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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体系建设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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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体系建设

第1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卫生监督体系;调查

【中图分类号】R4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0)010-0164-02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 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 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江西省某设区市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时掌握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进展、综合发展能力和基本情况,通过对全市10家卫生监督所建设现状进行调查,客观分析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情况,为促进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提高卫生执法能力,提供帮助。

1 调查对象、内容与方法

1.1 对象:截至2009年初,全市的市、县(区)卫生监督所。

1.2 内容:卫生监督机构体系建设、人员编制与学历、财政拨款、办公用房、车辆、办公设施等。

1.3 方法: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用统一的调查表进行数据统计汇总。

2结果

2.1 体系建设。全市共有10家卫生监督机构,市卫生监督所于2004年成立,是副处级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其余9个县(区)卫生监督所均为单独设立的副科级事业单位。随着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也开始向街道、向社区、向乡村延伸,基层监督网络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各卫生监督机构在学校均设立了助理卫生监督岗,部分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在街道社区还设立了分所,或在乡卫生院设立了派出机构,逐渐形成市、县、区、学校、街道(乡、镇)、社区(村)卫生监督网络。

2.2 人员状况。

2.2.1 人员编制情况。

由于国家对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没有统一规定,结合所在省实际,按照《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年)》的标准,即设区市级卫生监督人员按服务规模分别确定为:100万人口以上的市按人口7~8人/10万人配置,100万人口以下的市按服务人口9~10人/10万人配置;县级卫生监督人员按服务人口规模(含乡镇派出机构人员)分别确定为:80万人口以上的县(或县级市)按服务人口的5人/10万人配置,50~80万人口的按服务人口的6人/10万人配置,30~50万人口的按服务人口的7人/10万人配置,30万人口以下的按服务人口的8人/10万人配置。全市目前的人口数约为491.3万,按照此标准,全市需配置约344至393名卫生监督人员,但目前10家卫生监督机构编制数共322名。由此可见,全市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数明显不足,与其所承担的任务不匹配,不能满足监督执法工作的需要。特别是部分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短缺,力量不足,使卫生监督执法的触角无法延伸到乡、村, 致使农村基层卫生监督工作薄弱。

2.2.2 人员学历结构。市卫生监督所在职人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的占16.42% , 大专占40.30% , 本科及以上占43.28%。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学历相对较低,40.21%的人员为中专及以下学历,其素质难以满足日益提高的监督水平需要(见表2)。

2.2.3 人员专业结构。市卫生监督所在职人员中,医学专业人员占25.37% , 非医学专业人员占70.15% ,无专业人员占4.48% (见表2)。县级卫生监督所人员中,医学专业人员占55.24%,且无专业人员比例较大。与此同时,法律专业人员奇缺, 多数县(市、区) 卫生监督所没有法律专业的在岗职工。

2.3 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状况。

2.3.1 业务用房状况。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除其中三个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外,其余均是通过租赁或借用等方式解决。市卫生监督所办公用房面积为1540m2 ,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为22.99m2/人,县区级卫生监督所的办公用房面积每机构平均为527.78m2 ,人均面积16.61m2。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是: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日常工作所需各类用房,人均建筑面积应在40m2以上,设区的市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筑规模应不少于2400 m2,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建筑规模应不少于1200m2。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筑面积无一达到以上要求,而且各卫生监督机构办公用房屋大多已非常陈旧,亟待维修和改造 3 。

2.3.2 执法装备状况。

2.3.2.1 车辆配备情况。监督工作用车辆包括卫生监督执法车和现场快速检测车。《指导意见》中提出车辆配备要求:“卫生监督执法车按监督执法人员每4~8 人配备1 辆的标准进行配置”,目前,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车辆共计38辆,其中市监督所12辆,其他县区卫生监督机构26辆, (见表3)。故若按在职人员数计算,除市卫生监督所外,其余各卫生监督所均不能达到每4~8 人配备1 辆的标准,且各地区车辆配置不均,阻碍了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的提高。

2.3.2.2 办公设备情况。全市10家卫生监督所包括分所共有147台电脑,按在职人员353人计算,人均0.42台。其中市卫生监督所人均0.67台,县区卫生监督所人均0.36台。在目前日趋电子化办公和全省卫生监督软件全面推广使用的情况下,现有电脑尚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除此之外,投影仪、低温冰箱、复印机等其他办公设备在部分监督机构还未全部到位 (见表2)。

2.4 经费收支情况。市级财政虽然将市卫生监督所的人员工资及人头经费列入了年度预算, 但福利、奖金以及执法经费和重大活动保障经费等均未列入预算, 市卫生监督所每年都会面临较大的经费缺口,严重削弱了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状况更令人担忧,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大部分县(市、区) 卫生监督所基本的人员工资不能全额列入年度预算,其工资、补贴、福利、奖金都要靠“服务创收”来弥补。

3 讨论

3.1 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全市卫生监督体系网络尚不健全,街道、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立尚不到位,农村和基层的卫生监督管理还较薄弱,所以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和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在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市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尽快推行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和设立助理卫生监督员制度,建立一个较为完备的卫生执法监督基层网络体系。

3.2 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上,要满足工作的需求。要根据《江西省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08 ~ 2010 年) 》的要求,根据辖区人口、面积、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范围、任务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配备标准,增加足量的卫生监督人员。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要推进卫生监督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充分调动卫生监督队伍积极性,保障卫生监督执法的公平性和良好社会形象。

增加卫生监督员数量。卫生监督人员数量是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开展的首要条件,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大量使用编外人员,充分说明了在岗人员已远远不能适应工作的开展。因而,要严格按照监督员录用标准,向社会公开招聘足量的卫生监督人员,择优上岗。引进高学历人才,提高录用人员的学历标准。鼓励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继续教育,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量,减少无学历人员数。进一步改善卫生监督队伍结构。在录用新人时,严把入门关,增大对口专业人员比例,如预防医学和法律专业,降低非专业人员比例,从而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

在人员培训上,要制定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在岗卫生监督员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把培训作为卫生监督员年度考核的必备内容。

3.3 加快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结合该市实际情况,将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基本建设、执法装备的购置、更新等,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卫生建设规划。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卫生监督服务能力建设的计划安排,推进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的办公用房建设,并按标准完成执法装备配备。

第2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 供应商 监督管理 合同拒签

中图分类号:F270.7 文献标识码:A

1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的情况分析

当前,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存在供应商低价竞标、投标代表疏忽大意错误报价以及公司企业发生变故等原因导致中标供应商不能按照投标文件的价格或者服务完成采购合同而拒签采购合同的现象,影响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这些情况,我国的《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明确指出,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更是明确指出,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签订合同的,不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还要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除了扣除投标保证金以外,由于采购人不愿意承担追究责任、采购中心又没有授权,通常不会去追究中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至于将中标供应商拉入黑名单也由于目前没有实现信息共享而收效甚微,因此需要加强供应商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从而杜绝合同拒签行为,减少采购损失,促进采购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2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原因界定

中标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应查明原因对其进行惩罚,对于恶意竞标等影响采购工作健康发展的现象除扣除投标保证金外,应该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增加其他惩罚措施,而对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原因则只需扣除投标保证金无需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规范不可抗力因素内容,相关采购机构也应该针对采购标的在招标文件中事先声明不可抗力因素内容,做到有理有据,从而保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3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的对策措施

(1)提高投标保证金支付比例并建立幅差机制,增加采购合同拒签成本,减少损失。目前,扣除投标保证金是对供应商拒签采购合同的通用处罚,而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通常按照合同总额的0.5%―1.5%左右收取,这个比例相对于供应商来说明显偏低,因此应该提高投标保证金支付比例,增加采购合同拒签成本,同时建立投标保证金幅差机制,根据物资采购的重要性等级,制定特殊、重点以及一般三类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相关部门应该规范分级目录以及收取保证金范围,采购机构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制定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从而增加中标供应商拒签成本,减少采购人的损失。

(2)建立供应商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供应商管理水平。目前对于供应商管理还处于监管“空缺”状态,严重制约物资采购工作的发展,因此应该建立供应商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平台的用户注册机制以及信息监督机制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全国统一供应商库,任何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注册并且注册信息必须通过监督检查验证,加快推进工商部门信息联网工作进程,从而实现在当地财政部门快捷甄别注册信息真伪,从而提高对供应商的科学管理水平。立足供应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规供应商查询窗口,建立采购机构(公司)注册机制,任何注册采购机构(公司)有权利也有义务举报上传违规供应商信息到查询窗口数据库,从而真正实现供应商“一处违约处处受阻”的拉黑制度。

第3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必要性;内容

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得以不断深入,这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特别是在当前国家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农村集体资金的安全性,则需要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监督机制进一步进行探索,这不仅有利于更好的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对于农村经济工作的开展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1.需要进一步对现行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进行完善

当前我国各项会计工作都需要遵循《会计法》,在《会计法》指导下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可以说《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开展的母法。当前我国经济结构以公有制为主导地位,而《会计法》在制定过程中不能对各种性质的经济组织都进行面面俱到的进行规定,其主要是对政府机关和企业作为约束对象,对其他经济组织只是进行了必要的兼顾。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具有特殊性,所以在《会计法》中对其涉及的较少。这就导致在农村财务会计工作中很难有效的对《会计法》进行参照。目前国家虽然颁布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但在制定中并没有对合作经济组织内部会计控制和农村财务会计监督有所规定,从而导致财务会计制度上的盲区。尽管当前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工作都得以进一步加强,但在具体实施中还欠缺规范性和系统性。所以需要加快推动农村财力会计监督体系的建设,更好的推动农村的经济的健康发展。

2.需要加快对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进行创新

目前我国农村加快了向市场化、国际化和产业化的发展进程,而且农村村集体的收支格局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就需要进一步对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体系及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制定科学合理的村级财务内控制度,确保建立新型的农经监管体系,以便于更好的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

二、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的内容

1.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监督主体

在相关会计工作规范中对于会计监督有明确的规定,其指出在单位经济活动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来进行会计监督,村集体组织同样受此规范的约束,但其自身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首先,村集体不属于国家基层政权,所以只进行村会计和出纳的设置,而不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由村会计人员对村内部实施会计监督职责。

其次,目前我国村集体实行村民自治,更重视基层民主的发展,作为村委会其对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单具有依法办理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有条件的村可以在村民会计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委员会的设置,通过审计监督委员会来对村财务和村干部进行监督权的行使。作为审计监督委员会其所拥有的权利是村民会议赋予的,所以其需要对村民会议进行责任,将其工作情况向村民会议进行报告。

最后,对村集体会计进行监督还可以由财政、农经、税务和审计等相关部门来进行。另外,还可以将审计经济业务的职责委托给注册会计师,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监督。

无论是村会计人员、审计监督委员会、实施国家监督的相关部门,还是注册会计师都是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监督主体,而且各自所进行的监督都相辅相成。群众监督是与以上四个监督主体的监督相脱离的,其属于第三者的监督,具有更多的优势。

2.监督依据

在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监督主体进行监督过程中都需要有必要的依据。通常情况下监督依据大致有以下几种,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地方各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村集体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村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这就需要国家在进行各种财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时,需要充分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进行充分的考虑,这样才能在各项统一制度中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殊性融入其中,在各项规定中都能够有所涉及。但作为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建设,则需要在确保会计监督有章可循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的制度来进行村内部各项会计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出,确保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控制更加规范和系统。

3.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的监督内容

在农村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内部会计监督工作中,需要严格依照相关会计规定的内容进行,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原始凭证监督、会计账薄监督、实物款项监督、,财务报告人监督,财务收支监督,同时还需要对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而作为审计监督委员会,在履行上述监督内容的同时还需要对村集体组织财务公开、农民负担、土地流转及群众关心的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还需要接受财政、审计、纪委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对其如实进行提供相关账册及凭证、报表及资料,不能对其进行隐匿和谎报。对于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过程中,需要做好配合默契工作,确保其所出具的会计报告具有有效性和真实性。

三、结束语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关系到维护农村的安定团结和广大村民切身利益,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会计监督是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强村集体经济会计监督工作,就必须加强农村经管队伍的建设,完善各项内部监督制度,健全民主理财监督制度,加强审计监督,推行问责制度。

参考文献:

第4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个人财务报告制度;个人信用体系

一、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在信息的采集和查询上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也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瓶颈和关键点。《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上海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基础。较于我国,欧、美、日的个人信用经济较发达,建立了较为成熟的个人信用制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信用信息登记正确完整

在美国,个人信用信息登记采取“一人一生一卡一号”制度,个人出生时就有一个社会保障号码,用以登记和记录个人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随着货币电子化程度的进一步发展,个人收支状况可以通过信息网络记录和传输,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得到比较全面的资料。

(二)个人信用数据评价科学有效

美国较为流行的是FICO评分系统,通过确定个人的信用、品德以及支付能力的各项指标,计算后得出FICO信用分,它的计算方式尚未向社会完全公开。可见,最重要的是在全国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科学的评价体系,避免出现地区间或不同的u价标准出现冲突。

(三)个人信用监督管理规范合理

目前欧洲以隶属于政府的监管机构作为监管主体、日本以银行作为监管主体以及美国以商业化的信用中介机构作为监管主体。

二、建立个人财务报告制度对建设个人信用体系的作用

个人财务报告是以个人资产变动情况为基础,客观真实反映个人当前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个人财务报告应当作为个人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人的一生。个人财务报告包括个人财务报表和个人财务报表附注,它能准确描述个人的经济状况,一是能客观反映个人财务状况,精确衡量当前履约能力;二是能明确细化个人收入来源,切实评估持续获利水平;三是能全面刻画个人支出项目,理性分析长期消费习惯。通过个人经济状况的描述,客观反映个人信用情况,精确评估个人信用等级,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通过个人财务报告的编制,将个人信用相关信息采集的职能转化到个人身上

2016年支付宝年报刷爆微信朋友圈的情况让我们看到了两个手机支付巨头之间的竞争,同时也显现出个人了解自身财务状况以及收支情况的需求。通过个人财务报告的编制,将信息采集的工作转化到自己,既降低了信息采集成本,又提高了信息采集质量。

(二)通过准确描述个人的经济状况,客观反映个人的信用情况

当前履约能力能提供个人目前净资产抵押的上限,持续获利水平减去长期消费习惯能提供个人按时偿还的水平。通过个人财务报告的分析,能反映出个人信用的履行能力。

(三)个人财务报告相比个人信用记录更适合政府监督管理

个人收入来源一直是我国政府监管的一个瓶颈,如果建立了个人财务报告制度,有助于查清个人收入来源,有助于建立个人合理支出抵扣个人所得税制度,通过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和建立个人资产转移税制度进一步优化社会资源,从而缩小贫富差距。

三、个人财务报表的基本原则与结构设计

(一)个人财务报表的主体是每个人,报表编制的主体也是每个人自己

随着智能手机的迅速普及与手机号码实名制的进一步规范,支付宝、微信等手机支付方式将逐步取代以往传统的现金收支形式,如今在大城市出门不必再携带钱包,一个智能手机加上几种手机支付方式就能满足所有转账的需求,可以想象在不久的将来,90%以上的个人资金将通过手机支付进行流动。目前有很多带有记账功能的手机APP,自动记录每一笔账务所发生的详细信息,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的运用,即使不掌握专业财务知识的个人都能轻松编制出一张个人财务报表。尚未成年的子女由其监护人编制其个人财务报告,18岁后交由本人编制。

(二)个人财务报表的会计期间是人的一生

个人财务报告没有财务分期的必要,因为持续经营假设本就是建立在企业无限期经营的前提下,既然人是要死亡的,那死亡的时时间点是财务清算的时间点。没有了会计分期也就没有了折扣摊销,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计量方式。

(四)项目分为资产、负债、收入、投资和支出

其中:资产和负债是以历史成本计量;收入和支出以包含CPI的历史成本计量,具体方式为每年度计算一次,等于上一年度的包含CPI的历史成本乘以当年的CPI,差额计入资产类通货膨胀科目;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差额计入资产类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五)关于收入、支出、投资的计税基础

建立了个人财务报表制度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将不再是每一次收入或资本利得,而应当是对人一生的净收益,一次性按照超额超额累进税率进行征收,也就是遗产税。每年度按照计税基础净收益的金额,计算目前个人所得税总额,与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差额计入负债类应缴个人所得税科目中。

(六)作为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报表附注在个人财务报告体系中发挥着相对重要的作用

这是因为每个人的情况各不相同,特殊项目多,且较多项目无法重合与规范化,一些项目也无法仅以会计报表本身的数据纯粹地定量分析。故而对于会计报表附注应作为个人财务报告重点关注的环节之一。同时,会计报表附注应当与个人电子档案相匹配,对个人财务状况中存在重要性事项进行披露,一般作为个人隐私项目,具体可以包括:

1.非经常性收入情况说明。一是说明一次性大额收入情况,二是说明大额赠予情况。

2.投资情况说明。一是说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包括各项固定资产购入时间、购入原值、各项税金及物业管理费等支出总额、是否已售出、售出时间、售出金额、售出时税金、未售出的目前市场价值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二是金融资产投资情况,包括各项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等的购入时间、购入原值、是否售出、售出时间、售出金额、未售出的目前市场价值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三是无形资产投资情况,包括各项商标、专利的形成时间、形成成本、是否售出、售出时间、售出金额、未售出的目前市场价值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四是人情往来的具体内容。对于存在净流入或净流出数额较大情况下,需要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3.大额支出情况说明。一是对非经常性日常消费支出说明,主要包括旅游的时间、是否出境、本人所占旅游支出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二是对自住房屋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购入时间、房屋总面积、房屋总历史成本、本人所占面积、本人所占历史成本、本人所占各项税金及物业管理费等支出额、本人所占面积对应通货膨胀净额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三是对消费性支出情况进行说明。包括购入时间、购入原值、各项税金及物业管理费等支出总额、是否已置换、置换时间、回收净值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四是对教育支出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本人学历教育或专业培训的时间、教育成果、教育经费总支出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4.个人所得税情况说明,包括目前按计税基础确定的税前净收益、税前净收益对应的超额累进税率、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见表1)

四、目前存在的难点与瓶颈

(一)手C信息安全问题

我国没有主流的自出开发手机系统,虽然我们有着手机支付的优势,但形成的数据往往给他人做嫁衣。IPHONE实时向美国苹果公司递交用户使用数据,安卓系统也是美国微软公司开发的系统源,手机数据我们维护的越多,给国外公司可供分析的信息越准确。

(二)既得利益群体抵触问题

中国目前是资产流转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一套父母的房子变成现金给儿子不用交一分钱遗产税,一个公司老板在公司内买一辆高级豪华轿车给儿子开,固定资产能在公司抵扣所得税,儿子没有收入还能开豪车。这些不合理现象造就了我国一群既得利益群体,个人财务报告制度是对我国这些既得利益群体的极大冲击。

(四)手机支付业务相关单位的信息采集共享问题

手机支付业务涉及支付宝、微信、手机制造商、手机运营商、银行等多家单位。个人财务报表制度对于信息采集要求将会触及各家的商业秘密及商业利益,整合的好是信息共享,整合不好就是信息冗余。

随着上海机关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工资收入工作的推进,大部分普通人民的灰色收入已经没有了生存的空间,建立个人财务报告制度也变得可能而迫切。我相信,通过不断的整合,一定能形成一个较为合理可行的个人财务报告制度,以进一步推进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

参考文献:

[1]窦尔翔,杨鹭.“个人财务报表”的效用与设计[A].中国第四次人的发展经济学研讨会,2012.

[2]程博,熊婷.个人财务报告及评价体系框架构建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8(31):376-377.

[3]郭荔蕊.财务分析个人理财规划第一步(上篇)建立个人财务报表[J].卓越理财,2004(6):28-30.

第5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和办事规程,“体系”是各种制度之间存在的相互监督、制约与补充的关系“集合”,体系具有整体性和协调性,良好的体系能够体现出科学性和合理性。做好管理工作的基础首先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档案管理也当如此。档案是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历史纪录,这些档案记录了过去与现在发生的各种活动、组织机构调整等信息,成为了为未来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规划或进行各项决策的依据,或成为维护团体或个人合法权益的凭证,所以,档案是一笔宝贵财富,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使各类档案都得到有效保管和利用意义非常重大。但是,在目前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当中还存在许多不利于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的问题,例如: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仅以档案管理业务的需要为导向,而很少兼顾到与管理制度相关的各方利益主体的需要,档案管理理论仍停留在“单位本位”上,而没有顾及档案管理的目的与目标,没有树立起为社会服务的档案管理理念;许多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都没有听取与档案管理制度相关的利益主体的意见与建议。在这种档案管理理念下制定出的管理制度自然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制定的管理制度也由于缺乏外部约束力而使其执行力大打折扣,弱化了档案制度管理的效力。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构建档案管理制度体系没有现成模式用来“克隆”,档案管理制度体系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做出认真规划。在“向管理要效益”社会发展背景下,档案管理效果的评价标准,已不再以上级部门或上级领导的标准作为依据,而取决于建立的档案管理制度能否中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制度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当代的管理潮流是“创新”,档案管理的“创新”首先体现在制度体系建设中的创新。如何实现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创新”呢?笔者认为:第一,从开发“管理层”入手。档案产生于各类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档案的作用是记载历史事件,为维护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提供凭证,所以,档案也是具有重要价值的无形资产。当前,部分档案管理单位仍缺乏对档案管理在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中重要性的认识,缺乏对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的切实举措,这同与整个社会发展趋势及行政体制改革形势不相适应。造成这种现状的根源,主要是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层缺乏重视,所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首先应提高档案管理层的现代管理意识,树立档案管理是服务社会、提高社会效益管理理念。第二,从管理“规范化”切入。“10号令”的出台,为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就是要依据这一法令建立起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宜的档案管理规范。该当今强调了档案资料收集的重要性,将档案收集视为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的关键环节,没有完善的档案收集管理,档案管理就成了无源之水。所以,对档案收集管理应在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中做出明确规范,使档案收集管理目标落实到实现管理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第三,从优化“档案员”队伍抓起。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得到切实落实,档案管理人员作为执行者具有关键性作用,档案管理人员应在档案收集、档案整理、档案鉴定、档案保管、档案编研和档案利用等环节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要精通档案专业知识,提高档案管理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要做到这一点,档案管理人员应通过学习掌握新知识、技术、以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档案收集管理中,对各类档案资料做到认真查验和及时收集,对发现的档案信息源认真追查,并对收集的档案资料按所属类别进行归类整理。在档案保存管理中,保证档案资源的安全、完整、并为档案使用者提供查阅方便,使档案资源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做到以上几点,才是符合现代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员。

三、结语

第6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农机推广制度;服务体系;成效;发展规划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A

农机及其技术推广,关系着农业发展,同时也是当前国内农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乡、镇等基层农机推广机构而言,更贴近农村和农民,是联系广大农户的纽带和桥梁。因此,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以责任农机推广制度促进服务体系建设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1 目前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基层农机及其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在农业机械推广、促进粮食增产以及提高农业、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体系中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总结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据调查显示,当前陆良县乃至省内部分地区的基层农机站物权、人权以及财权都被地方政府部门统管掉,而且基层农机站的工作部署、人员调动以及负责任免等,均有地方政府部门统一管理。对于乡镇等基层农机部门的直属——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而言,基层农机部门的工作却很少过问,在该种体制和条件下,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所部署的任务和工作执行力和落实效果均会大打折扣。由于主管部门对乡、镇基层农机站缺乏监督和激励,加之管理体制不健全,因此导致基层农机服务推广工作难见成效。

1.2 基层农机服务推广水平存在加大的差异性

实践中可以看到,因地理条件、地方经济以及交通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条件稍微好一些的乡镇基本上都建立了农机站,办公条件比较好,而且还有至少5人组成的团队;而对于基础条件较差,或受乡镇新建制的影响,部分乡镇虽然设置农机站,但人员调动频繁、大多都是兼职,且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没有推广设备和推广经费。县主管部门布置农机购置补贴受理及农机普查等业务工作,由于临时抽调的行政人员对农机业务不熟,难以将工作落实到位。

1.3 缺乏农业人才,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更新

近年来,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人员的不断裁减,加之涉农人才的日益骤减,一些学历和技能水平较低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被派到基层工作站。由于这些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自身素质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需要。同时,因基层农技站缺乏资金支撑,所以其硬件设施非常的薄弱,甚至连一个功能健全的办公用房都没有,即便有也已经破败不堪,至于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则更不敢奢求,因此导致农机及其新技术推广工作步履维艰。

2 以责任农机推广制度促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乡镇等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中存在的障碍问题分析,笔者认为要想以责任农机推广制度促服务体系建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建立农机组织和保障体系

在组织保障体系中,县级政府部门必须对农机以及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担负责任,在决策领导中,明确农技相关人员必须从事的专职推广技术;在待遇分配中,县级政府部门必须将公益性人员或者农技人员办公金额全权并入财政预算体系中;在农技推广经费中,县级政府必须按照养殖规模、种植行业、耕地面积等,搭配专项农技推广资金,相关经费则由具体的财政预算分配。责任体系作为责任制度构建的核心,县级单位必须全力落实农机、农技改革体系的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增强农机、农技推广部门、队伍建设力度,在合理配置农机人员的基础上,让工作经费、人员工作得到落实,再组织责任实施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农机技术指导人员的主要责任是协作农机首席推广专家下达的工作指导以及培训咨询等相关工作。同时开展新机具、新技术试验工作,让各个农机服务体系、农机责任人员、农机大户取得联系。对于乡镇农机人员,责任农机人员的主要责任则是负责农机技术以及各个村落的责任工作,让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引进、推广、示范得到落实,进而不断协助技术培训;在重点联系农机大户、组织服务时,为相关责任区域的农机大户、农机组织提供对应的技术指导,进而能够及时答复农民或者责任区域提出的各种技术性问题。从另一方面来看,它也是对责任农机人员、技术指导人员、首席专家工作进程进行的量化。在责任农机推广中,一般由主管单位、服务部门、服务对象进行3方考核。在考核内容中,除了业绩综合考评外,还必须强化业务考核范围,进而不断拓展对象直评。通过建立奖惩考核体系,让年度奖金和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并且作为科技项目、培训进修、职务晋升的依据。

2.2 加大基层农机推广服务投入力度

实践中,要以责任农机推广制度促进服务体系建设,笔者建议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农机投入管理体系,尤其对在农机购置、农用燃油等方面加大补贴力度,对农机服务机构、农机大户等给予支持和帮扶。要争取最大限度的农机采购补贴,增加乡镇农机投入数量;购机补贴实际上是“十”中要求的支农、惠农、服务农民的政策,它对全面加快和提高现代化农机推广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实现农机结构的优化配置。在此过程中,还要争取各级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强化农机投入,优化农机装备;突出农机推广服务的重点内容,对其进行全面的统筹和规划,尤其要做好补贴资金的应用管理,大力提高和推进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在播、收等关键环节的机械化率。同时,建议银行,尤其是信用社给予农户大力的信贷支持,优先向农机大户或者种植大户提供低息贷款服务。鼓励他们购买先进的农机具,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集体和农民投入为主体、全社会资金为补充以及政府资金为引导的现代多渠道农机投入管理机制。

2.3 责任农机推广成效以及发展规划

针对当前很多基础设备不能切实满足技术推广、经费缺乏、队伍素质不一的现象,必须增强农机管理以及推广部门基础设施,进而不断提高推广能力。针对全省各级农机部门的全额拨款事项,在“人头经费”的过程中,很多经费不能落实到技术推广的现状,必须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进而不断加强农机推广工作。各级政府在推广财政预算经费的同时,争取更多的农机化资金项目。针对近年来新技术、新装备层出不穷,很多农机推广人员都难以胜任的现象,必须增强基层农机、农技人员培训力度,做好安全检查、可靠性试验、使用影响评价报告以及审查相关工作。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开创农机监理新局面,在安全生产中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后,在生产条件审查中,不管是农机生产户还是相关单位,都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或者生产厂家,并且生产产品必须在执照营业范围内。企业通过建立对应的质量管理规划,最终形成书面文件,让工艺装备、生产厂家更加满足批量生产的需求。

3 结语

责任农机生产作为当代农业生产的重要方式,对带动农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根据相关法律鉴定,以农机产品适用性、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为具体目标,从而建立起正确的服务体系。通过健全各个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流程、鉴定程序等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舒伟军.以责任农机推广制度促服务体系建设[J].农机科技推广,2012(7):34-35.

[2] 张保才,周树才,张兆江,等.加强农机信息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J].吉林农业,2010(21):41.

第7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 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体系;成效;对策;宁夏隆德

中图分类号 S5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0-0293-01

近年来,隆德县抢抓自治区以宁南贫困山区为核心区,实施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项目历史机遇,按照 “一乡一代、一村一品”的要求,以创建“六盘山(隆德)高海拔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县”为目标,提升马铃薯产业发展水平,推动产业升级,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和种薯生产布局,强化科技支撑,狠抓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马铃薯产业转型升级[1-3]。

1 取得的成效

1.1 项目带动作用明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得到夯实

2009年以来,隆德县争取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脱毒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隆德县马铃薯脱毒原种一级种繁育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马铃薯产业)等项目,建设无菌组培用房606 m2,日光温室2 388 m2,防虫网室6 600 m2,种薯晾晒棚300 m2;修建10 t马铃薯标准贮藏窖300座,60 t马铃薯标准贮藏窖60座,1 000 t马铃薯标准贮藏窖20座,2 000 t马铃薯标准贮藏窖27座。修建1 000 m3蓄水池1座,配套滴灌66.7 hm2,购置播种收获机械20台,检测车1辆。马铃薯脱毒苗、原原种生产、种薯贮藏能力、机械化种植水平全面提升,科技支撑和项目带动作用显著。

1.2 基地规模不断扩大,种薯繁育体系逐步健全

2008年,全县建立原种繁育基地16 hm2,一级种薯繁育基地200 hm2,2012年全县建立原种繁育基地103.3 hm2,一级种薯繁育基地1 001.5 hm2,分别是2008年的6.5、5.0倍。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逐渐健全,初步形成了县有繁育中心、乡有种薯基地、村有示范户三级种薯繁育推广体系。

1.3 产量不断提高,品种品质明显优化

由于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繁育推广陇薯3号、青薯9号等优质脱毒种薯,2012年全县马铃薯脱毒种薯推广面积达到6 666.67 hm2,占播种面积的62.5%,马铃薯平均单产24 t/hm2,比前3年平均产量17 t/hm2增长40%。同时,通过无公害产地认证马铃薯6 000 hm2,无公害认证的马铃薯产量达到18万t。

1.4 合作组织发展迅速,市场营销体系日趋完善

目前,全县有国联皎美2家淀粉公司,发展馨鑫、六盘馨、瑞平等马铃薯专业合作社20家,入社社员1 300人,培育马铃薯农民经纪人150多名,与内蒙、西安、福建等区外市场建立了稳定的销售关系,年销售鲜薯10万t以上,马铃薯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马铃薯产业发展的主要新生力量。

2 存在的问题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马铃薯是隆德县传统优势作物。近年来,随着“一优三高”现代农业的发展,中药材、花卉等新兴特色优势产业蓬勃兴起,相对于中药材、花卉产业而言,领导重视不够,严重影响了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4]。二是企业加工带动能力不强。由于县内龙头企业少,产业链条短,受气候因素影响,年际产量、市场波动大。三是种薯质量监管不到位。由于缺乏必要的检查设备及人员,对种薯质量监管不到位,除马铃薯原原种外,市场上原种、一级种薯缺乏“有效身份证”,品种混杂,质量良莠不齐。四是资金投入不足。隆德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企业、合作组织、农户资金投入不足,资金有限,规模不大。

3 发展对策

3.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

近年来,隆德县马铃薯产业借助实施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项目得到全面发展,为持续推进马铃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成立以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农牧、发改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项建设领导小组,抓紧制定推进产业发展措施,编制发展规划,把马铃薯产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督[5-6]。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配合。

3.2 培育龙头企业,提高加工转化率

引进和培育马铃薯加工龙头企业,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重点培育一批产品效益好、辐射带动强、发展潜力大的加工企业,大力发展马铃薯休闲、方便食品,重点发展马铃薯全粉,适当发展精淀粉及其衍生物,继续抓好初级加工[7]。

3.3 加强种薯监管,确保用种安全

把马铃薯脱毒种薯纳入主要农作物种子管理,执行种薯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严格日常监管、质量抽查和市场准入,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健全马铃薯脱毒种薯质量标准、生产规程和质量检验规程,对脱毒种薯生产实行全程质量管理。

3.4 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制定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外资。鼓励企业和农户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优质脱毒种薯扩繁体系、专用马铃薯生产基地、生产标准综合体系、种薯质量检测体系等基础建设和新品种引进选育、良种良法推广、技术培训、疫病防控等关键环节[8-9]。

4 参考文献

[1] 柳根生.隆德县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探讨[C]//中国作物学会马铃薯专业委员会.马铃薯产业与粮食安全(2009),2009:69-72.

[2] 柳根生.隆德县马铃薯脱毒一级种薯繁育推广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21):131,133.

[3] 张文龙,施文娟.贵州省马铃薯种薯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J].现代农业科学,2009(5):271-272.

[4] 李杰,吴璇.西吉县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体系建设现状与对策[J].内蒙古农业科技,2010(3):82,87.

[5] 李文刚,梁东超,杜保社,等.马铃薯脱毒微型种薯生产及其繁育推广体系—铃田模式[J].中国马铃薯,2002(2):92-94.

[6] 李文刚.马铃薯种薯微型化及其在良种繁育体系中的价值[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2(1):1-3.

[7] 王梅春.甘肃定西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体系建设[J].种子,2003(5):111-113.

第8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是指由建设工程中各参加主体和管理主体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的组织实施方式,也就是建筑市场中,政府主管部门、业主、承包商、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咨询单位、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督控制中各自的控制职能和作用。这种组织实施方式是由构成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制度所决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适用性和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有控制,保证达到预定目标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任务之一。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现阶段,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这两大体系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利保障。但是,尽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却未能和社会监督力量有机的结合起来。

第二,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机制不够健全。目前,我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仍有相当数量设立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或与有行政隶属关系,客观上极易产生行败,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

第三,政府监督工作陷于微观。传统的工程质量监督偏重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而建筑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特点的区别在于产品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材料设备多品种。单纯依靠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难免使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受到约束,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核验评定和控制。

第四,政府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工程质量监督内容要求三部到位,即地基基础、主体、装饰等三个分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到位核验。重点是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及综合验收。为保证质量,一些质量监督机构甚至规定每月定期、定次到工地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模式使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间产生较大矛盾,从而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五,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当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局限在施工阶段,仅仅依靠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只能对施工质量起到监督作用。而对于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监督力度不够,这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宏观的、全面的监督控制。

第六,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模式过于单一。原有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模式,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

第七,监理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目前,监理单位常见的违规行为有:越级监理,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单位名义承担监理业务,将监理业务转手给其他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卖图章,只收费,不监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推销建筑材料、介绍施工队伍,谋取非法利益;监理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监理资料不齐全、混乱,关键过程、重要部位、隐蔽工程未及时到位检查,签证不齐全;不严格按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基础、主体工程进行评定、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初验和评估。

第八,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因此,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高。

二、应当完善的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措施:

第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第二,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能力,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并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和监理咨询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智能潜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第三,转变角色,恢复执法地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强制性监督。转变角色就是要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方式的转变:由授权执法向委托执法转变;由实体质量的环环把关向随机抽查转变;由“看、问”式现场检查向采用科学仪器,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的权威性监督转变;由直接审验工程质量等级向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转变;由以施工现场对承包商的监督为主向全面、全过程监督转变。改变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行政职能,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以经济和法律相结合为主要手段对建设工程质量所有参与者实施执法监督。

第9篇:监督体系建设范文

关键词 大连市 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保障体系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历史情况下,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框架,建立起来的制度。上世纪90年代初,住房公积金制度开始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在全国全面推行。大连市于1993年正式实行,作为该项制度建立较早的城市,其在十几年的时间里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初建立的出发点是实现住房市场化、货币化和商品化,同时其亦是对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思想的侧面反映。纵观当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现状,尚存在一些问题,而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则能够很好地修改、完善这些问题。因此,探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与住房保障体系的联系,对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持久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概况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覆盖了事业单位、机关、集体、国有、三资、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和自由职业者等各个类型单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比例和基数得到了稳步的提升,归集额跨度增长。2008年,大连市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已达到近60亿元,到了2011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已经达到了120.28亿元),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均余额2.9万余元。住房公积金逐渐成为大连市职工购房的可靠、稳定的资金保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认可。从对住房公积金的法律定性来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满足住房保障体系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强制力度。

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大连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对行政许可和处罚的说明比较抽象,对于不按规定缴存的单位强制执行时,存在法律障碍,行政执法环境难以形成。一些民营非公经济单位钻条例空子,自称困难单位,缓缴或降低缴存,而工商、税务部门协同工作的义务和责任并未明确,强制缴存缺乏力度。

(二)住房保障供给渠道单一。

针对现行的保障措施相对于住房保障需求日益发展凸显的渠道单一、方法简单、措施滞后等问题,要立足房改资金职能深入开展住房保障课题研究,积极探索为低收入家庭提供贷款担保、为特别困难借款人提供贴息或免息资助、为城市农民工和流动人口筹建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实行租售转换等多种可行的保障方式,提出可行性方案,为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为构建和谐大连做出贡献。

(三)制度覆盖面欠缺。

相关条例规定所有单位和职工都有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对于进城务工人员等则未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的贯彻实施。不但加大了通过政策“限高保低”的难度,欠缺对困难群体的照顾,而这一群体恰恰是需要保障的核心对象。

三、强化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作用的对策

(一)强化宣传力度。

许多非国有部门对公积金制度相关规定不明确,一些职工对加入该制度的合法权益不清楚,而公积金管理人员也通常将国有部门作为工作开展的重心,而忽略了对其他非国有部门的政策宣传和推行。因此强化政策宣传十分必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来使信息及时有效地传达给受众。

(二)扩大制度覆盖范围。

大连市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中,进城务工人员占了大多数,大量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并未共享这一制度。因此,通过将住房公积金缴纳到企业征信管理或劳动合同管理等途径,来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三)改变制度倾斜现状。

为改变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高收入者倾斜的现状,应遵循几点原则:第一,提高缴费率,限制缴存额上限,使受益者获得更多补贴,避免高收入者过高缴存基数;对于具有个人住房的,在购公积金购买二套房产时,需付出必要成本;第三,降低对中低收入人群的贷款限制,适当延长还款期,并就账户积累金额不能进行首付支付的规定进行改变。

(四)发挥其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民生。

提高贷款限额,降低贷款利息,适当降低个人贷款的评估、担保、保险、抵押登记等费用,减轻受众负担。

(五)提升增值效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对公积金的运行管理,以内部管理作为运营成本降低的有效支撑。

(六)强化监督管理。

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部门应发挥自身作用,同财政、建设、审计、银行等部门协同合作,各负其责,各司其事,来将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所做的贡献作为机构考核的重点内容。

四、结语

大连市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在于促进城市建设、加快城市住房改革及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因此,应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保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的改观,解决大连市居民住房困难的实际问题,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作者: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沙河口办事处,学历:研究生,职称:中级经济师)

参考文献:

[1]陈琳.论住房公积金在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国房地产业.2011(3)

[2]胡晋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大连实践与对策建议.财经与管理.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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