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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制度的内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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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制度的内容

第1篇:基本制度的内容范文

论文关键词 农村 基本公共服务 法治路径

制度供给即是指制度的生产,是基于对制度需求的回应,为主体的行为提供某些准则或规则。当这种回应不能满足主体发展对制度的需求时,就会导致制度的供给不足,由此会导致制度出现真空或者低效运行。” 就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现状而言,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的缺乏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落后的重要因素,因此,有必要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进行研究与完善。

一、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相对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屡创新高,农村发展进步迅速,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然而与城市相比,农村发展仍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极不平衡。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城市拥有完善的水、电、能源供应系统,和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已经达到一个较高水平,基本实现了生产生活现代化。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与城市相比相差甚远。截止2011年,农村发电量仅为1756.7亿千瓦/小时,不到全国发电量的4%,人工煤气、天然气等生活必须能源使用率极低,村际公交系统几乎没有,大多数农民出行都是自备交通工具。

(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相对落后

近十年来,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但与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相比,无论是在投入还是医疗机构、设备,人员构成又或者是医疗保障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是医疗卫生投资上的差距。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开支大幅度增加,从2008年的14535万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7846万亿元,增长将近1倍。但截至2012年,城市卫生经费总开支仍旧是农村卫生经费总开支的3.11倍,城市卫生人均经费开支也在农村人均卫生经费开支的2.81倍。

二是医疗卫生人力资源上的差距。目前,乡村医生和卫生人员仅占全国卫生人员的12%左右。在城市每千人口中,卫生人员为8.5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为3.19人,注册护士为3.65人;而在农村每千人口中,卫生人员为3.4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0人,注册护士为1.09人。这三项数值的城乡比值分别为2.50:1,2.28:1,3.34:1。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与设施城乡差距明显。2012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为5724775张,城市每千人口所有的医疗卫生床位为6.88张,农村为3.11张。考虑到医院设立和乡村医疗机构设立成本的巨大差距,农村医疗卫生的落后是很明显的。

(三)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相对落后

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总体来说,农村义务教育全面落后于城市义务教育。与城市相比,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仍旧存在不足的现象。 以2011年为例,城市普通初中教育经费为18,783,919万元,农村普通初中教育经费为22,879,621万元,但城市普通初中只有7437所,而农村普通初中则有15135所,是城市的2倍。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普通小学的经费预算上,农村普通小学平均教育经费可能不到城市的2/3。

经费不足造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偏低,全国农村小学、初中教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分别仅相当于城市教职工的68.8%和69.2%。骨干教师、青年教师人才流失严重。在师资结构上,农村中小学中高级职务的教师较少。在部分省份,农村中高级职务教师比例甚至不到30%。在专业科目上,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外语、音乐、计算机老师不足的情况,教师中坚力量严重不足。

(四)农村社会保障相对落后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主要是在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上落后于城市社会保障。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是以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至2011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达2.8亿人,参保人员人均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5950.67元,而新农保参加人数为3.2亿人,参保人员人均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327.69元。在同期各项比值中,城市养老保险数据是农村养老保险数据的15- 21倍左右,考虑到城市参保人员只有农村参保人员的87%,城乡养老保险实际差别还要更大一些。

农村医疗保险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尽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卫生保险基本实现了全国范围的覆盖,但与城镇医疗保险相比,仍旧存在着很大的差距,2011年,城镇基本医疗5.3亿人,总筹资5543.6亿元,是当年新农合总筹资的3.4倍,人均筹资1045.9元,是当年新农合人均筹资的4倍。

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相对落后的法律制度因素

多数学者认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相对落后的重要因素在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存在缺陷。而在二元体制下,城市和农村实际上分别依据不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与城市相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

(一)与“三农”有关的专项法律不多,效力层级低下

我国包括地方立法在内的各种法律文件早已超过10万件。然而,与在中央层次上,与三农领域有关的法律文件共计114件, 在我国立法体系中只占有很小的比例。多数法律文件以条例、意见、规定、办法为主,效力层级低下,部分法律文件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中并不是作为必须依据的规范,而仅仅作为裁判的“参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2、53条规定)。因而,大量“三农”问题其实没有刚性制度作为保障,在发生纠纷时,农民的权益很容易遭受侵犯。

(二)法律以城市为参照,许多规定与农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从法理上说,法律必须要能容纳当下社会的先进生产力,否则就会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曾经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因此,法律的内容就是人们的生活,就是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人们的生活。在我国,城市生产生活毫无疑问是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主流。我国法律就是城市人的生活,与农村生活存在一定距离。因此,法律对于农村的规制是有缺陷的,存在着许多空白。例如,集体生活、集体所有制是农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集体物品与设施既是农村的财富,也是农村公共服务的依托。《物权法》第58-63条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本运作模式,然而这5条很难涵盖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全部内容。

(三)顶层设计缺乏,法律内容落后于农村社会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藩篱在逐渐打破,城市和农村的交流增多,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农村出现空心化现象。我国现行立法体系仍旧以城乡二元分治为指导,对于农村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社会保险、劳动与就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尚未建立起统一规范制度,因而无法满足农村公共服务需求。从国家层面来看,由于制度落后于农村社会实践,农村公共服务出现无序发展的状态,跨地区公共服务难以衔接。

(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缺乏配套制度

我国法律对于农民权利的保障是相当粗放的,一般仅仅规定公民(农民)具有享有(各项)公共服务的权利,但权利如何从纸面规定转化为实际享有权利,政府应当如何促进公共服务权利的实现,则少有规定,或者多用一些灵活度较高的《决定》、《意见》等加以规范。在实践层面上,造成诸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等诸多权利在实现过程中倍加艰难。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体系混乱

均衡的法律体系应当在结构和功能上应当协调、融洽。“法律与法律之间、调整同类性质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应当一致;同一个法律的前后规定也不能互相矛盾;法规、规章中的规范要同法律一致;行政法规之间也不得互相矛盾;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互相矛盾。” 但在现有条件下,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法律体系是相当混乱的,没有专门的《公共服务法》,农民的各种权利散见于不同层级(通常是层级较低)的法律文件中,且立法技术上较为粗陋,一条多义的现象很多,法条中的漏洞较多,上下级法律文件、部门法律文件的规定时有冲突,农民的权利实际上难以保障。

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法治对策

发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必须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法治化,具体而言就是要打破城乡隔阂,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明确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内容,规范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程序。

(一)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

建立城乡均衡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核心在于权利必须明晰,为城乡居民享受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制度依据和法律保障,也是消弭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的关键。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法律体系实际仍旧是以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基础建立的城乡二元式的法律体系。以1958户口登记条例为核心的户籍管理制度存在着两大弊端,一是城乡户口的二元化管理,二是迁徙不自由,这从根本上遏制了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加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待遇往往与户口挂钩,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二元供给体系。因此,我国应该制定《户籍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壁障,从源头上消灭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二元体系。

(二)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的框架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在2005年以后才逐步成形,2012《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才可以说是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在国家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因此,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框架还不明确,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框架还需完善。更为重要的是,我国亟需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法》,用《基本公共服务法》来明确“公民权利-政府权力”的关系。《基本公共服务法》不应当是一部囊括全部基本公共服务内容的法律,这样的立法内容太过庞杂,不利于法律体系的梳理和整合,是不切实际的。因此,需要厘清《基本公共服务法》的内容,针对中央与地方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情况,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政府的工作重心、权限职能以及发展方向,明确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时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也就意味着《基本公共服务法》应当是政府的责任框架,而非人民权利的说明书。

首先,必须明确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的责任,这不仅是对于社会主义政府合法性的回答,也是对于我国政府未来发展方向的回答,具体而言就是要构建服务型政府。政府必须从管制思维的框架中脱离出来,以公共事务为主,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主,使用公共权力实现公共利益。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将“服务型政府”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引入宪法和基本法律之中,明确政府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上的供给义务。

其次,需要明确界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指出,“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这是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这就意味着,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必须涵盖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几个方面,构成规定农民权利的社会法体系。

最后,应当从法律层面上确定基本公共服务全国范围内的最低供给标准。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并非没有最低标准,但一是不全,许多重要基本公共服务缺乏统一的标准,二是层级不高,最低标准的存在形式往往是国务院的补充性决定,在法律体系中处于低阶层。如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社会保险法》中就没有体现,而是由《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6条加以规范。因此,有必要在相关基本法律之中明确提出全国统一的最低供给标准,防止出现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

(三)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程序法律制度

基本公共服务程序就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程序就是行政程序。构建《行政程序法》,完善监察制度和救济制度是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

《行政程序法》必须要贯彻服务型政府理念,不能将其立法目的仅仅局限在如何限制政府权利上。这是因为程序的作用不仅在于限制权力,程序本身就代表着人们合作行为的信息沟通和基于程序的行为预测,更重要的是,程序应当是科学施政方法的总结,应当能提升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从这个角度出发,《行政程序法》应当贯彻程序法制、程序公平、程序民主与程序效率四大原则。《行政程序法》还应当根据行政行为种类的不同作出不同的规范。对那些严重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行政成为应当制定严格的运行程序。而对那些没有直接影响公民权利的基本公共服务行为,如资讯类、谈话类行为,则应当赋予行政部门足够的自由裁量权。

第2篇:基本制度的内容范文

一、审计监督新内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措、使用及管理

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路是: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即基本医疗保险水平要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不平相适应,保障范围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筹和个人账户双轨运行管理机制。因此,在这一原则指导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支持模式以及管理模式都在逐步建立与完善。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措。根据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型医疗保险筹措机制。其办法是: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为职IT资总额的6%)分为二部分:(1)用于建立统筹基金,约占缴费的70%;(2)划入个人帐户,约占缴费的30%.统筹基金的个人帐户要分别核算,不能相互挤占。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关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资比例各地区不尽相同,它主要根据某一地区前3年职工医疗费实际支出占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测算的。其公式如下: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国务院《决定》,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支、财政部门监督、银行拨款“三驾马车”相互制约,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这既有利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管理,更是保证基金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决定》中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尚未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之前,先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具体做法是:财政部门要在人民银行经营的地方国库内开设“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在专业银行开设“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将基金的收和支分别进行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在指定的国家商业银行开设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原则上收入户除缴付财政专户资金外,只收不支;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资金外,只支不收。

3.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审计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预决算制度、财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广大职工的“养命钱”、“保命钱”,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和的负担,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审计监督机制尤为重要。

二、审计新问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内容及方法

如前所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运作过程应当构成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最主要内容。对此,我们探讨了如下几个问题:

1.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审计机构,是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重点发挥政府审计的强制性经济监督作用,并协同内部审计、独立审计共同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审计的“化系统。”

基本医疗保障资金运动过程,涉及到不同层面的许多环节。这就需要政府审计、内容审计和独立审计在相关环节履行各自职能,协同完成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经济监督。

首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来源于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管理费绝大部分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企业缴纳的医疗费用是在所得税前列支,从而减少国家财政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时,各地财政将给予支持。所以,政府对所要进行宏观调控并进行财政专户管理,同时,要加大政府审计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监督的强制性。因此,我们认为,为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同时,要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强化政府审计的职能作用,就应当设立社会保障审计机构,并分设养老保险审计、失业保险审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审计等部门,并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使其成为政府审计机构的一个派出机构。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审计人员的要求,不仅是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同时又要具备医药卫生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熟悉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法规等。

其次,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内部审计应当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内部审计能帮助机构有效地担当起他们的责任。由于医疗保险事业机构担负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因此,医疗保险机构的内容审计应当是一项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建设活动,它的目标在于增加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价值和改善机构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经营。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内部审计应当通过建立系统、合规的方式进行评价并提高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水平,从而达到对医疗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因此,医疗保险事业机构的内容审计是审计监督网络系统中重要的“监督网络”。

同样,在整个审计监督系统中,独立审计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部分积累模式的采用,逐年积累起来的社会保障基金数额将不断增大,在动态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地出现通货膨胀。因此,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会提出。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投资不仅可以使积累起来的基金保值增值,还有助于减轻企业、个人和国家的负担。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政府会越来越重视各项基本保险基金的投资和有效使用,使投资环境更加宽松、保值增值的方式更加多样。所以,对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以及投资运营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很大程度上要由独立审计来完成,而且独立审计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

通过以上我们不难看出,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审计,应当发挥“团队精神”,建立基金审计的系统网络是十分必要的。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内容与方法。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应重点针对以下几方面进行: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措额审计。这一审计重点放在筹资基数及参保人数。因为工资总额比例法是医疗基金筹集的基本,同时,应缴职工医疗保险费金额=上季度人均工资总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月数×缴交标准,所以筹资基础、参保人数等各要素应作为重点审计对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缴款时间审计。按规定,保险机构收缴保险费时间是每季度一次,也可以半年或一年缴纳一次,一般于上季末、年末、月底前办理。审计重点是保险费不能及时到位的原因。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适当性及财政专户管理的审计。对违纪、违法的基金筹集到行为进行审计,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监督的强制性,联同独立审计对财政专户和医疗保险机构的基金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财政专户和医疗保险机构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性和有效性。应重点审计如下:①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存储情况;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情况;④医疗保险机构内容审计制度建立情况等。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审计。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制度是保险补偿制度的一种,它是通过一定筹集方式,形成医疗保险基金并用于参保人疾病发生时支付医疗费用造成其经济损失的经济补偿。适宜、有效的支付方式是控制医疗保险供方的最重要手段。医疗保险约定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载体和医疗保险的载体,将决定如何有效地使用筹集的医疗保险费,对医疗保险资金的流向与流量起到关键作用。医疗保险费的支付办法,也直接决定了提供者的激励机制,了医疗保险提供者的效率、服务方式和医疗服务质量。因此,对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审计应重点针对以下几方面:①医疗费支付办法的有效性;②医疗费开支范围;③医疗费支付标准;④医疗费支付结构,⑤医疗机构服务质量;⑥医疗费控制效果等。

(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审计。政府审计机构要联同独立审计,共同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基金运作过程中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应重点审计:①结余基金的安全性;②结余基金规模和结构是否合理;③结合基金营运、投资的合规性;④结余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安全性、可行性及有效性。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EDP审计方法的探讨。“EDP”意为“数据处理”。EDP审计就是对EDP信息系统的审计。随着机技术的普及,利用计算机进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信息系统,在财政部门、保障部门、基本医疗保险事业机构、卫生管理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的协同努力下,正积极研制开发、并逐步投入使用,预计不会很久,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将会建成。EDP审计和审计网络化都会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带来影响和使其有更大的。但同时,更多的也会摆在我们面前:计算机网络将使审计的手段、技术方法、标准、准则等发生变化,同时,还存在着审计受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限制、审计安全性受到威胁和审计人员素质制约等。这都会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带来一系列问题,所以就需要在审计系统建立的同时,考虑着手解决这些问题。

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EDP审计系统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系统要与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模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

(2)审计人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水平。因为,基本医疗保险审计人员要能驾御计算机这一工具,如审计人员这方面整体水平有限,则考虑使用者的素质能否适应审计系统水平要求。

(3)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审计系统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3篇:基本制度的内容范文

共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尽管各方对新医改方案的内容褒贬不一,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根本上平抑药价虚高,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赞同。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对基本药物实行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本地区统一采购价格,规范基本药物的临床使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近日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上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出上述表述。他指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健全药品保障体制的基础。

临床:三四百种就能满足80%需要

“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有关专家的调研情况来看,我国确定三百到四百种基本药物,就能够满足临床上将近80%左右的使用。”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如果解决了基本药物的生产、配送问题,就能够较大幅度地减轻群众为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他表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医改的一个重要课题。

机构:组建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1月初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透露,今年我国将制订并颁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公平可及和安全有效,降低群众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陈竺说。

他表示,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和生产供应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基本药物价格形成机制、使用报销政策和国家储备制度。

第4篇:基本制度的内容范文

关键词:地方国库制度;探索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一、当前地方国库制度建设面临的压力分析

随着系统的不断升级、总行制度的重新整编及业务人员对地方国库制度和国库业务操作的熟悉程度越来越高,制度内容与制度执行问题逐渐显露出来,对制度建设产生了需要继续完善的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上位制度协调一致的压力。2011年底,总行对现行国库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修改、补充和完善,先后颁布了多个基本规定、管理办法及指导意见。新制度根据当前的国库业务环境进行整编,在内容上有所修订,且更偏重原则性规范。为了切实执行总行国库制度,更好地履行国库职能,当前各地方国库制度必须随着总行基本制度的重编进行相关内容的修订与完善,使之与总行新国库制度保持一致,且内容更加明晰、更具操作性。

(二)增强制度执行力的压力。目前,部分国库业务人员在部分业务处理中存在“习惯化”以及“表面形式化”的操作,制度执行力表现不高。首先,部分支库业务人员在国库业务处理过程中习惯按照相关业务的旧制度规定来处理各类国库业务,致使某些国库业务处理流程和操作程序与当前适用的相关制度内容不一致。其次,在处理一些国库收、支、退等业务时,部分业务人员只满足于在纸制凭证上的鉴章,但在业务处理过程中没有实际进行监督或执行内部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程序,未能实际履行国库职能和防范国库资金风险,只是在表面上执行了相关制度内容。

(三)业务制度内容规范到位的压力。当前制度对部分业务处理的规范内容只是做了“原则性”的阐述,对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也重视不足,显现出规范不到位的问题。首先,随着国库的整体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原制度的编写人员对新环境的情况并不了解,因此在某些业务规范内容方面大多采取“原则性”或“方向性”的制度规范用语,对业务操作程序的规范阐述不是很到位,导致国库业务人员在实际的制度执行中容易产生误判。其次,由于对国库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部分国库业务的内部风险控制程序缺失,比如:“在退库业务中,发生退库的收入预算科目在收入报表中的本年累计余额不可以为负数”等风险点。

(四)部分旧业务的制度内容继续完善的压力。随着各种业务的不断发展,当前存在部分制度内容与业务不适应的情况,相关制度对业务处理行为规范作用不强。首先,在TCBS系统上线初期,为了确保国库业务人员从原有系统业务角色尽快向TCBS系统业务角色转变,在考虑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基础上,制度内容尽量避免对原有国库业务处理过程产生太大的改变,少量业务处理程序的制度规范依然保留原有做法。其次,TCBS系统的不断升级改变了某些国库业务处理流程,优化了国库业务环境,导致某些制度规范内容过时。

(五)新业务的制度内容需进一步完善的压力。随着TCBS系统运用的不断深入,各地国库部门协同相关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以及地方社会保险金纳入国库管理等多项国库创新业务,开创了地方非税收入纳入国库预算外收支管理的先例。但由于创新业务是在相关制度出台后开展的,相关国库预算外收支业务处理办法及管理制度只是另行出台并使用,未能在基本制度内容中得到反映。为保证制度内容的完整性,需对该部分业务制度内容进行整编。

二、强化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建议

为了满足新形势国库业务需要,解决全国各地分、支国库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确保国库职能在可控风险范围内得到更好的履行,本文结合各地国库业务处理中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提出各地分、支国库机构应采取执行有效的方案加强地方国库制度建设、完善海南省地方国库制度体系内容、强化地方国库制度实施效果等的建议。

(一)明确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目标。明确制度建设的目标是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前提条件。地方国库制度应建成什么样的体系?制度内容应以什么尺度作为衡量标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应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这些问题在确定制度建设意图过程中应加以明确。一般情况下,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目标应体现为制度的一致性、完整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等方面。

(二)健全地方国库制度的制定机制。国库制度的建设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为确保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与完整性,地方国库制度建设应在总库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总结过去本地国库部门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广泛征求各地及各部门对制度建设的意见与需求,针对不同的情况研究并采取不同的优化方案,不断完善国库制度内容,据此形成一个相对健全的地方制度制定机制。

1、学习与研究总行新制度。地方国库制度内容必须与总行上位制度保持一致。在国库制度建设前,地方国库应对总行基本制度内容进行系统的学习与研究,全面掌握总行基本制度内容的变化情况,了解变化内容对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根据总行的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国库业务的实际情况,确定总行各基本制度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制度条款,并将相关内容细化成地方制度实施细则与操作规范。

2、总结旧制度建设的问题。制度建设不是从开始就十全十美的,建设情况需要在实际业务中不断进行检验。一般情况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制度执行后,“制度内容不到位,无法执行”、“制度内容不符合业务规范”、“制度内容与上位制度相冲”以及其他在制度制定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会逐渐暴露出来。为了促使地方国库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需要对过去制定的制度内容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制度内容不断优化,对制度执行不断加强。

3、广泛征求意见。国库制度是各级国库部门业务行为的规范依据,对国库履行监督职能行为、业务回单及相关资料的整理行为以及和相关部门的对账行为都会产生规范作用,从而也会对财税等相关外部单位产生影响。然而,基于不同的现实需要,各级国库部门和各外部单位对某些国库业务可能会存在不同需求。为强化国库制度的执行力,在地方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前,应事先征求各支库及各外部单位的意见,在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各支库或相关业务外部单位对国库业务的现实需求。

4、拟订方案,完善制度。首先,将总行基本制度的每个条款进行细化并汇总,编制每个总行基本制度的地方实施细则;其次,将各地方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内容按国库业务种类进行归类与划分,使规范每种业务操作的实施细则能按每种国库业务处理的过程进行整编并按顺序排列,汇编成地方国库业务操作规范等制度。

(三)完善地方国库制度的内容框架。对于每种国库业务,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应分别从业务要求与风险、业务凭证与监督、业务操作与账务处理及凭证整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1、规范业务要求与风险内容。国库业务处理的业务要求与风险是地方制度实施细则应首先明确的内容,具体是指总行基本制度所规定的每种国库业务处理应达到的目标、可能出现的风险点、总行对地方国库业务的年度考核点以及相关财税政策对国库业务的要求。业务要求与风险的内容一般可以根据总行国库基本制度内容及相关财税政策进行细化。

2、规范业务凭证与监督行为。国库业务的发生都需要各相关凭证作为依据。为规范国库业务处理的标准,实施细则应对国库业务发生时的必要凭证,以及凭证要素的必要项做详细的规定;在此基础上,还需明确国库业务人员应如何根据凭证要素内容和各凭证间的勾稽关系进行对外监督。

3、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与国库会计账务处理。TCBS系统上线后,国库业务基本上依靠各种国库系统进行处理。为保证国库业务的系统操作有法可依,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应对系统业务操作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各业务岗位在国库系统中的操作内容,并确保该规范内容与各国库系统操作手册保持有效的衔接;其次,地方国库制度及实施细则还应详细阐述国库业务经国库系统处理后所产生的业务处理信息、国库会计核算的会计分录、登记的会计账簿种类以及汇总的会计报表,以便国库业务人员据此对国库业务处理结果及国库会计核算结果进行全面的理解与掌握。在此基础上,实施细则还应对国库业务处理信息以及国库会计核算信息的查询方法及操作行为进行规范。

4、规范凭证整理行为。国库业务在国库信息系统中处理完后,相关凭证资料如何进行处理等业务行为也需要在实施细则中得到明确的规范。其内容主要应包括对国库业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资料、相关部门的国库业务凭证回单、会计凭证及相关报表的清分、签章及整理等行为的规范。

(四)强化地方国库制度的执行机制。国库制度建设不仅仅是指健全制度体系与完善制度内容,还包括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强化国库制度在实际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制度执行力。

1、加强制度学习与培训。深刻理解并全面掌握国库制度内容是制度得以执行的前提条件。各级国库部门应通过组织培训班、网络视频培训、录制光盘、编写制度汇编、组织大分区国库知识培训以及其他创新培训方式与手段,积极组织国库业务人员开展新国库制度和财税政策学习及研究,着力增强制度培训效果,确保各国库业务人员对制度内容及国库业务相关政策理解到位。

2、强化制度监督与检查。为确保各项国库制度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得到切实的执行,各级国库部门应重视对辖内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工作。根据条件不同,国库部门可以灵活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确保监督行为及相关检查业务操作程序符合制度与相关政策的内容,对发生的各种制度不执行情况予以及时纠正;保证各种业务凭证合法、完整,业务处理结果真实、准确,业务资料整理符合制度规定等。

第5篇:基本制度的内容范文

在分析实验室信息管理方法之前,首先要确定所管理的内容是什么。对实验室内容的界定是一个必要过程,只要在清楚了解实验室信息内容的基础上,才能根据内容的特点、性质进行不效的管理。实验室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实验室管理的基本信息。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所涉及内容比较广泛,这些信息的提取为实验室的发展和建设提供了详细参考,实验室应该收集和整理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名称、建立年份以及其发展变化的历史信息;实验室管理机构及管理职能情况;实验室面积包括学生实验用房面积、实验准备室面积、实验办公用房面积;实验室工作任务(指实验课程名称、实验教学学时或科研课题、生产项目名称);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基本状况信息;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信息;实验室环境及基本安全设施信息;实验室经费信息;实验室工作档案信息;实验室基本倍息管理流程。

2.实验室技术管理信息。文验项目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实验室刘外开放信息:实验室学术骨干信息;实验室图书资料信息;实验室科研成果信息,包含著作、论文、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技术改革、实验仪器设备改进等内容。

3.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的基本信息。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低值耐用物品管理办法;大精设备使蝴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

(二)实验队伍的基本信息。实验室队伍信息,是实验室信息管理内容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实验室队伍信息的详细了解可以整体把握实验室人力资源状况,有利于人力的调整。主要包括实验室领导阶层、技术人员等工作人员的信息情况。相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所学专业等基本情况;实验室工龄;指参加实验室工作时间、累计实验室工作时间;专职技术职务:指现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获得资格时间;业务专长:指在学术上、技术上或业务上得到承认的专长,获奖的技术或技术成果,获得证明的业务专长等;进修学习情况,进修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单位等;情况:指论文标题、刊物名称、发表时间等;会议交流文章情况:指会议文流文章题目、会议名称、地点、时间等信息。

(三)实验室科研基本信息。实验室建设管理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高科研技术水平,以促进科技进步,符合科教兴国战略。对实验室科研基本信息的整理和归纳可以及时、准确的掌握科研成果,以备实验室使用效率的审核。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实验室承担课题能力信息。承担过科研项目名称、项目批文、计划任务书;参加或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及论文被引用情况;承担外来科研及合作科研实验项目情况。其二,实验室科研成果信息。发表的研究论文、著作、产品、专利、技术成果等;获奖、成果转让情况。其三,实验室技术水平信息。基本的、稳定的实验技术方法及被推广应用情况;实验室培养科研人才情况(研究生、技术人员)。

(四)实验室设备基本信息。实验室设备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内容,设备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有利于对设备的管理,以保证设备使用和维护。主要包括一般设备信息和大精设备信息两个部分。一般仪器设备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微机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卡片;实验室低值耐用品卡片;仪器设备的损坏、维修情况;仪器设备完好率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答等内容。大精设备基本信息包括设备型号、规格、产商、使用状况、维修损坏等内容,其要求比较严格,必需详细、准确的收集、记录相关信息。

二、实验室信息管理实践

通过对实验室信息内容的了解,我们可以发现,其中所包含的内容广泛,各个部分的信息收集和整理都要求比较严格,为了准确、及时的处理这些大批量的信息内容,一般通过计算机辅助管理这些信息,以防止手工处理的失误。主要通过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来进行实验室信息管理。其实,LIMS是将以数据库为核心的信息化技术与实验室管理需求相结合的信息化管理工具。随着多年的发展,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在广大实验室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在功能、技术、效率处理上不断走向成熟。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模块并不是完全依照实验室信息内容来进行设计的,而是对其综合性的处理,以保证操作的简洁、清晰、准确。其实,实验室信息管理只是LIMS管理系统的一部分,其中的资源管理模块(人员、仪器管理)、查询模块、质量管理模块、文件管理模块基本上涵盖上述所有信息处理内容,除了基本的信息处理外,LIMS系统中的自动提醒功能可以提醒实验室信息管理人员对信息的及时处理,以防执信息收集和整理过程中的遗漏。

LIMS在信息内容、功能方面已经表现的比较完整,如果能在操作上掌握以下,则可以保证实验室信息的有效管理。

1.信息管理的准确性。实验室信息管理中众多的信息数据处理,给相关管理人员带来了挑战,信息录入时的失误是一个常见现象,所以要求在使用LIMS系统时,要保证其准确性,特别是相关数据的录入,应该进行有效的核对。

2.信息管理的完整性。在处理众多信息时,遗漏也是一个常见的现象,首先在信息收集时就应该保证其完整,其次运用LIMS进行信息录入时,要分档或者标记,录入过的和还没录入的一定要进行合理区分。

3.信息管理的及时性。在实验室相关信息中,有些信息必须及时的审报,如大精设备的信息状况,如果存在延误的话,可能会造成设备运行的停误,严重的会引起机器的损坏,甚至是事故的发生,需要及时的收集的录入相关的信息。

第6篇:基本制度的内容范文

员工手册作用介绍

一、编写员工手册的重要性及作用

当前普遍存在新进员工对公司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相关基本手续的办理程序认识不清等问题。虽然这和员工自我素质,重视程度等密切相关,但更主要的是没有形成常态化机制。所以,笔者认为编制员工手册的办法,可以补上这块短板。另外,员工对于相关基本手续办理程序不明,也不利于办事效率的提高,甚至可能损害员工的基本利益。而在员工手册中予以明确,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工伤手续如何办理,所需走的流程,资料,注意事项等,现在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都是先咨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再去办理。如果在员工手册中予以明确,就可以提高效率。此外相关内容编入员工手册,作为基本培训教材,可以减少培训资料的打印,节约相应成本。

员工手册的作用在于让员工了解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向心力,凝聚力,知道企业的基本制度,形成正确的行为规范,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权益。对于企业来说,编写员工手册可以更好地培养高素质人才,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员工手册应本着“精简,实用,全面”三个基本要求来编写。所谓精简,就是要求把最重要、最基本的东西编写进去,内容不可多而杂,要一目了然。所谓实用,就是不单独写理论方面,要注重实用性,有效性。所谓全面,就是在员工手册中要注重考虑到员工基本的方面,尽量维护员工利益。

二、编写员工手册的要求

1.编写部门。员工手册应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编写,其他部门本着结合实际、相互配合的原则完成配合工作。编写中应适当听取员工意见、建议,以达到逐步完善的目的。

2.编写原则。员工手册应本着“精简,实用,全面”三个基本要求来编写。所谓精简,就是要求把最重要、最基本的东西编写进去,内容不可多而杂,要一目了然。所谓实用,就是不单独写理论方面,要注重实用性,有效性。所谓全面,就是在员工手册中要注重考虑到员工基本的方面,尽量维护员工利益。

3.编写内容。对应上面的编写原则,笔者认为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公司简介是了解公司的一面镜子,是第一眼对公司的印象,公司简介要做到简洁、全面,让员工尽 快了解,同时要及时更新。

第二,企业文化可以使员工更好地了解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员工须知、员工管理制度、员工奖罚制度这些都是让员工了解企业的基本制度。制度中重要的、易疏漏、易犯错的应用重点符号表 明,如考勤、请假制度等。奖惩制度由于直接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应更加进一步予以明确,引起员工应有的重视。员工基本权利及手续的办理,应让员工明确自己所拥有的基本权利,特别是本地员工与外地员工有区别的(如探亲假),应予以特殊标注。涉及到与员工利益、福利相关的内容,如社保、公积金、档案等基本手续的办理程序,应着重予以说明。以上方面是固定内容,其他方面则应灵活处理,笔者建议组织架构、相关部门职责及岗位设置可以编入,让员工对组织架构有个基本了解。对一线员工应加上基本的操作流程,形成初步印象。

另外,为让员工在工作中免受或少受伤害,可以在员工手册中增加一些基本的自救知识,如止血、骨折等应急处理措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员工手册的最后,可以留出一页作为意见反馈页,员工在看完员工手册后,可以写下意见,作为意见反馈,无意见的也应把这份东西上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培训结果的反馈。对于意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由专人整理,汇总。

三、员工手册编写的注意点

1.与国家规定不冲突。不可与国家规定冲突,这是最基本的一条。任何违法的条款都不可以在员工手册中体现出来,有违规嫌疑的,也应及时回避。法律、政策如有新调整的,手册相关内容也应随时予以更新。

2.与培训考核相联系。员工手册中的相关内容可以纳入岗前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中,特别是员工容易出错、遗忘的方面可以在培训中加大考察的力度,力求通过考察使员工熟练掌握。

3.及时更新不遗漏。员工手册应不断加以完善,建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在固定的时间(一般为年底前),结合公司情况及员工的意见对员工手册进行修订,力求完善。

四、其他事项

1.编写人员的素质要求。作为员工手册的编写人员,除了在编写过程中做到认真、细致外,还必须对员工手册上的内容要有深入的了解,要达到会讲解、会解释的水平,为员工更好地了解内容服务。另外,随着手册内容的更新,编写人员也应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水平。

2.员工手册的发放及回收。员工手册应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的发放、回收工作,一般员工在员工报到之时发放,运行部员工应在岗前培训之前发放,作为培训教材使用。员工离职应及时交还手册,由于其他原因无法交还的,在离职手续办理时说明理由。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员工交还的员工手册。

3.员工手册的保管。由于员工手册的内容可能涉及到公司的核心内容,所以员工在公司期间应妥善保管员工手册,防止内容外泄,为其他相关行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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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基本制度的内容范文

2008年6月28日我国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内控基本规范”)。同时为了配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施行,有关部门还草拟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征求意见稿)、《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和《企业内部控制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逐步建立起了一套以基本规范为统领,以评价指引、应用指引和内部控制鉴证指引等配套办法为补充的内控标准体系。拓展了原来仅包括基本规范、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南的内控规范体系结构的设想。而“内控基本规范”从征求意见、修改到定稿、,历时为起草制定阶段的2倍。可见管理当局之谨慎。 

笔者发现,“内控基本规范”从征求意见稿到稿有着不小的变化;《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则系原《内部控制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变身而来,也有一定的修订。 

 

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变化 

 

总体上,结构和文字都更加精简,删去了描述性的语言和显累赘的章节条款,同时又增加了部分内容,使各项要求更趋专业化。 

(一)结构精简 

征求意见稿分为七章:总则、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及附则。其中第二章又分五节: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机制和反舞弊机制。最终稿删掉了“组织实施及附则”一章,只在总则中保留了相关的一条内容。“控制措施”一章修改为“控制活动”,“监督检查”一章修改为“内部监督”。第二章不再分节,内容有所调整。 

(二)文字精炼 

大幅删减描述性文字或合并同类问题,由原来的82条减为50条,仅“内部环境”一章就减少了12条。 

如原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九条共357个字,简并为第十五条149个字。一方面原第二十六条和原第二十九条第1、2、4款,简并为第十五条第1款,语言大为简练。另一方面,第十五条第2款修改了原第二十九条第3款关于内部审计监督的内容,明确了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与总则第五条第5项增加的“内部控制缺陷”的概念相呼应,并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的报告对象增加了“监事会”,赋予监事会真正的监督权。 

(三)内容增减,突出重点 

1.删减的主要内容。(1)无需在内控基本规范中规范的内容。如原第十六条企业文化的概念不需要在内控基本规范中介绍。相应的原第十七条至二十一条与企业文化相关的内容简并为一条。类似的还有原第三章中对风险、风险评估、目标设定等的定义,也都予以删减。(2)需要在内控规范中说明,但不需在基本规范中列示过细的内容。如前述删掉“组织实施”一章计10条内容,原第六十条企业外部沟通应重点关注的六个方面,原第六十八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需披露的7项内容等等。(3)调整概念。如原第六条建立和实施内控的原则,删掉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则。原第四章控制措施中,删掉“内部报告控制”、“信息技术控制”,将“授权控制”、“审核批准控制”并为“授权审批控制”,“职责分工控制”改为“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经济活动分析控制”改为“运营分析控制”等。 

2.增加的内容。(1)适用范围。原稿第三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和其他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企业”。公布稿第二条规定,“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参照实行”。把中型企业纳入必须实施的范围内。原第四条列示了5条内控目标,要求“有义务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企业,应当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具备条件的,还应同时实现其他控制目标”。公布稿将此款删掉,在第十二条明确:“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明确内部控制不再是有条件才需做的工作。(2)政府监督。总则中新增了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基本规范公布前银监会、证交所等部门都已出台了各自的内控指引,此次作为全国统一的内控基本规范,首次明确了政府的监督检查权并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了各部门的关系。(3)独立审计。上市公司被要求对内控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评价报告,并进行审计。规范新增了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因此,基本规范及配套办法,不仅是企业实施内控的依据,还是政府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的依据。(4)公司治理相关内容。征求意见稿在总则中介绍的是董事长、经理和总会计师的职责,而公布稿调整到“内部环境”一章,增加了第十一至十三条,明确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董事会负责内控的建立和实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协调内控审计等事宜。(5)更明确的各项制度或标准。第八条,建立内控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第十九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第二十一条开展风险评估,应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第三十条,企业应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第三十二条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第三十三条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新增第三十七条,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第三十八条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第四十二条建立反舞弊机制。第四十三条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第四十四条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第四十五条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新增第四十七条,妥善保存内控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记录或资料,确保其可验证性。 

显然,内控基本规范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公布稿历经了一个“锐化”过程,并旨在通过这种“锐化”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首先,内控基本规范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这是无条件的,而不是视有条件与否才实施的,并明确指出了内控制度必须包含哪些必要的内容、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其次,政府的监督是促使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力推动,并且从国家层面来看这本身就是一种国家“内控”行为(相对于企业内控),体现了强制性。再次,利用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指导和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意图很强,这也显示了国家对于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迫切希望。

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变化

总体上,内容结构更趋完善,文字增减不及基本规范变化大,部分内容修改细化,用词更趋严谨。

       总体内容结构上。此次征求意见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下简称应用指引),共22项,将原征求意见的17项具体规范中的2项合并为1项,新拟定了6项应用指引。合并的是,将“财务报告编报”和“信息披露”具体规范合并为“财务报告编报和披露”应用指引。增加的是无形资产、业务外包、衍生工具、企业并购、关联交易和内部审计应用指引,使应用指引体系的总体内容结构趋于完善。如与原具体规范的内容结构及具体项目的设想比较,在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报表编报和制度支持三大块中,应用指引仅各剩余一项未制定完成(分别是资产减值、公允价值和中介机构聘用)。

具体指引名称。“货币资金”改为“资金”,“采购与付款”改为“采购”,“销售与收款”改为“销售”,“对外投资”改为“长期股权投资”,“合同”改为“合同协议”,“计算机信息系统”改为“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同时,工程项目、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都有所扩展,内涵更加明确。

各项指引内容上。(1)对比原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每一项指引在总则中都增加了“第三条 企业至少应当关注涉及××××的下列风险:……”,很明显地突出了对于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第四条“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内容也相应有调整。其他条款变化不大,稍有修改或细化。(2)在原条款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如应用指引《资金》第十六条,原具体规范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对银行对账单的稽核和管理。出纳人员一般不得同时从事银行对账单的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应用指引增加:“确需出纳人员办理上述工作的,应当指定其他人员定期进行审核、监督”。同一指引最后一款,“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与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增加“用章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进行登记”。这都是工作中容易忽视的事项,而一旦出现问题又影响巨大,应用指引进一步细化了相关程序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3)修改完善的。如应用指引《采购》第十七条,原具体规范仅规定,财会部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严格审核。而应用指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付款的程序:首先由采购部门审核,并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复核后,提交权利机构审批,再办理付款。应用指引《合同协议》第六条,原具体规范要求,建立“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由董事长或人签章。而应用指引改为建立“合同协议订立权限分级授予制度”,合同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章。应用指引中《财务报告编报和披露》由原两个具体规范合并而来,文字与内容有较大减并,突出了“控制”,而不是如何编制报表或披露信息。其他指引之文字或条款精简的不再一一赘述。

很明显,应用指引脱胎于具体规范,更注重的是风险提示和可操作性。就像母亲手把手教儿女走路一样,应用指引无时不刻在提醒企业内控应该怎么“走”,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这是个很重要的步骤,可见国家对于企业内控管理的重视。这也正是中国内控基本规范借鉴美国sox法案而又较之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所在。

“三鹿事件”只是一个企业内控机制不健全的缩影。实际上,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发展到今天,已经为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付出了太多的学费。比如2004年相继爆发的中航油、中储粮事件,早已暴露出我们在内部控制管理上的缺失,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而“三鹿事件”则在经济代价之外还付出了巨大的社会代价。试想,如果他能在快速扩张的同时重视内部的治理;如果他能在2004年“大头娃娃”、2005年“早产奶”事发后及时汲取教训,而不是仅仅“摆平”舆论;如果在2008年9月东窗事发前能比照内控规范,认真整改,尤其是一些关键的风险控制点,如“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那么事件就远不会发展到今天的地步。

管中窥豹,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在征询意见前后的变化,可以看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通过删减描述性语言、增减必要条款、修改完善内容,夯实了制度基础,突出了企业的风险控制这一重点,旨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监督和独立审计并重的内控机制,意在控制和防范风险、保证信息质量、提高管理效率、维护企业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起草说明.

第8篇:基本制度的内容范文

医疗保险学作为卫生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课,主要介绍医疗保险的基本理论和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该课程理论性较强,与我国医疗保险改革和发展实践紧密结合。让学生从宏观角度理解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核心思想和总体目标,从微观视角分析医疗保险改革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能正确认识我国医疗保险政策,熟悉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过程,是本课程教学的基本目标。教材内容分为医疗保险基本理论和医疗保险制度两部分,其中医疗保险基本理论目前相对成熟;医疗保险制度以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为主,结合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实践经验(这部分内容更新较快)。从知识分类上看,教材内容均为显性知识,是已经实施的政策、制度和公认的医疗保险学基本理论。医疗保险学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医疗保险实践和分析能力,以便将来能够胜任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教材并没有涉及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一些现象和问题,这就需要学生从自己的视角去判断。如何使学生较准确地把握问题核心,理解改革中出现的一些现象,使自己的分析判断与时代同步,正确认识医疗保险制度,提高综合分析能力等问题在教材中是找不到答案的,属于隐性知识范畴。隐性知识的默会性使其很难通过文字表述出来,实践中一般是通过“师徒制”方式传递。因此,在医疗保险学教学中,要想使学生真正掌握课程基本内容,教师不仅要使学生掌握教材中的显性知识,还要让学生领会必要的隐性知识,提高学生综合能力。

2课堂教学中的隐性知识及教学实践

课堂教学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的一项教学活动。近年来,随着教学改革不断推进,各种教学方法层出不穷,从教学的整个过程来看,教学活动的顺利完成仍离不开教师这个教学主导。因此,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同等重要。课堂教学中的隐性知识既来自教师也来自学生,如果二者配合得当,使隐性知识显性化,会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

2.1教师的隐性知识及教学实践

教师的隐性知识是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积累而来,与教学理念、教学技能、教学技巧等融合,不同于教材中的显性知识。因此,对于同一门课程的教学,不同教师取得的教学效果会有所差异。就医疗保险学课程来讲,笔者作为一名专业课教师,总结多年教学经验,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措施帮助于学生理解基本知识,培养基本技能。

(1)适当拓展教学内容,引导学生从多层次、多角度理解和掌握课程基本知识。医疗保险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与经济学、保险学、社会学、管理学及医学等都有密切联系,其部分理论更是借鉴了相关学科观点建立起来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注重相关知识的融会贯通,便于学生从多层次、多角度理解医疗保险学基本理论。教学时,教师应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本课程和相关课程已有知识,加深对理论的理解;结合国内外医疗保险改革实践来介绍各类医疗保险改革的特色,引导学生客观认识医疗保险制度,拓宽视野;同时运用网络教学资源,通过查找相关资料、案例,督促学生关心医疗保险制度实践,形成客观思考问题的习惯。

(2)课堂教学中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教师在教学中针对不同知识点可选择不同教学方法。对于比较枯燥的基本理论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法讲授,对于基本制度方面的知识可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法,对于学生综合分析能力的培养可以采用PBL教学法等。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根据教学经验,结合学生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最终使学生掌握课程内容。

(3)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大学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因此,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是专业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除了传授专业知识以外,还应对学生学习能力、社会能力、道德修养等方面进行培养,使其在步入社会后具备进一步学习的能力,具有正确世界观和价值观,能够客观认识和处理问题。

2.2学生的隐性知识及教学实践

将不同背景的学生集中在同一个课堂中组织教学,本身就是一个多种文化融合的过程。学生的隐性知识主要体现在思维习惯、性格特征、知识储备等方面。在课堂教学中,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会使学生的隐性知识显性化,使其对课程知识多角度、多层次的理解,从而促进课堂教学。

(1)通过积极向上的课堂氛围,引导学生参与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参与实质上是多元文化融合的过程。由于目前我国医疗保险已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学生也都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经历,教师在介绍医疗保险基本理论时,可以让学生介绍自己家乡的医疗保险制度,参与到课堂教学中,这样也会加深学生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理解。

(2)通过案例讨论引导学生分析问题。隐性知识是难以言传的,但是其思维方式可以通过实践得以体现。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可通过案例讨论激发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使不同的思维方式在讨论中得到体现,促进学生能力的提高。

第9篇:基本制度的内容范文

一 课程基本情况

(一)课程名称:货币银行学

(二)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

(三)授课对象:会计学

(四)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五)课程总学时:七次课,约21学时

(六)主讲教师:

(七)指定教材:张尚学.货币银行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6.

(八)参考书目:1.戴国强.货币金融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黄达.货币银行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曹龙骐.货币银行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王富华.货币银行学:重庆大学出版社,2002.

5.郑道平.货币银行学原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二 课程性质

《货币银行学》是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规划课程教材。全书系统、全面地讲解货币金融理论的结构和内容,注重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注重对金融理论和实践在当代最新发展动态的介绍和分析。本书突出成人高等教育特点,不仅适应课堂教学需要,而且适应在职人员自学的要求。

三、教学目的及考核方式

教学目的:

本书的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从事金融及其相关专业工作所必备的金融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能够认识和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金融运行的原理,并且能够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分析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分析全球范围内金融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培养金融理论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应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使学生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

2、使学生掌握货币、信用、银行、金融市场的基本知识,熟悉银行、资本市场运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金融活动及其宏观金融调控的理论、运行机制和方法、手段等有

较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3、使学生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掌握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货币银行学的原理和方法观察和分析金融经济问题的正确方法,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进一步学习其他专业知识打下基础。

考核方式:

本课程分为理论考核与平时综合考核两部分,两部分考核独立记分。理论考核部分采用期末闭卷考试形式,平时综合考核主要看学生出勤及课堂表现。其中,理论考核部分占70%,平时综合考核部分占30%。

四 教学内容及课时安排

课时安排:总课时约为7节大课,其中授课约6.5节,复习0.5节。其中第一章到第九章属授课内容,第十章内容不要求,由学生自学,具体授课内容和课时安排如下:

第一章 货币和货币制度(约2.5学时)

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货币产生的基本原理和货币形式的发展变化规律,分析货币的本质和职能,介绍货币制度的发展历史和基本构成。

具体内容:

第一节 货币的起源

第二节 货币的形式

第三节 货币的本质

第四节 货币的职能

第五节 货币制度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货币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及其演变趋势;了解货币形式的演化。

2.从货币的起源与发展理解货币的本质;能正确辩析各种货币学说。

3.理解货币的各种职能;重点掌握货币职能的特点与作用。

4.了解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理解货币制度演变的原因。重点掌握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现行信用货币制度的内容与特点。

5.准确识记本章的基本概念,掌握基本知识点。

教学重点、难点

准备理解货币的本质,能正确辨析各种货币学说;掌握布雷顿森林体系和现行信用

货币制度的内容与特点等。

第二章 信用和信用工具(约1.5学时)

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信用的本质特征及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分析信用在现代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介绍几种主要的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

具体内容:

第一节 信用及其产生

第二节 信用与经济发展

第三节 现代信用的形式

第四节 信用工具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信用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及其演变,重点掌握高**信用的特点作用,正确认识新兴资产阶级反对高**的斗争。

2.重点掌握信用与货币的关系。

3.正确理解现代信用与经济的关系,重点掌握现代信用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及其可能以出现的泡沫经济问题。

4.掌握现代各种信用形式及其特点,应用范围。

5.准确识记本章的基本概念,掌握基本知识点。

教学重点、难点

现代信用与现代经济的关系,各种信用形式等。

第三章 利率与利息率(约1.5学时)

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利息的来源和本质,介绍利率的主要种类,分析决定和影响利率的主要因素以及利率的功能和作用。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利息的来源,了解中外经济学家对利息本质的理论;能从利息的来源揭示利息的本质。

2.掌握利率的划分标准及其主要分类,能应用单利法和复利法进行计算。

3.正确理解马克思的利率决定理论;了解西方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掌握影响利率

变化的主要因素及影响机理,能对我国影响利率的困素进行分析。

4.掌握利率的一般功能与作用,理解利率发挥作用的环境与条件。

5.准确识记本章的基本概念,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分析。

教学重点、难点

利率的复利计算法,理解利率发挥作用的环境与条件等。

第四章 金融机构(约1.5学时)

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商业银行、投资性金融机构、契约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的基本特征、功能、主要业务和管理方法等,目的是对现代经济中的金融机构体系形成一个全面的认识,并进而对金融业的主要活动主体及其活动内容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具体内容:

第一节 商业银行

第二节 投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节 政策性金融机构

教学基本要求

1、了解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掌握商业银行的性质和职能、经营管理的理论发展等。

2、了解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和风险资本投资,掌握投资银行的主要特点。

3、了解证券经营服务机构的特征,理解投资基金的种类。

4、了解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主要环节。

5、理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类型,掌握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