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财税金融政策范文

财税金融政策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财税金融政策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财税金融政策

第1篇:财税金融政策范文

关键词:财税政策 企业 走出去

一、前言

走出去战略即实现面向国际市场的拓展经营,为我国企业科学应用国外以及国内市场的价值化资源,借助对外投资、承包管理、劳务合作积极的引入竞争以及合作机制,全面实现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伴随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逐步导致全球经济陷入危机状态,西方发达地区的经济严重受挫,并呈现出停滞以及衰退的不良状态。为优化本国经济,西方国家出台的系列策略,却对国际经济贸易形成了负面影响。基于该类发展背景,我国应科学引入财税金融优质策略,方能实现经济的协调、持续与健康发展。

二、金融危机影响我国贸易发展

我国经济的迅猛腾飞、持续增长主体依靠对外贸易,金融危机的深远影响则会对我国经济建设产生负面影响。基于对本国经济的保护目标,较多国家采用贸易保护策略,进而令我国变为反倾销进程中的主体受害对象。在我国,出口的传统商品多为劳动密集类,由于技术水平影响,其质量以及科技含量较难快速的上升。而欧盟发达地区,则通过提升商品的准入要求进而对我国商品输入进行抑制,对国际贸易的拓展形成了负面影响。面向欧盟进行出口的相关产品还需取得检测合格凭证,进行必要的回应以及产品的整改。尤其对五金电动商品的出口形成了严峻的考验。出口方需要明确工具相关出口标准,掌握安全、规划设计、生产质量的相关要求。同时,需要进行满足新规定相关产品的创新研究。该类问题均会对出口方的成本形成影响,令企业面临较大的负担。

伴随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扩充,进一步令传统贸易手段应用越来越少。当前,较多国际领域的贸易均利用网络订货、谈判以及营销模式,通过电子报关、保险管理、商检操作、运输调配以及结汇管理等,可有效的节约贸易开支,提升人力物力资源的应用效益,以及实践工作效率。网络平台对全球一体化市场的构建形成了积极促进作用,各个国家的贸易合作日渐紧密,通过电子商务完成的市场交易总量则迅猛增长。

相应的,各类传统贸易手段则不能全面满足国际领域的贸易发展需求。基于金融危机的不良影响,令进口商资金链较易形成不良问题,欠款问题日益显著,进一步令坏账率有所提升。爆发金融危机后,沿海城市出口单位均面临出口坏账率增加的窘境,一些中小企业则会不堪压力,并欠缺短期之中的更新转型潜能,因此需要出口单位应用更为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经营贸易手段,方能摆脱困境。

2012年,欧洲危机对其银行体系形成了不良影响,银根的紧张,对贸易融资形成了负面作用。行业经营压力持续增加,国际贸易借助短期信贷的融资方法,令进出口单位获取短期融资存在更大的难度。由此不难看出,金融危机影响令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策略面临较大考验以及挑战,企业出口不但需要通过技术更新优化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创新性贸易模式探索,有效的缓和融资压力。

三、我国企业走出去推行财税金融实践策略

(一)外汇管制日渐放宽

随着现行财税金融政策的颁布实施,对业务资格的影响限定标准逐步放宽,同时进一步制定了境内资金业务的实践原则,明确业务体系结构,规范了审核管理流程,并要求受托财务单位实施申请以及统计报备工作。同时令政审批复流程实现了有效简化,各类外汇管理的核准事项通过外汇局进行管控办理。财税金融政策进一步完善规范外汇资金的一体化运营管控方案,将即期结售汇相关业务问题囊括入制度框架之内,并持续开展外汇管理制度法规的完善以及清理。令相关外汇业务程序持续的清晰简化,外汇资金进行业务账户设立的集中管控,做好划转协调把握,受托单位则可凭借资格文件进行相关办理服务。

(二)财税金融策略的管理支持

财税金融策略的管理支持主体体现为财政、信贷、税收优惠、以及保险支持等。非公有制单位可获取境外加工的贴息贷款经费,规模有限企业则可享有开拓与援外合作支持以及风险基金等。可对非公有制单位的国际发展、对外合作投资形成优质作用。现行财税金融策略还明确了融资对外担保进行盈余管控,进而提升了操作便利性,无需逐笔的进行审核分析。信贷策略层面则令民营单位逐步享受到等同国有机构的优质待遇。并明确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管理、财税策略需给予必要的扶植。契合信用担保经费管理要求的单位,可积极拓展中小型单位的相关担保管理业务,给予定额补助。

税收优惠层面,进一步令企业位于境外税收减免制度进一步健全,可引入间接抵免方式进行处理。并积极的引导企业走出去,对满足标准的小型单位,可减免一定税收。商贸以及服务单位、相关加工单位等,对新增再就业员工,满足一定标准条件,可依据用工人数进行定量的税收扣减,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另外,对于重要的高新技术发展产业则给予一定的税率减免优惠,对于无法自主生产设施,相应范畴中则减免关税以及增值税,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对外扩充经营发展形成了有力支持。

为保障企业走出去获取丰富利益,财税金融政策履行双边税收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通过专项保险策略的制定,为我国非公有制单位实现走出去的发展,创设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保障。

四、现行财税金融政策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影响

(一)现行财税金融政策产生的积极作用影响

基于现行财税金融政策,我国外汇储备以及对外贸易经营管理实现了快速、高效的增长发展。到2012年上半年,外汇储备金额高于三点二万亿美元。由通行的国际行业标准审视,当前我国总体外汇储备可满足近两年的进口额需求。其总量的扩充可提升宏观协调管控水平,对保障国家以及企业享有的信誉极为有利,并可实现国际贸易的全面拓展,不断的吸引扩充多方投资,节约国内单位融资所用成本,良好的消除与预防金融风险。十二五规划的落实持续推进企业开展走出去战略,可有效的强化国际领域的合作交流,扩充出口,令行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以及竞争力持续增强,并可促进国内以及国际市场的优质协调发展。依据我国海关总署的研究,汇总分析相关数据不难看出,我国经济实现了稳步持续的增长,由此可见走出去战略的科学履行体现了显著实效性。

(二)财税金融政策落实包含的不足问题

财税金融政策对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产生了积极有效的影响作用,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不足问题。具体体现为政策落实没有全面到位、服务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优化提升。由于对外投资各类经营项目的审核批复流程仍旧相对繁琐复杂,因而对工作效率形成了负面影响。当前,对外投资经营项目包括地方审批以及商务机构审批等类别。前类项目的管理审批程序为,企业首先需要进入外经贸委相关网络系统,并点击审批专栏,完成企业的登记注册,而后需要进行境外管理投资项目具体明细表格的填写。接下来,企业需要进行申报材料的全面准备,应制定对外项目的事项申请材料,由上级机构进行把关,同时应出具外汇资金投入来源的风险因素评审意见,外管局应实施协调管理。另外,应准备必要的境外单位合同管理章程、投资方营业管理执照。我方投资高于一百万美元各类非贸易经营项目还应准备相关机构立项批复材料,外经处则应依据企业相关申报项目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征询管理意见。当外经处接受企业方上交的全部材料后并完成合格验审后,则进入受理环节流程,并应在受理之后十个工作日期限内进行批复。完成上述工作流程后,外经处将会通过网络公布相关办理的结果,并发出批复至申报企业。

由商务部进行项目审批管理的具体流程为,首先企业应进入外经贸委的网站并登陆审批管理系统,进行自主的注册登记,完成境外投资管理项目具体事项表格的填写上传。而后进入申报材料的流程环节,前期的流程同地方审批相同,待进入正式受理环节后,于十个工作日期限之内报告至商务部门,并于网络平台进行事态进展的跟进公布。待审批完成后进行网络信息公布,并由外经处将商务部门出具的批复进行转发。再者,投资额高于一百万美元的相关对外投资经营项目,则需要企业首先上报可行性分析报告至发改委,而后再行进行逐级层次的批复审核。

同时,现行财税金融政策影响下,令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履行需要办理较为复杂的出入境手续。对外投资经营项目从事的各类实践活动,例如技术处理、经营投标、应急状况应对等,均需要国内员工快速的派出处理。然而基于当前国内针对国有单位商务出行、因公管理审核、一事一报体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频繁的出入境签证管控较为严格,进而令企业走出去管理面临较大的困难。

财税金融政策影响下,需要持续的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当前,由于融资成本较高,即便政策性的银行融资,其利率水平仍旧居高不下。贷款阶段中需要强制的执行出口信贷相关保险,通常该类政策保险的缴费水平较高。上述高成本的投入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走出去的科学对外经营管理形成了负面影响,基础服务系统层面也存在一定的欠缺性。公共信息体系的应用发展一方面呈现出不均衡性,不同国家投资管理环境履行的政策法规体制较难科学获取,进而令企业走出去发展步伐受到了不良阻碍。同时,一些专业服务单位组织的欠缺,企业走出去实践进程中,需要获取国际经验的有效辅助支持,并应赢得语言、技能优势,扩充文化建设,优化法律制度规范。

五、结束语

针对现行财税金融政策对企业走出去策略产生的不足影响,我们则应细化探究,有效的简化申报项目办理流程、实施严格管控的同时,把握平衡适度的原则,给予具备竞争优势企业一定的辅助支持,实现管理政策的有效倾斜,完善公共信息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服务管理水平,简化出入境办理手续、降低融资成本,适度缩减强制保险额度,方能真正为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开创优质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显著效益,真正令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实现持续、全面、优质、健康的发展与升华。

参考文献:

第2篇:财税金融政策范文

落实各项财税支持政策,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

《中国农村金融》:财政部门在支持农信社改革改制、实现持续经营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财政部金融司相关负责人:财政部积极落实国务院有关深化农信社改革的精神,出台了多项财税扶持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制,实现长期持续支农。一是支持农信社化解历史包袱,优化资产质量。财政部制定了《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贴补办法》,对1994~1997年期间亏损农信社实际支付的保值储蓄利息支出予以补贴,补贴约88.5亿元。按照农信社保值储蓄补贴规定,财政部根据各地申请及时拨付保值储蓄补贴资金。二是推动农信社深化改革和改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农信社深化改革方案,明确股份制为主的改制方向,支持农信社明晰产权结构、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并发展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现代金融企业。在农信社的改制过程中,财政部支持农信社在坚持支农大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改革模式。三是给予农信社税收优惠政策,从2003年至2009年,对试点地区农信社实行所得税中西部全免、东部地区减半征收和营业税减按3%征收的优惠政策。截至2009年末,累计减免农信社两税超过700亿元。从2010年起,财政部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范围,对全部金融机构的小额农户贷款业务实行营业税、所得税减免,同时,对农信社和法人位于县域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继续实行3%的优惠营业税率。

撬动金融资源回流“三农”,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

《中国农村金融》:财政部是如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的?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财政部金融司相关负责人:为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撬动金融资源回流“三农”,财政部于2008年出台了两项奖补政策。一是开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二是试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

《中国农村金融》: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是如何开展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财政部金融司相关负责人:县域金融是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但长期以来,受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县域金融机构存在资金外流的现象,对县域地区的资金供给长期不足。为了引导和激励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经济和“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财政部于2008年开展试点,对试点地区涉农贷款年度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且不良贷款率同比不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按照涉农贷款增长超过15%部分的2%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规定的比例分担,东、中、西部地区的中央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3∶7、5∶5和7∶3。

截至2012年末,各级财政部门已累计向9844家县域金融机构拨付奖励资金119.4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付68.16亿元,地方财政拨付51.31亿元。农信社获得的奖励资金约占60%。

《中国农村金融》: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执行的情况如何?财政部门对西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有哪些支持?

财政部金融司相关负责人:财政部于2008年出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对年度贷款余额同比增长,且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的年末存贷比还需要高于50%),按照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政策施行时间为2008~2010年。2010年,为了落实2010年中央1号文件有关“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确保三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精神,财政部将设立在西部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纳入定向费用补贴范围,并将政策施行时间延长至2012年。

截至2012年末,各级财政部门已累计拨付补贴资金36.21亿元,其中拨付95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31.53亿元,农信社发起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得的补贴资金约占10%;拨付1292家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金融机构4.68亿元,其中农信社网点获得的补贴资金占80%以上。

因地制宜支持农信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3篇:财税金融政策范文

【关键词】微小企业

困境现状

一、我国微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环境现状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成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上半年,我国实有中小企业1191.16万户(含分支机构),实有注册资本66.16万亿元。虽然我国中小企业成绩显著,但也面临着融资难、市场准入障碍、服务体系不完善等困难。从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来看。中小企业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的需求高于金融体系愿意提供的数额。这成为了中小企业发展中的严重障碍。

到2011年9月末。我国中型企业和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分别为31%和29.5%,合计60.5%,这一水平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接近发达国家。虽然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其它国家的金融服务需求相比。在体制机制和融资结构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基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各国政府尤其是发达国家政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并且在这一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形成了较成熟的金融财税政策。对我国政府而言,借鉴这些国际经验,将十分有助于充分发挥政策性资金在弥补中小企业金融缺口中的作用。

二、微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国际经验

(一)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

1、政府提供少量贷款的重点支持。依靠民间融资并不能完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以金融市场最为发达的美国来说,民间对中小企业的投资也主要集中在企业成长阶段和销售阶段,只有4%左右投在创建阶段。而企业创建阶段的资本需求却多于其他阶段。为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美日政府亦提供少量贷款作为资本,实现其支持中小企业的目的。例如,向新创企业提供参与资本,向风险基金、风险投资公司、以及担保机构提供少量贷款作为资本金等。东盟的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多项中小企业贷款支持计划。这些支持计划包括:本国企业贷款辅助计划、微型贷款辅助计划、新周转金辅助方案、信用保险方案(LIS)。

2.建立贷款担保体系。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高。美日都建立了贷款担保体系,以分担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促使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如。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美国进出口银行、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信用保证协会等。东盟的马来西亚政府实施了总额达156亿林吉特(约占GDP的2%)的中小企业扶持计划。主要用于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最有效的政策是融资担保项目,包括:中小企业扶持担保计划、产业重组融资担保计划。为此,政府还专门设立了担保公司。由于商业银行的竞争以及政府担保计划的激励,商业银行越来越关注中小企业贷款。经过多年发展,有些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占比已经高达40%~50%。更小的微型企业,通过个人消费贷款的方式也能够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印尼设立担保基金,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一旦贷款不能偿还,政府承担70%的风险损失,同时在政府提供担保后,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减半计算。提高银行的资本收益率,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商业银行做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3.鼓励设立风险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鼓励设立风险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在中小企业中,风险型企业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研究及应用,对其投资的失败率很高,相应地,成功的回报率也很高。因此,这类企业一般难以从以稳健经营为原则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为了支持风险型企业的发展,美日政府都鼓励设立风险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型企业进行投资,例如美国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加拿大国有发展银行(BDC)的风险投资计划、德国高技术小企业风险投资计划(8TU)和德国联合投资计划(BJTU)。

(二)强有力的财政税收政策

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匮乏的问题,实现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及社会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各国均制定了各种扶持政策和资金援助计划,主要包括有财政补贴、贴息贷款、优惠贷款、税收减免和优惠,以较少的财政资金带动较多的社会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一般政府会设立专项基金,并设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给予符合条件中小企业支持。菲律宾在出口上对企业的优惠力度非常大:提前免除海关关税,对进口的机器设备等免税,免除码头使用费、进口税、出口税的费用等。马来西亚颁布的多项税收法案,给予中小企业优惠的税收政策:新兴工业税收优惠、投资税津贴、再投资津贴、双重抵扣优惠。新加坡各项政策措施较其他国家都非常完善,政府通过多项支持政策,如部分减免税、全部减免税、亏损回馈机制以财政资金给予中小企业帮助。它解决了财税政策手段单一的问题,政府以各种形式来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财税政策体现的是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另外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配合使用,使得政策的效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也是我国政府在制定中小企业财税政策时需要考虑的实际问题。

注:本论文是201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省微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研究》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司长郑昕.《小微企业是扶持重点》,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2012-02-16).

第4篇:财税金融政策范文

在企业负责财务工作已七八年有余,一直在思考,一个企业的财务部门的职能到底是什么?这个部门的负责人的职责到底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在很多书籍中已经得到了清晰的表述,本文将尝试用全新的思考方法来解读这两个问题,并寻求回答这两个答案的方法。

一、企业决策层的财务管控需求

结合财务工作实际,财务部门必须通过做好五个把握,实现五个改变,为决策层提供真实、准确、高效的财务决策参考:

第一,准确把握财税金融政策,变被动的命令执行者为主动的意见提供者;俗语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财务部门的工作不是简单地执行上级下达的工作指令,不是简单的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生产经营状况,更为重要是,必须用专业的长处,通过深度研究解读政策,去发现政策风险与政策机会,从政策中寻找可能,解读数据成因与应对策略,及时准确地为决策层提供财务战略的决策参考。

第二,准确把握风险管控尺度,变机械的规则应对者为智慧的规则应用者;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能是确保资金安全,规避财务风险,必须通过财务预算与业务跟踪体系的建立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同时更要合理利用政策法规,灵活处理业务关系,变应对为应用。

第三,准确把握财务管理本质,变传统事业型管家婆为现代企业型投资者;这个转变的核心在于,必须摒弃过去成本优先的财务管理理念,改变为绩效优先的财务管理理念,因为,工作的重点不是通过管家婆式的抠门来节约出收益,而是必须用现代企业的投资理财理念来创造出收益。必须改变紧水焖饭式的经营管理,要与资本市场紧密对接,为企业事业产业发展提供投融资渠道建设的专业支撑。

第四,准确把握财务专业需求,变静态报表的编制者为动态分析的解读者;传统意义上,财务工作人员的基础工作是编制好各项财务报表,供管理层与监管单位审核决策,一张张简单枯燥的数据累积并不具备生命,只有将数据背后的分析结论简明清晰地解读出来,那些数字才具备鲜活的实际价值。

第五,准确把握财务健康状况,变补救堵漏的后觉者为未雨绸缪的先知者。要准确把握财务健康状况,就必须建立与之对应的财务管控制度,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周报、月报、季报、半年报与年报制度,通过对报表的专业解读,适时分析财务问题,并及时准确地向管理高层提供应对措施与建议,防患于未然。

二、部门与员工的财务服务需求

为企业各部门与同事们提供财务服务,是计划财务部基础服务工作的核心之一。财务部门应该在财务合规性为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改变管理意识,以财务服务三化工程的实施,培育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高水平财务服务范本。所谓三化工程是指:财务手续制度化;业务执行流程化;服务支撑人性化。也许其他部门都有过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核销手续的经历,相信大家都有过共同的体验,那就是,不知道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该从财务部门的哪一个办公室,哪一个工作人员开始,又应该从哪一个办公室哪一个工作人员那里继续,最后到哪一位领导那里完成。彼此熟悉的同事还好,如果是很少涉及报账工作的新同事,甚至都能想象他们言语谦卑地四处问询的样子。改变这样的工作状况,为企业营造一个氛围友善,服务真诚的工作环境,其实,财务部门应该成为这样一个窗口。因此,企业财务部在内部服务方面,首先要简洁明了地理清办理财务手续的各项制度,将专业术语改变为通俗易懂的表达;用清晰简明的图示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当然,具体业务对接人员的态度将决定你今天工作心情的好坏,在企业财务部门培养出亲切友善,耐心真诚的服务态度,这需要具备角色意识,财务管理人员角色定位在这个时候应当是高素质的“服务员”,是业务部门的“贤内助”。

三、财税金融公共关系建设需求

相信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单位都希望自己的财务管理团队拥有一个良好的财税金融关系,解除财务监管的人为镣铐。这需要财务部门的管理要有良好的公共关系意识与长效的公共关系维护理念。企业财务部门应当在进一步用活国家政策,进一步熟悉财税金融法规的基础之上,加大同监管单位与业务对接单位的沟通合作与公关往来。要做到以下三个改变:变因事而动为常态公关;变被动而为为有备而战;变管理关系为朋友关系。当然,一切的改变,都必须建立在财务合规性原则的前提之上,必须建立在过硬的专业储备基础之上,必须建立在智慧的政策领悟能力之上。

想要解决上述三个层面的需求,就对专业素养、服务意识、团队精神、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内部管理上,通过以下几个来促进整个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常态培训机制的建立,提升团队专业素养;通过部门文化建设的规划,提升团队职业精神。通过部门作风建设的要求,提升团队服务意识;通过内部激励机制的完善,提升团队工作效率;通过内部竞争机制的建立,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四、结论

第5篇:财税金融政策范文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难;对策研究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小微企业由于融资条件苛刻,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窄等原因普遍面临融资难的问题。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融资体制、信用环境、企业自身及融资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等诸多因素,需要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多方共同努力。

一、政府应从财税金融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

(一)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的税负负担

税负过重、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因素是制约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一些小微企业反映,如果把各种隐性、显性的税金、费加在一起,企业的平均负担在40%以上。据权威统计,即使是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素考虑在内,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我国的税费也要高出2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小微企业税负较高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为此要免除小微企业部分附加税费 ,改进和完善税制结构 ,进一步研究出台减免税费的政策措施,对小微企业实行结构性减税,建立起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梯度税收优惠体系。

(二)加强和完善财政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

1.是进一步探索降低涉企收费的途径。加大各类不合理收费的清理力度,着力规范公路通行费、银行收费,免除对小微企业行政性收费项目,切实加强企业负担监测,不断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2.是进一步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规

模。对小微企业结构调整、专业化发展、节能减排、增加就业岗位、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研发等技术创新项目等进行补助。要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体现政策导向,增强针对性,支持小微企业推进结构性调整和科技进步。

3.是设立地方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地方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其他社会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进一步改进资金支持方式,提高间接支持方式的比重,扩大政策辐射面。

(三)落实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定价机制,在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创新型和创业型小微企业可优先予以支持。在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鼓励小金融机构创新为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引导小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网点,向县域和乡镇延伸。

(四)规范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改善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应该看到,小微企业融资环节过多、负担过重的问题依然存在,必须下大力气解决。除银行贷款外,禁止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开展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检查。严格限制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以及大型企业变相转贷现象,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

二、创新多元化、多层次融资体系

(一)规范小微企业民间借贷行为

目前民间借贷仍然是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问题最主要的融资渠道。问题是如何对民间借贷作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规范化要明晰一个界限,就是民间借贷不能演变成募集公共存款,法律不能保护高利贷。要正视民间借贷现象的存在,充分肯定民间借贷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将其视为合理化的、主流的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同时,针对民间借贷容易产生信用风险、偿还风险等不规范现象,努力推进小微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使民间借贷建立在外部信用的基础之上,降低其风险。

(二)改革小微企业股权性融资

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目前,股权性融资准入门槛高、程序繁琐、核准期限长、综合成本高,因此能够通过上市融资的只能是少数实力较强的中型企业。通过降低股权性融资准入门槛、简化程序等改革措施,扩大小微企业股权融资面,帮助企业提高直接融资能力,有效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股权结构。

(三)发展小微企业债权性融资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大量急需资金支持的小微企业而言,债权性融资就成为其重要的融资途径。小微企业私募债属于公司债的一种,是非上市小微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通过承销商向特定投资人定向发行的债券,其特点是高风险、高收益、灵活性强。但也面临着投资风险、企业信用、募集成本、法律制度等多方面的考验。鉴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高风险性,不宜一步到位,应采取试点推进的思路。初期要注意控制发行主体条件和试点规模,范围不宜过宽,不断总结经验,弥补不足,以此建立风险缓冲机制,避免将风险传递到整个市场。

(四)完善小微企业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在收益的投资,一般是指在创业企业发展初期投入风险资本,待其发育对成熟后,通过市场退出机制将所投入的资本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金形态,以收回投资,取得高额风险收益。风险资本作为一种股权性质的资本介入,给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资本来源,同时股权持有时间较长、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管理、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等等这些特点又适应于小微企业的长期发展。更重要的是,风险投资通常会在发展战略、财务管理、治理结构、市场拓展、人力资源和进一步的融资等方面提供增值服务,从而对推动小微企业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三、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

小微企业外部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这样一个系统需要工商、银行、法院等各部门共同努力,关系着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根本解决。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企业分散在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文档格式、不同类别、不便查询的零散监管信息,汇聚于企业信用档案,按照各职能部门对企业的行政许可、认定、奖罚及质量技术监督监测和法院判决等不同信息分类,通过科学客观的统一征信规则和信息加工流程,使之成为企业信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免费供大众查询、参考。要大力宣传小微企业信用典型和经验,推广信用管理先进模式;对偷逃资金、信用不佳的小微企业纳进“黑名单”,并予以公告。

(二)建立健全小微企业担保体系

通过组建小微企业担保商会或担保协会等方式积极构建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金融机构应该根据小微企业的特点,内部成立专门小微型企业信贷机构,建立信用体系,拓宽抵押品范围,制定以专利、应收账款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具体措施。

(三)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建设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企业的命脉,是企业累积的无形资产。小微企业建立内部信用制度首先要加强自身管理,至少有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财务制度,建立基本的信用。以市场交易信用、融资信用、电子商务信用为重点,加强监管和政策引导,促进小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信用制度建设和普及工作,通过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信用评级、企业信用制度等,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融资能力。

(四)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服务

大力推进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继续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力度,鼓励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对小微企业的担保收费。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强化分散风险、增加信用功能。改善信用保险服务,定制符合小微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扩大服务覆盖面。

四、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模式

(一)创新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的理念

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这一世界性的难题,首先需要思想观念上的突破。对银行而言,面对的最大挑战,不是技术,是创新,是如何引导其员工改变保守的观念,进一步提高银行业职工,特别是起主导作用的高级管理者的思想认识,从支持实体经济和促进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真正认识到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和做好这项工作是双赢战略的真正含义。实际上,对于现代银行业来说,服务小微企业在调整银行自己的战略结构、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提升自己的竞争能力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创新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的体制机制

小微企业融资与大中型企业融资,在业务流程、产品服务以及风险管理等各方面明显不同。如果仍然沿袭发展大中型企业业务的思维观念与体制模式,小微企业融资业务就很难获得长足发展。要有效推进小微企业融资业务的发展,就必须在原有体制框架外积极探索构建新的经营管理体制机制。目前全国很多银行都开展了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创新,创新贷款方式、创新合作伙伴,甚至创新企业文化。实践经验表明,只要能够深入市场,银行结合自己的实际,结合当地的实际,创新小微企业支持机制,可以建立起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三)创新银行对小微企业融资的业务开展领域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不段创新对小微企业融资的业务领域。这不仅影响到小微企业的发展,最终会反过来,影响到银行的未来。因此,惟有创新,才能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才能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唐悦恒,陈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及对策浅析[J].今日财富(金融发展与监管).2011(12)

[2]周继新,探究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及应对策略[J].现代经济信息.

2012(12)

[3]张然,马勇.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J].中国商贸.

2010(23)

第6篇:财税金融政策范文

关键词:京津冀;大气污染; 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X8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2-0039-02

1 引言

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状况日益严重,接连发出红色预警,廊坊地区大气污染的治理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但在京津冀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合作方面,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集中表现为京津冀还缺乏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长效保障机制,缺乏区域内财政金融政策的相互配合,存在着治理大气污染的可用资源与承担任务不匹配现象,制约了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环境效益。京津冀目前还处于跨越碳排放强度高峰的初级阶段,距离跨越人均碳排放高峰和碳排放总量高峰还存在很大差距,还面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中的人均碳排放和碳排放总量上升的艰巨任务,寄希望在短期内很快跨越人均碳排放高峰和碳排放总量高峰,取得“一蹴而就”的成效是不现实的。

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既要靠行政手段,也要靠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当前京津冀在治理大气污染中,虽然在淘汰落后产能和强制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等方面,利用行政手段能够取得一些成效,但从长期看,还需要利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为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提供长效保障。

造成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运用不充分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财税金融制度还不能适应低碳绿色发展需要。一方面,我国还没有按照“税制绿化”和“财政绿化”要求,完善税收制度和财政制度,导致我国现行税收和财政在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改造提升方面,缺乏科学的制度安排,不利于发挥治理大气污染的财税制度功能。另一方面,我国在信贷考核体系中,还没有把绿色信贷真正嵌入信贷制度内容中,还没有形成导向清晰、内容完整的绿色信贷体系,减弱了治理大气污染的金融制度功能[1]。

2 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的治理对策

协同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既要明确考核目标和任务分工,又要注重协同合作,必须在协同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牢固树立区域环境效益至上的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克服各种阻碍协同合作的制度障碍和行政体制障碍,必须针对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任务和三地客观存在的财政金融资源差距,密切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在注重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力和财政投资吸引作用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行动中,为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2.1 近期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完善跨区投资税收征管体制。对于总部经济所在地与分支机构所在地之间存在区域内的“飞地经济”现象,应按照地域管辖权优先征税,居民管辖权补征税款的要求,制定国内跨区域的统一、规范的企业所得税核算标准和分享办法,以抑制各地为争取分支机构项目落地而乱施税收优惠和任意让渡税款行为。同时,还应统一税收征管的执行标准,以解决京津冀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三地执行标准差异和由此造成的纳税人为减轻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跨区域报税问题。

(2)加大中央对环首都地区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重大国家战略,中央财政应承担更多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涉及减少污染排放的能源节约和能源替代项目、淘汰落后产能、产业改造升级、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消费节能和消费减排等综合治理京津冀大气污染内容方面,加大中央京津冀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支持力度,是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促进环首都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

(3)信贷管理体制创新。在京津冀协同治理污染的发展过程中,应通过金融管理特别是信贷管理体制创新,增加绿色信贷权重考核体系等举措,对承担治理大气污染任务重、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大的相关区域,增加其鼓励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绿色信贷指标,提高其金融机构存贷比水平,使京津冀资金保障与京津冀承担的治理大气污染的产业结构改造任务相一致。通过增加和调剂京津冀区域的信贷指标,支持其传统产业结构改造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4)协调京津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空间布局关系。按照京津冀产业一体化协同发展要求,借助区域合作协调平台,协调京津冀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空间布局,有利于促进京津冀产业的吐故纳新,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引进和布局新的l展项目,进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节能减排。在布局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方面,不仅要杜绝各行政辖区采用非市场竞争手段,争夺和拦截外商直接投资现象,还要通过京津冀协商合作,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重点布局在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重、节能减排压力大的区域。

2.2 中长期应采取的措施

(1)完善制度保障条件,提供长效保障机制。主要体现在财税制度保障方面,一是需要按照绿化税制,完善税收体系要求,及时征收包括碳排放税在内的环境保护税,通过完善消费税制度,把“两高一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发挥其抑制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功能。二是实施汲水财政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导向型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利用的财政投资、财政补贴支持力度,在鼓励和支持产业改造升级、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的同时,吸引商业金融机构、实体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行动中,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三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完善政府节能减排的制度保障体系,通过制度化的政府绿色采购,发挥政府节能减排的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提供节能减排产品和社会提供节能减排服务[1]。

(2)加执法整治。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以整治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为重点,铁腕执法,严查严管,开展环境专项执法整治,从重从快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让污染企业切实付出高昂代价。并采取督导检查与纪检监察联合督查等,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3)严格规划区内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加强对各个辖区的督导,对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空气质量进行认定和,强化督导和技术指导,做到责权统一,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市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4)加大对市民的宣传引导。继续与市主要媒体密切协作,播发环保公益广告,向市民群发环保公益短信,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开辟空气污染防治科普专栏。同时,加大社区、学校等的雾霾知识普及宣传,消除大众的恐慌情绪。

(5)大气检查结果将与地方政府考核挂钩。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专项检查以京津冀为重点并兼顾周边地区,环保部将组织10个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飞行等方式锁定污染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说, 各类大气排污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群众投诉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的办理情况是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检查结果将作为对地方政府考核的依据。

(6)积极发展环保产业。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布局,在实现公司盈利的同时,实现污染一体化治理。到2017年底,北京市要调整退出高污染企业1200家,天津市钢铁、水泥产能控制在2000万t和500万t,河北省钢铁产能压缩淘汰6000万t以上。产业结构优化、高污染企业搬迁等工作,既可以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也是倒逼产能过剩行业进行调整的路径。而当下环境,往往能找到可以变通的方法,理由就是环境违法成本低,处罚轻,而环境违法后换取的经济效益极高。环境立法必须先行,一系列可为的促进环境守法的手段和机制也应该尽快完善。其中,应促成相关信息对全社会公开,交由全社会共同监督,这就有可能促使这些问题受到重视,法律法规贯彻和执法干预都将更为顺利。环境执法如此,京津冀一体化在环保领域的一体化,同样可以遵循这样的路径,加以促进[2]。

3 结语

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反复的环境治理过程,是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大气污染来源分类,是从点到线、从线到面、双管齐下、科学治理的重要基础。赵颜颜列举了几种大气污染源的分类,通过分析京津冀地区实际情况,分析出其主要污染源,针对污染源的不同提出了治理大气污染问题的建议和对策[3]。当前,河北在水资源、大气环境、能源供给和总体生态体系等方面面临严峻挑战,与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改善的目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河北省应着力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重点建设京津绿色生态屏障[4]。

致谢:本文在资料整理过程中,得到了霸州市环保局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1]王延杰.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配合[J].经济与管理,2015,29(1):13~18.

[2]张 皎.加快京津冀治污一体化的建议[J].经济界,2015(3):22.

[3]赵颜颜.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源浅析[J].经营管理者,2015(11):139.

[4]彭建强,张 波.河北省建设京津绿色生态屏障面临问题与对策[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2):39~42.

Analysis on Preven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Atmospheric Pollution in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Zhang Yajuan, Du Wenli, Han Zhanpo

(Ba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Bazhou, Hebei 065700, China)

第7篇:财税金融政策范文

[关键词]高新技术;美国;日本;政府采购

[中图分类号]F8124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3-0147-02

作者简介:宋佳(1986-),女,黑龙江依安县人,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研究。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资金项目,课题编号:YJSCX2011—145HLJ。

财税政策作为政府调控经济最直接的手段,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鉴于高新技术产业高风险、高投入、周期长的特点,其在起步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仅依靠企业自身无法拉动其快速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政府应出台相关财税政策扶持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

一、美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一)美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注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国家之一,而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决定了美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是一种市场主导型模式。美国所采取的财税倾斜政策主要包括对R&D的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和政府采购。

1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作为研发活动的重要资助者,美国联邦政府一直引导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扶持本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近年来,联邦政府的R&D经费支出总体呈上升趋势,2001—2011年R&D经费支出年平均增长率为35%(见表1),约50%的经费被用于试验研发。这表明美国对科技成果转化成实际生产力的环节投入较大。美国政府通过对符合其科技产业政策的企业产品实行保护性购买政策,直接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2)构建完善的政府采购体系。美国的政府采购规模居世界首位。联邦政府的采购制度具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完善的监管机制、规范的治理机制、明确的政策导向及先进的软硬件条件等特点。

美国采用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模式,设立多个监管机构,包括下属美国国会的联邦会计总署、独立的政府采购办公室等,对行政机关的采购计划进行评估,对采购项目进行审计,以保证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与透明。此外,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网络技术也为美国政府采购提供了高效的交易平台,通过建立联邦采购数据系统、联邦商机信息系统等数据库,政府采购部门可以实时地了解产品市场供求状况及价格波动,运用竞价采购、招标等方式实现政府及采购商的双赢。

2税收优惠政策

(1)研发费用税前扣除。美国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采用两种扣除方法:一是资本化,即以折旧的方式逐年扣除,扣除年限通常不少于5年,用于软件的研发费可以缩减至3年;二是费用化,即在研发费用发生的当年进行一次性扣除。若企业当年没有盈利或应纳税所得额,该项扣除可向前追溯3年,向后结转7年,最长可顺延15年。(2)设备折旧年限缩短。依据《经济复兴税法》,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折旧年限缩减为3年;产业用机械设备折旧年限则定为5年。

(3)企业科研赞助支出税前扣除。企业向高等院校和以研发工作为目的的非盈利机构捐赠的科研新仪器、新设备等视同为捐赠支出,计税时可扣除。

(4)科研机构免税规定。依据美国税法,非营利机构不需缴纳税款,且科研机构视同为非营利机构,依法享受免税待遇。

(二)日本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日本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模式遵循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

1研发费用补助金制度。研发费用补助金制度包括研发补助金与研发委托费两种制度。如技术改善补助金、大型工业技术研发委托费、下一代产业基础技术研发委托费及能源技术研发委托费和补助金等。

2税收优惠政策。

日本实行的税收优惠主要有三类:一是研发费用抵减应纳税额,即抵减可选择费用化与资本化方式;二是针对重大技术研发设备的税收优惠。对于用于基础研发的折旧资产,可按当年该项支出的5%从应纳税额中抵免;三是对于引进外国技术的税收优惠及针对技术研究协会的税收激励措施。

3研发活动优惠融资安排。

日本为研发企业提供低息或无息的优惠融资,以支持企业研发活动。优惠融资,即以低于民间金融机构的利率向企业提供资金,其利息差额视为政府的实质性补助,用于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发活动。

二、美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及借鉴

(一)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1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

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起步期,巨大的资金需求和高风险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因而应保持并不断加大中央及地方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产品的财政补贴力度,并丰富财政政策的支持方式,在补贴之外,综合运用风险投资、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等财政支出方式,强化财政政策效果,发挥财政政策调节经济活动的杠杆作用,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财政支持、扶持其发展。

2明确财政补贴重点。

现行财政补贴政策基本覆盖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创立、发展、转让及销售各个环节,因而应尽快明确财政补贴的重点环节,将高新技术产业创立及发展环节作为补贴的核心,以转移支出方式增加其产出、改善其经营状况,促进其发展。

(二)逐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1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创新环节和相关配套产业的税收优惠范围 。

在保持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阶段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将政策范围扩大到企业研发创新环节,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研发及其土地使用实行一定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及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减免征收等优惠政策,有效地激发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2采取税收优惠和奖励等政策激励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融资支持 。

对可以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投融资和技术交易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应采取税收优惠和奖励激励政策,多渠道促进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例如,经认定的风险投资公司信用担保机构、各类技术交易所及其它中介机构可在一定期限内享受一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3采取多元化税收优惠和科技补助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

通过实施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引进用于技术创新的设备和专利,提高生产效率和工艺水平;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专项补助、新产品试制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并逐年提高这三项经费的比重,以期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三)健全政府采购机制

1提升政府采购在国家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地位 。

我国政府采购主要关注具体行为,缺乏整体目标,忽视了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职能,应提高对采购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与国家产业发展密切挂钩,从市场环节支持企业发展,完善政府职能,从而使政府支持企业的措施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确保政府采购在国家经济管理中应有的地位。

2抓紧制定支持我国企业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竞争力整体偏弱,应加大政府采购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而政府采购能否支持我国高新产业发展,取决于是否有完善的政策体系。当务之急是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和本国企业认定标准,将政府采购法关于购买国货的规定落到实处,以切实实现政府采购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李炳安美国支持科技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研究[J]经济纵横,2011(7)

第8篇:财税金融政策范文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 融资难 不完全信息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2)05-0093-04

一、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现状

《江苏省“十二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江苏省将着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江苏省未来经济增长的引擎和支柱产业。2011年,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全年销售收入达26090.3亿元,比上年增长26.4%。战略性新兴企业需要依据自己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其他相关要素来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只有这样才能让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金融资本良性互动,促进产业的快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价值链的关键环节在研发阶段和产业化阶段,这两个阶段由于运作特点的不同对融资渠道也有差异性。

1.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融资现状

全省不少战略性新兴行业发展时间短、产业基础薄弱、核心技术和产业化瓶颈都没有实现突破,大部分处于初创期(研发阶段)。在研发阶段由于投资回收期限长、创新领域的技术不确定性大,只有熟悉该行业的风险投资才会对研发阶段进行投资。同时,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资产,很难作为抵押品向商业银行融资,因为其不符合商业银行信贷准入门槛,所以,在研发阶段战略性新兴产业较多选择股权融资。《江苏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1》披露,截至2010年底,江苏省共有登记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183家,全部注册资本达到323.09亿元,创业投资机构数量和资产规模分别占伞围的22.31%和20.57%。创业投资机构的资本最初都是来自于政府的出资,慢慢发展到外资、民间资本的多种渠道的投资。在已登记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中,以民间资本为主的大约占到45%,其中包括国际知名创业投资基金凯雷和弘毅。江苏创业投资机构总量、每年度新增机构数量、实际投融资案例数和金额、新增投资案例数和金额、年吸引创业投资额等指标都位居全国第一,投资资本规模居于全国第二,略低于广东。

2.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银行信贷融资现状

产业化阶段是市场化的阶段,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这时企业资金周转时间大大缩短,同时新兴企业固定资产比例增大,符合银行信贷准入门槛,进而通过银行信贷融资,大大降低了企业融资的成本,所以处于产业化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宜采用银行信贷融资。江苏省已经成立了18家科技支行,17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省科技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也从最初的6000多万元逐步增加至9100万元,累计近3亿元,四年内带动科技贷款新增量达到300亿元。省金融办提供的一份关于苏南部分地区科技型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45%左右的科技型企业都将银行信贷作为企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截至2011年5月,江苏省主要商业银行对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达到1053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比重为2.98%。2012年,常州市对成长型科技型企业设立了风险补偿金,形成了风险共担机制,对成长型新兴企业产生的不良贷款,由风险补偿金和合作银行共同承担。

二、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便利程度南北差异较大。江苏省创业投资机构的区域分布很不均衡,苏中和苏北地区大大低于苏南地区。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苏南地区登记在册的创业投资企业113家,占全省的93.38%;注册资本规模199.79亿元,占全省的95.78%。由于金融机构投资地区偏好的出现,全省金融机构主要投资在苏南地区的新兴产业,大大加速了苏南地区新兴产业的发展。苏中和苏北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难度加大,扩大了苏南、苏北经济发展差距。这既不利于苏北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也不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更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导致苏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缓慢,对创业投资机构缺乏吸引力,进一步恶化了苏北地区的经济环境。

2.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渠道不畅。2010年,江苏省各类创投机构投资额为67亿元,占当年全省GDP的比重仅为0.17%。新兴企业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偿债能力较差,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等债权性融资,因而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缺少多元化的融资途径。创业投资太重短线投资而轻长线投资。不到20%的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孵化期或者成长期的新兴企业,并且逐年呈下降趋势,这种情况相比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另外,省内金融机构体系普遍存在同质化现象,缺少专业化和多元化的融资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未形成规模效应,盈利能力较弱,商业可持续性小。面对资金缺乏,融资性担保机构在风险控制、业务拓展、业绩提升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风险投资引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并且陈旧的考核制度阻碍了其发展,从而削弱了创业投资的引导作用。

3.专业科技金融人才缺失。刘志彪(2011)在长三角地区金融论坛指出,江苏省科技金融机构不仅缺少金融人才,更缺少具有理工科背景的金融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都是理工科类高新技术产业,只有熟悉资本市场运作、懂得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的风险投资人才会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相关行业进行投资。人才的优劣决定了融资的成败,尤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个高风险的产业,势必需要众多既了解政策和资本市场运作,又懂得先进技术和项目操作的人才。江苏省科技金融机构最多的地方是苏州,但是,在2009年苏州市平均每家科技金融投资机构专职人员仅为4.1人,其中高级专职人员为2.8人,从事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仅为2.2人,更缺少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这种高科技产业角度考虑融资的高级复合人才了。

4.对融资担保机构监管不力。目前,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缺少统一的融资对接平台,融资双方都不能全面获得对方的信息,很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情况,所以需要融资性担保机构作为中间人来实现融资。但是也存在个别金融担保机构内部控制力不足;出资不实;抽逃资本,热衷于担保具有高风险、高收益项目;从事高利贷,非法吸存、非法集资的融资担保体系的风险。另外,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由于其业务过度集中,可能存在未知的信用风险。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已经成为政府融资平台风险的新来源。

三、加强江苏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议

1.加大支持力度,优化财税金融政策。设立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政府财政对专项资金投入。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统筹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同时建立稳定持续增长机制,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比例增长,大大降低企业研发风险,鼓励企业大胆创新;建立企业研发投入等同于税收的税改制度,切实完善流转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支持政策,形成社会资源乐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局面。对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客户,银行应从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贷款期限、还款安排等贷款条件方面采取灵活政策;同时,开发适合战略性新兴企业的信贷产品,缓解战略性新兴企业融资难。同时,政府应采取一系列补贴制度,促使战略性新兴产业良性发展,保证其正常运转。

2.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压力。拓宽战略性新兴企业的融资渠道,从传统贷款业务扩展到贸易融资、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创立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以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形式,培育一批省内有代表性风险投资机构;引导国外著名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金融类公司等投资机构来省内拓展风险投资业务;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利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市直接融资;鼓励优质战略性新兴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引导成熟战略性新兴企业利用国外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融资。通过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投资为手段,实现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对接,帮助战略性新兴企业快速成长。

3.统一融资平台,缩短江苏南北差距。按照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十二五”规划,整合现有投融资平台职能,组建统一性投融资平台,规范市场化投融资平台,建立决策、管理、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新型投融资体制,促进投融资平台健康均衡发展,缩小苏南、苏中、苏北的差距。由于处于苏中、苏北地区的战略性新兴企业在融资方面处于劣势,应该适当降低这些企业的银行信贷准入门槛,扩大苏北地区的银行信贷审批权,尤其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增量审批权。同时,组织高层次的南北投融资交流活动,鼓励金融机构投资苏北地区战略性新兴企业。

4.支持优质新兴企业,发挥金融资本杠杆效应。优先提供资金给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效益好、信誉高、创新强的企业,促进其迅速做强做大,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依托科技融资机构,发挥其在产业链进行投资布局的能力,以资本的方式整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相关行业的前、后关联企业,促进稀缺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达到资源有效配置。充分利用资本杠杆作用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互动发展,加强与现代服务业的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使各地产业资本、创业投资基金、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同时加强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技术创新服务体系的联系,通过统一的投融资平台来优势互补,有效发挥投融资平台的最大效用。

5.建立健全担保制度,创新担保模式。建立战略性新兴企业担保机构,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形成战略性新兴企业、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有效融合的平台,为战略性新兴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战略性新兴企业,提供优质的融资担保服务。一方面,不断创新合作服务模式,有针对性地创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服务方式;另一方面,不断创新融资担保品种,为不同类型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设计差异化的担保业务,进而从根本上解决战略性新兴企业融资难问题。

6.完善中介机构协同作用,减少融资风险。有些收益差的新兴企业为了获得融资,想方设法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导致审计报告披露的企业财务信息不真实。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必须规范中介监督机构的工作流程,提高其职业道德,同时加大对做虚假报告机构的处罚力度,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建立预警机制,建立新兴产业相关行业协会,并由其撰写新兴产业的年度发展报告,向全省公开政府政策导向、社会投资需求情况等重大信息。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的作用,避免发生投资过度,减少行业恶性竞争。

7.强化部门监管,规范投融资平台运作。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平台是依靠金融手段对行业和企业实施投资和整合的方式,所以要将其纳入金融机构监管范畴,并明确监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和管理。参照银行、保险、担保等行业模式,研究制定相关的行业规则,积极引导股权投资行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8.大力培养复合型金融人才,增加融资机会。着力改进高校金融专业课程设置和培养方式,为金融专业的学生增加良好的实践机会。同时,扩大金融人才的外向型培训。利用资本、产品、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培养人才、锻炼团队,切实提高金融人才的专业化水平,优化金融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建立复合型金融人才储备库,并设立外在专家评估小组。

第9篇:财税金融政策范文

自2003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挂牌成立,颁布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来,标志着管理196户中央企业近7万亿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开始运行。历经八年多的发展,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从2002年的7.13万亿元增加到现在的28万亿元,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20.2万亿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央企户数已减至117家。而2011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央企业已有38家上榜。同时,在“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了翻番,年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15%。

2011年,中央企业“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围绕“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的核心目标,大力实施“一五三”战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但是,今天的改革,却引起了人们的质疑,究竟国企该何去何从,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两点思考

(一)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的思考

1.问题提出

仿佛政府天生就与国有企业剪不断、理还乱。这不禁让民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总是向国有企业投以羡慕的眼光。究竟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又是什么?这不禁令人发问。

2.问题解决

正如党的第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的:我国的国企改革,就是要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使每一个微观国有企业,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适应市场经济充分竞争环境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那么,国有企业的股东就应该是全体国民,全体国民授权政府,政府再授权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行使出资人权利。其中,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投入的资本为法律依据,享有出资人权益,负有限责任。

通过国资委这一特设机构,从根本上切割国有企业与各级政府组成部门之间的隶属关系和利益纠葛,使国有企业还原为纯粹的“企业”。同时督促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企业一样照章纳税,税后利润视情况定额度上缴专门账户,用于全民福利保障或部分直接向全民分红。由此建立一种全民所有、全民共享、全民监督、全民支持的最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并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公有制形式。

因此,正如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所说:“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几年我国将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与此同时,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则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对有必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这种方式,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还原国有企业的“企业”属性,强化其“全民所有”的功能、价值和意义,推进国企改革走向市场,走向科学。

(二)国有企业经营范围的思考

1.问题提出

一直以来,国有企业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甚至在某些领域以寡头垄断的形式进行着经营,看着国有企业高额的利润和优裕的工资福利,广大人民对此不断发问,国企是不是应该完全参与市场竞争,不应该通过垄断资源、垄断政策等攫取高额利润。面对这样的疑问,我们不禁思考,国有企业是否应该打破固有经营范围,更广泛地参与市场竞争,亦或是国有企业只需要在公共服务领域存在,市场经济要求国有企业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呢?

2.问题解决

笔者认为,这应该从我国具体的国情出发来思考。我国现在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此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国企改革实践中,通过抓大放小和战略重组战略,把国有经济收缩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领域,收缩在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和公共服务领域,并让出了绝大部分的市场容量和空间,让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充分竞争和发展。同时,通过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力争使之成为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微观实体。这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国有企业经营范围的问题。

现如今,通过2012年《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可以明确看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行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中小型企业上市融资,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流通体制改革。这一系列政策的制定,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加大国企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决心,已经从根本上破除了国有企业垄断的地位,在激烈的市场化竞争中,唯有能力者才能胜出。

三、总结

通过国企改革的两点思考,可以看出:国有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保障条件,而且全面拉动、促进了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因此,我们应该继续加快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使中国的经济能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光明日报.关注国企系列报道之一:国企怎么样?光明日报,2012-04-17.

[2] 赵正勇.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问题.改革与开放,20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