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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个良好的软件环境,不可避免要牵扯到人的管理,谈到人的管理就要牵扯到规章制度的建立、实施等一系列的问题,有人说规章制度要严格为好,一是一,二是二,不能考虑特殊情况,如果全都严格遵守了,没有什么完不成的,企业也就能做好了,也有人说,制度是人定的,只要是人制定的就会有特权,不是说要以人为本吗?制度太严了,会没人权的,会让职工没有认同感,其实我觉得这两种说法都对,我现在要从制度方面谈谈企业的管理问题。
首先,规章制度建立要合理,规章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企业的发展,如果目的达不到,要修改,而企业的发展则需要规章制度的约束与指导,如果建立的规章制度成为企业发展的桎梏,也要进行修改,也就是说,规章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日新月异、与时俱进的改变的,它适应生产、工作的要求,它为生产、工作提供了方向与方法,所以,它又是超前的。一旦发现现有的规章制度不适应工作的需要,要及时改进、更正,不断进行修改,要逐一推敲,不要让职工看不懂,不明白。
第二,职工必须了解、熟记、理解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规章。规章制度如果不为职工了解、熟记、理解,那规章制度就不能称之为规章制度了,因为它的目的是规范职工行为的,如果职工不知道,怎么规范职工行为。所以,新员工进厂首先要记住与自己工作要关的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在工作中逐渐运用到实际中去。
第三,规章制度的执行问题,企业就是隆隆开动的火车,而规章制度就是铁轨,它限制企业的行进方向,又增快企业的行进速度,有制度不执行,企业要出轨,要翻车的,很多的企业,制度拿出来,很全面,很完善,但一谈到执行,则哑口无言了,规章制度的执行时,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如何消除特权,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是每一个做企业的人要考虑到的。考核严与否,决定了企业的发展的速度,很多的企业为此设立了专门的考核部门,但考核部门作为一个特权单位存在,很容易产生腐败,所以,考核部门人员要经常换,甚至要用基层代表来做为考核人员,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的考核。在实际中,考核时,人们常常对罚很看重,有领导说,只有罚狠了,罚疼了,才能真正杜绝违章、违纪事件的发生,而对于奖,则没有人关心,认为,你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缺陷,隐患都是你应该干的,你拿工资、奖金,你就应该做到这些,做不到,就要扣你的工资、奖金。
其实在每一位管理者手中,都应有两根指挥棒:一根是奖励指挥棒;一根是惩罚指挥棒。只奖不罚,则容易造成军心懈怠;只罚不奖,则容易引起军心不稳。因此,一流的企业管理者,必须要用活手中这两根指挥棒,奖罚分明,该奖的要奖,而该罚的一定要罚,绝不能因为人情而心慈手软。在春秋战国时期,吴王读完《孙子兵法》后,就想见见孙武,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一个真正有才华的人。于是吴王就找来孙武,问他:“你的这些兵法,是否真像你写的那么管用?这样吧,我给你180个宫女,你去按照此法把她们训练成精良的战士。”孙武一口答应下来,立即着手训练。挑了吴王最宠爱的两个妃子担任队长,让她俩持着战戟,站在队前。孙武将操练的要领和纪律都讲完了以后,就喊口令让宫女们演练。可是他刚刚一喊口令,宫女们就都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孙武说:“约束不明,令不熟,这次应由将帅负责。”于是重新作了说明。然后又击鼓,发出命令。宫女们又一次哄笑起来。孙武说:“纪律和动作要领,已讲清楚,大家都听明白了,但仍旧不听从命令,这就是故意违反军纪。队长带头违反军纪,应按军法处置。”于是他令人把两个担任队长的妃子抓起来,砍头以示惩戒。吴王闻听大惊失色,急忙传令,让孙武不要杀他的爱妃。可是孙武说:“我既已受命为将,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当即把两个妃子一同斩首。又指定另外两位妃子任队长,继续操练。当孙武再次发出口令时,所有的宫女都服从命令,而且严肃认真,举手投足都合乎要求。孙武对吴王说:“令行禁止、赏罚分明,这是兵家常法,为将治军的通则;用众以威,责吏从严,只有三军遵纪守法,听从号令,才能克敌制胜。”这一番话,讲明了奖罚的重要性,说得吴王心服口服,不但怒气随之消失了,还诚心诚意地拜孙武为将军。后来,吴国军队在孙武的严格训练下,纪律严明,战斗力很强,使吴国在当时威名远扬。这个年代久远的故事,一直到今天,都让我们深受启示。在训练前,孙武就讲明了纪律,这一点今天的大多数中层管理者很容易做到。但不容易的是,在执行的过程中,一旦碰到人情,很多中层管理者就跨不过去,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草草了事。而孙武却严格地按照纪律执行,丝毫不讲情面,也正因为这样,才能让所有的人都听令而行。不论是军队还是企业,要想健康、正常地运转,不但要有严格的奖罚制度,而且还要有能够严肃执行奖罚制度的管理者。
由此可见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对企业的重要性。我认为一个好的规章制度并能够进行正确实施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有以下几处好处:
1、让下级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
明确的规章制度起着红绿灯的作用,可以有效地约束团队。中层管理者让团队成员知道绿灯的地方可以行走、快走,出色的人可以得到奖励,从而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而红灯的地方则不能走、不可碰,谁跨入了,谁就要受到惩罚。
2、树立管理者的威信
企业管理者要严格地按照制度进行操作,不仅让团队成员更快地成长,而且无形中也树立了自己的威信,让大家心服口服。否则,对于该奖赏的团队成员视而不见,该惩罚的团队成员因为讲人情而放弃惩罚,那么即使墙上贴着明确的制度,也只是废纸一张,起不到任何作用。不仅如此,还会降低管理者在团队中的威信,出现团队成员不服从管理的情况。当然,作为团队领头羊的管理者,必须以身作则,为大家树立良好的榜样。只有如此,方能站在指挥台上,使所有的人团结一致,共同为组织的发展而奋斗。
3、生产得以安全顺利进行
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是生产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规章制度正确实施保证了生产、安全制度的顺利完成,使生产更安全、流畅,规章制度的罚让生产职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全神贯注、聚精会神,而奖则让生产职工干劲十足、冲劲十足、斗志昂扬。
由此可见,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对于企业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和必要,要经营好企业,使企业赢利,使企业长久发展,使企业人心所向,就要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操作等,特别是规章制度的实施、执行情况,只有规章制度完善了,企业才能逐步走上正确发展的道路,才能使企业不会只局限于一个小范围发展,才能使企业真正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关键词:规章制度培训;思想政治工作;作用
规章制度是一个企业得以良好运行的重要保障,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的政治优势。与此同时,这二者还是我国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提高员工思想认识,规范各项工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必须要重视这两项工作的良好开展,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思想保障,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一、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概述
(一)企业规章制度培训。通常情况下,当企业纳入一批新员工之后,都会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来对其进行培训,培训内容非常之多,比如员工行为规范、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比如企业的奖惩制度、薪资)等,从而有效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储备。
(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所谓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它指的是企业管理人员,采用思想政治教育(比如宣传科学的道路),帮助员工解决思想上的各种疑惑、矛盾,促使员工转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且能够以积极乐观地心态来面对工作、生活上的各种难题,有效推动企业的良好发展。
二、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的作用
在我国企业管理中,虽然都对员工进行了规章制度培训,也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但是,这两项工作基本都是孤立存在,没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导致思想政治工作空洞、培训成本增加等。因此,将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非常必要。
(一)提高规章制度培训效率。在传统的规章制度培训中,没有将其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非常生硬地向员工灌输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这样的企业规章制度培训方法极易造成员工的抵触心理,而且员工没有深刻领悟规章制度背后所蕴藏的意义,没有收到良好的培训效果。将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可以让员工在学习企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了解企业的文化、理念等,有效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进而逐步增强企业认同感,从而有效提高规章制度培训效率,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
(二)降低员工培训成本。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均属于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将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可以实现员工培训的“一条龙模式”,可以有效整合企业资源(比如培训工作的人力、物力等),降低企业在员工培训方面的投资成本,实现企业资源的共享,从而可以让企业将资本运用在其他方面的运作中,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
(三)促使员工更好地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在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培训时,将其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有效提高员工的思想认识,降低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培训的抵触心理,员工的思想觉悟得到进一步提升,能够将企业规章制度与思想政治工作融会贯通,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从而让员工履行劳动者的法定职责, 更好地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好各项本职工作,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同时在企业的发展中实现自我价值。
三、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的具体措施
在企业管理中,将规章制度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具有多方面的作用。为了保障其效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人员队伍的结合。在传统企业管理中,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处于分离状态。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他们基本都是互不干涉,各自为营。这样的企业管理模式大大降低了企业管理的实效性。因此,企业需要将这二者的人员队伍有机结合起来。
(1)人员队伍的整合、重组。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培训人员队伍与政工队伍进行整合、重组,实现人员的优势互补,从而在企业中打造出一支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第一,做好人员队伍的沟通。企业在开展人员队伍的整合、重组时,势必会产生一些人动,可能之前的人员队伍对此不理解。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强沟通和交流,让被整合重组的员工了解其中的意义,从而更好地配合企业发展。第二,做好人员队伍的安置。企业要根据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包括工作能力、性格特点等),做好人员队伍的安置,保证企业人员整合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人员队伍的经验交流。为了有效实现人员队伍的良好结合,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这里需要加强人员队伍的经验交流,从而为企业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保障。第一,培训心得体会的交流。企业要为企业人员队伍的交流提供良好的平台,比如会议室的面对面(定期交流)讨论、网上交流群的建立(不定期交流)等,将平时自己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实现工作能力的互相提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二,培训材料的交流。由于企业在传统的管理工作中,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是孤立存在,所以培训资料自然也就大有不同。在人员队伍相结合的过程中,需要两组人员将培训资料拿出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商讨后期工作的良好开展,比如如何将思想政治工作良好地渗透于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中,保障培训效果。
(3)培养复合型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企业需站在长远发展角度出发,加大投资,在企业中培养出一支复合型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即要求这个队伍既熟练掌握企业规章制度培训的方法和技巧,同时又精于思想政治教育,这里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企业从现有人员出发,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人员和政工人员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两种工作。另一方面,企业在人才引进的过程中,要提高人才准入标准,优先选择那些复合型的人才,最终在企业中形成一支综合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为企业后期的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融合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为企业发展培养出更多的人才。
(二)内容的结合。将企业规章制度培训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最终的目的是为企业培养出工作行为、规范思想觉悟高的高素质员工,做好人才储备,从而为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在传统企业管理中,规章制度培训重视员工行为规范、员工奖惩等方面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则将主要精力放在强化员工责任感、提升员工忠诚度等方面的内容上,两项工作缺乏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导致效果不佳。这就要求企业将这两项工作的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推动企业的良好发展。
(1)教材的修订、整合。为了实现两者的良好结合,企业需要对二者的培训内容(即教材)进行修订和整合,最终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从而有效提升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第一,教材的讨论和选编。企业应根据现有的教材,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协商,最终决定教材内容,主要是关于培训内容的重点,从而为企业员工培训提供更好的服务。第二,教材的选编。第三,教材的执行。相关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执行教材内容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删改,从而不断完善教材内容,为后期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开展提供重要的前提。
(2)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两项内容结合过程中,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培训人员和被培训的员工,进而收到良好的效果。第一,站在企业员工角度出发,打动员工内心世界。在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内容中,应该让员工感同身受,即使是在迟到处罚方面,也可以制定出更人性化的制度来,比如结合员工平时表现(总迟到和从未迟到等),迟到原因(堵车、意外事故等),进而做出不同的惩罚制度,让员工体会到企业的人性化制度,从而促使员工认可并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第二,在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二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机结合,从而让员工学会融会贯通,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3)顺应时展的需要。企业应该以发展地、长远的眼光来看到企业管理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时展的需要,不断创新培训内容,从而与时代接轨,提升培训效果。第一,以员工手册方式将培训内容告知员工。企业应以提升员工思想认识,规范员工规范角度出发,将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内以及思想政治内容以员工手册的方式发放到员工手中,让他们自由选择时间进行阅读,体现人性化管理一面。第二,接受企业员工的合理建议。在内容结合的过程中,企业应允许员工提出的各项合理建议,不断完善培训内容,在企业中营造出民主、公平的良好氛围, 从而推动企业的良好发展。第三,培训人员要善于借鉴其他企业在这方面的培训内容,看看他们是如何开展工作的,然后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不断提升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的效果。
(三)方法的结合。企业将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还需要将两种方法有机结合起来,改变传统方法的强制性和滞后性,促进企业的良好的发展。为了实现两者之间的良好结合和对接,提升员工培训效果,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方法的生动化。在实行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机结合时,应当最大程度上采用生动只管你地方法,从而不断提升培训效果。第一,采用多媒体培训。培训人员要熟练使用多媒体技术,掌握现代化地培训手段,将培训内容通过多媒体丰富的图文资料、多样化的视频资料等媒介,最终呈现在员工面前,帮助促使员工理解各项内容。第二,运用多样化的游戏活动。在传统员工培训的过程中,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都是生硬地灌输,采用“我(培训人员)讲你(企业员工)听”的模式,员工的参与性不强。这就要求企业采用游戏化的方法,比如有奖竞猜、演讲比赛等多种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员工参与其中,从而增强培训效果。
(2)结合员工主体需要。在培训的过程中,培训人员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主体需求,降低甚至消除员工的抵触心理,让他们更好地接受培训内容,从而提升培训效果。第一,做好问卷调查工作。当企业实行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方式,当完成第一阶段的培训之后,应该根据培训的实际情况,从员工需求的角度出发,设计相关的调查问卷并发放给员工,让培训人员从员工中得到直观的反馈信息,从而不断做出调整,让培训内容最大程度上与员工主体需求相结合。第二,培训人员要避免单方面地灌输。在培训的过程中,培训人员要善于运用迂回方法,尽量避免采用生硬灌输的方法,以免引起员工的抵触心理。比如在培训某项规章制度时,采用相关的案例,让员工展开讨论并总结,让员工自己在讨论总结的过程中认识到企业实行这项规章制度的意义,这样既能消除员工的学习过程中的抵触心理,同时便于员工后期工作中的良好执行。
(3)注重员工发展。在企业规章制度培训方法与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结合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员工发展,从而有效提升培训效果。第一,以发展员工的方法来开展培训工作。企业在将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时,既要结合企业的发展,同时还要注重员工自身的发展,让员工不断提升思想觉悟,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名严于律己、爱岗敬业的好员工。从而为后期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第二,将“塑造员工”与“教育员工”有机结合起来。在培训的过程中,企业还要通过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结合,实现塑造员工和教育员工的有机结合,从而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结束语:综上所述,在企业管理中,将企业规章制度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具有多方面的作用,比如提高规章制度培训效率,降低员工培训成本,促使员工更好地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在实际的操作中,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在人员队伍的结合方面,需要采取人员队伍的整合和重组、进一步加强人员队伍的经验交流、培养复合型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三种措施;在内容的结合方面,需对教材进行修订和整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顺应时展;在方法的结合方面,需注重方法的生动化、结合员工主体需要、注重员工发展。只有实现这三方面的良好结合,才能为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储备,不断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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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新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行政管理的统一性思考[J].东方企业文化,2013(22):31-32.
关键词:标准化建设 管理创新 信息化 规章制度
企业标准化建设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夯实发展基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也是解决企业发展中管理问题的重要手段,更是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精益化、专业化的必由之路。作为国家电网公司“四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意义重大。笔者认为,标准化作为企业管理的一种手段,不能孤立开展,只有与其它管理工作协同融合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积极作用,在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标准化与管理创新、标准化与信息化及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三种关系”。
1.正确处理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创新的关系,实现企业发展的“双轮驱动”
标准化与管理创新之间是对立统一的,标准化不仅不会限制管理创新,而且是实现管理创新的必要条件,两者存在着互动关系。制定企业标准并不是要永久的固化企业管理模式,标准的制定、实施、修订实质上就是创新、应用、再创新的过程,持续的创新可以促进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标准化与管理创新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协同关系。
首先,企业的管理创新能力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管理创新也是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有效动力,是为了实现更高水平的管理标准。企业的自我创新是建设创新型企业的本质,也是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基点,贯穿于标准化建设的各个领域。将管理创新的理念、机制通过企业标准的形式固化下来,更有利于管理创新在企业内部发散和普及。
其次,标准是对于管理创新成果固化和推广的平台,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经济利益和管理效益的重要桥梁。标准化是管理创新的基础,创新是在原有技术、管理积累的基础上的变革。在标准实施普及的过程中,必然会有经验和技术的再创新、再提高,随着标准的滚动修订,这些创新的经验和技术又被纳入标准。
2.正确处理标准化建设与信息化的关系,实现标准化与信息化高度融合入与统一
企业信息化是运用先进管理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企业生产经营不断升华的过程。信息化既是促进管理创新和工作提升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更是国家电网公司实现“两个转变”的重要保障。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开展标准化与信息化的融合与对接。不断深化SG-ERP系统建设应用,集成各管理业务系统,建立高效共享的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各类管理信息的横向融合和纵向贯通。坚持用信息化固化标准执行,实现系统框架、流程设计与标准的高度统一。
一是要按照集约化管理要求,规范信息系统内、外部活动流程与表单样式,确保与ERP系统流程保持一致,运用ERP信息系统固化管理流程,防止工作过程中标准化与信息化“两张皮”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结合信息系统各业务角色和权限定位,优化和完善各层级岗位目录,实现各级岗位工作标准与信息系统内业务角色、权限的高度一致。同时在管理标准中要明确进入、退出ERP信息系统的环节、时间、活动、信息处理等工作要求。
三是要开发应用标准信息系统,实现对标准内容的在线检索、分类和查询,以及对标准项目申报、修订、报批、复审进行信息化流转,达到对标准执行情况监控管理的目的。同时也为专业部门改进工作、提升绩效,以及检验各项标准的科学性提供依据,为公司标准体系规范运行提供信息化支撑。
3.正确处理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的关系,避免重复矛盾和管理缺漏
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企业管理中二者是互为补充的关系,通过管理标准的编制与实施,要确保同一管理事项不能同时存在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两种形式。
一是要正确理解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内涵与方式上的差异
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在理论基础、管理方式、制定依据、规格形式等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简单来说,规章制度一般以部门为责任主体,突出强调规则的制定、实施、废止等环节,往往只涉及管理的单一方面;而管理标准注重全过程管控,对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均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体现出对人、事、物的综合管理与协调。
二是要理清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的工作界面和范畴
管理标准的管理范畴是在企业内部重复发生,管理方式与要求较为成熟稳定的管理事项,对于电力企业来说,涉及主营业务的管理事项和工作流程,更适合用管理标准进行规范。规章制度的管理范畴是缺乏长期稳定性,管理方式不够成熟的管理事项,更偏重于规则、条例,一般不具有流程闭环性。
三是要建立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一体化的协调机制
规章制度是制定管理标准的基础,在建立管理标准体系前,要从构成要素上对规章制度进行分类,将规章制度划分为沿用、修订、转换、废止几种状态,理清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的对应关系,确定制度转化、提升为管理标准的明确要求。在管理标准的编制过程中,要将规章制度的有效部分全面融合到管理标准当中。管理标准实施后,要将规章制度纳入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同时要逐步规范规章制度的编写要素,建立管理标准与规章制度的转化渠道。
作为电力企业,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的管理要求,也是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正确处理标准化建设中的各种工作关系,必将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优质服务水平、企业精益管理和职工队伍素质水平再上新台阶!
企业内部控制是由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方法、措施、程序组成,是予以规范化和系统化的严密、完整的体系。在此体系中,内部控制制度靠一个个独立的管理和规章制度发挥作用,使内部控制落到实处。这样,管理、规章制度、措施、方法、程序等与内部控制相互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共同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发生着作用。那么,如何来理解和认识内部控制,笔者谈几点看法。
一、区别内部控制与规章制度的关系
在企业日常管理中许多人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建立规章制度,好像建立了规章制度就是实现了内部控制。其实,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不仅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还要有严格的考核管理办法和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相互制衡,才能使管理落到实处,控制才能有效。如果规章制度制定得很多、很全,仅仅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落不到实处,又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不会起到控制的作用;或者规章制度制定得不、不合理,即使定得再多,执行得再有力,也起不到控制的作用,反而会使管理更加混乱,效益也会越差。因此,内部控制不是静态的制度,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由始到终从方方面面保障制度科学有效的、活的、灵动的过程,完善、科学的规章制度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所以说,内部控制需要一定的规章制度为载体,但它不能等同于制度建设,更不能认为建立了规章制度就完成了内部控制。
二、区别内部控制和日常管理的关系
常常有人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分门别类的管理,仿佛内部控制就是日常管理,二者毫无区别。必须承认,企业内部控制是社会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企业内部进行有效管理的工具,也是企业的自动预警系统和维护系统。内部控制是一个系统,但它比日常管理层次更高,它是管理的灵魂,是使管理臻于科学,更加合理、更加有效的重要保证。日常管理是企业为了实现预定的经营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实施的过程,它是较详细、具体的管理活动;尽管现在内部控制的内涵不断扩大,它与日常管理的边界越来越难以明确界定,但它不能等于日常管理。在企业的运行过程中,内部控制确实融于内部管理之中,并以一定的管理手段为表现形式,而管理者也要对内部控制的建设负责,这也是内部控制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二者相互存在。管理活动做得好,内部控制有效,企业就能够实现它的目标,管理者就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如果管理活动做得不好,内部控制无效,企业的目标难以实现,管理者就应当承担责任。因此,二者相互包容,内涵不同。
三、明确内部控制不是一种消极的预防行为
有人通俗地把内部控制比作免疫机制,是一种预防行为。这就需要对免疫的内涵进一步理解,免疫系统的功能不仅仅是防病,更重要的是促进气血畅通,实现全身的协调和平衡,从而达到强身的目的。内部控制是一个管理系统,它通过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督,这五大部分相互协调,相互制衡,从而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是一种着眼于企业长远和全面发展的进取性很强的积极行动。它的着眼点已不仅仅是防范舞弊和遵纪守法,而是延伸到了企业业务目标的全面实现,在防范的同时保证各系统的协调、高效运作,是一种积极的管理行为,不仅仅是消极的预防。
四、树立内部控制是管理的理念
由于内部控制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其间接效益又需很长时间才能见到,有人认为,内部控制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多余负担,甚至认为是束缚自己的手脚、影响办事效率的不智行为。实际上,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有助于管理层实现经营方针和目标,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可以保护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带来的效益是长远的、无形的。搞好内部控制需要有严肃的科学态度、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很高的专业水平,做不得丝毫表面文章,容不得半点敷衍和浮夸。因此,应该树立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的理念。
五、正确把握内部控制的内涵
内部控制,不是制度建设,也不等同于日常管理。它比制度建设和管理层面更高、更关键、更要害;它犹如人体的血脉和神经,又似看不见摸不着的经络,有了它们,才能构成一个活的有机的生命,否则就是一具僵尸。内部控制也绝不是纯粹的消极预防行为,而是一种积极行动。这才是内部控制的本质,必须正确把握内部控制的内涵。
(一)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过程
内部控制是对企业的整个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的过程。企业的经营活动是永不停止的,企业的内部控制过程因此也不会停止。企业内部控制不是一项制度或一个机械的规定,企业经营管理环境的变化必然要求企业内部控制越来越趋于完善。内部控制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因此,它是动态的管理过程。
(二)内部控制应该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相结合
内部控制是企业经营过程的一部分,经营过程是通过规划、执行及监督等过程对企业加以管理。内部控制只有与经营过程紧密结合,不要凌驾于企业的基本活动之上,才能实现对企业经营过程的有效监督,同时才能使经营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不过,内部控制只是管理的一种工具,并不能取代管理。
(三)内部控制要有风险意识
社会是一个充满激烈竞争的社会,每一个企业都面临着成功的挑战和失败的风险,对风险的管理是现代企业的主旋律之一。风险影响着每个企业的生存和能力,也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及在市场上的声誉和形象。因此,企业不论其规模、结构、性质或产业是什么,其组织的不同层级都会遭遇风险,必须密切注意各层级的风险预警防范,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
(四)内部控制要建立在成本与效益原则的基础上
内部控制并不是完美无缺和不花费成本就能够消除、防止任何浪费、保证资产完整的,而是要创造一种为防范不合理消耗与因控制所取得的回报之比呈合理状态的机制,即原则。因此,通过严密的、有形的内部控制,能获取持久的、无形的效益。
1.构建企业文化,将思想政治工作放在第一位
近几年来,在西方文化的影响容易诱发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以及功利主义思想。如果企业的党政工作缺乏引导和教育,那么其副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企业要想强化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识,往往就要依靠党政工作。由于企业文化的发展要靠党政工作去推动促进,因此在建设企业文化的时候,要将党政工作放在第一位。
2.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基础的企业制度文化建设
如何将石油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变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成为石油企业制度文化建设的一个关键性问题。要想顺利解决这一问题,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通过党政建设工作来大力宣传各项规章制度,让员工认识到这些规章制度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且也可以不断规范员工的行为;
(2)在执行规章制度的时候,要广泛征求石油企业员工的意见,对于那些不合理的规定要及时改正,这样做可以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从而更好的接受实践的检验;
(3)当石油企业员工的行为与规章制度相符合,并且员工为石油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此时要通过党政工作来表扬该员工,相反如果员工的行为与企业的规章制度不相符,并且员工的行为还损害到企业的利益,此时要通过党政工作来批评教育该员工,从而促使员工可以认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将企业的规章制度作为他们行为的指南。规章制度是一种外在的监督以及控制,其要求企业内的每一位员工都要遵守,然而党政工作可以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员工的自觉性以及自律性。通过党政工作可以广泛教育员工,增强员工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认同感,只有这样做才可以有效实行企业的规章制度,并且也可以进一步推动石油企业文化的建设。
3.以党政工作为基础来营造和谐的氛围
任何事物的健康发展都与良好的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石油企业文化的建设也离不开良好的企业环境,然而党政工作可以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企业是员工工作、学习的场所,因此石油企业要努力为员工创设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学习环境。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学习环境可以让员工心情明朗,还可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在石油企业文化建设中,要充分借鉴西方国家先进的文化理念,但是西方文化一些消极因素也会影响到企业文化建设,此时要通过党政工作来营造稳定的、稳定的环境,只有这样做才可以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人是党政工作的对象,因此在党政工作中要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不断实践过程中形成一套和谐企业文化的架构体系。
二、企业党政建设管理对企业文化的作用
1.有助于塑造企业精神
首先,石油企业文化的内容是企业党政工作内容的延伸。石油企业文化与党政工作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石油企业文化的内容融入了企业思想政治教育、经营管理这两个方面的内容。石油企业文化中所倡导的团队精神、创新精神等企业精神正是对企业党政建设中集体主义教育的具体化以及企业化。石油企业文化中的职工价值观念、职业技能等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并且也给思想政治教育增添了活力。其次,党政工作指导着企业文化的建设,并且也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党政工作可以增强员工的道德意识以及法制观念,有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公平竞争、奋发向上的氛围,促使企业文化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发展。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企业党政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位员工、关心每一位员工、理解每一位员工,不断提高石油企业的凝聚力,实现石油企业的发展目标。最后,当前,在石油企业管理工作中,人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石油企业的发展会受到员工的影响,因此石油企业在开展党政建设管理工作的时候要重视员工的主动性,如果其忽视了员工的主动性,那么此项工作是无法顺利进行下去的。石油企业如果发现在党政建设管理工作中出现了违背员工利益的情况,此时要马上纠正过来。石油企业在构建企业文化时,要切实保障员工的利益,增强员工对石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
2.有助于培育企业价值观
所谓价值观是指人们对某一个问题的看法,如果人们形成了一定的价值观,这就会规范、调节以及约束人们的行为。由于人们的生活方式不同、成长背景不同等,因此每一个人的价值观都是不同。面对这种情况,石油企业要通过党政建设工作来引导员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从而有助于增强石油企业的凝聚力。在石油企业文化中,价值观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石油企业如何培育价值观呢?此时党政建设工作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石油企业在开展党政建设工作的过程中,要搞好政治理论教育工作,让员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当员工的价值观形成之后,石油企业要借助党政建设工作来大力宣传价值观的具体内容,这样做便于员工形成共同价值观。
3.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
石油企业党政建设的工作对象就是人。石油企业制度、企业文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人际关系。在工作中,员工之间会因为利益、兴趣爱好、价值观念等因素发生摩擦。如果石油企业不及时解决这些摩擦,这会增加员工间的矛盾,最终不利于石油企业文化的建设。为了能够改变这一局面,这就要求石油企业要重视党政建设工作,并且要将其侧重点放在“教育人”上,通过教育来提高员工的素质,化解员工之间的矛盾,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谐的工作环境既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又营造了和谐的企业文化。
三、总结
前些日子一些朋友在留言簿上提到如何写企业规章制度的话题。Zhou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的实践中上借鉴“立法的技术”,这是有启发性的经验,不知能否加以总结,写出来给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但是,从更全面的立场上去看,如果把“规章制度”看作是企业内部的“法”,这个思路却是局限的。下面是一个简单的讨论。
从规章制度到文件
“规章制度”这个词本身的含义比较狭隘。我们从企业的“文件”这个角度来考虑,企业内的文件包括程序性的,约束性的,技术性的等不同类型,与“法律”相比,在企业的文件中,只有“规定性”的那一部分比较类似,在制定方法上的可借鉴性也多一些,例如考勤制度,着装规定等等,这部分,也是最适合称为“规章制度”的。数量更多的企业内部文件,例如业务流程,工作方法指引,作业方法与标准,各种技术文件,标准或规范等等,都不适合用“规章制度都”这个词来概括。
制定企业文件与立法
除去那少数的“规定”部分,企业的文件由专门部门制定,这本身就有可能导致最多见的问题,就是“本子与实际脱节”。针对这个问题,一个很好的思路就是,尽可能由执行(包括管理与被约束或实施者)自己或直接参与编制,而不象“法律”那样,要立法、执法分离。
基本上我把大部分的企业“文件”制定看作是管理者自身对应当什么,怎样做的总结与回答,而不是由一群“只说不做”(请不要把这个词简单看做贬义)的人以立法的立场做出来的企业“内部法”。制定企业内部文件的过程,就是探索总结企业如何管理,如何运做等的过程,写下来,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特殊的环节,而且,这是一个滚动的,无止境的过程。
企业的文件,某种意义就是为“改变”而做,这和“法”也许不一样,不知大家是否体会过个中意味?
远一点的话题
这里可以引发出一系列很深刻的话题,例如社会的“民主制度”与企业制度的比较。又如,可以用“民主”的精神与方法来制定一个企业的“分配制度”吗?(“公有制”本身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种回答)。关于这方面,有很多有趣的话题,但难免会沾染一些有“政治”色彩。我宁愿讨论更实际的问题。
实实在在的话题
写多少最合适?这是所有认真“写”过企业内部文件,尤其是管理文件的人都会遇到的,争论最多的一个基本问题。写得过细,可能成为繁文碌节,但过于简单,又可能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对管理者而言,要在这个问题上把握适度的分寸,其中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看相关员工的素质,还是那句话:
对高素质的人群,少给规则,多讲原则;相反对低素质的人群,多给规则,少讲原则。
好与不好
什么样的“规章制度”好,什么样的不好?讨论这个问题不能离开企业本身在市场中的表现。从学习的角度,不妨改变一下思路,不是去问哪些企业在这方面有好的经验和效果(这很容易落入文赎主义的陷阱),而是去寻找、研究那些在市场中表现优秀的企业,看他们是怎样运用“规章制度”的?
从局部,技术性地看,文件“好不好”的基本度量,主要看它被执行的效果和程度。如果将执行后的效果,纳入到总的管理表现/绩效的评价中去,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被执行的程度——与实际运做符合的程度”是一个重要的,可直接拿来度量文件好不好的硬指标。以我的经验和理解,这是一个非常实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法,也是企业实践中,实际有效的方法。
关于这一套方法和思路,在ISO9000中体现得很充分。
案例一:北京一公司组织员工聚会,公司领导让新进入公司的大学生拼酒,并美其名曰为这是该公司的文化。领导一句话,让这些大学生如同“圣旨”,十多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拼酒中倒下,集体送进了医院,其中1人身亡。这样的结果着实令人感到恐怖。
案例二:江苏某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企业文化。同时,为了将企业文化深入贯彻下去,相应的奖罚体系也呼之而出。不管是谁,只要触犯了企业文化体系中的任何一条,都将被严厉批评,甚至是罚款。在这样一种强迫认同企业文化的环境下,大家很快无法适从,纷纷选择离岗或跳槽。
上述案例似乎反映出这样一个普遍的现象:文化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当成了管理的“令箭”。 案例一,当“喝酒文化”被奉承为企业文化的时候,公司领导正好借此来左右员工,并最终演化成“杀人文化”。一个大学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不是生命的脆弱,而是“喝酒文化”的霸道和强硬。案例二,管理者借企业文化来发号施令,并借此来约束员工的行为意识。当以企业文化这种意识形态来左右员工意识形态的时候,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合常理的错误行为,这种强迫式的意识形态叠加,只能促使员工选择离岗或跳槽。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集体意识形态的存在,确实具有凝聚、导向、激励和约束等作用。但为什么很多企业不但没有通过文化塑造起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却屡屡酿成上述案例中发生的难堪?原因在于:管理者对于企业文化的认识发生了明显的偏差——
1、错误的理解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什么?不同的研究者会给出不同的答案,笔者浅显的认为:企业文化就是一种能趋势全体员工朝着某一特定目标而不断努力的内动力。这种内动力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具有自发性和持久性等特点。因此从其本质上讲,企业文化隶属于意识形态范畴。而企业管理者往往疏忽了“企业文化作为意识形态存在”这一原理,正是这种片面或错误的理解,使得他们经常把规章制度的执行手段嫁接到企业文化的执行层面。如果说规章制度可以通过某在外力来达到行为一致的话,那么企业文化只能通过“攻其心”来逐渐达到思想的统一。
2、过于的迷信企业文化。当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往往会遭遇发展瓶颈,这个时候,企业需要被注入一种新的活力—企业文化,由此可见,文化在企业做大做强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作为企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两种形态,如果说规章制度能使员工的行为保持一致性的话,那么企业文化就可以促使员工的思想保持一致性。只有思想和行动达到一致性,才可能从根本上促使员工与公司发展方向保持一致性。很多管理者都认为:只要企业文化建设好了,规章制度将是其次的。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势必会造成企业文化越俎代庖的现象,就像案例二中一样,以企业文化来左右日常行为。殊不知,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忽略了任何一方面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3、盲目的塑造企业文化。很多管理者随着企业的发展越发感觉到:文化之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于是,众企业纷纷请专门的广告公司建立起自己的文化体系,但是,透过这些耗巨资建立起来的文化体系,却更多的显示出苍白与空洞,而不能深入人心。企业文化是需要内涵的,不能为文化而文化。企业必须要进行内部深度挖掘,建立起具有自己企业个性的文化体系,如果不能从企业文化中反映出自身的个性,那只能是文化舶来品,中看而不中用。其次,企业文化必须要和企业的战略和方向一致。不配合企业战略的文化,是没有生命力和价值的,最终只能是一潭死水。
当企业文化被错误理解、过度迷信以及盲目塑造的时候,我们已经不难理解企业文化为什么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会让员工心生反感。
那么,企业文化到底应该如何才能使其深入人心?笔者认为:企业文化只有被认同、接受甚至信仰,才能成为有价值的文化。因此,从“攻心”的角度出发,企业文化在塑造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主观接受。企业文化作为一种集体意识形态,它不等同于规章制度,只有被员工主动的接受,才可能在根本上形成对这种意识形态的认可。如果通过处罚、责令的形式被动的达到认可,很可能形成一种逆反心理,最终造成案例二中的结果:离职或跳槽。很多企业在文化塑造过程中,只是做到了让员工认识,而并没有得到员工认可。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文化,并通过分组讨论,心得总结、演讲比赛等形式来加强学习。经过一段时间,员工们对企业价值观的认识真正达到了烂熟于心。但是认识并不等同于认可,员工们一面按照公司的部署在学习,另一面却表示出惊人的反感。这样的价值观能被员工真正接受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2、从上而下。企业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企业领导者的性格,他们超强的个人魅力,构成了企业文化体系中的重要元素,同样也正是他们的超强影响力,使得企业文化得到提炼与执行,因此企业领导者的导向作用不可忽视。1985年海尔生产的第一批冰箱不合格,张瑞敏就坚决把有毛病的76台冰箱拿出来砸掉了。通过这件事,使得海尔全员的质量意识大大地提高,使他们企业从一个落后的国有企业逐渐发展成为上市公司。企业文化只有从上而下,从领导到员工,才能更好的得到拥护。如果反其道而行之,不但无法得到员工的拥护,甚至会形成潜在的反抗心理。
3、良好氛围。外在环境虽然不能对企业文化的塑造起到根本性的作用,但至少能为企业文化的深入营造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说明的就是环境对人的重要性,我们在选择学校时,往往要考虑这所学校的学习氛围如何,因为人在良好的学习氛围中,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在企业里,良好的氛围能感染一部分不思上进的员工积极进取,同样,压抑的文化也会抑制一些力求上进员工的进取心理。因此,良好的氛围能孕育出积极的企业文化,压抑的氛围酿造出消极的企业文化。
面对这种形势,就用人单位而言,应时刻准备好应对劳动争议的发生。作为企业管理者中的一员,笔者试图通过剖析当前企业单方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现状,结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阐述企业在员工劳动关系管理,以及企业规章制度建立中应注意处理好的问题,促使企业尽量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并妥善处理争议事项。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现实情况
实践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四种: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符岗位任职要求或自身的行为侵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将被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类似情况。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合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合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用人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用人单位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类情况在现实工作中较为普遍也比较复杂,是《劳动合同法》争议最多的部分。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
第一,用人单位对员工录用条件的设计不周全,对考核确定新招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无操作性;录用条件不明确、不具体、无个人针对性,无法界定员工在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另外招工简章或员工录用条件载体的随意处置,导致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无据可依。
第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没有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及时的梳理和调整,也没有对原有规章制度补充完善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造成既有规章制度的整体有效性受质疑。
第三,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对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规定存在“界定不清,宽严无度,前后不一”的问题。
第四,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用人单位基于社会和谐的考虑,在政策法规规定的基础上无限延长患病员工的医疗期,致使员工医疗期规定只停留在制度层面。
第五,由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加上社会层面缺乏行业性的《工作定额标准》,用人单位内部员工岗位职责不清,工作结果无考核评价标准等,导致用人单位不能依“员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除外资和私营企业外,其他用人单位实行经济性裁员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况较少。即便是进行裁员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裁员的问题上,很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程序违法的问题。
第七,用人单位管理者对相关法律学习掌握不够,在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时,很多用人单位不能以人为本,导致用人单位随意践踏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随心所欲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解决存在问题的相关对策
第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聘员工不是无条件的,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实践中,录用条件的表现形式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招工简章来明确录用要求;二是通过招收录用制度概括录用条件;三是通过劳动合同来明确录用条件。由于招工简章的特点是简明扼要,不能将所有的录用条件都考虑进去,而通过规章制度制定录用条件又体现不了员工的个性特征,因此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录用条件应成为用人单位的首选。
在设计录用条件时首先应注意,录用条件要明确具体。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既然是法律法规的延伸与具体化,在内容上要尽可能避免大而全的规定。实践中,可以考虑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作出规定。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所列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他严重疾病;根据岗位需要具体约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其次,录用条件要避免无法衡量。例如招聘中要求新入职员工要有“团队意识”,由于无法定量,当用人单位以员工缺乏团队意识为由作出处理,就有可能引发争议,导致单位败诉。这样的录用要求虽然可以有,但据此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就缺乏可操作性。
第二,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其制定和实施的结果,将直接决定用人单位的管理实效。
首先,制度制定的程序要合法。这是规章制度是否有效的前提条件,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批、、执行的程序都要合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生效的先决条件是员工应当知道这些制度的存在,为此用人单位应将自己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纳入《员工手册》,并由员工签收领取,也可以通过《公示栏》向全体员工公示,或通过用人单位内部局网公示,还可通过员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培训的方式告知,并将以上记录存档。
其次,内容要系统全面、合法,具有可操作性。一是与人力资源相关的管理制度,员工手册里都应当有相应规定,且内容要完整。二是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政策规定,杜绝出现比照国家机关对员工进行行政处分或罚款的内容。三是所依据的条款规定要具体,要有操作性。现实中有不少单位,在规章制度中已规定了员工应当怎么做、禁止怎么做,但是对于员工为或不为某一行为,并未规定该如何处理,或者是制度条款有歧义,导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同时,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性条款定性要准确。比如:何种情形为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何种情形属于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何种情形可以定性为“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只有制度本身具有操作性,才可能对员工进行有效激励和约束。此外,制度条款中对员工奖惩要有层次和跨度,不能搞简单地一步到位。四是要体现人性化管理。规章制度所适用的对象是人,在设计规章制度时,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避免出现超出常人所能承受的范围。如有单位规定,职工迟到5分钟,罚款200元。这种制度虽然在短时间内能起到严肃纪律的目的,但是从一个用人单位的长远发展来看,肯定会导致人心相悖。五是术语要规范。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的方式,已经随着《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等法规的废止而消失。从法律层面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员工劳动关系由过去的依多个部门法律法规,调整为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来进行。
第三,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充分证据来加以证明。为此用人单位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工作业绩考核评价体系。由于考评结果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在体系建立过程中,除评价体系的内容不得与国家的法律相悖外,还应充分听取员工和工会的意见,并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文规定,履行好相应的法律程序。员工考核评价制度设计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评价标准应科学、合理。用人单位要充分了解行业发展水平,参考《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员工绩效考核评价标准。要充分了解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历史情况,考虑用人单位技术进步、社会化协助和岗位职责变化等因素,来设计和调整各岗位的工作标准。
二是评价指标的选择应能体现考核目的。在确定考核指标时,要考虑考核的目的需要,明确考核是为了评价能力,还是为了奖励,还是为了要提拔。目的不同,考核指标的选择和各指标的权重应有所区别,同时考核指标应便于量化和衡量。
三是员工工作业绩考核要体现统一组织领导。不得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标准要统一,程序要规范,考核记录要完整,考核结果要存档备查。
四是正确选择考核主体。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考核主体,杜绝领导一人说了算的狭隘的考核主体选择方法。
五是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做好考核结果的反馈,不仅是让员工知道为什么公司或者领导会给自己这样一个评价,更重要的是帮助员工分析工作差距的原因,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岗位培训,及时改进提高。对经岗位培训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可考虑实施转岗培训。
第四,建立劳动关系管理的制度体系。
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与完善。与《劳动合同法》相冲突的内容进行必要的修订;程序不合法的,补充履行相应程序;对不完善的应尽快建立健全完善,明确规定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一经订立,应严格执行。对于法律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出现,不管什么人、什么原因,一经发现应立即执行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处理员工劳动关系应立足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杜绝单方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情况或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导致员工单方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发生。
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一方面应依法履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义务,即及时为员工办理人事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接续手续,给符合条件的员工发放经济补偿;另一方面对于一些特殊的个体,应从讲政治、讲社会和谐的高度,尽可能地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必要的物质或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力求减少因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五,依法履行相应的告知程序。
一、 深化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物业部各项制度
在xx年初步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xx年的重点是深化落实,为此,物业部客服根据公司的发展和物业管理行业不断发展的现状,积极应对新的形式和需要,结合蔚蓝国际的实际情况,分批分次的对客服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加深其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同时,随着物业管理行业一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物业部客服也及时调整客服工作的相关制度,以求更好的适应新的形势;
二、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开展客服人员的培训工作
一个好的客服管理及服务,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态度起决定性的作用,针对xx年客服工作中人员的理论知识不足的问题,xx年着重对客服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培训:
1、 培训形式多种多样,比如:理论讲解、实操、讨论等,从根本上使客服人员的综合素质上了一个台阶。
2、 本着走出去,请进来的思想,我们组织人员对仲量联行等兄弟企业的参观学习,使我们的视野更加的开阔,管理的理念更能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
3、 积极应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xx年西安市新出台的最重要的一部物业管理行业的法规就是《西安市供热管理条例》,针对这一情况,商管公司领导及时安排客服人员参加了供热公司组织的条例培训,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的游刃有余,同时,物业部客服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展开学习、讨论,并进行了严格的闭卷考核,使客服人员在理解的基础更加深了记忆,为xx年冬季的供暖工作做了充分的理论准备,确保了冬季供暖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xx年底未出现因供暖工作造成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