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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支持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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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支持政策

第1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绿色信贷 低碳经济 约束激励机制 金融机构

一、北京市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2010年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核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贷款申请,对产能过剩、落后产能以及不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产业,要合理上收授信权限。对于一些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以及国家明令要求淘汰的落后产能等的违规在建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

目前北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加快北京市绿色信贷的发展非常重视,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绿色信贷在北京市的发展。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发改委和环保局、银监会北京监管局4部门近日联合了《关于加强“绿色信贷”建设支持首都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提出了“绿色信贷”支持节能减排的措施。《意见》称,北京市将通过加快建立并完善“绿色信贷”信息体系,逐步将北京市节能环保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对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企业审慎发放贷款,甚至停止贷款。2010年,以“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地坛论坛”在北京召开,北京市东城区启动“北京绿色金融商务区”,东城区将成为“北京绿色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试点基地。这些措施的实施都将进一步的推动北京市绿色信贷的发展,并在理论上为北京市绿色信贷体系的创建起到加速器的作用。

二、北京市在发展绿色信贷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目前,虽然北京市政府和金融业机构等在发展“绿色信贷”方面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收到了一些成效,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北京市在发展绿色信贷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将会给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效益带来显著影响。现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客户,它们构成了这些金融机构相当重要的业务支撑和收入来源。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必然会使得金融机构减少或中断信贷资金流向这些“两高”领域,进而会导致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出现一定程度的萎缩,同时,由于缺少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可能会导致“两高”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困难,进而给银行带来“坏账”的风险。

其次,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的相关数据收集和处理存在一定困难。目前由于我国的绿色信贷政策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企业环保信用数据库,导致与绿色信贷相关的信息收集和处理等都存在相当大的难度,不能为金融机构提供参考,从而影响了绿色信贷的发展。

最后,绿色信贷业务的风险评估标准和程序不完善。一方面有些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业务不够重视,对其效益存有疑虑,有些甚至把绿色信贷业务当成是公益活动;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关于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乏有针对性的评级标准和指导目录,同时由于缺乏具有环保技术知识的相关专业人才,以上各种种都使得金融机构对于企业环境风险的识别、计量和监测能力严重不足,这些都给北京市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带来了一定的障碍和困难。

三、促进北京市绿色信贷发展的对策研究

(一)政府政策的支持

要想有效的实行绿色信贷,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比如,德国政府在充分落实政府补贴资金的同时,还出台了一系列的环保政策,如“贷款担保计划”等;美国将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调节环保经济的有效政策;加拿大政府定期会在《加拿大生态环境状况》杂志上以及网络上公布环境报告信息,最新的环境动态,鼓励广大公众来监督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通过建立一定的监督检查制度,把环境治理结果准时向媒体公开。

(二)银行的激励机制与内部管理

是否具有一个良好的银行激励机制是银行对绿色信贷实施内部管理的重要手段。良好的激励机制应该是银行或企业在实施“赤道原则”后仍然有利可图。只有在强有力的银行信贷激励机制的指导下,企业与银行才会通过合作,自觉并互相监督地遵守赤道原则。

(三)金融产品的创新支持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绿色信贷,其在绿色信贷的金融创新产品开拓方面更具有突出贡献。复兴银行一直致力于产品的开发,无论是节能环保金融产品,还是创新开发金融产品,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此外,各项信贷金融产品的开发活动都通过透明的公开招标形式展开,开发出的产品也要得到环保部门的审批与认可,这样即确保了资金的有效利用,也保证绿色信贷产品开发过程的公平公正。

(四)尽快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要想有效的实施绿色信贷,必须需要法律体系强有力的支持。这也是从上述国家成功实施绿色信贷的一个共同点。明确的法律体系对企业行为的引导与规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清楚的条文规定、明确的责任界定、清晰的处罚措施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如此,才能将政府权力、银行与企业责任及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政府有法可依,银行有动力和压力去践行绿色信贷之路,企业有激励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发展生产,从而保证环保事业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巴曙松,严敏,吴大义.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J].金融管理与研究,2010(2).

[2]阎庆民.构建以“碳金融”为标志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J].中国金融,2010(4).

[3]周纪昌.国外金融与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0)

第2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绿色金融;可持续性;政策环境

中国经济发展需要既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又要具有资源环境的可持续性,因此,绿色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现代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在引导资金的流向、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绿色金融是通过金融活动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和采用绿色环保方式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实现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目的。通过发展绿色金融,首先是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特别是通过一些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主要金融机构的投入,有利于形成资金的示范效应和聚集功能,支持绿色企业的生产经营。同时,利用金融手段,有利于推进形成绿色产业发展和投入绿色产业的资金获利的双赢局面,引导金融资源在市场化条件下的合理配置,形成有竞争力的绿色产业和绿色发展型经济。

一、绿色金融发展的驱动因素

金融推动绿色发展,需要遵循金融企业的商业本质。在市场化的经济体系中,相关经济主体的行为都可以从成本与收益的比较中来找到其行为动机。对金融企业来说,其基本的行为逻辑就是,投入绿色发展中的资金所取得的净收益,至少应该是同样资金投入其他用途时取得的收益相当。在金融企业的资金投入中,投入方式主要有贷款、债券等债权方式和买入股票等股权投入的方式。两者对接受资金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贷款、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方式中,金融企业承受资金风险收取利息,对企业经营管理不参与,不享有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金融企业在资金投入前都要进行审慎的评估,确保债权的本息安全收回是资金投入前最重要的考量。而在股权融资方式中,金融企业可以通过投票等机制干预企业的管理,并且具有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投资对象的经营管理情况与投资人的利益直接相关。与上述两种不同融资方式相对应,金融企业的收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来自于提供债务性融资工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第二是来自于股权投资方面的分红和套现的溢价收入。绿色金融发展的标志之一是有众多金融企业的参与,参与的企业多了,绿色金融的供给才会增加,融资品种才能更加丰富。而这又取决于各相关经济主体对上述两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收益考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绿色金融发展的驱动因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绿色金融需求规模。这里的绿色金融需求是指能够满足金融企业成本收益核算要求的需求。在同等收入和成本的情况下,需求规模越大,绿色金融的供应越高。对金融企业来说,具有经济可行性的需求,首先是选择余地增加;其次,数量的提升,本身也带来规模效应。当然对了绿色金融需求的满足程度,还要受到金融企业自身的资金来源限制。二是资金进入绿色企业的预期收入高低。预期收入越高,当然金融企业越愿意投入。绿色金融的供给与预期收入呈正比。三是从事绿色金融活动的成本。包括资金成本、日常管理运营成本等。绿色金融的供给与成本负相关。四是风险。理论上风险也可以归入成本来考虑,即风险成本。资金投入绿色企业之后可能造成本金的损失,对提供绿色融资的金融企业而言就是一种成本。风险越高,在一定的风险偏好下,投资意愿就越低。

二、从绿色金融需求端的分析

绿色金融的需求端,就是需要资金的从事绿色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与提供绿色金融服务的经济主体共同组成绿色金融市场的供需双方。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由于绿色产品和服务往往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或者说,在环境保护等相关方面,市场并不会自动的导致每个企业在追求盈利的同时去顾及到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除非是有强制的要求或在经济上的激励约束措施。因此,发展绿色金融在需求端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保护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正常市场动机之下,促使其兼顾绿色发展要求。这个问题也要从绿色企业的成本和收益比较角度来进行分析。企业愿意开始绿色生产或投资绿色项目,需要外部市场和政策法规方面具有促进其提高收益、降低成本或同时提高收益降低成本的影响因素。从对应绿色金融供给的角度,影响需求端的因素主要包括:

1、绿色金融供给。通过增加绿色金融供给,能够改善绿色企业获取资金的成本和便利条件。绿色金融的供给,有两个渠道:一是增加原有金融机构绿色资金供给的数量和比例;二是发展专业的、更多的绿色金融机构;三是通过金融市场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企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绿色资金的需求量已经越来越大。据人行绿色金融专业委员报告,为达到既定的绿色发展目标,今后五年中国在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领域的年均投资总量至少为2万亿元。此外,在未来十年中绿色城市的建设还将带来每年约4万亿元的资金需求。但是,在实际经济活动中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机构的数量和机构种类不足。社会上专业服务绿色企业的金融机构很少,部分银行虽然声称开展绿色信贷,但实际上无论从专业要求还是投入数量方面都还有限。更主要的是,如果仅仅要求国内主要银行从社会责任角度来支持,而不是从完善商业机制方面进行根本性的制度安排,并不是一种可持续的方式。

2、绿色金融市场机制建设。这也是从降低筹资成本的角度来考虑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需求端本身的经济可行性。许多绿色项目属于非盈利性或盈利性较低的公益性项目或准公益性项目,项目实施周期长、收益低、风险高,需要在公益性和盈利性之间寻找到平衡,这难以对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企业产生足够的吸引力。二是交易渠道和工具的限制。间接金融市场如银行贷款等需要满足银行的评估要求,而直接融资市场规模小,同时,相关的融资工具缺乏,对大部分企业来说融资工具的选择余地仍集中在贷款等少数传统债务工具上。

3、配套的推动绿色发展金融政策法规。政策法律的规定会影响到绿色资金的供需双方。从供给方来说,我国绿色环保产业发展还不成熟,总体体量小,且存在着初始投资大、投资回报期长、行业收益率偏低等诸多问题,金融企业开展绿色金融,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如对金融企业支持绿色产业项目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等。从绿色企业的角度,除了法规上的强制要求外,还包括在政策对从事绿色生产的企业,可以采取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给予税收、补贴等方面的优惠,反之则增加这方面开支的政策。此外,对一些公益性绿色项目,如何实现商业可持续,以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也需要政府政策支持。

4、培育鼓励绿色发展的民间力量。社会公众作为最终消费者,他们的绿色发展、绿色消费意识能够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企业的成本和收益,从而使追求绿色发展成为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一个内生函数。如消费者对不绿色企业产品的抵制,就是通过影响企业收益实现而形成对企业的约束。如果消费者都认同使用绿色产品,则生产这类产品的企业将因此受益。

三、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绿色金融供需双方的相互作用,决定了绿色金融发展的程度。因此,从影响供需双方的各种因素来分析,要加快建立完善相应的政策支持体系。

1、增加金融支持渠道。一是鼓励银行、信托、保险等正规金融机构更多地参与绿色发展,提供绿色贷款、绿色信托、绿色保险等金融服务。二是建立专门支持绿色生产和绿色产业的金融机构,如鼓励地方组建或与金融机构合作组建等方式,成立绿色投资公司、绿色产业发展基金等,调动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发展。同时,金融机构也不限于国有的金融机构,要调动民间资本的力量,形成合力;第三,要在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中对绿色企业的上市给予明确要求和支持,体现绿色发展导向,多渠道为绿色发展提供金融支持;第四,金融工具多样化。要发展包括绿色债券、可转换债、碳排放权交易、指数交易产品等,丰富金融工具种类,吸引更多绿色金融市场的参与者。

2、建立资源补偿定价机制。利用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是发展绿色金融的一种可持续的制度安排。要建立自然资源价值评估制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定价,从成本和补偿等方面,平衡以损害环境为代价的获利,使损害环境的行为在经济上不可行。同时,要发展自然资源使用权和相关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交易市场,形成绿色产品的市场公允价值,发挥价格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源开发使用权利的合理配置,并为资源税等的征收提供依据。

第3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

问:制定《指导意见》的主要出发点和政策考量是什么?

陈雨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需求持续扩大。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增加绿色金融供给,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发挥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用的重要举措。

出台这一《指导意见》,一是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实践表明,声誉效应可以激励绿色投资。一些绿色投资者,包括2016年以来的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人,在追求商业回报的同时,也收获了良好的社会声誉。重视“声誉”的、负责任的投资者正在增多。政策层面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绿色投融资,会得到积极响应。

二是政府在适当领域运用公共资金给予激励。许多绿色项目由于其正外部效应没有被完全内生化,收益率略低于市场水平,社会资本可能不愿介入。因此,有必要通过贴息、担保、再贷款、PPP模式等办法来降低其融资成本或提高其收益。同时,提升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三是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积极稳妥地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经常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

多维度创新满足绿色产业投融资需求

问:《指导意见》在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推出了哪些创新性的工具和手段?

陈雨露:《指导意见》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总结了近一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成功实践,研究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融资工具和激励约束机制,以更好地满足绿色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

一是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这就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政策层面支持绿色投资的积极、重大的政策信号,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

二是通过央行再贷款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到通过再贷款等措施来支持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发展。这里说的“再贷款”,应该从广义上去理解。它可以是央行给商业银行利息较低的贷款,也可以是支持商业银行购买绿色债券或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也可以是抵押补充贷款。央行会选择合适的具体操作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绿色金融发展。

三是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为中长期绿色项目提供新的融资渠道。许多绿色项目是中长期项目,让银行发行中长期的绿色金融债券、让企业发行中长期的绿色企业(公司)债券,可一定程度缓解期限错配带来的融资难问题。

四是发展碳交易市场和碳金融产品。我国已经宣布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在此基础上的碳金融业务将有助于大幅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碳交易价格的有效性,并可为绿色企业提供一系列的融资工具。

五是强化环境信息披露。在《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对绿色投资构成的制约。

为未来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问:绿色金融已经成为2016年G20的一个重要议题。如何看待中国在绿色金融议题上的国际影响力?

陈雨露:在我国的倡议下,绿色金融2016年首次被纳入G20议程,并形成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明确列举了发展绿色金融的七条可选措施,为未来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

我国是全球仅有的三个建立了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经济体之一。2016年以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快速发展,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中国将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指导意见》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广泛开展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国将继续与其他经济体一道,在G20框架和双边合作框架下,努力推动全球绿色金融的发展。

问:下一步央行等部门将如何贯彻好《指导意见》?

陈雨露: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互相协作和配合。下一步,人民银行等部门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密切关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对激励和监管政策进行跟踪评估,适时调整完善。加强金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和统计数据共享,建立健全相关分析预警机制,强化对绿色金融资金运用的监督和评估。

二是鼓励各地区从当地实际出发,以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第4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在北京市东城区启动“北京绿色金融商务区”当日,中国民生银行也正式启动了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并成为首家绿色金融专营银行机构。

这一天,中国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王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杨艺文共同为中国民生银行“绿色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揭牌。为此,在绿色金融的领地上,民生银行又往前走了一步。

“绿民生”“绿东城”互为支撑

根据规划,民生银行在东城区设立首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将优先支持东城区“北京绿色金融商务区”的发展,并为北京环境交易所“合同能源管理投融资交易平台”提供全面而专业的金融服务。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大方地表示,民生银行将加大绿色信贷产品供给、建立绿色审批通道,与北京绿色经济共同发展。

在民生银行提供的服务中,包括基金托管服务,并购贷款业务、分离交易业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多种信贷产品。

同时,民生银行将加大信贷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为企业提供投资理财、财务顾问、结构化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研究并试行绿色股权、知识产权、碳排放权质押等标准化贷款融资模式和低碳金融产品,有效解决中小型环保企业融资难问题,为节能环保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据介绍,民生银行设立“绿色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后,将密切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实际,优化信贷结构,配置信贷资源,将业务重点定位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行业等领域,继续积极支持包括天燃气、电厂排放、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类型的企业。

随着市场环境和金融服务水平的不断完善,该机构还将进步整合相关资源,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创新产品,与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按照“绿色信贷”原则积极开展合作,探索绿色金融和低碳金融的发展之路。

据相关媒体报道,民生银行为了有效地推动绿色信贷的发展,在管理上借鉴民生银行事业部改革的扁平化、垂直化的模式,以突出效率;在经营上坚持专业化、创新化,以突出实效。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绿色信贷政策,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战略,民生银行制定了《中国民生银行绿色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银行内部“绿色信贷”审批制度,将环境风险控制植根到管理流程中。

当然,此举也引来业界的好评。从民生银行的实践来看,为了更好地适应“绿色信贷”的需求,银行业机构需要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低碳经济的产业形态、技术特征、成长规律,能够促进银行业机构在经营管理中注重协调可持续,增强社会责任,开发适合低碳企业和项目要求的评级授信和风险定价模型,推进产品和服务的整合、创新,提高专业化运作水平。

有人评论说,商业银行既要成为绿色金融理念的推广者,更要成为绿色金融服务的创新者。这是银行业自身实现良性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适应世界金融业发展潮流的必然所在。

探寻长效“绿色信贷”机制

上述例子只是这家银行投身“绿色金融”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民生银行制定了一系列“绿色信贷”内部信贷审批制度,建立起了个长效的“绿色信贷”机制。

2006年起,民生银行与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合作,每年出资1450万元支持其播出全国农产品应急销售免费广告。截至2008年,民生银行对扶贫免费广告累计出资达4350万元,已帮助全国17个省245个贫困县和全国农产品主产区推销489亿公斤滞销农产品,该信息兴农扶贫模式累计创造经济价值400多亿元,直接受益群众超过1000万。

“节能减排将是今后较长时期内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主要着眼点,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落实科学发展观,也是商业银行践行社会责任、管理环境风险的现实需要。”民生银行负责人说,“对重大问题,我们通过咨询有关的专业机构的专家团评判项目的可行性,从而准确实施‘绿色信贷’政策。”

根据《中国企业报》的消息,民生银行先后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完善相关行业区域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银监会的通知》,要求行内各经营机构严格遵守通知要求,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区域地方法规政策及规划,区别不同行业在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行业区域授信政策及相应的信贷业务操作细则。

据介绍,民生银行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污水处理、清洁能源和产品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有重点地给予信贷支持,今年上半年,对此类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201笔,金额167亿元。

对节能减排加强支持的同时,还严格授信项目准入标准,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及环保不达标项目,不提供新增授信。民生银行对存量客户,主动清理,退出8家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项目,合计金额9.2亿元。针对国家环保总局解除区域限批文件及有关客户环评手续陆续获批情况,民生银行通过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详细调查,压缩6户贷款,金额6.8亿元,完全退出1户,金额达到1亿元。

第5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绿色信贷 信贷政策 信贷管理 国家 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2-203-02

绿色信贷是一项信贷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要求,运用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总量、投向和质量进行引导、调控、监督,促使金融机构对研发生产环保产品和设备,从事生态保护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提供倾斜性支持,而对污染企业进行信贷限制的信贷政策。绿色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能取得引导资金向环境友好型企业流动的良好效果。目前,已成为我国环境保护最主要的手段之一。

2007年7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项目进行信贷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扩张。

国家的绿色信贷政策是指银行业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新建项目的环境监管和信贷管理。银行业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规定与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保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银行业在审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加强授信管理。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贷款,防范贷款风险。

作为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关,切实加强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同时,还要与银行业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按照职责权限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向银行业提供环境信息。人民银行及各分支行要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将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防范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

环保部门、人民银行、银监管理部门、金融机构都要加强合作与联动,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反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以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

笔者长期从事银行金融工作,在多年的信贷管理工作中,深深感到:建立绿色信贷长效管理体系是绿色信贷政策具体化、规范化的表现。依据国家绿色信贷政策,搞好银行绿色信贷管理能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和环保主管部门及银行业实施国家绿色信贷政策的指导作用。这样做,可以把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提升到银行的战略层面,还能增进地方党政领导对银行信贷政策导向及各金融机构执行相关信贷政策情况的了解和认知度。

怎样依据国家绿色信贷政策,搞好银行绿色信贷管理工作呢?这是摆在每一位从事信贷管理工作同行面前一道值得钻研的深奥课题。笔者认真学习了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经验,探讨了搞好绿色信贷管理工作先进的理念和方法。并愿与业内同行共同研讨这一课题,力求通过认真研讨,闯出一条创新与发展绿色信贷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一、建立绿色信贷评估管理体系

信贷评估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核心技术环节。建立绿色信贷评估管理体系,能有效地落实党和国家绿色信贷政策,优化配置银行的信贷资源,对绿色经济的发展可以起到引导、支持、保障和控制作用。笔者了解到,最近河北省环保厅与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监局联合出台的《河北省绿色信贷政策效果评价办法》开创了绿色信贷政策评价的先例,这个“效果评价办法”对形成绿色信贷管理机制为各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提供了一条可行之路。笔者认为,银行业可借鉴河北省环保厅、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省银监局的做法,采取以下措施,建立绿色信贷评估管理体系。(1)建立绿色信贷工作标准。银行业可根据各企业的建设项目、潜在影响和风险程度,将项目分成A类、B类。对A类和B类项目分别进行社会和环保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针对分类时发现的问题,责成贷款企业制定出以减轻和监控环境社会风险为内容的环境管理方案和企业解决存在问题的行动计划。(2)建立绿色信贷评估标准。银行业可成立以经济研究专家和环境保护专家为成员的审查小组,对A类项目和B类项目递交的环境评估报告进行严格审查,并请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审查情况拟定评估制度。制度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执行,决不能。银行业每年还要向上级领导递交绿色信贷评估过程报告和经验报告。(3)建立绿色信贷审核制度。银行业应责成借款企业在融资文件中承诺事项:遵守社会和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在项目建设运作周期内遵守行动计划要求,以及定期向贷款银行提交项目报告等。同时,还要责成贷款企业建立公开征询意见和信息披露制度。银行业应建立投诉机制,征求当地受影响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利用金融杠杆,促进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积极创新绿色信贷管理模式,支持低碳发展

众所周知,我国“十二五”时期,绿色环保已成为全球发展的核心内容之一,金融资本也成为绿色环保的助推力。银行业应顺应这一趋势,大力倡导和积极推进以低碳、环保、节能为核心的绿色信贷,这不仅是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履行社会职责,也是改进银行业业务发展和调整结构的内在需求。目前,我国将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这其中就蕴涵着巨大商机。这就需要银行业以国家宏观政策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为导向,按照国际“巴塞尔协议”和“赤道原则”的理念,坚持政策制定着眼绿色环保,资源配置优先绿色环保,产业支持倾斜绿色环保,制度保障考虑绿色环保,客户服务促进绿色环保,积极创新绿色信贷管理模式,支持低碳发展。

笔者认为,首先,银行业应在“绿色信贷”领域中加强渗透创新。要充分利用和发挥银行在支持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领域的传统优势,总结推广经验,继续保持信贷资源配置向绿色环保倾斜的优势。同时,对生物质等新兴领域进行跟踪研究,积极拓展战略新兴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设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谋求更多的发展空间。其次,满足个性化要求,进行产品创新。笔者建议,银行信贷部门应根据客户的特点与资金运作模式,进行跟踪调查研究,加大供应链融资、中间业务产品、并购贷款、上市融资等产品的创新,使之成为一批绿色信贷品牌。然后,银行业要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服务创新。银行领导应与信贷部门员工根据客户、产品、区域的特点,组成金融专门团队,做好贷前、贷中、贷后的风险控制工作,加强对低碳环保运作模式和清洁能源发展趋势的研究,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客户全面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最后,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加强机制创新。银行作为金融企业,必须履行对社会全面负责的义务,决不能见利忘义、袖手旁观。要着眼于低碳环保大局,对低碳环保企业在信贷政策上继续大力支持,在资金上重点做好保障,建立一条项目申报、评估、审批、放款、管理一条龙服务的“绿色通道”积极支持低碳环保事业的发展。

三、加强利率引导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多样化

笔者在从事银行绿色信贷工作中深深感到:作为金融机构,银行业应积极发挥地方银行优势,积极拓展新能源和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市场,全力支持企业实体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尤其要突出对新能源和环保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产业的支持。对以上产业要想尽一切方法确保信贷资金的优先满足。同时,银行领导与信贷人员还要做好企业的投资顾问,合理引导他们的贷款投向,加强利率引导作用,以提高他们的资金使用率,使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充分体现“择优扶优,区别对待”的绿色信贷政策。银行信贷部门要通过实施战略合作伙伴、重点客户、名单式管理、专项利率优惠等政策,帮助企业进一步降低融资财务成本。通过设置市场调研系数适度调节担保风险系数,贡献度系数及政策调节系数,有效发挥差别利率政策的投放作用。同时,银行领导要将工作重点放到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融资的方面上来。笔者在与同行共同探讨“绿色信贷管理”工作情况时发现,目前市场融资情况是这样的:一些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由于担保原因而导致融资困难,影响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针对这种情况,银行领导就要与信贷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支持他们的产业发展。银行可采取担保方式多样化,以不动产的抵押、动产抵押、动产质押、企业保证、联保等手段,不断创新和完善贸易融资类、置业按揭类、联贷联保类、权利质押类等产品,并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银行之间还应联手合作,积极解决有进出口贸易背景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问题,适度利用商票、敞口、进出口银行贷款、直接融资手段来满足优质企业多方位的融资需求。在积极促进环保企业发展的同时,银行业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钢铁、水泥、房地产开发贷款实行余额控制,对违规建设项目采取限贷、停贷和收贷措施,对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及用信,促使“绿色信贷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不断完善。

四、支持绿色工业,促进经济发展

众所周知,从我国的国情来看,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匮乏,发展相对落后,环境承载力较弱。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特别是我国城市化波及13亿人口,比世界现有56个高速度发展国家的人口总和还要多出3亿多,这种形势对资源环境形成巨大压力和挑战。这就需要我们国家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保友好型的绿色发展道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绿色工业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把握战略机遇,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支持绿色工业,促进经济发展,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1)银行业要支持绿色工业发展,形成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因为绿色工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多数处于产业初创期,风险较大,所以在融资方面面临很多困难。银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资源配置枢纽,支持绿色工业发展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银行业要运用开发性金融的理念和方法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优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为发展绿色工业起到积极作用。(2)发挥优势,联合作战。银行业应与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及地方政府等在绿色工业、生态环境领域的企业联合作战,坚持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市场出口的方法,引导社会向绿色工业投资。(3)严把贷款关。银行业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绿色信贷”政策,在审批企业建设项目开发时,对因环保问题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给贷款,并积极为绿色工业领域发展提供顾问和融资服务。

五、结束语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工业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幸福。笔者希望业内有识之士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开拓创新、积极进取,依据国家绿色信贷政策,搞好银行绿色信贷管理。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李卢霞.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创新探索.上海证券报,2010,11.4

2.徐企颍.发展绿色信贷促进经济发展.新浪财经,2010(6)

3.宋思文.碳权质押贷款――绿色信贷新模式探究.中国城市经济,2011(17)

第6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低碳经济 绿色金融经济发展

一、绿色金融和低碳经济概述

绿色金融就是与低碳有关系的金融活动,也可以叫碳融资,大体上可以说是环保项目投融资的代名词,也可以简单地把碳金融看成对碳物质的买卖。碳物质主要是与上述清洁发展机制中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环境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可以在上述机制中进行买卖交易、投资或投机,所筹集的资金可用来投资于减少CO2等排放的环境保护项目。一个被公约限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国家,凡是超标排放就要进行经济补偿,可以“出钱购买”排放权,由此温室气体减排量的国际贸易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金融市场。

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模式,低碳经济的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使价值观发生变革,为迈向生态文明走出一条新路,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金融和低碳经济的契合性关系

(一)“绿色”和“低碳”两个概念密切相关

首先,气候是环境的一个重要要素。气候的不利变化如暴雪、海啸、飓风等会恶化生存环境。其次,气候和环境的变化都与工业化城市化密切有关。工业化导致大量排放温室气体和污染物,破坏自然界的平衡和循环。如火力发电,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前者是温室气体,后者形成酸雨。“低碳经济”是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经济发展形态。“绿色金融”是环保项目投融资的代名词,是对碳物质的买卖。

(二)倡导绿色金融和低碳经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具体体现

“低碳经济”和“绿色金融”都是主张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经济;都是主张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理念和方式。我国各省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的不同所承担的成本和压力也不同,通过绿色金融和低碳经济发展政策,能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和能源消费方式转变。

(三)倡导“绿色”、“低碳”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具体体现

从“资源节约型”看,倡导“绿色”和“低碳”,就是强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降低GDP能耗也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环境友好型”看,倡导绿色和低碳,就是强调对生存环境的保护,珍惜蓝天、青山、绿水。

三、目前国内碳交易市场和绿色金融创新的现状

(一)在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上,我国碳融资和绿色金融服务不足

目前,国内碳交易市场和绿色金融创新总体讲是比较滞后的。

首先,我国碳排放资源多但没有定价权。据世界银行统计反映,2008年我国在CER一级市场交易中的份额达到84%,2002~2008年全球66%的CER供给源于我国的CDM项目。但由于碳交易议价能力弱,没有定价权,我国目前仍处于全球碳金融交易链的低端。我国缺乏统一有效的碳交易市场和成熟的金融中介。目前我国在碳减排额主要通过一些国际碳基金、世界银行等中间机构进入国际市场,国内价格远低于国际价格,而且人民币被排斥在碳交易的计价结算货币之外。

其次,在绿色金融和碳融资服务上国内金融机构参与不足。但我国金融机构参与绿色的深度和广度有限,发展缓慢,商业银行以发展绿色为目的、为企业做财务顾问或进行融资的案例较少,在为碳减排项目提供直接融资、参与国际碳交易、为企业CDM项目获得联合国专门机构认证提供咨询服务等金融服务尚处于空白状态。更缺乏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基金等各种金融衍生品和金融服务支持。

(二)在培育国内排放权交易市场上,金融产品创新和政策激励不足

首先,国内排放权交易市场发展缓慢。我国排放权交易市场及产品逐步形成,已开展国内碳交易和其他排污交易品种。但交易品种少、市场规模小,特别是因减排交易品种的污染特性以及环境管理体制的块块模式使其难以跨区域交易,而且排污收费机制不健全,导致环境交易市场发展缓慢。

其次,金融支持环保的产品和工具缺乏。近年来,金融部门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机制,加大对企业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金融支持。人民银行将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督促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兴业银行加入了“赤道原则”;各政策性和商业银行纷纷制定专门绿色信贷政策和设立绿色信贷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在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等“绿色保险”试点工作。“绿色证券”机制正在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制度和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但是,目前绿色金融仍是以信贷为主,直接融资比重小;融资方式除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外,其他形式鲜有涉足。

第三,金融支持环境保护的政策激励不足。对绿色金融的利率补贴、税收优惠、风险补偿等激励政策不足;对绿色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公司债、企业债融资的扶持政策不足。

四、当前国际市场环境为中国发展绿色金融提供的机遇

(一)全球碳交易市场将取代石油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据统计,2005年全球碳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为7.1亿吨和108.6亿美元;到2008年分别上升48.1亿吨和1263.5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分别为89.2%和126.6%,世界银行报告称,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将达1500亿美元,有望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目前世界上还没有统一的国际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市场对交易的管理规则也不相同。一是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是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引擎。2003年10月25日欧盟建立EU-ETS,其碳产品交易量与交易额一直占全球总量的3/4以上,成为全球最大多国家、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体系。二是世界各国的其他碳交易市场纷纷出现与快速成长。如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交易平台,是京都机制以外的碳交易市场;又如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贸易体系于2003年1月正式启动,它对该州的电力零售商和其他部门规定排放份额;加拿大首家CO2排放配额交易机构――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也正式运行。

(二)全球碳金融发展速度快速提高

碳排放权进一步衍生就是具有流动性的金融资产,故碳交易市场的金融特性非常明显的,国外实践表明了这一点。一是参与碳交易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广泛。欧洲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中间商大多是基金公司和银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里3/4的会员是金融机构。二是碳金融衍生产品不断推出。发达国家围绕碳排放权衍生出一系列碳金融品种,构建起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来支撑碳金融体系。三是各国争夺碳交易的货币主导权。随着碳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碳货币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并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又一新的价值符号。

五、国内金融机构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信贷方面,可结合我国到2020年的总体碳减排目标,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不同的强减排要求,承诺达标企业获得融资;将排放权减排额作为抵押物,来为环保企业进行融资;开办专项治理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换代的项目贷款业务;开办排放权交易购买方专项贷款。

在中间业务方面,可利用商业银行下属的金融租赁中心或者与专业租赁公司合作,为CDM项目提供设备融资租赁服务;可凭借信息优势,作为CDM项目的咨询顾问,协调项目发起人、国外投资者、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发挥托管各种基金的经验优势,参与托管正在快速成长并大规模进入我国的碳基金等业务;积极推动保理融资工具在节能减排项目融资中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为排放权交易提供账户便利、研发支持和中介服务。积极推动民间机构、中介机构以及具有减排技术认证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的发展。

在发展直接融资方面,可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或项目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采取多种优惠措施,鼓励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资金投入。

在地方政府扶持方面,可加大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扶持。地方政府一是应推动建立绿色信贷担保制度,通过财政资金担保杠杆,放大环保信贷的投入规模。二是应设立专项基金,投资于环保企业或为环保企业提供优惠借款。对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设施建设、环保设备投资提供中长期优惠贷款制度。三是应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费用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政策方式,合理分散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项目融资支持的信贷风险。

此外,还可以考虑充分运用国际金融组织对环保项目的资金支持。目前,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多个国际金融组织都成立了相当规模的环保项目基金。加强与这些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已成为各国推动本国金融支持环保体系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加强与国际排放权交易机构的交流合作。

第7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绿色金融; 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12)06-0034-06

一、引言

寻求世界经济在重振增长中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是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面临的重要任务。各国政府为同时解决现经济存在的两个问题,即就业和发掘新增长动力而提出了低碳绿色增长。为了同时解决就业岗位少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经济动力不足现象,并以追求减少碳的消费为方向的绿色增长在全世界主要国家克服全球经济危机中备受瞩目。金融危机催生了以低碳为代表的绿色革命,为世界经济实现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希望。绿色增长的意思是把经济系统低碳化和以绿色产业化为基础加速经济成长力。这里所说的低碳化是减少在经济活动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我国要积极面对和对应温室效应问题。通过绿色产业化环境亲和商业模型开发新的经济发展动力。

绿色金融是在在保护环境的同时追求经济增长的新经济增长动力。绿色增长(green growth)是在保护环境的同时追求经济增长,是全球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所呼吁的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即生态环保性的新的经济增长机会。新增长机会包括环境和增长这两个概念。支持这种绿色经济增长的金融就叫做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也是支援绿色经济活动的金融产业的一部分,可把它看成同时追求在金融产业发展的同时改善环境及经济增长综合性目标面向未来的金融形态。 即,支持绿色增长的金融和防止环境恶化的金融。对恶化环境的产业减少支援的结果,就是转换成增加对和谐环境产业的支持。

20世纪后地球的平均温度在持续上升,地球的温室化引起北极冰川融化结果海平面升高,世界气候异常。环境科学家们指出气候变化的原因是因为产业化使得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过高。

所以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国际社会为了持久对应气候变化,从很早以前就开始通过如同全球协议一样的京东协议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京都协议书适用时间到2012年结束的以后,将开始新的全球协商,按现状来看我国不会被排除在适用对象国的行列。因我国从2012年开始就被指定,和其它发达国家一样把碳排放量要减少到特定水准下。届时会对我国的企业按企业类别或产业的类别不同给予不同标准的碳排放量。这样的话可能会把商业模式从以前的一元体系变成要同时考虑货币和碳排放量的二元体系。为了把这种二元模式转换成过去以货币为中心的一元化体系我们要通过交易碳排放量的市场机制来进行。

碳价格模式的转换对企业是把双刃剑。既有机会、也会使企业面临风险。如过去市场占有率高收益好的企业会因碳排放费用而使竞争力下降,而过去因收益不好连投资价值的都没有的项目也许会因这个模式而使其竞争力上升[1]。

低碳化政策加剧了碳排放量限制,因这种限制企业会努力去适应和面对这种模式。这种努力会以绿色市场(Green Marketing),绿色产品设计(Green Product Design), 绿色供应链管理(Green Supply ChainManagement) 等形态出现。为适应气候变化的碳价格决定政策,将使某些产业和企业加剧自身的风险。同时另外一些产业和企业会加以利用这一机会。分析哪类企业和产业可利用这一机会情报,也是下一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在收集企业情报时应增加的内容,以便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有效地配置资源。

本论文将探讨在绿色金融体制下海外金融机构控件中有多少是和绿色金融相关联的。金融机构中绿色金融控件构成的决定因数主要是由企业董事会和企业结构决定的。看发达国家支持绿色金融的企业控件基准评价(标杆瞄准),在我国的金融机构控件(公司治理)方面,对比绿色增长时代的发达国家金融机构要做哪些准备。

二、先进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经营战略

以发达国家先导的金融机构已经对碳价格的投资、贷款和其它相关经营活动制定了决策。发达国家努力开发与温室碳排放相关的新市场,并同时努力向世人明示减少碳排除,降低温室效应对地球的重要性。美国非官方的色瑞斯CERES总部在德国的国际认证有限公司。(CERES:Coalition forEnvironmentally Responsible Economies, 对环境负责的经济联合公司,总部在德国的国际认证有限公司)早在2008年1月就对市值基准前40位的大型金融机构从企业治理侧面做了调查研究。他们研究了这些大型金融机构对由于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和机会的应对措施和方案,并对此进行了评价并发表了报告书。这40家金融机构的市值总额占全世界金融机构市值总额的60%。

这40家大型金融机构中由综合性银行(如: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 美国花旗银行Citi 等)29个,投资银行5个,资产管理公司6个组成。中北美籍的金融机构19个,欧洲籍 15个,亚洲籍 5个,再有其它地区籍1个等组成。

为了能说明问题,色瑞斯(CERES)锁定了14项与气候变化相关联的金融企业机构中主要要件。报告书以被锁定这14个项要件为基准对金融企业机构逐一调查并予以评价。最后以表格的形式将调查结果公布于众。14项与气候变化关联的调查项目中,主要的金融企业部门包括:监督委员会 (Board Oversight),管理运营(Management Execution),公示(Public Disclosure),碳排放权会计(Emissions Accounting),战略计划(Strategic Planning) 等。

色瑞斯(CERES)的评价结果:据调查结果显示,就在应对气侯变化的对策方面,监督委员会(Board Oversight)的部门,优秀的金融机构有, 荷兰银行目前荷兰最大的银行,它的经营范围遍布世界。目前在全球60多个国家拥有超过3000个服务据点。、苏格兰哈里法克斯银行、汇丰银行、皇家苏格兰银行、瑞士联合银行集团等金融机构。特别是汇丰银行在16分为满分情况下,得了13分。汇丰银行情况是,赋予了企业责任委员会环境及气候变化相关的监视责任,积极参与公司的气候变化政策的制定。就管理运营(Management Exection)方面的优秀金融机构有荷兰银行、美国花旗银行、农业信贷银行(法国)、高盛银行、苏格兰哈里法克斯银行、 汇丰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成立于1869年,是加拿大市值最高、资产最大的银行,也是北美领先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公司之一。。荷兰银行的情况是在理事会议程中直接提出制定了减少了碳排放数量。因此,在关于碳排放量的控制指标的项目2中以4分为满分,荷兰银行得了满分4分。高盛银行在最高经营中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得到了肯定,在3项目中得了以6分为满分的6分。在环境市场危险管理中加拿大皇家银行、美洲银行(美国)、 美国花旗银行、富通集团富通集团(Fortis)——富通集团成立于1990年,是一家活跃于世界保险,银行和投资领域,享誉全球的国际性金融服务集团,是欧洲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苏格兰哈里法克斯银行、汇丰银行、 高盛银行、 美林集团美林集团成立于 1885 年,是一家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公司,其资本额高达 235 亿美元,在幸福杂志全球 500 家大公司排名中,位列证券业第一。、日本瑞穗金融集团2000年9月29日由第一劝业银行、富士银行和日本兴业银行组成,于2003年1月成立,资本金1兆5409亿日元,为世界金融集团之首。、加拿大皇家银行、 英国皇家苏格兰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从1992年就开始建立了环境风险管理的专门担当部门,得了10分满分的9分。瑞士信贷集团全球知名金融机构, 2001年度全球财富500强排名第38位。把职员的评价成果与能源节约相关联的 5项目中得了2分满分的1分。

在公开披露信息(Public Disclosure)方面,丰业银行全球知名金融机构, 2001年度全球财富500强排名第404位。(诺伐斯科西亚银行,加拿大)在项目6中得了以8分为满分中的最高分数4分,在项目7中美洲银行(美国)得了以10分为满分的10分。碳排放权会计(Emissions Accounting)相关联项目中,美国花旗银行实施方案得到了承认并获得以14分为满分的10分,是这个领域的最高分。

在投资商品方面,荷兰银行、 瑞士信贷集团、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Deutsche Bank) 是一家私人拥有的股份公司,是德国最大的银行和世界上最主要的金融机构之一,总部设在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汇丰银行, 荷兰国际集团荷兰国际集团(Internationale Nederlanden Group)是在1991年由荷兰国民人寿保险公司和荷兰邮政银行集团合并组成的综合性财政金融集团。据美国财富(FORTUNES)杂志统计,以资产净值计算,荷兰国际集团位居全球500家大企业的第9位。在提供综合性金融财经业务方面(银行与保险业务),居世界第3位。、摩根大通银行(美国), 美林集团还有瑞士联合银行集团等金融机构比较突出。零售商品的情况,美洲银行(美国)和英国巴克莱银行巴克莱银行是位于汇丰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之后的英国第三大银行公司。1998年总资产为3652亿美元。巴克莱银行在全球约60个国家经营业务,在英国设有2100多家分行。巴克莱银行经营消费及公司银行、信用卡、抵押贷款、代管、及租赁业务,此外还提供私人银行业务。和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为欧洲首屈一指的全球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获标准普尔评为全球四大银行之一,集团业务遍及全球逾85个国家,在企业及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及服务,以及零售银行三方面均稳占重要位置。,富通集团等金融机构比较突出,与碳排放交易关联的金融机构有美洲银行, 巴克莱银行。根据金融机构综合成绩来看,从金融机构气候变化的应对部门所得分数来看银行比证券投资(IB: Introducing Broker)和资产运用公司所得分数更高。这是因为银行贷款给与了暴露在气候变化风险下的产业或企业[2]。

三、对我国金融机构经营的启示

发展绿色金融将成为推动绿色经济发展、抢占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的关键,绿色经济发展呼唤着与之相适应的绿色金融体系。毫无疑问,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为了解决由于全球经济低增长给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全球金融危机引起的经济萎缩,提出了低碳绿色增长的新模式。在全世界一同对抗气候变化的前提下,低碳绿色增长很可能成为我国经济再度出现活力的突破口。为了转换成这种经济模式,从资本主义模式的方法论上看,金融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跟进时代脚步,我国金融机构在市场上供应了多种绿色金融商品并已受人们瞩目。但我们现在的绿色金融产品,从支援绿色产业的绿色金融本质上看,其作用还是非常有限。在碳价格决定的新模式中,我国金融机构要确实做好风险管理和增长追求,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绿色金融,特别是碳金融属于新的业务领域,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不仅存在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利率和汇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而且也存在着政策风险、法律风险以及项目建设风险、涉及相关核证机构的道德风险等。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市场主体对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还缺乏足够的管理能力。因此,金融机构应主要采取事前性的风险防范手段,降低和转移风险。这就需要我们的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做好适应这种模式的准备。我们要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侧面,尽快对应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气候变化的测试基准,使我们金融机构得以尽快地建立应对气候的金融法律体系。

虽然最近国内金融机关也准备了绿色相关金融产品及各种制度,还出现了支持绿色增长产业的绿色金融,但因存在内在风险管理的不确定性,未准备绿色企业指定制度的多样性,可以说是处在还没有制度性基础设施的初级阶段。以银行为中心出现了关于绿色金融的商品,给予对参加低碳经济活动的加入者提供优惠,或把银行收益的一部分转换为支持低碳团体的支援金,或对支持绿色增长企业提供优惠,或新生能源等,对关于低碳企业给出贷款,但还是缺乏在民间银行关于绿色金融的存款,和通过存款连接绿色贷款的银行起引导作用。缺乏以政策金融形态的政策金融公司进出口银行等,对于绿色产业的政策支持。

我国金融机构及以后发展方向应该是:

第一,确立对绿色金融的正确概念并提高全社会的认识。要正确区分以改善绿色金融环境为中心的“环境风险管理”的概念和通过绿色技术等支持增长为中心的“绿色增长金融支持”的关系。同时要整个社会达成共识。认识到绿色增长是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发展绿色金融是促进绿色增长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第二,为了促进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的建立,有必要设立通过政府和监督机关的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首先政府和政府相关各部门要为绿色增长的基础设施的建立,做好充分完善的前期工作。有必要形成政府各部属间的相关数据统一管理。在信贷的审查时,公布企业的可持续经营的情报,反映银行信贷管理非财务风险的制度、贷款者责任制度等,为灵活性、多样化的绿色金融战略措施确立和实行政府部门高效率的团队合作。特别是要确保与其它国家环境制度和金融商品的贯通。通过建立健全基础设施来达到对环境制度和金融法律商品的市场信赖性、公正性及透明度。再者,除了政府预算支持外,整个社会的责任投资和金融机关的绿色增长资金也要给予支持。要考虑建立绿色增长的概念政府。政府应该对金融机关对政府所属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流程和分配的方案进行必要指导和监督。

第三,强化绿色金融机构的作用。金融机关通过增大收益、管理风险、采购资金,节约成本等效率的改善,维持可持续经营。即,金融机构要以手中金融权为创立绿色金融实践机会,在规划好金融记过的事业战略前提下,系统化地整合和支持金融机构的绿色增长项目的发展。应通过公开情报信息、对绿色项目的评价等方法,确立绿色金融的投资原则为: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绿色成长的项目。

要制定支持绿色金融的银行和金融投资公司的有效方案。 银行以抑制企业破坏环境的项目投资。建立可持续的银行信贷系统,以保证银行可持续经营风险和信贷DB(回收率及破产率等)。金融投资公司应开发支持绿色增长、绿色技术为方向证劵,通过证券化过程对环境技术企业供给资金,并且促进绿色产业股票指数和绿色经营指数的开发等。

第四,要积极地培养绿色产业的投资者和绿色专门人才。在国外多数存在能源环境对冲基金(Energy &Environmental Hedge Fund),要专门培养绿色增长内在的风险回报(riskreturn profile)投资者和与环境要素相关环境审查员等专门人才。

第五,为了限制全球温室化的发展,减少温室化气体的排放,建立最有效率性“碳市场”机制[3]。要有效利用“碳市场”减少温室化气体排放,首先要建立排放权制度,确立控制温室气体的体系,国家计划性的改善和运营控制碳排放市场,要灵活应用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派生商品市场,发展CDM事业,鼓励碳排出权利的进出口。

综上所述,我国金融机构在目前的低碳绿色增长时代,应尽快做出反映气候变化的证券资产组合的再评价体系,以便顺势创出对应气候变化绿色金融工具,并及时对这些金融工具进行恰当的分析、评价、交易和保存,随时对冲(被新的绿色金融工具取代)。

积极发展绿色保险、推进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积极开发绿色证劵,将稀缺的资源配置到符合社会长远发展的企业中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绿色证券政策可从资金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发展,但这仅仅是从间接融资上来进行控制。随着中国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寻求上市融资。因此,绿色证券政策从直接融资的角度限制了污染,并将产生极强的示范效应。

还有银行要及时与相关企业互动,及时了解相关企业的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但是对气候变化,金融机构内部的企业治理也是必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反映气候变化的风险再评价投资组合(portfolio)中,风险管理系统中碳排放风险也应该被考虑进去。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加入碳排放风险也是企业治理中董事会最首要考虑的事情。要形成自我创新和品牌管理及利害关系者的互助,企业内部管理层次起着基础作用。商业银行可探索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用于节能减排和碳交易项目,给客户一定的优惠以鼓励其更多使用节能产品。

金融机构不仅要参与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还要参与温室化防治。温室效应还可能会影响到产品成本、证券价格、信用,还涉及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金融机构会应以积极的姿态来应对未来的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和机会。金融机构的经营者和理事会要树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新企业的公司治理原则。为了实现支援绿色产业的绿色金融,有关金融机构的理事会能动地应对气候变化是最为关键的。在实现理事会提出的长远规划战略指标的同时,金融机构的管理团队应积极响应董事会的战略目标。同时,董事会也要启动为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奖励补偿制度,以促进长远战略目标的达成。

从金融危机以来我国金融机构积极面对全球标准的公司治理来看,现在我国金融机构正在对怎样应对在气候变化中公司治理采取积极的对应战略。

参考文献:

[1][韩]具真正.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C].韩国.绿色金融协会研讨会资料,2009(5):35-50.

第8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十一五”期间,危险废物产生量增加46.4%;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而无害化处理率仅为70%左右。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37.2%。污染正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并有加速趋势,部分地区生态损害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当前我国环境形势呈现出一个新的特点,即环境风险上升、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居高不下,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2009年,陕西凤翔、湖南武冈、云南东川等地发生12起重金属、类金属污染事件,致使4035人血铅超标、182人镉超标,引发32起。2011年云南曲靖发生剧毒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案件,2012年初广西柳江龙江河段发生重大镉污染事件,给当地饮用水安全、农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另外,大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环境也越来越多,包括交通、电力、垃圾焚烧厂等;大型现代工业企业由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流域性、区域性的污染事件增多。“十一五”时期,国家更加重视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国务院的《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文件,均对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服务节能减排提出了明确要求。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推动出台了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燃煤机组脱硫电价、绿色税收等环境经济政策。通过有效运用经济政策,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取得积极成效。我国绿色信贷取得积极进展绿色信贷是“十一五”期间我国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环境经济政策,在引导资金流向节能减排、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包括两方面核心内容:一是利用优惠的信贷政策和手段支持环保、节能项目或企业;二是对违反环保和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或企业采取停贷、缓贷甚至收回贷款等信贷处罚措施。我国绿色信贷的发展历程起步阶段(1995~2005年):绿色信贷的理念开始在一些政策中得以体现。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金融管理部门在信贷工作中注重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2004年,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人民银行与原国家环保总局建立了环境执法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的合作机制。但是由于当时环保部门和银行业对绿色信贷政策的需求不足,缺乏促进政策执行的内在动力,加之约束机制不强、信息沟通不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早期的绿色信贷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稳步推进阶段(2006~2008年):绿色信贷政策得到稳步发展,环保和金融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流共享机制。2006年以来,原国家环保总局和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共同开展了绿色信贷的政策调研。2007年,环保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绿色信贷政策在全国全面正式启动。随后有关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的政策性文件。

较快发展阶段(2009年以来):绿色信贷政策在我国取得了较快发展。金融部门越来越重视环保在信贷中的重要作用,了一系列文件(见表1),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了开展绿色信贷,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明确要求。今年2月,中国银监会印发《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2]4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作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在信息沟通与共享方面,2008年初,银监会和环保部签署环境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2009年,环保部和人民银行共同《关于全面落实信贷政策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信息交换的范围、时限和方式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4万多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和7000多条项目环评审批、竣工验收、强制清洁审核等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1.3万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被银监会转发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将环境信息作为信贷审批、贷后监管的重要依据,从源头切断了一大批污染企业的资金链条。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以严格环保监管防范信贷风险的良好机制正在形成。

地方积极开展绿色信贷试点地方积极开展信贷试点,结合当地特色,开展了创新性的尝试。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20多个省份和城市(福建、山西、江苏、浙江、河南、河北、江西、辽宁、黑龙江、四川、陕西、青海、广东、辽宁、北京、重庆、深圳、沈阳、宁波和西安)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银行部门,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一些地方政府将企业环境行为表现评价结果与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相结合,创新绿色信贷政策。如从2009年起,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三省市联合对长江角洲区域内的企业,按照其环境行为表现,分为5个等级,并将评价结果及时通报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上述企业实施“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政策。2010年,广东省环保厅印发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对各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信用状况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抄送给广东省金融监管机构,作为其贷款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实施绿色信贷效果评价,考评银行绿色信贷绩效。如河北省和山西省相继颁布了绿色信贷效果评价方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环保信贷政策的情况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银行评优重要依据。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取得初步成效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创新信贷产品,调整信贷结构,积极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了初步成效。许多银行将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作为自身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有效的绿色信贷促进机制和较为完善的环境、社会风险管理制度。一些银行已制定了相应的绿色信贷政策和实施办法,从操作层面上落实国家绿色信贷政策,逐步减少或退出“两高一剩”和落后产能的信贷投放,逐步增加对节能环保项目的支持。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仅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有关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贷款余额已达1.9万亿元。全国19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水泥制造业、炼焦业和印染业等“两高一剩”行业贷款增速比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低3.3个百分点。深入开展绿色信贷面临的主要问题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尚不完善。因行业、区域不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应遵循的环保标准和规范均有不同,但现有的绿色信贷政策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要求,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和行业环保绩效评价指南等技术性政策,银行难以制定有效的信贷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政策的可操作性。地方保护主义阻碍了绿色信贷的有效实施。通过调研了解到,最近一些地方出现了提供的企业环境信息数量下降、不及时提供等情况。原因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出于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目的,限制环保部门将相关环境信息提供给银行机构。

地方保护主义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绿色信贷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障碍。环保部门与金融部门的有效沟通机制还有待完善。从目前来看,环保部门自身的环境信息交流体系还不完善,向银行提供的环境信息不完整或没有及时更新,而不完善或者未及时更新的环境信息,有可能使银行对企业的环境行为出现判断失误,从而影响其作出正确的信贷决策。绿色信贷的执行能力不足。环保部门和银行业在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方面的能力不足,也制约了绿色信贷的贯彻落实。主要表现在:环境金融风险评估能力不足,缺乏专业人员和社会中介力量;绿色信贷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不足,信息对接和及时交换等方面存在障碍;人力资源和管理能力缺乏,不能为执行绿色信贷政策提供有效支持。完善我国绿色信贷政策的建议抓紧制定配套的实施规范,提高绿色信贷政策的可操作性。目前,需要抓紧制定与绿色信贷政策配套的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便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判断贷款企业或者项目的环境风险。建议:进一步推进环保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一套基于环保要求的产业指导目录,制定操作性强的绿色信贷的准入标准,特别是重点行业的绿色信贷指南和标准;借鉴国外经验,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也需要在环保部门的协助下,构建一套完整的企业或者项目环境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基础是获取企业环境行为表现信息。这首先要求环保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环境信息库,进一步健全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和信息公开制度。其次,搭建环保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建立部门间有效的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保证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时获取企业环境表现信息,供其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策。今后可以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逐步构建一个统一标准、细化分类、动态管理的数据中枢,以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和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数据与决策支持信息,并能够与其他行业相关数据信息系统进行关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第9篇:绿色金融支持政策范文

【关键词】绿色信贷 国际经验 文献综述

一、引论

近年来,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许多中国金融机构意识到了绿色金融的重要性,伴随一轮轮政策的推进,绿色金融正成为下一步中国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国际上公认的“赤道原则”的提出,“绿色信贷”一词也逐渐为人们所熟知。在信贷还“绿得不够深”的中国,研究“绿色信贷”在中国如何实践发展问题是极有必要的。

本文旨在对绿色信贷的产生与国内外发展状况以及近年学者的研究做一个简要梳理,以便于今后更深入的研究相关问题。文章涉及文献主要包括各大银行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环境部关于绿色信贷的年报、各大媒体报道及国内外学者已发表的著作及论文等。

二、绿色信贷的含义

从18世纪开始,人类产业文明经历了一个巨大的飞跃过程,而代价却是环境的破坏。20世纪末,人们终于开始意识到,只有在发展的同时顾及到环境,发展才是可持续的。于是,“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1987年由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EDC)提出,并最终被广为接受。与“应让后人也能公平的享受和我们一样的自然和环境资源(Asheim, Geir B., 1991)”类似的概念不断产生。而金融作为一门相对而言年纪不大的学科,也参与到了整个人类的“绿色计划”中,“绿色金融”开始进入大家的视野。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绿色信贷”应运而生。

国际上关于绿色信贷的准则,应用最广泛、最具代表性的是赤道原则(the Equator Principles, 简称EPs)。2002年10月,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9家银行在伦敦主持召开会议,讨论项目融资中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会后由荷兰银行等4家银行自发地在国际金融公司环境和社会政策基础上共同起草了一套针对项目融资中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的指南,即赤道原则。2003年6月,包括4家发起银行在内的10家大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2006年,赤道原则委员会对其进行了修改调整并了EPⅡ。赤道原则的订立在国际金融的发展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截至2013年4月已有78家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加入赤道原则,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正在尝试加入它。目前,EPⅢ正在修改审查过程中,不久将会。

国内学者对“绿色信贷”的概念界定看法不一,在此取一个相对折中的定义:所谓绿色信贷,从名义上讲就是对绿色经济加以支持的信贷资金,然而在显示中往往存在一些非法的企业和项目,达不到环境部门的标准和要求,对此不提供信贷支持的行为也可以称之为“绿色信贷”(邓聿文,2007)。这个定义的优点在于不仅将那些对环境做出贡献,在企业生产中没有污染,或者污染达标的企业纳入绿色信贷范畴中,还包括了生产环保产品的企业,但缺点在于没有指明向企业提供支持的主体。广义上来说,该主体可以是政府、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而狭义定义中主体为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本文取绿色信贷的狭义定义。

三、绿色信贷在国外的发展与研究

(一)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在“赤道原则”的大力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了“绿色信贷”的行列。国际上“绿色信贷”政策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德国和荷兰等发达国家,其他地区如非洲和墨西哥在近两年也有银行成为“赤道原则”成员。总体来说,发达国家对于“绿色信贷”的执行情况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在法律建设方面明确环境责任,如1980年美国联邦政府出台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在政策指导方面构建激励机制,如英国政府颁发“贷款担保计划”,规定小企业可向金融机构借贷最高可达7.5万英镑的款项,政府担保80%;有绿色信贷相对统一的标准等等(曹小奇等,2008)。

在绿色信贷产品开发问题上,发达国家也走在前列。现今的绿色信贷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零售银行类产品(包括住房抵押贷款、房屋净值贷款、信用卡等)、公司银行和投资银行类产品(包括项目融资和商业建筑贷款)以及资产管理类产品(包括财政绿色基金、投资基金等)(UNEP FI,2007)。

(二)学者研究动态

“绿色信贷”是中国特有的说法,国外的相关研究一般更注重研究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如环境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等。相对而言,国外的相关研究起步较早,研究者们很早就提出了环境金融的概念,指出应将金融结合到可持续发展中(Marcel Jeucken,2001)并分析发展环境金融可以获得的资金途径(Eric Cowan,1999)。这些资金途径不仅为环保技术和污染控制措施的投融资提供机会(Thompson,1998),还为一些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济活动和品牌建立了环保的立场。

总体来说,无论在绿色信贷的政策制定、产品开发以及学术研究方面,发达国家都处于相对成熟的地位。

四、绿色信贷在国内的发展与研究

(一)绿色信贷发展状况

2007年7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提出了绿色信贷的应用方式和范围,要求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等,以保障绿色信贷政策落到实处。2008年1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制定了“绿色信贷环保手册”,明晰了我国的行业环保标准。2008年10月,兴业银行在京召开会,城市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由此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10年12月,环境保护部了《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2010》,并在之后的连续三年时间,每年都了相关年报。2011年2月,我国首家绿色金融同业协会在北京成立。与此同时,国内各大银行也各自展开了对绿色信贷等方面的探索,如各大银行已基本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贷款,已经放贷的部分迅速收回,切断其信贷资金链,严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贷款闸门,将重点放在绿色企业上;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启用了“绿色信贷项目标识”,将绿色信贷项目区别对待等。从《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以及各家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宣传来看,十多家大银行似乎都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它们对绿色信贷的支持以及实行的决心。

(二)学者研究动态

在2007年国家明确地提出支持绿色信贷之后,国内的学者们也将目光集中到了绿色信贷的身上,开始了对其各方面的研究。诸如绿色信贷的必要性、目的、激励机制、遇到的阻碍和政策法律建议等文章都是当时的研究热点。许多学者认为,发展绿色金融是大势所趋,无论是从降低环境风险、提升经营绩效的角度,还是从与国际接轨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说都很有必要(何德旭、张雪兰,2007)。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执行绿色信贷不应仅仅因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强制要求,还应该认识到绿色信贷对其银行自身发展的诸多好处,可以说是名利双收。部分学者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对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成本分析(马萍、姜海峰,2009)和收益分析(朱萃,2010),指出在绿色信贷执行初期,银行会面临边际成本上升的情况。在我国银行绿色信贷目前的实践状况中,这一点显得非常明显。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时,短期内回报低、风险大、成本高,“不愿意偏离利润最大化的根本目标”是许多银行实行绿色信贷项目时犹豫的重要原因。但从长期来看,绿色信贷会增加企业对银行信贷的需求量,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朱萃,2010)。而对绿色信贷的博弈分析(曹洪军、陈好孟,2010)则指出,在缺乏外部约束的情况下,银行出于自身短期利益的考虑,易与企业合谋。面对这样类似的问题,又有许多研究者从法律和政策等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将绿色信贷政策法律化(夏少敏,2008),构筑畅通信息沟通平台(李东卫,2009)等等。

五、总结

从政府报告、银行年报、各大媒体报道和许多学者的理论分析文章来看,我国的绿色金融之路正在行进之中,绿色信贷似乎也在飞速发展,但事实上,绿色金融仍没在国内形成规模。

首先,从行业自身来看,新能源面临着产能过剩的困境。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增长已经有一段时间,从行业发展角度来说,快速增长后停下来整合是正常现象。只不过,由于遭遇美欧“双反”,整合过程可能变得非常惨烈(林伯强,2013)。其次,虽然银行对于“两高”项目呈现一定的渐离趋势,但由于绿色经济(如新能源)出现的问题,绿色金融发展相对越好的银行可能面临越大的风险(林伯强,2013)。目前新能源产业普遍低迷,银行过于涉足绿色信贷将会造成其大量亏损,这是银行不愿看到的局面,所以目前绿色信贷项目并没有如前文所述的“飞速发展”。另外,虽然各项政策要求不断更新,但至今,绿色信贷的评估标准仍没有完全统一。银监会等个政府部分虽然通过文件等形式了许多要求,对银行业强调绿色信贷的重要性,但始终没有一个系统、量化的绿色信贷评价标准。笔者认为,以上这些问题是今后我们应该着力解决和认真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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