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融资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融资企业税收政策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融资企业税收政策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融资企业税收政策

第1篇:融资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2013年9月27日印发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第三条第二项对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做出了相应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

第一,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第二,对试验区内企业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企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奖励,实行已在中关村等地区试点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

(二)促进贸易的税收政策

第一,融资租赁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总体方案规定,将试验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试验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租赁公司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相关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第二,原保税区延伸税收优惠政策。在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洋山保税港区管理办法》以及《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对保税(港)区内的进口货物的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所涉及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税收以及退税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总体方案在这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则在保留了原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做出了相应的延伸。其税收政策延伸如下:一是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二是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另外,总体方案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还规定,将要完善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适时研究扩大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试点范围。并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当前上海自贸区税收政策的作用分析

第一,促进上海自贸区投资发展。

在企业和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产生资产评估增值的涉税问题上,按照现行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如果是个人出资,则要求按照个人财产转让所得一次性计税;如果是企业出资,则一律要求企业视同销售所得或者视同财产转让所得一次性计税。

而总体方案所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对于注册在上海自贸区的企业和个人股东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给予了递延纳税的税收优惠,这一优惠政策充分考虑了纳税人在投资初期的资金紧张问题,相当于税务机关给予纳税人一笔无息贷款,为纳税人带来了货币时间价值,从而鼓励、促进纳税人在上海自贸区进行投资,从而推动了上海自贸区的投资发展。

第二,促进我国跨境融资租赁业发展。

总体方案的税收政策规定中,对金融服务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制定了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该政策对于该行业的出口退税以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低税率的做出了相应规定。这一政策有利于减轻试验区内融资租赁行业的税收负担,促进跨境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它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方面能够推动我国上海自贸区高新技术设备的引进,提高我国生产企业生产力;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空运服务业引进更先进的运输设备,提高我国空运服务水平。因此,该税收优惠政策既能促进我国跨境融资租赁业发展,又能推动跨境资源流动及资源配置的优化。

第三,促进上海自贸区生产、出口企业发展。

对于在上海自贸区注册成立的生产企业以及生产型服务企业,其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励生产企业从境外引进技术更先进的设备,从而提高自身生产力。并且,总体方案制定的税收政策对于从外国进口原材料,再制成产成品销往境外的出口导向性企业来说,进口和出口环节都是免税的,因此该政策对其优惠力度较大,极大促进了上海自贸区生产以及出口企业的发展。

三、思考与建议

虽然上海自贸区现有的配套税收政策已经给自贸区的很多企业带来了优惠与利好,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融资租赁、投资以及贸易等领域的发展,但目前来讲其税收政策仍是不完善的。笔者认为,税收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2篇:融资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融资租赁在英美等发达国家运用的较早,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政策制度体系。对融资租赁的税收优惠主要总结为以下两种:1.投资减税政策。吴晓宇(2009)、严卫中等人(2010)的研究中总结了英国、美国、德国和日本在融资租赁业方面实行的税收政策。美国在1962年就提出了投资税收抵免制度,根据这项制度投资者就可以在购买设备的当年,抵扣设备金额一定比例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此政策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投资。之后1981年颁布的经济复兴税法,扩大了税收优惠的范围,同时对租赁业的管理制度也简化了许多。英国在1970年颁布的金融法中实行了第一年减税的政策,即新设备投资的头一年可以得到税收减免,这项制度只适用于有关机械设备和厂房投资。而减值减税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设备和厂房,但上述两种优惠政策不能叠加使用。2.加速折旧制度。折旧属于资产的抵扣项目,它的增加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若当年的折旧越多,那么缴纳的所得税就越少,这对于企业是一种可以延迟税收的优惠政策。吴晓宇在谈到有关日本租赁业的发展时,提到了它在1978年以前实行的可以提早折旧的政策。严卫中等人则谈到了德国的税制规定了出租人既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又享受折旧带来的延迟支付税收的利益。而美国在1962年及其随后的两次新税法都在不同程度上缩短了折旧年限。赖琬妮(2009)谈到俄罗斯关于融资租赁的政策,允许租赁设备以三倍的速度进行加速折旧,即正常折旧年限的三分之一。

二、国内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的研究

(一)融资租赁的流转税政策2000年的通知中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只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只征收增值税,未转让的只征收营业税。财税[1999]183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并依此征收营业税。倪真莹(2009)认为该政策使出租企业在负税方面有失公平。左俊(2010)指出我国融资租赁的税基不统一、税负不公平,同时也批判了新增值税条例中关于增值税抵扣的差异化对待。2009年1月1日起的增值税转型造成不同的方式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就会产生17%的税差,更使融资租赁面临很大的压力。

(二)融资租赁的所得税政策税法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由承租人计提折旧。1996年的规定指出,企业技术改造采取融资租赁方法租入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按照租赁期期限和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但最短不短于三年。1999年颁布的办法中规定,企业进行国产设备投资,只要符合技术改造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都可以抵免所得税。左俊对我国关于融资租赁所得税的政策提出了几点质疑,一是投资抵免税政策的局限,认为我国的抵免政策不应只局限在企业购置的国产设备;二是折旧税收政策只适用于国企和集体工业企业,缺乏灵活性;三是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的租金支出是否可在在税前扣除的差异化,对内资企业显现出不公平。倪真莹也提出,关于我国所得税政策的有些规定还有待明确。

三、结论及建议

第3篇:融资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创业投资;中小企业;税收政策

创业投资,是指创投机构向具有成长潜质的创业企业主要是未上市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提供创业管理等等一些增值服务,并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来完成高资本增值的一种新型投资。创业投资对提高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拓宽未上市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改善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都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一种新的投资力量,创业投资在我国潜力巨大、市场广阔,需要政府尽快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其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1.建立创业投资机制是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随着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兴起,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快速增加,中小企业已构成我国国民经济主要的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市场竞争和技术进步、增加就业等方面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遇到了不少困难,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还不够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特别突出,这其中,有企业自身的一些问题,也有政策、体制上的一些障碍。因此政府应积极采取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已成长为我国民间投资的重要主体,成为企业的创业和并购的重要资本力量。从国际经验看,创业投资基金通过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对于加大社会就业机会、促进创新和产业的升级、创造计税标准以及提升整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都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据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VCA)的统计表明,创业投资在发达国家对经济贡献的投入产出比例为1:11,创业投资对于技术创新经济作用的增量占当代技术创新经济增量的70%。在今天的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的高低最能反映其综合国力的强弱。我国的创投业目前看虽然还只是一个刚起步的行业,但它在经济社会中的贡献却十分的显著。我国的创投企业通过支持企业的创业活动,在增加就业岗位、提升企业的研发水平、推进创新产品产业化、支撑GDP增长和推动税收增长等方面,都做出了很显著贡献。

2.我国创业投资机制建设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

我国创业投资的发展刚刚起步。目前虽然已经初步的建立了创业投资体制,但我国的创业投资方面的机制建设比较滞后。在2006年前,我国创投企业只能采取公司形式 ;2007年《合伙企业法》修订案实施后,还可采取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但是,公司型创投企业占比例一直高于95%。从国外情况看,公司形式和有限合伙形式都可以采用。从资本形成看,除了投资者的出资,还借助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积聚投资资本。由于缺乏必要的的扶持引导政策和激励机制,拓宽创业投资资本来源狭窄,不能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创投业。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各类创业投资机构数目、创业资本规模等多方面仍然存在比较大的差距。

目前,创业资本金还存在渠道不畅的问题:创新基金在引导、调动金融资本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渠道还不很通畅;创业资本与创业投资机构结合还不够,还没有彼此相互衔接起来;创业资本与科技金融中介机构之间的结合还不够,彼此不能形成合理且高效的分工体系。在目前极度有限的创业投资资本中,用于中小企业投资的不到三成,对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求还差很远。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除了要促进金融体系改革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还要注重发展资本市场,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创业投资在运作过程中,不但面临所投资企业的经营风险,同样也面临所投资企业的道德风险,这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扶持。

3.积极发展创业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

3.1完善税收扶持政策

首先,对公司、合伙等各类创投企业实行公平税负。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公司制法人企业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而合伙制企业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相应税收优惠。我国民间资金充裕,适合发展私募基金,鼓励发展创业投资企业以有限合伙制方式运行,有利于发扩大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因此,应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完善相应税收政策,对公司形式和合伙形式等各类企业实行公平税负。

第4篇:融资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 税收筹划 风险 防范控制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涉税行为没有正确有效的遵守税法的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可能损失。它是一把双刃剑,在降低企业税负成本的同时,也有可能使企业陷入税收筹划的风险。下面我们就从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和特点,及其防范控制这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1.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

1.1企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涉税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资本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为了使企业能立于不败之地,企业通过多种经营举措,达到迅速扩大资本规模,实现跳跃式发展。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税收筹划风险存在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1.1.1投资环节

企业从设立到运营的整个过程都涉及投资决策的问题,投资决策中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广泛。其中就有对国家税收政策的把握,国家对产业进行扶持或限制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税收政策。在税收政策中,最重要的是所得税政策,因为所得税是直接税,国家减免所得税,其利益就直接进入了企业或个人的腰包。因此,企业自身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所设定的条件,为了享受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想尽办法创造条件进行筹划。这种所谓“挂靠”筹划如果形式与内容不一致则会给纳税人带来税务风险。此外,企业也可能因为在税收筹划中缺乏全局观念,忽视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特殊规定和限制条件以及资金需求量等因素,这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1.1.2融资环节

融资决策是任何企业都需要面临的问题,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其对经营收益的影响主要是借助于因资本结构变动产生的杠杆作用进行的。企业融资分两大类,即负债融资和股权融资。负债融资与股权融资相比较,其融资速度快、成本低,不会分散企业的经营控制权,而且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可以税前列支,有一定的抵税效应。所以企业一般会选择负债融资。但是企业并非借款越多越好,如果企业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比重高于股权资本比重,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资本弱化。现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比例规定为: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因此,企业资本弱化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可见税收筹划在融资环节将产生一定的风险。

1.1.3销售环节

在集团企业内部销售时,也会通过内部转移价格手段来进行税收筹划。内部转移价格的形式有三种:以市场为基础的转让定价、以成本为基础的转让定价和协商价格。企业可以通过定价转移利润、分摊费用,获得税收收益。但是内部转移价格税收筹划是否可行,取决于关联方的业务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如果不符合,税务机关有权对关联方交易进行查处和调整,同时对纳税进行调整补征税款。并且从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利率按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可见如果企业选择的方法不符合税法的规定,将受到补税及支付高额罚息损失的风险。

1.2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

现行会计准则对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法,这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但是,我国会计政策和税法规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性的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同时也规定了变更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企业通过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能否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还取决于税务机关。企业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如果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同,可能会因当期会计政策少计收入,多计成本费用在次年所得税清算时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

1.3税收政策的不稳定性

税收筹划是由企业主观能动的利用税收政策的漏洞、空白来进行筹划,从而获取企业更多的利益。随着税收筹划的不断推陈出新,税收政策针对其变化,也将不断完善和健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征纳双方博弈的行为。税收筹划方案尽管符合现行的涉税政策,但是税收政策一旦发生变化,不管是税法的“漏洞”被堵住了、税法的“空白”被填补了,都会使原来的筹划方案失败,从而给企业带来风险和损失。

1.4会计核算与税法确认的口径不一致

我国目前采用同财税分离的纳税模式。会计强调投资者的利益,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税法强调以纳税为目的,向税务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纳税是在会计核算的基础上,根据税法要求进行调整。两者的差异表现为:会计核算是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遵循谨慎性原则,而税法则是不完全的权责发生制,遵循部分的谨慎性原则。会计是以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历史成本等做为计价依据,而税法则只以历史成本做为计价依据的。基于以上这些差异,使得税收筹划可能会产生涉税风险。

1.5企业自身内部对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意识的缺失

从企业自身来看,税收筹划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整体把握和运用欠缺。在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税务机关存在偏差,使得税收筹划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而且现在大多数企业经营管理者都认为只要和税务机关处好关系就能解决税务问题,因此对税务工作不重视而带来风险。

2.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主要特点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大概有以下几个特点。

2.1系统性和综合性。税收筹划风险是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种风险的一种综合转化。

2.2时效性和可变性。税收筹划活动都是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发生的,这些条件包括

企业内部环境,又包含政策及社会环境。当环境发生变化时,税收筹划的效果也将发生变化。

2.3多样性与层次性。税收筹划的规模较大、周期较长、涉及的范围较广,所以面临的风险也是层次各异,种类多样。

2.4客观性与普遍性。税收筹划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同时,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下,它是普遍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的。

3.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针对税收筹划风险的成因和特点,企业应在管理上尤其是财务管理上做好涉税策划 ,防范其风险并控制风险。

3.1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风险控制机制

企业应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并在生产经营过程和涉税事务中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首先了解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内、外部关键因素,再根据自身经营活动,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风险预警机制,形成全过程风险管理模式,对税收筹划中潜在的风险进行监控。

税收筹划活动首要环节是收集信息,充分了解和掌握筹划主体的过去、现状及其所处的环境。再由相关的专业人员为实现既定的筹划目标来制定方案。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企业内部也应建立健全的纳税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对生产经营中涉税环节的计划、审核、分析和评价,使企业纳税活动处于一种规范有序的监管控制中,以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在税收筹划方案完成后,通过效益的综合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以提高税收筹划的管理水平。

3.2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提高涉税人员素质

对于企业,财务基础工作是基础中的基础。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是以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为基础。因此,企业应当规范会计核算,合理设置会计科目,做到账目清楚无误、税款计算申报无误、纳税及时足额。与此同时,还应该提高企业涉税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加强其税法和会计知识的学习。不断了解,更新掌握税法和会计的新知识,提高规避税务风险的能力。只有自身业务能力提高了,才能更好的运用和选择会计政策,为企业做好税收筹划进而获得税收利益。

3.3加强与税务机关的协调与沟通

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企业不仅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还应主动学习税法的最新动态,特别是企业发生重大经济事项时,以保证企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行为合理合法化。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处理上要得到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认可和支持。能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也是税收筹划方案能否顺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机关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也是规避和防范税收筹划风险的必要手段之一。只有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才能避免无效筹划,这是税收筹划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

3.4严守底线,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合法性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准则,也是税收筹划风险的基本要求。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严守底线,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的要求,保障税收筹划活动的合法性。其次,企业还应考虑国际相关法规及行业准则的约束。同时,还应密切关注国家法律环境的变化。总之,企业税收筹划要避免各种风险的发生,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摒弃侥幸心理,将税收筹划工作与法律靠拢,进而保证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企业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它表明企业利益主体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来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这是企业不断走向成熟、走向理性的标志。在进行税收筹划活动中,企业管理者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不仅要着眼于税法的选择,更重要的是着眼于总体管理决策。企业只有正确使用这些经济手段,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尹芳.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M].湖南: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

[2]过燕琴.现代企业税收筹划见险的防范与控制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2012(1):113-114

[3]张云华,陈海啸,石勇.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风险解析[J].财务与会计,2011(12):45-47

[4]赵伟.企业税收筹划见险及其防范[J].西部财会,2012(8)

[5]张侠.试析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与防范策略[J].商场现代化,2011(20):132-133

第5篇:融资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税收政策;经济增长;定量评价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经济命脉,也是国家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的经济杠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税收政策是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一大重要因素。税收管理政策的落实,可以让企业的发展后劲得到有效强化。对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问题进行探究,可以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构建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增加要素供给的政策

(一)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从资源开发的有关问题来看,在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影响下,开发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以被看做是资源开发的前提条件[1]。我国对矿产、林木和水土所收取的税种属于国家资源税收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不同资源进行分类收税,也是我国税收政策所表现出来的主要特点。在一些资源相对贫瘠的地区,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的制定过程中会对这一地区的资源税税率进行适度降低;而对于一些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有关部门通常或通过设置高税率的方式来保证资源的充分利用。为环保新单位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和从不同的治理污染单位入手对税率进行调整,也可以让资源得到合理化的开发利用。

(二)资本增长

资本的增长对经济增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针对资本形成过程所涉及到的储蓄、融资、投资三方面因素[2],相关部门通常会对借助以下几种措施对税收政策进行优化。第一,降低所得税比边际税率、减免存款债券等的利息所得和开征高档消费品消费税的措施是对储户的储蓄意愿进行提升的有效方式。第二,减免金融业的所得税和商品税,减免投资担保领域的所得税和商品税的措施是刺激融资的有效方式,第三,在“营改增”政策的推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在对消费性税收领域可能出现的资产二次征税问题进行有效避免的基础上,通过对内资、外资企业的税收制度进行调节的方式,促进内外资企业的共同投资。因此,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让税收政策在资本增长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三)劳动供给

劳动力的保障作用,可以被看做是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从税收政策与劳动供给之间的关系来看,前者也可以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出缓解就业压力和提高劳动者个人素质的作用[3]。从税收政策在就业压力的缓解过程中所发挥出来的作用来看,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调整对个体户的发展壮大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税收政策的优化,也让进行培训的单位税费负担得到了有效减轻。这样,企业中的培训员工的增加,会让企业的发展速度得到有效提升。对中小企业税费负担的优化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方式,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成为了缓解就业压力的一种有效方式。在税费的征收过程中提供教育方面的支持,是对社会公民的素质水平进行提升的有效方式。劳动力卫生方面的税费政策的优化,可以为我国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科技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了日益明显的重要作用。高科技研究成果的运用,对社会的发展进步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对科技发展的支持,是税收政策作用进行发挥的重要方式。从科学技术的研发程序来看:国家有关部门在税收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可以将科学技术研究所得收入视为非营利所得收入,也可以为一些在国家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产品提供免税政策。针对科研组织在技术研发过程中所开展的投资行为,有关部门也可以通过对税收措施进行优化的方式,对科研机构的科学研究工作提供保障。在科研结果的应用阶段,有关部门也可对一些应用新技术的企业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

(五)企业的自身发展

在经济领域,企业可以被看做是经济增长的实践者和推进者,也是生产要素发挥自身作用的主体力量[4]。为了让税收政策更好对企业发展提供帮助,针对一些新开设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采取一些所得税免税措施。为了让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提升,税务部门可以在对不同行业的税务负担进行公平设置的基础上,对税收环境的公开度进行强化。这样,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来看,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关部门也需要借助税收手段的运用,对企业战略制定工作的明确性和高质量性进行强化。

二、加快市场需求的税收政策

(一)刺激消费

消费需求是市场需求的一大主体要素。从收入、支出、实用性和市场性等方面入手对税收政策进行优化,可以对居民的消费进行有效刺激[5]。对此国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环境进行优化。首先,有关部门需要在增加就业机会的基础上,对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进行提升,国家在现阶段推行的“营改增”政策就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种有效措施。第二,中档水平税收政策的改革是对居民的消费水平进行提升的有效方式。对卫生、保险、教育和养老等方面的税务支出进行强化,也可以让储蓄急速上升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第三,在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借助税收政策,对住房汽车的消费比例进行调整,进而在对服务业的税收进行优化的基础上,对居民在文化娱乐业的消费需求进行充分调动。

(二)刺激投资

投资对经济的发展也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为了对税收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税收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需要从企业的盈利状况入手对现有的税收政策进行优化,进而通过税收政策与投资减免等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投资进程进行加速。

(三)刺激出口

产能消耗作用是产品出口的一大重要作用。产品出口也是降低商品价位、改进商品质量的有效方式。税收政策的优化,可以通过对商品的出口速度和出口质量进行提升的方式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税收政策对我国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影响

(一)税收分类对经济增长的主要影响

从资本所得税、劳动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对我国经济变量的定量影响来看,资本所得税的经济增长效应要远远高于其他税种的效应。从与之相关的实证分析的分析结果来看,在资本所得税税率由36%降至20%的情况下,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可以上升2.29个百分点。假设国家在未来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取消了资本所得税这一税种,消费税、劳动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就成为了公共支出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税收政策与对经济增长率的贡献可以达到14.26个百分点。如果让劳动所得税的税率为0,国家的经济增长率会上升0.11%。在劳动收入税取消以后,经济上升率也会提升0.11%。从分类税收一社会福利损失之间的关系来看,在资本收入税率由36%变成50%的情况下,社会福利损失所带来的影响,相当于消费总量降低了34.95%。资本所得税的取消,对中国社会福利变化所带来的影响,相当于居民消费增加了132.89个百分点。在劳动所得税税率提升至20%的情况下,社会福利的损失相当于消费总量降低了10.17%。劳动所得税税率的取消,相当于居民消费增加了9.22个百分点。在结合边际回报率、垄断利润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对分类税收、资本积累、劳动供给等因素所带来的影响进行探究以后,我们可以发现,消费税率愈高、消费的机会成本愈高,因而消费税率也会对家庭选择消费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总体税负对经济增长的主要影响

我国的税收政策与社会的福利事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性[6]。从经济的角度来看,税收制度、福利与经济三者之间的作用是我们所无法忽视的问题。从上述三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来看,经济增长幅度愈大,消费水平愈会得到显著的提升,因而福利事业的发展也需要与消费水平和经济增长幅度之间符合。但是在社会总体税负高于社会基本税负的情况下,经济正常程度与经济增长利润之间存在的不均衡性的问题就会给福利事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因而有关部门在福利事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对总体税负与基本税负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机协调,以便让税收政策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进行发挥。对政府收入的比例进行降低,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一种有效方式。结语税收政策、税收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国家在构建税收体系的过程中所无法忽略的问题。对三者之间的关系的有效结合,是推动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从税收分类等因素入手,对税收问题进行细致研究,可以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严成,龚六堂.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定量评价[J].世界经济,2012,(4):41-61.

[2]喻春霞.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定量评价[J].科技经济导刊,2016,(2):204-205.

[3]杨春雷.税收政策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定量评价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5,(12):272.

[4]李忠.我国税收负担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12.

[5]张毅.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问题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0.

第6篇:融资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小微企业;发展瓶颈;税收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小微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当前一些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重、经营难、融资难等问题突出,某些地区民间借贷引发了部分小企业债务危机,甚至使区域经济水平严重下降。

国内许多专家已经认识到小微企业发展形势的严峻性,研究了小微企业现状及对策,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本文试图从税收角度进行分析总结,找出现行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缺陷,提出了关于政府应如何利用税收政策扶持、引导和帮助小型微型企业的建议,以期使小微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

一、小微企业划分及经济作用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目前主要指那些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规模和产值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的经济组织。其中工业企业的标准是: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创业及管理成本低,市场应变能力强,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技术进步中最活跃的创新主体。小微企业是地方发展的重要支撑,支援农业、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加快走农村工业化道路。以滨州市服务业为例,小微型服务企业尽管规模小,但数量多、分布广,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从业人员规模日益扩大,对地方经济的贡献也日益明显,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截至2012年底,全国实有企业1366.6万户,比上年底增长9.06%,个体工商户实有4059.27万户,比上年底增长8.06%。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小型微型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价值占GDP的60%左右。小微企业已成为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和提高居民收入的重要力量,创造了我国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0%的新增就业岗位。

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贫困和就业是我国长期面临的难题,而发展小微型企业是解决以上难题的重要途径。

二、我国小微企业现阶段面临困境

1.税费负担过重。我国目前开征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十多个税种。一些小企业反映,如果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加在一起,企业的平均税负在40%以上。过重的税负挤占了小微企业大部分的利润空间,成为了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包袱。此外,普遍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问题也加重了小微企业的负担。

2.本身实力不足,易受大中型企业排挤。在自身实力上,往往由于资金、技术、生产能力、管理等诸多方面因素,小微型企业远远落后于大中型企业,他们只能接受一些业务量较少、技术、资金要求不高的业务,而这些业务往往利润较低。在管理上,受本身实力制约,大部分企业是所有者自行管理,管理水平较低。因此,小微型企业获利能力较低,牵制了企业成长。

3.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高,利润少。随着我国用工制度与劳动保护制度的完善,企业工人的工资有了较大提高,农民工流动形成的用工荒导致了人力成本的急剧上升;各种原材料的价格普遍上涨,人民币升值幅度过大,已经高于一些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严重侵蚀了企业的利润。而小微企业规模小,议价能力低,在资金、管理等方面与大中型企业存在很大差距,受环境变化的影响尤其巨大。

4.企业融资难度大。企业方面,发展和创业中的小微企业不具备良好的历史经营业绩记录,无法满足银行对企业经营能力的要求;财务制度不健全,无法满足银行的财务状况要求;固定资产少,抵押物不足,无法满足抵押资质的要求;信用等级普遍较低,难以找到合适的第三者担保,无法满足资信状况和担保的要求。这些缺陷严重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融资能力。

银行方面,首先,我国小微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大型企业更为严重:一方面小微企业经营透明度低、缺乏规范的会计制度,企业信息无法进行标准化的生产、交换和传递;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规模小,生产的不确定性大,使得银行对小微企业实际的经营状况和将来的盈利前景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另外,小微企业要求的每笔贷款数额不大,但每笔贷款的发放程序、调查、评估、监督等环节大致相同,使得银行贷款的单位经营成本和监督费用上升。

由于贷款总量约束以及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信贷配给行为,小微企业能够获得的银行贷款有限,资金供给不足和企业资金需求的矛盾,给民间借贷带来了空间,但也潜藏了大量风险。

三、我国现行小微企业财税政策分析

我国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扩大了抵扣范围,下调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标准,减少了重复征税的程度。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集中出台了“国九条”,有三条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三是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自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上调至月销售额或应税劳务5000-20000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些政策具有较强针对性,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小微型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减轻了小微型企业税收负担。

不过,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收上仍存在许多问题。我国中小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幅度较大但覆盖的小微企业依然有限。小微企业多属小规模纳税人,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且开具专用发票方面受到限制。增值税覆盖领域不够全面,部分运输与现代服务业企业购买设备、制造业企业购买劳务和服务存在重复征税,也加大了小微企业负担。

所得税税收优惠方面也存在许多问题。第一,优惠力度太小,优惠方式过于单一。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一般税率是25%,而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是20%,优惠税率的幅度只有5%,只有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才能享受10%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虽然财税[2011]117号文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但仍有很多限制。第二,配套协调不够,我国对小微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还缺少税收制度、财政制度、金融制度的配套协调。

我国小微企业适用的税种多达十几个,内容复杂,不同组织形式、不同产业适用不同税制,税收负担不均衡。复杂的税制使得小微企业纳税负担重、缴税成本高,也加大了征管成本。

四、关于改进我国税收政策的建议

为消除小微企业发展瓶颈,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必须要加大税收调控力度,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更有针对性的制定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借鉴国际上税收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的相关经验,按照我国宏观调控要求,建立推动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并随经济发展不断改革创新。

(一)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1.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加大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降低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在目前减按20%的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税率,可降低到15%;进一步提高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标准,扩大减税范围。

2.加快“营改增”在更广地域、更多行业推开。“营改增”可以增加企业投资积极性,克服重复征税的弊端,对于大部分企业可以降低税负。尤其对于小企业,提高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后,众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以按照3%的征收率纳税,税负降低,可以有效提高盈利能力。

3.继续优化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与管理,放宽费用列支标准,放宽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的限制,允许小规模纳税人对进项税额抵扣,促进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正常经济交往。

4.小微企业的税收制度向税基统一、少税种、低税率的“简单税”转变。小微企业利润微薄,简单账务处理即可满足其财务管理需要,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将目前对小微企业征收的税种进行合并,征收统一“简单税”,并规范政府征收行为。例如俄罗斯新税法对小企业实行“五税合一”,小企业或缴纳营业额的6%,或缴纳利润额的15%,不仅使小微企业获得了大幅度的减税优惠,政府也降低了征税成本。

5.鼓励大学生创业,给予更多税收优惠和政策扶持。由于资金问题,大学生创业选择的多为投资成本较低的项目,企业初始规模较小。而大学生具有高知识高学历,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一般技术含量较高。虽然现在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融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力度仍然不够,需在此基础上扩大税收优惠范围,加大优惠力度。

(二)建立小微企业的融资体系

1.以税定贷。小微型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是阻碍小微型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主要原因,对小微型企业完税信息披露,可提高小微企业信息透明度。另外,可以以此保证纳税者的权益,增加纳税者的积极性,有效遏制偷税漏税,保证国家税源。

2.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营业税与所得税优惠。可以对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的营业税实行“五免三减半”政策,即从政策实施当年起,银行专营小微企业贷款的营业税五年内免征、后三年减半征收;同时,建议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经营利润的所得税税率由目前的25%降为15%,税收减免用于银行核销小微企业贷款坏账,以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的积极性。

3.进一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议对做100万以下贷款的小贷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可以实行减半税收,这样可以鼓励小额贷款机构之间的竞争。

4.鼓励小微型企业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网络服务建设,小微企业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拓宽融资渠道;也可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可以对网站运营收入实行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也可对建设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所需的设备、软件等支出,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或对于部分设备款实行一定年限内从所得税中抵扣制度。

5.利用好民间融资。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基本上不承认非金融机构的贷款主体地位,但是民间资本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主流金融服务的不足,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同时使社会闲置资金得到重新分配,对小微企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但是其畸形发展,会严重影响到区域经济发展。因此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对其收入实行税收优惠。

小微型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现阶段的发展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希望政府可以尽快出台相关财税政策,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以使其降低成本、增加盈利,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解决我国贫困及就业问题,促使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马乃云,张安安.完善财税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2(8):7-10.

[2]王一鹏.关于政府出资、以税定贷化解小微型企业信贷难题的思考——以温州小微型企业为例[J].经济师,2012(6):209-210.

[3]李海峰.定向扶持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29).

[4]莫玲敏.浅谈小微型企业经营现状及发展对策和建议.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7)本文链接:http://.cn/Periodical_csjsllyj2012071692.aspx_.

[5]侯作前.全球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改革及借鉴.财贸研究,2009(06).

第7篇:融资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首先摆上台面的便是备受争议的印花税的课收。

民建中央提出,要完善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重新设计差别比例税率,税收应充分考虑投资者交易额的大小和持有时间的长短,以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和鼓励中长线投资;税收政策应鼓励集中交易,对场内交易实行较低税率,对场外交易实行较高税率;另外,税收政策还应考虑改买方纳税为卖方纳税。

“目前来看,印花税确实偏高,无论是采取单向收费,还是降价的手段进行调节,都是可以考虑的。”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所所长韩复龄也认为印花税征收偏高。他介绍,去年沪深两市中,股市投资者所缴纳的印花税就达到了2005个亿,而交给证券公司的手续费等其它费用也有1000多个亿,但是上市公司的总利润也就3000多亿。这样算来,印花税征收的确偏高,“去年刚刚提高了印花税,即便是偏高也不能马上就降,这需要一个时机。不过,我更倾向于将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

政协1号提案中征收资本利得税的提议受瞩目更受非议。

台湾学者陈松兴建议以资本利得税代替印花税,“股市交易有输有赢,而印花税只是简单的课税,不能兼顾各方利益。收取印花税只是作为庄家的政府在收进场费。而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是不收印花税的。”陈松兴说,从国内市场发展来看,最好能够征收资本利得税,虽然对股市会有一定的打压,但是有利于市场的长久发展。

民建中央建议,税收政策要注意投资所得税与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衔接。建议取消按红股面值20%计征所得税的规定,对红股(即红利)征税从分配环节征税改为变现环节征税,并提议适时开征证券所得税。

郭田勇认为目前谈征收资本利得税有点为时过早。

第8篇:融资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 会计政策;税收政策;差异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它包括不同层次,涉及具体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是在允许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中做出的具体选择,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直接依据。税收政策是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有关征税的各种原则与确定纳税人纳税义务的方法等。

一、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遵循的原则不同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与税法的目的不同,导致两者为了实现目的所遵循的原则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1.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否则,就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税法中对纳税申报也有类似要求。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均衡性和防止避税,税法也可能违背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2.谨慎性原则与据实扣除原则。企业的经营活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税法对谨慎性的解释是一般坚持在损失实际发生时申报扣除,会计上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税法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必须在缴纳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

3.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会计核算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 :进行会计核算时不能仅仅根据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而是要反映它的经济实质,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在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核算上,按照此原则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但税法并不承认这种融资,而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分别进行处理,计算流转税

和所得税。

二、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所产生的影响

人们一般认为,会计与税收具有各自不同的目标,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出于不同的要求,应当保持适度的差异。一旦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存在较多或大量的差异,必然会对各方面的核算、管理和经济利益关系产生各种影响。当前来看,大量的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与稽查。任何一种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和应纳税额计算,一般都需要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当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存在大量差异时,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就会产生困难。现在的税务工作人员,普遍比较熟悉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以及以往建立在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基本一致条件下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太熟悉新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政策。面对大量的政策差异项目,一时难以适应,时常出现征管错误或稽查失误,或者应征收的税款未能足额征收入库,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或者错征、多征税款,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2.企业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按照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分离的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依据会计准则与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政策处理,纳税申报必须依据税收法津、法规中规定的税收政策要求处理。由于存在着大量的政策差异,加上企业财会人员一般对会计政策掌握较好,对税收政策了解较少,要在做到会计核算客观真实的同时,正确区分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差异,并在申报纳税时对二者不一致的项目做出准确调整,实在是勉为其难。现实的状况是,除少数企业的财会人员能够做到既规范会计核算又准确申报纳税外,大多数企业的财会人员或者能做到规范会计核算,不能做到准确申报纳税,招致各种税收处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损失:或者为了做到准确申报纳税而不再规范会计核算,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使会计信息丧失可靠性和决策有用性。

3.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与税务。从审计方面看,目前注册会计师主要依据会计准则、制度和审计准则开展工作,对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而产生的对企业有关会计要素的影响往往重视不够,或者判断不合理、处理不科学,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的质量。从税务看,中介机构既要严格按税收政策要求依法,又要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税收利益,由于目前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差异项目较多,加上从业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所限,难免力不从心,顾此失彼,时常产生难以解决的矛盾与争议。

4.各种形式的绩效考核和评价。现行的各种形式的考核评价,其主要指标体系大多是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基本一致条件下的产物,在目前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存在众多差异情况下,由于按会计政策为依据和按税收政策为依据确认的各种税前税后收入(收益)差距甚大,使得按现行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的各种考核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科学性与公正性。相应地建立在这种考核评价结果基础上的各种奖惩措施也失去了应有的公平性。不少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得不寻求各种合法或不合法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又派生出了不少新的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

三、协调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的基本设想

现阶段我国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宜大量分离,只能少量适度分离,下一步,应当从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两个方面着手进行再改革,逐步调整二者的目标定位,减少二者的差异项目数量,即凡能统一的项目尽量保持一致的政策;凡必需离的项目在政策上予以适度分离。在保持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适度分离的情况下,为了实现预期的改革效果,除了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外,研究并合理选择协调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相互关系的会计处理方法至关重要。在不同企业,当前的会计处理上大致有三种协调方法可供选择:

一是从属处理法。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涉及的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项目较少的企业可采用这种方法。即采用会计服从税收法或税收服从会计法来协调二者的差异。前者的具体做法是:平时会计核算以税收政策为依据进行处理,定期按账内会计处理的结果申报纳税;后者的具体做法是:平时会计核算以会计政策为依据进行处理,定期按税收政策为依据进行申报纳税,对于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一致产生的差异,在账外纳税申报资料中进行调整。

二是平行处理法。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涉及的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项目较多的企业可采用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专门增设若干纳税调整账户,对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一致的业务,按会计政策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一致的业务,先按会计政策为依据在原有的账户中进行处理,将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一致形成的有关差异在专设的纳税调整账户中进行处理,定期申报纳税时,按一般会计账户和纳税调账户的共同记录结果计算并申报纳税。

三是独立处理法。生产经营规模很大,涉及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的项目很多的企业或者专事税务的机构可采用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在财务会计账簿体系外,另行设置一套税务会计账簿体系。前者以会计政策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后者以税收政策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定期按财务会计处理结果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按税务会计处理结果办理申报纳税。

参考文献

第9篇:融资企业税收政策范文

关键词:文化产业;财政政策;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1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4-0165-02

一、财政政策的内涵

财政政策是国家为实现其经济调控目标而制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总称。但是对于财政政策的含义,西方学者和我国学者却有着不同的认识和解释。

(一)西方学者对财政政策内涵的理解

20世纪60年代,财政学者V.阿盖迪给财政政策下了一个较为全面的定义:“财政政策可以认为是税制、公共支出、举债等措施的整体,通过这些手段,作为整个国家支出组成部分的公共消费与投资在总量和配置上得以确定下来,而且私人投资的总量和配置受到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凯塞教授认为,“财政政策就是政府的税收、支出以及债务政策对生产、就业、收入以及价格等水平的影响”;埃克斯坦教授认为,“政府为了实现充分就业和稳定物价水平这些短期目标而实行的各种税收和财政支出的变化,通常叫作财政政策”。

(二)我国学者对财政政策内涵的理解

我国著名财政学家、中国人民大学陈共教授认为:“财政政策是指一国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及其相应的措施”;中青年学者郭庆旺教授认为:“财政政策就是通过税收和公共支出等手段,达到发展、稳定、实现公平与效率、抑制通货膨胀等目标的长期财政战略和短期财政战略。”这是国内关于财政政策的两种比较有代表性的阐述。尽管国内外学者对财政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有一定的差异,但其核心内容却是一致的。

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现行财政政策内容

目前我国为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而制定实施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对文化企业进行补贴,另一方面是对文化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一)财政补贴政策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和财政资金的支持,对于文化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财政资金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了对文化产业的财政补贴力度,经常利用政府预算、政府信用、政府补贴等来调整文化产业结构,以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实现文化产业政策的目标。一些地方政府还积极设立各种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用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如2010年,吉林省设立的2 000万元“文化产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和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投资具有开发战略性、先导性的文化产业项目。沈阳市设立4 000万元的“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与创新[1]。2012年,北京市设立100亿元“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并专门设立“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配套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小额贷款公司、投融资担保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文化创意产业统贷平台,旨在促进文化与资本市场对接,解决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瓶颈[2]。从目前的财政政策看,政府虽然对某些特定的文化产业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但其扶持的方式和力度仍然有待加强和提高。

(二)税收优惠政策

为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国家在资金支持机制上对文化产业给予了强大的扶持,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措施,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相关公共政策,普遍降低了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如图书、报纸、杂志的销售适用13%低税率;古旧图书的销售免征增值税;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以及图书馆等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等免征营业税;对个人的稿酬所得,按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减征30%等等。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实施力度仍有待提高,实施范围也有待于进一步扩大。

三、现行财政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政策不健全

文化产业的发展虽然有政策支持,但仅有政府的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支持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还远远不能满足文化产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现阶段我国文化企业产权评估、交易和流转、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文化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以及针对文化企业贷款特点的申贷程序和审批程序等一系列问题都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再有,资本市场上存在着大量找不到投资方向的社会资本,而渴望融资的文化企业却十分缺乏发展资金,闲置资本与文化企业二者之间的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缺乏平台和中介。这表明政府财政在投融资平台建设中所扮演的角色和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尽管有贷款贴息、担保补贴等一系列的措施,然而实际上这些财政金融政策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税收政策不完善

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不完善,国外经验证明,完善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是促进文化产业高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中,税收优惠政策是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投资,扩大文化企业融资的最重要激励措施。然而,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尚不完善,表现为:税收优惠政策缺乏长效激励机制,关于文化企业税收减免的政策只适合于文化企业成立初期、改革过渡期,对投资成本高、收益周期长的文化企业来说,难以形成持续的驱动力;税收优惠力度小,税收起征点较低,导致税收优惠政策对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吸引力不足;财政支持文化企业投融资实践中依然偏向于有实力的国有或国家控股的文化企业,而对于弱小的中小文化企业,缺乏政治资源和经济实力,民营的中小文化企业融资困境难以突破。

四、完善财政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一)为文化企业与闲置资本建立沟通平台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健全完善的财政政策可以为文化产业提供其所需的发展资金。想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政府就必须为文化企业与闲置资本建立无障碍的沟通平台。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不断壮大,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补贴、专项资金支持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但是纵观社会资本市场,我们可以看到,还是存在很多的闲置资金没有找到投资方向,政府可以为文化企业与闲置资本建立沟通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文化产业与闲置资本可以充分实现咨询、信息和技术服务之间的沟通,做到需求互补,使得双方的利益得到最大化。这样不仅可以筹集到文化产业发展所需的大量资金,也可以使闲置资本得到效用最大化,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使得财政政策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二)强化税收优惠政策的针对性

我国税法在文化产业税收政策方面有很多优惠措施,如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减免部分所得税,降低税率,对文化产业提供资金的企业以及个人减免所得税等等。但是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比较死板,具体运用时缺乏针对性。

我国税法规定,对于试点地区新办的文化企业以及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文化产业的单位免征三年的企业所得税,表面上看,这项政策减轻了新办企业以及转制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促进其发展,但是影视、动漫以及传媒等文化产业从创意研发阶段到生产制作,再到后来的市场营销阶段,这一过程往往是要超过三年的,由此可见,这些企业根本没能享受到税收的优惠。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缺乏针对性的特点。

我国政府应该加强税收政策的针对性,根据文化产业的发展特征,将税收优惠措施延伸到文化产品的开发和市场转化阶段,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提高文化产品研发的加计扣除比例,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根据其一定时期的销售额比例提取规定比例的文化产品开发基金,建立企业的研发准备金制度。对鼓励文化产业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依据,使企业可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文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阶段,由于国内外的知识技术存在较大的差距,政府除了对传统文化产业中的企业进口的生产设备以及技术专利给予关税的减免优惠,对新兴文化产业进口以上设备和技术也应给予相应的优惠,这样才可显示税收政策的公平性。

(三)加大文化产业税收优惠力度

第一,调整税目与计税依据。要调整和细化与文化产业相关的营业税税目;将文化产业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文化业态纳入到营业税征税范围中;扩大和规范文化产业的营业税免税范围和领域。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分工发展和产业的提升,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的发展,在税收征管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对传统文化领域中的影视服务、涉外文化服务外包和文化咨询业,如文化企业广告服务、文化会展、知识产权等行为,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

第二,调整文化产业领域的相关税率。税率调整应遵循税收政策与行业政策,本着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原则,体现国家鼓励或支持,限制或放开,区别对待的文化产业发展意图。可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细化来调整文化业的税率标准,按照各自的分类标准和业态,适用差别税率。可调高部分高档文化消费行为的税率,例如高级商务活动的经营性文化营销行为和创意行为;降低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生产的营业税税率,拉大生产与消费税率间差异,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生产水平[3]。

第三,中小型文化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落后以及资金信用积累薄弱等特点,在与大型文化企业竞争时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政府应当出台针对中小型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针对中小型文化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的项目,政府可给予其各种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另一方面,可以在融资方面给予中小型文化企业所得税抵扣、减免等优惠,或给予其税收担保,减轻其融资负担,以增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沈阳:市、区两级政府分别设立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N].科技日报,201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