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语言教育的价值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对外汉语教学;文化冲突;价值观;交流
文化不是单纯的知识、技术,而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长久形成的自身文化认同,包括自己民族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行为准绳、建筑风格等方面。知识、技术我们可以通过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传播出去,而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一些中国人的一些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留学生就不易理解,产生的原因就是汉文化与非汉文化相异,双方文化有冲突,而冲突的核心就是文化价值观的差别。
有一个案例很能说明这一点。一位美国人娶了一位中国姑娘,两人婚后得一女儿,因两人教育孩子方法不同而经常发生不愉快。美国人是西方文化的代表,崇尚个人主义、注重人权和自由;而中国母亲深受汉文化的熏陶,教育孩子就用中国式教育法。当孩子跌倒时,美国父亲会让孩子自己站起来,不要依靠别人帮助,用以锻炼孩子的自制力,他认为这也是对人权的尊重;中国母亲在孩子跌倒时则会上前扶孩子起来,她认为生活在一个家庭里就得互爱互助,因为家庭就是一个集体。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夫妻俩就会争执。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窥见父母双方代表了中西文化,他们争执的关键是各自所代表的文化价值观不同。
中西价值观冲突是多方面的,中国文化中追求的集体主义与西方文化中追求的个人主义是其中的核心。如汉语中有“步调一致”、“统一思想”、“团结一致”等词语。在提倡个人主义、个人自由的西方社会,“步调一致”只能是军队的行为;“统一思想”被认为会限制个人创造力,限制民主自由;而“团结一致”更是一件可望不可即的事。所以对不熟悉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留学生来说,理解这些语言很困难,更不用说掌握这些了。
那么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我们应该坚持什么样的原则呢?
众所周知,美国作为世界霸权国家,通过强权政治、武力手段来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念,这往往给所在国带来新价值观的同时,也带来了对美国的仇恨。这种方式我们不赞成,我们应通过文化软实力来推销自己,不是强迫学习者接受我们的价值观念,而是让他们理解我们,了解我们汉语文化及其价值观。为此,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做到以下几点是有必要的。
首先要深化理解,平等尊重包容。现在的人们生活在一个日益全球化的世界里,有越来越多的机会接触到来自不同文化的社会个体。跨文化交际通过跨文化接触而产生。通过文化接触我们不同文化之间可以加强了解,我们在深化理解的基础上传授汉语就会容易些。
不同的社会群体不仅需要强调本国、本民族的语言与文化,同时也应该欣然包容外来文化。每种文化都有自身的缺陷,但同时也具备独特的优势。因此,无论对于何种文化而言,与异族文化相遇,都是自我丰富与发展的绝妙契机,而不应该彼此歧视。因为不同的文化本来是平等的,文化交流必须建立在平等的原则之上,故人们在坚持自己的信仰与文化价值观的同时,还应该站在对方立场来理解并尊重对方,并且真正尊重彼此间的这种文化价值观的差异。为促使跨文化交流向正确方向发展,相关方每位成员都应事先粗略了解不同文化价值观交流对象的文化背景,并主动探寻隐含在语言符号系统中的特殊文化因素,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进行对外汉语教学。
其次要。在对外汉语教学环境中,我们应该找到拥有不同价值观的两种文化的融合方法,以此来促进我们的汉语教学。这一点对海外汉语教学尤其重要。因为,海外汉语教学由于受课时限制,很难单独开设文化课。因此,语言课上教师的讲解、教材的编写中如何实现语言教学与文化传播相融合,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这往往要考察汉语教师的文化学功底。如,一位汉语老师在课堂上巧妙地处理了“中国人吃狗肉”这一文化冲突,将矛盾了引向了人类多元文化社会共有的问题,同时也讲解了这一“狗”在不同文化中的不同含义,使学生意识到了不同国家文化的差异与文化传统。
所以在对外汉语教学过程中的原则是很有必要的,汉语教师要善于通过文化差异来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汉语知识,了解汉语文化及其价值观。
再次要以我为主。对外汉语教学的目的是要把汉语文化传播给受教育者,在双方文化冲突下要坚持在双方深化理解,找到双方的融合点,在的原则下传播汉语,当然要以我为主,不能让对方文化扰乱教学者,否则就会适得其反,学习者不能很好地理解汉语及汉语文化。
第一,在对外汉语课堂里,教授汉语传播汉文化的教师,应当是中华文化核心价值观的代言人,因此其文化依附必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其言行也应该是中华文化的典范。
第二,对外汉语教师应以理解、兼容、客观、公正的态度来对待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文化背景各异的留学生。
【关键词】中职学前语文 “儿童化”语言 价值 策略
中等职业教育是一种特定类型的阶段教育,它不同于普通高中教育的基础性和普适性,而有着中等人才培养专门针对性的专业要求和职业标准。学前中职语文教学,除了要满足培养一个高素养国民的基本需求外,更要对其学前人才培养的标准和需求作一定的渗透和衔接。同时,从语文学科的角度而言,“语文”不等同于“语言”,但是语言教学本身也是语文教学中的重要内容。在中职语文教学中,进行“儿童化”语言的施教,为学前中职人才在教学语言上的训练和完善,提供必要的实践情景、载体和指导,是有其施教的教学价值和实践空间的。
一、“儿童化”语言的研究背景
《语言与语言学词典》中是这样给语言下定义的:“语言首先是交际工具,而且是思维工具”。“语言”是人类所特有的,借以对社会、他人、自我进行表述与沟通的生成的符号体系。
卢梭曾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没有味、没有香气的早熟果子。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儿童化”的语言,就要立足于儿童本身,以“儿童本位”为研究中心。
所以,“儿童化”语言即儿童所特有的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个性心理倾向的,借以对社会、他人、自我进行表述与沟通的特定的符号体系。
二、中职学前“儿童化”语言教学现状
(1)学前中职生“儿童化”语言实践的无意识
在当前中职学前教学中,有开设幼儿教师口语一课。但在实际学习中,学前中职学生更多地将这门课视为单纯的“普通话”,以求得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为学习目标,以顺利取得普通话“二甲”等级为学成标准。但作为未来专门的准幼儿教师,学前中职生将来要面对的职业需求,从教学语言而言,有着它特殊的标准。幼儿教师的语言有其特质,是由教育的对象――幼儿的“儿童化”特点决定的。但在实际的学习中,学生往往对这一点认识不够,对“儿童化”语言的重要性意识不足,因此在学习中呈现了一种无意识状态。在实习实践中,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普通话学得很好的同学,在幼儿园实习时,却不知道怎样的说话方式才能更好地拉近与幼儿的距离;也有同学觉得,和小朋友相处,只要语气稚气亲切一点就可了,无需专门学习。
⑵学前中职生“儿童化”语言训练的无情境
对于学前中职生而言,“口语、唱歌、钢琴、美术、舞蹈”这五项幼师技能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幼儿教师“口语”这一项,除了考核普通话以外,还要一项重要的就是“讲故事”。在2015年的宁波市学前教育五项技能大赛口语项目比赛的点评环节中,宁波市幼教理事会副会长、宝韵幼儿园副园长点评总结:“在幼儿教师口语比赛中,很明显的一个倾向是,学前学生在“讲故事”时缺少了一种场景和情境感,对幼儿讲述的对象感和对话感的意识不强。”虽然,在高中三年里,学前中职生每学年会有1周左右的见习期,但相对而言,现场情境实践的时间仍然太短。在日常教学中,情境创设下、语言材料载体下的“儿童化”语言训练太少,学生缺乏有意识的“儿童化”语言日常训练。
三、中职学前语文“儿童化”语言教学策略
让学前学生充分地了解、体验、实践“儿童化”语言,培养其在未来就职时在学前教育教学场景中所需的“儿童化”语言知识和表达素养,并养成运用“儿童化”语言顺应和调动幼儿潜力发展的能力;从思维的培养、视角的引导、实践的表达等角度,在中职学前语文教学中实践探索“儿童化”语言的教学策略。
⑴“儿童化”语言要有“童心”――儿童思维培养
俄国的心理学家维果茨基所言,思维与语言的关系是紧密联系不可分离的,“思维不是在语言中表现出来,而是在言语中实现出来的”。在语言的使用和交流过程中,思维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因为言语过程,思维又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学前儿童有其独特的思维,呈现了这个年龄阶段特有的“童心”。正因为这样的“童心”,才会有“儿童化”语言的产生;所以,学前的儿童经常会有不时的“独白”出现;同时具有“泛灵论”的生命化倾向,总觉万物有灵有情,故而会有成人意想不到的生动活泼的想象细节。作为幼儿教师,面对具有“童心”的儿童,必须了解、感受甚至同化其“儿童化”语言中蕴含的“儿童化”思维。
⑵“儿童化”语言要开“童眼”――儿童视角定位
同样的事物,在儿童的眼里和在成人的眼里是不一样。他们对事物的关注点和感受是有区别的,所以儿童在语言表达和交流时,会反映出不一样的“童眼”视角。皮亚杰说“儿童的言语和思维已经被他外在化了,即似乎已经’客观化’了;而我们成人的言语和思维则有一种内向的和主观的感觉”。所以当一个女孩子的心里不仅回想到进餐时的景象,而且她会把她自己和她的洋娃娃化为一体,乃至把一些木棒和草叶都变成了食物,用来代表他们的午餐。在中职学前语文教学中,教师不可用高度抽象的概念和问题,而要多用具体可感的语言,去引导学生关注具体可感的物象,在言语活动中借助表象符号进行表达和交流。
四、中职学前语文“儿童化”语言的教学价值
⑴有利于学前中职生对幼儿教育启智的现实需求
在中职学前语文中开展“儿童化”语言的施教,将为学前同样的事物,在儿童的眼里和在成人的眼里是不一样。他们对事物的关注点和感受是有区别的,所以儿童在语言表达和交流时,会反映出不一样的“童眼”视角。皮亚杰说“儿童的言语和思维已经被他外在化了,即似乎已经’客观化’了;而我们成人的言语和思维则有一种内向的和主观的感觉”。所以当一个女孩子的心里不仅回想到进餐时的景象,而且她会把她自己和她的洋娃娃化为一体,乃至把一些木棒和草叶都变成了食物,用来代表他们的午餐。在中职学前语文教学中,教师不可用高度抽象的概念和问题,而要多用具体可感的语言,去引导学生关注具体可感的物象,在言语活动中借助表象符号进行表达和交流。
⑶“儿童化”语言要发“童声”――儿童用语实践
儿童的语言表达有他独特的呈现方式,从语音、语调、语气、用词、语序、句式等方面都要符合“儿童化”语言的表达方式。幼儿教育大家陈鹤琴非常重视幼儿的语言发展,坚持必须教会儿童正确地运用语言,注意儿童语言的内容,正确的发音和正确的造句等。要特别注意“学话”取决于外部环境的影响,一方面成人应“以身作则”,为儿童树立榜样;另一方面包括成人对初学语言时期儿童所给予的引领与指导,包括随时随地矫正儿童在发音、用词、语气、仪表等方面出现的错误。在教学中,要打好学生的语音基础,整合儿歌、童话和故事等课程资源,重视教学场景设计、通过早课晚课的系统训练,辅以重音、停顿、语速等言语技巧,达到感情真挚、声音亲切圆润,形象生动的儿童化语言表达效果。
四、中职学前语文“儿童化”语言的教学价值
⑴有利于学前中职生对幼儿教育启智的现实需求
在中职学前语文中开展“儿童化”语言的施教,将为学前中职生“儿童化”语言的研究学习提供场景支持和实践过程。如陈鹤琴所言,“教儿童善用言语文字以及学习种种美术……言语是思想的利器”,这将有利于学前中职生深入探求“儿童化”语言背后的思维动力机制,有意识地加以训练及指导,更好地承担起幼儿教育启迪智慧、挖掘潜能的重要使命;也有利于学前学生缩短职场的适应期,更好地适应幼儿教学的现实需求。
⑵有利于教师多层挖掘学前中职语文教育的指向与目标
语文教学是诗意生成的言语实践活动,它最终指向的是人的生命成长和自由发展。在这一最终指向下,要结合中职生的学生个性与专业特性,在中职学前语文教学中帮助学生完善自我的生命成长,更帮助学生完善自我的职业技能素养,这符合职业教育“服务于技能和人的发展”的宗旨,将有利于开发中职语文更切实际更具内涵的教学价值与魅力。
把握“儿童化”思维研究对“儿童化”语言指导的相应策略和机制,立足语文教学的学科载体层面,使学前中职生在浸润“童心”“童眼”“童声”的中职语文教学中,养成感受与实践“儿童化”思维的能力,培养“儿童化”语言的施教能力,从而促进自身的专业技能水平,积淀优秀幼教所需的职业素养。
【参考文献】
【案例】
我在六年级(2)班上《井冈山下种南瓜》的一节识谱课。这个班的同学性格比较活跃,表现欲望也特别强,尤其是一听到音乐,他们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跟着节奏摇起来。
这节课的一个教学内容是引导学生认识切分音的节奏,并且在演唱过程中唱准切分旋律。在导入环节我弹奏并演唱《井冈山下种南瓜》,要求学生跟着琴模唱出伴奏,引出切分音x x x | x x。学生有的小声跟着我唱,有的边唱边律动表演。我发现只有一个男同学两脚乱踢,周围同学表现出很反感的表情。我严厉地对那男孩说:“你在干什么?”其他同学马上七嘴八舌:“自己不好好上课,还影响我们!”“什么都不会,就会捣乱!”面对这些话语,那男孩低下了头,就在这一瞬间,我判断他也在感受音乐,只不过表现方法有所不同。
于是,我弯下腰用缓和的语气问他:“你在做什么?”他将右脚向右侧跨出一小步,左脚并右脚半蹲,直起身的时候左脚向左跨出一大步,用手中的音乐课本朝有人的方向点了两次。我明白了,我对大家说:“其实,xxx同学已经打出了歌曲中的切分音。”同学们都很惊讶,我抓住这个时机说道:“xxx同学,对不起,老师刚才说话的语调太高了。同学们,每个人对音乐都有不同的理解,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出了对音乐的理解,你能把刚才的动作带大家做吗?”这时,他抬起头自豪地回答道:“能!”看到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学会了这个动作,我拍着双手道:“x x x | 真 棒!”所有的学生都笑了,那男孩也对着我在笑,在我俩眼睛对视的那一刻,我相信,他已经找回了自信。
这个小插曲过后,大家在愉快和谐的氛围中度过了这节音乐课。
【反思】
关键词:德育教育;会计教学
1.引言
看一个国家民族的民风如何,就要看人民的道德指标;每个人的道德观都是和从小的教育息息相关的。虽然以后可能会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但道德教育的影响还是更深刻。所以必须要注重学生的道德素质培养。学生的道德素质能影响一个社会的精神文明方向。我国要想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重点抓德育教育。
2.会计教学中德育教育的重要性
对于会计这个职业来说必须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特别是现在社会的发展,对会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他们的职责也越来越重。会计在企业公司工作,不仅要负责凭证审核、账簿登记和纳税税审等工作,还要参与到管理工作中。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人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现在的经济活动都是通过会计工作来反映的。若会计人员的道德思想不够端正,在职业道德上有缺陷,那么会产生多大的损失?会计信息一旦失真,不仅对企业产生影响,也会对社会甚至对国家造成重大损失。金钱的诱惑力是很大的。会计的工作无时无刻都在跟金钱打交道。在会计教学中就要加强德育教育。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体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等。现在社会的不良思潮很容易误导在校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还未完全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定型,学校若是不注重学生的德育教育,会很容易让他们步入歧途,受到社会不文明现象的影响。一旦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影响,那么直接会损害人民利益,影响经济发展。现如今的腐败问题和一些会计信息失真的信息不计其数。这都跟会计工作息息相关,也只有他们能在财会上作假造假。所以对于会计教学中加强德育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3.在会计教学中如何进行德育教育
对于会计教学中,专业知识的教学是毋庸置疑的。而对学生的德育教育更要重视起来。教师要以身作则,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从而影响学生。会计人员不仅业务精良,更是要思想端正、品德高尚。教师要不断激发学生的民族责任感和爱国热情。毕竟学生年龄还小,一腔热血,很容易就能激发出他们的使命感。这是德育教育中的重点。在会计专业教学当中教师要适当的引进德育教育内容。无论是在会计专题讲座、政策报告会或者一些电影录像,都是德育教育的一种方式。教师必须要以人为本,要针对每个学生进行不同的关注。在教学当中教师要营造一个思想道德教育良好的气氛。用一些社会上发生的道德不良行为和事件做一些实例,让学生认识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这样的实例也会让他们懂得珍惜社会对他们的信任,让他们知道一旦一个人没有道德标准以后会付出怎样的代价,会对社会和人民造成怎样的损失。每个学生的观点和思想是不同的。也因为家庭或某些原因,会导致一些学生在心理或行为上有些问题。有些学生的学习压力太大,或者就业压力太大,会让他们出现紧张焦躁等情绪。教师必须将这些实际情况掌握清楚,针对每个学生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帮助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教学当中要适时表扬一些各行业中闪光的会计人员和他们的事例。让他们逐渐意识到会计行业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举例展示一些会计行业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学生很容易就会热爱上自己的行业,同时也要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会计教学中的专业课程都是纯理论的。一堂课程下来都是在讲解理论,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厌烦心理。这种情况下,教师要适当的加入一些实际的案例进行生动的讲解。就比如,一些企业是如何查账,要是出现问题时要如何处理等。拿网络报刊上一些做假账而受到法律责任的案件作为实例,加强学生的财务管理上的认识,强化学生的道德观和法治观。再比如,某某学生刚毕业后,为了炒股而挪用公款,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最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为了一时之利,断送了自己的青春,断送了自己的前程。这种类型的案例要经常讲。或者老师提出这种案例后让学生自行讨论,对这种不良行为进行评判。以实例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更容易让他们接受和理解。教师可以带着学生进行课外德育教育。观摩一些敬业爱岗道德高尚的闪光人员的实际工作,让学生与这些会计人员多多交流,让他们讲讲身边发生的事情。以此来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慢慢影响他们的言行。要是能有机会让学生接触到触犯过法律的经济犯,更是能触动学生的心灵。会让他们深深体会到在工作中必须自爱、自重、自省、恪守本心。
4.总结
德育教育是一个长期的教学工作。不是死记硬背就能完成的。会计教学中加强德育教育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会计行业小则影响一个企业,大则影响一个国家。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提高学生的分辨是非和抗腐败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工作。教师必须细心并耐心的观察每个学生的心理变化,进行针对性的引导。因为现在很多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很容易扭曲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因为学生的家庭情况等原因,使得学生心理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学校不仅要加强专业技能的教学,同时必须细心引导每个学生,树立他们正确的道德观。只有加强会计教学的德育教育,才能培养出高素质人才。
作者:李如晓 单位:河北省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参考文献:
[1]王丽娜.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在会计教学中加强德育教育.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4期.
[2]樊晓华.加强会计教学中的德育教育.试题与研究(新课程论坛),2013年18期.
一、当前语文教学课程改革的误识
从课程标准来看,职业学院的诸多同仁依然对语文学科的本质属性持有异议,对其工具性、人文性与思想性把握不定。具体表现在课堂里将其作为工具课,从语文工具来讲授课文,授意教育的客体,然而却抹杀了语文的工具性,导致了唯工具论。有的却在课堂里强调语文的思想性,一味上纲上线。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而出现的改革才导致当前语文课堂教学的滞后性:教育客体“学”的乏味,教育主导“导”的荒芜。不论是教育的主体还是客体都缺乏教育的效能感。事实上,语文的工具性、人文性、思想性是有机联系的,既统一,又相对于教学之中。工具性渗透于人文,思想性也是人文的一个方面。具备了人文修养也就可以藉此更好地发挥语文作用。因此,语文教学工作者不能取之皮毛,忽略其精髓。但是时代已经改变,现在语文学界呼吁高职院校课程改革的声浪在上升。但语文课程标准过于突出的思想观念,深深植根于人们的脑海中,思想性依旧摆脱不了原有的课程模式。旧课程标准的思想统帅,掩蔽了语文学科人文性等特点,导致施教者与受教者的共同失语。目前不少学者剑走偏锋,另辟蹊径大力宣扬人文性,在实践中也言人文性能,同样导致了语文教学的偏向。这与过去的意识形态的工具论做法何异?如何正确处理课程理念与语文学科的工具和人文之间的关系,这是值得每一位语文教学工作者深思和探讨的课题。也许庄子的语言观对我们有所启发:传其常情,无传其溢言,则几乎全。而老子的语言主张更让人们如醍醐灌顶: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二、以道家语言观切入语文课程标准改革
若要摆脱旧的课程标准的束缚,基于道家开放的语言观,大象无形,可以择取庄子之散;基于道家道法至简,可以择取老子之约。摒弃林林总总的似是而非的说法与做法,推行开放的语文课程标准。首先,要针对传统旧习,淡化文以载道的权威工具论与思想专断,试行真正意义上的语文课程标准而非纲要。其次,针对教材铺排、组织教学、讲求教学方法上的条框等的制订过于拘泥细节之现象,要从层次上提升,从境界上拓展。撇开零散知识点的罗列,在这样的语言观下,这与当今多元价值、多元文化的理念被广泛接受,个人的自由选择得到推崇相适应。
教育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让受教育者最终能够独立判断,什么是他真正需要的。教育是为受教育者好,归根到底是要帮助教育客体逐渐成长,形成他自己的独立人格,能依赖自己的判断去选择自己的道路,去决定什么对他是好的。世上有种种可能的生活,其中只有一种,是自己选择的,或是自己被抛入的,但自己并不是被封闭在这种生活里面,我有所领悟地过着这唯一展示我的生活,这种生活因此富有意义。语文课程标准的制订应体现于此。
其三,语文课程标准的制订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遵从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认识规律,从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以更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由于贴近了受教客体,它的运用也就更具有了机动性、适应性,从而有利于触动教育主客体的元认知。老子多次论及的多言数穷不如守中的教义之精神正缘于此。其四,语文课程标准的制订宜采取庄子博大浩淼、无限宽广的达观,无挂碍的视境。既敢于放弃过去的旧内容,那种背离时代和社会,背离学生的生活实际,过分强调机械训练的内容,又明于吸收新的哲学思想、教育思想和新的课程理念,如终身教育理念、大众教育思想、学习型社会理念、主体性教育思想、建构主义理论、多元智能理论、现代课程观等。基于此,语文课程标准的多元化,也就与教育客体的个性化、思想上的多元化相协调。
三、以道家语言观牵引语文教法改革
道家的语言观告诉我们,语言是有局限性和变易性的。封闭的话语体系弊端更甚,必然会蜕变成僵化的滞后于时展的自话自说的可厌之物。道家力主不言之教、无书之惠。然混沌已死,虽欲之复生,其可得乎?兵者,诡道也。顺乎自然,不求常恒……也就对于近乎僵化的语文教学,无疑是一石激起千重浪。一花开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才最美。语文教学的方法是无定的,因其受教客体的生龙活虎,个性多样,语文教学的方法亦具有开放性和超越性。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语文教学方法的开放性和超越性使它具有极大的伸缩性,亦即灵活性。这种富有弹性的语文教学方法,教学特点是不固定的,需要教师设计和采取灵活的态度,不拘一格,不尊重程式,即兴发挥,良好的应变。这一点与道家哲学语言观是契合的。当然,语文教学方法不是一个单独的现象,它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有依赖性。所谓“依赖”,是语文教学中受多种因素制约的语文教学方法。首先,教学方法受制于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是教学思想的直接体现。教师运用或设计某种教学方法,总是有意或无意地,自觉或不自觉地通过一些教学理念的支配,完全脱离任何教学思想支配的教学方法是不存在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语文教学方法的改革,从根本上说,是教学思想的改革。这就要求语文学界同仁的教学恰当运用道教语言观,以追求生活语文话语境界,超越当前的羁绊。
[关键词]经济法;物价干预;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13)10-0189-04
一、问题的提出
利用经济法相关的法律、规范、制度等对物价进行干预,需要防止干预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对市场经济体系造成破坏或负面影响,因此,要明确相关经济法体系的定位以及与其他相关主体的关系。我国市场经济的组成和影响因素较为复杂,因此在物价干预的有效性上还存在着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基于经济法视角的物价干预行为的合理性
由于我国国情和各市场参与主体的地位,物价干预长期以来都归属于行政法领域的研究范畴。我国行政体制本身存在诸多不足,因此,利用行政法体系对物价干预进行研究本身就容易进入自相矛盾的境地,即一方面希望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以促进物价合理,但另一方面许多措施,如价格听证制度往往形同虚设,与消费者的期望相去甚远。
(一)基于经济法视角的物价干预具有较强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首先,从发达国家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发达国家普遍推崇自由市场,但政府和法律在物价干预上的作用和力度也越来越大。以美国为例,政府设立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对串通定价、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监管,政府统计部门则对市场物价水平进行实时监测,为政府进行物价干预提供决策参考。日本则通过设立一系列相关法律,利用经济法律对市场价格进行较为细致的监管和指导。比如维护市场主体正当竞争的《禁止私人垄断以及确保公正交易法》,基于保护农产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危害市场的《蚕丝价格安定法》、《农产品价格稳定法》等。从我国的法律制定来看,物价干预也明显具有经济法的属性,我国于1998年即出台《价格法》,作为经济法最核心的组成部分对物价干预提供保障。其次,经济法对市场失灵的调节有着内在的优势,它有能力直接对市场主体的私权进行广泛的限制,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使市场运行在依赖经济人自利动力的基础上也兼顾到社会的公共利益。同时,经济法对以主动性为特征的政府干预行为在实体上也进行着限制。在价格机制失灵、物价上涨的现实情况下,借助公权力稳定物价正是经济法功能的体现。
(二)物价干预的相关主体和对象也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我国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干预主要针对公益价格、公用事业价格和国有企业垄断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价格进行干预。目前物价干预的重点就在于价格垄断,这些价格垄断更需要依靠价格法律和反垄断法律对其行为进行限制。
(三)经济法和行政法、民法等并不对立
经济法要求物价干预的相关主体行为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因此为行政部门、垄断企业等主体的行为提供了标准和指导。另外,经济法要求市场价格参与者在进行市场活动时,需要考虑到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三、基于经济法的现有物价干预方式的不足
我国对市场物价,尤其是垄断商品或服务进行物价干预除了行政方式之外,从经济法角度采取的典型措施就是价格听证。基于《价格法》的价格听证方式是从行政干预物价到利用经济法律手段干预物价的重大进步,但从实际来看,此类方式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
(一)物价干预的相关主体力量过于悬殊
物价干预措施的采取也应基于市场经济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政府部门作为物价干预的主导者,应持有公正的态度,但实际上,导致价格不稳定的直接动因往往是垄断行业或企业,而我国政府部门与这些行业、企业联系紧密,因此很难做到公平和公正。
(二)现有的物价干预机制在程序设计上存在着缺陷
物价干预需要涉及大量的行业信息与资料,并经过全面、认真、缜密的讨论和分析之后才能够作出决定,而普通消费者在这些方面难以和垄断企业、政府部门等进行对等沟通,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限制。而且,消费者不具备价格否决权,许多地方在进行价格听证会时,消费者代表的比例往往小于政府部门代表和垄断企业代表,导致消费者的态度和意见对最终的物价干预起不到实质性作用。
(三)物价干预缺乏相关的法律和市场制裁
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市场参与主体之间的权责利的划分是具有明确要求的,不合理的市场行为应当付出相应的市场代价。而目前造成价格问题的主导者很少受到相关法律和市场制裁。对于已实行的价格听证制度等物价干预制度,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往往难以明确,因此,无法有效地对其扰乱价格行为进行约束和裁定。我国的相关法律只将政府部门的相关责任裁定为行政责任,而这往往与价格波动使得消费者遭受的损失远不成比例。在许多物价干预协调会上,一些垄断企业或部门恶意提供虚假信息,夸大其运营成本,却并未承担后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又没有畅通的申诉途径。
(四)我国现有国情导致物价干预实施难度较大
我国价格干预制度受到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行政审批等多种体制性因素的影响,在一些商品和服务价格上,各利益相关方都希望拥有某些影响价格走向的能力,而在具体的干预过程中,城乡二元结构、工业产品与农业初级产品之间的剪刀差、负有主要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和价格制定者在利益上存在重合等,使得物价干预存在着复杂性和较大的难度。
四、基于经济法的物价干预机制的构成
(一)物价宏观调控经济法体系的构建
实质公平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经济法对法律公平价值的解释。经济法的公平观是一种和谐的社会公平观,对于经济法中的实质公平原则的追求应贯穿我国经济活动的始终。目前我国主要利用税收、财政、投资、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和手段对物价进行事前调控,使市场物价保持在《价格法》所要求的范围内,并灵活使用这些工具和手段来保持市场物价的总体稳定性。
(二)物价干预需要建立完善的经济法律制度与规范
应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价格监测制度,健全行业价格协会以引导参与主体对其产品或服务价格进行自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主要是应对食品、日常工业品等基础性商品和灾备商品等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保障国家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能够对此类商品的物价进行合法干预。我国《价格法》第27条已经明确了价格调节基金的定位和作用,即用该基金来稳定市场和价格,以对市场自由定价存在的缺陷进行修正。但是,对基金的征收方式和监管都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地方政府用类似于征税的方式来充实基金,其合法性受到质疑。根据我国《立法法》,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否则地方政府不能随意征税。还有,一些地方的价格调节基金并没有纳入财税征收体系,这部分资金没有在政府的财政预算中反映出来,因此很难受到监管。实际上,从1988年至今,该项基金就长期游离在公众视野之外,公开性不够,甚至许多人不知道自己在日常消费中缴纳了这笔钱。我国历来较为重视价格监测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不仅《价格法》对其进行了阐述,而且专门制定了《价格监测规定》,为监测市场价格的波动提供了法律支撑。行业协会等组织在市场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往往能够有效地促进行业内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约束企业的不合理行为,但也存在着以“自律价”等方式从表面上维护价格稳定,实际上进行价格垄断、限制竞争等问题。
(三)对于一些因市场突发事件导致的物价大幅波动,国家应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包括价格预警机制、应急机制等
目前我国《价格法》尚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对于一些市场主体将商品或服务先定价后备案,《价格法》尚无法为这种行为提供专门的法律指导和支持,不利于政府进行物价分析和干预。非常事件、突发事件等往往造成商品价格的剧烈波动,因此,价格应急机制应包含物价干预制度、物价紧急处理措施,对于一些因非常或突发事件而暴涨、暴跌的商品采取集中定价权限、冻结价格等措施。
五、基于经济法视角的物价干预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价格法》的相关规范以及加快出台《价格法》的补充性法律法规,比如《关于制止价格歧视行为的规定》
《价格法》虽然对价格歧视进行了说明,但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导和责任明确等。从实践来看,价格歧视在我国市场经济当中大量存在,尤其是针对消费者的价格歧视往往更加繁多。应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价格歧视的表现、形成动因、发起者的责任、消费者诉讼程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再如,虽然我国《价格法》第30条和《实施办法》规定了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案制度等干预措施,但是,此种价格干预没有明确规定启动和结束的程序规范,极易导致临时价格干预的启动不适时、政府权力的滥用而形成地方商品或服务进入壁垒。价格干预措施结束得过于提前或滞后,也可能加剧社会的恐慌,将局部失衡问题放大,扰乱整个经济系统。因此,法律必须保证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需要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概念作出明确规定,对“显著上涨”、“可能显著上涨”的情形进行具体细分和制定标准,对“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进行分类,干预措施的标准也需要进一步具体明确,为物价干预机制提供清晰明确的法律保障。
(二)完善价格监测与举报制度
在我国,隶属国家发改委的物价司与统计局里面的物价科,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的物价局是价格干预的主体。它们主要通过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与调价备案等进行价格干预,然而,对于价格监测结果的精确性是实施各项措施的前提。价格监测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建立起完备、专业、高效的整套体系。而我国目前的价格干预主体中还没有形成如此专业化的组织,各级价格主管机构设立的价格监测预警机构对于价格监测各环节的操作模式缺乏统一具体的指导,各地监测标准混乱,统计出的数据及实行的措施不尽相同。另外,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虽然政府有必要对价格进行监测,但市场和消费者对价格的不正常波动是最敏锐的,而且对异常价格的举报也是监管部门获得线索和证据的关键。任何市场参与者都有权利对扰乱物价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而且监管部门还应对其举报行为进行奖励,并从保护举报人的角度出发,对其举报行为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民间社会组织对政府价格监测的辅助作用,在现有条件下,建立起消费者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对价格监测的数据参考系统。
(三)促进利益相关方的充分沟通,完善价格约谈制度
从2010年底开始,国内粮油、酒类、日化、方便面、家电、奶粉等企业的涨价之声就不曾平息过,而伴随着四起的“涨声”,“约谈”这个语汇也逐渐走进了公众的视野。短时间内,国家发改委为了稳定物价,频频发动约谈,其密度之大、涉及企业之多前所未有。约谈虽然并不同于利用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干预手段,但是其相对柔性的特征有助于更好地协调现代社会中复杂的利益冲突,还可以节约行政成本,提供民主参与行政过程的便利渠道。首先,就法律依据而言,约谈的依据在于发改委制定的《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而并不存在法律层面上的支持,这与严格的法律保留原则相冲突。因此,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政府约谈启动的主体、条件、程序以及在给相对人造成损害时的法律救济。其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的最终明确往往是作为价格制定者的企业和作为价格接受者的消费者相互沟通和博弈的过程。因此,在对物价约谈的过程中,有必要引入消费者和价格制定者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相互博弈机制,而不能够由价格制定者或政府部门单方面决定。作为消费者代表,有权对价格制定者产品或服务成本的价格制定方式、成本构成、价格变化的理由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并要求政府部门对所采取的最终意见提供详实的理由。再次,作为价格规制表现形式之一的价格约谈,其所针对的主要是不正当价格行为,如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而对于非不正当价格行为导致的物价上涨只能通过宏观调控经济手段,如上调银行业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存款利率以吸收更多的公众存款而减少市场资金的流动等来稳定物价。
(四)完善价格听证会的流程与模式
价格听证会是目前基于市场行为的主要物价干预方式,但是消费者在听证会上往往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得不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与支持。我国的《价格法》及《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只规定了听证人员由哪些人组成,至于听证人员中究竟有多少消费者代表、政府官员、经营代表、社团代表则没有明确的规定。许多与会代表都与垄断企业和行政机关有着紧密的关系,他们对垄断企业和价格主管部门的高度服从性使得以民主为核心而设计的听证制度发生功能异化。如果消费者代表人数达不到50%的简单多数,就意味着消费者是没有否决权的,无论其态度如何,对最终的结果都不起作用,所谓的民主决策程序也没有了实际内容。现实情况下,基于专业知识、信息和组织程度的不对称,消费者在听证会上很难与垄断行业经营者形成公平的对抗,最终价格听证会只能沦为单方的信息会。因此,我们的消费者代表中必须要有大量的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经济学家、财务专家、法学家和相关领域的知识分子。如果代表价格接受者的消费者对于价格制定者所提供的专业信息与资料提出异议,经监管单位批准,价格制定者应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这与双方因此而获得的收益和承担的风险相匹配。同时,在经营者提出申请调价时责令其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如发现经营者在整个过程中有贿赂官员、资料造假、收买专家代表等违法违纪行为,则将其保证金没收,加大其违法成本,而且补偿消费者的损失也成为可能。在此种机制下,价格制定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将大大增加。我国物价干预的关键在于政府部门与价格制定者内部之间的监督关系是否到位,只有到位才能避免因政府部门和价格制定者具有共同的利益而忽视价格接受者的利益。
(五)在经济法角度下,各方利益将最终落实在法律责任下
虽然价格干预有其合理性,但它经常会侵犯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在价格干预期间,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不讲信誉,在市场物价波动时期,跟风涨价甚至哄抬物价,而很多守法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却得不到保障。如果经营者的成本价在政府的限定价格以上,销售的产品越多,损失就越大。如若不对价格干预期间经营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就必然会导致整个国民经济产生恶性循环。同时,作为价格接受者的消费者可以对价格垄断、欺诈等行为向价格制定者主张多倍赔偿的要求,以弥补因价格制定者的不正当行为而导致的负外部性溢出所产生的社会成本。针对目前较为普遍的各价格制定者的“价格联盟”,对于主动向监管单位进行情况反映的成员,可以根据其向监管单位坦白的先后次序进行不同层级的责任减免,这些具有鲜明“经济性”的法律责任划分,是经济法对物价干预作出的贡献。目前我国需要在整个价格干预体制系统完善的前提下规定合理的救济制度,以保证既达到价格干预的目的,又不违背法律的精神。
关键词:小学语文 课堂评价 教师语言
教师的课堂评价对课堂,对学生都是至关重要的,教师丰富而有效的课堂评价能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好的鼓励,帮助和启发的作用。那么怎样才能让教师的课堂评价语言更为有效呢?优秀的教学案例往往可以给我们启发,为我们引航,指路。
一、注重鼓励,激发兴趣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的朗读和回答之后,老师除了做出判断,经常会进行一些鼓励性的评价。例如:“你读得真好!”“你答得真好!”这些都是我们常用的语言,但是太过简单,没有针对性。
薛法根老师在执教《哪吒闹海》时与学生有这样一段对话:师:这个故事是明朝一个叫许仲琳的想出来的,他写了一本书叫《封神演义》。“哪吒闹海”这个故事出自第十二回《陈塘关哪吒出世》。谁会读课文?生读第一段。师:读得真流利!你还可以读得更好些。这段话当中有些词语很重要,要读重音。哪些词语呢?点击出示:称霸一方、兴风作浪、治一治。生再读第一段,重音突出了。师:嗯,有轻有重,就有起伏,就好听了。这就是进步!
薛老师给予的评价告诉我们他希望学生不仅读得流利,还要突出重点。这样的评价语既肯定了学生的朗读,同时又提出该学段相应的要求。同时,这样的鼓励性评价语言告诉我们,激励不等同于表扬,适当的批评也是一种激励。这位学生听了老师的评价,稍微注意就完全达到了目标要求的效果。这样的评价语言指向性更加强,使学生对自己也有了更明确的要求。再读后,老师此时肯定“有轻有重,就有起伏,就好听了。这就是进步!”学生听后坐得更端正,听得更为仔细!
二、幽默点缀,活跃氛围
一堂高效的语文课,教师会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为学生营造一个轻松的学习环境。
课堂上教师幽默的评价语言是一剂有效的轻松药,但是教师的幽默并不表示没有课堂的纪律,我们有的老师的幽默往往离题万里,他的幽默与课堂学习无关,这样反而让学生的思绪扯远了。有效的幽默语言调节,应该与文本学习息息相关。
抓住课堂上学生的生成,巧妙的引导学生弄清段落大意的同时,利用幽默的语言引导学生试着说一说。当学生表述不清时,老师用幽默的评价语言,让学生明白了,表达要完整,要清晰。当学生的思维出现断点的时候,又是老师一句话开启了学生的思维。老师一句幽默的言语,不是独立存在的,调节了学习的氛围,激发了学生的思维,刚让学生对语文学习产生兴趣。真是一举多得呀!
三、强化引导,深入阅读
“人文性与工具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我们老师在教给学生学习方法的同时还要引导学生走进文本,与文本充分进行对话,感悟语言文字背后那丰富的内涵。为了使学生更好地体会和内化本文蕴含的人文精神,老师在阅读教学中常常使用引导性语言。
当然要使引导性的评价语言恰到好处,就要求我们老师对文本有充分的解读,对文本精神有深刻的感悟。这样我们才能置身于多种情境之中,做到评价内容与知识点之间的融合。
下面是薛老师执教的《螳螂捕蝉》片段:师:学到这儿,你还有什么问题?生:少年所讲的事在生活中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吴王怎么就相信了呢?生:吴王没有听大臣们的劝告,为什么会听那个少年的话?师:这两个问题提得都很有道理。但是只要认真读读课文的第三小节和最后两段话,你就会明白的。老师现在想到这么一个问题:那个少年为什么不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吴王讲这个故事呢?
此处薛老师对学生的两个问题给予了肯定,并为学生指明了思考的范围,让学生自己去思考。这是一种引导,是一种疏通,没有直接告知答案。转而马上巧妙引导学生思考另外的问题,为学生指出了思考的其他角度。这真是借助评价为学生拓宽了思路。
四、巧妙明理,渗透道理
教师的评价对学生有着深刻的影响,朱熹说:“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在我们的语文教学中,有些许多机会是渗透为人处世道理的。我想这就是所说的传道,借助道理,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这也是语文课程人文性的体现。
薛老师在执教《哪吒闹海》一课时,抓住了“什么便什么”的表达,让学生明白了这一类人定然不是好人的道理。生:谁叫他一上来便砍。师:请你划下来:举起斧头便砍。你看,他知道哪吒在洗澡,举起斧头便砍。生:说明他是坏人。生:说明他凶恶。生:一见人就杀,很凶残。生:他非常残暴。师:你看这个词:举起斧头便砍。他有没有跟人家说话?有没有跟人家讲道理?生:没有!师:拿起斧头便砍,说明夜叉残忍无比,杀人不眨眼,不是好人!举枪便刺,好不好?生:不好!师:抡起拳头便打?生:不好!师:张口便骂?生:不好!师:像这种“什么便什么”的人,都不是好人。
【关键词】高职教育 项目教学法 教学评价
大部分高职学生的基础相对较差,对知识的学习缺乏兴趣,尤其是对理论课的学习。要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将他们培养成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技能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必须打破传统职业教育“三段式”教学模式,即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训,将理论教学内容与实践教学内容有机地揉合在一起,将专业基础理论与技能实践一体化,即采取项目教学法教学模式。为促进项目教学法教学模式的深入实施,应建立与其相适应的评价方案。本论文旨在探索与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模式相适应的评价方案,以推动该教学模式深入实施,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
一、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内涵和基本理念
(一)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内涵
所谓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主要指遵循高职教育教学的规律,依据一定的客观标准,通过各种测量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对项目教学法教学活动及其效果进行客观衡量和科学判定的系统过程。由此可以看出,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对项目教学法教学活动及其效果的价值判断,所以教学评价既要体现出项目教学法教学活动的实施过程,还要体现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效果。
(二)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基本理念
1. 立足学生发展
“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训练为主线”,是项目教学法教学的主旋律。项目教学法教学虽然主要是由教师设计安排,并由教师组织实施,但是教师的教是为了学生的学,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人,教学的质量最终反映在学生的学习效果上。
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要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突出学生的主体性。要充分考虑学生个体智力、参与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学生进行动态性的评价,评价学生的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不仅要体现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价,而且要体现学生对教师的评价。
2. 突出职业技能
教育的重要目标是促进学生的发展,高职教育的核心是职业技能,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应当体现这两者的结合,突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理念。
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力争做到以突出职业技能为主要理念,以评价学生职业能力高低为主要目标,促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培养、职业技能训练,注重学生解决问题能力、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训练,充分体现高职教育的职业性。
3. 促进教师成长
教学评价的最终目的在于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和指导,所以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各项指标应注重教师的主导性,对处于动态过程中的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评价的主体包括学生、同行、管理者等,应多方面收集信息,充分考虑教师个体的年龄、经历、受教育程度、教学风格等表现出的差异性,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应表现出动态、多元的特征,根据教师成长的规律,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其评价内容和要求要有一定层次性,评价过程是持续的、周期性的,应多次评价,在最大程度上肯定教师的成就,对教师的教学评价不与奖惩挂钩,给予教师个体更多展示自我的机会,鼓励教师自我评定和反思,找出优点与不足,不断修正,从而促进教师发展,帮助教师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教学工作的实际水平及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评价对教师的教学行为起到引导和激励作用,从而提高教学水平。
二、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标准
教学评价是教学活动不可缺少的一个基本环节,它在教学过程中发挥着多方面作用,从整体上调节、控制着教学活动的进行,保证着教学活动向预定目标前进并最终达到该目标。项目教学法教学形式相对非常灵活,对教学效果很难拿出统一的模式进行评价,在分组的条件下,每名学生的学习效果受个体智力、参与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很难对学生做出准确评价,采用何种评价方式既体现教师的教学效果,又能体现学生的学习效果,是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模式的必须解决的问题。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标准可以参考苏州大学朱永新教授在《新教育之梦》一书中提出的三个层面六个度的教学评价标准。第一个层面是教师层面,包括亲合度和整合度。第二层面是学生层面,包括参与度和练习度。第三个层面是师生互动的层面,包括自由度和拓展度(见表1)。
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标准是多维度多层次的,三层六度是相互依托、相互制约的,不能割裂。但我们在实施的时候是可以有重点的体现,抓住要点,纵深挖掘,形成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的特色。
三、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的方案
我校在进行专业课程改革的过程中积极推进项目教学法教学模式,在多年探索基础上,结合高职教育教学的特点,试制定了高职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方案。评价方案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即教师的教学效果的评价和学生的学习效果的评价。
(一)教师的教学效果的评价
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专家评议三个层次。
1. 学生评价(50%):为指标体系的第一层次,在评价指标设计中,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学评教”的理念,指标数据均来源于实施项目教学法教学的学生,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让学生根据教师教学总体印象来进行评分(见表2)。
注:每项评价指标的标准值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四个档次,每个档次的等级参数为1、0.8、0.6、0.4,评价人只要在评价项目中对应档次画“√”即可(后表同)。
2. 同行评价(20%):为指标体系的第二层次,是通过收集同行教师对实施项目教学法教学的专业教师进行的听课、教研活动、教学文件检查记录等积累的资料进行公正评分(见表3)。
3. 专家评议(30%):为指标体系的第三层次,是由教务处、教科处的教学督导专家从独立的第三方角度,对项目教学法教学质量作更深层次的、更广范畴的评价,是对第一、二层次评价结果作进一步的补充和优化(见表4)。
(二)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价
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价依据过程考核为主,结果考核为辅,技能考核为主,理论考核为辅。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笔试、口试、操作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评价,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项目教学法教学的考核内容上,由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各占一定的比例,其中操作成绩占70%,理论成绩占30%。也可与职业资格工种鉴定考核挂钩,实现“以证代考”。
高职教育教学的理念要求我们,在进行项目教学法教学评价时,一定要本着为师生发展服务的原则,既要关注教师对课堂教学目标的确立和对教学过程的优化情况,体现教师的教学效果,更要关注学生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参考文献】
[1]刘苹等. 高职院校项目教学法课堂教学评价方案研究[J]. 职业技术教育,2009(26):65-67.
[2]关秀杰等. 档案袋评价方式及其对理实一体化教学评价的启示[J].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6):52-53.
Abstract: Management education for postgraduates is a complicated system engineering. The quality of talents can be affected by strong or weak self-organizing feature, which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or management education of postgraduates.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management education of postgraduates, some critical problem and measures is analyzed to improve self-organizing feature of management education for postgraduates by theory of self-organization.
关键词: 管理教育;自组织性;研究生
Key words: management education;self-organizing feature;postgraduate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2-0274-02
0 引言
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一批自然科学领域的著名学者开始研究自组织问题,主要包括普里高津(Prigogine)的耗散结构论、哈肯(Haken)的协同学和托姆(Thom)的突变论等[1]。自组织理论的基本要点是:积极开放,加快物质、能量与信息的输入为自组织产生准备前提;通过竞争与合作方式激励系统内部子系统的非线性作用提升系统进化的动力;通过自相似性构建层级结构和重视初始值的放大不断推进系统向更复杂与高级方向发展;通过循环耦合、渐变突变等途径促进系统演化并呈多样性。自组织理论中,系统的开放性是系统产生自组织行为的先决条件,非线性机制是系统产生自组织行为的根本依据,远离平衡态是系统产生自组织行为的必要条件,涨落是调节系统自组织行为的重要契机[2]。研究生教育系统是一个具备自组织特征的复杂系统,运用自组织理论来指导研究生管理教育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 不断推进开放的、远离平衡态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自组织理论的核心——耗散结构论认为,系统的开放度对其演化进程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是系统自组织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在普利高津方程中,必须保证输入足够的外界环境负熵,抵消系统内部不可逆过程中产生的正熵,才能确保系统总熵取负值。在封闭系统或系统开放度很小情况下,系统不能与外界环境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无法从外部引入足够的负熵,系统最终会陷入无序、混乱状态。而只有开放度足够大,系统才能从外部引入足够的负熵以克服内部的熵增达到系统内部的有序。另一方面,构建开放教育模式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时时以动态眼光考察研究生管理教育系统,使之远离平衡态,这是因为当系统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带来负熵的逐渐减少,可致无法抵消系统内部不断的熵增,从而使系统总熵值不断增加,造成系统内部的逐渐无序化。因此,研究生管理教育上应当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教育环境,不断拓宽教育培养渠道,在教育观念、教育机制、教育模式和教育手段上实施立体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和非平衡。为此,一是要在社会的推动、教育目标的感召和教学效益的驱使下,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促使研究生管理教育系统远离平衡态,将创新性教育理念、教学思想、教授方法渗入到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过程及教学评价之中;二是加大校际交流与校内交往,使研究生从宏观上更多的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前沿动态,以及该领域的最新研究内容和成果,以把握将要从事的研究内在学术地位、价值和意义;三是加强校企合作或联合培养,使广大研究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社会或企业生产实际,增强学习、科研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2 健全研究生管理教育的竞争与合作机制
研究生管理教育系统诸要素之间既存在整体同一性,又存在个体差异性,前者表现为合作,后者表现为竞争。哈肯认为,自组织系统演化的动力,是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竞争和合作,而不是外部指令[3]。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通过协同,使竞争中的一种或几种趋势优势化,并形成一种总的趋势,最终支配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可见内在协同作用是系统进化的决定因素[4]。研究生管理教育系统,既包括了各个管理层次之间的协同,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协同,也包括同一部门内各成员之间的协同,最好的协同效果是管理教育系统诸因素形成一个结构合理、目标一致、相互支持的有机整体,通过协同结合成为一个稳定性系统。分析研究生管理教育特点可知,研究生平时横向交流较少,而本专业内解除相对较多,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亟待加强。为此,一是建立学生与导师的沟通机制,一方面使导师洞察和把握学生的科研进展情况,另一方面使学生在导师的开放性监控下从分发挥其潜能,做出创新性工作;二是督促、引导和鼓励学生进行团结合作,特别是跨学科、跨专业的学术交流。科学上许多重大的发现往往都来自积极活跃的科研群体。在科研氛围活跃的科研群体,个体的思想将更为活跃,更容易产生新的观点、方法和思路;三是管理者和教育者从顶层设计上为研究生培养创造协调合作的环境,如牵头开发联合课题、合作横向课题、共建交叉学科专业等,这种自组织机制的建立,对研究生管理教育的改进,促进研究生能动性思维方式的改进有着重要的意义。
同时,系统各要素之间有差异,就必然产生竞争。竞争的存在和结果,可造成系统内部或系统之间更大的差异、非均匀性和不平衡性,从系统演化角度看,这种竞争造就了系统远离平衡态的自组织演化条件,调动了系统各要素的积极性,推动了系统向有序结构的演化。通过在研究生管理教育中引入竞争机制,使学生为争取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主动吸收外部负熵流,在一致的利益基础上,对负熵流进行有效整合,如通过加大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的奖励程度,以及落后学生的惩戒淘汰力度,形成非平衡机制。
3 突出导师和研究生在管理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在研究生管理教育系统中,导师是管理教育行为的主体,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管理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和发挥研究生的主体性。从自组织理论观点看,作为管理教育受体的研究生是开放的复杂系统,存在主动的、有选择的感应外界环境,调整自身状态,从而有效的吸收负熵,促进主体有序化进程。对于个体主体而言,其知识、思想、心理、道德体系都是高度复杂的,有效的管理教育必须尊重其自组织性。为此,一要注重导师的引导作用,如在指导论文研究中,要体现分形的层级和功能要求,按照自相似性建立课程论文、总结论文、期刊论文、学位论文的论文层级操作制度,确保研究生平时训练课程论文,学年撰写总结论文,阶段发表期刊论文,毕业撰写学位论文,从而促进研究生论文的自组织性,不断将知识结构转化为素质结构和能力结构。二要重视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教育实际上就是学习目的、学习内容、学习方法等问题的自我解决。研究生阶段具有较充足的课余时间,具备自由学习的条件,在培养过程中要激发和调动研究生的主体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引导研究生进行自我教育。在研究生的自我教育实践活动中,一方面管理教育机构要利用各种课程阶段的学习,为研究生提供丰富的学习实践机会,使研究生参加那些可以促进研究生自我教育的自我体验活动,如对外参观、访问、调查研究等,对内辩论会、研讨会、读书报告会等;另一方面,研究生结合管理教育机构提供的公益活动、科技服务等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各自专长,进行自我训练,强化自我教育效果;此外,研究生导师和管理教育机构应结合研究生各自独立特点,指导其正确认识自我管理教育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引导其进一步修改完善自我教育方案,以尽可能的发挥研究生最大的创造力,实现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1]庞红卫.基于自组织理论的教学系统的演变与发展[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31(10):49-52.
[2]魏宏森,曾国屏.系统论——系统科学哲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