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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主要内容,以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农村人口密集区和重要流域垃圾处理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解决农村乡、村垃圾处理问题,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效益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农民身体健康,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使全县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具体目标任务为:第一步,至20年底,县、各乡(镇)要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实施方案,并着手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年省试点村庄要全面启动垃圾处理工作;第二步,2009年上半年要全面启动所有村庄点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年底,农户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第三步,进入正常规范化运行后,县、乡财政规范投入和奖补范围,实行乡(镇)、村自治管理。
三、操作模式
农村垃圾处理及卫生保洁工作按照县、乡、村、户四级联动,以垃圾处理场所为核心,以垃圾中转站最佳运距为服务半径,以垃圾收集点为基础单元,规划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县城近郊的农村,可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模式;偏远村庄可采取“户集中—村组简易填埋”的模式;其他地方可采取“组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模式;各乡(镇)、村还可探索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的模式。各地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要按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处理,防止造成垃圾污染。
要注重“户集中、村落社区收集、乡(村)转运、县(乡)定点处理”农村村落社区保洁四个环节的分层运作。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农户应将稻草、动物粪便等可以利用的有机物返田,并将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堆放点。村(组)收集,在农村人口相对密集(35户以上)的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固定的垃圾池,由保洁员把农户和公共场所的垃圾集中清运至村落社区垃圾池。乡(村)转运,乡镇要建设一个垃圾集中转运站,配套一辆小四轮汽车负责各村落社区垃圾池的垃圾清运至垃圾集中转运站(垃圾中转箱)。县(乡)定点处理,县城和部分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批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各乡镇按照就近原则集中处理。
四、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垃圾处理和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农工部长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宣传部、建设局、财政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由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施、有长效管理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度。
2、明确部门职责。(1)规划建设部门:全面负责垃圾处理技术指导。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村庄布局规划,编制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对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置的布局、用地、规模等作出明确界定,并着手构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体系。(2)环卫部门(环卫、环保、爱卫)要切实履行好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环境卫生执法和检查。(3)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沼气推广力度。(4)财政部门要建立全县农村垃圾处理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经费投入。
3、落实操作方式。圩镇:达到“七个一”。即有一个圩镇卫生管理机构、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垃圾中转站、有一队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齐全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日扫日清,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100%,处理率达到95%以上;省试点村:达到“六个一”。即有一个卫生管理理事会、有一套垃圾处理及管理制度、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简易垃圾填埋场、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的收集工具,公共场所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90%,处理率达到85%;其它村庄:达到“四个一”。即有一个垃圾处理村民公约、有一批垃圾池、有一个固定的保洁员、有一套简易工具,垃圾做到及时收集、集中销毁,垃圾清理达到80%。
4、做好基础工作。县将垃圾处理工作纳入09年新农村建设现场调度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尽快启动该项工作,并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在11月3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县新村办。
(1)各乡(镇)要落实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辖区日常卫生保洁;明确乡(镇)、村、组干部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是新农村建设点及农村村落社区卫生保洁工作的具体督查监督员。
(2)县建设局要紧紧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这一机遇,指导抓好村庄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村庄内建设垃圾池、垃圾屋。
(3)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户”创评、“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加强农民保洁意识教育,把卫生保洁与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农村广泛开展各种卫生知识宣传,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操作标准,以农村垃圾治理为突破口,以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强力整治垃圾污染,着力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努力优化农民生活方式、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展示农村崭新面貌。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健康环境理念,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大力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国省道沿线视野开阔,无生活垃圾,集镇街道、集贸市场卫生整洁,自然村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到年,力争全县农村垃圾收集率达到92%,垃圾处理率达到85%。
三、时间安排
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省市要求,分三个步骤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年3月15日—3月30日)
县、乡、村、组四级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层级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处理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1日—年11月30日)
各乡镇、村委会、自然村组建队伍,落实人员,建设基础设施,制定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实施农村垃圾处理各项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1日—年12月31日)
对各乡镇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推进我县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完善提高。
四、运作机制
1、创新有效的垃圾处理机制。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1)对离县城较近且交通方便、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乡(镇)、村按照省市的要求,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送、县处理”的模式。
(2)对交通不便、经济薄弱的边远自然村,采取“统一分类、就地收集、综合无害化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3)在李渡镇、文港镇、长山晏乡、下埠集乡、前坊镇、梅庄镇、三里乡、二塘乡等乡镇因地制宜建立大中型垃圾焚烧炉或垃圾填埋场,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处理”的模式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县乡镇全面推开。
2、推行科学的垃圾分类机制。科学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对有机垃圾采取就地堆肥或沼气厌氧化处理,对建筑垃圾采取就地利用作为平地或修路的原材料,对可回收垃圾(金属、橡胶、塑料类等)由农户或保洁员收集,送送供销社(回收公司)定点回收,对其他垃圾集中到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3、实行垃圾处理有偿服务机制。按照省、市文件精神,村内垃圾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用工,由本村村民投工投劳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材料所需费用,由县乡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保洁员的工资报酬及村内垃圾清扫清运等工具的购置费用,通过县乡财政专项列支补助、村集体经济筹措、名人能人捐赠、村民“一事一议”等四种筹资等办法妥善解决。
4、建立督查考评长效管理机制。县清洁办将采取定期、定量的方式对各地垃圾处理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做到“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评”实行奖惩相结合,对每季度检查全县排位前三位的,分别按照1万元、8000元、6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全县排位后三位的,第一次通报批评,连续二次诫勉谈话,连续三次进行组织处理,以此激励先进,纠正偏差,勉励后进。县清洁办将于4月中旬开展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村委会、自然村队伍组建情况、保洁人员落实情况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
五、保障措施
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农村垃圾处理是一项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影响大的重要工程,县、乡(镇)、村要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宣传栏、公开信、刷写标语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意识,掀起全民讲卫生、保健康、美环境的。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清洁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抓好乡镇集镇所在地、国省道沿线及自然村的垃圾处理工作,确保集镇街道市容整洁、市场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对国省道沿线路旁垃圾窖要在半个月之内全部予以铲除,确保国省道沿线视野开阔、道路畅通、无垃圾污染和乱堆乱放现象,对国省道沿线343个自然村要按照每50户农户配备1名环境保洁员,沿线路段每公里配备一名保洁员,使其环境卫生面貌在短时期内有一个明显的改观;确保自然村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无粪坑外露和杂草丛生现象,做到屋前屋后一个样,村内村外一个样。
3、落实主体,长效管理。各乡镇要切实建立环境卫生管理所,配备垃圾清运车,建立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站,落实管理人员和环卫人员,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有队伍、有设施、有资金”;各行政村要落实管理人员、制定长效管理制度,对部分行政村要配备一辆小型垃圾运输车;各自然村要成立理事会,设立宣传栏,配备保洁员,添置保洁设施,每个保洁员配备一辆手推垃圾清运车、一套清扫工具和两套工作服。确保农村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农村垃圾处理日常运行落实到位。
4、分级负责,确保资金。县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一是安排资金60万元用于乡镇大中型焚烧站或标准垃圾填埋场建设;二是安排资金80万元,对全县国省道路沿线343个自然村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三是安排奖补资金60万元,部分用于县清洁办工作经费,其余部分全部用于对垃圾处理成效显著乡镇的奖补。各乡镇也要将农村清洁工程办公室工作经费、国省道沿线路段及沿线村庄保洁员工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5、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县农村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工作职责,建立议事制度、工作协调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工作机制,实行每周五下午环境卫生大清扫活动,活动期间县级领导要下到挂点乡镇和居委会(社区)指导环卫大清扫活动开展,县直各部门要到包干路段进行垃圾大清扫;各乡镇要实行科级领导包路段,乡(镇)、村干部包干到自然村的办法,形成领导有力、部门合力、责权分明、高效运转的工作局面。
一、机构设置
根据2013年县编办《关于印发八个乡镇社会服务中心机构制定方案》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已设立镇环境卫生管理站(简称镇环卫站)。环卫站直接接受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上接受县城管局的指导、检查、监督及考核。
二、人员配置及管理方式
(一)环卫站站长。环卫站设站长1名,全面负责我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站长暂时由分管卫生的领导。
(二)垃圾收集车运营人员。按照1辆垃圾收集车配1名司机和2名随车清运员的配置标准,我镇共配置2名司机和4名随车清运员(见附件2)。运营人员由镇政府解决和管理。运营人员的报酬按每辆垃圾收集车96000元/年的包干标准列入镇财政预算予以解决(见镇环卫站运营管理经费统计表4)。
(三)镇区保洁员。我镇按照1-8名保洁员的配置标准,以及人均14400元/年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镇区保洁员工作包干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予以解决,我镇镇区共配置5名保洁员(见附表2),保洁员由镇政府解决、管理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镇另行制定。
(四)农村保洁员。农村保洁员按每个自然村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标准进行配置,不足500人的按1名配置。每个自然村的保洁员配置上限为2人,并且按照人均9600元/年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予以解决。我镇配备农村保洁员共计40名(见附件2),农村保洁员由各村上报镇政府审查报批,村两委负责日常管理,具体考核办法由镇政府另行制定。
(五)劳务报酬。垃圾收集车辆运营人员、镇区保洁员及农村保洁员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解决。人员劳务报酬在包干经费限额内根据其工作量及实际情况具体核定。
三、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乡镇环卫站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和政策,根据上级的要求并结合辖区的实际,编制镇(乡)环卫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镇区主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以及辖区内各行政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压缩和转运工作。
3.负责辖区内垃圾桶、垃圾收集车、垃圾转运车、垃圾投放点等的日常卫生管理和维护,确保所有设备运转正常;加强对转运站的运营管理,规范使用和管理转运站设备,避免人为操作不当造成损失。
4.负责辖区主干道路及公共绿化的管理养护工作。
5.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方面群众投诉处理及环境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以及检查督促辖区内沿街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6.负责对各行政村和自然村日常环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制订辖区内各行政村环境卫生的作业标准及其监管考核办法,并组织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7.督促行政村做好居民生活垃圾规范投放、垃圾规范收集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8.协助县城管局、爱卫办等部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9.承办乡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区保洁员职责
1.服从乡镇环卫站的管理,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上岗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
2.负责镇区街道清扫保洁,保持镇区街道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堆积物;负责镇区道路绿化带和道路两旁树木的修剪及垃圾杂草的清理。
3.每天上午八点之前清扫完毕镇街道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将收集的垃圾集中到收集点。
4.督促镇区沿街两侧门店和居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教育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
5.加强对垃圾清运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工具。
6.完成乡镇环卫站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农村保洁员职责
1.服从村两委管理,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上岗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
2.负责卫生责任区域内的日常保洁工作,保持所负责范围内的村级道路、房前屋后、绿化带无垃圾、粪便、杂物。
3.负责收集卫生责任区域内居民的生产、生活垃圾,并将收集的垃圾集中到收集点。
4.督促村民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不乱扔、乱堆放垃圾。
5.加强对垃圾清运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工具。
四、设备配备
(一)生活垃圾收集车:2辆。
(二)公共垃圾桶:县城管局配制700个,镇政府配制565个(各村垃圾桶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保洁工具:每个保洁员配置手推车1辆,扫把2把,铁铲1把,安全保洁服冬夏各1套。
五、经费保障
环卫站运营管理经费按照办公经费、设施维护费、设施运作费、人员劳务报酬等科目进行测算,我镇环卫站年度运营管理经费共计924762元。经费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建立健全环卫管理机构作为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促进镇村环境一体化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抓好责任落实。立即启动镇环卫站和镇村两级环卫队伍的相关筹备工作,落实环卫站的办公场地,抓紧配齐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努力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质量,坚持用宣传引导的方式帮助农民形成良好卫生保洁习惯,用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用科技的手段促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创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主要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二)分级负责,上下结合。
(三)科学规划,分类指导。
(四)集中整治,长效管理。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清扫保洁、垃圾收集、集中处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环卫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到2010年,全县农村基本实现环卫保洁达标和垃圾集中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四、运行模式
(一)资源利用型。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无机与有机垃圾分类,回收可利用物资,实现垃圾资源化、减量化。
(二)集中收集型。按照“户集、村收、乡镇集中填埋”的思路,以30—45户为一个保洁点,按每个保洁点“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套保洁衣、1个垃圾屋”的标准组建农村保洁队伍。
保洁员每天到农户家中收集一次垃圾,公共场所每周打扫两次,垃圾屋垃圾每周清运一次。
(三)就近简易处理型。在偏远的行政村建设垃圾填埋场,自然村设置若干个垃圾屋,垃圾收集后就近进行填埋。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2月--3月)
1、制订方案。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政策措施和组织领导。各乡(镇)在2009年3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县政府(送县新村办)。
2、宣传发动。召开一次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动员会,传达省、市农村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地农村垃圾处理工作。
3、编制规划。各地要依据县域、乡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编制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区域内垃圾处理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建设。
(二)实施阶段(2009年4月--2009年12月)
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力争年底全县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其中:历年新农村建设点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三)验收阶段(2010年1月—2010年6月)
由县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和目标,现场对照查看,并结合日常督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农工部(农办)领导兼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协调指导、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以及抓好垃圾中转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等工作;各乡镇(街办)负责辖区内农村垃圾处理的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屋、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做好保洁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行政村负责本村范围内垃圾屋的设置建设,专业保洁队伍的建立,明确农户的垃圾收集清运及公共区域责任分包,制定村规民约,对农户遵守保洁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委农工部(新村办)负责行政村、自然村垃圾处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把村庄垃圾处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与农村改水、改厕相结合,与发展农村沼气相结合,与加强农村有机肥使用相结合,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相结合,将新农村建设点建成生态文明示范点。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负责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建设部门负责村镇垃圾处理规划编制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周边村垃圾处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同时,对垃圾处理工作的技术、标准进行考核、检查、指导。农业部门负责把农村沼气项目与农村垃圾处理进行有机结合,加强沼气的技术指导。发改委负责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的上报实施工作。卫生部门(爱卫办)负责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和农村公共卫生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供销部门负责农村部分垃圾回收的指导工作,调动农民利用和处理垃圾的积极性。民政部门要适当增加补贴,大力支持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垃圾处理资金投入使用的管理与督查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农村垃圾运输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中环境保护的检查、指导工作。科技部门负责利用高科技产品处理垃圾的指导工作。
(三)多方筹集资金。本着“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及“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一方面要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另一方面采取“各级财政补一点、村组集体拿一点、受益农民筹一点”的办法,建立“县级补贴、乡镇为主、农户适当缴费”的机制。县财政拿出32万元对搞得好的乡镇进行奖补,各乡镇对*-2008年的新农村建设点按每个村投入不得少于1500元的要求,建设好各建设点的垃圾点的垃圾处理设施,乡镇经费于于2009年6月底前一次性拨入乡镇财政所新农村建设专户,10月底前落实到具体建设点。其它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经验收达到要求的适时拨付。
(四)落实相关要求。各地要按照标准化、无害化要求,加快配备乡(镇)、村垃圾处理设施及工作人员,做到“三有”(即:一有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垃圾屋、填埋场,二有清洁工具及运输工具,三有保洁员)。具体要求为:
1、完善设施。户配垃圾桶(箱)。按照方便村(居)民投放要求,每户至少设1只垃圾桶(可用塑料水桶代替);村建垃圾收集屋,配备保洁员和保洁车。每个自然村按每40户(不足40户按40户计算)修建一座占地4㎡的垃圾屋(高2.5m),并配一名保洁员和一辆保洁车及清扫工具;乡镇设置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每个乡镇至少要修建一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离县城较远不能与其共用垃圾填埋场的乡镇至少要修建一座简易垃圾填埋场(少数偏远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建设简易填埋场),并配备垃圾清运车。
2、注重养成。村委会或村小组要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引导农民每日自觉清扫房前屋后,形成保持村庄清洁卫生的习惯。做到垃圾要入桶入箱,禽畜要圈养,柴草要集中堆放,可回收物质要分开存放。保洁员负责村庄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以及垃圾的收集与清运,同时负责对村民门前“三包”制度的检查督促。
3、创新机制。针对村民生活习俗、经济水平、文明素质不尽相同的实际,各地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合理确定垃圾处理模式,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不搞“一刀切”。县城近郊的农村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方式,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其他地区采取“村小组收集—村委会转运—乡镇集中填埋”的方式,降低垃圾处理成本,减少污染源;偏远村庄采取“户收集—村小组简易填埋”的模式;还可探索其他符合当地实际的方式等。
4、强化督查。县里由县委农工部(新村办)牵头组成督查组,实行一月一次督查,二月一次调度对各地进行督查;各乡(镇)也要实行月检查、季调度制,抓好工作落实。督查工作要建立台帐,将每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复查情况记录在册,整理归档。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试点、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场地联合、加强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州县(市)扶持,乡镇(农场)主抓,村组(场队)联动,村(居)民参与,健全完善乡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增强乡村居民环保意识,努力实现全州乡村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
发展目标
全州三县(市)建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面提升全州31个乡镇和10个农场现有垃圾场的规范管理,配备垃圾运输设备,建立健全垃圾清运处理及收费制度。2015年底前,2012年底前。全州每个村组(队)至少建有1个垃圾池,全面建立“户分类、村(队)收集、乡镇(农场)运输集中处置”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和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制度,使全州乡村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垃圾处理率达到85%以上,乡村生活垃圾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沿江沿河沿路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队貌明显改善。
主要任务
整合乡镇和农场的环卫人力资源,建立健全乡村垃圾处理及环境保洁队伍。以乡镇环卫站为依托。进一步健全乡镇(农场)环卫机构和队伍建设。村寨和农场生产队,按照每3050户农户或家庭配备12名环境保洁员的标准,建立乡村垃圾清扫和环境保洁员队伍,保洁员工资待遇可采取农户(居民)共同出资的方式解决,乡村保洁工作也可采取农户(居民)轮流清扫的方式。要制定村规民约和场规队约,落实垃圾分类、定期清扫,定点堆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等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垃圾收集处理长效机制。
根据人口状况和居住条件,添置和建设乡村环境保洁与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各村组(队)要因地制宜。设置若干个垃圾箱和垃圾池,配备垃圾清扫工具,有条件的村委会、农场生产队,要配备清运车辆。偏远和不能将垃圾集中运至乡镇(农场)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的村寨和生产队,要根据地形特征,就地就近选择适当地点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对具备基础条件的要逐步完善有关处理设施,3.加强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加强对现有乡镇和农场垃圾处理场的管理。把垃圾堆放场提升建设成为规范的垃圾填埋场;对不具备基础条件的要科学规划,另行选址,以适应长远发展需要;对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垃圾处理场,可以采取焚烧、填埋等简易处理方式,尽量做到规范有序堆放,以延长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年限;对垃圾处理场的道路、倾等应定期维护,减少垃圾清运过程中的漏洒和垃圾处理场内不规范堆放的现象,避免二次污染。
二、运作模式
可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针对我州农村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和经济实力参差不齐的现状。对乡村生活垃圾进行处理,逐步使垃圾随意堆放和丢弃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县(市)处理模式。城市近郊的乡村和农场生产队。
采取户分类、村(队)收集、乡镇(农场)统一运输至县(市)垃圾处理场进行统一处理。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办法。
应充分发挥城镇垃圾场或处理点的功能作用,乡镇(农场)处理模式。主要交通沿线及城镇集镇周边的农村、生产队。采取乡镇(农场)村(队)联合、联动的方式,统一将垃圾清理运送到乡镇(农场)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可以采取以行政村、生产队或自然村为单位建设简易、符合卫生消毒要求的垃圾填埋场进行自行填埋处理,村(队)处理模式。边远农村、生产队的垃圾。或者进行定点焚烧,同时结合堆肥、生态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把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细化标准措施,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
一、工作重点
在巩固第一批村居环卫一体化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经验,继续探索全托管、半托管、自我服务等多种环卫一体化运行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加大工作力
度,强力措施落实,确保6月底前,将“三线三河”沿线的262个村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具体名单附后),使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覆
盖率达到60%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做好一批收尾,巩固整治成果。环卫管护中心要会同有关乡镇(街道)对第一批城乡环卫一体化村居进行摸底排查,拉出单子,明确责任,确保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村居覆盖收尾工作。同时,各乡
镇(街道)要按照“镇村收集、市运输处置”的要求,与环卫一体化村居签订责任书,完善农村环卫设施、环卫管护队伍,把任务目标落实到村庄,明确到人,形成环环相扣、衔接有序、推进有力的运
行机制。环卫管护中心、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村级保洁员和监督员队伍的培训管理、指导考核,保证农村环卫作业规范化运行,提高城乡环卫作业质量。
2、严格验收程序,推进二批覆盖。按照“镇村为主、部门配合、系统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6月15日前,由乡镇(街道)牵头,水务、交通运输、公路、环卫等部门协同配合,对乡镇(街道)辖区
积存垃圾、河道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对第二批纳入环卫一体化管理的村居,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以集中清理农村“三大堆”和治脏、治污、治乱为重点,开展农村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逐步将第二批262个村居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范围。对实行全托管模式的,环卫管护中心要按照“整治一个、验收一个、纳入一个”的工作要求,严格验收标准,及时纳入接管,并将环卫
设施配备到位,实现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的常态化。对采取半托管、自我服务模式的,环卫管护中心及乡镇(街道)要加强管理指导,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3、坚持示范带动,提高环卫标准。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按照亮点突出、特色鲜明、运行规范的要求,抓好不同类型的环境卫生示范村建设,同步推进实施“美化、净化、硬化、绿化
、文化”工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向更高层次纵深发展。
4、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五个一”为核心的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机制。即建立完善一套农村垃圾管理、卫生评比等制度,建立完善一套农村保洁员工资保障制度,
建立完善一套农民环卫意识宣传教育制度,建立完善一套农村环境卫生督查落实制度,健全完善一套农村环境卫生奖惩考核制度。通过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运行机制,确保环卫一体化工作人员到位、设
施到位、管理到位、考核到位,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积极培育不同层面的示范村典型,用群众身边触手可及、真实可信的典型引导各村开展工作。市环卫管护中心等有关部门要创
新宣传教育手段,扎实开展“做一天环境卫生义务保洁员、宣传员、监督员”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卫意识、文明意识。新闻中心、电视台、政务网等媒体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倡树先进典型,加大曝光力度,努力形成老少皆知、人人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第二批村居城乡环卫一体化覆盖工作,正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市政府督查室要对环卫一体化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街道。
二、考核方式
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定期考核由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牵头,会同县农办、财政局、环保局、长诏水库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在年终对乡镇、街道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县农村垃圾清运专项资金补助的主要依据。
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几次不定期考核。抽查结果列入考核总分。必要时,抽查结果在全县通报。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乡镇(街道)、村两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硬件建设、长效机制、环境面貌、绩效情况等,并抽查不少于10%的行政村。
四、考核标准
考核设基本分100分,附加分5分。基本分包括组织领导10分,目标管理70分和绩效情况20分(详见附表)。
五、考评等级
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90-75分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运用
对《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的农村环境卫生专项资金补助时,实行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村至垃圾中转站的清运费用补助:2个乡每年每户补助6元;三个中心镇的垃圾清理费用由乡镇自负;其他乡镇(街道)每年每户补助3元。
2.村收集垃圾费用:长诏水库库区村庄保洁费参照县城保洁费每年每户48元标准补助;水库上游村按照保洁费每年每户24元标准补助;城区、城郊的重点村按每户每年36元标准补助;其他村庄按每户每年12元标准补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周边乡镇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周边乡镇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攻坚工作,确保省级美丽乡村的申报及审批,结合、综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2020年,着力解决社区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推进本辖区内的人居环境整治及村庄清洁行动。
二、工作范围及重点
1、社区内公共区域。一是省道、市区道路及潇湘汽车城沿线;二是通组公路及沿线;三是河道、小溪、渠道沿线、水库周边及内其他公共区域。
2、社区内主次道路沿线、组道路沿线、水渠、河道、小溪、水库沿线的农户门前庭院卫生。
3、中心城区周边乡镇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内容为“三改、三治、三化”。其中,“三改”即改水、改厕、改陋习,“三治”即治垃圾、治污水、治空心房,“三化”即硬化、绿化、序化。
(1)改水:全力推进全的城市自来水供水工程尽快实施。
(2)改厕:加快改(新)建农户卫生厕所,确保农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确保公共设施的运转。
(3)改变不良卫生习惯:全面推行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村支两委人员片三包责任制、辅警、党员、组长到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洁员公共区域保洁和各通组道路及村级活动中心等日常保洁责任制、每月明星卫生户评比、每月最差卫生户、好儿媳户评比、五好家庭户评比、党员示范户评比和环境卫生保洁宣传制度等,引导群众文明行为,做到垃圾入桶,做到自我做起,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从源头上减少农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
(4)整治垃圾:整治范围内农生活垃圾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完备的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5)治污水:以河塘沟渠、排水沟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制。
(6)治空心房:按照“拆、建、管”并重的思路,加强庄规划,全域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
(7)硬化:加快通组道路建设,实现整治范围内所有村民小组通水泥(沥青)路。
(8)绿化:加强村庄周边、庭院宅旁、村内道路、河渠两侧造林绿化。
(9)序化:加大内秩序和农户家庭庭院管理规范化整治力度,开展清理整顿电线、网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为主要内容的缆线整治,开展“牛皮癣”清理行动,开展物品乱摆乱放和车辆乱停乱摆整治行动,确保区域内摆放有序。
三、工作原则及思路
(一)工作原则
1、严格落实社区干部包组责任制,按照分工胡小勇负责1、2、3、4、5组,蒋负责6、7、8、9、10组,蒋负责 11、12、13、14组,张负责15、16、17、18组,唐负责19、20、21组,辅警及组长、党员负责自己各组及到户的农户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
2、各包组村干部负责自己所包组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辅警及组长、党员负责自己各组及到户的农户的庭院摆放及卫生。各包组村干部必须每月组织辅警及组长、党员入户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及评比等,如平时需组织人员、请工等,必须到村委会请示,及时由村委会组织人员调配、请工等,并做到每天汇总到居委会备案、登记,所需费用由委会开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每月的党务、村务监督月例会进行通报。
(二)工作思路
第一步为集中突击整治阶段,即从1月份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工作重点部位及各组的陈年垃圾、新增垃圾进行一次大清扫、大清除;第二步为长效保洁阶段,即在完成第一步集中突击整治的基础上,村委会充分研究,严格落实区域包岗责任制,党员、辅警、组长到户三包责任制,合理安排组织保洁,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确保公共区域及公共沿线区域农户保洁常态化,坚决做到不留一处死角;第三步为根据市区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全面推进各组和农户的门前及周边卫生,全面落实各户门前村干部、组长、党员三包责任制。
四、成立机构,强化保障
成立社区人文环境治理专项小组,由社区书记胡任组长,社区主任蒋任执行组长,其他居委会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副组长,辅警、党员、组长为成员。
五、考核奖惩办法
凡村干部所包的片环境卫生在市、区检查中被通报的,每次罚该包组干部200元,并由该干部自己出资请人整改到位,辅警、党员、组长陈勉谈话并做出书面检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紧扣一个目标,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2015年是XX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启动之年。绿色是XX的名片,有着得天独厚的先行优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工程,也是全力推进XX“红色传承、绿色发展”,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具体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省、XX市高密度开展全省新农村建设培训会、农村清洁工程推进会等会议,对此,XX高度重视,在高位推动上,成立了由XX市委常委、管理局党工委书记、市委书记任组长、XX管理局局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全山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意见》分别在市长常务会和局市联席会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通过。在总体要求上,提出了从2015年开始,在全山实现“首年全面铺开、三年提前验收、五年完善巩固”的目标,确保全面启动并力争完成4个垃圾中转站建设,并着力实施全山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争从源头管理、末端控制、设施配置、制度保障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常态运行和管理机制。在考察学习上,先后多批次组织部分市直和乡镇主要负责人100余人次赴湖南攸县、XX上犹、遂川等地学习考察,部分乡镇还组织乡村干部到邻近县市学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经验,搅活了党员干部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主动性和参与性,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同时,在赣州上犹考察回来后,马上召开了工作会,要求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实施方案,迅速开展一次存量垃圾清理。
(二)科学编制规划,实施“三个注重”
科学合理的规划是有效进行农村垃圾处理的前提条件。全山775个自然村按照“城乡一体、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实施过程中,注重了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实际需要。在垃圾中转站规划上,按照方便、节约的原则合理规划了四个垃圾中转站。在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地在垃圾处理设施用地规划、道路设计、绿化用地处理、公共设施建设等过程中,考虑农户的日常生产需要、生活习惯,便于农户对日常生产生活环境合理使用,科学管理。二是注重因地制宜。全山所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标准主要采取了三种模式进行:集镇周边村点或中心村点采取“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市处理”的方式,统一收集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目前龙市、古城、黄坳、厦坪四个乡镇中转站已完成选址,2016年可以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离集镇较远的自然村采取“户集、村收、村集中无害化焚烧或填埋”的模式;偏远山区、分散农户按照“垃圾分散不出村”的理念,采取“一户一炉自行焚烧”的模式。三是注重未来发展。为适应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推进城区基础设施向农村辐射,带动和引领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进程。从2013年开始,已经在拿山乡、厦坪镇、井企集团等“一城带两镇”区域选择23个自然村作为试点,日产日清,取得效果尤为明显,为全山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模式。
(三)努力健全机制,做到“四个确保”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长效的管理机制是关键。我们从尊重好、维护好、实现好农民利益出发,着重从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入手,努力做到“四个确保”。
一是定工作队伍,确保有人管事。每个乡镇都设有环卫所等机构,在每个村组成立了实施保洁和垃圾收运管理队伍。按服务人口的3‰配备了380名保洁员,负责村庄公共场所的日常清扫和垃圾清运或焚烧。在村理事会的领导下,选配村组热爱公益事业的“三老”(老党员、老村干部、老教师)组成管理队伍,确定人员和队伍进行管理监督,出台简易的村组长效管理办法,建立由乡镇驻村领导和村干部组成的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绿化等日常管护内容考核,确保有人管事。
二是定经费来源,确保有钱办事。在资金支持上,采取“项目争一点、政府补一点、乡镇筹一点、村里出一点、村民缴一点”的多元化筹措方式,即积极争取中央、省、XX市资金和项目支持;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乡镇场筹措部分资金;村级从财政转移支付划出部分资金;鼓励村民缴费,村民缴费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标准。所筹措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设备的建设费用以及保洁及保洁员工资等日常运行保障费用,确保有钱办事。目前已落实4个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资金302万元,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74.21万元,下拨以奖代补资金189万元。
三是定工作机制,确保有章可循。在工作机制上,积极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一是探索农村垃圾处理新机制。按照分类实施、典型示范的原则,选择拿山、厦坪、东上、柏露乡等公路沿线、山区乡镇、偏远小乡等部分乡镇作为试点,引导群众按照“3+5”模式、四分处理法,对农村垃圾进行有效处理,使垃圾处理做到不出户、不出村和日产日清,基本达到了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三化”要求。如,东上乡实行“垃圾分类处理,任务分片包干,经费分级投入,奖惩分级考核”模式,探索出了一条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的新路子。二是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在机构建设上,全山成立了17个乡镇环卫所,主要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日常工作;在基础设施维护上,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损坏一处,修复一处;在村庄绿化维护上,缺一棵,补种一棵,尽量做到见缝插绿成一片;在长效机制上,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定期开展卫生评比。同时,全市在今年春节还开展了农村垃圾处理集中整治活动,平时各乡镇还定期开展了存量垃圾清理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探索各类群体互动机制。在全山各个中小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给学生上一堂农村垃圾治理常识课,出一期以垃圾治理为主题的专题班刊,组织学校师生的卫生清洁活动,让学生对家长宣传和传授日常卫生和保洁的重要性,使社会共同参与,关心和支持全山的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如,拿山乡在垃圾挂桶上设有保洁清运手机号码,通过即时联系,实时监督等方式,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四是定考核目标,确保工作有成效。一是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建立了由管理局办、市委办、市政府办等“三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日常巡查、督办落实,实行每季度一次明查暗访,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定期通报。二是制订奖补办法,将日常运行经费的50%与考核评比挂钩,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90分以下的按比例拨付,扣除下来的运行费全部用于奖励90分上的乡镇场,同时,在XX电视台设立曝光台,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到位的乡村进行曝光。三是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年评选出6个先进乡镇和20个先进行政村在全山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达标的乡镇场将取消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优评先资格。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全山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领导重视不一,主要领导重视的乡镇工作成效明显好于不太重视的乡镇;干道沿线村庄、美丽乡村建设点的村庄明显好于其他地方。二是群众的意识不高,由于群众个体差异较大,生活水平不一,部分群众陋习难改,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意识不高,垃圾乱扔乱倒的习惯一时难以改变;三是垃圾分类较难,不少群众贪图方便,加上农村分类设施及分类激励措施不足导致农村垃圾分类难,造成垃圾处理量大;四是处理设施薄弱,有的乡镇无垃圾清运车和足够配置铁皮挂桶;有的村庄没有宣传栏、评比栏;有的保洁员没有配齐“一车一铲一钳一扫斗”和保洁服;有的农户未按要求配置“两桶两袋”和焚烧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统一思想认识。采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使乡村干部认识到位,垃圾处理有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生活垃圾的积极性,增强主人翁意识,切实由“要我管、我不管”转变为“我要管、是我管”,形成人人讲卫生、爱干净的浓厚氛围。
2.夯实农村垃圾处理设施。今年年底力争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4个乡镇垃圾中转站,配齐垃圾机动清运车、垃圾挂桶、保洁员工具、户用分类桶等基础设施,为户集、村收、乡中转、市处理模式打下良好基础。探索引入市场机制,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3.构建长效保洁机制。一是是定期开展“文明户”、“卫生户”等评选活动;二是建立健全垃圾回收体系,利用乡村便利店、农家超市作为乡村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立覆盖村镇的资源回收体系;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奖惩,将检查结果与日常运行管理费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