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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资本”的解读
(一)经典作家对资本的界定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到・资本的生产过程既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又是资本自身的生产过程,是资本的积累规律作用的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扩大生产的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其本质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实现的过程,通过资本的循环与周转,剩余价值生产出来,并实现出来。资本的运动,其本质是剩余价值的运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运动,是资本家与无产者的阶级关系的运动。而可变资本在资本家手中是起资本的作用,在工资雇佣劳动者手中则起收入的作用。马克思贯穿全部《资本论》体系中的,是运用唯物的辩证法,研究资本主义的经济运动,阐明在资本运动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经济规律。在《资本论》中,虽然是阐述资本主义经济原则,经济运动规律,但有些原则经济运动规律,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也是适用的。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去认识、去运用这些规律。
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是产业革命造就一大批工业产业的时代,从整个世界的历史进程来看,二十世纪是世界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或者更为准确地说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而这就有资本的一份功劳,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资本在当时不仅调动了资本家的积极性,也在一部分范围和程度上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但是,伴随着经济的增长,两极分化也在不断加剧,使资本主义经济在迅猛发展的同时,贫民窟也在不断增加。因为资本的本质在于实现价值增值,榨取剩余价值。因此众多的学者都把造成两极分化的原因或根源归结为资本。把社会一切恶的根源都归结为资本。以至于我国也在很长时期都把资本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专有物。人们谈“资”色变。到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种要素市场的形成,人们对资本开始有了新的认识和评价。
(二)资本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按照政治经济学的观点,资本是一种可以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在单独研究宏观经济存量核算时,“资本”泛指一切投入再生产过程的有形资本、无形资本、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我们都知道,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的发达形式。而商品经济产生和存在的一般条件有两个:一是社会分工;二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的物质利益主体所有。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那么怎样让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中华民族?这就要靠经济发展。随着我国收入分配体制的改革,使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调动了资本拥有者投资的积极性,愿意把资本投入到生产建设中来。不论其最初的目的是什么,但在客观上缓解了我国在经济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逐步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使得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日趋明显。2007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发展,以江苏省为例,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270.6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1 63.0亿元,增长22.5%;农村固定资产投资3107.6亿元,增长20.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为6.42亿元,比上年增长51.9%。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呈上升趋势,这说明资本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正在日趋上升。
二、资本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一)和谐社会建设所需的基本要素
总的来说,和谐社会的构建主要包括精神和物质两大文明层面的建设。精神层面主要包括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物质层面的要求主要是指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增强物质生活的丰富化程度,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那么这些方面的提高完善都需要以经济发展为前提,以强大的经济基础为后盾。一国或地区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该国或地区如何解决好资金来源问题,二是自身资金积累能力和引进外部资金能力。资本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没有资本,就没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只有保持一定的资本积累率,经济才有可能保持比较好的发展速度。
(二)资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
发展市场经济,离不开资本。资本在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没有资本,就没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只有保持一定的资本积累率,经济才有可能保持比较好的发展速度。我国现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和谐社会。因此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资本的作用。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历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资本在市场经济中运用,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财富的积聚,引起了社会的进步,是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提高。同时也为下一阶段我国经济的发展积累了必要的资本。这些都为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的发展,才可能使和谐社会的构建成为可能。小平同志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那么贫穷同样也不会是和谐社会,只有在把蛋糕做大的基础上,才能考虑怎么去分它。
资本作为生产活动的基本要素,在经济增长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我们必须继续把资本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充分发挥它的作用。承认资本,发展经济,使资本更好地为人类的进步和发展服务。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过程来说,资本是最有效的经济发展方式,它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使人摆脱政治的、地狱的、宗教的人身束缚,激发起投资者、劳动者和其他的社会部门的潜在积极性,通过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方式把社会财富和人力集中到社会化的大生产领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提高,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物质基础。
三、资本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一)资本服务于和谐社会的原则
资本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不是自始至终的,“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进入了一个新时代。”这并不表明资本自出现之后,就一直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在当前的社会中,我们只是利用资本的合理性~面,使其为经济发展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把握资本服务的原则。
1,必须正确认识资本的本性。资本的本质是盈利,它具有两大基本原则:一是竞争原则;一是增值原则。那么资本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过程中。就相应的具有正面效应和负面影响。我们在利用资本的正面效应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切不可忽视资本的负面影响,不能只求快不求稳。同样,在现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不能因噎废食,夸大资本的负面影响,宁可受穷,也不利用资本,发展经济。
2,坚持利用与限制引导相结合,尽最大可能减少资本对和谐社会构建的负面影响。尽管资本是市场经济的第一原则,但它并非和谐社会的第一原则。资本在本质上是反人道的,反和谐的,它不会顾及非资本拥有者的利益。因此,在当前,我们应该在坚持利用资本的前提下,对其不利的方面进行限制,如在收入分配方面,我们可以利用行政方式加以干预,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面对在资本作用下的人们唯利是图、道德水准日益下降的情况,需要社会给予正确的舆论引导,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的建设,提高其调节社会关系的能力。
3,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律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铲除资本的不利因素。资本的本质是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最容易滋生腐败、违法乱纪现象。这是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因此,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法制渠道畅通,严防司法腐败。是资本的腐败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
总之,资本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以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为前提,这是我们应把握的总的原则。
(二)资本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
资本服务于和谐社会就是要为和谐社会建立起强大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越发达,资本的地位与作用越重要。资本作为能带来价值增值的手段,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也是经济活动得以继续的前提。我国现在积极推进主要依靠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而投资是三大需求中最积极的因素,保持投资的适度增长,防止投资的大起大落,是保证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
(三)资本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做好的几个问题
资本的文明面推进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资金是企业的血液,而融资如同企业再造血,融资难将导致企业“贫血”。据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近日对吉林省205户中小工业企业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半数以上企业认为融资困难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外部原因。在被调查的205户企业中,有153户认为企业目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紧缺,占74.6%,其中,有49.27%的企业认为缺少资金是制约企业发展的最主要障碍。在这153户企业中,有9.8%的企业没有获取外部资金的渠道,有49.67%的企业把内部集资作为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2007年与上年相比,仅有10.24%的企业运营资金相对充足。从中可以看出,资本不足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要想做到资本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我们必须做好以下两个问题。
1,承认竞争原则、利益原则,即资本原则。鼓励各方人员投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外商投资结构。稳定人民币汇率,吸引长期性投资。资本从发达地区流入落后地区,其直接效应是改善落后地区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并激活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的流入,尤其是以直接投资表现的资本流入,将产生许多外在的经济效应,主要包括经济发达地区先进的管理经验的流入,帮助落后地区的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经济效益;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的流入,使本地企业更加注重科研和技术成果的转化;未来资源的利用,其中包括利用信息和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降低成本;带动相关产业发展,随着资本的引入,使得企业规模增大,带动当地的服务业、养殖业、加工业等的发展。
2,加大政治体制改革,提高政府调节各种利益的能力。我国经济增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了社会和谐。二者是市场或者资本本身无法解决和实现的。市场发育不完善,经济发展不能完全靠自由市场推进,政府宏观调控应起引导作用。资本的引入以及参与收益分配,必然使得收入差距增大,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这是资本和市场本身无能为力的,就需要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为缩小收入差距从政策上给予引导支持,减少利益冲突。社会团体要发挥其政府、企业与社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为协调和化解社会矛盾起好剂的作用。
(一)社会信用的法律界定
在一般意义上,人们所谓的信用是一种信守承诺的责任感,指遵守诺言,实践成约。古人日:“君子一诺,重于泰山”。可以说,信用观念最初源于道德范畴,我国儒家思想中最早将“信”提到道德修养的地位,《论语》认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强调“仁、义、礼、智、信”是对君子之基本道德要求。而这种信用观念也正是我国的传统道德观念。但是道德意义上的信用观念与我们现代经济学以及法学意义上所谓之信用有较大的区别。道德上之“信用”是以自然经济为基础,不排斥等级特权的人际关系之反映,而现代经济意义上之信用观则超越道德追求,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并以个体的独立、平等和自由为前提的经济生活的内在利益观和法律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的道德因素逐渐上升并扩展为法律因素,并逐渐融合到各种法律制度之中,或是以原则精神而渗透到各类法律规范之中。
在法律上使用信用一词,最早应追溯至罗马法。在罗马法中,用拉丁文Fides来表示信义、诚信的涵义。意指“相信他人会给自己以保护或某种保障,它既可以涉及从属,也可以涉及本权关系。”在罗马法中,“信用”一词实质上是和罗马法中的证人制度密切相联的。在罗马法中,若民事主体作伪证、证人事后拒作证明或用文字侮辱他人,要受到“无信用”(intestabilis)的制裁,即被宣告为“无信用”人,丧失作证人或者请他人为自己作证人的资格。在日本民法中存在“信义则”的相关制度,其本身是对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单方准则,后来逐渐演变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均须遵守的准则,并且在1947年民法中将其确定为涉及权利义务的基本准则。如“翻供”或“禁止反言”的法理、权利失效原则、情势变更原则等都源于“信义则”。
信用一词在英文中称为“credit”,具有近现代的赊欠、债权、存款等涵义。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从二个方面对之作了阐释:一是指商家或者个人贷款或取得货物的“能力”(ability),二是指债权人赋予债务人延期支付或承担债务且缓期偿还的“权利”(right)。可见在英美法中,信用与赊购、信贷等交易活动有关,是当事人特殊经济能力的表现,同时信用也是一种经济上的信赖,来源于债权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评价。
我国法学界对信用的界定尚无统一定义。有学者认为“信用是在社会上与其经济能力相应的经济评价”。有学者认为“信用是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的相应的信赖与评价”。总的来看,多数学者将“信用”作为一种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客体,甚至直接将信用界定为商业信誉。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法律上的信用,是民商事主体所具有的偿付债务的能力而在社会上获得的相应的信赖和评价。进而提出,信用,并不是一种人格利益,其乃是一种特定的以汇票、信用证、资信文件为载体的无形财产利益。所以,提出应该在民事权利中增加信用权:民商事主体对其所具有的偿债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而享有的利用、保有和维护的权利。笔者认为,信用其本身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而产生的,它是在二元主体或多元主体之间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心理承诺与约期实践相结合的意志和能力。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商业运转的前提和基础,其本身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利益。民商事主体的信用直接体现了其在经济交往中的效率和利益的取得。所以,将信用界定为一种无形财产利益也并不为过。
(二)信用的经济学分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19世纪英国信用制度的丰富历史记述探讨了信用理论,他曾指出:“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就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货币和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也就是说,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是社会产品分配和交换的特定形式。简言之,信用是经济上的一种借贷,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的单方面的让渡。在经济学理论中,信用制度涉及的民商事主体的能力,不是一般性、综合性的经济能力,而专指以偿债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特殊经济能力。其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主要体现在货币的借贷和商品交易的赊销和预付两个方面。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主要手段的经济,市场经济本身要求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而信用则体现了对市场经济机制的内在约束。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分析了交换所引起的社会分工及生产专业化,但是却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随着社会分工及专业化的不断发展,市场主体对市场信息量的掌握越来越出现不均衡,而这种不均衡却恰恰是市场经济自身所具有的重要缺陷。市场信息量的失衡必然隐含着商业交易不诚实的动因。所以,市场经济能否建立的关键也就在于社会能否解决因分工协作而产生的道德风险以及由此而增加的交易成本问题。而要解决此问题的根本则在于建立一套完备的交易制度来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但是任何制度实现的关键并不仅仅在于制度本身,更重要的是社会成员的如何遵守。如亚里士多德对于法治的分析,其关键在于民众对“良法”的遵守。现代经济学将社会成员对规制交易行为的交易制度之认同与遵守问题归属于道德建设问题,称为道德秩序。而良好的交易道德秩序,如重视商誉、尊重交易伙伴等其核心内容便是社会信用。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信用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高利贷资本的扬弃的过程中而产生的,而社会信用的最大作用就是节约流通费用。马克思说,通过信用,货币以三种方式得到节约,“一是相当大的一部分交易完全用不着货币;二是流通手段的流通加速了。……一方面,这种加速是技术性的,也就是说,在现实的对消费起中介作用的商品额保持不变时,较小量的货币或符号,可以完成同样的服务。另一方面,信用又会加速商品形态变化的速度;三是金币为纸币所代替。”当然在现代社会商事交易中,货币的形式往往被其他如汇票、信用证等迅速流通的资信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所取代,而此正是信用的商业价值所在。马克思还指出,“一切节省流通手段的方法等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但这种汇票的存在本身又是以工商业者互相提供的信用为基础。”同样,“信用也会作为媒介,从而提高通货的速度”。可见市场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信用产生了强烈的要求,而社会信用是市场经济得以正常运转和效率得以充分发挥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健全社会信用,必然能够保证竞争机制的有效执行,同时以信用管理为手段,也可以达到扩大供给与拉动需求“一箭双雕”的作用。
社会信用作为经济主体行为规范的表现,随着交易制度的不断发展而发展,在交易的逐渐扩展、社会分工的逐渐细化过程中,信用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维系作用也在逐渐强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信用是市场主体与其他主体发生关系的基本联结点。从这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之本质就是信用经济。所以在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健全和发展中,如何培养良好的社会信用至关重要。而使信用制度化、规范化也是我国商事法律制度健全的一个重要环节。
当然,就信用而言,其本身也隐藏着种种消极的弊病。在信用经济中,随着交易和分工发展,取代实物交易的信用交易无疑会带来更多的投机。同时,信用发展突破需求的制约,拉动需求的增长,会造成对商品的虚假需求,表现为虚假信用、空头信用,这样在再生产过程的全部联系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中,一旦经济发展的泡沫破裂,整个社会债务链破碎,只有现金支付才有效时,自然会引发支付危机,大量的债权会因此而受到损失,出现经济危机。同样在投机心理的驱动下,人们对信用的积攒极容易超越生产经营的基础界限,最终导致不必要的消费趋势,从而扭曲市场的资源配置,造成资源浪费。所以无论是从信用根植于市场经济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角度考虑还是从社会信用失效的缺陷性上分析,在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期,健全完善的、规范化的信用制度势在必行。
二、我国信用制度建设现状分析
(一)信用制度的基本模式
西方发达国家的信用制度,已经发展了150多年。现代信用制度逐渐形成了两种基本模式。其一是欧洲方式,即由一国的央行和政府对社会信用进行组织和管理并深入介入。信用制度之重要的主体应该是政府,所有规范化的制度必须由最基本的社会主体一政府来承载才可能保证实施。同时,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逐步演进,信用制度也必然由区域性、国家性向国际性发展。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信用制度构建也面临着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在遵循WTO规则的基础上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信用规则,要对信用记录的征集、调查、评估、保证等信用业务活动的组织以及信用机构的设置与监督等加以规范,政府来承担这一角色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其二是美国方式,即信用制度的构建主要交给市场化的资信公司去做。在100多年中,美国几百家资信公司相互竞争合并,其核心的竞争就是看能否采集到全面的资信来源以及个人信用预测的准确度。竞争的结果是最后剩下4家大的公司,全部资产均在10亿美元以上。最大的是环联公司(TU),其是美国三大个人消费信用联合征信机构之一,拥有全美3.4亿条个人信用记录,每年售出2亿份咨询回复给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整个信用制度中,核心的内容当然仍然是在于各种信用记录的客观收集、分析以及为客户提供信用信息和信用交易服务。社会化的信用体系应以民间设立的独立中介机构为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收集和分析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资料,为客户提供当事人信用状况等证明资料,帮助客户判断和控制信用。此种信用机构可承担信用记录、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业务。如全球最大的企业信息搜集及企业信用风险评估公司一邓白氏公司(DB),其共有5400万个企业的信息数据库,而且可提供各种信息咨询和企业信用评估业务。
当然,从政府与市场主体的根本功能上来分析,构建整个社会的信用制度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主体的自由发展,所以,笔者认为构建我国的社会信用制度应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而由社会为主体来构建整个信用机制。政府在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中应起到协助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行业规范发展的作用,而不应直接参与主办信用管理服务机构。否则就容易失去信用服务的中立、公正性质。政府的重要职能在于扶植和监督信用机构的正常运行,推动信用制度立法,并且保证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让大家平等取得和使用,同时监督市场经济主体间依法公平、公正地披露信息和取得使用信息的义务和权利得以实现,保护公平竞争。而企业与个人的信用征信、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调查及咨询服务从市场竞争的自由性及公正性来考虑则应交给市场主体来操作。
(二)我国信用制度建设的有益探索
随着我国加入WTO之后的经济战略的调整,我国在经济政策和法律制度中均作较大部分的修改以适应WTO的一般规则。同样,信用制度作为我国商事法律与经济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愈来愈体现出其重要性。企业与个人信贷困难,因为其无法获得银行的信任,据北京市中小企业经营状况问卷调查,在1997年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的630家企业中,只有54家获得了银行贷款,占总体的8.6%,86.7%企业自有资金占投资比例的80%。而在流动资金的来源方面,1402份有效回答中只有253家获得贷款,占18.0%,有77.4%的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占流动资金比重的80%以上。同样,银行的坏账、呆账比例较高,企业的欠债负债率高。在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我国的此比率却达到5%以上。由于严重的信用不足,庞大的消费市场空间因受无信用因素的影响,阻碍了消费的增长,资金融通缺乏信用,大大影响了企业的投资。在我国经济转型期,信用不足以及信用秩序的混乱已经严重影响了经济的正常运转,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值得欣慰的是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信用问题的严重性,并且政府及相关市场主体就建立信用制度问题亦作了多层面的有益探索。
去年9月份,在京举行的“中国信用经济”论坛提出了大声的呼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人失去了信用,就无人与之交往;一个企业失去信用,便无法在市场中生存;一个国家失去信用,则会扰乱经济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并且其提出的“9.19”诚信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相应。在专家学者的呼吁与理论分析论证的同时,社会各界也对信用制度的建立付诸了一定的行动。中国人民银行科技支付司司长陈静介绍,由人行牵头已在全国300个城市建立了针对单位的信贷咨询系统,且即将实现全国联网。针对个人的消费信贷评估机制目前在上海正进行试点,进展比较顺利。最终目标是实现跨银行的联网查询,估计经过两三年努力,一套较为完善的信用评估机制将顺利建成。
在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信用消费已超过10%。有学者认为,若我国能够使信用消费在整个商品消费中占10%,就可以拉动整个国民生产总值增长4个百分点。在我国,虽有个人严格的档案制度,却没有社会信用记录,没有西方国家中个人所拥有的终身社会安全号码。用虚假证件坑蒙拐骗即使进了监狱,出来后依然可以开公司。所以,在个人储蓄实名制的基础上,我国部分企业开始组建信用公司。目前我国仅有两家信用公司,一是1999年上海成立的资信评估公司,二是2002年初沈阳成立的沈阳资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的信用制度建设有两个基本步骤,首先是形成联合征信基本服务功能,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及网络查询服务,在2000年7月初,建立了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数据库系统;而其第二步是逐渐形成联合征信综合服务功能,包括信息网络查询、信用资质认证、信用等级评估及信用咨询服务等。
而湖南的律师行业在发挥信用中介方面也做过有益的尝试。1993年初,湖南湘潭市西湖区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律师信用账号”,其作法是为监督合同履行,防止经济纠纷,避免当事人上当受骗,减少诉讼,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向经济活动中经贸关系双方当事人公布一个专供买方当事人使用的“律师事务所银行信用账号”,并将购物款汇入此账号,再由律师按合同核实对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及所处地,将有关证明件或担保单位的法律文件存入律师事务所,由律师公正监督双方自觉履行合同。当然在整个经济交易的运作过程中,这种社会成本的增加在良好的信用经济社会中是完全不必要的,但在我国信用制度建设的探索中,此种过渡作法也未尝不可取。
关于信用制度的立法方面,我国尚处空白状态,一些相关立法如商事登记法、信用法等均有待制定。2002年1月深圳市出台了我国第一部有关个人信用的地方规章一《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该办法将公民个人信用信息分为四类:个人身份情况、商业信用记录、社会公共信息记录及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涉诉及行政处罚的特别记录,将其作为征信机构的征信范围,并且规范了征信机构的信用评级及管理,规范了政府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总体上说,此立法为构建信用体系、防范银行金融风险、推动个人消费信贷、发展规范商业道德秩序及社会经济秩序作出了有益尝试,也为我国进一步的信用立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三、信用制度的构建与商法现代化发展
一般人们在理解现代化的过程中,将之与传统理念作以区别,多数学者将之解释为“一个发展的动态过程和现实活动,相对于传统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而法制的现代化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从法的精神(或观念、意识)到法的制度的整个法制体系逐渐反映、适应和推动现代化文明发展趋向韵历史过程”。法制的基本要素是法律规范、法律程序和法律意识形态等,所以,法制之现代化也应当蕴含了这些基本要素的现代化过程。而商法作为一国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现代化的内容当然也包括商法法律规范、法律程序以及法律意识形态。现代商法是规范现代商事行为的一般法,而“在所有的人类行为中,商事行为是最为常见而又无处不在的社会行为,从某种角度来看,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人的一种基本生存方式”。马克思也说,“在文明状态中,每个人都是商人,而社会则是商业化社会。”可见,商事法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处于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我国商事法律最早出现在清末光绪变法维新时期,其主要是在外力推动下匆忙的颁布了一些单行的商事法律,拟出了《大清商事草案》。但这些在中国小农自然经济与浓厚的封建重农轻商意识的灰尘中又显得极其微不足道。时期,按传统法的意识,推行“民商划一”,商法的构建更是一路荆棘。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对市场经济的重新定位,一些具有现代特征的商事法律法规逐渐出台,但是民商融合的局面并没有彻底打开,而且在商法领域中的社会文化基础一商事法律意识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变化。随着我国的入世,商法的现代化就更显得迫切与重要,而信用制度作为西方发达经济国家商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商法现代化的演变中就愈加扮演着重要角色。
第一,现代商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要求市场主体以及市场主体的各种经济行为都应在法律规定的秩序中进行活动,受法律的规范和制约。市场经济要求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做到有序、安全、高效、公正,这就必须要求所有市场行为均建立在共同的市场规则之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维护和促进公正平等的自由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和垄断,必须要有相应的竞争规则作以保障,从而才能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和竞争机会。而现代商事法正是规范现代市场主体(商人)和现代市场行为(商行为)的基本法,它通过构建市场准入与市场分化制度来规范市场主体资格的取得、市场主体规模的到位从而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市场交易的效率;通过规范现代市场行为的核心一市场交易而构建使现代市场交易富有成效的市场行为法律制度。市场经济的一个突出理性特征体现在信用上,实现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其外在的规制是法律体系,而其内在约束机制则是信用。一个没有市场经济的体制,就不会有信用制度,反过来,如果没有信用制度,也就不会形成保护市场经济的体制,从而丧失市场经济的基础。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市场经济又是信用经济。构建完善的信用制度,如健全商事主体信用登记制度、信用交易制度等,对于确立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市场交易的安全及效率都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我国的信用不足及信用秩序混乱,严重扰乱了稳定的经济秩序和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危害着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而我国信用不足的一个根本性原因也在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不够完善。多数学者从信用影响市场经济角度考虑问题,而信用制度作为上层建筑一样也离不开市场经济这个基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企业的所有权归属单一,所以企业与企业间的商业往来所形成的债务关系约束是软化的,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贷往来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也是软化的,结果自然会形成我国所特有的“信用廉价”。从个别企业角度来讲,企业的债务取决于对债务方产品销售前景的预测和信任,从整个经济角度说,企业间的正常信用规模,取决于“最终产品”的市场需求规模,一切对总需求产生影响的因素,最终都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的信用规模。我国目前经济运行的总体态势是总供给大于总需求,通货紧缩,产品积压,生产能力闲置,企业效益不佳,死账、坏账、呆账比重较大,所以自然会影响到企业的信用规模。
同时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期,由于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的过分干预,使得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的生命周期缺乏良好的预期,自然会助长短期经济行为。这也违背了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所以完善社会信用制度,首先就应该规范政府对经济行为的干预,使之合理化、适当化。同时要加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理顺各种信用关系,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商事主体行为本身的监管。所以笔者认为,信用和市场经济是互动的,只有健全信用制度才能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我国商法现代化的进程。
第二,现代商法是“资本”经营法。现代商法不同于简单商品生产完善法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其资本经营性。资本经营是以资本的增值为目标的经营管理方式,其以资本增值为根本目标。这种资本增值不同于简单商品生产完善法居于主导地位时所谓的“营利”而具有社会化大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特征,即资本营运增值和资本结构优化增值。笔者认为其中一个重要的体现便是货币转化为产业资本。而信用在现代市场主体对资本的管理、使用过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作用,同时自然也会影响到市场经济本身的资本产权结构以及产业结构。马克思认为,“信用制度是作为高利贷资本的反作用而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信用是资本本身运动而产生的结果,只要货币不转化为资本,它就毫无意义,所以马克思说,“只要再生产的扩大受到破坏,或者哪怕是再生产过程的正常紧张状态受到破坏,信用就会减少,通过信用来获得商品就比较困难。”由此可见,再生产的扩大(投资)不足与我国信用的不足体现了相互的制约性,要实现资本的增值扩大再生产规模,必须有良好的信用关系为依托,同样,信用制度的健全也取决于商业生产的发展。
现代信用的形式有多种表现,其中主要包括国家信用、国际信用、银行信用、消费信用、商业信用等几种形式,而我们一般提到我国的信用不足主要指的还是消费信用不足和企业在买卖商品时以商品形式提供的商业信用以及直接融资的不足。有学者认为我国信用制度构建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内需规模和市场需求质量不足。而市场需求不足的原因,笔者认为还是由于投资不足造成的。所以我国信用制度的构建必须要扩大社会产业资本的增值,拉动储蓄资本向投资转化,改善投资环境,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良好、公平、有序的投资环境,而这也是我国商法现代化所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
第三,现代商法是开放式、国际性的商事法律规范。现代商法,其同义语就是新的商人习惯法,就是商法的国际统一。“资本主义,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同样,在商品关系领域中,随着国际性商事交易关系的日益发达,商事习惯作法和惯例就逐渐从一个地方向全球的方向传播和发展,并开始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逐渐形成某种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具有统一性质的商事习惯和惯例,从而开始出现了世界性的商人法。这也就是我们所谓的现代化的商法。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为了适应WTO规则对信息公开化的要求,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如制定信息使用法、修改商业银行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从而创造一个信用开放、公平享用的信用信息环境。在这方面我国应多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相应立法,德国在1998年6月颁布的《商法改革法》中关于商事登记程序的规定,就不乏可借鉴之处。如其规定,“已登记企业要将最新的营业地址提交登记且要保证每个人都能查阅,登记的任何改动都必须立即通知登记法院”,“在商事登记簿和合作社登记簿上登记的自然人必须登记自己的出生日期以便验明正身”等。商法的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所以,在我国商法现代化进程中应充分借鉴和移植那些能够充分反映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商法理念和具体商事法律制度,而信用制度便是我们需要借鉴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四,商法的现代化需要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法治化进程中,法的借鉴和移植是其基本规律之一。有学者认为,借鉴包括现代法的精神(观念、意识)的借鉴和具体法律制度的借鉴,其中现代法的精神的借鉴更为根本,更具有实质意义,它是整个法制借鉴的基础,当然也是最为艰难而持久的一种法制借鉴形式。而我国商法现代化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应是对现代商法理念的借鉴和培植。在英美法中,一个有效的合约一经订立便是神圣的,双方必须要严格执行。并且这种履约往往是人们内在的道德起约束作用。诚信是西方国家民商事法律的基础,也是国际商事贸易的基础,甚至有人称之为国际贸易的堡垒。显然,同西方现代国家的公民法治观念一样,这也是西方国家在商品经济基础上所产生的人文精神影响的结果。有学者认为,我国信用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国长期的封建时期的小农经济意识对民众的意识形态影响过深,我国没有经过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高利贷资本的规范和约束,残忍的高利贷在封建社会一直占统治地位,缺乏生活资料来源的贫苦大众忍受高利贷的盘剥,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负债。宁可求助于亲友而不贷款,这正是我国民众的传统负债观念。信用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借贷活动,市场主体若没有借贷活动,他的信用便是空白的。我国民众传统的负债观念也可以说是我国信用文化缺失的重要原因。所以强化信用观念,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是我国信用制度建立的重要社会文化基础。我国在借鉴国外商事立法时,有必要将西方的信用观念导人国内,从法律规范和道德观念双重角度来构建我国的信用制度。
关键词:财务金融;财务管理;学科;必要性;架构
财务管理学是对企业的资金进行规划运筹和控制的一项管理活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奖金流动及所体现的经济关系。该学科从微观的角度分析企业内部的财务问题,主要是从内部管理视角来解决如何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如何进行有效的投资以及如何进行企业盈余的分配等问题。在企业理财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金融已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的情形下,这样的分析视角是缺陷的,它无法完整地理解和分析企业价值的来源问题,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改革、发展和重建。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析我国财务管理学科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财务金融学科的设想,以适应企业金融活动实践和教学要求。
一、构建财务金融学科的必要性
在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日趋完善,企业的财务活动已开始全面融入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的范围和区域限制基本取消,进入速度大大加快,这必将使我国金融市场发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从而对企业的财务活动产生直接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财务理论的研究必须突破传统财务理论研究的局限性,将研究视角从企业内部延伸到企业外部,用外向型的研究视角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研究。基于这种认识构建一门新的专门研究企业财务金融活动的财务管理的学科――财务金融学,是非常必要的。
1.以金融市场为核心的开放式的研究视角
从西方发达国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随着金融市场(资本市场)在一国经济体系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财务管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已经从注重组织内部财务活动的内向型分析视角转向以金融市场为核心的外向型分析视角。诸多学者已经充分认识到金融市场的特质贯穿于公司的财务决策。美国著名财务管理学家罗斯在“Corporate Finance”第六版序言中集中体现了这一观点:“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的教学和实践从未像今天这样富有挑战性和令人振奋。在过去十年,我们目睹了金融市场的变革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全球的金融市场也未曾像今天这样一体化。公司财务(Corporate Finance)的理论和实践在快速地变化,因此教学必需与之保持同步发展。这些变化和发展给公司财务这一课程的教学提出了新的任务。”根据最近出版的西方财务管理学教材可以发现,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已发生了重要变化,如何使企业等微观金融主体获得最大化的价值成了财务管理学的主要关注焦点。这为我国财务管理学科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2.增强企业财务活动与金融环境的适应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其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特别是在一定的金融市场环境中进行的。尤其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使企业面临各种各样风险日益加剧,如利率、汇率及重要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为了有效的规避和解决这些不确定因素,企业必须有效的利用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市场经济的实质是货币化的经济,金融手段全面介入经济的运行,金融活动牵引着商品的生产、交换和生产要素的重组,发达的金融市场在市场体系中居主导地位。这就决定了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对企业资金的筹措、运用的社会化具有重大的影响,它使企业的财务活动从内部扩展到企业外部,与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交融在一起,并动态的联系在一起。从金融的角度看待公司财务,就不会关起门来,只作公司内部的财务分析和财务预算,而会把公司财务管理与整个社会的金融运行联系起来,把个别企业的财务活动看作整个社会金融的一个细胞、一个作用点、一个基本要素;也只有将公司财务纳入到金融理论体系,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金融学科的构建,可以改善与增强财务管理学与现代金融环境的适应性,并更符合现代企业财务活动的现实要求。
3.注重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和实践性
传统的财务管理学主要关注各种财务技术的完美程度,诸如财务预算技术、财务控制技术等等。在其分析框架中,金融市场、人力资源、公司治理等都被视为外生变量,即对财务技术的影响是唯一的,因而可以称其为一种技术主义财务管理学,它割裂了企业的金融行为与“企业”现实和“金融”现实的内在联系,导致了传统财务管理学的理论与现实缺失以及学科体系的不完整,并进一步引致了财务理论与企业财务实践的脱节,财务管理教学与实际应用的脱节。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在金融市场环境中进行的。这些宏观和微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使企业面临各种风险,如利率、汇率及重要原料价格的剧烈波动,为了有效的规避和解决这些不确定因素,企业必须通过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进行风险管理,而传统的财务管理学基本未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因此,财务金融学科建立应当在关注企业金融活动实践,在注重实际应用基础上,系统地总结当代财务学、金融学、管理学、社会学、数学等学科理论的重要成果,并将与企业财务金融活动密切相关的公司治理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有效市场理论、行为金融理论、委托理论、投资组合理论、金融衍生工具等纳入企业财务管理理论体系,全面反映该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使得该学科的理论体系更加完善,内容更加丰富,更贴近与企业财务活动的实践与应用。
二、财务金融学学科性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财务金融学是关于企业价值创造的学问,是指企业从事的金融活动,贯穿于企业内部和外部,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并与整个经济环境相适应,与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良性互动不断发展、深化和完善的学科。该学科具有显著的动态性,是连续的、动态的企业财务管理,具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完善的理论体系和科学的研究方法。
财务金融学作为一门正在逐渐形成并发展的交叉学科,它的建立涉及到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诸多学科。从财务实践看,财务金融学科可以看成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以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为依托进行的改革和创新的产物。从渊源来看,财务与金融原本就是一体的,企业财务理论所研究的对象即现金流是置于金融市场中的现金流,股票、债券等概念属于财务还是金融学的范畴,并不能做出清楚的区别。在英语中,财务与金融都用同一个单词“finance”
来表示,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佐证了财务管理与金融之间的密切关系。因此,笔者所提出的“财务金融”的范畴,是对财务理论的还原,重现了财务管理和金融之间的一体关系。
2.财务金融学的研究对象
财务金融学的研究对象可以从内涵和外延两个角度加以阐述,前者是财务金融学的本质内涵,后者则指财务金融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界定。
首先,从内涵上来讲“财务金融学”是由“金融学”衍生而来的。黄达(2003)将金融界定为“凡是既涉及货币,又涉及信用,以及以货币与信用结合为一体的形式生成、运作的所有交易行为的集合。”从其发展历程看,金融范畴的萌芽、初步形成、发展等各形态的演变历程本质上是一条“经济价值拉动型”的路径。由此,可以认为金融学是一门专门研究经济价值创造的学科。企业组织形式的演化,特别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是与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相辅相成的。而现代公司制度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许多新的金融资产,使得企业投资、筹资、营运资本管理、风险管理方式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从而促进了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这就是现代公司制度、金融市场与企业财务管理的共生互动性,也是财务管理学科建设的基础。然而传统的财务管理学已经偏离了共生互动性的要求。与现行财务管理学科不同,财务金融学科专门研究以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为依托的企业价值创造的各类经济活动。
其次,从外延上看,财务金融学科的建设涉及到与相关学科的界限如何划分的问题。财务金融学的相关学科比较多,在此主要探讨财务金融学和财务管理学、会计学的关系。财务金融学是在对传统财务管理学进行创新而发展起来的,虽然两者在研究角度上有一些区别,但两者可相互借鉴甚至合二为一,即财务管理学作为分支学科列入财务金融学科体系。尽管学术界对于财务和会计两个学科的关系仍然众说纷纭,但我们认为两者之间虽然存在密切联系,仍然属于两个独立的学科。财务管理学科侧重于通过研究企业再生产过程的资金运动来探讨企业的价值创造活动,其核心内容包括投资、筹资、营运资本管理与风险管理。而会计(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则侧重于研究核算和监督,并向各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有用的信息,尤其是现金流量的信息。从本质上看,企业价值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因此,如果说财务管理学科研究现金流量,那么它研究的是现金流量本身,而会计则研究现金流量信息,两者是有区别的。如前述及,财务金融学作为研究以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为依托的企业价值创造活动的学科,就其研究对象来说和财务管理学是一致的,只是财务金融学的研究视角更富开放性和动态性。因此,财务与会计的上述区别同样可用于区分财务金融学与会计学。
3.财务金融学的研究方法
从学科的研究方法看,财务金融学是一门交叉性的学科,其研究方法也是综合性的。主要包括:①实证方法。它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必须从企业金融活动的实际出发,才能把握国内外企业金融活动的现状,并对实际工作起指导作用。因此,财务金融学科将涉及较多密切联系实际的案例分析;②定量分析方法。采用计量经济学、数理统计学、会计学、投资学、证券学和市场学等方法及数学模型,对企业的金融活动进行定量分析,如企业价值分析、风险与收益的计量与分析、投资收益与融资成本等的分析、利用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和价值创造等。③其他方法。为了财务金融学科的完善,对企业的财务金融活动进行深入、全面地分析,在具体的研究中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采用演绎法和规范研究的方法,对以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为依托的企业价值创造的各类经济活动进行分析。
三、财务金融学科的内容架构
财务金融学作为一个完整的学科,在理论上应当具有完整性,在结构上具有系统性。王化成(2000)指出,财务管理学的理论结构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构成系统或物质的基本要素或元素;二是这些要素或元素在整体中的作用及其排列组合,即要素之间的联结关系。本文所构建的是以研究对象为逻辑起点、以财务金融目标为导向,包含公司治理、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投资、融资、风险管理等一系列相互统一的研究要素的财务金融学理论结构。就学科内容而言,财务金融学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公司治理与财务金融
公司治理理论与财务理论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财务目标的实现依赖于有效的公司治理。传统的财务管理将公司治理视为外生变量,从而将制度因素排除在财务理论的分析框架之外。在将研究视角扩展到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后发现,传统的研究方法存在缺陷。史莱佛和韦斯尼(Shleifer&Vishny,1997)曾对公司治理下了一个经典定义,即公司治理“就是安排各种手段以便那些公司资金的提供者可以以此保证他们能够投资收益”。公司治理的目标,除了逻辑一致性意义上的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还在于推动企业形成企业竞争制胜所需的组织能力方面创造潜在的价值机制。有效的公司治理能够提高企业一系列财务金融决策的科学性,从而为企业价值创造提供了保障机制。
2.信息不对称与财务金融
金融市场的企业价值评价机制依赖于市场的信息处理功能。因此,财务金融学作为一门金融视角下企业价值创造的学问,就有必要将信息条件纳入财务理论的分析框架。尽管传统财务管理理论已经吸收了部分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但还不全面和系统。信息不对称作为财务金融决策的约束条件,贯穿于财务金融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融资、投资和风险管理决策等。因此,充分重视信息变量对财务金融决策的影响,可比传统财务管理理论更加全面和真实地考察企业价值的创造过程。
3.金融市场、金融中介与财务金融
这部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介绍金融市场和中介组织的类型和功能,其中主要包括与企业的财务金融活动密切相关的类型和功能;另一方面,阐述金融市场和中介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这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从现代企业的沿革历程看,企业价值的创造和金融市场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共生关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金融业与经济同步发展,金融活动不断深入到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影响着企业等各经济主体创造价值的速度和效率。同时,企业等经济主体的成长又反过来作用于金融业的发展,促进金融体系的改革和不断完善。从金融市场的功能角度看,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创造、风险规避、资金融通和控制权市场等功能与企业价值创造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
4.金融视角下的企业投资
该部分从金融的视角重新阐述了企业的投资活动与企业价值创造之间的相关性。企业的投资活动是要把所取得的资金投向能创造尽可能多价值的方向和领域,而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可为企业价值创造提供有效率的平台。金融体系的创造具有投资功能的金融产品的功能为企业寻求投资机会、创造企业价值提供了条件。金融市场的投资功能源自市场内生的企业价值评价机制,而这种机制总是建立在一定的信息条件基础之上。金融市场中的信息是严重不对称的,为了更真实地考察企业的投资活动,应着重论述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企业的投资决策。
5.金融视角下的企业融资
该部分从金融的视角重新阐述了企业的融资活动与企业价值之间的相关性。企业的融资活动需要持续地取得成本尽可能低的内部或外部资金来源。不同来源、不同方式的融资渠道,具有不同的财务风险特征和融资成本,并形成不同的资本结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为企业构建最优化的资本结构提供了可能性。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创造了具有不同收益和风险特征的金融产品。在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的驱动下,企业通过发行不同的证券加以融资组合,以期在融资成本和风险之间做出合理必要的权衡。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企业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的配置将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正是财务金融学所要着重考察的。
在任何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对国民经济运行都具有不可替代的贡献,从一定意义上讲,农业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础和经济波动的起点。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与非农产业相比,呈现出明显的弱质性特点;在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滞后的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弱质性表现得更为明显。而农业弱质性与市场风险的共同作用,恰好是我国“三农”难题形成的市场之因。
(一)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其他任何非农产业不可比拟的自然风险。
农业是以生命有机体作为生产对象的,具有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交织统一的生产特殊性;正如马克思所讲:“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论它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在这个部门(农业)内,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由此决定了自然条件与自然环境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从而形成了无法预测的农业自然风险。一方面,农业要利用生命有机体生长发育的自然规律来获取农产品,而这一过程中生命有机体的数量多少与质量高低和外部自然环境条件的优劣存在着直接的相关性,因此外部自然环境条件的不可预测性与不确定性,直接决定与影响到农业生产经营效率的高低。另一方面,农业中的主体部分——种植业存在显著的空间分布广延性特征,对自然环境条件的依赖性极强,特别是在科学技术与生产力水平对外部自然力控制程度相对一定时,气候条件与自然灾害往往直接决定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命运。从现实层面来看,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而农业物质基础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素质低下,各种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水灾与旱灾对我国农业造成的效率损失大致在80%以上,我国粮食生产每年因水灾而减产约89亿公斤,因旱灾而减产约100亿公斤。与此同时,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在实现了年均8%左右的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对自然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平衡,而且极大地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农业生产经营所面临的自然风险。
(二)农业生产经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着纷繁复杂的市场风险
在传统计划经济环境中,农业生产经营几乎感受不到来自市场的挑战与风险;但是伴随着传统计划经济转向现代市场经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历史性转轨,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农业生产与经营必须正面迎接各种市场经济的机遇和挑战。在市场经济运行环境中,农产品的价值实现必须借助于市场机制,因此市场供求状况与经济机制对农业生产经营效益的获取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第一,市场经济是通过价格与供求关系的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来决定社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如何生产的;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生产决策与产品销售在时间上被人为分割,因此当农产品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时,潜在的供求均衡绝对先于市场上的供求均衡,只要这种局面存在,就必然会导致农产品的市场供求失衡;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却无法有效根据市场格局的变化而做出及时的决策调整,这样价格调节滞后性就难以消除,最终导致农业生产周期性波动与农业投入效率的流失。同时农产品流通具有很强的生产延续性;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加大农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的市场风险。第二,农业生产增长受凯恩斯定律和恩格尔定律的双重约束。前者的内涵在于人们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趋势,在此背景下,农业是典型的消费资料生产部门,于是人们消费需求的相对缩小限制了农业的持续增长;后者的内涵在于人的消费总支出中用于购买食物的比重呈下降趋势,而农业提供的主导产品恰恰是食物,于是在特定条件下农业生产发展往往会跌入恩格尔陷阱。这两种约束并不能很好地调节农产品的供给总量,因此农产品市场供求失衡与农业增产不增收也就在所难免。第三,相对于非农产品而言,农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与需求收入弹性均表现出显著的不灵敏与相对缺乏弹性。就价格而言,由于农产品的需求量的变动对收入变动的反应相对不敏感,因此与经济发展与收入增加相适应。农产品,特别是粮食需求量的增加相对有限,而不会像对工业产品或劳务品的需求那样迅速增加,而农产品需求收入弹性不足,必然导致农业生产需求拉力不足与市场竞争乏力。第四,在农产品需求弹性不足的同时,农产品的供给价格弹性却相对强劲,根据西方经济学的蛛网理论,由于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小于供给价格弹性,于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农产品市场供过于求的状况,这在农业现代化水平提高与农业科技广泛应用的条件下尤为明显,因此增产不增收的困境便成为现实。与此同时,以家庭小规模生产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形式使农产家庭在信息不完全与信息不对称的双重制约下显得无所适从,从而降低了市场效率,弱化了农民的利益谈判地位;而且伴随着中国入世与农业市场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获取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的同时,将面临着更大市场波动的风险;而农业日趋明显的边际报酬递减趋势,使农业投入产出效率的获取与提高面临着比非农业产业更大的市场风险。
(三)农业生产经营在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还受到制度风险的不断干扰
从本质上讲,社会经济转型既涵盖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涵盖了社会制度的变迁。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直接引发了我国农业的超常规增长与农业投入产出效率的迅速提升;而从1985年开始,农业生产就陷入了持续低迷与徘徊不前的困境之中,尽管对此人们有不同的解释;如果从风险分析的视角出发,其根源则在于制度风险的加剧及效应。一般而言,制度风险是指制度或改革在变迁与实施过程中,由于制度主体与制度客体对其制度结果的不可预见,导致制度绩效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的可能性。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对于传统农业体制被市场化改革所突破,而全新的农业制度体系又未能适时建立起来,于是不可避免地导致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过程中的失衡与冲突,从而影响农业市场主体的行为选择,导致农业资源配置效率的损失;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本身的不完善与市场机制的不健全以及市场中介经济体系发育的相对迟缓,必然从根本上制约制度变迁的路径与制度绩效的释放,从而产生由于市场失灵导致的制度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农业发展中的制度风险往往与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加剧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性与不确定性。
(四)农业生产经营在市场的运作过程中还必须正视自身的弱势地位
1.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素质低下,农业科技应用推广能力弱化产业科技含量是衡量其市场竞争能力强弱的主要指标,而我国这一指标仅为30%左右;究其根源主要在于农业劳动力质量差与农业科技应用水平低。一方面在广大农村由于政府公共物品提供与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先天缺陷与后天乏力,导致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文化素质与科技适应能力普遍低劣。据国家统计局1997年和2001年两次抽样调查,农村中文盲或半文盲劳动比重仍占总数的8.5%,小学文化程度的为33.9%,初中文化程度的为46.2%,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0.1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1.3。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在农村科技应用与推广中的“缺位”,导致农业科技应用与农业生产发展存在总量需求严重不足与转化手段目标严重脱节的双重困境,农业生产中科技含量低,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科技贡献率大约在30%左右,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率只有20%—30%,远远低于世界市场水平与发达国家水平。在此社会背景之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对现代科技与现代要素的吸纳能力普遍弱化,从而根本无法在现代化市场经济中与非农产业展开有效的规范竞争。
2.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低,吸纳社会生产要素能力相对缺乏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历来没有规模经营的传统,农户家庭经营分散狭小,市场组织化水平十分低下,作为世界上土地经营规模最小的国家,我国这种超小型土地资源环境格局显然不利于农业市场谈判地位的强化,因此农民不可能通过自我组织力量去影响市场价格,相反只能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收主体。与此同时,由于农业产业禀赋决定了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农业难以获取社会市场利润,于是在市场利润机制的作用驱动下,农业既没有能力吸纳外部生产要素的持续投入,又难以防范农业内部各生产要素的非农业外流,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农业产业的弱势格局。
3.农业比较利益提升乏力,农民社会负担居高不下由于传统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惯性与农业宏观政府投入的相对不足,致使持续低下的农业比较利益状况得不到根本改观。这种状况不仅严重制约了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弱化了农业吸收利用社会生产要素的基础与动力,而且使农业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另一方面由于农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持续外流与农业发展所需要素补偿的严重短缺,导致了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社会地位难以在短期内有明显改变,其主要表现就在于农民负担的居高不下。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但目前农民各项社会负担仍然占据了人均收入的50%以上,而且与城市市民相比,农民的税赋负担显然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农民的自我积累与自我发展的能力。上述几个方面共同展示了农业产业弱质性的形成机理及现实表现,而从结果的视角出发,农业产业弱质性不仅加剧了其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与制度风险,而且还产生了更为严重的弱质效应,集中表现为农业生产要素的大量外溢,这种生产要素外溢大致表现为劳动力外流(不是相对于土地需要过剩而言,而是产生于劳动力投入边际效益与转弱成本的利益比较)、农业资本外流(由于农业资本投入边际生产率大大低于非农产业,因此通过投资性外流、储蓄性外流、价格性外流、迁移性外流等形式引发农业资本大量流向城市非农产业)、农村土地外流(主要是基于土地利用收益成本比较而形成的农地非农化利用、土地过度征用以及土地利用方向的不规范变更等)。农业生产要素的大量外溢,从根本上削弱了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进一步加剧了农业弱质性状况,在此格局之下,农业基础地位的巩固与发展只能是纸上谈兵。
二、制度之因——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迟滞与历史惯性
二元经济结构是西方发展经济学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结构的理论概括,其代表人物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尽管在刘易斯之后不少经济学家对“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与模型进行了多个层面的补充发展,但其基本理论框架大致相似。从基本内涵的视角来分析,二元经济结构的逻辑内涵是:发展中国家或地区一般存在着传统落后的农业部门与现达的工业部门两个产业部门;由于两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水平与劳动边际收益率的显著差异,引起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产业间流动,最终实现二元经济结构一元化的目标追求;发展中国家一般要经历以农支工、农工协调与工业“反哺”农业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在这一历史发展过程中,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非农业转移是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核心内涵与关键环节。从国际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市场化、现代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普遍化的经济现象;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样面临着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约束与现实困境;二元经济结构一方面为中国工业化基础的建立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导致了“三农”问题的生成与加剧。改革开放以来,传统二元经济结构受到了来自市场化改革与农村制度创新的共同冲击,但迄今为止,这种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迟滞与历史惯性依然是制约“三农”难题化解的主要制度障碍。
按照刘易斯对二元经济结构的界定,我国国民经济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从历史发展的视角来看,二元经济是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赶超型发展战略与城乡分割经济体制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它通过中国特色的资本原始积累克服了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初期资本积累短缺与有效需求不足的双重困境,在较低的国民收入水平上实现了较高的工业化水平;但从长远发展的视角出发,这种不断强化的二元经济结构不仅导致了农业生产的长期低速增长,而且也极大地阻滞了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为了维持这种二元经济结构,政府逐步建立了三大制度体系,即户籍管理制度、制度与统购统销制度;其中户籍管理制度一方面在农村把土地与户口相结合,另一方面在城市把户口与就业、社会保障相结合,严格限制了人口自由流动;制度则通过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与统一经营,在组织上保证了政府对农民与农业剩余的控制;而统购统销制度则借助于对农产品市场交易渠道的人为干预保障了国家工业化的粮食供应。始于1978年的农村经济改革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在各个层面上对传统二元经济结构产生了程度不同的冲击,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改革对二元经济结构的冲击是弱化的;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在新形势下反而呈现出新的运作特征,即:城乡隔离分而治之的制度体系、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严重失调、传统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发展、乡镇企业与城市大工业对立运行。传统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相对滞后必将给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一系列难题,其中“三农”问题便是其中的焦点与核心。概而言之,二元经济结构对“三农”难题生成与发展的影响主要通过以下几个层面体现出来:
(一)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
按照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在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劳动力的增长、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以及土地边际收益的递减共同导致传统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过剩;另一方面工业部门的资本积累与生产规模扩张反过来又会吸纳更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从而实现二元经济结构的历史转换。但是我国特殊的二元经济结构及其相应的制度支撑体系,却使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的相对提升并没有吸纳与之相适应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即使是涌入城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本质上讲也没有被工业化与城市非农产业所真正有效接纳,绝大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游离于现代化工业之外,农村居民转变成为城市居民的过程严重受阻。而国际经验一再表明,二元经济结构转换成功的中心在于农业部门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程度与农业现代化水平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水平有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种状况的直接后果,一方面是使城市工业化脱离农业片面推进,城市工业化与农业人口非农化严重失衡;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迟滞,导致人地矛盾更加突出,农业产业化与适度规模经营难以正常运转,以家庭为单位的传统经营模式的制度绩效与高度发达的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距日趋拉大。
(二)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导致产业结构调整缓慢与升级换代滞后
对照国际经验,依据我国人均GDP1000美元的标准,目前整个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是严重滞后的。主要表现为工业部门吸纳劳动力能力不足,产业结构升级缓慢,再加上城市服务功能的相对不足,共同导致了工业化一农村劳动力转移一城市化一产业结构升级之间的良性循环格局未能真正形成。之所以为此,一是由于工业自身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调整升级不力,导致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不仅没有真正从农村吸收剩余劳动力,反而形成城市中日益扩大的失业群体;二是由于城市化进程中第三产业发展的严重不足,既制约了工业与农业产业化发展速度,又制约了就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这种状况的直接后果就是,从产业产值结构上看我国已经是现代工业社会,而从就业结构上看我国仍然处于传统农业社会;在经济效益层面上就表现为传统农业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力大大低于以现代工业为代表的非农产业的劳动边际生产力,因此在传统的农业部门以较大的劳动力份额(50.1%)创造出较小的产出份额(17.7%),而在以工业为代表的现代部门中较小的劳动力份额(23.7%)却创造出较大的产出份额(49.3%)。
(三)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导致政府制度供给在农村经济运行中的严重短缺
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我国不仅存在着以现代工业为代表的现代部门与以农业为代表的传统部门之间的经济二元结构,同时也存在着城市社会与农村社会对立的社会二元结构,这种双二元结构的历史惯性进一步加剧了“三农”问题的严峻性。具体说来就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缺陷导致其产出效率低下与产业结构固化,严格的户籍制度、城市劳动用工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城乡长期分割的鲜明界限造成生产与经营市场的严重失调,长期存在的“剪刀差”以及不合理的财税负担进一步加剧了农民收益流失,二元化的资本市场、组织结构与技术结构强化了农业的弱势地位。总之一句话,政府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制度创造与政策注入的城市化偏向于非农业倾斜,导致农村经济发展长期缺乏有效的制度支撑,不仅引发了“三农”问题的形成与强化,同时也进一步加剧了传统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困境与矛盾。
(四)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加剧了农业比较利益的低下与流失
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农业部门存在大量“隐蔽性失业”即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土地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使用下其边际生产力很低甚至为零,正因为如此才为非农产业特别是城市工业创造了无限的劳动力供给。二元经济结构的长期存在与转换迟滞,致使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业,不仅限制了农业生产单位产出效率的提高,而且阻滞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历史转换过程。因为二元经济的运行过程,同时也就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换过程,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的供给不是由技术产量决定的,而是由经济产量决定的;而工农城乡之间的利益结构倾斜必须使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从微观利益出发,减少对农业的各种投入,缩小其生产经营的经济边界,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整个农业生产增长的缓慢;再加上二元经济结构所固有的国民收益分配生产要素配置过程中的“重工轻农”的政策制度倾向,共同导致了农业比较利益的持续流失与低下,从而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三、国情之因——人多地少的现实约束
土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根,土地在社会经济发展与进步中的地位不容质疑。作为农业发展大国的我国,农村土地问题始终是革命与建设的首要问题;人多地少的现实国情,不仅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硬性约束,同时也是“三农”问题生成发展的基本要素。对此“三农”问题研究专家温铁军明确指出:对我国“三农”问题起制约作用的矛盾主要有两个,一是基本国情矛盾即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二是体制矛盾即城乡分立的二元经济结构。由此可见,我国“三农”问题的凸现与“三农”难题的化解必须高度关注人多地少这一基本国情约束。
从静态层面上看,我国特有的人多地少的国情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首先,土地资源绝对数量与人均占有数量之间的矛盾。我国土地总面积达960万平方公里,占世界陆地总面积的6.4%,仅次于前苏联与加拿大,居世界第三位。但由于我国人口绝对基数的制约,人均土地占有比例很小,世界人均陆地面积2.97公顷,我国人均0.827公顷;世界人均耕地面积0.32公顷,我国人均0.08公顷;在全球26个人口5000万以上的国家中,中国人均耕地占有量仅高于孟加拉国与日本,位列倒数第三;以我国目前13亿人口计算,我国现有耕地面积为130039.2千公顷,约占国土面积的14.2%,与美国的19.5%与印度的55.6%相比明显偏低。同时约有1/3的省份人均耕地不足1亩,有666个县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0.8亩的警戒线,有463个县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0.5亩的危险线。其次,耕地数量不足与质量弱化同时并存。一方面我国耕地总量不足,可以开垦利用的后备耕地资源相对较少,二者相加总和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4.9%。与此同时,可利用耕地质量总体较差,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资料显示,全国高产田占农村耕地总面积的21.5%,中产田占37.23%,低产田占41.2%;全国耕地面积中水产田占41.2%;而水土流失面积约占35%,沙漠化面积约占2%,盐碱地面积约占6%。再次,农村人口绝对增长与土地面积减少的冲突。近年来,我国人口每年以1000万左右的速度递增,而农村土地却以每年数百万亩的数量递减,从而形成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所特有的人增地减的尴尬格局。据资料显示,从1980年到1995年的10年间,我国耕地净减5万平方公里,超过日本耕地面积的总和。我国现有耕地面积同历史上耕地面积最多的1951年相比,递减2.3亿亩,平均每年净减700多万亩,从而使本来已经紧张的人地矛盾更加突出。导致耕地减少的原因有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更为主要的引发源在于人为因素,主要表现为:以开发区建设,越权批地,城镇化与非农业发展为特征的土地不合理利用与土地乱占滥用;以水土流失与过度开发为特征的耕地功能弱化与耕地面积锐减;以耕地污染与有机肥料过度使用为特征的耕地退化与肥力下降。农村耕地的锐减对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与国家的粮食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最后,农村土地闲置与耕地抛荒不良循环。由于受到产业利益驱动、产业结构调整、剩余劳动力流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在我国农村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耕地抛荒与土地闲置现象。据1995年清查,全国非农建设闲置土地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占45%,1996年底仅开发区占地中撂荒的耕地就达2万公顷;大量耕地抛荒现象的出现,致使耕地的生产及经济功能丧失,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在于种植业比较经济效益下降、农业生产自然风险加剧、非农产业利益的诱导以及农村土地社会负担的不合理。从国情层面上看,人多地少的基本现实与人地关系的矛盾冲突,是引发“三农”问题生成的根本原因。这种国情约束对“三农”问题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第一,人多地少的矛盾严重妨碍了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格局的生成与土地优化配置效率的正常获取。在市场化取向改革进程中,作为农村基本生产要素的土地理应按照市场效益原则进行合理流转与优化组合,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仅是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是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标志。马克思曾经指出:“从经济观点看,大规模耕种土地比小块的和分散的土地上经营农业优越得多,我们所具有的科学知识,我们所拥有的耕作技术手段等,只有在大规模耕种土地时才能有效地加以利用。”而我国农村目前人多地少的现实,必然使以家庭小规模承包经营的格局长期化与凝固化,致使劳动投入与土地投入都超越了可替代的合理限度,农村土地的规模效益难以正当获取,不仅阻碍了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优化,而且阻碍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历史转换,最终使农业比较利益持续低下,从而使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丧失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基本的利益吸拉力与效率推动力。第二,人多地少的矛盾不利于农业劳动率水平的提高与农业市场竞争地位的提升。从资源利用的技术层次上分析,由于人多地少的硬性约束,致使我国农业运行呈现出一种反常格局:土地生产率高与劳动生产率低同时并存,这在非农产业领域是不可能出现的。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只能是“土地边际报酬递减”规律作用的强化与现代农业投入数量的人为增加,致使经济学倡导的成本效益原则在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失去应有作用。另一方面,人多地少的现实格局如果与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迟滞联结在一起,则必将会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形成并被人为积压在日益短缺的农村土地上,农村土地产出数量或许可以持续增加,但由于在科技进步过程中资本有机构成持续走低与农业劳动力人数绝对增加,致使农村土地的劳动生产效率不高;而在优胜劣汰的国内市场竞争中,劳动生产率的高低是判断与衡量产业竞争优劣与竞争地位高低的基本要素;特别是伴随着市场化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运行,我国农业产业竞争力与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劣势将更加明显地显现出来。第三,人多地少的矛盾不利于公平与效率双重目标的有机耦合与农民经济地位的改善。公平与效率双重目标的协调始终是社会经济进步中必须面对的两难选择,国际经验充分表明,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过程中,处理二者关系的根本原则在于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一直是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一大难题,之所以如此,根源在于中国所特有的人多地少的现实国情。在目前人地关系如此紧张的社会背景之下,无论是中央政府的制度创新还是农户家庭的行为选择,均存在着“公平”为先、“效率”为后的选择倾向;因为对于中国农民而言,农村土地首先是一种“生存资料”和“生活保障”,而不是资源优化配置的生产要素,因此人们对待农村土地经营首先追求的是生活资料的基本满足,而不是投入产出效率的有效提高,人们经营农村土地的出发点不是市场利润的最大化,而是基本生活手段稳定性;于是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过程中,公平原则高于效率原则。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中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的不合理错位,致使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在满足了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却无法从农业产业运作中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再加上“重工轻农”的倾斜发展战略与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对滞后,致使农民的社会负担相对较重,在人多地少的硬性约束下,农民的税费负担已经占到农业产值的20%以上,这显然有失公平待遇原则,其结果只能是农民社会经济地位改善的缓慢与农民收入水平提升的迟滞。
四、政策之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政府行为偏向
在影响与决定农业发展的要素体系中宏观经济政策居于核心地位,正如发展经济学家舒尔茨指出的那样:“一国农业所以停滞不前,不在于资源禀赋,而在于宏观经济政策和农业政策的扭曲与失误。”在我国农业发展一贯倡导的是“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三靠科技”,我们认为“三靠”的中心与关键在于“一靠政策”,因为政策既是决定科技与投入能否到位的关键,又是农业人为兴衰的根源;而作为政策制定与实施主体的政府则在农业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历史检索,还是现实分析,我们都会发现政府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均表现出浓厚的工业偏向、城市偏向与市民偏向,而这恰恰是“三农”问题迟迟无法根除的宏观根源。
(一)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工业偏向
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政府也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特殊利益阶层,也有其相对独立的利益目标与行为偏好,由此决定了政府利益与民众利益错位的可能性。由于我国是在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发展经济的,更由于政府与农民在产业上的分离与空间上的错位,政府的行为选择必然要在一定程度上偏离农民的利益,只有如此才能集中到足够的资源去实现工业化的既定目标。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国民经济发展的工业偏向更不可避免。一方面,依靠剥夺农业为特征的资本原始积累为工业化提供资金支持,主要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隐蔽方式)与农民税费(公开方式)两种方式来进行。据统计,1950—1979年政府通过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从农业取得51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为978亿元,减去财政支农支出1572亿元,最后政府从农业抽取的农业剩余净额为4500亿元,即每年农业部门为工业无偿提供资本积累155亿元。改革开放以来这种情况有所缓和,但仍然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之上,1979—1994年,政府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从农业抽取15000亿元收入,同期农业税收为1755亿元,减去财政支农支出3769亿元,政府从农业提取的农业剩余净额为12986亿元,即农业部门利益流失达到811亿元;另一方面,国家财政支出过程中也表现为显著的重工轻农倾向,尽管《农业法》明文规定:“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但是,以1992—1996年为例,财政支农支出年均增长16.8%,而向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年均增长23%;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份额也逐年下降,1993—2000年分别为9.5%、9.2%、8.4%、8.8%、8.3%、10.7%、8.2%、7.8%;同时财政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远远低于农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前者仅仅为后者的1/2或1/3,从而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根本不相称。与此形成明显对照的是,工业得到政府的财政支持持续提升,在“一五”到“五五”期间政府对工业投资占总投资的比重在45%-62%之间,而对农业的财政投资从未超过8%,最少年份为3%。这种工业偏向运行格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业自我积累与自我发展后劲的不断弱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力,农业劳动生产率长期停滞不前,农民生活水平低下,从而使农业这一基础产业在垫高工业发展平台的同时,却使自身发展严重受阻,农业基础地位得不到真正落实与巩固。
(二)城乡发展中的城市偏向
这种城市偏向大致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资本流动的城市偏向。由于偏斜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影响,再加上资金流动的利润最大化倾向,长期以来我国社会资本大部分流向城市,从而使农业作为弱质产业正常发展所需要的资本支持严重缺位。二是劳动力流动的城市偏向。城乡分割的管理体制将农民严格束缚在农村土地上,阻止其自由择业,而城镇就业机会主要由城市居民来分割。尽管伴随着市场机制的发育,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流向城市,但由于劳动力市场统一性的严重迟滞,致使农村剩余劳动力仍然是一种体制外的暂时流动,无法真正纳入城市劳动力统一安置范围,从而形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短期性与不稳定性,其直接后果就是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残缺与城乡收入差异的进一步扩大。三是公共物品提供的城市偏向。公共物品的提供主体只能是政府,而政府在处理城乡利益关系上的主观偏好,导致城市公共物品几乎全部由国家负担,而农村公共物品的短缺却由农村居民自己负担与自主解决的不协调格局;这种非均衡的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一方面产生了不公平的国民待遇,另一方面则从根本上引发了农村公共物品的严重短缺,从而极大地制约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加重了本来已不堪重负的农民负担。四是制度创新过程中的城市偏向。制度变迁与制度创造是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无论是回顾历史还是立足现实,我们都会发现,尽管中国的改革与创新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农村,但在整个改革过程中,各种制度创新的主战场与重心却始终在城市。由于中国渐进式改革思路的影响,制度创新必然有前有后,但中央政府在特定时期内对城乡实行的差别政策,必然影响到城市与农村的发展格局。这种由于制度创新的先后顺序特别是制度变迁的主次差别,必然导致城市制度供给的充足与农村制度供给的缺失,从而使农林经济运行缺少持续有效的制度推动,这一点从近年来各种制度创新及政策安排上就可以得到充分佐证。
关键词: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产权;所有权安排
中图分类号:F0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1-0089-02
1 三种不同的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治理结构的企业形式
(1)物质资本产权决定论。在资本市场没有缺陷、股东既获得企业全部收益又承担企业全部风险等假设条件下,企业是股东的,其目标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按照这种理论,把企业所有权集中地分配给股东是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安排。其实也就是说在企业里物质资本产权决定着人力资本产权。在我国目前,大部分企业都是物质资本产权决定人力资本产权的治理结构。
(2)人力资本产权决定论。企业是一个由技术因素决定的生产函数,随着人力资本专用性和团队性日益增强,人力资本所有者将掌握企业所有权,而物质资本所有者则只能获得“固定租金”。按照这种理沦,把企业所有权集中地分配给人力资本所有者是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安排。也就是说由人力资本产权决定物质资本产权的企业治理结构,这种企业对技术的要求很高,一般是要有特殊技术或者较为特别的高科技企业会使用这种治理结构。
(3)共同决定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本质上是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所缔结的“一组契约”,企业发展取决于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长期合作,企业目标是为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服务,企业各项制度安排要平等对待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产权权益。按照这种理沦,各产权所有者共同分享企业所有权是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安排。其实这种企业治理形式是物质产权决定论与人力资本产权决定论的折衷,也就是说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同等重要,不存在谁决定谁的意思,这种理论虽然在理论上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企业股东与员工的积极性,但在现实中的实行上还是存在着不少困难,目前我国有不少的企业实行的是这种治理结构,而这也是我国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2 三种产权治理形式的比较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资本产权决定论和人力资本产权决定论把企业所有权集中地分配给某一产权主体,就意味其他产权主体的权益被剥夺。因此,这两种理论作为企业所有权安排的理论基础不是一种最优的选择,最优的选择应是共同决定论。
(1)企业剩余形成的物质基础是各产权所有者投入的专用性资产。这就是说,对企业剩余的贡献既有股东投入的股权资本,还有债权人投入的债权资本、政府投入的公共环境资本(包括制定公共规则、优化信息指导、改善生态环境等公共产品)等物质资本,也有经营者和一般职工投入的人力资本。可见,企业剩余实际上是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产权所有者的合作收益。按照谁贡献谁收益的原则,这些所有者都有权参与企业剩余的分配。
(2)企业风险由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承担。凡是为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产的产权所有者都会因企业亏损或倒闭而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而且,随着物质资本证券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人力资本专用性的日益增强,物质资本所有者可以在资本市场上通过组合投资、转让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来回避其投资风险,但人力资本所有者却相对难以回避企业风险造成的损失,特别是人力资本投资相关的风险。从这个角度看,同物质资本一样,人力资本也具有抵押性。
(3)企业控制权由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共同分享。凡是为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产的各利益相关者为了降低投资风险,获得产权收益,就必须参,;企业控制权的分配,共同治理企业。英国的《Hamper报告》、美国的《商业圆桌会议公司治理声明》、日本的《公司治理原则》、韩国的《公司治理最佳实务准则》以及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公司治理原则》等,都强调在公司治理中,要重视物质资本所有者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作用。
3 企业中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企业是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的契约,是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交易的结果。企业的建立标志着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已经化合为企业所有权。企业所有权是指剩余索取权和归属性控制权。因此,深入研究物资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发生之间的关系显得非常重要。一般认为,物质资本产权有所有权(狭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能构成。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进行交易时,为了实现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结合,物质资本所有者就必须让渡物质资本的占有权权能,以使人力资本能够与物质资本结合。物质资本的占有权权能通过交易让渡了,物质资本的使用权权能也就自然而然地让渡了,因为人力资本只有实际“使用”,物质资本,物质资本的价值才能保值和增值;物质资本的使用权权能让渡了,也就让渡了物质资本的处置权权能,因为物质资本“使用”的本身就是对物质资本的处置。
在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的交易过程中,物质资本所有权(狭义)权能不会让渡,因为物质资本所有权(狭义)权能是物质资本所有者拥有物质资本的法律凭证。如果让渡了,就会失去自己的物质资本;物质资本所有者失去了收益权权能,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交易就失去了意义。通过对物质资本产权与人力资本产权参与交易的权能分析,可以确定,只有占有权权能、使用权权能和处置权权能等参与了交易让渡;所有权(狭义)权能和收益权权能没有参与交易让渡,仍然归属于物质资本所有者。
4 最优产权安排的企业治理形式分析
这里所讲“最优企业所有权安排”是指“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企业所有权安排(“企业价值”包括可供所有企业参与人分配的总收益),没有考虑收入分配问题。拥有企业所有权也就是拥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由于企业契约的不完备性,剩余是不确定的,因此拥有企业所有权就必须承担企业风险。因此可以说谁是企业风险的真正承担者,谁就应该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因为只有承担企业风险的人才最有积极性为企业做出最优的决策,而不承担企业风险的人是不可能做出最优决策的。那么就要看物质资本的所有者和人力资本的所有者谁能够真正承担企业风险。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运行,物质资本的社会表现形式已趋多样化。物质资本从实物型表现形式,到货币型表现形式,再到信用型表现形式的转换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是非常便利。再加上产权市场的完善,各种物质资本进行买卖或转移也很方便。这就减少了非人力资本作为实物型投资时所具有的抵押性质,从而使非人力资本所有者逃避企业风险具有现实可能性。而且随着证券市场的建立和运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对企业的投资已经从以实物型直接投资为主的投资方式越来越转向以证券间接投资为主的投资方式。另一方面,由于人力资本的专用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承担企业风险的程度正在日益加大。随着生产力的日益发达,社会分工也日益细化,因此人力资本的专用性程度也在增强。
综合上面的讨论,可以得出,无论是人力资本所有者还是物质资本所有者都不可能在所有的企业中单独承担企业风险。因此,虽然当前大部分企业基本上实行的是物质资本产权决定论的模式,但并不是对所有的企业来说都是最优的企业所有权安排模式;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以及货币支付工具的多样化,共同决定论模式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将会成为主要的企业治理结构形式。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7)08-0050-02
1 中国企业家能力现状分析
伴随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和民营企业的兴起,中国企业家人才大量涌现,能力不断提升,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1.1 小进即安,创新能力不强
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把企业家称为市场经济的“原动力”,把创新看作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值得强调的是,企业家创新不仅应有技术的创新,还应有观念、制度、管理、营销等多方面的创新。
创新不足在某种程度上是成就动机微弱的表现,缺乏对卓越、优秀目标的追逐欲望。一些私营企业在渡过了从谋生到维持的阶段后,许多个人资产在千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家创业热情减退,小富即安,随着对现有事业成就、生活条件满意度的提高,开始将资金投向消费性项目和生活享受。
1.2 对决策重视不够,经营管理方式落后
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1996年“中国企业家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企业经营者的时间和精力投向依次为营销活动48%、企业内部管理34%、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关系14%、产品开发4%、解决资金0%。我国企业经营者把多数工作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企业的营销活动中,在当前有一定进步意义,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企业家主要精力和时间应用于思考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全局利益,即进行经营战略决策。企业家过于注重具体管理实践,忽视经营战略决策,势必导致企业缺乏长远发展后劲。
进一步说,即使过于注重具体管理实践,却也存在经营管理方式落后问题。这不仅在国有企业有所表现,而且在民营企业也很突出。据调查,目前全国实行“家族型”管理的民营企业约占民营企业总数的70%,在这种企业里,近40%的管理人员是家族或准家族成员。落后的、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要求的经营管理模式必然制约企业发展。
1.3 缺乏企业家精神,企业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长期计划经济乃至转轨初期条件下造就的企业经营者习惯听命于政府而不是市场,缺乏冒险精神和坚强意志;满足于现状,忽视企业长远效益的管理,新产品开发和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对员工的培训也一般不太重视。
在企业家能力素质方面,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中国企业家队伍成长现状与环境评价-2003中国企业经营者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显示,当问及“作为企业经营者,您认为自己最强和最弱的三项能力是什么”时,在创新能力、预见能力、学习能力等九项指标中,被企业经营者排在“弱项能力”前面的公关能力(61.2%)、市场营销能力(32.4%)和表达能力(31.4%)与企业的对外开拓和市场推广关系密切,而排在“强项能力”前面的决策能力(61.7%)、组织协调能力(61.6%)与企业的内部管理关系密切,这反映了我国企业家内部管理能力较强,对外开拓能力需要改进和提升。
图2是根据《福布斯》2003-2007年的《全球富豪排行榜》相关数据整理而得的前100位富豪地区分布中名列前六位的国家,从图中不难看出,美国一直位居前列,2003-2006年德国居其二,而俄罗斯上榜人数逐年递增,中国大陆没有富人进入百强。
2 中国企业家能力低下的成因探讨
从人才学的视角看,企业家成长的主要因素是企业家因子(构成企业家的各种基本要素和成分)的不断积累和质变。西方实践表明,这些因子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中形成、积累和发生质变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企业家能力与素质低下呢?下文将从其成长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方面进行考察。
2.1 先前计划经济实践与转轨期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制约
长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仅仅是政府机构的“附庸”,即使具有企业家潜质也只能被限制。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通过改革逐步实现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中国企业家生成的土壤也在形成,但毕竟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时日尚短,加之旧体制下产品观念等长期影响,不仅埋没了一批潜在的企业家,也使现实中一些企业家才智的施展受到制约。
市场化程度不高表现在:从生产领域说,产业的集约化程度不够,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从流通领域讲,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要素的价格水平还不能真正反映供求,市场功能的发挥还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阻滞;从企业制度看,产权关系尚未明晰,企业独立的利益主体还未确立。
2.2 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是制约国有企业效率改善及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激励机制方面,国有企业经营者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企业家利益阶层,其收入与企业的业绩相关性不大;强调精神激励而忽视物质利益;收入构成不合理,名义收入低、灰色收入多;尤其缺少激励国有企业经营者追求企业长远利益的股权分配或股票期权制度。在约束机制方面,未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由于企业家市场不健全,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不完善,市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竞争约束难以实现,导致所谓“内部人”控制;奖惩措施不到位致使企业经营者更关心其政治前途和个人人力资本价值,职务消费无限扩张,出现、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加之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缺乏淘汰机制,往往只有等其离岗时,才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漏洞,才发现国有企业财产大量流失,而这往往已是既成事实的损失。
2.3 传统文化中某些陈腐观念和价值取向的阻碍
五千年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滋养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其中的一些精华,如“诚”,“信”,“和”等已被证明完全可以与现代市场经济相融合,但某些陈腐观念与价值取向确实与商品经济的实质相抵触,不利于中国企业家精神的形成和企业家的产生。这些观念和价值取向表现在轻商贱商、陈腐的义利观、儒家“中庸之道”。
此外,缺乏正规系统的管理培训与学习,亦不利于中国企业家的成长与能力提升。中国企业家往往精通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对经营管理则知之甚少。在中国的高科技企业中,这种现象更为严重。
3 中国企业家能力提升策略
3.1 营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环境
(1)文化观念环境。政府要大力宣传企业家魅力和企业家精神,使人们了解企业家艰苦创业的光荣业绩,充分认识企业家是经济崛起的动力、民族振兴的英才,使全社会尊敬爱护企业家,这将极大地鼓舞广大企业家奋发图强,同时激励更多有识青年立志成为企业家。此外还要努力营造宽容、竞争、开放、创新的文化氛围。
(2)体制制度环境。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步伐,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和权利。要真正在我国建立起现代企业家制度,①改革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②废除官本位,建立企业家职业本位机制;③通过对企业经营者的素质测评、资格认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把企业家推向市场。
(3)法律法规环境。用法律形式规定公司经营者的职责权利,约束其不得滥用权力或侵害公司资产,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来监督其行为,对于破产倒闭公司法院除调查其是否在原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渎职行为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在国家法律中还应明确规定,使其在一定时间内或永远不得再任经理、董事等职务。
3.2 构建有效的企业家激励与约束机制
企业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企业家激励机制的构建是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关键。企业家激励机制的设计主要包括:①报酬机制。我国许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近年来开始借鉴西方企业的做法,实行年薪制,目前实行股权或股票期权激励的企业也越来越多。②控制权机制。一方面应敢于承认控制权收益的合理性,同时规范控制权收益,使其与经营业绩挂钩;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国企改革,规范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培育外部治理机制。③声誉机制。当前建立国有企业家声誉机制,应改革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家职业化倾向,保证企业家具有长远预期。同时,要废除国有企业家行政任命制,培育充分竞争的经理市场。
根据委托论,即使有了一个很好的激励机制,经营者行为仍可能偏离所有者的意图。所以对企业家的行为除激励外,还要注意规范、监督和约束。企业家约束机制主要包括企业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约束机制。对国有企业而言,当前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约束机制,①解决好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和监督动力不足;②协调好“新三会”和“老三会”的关系。企业家行为一般受到资本市场、企业家(经理)市场和产品市场三方面竞争的约束,企业外部约束机制的构建应以市场竞争为基础。
3.3 强调培训学习和实践,提升企业家能力和素质
MBA教育在发达国家已成为企业家们学习的主要方式,美国《商业周刊》曾对全球1000家大公司的总裁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其中半数以上是MBA毕业生。我国从1991年开始MBA教育后,已培养了上万名毕业生,为不少企业家提高素质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另外,依傍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和大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讲座,特别是有组织有目的地请一些专家、学者或成功企业家,针对企业和企业家成长中的问题进行介绍并推介经验,介绍国内外经济形势、管理知识的新动态、新发展。
企业家的职业本身实践性很强,实践真正体现出企业家的能力,而能力也只能在实践中得到提高。多组织一些企业家论坛,让企业家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水平得以整体提升。强调轮岗实践,使其尽量在短时间内多接触和熟悉不同岗位,对企业有个全面了解和熟悉,全局考虑企业发展,进行有效决策。给企业家加压,倡导创新。适当的压力会迫使企业家不满现状,迅速成长。创新只能在实践中实现,也只有创新才能实现企业家本质的飞跃。
参考文献
[1]Casson, Mark. The Entrepreneur: An Economic Theory [M]. Oxford: Martin Robertson, 1982.
[2]Ramy Elitzur and Arieh Gavious.A Multi-period Game Theoretic Model of Venture Capitalist and Entrepreneur [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2003.144:440-453.
[论文关键词]金融监管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现状 借鉴意义
一、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金融市场是一个高风险市场,较易出现个体理性导致集体的非理性。故金融业需要国家干预,而现代国家干预以正当性、合法性为前提,于是干预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应运而生。笔者认为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可以定义为:为了实现金融市场健康发展,而由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国家干预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金融市场准入、退出、运行等法律制度。
纵观当今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监督和管理。由于它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市场失效”和金融体系中的内在不稳定性相联系,旨在克服这些因素,从而为现代经济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创造一种“秩序”。所以,金融监督与管理及相关制度在本质上构成现代市场经济和金融制度结构的基本要素之一。金融监管制度是直接对商业性金融机构或主体作出某种限制性规定,并加以监督执行,由此决定了金融监管制度作为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管制行为在本质上构成现代金融制度结构中的独立层次。
二、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监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总体来说,我国形成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共同负责金融监管的格局。
然而,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也日渐突出,原有的监管模式已经无法达到相应的监管要求,以至于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出现各类问题,主要表现如下:首先,金融监管成本过高,效率低下。其主要原因在于长期以来我国的内资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因此我国对金融业的监管是分业实施的,但近年来事实上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以及外资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出现,客观上要求对纯粹的分业监管进行完善,我国目前逐步加强人民银行、证监会及保监会三大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就是适应这种要求的变革。其次,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不同步。在金融研究与实务工作中,“先发展、后规范、再完善”的指导思想总是占据主要位置,表现为与金融发展相应的监管法规建设滞后、监管技术手段落后、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等。最后,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经营与监管透明度比国际上通行的惯例还有不少差距,公众应享有的金融信息权力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特别是国有银行领域有不少信息披露的“禁区”。
(二)美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与全球金融危机
全球金融危机的引发原因众多,如经济周期决定了经济有与低谷;经济缺乏新的增长点导致美国政府不当的房地产金融政策;金融衍生品的“滥用”,拉长了金融交易链条,助长了投机;过低利率的货币政策为房地产泡沫破灭埋下伏笔等等,但究其根本原因确是监管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尤其是金融监管制度的缺陷,未能发挥它在人们追求高风险高回报过程中应有的作用——维护金融系统安全,防止由个体理性导致的非理性。而美国正是此次金融危机的源头与重灾区,由此笔者将分析美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以供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之用。
1.美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由来
美国是世界上金融交易较为发达的国家,其监管体系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已经确立。1933年,美国大改自由主义时期放任的作风,对金融业实行全面而严厉的监管其标专通过了银行法。在证券业领域,1933年制定了证券法、1938年出台了曼罗尼法、1964年和1965年证券法修正案、1960年证券投资者保护法、1984年内部交易制裁法、1986年政府证券法、1988年内部交易和证券欺诈实施法等等。
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美国逐步放松了对金融业监管。如果说经历了二三十年代经济危机之后的金融监管是以安全为其监管的首要价值目标,那么七八十年代起其监管的价值目标转向了效率优先。主要表现如下,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IDMCA)和1982年高恩·圣杰曼法(吸收存款机构法)。IDMCA的目的在于帮助陷入困境的抵押贷款机构,通过在这些方面给与更多的自由,使他们能够更有效的同商业银行竞争。
2.美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金融危机爆发前,美国采取的是“双重多头”金融监管体制。双重是指联邦和各州均有金融监管的权力;多头是指有多个部门负有监管职责,如美联储(FRB)、财政部(OCC)、储蓄管理局(OTS)、存款保险公司(FDIC)、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近10个机构。上述监管体制曾是美国金融业发展繁荣的坚实根基,然而,随着金融的全球化发展和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的不断推进,“双重多头”的监管体制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真空”,并使一些风险极高的金融衍生品成为“漏网之鱼”。
美国监管体系机构太多,权限互有重叠。而另一方面,监管盲点也不鲜见,例如,像CDO(债务担保证券)、CDS(信用违约掉期)这样的金融衍生产品,到底该由美联储、储蓄管理局,还是证券交易委员会来管,没有明确,以至于没有谁去管。其次,由于各种监管规则制定得越来越细,在确保监管准确性的同时牺牲了监管的效率,对市场变化的反应速度越来越慢。最后,多头监管的存在,使得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得到足够的法律授权来负责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最佳的监管时机往往因为会议和等待批准而稍纵即逝。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未能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成为此次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源。
三、美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对中国完善金融监管立法之启示
中国金融市场之所以能幸免于这场灾难与中国金融市场并未完全开放有关,但金融全球化已经势不可挡,在全球金融市场趋同的今天,金融监管的法律制度趋同化也将不可避免。中国如何从此次金融危机与美国的监管法律制度中取其精华、吸取教训,并进行监管制度的自我创新新将成为一大难题。对此,笔者有愚见如下:
(一)加强我国监管组织与其它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合作,应对金融全球化带来的风险全球化
金融监管权是国家主权重要表现之一,明确自身监管权的同时要针对金融全球化主动参与国际间金融监管合作,可以多边或双边条约或协定的形式建立金融机构母国、东道国协调监管机制。一方面我国要加强对外国金融机构在我国从事的金融活动进行监管,另一方面我国金融机构与监管组织也要积极配外国监管机构对我国的金融组织在外国的金融活动进行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全球化。如在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上,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跨国破产示范法》、《欧盟破产程序规则》、美国破产滥用预防及危机方面建立起既符合国际合作,又符合“属地原则”的法律规范,做到未雨绸缪、法律法规透明,增加国际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二)金融监管理念应从效率优先转变为安全优先兼顾效率
忽视了安全的效率是不可长久的效率,甚至摧毁效率本身。监管模式也应由过去不同机构不同监管组织转为以业务分类为标准进行监管,进而统一相同业务的监管标准,减少监管的真空和盲区。金融监管应更贴近市场第一线,从细小问题抓起,防止小问题演变成系统性风险,让监管更具前瞻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监管法规的级别应进一步提高,以法律为主,法规为辅,部门规章尽可能减少的方式,先在制度层面上统一。针对内容冲突的法律明确何者被废除,以防止无法可依的现象发生。改变以事立法的现象,应急措施一旦结束就应立即着手制定相关法律,不能以效率来换取监管法律之间的混乱。弥补立法空白,银行法体系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该法域我国还没有比较完善的破产法律制度,在内资与外资金融机构法律适用问题上实行的还是一套分流的模式。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为基础,制定我国的《金融机构重组与破产法》,对我们以往的监管措施是否有效、科学,应该进行评估。
(四)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扩充监管内容和范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监管自律机制
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先进的监管方式而言,我国金融监管方式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使用行政命令式的监管、合规性监管和标准化监管。行政命令式的监管不利于发挥市场的活力,也容易滋生腐败;合规性监管是一种事后监管,经常会遇到想要“亡羊补牢”却发现为时已晚;标准化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通过评估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及时和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措施,但该方法实际上是一种静态的风险监管,对当今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能力。
关键词: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转型;旅游产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1-0122-04
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如何促进民族地区产业结构转换、产业结构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努力获得了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同时也带来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我国经济发展差距的实质是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问题的实质是结构高度化和结构的转型问题。在理论上深入研究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问题,找寻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实现两步走发展战略、实现共同富裕和整体现代化的当务之急。
在以市场体制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和发展的制度载体的条件下,不平衡发展是必然的,导致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对落后似乎也是不平衡发展战略实施的必然结果;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认为,根据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机理和市场化条件下的发展规律,区域发展差距在一定的条件下存在自动弥合或自均衡的趋势,换言之,在假定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无论是国民经济还是区域经济,社会资源配置会自动趋于合理,但是,许多国家的发展历史和经验表明,市场在区域发展自均衡过程中的作用也是有限的,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宏观干预和调控,对不发达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选择和相对优势产业的扶持和培育,就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尤其值得我们高度关注的是,我们的改革和现代化进程就其性质而言是社会主义的,我们必须在现代化进程中深刻关注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现代化,可以说,没有民族地区的发展,中国的发展就不是完整的;没有我国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因此,我们必须在理论上深入研究我国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比较分析其经济增长的不同路径选择,比较研究其产业结构演变的内在机理,积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领域,积极发现、扶持和培育新型产业,实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现代化目标,从而实现共同发展。
1.我国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机理分析
从经济增长和发展的规律上讲,区域经济增长的体制依托一般意义上是市场经济,而产业结构的高度化演进则是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动态依托。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市场化价值取向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极大的成功,统一的国内市场已经形成,中国经济的国际依赖度已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市场机制已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和经济运行方式,即使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我国民族地区,市场经济体制也已经成为资源配置和流动的基本方式,经济增长的体制依托。但由于民族地区区位条件不良、现代经济增长的新型资源匮乏、信息的对称性差、人力资本条件和决策管理水平落后等原因,以及由以上综合因素决定了经济增长成本远高于全社会的平均成本,使我国民族地区即使市场机制已成为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也只具有很低的资源配置效率;同时,即使民族地区有着成熟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但由于其区域投资回报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生产要素的集约水平也很低,在很长的一个历史周期内,无法具备现代经济增长所需要的生产要素总量和结构条件。
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如果说市场经济是最基本的体制依托,那么结构的高度化和转换则是重要的产业条件。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罗斯托早就论证了结构转换与经济增长的内在关联,他认为结构转换是某一个部门或产业建立在技术创新上的产业演进过程,由于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产业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所以,结构演进是一个主导产业部门与其他产业部门之间复杂的交互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主导产业的带动与辐射作用,也引起了其他产业的技术的、制度的一系列创新,从而引发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与转换,使区域的“组产品”创新成为可能,带来区域的新一轮增长,他说“增长的运行,是以不同的模式、不同的主导部门,无止境地重复起飞的经历。[1]”另外一些经济学家也同时认为在结构变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中,首要的问题是经济总量的问题,只有总量的高速增长才能导致结构的快速演变。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认为,经济总量的高增长率引起消费者需求结构的高变化率,消费者需求结构的高变化率又拉动了产业结构的高转换率[2]。实际上是将增长置于经济总量尤其是消费者的扩张上。对我们有益的启示是,民族经济要获得快速增长,从产业的观点看,是主导部门的选择及其扩散效应的结果,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和发展的关键是在每一个经济周期以市场为基础的产业选择和定位问题;从总量的观点看,产业的选择和定位尤其是主导产业的选择固然必须依赖于有一个足够规模的经济总量和消费总量,但如果这一产业所依赖的经济与消费总量是外生的,就相当严格地具备这一产业发展的市场条件。
由以上分析得出的基本结论是,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及其关联的主导产业的选择必须依据现阶段经济发展周期给定的市场条件和民族地区产业条件来确认,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是我国民族地区实现增长和发展的结构转型的重要途径:
1.1从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的资源条件看,旅游资源的形成一般是天赋的(无论是自然遗存物还是人文历史遗存物),不需要通过支付巨额费用获得,其资源成本较之于其他产业的资源成本,成本是最低廉的,具备将旅游产业扶持为主导产业的资源成本条件;
1.2在经济发展中,区位条件往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成本的因素,在相同的条件下,它可以形成成本级差,从而使区位条件不好的地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存在成本和利润的双重压力。而旅游资源及其产品所具有的不动产性质使之不需要发生空间位移等一系列经济成本①;
1.3发展区域旅游产业需要的最重要条件是基础设施或配套的产业条件(如道路交通、住宿、餐饮等行业的发展水平)及其关联水平,但是基础设施条件由于其公共产品性质和其对于区域经济增长发展的共同的基础性质,其主体部分不需要进行专门投资建设,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好从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好的民族地区,这一条件的发育是良好的②;
1.4从旅游资源与产品形成的条件优势上看,形成旅游产业的资源条件和产品条件是文化与自然遗存在区域间的差异及其在时间意义上的厚度与丰度,而我国民族地区恰恰存在自然遗存物和历史遗存物的一系列厚度与丰度,并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区际发展差异造就和存留了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反而成全了发展旅游产业相当重要的文化和自然差异;
1.5由文化和自然差异性及其厚度和丰度造就的旅游产业所需的经济总量和市场条件恰恰是外生的,因为这一产业的需求者总是对有差异性的文化和自然资源有强劲的偏好,其丰富而又有厚度的文化和自然遗存可以通过其强烈的对游客的视觉与心灵冲击造成震撼,使之获得感觉的、理性的、体悟的和学习的等一系列旅游消费效用;
1.6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提高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客观上造就了这一巨大的客源市场,“到西部去,体会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已成为近几年我国旅游消费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同时由于人文遗存和自然遗存差异性的长期存在,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产品和产业的发展也是可持续的③;
1.7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双向依赖度的逐渐提高及国际经济、文化和社会交往水平的提高,中国正逐渐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旅游客源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外游客感知中国悠久的、丰富多彩的民族区域文化是旅游的主要目的(在中国拉萨、云南丽江、广西桂林阳朔甚至出现了外国游客由于对我国民族地区文化的迷恋而长期滞留的特殊现象),发展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也存在巨大的国外市场的可持续支撑④。
综上所述,在市场化条件下,旅游产业作为优先发展的产业或主导产业是实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目标和产业结构转型的理性选择,只要在发展中正确地处理好发展与保护、发展与外部性、发展与环境保护、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旅游产业发展与其他产业发展的协同与配套等关系,旅游产业一定能成为我国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柱,并以其巨大的产业关联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从而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一般条件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共同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并以其博大精深、多元性和对世界文明进程的重大影响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在西方文化、中国文化和东方伊斯兰文化三大体系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地位和历史价值,不论现在和将来,都必将对人类文明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华文化在其构成中,关于器物层面文化、方式层面文化和价值层面文化都有着相当丰富的遗存,并由于民族结构的多元性,其文化多样性又居于各国文化之首位,文化价值巨大。
在中华文化的历史发展和沿革中,由于以上述及的原因,我国各民族地区文化在纵向意义上的依存和横向意义上的结构都存在较大差异;各民族地区区情和资源结构也不尽相同;各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和主导产业也存在不同选择和发展路径;各民族地区都存在不同的产业比较优势和劣势;各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的富集度、丰度、厚度和潜在价值也存在梯度差异,从而,我国各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存在以上原因导致的起点、水平、规模和档次的不平衡性;但由于我国旅游产业发展整体上起步较晚,属后发型产业发展类型,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程度上一般差异不大,所以又存在发展特征上的共性。根据旅游产业发展的一般共性特征和规律,我国民族地区要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就必须识别、认知这一产业发展的内在产业运行规律,系列梳理这一产业所需的产业运行条件,从而合理地安排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有效地实施旅游产业的发展,实现区域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在以上框架中,认识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一般条件和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产业经济学机理,是民族地区制定和实施区域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实现区域旅游产业发展目标的关键,也是民族地区制定合理的产业政策的基础。
2.1必须充分认知和评价这一地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丰度、厚度、及潜在的产业价值。我们认为旅游资源潜在产业价值的评估一般应通过资源吸引力(resource attraction)、丰度(diversity level)、厚度(depth level)、差异度(difference level )、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和产品化率(merchandisedlevel)这六大指标去体现⑤。如上所述,由于我国民族地区民族文化资源的依存与分布差异大,并非所有民族地区因其民族特征和民族文化的存在都具备发展旅游产业的条件,必须依据科学的旅游资源评估方法认知和评价区域内民族文化资源价值,才能进行区域旅游产业发展的定位和选择。对民族文化资源的科学评估至少一方面提供了对民族文化资源价值认知的基础,另一方面可以预测由民族地区文化旅游资源价值决定的旅游产业发展的潜在市场规模,同时又成为民族地区制定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的基础。
2.2必须进行区域内外产业选择的优势比较,进行产业比较优势(comparative superiority)的分析。在市场化条件下,区域内经济增长依赖于产业的高度化和结构转换,同时又必须依据产业比较优势合理地安排产业成长与发展的次序,通过发挥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对有着显著比较优势的产业进行定位、培育和扶持,使之成为优先发展产业、支柱产业或龙头产业。产业的优势比较与后续的选择并不仅仅是一个市场行为,规律与经验表明,政府的首要宏观经济职能即在于产业的比较、选择与扶持上。产业比较优势分析的基本要素是产业成长的环境(industry growth surroundings)、产业成长的市场规模与结构(marketing scale and structure of industry growth )、产业生命周期与可持续发展(industry cycle and sustainability )、产业的环境发展(surroundings development of industry)、产业的社会发展(society development of industry)及产业协同(coordinational industry)等六个方面,通过产业比较优势分析要科学地确认民族地区产业高度化演进的方向、结构转型中的新产业选择及由此决定的经济增长模式与途径⑥。
2.3要进行关联区域竞争环境分析[3]。在市场化条件下,对区域内产业的比较优势和选择是重要的,但当这一产业通过区域内比较和选择定位后,就必须将其置于国民经济范畴中进行有关联的各区域间产业间发展的优势比较。旅游产业就其所依托的民族文化而言存在个性和差异,这是造就不同民族地区产业和相对垄断市场的条件;但就其共性而言,不同民族地区所开发的系列旅游产品在物资技术和产业一般层面上又存在共性(如青海和、广西和云南等),所以,关联的民族地区之间的旅游产业和旅游产品存在替代性,从而形成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产业竞争(industry competition),从产业组织理论的观点看,旅游产业是相当典型的垄断竞争市场类型,所以,产业比较优势分析就要旨在对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区域竞争力进行有效地分析和认知,以确定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竞争战略,以使民族地区在存在高度竞争的旅游市场中,进一步强化、巩固和提升其旅游产业的民族个性、文化个性以及产业相对垄断地位,从而提升产业竞争力,使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获得持续的市场支撑。
2.4要进行科学的市场细分和定位,建立“文化――产品――市场”的有机关联。首先,要建立文化与市场的关联,以自己特有的民族文化结构体系进行市场细分和目标市场定位;其次,建立文化与产品的关联,旅游消费者是通过对旅游产品的消费去感悟民族文化的,因此,旅游产品开发与旅游地营造必须能使旅游者通过消费过程深刻感知和体悟文化,以获得最大的旅游消费效用;最后,由于以上两个关联的顺序建立,就必然会建立良好的产品与市场的紧密关联,实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资源向旅游资源的成功转型和文化价值向产业价值的市场飞跃。从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来讲,产业供给的重点是培育独特的有垄断性质的文化个性,产业需求的重点则是持续的市场总量与良好的市场结构,必须通过科学的细分指标的确立进行市场细分,然后进行目标市场定位,并通过以上关联关系的建立将这一市场维系与巩固下去。
2.5必须进行合理的区域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定位。任何一个区域旅游产业发展都应建立包含一个或若干个核心目标和系列扩展目标在内的目标体系,其核心目标一般为产业发展目标和实现产业在区域经济中作用和地位的贡献率目标(即静态价值贡献,static value contributions,SVC)。产业发展目标由区域旅游产业的消费集中度和离散度(即市场规模及其维系水平和扩延水平)、旅游生产供给的专业化水平、旅游经济运行的规范化程度以及区域旅游产业的可持续性等指标来衡量;贡献率目标则指动态的旅游产业产值在区域GDP中的比重和增长率,以及决定这两个指标的可预测区域旅游产业发展潜力(Predictable Development Potentials of Regional Tourists Industry,PDPRTI)。另外,核心目标还应涵盖区域经济中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的动态发展贡献(Dynamic Development Contributions,DDC),即投资乘数、需求乘数、就业乘数与国民收入乘数的水平,据此可以判断区域旅游产业在区域经济中和区域经济运行周期的各阶段中的性质、地位与作用;同时,核心目标中也应涵盖区域旅游产业发展对区域经济结构高度化和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一般而言,旅游产业发展必然带动结构优化,它并不仅指由于旅游产业的三次产业属性必然在产业结构即定状态下绝对加大三次产业的比重,而且旅游产业发展也必然带动产业结构内部一、二次产业就业、产值比重的下降与三次产业比重的相对上升。旅游产业发展的扩展目标涵盖文明发展、价值发展、社会结构发展和社会环境发展的社会发展目标,包括文化资源价值的外显与市场发展、民族文化个性的国际认同等内容在内的文化发展目标,也包括由于区域旅游产业的发展重建人与自然、现在的人与未来的人、现在的环境与未来的环境共存共荣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民族地区在旅游产业发展中尤其要高度关注产业发展的扩展目标,这是因为扩展目标的实现既是旅游产业经济目标可持续实现的前提,同时又具有独立的社会、文化和环境价值。
2.6要有较稳定的和可持续的资金等生产要素供给。一般来说,我国民族地区经济成长和发展的最重要制约因素是生产要素,我们已经论证了,对于民族地区来讲,旅游产业的比较成本是最低的,但旅游产业的发展仍需一定规模资金总量的分阶段投入,以建立较为配套和齐全的旅游地基础条件和产品线。由于资金是制约产业发展的第一因素,因此,旅游产业的发展一般都是分期投入建设的,要保证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要保证旅游产业成为民族地区的支柱或龙头产业,要保证旅游产业产值对GDP的稳定贡献,要保证旅游产业带动社会发展,就必须首先保证有一个足够稳定和合理的融资条件,建立有国际金融组织融资、国内政策性长期贷款、商业银行借贷、民间资本吸纳以及本区域内政府配套资金供应等渠道在内的融资途径,使旅游产业健康、稳定、快速和可持续地发展。
2.7要着力培育和扶持一批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和品质优良的微观企业组织,使旅游产业的发展获得强有力的组织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下,在资源、产品、市场及产业政策等条件成熟的状态下,产业发展的成败优劣则主要取决于包括旅游地组织、旅行社、宾馆和其他配套服务组织的发育和成长水平。值得关注的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微观组织的发育水平较高,甚至有些产业的形成都是由组织策动和推动的,产业在市场化资源配置下的自组织功能强大;但在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民间经济组织基础薄弱,信息对称水平低,旅游产业发展所需要的对应的组织规模和结构较差,还要借助于政府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扶持。微观组织既是旅游产业发展的直接实施者,又直接面对消费者,它对于旅游产业的现实发展和未来发展都是重要的组织条件。
2.8必须实施“政府主导――政府规制――市场主导”的产业发展战略。对民族地区来讲,旅游产业是一个新型产业,同时也是一个产业联系最广的产业,对综合协同水平要求最高的一个产业,对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要求最高的一个产业,当然也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辐射带动作用最强的一个产业。在产业发展初期,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力量和宏观经济调控职能,进行基础设施条件的建设和改善,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和旅游产业发展战略,制定本地区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扶持人力资本和组织的成长,尤其要协调区域内所有产业和部门,以提供结构合理和完整的旅游服务和产品;在第二阶段,当旅游产业发展的各类硬软件条件和设施都基本具备,旅游产业发展的制度、体制、要素和协同等环境发育良好,就可以充分发挥微观组织配置资源的功能,使企业成为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主体;在第三阶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统一的区域市场已经形成,旅游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成熟,微观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形象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各产业间的协同水平进一步提高,已经形成了自己稳定的、相对垄断的和可持续的市场,民族地区旅游产业的发展就可以进入到第三个阶段,企业成为旅游产业发展的主体力量,辅之于政府的管理和规制,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的产业运行模式。
注释:
①旅游产业运行中的区位性成本与其他产业运行的区位性成本和分摊恰好相反,一般是由需求方(游客)支付的。
②即使我国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民族地区,其道路交通设施条件都具备发展旅游产业的条件,如青海省、自治区等。
③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2005年的数据显示(甘南州旅游局:《甘南藏族自治州2005年旅游产业发展总体情况汇报》),较之于2004年,甘南州游客增长速度最快的依次是二级市场(国内发达地区)和三级市场(国外市场),一级市场(周边市场)。
④有资料显示,到201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客源国和第四大旅游目的地国家,而且随着中国产业的发展,旅游基础设施条件的优化,旅游目的地国家位次存在提升的巨大空间。
⑤资源吸引力是民族文化资源对外埠消费者产生的一般认同和向往的强度;丰度指民族文化资源在结构上多样性存留梯度;厚度是民族文化资源的资源纵深度(即从器物文化、方式文化到价值文化的物质和非物质的存留程度);可持续性是民族文化资源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对原生态资源的保持程度或资源变异程度;产品化率是民族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的转化程度。
⑥产业成长基本环境主要是产业成长的资源环境、要素环境、人力资源环境及制度环境;产业成长的市场规模与结构是指这一产业所对应的现实市场规模、潜在是市场规模、目标市场类型与性质及其变化;产业运行成本与产业收益率则是对产业运行中成本、产值及其内部收益率的综合分析和比较;产业的环境发展是指产业运行对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产业的社会化发展是指产业运行对社会发展诸指标的影响;产业协同是指产业运行中各产业之间由于存在质态关联和数量比例关系而形成的产业间的支持度与协调度,它决定着产业发展的效率。
参考文献:
[1]W.W罗斯托:从起飞进入持续增长的经济学[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
[2]西蒙.库兹涅茨:各国的经济增长[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3]把多勋:区域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研究论纲[J].旅游科学,2005(3):10-15.
[作者简介]把多勋(1964-)男,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旅游管理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旅游经济学、产业经济学。
Abstract: The essence of the low carbon economy is the green economy based on low energy consumption and low pollution,while the core is the energy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the system innovation. The ideas and methods of value engineering fit the development concept of low-carbon economy. The development of low-carbon economy involves factors such as value orientation, organizational forms, incentive constraint,development means and tools. At present, the avail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low carbon economic in China are national low-carbon economic development strategies such as technology-led model, project-led model, enterprise-led model,capital-driven model, consumption-guided model, organization-driven model, and legislation-bound model.
关键词: 低碳经济;能源技术创新;低碳经济发展战略
Key words: low-carbon economy;energy technology innovation;low-carbon economic development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F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2-0005-02
1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
工业革命以来,随着以消耗化石燃料为主的高碳经济的发展,大气中CO2浓度不断增加,引发的全球气候变暖严重威胁着地球环境,致使人类生存条件不断恶化。人类不得不探索新的经济增长模式,低碳经济就是其模式之一。
“低碳经济”概念的正式提出来自2003年英国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它认为低碳经济是通过更少的自然资源消耗和更少的环境污染,获得更多的经济产出。低碳经济其实质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经济,关键是高能源效率与清洁能源结构问题,其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我国所面临的形势更为严峻。主要表现在:
①我国能源结构呈现富煤、缺油、少气的特征。能源结构失衡导致的环境承载力高。在能源探明储量中,煤炭占94%,石油占5.4%,天然气占0.6%,这种“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结构,导致了环境污染的加剧以及环境容量的极限。[1]②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低,导致能源转化效率低。目前,我国单位GDP的能耗水平高于世界平均值约2.2倍,水泥综合能耗超过国际领先水平23.6%,火电发电煤耗超出20.5%,机动车百公里油耗超过欧洲水平约25%,超过日本约20%。③企业及其它主体参与碳交易存在诸多困难和不便。尽管我国政府对于“碳排放交易”的态度非常积极,但多数企业并没有在很短时间内给予接受。根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的预测,全球的碳交易在2012年前为年均600亿美元,2015年达到1500亿美元。根据已有的规定,发展中国家无法通过出售配额实现与西方市场的转移。由于缺乏“定价权”,导致国内出售碳排放权的企业位于较低的价位,给我国企业参与碳交易市场交易造成诸多困难。[2]
历史形成的发达国家相当长时期人均高排放已经过多地占用全球碳排放空间,全球已失去了按公平原则分配碳排放空间的机会。发展中国家不可能沿袭发达国家已往的以高能源消费为支撑的经济增长方式来实现现代化,必须探索适合自己的低碳发展之路。因此,发展低碳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
2价值工程的思想、方法与低碳经济发展理念相耦合
价值工程,也称价值分析,是以产品或作业的功能分析为核心,以提高产品或作业的价值为目的,力求以最低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产品或作业使用所要求的必要功能的一项有组织的创造性活动。在价值工程中,价值的一般表达式为:V=F/C,
式中:V―价值,F―功能(指功能强度),C―寿命周期费用。
从上式可以看出,产品的价值与功能成正比,与寿命周期费用成反比,价值是功能与寿命周期费用的函数。功能相同的对象,寿命周期费用低的,价值就高;寿命周期费用相同的产品,其功能高的,价值就高。
价值工程涉及到价值、功能和寿命周期成本等三个基本要素,其基本思想是以最少的费用换取所需要的功能。价值工程的基本特点是:①以使用者的功能需求为出发点;②对功能进行分析;③系统研究功能与成本之间的关系;④努力方向是提高价值;⑤需要由多方协作,有组织、有计划、按程序地进行。
低碳经济本身就是一种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为基础,以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减排为方式,以碳中和技术为手段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低碳经济发展涉及的理念及思想与价值工程的思想比较耦合。其发展要素主要包括:①低碳经济发展价值取向。低碳发展,重点在低碳,目的在发展,是一种更具竞争力、更可持续的发展。②低碳经济发展组织形式。低碳经济发展组织形式受经济发展水平、技术形式和现有组织状况等因素决定。③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各种方式,去激发人或组织,使其有一股内在的动力和要求,迸发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规范其行为,朝着激励主体所期望的低碳经济发展目标前进的过程。④低碳经济发展的手段与工具。主要有经济法制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具有引导性和弹性,发挥主要作用。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法律手段具有权威性、公开性和稳定性。[3]
3基于价值工程的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战略
依据价值工程的思想与方法,我国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应采取以下战略。
3.1 技术带动型、项目带动型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是能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其手段是节能减排。节能减排必须依赖于技术发展与技术创新。这些低碳技术广泛涉及石油、化工、电力、交通、建筑、冶金等多个领域,包括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高附加值转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传统技术的节能改造、CO2捕集和封存等。通过强化节能实现CO2减排,通过优化工艺路线推进低碳经济,通过优化替代产品推进低碳经济,开发CO2的捕集技术以进行利用和埋藏,通过发展CO2利用技术推进低碳经济。
由于受技术应用经济效益、转换成本、路径依赖等因素影响,低碳经济要在一国短期内得到大规模发展有相当大的难度。低碳经济项目的一次性、独立性、时间性等特点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平台与载体,所以,一种新经济模式的发展初期大多是以项目的发展形式出现的。例如节能项目,风力发电项目,垃圾处理项目等。
3.2 企业带动型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没有企业参与推动低碳经济在我国就无法发展。利用价值工程分析企业实施低成本低碳发展战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
3.2.1 企业通过节能减排,实施低成本低碳发展战略①企业可以在保证服务对象必要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减排措施降低寿命周期费用,从而提高价值。②在产品设计与生产中,若功能下降,但寿命周期费用大大降低,只要功能可以达到用户需求,就能够提高价值。例如,将一些产品的性能或功能指标降低,能够带来寿命周期费用在较大程度上下降,在用户觉得此种下降不会影响使用时,价值就会提高,增大收益。
3.2.2 企业实施差异化低碳发展战略①企业可以保持寿命周期费用不变,同时将产品功能提高,实现价值的提高。假如用户要求先前产品的必要功能不足,可采取办法增加有关的必要功能,虽然生产过程中或许会增加花费,然而却能下调使用费用。众多产品的优势都体现在这一方面,究其原因是客户需求无污染环境、使用方便以及具有高效节能的产品所导致的。②寿命周期费稍有提高,而产品功能大幅度增加,进而价值提高。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在日趋提升,人们对产品质量的需求也在逐渐提高,并且对价格的承受能力也随之增大,所以,企业在加强竞争力时能够采取此种方式。
3.2.3 企业实施基于低成本的差异化低碳发展战略[4]既提高功能,又降低寿命周期费用。这是提高价值的最理想的途径,是价值工程追求的主要目标。如产品原有功能与寿命周期费用与用户的要求差距较大,通过补充必要功能,消除不必要功能,降低多余费用,就可以做到这一点。公司采用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就可以达到这一目标。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企业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努力地降低成本同时加大产品的差异化程度,才能在竞争中站稳脚跟,持续发展。
3.2.4 企业实施低碳发展技术创新战略[5]主要分为领先型创新战略、跟随型创新战略和模仿型创新战略。企业在制定其低碳发展技术创新战略时,一定要分析低碳发展技术创新战略所追求的功能和成本。根据价值工程V=F/C的原理,企业进行低碳发展创新战略选择时,应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和能力以及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针对低碳发展创新战略各个功能和成本费用在不同创新战略实施情况下进行打分,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需要赋予各个功能不同权重,进一步算出总功能得分F=∑Fi,在该战略下核算总成本C=∑Ci,最后计算二者比值,算出各个战略选择下的价值大小,从而可为企业创新战略选择提供决策支持。
3.3 资本推动型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碳交易”是传统生产方式向“绿色”发生“全球性转变”的“方向标”。以经济学的角度而言,碳交易遵循应科斯定理。易言之,以CO2为代表的温室气体需治理,而在此过程中就会给企业带来成本差异,由于平日中的商品交换能看成一种产权交换,因此,同样可以交换温室气体排放权。基于此,在市场经济框架下,利用碳权交易自然就是有效处理污染问题的最佳方式。我国要想更优地促进资金及技术向低碳领域发展,就一定要参与建构国际碳市场,通过金融市场发展低碳经济,进而使资本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功能完全发挥出来。[6]
3.4 消费引导型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在保持社会人群生活质量不变的情况下,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以及在消费领域进行节能存在着相对大的潜力。我们以建筑节能为例,我国城乡民用建筑面积约为400×108m2,建筑能耗已占总能耗20.7%。北方城镇在2004年农村生活用和煤建筑采暖为1.6×108T标煤/年,在全国煤产量中的比重为11.4%,而诸如生活用电等其他用电与建筑用电的耗电为5 500×108kW・h,在我国电耗中的比例是27%至29%。至2020年,预计我国城市人口比例为56%,大概新增?芏110×108m2需采暖的民用建筑,相比于2004年而言,2020年可能要增加2.5×108T标煤以及5 800×108到6 300×108kW・h用电。降低化石能源消耗是我国建筑和生活节能的主要目的,能够使用各种方法。例如利用太阳能等。同外国建筑作比较,我国建筑的保温能力较差,导致损失大量的热量,应给予特别关注。[7]
3.5 组织推动型低碳经济发展战略这里的组织主要包括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带动低碳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担任着直观重要的角色。许多发达国家推行了有效的经济措施与法律规范,使得低碳经济可在短时间里取得快速发展,同时获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例如,德国积极推行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以及生态税,重点培育环保技术产业,并将其立为新的主导产业。在低碳经济发展中,企业的角色比较独特,一方面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又是资源很大的消耗者,也是污染的造成者。作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企业,很难独自发挥作用,需要消费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尤其要强调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非政府组织是指处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社会组织,代表着社会中某个群体、阶层、集团的利益。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不仅有市场失灵现象,也有政府失灵现象。随着市场和国家机制的相继失灵,非政府组织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的第三种力量,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3.6 法律约束型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政府通过立法和颁布对行业、部门的最低能效标准和排放标准以推动低碳经济发展。这种方式具有权威性、公开性和稳定性。例如美国对汽车以及大多数家用能源设施实施最低能源效率标准,对建筑和空调、冰箱等高耗能家用电器,不断提高节能标准。英国政府出台了可持续住房标准,分为6个等级限定能源效率和水效率的最小消费标准对所有租赁和出售的建筑物将实行能源绩效证书管理制度等。[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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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冉.价值工程与企业基本战略管理.中外企业家,2005,(6):52-55.
[5]秦凯,张顺和.价值工程思想在企业技术创新战略选择中的应用[J].价值工程,2008,(10):1-2.
[6]庄贵阳.中国经济低碳发展的途径与潜力分析[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5,8(3):7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