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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运输行政;职能改革;实施措施
中图分类号:U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8-067-01
一、交通行政职能现存的问题
(一)交通行政管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欠缺
由于各级交通系统目前还未完全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行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过多的关注于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等微观工作。因此在行业管理方式上仍热衷于项目管理、审批管理,宏观管理职能、行业管理能力、对外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道路运政管理职责不清
实行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后,取消了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行政费征收职能,增加了对城市客运管理、汽车租赁管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管理以及物流市场的管理等职能。但是新增职能的承担主体、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的管理职责却没有落实。有的地方将新职能落实到运管机构,有的则另设管理机构,造成系统内部的职责交叉和多头管理。
(三)重收费轻管理、重处罚轻服务
实行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以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自收自支的预算管理制度,这导致基层运管机构“重收费、轻管理”和“以费养人”的现象;税费改革之后,为了稳定队伍,保障开支,有些运管机构仍然存在“重处罚、轻管理”、“以罚代管”等问题。一些运管机构给执法人员下达罚款任务,还将任务完成的情况与考核评优结合起来,这实际上是在纵容罚款。
二、新形势下道路运政管理职能的重新界定
(一)发挥政府应有的调节职能
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作为道路运输市场的调节者,其作用在于调控运输的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促进道路运输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作为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者,规范运输市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道路运输市场体系;作为社会管理者,制定规划和相关道路运输法规并依法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二)部门职能的有效转化
随着交通行政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交通行业协会是交通运输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组成的民间社团组织,是交通运输领域中最为有效的一种社团组织。交通行业协会是整个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完善与否是交通管理体系成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
三、道路运政管理职能与方式的转变
(一)促进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首先,转变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手段。道路运政机构的管理理念要从运用行政手段向法律和经济手段转变,从“重收费、重处罚”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重视行政规划和指导。做好客运线路发展及运力投放规划、公布和实施,完善客运线路布局和客运网络体系,合理安排客运线路;引导运输经营者合理投放车辆,调整和优化运力结构;解决跨市、县等重点热线班次运力难和运力投放不足等问题。
(二)避免多头管理,强化行政管理的安全管理职能
我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是由公安和交通部门共同负责的,这种道路交通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管理模式极易造成交通安全管理的强度降低。虽然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与交通警察部门存在职能交叉,但是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发挥在营运车辆与安全性能的选择、安全检测、职业驾驶员的培训及考核、制止超载违章、运输企业的安全技术等诸多方面的优势。因此管理工作中应强调和突出运输管理部门抓安全的这项重要行政职能。
(三)强化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的作用
行业协会在沟通企业与市场的联系,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组织协调合作发挥群体优势和中介作用等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具体包括行业自律、从业人员培训、经营咨询、道路运输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把现有的部分行政职能分离给中介组织去做,既能解放自己又能解放运输经营者,从而将更多的精力用于解决市场机制本身所未能解决的各种矛盾。
四、保障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的建议
从国家构建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要求与趋势,相关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促进道路运输一体化管理与一体化发展要求,健全道路运输体系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完善充实道路运输管理职能,主要建议包括以下几点:
一、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推动陕西教育科学发展
1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抓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和高等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对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将学习实践活动与谋划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破解教育发展难题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在国家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适时启动《陕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对未来12年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全面规划部署。启动《陕西省教育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工作,研究制定《陕西省普通高校设置工作若干意见》、全省中小学发展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和制度,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持续发展。
2 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做好省属高校领导班子的调整补充工作,指导有关高校做好党委和纪委换届工作。健全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加大高校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工作力度,加快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步伐。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加强对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制定2009-2013年全省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探索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新路子,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高校基层党、团组织建设,继续做好在高校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健全高校教代会制度,做好民主推进校务公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工作,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工会组织,促进高校民主政治建设。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3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对财务、基建、招生、采购、教材出版、校办企业、科研经费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教育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4 大力加强教育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教育地方立法工作,开展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等法规的立法调研。学习、宣传、实施《教育督导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加大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继续开展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进依法行政,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委厅机关法律事务办理工作。
5 切实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启动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从2009年开始,每2年对全省中小学校进行1轮督导评估,市、县(区)两级每年共督导评估6000所学校,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办学。创建3个“双高普九”县(区),评估验收4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区),督导评估与考核7个县(区)的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督导评估10所省级素质教育优秀学校。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继续推进教育强县创建和复查工作,创建1~2个教育强县和一批教育强乡镇、复查4个教育强县。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6 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国际间高水平科研合作和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鼓励开展与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合作办学。加大教育领域引智工作力度,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来陕工作或以各种方式为陕西服务。认真执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做好因公出访团组派出工作,全面实施“陕西省高层次人才海外培养及教师出国培训计划”。做好外国留学生招生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全省自费留学中介机构的监管。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抓好我省4个国家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实习基地建设。做好邵逸夫、朱英龙、王永庆先生赠款建校项目的各项工作。加强我省高校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7 加强委厅机关建设。加强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虚心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科学化水平。统筹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综合协调、公文审核、会议管理和督查督办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开通机关办公内网,进一步整合优化全省教育网络资源,努力办好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积极推动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做好教育和保密工作。加强青年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深入推进文明机关、学习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关心职工生活,努力改善机关办公条件。
二、大力实施六大工程,推动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一)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工程为抓手,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8 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主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各个方面,抓住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和教师队伍特别是班主任队伍建设等四个关键环节,不断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制定《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加快我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各级青少年校外教育联席会议的统筹管理职能和作用,建设好、管理好中央和省级立项建设的74所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广泛开展“三讲两实践”系列教育活动,组织举办全省第四届中小学生科技节,深入开展第6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培养德育工作典型,创建具有陕西特色的中小学德育品牌。
9 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努力使全省中小学都能按照国家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继续实施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调研视导和网络研修活动。做好2009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重大课题研究,继续抓好校本教研工作。举办薄弱学科教师研训班,加强义务教育薄弱学科建设。开展义务教育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组织好中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积极推动教科书循环使用。加强基础教育学校的规范化管理。
10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高校思想
政治理论课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大学生头脑。加强高校思想理论课新课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全年培训200人。举办四期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培训班,举办两期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培训班。继续加强5个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建设,以纪念建国60周年为契机,组织多种形式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世情、国情、社情教育。在全省高校积极推行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工作,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5所学校。搞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建设,进一步提高网站点击率。继续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进行滚动调查。
11 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改善学校体育卫生办学条件,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骨干体系建设。通过开展评估督查活动,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预警机制,推进重点地区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抓好科学营养和预防近视工作。推动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设置和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办好陕西省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组织参加第十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开展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积极推动我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2 推进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全面推进中考改革和学生评价方式改革,抓好中考及中考分析反馈指导初中教学工作,抓好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继续落实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薄弱初中的改革措施。落实《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抓好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操作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上半年出台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高考改革方案。在高考自主命题中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做好2009年度我省各类招生计划及生源计划编制工作,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办法和高考短信服务平台功能,做好省级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高考移民”。
(二)以实施民生八人工程基础教育项目为抓手,促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13 做好学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大力推进灾区中小学布局调整。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受灾中小学一期新建校舍建设项目缺,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秋季开学前完成建设任务,把项目学校建成功能完善、质量可靠的放,G工程。做好后续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规划。
14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前一年实现新机制改革目标,使我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350元、初中每生每年550元,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在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同时,稳妥推进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提出城市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
15 抓好民生工程基础教育项目的实施。积极实施中、省重大教育投入项目,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农村义务教育生活设施改造项目、中小学条件装备项目、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项目、初中校舍改造项目。扎实推进城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和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选择1~2个县进行完善学校设施“整县推进”建设模式试点。以学生食堂、宿舍卫生安全为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后勤管理,建设劳动实践基地,抓好全省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
16 推动基础教育协调发展,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规范城市幼儿园管理。按照三级推进、内涵发展、整体提高的思路发展高中教育,抓好省级标准化高中、示范高中创建工作。做好特殊教育学校与启智学校建设工作,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2008年度特殊教育项目建设计划和投资,协调指导项目建设的实施:会同省发改委积极争取2009年度特殊教育项目。继续做好民族教育与教育工作。开展普通话测试员培训工作,加强语言文字评估,促进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
17 推进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和普及实验教学县创建工作。扩大陕西省基础教育专网覆盖面,继续实施远程教育工程应用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远程教育应用工作。开展市、县级技术支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深化远程教育培训和应用研究,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研究引领工作。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实验和实践教学条件,提高实验和实践教学水平,创建和复查一批普及实验教学县。
18 抓好教育对,支援工作。进一步拓展教育对,支援领域,推动高校和城市优质中小学对口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困难学校;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提供经费、物资和智力支持;组织对重点支持吴起、平利教育发展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督导,总结和推广经验。
(三)以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为抓手,构建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网络。
19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把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作为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完成招生33万人的任务,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以扩大城乡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重点,拓展东西合作、西西(陕西和重庆)合作新领域。制订和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和引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行为。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统筹管理,建立并完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注册制度。
20 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紧紧围绕“人人技能工程”及其六个项目(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示范专业和精品专业建设项目、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短期技能培训项目),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努力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职业教育网络,确保全省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全年完成短期技能培训16万人。重点支持各市综合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公共平台)建设;每个市重点支持2~3个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突出特色,形成优势;创建若干所国家优秀和10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8个专业性、10个综合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48个示范专业、12个精品专业。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创建3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30个高职重点专业、5~6个高职实训基地,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的示范作用,引领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1 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启动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课程建设计划。研究制定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以各市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动员企业广泛参与,联合各县级职教中心,建立10个区域性(市级)职业教育集团;以行业为依托,组建一
批具有鲜明特色的职业教育集团。举办数控技术等6个专业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完善大赛相应制度建设。
22 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加大市级政府统筹力度,以各市职业技术学院为中心,实行省市共建、资源共享,建立市级职业教育中心。继续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全省新建7所县级职教中心,加强3所县级职教中心。以县级职教中心为核心,着力加强资源、政策、资金、培训“四统筹”。深入推进“一网两工程”,充分发挥县级职教中心主阵地作用,新建100所省级示范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组织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养培训工程。
22 推进成人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加强对全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的督导评估工作,确定一批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积极支持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工作。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和自学考试等重要作用,努力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四)以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重点学科建设工程为抓手,促进高校内涵发展。
24 加强高等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着力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创建省级精品课程100门、教学名师50名、教学团队50个、特色专业50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50个,引导高校积极争取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加强对高等教育实践经验与成果的总结,做好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巩固教学评估成果,完善教学评估特别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机制,促进高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实施“高等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工程”,充分利用我省“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教育资源优势,推动高等学校图书资料文献信息共享系统的建设。
25 深入推进重点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入实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工程”,按照《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中期和年度检查。开展2009年度省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大力培育高等学校优势特色骨干学科。做好“211工程”三期建设和“985工程”二期验收和三期建设的推进工作,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进程。
26 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办好西部大讲堂和博士生论坛,培育、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建设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开展研究生英语课程质量检测,抓好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创新水平。加强学位管理,积极推进学位授权制度改革,做好第十一次学位授权审核和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进一步推进专业学位工作。
(五)以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为抓手,不断增强高校科研创新和服务能力。
27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组织高校申报“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专项项目、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省科技计划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培养资金项目、科学技术重点研究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重点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联度密切的、有可能产生标志性成果并能够实施转化的项目,遴选100项科研成果和可转化项目组团参加东西部投资与贸易洽谈会,推动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
28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全省高校现有重点实验室软、硬件建设进行全方位调研,通过调研编写陕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指南,推进重点实验室开放合作、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组织全省高校申报省“13日”工程研究中心。组织高校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继续推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完成第三批10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考察立项工作。加强对科技成果的管理,完成2009年省教育厅到期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自然科学成果、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评奖工作以及省科技成果奖励的推荐工作。推动高校企业改制,推进高校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
(六)以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为抓手,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
29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组织师德宣讲团,深入市、县和学校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抗震救灾英雄教师,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贯彻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提高我省教师队伍的职业素养。
30 开展全省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省、市、县、校及各级培训机构的职责,指导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加大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力度,深化培训制度改革。认真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计划”。继续实施“阳光师训”项目,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50000名。完成英语教师专业技能省级培训1500名,培训者研修1000名,高中新课程骨干教师省级研修1000名,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4000名,中小学实验教师技能提高培训600名,中小学班主任培训1000名,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教师培训400名。启动陕西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训工程,建设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培训网。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力度,完成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120人、提高培训250人、高级研修培训250人、“送培下乡”培训200人、培训者培训60人。认真组织职称评审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评选陕西省第八批特级教师。继续做好特设岗位教师和教育硕士的聘用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工作。
31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子项目”,完成1200名专业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开发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包。制定《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研究制定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和师资培训基地考核管理办法。依托国家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面向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职教师资本科班、硕士班。启动实施中职骨干教师国际交流合作项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加大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的力度。推动实施高校“三秦学者计划”,建设学术骨干体系。制定《高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
32 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学校的岗位设工作的指导。完善高等学校和厅属事业单位各级岗位设置标准和聘任办法,做好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编制管理,开展全省中小学编制工作调研,理顺农村与城市中小学编制标准关系,解决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偏低的问题。建立全省中小学校及教师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
建设和管理。
三、着力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33 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构建以校园招聘市场为基础、区域协作市场和行业市场为补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调生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切实做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需求状况,指导学校建立与就业状况挂钩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的预警机制。做好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
34 认真实施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绩效工资制度,规范教师津贴补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指导高等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依法提高教师待遇。
35 鼓励和规范民办学校健康发展。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鼓励扶持民办教育的政策措施。制定全省独立学院过渡期方案。继续组织开展“放心上民校”专项整顿和宣传活动,引导民办学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的规定,加大对民办高校的督查力度,严格民办高校办学条件,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工作,引导民办高校提高教学质量,保持民办高等教育在全国的优势地位。
36 积极帮助高校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加大对高校的资金投入,加强高校财务风险控制,健全高校财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省属高校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帮助高校调整优化融资贷款结构,减轻还贷压力;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逐步化解高校经费难题;适应高校资产快速增长趋势,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快实施高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