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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
第二条 公司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四条 员工请事病假累计15天以上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 公司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员工休年休假需提前一个月递交申请表,店面销售主管以下人员可向店经理递交申请初审,交人事培训部审核批准;店面销售主管及以上人员通过店经理呈送副总裁审核,董事长审批;办公区文员及各部门管理者交人事培训部审核,副总裁审批。批准后的申请表交人事培训部存档备查。
第六条 年休假与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连休;每年的一月一日至三月一日间任何部门不安排人员休年休假。
第七条 年休假在1个自然年度内原则上最多分三次休完,每次不能超过五天,不能跨年度安排。特殊情况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八条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与员工本人协商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基本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摘 要 带薪休假既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也是现代文明的一种休假制度,因为它既为劳动者提供了较长时间旅行探亲和的可能,又可避免社会全体成员同时度假造成的交通拥挤和旅游景区人满为患。目前除少数国有企业和经营规范的“三资”企业外,多数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并没有实施带薪休假制度,一些单位根本没有把年休假作为制度性的规范加以安排。本文对电力企业的带薪年假进行了分析,以此为切入点分析了电力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关键词 电力企业 带薪年假 人力资源管理
带薪休假制度是对劳动者休息权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利要得到实现,依赖的是义务主体对法定义务的履行,是相关制度文本的切实履行。根据人力资源管理要素有用原则,企业任何一项支出都应为企业创造利润且收益大于支出。如果仅从财务角度看待带薪休假,它确实造成了成本的投入,但是从组织发展的角度,人们忽视了带薪休假对员工内在及长远的激励性,忽视了带薪休假对提升员工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绩效的作用。
一、实行带薪年假的意义
带薪年假是指劳动者在连续工作一年之后,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带薪休假实施之前,底薪非常低的劳动者自己不愿意休假,主动放弃假期和休息时间一心扑在工作上,带薪年假实施之后,企业员工不在担心薪资的问题,能够放心的享受假期,调整心情。除此之外带薪年假还有很多好处,企业实行带薪年假,可以让员工从繁忙的工作中解脱出来,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员工在工作时会有更加丰富的精力,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企业采用带薪年假的方式落实员工福利,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继而为企业提供更大的经济效益。带薪年假的实行激发了群众的消费热情,有效的改善了我国人民节假日集中消费的现象,推动了我国经济产业的发展。
二、实行带薪年假的现状及原因
为了确保带薪年假的实施,早在2007年我国法律就明确规定了相关条令,但是经过调查发现,带薪年假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当中,企业要么不实行带薪年假,要么私自改变带薪年假制度,造成企业员工不能休不敢休的现象发生。大多数企业都有自己的应对带薪年假的策略,比如有的企业会调高节假日的工资,以高薪条件吸引员工,让员工自己放弃带薪休假,节假日继续工作。还有一部分企业不明确发表与带薪休假有关的声明,企业员工不知道有带薪休假的政策,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员工担心休假会给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影响到年终考评及以后的发展,所以不敢休假。
首先,部分用人单位的法制观念不强,漠视职工的法定权利和自己的法定义务。如果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各种劳动保障义务,其成本将会上升40%以上,这当然是企业不愿承担的。实践表明,别说带薪休假,就是劳动保障、工作时间、薪酬给付、性别歧视、同工同酬等职工基本人权方面,都难尽人意。其次,企业发展观念落后。劳动成本低下是企业利润来源的一个重要方面,以低成本求发展也成了经营者的发展观念,如果实行带薪年假制度,在一人一岗的企业,意味着企业不但要增加劳动力,而且还要支付劳动者休假期间的工资,这种“额外”增加的成本企业当然不愿承担。最后,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小。目前,我国的执法部门普遍存在着对企业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究而不严的现象。因为政府执法不严,企业有逃避法律责任的可能性,逃避法律责任所带来的收益大于成本,所以企业才敢于公然不守法。
三、实行带薪年假的策略
(一)加强宣传
带薪年假的好处非常多,实行带薪休假是企业顺利发展的关键政策。为了推动带薪休假制度的有效落实,电力企业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带薪年假的问题进行说明,让广大职工了解带薪年假制度,知道在带薪年假时期,职工可以享受到标准的薪资待遇,带薪年假是国家制度,与企业领导和个人未来发展没有任何关系,是我国每一个公民都能享受的,继而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
(二)加强监督
带薪年假制度已经推出很长时间了,但是大多数企业都没有实施带薪年假制度的自觉性,导致带薪年假不能有效的落实。针对这种情况,电力企业人资部门应该加大监督力度,建设专门的检查部门到各个企业去实地勘察,对于欠缺法律意识不实行带薪年假制度的,要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实地探查情况的过程中,要督促企业领导今早实施带薪年假制度,让企业负责人意识到带薪年假的重要性。
(三)营造氛围
为了响应带薪年假政策,电力企业应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科学合理的安排员工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避免工作堆积不能休假现象的发生,在节假日之前,企业领导应该主动休假,起带头作用,让职工想要休假并放心休假。以国网山东汶上县供电公司为例,国网山东汶上县供电公司非常自觉的实施带薪年假政策,在节假日之前,公司会发出明确的声明,通知员工在节假日时期可以享受标准的薪资和待遇,让员工放心的享受假期放松身心,真正做到维护员工人身权益。良好的企业政策深入人心,国网山东汶上县供电公司的员工对工作有极高的热情,并自觉自愿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为公司创造了极好的经济效益。
总结:
从根本上讲,带薪休假制度不仅不会降低、反而能提高生产效率。企业需要转变观念,不应片面的认为休假期间员工没有工作却享受工资,增加了成本。员工作为企业的人力资源,只有适当增加闲暇时间,实现个人均衡发展,才能提高满意度,发挥更大潜力,最终为企业创造更多长远效益。
参考文献:
[1] 丁越兰,韩蕾.带薪年假效用分析――基于组织支持感理论的员工满意度实证研究[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02:51-56.
陷阱一:临时雇工没有年休假?
【案例】农民工小赵系一家个体铝合金门窗安装企业雇工,专门负责制作、上门安装铝合金门窗。每月基本工资为2200元,外加效益提成。2015年5月初,小赵工作满3年后,与老板协商解除合同时,小赵提出应适当补给3年来未休年休假工资,老板以个体企业临时雇工没有年休假为由予以拒绝。
【分析】该老板的说法与法律规定完全相违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可见,带薪年休假的职工,已经涵盖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所有用工单位。无论是临时工、编外工、雇员,均有权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益。
陷阱二:解除合同后
没有年休假?
【案例】王燕是一化工公司职工。近日,王燕经过应聘考核,被一家电信公司录用。在与化工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王燕因今年未休年休假,提出应给付补偿。可公司劳资部门解释说:你今年没有干满一年,不应享有年休假权,也就没有补偿。该解释对吗?
【分析】对方的解释并无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陷阱三:旷工后,不能再休年休假?
【案例】青工小崔系某阳光能源公司员工,上个月初的一个双休日与学生旅游时,因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这期间,又因未向公司(报告)请假,事后,公司以小崔连续旷工超过5天为由,按公司制度规定将小崔辞退。小崔提出今年未休年休假,应给予适当补偿,公司以旷工天数已经超过年休假天数为由,予以拒绝。
【分析】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上述法律规定表明,旷工可以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不能成为剥夺职工年休假的理由。
陷阱四:请过事假,不能享有年休假?
[案例]张女士是一家电大学校职工。今年年初,张女士因为儿子筹备婚事,请事假20天。近日,因家里还有其他事情,张女士打算休年休假。可单位说张女士请过事假就不再享有年休假了。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
[分析]这关键要看你休事假20天时,单位是否扣除了你这20天的工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单位扣除了张女士20天假期的工资,那么张女士依然享有休年休假的权利,否则没有。
陷阱五:休过探亲假,
当然不能再休年休假?
【案例】朱小姐在一家信息公司工作18年了。年初,朱小姐因乡下的祖父病故,休了探亲假。最近,因某种原因,朱小姐打算休年休假。可公司管理部门说,公司制度有规定,凡当年休过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就没有年休假。公司的规定对吗?
【分析】朱小姐公司此项制度条款与相关法律规定相冲突,当属无效情形。《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6条 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陷阱六: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年休假报酬?
【案例】刘小姐于2013年6月入职某小食品加工公司,因该公司几次拖欠职工月工资,刘小姐于2014年8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同时要求公司给付自己未休年休假的劳动报酬。该公司认为刘小姐是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故不同意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劳动报酬。
【分析】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该条法规表明:“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非单指“由用人单位主动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而应该理解为“凡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发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都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折算劳动者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这样的理解既符合有利于保护劳动者休息和工资权益,更符合带薪年休假制度以工作期间和时间经过为计算依据的立法本意。
陷阱七:年休假以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纳速拉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所有员工。
2、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三、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实行单双休交替制。
单休:周一至周六;双休: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中间作为午餐、休息时间,不作为工作时间。
2. 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四、考勤奖惩
1. 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扣工资30元;迟到(或早退)10至30分钟,一次扣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一次扣工资50元,并记过一次。无故及未申报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 每月给予两次10分钟以内迟到只计考勤不扣工资的特例,但要上报部门领导原因,并告知行政部特例处理。
3.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双倍工资,并作出书面检讨,记过一次;无故旷工两天(含两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除当月工资,且须三天内到公司交接完毕。如交接未完毕,造成公司损失的,上报司法部门处理。
4. 全年记过累计达到4次,给予辞退。
5.员工在一个自然月里无请假、迟到、早退等事项者,视为全勤,公司给予全勤奖励100元。
五、考勤管理
1. 公司考勤由行政部考勤员负责每日登记考勤表。
2. 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相关负责人及行政部说明外出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并书面登记以做考勤。
3. 办公室不定时到各部门查岗,应在岗而不在岗者,按旷工论。
4. 行政部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总经理处。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部据实计算当月工资,并于每月10日按时发放工资。
六、加班管理
对于因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以外长期固定超时工作的,尽量安排员工按实际加班时间在当月补休。如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七、休假及其他假期
1. 周末实现单休双休交替制;其它节假日遵从国家标准,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通知。
2. 每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按日扣发工资。
3. 病假需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3天以内的,按日扣发工资;生病住院3天以上30天以内的,按日发给80%工资;病假30天以上,公司视情况给予相应慰问补助。
4. 婚假1周,产假45天,男职工配偶生育的,享受7天陪产假,工资照常发放。
5.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不幸去世时,员工享有3日的丧假,工资照常发放。
6. 年休假天数按以下标准计算:
(1)春节假按国家标准为8天。
(2)累计工作年限为3年的,享受休假3天;累计工作年限为4年的,享受休假4天;累计工作年限为5年的,享受休假6天;累计工作年限为10年以上的,享受休假10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为带薪假期,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八、请假制度
1. 请假流程:请假员工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请假员工持单到本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请假员工持单到行政部办公室做考勤备案。
2. 1天的请假由部门经理审批,2-3天的请假须由总经理审批。4天以上的请假,总经理批示后,再由董事长批示。
3. 病假、事假或其它非正常上岗天数(带薪假期除外)超过60个工作日的,不再享受年终奖。
九、附则
1.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办。
2. 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不定时的修订或补充,员工应按经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执行。
3.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瑞典:不休带薪年假,违法
瑞典是全球节假日最多的国家之一。除了每周的双休日,每年还有圣诞节、新年、复活节等共13天假期。瑞典《劳动法》规定,工作满180天的雇员每年享有带薪休假5周的权利。另外,还有带薪病假、育儿假等,每年的第九周(2月底到3月初)是瑞典学校的体育周,所有学校都放假,让学生们从事诸如滑雪等项目的体育锻炼。为了陪伴孩子,家长有权在这一周休假。不管雇主还是雇员,放弃带薪休假的权利是违法的。
瑞典的《休假法》确立了以人为本、鼓励休假的原则。除非雇佣合同里有特殊规定,否则每个劳动者都有权在每年的6月至8月期间至少休4周的带薪假。雇员可以视情一次或分几次休完所有假期。如果一次休假少于5天,则周末不计入休假时间。但是,不管是公共假期还是个人年假,如赶上周末,是不补休的。按照惯例,如节日赶上周二或周四,邻近的周一或周五也自动地成为公休日。为了让劳动者有充足的时间休息、恢复精力、消除疲劳和培养业余爱好,《休假法》甚至还规定,雇员有权每年省下5天假期,最多积攒5年,然后加上当年的假期,一共连续休两个月的长假。
德国:休假期间不得兼职
在德国,休假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障。德国《联邦假日法》规定,每位雇员每年可带薪休假至少24天,其中不包括双休日和节日。据统计,德国人平均每年带薪休假30天,明显多于欧盟的平均数24.5天。
无论各级政府机构还是企业,职员只要提前递交申请并事先交代好手头的工作就可以休假。如果员工在一年中没有休满假期,剩余的带薪假最晚可在次年的3月接着休。按照规定,员工休假期间不得从事与休假目的相违背的兼职工作。如果休假期间生病并有医生开具相关证明,那么生病的时间不计入带薪休假的时间内。如果雇员平时工作加班,致使每天的上班时间超过了8小时,那么超出部分以后可以通过休息补回来。
在德国,并非所有休假者在假期都能够把工作完全抛开不管。有越来越多的管理人员即便在休假,也会抽空处理公司的很多重要问题。在一些公司,如果员工实在因为工作忙无法休假,有的老板会给员工多发工资予以补偿。尽管如此,大多数公司不鼓励这种方式,而是希望员工能够真正得到休息以便为了今后更好地工作而养精蓄锐。
韩国:公务员休假有点难
2012年2月1日,韩国修订并实施新的《劳动基本法》,进一步延长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时间。对于年出勤率在80%以上的劳动者,雇主必须提供15天的带薪年假;年出勤率不足80%的劳动者,每月可带薪休假1天。《劳动基本法》还规定,在同一家公司工作21年以上的劳动者,每年可获得不超过25天的带薪休假。带薪休假的机会不能跨年使用,假期天数不能累计到下一年。
为了保障带薪休假制度落到实处,韩国《劳动基本法》还有一些补充规定,比如雇主有义务提醒劳动者休假,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雇员可以休假的日子和天数,劳动者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回复是否休假并告知休假时间。韩国法律还明文规定,如果劳动者主动放弃休假,雇主不对其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
韩国政府机关的公务员面临休假难的问题。在韩国政府机构工作的权先生说:“韩国政府部门的工作日益繁重,级别低的公务员在申请休假的时候都得看上司的脸色,每年很难休满法定假期。一般我都是休息7到10天,而且都会选择工作不太忙的时候休息。不过,在政府工作的好处就是,如果假期没有休完,可以按照实际天数领到相应的补贴。”
美国:解聘时要现金补偿未休假期
美国人带薪休假,可以在一年中一次用完,也可以按需要分成多次使用,一次用半天或几天,有些公司还准许职工按小时使用,人事部门会在支付工资时写清所剩假期的天数,帮助职工保存最终的累计资料。
在美国不同的企业里,职工获得带薪休假的天数有不同的计算方式。一般规定,全职职工上岗半年后,获得5个工作日(节假日不算)的带薪休假。一般职工干满一年,带薪休假就增加为10个工作日,五年后为15个工作日,10年后为20个工作日。而一些大公司为了奖励老员工,会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增加。也有的公司准许职工从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就可以有1天带薪休假。同样,一年后得到10个工作日的休假期,以后每工作一年,就增加一天,以此类推。
如果雇员在年中被解聘、自行离职或退休,有关部门要计算此人在本年度中工作的总天数和已经用掉的假期天数,没有用完的假期应在最后一次工资中折成现金发给该职工。比如他这一年中工作了300天,那么约是全年总天数的80%,那么他也应该拥有带薪休假中的80%的天数,如果他只用了其中的一部分或是根本没有用,那么他就有权在离开前拿到余下部分的补偿金额。
泰国:企业员工休假有保障
Q:我所在单位是国有单位,俗称的一个领导班子,两块牌子,即单位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的合体。2007 年 6 月,单位拆分为独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法人代表也全部换了,单位对所有职工开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后要求职工分别和两个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我是 2006 年 7 月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 5 年期合同,现在公司要求我跟拆分后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拒签?
周先生
A:《劳动法》第17 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公司解除原合同并重新签订新合同的行为,属于单位单方解除并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上述规定,应当征询劳动者的意见。这也就是说,你有权拒绝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过,由于单位出现了分立,属于《劳动法》第26 条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双方再就劳动合同变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根据你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Q:我在某外企北京办事处工作了八年多,其间大部分的双休日被公司安排到经销商 、商处做技术支持 、售前售后管理工作。公司原则上允许补休,但实际工作起来无法实行,故公司在前几年是按 60 元 / 天支付加班费,之后一直到目前是 200 元 / 天,但都远低于我当时日工资的 200% 。请问:公司规定主管及以上级别的不能享受加班工资,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我现在还保留着入职以来的工资单(单上有一项按上述标准计算的加班费)和有部门经理签名的加班申请单(少部分),以上证据能否追讨入职以来被克扣的加班费?
付先生
A:《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京劳社资发〔2003〕157 号)第4 条规定,企业确因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的,经申报、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从事下列工种或者岗位的人员:( 一) 高级管理人员;( 二) 外勤、推销人员;( 三)长途运输人员;( 四) 长驻外埠的人员;( 五) 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六) 可以自主决定工作、休息时间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其他人员。公司规定主管及以上级别的不能享受加班工资,其本意应当是说主管及以上级别的员工是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因此不支付加班费。
但是,不定时工作制并不等于劳动者要超时劳动,根据《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办法》第12 条之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保障职工休息权利。何况,单位对于你公休日上班,支付了加班费,也就是说是认可加班的。因此,单位不按法定标准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追讨被克扣的加班费。
Q: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有带薪休假的制度。但最近,公司出了一条新规定,带薪休假制度继续执行,但如果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辞职或被公司辞退,在这期间已经休假的,不能享受带薪待遇,将从最后一个月工资中扣除休假期间公司支付的薪酬。请问,公司这样的“反悔”规定是否合理合法?
乔先生
目
员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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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考勤、请休假及职务等相关事项,特制定本办法,以作为出勤管理遵循依据。
二、范围
本公司全体员工之考勤、请休假以及全体员工之职务相关作业。
三、职责:
3.1 工作时间、考勤及差假管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3.2 请休假、员工职务人之确定与核准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
四、作业内容:
4.1 每日工作时间
9:00至17:00为工作时间,中午12:00-13:0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周工作时数以符合每周法律规定的时数为原则。
4.2 休假、请假
4.2. 依照国家规定结合公司时间,下列节日期间安排员工休假。(遇休息日顺延)
4.2.1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4.2.2 春节(农历除夕、初一、初二)三天。
4.2.3 国际劳动节(五月一日)一天。
4.2.4 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三天。
4.2.5 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一天。
4.2.6 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一天。
4.2.7 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一天。
4.2.8 其他节假日以公司总裁签发的放假通知为准。
4.2.9 公司规定其他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孕检假、产 假、工伤假。
4.2.10 请假规定:详见《员工请假规定明细表》。
4.2.11 请假方式:
4.2.11.1 员工请假应事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提交行政人事部作为考勤依据,因病或发生紧急事件而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当天内以电话告之其单位直属主管,于休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4.2.11.2 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核准擅离工作岗位或不到岗者,除因临时发生疾病或重大事故经部门负责人核准者外,均以旷工处理。
4.2.11.3 需附凭证的请休假(如病假、婚假、产假等),由申请人提供部门负责人核准后的《请假申请单》及凭证一起送交行政人事部。
4.3 假期计算单位
4.3.1 带薪年假、事假、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4.3.2 孕检假以“4小时/半天”为计算单位。
4.3.3 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旷工均以8小时/天”为计算单位。
4.3.4 请假核决权限之界定依当次请假(含各种假别)天数计算。
4.4 职务人之规定
员工请假或出差时,无法亲自处理本人工作职掌之内工作时,须请职务人代行其职务,人应于请假、出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4.4 员工考勤规范
4.4.1 员工上下均需在指定地点刷卡。
4.4.2 员工上班中途外出需报备部门主管,并在《办公人员出门备查表》上登记。
4.4.3 行政人事部每月依据员工刷卡和《办公人员出门备查表》进行考勤汇总,呈部门主管核准后作为计薪依据。
4.4.4 新员工自报到之第二日起开始打卡,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发放考勤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打卡,但应在考勤员处做好记录并及时销差。
4.4.5 凡考勤记录上有未打卡记录者,须本人直接上级签卡说明情况,否则公司有权按迟到、早退处理。
4.4.6 员工因故不能及时打卡应立即到行政人事部处进行登记确认。丢失损坏考勤卡,应立即到行政人事部补办考勤卡,同时交补办费20元。
4.4.7 迟到: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到岗延误时间在10分钟之内者(含10分钟)不记迟到,超过10分钟—20分钟之内者(含20分钟)视为迟到。
4.4.8 早退:员工未经允许提前20分钟(含)内离岗者视为早退。
4.4.9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4.4.9.1 凡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在2小时(含)之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4.9.2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4.4.9.3 因紧急情况不能履行请假手续,事后未按要求及时补办手续者。
4.4.9.4 无故不到岗者。
4.4.9.5 上班时间未办理外出手续或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外出者。
4.4.9.6 请假期满未及时向行政人事部销假者。
附件:
附件一:员工请休假规定明细表
附件二:员工请假申请单
附件一
员工请休假规定明细表
假别
假期规定
特别规定
证明文件
薪资计算
备注
事假
全年不得超过15天
一次不得超过7天
依请假时间扣发
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区县级(含)以上医院
1、医院诊断证明
2、病历
依请假时间1/2扣发,如病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发,如当地有特殊规定,按当地规定执行
1、从首次病休日期起享受医疗期待遇;
2、遇节假日、休息日包括计算
婚假
男:25周岁(含)以上、女:23周岁(含)以上:10天
男:25周岁以下、女:23周岁以下:3天
结婚登记日期一年内可分两次休完
结婚证书
照发
1、年龄以出生日周岁计算
2、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丧假
父、母(本生、养、继)、配偶、子女之丧亡:6天
祖(外)父母、配偶之父母(本生、养、继)之丧亡:3天
兄弟姐妹或为人养子女遇本生父母之丧亡:2天
遇死亡事情发生,假期可于一个月内分两次休完
1、死亡证明
2、关系证明
照发
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带薪年假
员工在公司内连续工作一年的对应日起得休带薪年休假,当年度得休假天数为:(当年度在职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员工在不同单位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照发
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孕检假
定期检查按当地卫生部门规定办理,每次1天
必须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及卫生部门规定
《孕产妇保健手册(卡)》
照发
分别于怀孕20周、28周、32周、34周、36周各检查一次,38 周后每周一次直至分娩
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十五天
1、必须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2、参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出生证
医院诊断证明
照发
1、遇节假日休息日包括计算
2、若公司投保生育险提供生育津贴者,公司则不支付薪资
女员工怀孕流产
1、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休产假十五天至三十天
2、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产假四十二天
医院诊断证明
工伤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参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指定医院诊断证明
发放工伤津贴
1、遇节假日、休息日包括计算;
2、投保工伤险者,薪资以当月工伤险投保基数发放。
旷工
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不得超过3天
三个月内累计旷工不得超过6天
扣发2倍
编制人: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谷歌公司休假政策的独到之处在于员工之间可以互赠休假时间。几年前,一名员工需要照顾家中的病人,但带薪年假已经休完,有同事表示,愿意把剩余的有薪年假赠送给他,让他在照顾家人的同时又不会影响收入。之后谷歌就制订了互赠假期的制度,这一制度不但使员工能够更好地兼顾家庭,员工之间可自由调配休假时间,还让人感受到谷歌开放的、人性化的企业文化。
大多数科技公司对程序员的上班时间没有明确规定,部分程序员会临近中午才出现在公司,从下午开始一天的工作。Pivotal公司却规定了每天早上9点6分所有员工要到达公司参加5分钟的集体会议。最初的会议时间定在9点,考虑堵车等意外情况,推迟了5分钟。一般情况下,大家默认规定时间的前后5分钟都算准时,为防有人觉得9点10分到也不算迟到,公司最终把时间定在了9点6分, 以强调这是很精确的时间点,晚1分钟也是迟到,同时又表明了公司确实尊重了员工的意见、考虑了员工的实际需求。作为奖励,会议后员工可以享用免费的自助早餐。
对比其他公司,这一制度看似少了灵活性,却能使员工们充分利用上午的时间,一周40多小时的工作时间中有38小时处于高效状态,相应地也减少了加班。高效率带来高效益,这个成立仅3年的公司在2016年的营收预计达到2亿美元,吸引了福特、家得宝等大公司来寻求技术合作。
相关主题: 制度/规则/人性化/弹性与刚性
人性化的制度,有效又充满温暖
谷歌的休假制度因员工的需求而调整,虽然起因只是一个员工的特殊情况,它的推广却让所有员工与其家人受益,让人在制度下感受到温暖,形成归属感与凝聚力。团体中的个体总会各有所需,人性化的制度,兼具弹性与刚性,既达到了管理的目的,又能将不同个体间的需求调和,达到双赢。
相关主题: 时间观念与效益/随性与高效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
第二十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八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三十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超级秘书网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
第七章奖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