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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坚持经常召开领导碰头会议,随时通报工作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等。班子成员做到了相互通气,多理解,多支持,多配合,多尊重。全局形成了团结协作的和谐集体。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主要领导与县纪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股室与局党组签订了相应的廉政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目标任务及全年工作的重点。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在党风廉政及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中负总责的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的落实。制定了年度党员活动计划,进一步修正完善了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等。
二、抓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工作能力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将廉政建设与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我局工作特点,为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学习纳入周五集中学习范畴,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研细读规定书目,进行了20多次集中学习,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为更好地理解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召开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大交通形成后招商引资如何开展等座谈会,从而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结合岗位特点,扎实开展“百千万”活动,组织党员干部35人次深入部门、挂包村、企业,围绕重大发展战略开展“民情大调研”和“三进三问计”活动,撰写调研材料6篇,《四川经济日报》、《今日Xx》、《全国城市信息联播》刊用3篇。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民主生活会,对照干部队伍存在的一些现象,开展“五查五看”,在党员干部个人分析检查基础上,提出了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
(三)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在机关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中,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使廉政文化深入机关、融入家庭,成为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
三、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以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崇尚实干、维护团结、推动发展。二是实行轨迹论,把工作落实和效能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每个干部职工所作的工作月底都应有据可查,对工作消极不负责的人纳入年终绩效工资进行考评。三是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了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人人撰写了心得体会。四是进行干部作风整顿。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违规打牌参赌八项规定,建立廉政登记簿。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管理好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工作。
四、牢记廉洁奉公宗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实施纲要》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和规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步发展: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登记”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自查自纠报告。坚持实行对领导班子测评,对领导干部评议的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单位没有发生,或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法乱纪现象,也没有一人参加非法组织或宗教迷信及集体上访闹事活动,更没有打架斗殴、贪污盗窃、行贿受贿等一切不良现象发生;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三是积极推行阳光财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成立了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加强民主管理,坚持了按季在职工会议上进行财务公布。
五、以廉政建设为根本、推人性化管理新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起基础、引导、保障作用。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以抓廉政建设工作推动招商引资,注重廉政建设工作信息化、内容化、特色化、标准化,提高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质量;二是创建产业导向的相关政策法规,系统把握县委、政府相关决策,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新思路;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激励新机制。把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局机关工作一并考核,达到互促“知识型”新机关。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实行激励机制: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表彰激励机制、干部职工亮点工作激励机制、党员互帮机制;四是注重党员人性化管理。党员的幸福指数来源于政治,注重关心党员学习教育、心理健康、成长进步,始终保持党员对党的忠诚和对事业的追求,增强政治上的坚定信心。
六、抓环境优化、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是通过行政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认真落实了“三问责任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做到了外来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证照办理、税务登记、土地审批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和上门服务。
一、树立服务意识,培育系统行风。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坚持不懈加强行风文化建设,使优良行风成为系统的文化基因、传承薪火。持续开展大学讨论,引导干部职工把“为民服务解难题”作为价值追求,在系统上下形成人人重视行风、处处体现行风的思想氛围。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将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融入流程优化、服务落实的各个环节和全部过程,进一步筑牢“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持续推进“精减压”。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流程相近、材料相同、结果关联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聚焦群众办事高频事项,查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社扶贫等领域痛点堵点,确定一批事项明确要求、加强调度,开展“服务事项快办”行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认真总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广,切实减少证明材料。千方百计压缩办事时限,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社保关系转移、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事项办理时限长等问题,主动在流程优化、材料简化和服务优化下功夫,最大程度便企利民。
三、完善标准规范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将的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和标准清单,加快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大宣传贯彻实施力度,推动人社审批服务事项标准统一。健全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促进信息系统整合,加快部门内部业务系统整合,强化数据共享和数据质量,实现更多人社业务全程网办。充分运用人社大数据、电子社保卡等优势资源,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着力解决“网通数不通”问题,推进“一网通办”和社保卡“一卡通办”。着力加强风险防控,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规范认定并设立人社领域失信“黑名单”,大力实施部门联合惩戒。推动县级服务窗口全部接入人社部监测指挥平台,实现对窗口单位服务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监督互动。
四、持续开展练兵比武,打造优质窗口单位队伍。落实好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意见。加大多层次教育培训力度,举办行风建设专题培训班,将行风建设纳入各类业务培训。常态化组织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在线练兵。强化窗口单位经办队伍保障支撑,多渠道充实窗口力量,落实好各项保障举措,拓展职业发展空间。杜绝形形的形式主义、,切实减轻窗口负担。始终把窗口单位队伍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对基层一线窗口干部职工既要严管更要厚爱,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大评选表彰、考核评优倾斜力度,关爱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引导大家更好地为民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社会为主线,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和“长效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标准化城市管理为主线,深入开展“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和市容秩序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建立科学化、长效化的城市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环境质量。
二、整治任务、标准和时限
“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是围绕“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和市容秩序等工作,坚持“净化”先行原则,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1.实行卫生保洁全覆盖管理
(1)主次干道卫生保洁
包括道路、人行道和绿化带卫生保洁,要求责任到人,制度落实,环境整洁、美观。(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公路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社区和街巷保洁
建成区卫生保洁实行街道(园区)属地管理,社区卫生、街巷卫生实现定人、定责、定岗管理。辖区社区、街巷(含绿地)内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泼乱倒、乱贴乱画、无狗粪污染等问题。社区绿地养护良好,无垃圾,无树挂,无病虫害,无破坏绿地行为;清除遮挡居民楼光线的树枝,修补绿地。及时协调涉市、区相关部门和物业等单位加强责任区内环境卫生、绿地养护管理。同时,按照《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要求,与辖区企业、物业管理部门、网点等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做好责任区内卫生保洁、清扫冰雪、清除乱贴乱画等工作。(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城郊区片环境卫生
由街道(园区)牵头,在城郊区片居民区组建卫生保洁队伍,做到人员数量充足,保洁制度落实,卫生随时清扫,垃圾箱无损坏,箱体整洁,周边无新形成的“野垃圾场”。(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4)驻区企业单位卫生保洁
由街道(园区)负责,及时督导市属小区、学校、医院、部队、旅游景点、停车场、车站、码头和驻区中央、省、市部门、单位加强卫生保洁力度,统一保洁标准,实现全区环境卫生同步提高,不留空白。(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驻区企事业单位;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教育体育局、旅游局、卫生局、公安分局、驻区各企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加强市容秩序整治
(1)清理野广告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主次干道野广告进行清理、覆盖;街道(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社区、街巷等区域的野广告、临街商点橱窗即时贴等清理、覆盖,并督导邮政、通信、电力等部门清理公用设施野广告,做到责任区内乱贴乱画及时清除。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假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治理野广告泛滥。通信部门负责对野广告涉及的电话通讯予以停机。(牵头单位:承担相应职责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整治污水外溢、无主井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园区)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维修、疏通、修补,并按照服务民生原则,妥善处理无主井盖等无主事件。做到辖区内基本无污水外溢、井盖无丢失。(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相关产权单位;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清理海面、海滩、河面、河道漂浮物
对区属海面、河面、景点等区域进行整治,达到海面、河面无漂浮物,海滩、旅游景点、河道无垃圾。(牵头单位:区海洋渔业局、旅游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4)整治建筑工地环境及建筑垃圾运输
对区属建筑工地进行排查,建筑工地要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档,工地现场整治规范;对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运输和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要严格管理,杜绝粘带撒漏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结合施工进度随时整治)。
(5)整治公厕卫生
区属免费公厕按照规划时间开放,清扫、消毒及时;未免费的公厕,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相关产权单位;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6)整治违规养犬行为
规范犬类交易秩序,落实犬只登记和强制免疫制度;查处无证养犬、养犬扰民等行为;明确遛犬时间、方法等要求,集中清理流浪犬,保证主次干道、公园景区等公共区域无流浪犬出没,建成区内公共场所无犬类粪便污染。(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7)整治门头牌匾、户外广告
环境艺术部门按照经营城市理念,对责任区内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资源实施招标管理,注重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城管执法部门继续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破旧、违规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即时贴等影响市容市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拆除。街道(园区)负责加强街巷、社区内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管理,及时联合相关部门查处;结合社区宣传情况,选择适当的位置设置小区公众信息栏。(牵头单位: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8)拆除违法建设
与市规划部门积极协调,拆除当年产生的违法建设,对已有的违法建设制定清理整治计划,分批拆除。涉农街道(园区)负责联合城管、国土、规划等部门,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普查、登记,及时拆除违法建设,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牵头单位:规划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建设管理局、国土分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9)噪声防治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禁止夜间违规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杜绝扰民问题。(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加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整治
(1)整治城市出入口环境
重点整治影响城市形象的烟大轮渡、铁路、高速路等区域周边环境,做到卫生整洁,无垃圾,无乱搭乱建等。(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建设管理局、公路局、车务段;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2)严格经营点管理、审批
对目前存在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商店网点,由工商、城管部门联合交通、环保和街道(园区)等部门和单位查处,限期整改,到期未达到整治要求的业户,由各执法部门依据本部门主体法进行处罚,直至暂扣《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业整顿仍不达标的业户,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手续。今后,审批小餐饮点、小废品回收点、小洗车点、小修理点、小加工点、小商点,须经交通、城管、环保、街道(园区)等部门和单位前置审查,符合条件后,工商部门方可办理手续。(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交通局、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整治沿街摊点
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对全区范围内的早餐摊点、冷饮摊点、露天烧烤、啤酒广场、文化广场等进行全面普查,凡未审批的,由城管、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取缔;符合条件的,由所在街道(园区)、工商、财贸办等部门联合提出意见,由城管部门统一审批。加强沿街临时摊点管理,对未审批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有利于群众日常生活、不宜取缔的,由所在街道(园区)牵头,城管、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综合整治彻底杜绝脏乱差和无人管理的问题。(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贸办、公安分局、交通局、卫生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4)整治农贸市场
对农贸市场管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卫生死角,清理乱搭乱建等。实现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无脱管市场,消除市场外延现象。(牵头单位:区工商分局;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公安分局、卫生局、财贸办,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5)规范便民临商市场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规范城区马路市场、夜市、早餐摊点和啤酒广场等,制定城区公共区域设摊导则和具体的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手续,增加政府收益。规范10处便民临商市场,明确摊点种类、经营时间、保洁要求等,探索建立具有我区特色的临时便民市场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财贸办;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6)整治城区绿地
围绕“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加强区属绿地、社区绿地和规划区内林地、山体绿化管理。区建设管理局牵头负责清理占用社区绿地及种菜等问题,并补栽补种缺损树木。整治后,街道(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区社区绿地养护管理力度,确保绿地管理不留空白。同时,街道(园区)负责督导辖区涉中央、省、市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加强责任区内绿地建设改造、养护管理,创建“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确保城区绿化上档次,病虫害及时消除。区农发、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城管、园林等部门,负责规划区内林地管理,确保无乱搭乱建,无饲养家畜家禽、无毁林开荒、无乱建坟头,山体两侧无树挂污染。(牵头单位:区农发局、建设管理局、民政局;协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4.推进标准化城市管理
(1)打造标准化示范路
提高解放路、屯路、环山路、大马路、二马路、红旗中路、北马路、大海阳路、滨海路、南大街等10条道路卫生保洁、绿地养护、城管执法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其中,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管理方面,城管大队实行每日巡查,集中清理拆除区级责任区内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门窗即时贴等;查处并纠正责任区内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缺损不全等问题;做到户外广告统一整洁,门头牌匾统一规划,设置规范,整洁美观;无违章设置拱门、乱挂横幅和条幅标语现象,对到期、过期的横幅、标语及时清除;环境艺术管理部门负责门头牌匾、户外广告规划,积极推广使用新型材料、新工艺、新形式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霓虹灯等。道路两侧绿地改造方面,升级改造道路两侧绿地;绿地修剪整齐美观,无悬挂物,树木花草维护良好,无枯树、断枝,无病虫害,树箅无损坏。整治市容秩序方面,道路两侧无占道经营等行为;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50%;结合人员和装备实际,逐步构建网格化管理格局。(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2)整治特色街
按照“规范统一、协调美观”的标准,对南洪街、北大西街及周边商贸中心区域,聘请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规划设计,改造门头牌匾、粉刷楼体外墙、清理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加强朝阳街、海关街等特色街管理,清理乱堆乱放、店外经营等,实行24小时保洁。同时,由街道(园区)牵头与周边业主签定责任书,确保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有序。(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3)整治幸福区片部分道路
对幸福中路、幸福路、幸福南路等道路两侧环境进行整治,拆除违规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清理卫生死角、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粉刷沿街建筑立面,对部分区域设置装饰的围墙进行围档,提升文化品味。(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4)绿化升级改造道路两侧绿地
按照“国家绿色模范城市”要求,绿化升级青年南路(鲁东大学门前至新石南路红绿灯路段)山体,提升周边环境。对环海路等道路两侧绿地实施改造,提升档次。对文化路等41条道路缺损树木进行补栽补种,挖坑、补植、回填土和清理周边垃圾等工作要当日一次性完成,保证周边无渣土,环境整洁。(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5)推行社区综合整治
①社区综合改造方面,对屯社区、里等10个小区实施整治,粉刷楼体立面、升级改造绿地、安装地埋式垃圾箱、更换小区破损道板、改造门头牌匾等,提升档次,做到小区绿地、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管理规范、达标,楼体、外墙整洁。整治达标后交由街道(园区)管理。(牵头单位:区建设管理局;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②社区服务队管理方面,社区整治后达标后,由街道(园区)按规定配齐配足保洁人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管理。(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协办单位:区建设管理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前)。
(6)加大宣传力度
在电视台、网络设立“城市管理年”活动专栏,在社区设立整治活动宣传板,多方位、多视角开展争做文明市民宣传活动,掀起“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热潮,及时报道正反两个方面典型(专栏节目每周不少于1期)。公开区直部门、街道(园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群众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区直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完成时限:2012年6月30日前)。
三、方法步骤
此次管理年活动方式以专业治理与全民参与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突击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5月10日—25日)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制定整治方案;深入发动,动员全民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5月26日-9月30日)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对责任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分类、逐项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工作进度要求、标准详见附件2)。区直机关工委、团委、妇联、总工会、武装部等单位要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团员青年、妇女、职工、驻区部队开展义务劳动,积极投身整治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对已整治达标的事项,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效果;对未达标的整治事项,继续深入整治,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日-30日)
“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职责分工和配档表内容,逐一进行检查落实,对各部门单位开展情况随时进行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单位定期组织开展义务劳动,集中清理卫生死角等难点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送区“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加强财力保障。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市、区城市管理职责划分标准,协调增加绿地养护、卫生保洁经费标准;为“城市管理年”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区建设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行业管理,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完善城市管理目标考核机制,对城市管理部门和街道、园区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实行绩效挂钩,通过奖优罚劣,严格奖惩,有效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三)加强配合联动。针对马路市场、店外经营、洗车点、废品收购点等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区工商、公安、交通、财贸、建设、卫生、环保等部门要主动联合,科学规划,完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条件和时限等,为业户提供便利。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经营点,坚决取缔。对符合经营条件但店外经营屡禁不止的,城管要联合相关部门予以查处,从根本上遏制店外经营、马路市场等问题。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从而促进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提高
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全年政治思想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把如何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作为最终行动目标相结合。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主要领导与县纪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股室与局党组签订了相应的廉政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目标任务及全年工作的重点。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在党风廉政及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中负总责的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坚持经常召开领导碰头会议,随时通报工作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等。班子成员做到了相互通气,多理解,多支持,多配合,多尊重。全局形成了团结协作的和谐集体。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的落实。制定了年度党员活动计划,进一步修正完善了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等。
二、抓学习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工作能力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将廉政建设与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针对我局工作特点,为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学习纳入周五集中学习范畴,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研细读规定书目,进行了20多次集中学习,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为更好地理解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召开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大交通形成后招商引资如何开展等座谈会,从而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结合岗位特点,扎实开展“百千万”活动,组织党员干部35人次深入部门、挂包村、企业,围绕重大发展战略开展“民情大调研”和“三进三问计”活动,撰写调研材料6篇,《经济日报》、《今日》、《全国城市信息联播》刊用3篇。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民主生活会,对照干部队伍存在的一些现象,开展“五查五看”,在党员干部个人分析检查基础上,提出了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
(三)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在机关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中,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使廉政文化深入机关、融入家庭,成为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
三、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以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崇尚实干、维护团结、推动发展。二是实行轨迹论,把工作落实和效能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每个干部职工所作的工作月底都应有据可查,对工作消极不负责的人纳入年终绩效工资进行考评。三是开展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了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人人撰写了心得体会。四是进行干部作风整顿。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违规打牌参赌八项规定,建立廉政登记簿。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管理好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工作。
四、牢记廉洁奉公宗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实施纲要》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和规定,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步发展: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登记”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自查自纠报告。坚持实行对领导班子测评,对领导干部评议的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单位没有发生,或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法乱纪现象,也没有一人参加非法组织或宗教迷信及集体上访闹事活动,更没有打架斗殴、贪污盗窃、行贿受贿等一切不良现象发生;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三是积极推行阳光财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成立了财务监督领导小组,加强民主管理,坚持了按季在职工会议上进行财务公布。
五、以廉政建设为根本、推人性化管理新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起基础、引导、保障作用。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以抓廉政建设工作推动招商引资,注重廉政建设工作信息化、内容化、特色化、标准化,提高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质量;二是创建产业导向的相关政策法规,系统把握县委、政府相关决策,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新思路;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激励新机制。把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局机关工作一并考核,达到互促“知识型”新机关。按照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实行激励机制:优秀党员和优秀公务员表彰激励机制、干部职工亮点工作激励机制、党员互帮机制;四是注重党员人性化管理。党员的幸福指数来源于政治,注重关心党员学习教育、心理健康、成长进步,始终保持党员对党的忠诚和对事业的追求,增强政治上的坚定信心。
六、抓环境优化、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是通过行政效能建设,优化政务环境。认真落实了“三问责任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做到了外来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证照办理、税务登记、土地审批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和上门服务。
依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2010年党风建设工作要点》精神,2010年我局党风建设工作在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以保证招商引资任务的完成,推动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形象等为重点。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责任。
局党组把党风建设工作列为全年政治思想建设工作的重点任务。
明确了各自的目标任务及全年工作的重点。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局长在党风建设工作中负总责的领导责任。依照“一岗双责”要求,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县纪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股室与局党组签订了相应的廉政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民主集中制,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党风廉政建设中。凡属重大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坚持经常召开领导碰头会议,随时通报工作情况,反映工作中存在问题,安排布置下一步重点工作等。班子成员做到相互通气,多理解,多支持,多配合,多尊重。全局形成了团结协作的和谐集体。
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建设制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等。三是加强党风建设工作措施的落实。制定了年度党员活动计划。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一)精心组织。以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为重点,围绕践行省委“四个特别”和市委“八个更加注重”要求,加强了机关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将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为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利用周五的集中学习《廉政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研细读规定书目,进行了20多次集中学习,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我市大交通形成后招商引资如何开展等讨论会,从而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和超前恩思维的工作能力。
(二)联系实际。组织党员干部35人次深入部门、挂包村、企业,围绕重大发展战略开展“民情大调研”撰写调研资料3篇。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对照干部队伍存在一些现象,开展“五查五看”党员干部个人分析检查基础上,提出了整改落实方案和措施。
(三)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依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廉政氛围,使廉政文化深入机关、融入家庭,成为廉政建设的有效载体。
三、以加强党风建设为契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一是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崇尚实干、维护团结、推动发展。二是实行轨迹论,以抓好机关党风建设为契机。把工作落实和“三大能力”建设列为党风建设重要内容,每个干部职工所作的工作月底都应有据可查,对工作消极不负责的人纳入年终绩效工资进行考评。三是进行干部作风整顿。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违规打牌参赌八项规定,建立廉政登记簿。依照上级文件要求管理好党员干部因公出(国)境工作。
四、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为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步进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是抓好“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登记”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自查自纠。坚持实行对领导班子测评和领导干部评议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今年我局没有发生,或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法乱纪现象,也没有一人参加非法组织或宗教迷信及集体上访闹事活动,更没有打架斗殴、贪污盗窃、行贿受贿等一切不良现象发生;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三是积极推行阳光财务。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成立了财务监督领导小组,每月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做到民主管理。
五、抓环境优化、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跃上新台阶
优化政务环境。认真落实了三问责任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法。做到外来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证照操持、税务登记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和上门”服务。一是通过行政效能建设。
关键词:电力建设;施工;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文献标识码: A
1、电力工程施工质量主要影响因素
1.1人为因素:电力工程项目主要由人来实施,从某个意义上讲,一切质量因素的根本原因均可认为是人的因素,故人为因素对其它几个因素产生决定性影响。人的技术能力、专业能力、管理能力、操作能力、身体素质、职业道德等均会对电力工程的质量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
1.2机械设备因素: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会用到运输设备、操作工具、安全设施、测量仪器、调试仪器等各类机具设备,其性能好坏、运行的稳定性、操作的安全性与便利性、是否与电力工程施工特点相符等,均会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1.3材料因素:材料是电力工程施工的基础物质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所用材料不仅种类多,而且用量大,主要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材料质量决定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就达不到设计要求,比如变压器、高压开关、电缆质量无保证,则会对整个工程后续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产生直接影响。
1.4方法因素:方法因素包括两个方面,即施工方法及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施工方法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调试方法、施工组织设计等,是实现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施工方案会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施工成本等产生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则包括相关统计、计量及测量误差等,采用质量统计方法从工程中抽取部分工程作为样本进行检测与整理加工,分析样本质量数据信息,并以此为依据分析、判断总体质量。
1.5环境因素:相对其它因素而言,环境因素含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其中自然环境主要指气候条件、地质条件等,而社会环境主要指外部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内部部门的配合等。其中自然因素体现出一定的不可控性,只能在分析、了解的基础上进行预防;因此实际质量管理过程中,要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为电力工程的施工创造一个顺畅的社会环境。
2、电力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2.1完善建设管理体系,制定严格合理的建设制度
强大的管理制度才能平衡建设工程参与者的各方利益。在投资方,承包商和施工企业之间形成稳定的利益三角,确保建设施工有一个秩序稳定的开头。管理体系涵盖技术管理,人才资源管理,施工条件环境管理,确保在先进的技术设备的前提下,有充足的专业人才,质量管理体系的严格运行是保证施工建设过程中安全质量的重要条件。电力公司在选取设计图纸的关键环节上,应该进行多次和深层的谈论,争取得到最符合设计标准,最贴近公司实力的设计方案。电力公司积极招新,给公司注入新鲜的人才血液,职位招聘选择专业性人才,对口录取,保证公司上下人员对于质量管理工作都有一定的了解。
2.2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组织机构在企业施工过程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国家及行业的规定,建设单位要成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的本工程组织机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成立本工程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于,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是施工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有利于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施工一线施工的实施,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3严格审核施工人员的素质与技术水平
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要加强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管理。一方面,针对工程管理人员,要对了解电力工程相关规范的熟练程度进行审核、检查,对工程每个施工工序、分项分部工程进行全面了解,研究其特点,与本单位施工人员实际技能水平相对合,对质量管理的重点、难点部分进行预先判断,提前做好预防措施。施工前质量管理部门要主导组织相关技术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针对重点工序做好质量把关。另一方面,要注意提升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以质量管理目标、质量规划为依据对施工人员的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管理,不仅要提供技术指导,还要做好相关技能培训工作,组织质量管理、施工技术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树立其质量管理意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如施工操作人员技术能力不达标则不得上岗作业;引入必要的激励机制,激发其工作积极性;施工人员在质量管理目标的指导下,严格执行施工质量标准及作业程序。
2.4加强施工材料及机械设备质量控制
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管理是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说其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成本、进度等起到决定性作用。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施工材料及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首先,针对采购人员实行责任制。针对不同的采购人员分配不同的采购任务,由其根据任务分工负责具体采购事宜等。其次,对材料供应商的生产资质进行评估,深入供应商生产实地对其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标准进行考察,从源头上控制材料质量。再次,严把材料及设备质量关,及时进行交接试验。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针对不同施工工序的质量重点进行控制等。最后,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电力工程施工中需要用到大量设备、机具,只有保证设备的良好性能,才能进一步保证施工质量。建立设备维护保养规章制度,为设备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做好设备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根据设备具体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及保养措施,保证其功能良好;设备安装时要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执行。
2.5创造良好的工程管理环境
首先,加强外部沟通,取得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其次,加强工程内部相关部门的协调。再次,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将每个工程参与者的工作职责予以明确,一旦出现工程事故可追溯至个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实践提高其可操作性。最后,遵循客观的自然规律,根据自然条件、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工程进度进行合理调整,例如大风天气严禁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潮湿天气尽量不要进行大型变压器吊芯的检查,防止变压器铁芯受潮等。
2.6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
完善施工日志,增加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人员接受交底的签字项目栏,使工程项目时刻处于可控、在控、受控状态,有人管、有人问、有人落实、有人监督,有人负责"严把工程交接关。从工程开工到竣工若干道工序,只要到了转序阶段都要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交接负责人当场签字,特别是隐蔽工程,请生技、安监有关人员现场检查、验收。材料进场必须交齐管理制度规定的所有内容,且监理、物资、接收各单位现场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入施工工地。
结束语
电力资源是重要的能源之一,加强电力企业管理保证我国电力市场与国民经济,生产力协调发展。在逐渐发展的电力市场,实施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是取决电力企业实力的重要依据,涉及到施工过程的技术问题,资金问题,质量安全问题。加强质量管理力度为我国电力市场开阔正规有秩序的发展道路,提高国民生产力,跟上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脚步。
参考文献
关键词:水利建设;投融资;重要性;问题;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2
一、水利工程的特征及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是被用于控制、治理、调配和开发利用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包括水库工程、排水灌溉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防洪工程、跨流域调水工程等。
水利工程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同区域各项水利工程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既相辅相成又相互制约,并且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水利工程在建设中一般具有投资金额大、工期较长、施工条件复杂等特点。另外,水利工程建设对周边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会产生较大影响,并且水利工程的建成还会创造一定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水利工程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我国幅员辽阔,水资源总量较为丰富,但各区域分布差距较大,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较少。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及提高民生福社的需要,加快水资源调配工作大力开展水利建设也就变得更为迫切,并对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目标也有重要意义。同时开发建设水利工程对农业发展也至关重要,有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人。另外还能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防洪减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及民众用水安全。同时水电作为绿色可再生能源符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水电既满足能源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也能调整能源及经济结构、改变生产生活方式。
二、当前我国水利建设投融资问题
(一)水利行业管理体制问题阻碍投融资发展
目前政府对水利行业干预较多,水利管理体制呈现政企不分、权责不清、多头管理的现象。其中水利项目申报和立项由各级发改委负责,水资源开发由各级水利部门监管,水利设施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反而没有相应权力。这些弊端导致政府投资的责任虚化、管理过程的混乱,没有考虑到市场经济的需求。并且水管单位管理混乱,机制僵化,运营跟不上市场经济的变化及行业的发展,也使与之相对应的投融资政策改革就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产权不明、投贷不分等问题,从而导致水利项目本身难以从资本市场融资,严重影响水利建设及现代水利企业规范发展。
(二)当前水利投融资政策有待完善
我国很多水利设施中同时存在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这就使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无法区分公益效益与经济效益,导致政企分工不明,缺乏合理的投融资定位,由此水管单位常得不到应有的补偿。另外水利项目建设具有周期长、投人产出比不匹配等特点,而水利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很多又是公益效益与经济效益并存,当政府在投融资政策上没有相应补偿时,金融机构就会本着逐利原则不愿将资金投资到水利项目建设上,转而投向高回报项目。
在资本市场方面,我国目前尚未完善相关政策,如没有建立真正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缺乏吸引民间及外商资本的相应政策等。
(三)水利行业市场化程度低,企业经营管理较差
目前政府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基本上处于垄断或主导地位,这就导致水利企业普遍存在资产管理体制不顺、机构庞大、激励及约束机制不健全、经营效率效益都不高等问题,进而导致企业缺乏市场竞争能力、效益较低甚至亏损、管理者无竟争意识等。这些问题在降低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还影响企业融资能力。
(四)我国水利项目投融资渠道较窄,效率较低
我国水利建设投资的主渠道仍然是财政无偿性资金,而从资本市场融资的方式及品种都较为单一,主要是金融机构的一些政策性贷款,以及各地根据自身情况而发行的一些债券。这些融资金额都相对较小,比例偏低,且融资过程手续复杂,融资资金发放缓慢,无法满足水利建设需要。同时我国很多水利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因此政府在引人民营及外商资本方面有所顾虑,设制许多限制措施,无法吸收各方面投资资金,制约了水利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水利建设投融资问题的解决措施
加快水利建设是我国目前基础产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为解决水利建设投融资难问题,必须依据我国国情现状,通过借鉴国外经验,提出如下几点措施:
(一)改革水利行业管理体制,改善水利投资环境
首先各级政府要明确水利项目的管辖权、监督权和建设权,调整水利设施管理模式,将行使投资主体的权力下放企业。其次各级政府机构应简化水利项目的申报审批手续,降低申报成本,以利于项目投融资。另外为改变政府多头管理现象,须建立水利投融资平台,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专门机构进行投融资运作,使其在实现运营规模化、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运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还需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作为保障,明确水利投资的分乡冬界限、资产权属及投资比例等措施来改善水利投资环境、保障投资者利益。转变投融资机制,建立由政府指导,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合作共赢的建设经营模式。
(二)健全完善我国水利投融资政策
加大政府财政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水利投资的比重,严格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改变水利建设基金筹措方式,合理拓宽征收渠道提高征收标准,以增加水利资金来源。
充分利用金融市场筹措水利建设资金。如制订政策倾斜制度及金融激励方法,鼓励金融机构向水利企业提供低息贷款;研究适合水利建设的债券产品来吸纳社会资金:鼓励通过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等融资平台向资本市场筹措资金等。
进一步发挥财政贴息的政策扶持、引导作用。同时努力完善水利补偿政策,如通过适当调整水电价格、减免税收等方法来补偿水利企业,提高效益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三)大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利用各种投融资方式
首先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将平台打造成政府从金融市场融资的重要枢纽,整合资源、盘活存量资产资金的重要载体,通过投融资平台发行债券、票据等多种方式筹措市场资金。其次在完善政策基础上大力加强公私合作,发展BOT,TOT,BT,PPP等多种特许经营投融资模式。另外尝试进行水利资产证券化(即ABS)融资,整合盘活优良资产以吸收社会资本。还可推动条件适合的水利项目通过股改后上市融资,以及在水利建没中使用融资租赁、采用高新技术等方式来降低成本、减少投人以减轻资金压力。
(四)推进水利行业市场化建设、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加快水利行业市场化建设,首先需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持政府财政投人及宏观指导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同时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其次改革产权制度,明确公益性及经营性资产的分类,并将经营性资产的法人财产权赋予其经济实体后推向市场,以实现资产增效目标。同时从根本上打破水利企业垄断,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满足企业面向社会的投融资要求。
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上需转变思路,依据水利行业特点,按照市场价值及经济规律制订企业战略以谋求长远发展,同时通过精简机构、提高效率、培育人才、制订考核激励机制等措施来提高管理水平,打造符合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立适合我国水利建没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没投融资难的困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台湾;农地政策;变迁
[中图分类号]F33/37;D93/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09)03-0044-03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问题是我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将完善农村土地政策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在海峡东岸的我国台湾地区从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对农村土地制度采取的历次变革措施,所要解决的问题与大陆改革开放以来所遇到的以土地为核心的“三农”问题具有相似之处,笔者认为,分析研究台湾地区近60年来对农村土地的政策变革情况,探究其中的规律,对大陆改进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具有现实的积极作用。
一、以农地农有的政策稳定社会
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退踞台湾的当局吸取在大陆失败的教训,为缓解社会矛盾,巩固政权,在台湾实施了第一次。这次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农地农有,“耕者有其田”,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有:
1.“公地放领”。1951年6月4日台湾当局通过颁布《台湾省放领公有耕地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把光复时从日本财阀手中没收归公有的农地,卖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根据该项制度安排,不仅原则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农民均可以通过贷款方式向政府购买公有耕地,而且为了确保贫苦农民能够买得起耕地,还根据贫苦农民的经济承受力,规定所出售的公地地价按照同类耕地年收获量的2.5倍估算,而后分10年平均摊还,所摊缴的地价金额与每年应交的田赋同时交付,交付额以不超过一般佃农地租的37.5%为限[1]。通过这一制度措施,全省合计放领耕地138957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6%,受领农户286287户,约占农户总数的33%,每户平均获得0.485hm2。
2.平均地权。在实施“公地放领”政策的同时,台湾当局还推行了平均地权的措施。根据1953年1月26日的《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和随后于1953年4月23日颁布与其配套的《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台湾省施行细则》的规定,凡地主出租的水田超出3hm2的,旱地超出6hm2的,超出部分全部由当局收购,收购价格参照公地放领,以单位面积耕地上年收获量的2.5倍计算。当局所支付的地价款,70%为实物债券,30%为公营事业股票[2]。这一措施不仅可将部分地租转化为工商资本,而且也有效地遏制了土地集中,达到平均土地的目的。
3.“三七五减租”。1949年3月1日台湾省行政会议宣布实行三七五减租,4月14日颁布《台湾省私有耕地租用办法》及实施细则,4月19日颁布《台湾省私有地租佃管理条例》。“三七五减租”是指在不废除原有租佃制度或不去剧烈地改变他们现状的前提下,将地租降至全年主要作物收获量的37.5%之内。“三七五减租”减轻了佃农负担,但也受到地主的抵制,1950年台湾地区出现了一股“撤佃风”,在这种情况下 1951年5月,台湾当局通过了一项减租法案,即《农业地租减至37.5%的法案》,并于同年6月份颁布实行,同时,又在当年6月7日公布了《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这就使“三七五减租”政策法律化,使其得以依法继续推行。该条例对耕地减租依据、标准、主要农作物含义、耕地租佃委员会、耕地租约期限、订立要求、续订、终止、减免条件、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从而巩固了改革的成果,安定了佃权,缓解了社会矛盾。
以上三项措施,用和平、渐进的赎买方式推进“耕者有其田”政策,照顾到广大缺地少地的农民的诉求和地主的利益,方法比较平稳。通过,不仅使传统租佃制下的小农制转变为现代自耕小农制,自耕农与佃农的比重从1949年的36:39,到1960年变为64:15,一个由同质的小土地所有者组成的平均化的农业社会在此基础上得以建立,而且将部分农业剩余资本引导转向工商企业。这次“农民获地,地主得利”,获得自有耕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的提高,1951年台湾地区稻米产量达到1485000吨恢复到战前最高水平较1938年增产了83000吨[3]。社会矛盾逐渐趋缓,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台湾地区第一次推行的“耕者有其田”与大陆50年代初以及改革开放之初开始推行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尽管手段和方法有所不同,但具有类似的社会功效,其直接目的是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根本目的在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变革时期的社会稳定。
二、以农地农用政策适应现代农业之需
台湾地貌多丘陵,地势高低不平,耕地零散细碎,本来就不利于机械化耕作,加上第一次人为地将有限的土地分配给众多耕种者,更造成了土地划分过于狭小、零碎和分散,限制了农业机械的运用和农业集约化经营。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台湾当局于20世纪70年代末调整政策,推行以重划土地,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次。
1.以“农地农有”替代“农地农用”政策。进入70年代以后,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由于“比较效益”过低,台湾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农村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短缺和十分普遍的农民兼业等现象,农业发展基本处于停滞不前的状况。为此,台湾当局不再固守“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而将“农地农有”政策改为“农地农用”,取消了对耕作者持有耕地数量的上限。这一政策的推行,使分散的农地在不改变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通过自发调节,适当地向农业专业经营者集中,保证了台湾农户的经营规模不因为该地区人口的增加而缩小,每个农业劳动者经营的土地规模也从1952年的0.57 hm2上升至1996年的1.03hm2[4]。
2.重划农地。在将“农地农有”政策改为“农地农用”,取消耕地持有上限量的同时,针对第一次后,所出现的小农经济不利于农业机械化和农业集约化经营的新问题,台湾当局于1980年12月和1982年3月又先后出台了《农地重划条例》和《农地重划实施细则》,规定:重划区域内共用道路、水路、排灌工程等建设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其余非共用工程费用由“政府”负担2/3,农民负担1/3。至1996年全岛共完成耕地重划37.8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43.4%[5]。农地重划使农业基础设施得以完善,耕地布局趋于合理,从而使台湾农业生产效益提高了30%[6]。
此次农地制度改革与第一次的社会环境、改革的目地不尽相同,它是在社会比较稳定,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民收入而实施的改革。因此,这次改革将农地重划与兴修水利等工程、推行农业专业化生产、共同经营和兴办合作农场等结合起来。通过这次改革,帮助农民扩大了农场规模,使从事农业劳动者依靠农业生产提高收入成为可能,为完善农田基本建设,实现农业机械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大陆地区随着经济高涨、城市化的进展,同样遇到由于农业“比较效益”过低,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往城市,农村出现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短缺和农民弃耕、农田抛荒以及下大型农业基本建设工程难以组织实施的矛盾问题[7]。大陆眼下完善农地流转制度的尝试可否借鉴台湾的经验?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三、强化农田管理,以尽地利
1.确立农业主管机关的决策地位。进入工商社会后,台湾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降低,非农业用地侵蚀农村土地的现象日显突出。为了保护良田,妥善解决非农用地与农业用地的矛盾,促进农业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台湾当局于1973年制定颁布了《农业发展条例》。鉴于农业地位的重要性,该《条例》规定耕地及其他依法供农业使用的土地,在划定或变更为非农业使用时,应事先获得农业主管机关批准。
2.分等级管理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防止滥占农田,台湾当局对农地实行分类保护,将农地分为若干等级,规定1至8等田地为上等农地,9至12等田地为中等农地,13等以下田地为低等农地。对上等农地,除自建农舍外不准建筑,并且不得变更使用;9至12等农田,除报经核准为工厂用地、学校或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外,一律暂停核准变更为一般建地,并强调不得破坏灌溉及排水系统;已实施重划的农田,暂不准变为建地;业经编定为工业用地,使用良田过多而尚未开发者,应逐案调查,恢复为农业用地[8]。
1973年10月15日台“内政部”颁布《限制建(筑用)地扩展办法》,规定:对规划为工业用地的土地应积极开发使用,减少工厂零星设立,以免影响邻近农业生产环境。都市计划范围内农业区,除农舍外,依法禁建。建设用地区域未开发前,农田仍予保留[9]。
对于农民自建农舍,台“内政部”还于1973年12月24日实施《都市计划以外地区建筑物管理办法》,规定农舍起造人应为自耕农,其建筑总楼地板面积不得超过495平方米,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耕地面积的10%,高度不得超过三层楼并不得超过10.5m,最大基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30m2[10],以防止建筑业者与农民串通,以兴建农舍为名,从事不动产投机行为,占用农地,破坏农业生产环境。
3.有序释出,防止炒作。20世纪90年代初期,针对产业界认为工业用地取得不易,地价偏高,“农委会”认为农业收益偏低,挫伤农民的务农意愿,农地利用渐趋粗放,及加入WTO农业品市场将大幅开放,进口农产品的种类及数量将显著增加,农业对土地的压力降低等情况,台湾当局于1993年8月批准《台湾农地释出方案》,规定:农地应经整体规划后才能变更使用,并且必须配置适当公共、环保及隔离绿带或隔离设施;农地变更所得利益,应缴纳回馈金,以消除变更使用的暴利及农地炒作;经同意变更的农地,其内部公共设施由开发者负担,区外公共设施由开发者与地方政府协议负担。1996年11月《国土综合开发计划(1987-2000)》进行了全面修订确立了农地保护政策的新理念,将农地发展引入市场经济,以市场经济机制来经营农地,从而达到有效保护农地的目的。
进入本世纪后台湾当局又对《农业发展条例》进行了五次修订,将“农地农有、农地农用”调整为“放宽农地农有、落实农地农用”政策。对农地主要有5点修正:一是将现行依法供农业使用的土地重新划分,以便于管理。二是对不同农地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使地尽其力。三是调整农地农有,放宽农地经营者资格,允许非自耕农购买农地。四是制定奖惩办法,防止农地炒作。五是冻结“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建立合理的耕地租赁制度。
此阶段的农地制度改革,主要针对的问题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农业与非农业用地的需求矛盾问题;其二是重振农民务农积极性问题。上述措施,不再消极地强调农户对耕地的所有,而是顺应市场的需求,允许非自耕农购买农地,但是强调不论是自耕农还是非自耕农都不得改变农地的农业用途,这就为资本介入农业生产,有效利用耕地,减少弃耕抛荒量开辟了一条道路,同时强化了土地利用的规划性,统筹兼顾耕地保护和城乡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使城乡各业建设有序地发展,促进了社会转型时期的各项事业。
四、启示
综观台湾农地制度变迁,不难看出其基本脉络,第一次通过满足广大农民对土地的期望,以促使社会稳定;第二次在不触动农民对土地所有的前提下,重新平整土地为现代农业奠定基础;第三次土地政策变革,以强化农地使用的规划调整,既保护良田、打造精细农业,又有序释出土地,满足非农业建设用地的需求,促进经济腾飞。
其措施特点如下:
第一,注意发挥农民自治的作用。比如,在农地重划湾组织重划区内农民推选产生协进会委员,征询农民关于农地重划的意愿,公告计划书,土地分配草图公听会、分配结果公告、参与管理维护等。由于农民是制度变革的利益相关者,对农业生产具有丰富的经验,其直接参与不仅可以增加新设制度相关规范的可操作性,而且还便于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执行。
第二,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适时调整农村土地政策。上述台湾农地制度变迁的基本脉络可以看出,历次政策调整都在于为农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都是为了农村、农业、农民的利益服务的。
第三,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保障。每一次的变革都制定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挥法律的引导性、规范性等社会作用,以增强改革措施的公信力、权威性、严肃性。数十年来,制定了以《土地法》为主干的包括《土地征收条例》、《土地征收条例施行细则》、《土地登记规则》、《地价调查估计规则》、《不动产估价技术改造》、《平均地权条例》、《平均地权条例施行细则》、《农村社区土地重划条例施行细则》、《农地重划条例》、《农地重划条例施行细则》、《土地税法》、《土地税法施行细则》、《增缴地价税抵缴土地增值税办法》、《土地税法减免规则》、《农业发展条例》、《农业发展条例施行细则》、《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施行细则》等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管制机关、土地使用强度、使用地的变更程序、处罚措施等,为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笔者认为,我国大陆属于世界上人均耕地较少的地区在目前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条件基础上,要解决农业比较效益低下问题,可以在不改变农地用途的前提下,促进土地流转,应当从有效杜绝土地撂荒、弃耕现象入手,在这方面,台湾的经验值得借鉴。
参考文献:
[1]陈思.透视台湾[J].党政干部文摘,2006,7.
[2]刘克辉.台湾农业发展概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1997,326.
[3]应谦耕.台湾省农业经济[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3:36,25.
[4]萧承勇.台湾地区的农地重划及其社会经济效益[J].农业工程学报,2001,5.
[5]谭峻.台湾地区市地重划与城市土地开发之研究[J].城市规划汇刊,2001(5).
[6]举.台湾耕地保护政策的演变[J].国土资源情报,2004,1.
[7]徐兆基.农村的土地流转研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8,(11):30-35.
[8]黄金辉徐义雄.台湾农业现代化评析[J].当代亚太,2003,7.
发挥县轮胎产业在全球轮胎行业中的比较优势,培育一批质量管理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安全、产品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有力的轮胎生产标杆示范企业,稳步提升区域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引导县轮胎产业转型升级,将县建设成为全国出口轮胎质量安全示范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示范区、检验检疫制度机制创新示范区。具体目标是:
(一)初步建立“产区政府推进、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机关监管、相关部门配合、行业协会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出口轮胎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
(二)建立并完善示范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零事故、国外零通报。
(三)通过优先培育免验企业、优先采用共验模式、优先实施无纸化报检等突破性检验检疫优惠措施,整合各级政府鼓励政策,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培育一批标杆示范企业,帮助企业率先实现管理、技术、产品升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打造公共管理、技术、信息交流平台,联合应对国外贸易壁垒,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五)建立企业诚信管理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自觉遵纪守法,确保示范区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发生。
主要任务
(一)构建出口轮胎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探索检验监管机制创新。
1.全面推行出口轮胎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检自控体系。
(1)在示范区全面推行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制定轮胎行业分类管理和日常监管细则,提高分类评定和日常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轮胎企业产品质量全面提升。
(2)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检自控体系。督促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认证,指导企业实施ECE、DOT等国外产品认证。加强对企业实验室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提高企业实验室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推动企业实验室规范化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实验室通过CNAS认定。
(3)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督促企业签署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示范区企业实行准入退出和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促使企业自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主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建立和完善区域内出口产品设计、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售后服务及国外跟踪反馈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落实全过程监管要求。
(1)加强源头控制,对出口轮胎企业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实施备案管理,切实把好原材料质量关,从源头强化质量控制。
(2)加强对轮胎企业产销关键过程、关键环节、关键项目的监督管理,设立CIQ关键控制点,配备培训协检人员,建立关键控制点监督检查机制。
(3)指导帮助企业推广应用条码追溯及检验监管系统,逐步实现产品质量快速溯源及检验检疫全过程监管的电子化、信息化。
(4)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建立产品质量责任追究体系,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内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利用“进出口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加强企业诚信分类管理,有效促进企业诚实守信;认真落实《质量诚信企业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中国质量诚信企业”的推荐上报工作。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
3.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有效性,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共同推动示范区企业不断优化出口环境,改善竞争秩序,提升管理水平。
4.探索检验监管制度机制创新。在检验监管体制改革、检验监管手段和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在示范区率先试点应用出口产品共验模式、准免验模式、无纸化报检、全过程电子监管等新的检验监管模式和手段,适当采信通过CNAS认定的企业实验室检测结果。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建设制度机制改革实验先行区。
(二)打造综合质量服务平台,改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
1.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利用各种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1)建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县政府、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东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轻纺科和县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创建国家级“出口轮胎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示范区创建各项日常工作。
(2)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示范区建设以及企业发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示范区建设各项措施进行有效性评估,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2.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发挥政策叠加作用,促进区域产业健康发展。
(1)搞好统筹协调,整合各项鼓励政策和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职责,研究制定推动示范区建设、促进轮胎行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重点鼓励企业争创标杆示范企业、完善管理体系并通过各类认证认可、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档次和创新生产技术。各部门制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下发。
(2)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优势,积极推行各项便利措施。在示范区企业全面推行电子监管、绿色通道、直通放行等便利化措施;优先培育出口免验企业;试点推行出口产品共验、无纸化报检等检验检疫措施;开展信息通报和技术法规培训,指导企业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在信息、技术、标准、检测、认证认可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3.建立技术、信息、培训、物流、展示等公共服务平台,强化轮胎行业区域发展优势,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软实力。
(1)建设轮胎检验检疫实验室,初步实现出口轮胎检测本地化,有效缩短检测时间,降低检测费用,减少运营成本。
(2)建立信息共享交流机制。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出口轮胎企业建立出口轮胎产品信息共享交流机制,收集和相关的国内外标准、技术法规、预警信息和国外通报、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企业信用情况等信息。加强示范区网站建设,使之成为技术和信息交流平台、国内外技术标准查询平台。
(3)建立公共轮胎技术研发机构,在提升轮胎产品和技术研发能力的同时,配套建设轮胎实验场地,努力打造轮胎研发、生产、实验一体化新格局。
(4)建立公共物流平台,加强铁路、公路等建设,有效提高物流速度,降低物流成本。
(5)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建立价格联盟,自觉维护竞争秩序。联盟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共同研究确定价格底线,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动态调整。联盟成员单位要签订合作协议和价格承诺书,自觉遵守价格约定。县橡胶工业协会要监督会员企业遵章履约,强化行业自律。
(6)联合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成立国外技术贸易壁垒研究小组,建立技术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对示范区企业预警信息,组织企业及相关部门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共同采取反制措施。
(三)推动区域品牌健康发展,提升轮胎产业国际影响。
1.坚持龙头企业为主导、产业聚集为依托、技术标准为核心、区域品牌为引领、转型升级为导向,大力培育标杆示范企业,引领示范区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示范区企业出口规模、技术创新、质量管理、诚信经营、转型升级、品牌建设、企业分类评定级别等方面的情况,将企业分为标杆示范企业、示范企业和重点帮扶企业。选择标杆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在诚信经营、质量管理、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和品牌建设等各个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示范区企业整体转型升级。
2.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技术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提高轮胎产业的国际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将“轮胎”打造成国际知名的区域品牌。
(1)支持示范区企业参与或承担轮胎行业国家标准、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提高轮胎在国内技术标准方面的话语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订、修订。
(2)努力办好中国()国际橡胶轮胎暨汽车配件展览会,并以此为平台广泛联络国内外客商,加强贸易技术交流,为县轮胎产业健康发展搭建国际平台,并通过展会大力宣传示范区建设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上述任务具体分工由县创建国家级“出口轮胎质量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科室。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级“出口轮胎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主要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相关措施,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