宋先生目前拥有两套完全产权的房产,他和太太名下还拥有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将综合考虑这些抵押物和质押物,在对其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给予贷款人一定比例的综合授信额度。

如今年农行就把“个人综合授信”作为了其个贷业务的主打产品。“房产的价值高,相对来说银行也易于掌控房产的状况,因此在我们的产品中,房产是较为依赖的抵押物。”农行介绍说,一般来说,以个人住房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为抵押物价值的70%,如果是以别墅、商铺或写字楼作为抵押物的,抵押率最高为抵押物价值的60%。由于个人综合授信额度的确立与抵押房产有着很大的依赖关系,为何不直接申请房产抵押贷款呢?上述人员介绍说,相比起房产抵押贷款来说,综合授信额度的方式更加灵活。“个人只要申请成功,就可以像企业那样获得一个总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他告诉记者,在综合授信额度之内,个人可以随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贷款的申请,如果有资金了也可以随时还款,因此这种方式要比住房抵押贷款更加灵活,也能够节省贷款人的成本。个人综合授信的主要用途为消费和生产经营,创业者需要向银行出示符合其基本要求的资金用途证明。

政府担保贷款是新途径

对于上海的创业者来说,通过申请相关的创业优惠政策,在创业前也可以获得免担保的小额贷款。同时,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还款结束后还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利息补贴。这正是上海市今年所推出的“创业前小额贷款政府担保”项目。据介绍,适用这一项目的人群主要为上海市35周岁以下的青年创业者,只要具备了完善的创业项目计划,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就可以到上海市各区县的开业指导中心进行申请。尽管这一贷款仍由银行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审批和发放,但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可以为创业前贷款提供担保,这也就使得创业前贷款具备了一定的通过率。

目前,创业前小额贷款担保的额度为10万元。主要目的在于帮助创业者提供创业启动的资金支持。要想获得这一担保,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开业指导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和项目论证答辩之后。如获得通过就能顺利地获得创业前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期限为1年。因此,对于申请此项贷款的创业者来说,除了符合相应的申请资格外,关键就在于创业项目的可行度。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按照创业项目的计划成功创业,同时在贷款期限内还清贷款的本息,还将获得全额贴息。

创业前小额贷款是为创业者创业前期提供资金支持,对于已经开办了自己企业的创业者来说,则可以向开业指导中心申请“开业贷款担保”。根据2009年上半年相关政策的调整,这一业务的适用范围已经有了很大的扩展。一是上海市户籍、已经在上海市注册开业的创业者;二是上海市高校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在上海市注册开业即可。

对于开业贷款,按照其额度,可以分为免担保开业贷款和政府担保开业贷款。其中,免担保开业贷款的额度现已提高至1O万元,贷款人可以直接向开业指导部门进行申请;政府担保开业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采用的是申请人个人担保和政府担保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目前的政策要求,贷款金额在10万30万元,申请人个人担保的比例不得低于贷款金额的10%;贷款金额在30万50万元,个人担保的比例至少为20%;贷款金额在50万~100万元,贷款人个人担保的比例为30%或以上。而对于担保不足的部分,由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为申请人进行担保。担保贷款的期限最长为3年。另外,如果为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开业贷款担保的,在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为其担保不足的贷款部分提供担保的同时,还需要提供第三方的个人信用反担保,这里的第三方应是具有上海市户籍、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大学生创业贷款可助力

大学生也是创业群体的一大组成部分,针对于大学生创业的特点,大学生创业贷款则是他们在创业时可以考虑的一种融资渠道。通过与高校的合作,一些银行也推出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大学生创业贷款项目。如工行上海市分行与同济大学合作所推出的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项目,开创创业贷款银校合作尝试的同时,也为符合要求的大学生群体创业提供了一定的金融支持。

记者从上海工行了解到,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的最高额度为30万元,这一额度不仅可用于贷款、信用卡(商务卡)透支,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等,并可根据所开办企业从事的业务和融资金额,分别采用抵押、质押、信用担保及无担保信用方式提供融资。其中无担保信用贷款的额度最高可以达到5万元。其余的部分则需要提供抵押物和质押物。由于采用与高校合作的方式,因此此项大学生创业贷款主要是以高校推荐作为最优先考虑的对象,原则上也是应届毕业大学生为主要贷款对象。具有创业项目设想的应届大学生可以向高校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贷款的申请。

第5篇:创业贷款申请范文

申请流程加快

按照规定,具有我市居民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均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营业执照)到各区劳动保障公开办事大厅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反担保人单位证明。接到贷款申请后,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每月5日、20日汇总上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各区劳动保障公开办事大厅负责向申请人解释宣传有关文件、政策,帮助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5000元以下免除反担保

第6篇:创业贷款申请范文

为探索云南省创建信用社区的运作机制,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根据《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394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云南省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一、创建信用社区试点的方法

创建信用社区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引入社区保障平台的服务机制,由承办小额贷款的银行与社区合作,借鉴创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的经验,通过建立社区个人经济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方便的社区信用担保机制。

云南省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地区为昆明市东川区铜城镇白云社区和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临江社区。

二、创建信用社区相关机构的职责

(一)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职责

1.受理小额贷款申请,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核实其家庭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诚信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至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

2.对已通过真实性审查的贷款申请人进行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选定创业项目的,对其经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和贷款资格初步审核后,推荐给担保机构。

3.在申请人小额贷款申请获得银行批准后,指导借款人签订创建信用社区承诺书参加创建信用社区活动。

4.建立借款人经济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定期走访借款人,了解其经营状况。

(二)担保机构职责

1.核定信用社区提供的小额贷款申请人资格及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向承办银行推荐贷款和承诺担保。

2.会同承办银行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和贷款扶持项目运作情况的跟踪调查,密切了解掌握动态变化。经营项目出现风险的,及时会同承办银行采取措施,确保贷款按期归还。

3.负责为微利项目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的申报提供相关资料。

4.及时与财政、承办银行等部门对小额贷款呆坏账损失进行核定。

(三)承办银行职责

1.按照小额贷款的有关管理办法审查小额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2.会同担保机构对小额贷款申请人进行贷前贷后调查,建立小额贷款借款人资信档案,定期进行资信调查。

3.对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其提高政策水平、贷款调查和审查能力。

4.按照规定提出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

5.对小额贷款呆坏账损失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三、参加创建信用社区的小额贷款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一)小额贷款借款人在信用社区内应履行的义务

1.如实向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提供贷款申请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实向有关机构提供与建立借款人经济档案、资信档案、信用评级有关的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自愿参加创建信用社区活动。

2.配合社区和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做好贷前贷后调查工作,定期向上述机构报告经营状况,在家庭住址、经营场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或经营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上述机构报告。

3.切实维护社区声誉,自觉遵守创建信用社区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按期归还小额贷款。如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同意有关部门在社区公共场所公布本人失信行为。

4.在小额贷款归还前,借款人需迁出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管辖区域经营的,需提供担保机构意见,并办理反担保手续。

(二)小额贷款借款人在信用社区内享有的权利

1.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的,有权向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贷款申请并参加创业培训。

2.在小额贷款申请得到承办银行批准后有权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获得小额担保贷款。

3.在创业过程中有权获得社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政策指导和服务。

4.有权享受其他方面的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

四、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和贷款程序

(一)申请小额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为试点社区内常住人口,在试点社区内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2.申请人在试点社区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并已在管辖该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在税务所办理了税务登记,或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手续。

3.申请人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贷款和各项税费等不良记录。

4.申请人在申请日前无其他债务。

(二)办理小额贷款的程序

1.贷款申请的提出和受理。申请人向试点社区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再就业优惠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明、经营场地证明或租用场地合同。

2.贷款申请的初步审查和贷款担保,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在实地调查和初步审核同意后推荐给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同意后向承办银行推荐贷款并承诺担保;审核不同意的,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贷款的审查和发放。对担保机构推荐并承诺担保的贷款申请,承办银行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由申请人与承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承办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借款人发放小额贷款,同时申请人签署创建信用社区承诺书,承诺按期归还贷款。

五、小额贷款风险防范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要建立小额贷款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对逾期小额贷款,上述机构要共同督促借款人限期归还,对于恶意不归还贷款、影响创建信用社区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如在限定的时间内仍不归还贷款的,除对其依法提讼外,同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借款人不归还小额贷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借款人不得再享受其他再就业优惠政策。

(二)对小额贷款借款人的失信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社区公共场所如实公布。

(三)对小额贷款逾期借款人,承办银行要及时记录其不良信用记录,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试点地区应将信用社区小额贷款发放情况和还款率纳入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作为考核信用社区工作的重要指标,社区负责人要提高对信用社区小额贷款工作的认识,加强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试点地区每年要对信用社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评估,社区小额贷款不良率达到10%时,应暂停该社区信用担保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试点信用社区要加强对借款人创业过程的跟踪调查、指导和服务,定期与借款人联系,及时掌握借款人资金使用及经营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其经营业务的发展,降低贷款风险。同时要做好相关记录,定期以报表形式据实向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报送借款人情况和借款使用情况。

(四)试点信用社区要协助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做好小额贷欺的跟踪调查、贷后管理和贷款催收工作。

(五)提高小额贷款透明度,在提供担保前,对通过核实评估的项目要在本社区进行公示,及时掌握社区居民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和不实情况的申请人,不予提供担保并要将其欺诈行为予以公示。

(六)信用社区要充分利用社区工作人员对本社区情况熟悉的特点,对信用度高、有技术专长的下岗失业人员,主动上门宣传讲解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小额贷款实现再就业。

(七)坚持创业培训与小额信贷相结合。信用社区要积极配合推动创业培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寻找合适的创业项目,协助做好创业选项和小额贷款的服务工作。

(八)试点地区要探索建立社区内部的信用促进、信用自律机制和贷款人联户担保方式,积极推行“团体失信惩戒”和“团体信用升级”。

第7篇:创业贷款申请范文

创建信用社区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依托,引入社区保障平台的服务机制,由承办小额贷款的银行与社区合作,借鉴创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的经验,通过建立社区个人经济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方便的社区信用担保机制。

二、创建信用社区相关机构的职责

(一)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职责

1.受理小额贷款申请,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核实其家庭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诚信情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至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

2.对已通过真实性审查的贷款申请人进行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选定创业项目的,对其经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和贷款资格初步审核后,推荐给担保机构。

3.在申请人小额贷款申请获得银行批准后,指导借款人签订创建信用社区承诺书参加创建信用社区活动。

4.建立借款人经济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定期走访借款人,了解其经营状况。

(二)担保机构职责

1.核定信用社区提供的小额贷款申请人资格及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向承办银行推荐贷款和承诺担保。

2.会同承办银行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和贷款扶持项目运作情况的跟踪调查,密切了解掌握动态变化。经营项目出现风险的,及时会同承办银行采取措施,确保贷款按期归还。

3.负责为微利项目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的申报提供相关资料。

4.及时与财政、承办银行等部门对小额贷款呆坏账损失进行核定。

(三)承办银行职责

1.按照小额贷款的有关管理办法审查小额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

2.会同担保机构对小额贷款申请人进行贷前贷后调查,建立小额贷款借款人资信档案,定期进行资信调查。

3.对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其提高政策水平、贷款调查和审查能力。

4.按照规定提出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

5.对小额贷款呆坏账损失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三、参加创建信用社区的小额贷款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一)小额贷款借款人在信用社区内应履行的义务

1.如实向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提供贷款申请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实向有关机构提供与建立借款人经济档案、资信档案、信用评级有关的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和其他相关信息资料;自愿参加创建信用社区活动。

2.配合社区和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做好贷前贷后调查工作,定期向上述机构报告经营状况,在家庭住址、经营场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或经营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上述机构报告。

3.切实维护社区声誉,自觉遵守创建信用社区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按期归还小额贷款。如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同意有关部门在社区公共场所公布本人失信行为。

4.在小额贷款归还前,借款人需迁出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管辖区域经营的,需提供担保机构意见,并办理反担保手续。

(二)小额贷款借款人在信用社区内享有的权利

1.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的,有权向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贷款申请并参加创业培训。

2.在小额贷款申请得到承办银行批准后有权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获得小额担保贷款。

3.在创业过程中有权获得社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政策指导和服务。

4.有权享受其他方面的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

四、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和贷款程序

(一)申请小额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为试点社区内常住人口,在试点社区内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

2.申请人在试点社区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并已在管辖该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在税务所办理了税务登记,或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手续。

3.申请人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贷款和各项税费等不良记录。

4.申请人在申请日前无其他债务。

(二)办理小额贷款的程序

1.贷款申请的提出和受理。申请人向试点社区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小额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再就业优惠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明、经营场地证明或租用场地合同。

2.贷款申请的初步审查和贷款担保,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在实地调查和初步审核同意后推荐给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同意后向承办银行推荐贷款并承诺担保;审核不同意的,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贷款的审查和发放。对担保机构推荐并承诺担保的贷款申请,承办银行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由申请人与承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承办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借款人发放小额贷款,同时申请人签署创建信用社区承诺书,承诺按期归还贷款。

五、小额贷款风险防范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要建立小额贷款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对逾期小额贷款,上述机构要共同督促借款人限期归还,对于恶意不归还贷款、影响创建信用社区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如在限定的时间内仍不归还贷款的,除对其依法提讼外,同时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一)借款人不归还小额贷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借款人不得再享受其他再就业优惠政策。

(二)对小额贷款借款人的失信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社区公共场所如实公布。

(三)对小额贷款逾期借款人,承办银行要及时记录其不良信用记录,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试点地区应将信用社区小额贷款发放情况和还款率纳入再就业工作目标管理,作为考核信用社区工作的重要指标,社区负责人要提高对信用社区小额贷款工作的认识,加强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试点地区每年要对信用社区的信用情况进行核实评估,社区小额贷款不良率达到10%时,应暂停该社区信用担保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试点信用社区要加强对借款人创业过程的跟踪调查、指导和服务,定期与借款人联系,及时掌握借款人资金使用及经营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其经营业务的发展,降低贷款风险。同时要做好相关记录,定期以报表形式据实向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报送借款人情况和借款使用情况。

(四)试点信用社区要协助担保机构和承办银行做好小额贷欺的跟踪调查、贷后管理和贷款催收工作。

(五)提高小额贷款透明度,在提供担保前,对通过核实评估的项目要在本社区进行公示,及时掌握社区居民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和不实情况的申请人,不予提供担保并要将其欺诈行为予以公示。

(六)信用社区要充分利用社区工作人员对本社区情况熟悉的特点,对信用度高、有技术专长的下岗失业人员,主动上门宣传讲解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小额贷款实现再就业。

(七)坚持创业培训与小额信贷相结合。信用社区要积极配合推动创业培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寻找合适的创业项目,协助做好创业选项和小额贷款的服务工作。

第8篇:创业贷款申请范文

为了帮助更多梦想的实现,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特别设置“天使基金”,并根据自主项目的类型不同分为“雏鹰计划”、“雄鹰计划”供毕业生选择。

雏鹰和雄鹰计划助不同创业者

其中,“创业雏鹰计划” 是指基金会通过委托银行向创业企业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资助方式。贷款期限为两年,本金的一半按月等额还款,另一半贷款期满后还款。对创业者及单个创业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据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大学生创业部有关老师介绍,只需拥有中国国籍、持有创业企业部分股权,且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全职投身于创业的年轻人均符合申请条件。本科、专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归国留学生毕业两年内,或是高校本科四年级以上在读学生,包括本科四年级、专科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

基金会将对申请人的项目进行初审和复审,并邀请行业财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从项目前景、用款及还款计划等方面考察项目。

而“创业雄鹰计划”则是指由基金会与申请人等共同出资设立创业企业,并由待持机构持有创业企业股份的资助模式。“创业雄鹰计划”所资助项目需具有技术含量,或一定的商业模式创新。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创业团队自筹资金需高于基金资助金额。资助期(3年)内,基金所占公司的股权不参与分红,在资助期满后,将按照原价退出绝大部分股权。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相比雏鹰计划有所扩宽,毕业满5年,以及高校本科四年级以上在读学生均可申请。

而“创业雄鹰计划”则是指由基金会与申请人等共同出资设立创业企业,并由待持机构持有创业企业股份的资助模式。“创业雄鹰计划”所资助项目需具有技术含量,或一定的商业模式创新。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创业团队自筹资金需高于基金资助金额。资助期(3年)内,基金所占公司的股权不参与分红,在资助期满后,将按照原价退出绝大部分股权。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相比雏鹰计划有所扩宽,毕业满5年,以及高校本科四年级以上在读学生均可申请。

14家分会机构服务全国青年

一般而言,“雏鹰计划”可以接受公司已注册的创业者提交的申请,而“雄鹰计划”原则上需要在公司注册前申请。如果公司已经注册成立,申请人需向相应分会协商解决。

所谓的分会就是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下设的执行机构。在创业基金会官网上可以看到,大部分分会为院校,包括上海复旦大学分基金会、上海交大分基金会、华东师范大学分基金会等,这些分会中,有些仅面向本校学生、毕业生受理申请,而有些则面向全国。除院校外,上海市创业中心亦是分会机构之一,面向全国受理申请。

除了接受天使基金申请外,各分会机构还可对大学生创业机遇场地支持,例如,上海市创业中心可提供半年免租、资助期内1.7元/平方/天起的场地优惠租金。

审核未通过可再次申请

第9篇:创业贷款申请范文

青羊区这一尝试在全国尚属首次目前已开始受理贷款申请

据青羊区提供的一份调查显示,成都活跃着150万进城务工人员。成都进城务工的流动妇女40.9%%有创业念头,但因资金缺乏只有5.1%的人有详细的创业计划并在一年内实施。昨日,荷兰银行成都进城务工女青年创业项目召开研讨会,这是一个由青羊区青年就业创业中心与美国国际计划组织联合成立的,旨在针对18-35岁的进城务工女青年的小额贷款项目,由荷兰银行无偿提供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据悉,专门针对流动人口,特别是进城务工女青年的小额贷款这在全国还是首次尝试。

无抵押贷款最高两万元

备注:该信贷项目的贷款对象为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之间非成都市户口且在城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女青年。单一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万元。贷款期限为半年或一年贷款利率为7.9%。“这个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和质押,3个借款人可以组建联保小组联保贷款,也可以寻找保证人办理保证贷款。”项目的执行官,青羊区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刘晓告诉记者。

据悉,小额贷款项目最早源于孟加拉经济学者尤努斯创建乡村银行向农村妇女发放小额贷款、帮助她们购买生产物资脱贫,这种模式在孟加拉获得成功并为多国所用。“除了给创业初期的人予以资金扶持,我们也对已经开始创业但资金周转有困难的申请人提供贷款,”刘晓介绍说。

全国首次探路流动人口贷款

虽然小额贷款已经不是新生事物,但针对流动人口提供贷款服务,青羊区的尝试在全国尚属首次。这让资金的执行官刘晓也颇感压力,“如果我们把这个项目做成功了,受益的将不仅仅是在成都务工的流动人口,这种模式也将在全国推广,让更多人受益。”荷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行长范静东也表示,该项目对帮助农村妇女融入城市,改善家庭环境,特别是在“5.12”地震和金融海啸导致民工返乡潮这样的特殊背景下,具有很现实的意义。记者了解到,为了让贷款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提高创业成功率,项目依托新市民社区素质教育培训计划和SYB创业培训项目,对创业进城务工女青年提供完善的创业咨询、指导和创业培训。项目还将组建创业专家团,由在蓉的成功企业家组成,通过一对一的导师创业辅导,用成功者的亲身经历和创业经验来为创业者答疑解惑,牵线搭桥,减少创业者创业初期的困难,确保创业最大程度的成功。

创新模式保证项目资金安全

据介绍,为了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项目规则以及公平性,项目组在申请人审核、还款方式等方面借鉴其他项目的经验和成功之处,结合项目的特点,紧密依托银行、担保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制定出具有本地特色的全新小额信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