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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单位
(一)年报
1.《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B102-3表)将“水泥熟料”调整为“硅酸盐水泥熟料”,其他产品调整产品代码。
注意:企业生产的产品如不在该表的目录中不填报此表。
2.《工业财务状况》(B103表)取消“固定资产净值”、“长期投资合计”、“长期债权投资合计”3个指标;增加“年初产成品存货”、“年初在产品存货”、“年末在产品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累计发生额)”、“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土地购置支出”、“房屋和建筑物支出”、“机器设备支出”、“运输工具支出”、“其他费用支出”、“固定资产折旧”14个指标;将“短期投资”调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营业费用”调整为“销售费用”,“其他营业费用”调整为“其他销售费用”,“长期负债合计”调整为“非流动负债合计”;将管理费用中“税金及上交的各种专项费用”拆分为“税金”和“上交的各种专项费用”2个指标。
注意:在平台上录入数据时30分钟内必须暂存一次,以防数据丢失。
3.《信息化情况主要指标》(B606表)更名为《信息化情况》;增加“拥有电子商务交易网站数”,网站1“名称”、“网址”、“电子商务交易金额”,网站2“名称”、“网址”和“电子商务交易金额”7个指标。
(二)定报
1.《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B202表)取消“是否本年或去年新建企业”、“正式投产时间”2个指标;将“企业用电量”调整为“工业生产电力消费”;“分行业小类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目录填报。
注意:“分行业小类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目录填报,同期数相应调整。
2.《主要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订货》(B202-1表)调整为《主要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目录》。
注意:同期数按去年实际数填报,不允许出现调整值。
3.《工业财务状况》(B203表)取消“应付工资总额(贷方累计发生额)”、“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4个指标;增加“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累计发生额)”、“年初存货”3个指标;将“营业费用”调整为“销售费用”。
注意: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累计发生额)同期数不要漏报,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根据指标解释将相关数据归纳填报。
规模以下单位
(一)年报
1.《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111表)取消“企业分类标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税金(管理费用中)”、“应交增值税”、“利润总额”、“工资及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应付账款”、“煤消费量”、“焦炭消费量”、“汽油消费量”、“柴油消费量”、“液化石油气消费量”、“天然气消费量”19个指标。
2.《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111表)增加“年初产成品存货”、“期末产成品存货”、“负债合计”、“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期末借款余额”、“银行借款”、“民间借款”、“民间借款平均年利率”、“利息收入”、“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累计发生额)”11个指标。
3.《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111表)增加“三、企业问卷”部分6项选择性问题。
4.《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111表)将“一、企业基本情况”下“企业创建年份”调整为“开业(成立)时间”。
5.《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111表)将“出货值”调整为“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电力消费量”调整为“工业生产电力消费”,“生产能力(设备)利用率”调整为“生产能力利用率”。
注意:有生产活动的企业“生产能力利用率”必须大于0。
6.《个体工业调查表》(B114表)取消“营业收入(上年同期)”、“工资及福利”、“煤消费量”、“焦炭消费量”、“汽油消费量”、“柴油消费量”、“液化石油气消费量”、“天然气消费量”8个指标;增加“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累计发生额)”指标;将“行业类别代码”调整为“行业代码”,“电力(千瓦时)”调整为“用电量(度)”。
7.《规模以下工业主要产品产量》(B116表)调整产品目录。
(二)定报
1.《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211表)取消“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税金(管理费用中)”、“应交增值税”、“利润总额”、“工资及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煤消费量”、“焦炭消费量”、“汽油消费量”、“柴油消费量”、“液化石油气消费量”、“天然气消费量”15个指标。
2.《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211表)增加“年初产成品存货”、“应收账款(净额)”、“期末产成品存货”、“主营业务成本”、“投资收益”、“期末借款余额”、“银行借款”、“民间借款”、“民间借款平均年利率”、“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银行借款利息”、“民间借款利息”、“应付职工薪酬(贷方累计发生额)”14个指标。
一、当前企业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自50年代起,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正规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在生产企业,以产值产量统计为核心;在流通企业,以商品购销调存统计为核心。从班组起,就建立了规范的登统制度,严格地按统一规定的口径、范围、计算方法进行核算。但近年来,我们在调查研究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明显减弱。一是统计工作得不到企业领导重视,统计部门和统计岗位被撤销或合并,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二是企业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越来越不健全,填报统计指标的随意性加大,统计数据质量下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所有制形式由单一的国有、集体发展到包括私营、个体、股份制、外商投资等多种形式并存,经营方式与管理模式也日益多样化,许多新企业应运而生。在这些新成立的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像老企业那样建立规范的企业统计制度,甚至没有明确设立统计职能部门和统计工作岗位,国家统计报表由财会人员或其他部门的人员代填代报,一些统计指标也难以准确按照统计制度的具体要求来计算填报。
由于企业统计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所以统计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决策的参考作用就有所减弱,或者说就没有发挥过太大的作用。作用越小就越得不到重视,越得不到重视就越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之所以陷入这样一个怪圈,笔者认为主要在于企业管理者和部分统计人员或是对统计工作的内容了解不够,或是对统计工作的性质认识不清。这些“不够”与“不清”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认为统计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是反映计划完成情况、为计划而服务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的地位和作用应该弱化;二是认为统计是为政府统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服务的,只是为了完成上报任务,工作越多企业负担越重;三是认为统计对企业而言,主要是在总结工作时充实一下工作报告,对经营决策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四是认为统计仅反映生产经营的规模,而当前企业经营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盈利为目的,这只有依赖于财务与会计的工作,统计无能为力。
二、针对这些问题与认识,我们有必要明确,对企业来说统计工作的意义与作用
统计工作是通过搜集、汇总、计算统计数据来反映事物的面貌与发展规律。统计信息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数量性。即通过数字揭示事物在特定时间特定方面的数量特征,帮助我们对事物进行定量乃至定性分析,从而做出正确的决策。正因为如此,统计信息正越来越多地和其它信息结合在一起,如情报信息、商品信息等;而诸如此类信息,尚能以统计数字显示或以统计数字为依据,则可利用程度也大为提高。二是综合性。世间一切事物都具有普遍联系。统计信息从整体上看,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社会、文化、科技各个领域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涉及宏观与微观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利用统计信息,不仅可以对事物本身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而且可以对不同事物进行有联系的综合性分析,既可横向对比,也可总结历史预测未来。
由统计的特性所决定,如果一个企业建立或完善了一套既科学合理又行之有效的统计工作制度,那么,这套制度对企业而言,将具有以下作用:
既可以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上的现状,也可以反映企业在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动态。从现状看,它可以反映企业目前的各种社会与自然属性,反映企业的机构、人员、资产、负债等各方面情况。从动态看,它可以反映企业的生产发展情况,产品质量状况,以及科技开发、经营销售(或称市场营销)财务盈亏等方面的情况;还可预测未来趋势。
既可以反映企业的规模,也可以反映企业的结构。从规模上,它可以反映企业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生产规模、营销规模和盈亏规模,等等。从结构上,它可以反映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人员结构、技术结构和质量结构,等等。
既可以反映企业的速度,也可以反映企业的效益与效率。在速度方面,对物质生产部门而言,主要反映生产(包括产值产量等)的发展和增长情况;对非物质生产部门而言,主要反映劳务服务投入的发展与增长情况;不论任何企业,都还可以反映人、财、物的投入及盈亏增长或下降的情况。在效益与效率方面,不论何种类型的企业,都可以以人、财、物、时间诸方面的投入与生产和劳务方面的产出成果进行比较。
既可以反映企业的诸多数量特征,也可以反映企业的一些质量特性。在数量方面,包括了企业产供销、人财物投入与产出等凡是可以量化的方方面面。在质量方面,则主要是反映企业的产品质量、维修质量、设施质量和服务质量。
既可以反映本企业的情况,又可以反映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方方面面。本企业的情况,前面已经明确。与本企业有关的情况,则范围很广、内容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内外范围内,与本企业有联营、合资或者协作、配套关系的企业的情况;二是国内外范围内,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竞争对手的情况;三是国内外范围内,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者、消费者的基本情况及信息反馈;四是国内外范围内,本企业产品或服务已经占领或将要开拓的市场的各种信息;五是国内外范围内,对本企业经营将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信息。
统计的作用如此重要,那么我们就应该考虑,怎样进行改革,才能建立更为有用有效的统计制度所谓统计制度,我以为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方式的确立,二是统计内容及其计算方法的确定。
1、关于管理体制与运行方式
长期以来,企业主营业务统计大都由计划部门负责。在生产型企业和流通型企业,统计信息运行方式都是从下至上的单向纵向运行,则统计数据由班组(柜台)到车间(商品部)到计划部门,计划部门汇总后再呈企业领导,并对外报出。而在一些劳务型企业,如宾馆饭店社会旅馆等,主营业务即接待人数的统计则由客房部或业务部负责。不论何种类型的企业,其非主营业务的统计如附营业务统计、人员工资统计、基建技改统计及科技开发统计等,都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并分别向主管领导呈送并对外报出。这种管理体制及运行方式至少有三个弊端:一是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从企业适应市场竞争的多侧面多角度、从经营管理的全方位来综合考虑企业需要的各种统计信息,以及怎样搜集这些信息;二是对企业目前搜集汇总的各种统计信息难以进行更高层次的配套综合分析,使信息的利用仅停留在初级层次;三是企业各部门之间难以实现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共享,也使信息的可利用范围及程度要打一些折扣。至于部分近年来新成立的企业,根本就没有考虑建立统计制度,仅是由财会或业务人员代报统计报表,当然更难以在经营决策中发挥统计工作的作用。需要说明的是,即使在目前体制下,仍有一些企业领导重视统计工作,赋予主营业务统计部门负责设计本企业统计制度及综合各种统计信息。但从整体着眼,这样的企业并不是很多。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改革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设立综合统计部门并明确其职责
笔者认为,不论何种行业的大中型企业,都应设立综合统计机构。如果企业从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目的出发,不设独立的统计机构,那么也应在其他机构中设立综合统计岗位,明确其职能,并使其保持相对独立性。综合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岗位应具有以下职能:
设计并制定本企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信息的报送要求。要充分考虑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需要,考虑企业面向市场、参与竞争的需要,把政府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同本企业的实际相结合,提出完整的指标体系并分解到各个部门、单位,明确其报送或提供的时间、内容及方式。明确各部门的统计责任。
收集、审核、汇总、提供各种统计信息。一是要对应由综合统计部门负责且由各级单位层层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而后加以汇总;二是要收集审核本企业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汇总的信息;三是要搜集分析本企业以外但对企业生产经营有参考价值的各种统计信息。在此基础上,该部门一方面应完成各种统计报表的对外报送任务,另一方面应负责向本企业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提供其所需的统计信息。
利用各种统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一是利用某一种信息进行简单分析,如分析生产进度情况;二是利用多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如利用生产、盈亏、质量、销售、市场行情等多方面的统计信息分析产销增减原因;三是利用各种统计信息对企业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发展前景进行预测。分析研究的方法、形式可因研究内容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其结果应以分析研究报告的形式体现。
企业综合统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素质,不仅掌握统计理论与分析方法,还应熟知本企业业务工作流程和各部门职能,掌握一定的经济理论和计算机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在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可考虑设立总统计师岗位,以领导综合统计部门并使其有效发挥其职能,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二,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统计职能及责任
在现代企业中,无论是直线职能制还是事业部制,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统计信息都决不仅限于计划统计部门内部。如劳资部门掌握机构人员数字,基建部门掌握投资数字,技术部门掌握技改数字,营销部门掌握销售数字等。因此,为确保企业统计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应该在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中明确相应的统计责任,要求其按统一确定的口径、范围及时间提供相应的统计资料及分析报告,要特别重视一些被忽视的部门的信息。
第三,将统计信息自下而上的单向运行变为上下左右之间的多向运行
这种信息运行方式应该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各种基础信息由各基层单位(如班组、柜台)向各职能部门运行,满足各职能部门的汇总需要;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专项信息向综合统计部门横向运行,满足其综合对比及分析研究的需要;三是经过加工、分析的各种综合信息由综合统计部门向企业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多向运行,分别满足其管理决策、研究问题和了解情况的需要。
2、关于统计内容及其计算方法
由于计算方法可以写成若干部实用手册,且方法是由内容所决定的,所以本文在此仅就内容做一扼要概括,方法问题暂且从略。在内容上,主要可从两个方面入手。
第一,是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已有的内容。目前,国家基层表制度要求一定规模以上企业填报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人员及工资情况,能源及原材料消耗情况,科技开况及附营业务情况。这套指标体系已经比较简要地反映出企业产供销、人财物、投入与产出的基本情况,企业统计人员及领导者都应深刻了解认识这套指标的涵义和作用,能够最大程度地利用这套指标反映、分析、研究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由于这套指标是从国家宏观监测需要考虑的,因而比较简单,企业还应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同的部分增加相应的内容。
现将《大连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在巩固现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的同时,尽快把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纳入覆盖范围。
二、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及时追缴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提高养老保险费收缴率,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费要由差额缴拨逐步改为全额缴拨,具体办法,市政府另行制定。
三、加强对基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基本养老保险费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节余额,除留足两个月的支付外,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财政专户,严禁投入其他金融或经营性事业。劳动、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金的正常收支和增值。
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水平。要逐步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积极创造条件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逐步由企业转向社会,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到本世纪末基本养老金要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大连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全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发〔1997〕41号),为统一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到本世纪末,要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原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方式要坚持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保障水平要与我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职工),以及城镇内的个体工商户及雇员、从事有固定收入经营活动的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个体劳动者)。
本办法所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连办事机构。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从破产和出售企业资产变现中清偿欠缴和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收入;
(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存款利息;
(六)财政补贴;
(七)其他收入。
四、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缴费基数
1.职工以本人上个月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口径计算)为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含个体劳动者),在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60%-300%之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2.企业以上个月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的缴费基数。
(二)缴费比例
1.企业的缴费比例,为企业缴费基数的19%;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从1997年9月起调整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9年1月起为本人缴费工资的5%,以后每2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在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的比例提高速度也适当加快。
2.个体劳动者的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18%。
五、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记录应记入的养老保险费,并依此作为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依据。
(二)个人帐户记入的项目
1.从1997年9月起,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企业缴纳的部分养老保险费,两项合计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11%记入个人帐户;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11%记入个人帐户。
1997年8月31日之前已参保人员,按原规定记入个人帐户的实际储存额和利息,与1997年9月1日以后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2.按规定记入的利息。
(三)个人帐户支付项目
1.退休人员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含退休后调整提高的部分);
2.退休人员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
3.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
4.退休人员1998年1月1日后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
5.法律、法规规定应从个人帐户中支付的其他项目。
参保人员退休后的上述各项待遇,先在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支付;个人帐户储存额不足支付时,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直至失去领取条件时止。
(四)个人帐户管理
1.个人帐户的记帐利息,由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银行居民定期存款利息,并参考全市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确定。
2.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记入的个人帐户储存额本息按年进行结算,并为参保人员出具《个人帐户储存额对帐单》。
3.参保人员退休后,个人帐户储存额的余额继续记息。
4.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储存额在退休之前不得支取,另有规定的除外。
5.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变动工作单位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其个人帐户中1998年1月1日以后的个人帐户本息和1997年底前个人缴费部分本息随同转移,不得从转移额中扣除管理费。年中调转的职工,对当年的记帐额,只转本金,由调入地区对职工调转当年记帐额一并计息。参保人员到未实行个人帐户制度的单位工作的,其个人帐户仍由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6.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含因工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
7.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按个人帐户支付项目支出后的剩余部分,以个人缴费本息在个人帐户中的同比例数额,一次性支付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或受益人。
8.参保人员去境外定居的,根据本人申请,可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9.1996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0年,199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不满15年的,虽达到退休年龄或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因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1997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1996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发给退休证,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七、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一)参保人员退休,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大政办发〔1997〕99号文件执行;
(二)离休人员的待遇,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为当地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时,可享受最低标准(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国家规定适时调整,市劳动行政部门公布。
八、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达到退休条件的,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退休,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二)新参加工作(含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职工,以报到并领取工资的当月开始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当月无法确定缴费基数的,可在第二个月同时缴纳两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新组建的企业,应从企业职工发工资当月开始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当月无法确定缴费基数的,可在第二个月同时缴纳两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个体劳动者参加投保的个人缴费年限应同其在企业参加投保的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所需费用的20%由税前列支,具体办法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关键词:统计工作制度 方法 管理
统计是指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统计工作通过搜集、汇总、计算统计数据来反映事物的面貌与发展规律,是一种具有综合性和广泛性特点的方法。
一、健全统计工作制度的意义与作用
统计工作从整体上看,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社会、文化、科技各个领域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涉及宏观与微观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利用统计信息,不仅可以对事物本身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而且可以对不同事物进行有联系的综合性分析,既可横向对比,也可总结历史预测未来。它可以反映企业目前的各种社会与自然属性,反映企业的机构、人员、资产、负债等各方面情况。也可以反映企业的生产发展情况,产品质量状况,以及科技开发、经营销售财务盈亏等方面的情况。还可预测未来趋势。既可以反映企业的规模,也可以反映企业的结构和规模。即可以反映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人员结构、技术结构和质量结构等等,也可以反映企业的速度。即可以反映企业的效益与效率,也可以反映人、财、物的投入及盈亏增长或下降的情况。既可以反映企业的诸多数量特征,也可以反映企业的一些质量特性。
由统计的特性所决定,如果一个企业建立或完善一套既合理又行之有效的统计工作制度,那么,这套制度对企业而言,将具有以下作用:
一是既可以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上的现状,也可以反映企业在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动态。从现状看,它可以反映企业目前的各种社会与自然属性,反映企业的企业的机构、人员、资产、负债等各方面情况,产品质量状况,以及科技开发、经营销售(或称市场营销)财务盈亏等方面的情况;还可预测未来趋势。
二是既可以反映企业的规模,也可以反映企业结构。从规模上,它可以反映企业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生产规模、营销规模和盈亏规模等等。从结构上,它可以反映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人员结构、技术结构和质量结构等等。
三是既可以反映企业的速度,也可以反映企业的效益与效率,在速度方面,对物质生产部门而言,主要反映生产(包括产值产量等)的发展和增长情况;对非物质生产部门而言,主要反映劳务服务投入的发展与增长情况;不论任何企业,都还可以反映人、财、物的投入及盈亏增长或下降情况。在效益与效率方面,不论何种类型的企业,都可以从人、财、物、时间诸方面的投入与生产的劳务方面的产出成果进行比较。
四是既可以反映企业的诸多数量特征,也可以反映企业的一些质量特性。在数量方面包括了企业产供销、人财物投入与产出等凡是可以量化的方方面面。在质量方面,则主要是反映企业的产品质量、维修质量、设施质量的服务质量。
二、企业统计工作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统计人员大胆探索,辛勤实践,在指标体系、调查方法、统计标准、技术手段、数据报送与处理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推动了统计事业的发展。但近年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明显减弱。 一是统计工作得不到企业领导重视,统计部门和统计岗位被撤销或合并,统计人员变动频繁。二是企业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越来越不健全,填报统计指标的随意性加大,统计数据质量下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由于企业统计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所以统计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决策的参考作用就有所减弱,或者说就没有发挥过太大的作用。作用越小就越得不到重视,越得不到重视就越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主要在于企业管理者和部分统计人员或是对统计工作的内容了解不够,或是对统计工作的性质认识不清,认为统计是反映计划完成情况、为计划而服务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统计的地位和作用应该弱化,认为统计对企业而言,主要是在总结工作时充实一下工作报告,对经营决策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同时还认为统计仅反映生产经营的规模,而当前企业经营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盈利为目的,这只有依赖于财务与会计的工作,统计无能为力。针对这些问题与认识,必须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
三、健全统计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管理
为实现企业各部门之间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共享,也使信息的可利用范围及程度不打折扣,在经营决策中发挥统计工作的作用。必须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设立综合统计部门并明确其职责
企业应设立综合统计机构或设立综合统计岗位,明确其职能,并使其保持相对独立性。综合统计机构或综合统计岗位应具有以下职能:设计并制定本企业的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信息的报送要求。要充分考虑企业经营与管理的需要,考虑企业面向市场、参与竞争的需要,把政府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同本企业的实际相结合,提出完整的指标体系并分解到各个部门、单位,明确其报送或提供的时间、内容及方式。明确各部门的统计责任。收集、审核、汇总、提供各种统计信息。一是要对应由综合统计部门负责且由各级单位层层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而后加以汇总;二是要收集审核本企业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汇总的信息;三是要搜集分析本企业以外但对企业生产经营有参考价值的各种统计信息。在此基础上,该部门一方面应完成各种统计报表的对外报送任务,另一方面应负责向本企业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提供其所需的统计信息。利用各种统计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一是利用某一种信息进行简单分析,如分析生产进度情况;二是利用多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如利用生产、盈亏、质量、销售、市场行情等多方面的统计信息分析产销增减原因;三是利用各种统计信息对企业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的发展前景进行预测。分析研究的方法、形式可因研究内容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其结果应以分析研究报告的形式体现。企业综合统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素质,不仅掌握统计理论与分析方法,还应熟知本企业业务工作流程和各部门职能,掌握一定的经济理论和计算机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在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可考虑设立总统计师岗位,以领导综合统计部门并使其有效发挥其职能,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第二,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统计职能及责任
在现代企业中,无论是直线职能制还是事业部制,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统计信息都决不仅限于计划统计部门内部。为确保企业统计资料的系统性完整性,应该在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中明确相应的统计责任,要求其按统一确定的口径、范围及时间提供相应的统计资料及分析报告,要特别重视一些被忽视的部门的信息。
第三,将统计信息自下而上的单向运行变为上下左右之间的多向运行
这种信息运行方式应该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各种基础信息由各基层单位向各职能部门运行,满足各职能部门的汇总需要;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专项信息向综合统计部门横向运行,满足其综合对比及分析研究的需要;三是经过加工、分析的各种综合信息由综合统计部门向企业领导、各职能部门及基层单位多向运行,分别满足其管理决策、研究问题和了解情况的需要。
四、结束语
企业建立或完善了一套既科学合理又行之有效的统计工作制度,把企业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财务指标,以及人员、工资、技改投资等指标与产值、产量、销售、盈亏等指标进行对比分析,既可以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上的现状,也可以反映企业在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动态,从而为企业的发展与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参考依据,促进企业管理与决策水平的提高。
证监会为了加强对监管系统会计专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统一上市公司会计的监管标准,提高监管质量,于近期公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的意见通知。它的,为众多上市公司解决了新会计准则执行中的疑难问题。为使广大财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并执行通知的内容,本刊特聘请资深实务专家对其中的内容进行解读。
[问题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要求,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即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证监会解答]第一,维简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所规定的原则进行追溯调整;第二,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不再计入成本或费用;第三,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四,编制2008年年报时,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维简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要点解读]《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在第五章固定资产追加了如下内容: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各项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在以后期间采用实报实销的形式,形成费用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形成资产时,按照折旧标准逐年提取,计入成本科目。
1 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维简费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贷: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2 企业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费用、维简费购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形成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同时作以下分录,但冲减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借: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贷: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企业应当按规定计提折旧,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借: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
3 企业按规定范围使用安全费用、维简费支付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同时作以下分录,但冲减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借: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贷: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
企业未按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调整时将按安全费用、维简费计提时计入长期应付款科目的账面余额调整为零,同时增加权益,负债的减少额为权益的增加额,涉及固定资产的也要作相应的追溯调整。
[问题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是否需要根据具体发行日期加权后计人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证监会解答]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公司应将作为对价而发行的全部新股数计人合并当年和对比年度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即权重为1);在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条件下,公司应采用同样原则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要点解读]在新会计准则下,每股收益指标的计算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定期报告中将不再出现原来为投资者所熟悉的按全面摊薄法计算的每股收益,取而代之的是基本每股收益。相对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进一步考虑了股份变动的时间因素及其对全年净利润的贡献程度。
1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从最终控制方角度看,视同合并后形成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就一直存在,合并后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的报告主体的留存收益包括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实现净利润的累积金额。因此,与分子净利润口径相一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也应当视同列报最早期间期初就已发行在外,计人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即权重为1)。
[例1]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为A公司控制下的两家全资子公司。2008年7月1日,甲公司自母公司A公司处取得乙公司100%的股权,合并后B公司仍维持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为进行该项企业合并,甲公司向乙公司的股东定向增发40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甲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为3000万元,乙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为50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合并净利润为5000万元,其中包括被合并方乙公司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450万元。合并前甲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0000万股,假定除企业合并过程中定向增发股票外股数未发生其他变动,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两家公司在合并前未发生任何交易,合并前甲公司旗下没有子公司。甲公司合并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该项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及合并后均为A公司最终控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008年度基本每股收益=5000/(20000+4000)=0.21(元)
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3000+500)/(20000+4000)=0.15(元)
2 同一控制下稀释性潜在股的的计算,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认股权证和股票期权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增加的普通股股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一行权价格×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应当加到普通股股数中。
[例2]甲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2000万元(不包括子公司乙公司利润或乙公司支付的股利),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20000万股,持有乙公司60%的普通股股权。乙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6000万股,该普通股当年平均市场价格为8元。年初,乙公司对外发行500万份可用于购买其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行权价格为4元,甲公司持有其中10万份认股权证,当年无认股权证被行权。假设除股利外,母子公司之间没有其他需抵销的内部交易;甲公司取得对乙公司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一致。2007年度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1)子公司每股收益:
认股权证行权时发行的普通股包括两部分:按当期平均市场价格发行的普通股,不具有稀释性,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不必考虑;为取得对价而发行的普通股,具有稀释性,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应当加到普通股股数中。
①基本每股收益
=18000/6000=3(元)
②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500―500×4÷8=25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
=18000/(6000+250)=2.88(元)
(2)合并每股收益:
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母公司净利润=32000(万元)
包括在合并基本每股收益计算中的子公司净利润部分=18000×60%=108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32000+10800)/20000=2.14((元)
②子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普通股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2.88×6000×60%=10368(万元)
子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认股权证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2.88×250×10/500=14×4(万元)
稀释每股收益=(32000+10368+14.4)/20000=2.12(元)
[问题3]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于转让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经济业务,在合并报表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证监会解答]公司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前根据有关规定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转让上述超额亏损子公司时,转让价款与上述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差额应调整未分配利润,不能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已在利润表内确认的子公司超额亏损,在转让该子公司时可以将转让价款与已确认超额亏损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合并利润表。
[要点解读]在原企业会计制度下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确认的被投资企业亏损额,一般以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为限;其未确认的被投资单位的亏损分担额,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可以在合并会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增设“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同时,在利润表的“少数股东损益”项目下反映,这两个项目反映母公司未确认子公司的投资亏损额。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子公司“超额亏损”要在报表内确认。《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规定: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母公司对于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未确认投资损失,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冲减未分配利润,不再单独作为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列报。
企业在编制执行新准则后的首份报表时,对于比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金额,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相应冲减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和合并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项目。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后,对于2007年以前产生的未在利润表内确认的超额亏损,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按照有关规定调整2006年末未分配利润的,计算股权转让收益时应直接增加未分配利润,不应在合并利润表中作为转让收益;2007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已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的超额亏损,公司在转让上述超额亏损子公司时,可以确认相应的转让收益。
[问题4]上市公司是否可以采用《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证监会解答]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包括《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在内的、合理的估值方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同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其采用的估值方法和估值过程进行详细披露。根据一贯性原则,公司应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采用相同的估值方法对同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估值。
[要点解读]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确定的基本原则:(一)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通过定期校验,确保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三)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的,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与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问题5]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将差额(即负商誉)确认收益时,应关注哪些事项?
[证监会解答]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要求,首先确定购买日,然后再确定合并成本和收购方在购买日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在出现负商誉的情况下,应对合并成本及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人当期损益,同时应当充分披露相关交易的背景情况。
[要点解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企业收购被购企业支付的价款中可以分成两大部分,即享有的被购企业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价款超过或低于该公允价值而形成的正商誉或者负商誉。正数商誉不摊销但应作减值测试,负商誉在收购时计人当期损益即“营业外收入”。
[例3]A公司以1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500万元。会汁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1050(3500x30%)
贷:银行存款
1000
营业外收入
50
(注:负商誉50万元计人当期损益中)
[例4]接例3,假设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成本)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注:正商誉100(1000-3000×30%)万元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中)
为防止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过高而产生的负商誉对利润表的影响,对合并成本及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复核和披露,至关重要。
[问题6]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往往包括多期期权,各期期权的等待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如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某一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
[证监会解答]公司应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条款设定的条件,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分别计算各期期权的单位公允价值。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要点解读]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人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工具的数量一致。
[例5]2008年1月1日,实达公司对其200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份现金股票增值权,这些人员从2008年1月1日起必须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自2010年12月31日起根据股价的增长幅度获得现金,该增值权应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毕。实达公司估计,该增值权在负债结算之前的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的公允价值和可行权后的每份增值权现金支出额如表1。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估计三年中还将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公司,公司估计还将有10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员离开。第三年末,假定有70人行使股票增值权取得了现金。2011年12月31日(第四年末),有50人行使了股票增值权。2012年12月31日(第五年末),剩余35人全部行使了股票增值权。
1 费用和资本公积计算过程见表2。
2 会计及税务处理:
(1)2008年1月1日:授予日不做处理。
(2)2008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5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55000
纳税调整:计提的工资薪金并非实际发生额,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55000元。
(3)2009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7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73000
纳税调整:计提的工资薪金并非实际发生额,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73000元。
(4)2010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59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595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77000
贷:银行存款 77000
纳税调整:本期计提工资薪金595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增59500元,但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77000元,可以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减77000元。以上两项相抵综合纳税调减为17500元。
(5)2011年12月31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12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70000
贷:银行存款 70000
纳税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增12000元,但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70000可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减70000元。以上两项相抵综合纳税调减为58000元。
(6)2012年12月31日;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7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59500
贷:银行存款
59500
纳税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000元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增7000元,但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59500元可在税前扣除,纳税调减59500元。以上两项相抵综合纳税调减为52500元。
[问题7]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低于市价)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证监会解答]该项行为的实质是股权激励,应该按照股份支付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要点解读]对于以上会计疑难,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例6]金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一项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规定:2008年1月1日,公司的40名销售人员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才能在期满时,将金鹏公司持有的华达公司的股份以每股5元的价格每人受让100股。公司股票在股份授予日以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授予的此项期权公允价值为估计为15元,公司的股票面值为1元。
第一年,1名销售人员离开了公司,公司预计3年中销售人员的离开的比例将达到10%,即实际行权人数估计为40×(1―10%)=36(人)
2008年12月31日1当期应当确认的销售人员费用为36×100×15×1/3=18000(元)
借:销售费用 18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8000
纳税调整:会计上权益结算股份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应付职工薪酬作为一项成本费用处理,但并未实际发生,税法上不允许扣除。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纳税调增18000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以上财税差异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所得税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4500(18000x25%)
贷:所得税费用4500
第二年,销售人员中有2名离开了公司,公司估计销售人员将达到15%,即实际行权人数估计为40×(1-15%)=34(人);
3 2009年12月31日:
借:销售费用
16000(34×100×15×2/3-18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6000
纳税调整:年终申报所得税时,纳税调增16000元。所得税会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4000(16000×25%)
贷:所得税费用4000
第三年,又有1名销售人员离开,实际行权人数为36(40-1-2-1)人。
4 2010年12月31日:
借:销售费用
20000(36×100×l5-34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00
纳税调整:年终申报所得税时,纳税调增20000元。所得税会计处理:
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重要举措,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意义重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劳动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体改、经贸、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河南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就全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省从1998年7月1日起统一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统一制度之前各市地已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与统一制度后的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二、尽快建立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需要的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要抓紧落实国家提出的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计划,重点加快三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
三、1998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实现省级统筹,建立基金调剂机制。同时,原经国务院批准的11个行业组织统筹的企业,直接纳入省级统筹。省级统筹的具体实施方案,由省劳动厅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和要求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统一职工个人和企业缴费比例
从1998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4%,以后一般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8%。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要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
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以下简称费率),一般不得超过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市地企业费率已超过工资总额20%的,需制订降低费率的具体方案,并附测算资料报送省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目前企业费率未超过20%,但今后调整费率时需超过20%的,亦应照此程序审批。
各地要随着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努力实现统筹工作的规范化,应尽快改按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一个基数缴费。此项工作最迟要在1999年6月底以前完成。
五、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代为征缴。具体征缴管理办法由省劳动厅、财政厅商省地方税务局确定。
六、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1995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0%。个别经济发展水平和工资水平较高的市地,由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础养老金的基数。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1994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1998年7月1日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职工,按照新老制度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的原则,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设立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职工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乘以本人视同缴费年限的1.4%计算。近几年内退休的人员,按上述办法计算后仍低于老办法的,可另加调节金予以解决。设立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厅制定下发。
个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0年的,按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全部储存额加上基础养老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按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2个月的本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额,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三)1998年7月1日以前退休人员,仍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河南省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豫政办〔1995〕74号)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
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
七、破产企业职工中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提前退休,仅限国务院确定的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各地均不得自行开口子,将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提前推向社会,加重社会保险基金的负担。各级劳动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认真把关,从严审批,除国家明文规定的以外,严禁提前退休。
八、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进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基金结余额除预留2个月支付费用外,要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专户要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行政监督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九、各地要加大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力度,努力提高收缴率。要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凡在河南省境内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征缴手段和措施,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到位。
社会保险机构要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得拖欠。从1999年1月起,各地一律取消差额缴拨养老保险金的作法,实行全额征缴、全额拨付,并尽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发放,以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活。
十、各地要下大力气抓好基础管理工作,完善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帐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算机管理系统,特别要注意搞好窗口建设和窗口文明服务,主动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查询服务。
十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全部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再从中提取管理费。
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工作经费,由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劳动厅研究制定。
【关键词】统计;能力;建设;创新
工业统计在实践中创新,是对工业统计活动的整体或者部分进行变革,也是对工业统计工作的不断拓展和提升。工业统计创新的关键是要解放思想,通过对统计工作进行不断总结,在工业统计活动中不断探究、实事求是、坚持不懈,才能使工业统计工作者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业统计不论是“硬件”设施的改善,还是方法制度的变革,都对统计人员的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是基于这种变化,工业统计工作,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创新,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从而更好的为工业发展和国民经济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也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1.统计数据处理能力创新
工业统计“一支笔、一个计算器、一张报表”的手工汇总时代,工作效率低,误差大,随着社会的发展需求,已远不能适应工业社会的发展的需求,必须改变。而计算机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统计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再生误差。其强大的数据库功能和现代化的网络传输手段为工业统计由逐级汇总到越级汇总,提供了便利条件。互联网直报和即将开展的“企业一套表”制度的建立都得利于计算机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可以说,统计数据处理能力的提高和创新,与计算机技术的普及息息相关,而对计算机技术的灵活应用,是工业统计能力不断提高的一个技术创新。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其特有的数据库和网络功能,使得各级统计部门都可以掌握到各名录企业数据。这在“手工汇总,电话报表”时代是难以想象的。强大的网络功能大大提高了数据传输速度和准确性。联网直报和“企业一套表”制度的实施和推广突破了层级报送的弊端,使各级统计部门和直报企业在同一平台上见面。计算机技术提高了统计信息化能力,开创了统计资源共享的可能。
2.统计制度创新
在1998年以前,工业统计调查实行的是全面统计。在隶属关系上,乡及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全面上报报表,村及村以下工业数据仅在汇总数据表中体现。随着民营经济村级工业异军突起,原有统计制度弊端逐步显现。一方面,规模较小的乡办企业统计机制不健全,完成统计报表时,有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一些大的村办和民营企业游离于制度之外,其生产活动没有纳入国家统计调查。只有在统计制度大胆创新,实行规模以上工业全面统计和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才能有效整合现有统计资源,提高工业统计调查能力。因此,结合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从而保证工业统计数据的全面、真实是很有必要的。
3.统计人员素质创新
新制度的建立,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对统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业统计人员应适应历史的变革,要解放思想,不能因循守旧。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与工作实践并重,不断加强统计业务能力提高,只有业务能力提高了,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保证工业统计数据工作有效地开展。
4.统计执法工作能力创新
在新报表制度实行初期,部分乡办企业和民营企业难以适应这种变化,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对工业统计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针对这种情况,统计工作创新性的提出“一要数量,二要质量”的执法新思路。首先解决报表回收难问题,针对拒报和屡次迟报工业数据的企业,专业统计人员配合行政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对能够正常、按时申报的企业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通过经常性执法检查使报表回收率达100%,并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创造性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提高了统计执法工作能力和工业统计数据质量,也进一步提升了统计部门形象。
5.统计分析能力创新
近几年,县域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时期。工业经济总量年均增幅在二成以上。经济越发展,统计越重要。随着统计工作对经济工作的指导作用不断深化,不但要求工业统计能够描述经济社会工业现状,更要解释经济现象形成的原因,还要应对工业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并有针对性分析问题。一方面,政府和社会都要求统计部门给出客观合理的有说服力的回答。另一方面,工业统计工作者掌握的知识不够多,掌握的信息量太少,工业专业统计工作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时常常力不从心,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显得尤为迫切。不少统计分析报告,大都是数字文字化,侧重理论研究,缺少科学分析。所以,工业统计人员必须解放思想,提高驾驭统计数据的能力,提升分析经济形势的深度和广度。对工业企业生产、销售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延伸统计分析链条,拓宽统计分析领域,从而才能进一步创造性地开展工业统计工作。
6.统计服务能力创新
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报是统计成果的载体,是统计工作向社会服务的窗口。除此之外,工业统计服务也必需经受住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的质疑。如何提升工业统计服务能力,就要开创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模式,统计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合作,不仅要会“独唱”,还要参与“合唱”。要善于组织协调、善于交际联络;要能请进来,也要能走出去;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妥善处理各种关系,形成统计的合力。而统计部门与民营企业管理部门合作开展的民营企业统计调查,可以说是统计工作服务工业企业的一个典范。通过与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合作开展的工业企业数据共享,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互通有无等工作,对综合统计与涉工部门统计的合作也是统计服务工作的创新。
总之,创新与实践贯穿于工业统计活动全过程。只有通过对工业统计工作不断的在实践中进行创新,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工业的发展需求,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科]
【参考文献】
我县工业统计工作,在州统计局工业科的直接领导下,在本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上半年较好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上半年工业统计工作回顾
(一)、狠抓基础工作,规范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统计工作
报表数据来源于基层,我县规模以下工业统计单位较多,而且面广,企业基础统计工作薄弱,统计报表难以收集。今年在局领导高度重视下,我们狠抓了规模以下工业统计基础工作。一是采取了由乡镇统计办公室统一收集、审核、汇总上报的办法,并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统计工作纳入《××县乡镇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中,保证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统计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要求乡镇统计办公室建立各工业企业统计台帐,内容要有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和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做到企业、统计台帐、上报报表三者数据统一。三是对乡镇统计人员进行了工业统计基本知识培训,为搞好乡镇工业统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二)、加强部门联系,相互协调工作,是搞好工业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
多年来,我局一直与各部门保持很好的关系,特别是工业统计与商务局的关系更为密切,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到企业调查和开展统计工作。今年四月我们会同商务局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了摸底和了解,并指导企业统计员如何填好统计报表和上报统计报表的基本要求。我们与部门之间基本做到了任务共担、资料共享、情况互通这样的格局,是搞好工业统计工作的重要保证。
(三)、对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实行监控,试行工业统计报表预报制
对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实行监控,试行工业统计报表预报制。一是可以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经营情况,二是可以为上规模工业企业打下牢固的统计基础。今年初,我们会同商务局确定了10家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先后对它们布置了统计报表任务,视同规模以上企业每月上报工业统计报表,试行工业统计报表预报制,及时了解这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若达到规模以上工业的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
(四)、认真开展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
根据州统计局《关于加强全州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局领导高度重视下,我们认真开展了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其主要做法:一是由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乡镇统计办落实专人负责这项工作;三是对有关乡镇统计办实行奖惩制度,并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抽样调查工作。
(五)、整理统计年鉴,建立统计台账
整理了2005年工业、商业统计年鉴,建立了统计台账。
二、当前工业统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量与人员之间存在矛盾。目前工业统计工作任务重、人员少,难以应付大量的统计报表任务和各项调查任务。
二是市场经济与调查对象配合度之间的矛盾。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成份日趋复杂,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降低,使得我们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面面临极大挑战,比如,个体工业统计现尤为突出;三是统计制度方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现行统计指标体系不够健全,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统计调查方法还不够灵敏、科学,调查结果时间相对滞后。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狠抓工业统计基础工作,完善工业统计考评制度和工业统计企业台帐。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工业统计力量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工业统计工作,根据统计工作需要加强统计工作人员、经费和机构的落实。每个乡镇街道均应明确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组织辖区内的统计工作。要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制,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对辖区内统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统计工作。要建立健全乡镇工业功能区统计机构,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建立统计工作小组。要确保统计工作所需经费。
工业功能区所在乡镇街道要配齐配强工业统计人员,要将政治素质好,统计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年轻同志充实选调到统计岗位上。根据当前工业功能区统计工作任务重、数据搞准难度大的实际,各乡镇街道应加强统计工作力量,每个乡镇街道均须配备三名以上的工业(投资、能源)统计人员。具体按下列标准选配工业统计人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50家以下的乡镇街道配一名工业统计人员,规模工业企业在50家及以上的乡镇街道配备二名工业统计人员。工业统计人员专门从事工业统计工作,不兼做其他统计工作。每个乡镇街道在配齐规定的工业统计人员外,配备一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一名能源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科技统计、服务业统计)。统计人员应以统计工作为主,兼做其他工作。
工业企业要明确统计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本企业各部门的统计工作;根据企业统计任务需要,合理安排统计人员,确保企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并依法提供政府统计部门所需要的企业各种统计信息。
要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从事统计工作均应先培训后上岗。不得安排无统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二、加强工业统计基础建设,夯实工业统计工作的基础
统计基础工作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基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做到依法统计、数出有据。加强统计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加强统计台帐设置工作,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性质科学合理地设置统计台帐。规范统计档案的管理,统计工作所产生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由专人保管。统计人员岗位变动的,要及时做好统计资料的移交。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辖区企业统计业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将统计业务指导和服务作为工业经济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每年定期举办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指导企业统计人员根据统计工作要求,有重点地做好统计工作。要经常到企业指导统计工作,对企业统计出现的差错,要及时予以指导纠正。
工业企业要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统计台帐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要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定期搜集各项原始凭证(包括人、财、物和产、供、销等方面凭证),并做好原始记录的加工整理。企业上报统计报表数据都应当从建立的各项原始记录中得到验证。要保存好统计原始记录,建立健全企业统计档案制度,确定专人保管企业统计档案。统计人员发生岗位变动,企业有责任做好统计资料的移交。
各乡镇街道、工业企业均应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用计算机,并及时更新。
三、加强统计报表管理,提高统计报表报送质量
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准确、及时、全面地报送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加强统计报表的管理。要加强统计数据的管理,严禁数出多门。统计报表的上报要经统计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上报。
工业企业统计报表报出前应经统计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报出。企业统计报表报出即产生法律效力,部门、乡镇街道不得擅自修改企业统计报表,发现差错的要严格按统计数据修改办法进行修正。
县统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统计报表报送考核制度,对统计报表准确性、及时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对乡镇街道、工业企业评比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统计法》宣传,强化统计行政执法
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统计法》宣传工作。县统计局要根据"五五"统计普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统计法》的普法工作。《统计法》的普法重点是各单位的负责人和统计从业人员,各单位负责人和广大统计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模范执行《统计法》,认真履行《统计法》所规定的职责,按《统计法》的要求做好企业的统计工作,准确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实事求是、不出假数。
强化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县统计局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业企业进行统计稽查,督促企业完善和规范统计工作。要有重点地对工业企业进行稽查,对耗能与产出严重不匹配的企业要加强监管。
五、实行部门统计信息资源的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