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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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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

第1篇: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一是全局人员年龄偏大,对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市场监管部门业务领域较为广泛,涉及法律极多,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并且法制工作严谨性、细致性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有时不够深入、细致。

二是领导学法不深入,不能很好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重大突发事件。当前领导对于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加强,领带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还不够完善,要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按排

(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不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健全完善“两库一清单”建设,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持续做好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做好菜市场长效考核,在提升菜市场规范化上有所作为;继续抓好12345工单和投诉处理力度。

(二)坚持履职尽责,筑牢安全底线。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和重要时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检测法治化、专业化、效能化水平,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5类评价大项、11项具体工作任务;做好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收官工作,部署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态势平稳。持续推动“瓶改管”项目签约交费工作,跟进项目实施。

(三)高效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有效查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各方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传销,对非法集资、理财、网络交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价格监管,维护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第2篇: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一、完善税收执法环境的重要意义

(一)完善税收执法环境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一方面,和谐社会需要足够的经济财力,而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只有严格税务执法,坚持做到依法征收,才能提供资金保障,从而实现共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另一方面,税法是国家的重要法律,与全体公民的社会活动有着密切联系,税法执行正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维护,国家的利益是否受到侵害。税收执法环境混乱,税务执法有失公正,那么,国家税收政策就不能完整及时地得到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也就无从谈起。因此,要通过规范税收执法,完善执法体系,积极营造一个民主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完善税收执法环境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途径。依法治税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依法治税的成败取决于税收执法环境的优劣,取决于税务执法队伍的素质。没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没有公正的税收执法,没有良好的内外法治环境,依法治税就不可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税收工作也就难以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还要提倡信用为本的税收环境,不仅要求纳税人诚信纳税,而且要求税务部门诚信执法,形成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双重约束机制,建立良好的市场信用体系,推进依法治税向纵深化、人性化的目标迈进。

(三)完善税收执法环境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前提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又是竞争经济,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各种经济活动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严格执行各类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定的纳税义务,否则将造成市场无序和失控,企业将会陷于市场混乱。完善税务执法的目的就是要整顿税收秩序,规范征纳行为,净化税收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创造公正、平等的竞争环境,营造文明的执法环境,促使企业更好地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形势发展,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的生存处境。

二、税收执法环境面临的问题

由于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涉及方方面面的经济利益,显然当前税收执法工作常常会遇到各类形态的阻力和困惑,税务部门往往处于进退两难,陷于十分尴尬的境地,集中表现为税收执法环境不优。

(一)税务部门执法亟待规范。当前,税收执法环境的不优,首先源于税务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一是税收执法监督乏力。目前,税收执法监督的重点侧重于内部监督,而忽略了外部监督作用的发挥,致使在少数税务干部中故意违反税法,擅自减免税款,搞权钱交易,甚至与不法纳税人串通一气,虚开发票,侵吞税款的严重问题.二是执法队伍素质偏低。一方面,由于受学历、知识结构、理解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一些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严重滞后,没有熟练掌握各类税收法规或只是一知半解,导致执法过程中时常违反法定程序执法,涉税案件处理出现偏差,执法有失公正;一方面,还有一些税务干部的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在税收执法中存在着收人情税、关系税的问题,有的在查处纳税人偷逃税案件中关系好就少收少罚,关系差就多收多罚,缺乏执法的严肃性,成为执法有失公正的又一方面问题,等等这些严重的影响着税收执法质量,影响着国税干部的社会形象。三是责任过错追究不严。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制订下发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全国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范本》等“两个办法一个范本”,其它各级国税部门也相应制订并推行了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但总体情况不尽人意。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机构和考核机制,考核中存在害怕得罪人的“面情”观点,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过错追究存在表面化和软弱化的问题。

(二)政府依法行政期待完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行为不规范,也是税收执法环境不优的重要原因。一是行政干预依然存在。个别地方政府只考虑经济发展,不顾虑国家政策,强行出台优惠政策,或者直接进行税收干预。特别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往往出面要求税务部门给予相应的减税、免税或免予稽查等优惠。税务部门一方面要执行税收政策,另一方面要支持政府进行招商引资,往往左右为难。二是部门配合不积极。新征管法明确规定了工商、金融等部门应当支持配合税务执法,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的问题相当突出。对事关本部门利益的涉税问题,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有时干脆借口拒绝。有的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为赢得储户信任,或者招揽储蓄客户,拒绝税务机关依法冻结并扣缴涉税当事人的款项。国税部门与工商、地税部门信息共享更是有名无实,没有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沟通信息,导致实际工作中信息失真、信息不完整问题普遍存在。不少纳税人只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而没有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有的注销营业执照而没有及时注销税务登记证,影响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三是税收执法保障力度较差。主要表现在税务稽查中缺乏涉税证据搜查权、嫌疑证据查封权等法律依据,一旦发现纳税人存在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明知纳税人转移财产,税务部门却因没有相应的权力而无能为力,只有借助公安、司法部门的力量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否则,税务执法就不符合程序。税务部门也因此常常失去获取证据的最佳时机,难以对偷税抗税给予最及时有效的打击,滋长了不法纳税人违法犯罪的嚣张心理。

(三)公民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一是税法意识淡薄。多数个体纳税户税法知识欠缺,认识仅停留在“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义务”的浅显层次,至于缴纳的税款到哪去,缴纳的依据是什么,则漠然置之,或者根本不去了解;有的纳税人搞两套账、账外账、不建账、建假账,故意隐瞒实际经营额,从而达到偷税、逃税、骗税的违法目的。二是信用环境缺乏。国家提倡明礼诚信,需要全体公民参与,哪个部门失信,哪个公民失信,社会信用就是不完整的。显而易见,税收执法信用尚需完善,纳税人信用不容乐观,社会信用环境有待优化。三是思想认识片面。有人认为税收执法不可能公正,总会存在收人情税、关系税现象,总会有偷税行为,也有人认为税收只会增加经济负担,不会带来经济利益,没有认识到依法治税是长期的,没有认清税收的本质含义。思想认识的片面性,反映在现实中必然难以做到依法诚信纳税。

三、完善税收执法环境的几点思考

从广义来看,税收执法环境的概念较为抽象,它不仅要求税务部门严格执法,而且需要广大纳税人自觉守法,还需要社会各届诚信协税,共同建立一个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执法环境。

(一)注重信用体系,强化诚信执法的意识。一是广泛进行信用意识教育。结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普及基本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帮助人们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使其真正树立起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引导广大纳税人充分认识到,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经济,实质就是一种信用经济,促使公民看得更远,从而认识到只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才能立足市场,才能有更快发展。

二是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坚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定期通过电视等各种媒体对不守诚信、不合乎道德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并联合有关部门对造假、欺诈、偷税等失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使其合法经营,诚信纳税,形成一种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舆论氛围。三是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设立评选诚信纳税人制度,每两年举行一次,大力倡导诚信纳税,将纳税人的纳税情况按信用程度划分等级,对信用较好的纳税人进行实质性的奖励,从税收政策上予以倾斜,亦可实行免检、免税的优惠政策;对信用程度较差的,进行严格管理,使不诚信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成本和非正常支出高于诚信纳税的成本,体现出诚信纳税的优越感。

(二)着力制度落实,完善依法纳税的环境。一是落实税收执法公示。实行办税“八公开”,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税收政策,应当及时予以公布,加大税收公示的透明度,公开纳税人的核定税额、定税的程序,实行民主评税议税制度,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税负不公现象,同时,落实涉税案件举报制度,对偷税、抗税等行为进行举报,对执法不公、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及时将执法情况进行通报,真正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诚信纳税的环境。

第3篇: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网络治理的重要性

为了能够系统深入地对网络治理进行讨论,我们应先对其下一个定义。网络治理是指对网络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和控制,使其能够有效、可靠、安全、经济地提供服务。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网络治理包含两个任务:一是对网络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二是对网络的运行状态进行控制。通过监测了解当前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瓶颈题目和潜伏的危机;通过控制对网络状态进行公道调节,进步性能,保证服务。监测是控制的条件,控制是监测的结果。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网络治理具体地说就是网络的监测和控制。

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治理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第一,网络设备的复杂化使网络治理变得复杂。网络设备复杂有两个含义:一是功能复杂,二是生产厂商多,产品规格不统一。这种复杂性使得网络治理无法用传统的手工方式完成,必须采用先进有效的手段;第二,网络的经济效益越来越依靠网络的有效治理。现代网络已经成为一个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它的运营、治理、维护和提供越来越需要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第三,先进可靠的网络治理也是用户所要求的。当今时代,人们对网络的依靠越来越强,普通人通过网络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企业通过网络产品信息,获取贸易情报,甚至组建企业专用网。在这种情况下,用户不能容忍网络的故障。同时也要求网络有很高的安全性,使得通话内容不被泄露、数据不被破坏、专用网不被侵入、电子商务能够安全可靠地进行。

网络治理的对策

网络的治理既需要政府对网络社会公共秩序进行规范,也需要广大网民及社会力量对网络社会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同时还需要互联网运营企业、信息服务商的行为自律。可以说,解决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管理问题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网民自律和社会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建立多中心治理格局才能进一步促进问题的解决。

首先,要创新网络社会管理理念。第一,政府要树立为网民服务的理念。网民是人民在网络社会的存在状态,在现实社会中政府为人民服务,在网络社会就是为网民服务。这就意味着政府要放弃“官本位”观念,在网络社会管理制度设计和操作方面把网民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第二,政府要用多元思维和开放的理念管理网络社会。多元思维就是要打破单一思维和定向思维的习惯,适应网络社会主体多元化和参与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从政府与网民的良性互动中寻找管理支持,在复杂的网络挑战中提高政府管理网络公共秩序的能力,用开放的观念去应对开放的网络社会,发挥政府作为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维护者的主导功能,为网民提供和谐有序、自由选择和共同分享网络资源的环境。

其次,要创新网络社会管理组织形式,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网络管理委员会。该会应该有足够的权力和权威,能够协调现有的网络管理资源,最好由国务院领导牵头,并赋予该组织统一的网络事务管理权,明确政府在管理网络公共秩序中的主导地位。在政府主导下,形成网络管理的多中心治理格局。在网络公共秩序的多中心治理中,政府的主要功能是制定公共秩序规范;进行合理的网络资源调配,协调网络运营商之间的利益;提供网络政策引导,构建充满活力的网络竞争环境;维护网络用户的利益,纠正网络违规和违法行为,维护网络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再次,要创新网络社会管理规范,制定《网络公共秩序管理法》和《公民隐私保护法》。在网络社会公共秩序多中心治理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推动国家立法机关尽快出台网络公共秩序管理法律,健全政府网络管理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为网络公共秩序管理构建起规范体系,这一体系的核心就是《网络公共秩序管理法》。这一法律规则应该包括:总则,说明网络公共秩序管理的含义、立法目的、法律适用范围等;管理主体的权力与责任;网民的权利与责任;罚则等内容。政府在积极促进网络秩序管理立法层次提高的同时,还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地方性配套规章,使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的治理在主体、范围、手段、途径、标准和目标上都有法可依。

第4篇: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与全国其他各省、市相比,陕西省关于体育休闲产业发展的立法明显滞后。比如从地方经营性立法看,有些省针对体育市场经营活动颁布了省一级的体育市场经营活动方面的专门规定,而就陕西省来看,目前比较成熟的是《西安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这两个法律文本中,西安市对体育休闲产业的行政执法和监管的规定还是比较全面的,从市场主体的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行为、消费者、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管方式、程序,以及市场相关主体的行政救济方式等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目前这两个法律规范是西安市体育休闲产业经营活动的基本制度。除西安以外的陕西省其它各地市区,相关的法律规定尚不成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上述从国家到陕西省地方法规的出台是保障陕西体育休闲产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但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陕西省体育休闲市场的实际需求相比,陕西省体育休闲产业的政策法规保障不足还很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立法滞后于体育休闲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从整体看,立法的不足已经成为制约陕西省地方体育休闲产业发展的短板。从体育休闲产业的属性看,兼具商品和公共物品双重属性,对于这样的属性的产业发展国家和地方均存在立法滞后的问题,比如《民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其组织结构、民事主体的规定还只是一般性规定,没有考虑体育休闲产业组织形态的特殊性,尤其是体育休闲产业作为体育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部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体育事业的公共属性和体育市场的产品属性的多形态的组织结构采取何种治理结构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也未予以深刻思考,因此,加强体育休闲产业发展的立法成为当务之急。

第二,法规的制度性缺陷是制约体育休闲产业发展的瓶颈。比如,国家将体育产业划归为娱乐业的行业归属导致体育产业在金融和税收方面的宏观管理法律制度瓶颈限制或制约了陕西体育休闲产业的发展。因为银行受信贷政策和对经营风险预期的影响给予娱乐业贷款限制,在税收方面高额征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体育休闲产业的经营成本,企业难以为继的现象突出。就陕西省的一些调查数据看,在企业融资方面,65.6%的经营管理人员认为,近年来行业的融资渠道没有变化,有23.4%认为经营渠道变窄,11%则认为经营渠道变宽。陕西体育休闲产业的融资困难与宏观政策法律关系紧密。融资在体育休闲产业的发展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该行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在陕西省,投资该行业的市场主体大多为民营企业,融资难度更大。这一困境的出现与现有的法律框架有关,比如按照法律规定,融资的渠道有银行贷款、通过证券、股票市场融资、吸引风险投资基金、通过个体融资等。陕西省该行业融资大量来源于个体融资,其实是向消费者“融资”,通常采用会员制形式,通过办卡等形式,提前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达到融资目的,而少有通过证券、股票市场和吸引风险投资基金融资的成功的案例。可见,融资不畅也是制约体育休闲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这种状况和该行业发展过程中的政策性导向有关,如前面提及的主要受制于国家对体育产业的归属的宏观法律调控。在税收方面的高额征税的法律规定提高了陕西体育休闲产业的成本。在健身活动经营项目中,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曾被纳入娱乐业,征收娱乐业营业税。《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陕地税<2000>004号中,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经营娱乐业业务的适用税率为5%--20%;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决定。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税率西安为15%;宝鸡、汉中、商洛、安康、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地市所在地为12%;其他县市区委为10%;文化体育税目征收营业税为3%。为调整产业结构,国务院和国家体育总局先后提出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尤其是体育休闲产业,并提出要给予税收、金融方面的政策优惠。但通过对陕西省几个地市的实地考察,很多企业表示没有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

第三,相关立法偏重行政权力,忽视政策法规导向以及行业自治的重要性。从国家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来看,对于规范体育休闲产业市场方面,陕西省的相关政策导向以及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做得不够。西安保龄球市场的变化可算作典型代表。据相关材料:十年前,保龄球在西安市是时尚的体育休闲产业,虽然国家将其纳入娱乐行业征收较高的营业税,但经营者的经济效益依然很可观。随着行业门槛降低,更多的经营者加入了这一市场,为了招徕顾客,打价格战成了唯一的营销手段。保龄球的价格从最初每局100元左右,在短短几年内降至每局2-3元。原来高投入的一些经营者,无法承受高额的经营成本,相继关门倒闭。那些低投入,靠价格低廉争得一些市场份额的经营者也相继关门转行,恶性竞争的结果是两败俱伤。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体育休闲产业,尤其是保龄球运动,它本身就属于少数人的运动,是有“闲”、有“钱”,外加消费者选择体育休闲的心态的综合产物,这种消费的文化心态对市场很重要。保龄球在价格高昂的时候,玩的是一种时尚和惬意。当保龄球馆(场),遍地皆是,而且价格很低时,这种心态就不存在了,这个特定的顾客群体就消失了,这个市场就被“砸掉”了。如果有保护市场的措施,比如等级认证制度或星级认证制度,这个行业就不怕价格战,市场也不至于被“砸掉”。对这个案例的分析,大部分缘由是国家和陕西政策法规等宏观制度管理对体育休闲产业的发展没有发挥足够好的导向作用,同时,也缺少体育行业协会的规范性引领。我们在对陕西体育休闲产业的经营管理者的访谈调研中,也发现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是他们最感头痛的事情。由此可见,通过政策法规制度完善,加强有利于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导向和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引导该产业良性发展,避免恶性竞争,保护市场环境迫在眉睫。

2陕西省体育休闲产业发展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现状评析

关于行政执法,目前我国法律学术界对它的内涵和外延有不同的界定。有的将之等同于行政行为,认为行政执法就是行政行为的全部;有的将之区别于行政行为,认为行政执法只是行政行为的一部分。采用比较狭义的定义: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的,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和特定的行政事务采取措施并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从国家划分的行政执法权限来讲,体育、工商、税务、公安、价格、质监、文化等行政管理机关均有权依据不同的市场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对体育休闲产业的市场经营活动进行执法管理。这从我国相关法律可见,如我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是体育经营活动的主管部门;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注册以及竞争行为等由工商行政机关进行监管执法;市场主体的税收行为由税务机关进行行政执法与监管„„总体来讲,陕西体育休闲产业市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还是比较完备的,各主管机关在其各自分管权限内对体育休闲产业市场的良性发展起到了保护、扶持、规范、调整、促进的作用。就陕西省体育休闲产业发展的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管现状来看,行政执法和监督现状表现为:

2.1省一级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意识比较强,执法的规范化工作做得比较好,地市级行政机关执法和监督的措施更具体,执法到位,执法效果明显。比如延安市体育局设有社体科、产业科和法规科,体育局系统共有执法资格的人员26人,自2000年以来,做了大量的执法工作,社会效果明显,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次执法活动是,延安市志丹县体育场地被征用、改建,没有及时落实新的体育场地,经市体育局执法,通过调解的方式,最终使该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2.2行政执法的依据较少,执法和监督的范围狭窄。陕西省地方法律法规中对体育休闲产业的发展有一些规定,也赋予了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但是,一些规定过于原则、模糊、可操作性较差,在行政执法中体现为依据少,范围狭窄。从图表2中可以看到,陕西省执法依据主要是国家层面的制度,地方立法较少。我们在陕西省体育局调研过程中了解到,虽然局机构设置中有政策法规处、经济处等职能部门,但实践中他们对体育休闲产业的行政执法更多的是政策指导性的。延安市和汉中市的情况相似,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该行政区域内体育休闲产业的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比较少。

2.3行政执法程序的规范性和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有待加强。目前陕西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和执法培训,执法的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的程序不完善、不规范,甚至有随意执法的现象,这些现象的存在对体育行政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威信将有一定消弱,对陕西体育休闲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尤其是由于经费保障不足,编制不够,实际上一部分无执法资格的人员也在执法,出现了个别违法执法的情形。

3.陕西省体育休闲产业发展中相关主体法律意识现状评析

我们知道,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利益是适应社会需要,立足于现实,促进和保障不同的利益主体需要。作为实用主义法学代表的庞德曾说:“司法、行政、立法和法学研究等方面的活动,它们都旨在调整各种关系,协调人们之间彼此交叉的权利要求,旨在通过规定每个人可以安全地坚持自己的权利的界限来保证各种利益,旨在探索如何使人类的权利要求与希望在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的同时做出最小的牺牲的办法。”指出法律在社会的利益的保护和协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3.1立法主体考虑部门利益、局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的现象存在。在实践中出现立法的效率不强、质量不高甚至操作性差的局面,这与立法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有一定的关系。

3.2人们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仍有待加强。在体育休闲产业发展中,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公正的纠纷调处机制、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健全的社会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完善的权利救济机制等都是以法律至上为前提的,对法律尊重和信仰不够,将会影响这一系列法律环境的优化。陕西体育休闲产业发展中,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还不强,尤其行政执法和监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该产业发展的局面还有很大差距。。

3.3良好的法律秩序状态尚未形成。确立公平正义、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法律秩序状态是确保体育休闲产业市场良性运转的根本,秩序的缺乏是目前部分市场主体经营困境的又一原因。体育休闲产业的恶性竞争就是典型的例子。

4陕西省体育休闲产业发展法治环境的完善对策

第5篇: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衡阳市;生态文明;生态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对人类生存环境产生影响,给人类的健康和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与危害,人类不得不对城市的发展进行深刻的反思。因此,生态文明已经成为改变人类与自然关系的主导力量。衡阳市只有通过倡导生态理念,采用生态技术,建立生态化产业体系,才能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建设成为自然生态平衡、人文生态和谐的城乡统一体。

一、衡阳城市发展所面临的挑战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需要

由于城市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活动强度大,交通拥挤,交通事故频繁还是没有根本缓解;建筑稠密,缺乏空地、阳光、绿地、新鲜空气的现象还十分严重;城市居住环境恶劣、周边支撑系统破坏使城市变成了传染病的发源地;城市医疗、卫生、电力、通讯、供水、排水等许多公共服务设施不能满足市民要求。

(二)水资源短缺、城市供水紧张满足不了日益提高的生活质量需求

目前衡阳市每年缺水60亿立方米,日缺水量已超过1600万立方米。缺水的原因不是水量上短缺,而是水质上越来越差,水污染正进一步威胁着衡阳城市的用水安全,城市的河湖水体已经到了有水皆污的局面,特别是随着衡阳人口越来越集中,经济日益高速发展,城市用水也随之集中、量大,供水矛盾显得尤为突出。不仅给衡阳市的工业发展带来障碍,也给人民生活都带来了极大不便,甚至有可能成为衡阳市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水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资源瓶颈。

(三)城市环境污染使人们质疑多年来追求繁荣的实现途径

城市人口集中、工业集中,在创造更多财富和繁荣的同时,也加剧了城市环境甚至是周边环境的污染,造成城市环境恶化的累加循环。离开了适宜的生存环境,人们的健康难以保证,创造多少财富都没有意义。因此,使人们开始怀疑繁荣昌盛目标是否真的可以实现,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们可能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衡阳城市污染突出表现在水、土、气、声4个方面。除上面提到了城市水源污染问题外。衡阳城市还突显出用地与供地之间的矛盾。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垃圾、工业和城市建筑工程排出的废渣和污水处理的污泥不断堆积,一方面占用了城市的大量土地,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另一方面一些有毒废物又造成大气、水和土壤的循环污染。近年来衡阳城市空气质量恶化的趋势虽有所减缓,但整体污染水平仍较高。特别是机动车辆的迅速增加,使城市氮氧化物浓度长期处于较高水平,而总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都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这些污染离开城市周边支撑系统的生态恢复或发展思路的彻底改变,仅仅靠技术进步是难以解决的。城市噪声已成为现代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特征之一。据国家统计显示,在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种噪声来源中,工业噪声比例占8-10%;建筑施工噪声占5%左右;交通噪声比例接近30%;公共活动噪声影响面最广,已达到城市范围的47%。

(四)城市管理粗放,市容环境整体上还没有明显改善

2008年以来,市容市貌局部出现了一些亮点,但总体上还未完全摆脱粗放管理的格局,市容环境整体上没有明显改善,部分领域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市政建设管理存在较严重的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现象。市政建设、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建设局管理,开发行贷款的项目由城建投资公司管理,各区招商引资的项目,由各区管理,开发商自己投资的项目开发由自己管理,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标准,管理力度不够。许多工程建设一拖再拖,产生了不少烂尾楼。乱摆乱放、乱贴乱画的现象仍比较突出。

(五)城市规划仍需精心求证,急需进一步完善和贯彻落实到位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航标。有时会“差之毫厘,缪以千望”。衡阳市现有的城市规划是总规,即使近期出台的3年城市规划也是大总规里面的小总规,是宏观的、粗线条的,只有框架或干技,许多画龙点睛、锦上添花的工作还没有着手,还没有做精做细。在总规中一些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考虑不足,如人防建设这一涉及到一个城市安全的重要因素,被持久和平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因素冲淡,在规划中份量严重不足,如人防工程结建面积同法律法规和战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人防设施建设与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要求还相距较远,而现有的人防设施在建设过程中被大量破坏。同时,由于详规制定滞后,而建设大力推进,一些建设无规划可循,钻

了规划的空子。有规不依、违规建设的情况,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规划执行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衡阳市生态城市建设对策

(一)要坚持规划先导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加快详尽规编

城市规划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规划的失误是历史性的失误,规划的损失是难以挽回的损失。规划滞后,而建设在强有力推进,失误导致的损失将积重难返。衡阳市一定要及时完善规划体系,突出规划重点,突出体现特色,要竭力防止千城一面的特色危机,要尽量地细化规划,对每一寸土地都要有详细的规划,对每一栋建筑物都要有详细的设计。要形成城市的主色调,一砖一瓦都要精挑细选,一屋一楼都要精雕细刻,一草一木都要精心呵护。衡阳完善规划体系时,要在勾勒城市特色时,着重突出城市历史文化底蕴,不要把规划仅仅局限在技术层面上,要融入更多的人文、审美情趣,要集中民意、民智,尊重历史、人文、美学专家们的意见,把规划提高到艺术的高度,这样建设后的衡阳才是真正赏心悦目,令人怡然自得的引以为豪的宜居城市。要严格规划的执行,宁可不建或援建,绝不能乱建或粗制滥造。

(二)要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切实改变以往“猫鼠同笼”应付检查的局面

对市政建设多头管理、交叉管理而致管理不力的现状,要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监管资源,统一交由建设部门管理,明确权责,防止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提高管理效率。对城管要一改以往仅靠检查来促进工作、导致“猫鼠同笼”共同应对检查的弊端。对城管执法部门,要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在精简的基础上,像公安吃“皇粮”一样,由财政统一保工资,保工作经费,不下达罚没创收任务,即使有需要罚款的情况,也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进行管理。绝不能以罚代法、一罚了之,罚没之后,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到位,不能“放水养鱼”,让违法违规现象交钱之后仍长存不哀。要明确各路段的责任人,划清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针对交通秩序混乱的现象,既要注重治标,更要治本。既要加强监管,加强执法力度,又要对市民加强宣传,提高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在市中心城区几个人流特别集中的交叉路口,要尽快建设好人行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将人车分流;在道路改造时,要把公交港湾设计进去,并采用路口信号优先等措施,为从根本上解决交通秩序混乱现象提供设施保障。

(三)要另辟蹊径,突破土地、资金瓶颈,优化建设坏境

在当前政府弱财力的情况下,要搞好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就必须聚思广益,另辟蹊径。实施时,需要形成规划开发上的整体联动,突破人们脑海中存在的“建设是政府的事”的误区,政府也需要考虑建立民间资本的介入、献计献策的介入等社会务界力量的介入机制,依法让利,降低民间资本进入的门槛,扩大民间资本介入的领域,要大胆依法适度发行政府债券,加大融资力度。在当前中央扩大内需的宏观经济背景下,要做好项目特别是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导向的重大项目的储备工作,要调动一切力量做好争资跑项的工作,要继续经营好城市,努力化解城市建设资金瓶颈。要加强与国家、省国土部门的沟通与衔接,积极争取用地指标,要积极申报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尽量使一些项目不占衡阳的建设用地指标。同时,要千方百计提高土地利用率,大力推广集约用地,提高投资强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积极储备建设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土地,依法收回过期用地,坚决打击非法囤积土地等不法行为,确保衡阳建设发展的土地需求。要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适时地调整、完善有关政策、规定,要进一步整治发展环境,对“索、拿、卡、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决不姑息,全力保障城市建设“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的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大处着眼、细心求证,建设好、保护好宜居的城市环境

要算好环境成本的代价账,严格按照“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对那些达不到节能减排要求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该淘汰的要坚决淘汰,要采用过硬的措施大力推选产业优化升级,要严把招商引资环评关,将那些不符合产业发展要求,影响环境的项目坚决拒之门外。要努力抓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城市环保基耐咆建设力度,要切实做好城市环境监测工作,为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正确的依据和导向,做到有的放矢,增强环保工作的针对性,落实好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通知》精神,将衡阳市环境监测站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城市日趋繁重的环境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切实转变过去城市建设过程中“推山填水”的错误观念,要爱惜衡阳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要依山傍水、顺应自然地推进城市建设,将城市建设在花园中,让诗意田园掩映在城市的高楼大厦间,维护好人和自然之间的和谐。

(五)确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技术观

技术是连结人类和自然的纽带,是人与外部环境的联系,又是借助于实践的手段作为中介实现的。经济发展是科技进步的强大后盾,同时,科技进步又是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的强大推动力。为了社会的持续发展,必须以协调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为最高准则,不断解决人类发展与自然之间的各种矛盾,既要保证科学技术的发展,又不能带来新的生态环境破坏,又要为建立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排忧解难。人类应正确认识、掌握、发展和应用科学技术,以技术进步战胜技术异化,或有节制地、适当地使用技术,使之与人类的物质精神生活追求并行不悖,大力发展和运用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诸如开发和应用绿色技术、清洁技术和末端治理技术,实现“红色技术”革命向“绿色技术”革命的转变。

(六)促进生态城市建设的法治化

生态城市建设的长期性需要法治,法律的稳定性使生态城市建设得以法定化、制度化的运行,如果制度缺乏稳定性、统一性和连续性,就难以建设生态城市。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城市建设是由公众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的一种活动,要使这种活动有序、高效地开展,就必须发挥法律作为一种普遍适用的、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对人们活动所产生的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功能。因此,要提高对生态城市建设法治重要性的认识。作为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发展中国家,改变法制不完善与执法不严格的现状对我国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如果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法律得不到贯彻执行,必然削弱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及其法治意识。法治是现代文明的重要体现,立法必然在生态城市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保障力量。实践证明,制定得再好的法律如果得不到有效实施,会极大地影响法律在社会中的权威性和削弱公众的法治意识。促进生态城市建设的法治化,既要创制科学的保障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律体系,更要强调民主和法律的权威,严格执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道德风尚。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公众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国的环境立法正在不断完善,法律责任不断强化,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法力度逐步增强,环境标准将日趋严格,行政执法和司法将不断严格与公正,生态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参考文献:

1、张坤民,温宗国.生态城市评估与指标体系[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

2、肖显静.后现代生态科技观――从建设性的角度看[M].科学出版社,2003.

3、黄光宇.中国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进展[J].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2001(3).

4、黄肇义,杨东援.未来城市理论比较研究[J].城市规划汇刊,2001(l).

5、梁留科.现代科学技术中的生态研究问题[J].生态学杂志,1992(2).

第6篇: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12月4号是我们国家的宪法日即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很多地方为了更好的宣传宪法,会举行一些活动,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2020最新五篇,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1围绕国家宪法日主题,充分利用班级板报、电子屏、学校广播站等渠道做好学习宣传活动,使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营造了宪法教育的良好氛围。并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号召各班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开展一次“知法、守法、做合格学生”、“法律与我同行”主题班会活动,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为了更有效地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宪法日这天我们特邀请边门镇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边门镇派出所副所长郭峰来到边门镇中心小学,为全校的师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通过带领学生观看视频,短剧表演,法律常识讲座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郭所长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自己办案当中遇到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讲解法律常识,给同学们敲醒了警钟。同时围绕现在很多校园中存在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分析讲解,让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新的认识,虽然这一现象在他们身边偶有发生,但他们并不是真正意识到它的危害性。他们通过这次讲座,知道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及应对办法,同学们受益匪浅。在进行互动的时候,大家踊跃参加,用惟妙惟肖的表演生动地再现了校园欺凌时的场面,同学们在观看的同时,也受到了一次教育。

通过这次活动,同学们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法律,社会才会有和平和秩序,大家要知法懂法,更要遵法,还要合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利益。

我校在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开展,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也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220_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依据教育部、省、市、局下发《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__中心小学积极组织,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__中心小学举行了《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学校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个别章节、条款,打印发给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集体朗读。

12月4日,利用课间操时间,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动员大会,由少先大队辅导员潘长虹进行动员和部署,并进行了有关宪法知识的宣讲。了解《宪法》的有关知识和《宪法》中关于国旗的规定。

12月4日上午第四节课,全校各班组织开展以“宪法在心中”为主题的法制班队课。通过活动的开展和学习,使学生懂得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学会自立自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2月4日中午和下午时间,__中心小学“红领巾校园广播站”制作“宪法在心中”特别广播节目,宣传《宪法》知识,营造《宪法》教育氛围,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活动。

__中心小学通过举行“国家宪法日”系列教育活动,在全体师生中掀起了学习宪法基本知识的,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其他法律制定要以《宪法》为基准,不能违背《宪法》规定。公民的行为要以宪法为准绳,严格遵守各项法律。通过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法制观念,培养了师生的法制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加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习与传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3按照区普法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为主,制定了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认真开展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我街道“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辖区内广大群众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与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与职业道德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步骤和内容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街道历来重视对干部职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我街道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部门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在全系统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提_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20__年12月4日,我街道责成司法所全体干警参加了由赛罕区司法局主办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型12.4主题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在赛罕区金地广场隆重举行,活动现场人头攒动,鼓乐喧天,彩旗飘扬,活动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服务保障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推向了又一个新_。司法厅陈处长、市司法局姜局长等一行人员莅临现场进行指导,区人大彭主任、区综治办高主任、区司法局云局长陪同。活动现场悬挂普法标语10余条幅,展出普法图片展20幅,出动宣传车15台,组织法制文艺一台,共分发《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青少年法律知识读书笔记》、《人民调解法》、《赛罕区全民普法实用手册》、《法进万家构建和谐20__年年历》及《赛罕区三项重点工作宣传材料》等法制宣传材料10000余份,免费发放法律宣传手提袋5000个,义务为老百姓提供了21人次法律问题的答疑服务。不少群众在向工作人员咨询法律问题后还捧着宣传资料认真阅读,不住地称赞这次活动举办得好。

三、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制精神”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群众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4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扬日,为自动贯彻履行“12.4”法制宣扬日活动,我公司环绕“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这一活动主题,深切展开了法制宣扬活动,获得了精良的社会结果。让大家都富裕感觉到法律的紧张性,使法制的气力深切民气。现将我公司活动环境报告请教以下:

一、活动主题和教导思维

本年“12.4”法制宣扬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教导思维是周全落实科学成长观,以展开“12.4”法制宣扬日活动为载体,策动全省交通系统集结展开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标准宣扬教诲活动,进一步加强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见解,进步依法行政本领,增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交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建精良的社会氛围。

二、营建宣扬氛围

公司带领高度珍视本次“12.4”法制宣扬日活动,12月2日主持召开辟动大会,当真进修结果关于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展开“12.4”法制宣扬日活动的关照》的文件精神,肯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教导思维以及活动内容,明了了各本能机能部分在此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百姓的崇高任务。公司历来珍视对员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扬活动要在全公司范畴内营建更加浓厚的法律氛围,进步广员工的法律意识。详细活动内容有:

(1)吊挂横幅。为了互助本次“12.4”法制宣扬日活动的展开加强宣扬力度,在公司办公室门前吊挂“坚定法制教诲与法制实践相联合周全促成高速奇迹成长”的横幅标语,营建浓厚的法律宣扬氛围。

(2)12月4日上午,省法制宣扬办在省城西清公园进行大型法律宣扬询问活动,公司要求大家自行去省城西清公园观光和进修相干法律知识资料。同时要求大家在家观看关于“12·4”法制宣扬日的报纸和电视宣扬,使大家更深层地明白法律宣扬的紧张性。

(3)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职工明白更多的法律知识,利用每周五下午进修时候,构造大家进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允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邦交通法标准》等相干内容,在进修中,带领讲学法、普法、用法制办事于我们工作的紧张性和领会。经过议定进修宣扬,进一步在职工中牢靠建立依法治国,依法治交,在朝为民,依法维权的见解。

(4)为自动响应“12.4”法制宣扬日活动,坚定学与用相联合。联合公司工作实际,加强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管道保护工作。在石总经理的安排下,由管道保护部牵头构造人员,将从头喷刷京石高速公路通信管道沿线的关于通信管道保护的警示牌,以加强对京石高速通信管道保护的法制宣扬。

三、活动意义

经过议定展开以宪法为核心、以“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交通”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标准宣扬活动,不但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扬,并且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力意识,遍及法律知识,进步依法行政本领,增进依法治国、依法治交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营建精良的社会氛围。

开展法制宣传日的个人活动总结5商务局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紧紧围绕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努力培养商务局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善于依法行政、依法治企;通过一年的普法宣传学习,全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的改善,促进了我市服务业各项指标的持续、快速增长,促进了我市相关经济指标名列成都市三圈城前列,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增强商务执法意识

一是及时制定了普法规划,规划详细规定了本局机关及商务局机关重点商贸企业学法、用法、执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二是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德伟任组长,纪检组长杜卫东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三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听取汇报,总结自查阶段性工作,部署后期工作;并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传达各级关于普法的会议精神,讲解各种法律法规,开展学习法律知识大讨论。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先后多次参加中心组学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德伟同志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倡导文明执法。四是充分利用网络普法平台,机关每个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网上法律、法规的学习,圆满完成各项考试任务。

二、大力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结合政务公开,规范和完善学法执法制度。主要是公开本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方面的责任制、监督方式、过错追究制度,公示商超经营、生猪定点屠宰、进出口经营资格、商业网点布局及其他涉及审核报批等管理权限、运作程序,接受全社会监督。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学习相关法律,如在招引600家门店的工作中,涉及到公司注册、合同签署等方面法律,我们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相关的《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以此增强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策水平,提高执法水平。

三、建立健全法制体系,深入社区重点宣传

一是制定“法治机关”规划,结合创建都江堰市精神文明单位等活动,将“法治机关”建设纳入本局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做到有目标规划、有保障措施、有检查落实、有考核兑现;二是建设本局机关的法治文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阵地和宣传平台,形成本局机关法治文化。在局机关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员工参加全市法律知识考试,及时撰写并上传都江堰商务网站、都江堰市党政网络等各类政务信息,其中,法律法规及其解读20余篇,还通过商务工作信息、商务简报等渠道,及时总结报道落实市委、政府、依法治市办要求的各种汇报材料、总结、计划和布置的调研信息;完成执法、效能与履责工作总结,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及年度自查报告;完成《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处罚调查制》、《三重一大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的起草和修改完善,提供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商务执法有关生猪定点屠宰、大型商场、废旧回收市场等方面情况材料。三是根据“全市法制宣传日”活动安排,商务局深入胥家镇柏河社区开展对口帮扶,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主要是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营造宪法宣传的浓厚氛围。

第7篇: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版权文化;版权制度;商业传统;法治理念

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进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集体的思想观念、价值标准势必会渗透在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版权文化在版权制度的运行中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缺乏有力的文化支撑,合理的制度也无法阻止权利的失落。起源于西方的现代版权制度建立在相应的版权文化基础之上,而西方商业传统和法治理念在现代版权文化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商业传统是版权贸易的实践基础

西方商业的繁荣为版权的商品化提供了普遍的社会认同和成熟的运作模式。纵观西方历史,我们发现商业传统伴随着西方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尤其是近代以来,商业传统对于商业的重视促使资本主义自由经济得到充分的发育,帮助西方国家走向富强。而西方商业传统的核心价值也是社会各项制度包括版权制度得以有效运转的重要保障。

1.西方商业传统的形成

西方商业传统起源于古代腓尼基地区。古代腓尼基人善于航海和经商,他们乘风破浪,来到许多被认为是世界尽头的地方,建立殖民地、播撒商业的种子。古希腊人继承这两大技能,他们活跃在地中海各地,从事贸易和其他活动,面对无法预测的风云变幻和猖獗的海盗,人采用流动和冒险的方式保持团队的生存与发展。

海上贸易利益与风险并重。古希腊国家出台法律和政策来保护和扶持贸易,商人对于国家经济繁荣的重要性得到凸显和认可。但自此开始的商业传统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进入中世纪,欧洲战争频繁,经济发展停滞,商人也倍受歧视。随着后期城市经济的发展,人文主义思想萌出,通过劳动取得金钱成为人的权利和快乐,经商活动和财富的积累才再一次受到歌颂。商人地位的提高促进了贸易经济的发展和商业文化的繁荣。文艺复兴时期地中海内海贸易发达,自由市场欣欣向荣,西方社会对于商业和商人的认同度不断加强,人们怀揣发财梦迎来大航海时代,由此催生的资产阶级革命大大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启蒙运动宣扬理性,为商业传统的迅速发展推波助澜。人们在实践中认识到工具的有用性,追求事物的最大功效,以此实现功利的目的。这导致极端的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追求私利成为人们行为的出发点。但是另一方面,对于私利的追求和满足同时也被市场供需牵引,这在客观上导致社会财富的流动。在英国,自由主义经济模式逐渐建立起来,商业获得极大的发展,商业意识渗透进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商业立国在美国同样大行其道。17世纪,来自英国的早期移民与宗主国英国进行物资的往来,他们把原料和奢侈品运输出殖民地,从英国换回本地人陌生的工业产品,波士顿等港口城市因此兴盛起来。独立之前,英国在殖民地推行的重商主义政策加剧了美国沿海地区与英国的商业往来。随着北美殖民地逐渐发展壮大,北美开始为独立而战,争取独立发展自己的工商业,最终也获得成功,国家快速发展。南北战争后,美国政治和经济彻底摆脱殖民统治,经济继续速发展,商业活动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同和政府的鼓励。随着西进运动、领土拓展、美西战争等一系列的扩张运动,美国逐渐成为资本主义强国。19世纪下半叶,政府干预的自由主义经济政策令私人企业大放异彩,到了20世纪初,美国已经成为经济总量居世界首位的国家。

两次世界大战中,美国的重商政策更显露无疑。柯立芝总统曾经宣称:“美国的事务就是做生意。”血液中流淌着冒险精神的美国人在战争中再次磨炼了敏锐的财富洞察力,在各种冒险中变得更加勇敢、投机、充满野心,崇尚商业成功的传统由此形成。

商业传统的发展伴随欧洲经济的起源、发展和繁荣,更助推美国成为世界经济最强国。极为可贵的是,在不断战乱、分裂的西方社会发展历史上,商业传统的成长有过低谷,却从未没落、断层。持续的传承赋予西方商业文化坚实的实践根基,商业意识和贸易观念渗透在西方社会各阶层。公元前3世纪的罗马已经出现了西方最早的图书业,尽管在此后漫长的手抄书时代乃至印刷时代中,作者的权利并没有立刻被意识和发现,但是承载知识信息的图书被当作商品进行买卖,这一交易不仅仅是对纸张和油墨等物质价值的肯定,也是对知识信息价值的认可。1667年4月27日,约翰・弥尔顿将《失乐园》书稿以10英镑的价格转让给出版商萨缪尔・西蒙斯,并签订合同,约定弥尔顿不得自行或再交由他人印刷或出版《失乐园》或与《失乐园》类似的图书或原稿。在1710年《安娜法》明确作者的权利之前,作为作者与出版商之问的交易,《失乐园》具有代表性,弥尔顿获得的10英镑除了书稿本身的价值,也包含允许他人印刷或出版其作品的个人权利。而在作者的权利逐渐被认识到后,版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成为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在崇尚商业竞争的社会环境下,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2.西方商业传统尊重个人权利

在漫长的商业活动中,商人们逐渐形成一套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和办事程序,它不仅与一定的历史时期、一定的需要和目的相结合,同时也与商业活动所在的社会环境发生互动,与人们的思维方式、心理结构形成一定的契合度,迎合并且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版权制度能够在欧洲大陆和美国得以良性运转,西方商业传统对于个人权利无限尊重的核心价值是其重要保障。

以文艺复兴为起点的西方近现代文化崇尚商业,人们的商业活动体现商品经济要求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思想文化领域的作品无不关注现实,秉持以人为本的主张。乔万尼・薄伽丘所著《十日谈》是欧洲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巨著,意大利近代著名评论家桑克提斯将其与但丁的《神曲》相提并论,称为“人曲”。新兴的资产者和市民积极表达自己的主张和利益,宗教神权的统治受到巨大的冲击。随后肇始于英国的工业革命很快席卷整个西方世界。在大机器代替手工劳作的过程中,尽管人的价值被质疑,但是随着大量集体协作作业的出现,人的价值和需要终究得到凸显。在工业革命早期,人们举家从村庄来到城市,投入大工业生产。城市生活的卫生、医疗、交易、养老、治安等问题开始涌现,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建设逐步展开并趋于标准化。同时,不断丰富的物质资源也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在工业化过程中,工人阶级逐渐形成,他们建立组织、学习谈判,加速了西方民主的进程。随着人的利益和力量不断被发现和放大,个人权利也越来越受到尊重。

西方的这种对个人权利的尊重是伴随资本主义经营活动规则的确立而形成的,与之并行发生的,还有商品经济的成熟和完备。商品等价交换的客观要求进一步加深了平等的观念;商品冲破各种障碍和疆界,根据人们需要自由流通的要求促进自由意识的发展;商品交换过程中的谈判议价、充分表达买卖双方意愿的成交方式强化了民主意识。这些在商品经济不断成熟和完备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精神文化内容也正是西方社会文化大环境在商业领域的投射。平等、自由、民主的商业文化内核在商业活动中的反映集中体现在商人把赢利建立在尊重顾客的基础之上,即所谓的“顾客是上帝”。在充分尊重和强调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西方商业文化对于个人利益、个人自由的追求有利于激发个人的创造性,这赋予商业活动不断创新、灵活应变的能力。同时,价值主体自我化唤醒人的主体意识,商业活动的参与者需要拥有绝对的自,而商人实现自我的价值取向偏重实用和功利,追求实际利益的最大化。

版权作为一种私权,代表着作者针对作品的独立的权利。对于个人独立选择、表达意愿无限尊重的西方商业文化的核心,与基于自由贸易建立起来的版权制度有着内在的契合。社会文化对于人们行为的约束是自发而有力的,它对于制度运行的保障作用无可替代。版权在商业传统的延续中实现自由交易,而尊重私权的商业文化又给予这种交易以可靠的保障。世界上最早的版权法《安娜法》是当时各方利益角逐妥协的产物,但不可忽视的是,只有当书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读者对于阅读产生更多需求的情况下,作品及与之相关权利的价值才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在趋向成熟的商业环境下,作者的个人权利才有可能得到尊重。

二、法治理念是版权制度运行的思想基础

西方商业传统的发展为承载精神劳动的各类作品提供了交易的可能和依据,而交易的公平合理离不开对权利归属的确认。现代版权的私权属性得到认可,其背后的版权文化中存在法治理念的支持。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对法治有简洁的阐述,他认为法治应具有两层含义:其一,已有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其二,普遍被服从的法律是良法。可见,法治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需要确认法的地位,另一方面需要确认法的内容。就法的地位而言,法治要求法具备至高无上的权威;就法的内容而言,法要体现善的原则。

1.西方社会法律至上观念的形成

现代版权受法律保护,对于法律的普遍服从是版权得以被保护的前提。法律至上的观念确认版权作为一种私权的神圣不可侵犯。关于西方社会法律至上观念的建立,我们能够从西方法治传统中找到其渊源。

从西方民主制度的实施来理解法律至上。首先,法律的制定和运作都存在民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的路径,这令法律具有一种全民契约的性质,不论在现实中遇到怎样的问题,都更容易得到民众的尊重和服从。其次,法律强调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保护,这使法律与普通民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更容易得到民众的关注和接近。最后,“三权分立”下的司法机构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积累了较高的权威和人们的信赖。

从西方法治传统来看,“法律至上”的形成最早发生在古希腊城邦政治逐渐建立的过程中。《荷马史诗》中的“狄凯”被看作正义女神,“特弥斯”则代表着法律和惯例,史诗中,英雄们视正义为法律的基础。亚里士多德主张法治优于人治,并且认为法律应该由多数人制定,多数人的意见比少数人或者一个人的意见更正确。他的主张中含有法律作为一种权威和法律应该是一种良法的概念。雅典人基于对公平、正义的认同与追求而崇尚法律,这为西方民主和法治奠定了基础,并且延续到近代。近代以后,基于商品交换的活跃所带来的利益,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对于“法治”进行过系统论证。洛克在《政治论》一书中这样论述法律和权力的关系:“法律一经制定,任何人也不能凭他自己的权威逃避法律的制裁;也不可能以地位优越为借口,放任自己或任何下属胡作非为,而要求免受法律的制裁。公民社会中的任何人都不能免受它的权力的权威性。”卢梭、孟德斯鸠等人把法治看作是维护自由和平等的屏障,能够阻止凭借个人意志为所欲为的专制统治。潘恩和杰弗逊全盘接受了欧洲关于民主和法治的启蒙思想并运用于他们在美国的治国实践中。他们宣布,法律应该成为国王,国家的权力来自宪法,宪法来自于人民的契约。19世纪末,英国宪法学家戴雪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是个人权利与自由的结果,没有超越法律的权利和自由。西方近代法律至上的观念由此基本成型。

法律至上的观念影响着西方国家民众对于规则和法律的态度。一方面,人们尊重各种成文或者不成文的法律法规,其行为自觉受限于制度的安排;另一方面,人们对于违背规则和法律的行为持敏感态度,不允许规则之外的行为发生。从《安娜法》问世至今,西方版权法律制度建设随着人们创作活动的丰富不断发展,法律的保护对象超越文字作品而涵盖了几乎所有类型,权利内容也逐渐从复制嗬蟮桨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在内的十多种权利。随着传播技术的不断进步,版权制度也不断面临考验,但是在一种普遍的对法律的尊重之下,作品的使用保持着规范和有序。

2.西方法律以个人权利为出发点

西方法治理念除了要求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还要求法在内容上体现良善。西方法律以个人权利为出发点,所谓良法即能够保障人的权利的法。西方法律以个人权利为出发点,法律的价值在于确认和维护个人在经济、政治上的一系列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有利于个人生存发展的社会秩序。

西方法律重视个人权利,是思想上对于商业实践尊重个人权利的制度化。罗马人的《十二铜表法》作为成文法的开端,尽管维护的是当时的奴隶制社会制度,但是它的制定过程充满了平民阶层向贵族阶层争取权利的斗争,反映了平民在政治、经济、法律地位上的利益诉求。现代西方法律体系中,不论成文法系还是判例法系,法律制度背后均存在权利的观念。德国在反思纳粹政权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其法治文化更加注重人性尊严的满足,德国宪法对于个人意愿、个人选择、个人决定以及个人隐私的规定都以完整的人格概念为框架,并对权利的内涵做出细致的描述。美国人的权利意识则在1620年移民们乘坐五月花号到达美洲海岸时就已经非常明确,他们签订公约,将彼此的“同意”作为约定组成政治社会的前提。

第8篇: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目前,重庆市主城区城镇化率已达90.5%,建成区面积732平方公里,城区总人口1100万人,常住人口920万人,是典型的特大型城市。在全市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管理秩序方面的许多问题日益凸显、亟待解决。从调研情况看,以下“五种现象”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城市秩序和品质的顽疾。(一)占道经营现象时有发生今年以来,通过开展违法占道经营行为治理行动,对违法经营性占道行为劝阻65.3万多人次、立案查处近2000件,640多个摊区、2.2万多个经营摊贩得到有效规范。但上半年市民投诉主城区占道经营行为的诉件仍有3159件,占主城区城市管理执法类诉件总量的32.33%,高居首位。流动摊贩、门店骑门经营、店外占道经营、店外维修作业、占道熏肉烧烤等现象,在一些区域反复存在。尤其是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棚户区、临街门边、地铁站出入口、公交站点、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的占道经营现象比较突出。(二)占道停车现象时有发生今年以来,通过开展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治理行动,共查处乱停放车辆22.9万多台次,罚款1900多万元,发现移送疑似“僵尸车”线索3395台次。但今年上半年,市民投诉主城区人行道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诉件仍有1016件,占主城区城市管理执法类诉件总量的10.40%。(三)“五乱”现象时有发生“五乱”(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派发)主要是指在城市树木和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宣传品,在主要道路、商业集中区域、景观区域、交通集散点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乱派发小广告和各种宣传品。仅今年5月,第三方机构开展主城区城市日常管理效果评估时,就发现公共场所“五乱”问题106处,占主城区城市管理执法类问题的17%。(四)“两烟污染”现象时有发生“两烟污染”主要是指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烟尘污染。今年“蓝天行动”春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中,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和主城区、渝西片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劝阻、查处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烟尘污染等违法行为6308件。但由于非指定区域点多线长面广,“两烟”污染行为出现时间、地域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五)“三车”现象时有发生“三车”主要是指渣车、脏车、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今年“蓝天行动”春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中,主城区和渝西片区共检查工程运渣车辆9.2万多台次、脏车入城2.3万多台次,查处工程运渣车辆1270台次。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难以控制,广大市民对此反映比较强烈。

二、原因分析:“四个差距”比较突出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本次调研情况看,以下四个方面的短板差距,是比较突出的问题。(一)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和建设还有差距主城区现有。9000余个住宅小区、有解放碑商圈等五大传统商圈、有大坪商圈等11个新兴商圈,但总体上存在商业商务区、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集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规划预留不足、建设总量不够、分布不均衡等问题。老城区房屋老旧、道路狭窄、配套设施欠缺、房屋出租率高、停车难买菜难等老大难问题突出,新建城区也存在停车位缺口、农贸市场配套不够、临街门面规划设计不合理(如开间小、面积小、功能不配套)等问题。比如,横跨渝北、江北两个行政区的大型普通住宅社区鲁能星城,始建于本世纪初,总占地面积2000余亩,总建筑面积320万平方米,共分13个街区,规划常住人口7.5万人。毗邻重庆火车北站,轨道环线穿城而过,交通便捷,加之巴蜀小学、巴蜀中学入驻,学位房集聚效应显著,小区入住率高、常住人口众多,但由于硬件设施不健全、相关配套功能设施不完善,导致道路施工扰民、游动摊贩占道经营、底商骑门经营、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烟尘污染以及人行道违法占道停车等问题时常发生,市民经常举报投诉,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又比如主城区停车问题,三大因素导致占道停车现象比较突出。一是停车位总量不足。主城区现有停车位152.2万个,2018年底主城区汽车保有量152.5万辆,按照国际通行1∶1.1~1.3比例测算,停车位总量缺口约30万个。2019年上半年主城区汽车保有量达161.3万辆,平均月增加1.45万辆,停车泊位总量缺口进一步增大。二是停车位结构不合理。主城区现有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占道停车场泊位分别为142.1万、5.7万、4.4万个,结构性比例为93.4%∶3.7%∶2.9%,而三类停车场合理结构比为(80%~85%)∶(10~17%)∶(3%~5%),公共停车场占比明显偏低。三是停车位分布不均衡。主城区按10年以上成片建成区、10年以内新建成区、正在开发建设和尚未开发区域划分为了一、二、三类区域,目前停车泊位缺口主要集中在一类区域,也就是老旧社区。(二)市民文明意识还有差距。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灵魂。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良好的法治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环境卫生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当前,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且流动性强、构成复杂。市民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客观上还有相当部分市民的文明意识、文明习惯还需引导养成。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例,因受制于自身素质不高和就业岗位不足,很多人员从事摆摊设点、贩卖蔬菜水果、修理服务、开小餐馆等职业。基于谋生的基本需求,当个人利益与一些城市管理秩序要求出现矛盾时,往往优先考虑个人利益,乱占乱摆、乱扔乱倒、乱吐乱行等现象在这部分群体中出现得相对较多。同时,由于社会宣传引导不够、城市管理秩序共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原因,很多市民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心态,甚至随意侵占公共资源、侵害公共利益,把有限的公共空间和公共资源变为谋求个人经济利益的手段,在一定区域产生从众心理和破窗效应。(三)构建大城管格局还有差距。一是横向联合不紧密。城市管理秩序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联动性非常强的工作,涉及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由于沟通不够顺畅、衔接不够紧密、落实不够有力,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相关部门联合行文多、联合行动少,面上配合多、资源整合少,临时联动多、长效协作少。二是纵向管理不顺畅。市、区县两级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2017年底才基本整合组建到位,而且在今年又陆续调整了部分职能职责,造成市、区县、镇街、社区以及社会单位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方面不顺畅。三是街道社区管控不到位。街道办事处作为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基本职能应当是城市管理和服务工作。但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服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属地管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社会组织各负其责形成立体交叉管理网络的格局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不够壮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途径等还有不足,大城众管氛围还不够浓厚。(四)执法保障还有差距。一是执法人员配备不足。主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数1697名,占城镇人口数量的万分之一点八,明显低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的一般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三~五”和特大城市“万分之八”标准,主城区仅有3个区达到万分之三的最低标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与执法协管人员比例倒挂现象十分突出,主城区为1︰4.3。二是执法装备配备不足。随着城市建成区范围持续扩大、执法任务不断增加,城市管理执法车辆和装备配备严重不足,甚至影响到工作正常开展。如全市有25个街镇执法大队与其他执法队伍合用一辆车,有18个区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没有达到一人一部。以数字城管为基础的城市管理大格局刚刚起步,数字城管系统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数据资源共享存在瓶颈,对海量数据的归集、挖掘、分析还有很大空间。三是联合联动机制不健全。市城市管理执法总队、区县执法支队和镇街执法大队三级联动执法机制还不够顺畅,统一指挥、科学调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城市管理执法指挥调度功能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区县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对镇街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的统一指挥调度问题更为突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与其他部门执法机构联合执法机制也不健全。如基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反映,违法占用人行道停车问题,既未纳入交巡警管理系统,城市管理执法又无合法强制手段,当事人认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乱执法”,拒不接受处罚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城市管理执法对象特殊、成份复杂,矛盾焦点集中,对抗冲突燃点低。2018年全市因城市管理执法受阻导致执法人员受伤375人,但仅有26名行政相对人受到处理。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也拿“城管”说事,不仅扭曲丑化了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社会形象,也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第9篇: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发展现状 知识产权 对策

中图分类号:D997.1 文献标识码:A

1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出的背景

1.1我国法治实践的需要

2011年4月21日,为进一步净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的通知》。同年7月8日,商务部发出《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子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总结工作的通知》,特别指出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的重要工作刻不容缓。2015年1月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测算,2014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B2B和网络零售)将达到约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

1.2各国关于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实践

1.2.1美国

美国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和规模都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是电子商务的起源地,更是电子商务的发达地区。目前在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大约有50%发生在美国。在全球商务网站中,美国占有90%以上。这与美国良好的网络状况、大量的高学历网民、完善的法律体系、健全的电子支付手段、成熟的社会信用体制等一系列情况是分不开的。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有美国的《统一电子交易法》(1999年)、《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章法》(2000年)。

近30年来,美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主要沿着三种轨迹不断伸延。一是根据国家利益和美国企业的竞争需要,对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等传统知识产权立法不断地修改与完善,扩大保护范围,加强保护力度。近年来,随着生物、信息及网络技术的发展,一些新兴技术形式不断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例如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列入专利保护范围,在功能基因方面,美国专利申请已达4000多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二是国家加强调整知识产权利益关系、在鼓励转化创新方面强化立法;三是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通过其综合贸易法案的“特殊301条款”对竞争对手予以打压,另一方面又积极推动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的达成,从而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国的新的国际贸易规则。

1.2.2韩国

韩国于1999年通过实施了《电子商业基本法》,该法旨在通过澄清以电子讯息(electronic message)方式进行交易的法律效力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可靠,确保公平交易,该法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立法规制。首先,重新定义了电子商业、网上商店等概念;其次,对“网上经营者”的资格认定较为严格。再次,在电子商业促进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中,特别指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

2中国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现实分析

2.1网络售假特征

网络假货的品种多、数量大。作为一种开放的网络销售平台,淘宝网无疑是目前国内运营最为成熟的C2C 电子商务平台。淘宝2010年网购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3.7亿,在线商品数达到8亿。同时,以淘宝商城为代表的B2C业务交易额在2010年翻了4倍,未来几年也仍将保持这一增长速度。庞大的市场潜力和便利的购物环境造就了淘宝网的线上销售奇迹,同时也催生了网络假货的迅猛发展。

网络假货发展势头强、速度快。根据艾瑞咨询2014年度互联网经济核心数据报告,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1.3%;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占比超七成,网络购物占比超两成,网络购物占比有明显提升;中小企业B2B电商市场营收增长超三成;网络购物年度线上渗透率首次突破10%;移动购物市场规模增速超200%。

网络假货以仿品为主,隐蔽性强。近年来,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以及电子商务公司对网络交易环境肃清的决心不断增强,与时俱进的网络售假者们也都摒弃了销售伪劣商品的低层次经营模式,转向模仿和抄袭国际知名品牌。这些产品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不具备专业鉴别知识的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轻易地从商品包装和外观上将其识别出来。

2.2消费者维权的现实局限

从交易行为的性质来看,知假买假是基于自愿原则的理。在此条件下,消费者通常掌握有关假货的充分信息,交易双方基于自由、自愿的基础达成交易共识,是彼此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达成的博弈均衡。

从交易商品的属性来看,网络假货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的消费需求。尽管在品质、包装和功效等方面与正品有所差别,但假货能满足消费者在收入有限条件下,不能消费真货的一种特殊的心理缺失感。

3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对策的建议

(1)加强立法实践工作,从法律上规制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宏观立法工作,积极完善立法。积极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及时修改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互联网知识产权制度和法律。

明确定义电子商务、网上商店、经营者等概念。对于这几项重要概念的定义,是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和追究在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重要前提。因为如果不明确定义网上商店、电子商务等重要概念,将会导致责任不清、难以追责的问题。

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电子商务的健康和稳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除了买方和卖方以外的重要一方。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了有效的购物渠道和购物服务,如果监管不力,在保护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方面则混乱不堪。因此,很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如定期检查违规网络店铺、设计一套严格的网络店铺申请流程等等,确保电子商务品牌健康和产品质量。

(2)加强政府监管职能,打击侵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行为。 第一,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具体监管。在中央核心政策方面,应当坚持激励创造、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既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搞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又要着眼长远,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在地方具体监管方面,强调各地要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督导;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曝光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第二,完善网购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建立有效的网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模式。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中,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审核管理,坚持防止侵权假冒商品进入政府采购渠道。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建设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提高企业预防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第三,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司法政策和行使司法职能。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调控,规范知识产权审判裁量权行使。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不同特点和保护需求,明确分门别类、区别对待和宽严适度的宏观司法政策;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应当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改革,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改革意识,继续抓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关于人民法院工作的贯彻落实。

(3)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监管,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电商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网购平台监管,加强商品认证能力。围绕交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所建立的规则一定是一个综合的制度,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法各个领域,也会涉及很多诸如店铺名等法律上未定性的问题,更要有一套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多数电商平台在接受和处理来自用户的投诉方面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模式,但是网上商品认证监管处于真空。应该将传统市场内的商品认证、抽检监管等手段延伸到网络平台上,加强商品认证能力。

(4)树立消费者维护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第一,改变网购消费习惯。帮助消费者要积极了解电商知识产权,明确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性,明晰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第二,提高网络商店职业道德。电子商务的另一方网络商店在积极守法的前提下,仍需提高自身职业道德,切实履行义务,在销售商品过程中,积极履行维护品牌商合法权益,在网购中保护知识产权。

4结语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在飞速发展的经济时代中产生的。然而,一个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伴随着问题的产生。电子商务中,由于巨大的利益诱惑和网络平台的方便,一些网络商店的商人不顾法律的威慑和道德的谴责,铤而走险出卖假货、出售盗版商品、假借他人专利进行交易等等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因此,加强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对丰富我国关于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研究,构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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