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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活力。活力是活动的灵魂,没有活力的活动就是形式的、机械的、被动的。活力来自创新,来自与自身实际相结合的、充分体现内容的有效表现形式。搞好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既要严格按照区委的要求,完成好规定动作,每一个阶段不能少,每一个环节不能少,每一个程序不能少。但也不能简单地走程序,不能急于完成任务。要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创造和形成符合自身特点的活动方式。司法局能够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开展“三服务”活动,如“律师团送法护企”、“三服务1112工程”,我看这就是特色,特别在当前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经营困难,矛盾较多的情形下,开展这些活动,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下一步,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继续体现一个“活”字,在学习内容上,要把上级规定的有关读本、篇目的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实践经验的学习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与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问题所需要的能力培训结合起来;在学习方式上,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讨论结合起来,把“请进来”与“走出去”结合起来,把领导讲与群众评结合起来,把学习研讨与工作研讨结合起来;在学习导向上,不能简单看记了多少笔记,写了多少心得,而要引导大家针对需要学,带着问题学,在学习中提高认识、消除困惑,在学习中寻找方法、打开思路,在学习中提升能力、掌握本领,在学习中提增信心,增强动力。总之,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活力充分体现在激发全体党员干部围绕全区大局,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体现在全体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创优创新的热情上。
二、要进一步加大实践力度,坚持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区委杨书记在区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上指出,要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克服经济发展困难和保持社会稳定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际,把“推进三大工程”作为最重要的实践和最需要取得的实效,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一要求,继续突出活动的实践性,力求“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司法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以法助企、以法解困、以法维稳,把司法职能与“推进三大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力求多出成果。一是要出认识成果。要联系司法行政干警的思想实际,组织学习讨论,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思想观念、作风、能力、信心、动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引导党员干部用科学发展观审视过去,思考未来,认清形势,把握走势,进一步强化“弯道超越”的奋进意识,增强加快发展、跨越发展的信心和勇气。二是要出调研成果。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全区《“学习调研”阶段指导方案》确定的四个调研重点,科学设定调研课题,精心组织调研活动,要沉下身子,深入基层,切实找准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的途径和办法,形成有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的调研报告,真正为海陵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出点子,谋实招。三是要出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成果。要进一步强化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意识,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不等不靠,立说立行,看准了就尽快着手解决。司法局正在开展的几项活动,如组建律师团送法护企活动、“三服务1112”工程、百家企业法制宣讲活动等,开展得很好,这是企业、群众迫切希望办又有条件办的实事,接下来要将好事继续办好、办实,不能知难而退,不能半途而废,真正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实惠。
三、要进一步做好职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学习实践活动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杨书记在动员会议上明确,要把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实事的推动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的标准。司法局担负着为海陵区“保增长、促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尚未见底,我们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要认真思考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还有哪些问题未解决,怎样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如何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与全区三大战略、三大工程的实施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这些问题,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已经进行了一定的思考和探索。下一步,要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统筹规划,系统推进。一是要把保增长、促发展摆在突出位置。要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四保一促”的要求,把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同心促发展,奋力渡难关,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要把保民生、保稳定作为重要责任。要继续加强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心理调适中心建设,加强“巡回审理点”建设,打造司法行政工作特色品牌,推动政府改善民生政策落实到位,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切实加强司法局自身建设。通过完善内控机制,不断进行宣传教育,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共同应对危机、促进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司法队伍的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总之,希望区司法局要以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好,把精神状态进一步调整好,把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标杆进一步树立好,把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好,把加快发展的各项措施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确定好,使学习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实现双促进、双丰收,努力把区司法局打造成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为全区学习实践活动多作贡献。
下面,我代表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就履职情况,从三个方面作汇报。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新作为
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将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超常发展的大格局中去谋划、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平安的大目标中去推进、放到建设法治的大背景中去开拓。
一是着眼于“四大一新”,保增长。立足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定位,通过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律师与和谐创业同行”等系列活动,围绕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开展“法律进园区企业”工作,为各类协会、商会、企业和个私企业主提供五大方面的免费法律服务;找准服务“四大一新”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着眼于“法援工程”,保民生。法律援助工作是我们一项重要职能工作,是构建和谐、维护公平、促进公正的一项民生工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对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做到了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一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51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9件,援助困难群众89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900余万元,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等讨工资、赔偿金、补助款达500余万元。维护了众多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前不久,全省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在召开,与会人员参观了市总工会、夏埠乡二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经验得到省厅领导和全省各兄弟单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是着眼于“中心工作”,促和谐。在“联建共创”工作中,我局积极跟进,主动服务,有效配合,有针对性开展了联建共创文明卫生城市法制宣传教育“五个一”活动。我局负责联建共创市区包干路段,在每次的检查考核中都是排名前列。
四是着眼于“平安”,保稳定。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始终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司法行政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组织和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人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处,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法律专业优势,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在新农村建设和督导乡镇工作中,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组建农村律师法律顾问团、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新农村建设和督导乡镇点开展“送法下乡”和免费为“三农”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取得良好效果。
二、精心履职、创新特色,有新发展
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担负着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公证服务、律师管理、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是精心履行法制宣传职能。突出重点对象,创新工作载体,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整合资源,广泛开展了“人文世博、法治同行”、“一湖清水、法治护卫”、“我与父母同学法”、“法律四进农家”、“青少年法制演讲比赛”、“全市公职人员法律知识电视竞赛”、“12.4全法制宣传日”等20余项全市大型普法教育活动;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围绕百姓关注的热点领域、难点问题的专项依法治理,编制并组织实施了强化旅游行业管理、市容环境整治等15项法治惠民实践项目。
二是切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开展“律师与乡镇、街办结对法律服务”活动,为全市各乡镇提供了一名义务法律顾问;组织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律师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活动,资助了一批贫困学生;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组建工作律师志愿团,组织律师参与涉法工作,既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着力强化公证工作。紧绷“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这根弦,始终坚持依法办证、依规办证,市公证处连续八年被省司法厅评为质量优胜单位。公证服务已全面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积极履行法律保障职能。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全市41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国债建设项目,高规格建成使用31个,规划在建10个。配齐配强专兼职司法助理员134人。通过加强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促进了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完善“三调联动”机制,积极开展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工作。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我为和谐作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迎奥运、促和谐、保稳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等专项活动,调处矛盾纠纷1348起,防止群体性上访24起。
大力推进帮教安置工作。加大《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安置”、“爱心帮扶”、“培训”帮教安置三大工程,深入开展帮教安置“工作月”专项行动,与省第三监狱、市看守所等联合开展“送法进高墙”活动。建立帮教安置基地9个,过渡性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63人,落实低保64人。
大力推进司法鉴定、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实现所有的县(市、区)都有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培育出设区市权威性的鉴定机构;2010年我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有31人,合格率达30%,是历年来考试合格率最高的一次,为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输送了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有新面貌
围绕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目标,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为实现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是注重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班子内部一贯坚持“民主集中、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求真务实”的原则,遇事多沟通、多通气、多商量,互相配合,分工不分家,发挥每个成员的优点和特长,做到大家心情舒畅,没有无原则纠纷,既民主又集中。通过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机关效能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四型”机关,提高了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机关效能。
二是注重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努力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通过组织机关人员到监狱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使干部在思想上筑起牢固堤防。
三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市委“打基础、立规矩、守底线”的要求,先后出台了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几项规定、市司法局工作规则和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在执行制度上敢于碰硬,敢于动真。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废止《关于鼓励机关干部职工离岗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的规定》的通知,限期机关在外从事与职责无关的工作的同志回局里上班,否则依《公务员法》严肃处理。截止2011年1月,机关干部均在规定时间回局上班。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各项管理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尤其是在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方面做了一些有成效的工作,今年的经费支出一律压减20%,机关装备设施建设有了改善,购置了普法宣传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