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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原则,强化用户节能意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我市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从2010年开始,我市所有新竣工交付使用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一律实行按热计量收费;
(二)到2011年,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已达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除民用计量外,逐步实施工业、商业等领域热能计量工作;
(四)2010年全市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1000万㎡,其中完成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210万㎡、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任务400万㎡、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390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主任、市城乡管委副主任段洪和市热力公司经理担任;成员为市供热管理中心、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制定供热计量改造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下达改造任务,审核改造方案,考核、督导、检查改造工作进度,批复各级奖励资金、补贴、银行贷款申报,协调解决供热计量改革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型企业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
四、责任分解
(一)结合节能改造同步组织实施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10年完成21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二)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对新竣工建筑统一安装供热计量器具,2010年完成40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三)通过动员产权单位,与开发建设、集中供热入网挂钩等方式,推动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10年完成390万㎡。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热力公司、市供热管理中心
(四)负责供热计量器具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及维护,推进全市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供热管理中心、各供热单位
(五)安排供热计量改造专项资金和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性检定所需资金,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提供积极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修订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两部制价格和收费细则。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物价局
(七)建立市供热计量检测平台,监督检验供热计量器具,规范供热计量器具市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八)从办理房屋销售和房屋初始登记环节开始,严把新竣工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关,供热计量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登记发证。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九)从今年起,新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单位用户和居民小区未进行供热计量改造的,不予入网或供热。责任单位:市各热力公司
(十)加强供热计量改革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1月-4月):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组织培训、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启动资金。
(二)制定计划阶段(2010年4月-6月):制定、审批全年供热计量改造计划,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2015年9月):2010年7月-10月,组织实施完成1000万㎡供热计量改革任务;2010年11月-2015年9月,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具体工作由市区两级住建、管理部门协调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供热单位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四)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0月-12月):2010年11月-12月,检查验收2010年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完成情况;2015年10月-12月,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明确改造路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公共建筑率先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居住建筑按计划落实项目逐年进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坚持整体同步改造原则,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二)强化建筑设计、工程施工阶段主体责任。对新建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随建筑一并设计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单位要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要求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并将安装情况列入建筑节能施工现场公示内容。监理单位对供热计量安装工程实施监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限令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强化竣工验收、房屋销售阶段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新建建筑组织竣工验收时,报请供热单位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安装的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进行查验把关。供热单位查验合格后,对供热计量装置加封保护、查表建档、入网供热。经竣工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可进行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供热计量及节能措施等文字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四)加强工程建设、房屋销售阶段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建筑节能设计认证备案,不批准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不予批准房屋预售;已经建成或者销售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和办理设计认证备案、节能专项验收合格书、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证、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供热单位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供热单位对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对不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供热单位不予供热;凡不按政府计划安排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供热单位责任。供热单位应与用热单位签订合同,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维护、更换、定期轮换和计量收费。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要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供热单位应与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生产销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责任。选用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应经济适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并取得节能产品认定和质监部门的型式试验报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用于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行首检和周期性强制检定,并接受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的热计量设施。供热计量装置初次安装费用纳入建房成本或改造费用,维护管理或更换费用纳入供热价格成本。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检定费用由市级财政保障。
(六)加强供热管网和能耗监测体系改造。为适应供热计量改革的需要,供热单位要对供热管网进行相应改造,安装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控制等调控装置;安装热源、热力站、居住区、建筑物供热计量装置,建立供热系统能耗监测评价体系。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单位能效考核,制定相应能耗指标;对煤炭品质、用量、锅炉供热量和热力站、建筑物、用户耗热量进行计算,实施供热能耗计量管理,对超过能耗指标的供热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供热管网改造和供热能耗监测体系建设由供热单位负责实施,国家和省级安排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中的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费用要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加强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申报管理。供热单位应于年初向市、区供热主管部门上报当年《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实施方案》和《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的楼栋明细表》,待审批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每年4月份开始施工,9月底结束。负责自行维修供热设施的房屋管理单位应承担其管理范围内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责任,可通过签订合同,有偿委托供热单位对其房屋进行供热系统分户计量改造;也可与有资质的供热施工单位协商自行对房屋供热系统进行分户计量改造,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向供热单位移交维护、维修和管理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领导是供热计量改革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年度供热计量改革目标责任书,建立供热计量改造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月报制度,将供热计量改造成效列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并作为对供热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供热企业特许经营年度考核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每年进行总结评比,对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问责。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依据。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规范性、要素齐全性、说理充分性为目的,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是本局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工作标准要求高、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2015年9月-10月)
本局将在2015年9月份对一线执法队员进行培训,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进行讲解。同时由局法制科对本局的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充分的标准制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样本和制作规范并下发各执法单位。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11-12月)
各执法单位根据下发行政执法文书样本和制作规范的要求,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加以运用,局法制科负责进行具体指导。行政执法文书必须符合格式规范、要素齐全、说理充分的基本要求。在此阶段,本局将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工作评选优秀行政执法文书,并作为示范文本下发各执法单位。
(三)检查提高阶段(2015年1-2月)
本局将以案件评查的方式对各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的工作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行政执法检查结果。通过检查和总结,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有条件的执法队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先行试点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行政执法文书。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工作
推行行政执法文书改革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有效举措,是消除执法机关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效缓解行政争议,全面衡量办案质量,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本局执法形象的有效途径。各执法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文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确保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行政执法文书改革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执法单位要加强领导,措施到位,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在推行中遇到问题、或总结出经验和做法,请及时与局法制科联系。
一、指导思想
整改落实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每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创“优质服务机关、优质服务股室、优质服务标兵为总体目标,以不断深化“和谐城管”为主线,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干部作风为重点;着力解决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意识、纪律观念、行政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解决群众和基层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纠正市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在整改落实工作要坚持科学精细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创新工作方法、创新管理手段。做到具体措施科学合理,具体方法操作性强,具体要求精细长效,最大限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三、整改内容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函150份,深入查找了与作风整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经认真梳理、分析,归纳为4类10项。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解放思想力度不够,先进的城管理念还没有广泛确立。干部职工对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性。在看待“为谁管”这个问题上,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管城市就是管人”的落后观念较为流行,“为人民管好城市”的理念还有待加强,由于缺乏科学的理念指导行动,导致城管队伍中“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服务”的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手段单一,管理方式落后。
(二)干部职工履职不力,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在当今法制社会,知法懂法是对城管人员的最基本要求。而目前一些干部职工不注重学习,不注重思考,业务能力存在“三个不够”:即对城管法律法规熟悉程度、对办事程序和技巧掌握运用、对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不够。容易诱发管理中的矛盾,产生管理冲突,降低群众认可度,影响城管部门整体形象。
(三)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深入一线调研指导不够。城市管理工作面对的大多是弱势群体,处于社会矛盾的第一线,困难多、压力大。在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形势下,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畏难情绪,提出要求多、化解矛盾少,强调外因多、主观进取少。不求做工作,只求不出事,对工作推动不够,好打折扣,习惯于先讲困难、谈条件、提要求,不愿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没有做到身体力行。
(四)城管宣传氛围不浓,市民对城管部门职责不清。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因其忙于生计,对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市民文明程度有待提高,“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社会氛围没有形成,缺乏有效的约束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制度。
四、整改措施
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做好城市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用扎实的工作作风、积极的态度迎接新任务、新挑战。(完成时间:2012年4月26日以前,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一)完善城市网格管理。细化城市管理网格人员职责,完善督察考核机制,开展网格路段、网格人员争先创优评选及双向选择活动,实施定人员、定岗位、定时间、定职责、定标准、定奖惩“六定”措施,促进城管执法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督察全方位,考核无盲点。
(二)提升综合服务效能。组织开展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行业建设活动,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城市管理执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各项工作整体上水平、上台阶。
(三)加强行业作风整顿。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以建设法治、服务、责任和效能机关为目标,以更新观念、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完善制度和规范行为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力争全局干部职工“庸、懒、散”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四)强化城管舆论宣传。把行业职能宣传和城管舆论宣传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合作,及时城市管理工作成果,深度报道城市管理工作,搭建与市民沟通联系的平台。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城市管理实践参与、视察交流活动,扩大城市管理工作影响。
五、工作要求
整改落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局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统筹安排,做到重点整改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整改落实与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兼顾、两不误、两促进。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属各单位要统筹安排本单位的整改工作,结合实际,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要加强对落实整改工作的研究,及时解决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整改方案在3月27日前报局政策法规。
传统的农业灌区以农作物系统、灌溉系统为主,灌区生产对环境的破坏比较严重,人工的流域改造可能导致大量淤泥堆积,长期不进行处理可能导致水体污染,严重时可能造成洪涝灾害,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部门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流域改造。同时,这种粗犷式灌区内生物多样性遭到严重的破坏,直接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1、当前生态型灌区改造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1.1设计方案中“重点轻面”
生态型灌区是指利用灌区内部自然环境的条件,通关少量的人工改造与流域治理,对灌区内进行生态化、低污染化建设。完整的生态型灌区具有灌溉系统、自然河流系统、低污染的排水系统、自动净水系统和作物系统以及土壤水文系统、人工的路网系统等。进行生态型灌区改造建设的重点是灌溉系统、排水系统、作物系统与净水系统的建设与改造,这几个系统直接关系到整个灌区的作物生产、水资源管理、作物管理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都可能导致生态型灌区的改造失败。生态型灌区改造建设是一个大范围的综合流域治理工程,灌区改造建设要遵循“整体改造、整体建设”的要求,不可“重点轻面”。然而一些灌区改造工程中,因设计、决策失误,其改造工程设计中没有考虑整个灌区的整体建设,仅重视部分“关键环节”的建设,重视“点”而轻视“面”,导致灌区改造出现问题。以一灌区改造设计为例:某灌区在进行生态化改造设计时,对现有的水利条件进行升级,通过在上游进行“清污排瘀”、“顺流疏通”等环节疏通现有河流路线,建立了完整的给排水系统,同时利用流域湿地周边环境建设了作物灌溉系统,并沿流域建设了网路系统,但没有在灌溉系统下流域设计净水清污系统,水体流经灌区后被化肥、农药等污染,再加之下游淤泥堆积,河流流速减缓。长期如此,导致该灌区水体污染严重,水体发绿、发臭,整个生态型灌区的改造工程宣布失败。从上面的案例可知,生态型灌区的各个系统之间有直接的影响,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导致整个生态型灌区的崩溃。
1.2设计方案中存在“面子工程”
生态型灌区的建设不仅可以改善当地水土环境、净化水体,还可以改善流域环境,提高灌区作物产量。通过对灌区的生态化的建设可以有效的改善地区的生态环境,调节地区气候,对于灌区的长期建设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然而一些灌区在进行改造时,只注重“面子工程”,进行浮夸的改造设计,却对灌区的长期发展没有实际意义,一些灌区的设计方案里将灌区规划的井井有条,设立了很多优化措施,然而实际上这些方案却不可行,这些方案或是没有考虑灌区的实际情况,影响了正常的湿地生产。这些面子工程直接影响了灌区的建设与发展,将灌区变成了风景区,甚至导致灌区作物产量连年下降。
1.3忽视灌区整生态协调发展
生态化灌区的发展不只是灌溉业与种植业的发展,它还与水土保持、水体净化、生物保护等因素有直接的关系。然而一些生态型灌区在改造设计方案中,只对灌区内灌溉系统、作物生产等方面进行了改造设计,却忽视了水土保持与河流净化的改进设计,把导致灌区生态化建设变成“增产化建设”。
2、推进生态型灌区改造工程的措施
2.1开展生态灌区分域式建设
生态型灌区的改造包含众多因素,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导致灌区出现问题。为了尽可能地避免出现“重点轻面”的问题,设计人员可根据灌区实际情况,将灌区分割为多个区域,通过渠道分级系统,将灌区内的灌溉片区作物组成、灌溉制度、土壤性质、渠道地质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片化、分域化设计,根据生态化区域的复核水量平衡和灌溉水利用系数,对灌区的生态化建设进行分化型处理,不能仅凭某一区域作物情况来对整个灌区进行规划,绝不能不问情况就统一作物、统一用水定额、统一衬砌方式,白白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不同的灌区土壤和农作物结构具有不同的需水量,在满足设计灌溉保证率和水量平衡的条件下,注重保护农田生态系统,因地制宜采取相应方案进行节水改造,从而开展生态灌区分域式建设。
2.2以人为本,重视生态灌区的实际情况
生态化灌区的改造建设目的是为了改善当地环境,优化流域条件,而生态化灌区的本质还是灌区,灌区的建设不可脱离实际情况。灌区建设的第一目的是方便群众、方便灌溉、方便用水、安全灌溉。因此,生态化灌区的建设要以人为本,重视灌区的实际情况,改造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应深入灌区中,进行实地调查,在设计方案出炉之后,不要直接实施,要先将改造方案在灌区内公布,积极参考灌区内工作人员的意见,切不可一意孤行,只为“面子工程”,而忽视了灌区的实际清况,造成资源浪费。
2.3重视多方面的协调
建设生态化灌区是,有利于保持生物多样性,对于当地长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进行生态化灌区建设要重视多方面的协调发展,在改造设计阶段,设计人员不要将视野局限于灌区作物收益,要将视野放远,从长远考虑灌区生物多样化的建设。为此,在生态化建设过程中,对于灌区周边有污水产生的地方,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截污净化,不可任由污水流向下游,造成污染,或者建设专门的污水渠道,确保污水不流进灌区灌溉系统,不污染灌区农作物。同时注重灌区面源污染的防治,建立生态沟渠,给灌区生物留下生存空间,适当时建立防护网,对各个区域进行生态栏截,减少灌区设施对灌区内生态环境的破坏。灌区改造过程中,一切工程措施的采用均围绕生态优先的理念,改造过程设计时不要将改造重点放在灌区农作物上,改造过程中要时刻考虑改造工程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改造要以不损坏灌区生态系统为原则,注重水系、作物、土壤和生物之间的联系,维护生物的多样性。改造之后要进行为期3-6个月的观察期,由专门的观察员进行实地考察,确保改造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结语
根据“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37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住宅产权单位参照行。
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多层楼施工技术方案
1.进户线
1)多于4个楼门的多层楼进户线为二路。
2)楼门之间水平干线,应在建筑物墙外沿墙敷设,宜采用电缆敷设或镀锌钢管配线。
3)导线截面积选择原则同下例。
2.由供电局取消楼门总表,产权单位应采用隔离开关以利检修之用。
3.TN/C系统入户前应设保护接地体,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并形成TN?C?S制,接户线进楼应重复接地。
4.楼内配电干线
1)宜采用镀锌钢管配线。镀锌钢管要可靠接地,并尽量美观,方便居民。
2)使用铜导线,导线截面选取,举例如下:
COSψ取值0.9,K取值0.5
-----------------------------------
| | 2 || | |
| 单位系数 | 50W/建筑m || 计算容量 |16.5kW |
|--------|---------||-------|-----|
| 2 | 2 || | |
| 建筑m /户 | 55m /户 || COSψ | 0.9 |
|--------|---------||-------|-----|
| 户数 | 12户 || 计算电流 |83.3A |
|--------|---------||-------|-----|
| | || | 2 |
| 需用系数 | 0.5 || 导线截面 |宜选35mm |
-----------------------------------
5.“一户一表”的表箱
1)表箱位置选择:施工单位与住宅产权单位协商确定,设在楼道公共场所,要便利群众,美观。
2)施工安排中做好住户、供电部门之间的衔接协调。
3)表箱要可靠接地。
6.表尾线
1)宜采用阻燃塑管或塑槽板配线
2)火线、零线,应采用6平方毫米铜线,PE线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
7.居室内部
1)取消电表,应有双极隔离开关,插座回路,设一只漏电保安器。
2)PE线引至户内原表盘上,并做PE端子。
3)增设大功率家用电器线路,一居室增设一路,二居室增设二路,采用2.5平方毫米,接PE线。
4)增加大功率家用电器线路后,达到50W/建筑平方米,且线路绝缘合格,原则上不更换室内线路。
5)对于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破坏室内装修问题,事先与住户协商。
8.楼道照明灯
1)单独设置照明回路。
2)宜采用声、光控延时开关。
9.有关技术规定采用
《关于颁布住宅电气设计通用标准的通知》
「96首规字第206号
《关于住宅电气设计标准的补充通知》
「97首规办规字第235号
《北京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
《北京地区城镇居民住宅配电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一户一表”电气安装验收暂行规定》
10.本次改造全部采用铜导线。
11.施工尽量减少停电时间,应不影响居民当晚用电。
高层楼
1.原则上不改变楼内主接线的原设计方案。
2.导线全部采用铜线,导线截面选取原则同上例:
需用系数选择:
19~24户 0.45
25~100户 0.4
101~200 0.33
〉200户 0.26
3.配电柜
配电柜改造应满足增容后标准。
4.其他同多层楼。
平房
1.总配电箱完好、不漏雨,应与周围可燃物保持距离。
一、存在问题:报批图纸指标的准确性(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由于技术力量少、设备条件不足等原因,以前在方案报批阶段,无法对报批图纸中的各项指标(如绿地面积、计容面积等)进行准确测算,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提交图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图纸体现的指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在此次巡察过程中,发现一些项目竣工后的计容面积、绿地面积与方案批复的指标存在一定的误差,造成后期方案调整较为频繁,项目无法进行规划验收。
二、整改措施:
关键词:灌溉系统 经济效益 分析
(一)投资 保护地灌排工程投资是指工程项目全部完成达到设计要求所需付出的全部资金,即花费在保护地灌溉工程建设上的全部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
保护地灌溉工程投资一般包括:
①永久性工程的投资,包括主体工程建筑物、附属工程建筑物,以及配套工程的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②临时性工程的投资。
③其他投资,包括工程占地,处理工程的不利影响费用,勘测、规划、设计和科学实验等前期费用,生产用具的购置费用,管理费用,培训费用,预备费和其他必要的投资等。
对于配套工程投资,在规划阶段,可按扩大指标进行估算;在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对灌(排)渠沟一般可参照概算办法进行计算,对灌排渠(沟)以下的固定渠系和田间工程,可按扩大指标进行估算。其所采用的扩大指标,应根据类似工程或典型工程设计资料分析确定。
(二)年运行费 年运行费用或称年经营费用是水利工程经济分析中另一个重要经济指标。它是指水利工程设施在正常运行期间需要支出的经常性费用,包括燃料动力费、维修费、管理费、补救和赔偿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因为这些费用是年直接花费掉的,所以也称直接年运行费。
对水利工程而言,年运行费除以上所述的年直接开支的运行费外,还要对各类固定资产按一定的折旧率每年提取折旧费。它是工程管理单位每年从毛效益中需要提取的一项特殊支出,即工程使用寿命内无形消耗掉的固定资产,所以有人把折旧费称作间接年运行费。
为了便于计算,在经济分析中通常规定,所谓年费用(或称年成本)即包括直接年运行费和间接年运行费两部分。所谓年运行费则仅指直接年运行费用。年运行费计算方法如下:
(1)燃料动力费是指保护地水利工程设施在运行中所消耗的煤、电、油等费用。它与各年的实际运行情况有关,其消耗指标可以根据规划设计资料或实际管理运用资料,分年统计核算,求其平均值。对缺乏实际资料或规划设计阶段,可参照同地区类似工程设施的管理运行资料分析确定。
(2)维修费主要指保护地灌溉工程中各类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养护费。一般分为日常维修费、岁修(每年维修一次)费和大修理费等。日常维修养护费可按照相应工程设施投资的一定比例(费率)进行估算,也可参照相同地区同类工程的实际开支费用分析确定。大修理不是每年都进行,为了计算方便,一般将大修理费用平均分摊到各年,作为年运行费的一项支出。可按投资一定比例进行结算。
(3)管理费包括工资、附加工资和行政费及其他日常费用等。这项费用的多少与工程规模、性质、机构编制大小等有关。一般可按年管理运行费的一定比例确定,或参照类似工程的实际开支费用分析确定。
(4)补救和赔偿费水利工程建成以后,有时也会带来一些不良影响,但保护地灌溉工程的这项影响一般较小,可按总值平均分摊到各年。
(三)效益计算 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是指工程建成投入管理运用后,所能获得的经济效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效益,它是指工程建成以后对整个国民经济全面的影响,从而为全社会提供经济效益,增加国民收入;二是间接经济效益,或称经营管理效益。
1.灌溉效益灌溉效益是指修建灌排工程以后,在相同的自然、农业生产条件下,比较有灌溉措施和无灌溉措施或采用不同灌溉模式时的农业产量(或产值)。其增加的产量(或产值)即为灌溉效益。保护地灌溉效益计算有两种方法,即产量对比法、灌溉效益分摊系数法等。
(1)产量对比法
①纵向对比法:是指某一保护地(或面积)在修建灌溉工程后作物产量与本建(或未改建)灌溉工程前作物产量相比较,其增加部分即为灌溉效益。由于采用产量对比法时有些条件发生改变,如年份等,所以常常以平均增产效益表示:
②横向对比法:简单地说就是同类地区采用灌溉工程与不采用灌溉工程时比较其效益变化。式中Yo--未采用灌溉工程或未改建灌溉工程时的平均产量。
(2)灌溉效益分摊系数法保护地增产通常不仅仅是通过灌溉工程增产,通常伴随着其他农业措施,如种植制度、施肥等。因此,效益增加的一部分是由于采用灌溉工程后产生的,计算时应考虑这一影响。其计算式为式中C--灌溉分摊系数,可根据历年产量资料分析,或采用同类地区试验资料确定或按规范确定。
2.排水效益保护地往往因暴雨或大雨造成环境积水过深或引起地下水位上升而造成涝灾,排水效益通常可以用实物量或价值量来表达,其中实物量的表达方式通常有:绝产面积法、减产量、绝产率、减产率等表示,有时也考虑一些由于积水浸泡而造成建筑物损失等。其实物量表达方式如下:
绝产面积法:通常涝灾(或渍害)有轻重之分,排水工程建成后将会减少受灾面积,但无法准确定出其效益。实际工作中通常用减少的绝产面积来表示排水措施的效益。
减产量:以涝灾引起的减产损失进行计算的一种方法,实际操作时往往有一定的难度。
绝产率:是涝灾区绝产面积与涝区总面积的一个比值。该指标是一个相对指标,运用这一指标表示排水效益,便于在条件类似区域计算采用。
减产率:是以涝区正常产量的损失程度来表示的一个相对指标。通常用单位面积上的损失率来表示。
(四)经济效益 分析保护地灌排工程的经济效益分析就是比较工程的投资与效益在经济上是否可行。或对满足同一目标的较多工程方案,进行分析、计算和比较,选择出建设单位既能接受、投资效益又高的工程方案。保护地灌排工程的经济效益分析方法大体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静态分析法;另一类是动态分析法。为了便于应用,现就这两种方法叙述如下:
1.静态分析法为不考虑资金的利息所做的分析比较,通常称为静态分析法。该方法指标通常有益本比法、年折旧费用最小法等。
(1)回收年限(益本比法)工程建成运行后,逐渐通过效益积累全部回收投资的年限。通常表示为
工程设计中的方案比较,除上述回收年限外,还必须考虑追加投资或方案间投资差额回收问题,通常称为抵偿年限。其计算公式为
我国一般采用的标准抵偿年限为3~5年。对于效益相同的各方案优选时,可以参考年折旧费用最小法。
【关键词】农田;灌溉;工程;合理;规划
【 abstract 】 developing irrigation and water conservancy irrigation project,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guarantee the effec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 the process of new rural construction, we must always will give top priority to the vital interests of the farmers, and farmers' vital interests, especially in crop production is the most crucial. ,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reasonable planning for farmland irrigation project, to ensure high yield and stable yield of crops, to solve "three agriculture" problem, for our country's economic construction service.
【 key words 】 farmland; Irrigation; Engineering; Reasonable;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S27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搞好农业发展,也就是保证了我国的社会发展基础,为其他的国民经济部门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水源的灌溉,而我国大部分耕地,都需要水利工程的配合,尤其是近年来,世界气候变化所产生的降水带和降水量的变化,都对于农业的灌溉,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因而,必须做好农田灌溉工程的合理规划,进而为农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水源保证[1]。
农田水利灌溉与规划,是农作物产量好坏的重要影响因素,它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障, 在新农村建设工程中,要大力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出高效、合理、科学的水利灌溉工程。在农田水利工程规划和设计过程中,要以总体规划设计原则为准, 把握工程的总建设方向,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地形,选择较为合适的取水方式,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实现工程效益的最大化。
一、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的设计标准
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的设计标准,是根据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农作物的种类、农作物的种植面积、河流的径流量而定的。而河流的径流量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不断的改变,不同的年份,所种植的农作物种类、面积也是不同的,因而,农田灌溉的设计,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以达到最大的工程效益。
农田灌溉工程的建设,要以一定的灌溉设计标准为依据,以保证所得出的设计方案是科学的、行之有效的。通常情况下,农田灌溉工程的设计,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农业发展要求、现行的水利工程应用状况、灌溉区的水源情况等综合的情况而定。
灌溉设计标准是依据灌溉水源能够保证灌溉用水的程度,若灌溉区的农业用水量较高,则灌溉的设计标准也相应提高,因而,灌溉标准的选定,直接决定了灌溉工程的规模的大小。灌溉标准的设计,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抗旱天数,灌溉设计保证率。
1、抗旱天数
抗旱天数就是在连续无雨的期间内,灌溉工程所能够提供的用于满足农作物生长需要的水量的天数。这里的连续无雨,并不是绝对的滴水不降,而是在抗旱期内,日蒸发量连续大于日降雨量的情况。例如,若灌溉工程能够满足作物连续70天的生长用水需求,则该灌溉工程的灌溉设计标准为抗旱70天。抗旱天数的确定,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设计时,要“因地制宜”。
2、灌溉设计保证率
灌溉设计保证率是指,某一灌溉工程所能够提供的灌溉用水,在长期的使用期间得到满足的年数占总年数的百分比,通常用符号P来表示,若P=75℅,则表示该工程在长期的灌溉工程利用期间,其所能够提供全灌溉区的灌溉用水中,有75℅的时间是能够得到满足的,则P=75℅就代表了该灌溉区的灌溉设计保证率。
在实际的灌溉工程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要综合考量灌溉施工工程所在地的情况,想要达到的灌溉规模,当地的灌溉引水源状况及农作物的种植规模和种植种类。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方、丘陵、平原、旱地和水地的作物需水量不尽相同,因而,应该结合具体的情况,设计出较为切合实际的灌溉设计保证率,例如,在水源丰富的地方,灌溉设计保证率可以设定在70℅—95℅之间,而在旱地,则灌溉设计保证率可以设定在50℅—80℅之间。
二、农田灌溉工程的灌溉渠系布置设计原则
1、总体规划设计原则
在农田灌溉工程的设计过程中,要综合考量各种影响因素,包括国家的交通道路规划、森林自然资源的保护、湖泊的综合利用、国土的整治等,从而在最大限度上提高农田灌溉工程的设计质量。在进行灌溉工程的设计过程中,要兼顾到人畜的引水需要、航运、发电等部门对于水源的需求性,从而全面安排、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充分利用当地的水土资源,扩大灌溉面积,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2-3]。
在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2、综合利用的原则
山丘地区的灌工程,应该应用地势间的落差优势,并结合水力、水电加工,开展一水多用,达到充分应用水土资源的目的,还要结合水库、水渠、水塘等多种优势资源,实现灌溉工程的利益最大化。平原地区要采用井水灌溉、地下水、地表水相结合的灌溉模式,加强该地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3、以安全为主的设计原则
在灌溉工程的设计过程中,要考虑到工程的安全性,在渠道设计及路线选定时,要避开你难竣工、高填方、深挖方的地段,以减少施工难度系数和危险系数。山区地带的灌溉工程设计,要避免溪流、河流位置的选定,以防工程受到山洪的威胁。干渠路线的选择,要选择地质条件好的地方,尽量避免节理发育的破碎地带、风化岩层地带、透水性强的土质地带,沿渠应该设计有泄洪、排洪设施,如泄洪闸、溢洪堰的设计等,从而增加工程的防洪、排洪量,提高其使用标准。
4、充分利用地形的原则
灌溉工程的设计,其渠道应该布局在高处,而排水沟则要布局在低处,以实现排水、自流灌溉,形成各自独立的灌排系统。在不影响全局灌溉工程的前提下,可以对局部的洼地或者高地,采取小片提灌的方式,以照顾到局部的利益。在渠道线路的布置方面,要考量到工程的成本,渠道的布置尽可能的实现整齐、顺畅、直通的效果,避开交叉建筑、民房,少占良田,实现工程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取水方式的设计
取水方式的设计,要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的灌溉水源,决定其取水方式,它是农田灌溉工程的重要设计环节。通常情况下,农田灌溉水源可以分为提水取水灌溉和自流水灌溉两种。本文主要讨论自留取水灌溉方案。
在灌溉工程设计时,要保证自流水位的高程,必须将开渠建闸饮水点定在河流上游水位高点。由于饮水口的不同,决定了工程沿线的水量损失、土石方工程量、需要修建的水渠长度不同,直接决定了工程成本,因而,必须对于取水口进行慎重的选择,以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1、无坝取水
在设计无坝取水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建闸和不建闸两种。但是,在洪水期,有建闸 的引水口能够有效的控制洪水流量,河道不易被洪水冲垮,保证基本农田不被淹没,因而,成为设计时的首选方案。将进水闸的中心线设计成与河道水流方向呈的锐角,能够有效的减轻洪水对于引水口下层的冲击力度,提高引水量,保证入渠的水流平稳。
2、有坝取水
有坝取水的工程设计,适用于灌溉工程所在地的水源丰富,但受限于地势等外界因素的影响,使得自流灌溉引水难以成行。因而,在设计时,要在河干道上修建堑水建筑物,以提高水位,保证实施自流引水灌溉。这种取水方式由于引水口距离灌溉区较近,可以大大减少交叉建筑物的数量和土石方工程量,缩短引水干渠[4]。
在农田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过程中,要综合考量工程的设计标准、灌溉渠系布置设计原则及取水方式的设计,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水文地理条件,在满足基本的抗旱天数和灌溉设计保证率的基础上,遵循设计原则,确定综合效益最大的取水方式。
结语
总之,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仍然占有重要比重,农业仍然是我国的第一大产业,是我国的立国根本,农业发展的好坏,对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水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它是农业增产、稳产的重要保障,是粮食丰收的重要基础性要素。在全球水资源紧缺的状况下,必须大力发展农田灌溉技术,以保证农作物的收成的稳定性,相关的农业部门要加大对于农田灌溉工程的管理、研发,使得我国的农业建设更加的科学、合理,促进我国农业向着更为广阔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司效英. 对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思索[J]. 内蒙古水利. 2006(04).
[2] 常国祝,陈海燕. 浅析水利工程建设与质量监督[J]. 吉林水利. 2007(04).
1目前节水灌溉工程经济评价存在的问题
经济评价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这里着重分析国民经济评价。国民经济评价是从国家整体的角度考察项目的效益和费用,计算分析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评价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所谓净效益是指灌溉工程项目产出与费用的差值。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及年运行费,其大小可根据规划设计资料按工程投资参照类似工程分析确定,相对来说较为简单;相反,效益的估算则比较复杂。然而目前节水灌溉工程在做经济评价时,对效益的估算却有些简单化、理论化,与实际相去甚远,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节水灌溉工程经济评价范围较为单一
灌溉农业增产是水、肥、土、种、管等农业技术措施综合作用的结果。灌溉是促进农业增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农业增产上只起到其应有的一部分作用。因此,在计算农业增产效益时,不能全归功于灌溉的作用。灌溉增产效益只能是在相同的农业技术措施条件下,由于灌溉措施而增加的农业产量部分。在《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中规定,灌溉工程作为农业项目中的一个部分,应把灌溉与农业技术措施的效益结合起来。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因涉及到水利部门、农业部门及行政管理部门的合作问题,受管理体制所限,虽考虑一些农业技术方面的投人,一般仍把灌溉工程看作一项单纯的水利工程,只侧重于从水利工程角度衡量项目的技术、经济的可行性,未足够重视当水利工程实施后应采取相应的农业技术措施,应建立与之配套的管理体系。
1.2灌溉效益计算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准确性较差
目前灌溉节水效益的计算方法有分摊系数法、影子水价法及缺水损失法,其中缺水损失法任意性较大,一般很少采用。影子水价法适用于已进行灌溉水资源影子价格研究并取得合理成果的地区,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地区也不能采用。我国目前常用的方法为分摊系数法,即按有无灌溉项目对比灌溉和农技措施可获得的总产值乘以灌溉工程建成后的灌溉效益分摊系数。
分摊系数法认为,农田增产值是作物栽培、施肥、品种改良、植保、机耕等农业技术措施和灌溉技术措施的综合作用的结果,故可从增产值中分摊一部分做为灌溉效益,其分摊的百分数即为灌溉效益分摊系数。分摊系数有如下2种确定方法:
(l)试验法。选择土壤、水文地质条件均一致的试验区,分成苦干小区,实施一定的农业措施,实行灌溉和不进行灌溉的多种试验小区,进行对比试验,从而分析其灌溉效益分摊系数。我国各地按上述分析,灌溉效益水利分摊系数一般为0.2一0.6,平均约为0.4左右,而相应的农业分摊系数一般为0.4-0.8,平均约为0.6左右。
(2)统计法。这种方法是在拥有与设计灌区条件相似的灌区工程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的,如灌区历年农业技术措施情况、灌溉工程配套情况、灌溉条件和水量满足程度、降雨量、作物产量以及农业措施的投资等大量资料。这种方法认为,一般灌区工程建成投产后,都经历了3个阶段。第1阶段是灌区运用初期,灌溉技术水平一般,农业技术措施水平一般;第2阶段是灌区运用一个阶段后,灌溉技术水平提高到较高水平,农业技术措施水平和第1阶段水平相同;第3阶段是灌区经过较长运用时间以后,灌溉技术水平和农业技术措施水平都提到较高水平。
根据上述3个阶段,统计分析得出灌溉效益分摊系数。但是农业生产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而且各因素之间相辅相成,彼此不可取代。在实际生产中,农业的种植模式、种植结构和水利条件都是变化的,假定某个时期某个技术条件固定不变,另一个技术条件变化是不切实际的。因此用这种方法分析的灌溉效益分摊系数也是难以置信的。
根据各地的分析结果,农业分摊的灌溉效益较水利的大。从灌溉投资来看,农业增加的投资较小,而水利投资较大。这样在节水灌溉工程经济评价中有时造成本来灌溉效益较好,但由于灌溉农业效益分摊给水利的效益较少而得出灌溉工程不经济的错误结论,工程可能被否定。有时,农业增加的投资较大,灌溉效益分摊给农业的效益小于灌溉给农业增加的投人,成本都收不回来,何谈灌溉农业的效益。因此实际经济评价效益分摊系数的大小较难把握。提高产量也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在作经济评价时应通过多种方案分析比较,对整个工程作经济评价,应选择最优的灌溉技术、农业配套和科学管理手段,使这个复合型的项目以最少的投人获得最大的产出。
2.2建议采用的计算方法
目前灌溉增产效益的计算一般采用如下公式:NB=‘仁:答”(,一y。)c+艺A(了‘一)。‘)C‘/刀叫…式中,B为灌区多年平均增产值,即毛效益年值(元);A为灌区作物种植面积(亩);y。,y分别为采取灌溉措施前、后作物产量(k梦亩);y0,,犷分别为采取灌溉措施前、后作物副产品的产量(k岁亩);C,C分别为农产品与副产品的价格(元/kg);N为分析期限;。为分摊系数。
公式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即要求采取灌溉工程措施前后灌区种植作物的种类相同;采取灌溉工程措施前后灌区种植面积相等。因此,需对原效益计算公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召=。!艺[A‘ai(少C+),C‘)〕-篙[‘了a少(yoc+y。’“’)]/“}
2评价原则及计算方法
2.1节水灌溉工程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
农业增产的效益是水利和农业技术措施及管理共同作用的结果,因为水利和农业对作物增产起着互相影响、共同促进的作用,它是一个生物学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简单的叠加关系,水利或农业的单独作用是难以达到高产高效的目的的。没有水利条件,很多农业技施就不能发挥作用,农民也就不会选择高水肥要求的种植模式和品种,但仅有水利措施,没有相应的农技措施和科学的管理相配合要大幅度式中,A;,A,分别为实施灌溉工程和未实施灌溉一L程某种作物的种植面积(亩);a‘,aj分别为实施灌溉工程和未实施灌溉工程某种作物的种植比例;,为灌溉土地利用系数,刀=灌溉工程实施后净灌溉面积/(灌溉工程实施后净灌溉面积+工程占地面积);n为采取灌溉措施后灌区作物种植种类;m为采取灌溉措施前灌区作物种植种类;其余符号同前。
这样不仅考虑了灌溉工程实施后随着供水保证程度的提高,区内种植模式、种植结构可能发生的较大变化,而且考虑了灌溉工程实施的占地,实际灌溉面积与工程实施之前有所变化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