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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在市、县行政领导机构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院紧抓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之机遇,加强医院管理,改善诊疗环境,优化就诊流程,强化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1、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 2017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医院一是制定了《 中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自主招聘医技药护专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中医院行管考核管理规定》。二是成立了由院长 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院改革领导小组。三是打破职工身份界限,实行短期、长期聘用合同制,逐步完善晋级、晋升、降职、降级、解聘、辞退制度。四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考核工资制。扩大了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将技术、管理、效益等生产要素纳入分配方案之中,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医院成立由 院长任组长, 任副组长,药剂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医院基本药物的实施方案。 (1)、对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医院现有西药品种203个,中成药品种114个,共计710个,其中基药251个,占全部药品品规数79%。中药饮片408种,中药配方颗粒288个,对以上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医院药剂科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在网上实行统一集中采购,其药物生产企业资质合法,均为达标企业。
(2)实施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医院建立了以医疗质量、用药规范、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了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了服务质量。为城乡居民提供了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3)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督
医院严格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强化了对基药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环节的监督,加强了对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了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了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3、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中医政策的落实: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优势作用,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医院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制定了一系列中医药优惠政策:一是向群众大力宣传中医药文化理念,引导民众崇尚中医、相信中医、选择中医,促进医务人员热爱中医、使用中医、发展中医;二是搞好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组织中医药人员认真学习四部(内经、伤寒、金匮、温病)经典著作,并认真组织考试,近年中医人员考试合格率为100%;三是鼓励中医人员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手段治疗疾病,规定中医门诊处方量不得低于40%,中药销售额不低于药品销售额的35%,住院部中医处方量不低于50%,中药治疗不低于60%,销售额不低于药品销售额的25%;四是中草药处方量及收入较上年增长迅速。2020年医院中草药处方数比去年同期增长62%。中草药收入:至2020年10月比去年同比增长32.7%。五是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门诊比例由之前的18.2%增加到23.5%,门诊中药处方比例达到36.58%,中药饮片处方比例达31.52%。六是门诊、住院病人平均费用及住院天数稳步下降,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得到充分体现,社会群众对医院的认可度明显提高。
4、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开展中医药服务情况
一是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了门诊预约服务和特殊病人的绿色通道,优化了急诊和门诊流程,使病人随到随查,随到随治。二是改善就医环境,开展便民服务。医院实行单休日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医药特色护理”及“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就医。三是努力建设中医特色专科,医院针灸康复科、肛肠科现为渭南市重点中医专科。医院从资金、人员、设备购置等方面加大其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中医特色优势和品牌效应。四是落实市、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将中医服务项目的报销费用在原比例的基础上逐步提高,鼓励参合群众选择中医药“简、便、廉、验”治疗手段。
二、中医药治未病工程的建设与推进
医院成立了中医药“治未病”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医“治未病”技术指导小组,制定了中医“治未病”工作的制度及职责。二是开展了“治未病”诊疗项目20余项,主要为:药物帖敷疗法、针挑疗法、断食疗法、推拿疗法、按摩疗法、刮痧疗法、热敷疗法、冷敷疗法、梳头疗法、雾化吸入疗法、药物熏洗疗法、药酒疗法、药茶疗法、艾灸疗法、蜡疗法、耳穴疗法等。三是加强对“治未病”工作情况的评估,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保障“治未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中医科室建设及人员配置
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合理设置了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科等中医药临床科室;同时设置了药剂科、检验科、功能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医院不断引进医、药、护等方面的中医药人员,优化了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结构。医院现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医院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61%。中药专业技术人员3人,临床科室负责人70%具备中级以上中医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六年以上或经过西学中等培训。医院目前开设的6个病区中,4个病区设有中医综合治疗室,门诊中医综合治疗区设在针灸康复科。
2、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我院被白水县卫健局设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医院成立了适宜技术推广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多媒体技术推广教室(100余平方米),负责全县中医药培训与考核工作。医院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职管理人员2名,专兼职师资人员3名。配置了三维多功能牵引床、中药熏蒸治疗仪、多功能电动牵引椅等数十种适宜技术推广设备,开展了中医药适宜技术筛选项目8项,如电针治疗偏头痛、非药物治疗颈椎病、刮痧防止感冒技术、温补法治疗慢性胃炎等。2020年全年,医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3次,培训人员总数182余人。
3、对农村或社区的中医药服务
2020年,医院基层指导科开展了对各乡镇卫生院医生
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共计150余人参加。医院与尧禾、收水、西固、雷村四个卫生院建立了对口帮扶,采用接受进行进修、巡回医疗、轮流下派、技术培训等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全年对口支援下派医务人员共8人,接收基层医务人员进修5余人。
四、继续医学教育和支农工作
医院派出1位年青医师到省中医医院进行理论和实践的
全面培训,以提高年青医师的执业水平。我院与陕西省中医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与 市中医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协作单位,医务科负责此项工作。另外,定期到社区进行健康教育讲座。
五、“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创建评审工作。
今年3-8月份,医院多次组织职工开展创建“二甲”
中医医院培训会,累计参加培训人员300余人次,让广大医务人员正确理解和熟练掌握《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结合“全国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多次去蒲城县中医医院参观学习,并邀请市中医医院、蒲城县中医医院专家来我院进行指导,9月12-14日,经省级专家组的检查评审与验收,于10月24日我院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渭南市卫健局【渭卫发2020】39号)。
六、师承教育情况
积极开展师承教育,培养了专科学术继承人。2020年元月我院石智勇主任中医师被陕西省任命为名老中医,医院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成立了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并配备了示教室,制定了师承教育计划与激励措施,同时积极开展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制定了《 中医医院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专科学术继承人培养,配备了针灸铜人、火罐、艾灸、毫针等基础诊疗设备,同时配备了书柜、培训演讲牌,购买了中医经典书籍20余种,为名老中医配备了助手,8名中青年中医医生为继承人跟随其学习;
七、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针对医院“针灸康复、肛肠”特色中医科室及中西医结合的肝、肺、心脑血管、肝胆、乳腺、泌尿等优势明显的临床科室,医院一是加大人力、财力及设备的支持力度,今年在重点专科建设上累计投资100余万元,做好了针灸康复肛肠市级重点中医专科的评审验收工作。二是制定向中药饮片、院内制剂、中医适宜技术倾斜的激励方案,积极鼓励重点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研究与应用。三是聘请了全国中医知名专家吴茂荣主任医师到院坐诊指导。
八、中医文化宣传
今年以来,医院投资15万元对院内进行了中医文化氛围建设,院内设立中医文化墙,整修路面与绿化带;综合住院楼内设置中医文化展室,中医文化壁柱,楼道内悬挂中医文化知识、中医养生知识、健康教育等宣传牌,设置老中医传承工作室、示教室,中医药氛围浓厚。
积极响应上级主管部门的号召,下基层、进村镇进行宣传中医药文化大型义诊活动5次,在县城广场积极参加中医药法颁布一周年大型义诊活动、世界肝炎日、爱耳日、结核病、艾滋病防治、预防接种等宣传义诊活动13次。
九、控感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医院建离了医疗废物贮存点,配置了专职人员、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及监控设施,1到10月份医院感染监测出院病例467人次,无医院感染病例,无漏报病例,医院感染率0%。院内感染、医疗废物知识培训4次,考试2次,培训合格率90%。科室做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院内及运送途中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买卖等情况,无意外事故发生。1-10月份共收集转运医疗废物2621.56公斤。
2、1-10月份共上报传染病15例(乙肝15例)、肺结核疑似病人0例、无手足口病0例。查现行病例无漏报。传染病知识培训4次,传染病知识考试2次,合格率95%。3-4月份分别进行结核病、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各1次。
十、护理工作
(1)、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要求,完善各项护理指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提高护理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一、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按照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事部《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医院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取消药品加成,并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文件,为取消药品加成提供了保障,并根据《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贯彻关于印发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州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价格补偿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的加强了取消药品加成的保障。2020年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州级补助(补助标准1元/人)61100元;中央、省级财政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省级补助取消药品加成补助)61100万元;县级配套中藏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4915元;县级配套县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133115元都已到卫健局账户,卫健局按相应的比例进行拨付。
二、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体系规划
(一)制定方案。我局根据《州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和《县“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的通知》文件精神,合理规划,到2020年,力争完善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的建设,力争完善县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门诊和心理治疗门诊,完成县级综合医院儿科、妇产科重点科室的建成。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建设达标率为80%。人员配置方面,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8人,医护比达到1:1.2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员70%以上。
(二)加强社会办医根据。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大力鼓励社会办医。现我县有康仁诊所、利众诊所等民营诊所。
(三)加强监督管理。目前我县已经全部搭建了“三医监管”信息化平台,初步形成了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院管理层成为“明白人”和“千里眼”,并以此为抓手实现医院精细化监督管理。
三、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情况
(一)方案制定情况。2018年我县严格按照《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现正在报请政府审核。
(二)章程制定情况。根据《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县中藏医院、县人民医院于2018年底已制定了章程,现正在巩固完善。
(三)行风教育及满意度调查情况。我县县人民医院每周星期二开展三基三严培训,每周星期三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按照2020年4月全州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与国家满意度平台测评情况通报,县人民医院患者满意度为62.1分,样本量未达标,员工满意度未达标等情况,县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约谈县人民医院院长、分管院长,要求县人民医院立足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我局把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纳入“行业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的重要内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工作任务。要求各门诊诊疗科室每日当班门诊医师负责5-10位门诊患者参与满意度管理平台门诊患者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内容做好做实相关要求;各临床科室护理单元责任护士负责住院患者参与满意度管理平台住院患者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内容做好做实相关要求。针对员工满意度低的情况,采取从薪酬福利、发展晋升、工作内容与环境等方面的改善,努力做好让患者就医便捷,享受服务好、态度好、质量好的医疗服务,让员工感受到医院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甘于奉献的氛围,共同促进医院发展。
四、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一)加强中医馆的建设。我县对维古中心卫生院、维古乡卫生院、知木林中心卫生院、卡龙镇卫生院、晴朗乡卫生院等5个卫生院,投入20万建设中医馆,现维古中心卫生院、维古乡卫生院、知木林中心卫生院、卡龙镇卫生院、晴朗乡卫生院等5个卫生院都已建设了中医馆;2020年木苏乡卫生院、扎窝乡卫生院已上报中医馆建设项目。根据欧阳梅州长的要求,加大力度建设中藏医院的康复理疗服务能力。现我县中藏医院现已将康复理疗科建设成了重点科室。
(二)加强重点科室的建设。我县县人民医院先后建设呼吸内科、儿科、妇产科、外科等为重点科室,提升了我县的医疗服务质量,我县中藏医院现已将康复理疗科建设成了重点科室,提升了我县康复理疗的服务能力。
(三)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我县县人民医院在2015年通过了二甲复审,并于2016年通过了数字化医院的评审。2017年与省医学院省人民医院签订远程医学合作协作书,逐步实现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大医院专家的诊疗服务;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通过二级乙等达标。2020年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现正在进行进行等级评审工作。
(四)加强基础建设。截止目前我县完成了县医院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180万)、县医院采购胃镜设备(项目资金95万);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项目资金817万)、妇幼保健院采购DR设备项目(项目资金43万)、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建设(项目资金120万);中藏医院基础建设(项目资金1700万)、中藏医院设备购置(项目资金110万)、知木林中心卫生院住院部建设项目(项目资金150万)、晴朗乡卫生院建设项目(项目资金280万)、中医馆建设(维古中心卫生院、维古乡卫生院、知木林中心卫生院、卡龙镇卫生院、晴朗乡卫生院等5个卫生院每个卫生院项目资金20万)、2017年40个村卫生室采购设备(项目资金20万)、2018年40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采购设备(项目资金20万)等项目为公立医院的建设提供了保障,2020年继续加强中藏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大力开展卡龙镇卫生院、石碉楼乡卫生院、维古中心卫生院等10个卫生院维修改造项目,四美、沙拉、色尔古等10个非贫困村的维修改造项目,甲足、昌德等5个贫困村维修改造项目。2020年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项目资金120万)已开标,加强了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2020年彭州市援建县中藏医院500万,现已到账250万,用于中藏医院的手术室、检验科和放射科的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发电机、办公设备采购等方面,加强了中藏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
(五)人才培养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局有编制446人,现有405人,空编41人,进修学习11人,其中县医院2人、中藏医院4人、妇幼保健院3人、疾控中心2人,大大的提升了我县卫生人才队伍。
2.加强科医生培养。今年共培训全科医生共计10人,其中包含了卡龙镇卫生院、晴朗乡卫生院等7个乡镇卫生院。
3.紧抓“传帮带”。到2020年5月底期间,我县共有专家59人,(其中包括业务院长、麻醉医师、护理等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专家在我县中藏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开展了常态化的三基三严培训,提高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我县加强对专家的管理,让专家到基层,带动基层的医疗服务,让专家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员工进行业务和技术培训,让他们的技术留在藏区,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训。
(五)持续控制医疗不合理增长
根据《关于印发州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阿州卫计发〔2017〕79号)文件要求,2020年上半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比重,较上年下降,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六)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偿新机制
(一)推动医保制度改革情况
1.持续推进医保。随着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县继续全面实施“参保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统一政策”;2020年我县继续按照《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阿州发办〔2017〕621号)和《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财政局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州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
2.一站式服务。我局与医保局合作在政务大厅开设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窗口,现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报销医疗扶贫救助资金170.26万元。
3.异地就医。我县继续根据《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目录统一编码对码工作的通知》(阿州医险〔2014〕13号)、《关于转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196号)和《省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开展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刷卡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川医险办〔2018〕27号)文件精神,有序的开展了异地就医工作,切实解决了群众看病难。
(二)持续深化药品耗材领域改革
1.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我县于2011年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在2014年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府办发〔2014〕4号),至今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基药采购和配备比例均达标。
2.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我县加强对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持续跟踪评估,落实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等渠道补偿措施,原则上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0%通过财政给予以补偿,增加的财政投入纳入预算管理,10%通过医院加强管理,并适时调整,不断完善,确保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达到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有所减轻、医院收入不降低。
3.“两票制”。我县严格按照(川卫发〔2017〕55号)文件精神执行“两票制”制度。
(四)建立符合行业特色的人事薪酬制度。
开展常态化的考核,2018年我县制定了《县卫生和计划局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的通知》、《县卫生和计划局关于开展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通知》和《县卫生和计划局关于印发2018年县级卫生计生系统和乡镇(中心)卫生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文件,对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进行2次公卫考核和1次目标管理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并根据名次给与奖励,且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检验、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2020年我县上半年公共卫生考核现已结束。
七、医联体建设推进情况
我县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医联体,目前我县色尔古中心卫生院与彭州市二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现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师在色尔古中心卫生院开展:乙肝两对半、大便常规、小便常规等新项目。中藏医院与省第二中医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现正在进行进修、技术指导等工作对接;2018年11月30日,我局召开了嘉兴市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县中藏医院的座谈会,会议上对帮扶工作进行了对接与部署;2020年5月21日,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与我县政府重新签订帮带三方协议,在县人民医院设立帮扶点,并授予县医院“白金十分钟自救互救科普单位”,捐助眼科医疗设备和赠药。2020年6月4日我县县人民医院与州人民医院签订了医联体协议。
二、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一)推进医改工作压力较大。医改多部门协作机制尚不完善,医改工作涉及多个综合部门,推进改革需要各部门破除现有体制上的障碍,当前医改任务繁重,工作难度较大,日常管理协调缺少人手。
(二)基本公卫服务质量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地处偏远山区,医资能力不足,工作任务逐年增加,加之我县居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配合意识不强、认知不到位等,导致公共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规范性还不高,成效不明显,存在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不及时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三)分级诊疗体系尚不健全。一是患者选择医生就医,由于城乡之间的医疗资源分布悬殊明显,导致许多经济条件好的患者稍有小病都投向县医院或上级医院,影响了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二是基层医疗机构的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病人下转困难,影响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四)人才紧缺矛盾依然突出。近几年虽然人才招聘的量和质都有了一定程度提升,但总体上人才紧缺现状未得到根本改善,特别是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
(五)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0年版)》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乡镇卫生院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建筑面积、床位、人员配置、科室配置、服务内容和水平等方面难以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保障重点人群签约率的同时,着重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孕产妇等人群的个性化签约;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让居民健康档案“活”起来;同时强化督查持续改进,对家庭医生服务数量、服务对象满意度、健康档案合格率、更新率每季度开展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公卫经费拨付直接挂钩,与签约医生、健康团队绩效分配直接挂钩,提升工作实效,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继续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建设及双向转诊等方式继续完善巩固符合我县县情的分级诊疗体系
(三)继续巩固完善“三医监管”系统的建设。构建精准、全程、高效的信息化医疗综合监管体系。在全面建成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着力构建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督促整改、现场核查、裁定判决、责任追究”为一体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
*年我市被列入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意见》(皖政〔*〕85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年全市三区四县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到*年底全市参保人数达到12.5万人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筹资水平、财政补助标准和医疗保障水平。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鼓励群众连续参保,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基本政策、标准和管理措施等的衔接。
二、政策衔接和试点要求
(三)做好政策衔接
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省政府《意见》的要求,对《*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黄政办〔*〕23号)确定的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困难群体缴费和补助、基金管理、社会监督等具体规定,进行完善和衔接。
(四)试点要求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省政府《意见》和本实施意见要求,于*年6月中旬前出台本地试点实施方案。同时,着力做好现行制度与试点方案的衔接过渡,确保稳健运行。
三、对现行政策的调整
对现行政策调整的重点是:降低参保人员和低收入人群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大病重病对象的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城镇居民与其它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
(五)参保范围
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它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按上级政府相关规定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六)基金筹集
学生、少年儿童每人每年筹资额:市辖区:130元,市辖县:115元。
其它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筹资额:市辖区:260元,市辖县:245元。
实行全市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学生、少年儿童每人每年30元;其它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60元。
上述筹资额扣除个人缴费部分后,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助。
城镇低保居民中的三无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统筹地区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其它城镇低保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统筹地区财政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
城镇低保居民、城镇低保居民中的三无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身份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的身份由残联部门负责认定。
(七)保险待遇
实行全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1.起付标准(起付线)
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500元(含市外二级以上医院)。一个年度内因患疾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多次住院,只计算首次住院的起付线;在一级医院多次住院,分次计算起付线。
学生、少年儿童患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
城镇低保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因病住院可享受“零起付线”待遇。
2.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65%;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5%。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患急慢性肾功能衰竭进行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进行的放化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疗所发生的大额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管理,6个月结算一次;患其它特殊疾病,医疗费用累计计算,每年报销一次,个人支付200元后其余符合规定的费用按5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报销最高限额为2000元。
参保人员连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参保的第二年起,参保年限每增加一年,报销比例相应提高2%,连续参保5年(含5年)以上的,报销比例可相应提高10%。中断缴费的按首次参保支付待遇。
3.意外伤害补偿
学生、少年儿童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其门诊医疗费用实行“零起付线”,符合规定的费用按80%的比例予以补偿,补偿限额为每年2000元。
学生、少年儿童因病或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死亡,一次性补偿其法定受益人10000元的抚恤金。
其它城镇居民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按因病住院规定补偿。
4.二次补偿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基金管理使用,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建立正常的待遇调整机制。当年度基金结余(含上年结转资金)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0%时,应实施二次补偿。二次补偿的对象主要是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部分超过当地居民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当地统计部门前一年的数据为准)的大病患者。二次补偿的比例视基金结余情况而定。
四、管理和服务
实行全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制度。
(八)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落实
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将补助资金足额纳入预算,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划入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九)加强基金管理
医保基金实行收支二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各地要建立医保基金收支公示制度,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在每年6月份前将上年度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规范参保登记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登记参保时间:在校(包括学龄前儿童学校、幼儿园等)学生为每年8月—9月;其它居民为每年6月—7月。未在上述规定时间登记参保的,参保时应全额缴费(个人缴费部分),未参保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十一)做好与有关制度间的衔接
1.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多种方式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含本人18周岁以前的缴费年限)按每3年折算1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已办理退休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无医疗保障的可自愿暂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
参保人员年度医疗费用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和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过重或难以承担的,可按规定程序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3.与其它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的衔接
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居民患病发生医疗费用,可以凭患者医疗费用发票和费用清单等复印件及商业保险公司结报单据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补偿),报销(补偿)待遇与未参加商业保险的参保人员一致。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户藉城镇在校学生,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享受两次报销(补偿)待遇,第二次报销(补偿)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时,对未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部分和新农合补偿后的余额部分进行审核和结算。
4.与现行政策的衔接
本意见作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黄政办〔*〕23号)的修订和补充,凡本意见未涉及的仍然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执行。
(十二)实施定点医疗
参保人员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记账管理,医疗终结或出院时,参保人员只要支付按规定属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十三)强化公共服务和管理
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学校等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通过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积极引导参保人员有效享受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动态管理,对违法违规或不履行定点义务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要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以及门诊费用统筹办法。有条件的区县可结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
(十四)继续完善各项医疗保障制度
要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框架内,着力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参保问题。对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和生活的农民工子女,要按照属地参保原则,积极解决其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五)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组织
市政府成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十六)制定工作计划,实施动态调度
各区县要按照“6月中旬前制订好实施方案”、“年底实现全覆盖”和“及早实施新方案平稳过渡”的目标任务,制订好今年具体工作计划,对试点实施方案出台、实施时间、推进步骤、宣传培训、保障措施、制度评估以及财政补助资金的预算等作出详细安排,并实施动态调度,确保今年7月底参保扩面工作基本落实,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扩面任务,确保试点取得圆满成功。
(十七)提高经办和服务能力
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需要,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研究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奖惩机制。各级经办机构要优化经办流程,建立健全统计报表体系,拓展和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经办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十八)加强部门配合
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职责,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发展改革、卫生、药监等部门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药价管理,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纳入预算,支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强基金的监督管理。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民政部门要协助做好社区居民参保组织实施工作以及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形成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合力。
我区起草制定了《下花园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办法》以及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改革方案,基本药物制度运行补偿暂行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使用与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配套实施方案,确保了我区医药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2012年全区农业人口26700人,参合25379人,其中农村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共3909人,参合率已完成95%,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9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50元,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实行门诊统筹,医疗费用达到即时结算,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7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补偿机制,在4个乡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9个村卫生室执行一般诊疗费规定,按照9元每人次.疗程发放,目前已发放到位。另外在区卫生局设立药品零差率专户,区财政拨付药品周转资金10万元,用于支付药品采购。各基层医疗单位药品销售后,将销售款足额上缴区卫生局药品零差率专户,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购进药品金额足额统一支付药品经营企业。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由财政足额返还用于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
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实施情况
4个乡卫生院和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了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有关规定。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取消药品加成。统一制作了基本药物价格公示栏,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醒目位置公示。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2011年4月1日,4个乡卫生院于5月1日,段家堡乡4所村卫生室从2011年8月1日,定方水乡、花园乡、辛庄子乡的25所村卫生室从2011年12月1日起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截止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药品共计137.61万元。同时,我区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助政策,截止目前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补助11.42万元,村卫生室按照区域人口人均5元补助药品零差零率销售,截止目前,共补助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1.5万元。
机构设定、核岗定编和全员聘用
为全面推进医改工作,我区全面推进基层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我区共设立乡卫生院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目前各乡卫生院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已由省、市编制部门批复,其中乡卫生院共43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62名。根据制定的《下花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竞聘方案》及《下花园区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方案》,目前已完成乡卫生院院长和社区服务中心主任竞聘工作,同时,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竞岗工作已完成。目前,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办理机构法人证书。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招聘工作待市编办批复后即可实施。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止目前,农村居民建立电子档案15730份,建档率58%,城市居民建立电子档案21179份,建档率5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继续落实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等母婴传播、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工作。截止目前,补助农村产妇120人,发放叶酸164人。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并将妇幼保健工作纳入组织部门考核目标。为全区村卫生室配备了微机和打印机。
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积极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和地方配套,统筹规划,继续加强乡卫生院房屋、设备和人才建设。积极加强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一体化管理的力度,目前,我区已制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完成了乡村卫生室的整合,达到了一村一室一址的要求;并按照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和设置要求,对辛庄子河南坊村、花园乡磁炮窑村等8个村卫生室进行改建,改建后村卫生室达到诊疗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基本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要,目前7个村卫生室已通过区卫生局的达标验收。
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在界定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的同时,区政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拨付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转。区财政局和卫生局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共同对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近3年的收支状况进行测算,明确了收支范围和补助标准。根据核定的年度收支预算额度,由区财政采取按月预拨的方式拨付资金,区卫生局根据其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程度的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全年考核,乡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并结合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全年结算。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项目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了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定方水中心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定方水中心卫生院基础建设项目已完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在项目争取上,经多方努力,国家发改委已将区医院基础建设项目列入国债投资项目,国债资金补助1200万元,已于2011年11月15日举行了奠基仪式,各项工作证在有序进行。卫生监督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投资165万元的花园乡卫生院和171万元的辛庄子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均已立项,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存在问题
一、继续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按照《市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管理方案》及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要求,抓住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政府和领导的参谋,加强与相关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保障政策和措施,并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中央转移支付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继续加强免疫预防队伍建设,不断充实高素质的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并保持队伍的稳定性。
二、巩固消灭脊灰工作的成果
继续加大消灭脊灰的免疫、监测与管理三大措施的工作力度,重点保持目标人群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防范脊灰野毒株的输入和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VDPV)的传播流行。
(一)免疫接种。
继续做好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常规免疫特别是4岁儿童的加强免疫工作,保持高水平的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发现高危AFP病例和“零”剂次免疫儿童后,应在3天内至少对病例所在的镇(街道)及时开展脊灰疫苗接种率快速评估和查漏补种工作。
(二)AFP监测。
继续加强AFP病例快速报告、常规报告和主动监测工作,提高病例报告、调查、随访及时率及合格采便率,要求各项监测指标达到90%以上。加强对市、镇(街道)两级免疫预防人员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切实掌握AFP监测各项技术要求,提高对高危AFP病例、VDPV病例、免疫缺陷者VDPV病例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AFP监测工作持续、高质量开展。
(三)消灭脊灰资料的收集整理。
做好消灭脊灰基础资料的整理、完善和归档。
三、消除麻疹工作
(一)免疫接种。
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和我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含麻疹成份疫苗3针次常规免疫接种工作,8月龄儿童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儿童接种麻腮风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疹疫苗;6岁儿童的接种原则上使用麻疹疫苗,在“知情、自愿”的原则上,也可使用其它含麻疹成份疫苗。努力提高及时接种率,确保以镇(街道)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全程免疫率达到9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在做好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流动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降低成年人群发病率;继续加强对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的管理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发现麻疹单个病例时,要按照麻疹暴发疫情进行处置,提高疫情快速响应和处理能力,迅速开展相应调查和周围人群接种率快速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开展目标人群应急免疫。
(二)流行病学监测。
根据当地疫情情况、流行因素和接种率等资料,尽早对我市的高危镇(街道)和高危人群开展有针对性防控工作。要指定专人及时浏览法定疫情直报系统,密切关注麻疹疫情动态,及时发现聚集性麻疹病例,做好疫情预测预报和暴发疫情的调查控制工作。要按照麻疹单病例预警和《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的要求,做好麻疹疑似病例报告、个案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以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早期咽拭子标本的采集率以及麻疹病毒分离率,加强麻疹病毒流行变化监测。以镇(街道)为单位,个案调查率达到100%,疑似病例血清学诊断分类率达到100%。要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报告意识和病例识别能力,并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对麻疹病人隔离治疗及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的技术指导,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
(三)做好麻疹传播因素调查项目。
年配合地市级做好麻疹传播因素流行病学调查项目工作。
(四)消除麻疹资料的收集整理。
做好消除麻疹基础资料(包括历史疫情、接种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为下一步调整免疫策略提供依据,为上级领导对我市消除麻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消除麻疹证实资料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加强病毒性肝炎控制工作
(一)甲、乙肝疫苗免疫接种。
做好甲、乙肝疫苗常规免疫工作,确保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甲、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继续对所有新生儿免费接种10ug/支乙肝疫苗,并加强产科人员技术培训,正确认识和把握疫苗的接种禁忌症,确保符合要求的新生儿能够及时得到接种。积极开展15岁以下儿童甲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推广15岁以上人群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并高度关注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后未应答人群的再免疫问题。
(二)疫情监测。
我市作为全省病毒性肝炎监测点,按照《省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乙型病毒性肝炎监测方案》继续开展监测工作,认真做好年乙肝相关肝癌和肝硬化主动搜索和数据上报工作;甲型病毒性肝炎要按照《省病毒性肝炎监测方案(试行)》和《关于调整我省病毒性肝炎监测要求工作的通知》(疾控免函[]26号)要求,继续开展15岁以下儿童病例和暴发疫情监测工作,所有15岁以下甲肝儿童病例均按要求进行个案调查和血标本采集。切实加强甲肝和戊肝暴发疫情预测预警工作,发生甲肝和戊肝聚集性病例(指1个镇(街道)或街道在1个最长潜伏期内报告2例以上病例)后要尽快调查核实,尽早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暴发疫情发生和蔓延,调查报告按规定时限报市疾控中心。
(三)实施乙肝防治重大专项。
我市作为省乙肝防治综合示范区之一,年要根据省项目办要求,继续做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综合示范区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研究”项目工作。
(四)开展宣传工作。
年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减少社会对乙肝病人的歧视,促进社会和谐。
五、做好其它疫苗针对疾病的控制工作
(一)乙脑和流脑。
切实做好乙脑、流脑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要达到以镇(街道)为单位A+C群流脑疫苗两针全程接种率90%以上。按照省卫生厅《省乙型脑炎监测方案》和《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做好乙脑、流脑疑似病例报告、调查、采样(尤其是脑脊液)和病原学诊断工作。根据国家要求,使用专病/单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乙脑、流脑病例个案信息。继续做好急性脑炎/脑膜炎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发现暴发疫情要及时报告,并及时开展疫情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
(二)白喉和百日咳。
继续做好百白破、白破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切实提高白破二联疫苗接种率,确保百白破、白破疫苗以镇(街道)为单位接种率达到90%以上。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
(三)风疹。
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继续做好风疹疫苗的接种工作,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接种率。要按照风疹疑似病例监测及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加强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的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暴发处置。做好流行性腮腺炎病例血清标本的采集工作,采集率达到50%。有计划地开展育龄期妇女风疹疫苗的接种工作,预防先天性风疹综合症(CRS)的发生。
(四)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
近年来我市流行性腮腺炎、水痘发病呈上升趋势,年要继续按照省教育厅、卫生厅文件等要求,做好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的防控工作,积极开展15岁以下儿童含流腮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确保以镇(街道)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流腮疫苗2针次免疫接种率达到90%以上。切实将水痘疫苗纳入常规接种服务,积极开展适龄儿童水痘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并探索性地实施水痘疫苗两针免疫策略,即在儿童12-24月龄接种1针次的基础上,4-6岁时加强1针次;同时按照要求安排好12岁以下儿童查漏补种工作,力争年底12岁以下儿童水痘疫苗接种率达到80%以上。
六、进一步加强免疫预防管理工作
(一)疫苗、注射器及冷链管理。
年对预防用生物制品继续实行逐级冷链供应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疫苗的计划、供应、使用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账、微机化管理,做到苗账相符,及时制订和上报疫苗、注射器使用计划,各接种单位于每月3日前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下月计划,同时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全国疫苗和注射器信息网络报告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将疫苗使用计划和出入库登记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疫苗和注射器管理模块。继续加大对各种疫苗供应和使用管理的督查力度,确保有计划的分发和使用,坚决防止免疫规划疫苗失效浪费和将免疫规划疫苗用于非计划免疫人群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执行第一类疫苗的使用计划;第二类疫苗接种要结合疾病防控工作的需要,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的基础上,必须坚持群众知情、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随意用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各预防接种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第一类疫苗而只提供其替代疫苗。各类疫苗的接种情况要通过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系统每月按时上报。继续做好一次性注射器的供应、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的使用率,加强使用后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严格冷链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冷链设备的使用维护等工作,确保冷链系统正常运转。
(二)预防接种管理。
落实新生儿童出生报告制度,提高及时建卡、建证率;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提高疫苗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对常规免疫预约次数超过2次仍未接种的儿童要开展入户调查或随访,了解未种原因,及时通知补种。继续做好常规接种率监测、报告和评价工作,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要加强基础资料的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表卡、证、表册等各种表格,及时记录、统计、报告、收集,确保各项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杜绝资料记录与实际情况脱节的现象发生。加强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资质管理,严格群体性预防接种的审批备案制度,及时跟进预防接种实施过程的技术指导,提高服务质量,杜绝接种事故发生。
(三)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
按照省卫生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加强沟通与协作,积极做好培训与技术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及时开展新入学(托)儿童、大中专学生接种证查验工作,并做好疫苗补种工作。
(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积极探索完善免疫服务新模式,对服务人口较多,辖区面积较大以及流动人口较多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或具备条件的卫生室增设接种点,充分发挥社区医生及乡村医生的作用,增强预防接种服务能力,方便群众接种。新建或已建接种门诊(室)要按照省预防接种门诊(室)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今年有条件的镇(街道)可考虑建立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要加强对预防接种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对新建或名称变更的接种单位,要按照资质管理要求及时进行资质认证。今年卫生局将对我市所有接种门诊进行验收和复核,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将按上级要求予以整改、降级或撤销。
(五)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
要按照卫生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省卫生厅下发的《省儿童免疫规划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各卫生院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定期登陆市级平台,及时了解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的报告情况,加大对省市平台数据的力度,切实提高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工作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年将开展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接种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具体方案将由省卫生厅制定。
(六)预防接种安全及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
加强预防接种安全和异常反应调查处理相关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力度,强化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责任心教育,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发生。要按照《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和相关要求,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对监测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填写《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对需要调查诊断的疑似异常反应在调查后及时填写《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对重大事件应在调查后及时完成调查报告,并通过国家信息平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的作用,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工作。疾控中心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和《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异常反应补偿工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患者的关爱救助工作,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宣传和培训。
要利用每年“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7.28世界肝炎日”、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日等有利时机,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免疫预防工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免疫预防知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要建立和完善逐级培训制度和冷链运转前例会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年将继续举办全市免疫预防综合技术培训班。
(八)流动人口管理。
依据《市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的摸底调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单位如工厂、窑厂、砖厂、商贸市场等的摸底调查,了解其分布及动态变化情况和免疫状况,将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纳入当地常规免疫预防工作管理,流动人口儿童按居住地属地管理原则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时,各预防接种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
(一)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医院定期考核委员会,制定《医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方法》、《院医师定期考核细则》、《院医师业务综合考核、技能考核内容》、《医师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标准》,制定并完善了《质量与安全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作质量标准、管理方案、使医疗护理活动有章可依,有规可循;在常态督查医疗质量、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危重病人的管理、侵袭性操作和输血病历的管理以及三级查房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
完善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事故预防、自救技能演练,参加市安全消防培训,开展院内防火安全等知识培训,结合日常工作确保安全管理落在实处.
(二)人才培养、科教研工作方面。
上半年与北京佑安医院合作全面完成护士长免费进修轮训项目,选派3名医生外出进修,参加省、市继教培训及外出考察学习31人次,举办全院业务学习12次;报批了安徽省省级Ⅰ类继续教育项目”肝病治疗进展”及市级Ⅱ类继教项目:“结核及呼吸疾病诊疗新进展”及“传染病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市传染病法律法规培训班及市级II类呼吸系统继教培训班已成功举办),举办了医院“现代护理管理中的护理文化建设”讲座;《探讨γ&T对肺结核患者免疫问答的影响》被市批准科研立项。一至五月发表CN刊号论文十二篇.
(三)推进学科建设,搭建医院新的经济增长点
按照医院年度计划,上半年血液净化透析中心正式成立,开设了肝病专家门诊及中西医结合肝病门诊、肝硬化专病门诊、脂肪肝专病门诊,扩大了门诊规模;积极推进了规范化结核病门诊建设以及与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的合作建设;康复中心在2007年底试运行的基础上,08年上半年进一步完善了管理,进入正常化、规范化运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成功开展了肾透析、液体氧疗等治疗项目,推广肝脏组织学检查及超声介入治疗,上半年共完成血管内介入治疗31人次;超声引导下肝穿34次,成功实施超声引导下无水酒精的固化介入治疗(肝癌无水酒精固化治疗27人次、肝肾囊肿无水酒精的固化治疗5人次);积极拓展体检中心业务范围,向省卫生厅申请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现已通过验收。
同时为满足临床需求添置了西门子B超、呼吸机、监护仪、人工肝机、血液净化仪、血氧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价值106万元.
二、全面启动医院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形象建设年”活动
一是结合卫生局“形象建设年”活动,充分调研,认真论证制定了《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从2008年开始实施,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逐步深化医院文化建设:2008年为医院文化建设启动年,重点突出医院形象文化建设;2009年为医院文化建设推进阶段,重点突出行为制度文化建设,规范行为,完善制度;2010年为医院文化建设深化阶段,重点突出精神层文化建设,提炼医院核心价值观。二是从提高职工对医院文化建设认识入手,组织中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先后前往济南传染病医院、*运城二院、开封传染病医院等医院学习调研文化建设,感受文化氛围;同时对全院职工加强培训,召开研讨会,努力在全院形成文化建设的氛围。三是医院对全院标识统一制作,在院内安装更新了科室标志牌、院区指示牌、主体建筑标志牌、门诊楼层分布指示图等,为患者来院就诊提供良好的指引功能;对院区绿化重新规划调整,扩大了绿化面积,为病员提供良好的视觉和休息环境。四是深入开展“亲情护理服务”护理文化活动,倡导“一新、二温馨、三勤、四个主动、五个到位、六个一、七字理念、八声服务”,所有护士重新配装,凸显色彩文化,讲究服务礼仪,规范举止行为;同时,狠抓落实“亲情护理服务”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每周考评,每月总评,病人满意度均在98%以上。五是围绕医院文化建设开展读书活动、演讲比赛等,激发职工的创造潜能,增强忠诚度,形成医院的凝聚力,促进个人与医院的共同发展。
三、积极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和抗震救灾工作
(一)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及时建立并迅速启动了应急机制,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二是完善制度,落实人员,第一时间开设了30张专用床位,及时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三是开展专题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预防、发现、诊断、防治和处置能力。四是加强科普宣传,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五是建立高效的后勤保障系统,确保物品供应及时充足。我院共收治11例住院病人,经过规范治疗、特殊护理,11例病人均临床治愈出院。
(二)5.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医院第一时间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捐款,积极组织党员缴纳“特殊党费”(其中程婷婷同志缴纳2000元“特殊党费”),合计捐款近3万元;此外,医院走访慰问抗震救灾救援队员家属,组织人员参与卫生系统组织的分诊病人搬运工作;广大团员青年积极主动报名市抗震救灾青年医疗卫生支援者服务预备队,并递交了请战书、决心书80余份.
此外,08年上半年医院进一步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新农合
和医保管理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推行核算单元多元化机制,年初大力表彰了07年度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突出贡献人员,最高奖励个人1万元,充分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上半年与卫生监督所合作加强了传染病依法收治管理的宣传推进工作;加强医疗收费管理,获08年“蚌埠市物价诚信单位”荣誉称号;进一步深化节支管理,节能减排增效,调整中央空调的使用,添置格力分体空调近100台。
一、基本情况
二、上半年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4. 积极开展新农合住院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正当全县上下学习和开展“争先创优”及“创新××?争创一流”活动之际,县卫生局创造性的开展新农合住院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从2012年6月1日起,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比例为参合患者现场减免,取消了自费药品和项目的限制,而县合管办对医疗机构实行床日包干,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减轻全县广大参合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让全县广大参合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将进一步体现新农合这项制度确实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6.稳步提高新农合参合率,确保参合群众当年参合当年受益。2012年全县共有139915人参加新农合(其中民政资助11800人),比2009年增加9557人,参合率95.24%。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为140元,其中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20元,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元,截止2012年5月,全县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287.22万元,占应筹资总额万元的1958.81万元的65.71%,其中中央财政应补助839.49万元,已到位447.73万元,到位率53.33%;省级财政应补助839.49万元,已到位559.66万元,到位率66.67%;个人应缴纳279.83万元,已缴纳279.83万元。2012年1—5月,新农合共计减免补偿169958人次,减免补偿总费用1013.78万元,占应筹资总额51.75%,其中,门诊减免补偿189万元,占补偿总额的18.64%,减免164222人次,次均减免11.51元;住院减免补偿804.66万元,占补偿总额的79.37%,减免5233人次,次均减免1537.66元。顺产分娩定额补偿20.12万元,占补偿总额的1.99%,减免5233人次,次均减免400元。
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医疗质量方面,着重抓好三级医师查房、典型疑难病例讨论、术前术后病例讨论等基本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行医。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快病床周转。推行整体化系统护理服务制度,病人一入院即知晓自己的主治医生、责任护士,加强对病人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让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主动配合治疗。对出院病人实行回访制度,如妇科、内科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治疗效果及病人对医院的意见。在检查、用药方面,规定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病情合理实施检查,必要的检查一项不能缺,不合理的检查一项也不能查,既要保证检查质量、又要减轻病人负担。用药要贯彻有效、质优、价廉,先国产、后进口,先一线、后二线三线的原则,合理用药,切实为病人减轻负担。
三、狠抓行业不正之风,将反“商业贿赂”进行到底。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我院严格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把“纠风”工作与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重点抓了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收受的回扣,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力争实现全程优质服务。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我院在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研究制定了《哈市第九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打印下发到各科室。
2、加强舆论宣传,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院在门诊大厅悬挂活动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向全院职工公布了区卫生局党委设立的举报电话和区卫生局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以及省卫生厅设立的“治理商业贿赂指定银行账户”;在门诊大厅向患者公布了院内举报电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医疗药品购销不正之风责任状》,与各医药公司签订了《药品购销质量协议书》、《要上代表行为约束合同》;各病房均设有“严禁医药代表和器械商入内”的标志,坚决杜绝要上与医生直接接触,从而形成科较为广泛的监督制约机制。
3、加强职工学习与教育,杜绝腐蚀思想入侵。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市卫生局下发的《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读本》,坚决以科室集中组织学习和个人业余时间自学相结合;利用各种方式,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组织全院职工分两次收看了2月27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以医药界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为内容的焦点访谈节目录像。广东省江门新惠区人民医院和四川省平江县医院的两个典型案例,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使职工受到了震撼,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1、认真学习领会,迅速贯彻会议精神
3月20日下午,卫生局召开了党、政领导班子会,就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意义、组织展开了讨论和布置,传达了县委书记赵伟就如何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四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推进;二是突出特色,争创品牌,以改革创新精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三是求真务实,破解难题,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四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圆满成功的会议精神。县委组织部徐昭国部长要求确保我县的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同时在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宣传氛围和力度,创造特色品牌的提出了要求和布置。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3月24日召开卫生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卫生局党委书记祝迎春主持,会上宣布了卫生系统领导小组和卫生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对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落实了领导责任和分工,并且就学习辅导员做了安排。
3、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局党委书记祝迎春就卫生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义、组织、总体要求进行了阐述。对这项工作要求一要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好动员会;二要充分利用电台、宣传栏、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发动和宣传,营造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活力*”和“加快卫生科学发展,竭诚惠及群众健康”为主题学习氛围。
4、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措施
卫生局班子领导首先就“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进行了学习,制定了卫生局的学习计划和工作安排,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向深入,特选出本单位理论水平相对较好的人员担当辅导员,辅导员首先就现阶段“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内容进行了培训。
5、学习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
根据县委确定的主题“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活力*”和局确立的“加快卫生科学发展,竭诚惠及群众健康”宗旨,一定要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同卫生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一是要同卫生改革相结合,国务院通过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明确要求重点抓好: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的改革。这是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二是要同今年的卫生工作相结合,总体目标是创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县,具体任务就是实现一个目标,落实两项改革,抓好三项建设,推进七项工作:一个目标就是创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县;两项改革就是抓好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工作和乡(镇)卫生院集中议价采购工作;三项建设就是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建设,中医院、妇保院医疗资源整合和乡镇卫生院建设;七项工作就是医疗单位要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和落实,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医疗安全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