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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重点解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社会长治久安。
配合相关机构,进一步严格寄递市场准入、强化职能监管、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为有效开展本次危险物品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局成立专项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由陈绍汉任组长,黄 勇(常务)、杨镇国、曹国辉任副组长,刘 进、刘秋生、黄建斌等为成员,黄建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严格依法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人员、车辆审核;严格做好危货运输车辆运输动态监控;规范零担货运安全检查,加强路检路查,严禁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夹带危爆品;督促客运站、做好三品防控工作,严禁三品行包、货物托运。
(一)严格全面清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情况
1、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危规》的企业许可条件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jt/t911~914—2014)要求,对已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进行资质复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单位)档案、车辆档案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达不到安全条件许可要求、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上报市局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66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严格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和安全技术审核。对辖区内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超期、罐式车辆经营类别与罐体充装介质不相符以及罐体检测、承运人责任险超期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并下达停运通知书,此项工作应常态化、长效化;对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和使用年限到期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3、严格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运输企业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员、装卸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清理结果报县局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运输企业应予以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继续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工作。同时要与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等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岗、到人。
(二)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联合县公安、安监等部门,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监管。一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确定辖区重点监管区域和企业;二是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三是发现违规托运或者违规装卸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主管部门。
2、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凡未实现联网联控的车辆以及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企业、车辆,责令其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罚。
3、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配备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并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有条件的应建立专业
应急救援队伍并纳入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体系。(三)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行为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运管运政发〔2016〕52号)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并结合寄递物流业务的实际情况,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四)全面摸清危货运输市场供给情况
深入开展市场调研活动。详细了解危险货物生产、经营、储存源头企业分布和危险货物主要品类、年度运输量、运输流向、运输方式等情况;全面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品类、年度运输量及运输需求情况等情况,着力研究解决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及运力供给矛盾。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并上报。
(一)市场调查和企业自查阶段(10月底)
将整治行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至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物流企业,组织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停车场地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各相关单位、企业在11月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进行汇总并上报局综治办。
(二)全面整治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由县局牵头,局综治办、安全股参加,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具体负责,深入到各运输企业开展现场督查检查,重点掌握清理整顿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总结与上报(12月底)
对本次危险货物寄递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危险货物清理整顿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以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
要加强与辖区公安、安监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频率,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省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和市运管局关于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百日集中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由运管处、局属相关单位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区域、本行业的安全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客运企业、大型货车、集装箱车、危化品、出租车、客货运场站等企业的源头管理、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超员超限、超速超载、无证经营、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整治活动。
二、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为加强对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我区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运管处、机场客运处、稽查大队、客运所、驻站办、机修所、检测站、直属所、驾培所、八个交管所、安全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具体负责百日集中整治的组织工作,纪婵章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区域、本行业的百日集中整治工作。各单位将百日集中整治方案于10月25日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全科。
三、百日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1)全面审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要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坚决停业整顿,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责任单位:运管处、客运所、八个交管所、驾培所、直属所、安全科
(2)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主要是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对新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许可;对申请从事运输的企业,要实地逐项核实其车辆、设备、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责任单位:运管处、客运所、驾培所、安全科
(3)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要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和交通部颁布实施的《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年审和二级维护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责任单位:运管处、维修所、检测站
(4)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技能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能够适应职业要求。加强对营业驾驶员从业资格的查验和审核,建立健全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跟踪培训、考核制度。
责任单位:运管处
(5)强化源头安全监管。对客运站和重点货运场站实施驻站管理,对一般货运场站实施巡查管理。主要是督促汽车客运站和货运场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客运场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货运场站要重点加强站场内及周边的现场管理,对没有上箱锁的集装箱车辆不准出站,严厉查处和打击“黑车”、“套牌车”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检查登记,全面落实驻站安全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运管处、机场客运处、驻站办
(6)监督落实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机构、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要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落实企业“三见面制度”。营运客车、危险品车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对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加强对承包、挂靠、租赁车辆和驾乘人员的管理,整治中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许可。
责任单位:运管处、客运所、直属所、八个交管所、安全科
(7)结合全省目前正在进行的“四化建设”和本质安全先进企业评选工作,逐步全面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制度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制度,对企业和驾驶人员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管理,在整治活动中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和驾驶人员,责成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许可。驾驶人员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违章率较高吊销从业资格证。
责任单位:运管处、客运所、八个交管所、直属所、安全科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制定整治方案阶段(10月17—25日)。运管处、局相关单位要根据局的统一部署,自上而下进行层层教育和发动。成立道路运输安全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事人员和联系人,制定百日集中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百日集中整治阶段(10月25日—12月20日)。运管处、局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扎实组织整改和复查,确保不留安全死角。12月31日前将整治情况书面报运管局百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安全科。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31日)。百日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整治情况,结合百日集中整治要求,对全市道路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治效果不佳,整治工作滞后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重新复查。
五、百日集中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将其作为今年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全力消除不安全因素,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就我局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由于近期国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特别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居高不下。面对当前严峻形势,我局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文件精神要求,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紧急部署安排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各单位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查找安全隐患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治理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班子成员挂牌督办,目前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监控和监管:
一、 道路运输安全方面
道路运输是我县的主导性、基础性运输产业。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发展。目前,已拥有客运车辆640辆,年客运量达380万次;货运车辆5765辆,年货运量达1300万吨,从道路运输安全形式来看,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汽车运输公司召开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安全生产培训会议,恒安公司、公交公司召开了线路负责人安全生产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所有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重点开展了以车辆技术状况、机械设备、监控系统、从业人员资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保证安全生产检查全面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抓好专项治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县运管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开展了执法安全检查,对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逐人逐车逐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专职机构制度等14项安全制度和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档案、事故车辆档案三类车辆档案,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同时,结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行动”和“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等活动,着重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突出重点工作,集中力量开展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执行夜间停车休息规定等专项整治行动。
(三)及时执行新的政策规定,迅速落实到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内部明电《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的要求,长途卧铺客车必须安装车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县汽运公司等企业及时行动,正在筹备安装视频动态监控系统,由运输企业实行24小时监控,凌晨2时至5时选择合适的中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休息;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叮嘱和告知制度。
(四)严格落实安检制度,杜绝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发挥运管所驻站办的作用,所有乘客携带物品必须通过安检设备检测,由驻站工作人员和公司安全员确认安全后方可携带上车,杜绝人为因素导致客运车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及乘客安全,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把好源头,筑牢防线。
二、公路水路通行安全方面
近几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县农村公路等级和“村村通”道路里程取得了质和量的飞跃,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了有力的交通保障。同时,加强道路通行安全保障工作也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
(一)强化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县地方公路局对全县沿河、依山、傍水等易遭水毁破坏的路段、桥涵、防护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投入资金,组织施工力量,清除县道塌方10000立方米,修复水毁桥涵5座,实施村村通安保工程700余公里,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全县县乡公路和“村村通”公路的安全与畅通。县地方海事处加强库区渡口、码头和航道的检查,清除了网箱等碍航设施,新设了航标十座,确保水上船舶航行安全。
(二)强化养护施工现场监管,确保通行安全。施工养护现场设立了相关警示标志标识和防护措施,施工养护人员按规定穿戴标志服装实施养护作业。同时,养护现场建立了完善的车辆通行预案,确保养护施工人员和通行车辆的安全。
(三)进一步深化和巩固源头治超成果,保护公路安全。以***街源头治超检测点为依托,将源头治超工作向农村公路延伸,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超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超载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确保公路的完好畅通。同时加强了治超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既要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更要安全执法,确保管理相对人以及执法人员的自身安全。
三、交通建设安全方面
今年我局紧紧抓住实施危桥改造民生工程的重要机遇,对全县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积极申报计划、争取项目,对河口桥等一批桥梁进行了新建改建。在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和验收每一环节都从严把关,加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所有工程确立责任领导和专职技术负责人,各施工企业都配备了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施工操作方案,并实行施工安全专业论证。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道路工程、桥梁施工企业也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在施工现场设立了醒目的安全标示标牌,规范现场管理,完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二是为在建的11个工程项目部订阅了两百本《一线工人必读》、《专职安全员必读》等“平安工地”建设口袋丛书,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三是制定印发了《***县交通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在建重点项目督查,确保交通工程施工安全。
总之,交通运输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在此重要时段和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落实隐患整改,狠抓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为建设平安交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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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交发[2013]172号)精神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市局于8月26-28日,组织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采取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的形式进行,此次共检查客运站13个,渡口8处,渡船5艘。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的主要情况
从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情况反映,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及局属单位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深入,主要表现在:
1.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迅速。7月1日市局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后,局属三个行业管理处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本行业、本地区的工作实施方案,对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
2.深入一线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通知要求,各单位都组织了工作小组,分片分行业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渡运码头、公路施工工地等生产一线,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据不完全统计,自7月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来,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共组织督查组34个,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64项,其中道路运输61项、水路运输(含渡口)9项、农村公路94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对排查出的隐患基本建立了台帐,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的106项、正在整改的58项。
3.严格落实行业监管督查程序。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成效,市局在整个活动中提出了各阶段性工作要求和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并分别于6月21—24日、8月26—28日,组织4个督查组赴13个县(市、区)及局属三个行业管理处进行安全生产督查,两次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21项,针对上述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进行现场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下发了整改通知。市局所属三个管理处也分别开展了专业检查。
4.强化了安全生产宣传总结工作。各单位基本上能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大检工作信息和隐患排查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8月底各单位共报送《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一览表》68份,安全生产工作信息49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系统上下均比较重视,工作比较扎实,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营造了较浓的工作氛围。同时,通过督查,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有的单位对活动开展主要还是停留在开会、发文、一般检查上,存在一定的厌烦思想,认为现在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太多,往往以日常监管替代专项活动,个别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把检查任务“下放”到所属行业管理站所。
2.安全隐患排查不够全面和深入。有的单位排查隐患主要针对道路运输企业,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基本“空白”,基本没有报送农村公路排查的隐患;有的单位排查隐患停留在表面上,如新干、泰和、永新对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和渡口均表现没有发现明显的安全隐患。
3.没有系统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有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没有系统梳理和建立台帐;有的单位对发现的隐患没有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4.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准确。有的单位没有按照市局《关于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的通知》(交发[2013]173号)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存在迟报、漏报的现象。
5.专项活动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单位只是下发了活动方案,阶段性工作没有及时完成,没有实质性地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技术创新等,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会议上。
道路运输管理人员是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主体,是推动现代道路运输业发展、促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道路运输管理客运年末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道路运输管理客运年末工作总结范文一为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出租车、班线客车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所在公安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积极配合下,在全县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了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大行动,有力的打击了非法营运的嚣张气焰,使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立了指导思想
我所确立了以_理论和“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综合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多措并举、齐抓共管,认真、细致的抓紧抓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担负起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净化运输市场的职责。
二、组织领导、夯实责任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吴堡县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马福堂担任组长,王振平、王爱华、孙泽龙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张来荣、王茂虎、丁爱年、李亚雄、周明照。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协调。
三、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从20__年7月20日开始,分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20日-7月25日)
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整治通告、组建联合执法工作组、组织动员、分配工作任务、做调查摸底工作等措施,为下一阶段整治行动打好了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7月26日-8月15日)
一是抽调各成员单位精兵强将,组成由公安2人、交警2人、交通系统10人的联合执法队,兵分三路,通过采取明与暗、定时与不定时、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对客运市场进行全面整治。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依法全面清理从事非法营运的各种“黑车”,包括公然悬挂明显出租标志在街上载客的;公然在大街上招揽乘客的;挡风玻璃上写“出”、“售”、‘为人民服务’等字样,实质上在搞非法营运的;车上无标识,但在从事客运盈利活动的。坚决纠正长途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站外拉客等行为;严格查处出租车营运证件不全、服务态度恶劣、拒客、宰客、拼坐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汽车站附近、粮食局三岔口及城乡结合点等乘客集散地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是各相关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此次整治行动,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在整治行动中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着装整齐、统一佩戴执法标志。对抗法的非法营运经营者,动用拖车强制扣车,对寻衅滋事、打击报复的,将由公安严肃查处。
四是畅通渠道、接受监督。我们面向社会公开了投诉电话,广大群众可以直接举报、投诉非法营运车辆,我们会对举报的情况及时去查证核实。整治过程中,记者跟踪报道,对非法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
五是政务公开。所有非法营运车辆一经查扣,将严格依据《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坚决抵制说情风歪风。截止目前,共查扣了黑车30辆,其中“黑蛋蛋”车15辆、黑出租10辆、摩托三轮5辆,暂扣车辆正在处理之中。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8月16日-8月20日)
通过这次整治行动,有力的打击了非法营运的嚣张气焰,对本地“黑车”和外地“黑车”都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切实维护了客运市场秩序,促进了道路客运规范、有序、健康、平稳发展。
四、存在的不足
1、有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管理难度较大。
2、非法营运者法律意识淡薄。
3、“黑蛋蛋”车的营运给农村带来方便,举报非法营运车辆的群众很少。
五、今后的打算
1、我所将认真总结整治行动中的工作经验、成果及存在的不足,积极探索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有效方法和建立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
2、强化宣传,在各运输企业、车站、广场、街道等散发文件、材料等,并上街开展咨询活动,使全民参与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3、经常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重锤出击。
4、我所将一如既往的打好客运市场秩序保卫战,坚决遏制“黑车”等非法经营现象的反弹,为吴堡县道路运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也为创建“平安吴堡,幸福吴堡”做出更大的贡献。
道路运输管理客运年末工作总结范文二根据省交通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甘交运【20__】29号)要求,我集团于20__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主题活动。通过开展活动严格落实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制,全面提升了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了我集团客运安全管理机制、健全了客车动态监管制度、解决了客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了我集团客运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现将我集团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
活动开展以来,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集团客运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集团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组建了活动领导小组,层层分工明确主体责任,并按照活动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划分活动阶段制定相应的目标任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活动开展期间,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照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开展活动,并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找到切实可行的改进办法,在集团安全生产会议上予以通报、整改;对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推广。整个活动期间我集团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互相沟通、齐抓共管,形成了全员参与抓安全的良好管理风气,为我集团客运生产工作顺利开展作出了安全保障。
二、加大宣传教育,保证常抓不懈
集团公司十分重视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候车室广播、发放安全教育彩页、车站院内悬挂安全标语横幅及事故现场图片等方式来加强安全宣传,使乘客自身的安全乘车意识不断提高,从源头上大大降低了事故隐患。公司在“百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中制作车内安全宣传标语500余幅,全部贴于营运车内醒目位置,在客运站场利用横幅、黑板报、上路稽查时派发传单等方式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资料800余份。
为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我集团公司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和驾乘人员已建立起一整套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制度。结合车辆和驾驶员证件检审验工作,对所以营运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地摸底排查,对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一概进行强制维护保养。此外,根据客运车辆和驾驶人资格审定的有关要求,我司对驾乘人员严格执行上岗考核制度,并对其进行培训教育。
三、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动态管理
我公司一直注重车辆的运营管理,坚持每天由安检人员对车辆运行路段检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抢超抢会、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及准驾车型不符等违法行为,并保证每周至少四次由集团公司主管或分管安全的领导亲自带队上路稽查。同时,有效利用GPS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对超速违章车辆及时发送语音信息或打电话予以警告,对连续超速者给予经济处罚及停班处理,让每一个驾驶员时刻都能感受到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四、加强站场管理工作,确保源头安全有序
汽车客运站是车辆运行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历来是集团公司安全源头管理的重点,始终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要求进行管理,各车站充分利用_光机“三品”检测仪对乘客行包进行检查,坚决将“三品”堵在车站外。同时,严格执行安检报班制度,确保车辆性能保持良好技术状况,从源头上确保安全运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黄金周”节假日,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将一切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组织安排好各项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冬季遇冰雪天气,对所有营运客车逐台进行冬季防滑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检查。对配置不齐或无效的,坚决不准运营;对出现的超员、超载、客货混装、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不按规定配备驾驶人员等违法违规现象有针对性的进行查堵;对查出的违法违规驾驶员、车辆,采取辞退、再培训教育、停班限期整改等手段。
五、加大安全投入,降低安全风险
近年来,公司将安全管理放在企业管理的核心位置,不断加大安全管理的投入力度。首先,加大保险投入力度,逐渐将承运人保险由30万提高到40万,现在又加大到50万;其次,购置设备加大车站的安全源头管理,斥资为车站购置_检测仪、车辆安检门设备,增强了车站的安全保障能力;第三,从集团公司到基层客运单位建立起了安全监控平台体系,对所有单车安装了车务通管理系统,达到了对车辆的实时监控;第四,加大流动稽查力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监督无遗漏。
以上是我集团在开展20__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如有不到之处请批评指正。
道路运输管理客运年末工作总结范文三二__年度,我所客运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_理论和“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燃油税费改革给道路运输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探索道路客运行业快速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努力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农村客运“全覆盖”及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开展工作,同时全面推动客运行业其他各项工作。为我县客运行业发展,做了部分工作,现对一年来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二__年所做的工作
1、加强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道路运输安全事关社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客运运输更是此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在去年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搞好我县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我所客运管理人员认真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发动,认真细致的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同时,客运管理人员坚持对客运企业加强监管,每月实施监督检查不少于两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实施整改,今年来,共实施监督检查44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坚持参加客运企业的司乘人员安全培训例会,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从多方面入手,加强了我县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2、积极制定客运行业发展规划
今年初,我所将编制辖区内客运线路发展和运力投放规划,以及公交行业规划编制工作放在重点位置,专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及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讨论调研,认真研究规划内容,为市处和我县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积极开展客运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文明客运班线创建,是提升客运行业服务水平的有利举措,去年,我所客运科按照市处确定的“沁县—长治”创建文明线路安排,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今年,我所按照市处要求,在所有长途客运线路上推广文明线路创建工作。按照新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多次召集企业负责人督促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参与创建文明线路的客运企业、车辆的软硬件设施已基本准备就绪,司乘人员培训已经完成,准备迎接省市验收。
文明客运站创建工作,我所按照市处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会同我县客运站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进行了实施,但由于长运沁县汽车站是驻沁单位,与我县政府职能部门未能协调到位,虽然我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受名额限制,今年未能被评为文明单位。
4、推行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工作,推进农村客运行业发展
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是提升农村客运行业服务水平的方式,今年来,市处把农村客运“全覆盖”和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工作放在了重点位置,我所也根据我县的经济情况、人口状况、城市规模、道路通达情况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多次与我县城乡公交公司探讨方案,制定运行办法,积极开展了此项工作。我县的所有农村客运企业及车辆都积极的参与了此项工作,目前,我县杨安—县城、南涅水—县城线路已基本实现定时、定点的公交化运营模式,其余的工作也正在继续完善当中。
5、继续推进村村通客车工作
今年来,按照市处目标考核要求,根据我县村村通公路通达情况,我所
6、驻客运站办公室工作
今年,我所驻沁县汽车客运站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客运站严格按照《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运营,完善了进站营运车辆台帐及管理,制定了详细的制度,有力的规范了客运站点及经营户的经营行为。顺利完成“春运”“十一”等假日运输工作。
7、配合参加我县“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从2月25日起,按照县政府要求,我所联合公安、交警、城建、农机等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于涉及到辖区内客运行业利益,客运科积极抽调人手,参与配合此项工作。
此次行动,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90余辆,没收自制线路牌60余块,有力的规范了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取得了很大的成果。
8、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车辆
应急保障能力是检验客运管理单位和客运企业组织运营能力的一场“战斗”,今年来,我所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认真制定了《沁县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储备了应急保障车辆,并确保其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9、完成春运、十一黄金周等运输工作
为了完成好“春运”、“十一”等黄金周的旅客运输工作,我所客运科及驻站办积极配合,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布置,认真落实,对参运的车辆和人员进行认真的排查,并从所里抽调管理人员充实到第一线,加强节假日期间的驻站管理工作,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较为顺利的完成了“春运”、“十一”等黄金周的旅客运输工作。
10、开展的其它工作
(1)、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要求,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推行政务公开。
(2)、配合市处完成客运车辆年度审验工作
客运车辆年度审验是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营运条件的一种手段和方法,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所客运科积极按市处文件要求,配合市处客运科,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年度审验工作。
(3)、配合市处完成破损停车亭、招呼站牌的修复工作,共修复候车亭两个。
(4)、上报20__年我县停车亭、招呼站牌安装计划。
(5)、配合省局、市处完成我县汽车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6)、积极完成农村汽车客运站修建工作。
11、推行七十岁农民免费乘车
为了提升农村客运行业的公益服务能力,更好的服务农村群众,我所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交通局,在我县推行七十岁农民免费乘车工作。截止目前,免费乘车证正在制作发放中,已经发放33个。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工作创新能力不强
我们所做的工作大部分是围绕市处及县所要求开展,不能创新工作思路,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工作没有特色和亮点。
2、深入企业调研少,不能真实了解企业情况
今年,我所因工作需要对科室进行了从新分工,客运科组成人员全部为其他科室抽调的新人。由于以前工作接触企业少,导致今年来,较少能深入到企业进行调研,不能深入掌握企业在今年新形势下面对新挑战有什么要求,有那些不利因素和难题。
总之,二0__年,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客运科积极应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科室人员团结一心,认真工作,细致落实市处和县所交办的工作,为我县客运行业发展出了一份力。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深化交通行业改革,加快建设,努力实现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总结今年以来我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分析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此,我讲几个方面的意见:
一、今年1~2月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
据统计,今年1~2月,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行车死亡事故2起(比去年同期减少66.7%),死亡人数2人(比去年同期减少80%),受伤人数0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00%)。全市水上交通运输无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今年春运期间,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整个春运期间共发生重大行车安全事故2起,共死亡2人,无受伤人数。与去年春运相比,今年春运事故起数减少了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受伤人数减少了10人。
二、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狠抓春运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安全生产。一是召开了春运工作动员大会,×局长在会上对春运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并在春运的第一天亲自带队深入春运第一线检查、指导春运安全工作。二是成了春运领导小组,制定了春运安全管理方案,并由运管处组织层层签订了春运安全生产责任状;三是进一步督促各运输企业加强对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gps车辆监控系统和行车记录仪的使用与管理,从而对车辆运行安全的动态与静态管理相互结合,提高了对车辆的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了春运安全工作的现场检查指导与监管。1月29日(正月初一),我局×局长等领导陪同自治区交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到××运输集团汽车总站及××汽车总站检查了春运安全工作情况。2月3日,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5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深入运输企业、客运站点、码头渡口等进行了春运安全生产督查。同时,春运期间运管部门派出了运管执法人员进驻各客运站点、运输企业等春运第一线,加强了对春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二)认真贯彻执行市安委会《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与要求,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机构,并积极加强与市水产畜牧、水利、国土、旅游以及贵港海事、船检等相关部门联系,组成一支由多家部门参与的安全检查组,深入渡口、渡船、库区等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了有关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三)制订并执行《××市××局2006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从1月中旬开始,由各行业管理处组成安全检查组分别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地方公路安全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在此基础上,我局组成了安全督查组对各检查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确保了安全管理责任与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
(四)继续组织开展了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原定方案,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1月份起,进入了第三阶段的检查整改,在前段时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经过努力,目前已逐渐落实了有关部门的责任,较好地按照《××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道路、水路安全管理暗访工作。根据自治区交通厅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订了暗访工作方案,成立了暗访工作组,从1月16日起,组织了对道路、水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暗访,改变了以往安全督查的方式,使我们对交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信息的掌握更加客观、真实,并在暗访工作中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了整改通知,最后还印发了暗访情况通报,及时反馈了安全管理中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与要求。
(六)组织修订完善了《××市交通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办法》。从去年开始,我们制订并执行了《××市交通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办法》,经过一年的实践证明,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使各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得到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为使风险抵押金办法更加完善,2月底,我们完成了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抵押金办法的修订工作,其中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员风险抵押,使安全工作的责任、报到、义务与风险并存,从而切实提高全局安全生产意识。
(七)编写完善了2006年度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今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做好了准备。针对历年来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不同情况,今年我们编写了7个版本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分别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目前已将意见整理,充实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八)组织编制了《××市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与《××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市人民政府的部署,我局负责市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写工作。目前,该两个预案已编制完成,并征求了我局有关科室、单位的意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该两个预案已发往有关成员单位进行会审,会审完毕后报市政府批准印发施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们开展安全检查与暗访工作所掌握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面:
1、一些运输企业对gps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上,存在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没有真正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使夜晚行车安全缺乏有效的动态管理。
2、部分客运站对“三品”检查工作重视不够。从春运期间的安全暗访工作中,我们所看到的大部分客运站“三品”检查岗是摆设了,但常出现无人值守的现象,所作登记也只是潦草了事。同时,对出站登记也还存在内容不全、把关不严的现象。
3、一些运输企业对长途客运中途休息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从1月底我们到肇庆一带暗访中途休息站的情况,大多数车辆在进入中途休息站后,只是盖了印章就离开休息站,没有按时间规定要求进行休息。
4、春运期间,一些进驻客运站的运管人员时有脱岗现象。
(一)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有六个问题:一是仍发现使用水泥船渡运;二是新船投入使用后,个别船主因客人少而不动用新船,使用竹筏撑渡;三是新船投入后仍发现有少数旧船在渡运;四是一些渡口未经批准,擅自停渡而搭建浮桥,以桥代渡;五是个别船员在工作时没按规定携带船员有关证件;六是个别渡工擅自涂改增大渡船守则上规定的核载人数。
(二)地方公路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道路安全隐患的整改进度有等进一步加快;二是仍有少数安全警示标志牌在被盗被损后没有进行及时的补充完善。
四、下一阶段安全工作意见
(一)继续加大对乡村等外路营运客车班线的清理整顿力度。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乡村等外公路客运车辆通行规定》,对现有乡村等外公路客运班线进行清理,造册登记,对不具备大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客运班线进行调整,改用中小型客车取代大型客车,对不具备客车安全运行条件的班线予以取消。二要把辖区不符合等外路通行规定的线路、车辆情况书面告知有关运输企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运输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和措施,积极稳步推进乡村等外路客车通行的清理工作。
(二)做好今年我市交通行业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特别是各行业管理处要认真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将排查的结果进行造册登记,此项工作要求在4月5日前完成,并将隐患登记表于4月10日前报局综合科。
(三)抓好全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市航务管理处要认真对照《××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召开一次整治成员单位的工作会议,对渡口渡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研究,进一步理顺关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在便民码头建设与渡船更新改造工作上要加快进度,按照计划切实抓好落实。
(四)继续深化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运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工作的重点一是检查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是强化培训考核,严格各类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安装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和通讯工具。
(五)认真抓好《××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厅等部门关于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06]×号)的贯彻落实。市公路处要制定和完善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事故原因综合分析,并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改,并积极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公路上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对于新建、扩建的,要按照有关法律和国家标准,应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市运管处要加大对行驶三级以下道路客车的查处力度,严禁客车在禁止时段内行驶在三级以下道路,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六)抓好一年一度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相关工作。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今年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也将开始,为此,运管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和进一步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安全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争取我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优良率比去年增长。
(七)部署开展“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今年第二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之一是抓好“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为此,各单位要早部署、早落实,制订周密方案,为“五一”黄金周的生产安全做好各种充分的准备。
(八)加强雨季期公路巡查防事工作。当前已进入梅雨季节,雨天路滑,易出事故。为此,市公路处要加强公路巡查,特别是要加强高边坡沿河公路等水毁易发路段的巡查,对有水毁隐患的路段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要制定雨季期公路防汛抢险预案,落实抢险物资、设备、资金等,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3〕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30号),根据《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发电〔2013〕103号)、《关于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发电〔2013〕106号)要求,制定本地、本行业安全检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认真组织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精力深化开展大检查,坚持自查、督查相结合,切实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探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县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要求,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牵头组织当地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落实试点的主体责任,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要形成一套简明、管用、易操作、可推广的事故防范有效模式,编制事故防范手册,在辖区内进行推广,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市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共同探讨工作方案,并进一步总结提炼工作经验,进行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形成模式,全面推广,可供全市各地学习借鉴。
三、切实抓好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13〕12号)要求,针对道路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作,强化联合执法,确保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旅游包车及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交通运输安全。
序号
牵头科室
抽查 对象
检查 对象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任务
配合或协同科室(单位)
1
建设管理科
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检查
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每年3次,每次2个项目
3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等执行情况;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情况,信用评价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县交通运输局
6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等执行情况;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情况,信用评价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9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等执行情况;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情况,信用评价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
建设管理科
水运建设市场监督检查
重点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每年3次,每次2个项目
3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等执行情况;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情况,信用评价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港航和铁路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县交通运输局
6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等执行情况;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情况,信用评价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9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等执行情况;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情况,信用评价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3
建设管理科
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督检查
重点地方铁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每年3次,每次2个项目
2021年无相关建设项目。
港航和铁路管理科、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县交通运输局
4
建设管理科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监督检查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实验室
每年3次,每次2个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或2个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3月份
对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实验室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县交通运输局
6月份
对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实验室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9月份
对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实验室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5
公路管理科
涉路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市级许可的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不低于5次
根据许可决定书的时间,在涉路工程施工期间进行检查
1.涉路工程施工位置、施工方案、技术指标等是否与许可的内容一致;
2.因涉路工程施工造成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的,是否按标准及时修复;
3.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完好;
4.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
6
公路管理科
非公路标志设置监督检查
市级许可的利用跨越公路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所有人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不低于2次
根据许可决定书的时间,在非公路标志施工期间进行检查
1.非公路标志施工位置、施工方案、技术指标等是否与许可的内容一致;
2.因施工造成公路及附属设施损坏的,是否按标准及时修复;
3.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是否规范、完好;
4.是否符合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县交通运输局
7
运输管理科
省际、市际、县际(除毗邻县行政区域间外)道路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班线运输监督检查
市级许可的道路客运(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班线运输企业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80%,每年不低于 5次,每次不低于2家客运企业。
2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县交通运输局
3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4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5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6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7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8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9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10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11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12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8
城市交通科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含线路经营)监督检查
市级许可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企业(含线路经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年不低于2次
3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是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县交通运输局
9月
投入运营车辆是否与许可一致、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是否遵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营线路是否符合规定;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是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9
城市交通科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监督检查
市级许可的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企业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年不低于2次
3月
投入运营资金、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许可条件;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运营区域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县交通运输局
9月
投入运营资金、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许可条件;驾驶人员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运营区域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运营服务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10
运输管理科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督检查
市级许可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年不低于5次,其中1次联合相关部门实施;每次不少于2家企业;7月份为联合执法。
2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执法:市市场监管局)
3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4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5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6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7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8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9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10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11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12月
专用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是否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
11
港航和铁路管理科
水路运输市场监督检查
市级许可的水路运输经营企业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年不低于2次
4月份
是否在依法取得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水路运输企业自有船舶运力配备情况,是否满通运输部相关规定;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企业是否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与企业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是否符合交通运输部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落实情况等。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区县交通运输局
12月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突出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重点,依法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确保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发生率持续下降,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
具体目标:
1、摸清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数量。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完整的发货和装载的查检、登记、核准等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台账应如实记录危险化学品的产量、储存量、销售量和流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应检查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员资质、押运人员资质,严禁将危险化学品交给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及车辆运送。使用单位应到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严禁倒买倒卖。
3、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容器检验。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罐车(常压和承压罐车)的监督检查,运输单位必须使用具有法定资质企业生产的压力容器,所拥有的承压类罐车必须取得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并且定期对承压类罐车及其安全附件进行检测检验。
4、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经营资质、运输车辆资质、从业人员资质的管理。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安装行驶记录仪、“GPS”卫星定位系统,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人员和车辆相对固定。
5、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标志、标识、年检规范有效。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应具备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明确的车辆行驶时间、路线等事项。
6、加强恶劣气候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指导和监督运输企业切实落实恶劣天气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预案,根据气象变化提前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合理安排和及时调整运输计划,减少和避免恶劣气候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
7、提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明确指挥权限、部门职责;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设区市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认真部署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力求本辖区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都要参加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严把行政审批关口。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严格审核、发放有关许可证件和资格证书。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企业取得行政许可后,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遵章守纪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积极配合,及时沟通检查情况。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执法检查机制,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地区间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协查制度,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本地区或有关地区的相关部门通报,接到协查通报后,相关部门要明确人员督办,开展相关事项调查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坚决打击非法运输活动。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将危险化学品委托给没有资质的运输企业或车辆承运、超载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和公布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的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运输单位和个人申请有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一律不予批准;已经取得资质的,予以撤销。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违法、违章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吊销相关证件;对存在违法、违章问题的异地托运人、承运人,要将违法、违章事实通报其所在地的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2009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各设区市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定人员、工作计划。各设区市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在2009年5月31日前将联合制定的本地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方案分别报省安监局、省*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并且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到本辖区内相关企业。
(二)宣传自查阶段(200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各地要结合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对照专项整治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2009年7月1日至10月20日)
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工作。
1、各地安监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以及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条件,督促企业建立完整的发货和装载的查检、登记、核准等规章制度及管理台帐,督促企业将危险化学品委托给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承运,强化源头监管。各地安监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主要公路沿线的大中型化工企业进行调查,按照危险化学品种类的不同,分别选择有条件的单位作为易燃易爆、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的卸载基地。
2、各地*部门要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监管,特别是加强对禁行区域及临水路段的管控。依托省市际公路卡口、交通运输安全服务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常规通行路线的检查,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打击超速、超载、非法改装、无牌证、假牌证、逾期未检验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行为。一经查获,依据法律法规严格处罚。针对超载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除要依法处罚外,要立即与安监部门沟通,将违法车辆押运至就近的危险化学品卸载基地,进行卸载处理。针对无证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的,依法从严处罚。
3、各地交通部门重点检查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车辆运输资质、驾驶人员资质、押运人员资质以及GPS安装使用等情况,集中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罐体、车身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反光标识等内容,并对从业人员要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恶劣天气出现时,利用各收费站和公路可变信息屏进行减速、限速和安全行车提示。
4、各地质监部门要严格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罐车、气瓶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对本辖区内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要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罐车罐体的定期检验情况和安全附件检验维修情况,对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质量不相符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对超期未检或检验检测质量不合格的罐体及安全附件要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及危险化学品包装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性质、用途不相适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四)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设区市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对专项行动取得的实效以及存在的不足等进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专项行动的意见和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09年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安监局、省*厅、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质监局。
(五)巩固提高阶段
各地安监、*、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以此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和监督,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长效监管机制。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省安监局、省*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等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地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