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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产业;税收政策;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12-0150-02
作者简介:孙浩敏(1988-),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财政学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周正(1975-),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方向: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
基金项目: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资金项目(YJSCX2011—182HSD)。
一、生产业的概念及分类
迄今为止,国内外对于生产的定义与分类没有统一的界定,但认识已经逐渐趋于统一。本文从生产业的内涵作出如下界定:生产业为商品生产和其他服务的投入发挥着中间功能,是市场化的非最终消费服务,能够满足制造业、商务活动和政府管理对服务的中间需求。
金融保险、信息传输服务和软件服务、租赁与商务服务、现代物流、批发零售、广告、工业设计、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公共服务等行业构成生产业的主体。我国国家统计局将生产业分为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服务业、房地产服务业和科研六个行业。本文根据行业划分的标准,从分析服务业的中间投入系数入手,将生产业分为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科技研发服务业五大类。由于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主要是以居民住宅为主,消费群体以个人消费者为主,用于最终消费,所以不将房地产服务业归入生产业。
二、我国生产业的税收负担现状
近年来,尤其是“十一五”规划以来,我国生产业发展迅猛,税收收入增长率为17.29%,产业税负达22.72%。从各行业来看,各行业税负也呈上升趋势。截至2010年,我国生产业的总收入达22692.44亿元,批发零售业和金融业、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幅度相对较大,税收负担相对较重。由此可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采取税收激励政策来促进我国生产业的发展,是提高我国生产业生产率的重要途径。
三、我国生产业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1.营业税范围偏窄。生产业中除了批发零售业、软件业和计算机服务业征增值税外,绝大多数的生产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征收的是营业税。增值税范围过窄导致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例如:现行税制中的交通运输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运输服务产品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凭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制度下,导致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
2.营业税税制设计陈旧且行业间税负不均。一是营业税税制设计陈旧,不能满足生产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营业税的税目是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设置的,一共九个科目。随着生产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兴形态(包括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会展、人力资源等),现有法规对一些新兴业态显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原有的营业税税目已经不能适应生产业发展的需要。二是部分行业营业税的税负过重,没有突出鼓励生产业发展的政策。金融保险业是生产业的核心,应是我国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但是我国金融保险业按5%的税率全额征收,相比于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的3%,税负较重。2008年我国金融保险业的税收为1376.68亿元,2009年金融保险业的税收达1457.82亿元,比2008年增长5.89%,2009年金融保险业的税负远远超过交通运输业(637.91亿元)、邮电通信业(260.37亿元)与租赁业(252.74亿元)。
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偏重直接优惠且导向不明显。税收优惠的方式主要有直接优惠和间接优惠,直接优惠以税率式和税基式的优惠方式为主,间接优惠以税基式优惠为主。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一共12条,采取的优惠方式主要是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
4.个人所得税制缺乏对人力资本投资的鼓励。人力资本是生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对经济的发展有较大的贡献。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缺乏对相关人力资本投资的激励政策。税收政策在人才教育投资上没有实行税前扣除制度,缺乏对生产业高级人才的高收入的优惠政策。
四、促进我国生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1.扩大增值税范围。2011年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对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包括研发及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咨询服务等部分生产业率先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国内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全新举措。因此,借鉴欧洲、拉丁美洲及亚洲大多数国家的成功经验,进行增值税范围的改革,将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等生产业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使其生产业产出中所含流转税款能够在其他产业购入时抵扣,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和税制保障。
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整体不高、税收征管水平的有限性以及增值税收入分成体制较为简单,对生产业全面征收增值税是不可行的,我国的增值税扩围只能走渐进式改革的道路。首先,交通运输业属于生产过程的延伸、最为贴近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将其先纳入增值税征收体系;其次,在征收管理水平提高和税制完善的基础上,考虑对邮电通信业征收增值税;最后,在时机成熟时,对金融保险业等全部生产业开征增值税。
2.实施营业税改革。调整税目,对部分行业设置专门税目,满足生产业的发展需要。生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新的发展态势,出现了同时涉及不同应税税目的综合性或一体化经营的行业,为避免对这些综合业重复征税,有必要针对这些服务行业设置专门税目。例如,现代物流业包括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不同应税科目,考虑到物流业一体化的特点,对现代物流业设置“物流业”专门税目,按3%的税率征收,不仅有利于物流企业开展一体化的运营,而且能够避免营业税的重复征税,促进生产业内部结构的优化。
降低营业税率,减轻税收负担,把激励生产业的发展作为营业税改征的重要目标。金融保险业是生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金融保险业税负过重的问题,将其税率由5%调整到3%,以避免过高的税负和行业间税负差距过大,实现公平税负。对生产业税率的调整遵循税收政策与行业政策相结合的思路,逐渐拉开生产业与消费业税率间的差异,创造公平的营业税政策环境来鼓励发展生产业。
调整征税方式,对于服务外包实行差额征税。允许服务外包企业将支付给承包方的营业额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减轻服务外包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服务业的合理优化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3.完善所得税优惠政策,转变企业所得税优惠方式。企业所得税优惠方式由直接转向以间接为主,对生产业实行税收直接减免的同时,还应完善延期纳税、加速折旧、税额抵免、成本费用列支等间接优惠政策。
缩小企业所得税区域性差距的税收优惠,建立支持生产业发展的全国性优惠政策体系。东西部地区在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上存在区域性差异,建立支持生产业发展的全国性优惠政策体系,有利于地区间的协调发展。
建立税式支出预算管理制度。科学的税收优惠分析评价制度是税收管理的关键,税式支出预算管理制度能够解决目前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所存在的缺乏管理和监督的问题,能科学、规范和高效地对税收优惠进行管理和评价。
4.加大人力资本的税收支持力度。一是人才教育投资实行税前扣除制度。将生产业员工的正规教育支出和在职培训支出列入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在允许其100%扣除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加成扣除,加大教育投资,调动个人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的积极性;对个人向教育培训机构和科研机构的捐赠,不设置最高捐赠限额限制,允许税前扣除;提高税前列支的职工教育费标准,使得企业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二是高科技人才实行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发展生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
[参考文献]
[1]吕敏.我国生产业优化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J]税务研究,2010(9):53-56.
[2]刘建民,王鑫.我国生产业税收政策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154(29):87-89.
而针对日前审计总署披露的近16万亿地方政府债务,钱军认为,金融体系能够发挥的作用就是构建地方政府债市场,要解决地方债务问题,需要改革地方财政制度。同时他认为中国需要扩大发行地方债,但也需要地方财政做到公开透明。
《中国经济周刊》:经过30多年发展,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正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压力,我们的实体经济需要什么样的金融服务来助其转型?
钱军:首先,我们现有的金融体系应该增加、完善对民企,尤其是中小民企的融资功能。目前我们上市的企业中有很多国有企业,它们规模很大但效率不一定高。
另一方面,中国有很多很好的民营企业,对于今后发展服务行业来说,民企的作用非常重要。融资难已经成为抑制民企发展的最重要的瓶颈。?所以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市场都迫切需要解决民企融资难的现状。
其次,在发展金融市场方面,需要进一步发展股市,让股市更加健康和完善。同时更重要的是需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
目前我们的债券市场中,国债量已经很大了,但我们的公司债规模还很小。美国企业在融资方面,从债券市场通过公司债融资的规模远远大于从股市融资,我们在这方面还存在非常大的空白。
另外,我们的实体经济发展,也要求其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需要在很多项目上进行创新。虽然我们也大力投资一些高科技项目的基础研究,但针对此的金融配套服务并不完善。
在美国,有非常完善的风险投资环境,美国之所以能够在很多领域进行创新,与他们发达的金融环境密不可分。这种环境能够为一些处于初期试验阶段的项目进行融资,其技术创新的每一步都与金融行业所提供的服务紧密相连。
从基础研究到企业能够做出商业化的产品,这个过程都可以依赖于金融体系为其提供资金。今后我们怎么把基础研究和金融行业联动起来,是我们金融改革、让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重要环节。
《中国经济周刊》:我们金融领域的改革,往往是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如果要达到您所说的理想状态,需要从哪些方面去着手?
钱军:我们注意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有很重要的一句话就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际上在技术创新领域,到最后不一定是由科学家来说什么东西能够赚钱,也不是政府部门来说什么能够赚钱,最后都应该由市场来决定。
在成熟的市场上,一个项目可以通过融资发觉其商业价值,可以借助风投、投行等金融机构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每一个创新的过程都有相应的金融服务去推动。
在二战后,德国、日本等国在制造业方面发展很快,但在新兴行业的创新方面仍与美国保持着差距。美国式创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度成熟的金融服务业,不断地帮助科学家把创新项目做出来,投放市场并推向全球。这个体系中除了成熟的金融服务外,更重要的是完全由市场起主导作用,而政府就像是比赛的裁判。
我们需要政府制定规则,但在市场发展成熟后,政府就该退出,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管。
此外,我们在这方面也面临人才瓶颈。创新领域的人才应该是兼具理工科知识和金融知识的,我们国家的企业跟美国企业一个很大的差别,就是缺乏市场意识和金融意识。
美国的企业管理者一天到晚都是在跟市场打交道,随时观察市场融资成本、股份成本、债券成本等等。而我们企业,尤其是体制内的国有垄断企业,在经济体制中地位比较稳定,因此不会特别关注这些。
尤其在风险投资领域,好的人才更难找。美国硅谷里面很多获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本身是研究化学、医药等领域的,在他们获得博士学位后,不是一下子就转做风投的,而是会去高盛这类投行,或麦肯锡这种咨询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去工作,在获得一定的经验及“人脉”后最后再到风投领域,因为风投的东西最难做,你要判断的不是一个成熟的而是完全是一个新兴行业的前景。
《中国经济周刊》:目前审计署披露我国的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接近11万亿元,您认为这会对现有的金融体系带来什么风险?有消息称,中国或于近期扩大地方政府市政债券试点计划,对此您如何看待?
钱军:在我看来,中国最可能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环节在于地方政府债。地方政府债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但根本的解决办法是要对地方财政制度进行改革。要允许地方政府有收入来源和融资来源。公共财政改革,地方政府需要具备自身的收入来源,如房产税和消费税。我们国情非常复杂,地、市、县各级政府较多,因此需要给地方政府一定的财权,在税收政策上需要进一步改革,比如说房地产税、消费税或者其他增值税。
在对地方财政改革中,金融体系能够贡献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构建地方政府债市场。目前尽管我国各地的地方政府债总体规模很大,但不全部是坏账,比如修高速公路、高铁等基建项目的投资,从长远来讲是应该有很好收益的。如果地方政府借了钱不搞基建,但却把钱投到别的行业,比如房地产,这就会出现问题。
我们需要扩大发行地方债券。美国的公司从债券市场融资远远大于股市,而这些债券市场中也包括很多地方政府债,其规模跟美国的企业债一样大。
如果比照美国,地方政府就是一个经济实体。一旦地方政府要收税、发债的话,要具备相当的透明度。美国地方政府债之所以有那么大的规模,是因为它每一个最小的单位——有邮政编码的县级政府,都有一个可以公开的清晰账本,纳税人可以随时查看。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核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市正处在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保一弘扬”为统领,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打造更加宽松的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发挥金融对“主攻项目,决战两区”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现结合《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若干试行意见》精神,联系我市实际,就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政策支持引导,积极推进金融产业发展
(一)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来吉设立分支机构。对来吉新设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在经营场地选址、财政性存款等方面给予支持;三年内购置或建设自有办公用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并且减免城镇设施配套等行政性规费;企业以股权、期权等形式给予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按照税收政策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其高管人员子女就学享受常住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教育部门安排就近入学。同时,对本地金融机构迁址、新建、改建工作给予支持。
(二)加大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对农村信用社成功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的,自筹建批文下发之日起,享受来吉新设分支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新设分支机构的,享受来吉新设分支机构的优惠政策。对实施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的农村金融机构,在对历史遗留房产和土地的规范及完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手续中,各级财政、税务、国土、房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简化手续,及时办理报批、更名、过户等手续,并依法依规减免相关费用或实行最低收费标准。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创新试点工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加大金融机构延伸服务支持力度。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异地设立分支行,鼓励商业银行在本地县域的全面覆盖。对新入驻的金融分支机构,各级政府均可列入招商引资项目范围享受当地优惠政策。
(四)切实为金融机构提供优惠服务。对金融机构抵押物评估、抵押物登记和处置不良资产等业务环节中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中介费用、司法费用、保险费用等,按有权部门批准的最低标准或最低标准的一定折扣幅度优惠收取。
(五)继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争取3—5年内,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域全覆盖。鼓励各地尤其是税收受益地政府出台扶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改造,对三年内依法合规经营、业绩优良、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额贷款公司,优先支持帮助其改制为村镇银行。
(六)支持保险机构加快业务发展。加大《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体方案》实施力度,逐步扩大试点领域和覆盖面,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大力推动商品林保险,努力推进水稻、油菜、柑橘、生猪等特色农业保险,逐步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积极宣传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业务,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开放型经济的作用,建立对外贸易与出口信用保险的合作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在开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医疗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传统险种的同时,进一步开展火灾公众、环境污染、特种设备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等与政府公共管理、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全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支持保险公司发展与医改政策相衔接的各种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障经办管理业务,探索“政府委托模式”的低保医疗救助保险试点,积极支持开展各项科技保险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员工养老保险保障计划,鼓励各类企业组织职工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发展学生平安保险,加大对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家庭保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动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
(七)落实企业上市奖励政策。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发生的企业重组业务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事项,按财税要求从优给予支持。对拟上市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以出让方式处置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缴纳,以及办理土地使用权等权证变更费用,依法依规减轻企业负担。对拟上市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办理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在改制、资本运营等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优先给予办理,并依法依规减免相关税费。继续落实好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奖励政策,对拟上市的科技型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科技成果奖励、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八)支持企业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对拟挂牌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的,由受益财政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备案申请材料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受理的,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按其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备案确认函时间为序,前10名的企业每家由试点园区财政一次性补助50万元,之后的每家补助4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补助企业申报过程中的费用。
(九)推动信用担保体系、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经省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后.免征三年营业税;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金30%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可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从2011年起,受益财政每年从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适量资金,用于对在绩效评估中成绩优异的信用担保机构给予资金资助。积极创造条件组建1-2家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专业担保公司,探索金融机构与各类商业性、市场化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基金的协作方式。制定出台加快市风险投资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市场化的理念,充分发挥“两金中心”的引导作用,大力促进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发展业务。
(十)抓紧制定地方金融产业政策,继续落实和完善金融奖励措施。各级政府要在充分听取金融机构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金融产业政策。在出台与金融相关的其他政策时,要平等提供金融发展平台,促进金融业公平有序竞争。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加快金融保险业发展优惠办法,由受益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成绩突出的市级金融机构给予奖励。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
二、推进征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十一)加快征信系统建设。积极推进行业信用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托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归集法院、公安、民政、质监、工商、税务、社保、环保、城乡建设、通信、邮政等部门拥有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同时落实好《关于市中小企业信用征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建设全市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汇集、建档、交换与共享。
(十二)积极培育征信市场。大力发展征信服务机构,培育征信市场需求,积极引进资质等级高、公信力强的资信评级机构来吉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合资创办征信机构,开展资信评级,形成种类齐全、功能完善、公平竞争、运行高效的征信服务市场。扶持征信服务行业发展,对征信服务行业给予适当补贴或减免相关费用。
(十三)加快培育微观信用主体。深入开展信用乡镇、信用园区、信用社区、信用市民、信用农户和金融生态县(市、区)创建评比活动,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优金融生态县(市、区)的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作为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政绩和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最优金融生态县(市、区),各金融机构要制定优惠政策,切实改进金融服务,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投入。大力开展中小企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工业园区为重点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中小企业规范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监督等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化发展。
三、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提供公平有序的法治保障
(十四)建立市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机制。由市政府成立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动员各方面力量,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不良贷款台帐,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直管经济实体、国有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金融系统从业人员的金融债务清收力度;对农村自然人拖欠的贷款,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应当协助清收;对金融机构抵贷资产处置,应采取开通绿色通道、减免过户费用等支持措施。
(十五)优化金融法治环境。大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严格依法及时稳妥审理涉及金融的案件,依法保障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加大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提升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兑现率。加大制裁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力度,依法保障金融债权,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各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金融秩序,确保金融安全稳定。
(十六)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加大对不守信的企业和个人的制裁力度,发挥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用人单位和公共事业单位的联动作用,对失信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示、限制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信用等级等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逐步规范企业和个人信用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十七)推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市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金融中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报告、虚假信息、虚假认证、虚假评估等行为。由市中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协助,建立中介机构金融中介业务监测体系,建立严格的中介行业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每季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强制其退出金融相关业务。支持发展一批讲诚信、有一定实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提升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诚信水平。支持和引导信用中介机构建立服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
(十八)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有关的各类抵押评估、登记管理。企业贷款申请抵、质押登记或银行处置抵押资产登记、过户时,有关登记机关不得强行指定评估机构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公证;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除法律规定要进行评估的,只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认可,可不进行评估;抵押双方确实认为需要评估的,由抵押双方或资产处置双方自主选择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因为未到指定的评估机构评估而不予登记或过户。各有关部门要简化评估、登记环节,不得人为设置登记期限和故意缩短评估有效期限,防止重复登记、多头登记。
(十九)规范发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健康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建立健全出资人责任制,将融资平台隐形财政负担的增长纳入地方政府业绩考核,加强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风险管控工作。
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规范金融市场行为
(二十)树立发展意识,加大对区域经济的信贷投放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上级机构的工作汇报和沟通联系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机构的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用活信贷政策。充分发挥金融的调节作用,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合理配置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心城区、工业园区特别是吉泰工业走廊的信贷支持,有效增加对电子信息、医药化工、冶金建材和特色农业、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的信贷投放。要按照“三个不低于”即全市信贷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长幅度,中小企业、三农信贷增长不低于全市信贷增长幅度的要求,安排好信贷规模计划。人民银行要建立信贷投放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进度。
(二十一)加强窗口指导,积极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综合评估。从2012年起,人民银行要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科学设定评估内容,合理划分综合评估结果档次,对货币政策执行不力者要采取通报其上级行、约见谈话等措施,以督促和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提高货币信贷政策的执行效率和导向效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宏观调控,促进地方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十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平台。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推动征信体系建设和服务取得实质性进展;构建安全高效、方便快捷的支付清算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支付清算服务;拓展国库业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推动银行卡产业发展,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改善货币发行和反假服务,让老百姓用上“放心钱”;推行外汇管理和服务新举措,完善外汇监管机制,对进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促进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服务,增强百姓金融意识。
(二十三)加强金融监管和行业自律,提高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服务机制,建立政府与驻市金融监管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风险处置长效机制,防范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秩序;同时,要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金融业务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水平,做到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强化风险管理,提高自身抗风险能力。
五、加强组织机构领导,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机制
(二十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金融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法院、发改委、工信委、公安、财政、国税、地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商务、工商、质监、国土、林业、统计、民政、房管、人民银行、银监、优化办、法制办、金融办、各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银行,由市人民银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当地资金吸引力是否增强、信用环境是否得到真正改善,作为衡量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成效的标准。从2012年开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各县(市、区)考核内容,在特色工作考评单项中设立“金融生态环境状况”加分指标,拿出20个分值来考核各县(市、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效果。
[关键词]金融支持;“走出去”;重庆市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283(2012)01-0054-03
一、重庆市企业“走出去”现状
1.发展较快,但总量较小
重庆市出口贸易近几年发展较快,但受金融危机影响,起伏较大,国际市场因素的影响十分明显;对外投资实现跨越式增长,境外投资总量仍较小;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和资金总额大幅上升,劳务合作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上仍处于较低层次。
2.市场相对集中,但不确定性风险较大
重庆市企业“走出去”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2008年重庆市出口市场中超过1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有美国、日本、巴西、德国、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越南、香港、墨西哥、意大利、台湾、巴基斯坦、缅甸、伊朗、韩国、乌克兰、俄罗斯和泰国。2010年重庆市出口前十位市场分别为:美国、日本、德国、荷兰、印度、香港、缅甸、阿根廷、越南、伊朗。按洲际分,亚欧所占比例较大,拉美和非洲增长最快。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亚洲,2006年重庆市经审批的85家境外企业分布在33个国家和地区,具体为:亚洲60家,欧洲9家,美洲7家,大洋洲1家、非洲8家。近年来,在非洲、中东和拉美投资项目逐渐增加,但由于部分地区政局比较动荡,不确定性风险较大。
3.民营企业渐成主体,但企业品牌优势不强
出口贸易以民营企业为主。2008年重庆市出口30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8成以上。2009年出口30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53.33%,国有企业占33.33%,合资企业占10%,外资企业占3.3%。2010年重庆出口30强企业中,民营企业数量占60%。民营企业不仅在数量上占优势,其出口也占绝对优势。2010年民营企业累计出口43.31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57.8%。对外投资以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为主,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中正逐渐成为主体。2008年重庆新批境外企业(机构)20家,其中民营企业16家,占80%,国有企业4家,占20%。但“走出去”的中小型民营企业远未达到应有的规模和质量,“走出去”企业品牌优势不强,竞争力较差,国外市场所占份额较小。
4.出口结构不合理,产品科技含量低
出口贸易领域以重工业为主,机电、化工占投资金额的七成左右且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上,轻工业和农产品占比很低。高新技术产品所占比重低,2008年、2009年高新技术产品在对外出口额中占4%左右,2010年略有提升,但也仅占10.6%。这种格局反映出重庆作为老工业地区,在机电领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出口产品结构过于单一,不利于产业的协调发展。对外投资同样集中在重工业行业,国有企业目标企业多为矿产资源类企业和传统能源类企业,民营企业集中于加工制造和服务行业。
二、重庆市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金融困难
1.融资渠道狭窄,大额融资得不到有效满足
以金融机构借款为主的间接融资仍是重庆市企业“走出去”融资的主渠道,直接和间接资金支持、出口信用贷款严重不足,国际融资艰难。一些有意“走出去”的企业因为得不到有效融资,坐失良机;一些重大的“走出去”项目大额融资得不到满足,面临资金链短缺的局面。而受所有制形式和企业规模限制,重庆市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型企业融资尤为困难。
2.担保机构支持力度不够,投资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
受担保公司数量少、规模小及担保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影响,重庆市企业“走出去”获得担保的难度和成本较大。在重庆市企业“走出去”比较集中的中东、拉美以及非洲等地区投资往往面临一定的经济和政治风险,特别是对于自有资金较少的民营中小型企业而言,经济和政治风险及其他不确定性风险直接增加了企业“走出去”的隐性成本,加大了企业“走出去”的压力。
3.外汇管理和汇兑环节繁琐,有待简化
国家和地方政府在企业“走出去”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投资资金汇兑核准等环节的管理仍较严格。繁琐的审批程序,较长的审批周期在增加有关部门工作量的同时,延误了企业的商业机会。
4.在渝金融机构国际化程度低,难以提供有效的融资业务和咨询服务
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需要金融行业贯穿整个交易链条,金融服务需求越来越复杂,在渝金融机构普遍国际化进程起步较晚、水平不高,网络布局和境外服务能力较国际一流金融机构存在不小差距,金融服务难以满足企业“走出去”的现实需要。由于对国外市场了解不足,海外融资艰难,重庆市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往往需要一边搜集国外市场信息,一边进行投融资,难以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和投资渠道,树立自己的品牌,。
三、金融支持重庆市企业“走出去”对策建议
1.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现企业“走出去”的“可兑换”
解决投资资金的汇兑便利化是企业“走出去”最现实的问题。对“走出去”企业而言,推进人民币结算进程,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节省汇兑成本。目前资本和外汇流动自由化特别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业已启动,但进展缓慢。作为国家倾力打造的长江中上游金融中心,货币结算理应是金融中心的应有之义,加之近日获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重庆迎来金融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机遇,应以此为契机,全力推动重庆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心建设,加快企业“走出去”的“可兑换”进程。
2.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和担保力度
一要加大政府财政、税收的支持力度,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二要引导在渝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外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尤其对有市场、有出口订单的民营中小企业适当降低贷款门槛,及时提供信贷资金支持。三要强化企业对外担保的力度,增加重庆外经贸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提高对企业的融资担保费补贴。四要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协调和引导保险监管机构和相关商业保险机构大胆开展保险业务创新,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进出口信用保险市场竞争,扩大保险的作用范围,政府可考虑设立出口风险基金,为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发挥政策性职能提供支持。五要设立对外投资产业基金、对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专业化投资。可借鉴中投的模式,成立重庆对外投资集团。
3.加快金融创新,满足企业“走出去”多元化、个性化、可选性的金融需求
企业“走出去”需要多元化、个性化、可选性的金融服务,要求金融机构支持和实现包括产品创新、市场创新和制度创新在内的金融创新。在产品创新方面,在渝金融机构要全面整合现有产品,探索企业“走出去”的创新型信贷模式,加强买方信贷、境外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境外资源抵押贷款、内保外贷、境外企业境内结算等金融产品创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深度产品开发和定制化组合。在市场创新方面,在渝金融机构要统筹境内外资源,研究制定海外发展战略,布局海外市场,拓展海外业务,特别要强化对亚非拉等重庆市企业“走出去”较为集中地区的网点布置,拓展境外服务覆盖网络。在制度创新方面,在渝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实现组织结构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研究银行资本、工业资本、商业资本以及政治资本结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从体制内外解决银企结合的现实问题。
4.支持在渝金融机构开展国际化经营,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综合和投资保护
企业向国际市场拓展业务,金融需求呈现国际化的特点,要求金融机构提供符合国际惯例和商业规则的金融服务模式。企业“走出去”的规模不断扩大,形式日渐复杂,金融需求逐渐由单一的、传统的融资需求向国际结算、账户管理、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综合性金融服务转变,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重庆市企业“走出去”集中在资源较为丰富,但市场尚未完全开发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金融需求属地化特征十分明显。为此,要支持具备条件的在渝金融机构研究制定海外发展战略,布局海外市场,拓展海外业务。鼓励在渝金融机构在重庆市企业“走出去”比较集中的区域,尤其是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所在地设立支行或办事处,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属地化的金融服务。对于那些不确定因素较多的国家和地区(如伊朗),可探讨政策性银行先行试点、商业银行随后跟进的方式。支持在渝金融机构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丰富金融产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多元化的信息咨询和后继融资服务。
5.开拓离岸金融业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跨境跟随金融服务
离岸银行业务可在本国境内直接向境外注册企业提供一系列跨国金融服务,这将有利于企业合法避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避开关税壁垒,减少贸易摩擦,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当前,应鼓励有条件的在渝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差异性、专门化地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并将其纳入重庆金融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通过提供离岸贸易转单结算及融资服务、离岸贷款及担保服务、离岸交易资金托管服务、跨境资金管理服务等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本外币、境内外的一揽子跨境跟随金融服务保障。
6.改革政府管理办法,为企业“走出去”松绑放行
政府应该通过各种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企业“走出去”,更应该通过减少或改进对金融机构和企业“走出去”的管制,为企业“走出去”松绑放行。一要有重点、有秩序地推进重庆市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对外商品出口以及对外投资。二要改进和完善服务外包等重点领域外汇收支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服务贸易的扶持措施。三要提高税收服务和通关服务的效率。积极完善市级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构筑税务机关、海关部门与“走出去”企业之间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四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以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增强重庆市境外投资管理体制的灵活性和“走出去”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五要改革企业对外担保的管理办法。简化程序,降低担保门槛,进一步扩大在渝金融机构对外担保的额度和权限,由金融机构自主把握对外担保的风险。
7.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企业“走出去”中的重要作用
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一种促进企业和经济活动走出去的有效工具,应充分体现其政策性、战略性和导向性。在渝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拥有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资本向鼓励发展的行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向优秀企业家集中。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一批有实力的重庆品牌。对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要进行适度的政策倾斜。一是坚持政策性方向,完善信贷政策,扩大信贷规模,解决境外投资企业资金需求,促进重庆企业集团对外资源性投资和技术并购。二是改善融资办法,进行项目融资创新,加强与“走出去”所在地引资机构的合作,推进联合融资、平行融资和再融资等方式的合作。三是坚持市场化运作,通过加大对各种类型企业提供融资便利、完善对外直接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境外投资担保制度等措施,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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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服务贸易促进政策;自由贸易实验区;产业结构调整
一、问题的提出
在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中国货物贸易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服务贸易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2016年上半年,中国服务进出口同比增长21.50%,占对外贸易的比重为18.60%,较去年同期提升了4.10个百分点。其中,服务出口8 902.20亿元,同比增长7.50%;服务进口16 463.90亿元,同比增长29.90%。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服务贸易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与之相适应,国家对外开放的重点也发生了变化,对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5年首次出台了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十三五”规划也对服务贸易开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各省市纷纷出台了“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2016年1月7日辽宁制定了《辽宁省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方案》。
目前,大连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面对国家外贸重点转移新形势,应如何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如何借鉴服务贸易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本文将世界上服务贸易较为发达的国家――美国、日本和发展中国家――韩国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总结归纳了中国新近批复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中服务贸易发展水平较高的上海、广州、天津以及东北城市哈尔滨的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特点。以期为大连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提升服务贸易在推动城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外贸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形成产业升级新支撑和外贸增长新亮点,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支持。
二、国外及国内主要城市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比较分析
(一)国外主要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特点
1.美国服务贸易发展特点
第一,服务贸易基础厚实,服务贸易竞争力逐年提高。作为服务贸易发展的有力支撑,美国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驱动经济发展的支柱力量。1997-2014年美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4.50%以上。且呈现出波动上升的特征。其中,1997-2002年为持续上升阶段,美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74.67%上升至77.73%;2003-2009年该比重表现为“倒u”型的波动特征,并且于2009年出现峰值(比重值为78.73%);2010-2014年为小幅波动下滑阶段,但其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也维持在78%左右。
从服务贸易竞争力来看,2005-2014年美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全部为正,而且自2008年开始连续上升。说明美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强,并从2008年开始美国服务贸易竞争力逐年提高。该结论也从另一个角度表明,次贷危机后由美国等发达国家提出的“再工业化”战略,并不是去服务。而是通过使制造业的效率提高更快,进而成为带动生产业发展的源头。产业是贸易的基础,美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自2008年开始连续走高,也是该战略实施成功的一个佐证。
第二,服务贸易规模较大、长期处于顺差状态。美国是全球服务贸易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服务贸易规模全球领先。2015年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约为12 007.8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约为7 101.71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4.72%;进口额约为4 906.14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10.37%;服务贸易顺差额为2 195.57亿美元。2005-2015年美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顺差状态,而且顺差额还呈逐年增大趋势。从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率来看,除2009年受次贷危机影响,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率双双出现负增长外,其余年份均实现了正增长,而且不少年份还保持了8%以上的高增长速度。但是,2012年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速出现了较大幅度下滑,并于此后基本维持了4%左右的出口增速和3%左右的进口增速。
第三,服务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为高附加值服务项目。根据UNCTAD稻菘夤布的BPM第6版统计数据。美国服务贸易顺差来源为维护等与商品相关的服务、旅游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和其他商业服务,共5类服务贸易部门。其中,旅游服务、金融服务和知识产权使用费是顺差的主要项目来源,尤其是知识产权使用费在2005-2015年稳居美国顺差来源之首。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近年来美国服务出口增速处于低位徘徊阶段,但美国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部门自2013年起由逆差转为顺差,而且顺差额逐年增加。这些均表明,美国服务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为高知识、高技术服务部门,其服务贸易优势为知识、资本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业。
2.日本服务贸易发展特点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日本服务贸易发展较为滞后。2005-2015年日本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从具体服务部门来看,除政府服务外,只有建筑服务、金融服务和知识产权使用费服务为顺差贸易。其中,知识产权使用费服务是其顺差的最主要来源部门。
实际上,日本服务贸易竞争力低下的原因并不在于服务业本身。1970-2014年日本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GDP的比重持续上升,近几年基本维持在72%左右。日本服务业的发展规模、质量和水平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不相上下,而且从总体来看已经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影响日本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低下的真正原因是服务产品的价格。受资源、地租、劳动力成本等因素影响,日本商品和服务价格远远高于国际市场的平均价格,甚至大大高于主要发达国家同类商品的价格,这就导致日本服务产品虽然质优,但价格也相当高。特别是在世界经济不景气时期和在发展中国家市场上,高昂的价格使日本失去了相当一部分市场。这也就成为日本服务贸易之所以长期处于逆差之势的最主要原因。但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日本服务贸易逆差自2012年达到最大值(-477.62亿美元)后,呈现出逐步缩小的态势。2015年逆差值缩减至十年来的最小值(-134.68亿美元)。
3.韩国服务贸易发展特点
韩国服务贸易虽为出口导向型发展模式,但其竞争力并不强。2005-2015年韩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指数值一直为负。从服务贸易具体部门来看,除了政府服务外,只有运输服务和建筑服务的竞争力指数值为正。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韩国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个人、文化及相关服务的竞争力指数值由负值转为正值,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韩国政府在2008年制定了三阶段服务贸易促进体制。根据措施内容,韩国对游戏、手机服务、数码广播、海洋休闲及体育、教育、医疗、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行业给予支援。因此,政府扶持是促成近年来韩国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个人、文化及相关服务部门竞争力提高的最主要因素。
(二)国外主要国家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比较
对美国、日本、韩国服务贸易促进政策进行梳理,发现其既存在相似之处,又各有特点,具体表现如下:
1.相同点
第一,确定优先发展的服务贸易行业,并给予重点支持。首先,从美国来看,按照美国最新统计口径,目前90%左右的出口集中在旅游、商务与专业技术服务、特许权使用和许可、运输、金融、客运、教育、影视、保险和电信十大服务上。除了统一的出口促进措施外,美国促进上述重点服务产业出口发展并保持其竞争优势的主要做法:一是提高重点服务出口行业的综合竞争优势,包括联邦政府高度重视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出口相关的公共投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也重视与服务贸易相关的科技投入、长期高水平的教育投入和人才的引进等措施。二是充分重视国内服务产业发展。通过宣传、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此外,为使国内服务产业发展服从服务贸易全球战略发展的需要,适度放松了反垄断限制,并实现了国防工业对国内相关服务产业的带动。三是除了通用出口促进措施外,还以重点行业为重点,根据不同服务产业特点和出口市场重点采取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国内服务和出口市场战略。
从日本来看,日本在发展服务贸易过程中通过充分评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确立了大力发展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策略。由上文分析可知,日本金融服务是其顺差的重要来源。实际上,日本金融服务贸易就是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发展起来的。首先,政府通过向国外金融机构开放市场。促进其当时并不发达的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调整。其次,为防止由金融、保险市场开放引起国外投资者的大量涌入,增加了海外投资者在东京金融市场的交易手续费。最后,对于在金融自由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有的放矢地去解决。这些措施从根本上提升了日本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
从韩国来看,根据2008年韩国制定的三阶段服务贸易促进体制内容,韩国确定优先发展的优势服务贸易行业为游戏产业、手机服务、流通业、贵金属、宝石业、时装产业、排水服务业、数码广播、服务外包业、海洋休闲及体育产业,并为保持这些服务贸易行业的竞争优势。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制定了不同的支持政策和出口市场战略。此外,韩国还制定了观光、教育、医疗和服务外包领域的扶持方案或措施。以提升这些逆差服务贸易行业的竞争力。从上文分析可知。这些政策措施对提升相关行业服务贸易竞争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二,改进服务贸易统计。美国是当今世界服务贸易统计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重视服务贸易统计改进的一个重要标志是1985年国会通过了《国际投资和服务贸易调查法》。目前,美国已经发展成为世界唯一能够提供与GATS服务贸易概念相一致的、连续的、系统的双向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国家。而且,由美国商务部出版的基本数据与分析报告,不仅对政策制定、多双边谈判有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对服务企业开展市场调查和出口经营决策有很大作用。在科学统计的基础上,美国对服务贸易的研究也在全世界居领先地位。韩国也十分重视服务贸易统计,2008年韩国制定的三阶段服务贸易促进体制,对完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三,重视中小服务企业发展,面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效务实的出口促进服务。中小企业对一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美国十分重视中小服务企业发展,对其提供包括一般性的信息和咨询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但适当收费的国外市场调查和个性化咨询服务以及出口融资与保险服务等出口促进服务。日本则是发展中小企业的典范,通过建立整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宽松的融资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等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形成产业集群。韩国除了设立中小企业产业支援基金外,对知识发展型服务业提供特别基金扶持,并扩大了《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特别法》中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的适用范围,改善了利用技术及信用担保服务业的信用审查标准。
第四,构筑服务贸易人才培养体系。美国对人才的重视和利用众所周知,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移民输入国。2011年美国教育投资占GDP的比重为7.40%,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6年,高等教育入学率达40%。美国除了在正规教育上重视人力资本的投资,在继续教育方面也是如此,各个服务型企业都加大力度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并根据不同的竞争需求进行不同程度的员工继续培训。日本在发展服务业以及服务贸易方面,也十分重视人才素质的培养,实行高工资、培训、派员出国交流等诸多鼓励措施。这些举措对日本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投身于服务贸易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韩国在完善服务贸易人力资源培养体系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如下:一是实施国家职业培训需求调查,拟定“平生职业技能开发五年计划”。二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及专家共同拟定“服务业人才培养体制完善计划”。三是设立各服务领域专科学校,加强“产学服务专门人才联合教育”。四是构筑服务业人才监测系统及人才网。
2.不同点
除上述相似措施外,美国、日本、韩国在服务贸易促进方面还有一些值得借鉴的特点。
第一。美国构建高度发达的服务出口促进体系,以保障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有效实施。美国服务出口促进体系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由总统出口理事会等组成的咨询、决策与协调体系。二是由商务部、美国开发署等组成的横向服务体系。三是由“出口扶助中心”及地方出口促进机构组成的纵向服务体系。四是由全美服务行业联合会(CSI)、各地区出口理事会及出口法律援助网站等组成的民间出口服务体系。纵横交错、高度发达的服务出口促进体系。有力地保障了美国各项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措施的顺利实行。
第二,日本扎实做好科学技术研发等基础性工作,重视实施服务贸易品牌竞争战略。日本在在经济发展的任何时期,都始终致力于科学技术研发工作。日本科学技术研发基础条件一直居世界前列[5]。从前文分析可知,日本服务贸易虽然长期处于逆差地位,但知识产权使用费是其最大顺差来源,这与日本的科学技术研发等基础工作扎实,密不可分。此外,日本服务贸易品牌竞争战略实施得非常成功。全球十大寿险公司中日本就占了四个,分别是日本邮政保险有限公司、日本生命保险公司、日本明治安田生命保险公司和日本第一生命保险株式会社。
第三。韩国修改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相关不合理规定,缩小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差别待遇。如完善知识密集型服务有关制度:缩小服务业与制造业间土地保有税的负担差别:减免有关服务产业用地的开发负担金:改革服务业适用的电费标准体制等。
(三)国内主要城市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特点
2016年2月国务院批准天津、上海、海南、深圳、杭州、武汉、广州、成都、苏州、威海10个城市和哈尔滨、江北、两江、贵安、西咸5个国家级新区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作为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龙头,大连却榜上无名。这其中的原因。除了国家整体战略的考虑外,还与大连和上述城市或地区尤其和发达城市之间,在服务贸易发展水平、服务贸易重视程度及促进政策方面存在差距有关。就促进政策方面而言,本文选择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中服务贸易发展水平较高的上海、广州、天津以及同为东北城市的哈尔滨为例,总结其服务贸易促进政策的特点,以期为大连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有所启示。
1.上海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主要特点
第一,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先动优势明显。上海是全国第一个设立服务贸易处(1996年)、第一个成立服务贸易协会(1996年)、第一个建立服务贸易统计指标体系(2003年)、第一个服务贸易年度发展报告(2000年)、第一个出台服务贸易发展行动计划、促进指导目录、第一个建立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先行服务贸易改革的城市,是全国服务贸易统计信息最快、最及时的城市,还率先成立了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机制。这些方面都促成了上海较早地建立起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奠定了上海服务贸易发展的先动优势。
第二,多措并举促进文化贸易成为发展亮点。上海多措并举加快发展文化贸易,使其成为服务贸易发展的亮点。一是修订完善了“上海市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一步摸清全市对外文化贸易发展的基本情况。二是聚焦重点企业。深入一线调研,协调解决企业在财税政策、展会审批、平台推广和人才培训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三是支持企业赴中东、非洲、欧洲等举办或参加国际知名文化贸易展会活动,为企业与海外客户搭建起B2B的交流桥梁。四是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新版图书展、上海全球跨媒体创新峰会暨小型技术装备展等一系列文化贸易促进活动。
第三,贸易便利化推动服务贸易大发展。一方面,通过立法保障贸易便利化实施;另一方面,自2014年以来密集出台了以海关监管模式创新为代表的贸易便利化措施、进出口贸易便利化措施、检验检疫部门的贸易便利化措施。而且都渐显成效。
2.广州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措施主要特点
广州主要通过政府引导和搭建平台来为服务贸易发展提供公共服务。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大量招商和市场开拓活动,如连续组织广州软件企业参加欧洲、美国和中国香港专业展。二是积极帮助企业多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如在广东省《关于加快建设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的实施意见》政策的支持下,广州获得了两个“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和三个“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重点培育对象”。三是搭建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如穗港合作的“穗港Ⅱ’资源网”、与美国硅谷联合建立的“广州硅谷工程研究中心”等。此外,完善的产业配套体系也为广州市服务贸易领域空间的拓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3.天津服务贸易促进体制机制主要特点
在国家简政放权政策推动下。天津率先实现了“一个部门管服务、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同时,以国际服务贸易处为依托。天津建立了部门联动、区县一体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并形成了“政府一中介一企业”三位一体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
4.哈尔滨服务贸易促进机制主要特点
哈尔滨充分利用地域势。主打“俄罗斯牌”。与俄罗斯旅游、交通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贸易多领域开展合作。同时,哈尔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较完善。市商务局不仅设有科技与服务贸易管理处。还有对外贸易处、贸易发展促进处、对俄贸易处等贸易促进与管理机构。而且,哈尔滨市贸促会相关网站信息完备,贸易促进职能发挥充分。
三、大连服务贸易促进政策及促进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大连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1.总体发展较快
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大连服务贸易发展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对本地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愈发显著。
从表1可以看出,近年来大连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12年大连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46.84亿美元,2015年大连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突破百亿美元,达到102.60亿美元。增长了两倍多,且占辽宁服务贸易总额的49.7%。其中,服务出口42.70亿美元,占全省的66.30%;服务进口59.90亿美元,占全省的42.10%。从主要服务贸易行业来看,运输服务贸易一直在大连服务贸易中占据重要位置。2015年占全市服务贸易比重为25.40%,是有力承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坚实基础;旅游服务是大连服务贸易的第二大支撑,2015年大连旅游外汇收入5.16亿美元,入境过夜旅游人数98.50万人次,全市旅游总收入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超过了10%,对第三产业产值的贡献率超过了20%。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从商务部公布的全国各省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数据情况看,上海、北京、广东遥遥领先于全国其他各省市,位于前三甲位置,辽宁服务贸易额在全国仅列位第九,大连在五个计划单列市中名列最后。大连服务贸易规模相比北京、上海、天津等市仍有不小差距(如表2所示)。
2.软件服务外包为主要发展模式
目前,大连服务贸易已经形成以软件服务外包为核心动力的发展模式。从发展行业发展情况来看。大连软件服务外包业一直得到国内外的广泛认可,先后被国家授予“国家软件产业国际化示范城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软件出口基地”、“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等称号,是全国软件产业授牌最多的城市。截至2015年末,大连拥有服务外包企业1 071家,从业人员13.70万人。其中,不仅有东软、华信、海辉等连续多年排名全国软件出口前三位的本地企业,还有简柏特、惠普、松下、微软、IBM、戴尔等世界知名企业。近年来,大连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以“争做中国第一、世界第一”的宏伟目标引领发展,在外包规模、平均增速、空间潜力、产学合作、品牌形象等五个方面保持着全国领先地位。2011年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实现收入700亿元,增长30%;2012年大连软件和服务外包业产值一举突破千亿元,成为全国第一个软件和服务外包千亿产业集群:2015年受外部宏观环境影响,大连全年在线登记离岸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6.23亿美元,执行金额15.2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6.00%。
从对GDP的贡献度来看,从2005年开始。大连软件服务外包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超过4%,初步显现出未来支柱产业的雏形。2010年,大连软件服务外包销售收入对全市GDP的贡献率达到10.37%,2012年该比重接近15%。可以看出,软件服务外包业已经成为大连市的支柱产业。
从对服务贸易的贡献度来看,2004年大连软件服务外包出口占总服务出口的比重为11.6%,2008年迅速飙升至69.08%,2011年该比重达到78.79%,比上年增长近10个百分点。纵观2000-2011年,大连软件服务外包对服务贸易出口的年均贡献率达到了35%,已经在大连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大连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动力。
但是,随着全国服务外包产业的蓬勃兴起,大连服务外包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力成本上升较快。由于工资收入的增L,社保费用居高不下。企业已逐渐失去发展的成本优势。二是政策环境优势殆尽。大连不仅没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所应具有的与国家配套资金,原有的吸引高端人才政策、社保优惠政策等也已经取消。三是市场结构单一,对日本依赖过强。大连对日业务已占到全市离岸外包业务的70%以上。市场结构单一导致大连软件服务外包业易受外部经济波动的影响。
(二)大连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体系演进
大连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体系起步较晚,“十二五”以前出台的服务业及服务贸易促进文件主要集中在软件和服务外包行业。如《大连市关于吸引软件高级人才的若干规定》等。
随着国家对服务贸易的重视,近几年大连出台多项有关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文件,但主要集中在服务业领域,如《大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大政发[2010]53号)中包含“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内容、《大连市加快发展服务业四年行动计划》(大政办发[2014]42号)等。
(三)大连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促进体系存在的问题
国外和国内主要城市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或措施的特点均表明:政府作为可以有效地释放市场活力,优化服务贸易发展的营商环境。与之相比,大连在服务贸易促进政策与体系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总体来说,主要存在“三无”现象,即无专门的服务贸易管理部门、无详尽的统计信息、无服务贸易企业管理清单及产品目录。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服务贸易促进政策有待健全
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对外开放的重点都在货物领域,因此,围绕货物贸易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政策体系。相比之下,发展服务贸易的观念意识与动力不足。目前,大连政府已经意识到服务贸易的重要性,但是针对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促进体系不健全,且偏重于服务业领域。截至目前。大连尚未出台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综合性文件,与国内服务贸易发达城市的横向比较发现,专项促进文件也远远不足。这可能是大连未人选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重要原因之一。
2.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机制尚需完善
目前,大连服务贸易在管理层面存在综合管理部门缺失和各服务贸易管理部门职能交叉现象。大连贸易促进机构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相关网站信息还不健全。因此,亟需顶层设计,强化管理协调职能。并进一步促进区域服务贸易的协调发展。
3.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亟需加强
目前,大连对服务贸易的统计主要为软件服务外包领域,服务贸易领域的其他重要行业并未被纳入统计范围。而且服务贸易统计信息透明度低,不及时。这些都不利于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等相关部门利用统计数据,及时了解大连服务贸易及其各领域的发展进程、发现问题并制定科学的决策。同时,由于统计体系不健全、统计信息缺乏,导致长期以来对服务贸易领域的认识不够深入。至今大连仍然没有有关服务贸易企业的管理清单及产品目录。
4.服务贸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服务贸易本身的特点决定了服务贸易企业以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为主、实物资产较少的资产结构。由于动产不能抵押,现行的适合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中小服务贸易企业的金融产品很少。融资受限导致服务贸易企业普遍感觉融资难、融资贵。此外,银行“惜贷”以及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模较小,缺乏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等因素,都使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中小服务贸易企业融资受到限制。
四、启示和政策建议
美国、日本、韩国以及国内城市上海、广州、天津和哈尔滨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措施表明,政府的作为可以为服务贸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目前,在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面对国家外贸重点转移的新形势以及批准辽宁设立自由贸易区的新机遇,大连应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以尽快形成产业升级的新支撑和推动外贸增长的新亮点。为此,大连亟需借鉴国内外服务贸易发展的先进经验,结合大连服务贸易的发展实际,提出促进大连服务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服务贸易管理与服务机制
一是加强对大连服务贸易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议借鉴上海做法,成立大连服务贸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跨部门的服务贸易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大连服务贸易规划编制、贸易促进、政策协调、统计调查等工作。二是借鉴天津做法,尽快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三是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模式。协调海关、检验检疫和外汇管理等部门,建立医疗检验检测、会展服务和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等服务贸易业务的便捷通关机制。并为从事国际服务贸易业务的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出入境和居留提供便利。
(二)完善财税等服务贸易促进政策
一是加紧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意见》、《大连市发展服务贸易中长期规划》、《服务贸易促进指导目录》等相关文件,并从财税、金融支持、人才培训等方面完善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同时借鉴美国做法,确保扶持政策的持续性和连续性。二是借鉴美国经验,确立符合大连发展实际的服务贸易促进财政支持原则。即: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重复或过度使用,应建立服务贸易促进支出的联合预算机制,根据实际需要和各年度财政预算支出,适时增减调整促进支出额度,并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三是完善和创新支持方式,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支持力度。四是全面落国家“营改增”的改革措施,对服务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借鉴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做法。对先进技术型服务企业,实行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部分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推动服务贸易领域的金融服务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仓单质押贷款以及在制造业中深入推进融资租赁业务等);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国际融资担保业务。
(四)优化服务贸易促进平台
借鉴哈尔滨做法,充分发挥贸促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并借鉴美国做法,建立企业联系追踪和服务机制,建立免费或低收费的信息咨询服务、国外市场调查与个性化咨询服务等信息化平台或机构。积极搭建以电子信息为载体的商务信息平台和以供应链服务为核心的整合型外贸全程服务平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各服务行业之间融合发展。对服务贸易统计、公共技术、交易、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平台的建设、功能和业务水平的提升,给予一定资助。对企业参加由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国际服务贸易专业展会、产业推介和项目对接活动,给予一定资助。鼓励金融机构与跨境B2B贸易平台合作。办好中国(大连)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把软交会打造成引领产业发展、促进软件交易的重要平台。
(五)确定服务贸易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我国医疗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现状
(一)“引进来”:国外医疗卫生服务输入
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快速发展,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到2013年底,我国医疗卫生总经费达27846.84亿元,人均医疗卫生经费达2056.57元。近十年来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发展迅速、潜力巨大。
2012年,我国医疗卫生与社会服务业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24个,占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总数的0.1%,比上年增长近120%。2012年,我国医疗卫生与社会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0.64亿美元,占全国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0.05%,较上年下降17%。
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我国对外开放的主要形式主要为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
在商业存在方面,即主要利用外资举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从控股情况来看,2011年,我国医疗卫生行业企业法人数为15929个,其中,外商控股71个,占0.45%;港澳台商控股41个,占0.26%。
从登记注册类型来看,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行业15929个企业法人单位中,港澳台商投资43个,占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总数0.27%;外商投资87个,占0.55%。
在自然人流动方面,《中国服务贸易承诺减让表》承诺允许持有本国颁发的专业证书的外国医生,在获得相应卫生部门的许可后,在中国提供短期医疗服务。服务期限为6个月,并可延长至1年。随着我国与国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交流愈加密切、频繁,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增加,近年来外国医师来华服务人数也呈稳步上升姿势。
(二)“走出去”:国内医疗卫生服务输出
与国外医疗卫生服务输入相比,我国在医疗卫生服务输出方面规模还较小,发展速度还较慢。医疗卫生服务的形式也主要为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和境外消费。在商业存在方面,2012年在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行业对外投资净额为538万美元,较前两年有较大幅下降。
近年来,我国在国外投资建立的诊所和合资建设的医院逐步增多,主要分布在非洲、中东、东欧及部分欧洲国家,但规模相对较小。
在自然人流动方面,我国从1963年始即向发展中国家派遣援外医疗队,2013年是中国援外医疗队派遣50周年。截至2013年6月,中国先后向亚、非、拉、欧和大洋洲的66个国家和地区派遣过援外医疗队,累计派出医疗队员约2.3万人次,诊治患者2.7亿人次。目前,中国向49个国家派有援外医疗队,其中有42个国家在非洲,1171名医疗队员分布在113个医疗点上。全国有27个省(区、市)承担着派遣援外医疗队的任务。迄今已有1001名医疗队员获得受援国首脑颁发的勋章等多种荣誉,有50名医疗队员因疾病、公伤、战乱、意外事故等在受援国牺牲。通过无偿向发展中国家派遣援外医疗队,援建医院和开展疟疾防治,短期巡视和建设专科医疗中心以及卫生人力资源培训,为促进受援国医疗服务水平,通过发展中国家人民健康水平做出了杰出贡献。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来华外籍人士逐渐增加,活动的地域范围逐渐扩大,在华外籍人士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逐步增加,客观上增加了境外消费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对外开放程度的增加。另外,中医在世界范围内逐步得到认可,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中医服务的消费需求。
(三)医疗器械贸易
据海关统计,2013年我国医疗器械贸易总额达343.1亿美元,同比增长14.13%,较2012年增长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额为193.35亿美元,同比增长9.92%,较2012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进口额为149.75亿美元,同比增长20.07%,较2012年增长5.5个百分点;贸易顺差43.6亿美元,同比下降14.8%。我国医疗器械贸易规模排在了世界第三位,其中全球进口规模排在美国、德国、日本和荷兰之后的第五位,全球出口规模排在美国、德国之后的第三位。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预测,未来十年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处于快速稳定增长期,2014年,依据综合因素预测我国医疗器械贸易有望实现12%的增长率,进口增速强于出口增速成为常态,预计全年医疗器械贸易总额接近400亿美元。
二、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业对外开放存在的问题
(一)从总体上看,医疗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规模小、水平低
据统计,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业无论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数方面,还是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方面占比均低于0.1%,表明我国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规模之小、水平之低。在对外投资方面,2012年,我国在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行业上对外投资仅为538万美元,当年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4676万美元。这一规模和水平显然远远不能适应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要求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战略目标。
(二)从医院结构上看,合资医院在中国医疗服务市场所占的份额相对较小
我国绝大部分的医疗资源仍然集中在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的非营利性医院。2011年,外商控股和港澳台商控股的医疗卫生行业企业法人数为112个,占比0.71%。从注册登记类型来看,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的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为130个,占比0.82%。由此可见,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在吸引外资举办医院方面水平较低,合资医院在医疗服务市场中所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
(三)从地域结构上看,医疗卫生服务对外开放存在不均衡
一方面,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东部沿海地区要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在总量较小的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在医疗卫生行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基本处于起步阶段。另一方面,利用外资兴办的合资医院亦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等东部发达省市;中西部地区的合资医疗机构很少。
(四)从贸易形式来看,医疗卫生服务对外开放以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为主,境外消费和跨境交付的比重相对较低
相较而言,跨境交付以及境外消费的开放程度较高;商业存在以及自然人流动服务方式的开放程度较低。受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目前,我国医疗卫生服务贸易仍以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为主要方式;而跨境支付和境外消费将是未来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五)从外资来源来看,渠道稍显单一
主要集中为韩国、美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地。在我国成立较早和比较有影响的合资医疗机构多为美国、新加坡、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工资与国内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资医院。但相对说来,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业的外资来源相对单一,对欧洲等发达国家的资金吸引和利用较少。
(六)医疗卫生服务“走出去”存在的问题
其一,我国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行业对外投资相对不足,且近两年有较大幅下降。其二,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存在诸多问题。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对外投资组建集团医院、创办“分院”、投资兴办营利性子公司或联营公司、股票投资等形式逐步扩大对外投资规模、增加合作项目,但在追求规模扩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存在投资水平较低、投资效益不高、可行性论证缺乏、财务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其三,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对外输出存在地域不均衡。无论是在商业存在方面,还是在自然人流动方面,都主要集中在非洲等欠发达地区,对欧美等发达地区医疗服务市场的开拓能力亟待增强。
三、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思路与政策建议
(一)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原则。与货物贸易和其他服务贸易相比,医疗卫生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且规模相对很小。因此,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大背景下,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同时,以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基础和前提,有序、有步骤地渐进式开放,稳妥进行。对尚不能完全开放或较敏感的领域,可实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
适度保护原则。一方面,对其进行适度的保护能够保证医疗卫生服务业的规范、监控、迅速发展;另一方面,对其进行保护是非永久性的、差异化和持开放态度的保护。
地域均衡发展原则。在医疗卫生服务业开放的初期就要注意缩小内陆与沿海地区的开放水平差异。一方面,创造条件,大力吸引外资和外企进入中西部内陆地区;另一方面,增强激励,积极鼓励中西部地区有条件医疗卫生机构进军国外市场。
内外并重原则。医疗卫生服务业开放不仅要对外开放,也要对内开放。要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内外并重,充分发挥两个市场的双向竞争作用,盘活国内外两个市场,增加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活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业开放水平。
(二)开放模式与路线图
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模式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通过渐进式开放,以达到医疗卫生服务业整体不进入负面清单的目标。为此,建立扩大医疗卫生服务业开放的基本路线图,扩大金融服务业开放可以分“三步走”。第一阶段,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除“玻璃门”或“弹簧门”的限制措施;第二阶段,逐步缩短负面清单,用审慎监管代替准入要求;第三阶段,将医疗卫生服务业整体从负面清单中移除。
(三)政策建议
第一,增强国内医疗卫生服务业竞争力是扩大对外开放之根本。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大大滞后于货物贸易发展,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开放滞后于其他服务领域对外开放。不可否认,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和实力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且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对外开放体系。因此,扩大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必须把增强国内医疗卫生服务竞争力作为重要抓手,在壮大自身发展中寻求开放,在扩大对外开放中实现发展。
第二,大力推动跨境支付和境外消费,优化贸易形式。一般而言,跨境交付以及境外消费在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越高反应该领域的开放度就越高。目前,医疗卫生服务贸易主要以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为主,跨境支付和境外消费所占比重相对较低。未来,我国在继续做强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两种贸易形式的同时,要通过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消费技术条件以加快跨境支付和境外消费两种贸易形式的发展,逐步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贸易形式。
第三,高度重视高端医疗卫生服务业发展,优化服务层次结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特别是国内发达地区对高端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亦逐步增多。我国在吸引外资进入国内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参与服务竞争之时,要注重横纵两个方向的延伸。横向上,要注重引导资金、人才资源向发达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高端医疗卫生服务业需求市场流动,集聚服务资源、创造服务需求,提升服务层次,完善与优化服务功能。纵向上,要注重在医疗卫生服务业的产业链上进行拓展,积极促进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构建多层次、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产业体系。
第四,扩大对外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在实施“走出去”战略方面,我国在外医疗卫生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占服务业投资的比重很低。因此,我国在应加大医疗卫生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扩大投资规模。另外,要健全对外投资制度机制,重视投资可行性论证、评估,加强投资监督管理,减少重复性、低水平投资,提高外资经营能力和投资效益,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质量。
第五,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流动,优化区域结构。制定和完善支持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优惠性财政税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贸易便利化,引导和支持外商在中西部内陆地区投资于医疗卫生服务业。另外,完善吸引外资特殊优惠政策,加快中西部和东部地区医疗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医疗卫生服务业融资渠道。逐步扩大和放宽外商投资领域,提高对外资开放水平。
关键词:信用风险;风险管理;信用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F83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894(2008)03-0019-05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贸易持续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2006年,我国在全球贸易中进出口总额达17 610亿美元,跃居世界第3位。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外贸出口的风险也在加大。主要有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其中出口信用风险的影响日趋突出。
出口信用风险是指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出口企业在给客户提供商业信用后,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出口商货款拖欠或灭失的风险。据统计,目前我国出口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已超过1000亿美元,并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增加。以2005年为例,我国企业海外应收欠账率达4%,逾期未收汇金额达200亿美元,其中约1亿美元应收账款将会成为呆账或坏账。以产生大量逾期应收账款为特征的出口信用风险,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企业的正常运作和经济效益,扰乱了正常的贸易秩序,阻碍着我国企业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当前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规范贸易秩序、增强企业出口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的结构特点
根据专门从事国际商账追讨的美国邓白氏公司中国代表对我国出口企业大量逾期应收账款问题的调查报告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出口企业客户信用风险具备以下结构特点。
1 起因结构――以恶意欺诈为主 表1数据表明我国对外贸易的货款拖欠50%以上是由客户的恶意欺诈引起的,而非人们通常理解的主要是由诸如产品质量、交货延迟等贸易纠纷引起。
2 来源结构――以海外华人公司为主 从我国国际贸易拖欠案件所涉及的海外公司性质看(详见表2),我国出口企业大约50%的信用风险是由不良海外华人客户造成的。为什么我国的出口信用风险主要是由海外华人客户带来的呢?笔者认为这些为数不多的不良海外华人,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华人以及少数原籍中国大陆后来移居海外的华人具有与中国同族同种和语言相通的优势,他们对中国的国内经济环境比较熟悉,了解到我国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各方面的管理仍不完善,存在着各种法律、管理漏洞,出口企业内部的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同时他们又抓住我国部分出口企业存在着急功近利和或多或少的崇洋心态,使得不良海外华人进口商可以肆意拖欠我国出口企业货款,或诈骗屡屡得手。将客户信用风险的起因结构和来源结构联系起来考察,可以判断,我国大部分的外贸逾期应收账款是由不良海外华人进口商对我国出口企业进行恶意欺诈引起。
3 企业性质结构――以国内的全资中资企业为主体 表3表明,我国外资出口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相对要优于中资的出口企业。
4 地区结构――从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特区向内陆相对经济落后地区转移 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导致的国际拖欠在我国的重点发案地区是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而转移的。具体表现为:(1)改革开放初期的20世纪80年代集中在沿海经济开发区和经济特区,(2)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阶段(1990~1994年)转向内陆省份,(3)市场经济发展走向深入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转向省或市所辖的缺乏外贸经验的地区和企业。这说明我国对外贸易的客户信用风险导致的大部分国际拖欠,具有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内陆相对经济落后的地区转移的趋势。经济发达地区出口企业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要优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区,海外不良进口商往往选择在出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能力缺乏的地区行骗。
二、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微观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企业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我国大部分企业在出动中缺乏风险管理意识,往往忽略了客户的资信调查。资信调查应该是任何出口企业对外交易不应缺少的一个环节。实践证明,预先做好资信调查工作,很多交易风险带来的损失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为进口商的资信状况直接关系到出口企业能否顺利履行合同,安全收汇。虽然我国近几年的进出口连年持续强劲增长,但我国出口企业的生存环境并不乐观,国内同业之间竞争剧烈。许多出口企业为了争取客户,给予外商较为宽松的付款条件,从而忽视了资信调查工作。
2 企业内部没有建立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专职机构 从我国对外贸易大量的案例中发现,一些企业不能很好地实施出口信用风险管理措施,是因为企业内部没有建立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专职机构,缺少全面的信用管理体系。如图1所示:
信用风险管理这个职能是销售部门、客户服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相互重叠的区域,如果在公司的职能设计时没有明确这个管理责任由谁来充当,那么实践中哪个部门都不愿承担这个管理责任。如果企业中没有专职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那么企业内部就不可能有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据统计,我国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中只有11%建立了信用管理体系,而这11%当中又有93%是具有外资背景的跨国企业。由此可以看出,缺乏建立信用管理体系是引发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的重要原因。
(二)宏观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社会征信管理体系落后 国家信用管理体系能为我国企业信用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外部环境条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的效果。目前我国仍是“非征信国家”,因此信用信息的市场化程度不够,信用信息特别是涉外经济活动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利用非常不规范,因此出口企业很难获取客户资信信息和信用管理服务;此外,出口企业之间交流信息不畅通,信用欺诈的国内信息不够,导致不法外商同时在国内十多个口岸行骗的荒唐事件时有发生。
2 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业务水平低 目前,我国规模较大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有二十几家,其中有一定业务规模和影响的评级机构只有七八家,但现存的资信评估机构缺乏权威性,信用数据库容量过小,难以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各机构之间的分歧大于合作,各有自身的既得利益,因此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尚未起到防范、监督、控制信用风险的作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水平的低下使出口企业无法获取真实、全面、准确的国外企业信息,对国外企业的资信难以做出正确的判断。
3 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支持不足 出口信用保险已经在欧美国家实行几十年,受到普遍重视,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现在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多家机构可以办理。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出口
额仅占当年出口额的1%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投保企业不足出口企业的8%。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有:(1)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比较单一,如在采用以非信用证方式为支付方式的出口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要投统保保险,统保方式对出口商来说,成本较高l(2)投保申请周期过长、保费过高;(3)缺乏法律保障。世界各国开办出口信用保险基本是按照立法、建机构、办业务的顺序来进行的。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陆还没有专门的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的法律规范,在《对外贸易法》或《保险法》等相关法律中也没有明确。
三、加强我国企业出口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构建完善的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构建企业内部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二是完善企业外部的信用管理体系,这两方面的建设对我国出口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取得更多份额和效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构建企业内部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出口信用风险的产生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一个交易环节,而是贯穿了整个出口贸易流程,构建企业内部出口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也应该贯穿于所有可能产生风险的交易环节,实现对各个风险环节的全程控制。所谓企业信用全程管理就是在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都对企业出口信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其中,事前管理侧重于对客户信息的管理,事中管理主要是为了确定企业授信的对象以及具体的授信额度,事后管理则主要是对由企业的授信行为形成的应收账款的管理,这三阶段的信用管理构成了出口企业信用全程管理。
1 建立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要加强客户资信调查,制定合理的信用额度。加强客户资信调查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针对客户所在国家(地区)的宏观环境。主要指对东道国风险因素进行调查评估,解决由国际因素产生的信用风险,这项工作比较困难,企业应采取以防范为主的措施。在具体外贸业务操作中,业务量较小的企业可参考一些专业机构对客户所在国的评价指标,如欧洲货币指数、富兰德指数、机构投资家风险等级指标等。业务量大的企业除采用上述方法外,也可委托国内或国际的专业机构来帮助调查、评估某国的国家风险,通过考评,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适时地给予风险预警,防止风险的发生。二是针对客户自身,主要是指严格调查客户资信状况,加强客户信息管理。企业可以自己掌握和了解客户信息,也可通过国内的公共贸易或商务机构、我国驻外使馆商务处、银行和保险机构、专业资信调查机构等多种渠道收集有关信息,及时掌握和了解客户经营情况、资信偿付能力,做出分析判断,以此来制定或衡量对客户所采取的经营策略。同时,对所有往来客户逐一建立档案。根据客户付款情况评定信用等级,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给予客户不同的信用额度。对客户的档案管理应采取动态更新管理制,及时补充新资料,避免由于客户信息陈旧、过时所带来的信用风险和欺诈。企业根据客户资信情况,结合企业实际,针对不同客户赊销金额的大小和期限,确定一个合理的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范围内进行控制,超出信用额度不予赊销。
2 设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专职机构 我国出口企业应借鉴西方现代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进行制度创新,设立内部信用管理专职机构,对信用风险进行全面、全程的管理。信用管理专职机构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企业中专门负责企业信用管理,其设立的最终目的就是能够帮助企业防范和降低信用风险、扩大销售、降低企业的产品销售成本,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提高企业的竞争地位,最终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信用管理专职机构主要负责制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估通用模式,包括对客户资信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和管理客户信用档案,并对客户进行跟踪管理。审查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的合约,监督业务部门的操作流程。对应收账款进行跟踪监控和追收等。在设立信用管理时,都要明确信用管理部门的职责,确保配备的人员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完善企业外部的信用管理体系
1 加强征信管理 征信数据的采集及评估(企业资信调查及评估,消费者信用调查和评估,资产信用调查和评估)是信用制度建立的核心。征信系统的作用在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建立信用约束机制,改善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我国征信系统的建立应借鉴国际经验并根据我国的国情,以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主导,实行会员制,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模式运作,以社会服务为核心,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
2003年12月16日,日内瓦,世贸组织总部CR会议厅。
总理事会的例会已经开了一整天,但会议仍踯躅于坎昆后多哈发展议程应如何继续。半圆形的会议厅里,代表们已经不如昨天兴奋。昨天,几十个国家的代表先后发言,呼吁世贸组织各成员增强紧迫感,表现出灵活性,重新启动陷入僵局的多哈回合谈判。尽管大家言词恳切,但也不难听出各成员分歧依旧,而美、欧等主要成员也没有推动谈判的动力。所以,会议进行到第二天,尽管还有十几个成员未发言,但已有代表进进出出,或喝咖啡,或聊天了。
中国代表却丝毫不敢懈怠,因为,接下来的议程是对中国的过渡性审议。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中国要在加入的前八年和加入后第十年接受世贸组织总理事会及十六个下属机构进行的过渡性审议。这项机制最早由美国提出,目的是增加沟通和交流信息的渠道,减少诉诸争端解决机构的可能性;但实际上,他们希望借此对中国施加压力,以使中国更好地履行对世贸组织的承诺。
去年世贸组织对我国进行了首次过渡性审议。审议当中,美、欧、日等成员向我国提出了一千三百多个书面问题,内容涵盖我国外贸管理的各个领域及采取的各项措施。由于我国认真履行了加入WTO后的承诺,审议前提交了充分的信息,审议中各部委积极协作,采取了正确的应对策略,经过艰苦的斗争,审议最终顺利结束。
为了应对今年的审议,从收集、编译、提交相关的审议信息到准备对成员书面问题的答复,国内三十几个部门辛苦了大半年。从9月25日开始,农业、进口许可等十三个委员会及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理事会的审议已经结束。与去年相比,在今年的审议中,问题的数量大为减少,所用的时间也大大缩短。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执行了承诺,按WTO协定的规定调整了贸易管理措施;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去年的斗争降低了成员对审议的期望值。尽管如此,美、欧、日等成员仍不愿放弃这样一个对中国施加压力的机会。美国仍然对关税配额的管理穷追不舍,对所谓的农产品出口补贴刨根问底,质疑增值税政策的非歧视性,为了给中方制造困难,更是在知识产权理事会的审议中别出心裁地提出长达17页包含80个问题的问题单;欧盟强调了对汽车的分销政策、TBT/SPS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的关注;而日本则仍对中国汽车配额是否足额发放耿耿于怀,对实施反倾销、保障措施程序的合理性颇有微词;而贸易权问题则是今年三个成员的共同关注。如今,审议已进入收关阶段,总理事会的审议将对今年的16场审议进行总结。美、欧、日要对一年来中国执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评价,中国更想争取一个完满的结果。
将近12点,第一项议程终于结束。在对伊朗的加入申请进行了简单讨论后,会议转到对中国的过渡性审议。按照审议的程序,主席先介绍了过渡性审议机制的背景及会议的相关文件,随后便邀请我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孙振宇大使发言。孙大使全面介绍了一年来中国在履行加入承诺方面的努力。这一年来,我国继续降低关税,取消了对部分机电产品的配额,修改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办法,进一步开放服务贸易,加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修改了一系列与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保证了贸易制度的统一实施;加入承诺的实施,带动相关领域的贸易高速发展,外商投资也稳步增长,给世界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大使15分钟的发言,展示了中国在履行加入承诺方面的成绩,也证明了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对世界经济做出的巨大贡献。
孙大使的发言结束后,主席请其他代表发表评论。和每次审议一样,第一个发言的又是美国。一番礼节性的欢迎与感谢后,美国代表切入正题。她首先肯定了今年的审议进展比较顺利,并表示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中国代表团的努力;同时,她也强调了美国参与这项机制的策略和贡献。谈到审议的具体情况,她肯定中国在很大程度上对成员提出的重要问题给予了回答,但各机构的审议结果并不平衡,就明年的审议而言,还有进一步改进的余地。在履行世贸组织协定方面,在总体上肯定中国执行承诺的进展的基础上,她强调了中国修改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放开汽车金融服务、降低保险业资本金要求及加入ITA协定方面的进展,在某些领域中国还提前履行了承诺,如中国提前放开了对保险部门的地域限制,取消了对某些工业品的配额。这些进展是在中国面临巨大挑战的背景下取得的,因为今年中国经历了领导集体的更替,进行了政府机构和职能的调整,经受了全国性的SARS疫情考验,以及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必经的一系列问题。此外,她还表示认同中国的经济发展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
接着,她话锋一转,说中国贸易的发展并不能完全说明中国的贸易环境更为公平、透明、可预测,也不能因此说明其市场化改革取得了进展。中国的努力是不完善的。从总体上说,中国履行承诺的势头正在失去。在一些领域,中国执行承诺的情况并未达到要求,如中国的农产品管理部门的各种限制干扰了农产品贸易的进行,在知识产权的实施方面还相当薄弱;尽管某些部委采取一些措施,但中国的贸易制度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和不一致性。在某些部门,中国的立法机关采取了限制外国企业市场准入机会的政策,或有利于国产产品而不利于进口产品的政策,对一些服务行业的资本金要求仍然很高,税收政策对某些进口产品构成歧视,新的汽车产业政策在国民待遇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最后,美国强调了贸易权和分销权的问题,希望中国能够按期兑现承诺。
接下来发言的是欧盟。在发言中,欧盟代表先表明了欧盟对过渡性审议的重视,认为在未来几年中保证审议能以适当、有意义的方式进行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他也表明了欧盟的务实态度,他说,欧盟提出的问题集中在有限的几个重要领域,这些问题已经通过WTO下属委员会或双边渠道多次提出,中国应该非常熟悉。谈到中国履行承诺的情况,他用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词:mixed,褒贬各半。欧盟对中国积极地完善贸易相关的立法,降低保险领域的资本金要求,颁布汽车金融法规,取消对德国产品实施的SPS措施,完全加入ITA协定表示欢迎;但对银行、电信、建筑等服务部门仍显过高的资本金要求不满,对计划实施的汽车产业政策中的经销双轨制可能对国外汽车厂商构成沉重负担表示忧虑,而在一些综合性问题,如知识产权的实施、贸易权等问题还没有解决,希望新修订的《外贸法》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日本代表的发言和美国、欧盟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主要的关注更多地集中在对日本意义重大的汽车贸易上。日本已经连续两年在进口许可、市场准入委员会的审议中提及此事,但似乎对得到的结果并不满意,因而在总理事会上,再次提出这一关切。此外,日本还提及胶卷的量税问题,尽管去年我国已经对此进行了解释,并证明了征税的合理依据,但日本仍不依不饶,希望再次表明日本的态度,对中国施加压力。
韩国代表的发言比较简短。由于韩国与中国的贸易一直保持着顺差,今年又赚了个钵满盆盈,韩国代表在其发言中对中国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肯定中国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承诺。
最后一个发言的是澳大利亚。2003年,中澳双边经贸关系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主席的访问和中澳经贸合作框架协定的签署更为双边经贸合作增添了新的动力。在发言中,澳大利亚代表在肯定中国所取得成绩、称赞澳中贸易发展迅速的同时,指出中国的关税配额管理体制有待完善,表示将在今后的相关委员会中进行讨论。
“服务贸易”(tradeinservices)这一概念国内并不陌生,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过程中谈的最多和谈的最艰苦的就是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问题,中国加入WTO承诺最多的就是服务贸易减让表。但实际经济生活中,许多人并非真正把握服务贸易概念的准确内涵,在谈论服务贸易时往往将服务贸易与服务业以及第三产业的概念混起来。
国际上服务贸易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72年9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高级专家对贸易和有关问题报告》中。1974年美国在其《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中首次使用了“世界服务贸易”的概念。各国统计和各种经济贸易文献并无统一的、公认的、确切的定义。具有代表性的有基于国际收支统计的定义、联合国贸发会议的定义、WTO的定义、《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的定义。
概括起来服务贸易的概念应包括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和通过外国附属机构实现的服务贸易两种。贸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务并获得收入的过程称为服务出口或服务输出,购买他人服务的一方称为服务进口或服务输入。国内第三产业、服务业的概念都是在境内的角度来看待的,都是境内发生的服务,其范围和领域与服务贸易大体相同,但前者是境内服务,后者指的是跨境服务。服务贸易的领域与国内的服务业和第三产业并不完全一致,按WTO的分类有12个大部门(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教育,环境,金融,与健康相关的服务,旅游和旅行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他)160多个分部门。
二、中国发展服务贸易在全球的定位
(一)服务贸易起步晚,增速快
2005年,中国国际收支项下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1582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18%。其中,服务贸易出口744亿美元,增长19%;服务贸易进口838亿美元,增长16%。20世纪80年代以来,除个别年份外,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速一直高于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出口增速和全球服务贸易主要出口国家(地区)的增速。期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速变化情况与全球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所不同的是中国增速变化幅度更明显一些。1982—2005年,出口额增长近29倍,年均增长15·9%,是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出口增速的2倍。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中国服务贸易总额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10·8%和20·9%,服务贸易出口增速分别为11·1%和18%。21世纪前五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速为19·8%,而同期全球平均水平为10·1%,约为中国的一半。1982—2005年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8·6%。其中,主要服务贸易出口国(地区)大多低于全球平均增长水平:美国增长8·8%,英国8·4%,德国7·7%,法国5·3%,日本7·5%,中国香港10·2%。
(二)服务贸易占全球的比重不断上升
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仅为43·4亿美元,其中出口24·8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0·7%。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1%。23年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增长近29倍,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从0·7%提高到3·1%,提高了2·4个百分点。据WTO2006年4月11日的报告,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世界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5的第8位,进口世界排名由第40位上升到第7位。1982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3646亿美元;2005年为2·4万亿美元。23年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增长了5·6倍。1980年以来,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一直居服务贸易进出口前5名,2005年,这五个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合计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7·2%,其中美国占14·6%,英国占7·6%,分别是中国(3·1%)的4·7倍、2·5倍。
(三)服务贸易出口额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偏低
1982—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与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一直保持在10%左右,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一半。中国服务贸易占全国贸易总额的比重1982年为9·4%,2005年为8·9%,2005年服务贸易出口占本国总出口的比重全球为18·9%,其中美国为28·1%,英国为32·7%,印度为42·9%。
(四)服务贸易出口占货物贸易出口的比重低
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落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水平,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的比例为1∶9,远低于世界平均1∶4·2的水平(美国这一比例为1∶2·6)。中国服务贸易企业没有同比例享受到货物贸易高速增长带来的好处。从全球贸易发展态势来看,全球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的比例稳中有升,从1982年的不足20%提高到2005年的近25%。英国、美国的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的比例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呈现显著上升趋势,分别从1982年的29·7%、23·5%增长到2005年的48·5%、39%。印度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的比例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波动幅度很大,前期大幅下降,至1996年以后大幅上升。
(五)服务贸易增速仍滞后于货物贸易发展
中国服务贸易明显落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1989年以前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总体上低于货物贸易出口增速;1989—1994年间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持续快于货物贸易出口增速;1995年以后,尽管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较快,但同期的货物贸易出口增长更快。近几年来世界服务贸易增速略低于货物贸易,20世纪70年代期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均保持快速增长且大体持平,年均增长17·8%。进入80年代,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平均增速开始高于货物贸易,80年代后期年均增幅更是高于10%。到了90年代,服务贸易平均增速呈波动下降趋势,约为6%,恢复到与货物贸易基本持平的状态。跨入21世纪后,世界服务贸易出口进入稳定增长期,增幅开始逐渐回升,这一期间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增速略低于货物贸易。尽管2005年服务贸易出口增速与2004年的19%相比下降了8个百分点,但总的趋势还是保持增长的。
(六)传统服务贸易为主体
中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传统服务业上。近年来,中国运输服务出口占比呈逐步上升势头,旅游服务出口比重略有下降。2005年,运输服务、旅游出口154亿美元、293亿美元,分别是1997年的5·2倍、2·4倍。运输服务占比上升到20·7%,比1997年增加了8·3个百分点;旅游服务出口占比为39·4%,比1997年下降了9·7个百分点。二者合计占出口的60·3%。而在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近年来,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比重有所下降。1990—2005年,世界服务贸易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占比从37·5%逐步增长到47·8%。运输服务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从28·6%下降到23·3%,旅游服务占比从33·9%下降到28·9%。
(七)服务贸易长期逆差
中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1982—1991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基本处于平衡状态,一直保持小额顺差。自1992年中国服务贸易首次出现贸易逆差后,除个别年度(1994年)外,中国服务贸易一直是逆差。尤其是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逆差呈逐步扩大趋势。2004年逆差达到108亿美元。虽然2005年逆差比2004年略有减少,但仍高达94亿美元,占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的12·1%,是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中3个出现逆差的国家之一。2005年,中国旅游、其他商业服务顺差额分别为75·4亿美元、75·0亿美元,是最大的顺差来源。运输、保险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是最大逆差来源。2005年,运输服务逆差额130·2亿美元,大大超过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总额,约为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总额的1·4倍。各国的服务贸易不平衡问题却差别很大,英美等国长期保持大额顺差,而德日等国的逆差一直居高不下。服务贸易逆差前五名国家依次是德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和爱尔兰,这五国逆差额分别为557亿美元、293亿美元、145亿美元、133亿美元和128亿美元。
(八)出口市场多元化分布,进口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
香港是内地第一大服务贸易出口市场和进口来源地。美国是第二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欧盟是第三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中国服务贸易的出口市场并不集中在美欧等国家和地区,但美欧却是中国逆差的主要来源地。据美国商务部经济调查局报告,近年来,美国对中国的服务贸易顺差不断增大。在跨境交易部分,自2000年以来顺差一直在20亿美元左右。据欧洲统计局报告,尽管2004年中国与欧盟的服务贸易额仅占欧盟的2·5%,但是增长非常明显。从1994到2004年,原欧盟15国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和进口增长了一倍。而同期,欧盟对中国出口增长了6倍,自中国进口增长了5倍。2004年欧盟对中国顺差15·2亿欧元。
(九)服务贸易区域发展极不平衡,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相对滞后
由于服务贸易的特殊性,中国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各地区发展非常不平衡。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和天津列全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前列,沿海发达地区由于优越的地理条件和较发达的现代服务业,在运输、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和广告宣传等领域较内陆地区具有明显的优势。中国服务贸易管理相对比较落后,相关的宏观管理机构、部门协调机制、政策环境、法律体系、统计制度等均亟待建立、健全。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对服业的定义、统计范畴,以及划分标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国际惯例不完全一致,使得统计数据尚有一定差距。在服务贸易统计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在缺少全面准确的数据的情况下,政府很难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发展政策和对外谈判方案。
(十)发展服务贸易成为内外关注的焦点
中国在WTO新一轮谈判,建立FTA的谈判以及CEPA当中服务贸易始终是一个热点和焦点问题,比如CEPA中内地自2004年1月1日起,在物流、分销、视听、旅游、电信、银行、保险等27个服务贸易领域扩大对港澳的开放。全国许多地方也把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扩大服务贸易出口作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随着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继续推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还将不断上升,服务贸易发展整体趋于活跃。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利用其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领先的优势,通过各种多双边的谈判要求世界各国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以此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WTO新一轮谈判以及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谈判服务贸易都成为主要议题。世界服务贸易领域的利益格局将在各方博弈中重新形成。在内在需求和外来推动的双重因素下,如何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必将成为各国长期关注的焦点。结论:中国的服务贸易发展已不处在领先的地位,应当像当年把握制造业国际产业转移的机遇那样来把握当前服务贸易转移的机会;应当像抓货物贸易一样来抓服务贸易的发展,发展货物贸易时成功采取的鼓励政策同样应适用于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
(一)服务业发展滞后
服务业是发展服务贸易的基础,服务业的严重滞后影响了服务贸易的发展。中国服务业平均增长率为15·4%,虽然高于世界服务贸易同期的增长水平,但发展水平却相当落后,所占GDP的比重相当低。据世界银行统计,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70%以上,美国近80%,香港地区达到了90%,发展中国家平均达到50%左右,而中国2005年为41%(见图1)。目前,中国服务业发展滞后,这也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将发展服务业作为解决中国下一步经济发展中若干重大问题的关键。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将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服务贸易进口还有余地
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中国在分销、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建筑、法律、旅游、交通等众多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得到落实。在WTO分类的16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中,中国已经开放了100多个,占62·5%,尽管如此,中国服务贸易的进口还有很大空间,服务贸易领域还不是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外资占有的市场份额一般仅为百分之几。根据WTO关于服务贸易领域的部门分类,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约有50个行业可归于WTO的分类的160多个类别中。中国吸收外商投资主要集中于制造业,约占外资存量的2/3,房地产约占21%,其他服务业为8%。至2005年年底,中国服务贸易领域共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万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约484·8亿美元。2005年服务业领域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7445家,同比增长8·7%;合同利用外资金额390·3亿美元,增长4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6·8亿美元,占同期全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的19·4%。
国际上外国直接投资越来越多的流入了服务行业。例如,从外国直接投资存量看,1997年,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流入量占世界外国直接投资总流量比例为47·7%,1999年为50·3%,2001年为63·3%,2004年上升到大约70%。近几年来,中国服务业所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呈现缓慢下降态势,这与世界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格局差异显著。中国加入WTO后,外资政策调整最集中的领域是服务贸易。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范围,放宽准入限制,从中国经济的实际发展需要来看服务贸易领域吸引的外商投资还应当有较大的增长,特别是在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电信业、物流行业以及会计、法律、计算机、工程管理和其他咨询服务业,将成为外商流入的重要部门。今后应继续扩大服务贸易领域开放,强化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拓展吸收外商投资方式,加强分类指导与企业监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通过服务贸易领域有序开放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抓住国际服务业转移的机遇,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契机,建立独立的行业开放度评估体系,着重引进境外先进的经营方式、管理理念和经验,促进中国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鼓励各类企业积极承接服务外包,尤其是跨国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推动中国成为全球服务外包的重要基地。
(三)服务贸易的出口还有相当大的增长潜力
中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尽管增长很快,但服务贸易出口的产业结构不合理,多集中于传统服务业,而在金融、保险和专利使用等技术含量高的现代服务领域,不仅出口总量少,占世界市场份额小,而且这些现代服务业进口的绝对量和相对量都较大。即便是在传统服务业,由于中国在世界服务业的分工格局中基本处于产业的中下游,中国出口服务的附加值低,也影响了中国在服务贸易中的地位。现在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相关的服务贸易领域的跨国公司也随之进入中国,分销有沃尔玛、家乐福、麦得龙、宜家、百安居,银行有花旗、汇丰、三菱,会计有毕马威、得勤,咨询公司有麦肯锡,等等,而中国的服务贸易企业则很少有进入国际市场的。中国的少林寺、杂技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完全有条件进入国际市场。此外,中国在对外劳务输出、对外建筑承包工程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356·1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346·6万人次,中国已成为国际建筑、纺织劳务和海员的重要来源地。
目前进入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前10位的发展中国家,只有中国和印度。中国不仅服务贸易规模居发展中国家之首,而且已经形成一些优势产业,具备一定基础。中国旅游业、建筑业、其他商业服务业、运输业等在国际市场的份额排名都比较靠前。特别是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已经排名世界第三,持续高速的货物贸易增长对与货物贸易相关的服务贸易的带动作用非常明显。根据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地位的大幅度提升和国际经验判断,中国在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已经具备进入快速发展的转折性阶段。
(四)面临发展服务贸易的关键机会
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重心开始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移。目前全球的经济总量中服务业已占60%以上,金融、保险、旅游和咨询等服务业是产业国际转移的重点领域。服务业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部门,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其兴旺发达的程度成为衡量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根据欧洲学者佩尔西·巴纳维克预言,到2010年,美国经济构成中只有10%是制造业,其余全部是服务业。国际投资倾向于服务业,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海外直接投资总额的一半以上流向了服务业。到2010年,服务业将代替制造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与服务业的发展相对应的必然是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世界贸易将更多地体现在服务贸易的竞争上。世界服务贸易持续快速增长。1980至2005年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增长了5·7倍,占世界贸易出口的比重从1/7增长到近1/5。商业存在成为服务贸易的主要方式。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由外国直接投资产生的,通过外国商业存在所实现的国际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超过了跨境方式的服务贸易。
可以预见,中国承接国际服务业的转移会像当年承接制造业转移那样,成为全球的焦点。中国应把握当前国际服务业转移的有利机会,加快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这将会极大地有利于优化贸易结构和转变贸易增长方式,从而提高整体出口竞争力。
四、中国发展服务贸易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服务贸易统计
及时掌握全面的统计信息,是对国际服务贸易有效管理的重要基础。伴随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际服务贸易的大发展,伴随《服务贸易总协定》签定,服务贸易统计范围从服从国际收支平衡表进行服务贸易统计,向包括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等多种形式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演化;统计分类数据更加详细,包括项目分类,也包括贸易伙伴国国别分类。目前,世界贸易组织等六大国际组织共同确定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包括居民与非居民服务贸易统计(通过国际收支渠道统计Bal-anceofPayments,简称BOP)和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ForeignAffiliatesTrade,简称FATS)。向国际组织报告服务贸易BOP数据的国家和地区有140多个,25个发达国家开展了服务贸易的FATS统计。按照世贸组织的建议,各成员的服务贸易统计都将过渡到这一体系。
随着中国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对服务贸易管理的需要,在多双边谈判、分析中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的优势与劣势,引导国内服务贸易的发展,为国内企业提高服务贸易竞争力提供信息支持,都对服务贸易统计数据有了更多的要求。而中国目前只是国际收支报告中有一部分服务贸易的数据,还没有开展服务贸易的FATS统计。而且,BOP中的服务贸易数据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方面,比如不详细,没有按照国别、地区进行区分,不适应对外贸易工作的需要。没有全面的统计数据就无法全面反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整体状况,无法全面反映中国对世界服务贸易的参与状况,无法为中国政府在国际事务管理中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无法为国内服务业在国际竞争中采取有利行动、提高竞争力提供信息支持。因此,中国需要尽快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以适应管理的要求。
建立中国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要本着与国际接轨、符合中国实际这样的基本原则,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为基本指导,要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相衔接,以支持中国有效参与国际贸易与投资协议的谈判、协商与监测。借鉴美国等先进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开发方面所积累的经验,结合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实和中国国民经济统计基础,构建《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明确中国服务贸易的统计标准、指标体系、统计方式和方式。主要内容包括:统计范围和主要内容,统计资料的报送、管理,统计数据的与调整。该制度包括中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BOP)和外国附属机构服务贸易(FATS),覆盖《服务贸易总协定》建议的四种供应模式。
在方法上,要以《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为依据,建立起与国际规范相一致的统计体系。在具体指标及其资料来源设计上,要以中国国际收支统计、中国FDI统计,以及中国官方其他统计体系为基础,力争与这些统计体系相互间的衔接。初步形成中国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初步的、主要的、具有国际可比性的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数据,对中国服务贸易和服务业发展现状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分析和定位,使之成为中国服务贸易数据的权威平台,成为中国向世界介绍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趋势、政策的窗口。今后将密切跟踪服务贸易统计规则的变化,不断完善中国服务贸易统计方法、细化统计项目,增强统计的时效性和可比性。
(二)扩大服务贸易出口的行业考虑
鼓励重点领域服务贸易出口,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服务贸易包括许多分支部门,情况不同,问题复杂。近期内将各部门分为“深度挖掘”、“重点培育”和“特别关注”三类,有针对性地开展出口促进工作。
“深度挖掘”包括旅游服务和建筑服务。旅游是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第一大部门,尽管近年来增长缓慢,但是占整个服务贸易出口的39·64%(见表1),促进其每增长1个百分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总量规模就会扩大0·5个百分点,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要继续支持旅游业发展,扩大出口。建筑服务更是我们传统优势部门。“重点培育”包括计算机和信息、运输、文化、金融保险和特许专利等。对这些行业要制定发展战略规划,进行重点推动。这些领域增长潜力很大,尤其是运输行业逆差达104亿美元,特许专利技术出口仅为1·5亿美元,还有相当大的增长空间。
“特别关注”包括咨询、音像、体育、教育、分销服务等。这些部门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尽管目前金额不大,实力不强,增长不快,但从长远发展来看需要支持和发展。
1·运输业
运输业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纽带,涵盖海运、空运、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和管道运输等多种运输方式。全球贸易中90%以上的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国际间客运主要依靠空运。中国海运服务市场需求量大,中国航运服务市场延续了持续增长的态势,出现了量增、价升、运力总体供不应求的市场特征。2005年中国外贸进出口货物海运量为10亿吨。中国拥有运输船舶20多万艘,8700万载重吨,位居世界前列,中国还是排名世界第三的造船大国和拥有海员人数最多的劳动力大国,这些都为中国海运服务的出口增添了重要的支撑。但是由于没有实现国货国运,外国船公司挤占了中国运输市场约80%的份额,致使中国运输服务的世界排名仅列第16位,恰恰说明中国海运业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由于中国海运服务的逆差规模最大,如果海运服务得到促进和发展,至少可以发挥替代进口、减少逆差的作用。另一方面,中国航空运输市场发展迅速,发展潜力巨大。
应大力促进以海洋货物运输为主的运输出口服务。加快中国航运立法步伐,加大航运市场监管力度,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航运市场。参照国际惯例,对国家骨干船队实行合理的货载保留。对进口的二手船应给予减税、免税政策,对于企业在海外投资(含跨国并购)战略性码头和港口设施以及设立营销网络,提供贷款贴息和信贷担保。适当调整有关的税收政策,加大船舶折旧的速度与力度,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与财务状况,自由选择有利于船舶更新换代的折旧法,允许企业在税前利润中提留一定比例的留成,以专项用于造船与买船等。对国家主力船队实行适度的航运补贴政策。在WTO等谈判中,争取其他国家(地区)更多地开放国际海洋运输及其服务,取消港口设施的进入额和使用限制,并开放多式联运。
2·服务外包
由业务流程外包(BPO)和信息技术外包(ITO)组成的服务外包正逐渐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形式。据联合国贸发会议预测,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将以每年30%~40%的速度递增,到2005年和2007年分别增至5850亿美元和1·2万亿美元。中国发展服务外包有着很好的基础,中国软件产业规模由1999年的440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3900亿元,年均增速40%以上。一批创新型软件企业迅速成长,LINUX操作系统、信息安全软件、中间件、嵌入式软件相继取得了突破,网络游戏软件逐渐丰富。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有237家软件企业通过CMM3级以上评估。到2005年年底累计认证软件企业12000家,登记软件产品30000多件。近几年中国软件行业的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软件出口和软件外包取得了快速增长。出口额在1999年为2·5亿美元,到2005年达到35·9亿美元,增长15倍。中国的服务外包刚刚起步,2005年中美外包规模为2·38亿美元,仅占美国发包市场总额的1·30%。中日外包规模达5·68亿美元,仅占日本发包市场总额的5·36%,中欧外包规模为0·15亿美元,约占欧盟发包市场总额的0·25%。中国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出口前景看好。根据赛迪顾问最新的研究报告,2005年中国承接软件外包规模已经达到了9·2亿美元,到2010年将达到70·28亿美元的规模,日本离岸外包增速达50%,估计50%以上将转向中国。目前对日软件出口占中国软件出口总额的59%,市场潜力贡献巨大。而且对承接日本软件外包市场上,中国的地缘、文化相通性等优势是印度、菲律宾等竞争对手难以追赶的。
应引导企业参与国际项目外包市场,建设若干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带动中国服务外包迅速发展。今后国家应出台促进软件出口和外包的政策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将软件出口和外包纳入对软件产业的扶持政策体系,要依托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和各类软件园区,发挥基地政策试点和示范作用。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础电信设施建设、软件人才培训等方面扩大投入,培育和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要打造软件出口整体品牌,树立中国软件业统一的对外形象,发挥整体规模优势。
3·金融和保险服务
随着中国实施走出去战略进程的加快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增长,对金融和保险服务出口的需求将显著增强。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金融服务出口发展迅速,1997—2005年间年均增长23·5%,2005年出口规模达到1·45亿美元。继中国银行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达到600个并显示出较强的竞争优势后,目前,国内的几家大型银行和保险公司都申请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中国拥有世界最高的储蓄率,2006年1月中国居民储蓄率达到51%,中国居民储蓄余额已经突破了14·8万亿元人民币,人均储蓄超过1万元人民币。同时,中国外汇储备高居世界榜首,突破9000亿美元。2005年年末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中国拥有金融资产43568亿元人民币。这些巨大的金融资产为中国金融服务出口提供了丰富的资源。然而,与国际跨国银行相比,中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化程度还比较低,保险业务海外的收益极低。
在对中国金融业进行适度保护的同时,继续鼓励外资参股或境外上市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中国各类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制度。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优化中国金融机构业务结构和创新,提高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力。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人员到境外开拓市场,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尤其是为中国在外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华人提供金融服务。在促进保险服务出口方面,鼓励中国出口货物用中国公司提供保险。
4·特许和专利权使用
2005年全球申请的专利数量已经破记录的达到134073项,专利出现了空前的增长,增长率为6·7%。发达国家是特许和专利权使用费的主体,占据了出口的主要市场。美国是专利和特许权使用费最大出口国,2004年出口收入540亿美元,占美国当年全部服务出口的15·78%。中国在特许和专利权使用费出口方面有很好的增长潜力,中国在特许和专利权使用费方面的国际化程度比较低,2004年进口45亿美元,出口仅为2亿美元。但中国专利申请数量快速增长,自2003年以来,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数量已经连续3年位居世界首位。2005年,中国受理的三种专利申请量达到47·6万件,与2004年同比增长34·6%,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7·3万件,位居世界第三。在特许经营方面,到2005年年底,中国拥有的特许经营体系已经达到2300多个,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拥有特许经营体系数量最多的国家。
随着中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无疑会进一步提升,这必将为特许和专利使用权的出口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发展特许和专利使用出口,大有作为。而且,特许和专利使用贸易,代表着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向,可以继计算机信息服务之后,成为中国实施后发出口战略的重要突破口。应加强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发展技术出口。落实《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的若干意见》。推动政策性银行开展技术引进优惠贷款业务。同有关部门加强在企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等各环节的协作。建立技术引进信息服务系统。积极引导各方科技力量支持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体系。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利用产业的海外转移,把成熟和适用的技术推向国际市场。利用各种资金资源,重点扶持专利和专有技术对外许可、技术咨询和服务,并对这种服务出口免征所得税和营业税。在“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中,建立技术出口项目库,并公开国外对中国的技术需求,加大对中国成熟工业化技术的对外宣传力度,大力开拓技术出口市场。
总之,选择重点服务行业部门进行出口促进,是中国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调整的需要,是适应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格局、抓住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机遇期、提升中国综合竞争力的需要,意义重大而深远。
(三)处理好服务贸易开放与服务贸易出口的关系
稳步推进对外开放。以往的开放经验表明,哪些领域较早地对外开放,哪些领域的发展就比较快。只有加快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才能提升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水平,从而最终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应顺应国际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新趋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对金融、保险、电信等服务业应逐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在软件开发、跨境外包、物流服务等部门,让外资充分参与,促进中国服务业向更高水平发展。要把服务贸易作为涉外谈判的重中之重,就职业资格和学历的相互承认、在境外开办旅行社进行谈判,促进发达国家开放更多的劳务市场。开放服务贸易市场,承接国际服务产业的转移,是一个难以逆转的趋势。对此采取积极主动,就可以抓住机会,为中国的发展创造新的空间和机遇。如消极被动就会失去历史机遇,反而会让国际资本对国内市场和产业发展造成冲击。在新一轮的WTO谈判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中,根据中国国内市场的承受能力和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实力,积极发挥中国拥有的比较优势,在具有较强国内市场承受能力的服务贸易领域,协商推动互相放开市场准入限制。
(四)针对服务贸易的特点有效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
在服务贸易发展过程中,尤其在服务贸易发展的初期,政府行为的有效介入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可以起到保护新生、促进成长、形成优势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各发达国家在立法、政府管理方面都高度重视。要发展中国的服务贸易,政府必须担负起相应的重要责任。加强对发展服务贸易的宣传和协调促进工作。充分发挥驻外经商机构的优势,积极对驻在国(地区、国际组织)服务贸易的管理机制、政策法规、商业机会的调研工作,帮助中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应充分发挥中国涉外机构如驻外使、领馆的作用,积极搜集国际服务市场服务进出口的需求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企业;积极为服务企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避免经营的盲目性;定期举办各种研讨会、报告会、向企业介绍国外服务市场情况;组织服务企业商务考察团,帮助企业寻找商业信息;建设“服务贸易指南网”,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和资料,支持企业服务贸易的出口。
应加大发展服务贸易的资金投入。进出口银行在出口信贷条件和额度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范围内,积极为服务贸易出口项目提供保险支持。放松服务企业境外投资的用汇限制,简化其境外投资外汇审核程序,适当提高用汇额度。根据不同服务贸易部门的具体情况,对服务贸易出口业务和企业予以税收优惠。例如,对服务型企业的人员工资在税前列支,避免两次纳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服务出口所得减免营业税。设立服务贸易发展资金。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作用越来越大,需要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划出部分资金专门用于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资金主要用于:资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出国参加展览、研讨会、境内外推介活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国际/重点国家资质认证、重大出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支持建设服务贸易示范区和服务业外包基地。
加强培养服务贸易人才。在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组织协调高校、服务贸易示范区、服务贸易发达地区开展服务贸易人才培训。培训内容既包括服务贸易的国际国内总体情况和发展趋势,又包括软件、技术等中国具有发展潜力的领域。
(五)加强服务贸易的整体协调管理
服务贸易涉及金融、保险、电信等诸多服务业部门。按《外贸法》的规定,商务部负责全国的服务贸易的管理工作,中国服务贸易的管理体制是:商务部主要负责服务贸易的整体管理工作,负责服务贸易的战略和政策制定,负责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负责服务贸易的促进工作,负责国际多边谈判、对外事务协调、服务业利用外资政策等事务。具体的服务贸易事务分属几十个相关部门。长期以来,服务贸易各职能部门多头、交叉管理,条块分割现象十分严重,中央和地方在服务贸易政策和规章方面存在差别性,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也滞后于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这种局面既不利于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和对内开放,也不利于我国服务贸易的对外谈判和对外开放。所以,服务贸易要发展,就必须加强整体协调,需要借鉴美国对于服务贸易管理的成功经验,加强政府管理,建立以服务贸易主管部门为核心、各部门密切配合综合发挥合力、中央和地方互动、政府和企业紧密联系的服务贸易管理体制。要统筹中国服务贸易统计、规划、立法、政策协调、对外谈判和市场促进工作。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规则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使政府管理更加有力、更加高效。
(六)加强服务贸易的区域协调发展
根据中国不同地区服务贸易的特点和行业优势,建设国家级服务贸易示范区,为示范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培育中国服务贸易的增长带,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和中西部大城市为重点,培育服务贸易出口主体。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发展服务贸易中的作用,美国在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方面就主要是由各州政府来操作的,各州都制定了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中国的上海、江苏、广东、北京等地的服务贸易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可以在一些服务贸易比较发达的地区建立服务贸易示范区,在服务贸易重点领域确定一批重点企业或企业集团,予以重点支持。根据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和中国的比较优势与增长潜力,对重点企业(集团)实行动态调整。
(七)按服务贸易发展规律开展促进活动
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不能依靠实物样品开拓市场,主要依靠人与人的直接交流。服务贸易是无形的,服务贸易企业很难向市场证明自己所提供服务的价值,更难在短时间内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服务贸易企业大都是规模较小,又不像货物贸易企业那样有长期的品牌和实力。尤其是中国服务贸易水平还很低,与货物贸易企业相比,中国的服务贸易企业规模更小、竞争力更弱。因此,要促进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探索适合服务贸易发展所需要的促进手段和措施。
一是可以借鉴美国和印度等服务贸易发展快的国家的成功经验,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贸易行业协会,整合企业力量,树立统一形象,加强对外宣传,提高企业声誉,培育企业信誉;二是建立服务贸易监管体制,创造有利于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环境,大力扶持国内服务业发展,建立行之有效的服务贸易监管体系,统筹负责中国服务贸易统计、规划、立法、政策协调和对外谈判,尽快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建立服务贸易监测分析体系;三是形成服务贸易促进机制,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的重要机遇,立足中国国情,创造良好环境,完善管理机制,制定促进政策,全面推动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搭建服务贸易出口促进平台。建立全国服务贸易公共信息网站,介绍世界服务贸易总体情况,以及中国和其他主要国家服务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主管部门、中介机构、行业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情况,方便企业获取国内外信息;四是研究制定鼓励服务贸易出口的财政、税收、金融、保险、外汇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放宽对服务贸易企业人员的出入境管理。根据服务贸易出口领域人员出入境频繁的特点和需要,对重点服务贸易出口企业的部分人员在出入境管理方面予以放宽;五是形成扩大服务贸易出口的平台,充分利用国内已有的广交会、深交会、厦洽会等平台增加服务贸易交易的内容,举办国际服务贸易论坛,支持在国内外举办若干服务贸易相关的会议、论坛、培训和展览,为企业创造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机会;六是培育和建立一批服务贸易的重点品牌,迅速进入国际市场。
(八)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根据国际上经济发达国家发展服务贸易的经验,在发展本国服务业和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方面,都主要依靠行业协会等中介结构来进行,比如美国的服务业联盟。这些行业协会,统一协调价格、制定行业标准、分享市场信息。中国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培育以企业为主体的服务贸易行业协会,整合企业力量,树立统一形象,加强对外宣传,提高企业声誉,培育企业信誉。服务贸易协会要避免以往那种带有官方色彩的所谓“二政府”,服务贸易协会的领导要由企业家来担任,要通过选举产生。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与国内外服务贸易相关部门、商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中国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市场行为,充当中国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的纽带。
(九)完善服务贸易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