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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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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1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运输市场 服务质量 措施

1、我区道路运输市场的基本情况

1.1、全区客运企业3家,均为专业客运公司;现有汽车客运站3个,分别是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东站,均为一级客运站;现有客运线路82条,车辆共有325辆客运班车,其中省级班线11条,车辆18辆;市级班线15条,车辆106辆;县级班线22条,车辆102辆;区境内班线34条,车辆100辆。线路延伸3省7市6县(区),营运里程5360公里,日发班次853辆(次),日客流量1.5万人(次)。

1.2、出租车公司6家,出租车1225辆(安吉170辆、安顺232辆、翔宇236辆、鸿运172辆、海峰212辆、金达203辆)。其中:挂靠经营有884、租赁经营的有341辆。

1.3、公交公司1家(城运公司)。目前拥有公交车187辆,经营线路28条,其中:城市公交线路6条,投入公交车107辆,线路总长度58.9公里;城乡公交线路22条,投入公交车72辆,线路总长度304.4公里。线路总里程391.3公里,日运送乘客4.5万人次,服务范围覆盖城区、火车站和近郊9个乡镇,服务居民占全区人口的五分之三。日发班次1321班,日行驶里程32968公里。

1.4、旅游运输公司3家,共56辆(其中:张运司20辆、幸福旅游公司30辆,海峰6辆)。

1.5、营运货车11548辆。

1.6、机动车维修业户503户(一、二类维修业户53户、三类专项维修和摩托车维修450户,包括摩托车专项修理的57户)。

1.7、运输服务业(信息配载、物流)15户。

1.8、危货企业2家,运输车辆40辆,其中:中石油公司33辆,以全市运送石油为主;昆仑物流公司7辆,主要运送化学品。

2、影响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的因素

2.1、运输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依然落后

行业管理的政策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营运车辆经营形式的存在,车辆的产权实质上还是个体拥有,管理起来有较大的难度。长期以来,由于客运市场准入机制不健全,退出机制不完善,使道路运输企业从管理、服务和经营中,逐步转变为纯经营型,把国家的道路客运班线变成了企业创造效益的一大途经,重收费、轻管理,逐步演化成区域性道路运输垄断者,强权经营,欺行霸市的行为,这样的经营管理方式给市场管理增加了很大的困难。

2.2、我区道路运输企业的竞争能力不强

市场经营主体依然存在弱、散、小的特点,公司化、集约化经营程度不高。挂靠和租赁问题已成为行业发展、行业文明、行业规范管理的主要障碍。城市交通的服务是一种全方位的服务,不仅仅是司乘人员对乘客的服务,还有乘客对候车环境、线路运行质量、准点率要求等方面的需求。由于车主不是企业职工,企业对车主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日常的管理、协调能力十分薄弱,从而使得道路运输企业竞争力不强。

2.3、道路运输服务设备不够完善

设备是道路运输服务的基础,但是我区道路运输服务设备落后,至今公交车依旧实行票员收费制,难免增加乘客与司乘人员发生矛盾和摩擦的几率,从而使我区公交行业服务质量提升缓慢;出租汽车服务评价系统尚未投入,导致从业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不重视自身道德素质和服务态度,思想转换不彻底。

3、提升道路运输市场服务质量的主要措施

3.1、完善道路运输市场体制,健全管理机制

目前我区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对公交、出租的管理办法不健全,地方管理办法不完善,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无法落实。因此,要切实加快立法步伐,建立健全道路运输法规体系,调整机制,理顺关系,增强操作性,完善以地方法规为龙头,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全省道路运输法规体系,使道路运输业的发展和行业管理纳入法治的轨道,确保道路运输业的结构调整顺利进行。

3.2、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集体荣誉感,引导从业人员爱企业、爱岗位。其次,要开展文明服务教育,让从业人员知晓文明服务是职业道德的一部分,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提高从业人员文明服务的自觉性。

3.3、加强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考核工作

鼓励客运企业实施公司化经营,逐步清理挂靠经营,推进道路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继续推进道路客运业结构调整,在抓好运力结构调整的同时,重点抓好运输组织、运输经营结构的调整,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定期道路运输企业诚实信用的有关信息。

3.4、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运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做到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化,安全管理评价标准化,安全隐患排查专业化,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预警制和重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三关一监督”,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道路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2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飞速,各项产业生产过程中的化工产品需求也随之逐渐增大。除运输量上升外,剧毒化学品货物的品种越来越多,危险特性越来越复杂,危险程度越来越高,剧毒化学品安全已经成为一项充分体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公益性事业,是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公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及时快捷的特点,因此,剧毒化学品从生产、储存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的过程主要借助于车辆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和具腐蚀性的特点且品种类繁杂、具体性质各异以及危险性大小不一,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受热及遇到明火、碰撞、振动、摩擦等,会潜在爆炸、火灾、中毒、辐射等重大事故风险,进而可能引起灾难性。目前我国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呈不断上升趋势。为什么在各个运输环节都有相关部门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还如此严峻?解决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如何从各个角度查找问题所在进而通过完善系统管理来提升剧毒化学品运输安全?

2剧毒化学品运输发展现状

2.1剧毒化学品概述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毒性危害非常剧烈的化学品,包括通过人工合成的化学物品、及其混合物品(含农药)以及天然毒素等。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剧毒化学物质的分类界限,是化学品分类和标注全球协调体系(GHS)提出的分类定义,即:食入剧毒化学物质,大鼠经口LD50≤50mg/kg;皮肤接触剧毒化学物质,大鼠或家兔经皮LD50≤200mg/kg;吸入剧毒化学物质,气体大鼠吸入LC50≤500ppm,蒸汽大鼠吸入LC50≤2.0mg/L/4h,粉尘或烟雾大鼠吸入LC50≤0.5mg/L/4h。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检疫总局、铁道部、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3剧毒化学品又称剧毒物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共335种[1]。

2.2剧毒化学品运输的现状

目前,我国生产剧毒化学品已超过300多种,其中一些主要产品的产量位居世界前列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多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对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都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对自然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对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管理,我国仅仅依照《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和《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业务工作规范》进行“教条管理”,而国外在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方面法律、法规比较健全,行业管理部门分工合理而且在技术管理方面也比较先进合理,其科学性、合理性很值得我们借鉴[2-3]。

3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策略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责任重于泰山,保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刻不容缓。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须对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化学特性十分清楚。一个好的可靠地开始才能对整个运输过程有一个好的保障,所以必须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3.1通行证管理

通行证管理主要从查验证明文件与驾驶员、押运员资格、查验车辆、运输线路审核三个方面入手。查验证明文件与驾驶员、押运人资格。主要审查《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证明、车辆、驾驶员违法信息、核定载质量等。查验车辆。主要查看车辆的行驶证、技术合格标志、查验承运车辆、罐体、查看专用标识、安全标示牌、查看防护装备、应急处置器材、检查轮胎花纹深度等。运输线路审核。主要明确哪些是符合规定的路线,哪些是不符合规定的路线。对于符合规定的路线要明确通行路线与时间,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路线要重新指定线路和时间。市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1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4,5]。

3.2严控准入关

剧毒化学品的运输任务主要是相关企业承担,再由相关企业分配给具体的从业人员来完成。因此,在严控准入关这一关键点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要关注三点:一是对相关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核,保证该企业的运输合法性;二是对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等进行审核,严把车辆资质关;三是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准入审批不属于公安主管,为此,需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调交通局公管处来严控准入关,主要办法是选择车辆多、从业人员素质好、发生事故少、管理到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重点扶持为剧毒化学品运输企业。

3.3严守源头关

严守源头关重点从人、车、路以及场地等多个方面的管理入手[6-9]。(1)人的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素质。按照“资格审查—考试—评定—录用—岗前培训—上岗”的流程强化从业人员素质;实施安全教育课堂培训、安全操作实地培训、应急知识现场培训、应急装备现场操作,提高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准操作和驾驶技术,提升安全意识,增强应对突发事故处置能力。(2)车的管理:完善车辆配置,提升车辆性能。车辆性能方面,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一级;车辆配置方面,须安装3G视频监控系统;须配备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随车携带安全卡,悬挂标志灯、标志牌,并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检查维护、方面,更新淘汰车龄较长的车辆,强化车辆的日常检查与维护,严格要求危运车辆到有资质的维修企业定点维修,把好车辆维修关。(3)路的管理:摸清线路风险、熟悉运输环境。在城区及各县(市)区的城区主要道路实行“禁危”交通管制;对每条新开发线路进行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制定风险消减防范措施;发挥科技作用,利用城区路口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剧毒化学品车进出城区情况,及时发现并查处其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查处力度,消除安全隐患。(4)设置专用停车场或卸载基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各大队应积极向当地政府建议在剧毒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剧毒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或卸载基地,一经查获超载、超装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立即将其押运至专用停车场或卸载基地。

3.4严把运输关

剧毒化学品的运输是整个道路运输管理环节中的重中之重,是专管民警本职工作的核心体现。道路运输过程较难监管,因偷盗油料和剧毒化学品而引发的违章停车、偏离指定线路、剧毒化学品泄漏等造成的剧毒化学品事故屡见不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充分借助于高科技实现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运输全过程监控。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与车载3G视频监控系统,同时建立监控中心,对车辆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一旦出现车辆超速、途中违章停车、漂移规定线路,GPS立即报警并语音播报,以便对驾驶员提醒;一旦车辆出现异常状况,通过GPS系统连接google地图,可实时查看车辆事发地周围的地理环境、人员居住情况,为及时制定应急方案提供科学依据,以最有效的措施实施救援。

3.5严行执法关

因涉及公安、安监、交通、质检等多个部门,剧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管理易造成部门间的相互推诿,从而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各部门密切合作,联合执法,由公安、运管、安监、公路等各部门组成稽查大队,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装、卸、停、修、运输线”五个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对超装、超速、违法修理、乱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交警部门内部明确具体分工,实现对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监控、车辆、驾驶人、事故、违法、线路、培训、宣传”八个环节的全方位管理。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会遇到很多现实困难如遭遇恶劣天气、“一证一验车”程序、“一证一目的地”程序等,为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通过QQ群、短信平台等现代通信技术通知相关从业人员天气状况等,对于繁杂的程序可采用“五相同”一次核发多张通行证和一证多目的地的方法。

4结论

第3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今天开了一个很好的全省道路运输企业联系会议,听取了厅运管处、省运管局负责同志关于《汽车客运站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和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尽管时间短,但内容比较丰富、针对性比较强。既开成了一次运输企业联系会,又开成了一次现场观摩会、信息交流会,还开成了一次工作研究会和感情联系会。一天来,大家认真听取了长治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经验介绍,听取了太原客运总站、长治客运中心、运城汽车站、大同新南站站场经营管理经验介绍,实地参观了长治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长治市客运中心,大家还围绕汽车客运站场规划建设管理问题,汽车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标问题、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问题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发言。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并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大家通过道路运输系统联系会这个平台,交流了信息,吸取了经验,扩大了共识,加强了联系,推动了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应当学习借鉴长治一运等企业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管理

我省有数十家三级以上客货运输企业,虽然有一些装备老旧、资金短缺、包袱沉重、经营困难的企业,但也有*汽运集团晋城公司、*汽运集团临汾公司、长治一运、阳泉交运集团、并州运业等这样一些经营效益比较好、经济实力比较强的企业。这些企业能够在激烈的道路运输市场竞争中,克服困难,不断前进,不断增强企业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都有其可圈可点的特色和优势,都有其可供学习借鉴的经验。今天,有长治一运和太原客运总站等四个汽车站共五家作了典型发言,其他各企业也交流了情况,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长治一运机制灵活、管理严格、主业升华、副业发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职工增收、企业增效、国家增利,实现企业业跨越式发展的经验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希望大家能够很好地学习和借鉴长治市一运的经验。一是要学习四轮驱动,促进生机活力的经验;二是要学习严管重处,“令行禁止”,管理有效的经验;三是要学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老业新生的经验;四是要学习以货源为龙头,促进货运中心形成的经验;五是要学习股本分配,促进联利联心和管理层积极上进的经验;六是要学习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促进企业全面发展的经验;七是要学习文明生产,促进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经验。通过学习,解决好改革紧迫感的问题;解决好企业方案报催的问题;解决好改制试点的问题,积极制定方案,加快改制试点工作。此外,还要学习他们自筹资金加大汽车客运站建设和改造的投入,加强管理,优化环境,优质服务的经验等。在许多企业争投资、争项目的时候,大同新南汽车站有限公司不要国家一分钱,自筹资金数千万元,建成了一流的客运站,并以客运站为基础,发展长途客运,壮大企业;在长治客运中心规模增加、资金短缺的时候,长治一运积极投资千万元,参加客运站建设,弥补了资金缺口,保证了工程建设,并步入站场经营领域;太原客运总站、运城汽车站不断加大站场改造投入,完善设施,优化环境,把汽车站建成了行业文明窗口,充分发挥了客运站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希望各企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二、应当高度重视汽车客运站建设和经营管理,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加强管理

汽车客运站是道路旅客运输网络的节点,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旅客进行运输交易活动的场所,是为旅客和运输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场所,是道路旅客市场的重要载体,也是行业和企业的重要窗口和发展平台。这一点,大家都有体会。而长治一运在没有经营汽车站之前,企业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没有应有的形象,而且在加强与政府和行管部门联系、发展长途班线等方面都受到很大的制约,好象企业缺少了一条腿或胳膊;经营长治客运中心之后,不仅汽车站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树立了企业良好的形象,拓展了企业的发展空间。特别是省委书记、省长等省领导以及市委书记、市长、交通厅长、副厅长等领导多次深入汽车站视察指导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使汽车站成为了一运企业的一个亮丽“窗口”和一张响亮的各片,并成为一运做大做强企业的无形资产。希望各企业都能够高度重视汽车站的建设和管理,把汽车站建设和管理,作为企业的支柱产业和生命工程来抓。

一是要加大投入。就是说,企业要自筹资金加大投入,而不能总停留在过去等、靠、要的水平上。事实上,国有企业有很大一块旧的站场资源,如果合理利用这一块资源,将旧资源处置或置换,然后用于新的站场建设,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阳方口汽车公司争取保德县政府支持,将地处县城中心、交通不便、失去功能的旧汽车站6亩土地,置换成适于建设汽车站的20亩土地,然后争取省厅支持,建成了保德县汽车站;太原汽运公司和太原宝通达公司共同筹资1000多万元,解决太原东客站资金缺口;临汾汽运公司在安泽汽车站建设中,自筹资金及时到位,工程建设进度快、质量好。

二是要加快建设。省厅制定的汽车客运站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应该说大的原则和思路已经确定。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是站场建设规划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客运站场的规划及前期工作,而运输企业是客运站场投资主体的组成部分和经营主体。在这种客运站建设新格局下,企业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前期工作,积极协调交通主管部门的关系,并积极筹措资金,做到不等、不靠。现在我们的运输企业有这么一种倾向,就是重视中心城市站场而忽视轻县城站场建设。希望企业能够把县城客运建设也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是要加强管理。管理出效益,管理出形象。应该说,我省大部分汽车站管理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切实也有一部分汽车站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站容站貌脏乱差、经营开发损害客运站场功能、随意出售出租站房和土地、站前商业广告多而站场标志不明显、站内摊点多造成秩序混乱等。今年省厅发出通知进行汽车客运站专项整顿,希望各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彻底改变客运站脏乱差的状况。大家应当认识到,汽车站是企业的钱袋子,也是企业的窗口和招牌,如果对现有的汽车站管理不好,又如何能取得当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信任和支持呢?所以必须在汽车客运站经营管理上下功夫,贯彻实施交通部颁布的汽车客运站“三优、三化”标准。要学习长治客运中心站前广场管理和出租车管理的经验;学习长治客运中心严格控制站内摊点数量和客运站自营小超市的做法;学习太原客运总站聘用保结公司,用市场经济手段和合同管理办法,保障站场卫生整洁的办法;等等。

三、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企业效益

今年以来,我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呈多发趋势。截止现在,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起,造成102人死亡和147人受伤。特别是发生了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高平“1·22”客车翻车事故,造成14人死亡、14人受伤;交城“2·6”货车和非营运面包车相撞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武乡“2·11”货车与客车相撞事故,造成12人死亡、9受伤;忻府区“9·30”客车与货车追尾事故,造成10人死亡、10余人受伤。这些事故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而且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所以说,各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预防和防止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注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警钟长鸣,不断增强企业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是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实施《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强化对联营挂靠车辆及驾驶员的动态安全管理,切实解决联营挂靠车辆管理中存在的挂而不靠、靠而不管的现象,解决不知道谁经营、不知道谁驾驶、不知道车辆在干什么的“三不知”现象,把营运车辆及营运驾驶员真正纳入企业安全监管的视线之内,防止出现“空档”和“死角”。“9·30”特大事故是宝通达公司五台分公司的一台未经交警部门车辆年检和运管部门线路年审的依维柯客车,属非法经营。这说明,我们有些企业还存在报废车、更新下来的车非法营运的问题,这是重大的安全隐患。希望引起各企业的重视,避免黑车运营私人得利、发生事故企业受害的现象发生。

三是要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是道路旅客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各企业要把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力度,加大投入。特别是要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内容的安全监管。重点路段就是山路和急弯陡坡路段,以及积雪路段的行车安全;重点时段就是春运、旅游黄金周、集庙会期间和雨、雪、雾天气的安全行车;重点内容就是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据分析,8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因司机原因所致,是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以及操作不当、麻痹大意所致。因此,加强对车辆超速和疲劳驾驶监管就成为预防和防止交通事故的重点。目前,公安交警部门正在推广安装行车记录仪,省厅也计划逐步推广卫星定位系统,以提高企业和行管部门对营运客车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此外,企业还应当关注驾驶员的生活,防止心情不好和因其他活动造成疲劳的驾驶员参加营运。

四、应当继续做好全省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工作,加强互动,强化联系,深化交流,优化服务

实行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是省厅在政企分离,职能转变后,旨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并为企业创造优良发展环境而建立的一种新机制,采取的一项新举措,搭建的一个新平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管机构、运输企业都有责任、有义务贯彻落实好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并使这一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是要强化联系。要利用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这个平台,强化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企业与运管机构之间的联系、企业与交通主管部门的联系。这种联系既包括信息联系,也包括业务联系,还包括感情的联系。去年召开全省道路运输企业联系会第一次会议之后,不少企业加强了联系,互相参观学习。今年召开第二次会议,厅领导、省运管局领导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下一步还要有针对性地邀请各级运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扩大联系范围。

第4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装备本质安全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实现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坚决遏制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加强普法培训,提高行业遵法守法意识。县局将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考核,持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县局将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制定双向安全承诺事项,明确和细化承诺内容,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3.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方面,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监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要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责任链条,加快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责任体系、教育培训,分级分类标准,为全面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打好基础。县局将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督办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98、99条予以查处。

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有关科室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诚信“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要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的企业要在运力发展、服务质量招投标、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审批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在站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等优惠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

5.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机制。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对发现存在违规生产和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108条予以关闭,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二)进一步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监管

6.加强接驳运输管理,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在对接驳运输试点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的长效机制,细化接驳运输组织及安全运营各项要求,完善接驳运输管理制度、运行规则和监管措施,强化安全监管,规范接驳运输行为。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在总结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前提下,研究制定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发展规划,支持接驳运输联盟发展,推进接驳运输企业间的资源共享和相互监督。县局有关科室单位要积极研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7.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运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中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要求。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不具备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通行。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行业规范化运行,切实保障长途客运运输安全。8.加快道路客运结构调整,从源头加强安全保障能力。有关科室单位加强对本辖区道路客运需求及发展形势的调研分析,制定综合运输发展规划,科学调整道路客运结构。

(三)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9.加强联合整治,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违规经营行为。相关科室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及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镇(街)、村(社区)作用,切实形成“镇(街)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要研究建立社会监督和奖励机制,发动村民举报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等违法行为。

10.严格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强化运营安全保障。对于新增农村客运班线,要建立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互匹配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的依据。现场勘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组织进行。

11.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为农民群众提供安全的出行服务。鼓励推行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引导农村客运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制定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推行农村客运片区化、网络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公司化、规模化水平,提升农村客运覆盖面和服务质量,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2.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企业承运的,相关科室单位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予以处罚。

13.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新颁标准贯彻落实。要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部2014年新颁标准的培训,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要求》(JT/T91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等四项标准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14.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局相关科室单位要鼓励引导危险品运输企业整合资源,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对于组织化水平高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鼓励发展,对监管水平差、规模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合或重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作用,探索中小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盟合作模式,完善运输联盟运行机制和制度,吸引中小企业参加,提升危货运输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

15.完善异地运输备案制度,强化车辆驻地运输管理。局相关科室单位要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强化对异地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的,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到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经营地道路运输机构要对申请备案的运输企业按照许可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经备案的异地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运输管理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查只收费、不监管的企业。

(五)提高车辆标准化水平,坚决打击非法改装

16.完善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标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引导营运车辆向标准化、专业化、轻量化、清洁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标准化、模块化厢式车等专用运输车辆,重点推进干线公路营运货车车型的标准化,加快更新老旧车辆。

17.严格营运车辆年审年检。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对发现存在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根据公安部门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予以强制报废的车辆信息,运管机构要收回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制度,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不得从事营运。

18.加强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驾驶人、押运员开展紧急切断装置使用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六)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19.健全制度,严格考核。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建立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车辆入网率、车辆上线率、车辆在线率、车辆警情处置率、平台故障以及数据质量情况等方面,对“两客一危”企业进行考核,并把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评估、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和质量信誉考核,作为营运车辆审验依据。

20.夯实基础,提升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水平。加快推进联网联控数据完整性建设,确保所有“两客一危”车辆经营业户信息、营运车辆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班车线路牌信息等基础数据完整有效。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动态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客运站报班系统、旅游包车监管系统、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系统及其他监管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对车辆运营期间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监控;要研究分析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总结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运行规律,发掘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因素,科学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21.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动态监管平台,与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科室单位加强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实现动态监控与运输监管的良好融合,建立监管和运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水平。

(七)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22.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驾驶员、押运员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等行为。要根据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

23.加强包车客运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查处。要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

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对连续3个月内违反有关规定3次以上的车辆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运营的省际包车,各相关科室单位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停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对其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24.要加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乘车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带病”、拼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车辆。要建立并完善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6月初)

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初-11月份)

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启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各科室单位对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上报县局。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要积极推动活动工作内容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 考核范围,强化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要按照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本地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

(四)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要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中介组织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法规标准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协调企业加强线路、运力资源整合,优化结构,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良性机制。

第5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1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概况

1.1车辆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车辆技术管理包括运输车辆的选购、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首先,车辆的选购需要满足运政管理及经营运输的实际需求,所以应特别关注道路运输实际状况调整车辆比例与选配类型,其中车辆结构的配置需要具备安全性、耐用性、环保性、节能性等技术性能,一方面确保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实用性,另一方面节约车辆的选购成本,尽量降低成本消耗。其次,正确使用车辆,只有在充分了解车辆实际性能和运行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出车辆的运输性能,管理人员应特别注意防止车辆过度超载或者疲劳运行,综合考虑运行周期内便于维修的车辆,并经常进行车辆的检查、维护,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最后,车辆的报废更新应具有明确的档案记录,另外,考虑到运输车辆的成本问题,可以适时改造车辆或者及时报废车辆,车辆的技术改造关键在于准确把握车辆改装的恰当性。

1.2车辆技术管理的原则

车辆是道路运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车辆技术管理是对车辆实施综合管理的过程,其技术管理就是为汽车运输活动提供低耗高效并且安全可靠的运输能力,其中必须坚持的管理原则包括安全性、效益性及适用性。安全性是确保车辆运行管理的基本保障,只有做好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才能够充分发挥车辆的性能,提高车辆资源的利用率;效益性原则是指车辆运输中经营与成本的协调关系,在开展车辆技术管理中,要确保以最少的能源消耗和合理的优化配置来完成车辆运输任务。另外,车辆购置的成本及运行中的维护等必须以效益性原则为前提。适用性原则也是促进车辆运行效率提高的关键,车辆技术管理应在满足运政管理需要的前提下,对地理环境的桥梁、气候、燃料供应等进行合理的优化配置管理,确保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当前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现状

2.1运输车辆的维护意识不足

当前的道路运输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受经济条件的束缚,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车辆故障出现以后才实施维修检查,这种车辆维修方式将严重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目前,大多数运输企业的汽车修理车间比较落后,其中的检修设备和维护设施也不健全,直接导致了汽车维修效率的降低。另外,在当前运输车辆进入机电一体化的模式下,很多车辆维修人员仍然采用“耳听、眼看、手摸、鼻闻”的修车经验进行维修作业,无法为车辆维修提供准确的检修保障。阻碍了车辆维修人员的专业发展。

2.2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不完善

车辆技术管理的职能主要是对车辆实施维修、管理、调配等,完善的监督检查制度是实现车辆技术管理目标的重要方式,当前的车辆技术管理中缺乏对二级维护车辆的处罚措施,并且多以警告、罚款方式为主,惩罚力度不足将无法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部分车辆驾驶人员往往认为只要交些罚款就可以弥补过错,并且也影响了车辆维护自觉性的发挥。除了汽车企业自身要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的完善,国家相关部分也应更加重视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2.3车辆管理与经营体制不协调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运输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当前,我国车辆技术管理体制与运输企业经营机制均已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部分车辆企业认为维修不能为企业增加效益。因此,仍然将“重运行,轻维修”的车辆管理理念应用于车辆技术管理中,而汽车维修服务一旦被忽略,将直接影响汽车维修设备的采购和更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打击了维修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另外,车辆运输企业的内部管理模式比较多变,不利于质量监督体系的建立,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良好发展。

3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措施

3.1深化车辆技术管理意识

车辆技术管理是汽车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深化车辆技术管理意识是完善道路运输企业管理的关键,因此,道路运输企业应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并在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中加强二级维护管理,以汽车企业的长远发展为出发点,重视企业车辆技术管理。

3.2规范车辆技术管理服务

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不断增加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知识足及管理水平高的专业车辆运输管理团队。首先,应对车辆的源头管理加以限制,合理调整车辆的出厂管理办法,依据车辆应具备的维修配置及相关参数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其次,车辆运输部门应及时检查车辆超载标准及油量消耗负荷,以适当的技术参数作为车辆安全运行的基础保障。最后,建立行业内部统一的信息服务机构,确保车辆维修过程的高效率、高质量,将车辆投资方的权益保障落实到实处。

3.3建立信息化系统,健全车辆技术管理

在车辆技术管理中实施新型化模式可以加强车辆企业各部门数据的密切联系,将车辆企业的各项工作融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车辆技术管理中的信息系统必须充分考虑信息系统建设中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比如,将日常车辆调配工作与车辆维修记录等数据信息自动升级到办公系统中,形成完善的档案管理。只有确保信息建设平台与档案数据的充分融合,才能最大限度的提升车辆技术管理中数据信息的全面连接。

3.4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

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的参数条件、运行性能等制定车辆运输的技术指标,并将车辆耗能、行驶里程、维修费用等技术指标详细的传达给驾驶人员及车辆维修人员,加强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指导,特别是特殊情况下的车辆运行安全,比如夜间行车、雨雪天气、山区行驶、长途行驶等情况下的安全驾驶事项,针对日常出现频率较高的汽车故障,汽车驾驶员应掌握基本的维修能力,以便应对紧急情况。只有坚持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例行检查,才能始终保障车辆在各项运行指标的合理范围内良好运行。

4结束语

第6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规范危险品运输市场秩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在国家出台一系列危险品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黑山县城市道路交通特点及危险品运输这个子行业的特殊性,在与有关部门多次协商后,参照邻县、市的相关法规,制定《黑山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用规章制度来规范我县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和出入我县域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对市场进入、退出、安全监管及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对运输、托运、装卸、仓储等各个环节逐一加以规范,确保危运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进行评估和抽查,从源头上加大危险品运输的管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危险品运输企业数量增长较快,由于不同运输企业的筹建方式不同,其生产及安全管理状况也存在差异,《道路运输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估成为当务之急。评估应包括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制度、培训和教育、事故防范、运输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驾驶员安全管理、事故管理等八项制度。通过评估来规范市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企业要清理出道路危险品运输市场,有效控制事故的源头,遏制事故的发生。

此外,还通过不定期的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抽查、临检等方式,对超载、超速,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等进行检查,从很大程度上预防和杜绝了多起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世界上一切科学技术进步,一切物质财富的创造,一切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切社会经济系统的运行,都离不开人的服务、人的劳动与人的管理。都是“事在人为”。一个好的驾驶员能创造经济效益,一个差的驾驶员,非但不会创造经济效益,反而会带来事故的灾难。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关系到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能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当前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多数素质偏低,不能完全适应危险品货物运输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运输生产过程的监督到不了位。为了迅速提高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素质。必须通过多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才培训工作,使驾驶员、押运员人人是技术熟练、责任性强、文化水平相对较高、道德修养性好的人员。

四、规范托运人的管理,切实抓好化学危险品托运行为

《条例》在第三十八条中明确:“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但《条例》却没有明确违反了应如何处理的问题。在日常的危运过程中,由于托运方未履行职责,导致无危运资质的运输车辆冲击危运市场的现象屡屡发生。化学危险品由于其爆炸、燃烧、腐蚀、有毒、放射等危险品性,作为危运管理部门日常对危运市场及道路的监督检查中,往往由于遇到查处了装有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难以处理的问题。不查处又不作为,查处后,车辆停放问题又变成了安全问题。化学危险品的托运,是危险品生产、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中不可分割的部分,托运人的职责不落实,为降低物流成本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罔顾公共安全,置国家及人民的利益于不顾,是不负责任的典型体现。笔者认为应在有关的法律、法规中落实托运人的法律责任,并落实有关部门对托运方的监管责任,从源头上把好危运的托运。

五、严格资质审查,保证行业规范可待续发展

第7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浙江省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道路客运的安全管理,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维护道路客运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道路客运安全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服务的运输公司、车站等企业、个体运输户(以下统称客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和乘客应当遵守本办法。

城市大型公共汽车(电车)的客运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道路客运秩序,改善道路客运环境。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治安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依照国家和本省的交通行业标准、规范和制度,对客运企业的生产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交通主管部门设置客运线路和站(点),应当合理规划,方便群众,考虑道路容量和交通安全因素,不妨碍道路畅通。

客运线路和站(点)在设置前,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有关部门对客运线路和站(点)设置有异议的,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与提出意见的部门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交通、公安、工商、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配合,保障客运站(点)周围具备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六条 对客运企业实行经营资质等级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根据客运企业的资质等级,确定其可以经营的客运线路种类。根据对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的考核结果,重新确认或调整该企业的经营资质等级及所经营的客运线路种类。

前款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

第七条 客运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对驾驶员及其他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客运企业应当加强对挂靠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安全监督,承担管理责任。

第八条 客运企业聘用、借用驾驶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对营运客车驾驶员的条件规定。

高速客运班线的驾驶员必须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年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记录;快速客运班线的驾驶员必须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年资和8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记录。

第九条 客运企业安排客运班次和驾驶员,应当保证驾驶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对600公里以上的高速和快速客运班线,以及400公里以上的普通客运班线,应当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换班驾驶。

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交通发展情况,对前款规定的标准作相应调整。

第十条 客运车站应当建立和完善门检工作制度,配备合格的门检工作人员。

客运车站对出站车辆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车辆有机械事故隐患、人员超载等不安全因素的,应当制止其出站,待不安全因素消除后方得放行。

第十一条 凡达到国家汽车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应当按时办理报废、注销登记,并按规定予以解体,不得继续行驶。

第十二条 客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客运治安秩序,在客运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控制,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营运活动的安全管理和保护,依法建立、健全出租汽车出市区营运的治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出租车驾驶座与乘客座之间应当安装安全隔离设施。公安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督促有关客运企业实施。

第十五条 禁止使用下列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业务:

(一)货运车;

(二)摩托车;

(三)拖拉机;

(四)残疾人专用车;

(五)农用车,但本办法施行前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

(六)拼装客车;

(七)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装或者改型的客车;

(八)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

第十六条 在客运过程中,禁止一切个人、单位从事下列行为:

(一)携带、运载、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各类违禁品;

(二)进行赌博、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活动;

(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法律的行为。

第十七条 客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营运车辆不得超速行驶;

(二)营运车辆上行李、物品应当按规定装载,不得超载;

(三)营运车辆不得超过核定的载人数载客;

(四)不得使用威胁手段或纠缠方法强行揽客。

第十八条 乘客及客运企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交通繁忙地点随意拦车;

(二)不得向车窗外抛掷物品;

(三)车辆行驶中,不得擅自开门或者跳车。

第十九条 客运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适当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内,可以采取责令停车、停班、停线等措施,并可以根据质量信誉考核制度的规定,降低其经营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客运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滞留车辆、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客运车站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在门检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继续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号牌、行驶证和车辆,对车辆实施强制报废;对车辆所在的客运企业处5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20xx元罚款。

符合延缓报废条件的车辆,不按规定接受检验并继续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车主处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6个月以下驾驶证;对第(六)至第(八)项所述车辆,还应当予以扣留,并实施强制解体。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律处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按超载人数每人处50元以下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0xx元;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为人处5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因途中超载或者其他违法情形,客运车辆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依法滞留或暂扣的,客运企业应当立即联系车辆疏运乘客;客运企业不具备疏运能力的,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负责组织疏运。疏运费用及对乘客所造成损害的赔偿,由客运企业承担。

第二十八条 公安、交通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客运规定条件的单位、人员以及车辆,予以核发证照、确定资格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的;

(二)不按照规定标准确认客运经营资质等级和核定客运质量信誉状况的;

(三)不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造成后果的;

(四)侵犯客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或乘客的合法权益的;

(五)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行为。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行为,按照国家及本省的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道路旅客运输的方式道路班车客运

道路班车客运是指以道路和站点为基础,在城市与城市,城市与乡村、乡村与乡村之间的中、长距离的线路运输,其基本特征是使用大中型客车,有规定的停车站点、规定的行驶线路、规定的发车班次、规定的发车时间,这是道路客运中最主要和最基本的运输方式。

出租汽车客运

出租汽车客运是指以轿车、小型客车为主,按乘客意愿行驶随叫随到,停歇等待,不定线路、班次、站点、时间。

旅游客运

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者游览观光为目的,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旅游需求激增而新产生的营运方式。旅游客运的营运路线主要是在城镇与旅游点间和旅游点与旅游点之间。

第8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利民便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遵循“以人为本、施惠于民”的发展理念,科学制定规划,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优化城乡运输组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服务。

二、工作目标

城乡公交一体化全部实行公司化、公车公营模式经营,有效整合城乡客运资源,在我市13个乡镇办形成资源共享、相互衔接、方便快捷、安全畅通的城乡公交客运体系,实现行政村100%通达城乡公交车的目标。

三、职责分工

(一)交通运输管理局是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乡公交客运企业经营资格审核、运力调控、经营权确认等城乡公交改造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负责编撰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公交车经营权审批许可事宜;

3、对经营者进行资格审查,核发《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车辆的《营运证》,以及车辆的年度检验工作;

4、组织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

5、监督、检查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经营活动的服务质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发展改革、公安、交警、城管、规划、国土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办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1、公安部门要对组织罢运、拦截公交车辆、煽动群众上访等阻挠、干扰城乡公交改造工作的行为予以重点打击,确保客运市场有序营运。

2、交警部门要维护好市区各街道交通秩序,查纠各营运客车司机的准驾车型、车辆超员超载等行为。

3、城管部门要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

4、国土、规划及各乡镇办要对客运场站、候车亭选址用地给予支持配合,提供便利条件。

5、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取消火车站站前广场营运客车临时停靠点,全部营运客车必须进站经营。

6、各乡镇办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城乡公交线路:

年11月底开通市区至乡公交线路,以及环107、108、109路公交线路;

年12月底完成公交公司36辆城乡结合部农村公交线路的上档升级改造;

年5月底完成白塔至蝉房公交线路,完成新开通市区至镇、镇至村的2条公交线路;

年底完成市区至村公交线路;

年6月底完成至村方向公交线路。

2、农村班线:

年11月底完成市区至柴关乡公交主线路以外的15条农村道路班线(柴关乡8条线路、册井乡7条线路);根据公交线路开通时间分别完成蝉房乡、刘石岗乡、綦村镇农村道路班线。

五、服务设施

(一)车辆配置

客运车辆要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目录要求,应采购节能、环保、新能源车型或双动力车型。

1、城乡公交车应采购新型公交车型;农村班线客车应采购中型中级车型。公交车、农村班线车辆都要单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配齐三角木、防滑链、消防器材等硬件设备设施。

2、车辆必须按规定在车头上方、车尾后视玻璃设置线路代号,便于乘客辨认,同时标明该线路起讫地;车内设置老、弱、残、孕专座,张贴站点票价表、监督电话等标识。

3、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二级以上,每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及安全技术检测,每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二)线路、站牌设置

1、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监督经营企业按照规定的线路、时间、车型等组织营运,科学调度车辆。因客源或道路维修等因素确需调整线路的,要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后,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2、站牌必须标明起讫点、本站首末班时间、沿途停靠站点、监督电话。

3、班次密度低于10分钟的线路,站牌必须标明班次间隔时间,超过10分钟的线路,必须在市区和沿途停靠站上按核定的班次,标明每个班次到达本站的时间。

4、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站牌设置进行审批,要加强对站牌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字迹清晰、完整无损。

六、营运管理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解决好在收购、兼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化解矛盾,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整合客运资源,实行公司化、公车公营模式

1、要合理确定参与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经营企业,经营企业要准备充足的资金,用于收购车辆和新车购置以及线路的补偿,并负责开通全市13个乡镇办、市区和环白塔镇区域的公交线路,负责开通除公交主干线以外的支线农村通客车的客运班线。

2、要按照省、市关于清理客运挂靠经营的文件精神要求,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对原车辆评估后,进行收购、兼并整合。要坚持收购补偿标准相统一的原则,防止发生矛盾和纠纷。

3、对已收购的车辆要按照相关规定注销车辆牌照号和营运手续,车辆交正规回收单位并出具相应手续,不准旧车流入市场。

4、要对农村班线车辆按比例进行收购、兼并。对兼并收购客运车辆列表备案,并根据比例确定公交、农村班线投放新车数量。

(二)营运服务

1、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改造区域,结合道路通行条件,确保区域内行政村城乡公交通达率100%;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公交车在原票价基础上下降30%,农村班线在原票价基础上下降15%。

2、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设立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专户管理,经营企业每年要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标准为2万元/车。经营企业是安全生产管理和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主体,如发生安全事故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除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交客车停、歇业必须遵守国家、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管理规定。

4、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公交客运线路和车辆。

5、必须加强对从业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和从业人员档案,配备专人负责管理。

6、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人员对所有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及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如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强制整改措施。

7、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配套的培训、考核、奖罚措施。

8、必须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

七、监督管理

(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管理,做好线路审批、投放车辆数量的控制、市场调查准入工作,严格经营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加强对客运市场秩序的日常维护、监督和检查等行业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经营企业应当建立服务质量投诉受理监督制度,设置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和社会监督。投诉者应当提供有关证据。经营企业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答复,投诉者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投诉。

第9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一、2017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圆满完成2017年春运旅客安全运输工作。2017年春运期间,全县共投入客车218台,日发班次284班,共加班15个班次,共发送旅客34.623万人次,全县未出现一起旅客滞留事件,道路运输企业未发生一起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二是扎实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寄递物流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部门对全县117家大小物流点(含货运业户85家、货运站2家、普货运输企业29家、危险品运输企业1家)拉网式排查中发现隐患50处,下发整改通知书50份,停业整顿40家,吊销经营许可2家,罚款2万元;三是加大安保投入及双实名制购票乘车制度的推进工作。全县三个客运站累计投入45万余元购置安全门3个,手持安检仪30余个,防爆衣40余套,防爆毯、防爆叉等安保设施20余件,增强了宛运、一运大门口防护设施,分别新打通了进、出站通道,解决了之前旅客进出不分流的问题,全县三个客运站形成了人车分流、进出分流的封闭体系;四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县行政村村通车率达100%;五是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新投入30台新能源公交车,开通运行了四条城市公交线路(1路车 沪陕高速口——梨苑山庄,2路车 五里堡汽车站——新一高,3路车 新县医院——豫西南商贸城,4路车 沪陕高速口——民政局),满足了群众的乘车需求;六是加大辖区内驾培市场整顿力度。共查处非法驾驶员培训点29家,由公安部门按照非法经营立案29家;七是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八是全面推行执法程序程序化、执法文书格式化、执法档案标准化,实现了程序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标准统一、格式固定,执法水平得到提升;九是通过市、县文明办组织的文明单位年度抽查复核,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一次性通过省、市爱卫会的评比验收,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十是新闻宣传工作亮点纷呈。2017年全年“内乡运管”公众号陆续25期近50篇,向市运管局报送信息42篇,录用36篇;南阳日报刊登2篇;市交通运输局网站采用4篇。

二、2017年工作回顾

   (一)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实行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每月对企业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真正使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每年度开展半年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进行民主评议,并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从局长到主管副职到各股室负责人到各股室责任人,从企业经理到副经理到安全主管到安全员到各经营业户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层层有落实的管理体制;二是从强化管理体制入手,加大对驾驶人的管理。解决好安全生产机构设立问题尤其是货运企业,要求安全生产机构不能只是流于形式,应付管理部门检查,切实做到制度上墙,人员定岗、定位、定责;对现有管理人员进行筛选,要业务熟、责任心强、语言表达能力强、组织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企业安全管理队伍中来,对不称职、不负责的坚决更换下去,保证了国家的安全政策、法规能够贯彻下去;形成安全培训制度,要求货运企业根据车辆分散不易集中的特点,找出切实可行、适应自身特点的办法,可以不拘形式,但必须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学时,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我们推行常规安全例会与网络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进行安全培训,很好的解决了驾驶员分散、不易集中的问题,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两客一危”企业已切实形成了驾驶员例会制度,每月例会均在二次以上。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对企业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对不按规定组织安全培训的“两客一危”及普货运输企业及时进行约谈和停业整顿,同时加强对驾驶人的跟踪管理,尤其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我们要求企业对其解除聘用;三是抓好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县三个客运站都能认真落实好“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特别是在春运、“清明”、“五一”、“端午节”等假期及夏季道路运输特殊时段,及时召开会议,细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营运客车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客运车辆“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的规定以及长途客车凌晨二至五时停车休息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安全隐患,遏制了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对全县4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车配备了视频提醒装置,出车前将安全乘车应注意的包括系安全带事项告知乘客,400公里以内的由司乘人员告知,同时加大驻站监督人员工作力度,加强驻站监督职能,要求驻站监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漏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一岗双责”,将安全隐患堵在源头;坚持好了每月都由主抓客运副局长带队到各客运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行动,并扎实推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采取抽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立检立改,坚决杜绝“带病车”、“问题车”出站,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四是严把市场准入关,稳步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为加快道路运输产业发展,规范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2017年我们按照标准化建设评价细则,广泛动员全县道路运输企业踊跃参加达标评价,把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企业经营资质、年度运力更新、新增审批业务重要参考依据,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使道路运输企业对安全达标工作有了新的认识,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全方位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核查评估,至2017年年底,“两客一危”企业达标率100%,普货运输企业达标率80%;同时积极加强对新申请物流企业安全标准化要求,对新申请物流企业除在车辆设备、从业人员、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关外,还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许可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许可。2017年新审批9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已全部达标。五是加强动态监控,强化对运输车辆的跟踪与管理。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对规模达到五十台车以上的运输企业须建立自己的动态监控平台,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专职监控人员配置按照每100辆车一人,最低不少于两人,实施24小时动态监控。为保证动态监控能高效运行,我们要求各个道路运输企业必须建立监控平台,对本企业车辆实施动态监控,监控设备必须自带预警、提醒、存储功能,并按要求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二十四小时实施监控。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实施三级预警提示功能,做好记录,通知到相关驾驶人进行纠章处理,拒不纠正的及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备案,事后解聘相关驾驶员。局业务股室对企业监控平台及监控室认真做好三个检查,一是利用QQ视频通话检查企业监控室人员在岗情况;二是不定期到监控平台或监控室检查监控情况;三是抽查车辆动态运行状况,充分发挥北斗、GPS动态监控作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六是加强信息共享,认真开展好“约、停、吊”行动。在管理上突出一个“严”字。按照规定认真排查,对排查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与处罚和停业;在处理违章上突出一个“重”字。处罚均按规定的上限处理,开启对企业、经理人的处罚程序,哪个企业违章多、问题多,不仅处罚车主,企业和经理人必须受到处罚;在信息共享上突出一个“实”字。对抄报执法信息、隐患整改,严格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第一时间督促企业予以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做到有查处、有落实、有结果、有反馈、有备案,严格按照“谁分包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漏查谁负责、谁造假谁负责”的原则,对整改不到位的,一次批评,二次约谈,三次停业整顿,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2017年全年共约谈企业15家,停业整顿6家,实现了抄报信息隐患整改率100%,反馈率100%;七是以“内乡县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主题,邀请县交警大队负责同志进行授课,认真组织全县180余名出租汽车、公交车司乘人员的安全再教育集中培训。

(二)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运管局行政审批业务全部进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新成立了行政许可审批委员会,进一步细化行政许可审批细则,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行政许可审批委员会定于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会议,集体研究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对道路运输经营办理许可事项必须由相关业务股室牵头,局安委会参与,出具相应现场勘验报告及安全标准化达标报告方可进入审批环节。行政审批工作的进一步细化使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便捷;二是培育市场,加大物流业的规范化管理。坚持了每季度召开一次物流企业座谈会,促进企业间的沟通交流合作,解决物流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内乡现有物流企业30家,货运车辆5000余台,大型运输车辆3000余台,累计创税近3000万元。针对营运货车动态监控,严格执行了企业动态监管制度,各企业必须设立自己的监控室,并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二十四小时实施监控。截止目前,物流企业所有营运车辆已全部纳入动态监控中;三是积极参与到县团委组织的第三届爱心送考活动中,组织县顺通公交公司出租车做好爱心送考志愿服务工作;四是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行道路运输转型发展,推行车辆管理制度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大简政放权,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明确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责任主体,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进行监管。为保证全县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对“两客一危”及普货运输企业,针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的主要环节,坚持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实时更新的原则,要求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根据车辆运行状况、运营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确定车辆整车维护保养周期,制定年度维护计划,按计划实施二级维护保养,并委托有资质的维护厂开展整车二级维护,由维护厂完成二级维护保养、检测,符合车辆技术要求的,出具相应的竣工合格证;同时加强对申请整车二级维护许可的把关。申请者除具备专业车辆技术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外,在硬件设施上必须具备仪表工具、专用设备、检测设备、通用设备。对设备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二级维护资质的企业,需进行整车二级维护项目作业的,许可资质重新认定,在设备上需增加专用设备、检测设备,认定不合格的维护企业不得从事道路运输整车二级维护业务,要求车辆维护经营者出具竣工合格证时,必须做好维护记录,健全车辆检测档案,以上这些车辆技术管理方面的机制创新,保证了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础建设投入,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是五里堡汽车站的开业运行,解决了客运车辆“乱停乱上”、违章占道经营等问题,较好地改善了五里堡转盘周边交通状况;先后投入19.5万元,配合消防安监部门新装了二楼大厅消防卷帘门和烟火报警系统,在院内外安装了32台监控器,对站内外主要部位实行有效监控,有效增加作业现场、重点区域的安全深度,使防控点得到了进一步延伸,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017年春运期间累计发送乘客九千余人次,发送班车六百余台,未出现乘客滞留现象及安全责任事故。目前,该站正利用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发挥纽带作用及平台效应,满足了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南来北往的客商及车辆提供更加优质更加便捷的服务;二是做好我县“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按照“路线优化、运力保障、票价合理、机制长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客运行业实际,以服务群众出行和扶贫攻坚为切入点,成立6个督查组,以行政村距停靠点2公里以内为标准,对20条农村客运班线,288个行政村逐线路、逐村通车情况进行核查,对其中已通班车的264个行政村,在村委会设置村村通标准公示栏,在相应的路口设置客车停靠牌,公示途径班车牌照号、发车时间、日发班次、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方便群众出行;对其中24个尚未通班车的行政村,由县汽车运输公司开通了预约车,在相应村委会公示预约车联系方式,最大程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对于个别不具备大客车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县汽车运输公司购置面包车和小型客车入村运营,实行电话预约,开通赶集班、学生班、周班、隔日班等方式多样化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截止目前,全县行政村通车率达100%;三是新投入30台新能源公交车,开通运行了四条城区公交线路,规划设置了92个候车亭,45个公交站牌,其中旅游线路12个候车亭,1个公交站牌,投入资金316.399万元,全部采用光伏发电配套,实现了上车一元,10-15分钟一班,老年人、残疾人、军人乘车免费,学生半价,成人月票优惠等,出台了《内乡县城市公共汽车客运企业营运服务规范质量考核及财政补贴、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内乡县城市公交运营情况考核表》、《内乡县(乘坐公交)民众满意度调查表》,使市民充分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增强了政府公信力,实现便民、惠民、服务于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标本兼治,执法队伍形象持续提升

一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纪律要求,按照规范要求去运作,按规定程序办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二是认真执行《内乡县交通运输局从业行为规定》,加强文明执法水平的监管,彻底纠正在交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生、冷、横、硬”的工作态度,解决执法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行为,坚决杜绝人情车、人情事以及有违政风行风建设的问题;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重新界定了业务部门与执法部门的权限,由稽查队统一对外行使执法权,购置电脑、打印机,全面推行执法程序程序化、执法文书格式化、执法档案标准化,实现了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电脑上操作,确保了执法文书的制作标准统一、格式固定、真实有效。强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四是通过聘请运管执法义务监督员,公示投诉举报电话等措施,接受广大群众及业户的监督,将执法为民理解延伸和具体化;五是设立执法监督室,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定于每月10号、20号、30号召开案件审查会议,对进入一般程序的行政执法案件由稽查队收集证据,调查清楚报法制股把关,提交案件审查委员会统一审核后,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六是净化了驾培市场,持续对辖区内挂靠经营、异地培训、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从事驾驶培训业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打击,对查处的非法经营业户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据其经营时间和规模,重新审查其违法深度,对非法经营额超过五万元以上的,移交县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非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下的,由稽查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理不了的将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对小有规模的非法经营培训点,按照“三拆除、两去向”(三拆除即:拆除牌子、拆除标志线、拆除坡道起步等相关教学设施;两去向即:关注关闭后的非法培训点车辆的去向,遗留学员的化解去向)的原则,发扬“蚂蚁啃骨头”的精神,采取“三天回头看”的办法进行整治,持续跟进,防止反弹,切实做到了整治一家、关闭一家,规定了正规驾培机构不得受理非法驾驶员培训点学员的培训档案,违法者一经发现,将停业整顿。为保障学员切身利益,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实行学员投诉限期办结制等措施,坚持“一岗双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认真及时处理学员投诉举报及建议。凡涉及学员投诉举报问题,查证属实的必须7日内办结,规定期限内不能妥善解决的,追究相关人员及负责人责任。实现了辖区内无非法驾驶员培训点的预期目标,规范了驾培市场;七是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活动。成立了县运管局精准扶贫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精准扶贫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驻村工作队,抽调48人进驻大桥乡河南村,瓦亭镇温岗村,师岗镇张沟村、青薇村、吕营村,桃溪镇黑山村,选派主管副职担任瓦亭镇温岗村驻村第一书记,帮扶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入户了解贫困人员家庭、收入、困难程度、致贫原因等情况,造册登记,商讨脱贫对策,梳理帮扶措施,制订帮扶计划,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八是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力度。局机关先后被授予“市级标兵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连年保持市交通系统和市运管系统先进单位,树立了交通运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有力地推动了全县道路运输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道路运输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不容忽视。道路运输基础设施补短板仍需加大力度,道路运输行业深化改革任务繁重,转型升级亟待加快,运管部分职能转变,市场管理规范的新课题、新思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执法的规范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执法文书的制作与完善亟待需要更进一步规范。

二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干事创业的劲头有待于提高。

三是运管机构改革完成后的遗留问题还没得到完全解决,影响队伍稳定的因素还存在。

四是“黑驾校”又有反弹的迹象,非法网约车扰乱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问题亦然存在。

四、2018年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四个一流”奋斗目标和“二十四字”工作方针全力完成上级部门及局党委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到接受任务积极、完成任务质量高。

二是解决好运管机构改革后的遗留问题,达到服务社会、稳定队伍的目的。

三是努力规范管理程序、办法、行为,较好地培育市场,服务区域经济。

四是积极与政府部门协调,加快内乡县综合物流园的推进工作。

五是以源头管理为手段,以安全管理为主线,全面强化客运、货运、维修、驾培、出租五大市场的管理,努力提升行业形象。具体讲,在客运方面主要抓好驻站监督,实名制购票、乘车,突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管理,突出长途客车中途落地休息制度和夜里凌晨两点至五点停车休息制度;在货运方面,突出抓好危货运输、动态监控工作,重点突出抓好服务,防止物流企业的恶意竞争,保证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维修方面在二级维护取消后,重点抓好综合性能检测,解决二级维护取消后车辆出车前的保修衔接问题;驾培市场突出培训质量,杜绝以价格形式的恶意竞争,城区及周边乡镇非法驾驶员培训点的清理工作已初显成效,偏远地区“黑驾校”又有反弹的迹象,下一步将加大稽查力度,开展部门联动,力争通过3-6个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肃清各乡镇的非法驾驶员培训点;出租市场重点是通过与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合作,加大力度治理非法网约车,并提升巡游出租车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