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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近几年,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各类投资增长较快,对资金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从资金供给情况看,农村经济直接或间接融资都存在障碍。资金供给增长不快,资金供需缺口较大,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对当前农业经济资金供需状况的实证研究,对农户“贷款难”及农村金融约束进行相关分析,进而提出加快金融立法,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建议,以期破解当前农村金融现状之困局。
近几年来,国家十分重视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及政策措施特别是随着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实施,对 “三农”问题的关注与政策研究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显著加快,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各类投资增长较快,对资金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从资金供给情况看’农村经济直接融资依旧不畅,间接融资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而出现金融主体缺位、存款外逃、信贷紧缩等问题,导致农村经济资金供给增长不快,远远满足不了经济发展所需,资金供需缺13日益增大。笔者通过对当前农业经济资金供需双方情况的考量,提出一些想法,以期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有一些参考作用。
一、 当前农业发展资金需求变化趋势及特点
我国农业经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前以农作物种植业和禽畜养殖业为主,后期进入小规模农业发展时期。“九五”以来,主要发展特色种养和农产品加工的订单农业,逐步向产业化农业阶段发展。
1.农业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供需变化
在传统的农作物种植业和禽畜养殖业阶段基本上是自给自足式发展,小规模农业发展时期也是以货币缓慢积累和滚动发展为特征,伴有少量的民间信贷,基本上没有银行信贷。进入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后,部分农户开始贷款发展经济作物种植和特种动物养殖项目,后期进入发展特色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的订单农业阶段,越来越多的农户和私营加工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信贷资金成为农业发展中的一种主要融资方式。近几年在一些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资金的需求量逐渐扩大,农业内生性积累根本无法满足发展需要,只能依赖银行和民间资金来发展。据对某地 100户农业企业和l000户农户问卷调查,1987年前基本上没有银行贷款,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和民间信贷来发展生产,1996--2005年银行新增贷款平均增幅24.45%,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度由27.19%上升到61.83%。
2."-3前农业经济资金需求特点 一是农户的资金需求单笔数额小,户数多而分散,资金使用周期较短。多数是一些从事农副产品粗浅加工的个体加工户,经济作物种植户和畜牧养殖户,以及一些小型个体运输户和经商户,资金需求一般在5一lO万元,资金使用周期多在一年左右。二是农业大户的资金需求单笔数额较大,户数较多,资金使用周期相对较长。主要是一些小规模的私营加工企业、特种作物和动物种养大户、订单农业的季节性收购企业等,其资金需求一般在2O一100万元,资金使用的季节性较强,使用周期在一年以上。三是龙头企业的资金需求数额大,户数小,资金使用周期长,主要是一些与大户和农户签定契约,依靠他们供给原料进行生产的龙头企业,以及一些自身投资建设基地提供生产原料的龙头企业,资金需求一般在500--1000万元,资金使用周期多为两年以上。
二、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资金需求现状分析
从相关调查结果看,60.6%的农户有资金融入需求,32.7%的农户获得了信用社等正规渠道贷款,信用社对有金融需求农户的贷款满足率达到48.4%,实际获得信用社贷款的农户占申请过贷款农户的比重为74.2%。调查结果表明,我国正规金融对农户信贷需求满足还远远不够,一是有现实的信贷需求却不能获得正规贷款;二是虽然获得了正规贷款,但正规贷款的规模小于实际资金需求规模。根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2001--2004年有现实借贷需求即发生过借贷行为的农户中,没有获得正规贷款的农户占42%,有借贷需求且最想从正规金融借款的农户中,没有能够获得正规贷款的农户占到了40.4%,在获得了正规贷款的农户中,35,6%的农户认为正规贷款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当前农户贷款难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贷需求缺口大
农户期望的借款规模往往明显高于实际的借款规模,很多农户受到信贷规模的约束,大额的信贷需求不容易获得满足。
2.贷款成本高
农业生产的效益普遍低于其他产业,农业借贷的收益率相对较低,过高的利率必然给农户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据调查,34.6%的农户所能接受的最高借款利率甚至低于人民银行的存款基准利率2,25%;64.9%的农户所能接受的最高借款利率低于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5.58%。这反映了很大一部分农户的金融需求不具有市场有效性,难以通过市场性金融满足。调查表明,信用社贷款的平均利率为6.42%,不仅高于其他银行利率,甚至还高于一些民间贷款的利率。而农户可接受的最高借款利率平均值仅为5%,很多地区信用社的贷款利率超过了农户所能承受的范围。
3.贷款期限不合理
农户资金需求表现出较强的季节性,对资金需求的频率高、时间紧,大多数农户希望的贷款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上,而且考虑农业经营的风险性比较强,农户更希望期限上适当放宽。信用社的贷款期限是按年度计算的,一般是年初发放,要求年底还款,但通常当年收获的农产品在年底还不能够完全卖出,农户很难有资金还款。
4缋款手续繁琐
目前,信用社的贷款程序复杂,审批时间长,有些贷款审批下来已经贻误农时,使农户融人该笔贷款失去意义。
5.难以满足抵押和担保条件
目前,大部分信用社贷款的最主要抵押物是房产,但住房作为农户基本生活保障又很难被剥夺,因此,农户住房用于抵押的意义很有限。银行存单也可用作农户贷款的抵押资产,但一般需要贷款的农户往往又缺乏自有储蓄,故大部分信用社存单抵押都是借用他人的存单。同时,目前大部分信用社都是需要担保的,通常只有关系比较好的人才会答应做担保人,一般都是亲戚朋友,而且担保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因此,有不少农户认为,与其找经济比较宽余的亲朋好友做担保人,还不如直接向他们借钱来得方便。而信用社所开展的联保贷款业务也面临成立联保小组困难的问题,目前使用小组联保的贷款仅占贷款总额的很小一部分。
6.农户对获得正规贷款缺乏信心
目前,大量农户因为对正规贷款不抱乐观预期,因而没有尝试过申请贷款。据有关调查,在1053户从未申请过贷款的农户中,179户农户因为觉得自己没有关系而没有进行贷款申请,占l7%;117户农户因为不懂正规贷款程序而没有申请,占11.1%;62户农户因为觉得自己不能满足信用社的抵押和担保要求而没有申请,占5.9%。
三、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约束原因分析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但我国农村经济获得贷款的比重与其在GDP中的份额极不相称,同时,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已严重影响了农村投资和资本积累,加剧了农村“贷款难”,这已成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直接障碍。不可否认,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的确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政府持有的大量外汇储备及各家商业银行巨额的储蓄存款余额足以证明我国不再是一个资金短缺的国家,故当前农村金融流动性紧张,显然不能以金融供给短缺为借,可见,我国农村金融约束一定有着其他方面的原因:
1.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农村经济制度变迁的路径相悖
1979年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制度的两次重要变革一的推广和乡镇企业的兴起,都采取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方式。变革后的我国农村经济形成以个体为基础生产经营单位的格局,对资金需求具有小额、分散、灵活、方便的特点。但由于农业经济比较利益低下,故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了优先发展工业的重大经济战略部署,我国也是如此,所以,历次农村金融制度变革都选择了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方式,其实质是以政府供给为主导的强制性变迁方式,而并非农村经济个体的自主选择,更多地体现了政府意愿。
2.金融机构定位不明
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农村机构网点,上收贷款权限后,邮政储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家金融机构中只有农村信用社是真正扎根于农村,但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由于存在对农村资金投放不足、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不良贷款率较高、股权过分分散、风险共担机制未形成等方面的缺陷,其服务“三农”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成立的初衷是“自愿、互助、民主和低盈利性”,由于我国长期以来没有合作金融方面的法规,《商业银行法》的很多内容并不适合农村信用社,再加上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明晰,使得该机构从诞生开始就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政府干预贷款现象屡有发生,在资金的运营上更多地体现了政府的价值取向,而在一定程度上漠视农户的经济需求。
3.民间金融排斥在体制之外
改革开放以来,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农村快速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经济结构对资金产生了多样化的需求,虽然民营经济已经覆盖了大多数经济领域,但涉足金融行业却面临着极高的门槛,国家仍实行严格的金融管制。金融管制的结果是农村金融市场被国有银行及信用社垄断,多元化的资金需求只能由单一的国有部门满足,尽管民间金融市场存在缺乏还款约束机制、信用范围狭小、借贷利息高、抗风险能力弱等种种弊端,但它却能有效地解决农村金融信息不对称、抵押物估价、非生产性借贷等难题。各种形式的民间金融虽不被政府认可,却在政府的屡次禁令中或隐于地下,或改头换面,并逐步侵蚀着银行贷款在农村金融中的份额。据有关调查显示,从农户现实的融资行为上看,其融资优先次序依次为亲友借款、正规借款和市场性非正规借款,农户所有借款中非正规借款占到了62.13%,亲友借款是农村最重要、最普遍的一种融资方式,农户所有借款中亲友借款占到了58.1%,68.1%的农户有亲友借款;企业所有借款中亲友借款占到了38.8%,24%的农村企业有亲友借款。
4.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传统农业作为高风险的产业,不可能依靠纯粹的市场机制获得其需要的资金配置,必须依靠市场1;01,的力量获得金融支持。近年来,我国金融体制市场化的进程逐步加快,竞争性的商业银行制度已见雏形。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以及特殊的小农经济模式,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滞后于城市金融改革进程,导致了市场为主导的城市金融和政府为主导的农村金融并存的二元金融结构。由于小农经济对资金需求的细小化以及小农经济本身所蕴含的风险性与现代金融机构经营目标所追求的资金运营规模化和安全性之间存在着巨大落差,从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农村中金融网点的收缩和农村金融的萎缩。可见,农村金融体制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
5.农村经济的商品化程度低
我国农村许多地方还停留在“自然经济”和“物物交换”的原始落后状态,商业化程度低,导致货币化程度不高,也正因为如此,商业信贷活动在农村的开展面临着相当的困难。如,农村金融中存在一个很突出的抵押物问题,银行不愿意接受农村客户提供的抵押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双方在估价上差距甚大,即使银行接受了这些抵押品,也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抵押品拍卖市场去处理。可见,农村金融约束不仅仅是一个金融市场问题,还牵涉到农村的经济模式。
四、加快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政策思路
1尽快出台合作金融法
西方国家基本都有《合作金融法》之类的合作金融专门法律制度,而我国发展合作金融五十多年却没有《合作金融法》,不能不说这是我国合作金融发展上的重大制度缺陷。要依法引导和管理合作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合作金融立法上至少应做到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尽快出台《合作金融法》或《农村合作金融法》,以便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有法可依;二是立法思想应体现“解放思想,突破创新”的要求,打破陈腐观念的束缚;三是放宽农村合作金融标准,发展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多种合作金融形式;四是要突出“增量渐进式”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思想,对增量要积极扶持,鼓励创新;五是“支农”应体现“资金支农”一元化判断标准,即只以资金支农效果的好坏作为判断合作金融发展成败的依据。
2.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1)明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支农方向。在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国家以实拨资金兑付央行票据等形式来消化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包袱,目的在于让其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针对当前部分农村信用社的 “弃农进城”战略,政府应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突出其支农方向,可对其提出投放农户贷款和农业企业贷款的比例要求,利用其机构多、人员足的优势做好小额贷款的零售业务,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所需。
(2)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重要功能。非粮食种植重点地区的农业发展银行应该让其承担部分支农政策性贷款业务,从而弥补市场方面的缺陷,体现国家支持农业经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意图,在带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农村经济信贷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
(3)利用经济杠杆引导其他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可以尝试通过利率适度放开机制,吸引其他银行对优质农业项目进行资金投放,拓宽农业与金融合作的空间。
(4)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目前,在农村的正规金融渠道受到诸多约束的条件下,可适当鼓励和引导农村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重点引导发展小额借贷业务,使其逐步成为正规金融小额信贷的有益补充。
3.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农村金融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在有效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同时,实现自身的风险最小化和可持续经营。一是可以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调整贷款期限,增加中长期贷款的投入;二是根据农户借款的用途设置不同的金融产品,根据不同的需求特点为不同贷款设置不同的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三是创新担保方式。从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是一种有益的金融创新方式,在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同时,社区内信用监督以及“联保”的约束机制提高了贷款的回收率。同时,政府应该主动为农村设计并提供金融衍生工具及投资组合和风险管理策略,从而更加有力地支持农村金融创新。
参考文献 :
[1]张杰.“农户、国家与中国农贷制度:一个长期视角”,[U].金融研究,2005,(2)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金融体系 完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207-0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面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新农村建设,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新农村建设所需资金也主要应通过金融市场解决。金融要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发挥农村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关键是要解决目前金融支农方面所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培育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农村金融市场。
一、新农村建设中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问题在于,随着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已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1.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不能充分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当前,农村金融体系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集约化经营,金融机构大幅撤销县及县以下机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大幅度收缩的状况。在这种状况下,由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辅助的三家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组成的“三分天下”支农局面,已形成“空心化”局面,存在着分工不明确、产权不明晰、缺乏层次等问题。农村信用社事实上被孤立为农村金融“光杆司令”,以向农户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方式提供资金,这种小额信贷具有扶贫性质,一方面符合信贷条件可以取得贷款的农户少,另一方面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量加大,小额信用贷款已无法满足较大额度的贷款需要。
2.资金利率形成机制影响资金的优化配置。国家对农村金融市场实行十分严格的金融管制,利率形成机制还未完全市场化,在民间借贷市场活跃的情况下,资金市场存在两个价格,导致资金供求基本信号被扭曲,影响了资金的优化配置,这本身也是导致农村资金抽往城市和地下金融禁而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3.资金供给短缺,局部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农村金融的供给方仅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实行商业化改革后,大幅度撤并县以下营业网点。农业发展银行也因政策性亏损等原因,业务范围大量收缩,与绝大多数农户没有业务联系。目前,农业新增贷款85%以上都来自于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几乎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的供给方,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事实上的垄断者,导致农村金融市场无法形成必要的竞争。
4.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健全。一是硬件建设不适应业务发展需要。近年来,一些经济发达的专业村、成规模的农业生产示范基地的金融服务需求甚至超过了部分集镇,迫切需要建设新的网点。二是软件建设亟待加强。农村金融营业网点服务方式、服务手段落后,电子化、票据化程度较低,支付结算体系落后。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从统计数据看,目前,农村金融从业人员年龄老化、学历层次低、知识结构不合理、凭经验办事的问题较普遍,部分年轻职工人心不稳,不安心农村金融工作岗位。
5.金融产品单一,金融服务滞后。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对金融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且呈现多样化。但是目前大部分农村的金融机构仍以简单的存、贷、汇业务为主,中间业务发展缓慢,支票、汇票、保函、外汇、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大多没展开,缺少信贷服务品种创新,且资金规模有限、金融产品创新少、结算手段落后,缺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同层次资金的需求,加上贷款手续的繁琐,部分金融机构的撤并,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机制,造成农村金融服务不到位,加剧了农民贷款难的局面。至于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信用卡、自动取款机等业务几乎处于空白,尤其是基金、证券、信托等投资金融业务严重缺乏。农村“贷款难”不仅仅是一个金融机构“惜贷”的问题,也存在一个农村经营个体找不到合适的贷款品种而“惜借”的困境。
二、进一步完善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农村各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逐步多样化、多层次化:既有一般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也有产业集群化龙头企业的大规模资金需求;既有普通的存贷款服务需求,更有各类银行卡等支付结算和理财等服务需求。不同种类的金融需求,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服务品种更加丰富、手段更加多样、方式更加便捷,金融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1.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具有微型化特征,农村金融需求相比城市具有单笔小、品种多、分布广、总额大的自然属性。优化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必须根据农村金融的特点积极稳妥做好调整。设立农村金融机构退出和准入制度,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投资创业,另外还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壮大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鼓励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到农村地区设立机构,探索建立多层次、多主体的农业保险经营网络,逐步完善和发展农村地区证券和农产品期货业务,从而改善和提高农村金融机构覆盖度,激活农村金融市场。
2.加大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力度,培育竞争机制。将多元化所有制金融机构引入农村金融服务,通过有效竞争机制,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功能交叉和竞争,形成较为合理的资金价格和利率水平,引导社会资金通过这些金融机构投入到农业经济。一要加速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按照行业或地区拆分,形成众多具有行业特点或地域特点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二要尽快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彻底商业化改革,尽快将农村信用社改革成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产权清晰、经营有特色、主要为“三农”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三要从法律、制度、政策完善入手,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有效发挥民间借贷对正规金融体系的补充作用。
3.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一是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基金,发挥对农业经济的补偿作用。二是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把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考虑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或者委托政策性银行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三是推进农村金融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行适度的城乡差别利率。完善中央银行调节机制,实现金融资源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限定县域金融机构上存资金比例,对上存资金利率实行最高限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票据市场,放宽对农村金融机构再贴现的条件,调节信贷资金流向。四是推进农村金融利税改革,县城内金融机构要将吸收存款一定比例资金投放当地使用,对新增当地支农贷款给予享受减免税收优惠政策。
4.把握客户需求,创新金融工具。实现差异化竞争,要求农村各类金融机构确定好目标客户群体,了解他们各自的需求,并根据不同需求创新金融工具。通过新型金融工具的设计与开发,满足农村金融市场供需双方的需要,拓宽资金的融通渠道。通过资金、期限、利息及融资工具的重新组合、剥离、分割等工艺方法,借助互换、期权、可转换债券、混合证券等新型金融工具,在不改变投资收益的情况下提高其安全性,确保农村资金来源的稳定,促进农业与非农领域的资金交流,提高整个金融市场的融资效率。
5.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金融机构资金清算系统建设,尽快解决农村资金汇划、汇兑难问题。一是加快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有效提供多层次、低成本的现代化支付清算服务。二是继续推动区域性票据交换中心建设,扩大票据使用和流通范围,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结算功能。三是总结经验,完善措施,逐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项目,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四是加大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在农村的推广力度,培养农民形成新的支付习惯,逐步推进农村金融结算服务现代化。
6.提高涉农金融服务水平,创新金融产品。农村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按照便民利民惠民原则,建立信贷“绿色通道”,简化贷款操作流程,简捷贷款办理手续,提高贷款发放效率。积极开办“金融超市”,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并对大额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上门服务。充分利用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在农村地区开办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在农民主要聚居地设立柜员机和自助银行,提高金融服务便利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比如根据农村市场主体的实际情况,创新抵押资产;根据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业生产有其自身的产业规律,制定灵活的还款期限;根据农村发展的趋势和对金融的需求,实行多样化的贷款类型等,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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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 金融服务; 体系建设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的成果
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就已开始进行现代农村金融改革,在围绕政府进行改革的同时,也要求农村金融机构的展开要围绕“三农”为中心,分别包括改革与转型农业银行、改革农村信用社、建设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等。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伴随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逐步成长,以正规性金融为主导,非补充以正规金融的金融体系也由此形成,并共同服务于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1)主要的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是我国1979年为了在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上给予一定支持而建立,同时经营着商业性、政策性业务。并且在贷款中,有绝大部分资金是被乡镇工业企业以及国有农业经营机构吸收。
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仅有其在业务上直接涉及农业农户,因而它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当中处于核心地位。另外,在目前的金融机构当中,农信社拥有的全国法人机构和从业人员是最多的,同时其城乡分布也相较其他金融机构更为广泛。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 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式成立,是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是分离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与农信社一样,农发行的业务同样对于农业农户也没直接涉及,对于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的承担和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的工作是其主要任务。
农村邮政储蓄:在之前,只吸收储蓄的农村邮政储蓄机构,是通过将储蓄资金转存入中央银行,根据转存利率与吸储利率的差额获取收益。这一资金运行格局一直持续到2003年8月。并在2007年邮政储蓄银行正式成立,存贷业务也由此展开。
(2)金融机构服务创新
各地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针对农村市场实际开展信贷产品创新,主要是信用贷款创新、担保方式创新、联保贷款创新、保险种类创新等几个方面,是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产品和业务创新。其中,在近年来国家近在农村金融改革中的担保方式的创新,即是一项重要成就,央行和银监部门对于金融机构因地制宜的研究如何扩大农户和农企抵押品范围进行探索予以鼓励。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服务力度不足
农村信用社的分支机构在广阔的农村中,基本上都有所覆盖,然而,由于其受商业因素的影响较大,农村信用社为最大化利益,因而采取了选择性贷款的方法。同时,也严重局限了其在放贷范围,最终使得一般农户越来越难以获得贷款。类似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利润也是农村信用社同样追求的目标,并且,在加强风险控制上也有着同样的刚性需求,因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的流向也有逐渐趋向于的向城市及大型乡镇企业。
(2)农村金融服务缺乏竞争机制
近年来,政府对于农村金融在主体数量、种类及功能上的缺失已经有所察觉,为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将农业金融机构带回农村,对大型商业类银行以及保险公司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采取鼓励措施,然而道路还很长。应注意到在现有农村金融市场的多种金融组织中,有效、完善的竞争机制缺乏,并且,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是其唯一正规的金融组织,垄断了农村金融市场。
(3)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业发展滞后
在市场和自然的双重压力下,农业没有很好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在产业化创利的能力上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使得农业金融具有了较高的风险。在农业险的高风险性下,农户和保险公司由此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在高赔付与高保费间形成了矛盾,促使农民缺乏对农业保险的参保意识。目前,民政主管进行财害救济仍是对于农业风险进行保障的途径还,对于政府来说,这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负担,同时,在农村市场发展商业保险也越来越困难,农业保险的发展也由此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探究如何建设趋于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1)扩大农村金融的服务范围
对农村金融服务范围进行扩大,既是对于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的种类、层次的增加,同时还要对服务的地域进行扩大。在现阶段,各级政府对于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纷纷予以了重视,扶持力度也有所增加,因而,在金融体系上看,有了较为齐全的的种类。但是从地域上来,经济发展较好的东南部沿海各省比较容易去推广金融体制改革,有着数量较多的各种金融网点;但是,在中西部有些地区和乡镇,金融服务机构极为少见,甚至是没有。
(2)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首先,要对农村金融市场实行开放政策。政府对于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要制定一个完善的优惠政策,对于农村中的各类金融机构,对于其有效信贷投入的加强和金融服务进行引导。实现并存多种金融机构,市场竞争才能更好的进行,同时,市场效率的提高也是为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
【关键词】 农村金融体系;新农村建设;绩效测定
一、农村金融体系与新农村建设
我国经济的二元结构扭曲了经济活动,B・C・格林伍德和斯蒂格利茨(1986)指出当经济存在扭曲时货币外在性具有显著的福利效率。只要采取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及合适的政策,农民利用土地、劳动和技术的能力是明显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的筹集和使用主要通过金融活动完成,熊彼特(Schumpeter)认为金融服务在促进经济增长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间关系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效果。同时政府“守夜人”的职责制约了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市场行为积累资金增加对农业、农村资本投入是解决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关键。
根据产权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表现为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对经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孙立杰,2004),农村金融体系能否发挥正常作用决定了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事实上,金融体系应包括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监管机制,为便于研究理论界一度将金融体系界定为生产者和投资者的桥梁(中介作用)即金融机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来看,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正规机构和民间机构构成,其中正规机构可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金融机构。其对农村经济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我国商业银行07~09年农业贷款183101.75万元、208457.94万元和247883.60万元,2007、2008年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分别为48892.959203亿元和58002.154651亿元,增幅明显。2006年、2007年和2008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587元、4140.36元和4760.62元。
针对新农村建设问题研究,许多学者认为农村金融应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累资金和提供生产率。现有金融支持与经济增长相关研究中,学者往往跳出特定环境限制,分析金融体系与金融政策与经济发展间关系,其研究重点在于实证分析。邱杰、杨林(2009)在引入农村增长假设前提即政策、科技和投入基础上,从发展经济学角度对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问题展开分析,通过设定生产函数模型,实证检验了1998~2007年相关数据后认为“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改善了农村金融环境,且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的增长存在长期的均衡正相关性,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同时也指出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存在一定的滞后效益以及对农村金融需求和金融体系须进行引导、改革的建议。
基于利益追求和政府监管原因,农村贷款的利率低且风险大(根据银监会统计,不含中国农业银行我国农村商业银行2009年涉农不良贷款余额270.1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76%,同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仅为1.89%)的现实促使一些商业金融机构控制农村贷款规模并在一定程度上引发“资金外流”。政策性金融机构受规模和政策影响不足以满足以个体需求为主的农村金融需求,存在较大的缺口。合作金融机构虽立足农村但环境所限也无法满足。非正规的民间借贷资本依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量,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受资金供给影响,故研究农村金融体系与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其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所以,测定农村金融中介体支持经济增长绩效是十分有必要的。
二、绩效界定及体系构建
(一)绩效界定
“绩效(performance)”一词来源于管理学,是指成绩与成效的综合即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行为、方式、结果及其产生的客观影响。绩效测定是对研究对象的绩效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量化的过程,包含了绩效界定和测定体系构建。余章炎(2001)、王永龙(2004)在研究农村、农业发展时,以金融因素为切入点,探讨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金融支持并就我国农业现状得出:农村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金融支持不仅具有经济效益而且还应具有鲜明的社会功能及政策取向。就农村金融体系支持农村建设绩效而言,金融支持的成效和持续性是测定的关键,即在绩效测定中应考虑到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市场经济的竞争压力要求金融机构注重经济效益,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所处的独特地位又促使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界定和测定绩效时要同时考虑到经济原则和社会原则。经济原则是从经济效益入手,是指绩效要针对员工、项目和机构所形成的关系,其目的是协助组织实现其组织目标,具体表现为企业的行为、表现与实现这些目标紧密相连,注重经济效益。社会原则注重我国金融机构在社会中地位与其发挥作用对称性的评价,促使其将资源重点分配给确定的利益相关者,还能促进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
(二)绩效测定体系构建
1.绩效指标设计的基本依据。经分析发现金融支持体现在满足经济建设缺口以及投入效果两方面,因而在绩效测定时,对农村金融体系支持绩效可以通过资金支持的力度、成效、持续性以及合理性四个方面体现。在设计绩效评价指标时没有刻意的区分金融机构性质或地位,主要就其支持入手,大体分为:微观绩效、金额支持、支持的效果、项目投入的持续性和投入的合理性。在指标解读中,微观绩效是专门针对金融机构的经济效益提出,金额支持主要是针对需求与供给间关系,支持效果则局限于投入对农村GDP影响,持续性就项目后期投入资金需求提出,合理性仅在探讨金融需求的可行性及供给风险问题。
2.绩效测定方法的选择。我国现有的企业绩效评价方法主要有杜邦分析体系、经济增加值法、平衡记分卡和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体系,根据各方法的原理我们可以将其归纳为打分排序和定量分析两种。现有研究表明,在企业绩效分析中学者一般将员工的努力程度与企业的业绩成效放在一起,通过量化一些可以量化的因素,设计指标对员工进行有组织、定期评价和运用奖惩措施促使员工进步,对应则要求在分析企业绩效时应注重用财务指标衡量经济效益。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顾客、股东和国家均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因而在评价企业绩效中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利益。基于本文分析对象的特殊性,在绩效测定方法选择上可以参考现有的企业绩效评价方法来设计,即采用打分排序法。
3.绩效测定的内容。农村金融体系与新农村建设之间的正相关性,金融体系的绩效测定对象为金融体系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成效和可持续发展是绩效测定的重点。受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国农村的经济产业结构仍然以种植、渔业等基础产业为主,其生产效率低和盈利水平低的特性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必要的金融支持,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进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以促进其持续发展。
4.绩效测定体系构建说明。权重设计:受研究数据限制,本文在研究中并未采取常见的因子分析方法而采用更为灵活的头脑风暴法设置各影响因素权重,我们设计了一系列针对农村和金融机构的调查表,列举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的影响因素,在经过必要的数据后通过分析被认为可信的信息进行排序和设计权重。绩效评价:在设置一级指标权重的同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量化,用单项指标得分乘以权重后加总得出绩效得分。针对不同调查者对同一指标认可程度的差异进行必要的调整,指标设计时,将支持成效与持续性细分为金融满足度、支持成效、支持合理性与持续性四个一级指标,又将四个一级指标下细化为若干个二级指标。金融满足度下设对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两个二级指标,农村金融需求主要调查农户产生需求的动机、额度而金融供给则分析金融对于农村金融供给的态度;支持成效则根据金融投入与经济发展的相关性衡量,评价标准为正相关或负相关;支持合理性注重借贷行为的影响和资金投入风险、收益关系,即探讨影响金融机构借贷决策的影响因素;持续性则注重政策的影响,衡量农村金融环境。
三、启示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体系与农村金融需求的不适应性。在分析回收的调查表时,发现农村金融需求产生主要基于生产支出,对于1000元以下的小额贷款需求很少,62.7%的农户金融需求在1~5万元之间,获批贷款的农户超过50%,总体上金融满足度不足60%。基于农村信贷的特点,农村金融机构面对农业贷款和非农业贷款时往往偏爱非农业贷款。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具有明显的政府主导特点,强制性的“供给优先”制度改革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
2.农村金融支持合理性不足。在分析影响农户借贷行为影响因素,从调查表中发现,农户的生存压力与金融需求有显著关系,农户的生产规模与金融需求关系并不显著。受农户自身素质和经营能力影响,对金融需求越为迫切的农户其风险越大,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可能性越小。生产规模越大的农户由于自身能力原因为减少风险并不偏好借贷,农村金融支持合理性不足,导致金融机构在供给过程中涉农贷款比重的停滞不前。
3.持续性不够。我国金融机构中,行业集中度过高导致金融机构在涉农贷款中过分依靠国家政策。政策的间断影响了农村金融支持的持续作用,在随机访谈中发现,当国家对某一方面倾斜时金融供给的反映十分明显,而政策的后续跟进不及时导致农村金融机构后续支持力度明显下降。
(二)建议
1.建立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农村金融体系。邱杰、杨林(2009)通过实证分析证实了农村金融外生于农村经济发展,不适宜的农村金融体系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董晓林(2005)在分析农村金融理论时,认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适应于我国农村金融,提出我国引入竞争和维护竞争是关键。针对市场竞争机制失效则需国家对金融市场的间接监管。所以,基于非正规金融机构对经济发展的贡献(邱杰、杨林,2009)放松对其限制,进一步发挥其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作用很有必要。
2.提高农村金融支持合理性和持续性。涉农贷款的低收益性和高风险性阻碍了农村金融机构的热情,并出现了“资金倒流”现象。只有提高农村金融支持合理性才能更好的支持新农村建设。在具体实践中,通过提高农户对金融需求的认知度并加强对农户金融需求引导,使之需求目的合理化以达到增加金融支持合理性。针对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应将金融支持与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联系一起,科学制定相应的政策来引导农村金融机构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村金融体系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1]孙立坚.金融体系的微观传导机制[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4(2)
(1.阜阳师范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安徽 阜阳 236041;2.安徽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摘 要: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惠农政策举不胜举,新农村崛起将是必然趋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发展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也是符合这个道理.由于农村经济基础的薄弱,发展新农村金融体系需要政府等各方面的支持.通过对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现状及问题分析,提出可行建议和措施,更好的发挥金融服务体系作用,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金融体系;服务创新
中图分类号:F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1-0076-02
经济是社会的基础,是构建社会并维系社会运行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农村经济颇具突飞猛进之势,但发展农村经济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必须从金融着手.当前我国农村的金融服务体系薄弱,创新势在必行,从而为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1 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服务体系概述
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同时也证明了国家对新农村的重视.
1.1 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概念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农村各种金融机构及其活动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主要由各具不同功能的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农村合作社金融三个层次的金融机构构成.金融服务体系的内涵是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它包括融资主体、融资机构体系、融资渠道、融资方式、融资价格形成机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宏观调控机制.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属于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要想发展新农村经济,需要从发展和创新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着手.
1.2 新农村建设中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背景
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体系提出更高要求.资金需求量的增加要比过去的多的多,农村资金的投入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按照过去的资金投入的比例是不够的;有部分地区的金融机构撤并现象,导致金融服务需求方式的减少,现有的金融服务满足不了农村的“胃口”.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体系经历过一段曲折路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阶段:(1)金融体系的初步构建.改革开放以后,农户、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逐渐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村资金需求量的增加和需求方式的多元化,也无形之中推动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1979年之后,农村金融机构改头换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农业银行占据主导地位,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新的农村金融体系产生也意味着计划经济的灭亡,激活了农村生产,适应了当时农村金融的发展需求,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树立一面旗帜,也是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里程碑.(2)对分层次农村金融体系进行深入探索.20世纪90年代以后,农村金融体系也发生相应的改动,以“建立和完善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为目标,农业银行的主导地位发生改变,农村信用社改革为重心,合作金融基础代替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分工协作和之前的金融体系也有所不同.农农村金融体系的层次更加清晰,分工更加明确,农业银行逐渐离开了农村的视线,可以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的职能,自主发展.(3)“三足鼎立式”农村金融体系的尝试.20世纪末21世纪初,农村金融体系进入一个新阶段,在农村金融市场里逐渐消失了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便扛起发展农村金融的大旗.20世纪末,逐渐撤销农村合作基金会.从此农村形成了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三足鼎立式”正规体制格局和组织体系,农村信用社也成为当时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角.(4)农村金融体系多元化产权体系的创新.2003年以后,农村信用合作社适应“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的总体要求,自身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农民、商业户和自由经济组织可以入股信用合作社,给地方金融机构职能上更明确的定位,把信用社和农民密切的联系在一起,更好的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04年以后,农村信用社改革还在继续的深化和全面,农村信用社的完善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2 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服务体系现状分析
2.1 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服务体系现状
新农村建设提出以来,就要求农村金融体系要有一个质的变化,对其需求量和服务方式等提出更高要求.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存在较多问题,很大程度上导致我国农村经济的滞后.
2.1.1 居民取款不方便,农村现金流量加大
随着商业银行的系列改革,他们关注的重点对象也发生改变,不仅没有对农村的更大投入,反而是对农村“弃之不理”,继续向着发达城市和大企业前进,对农村信贷和业务缩减职能等.可由于金融网点局限,农民存款很不方便,很难和新农村建设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保持一致.还有金融机构网点撤并,服务已经达不到现在农民的需求,这样会使农民失去对金融机构的信心,也给银行对于市场现金流量的掌握带来不利影响.
2.1.2 现代化水平低,信用社吸纳资金能力不强,农村资金利用率下降
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还是基本的服务,缺乏一个发展的服务观念,以至于农村经济结构和农村服务步伐不一致,电子的货币在农村基本行不通.时代在发展,农村亦是如此,不能还是一沉不变,这才是我们今天提出的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目的所在,要以发展的眼光去对待发展中的农村.
2.1.3 利率走高,服务区域相对缩小,农民贷款难问题突出
如今的金融贷款定价机制还没有真正落实,由于各个地区、各个产业的差异,农村的信用社发放贷款的利率都是一样的,这样无法正常发挥利率杠杆的作用,对于困难户还本付息还是有一定的难度,贷款风险趋于集中.
2.1.4 农民了解金融政策途径有限
对于金融知识方面的不够了解,直接影响农民在金融方面的消费,这个也是农村金融消费不足的原因之一.
2.2 新农村建设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要求
建设新农村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高的质量,原有的金融服务体系已经不适合新农村建设,根据实际的情况去改变和创新是必要的.
2.2.1 资金需求量更加巨大
农村资金的投入主要来源于农村金融机构,只有少部分是公共财物提供的,如果还按照以前的比例去投入农村,这个是不切合实际情况的,肯定是不够的.
2.2.2 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化
农民手里的资金多了,处理的样式就丰富了.而一些地区还存在金融机构的撤并现象,现有的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没有什么俩样.资金的使用多样,客观上要求金融服务的品种丰富、手段多样,服务方便快捷,目前的金融服务还达不到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2.2.3 中西部金融服务需求更加突出
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是为了协调东、中、西部的发展,中西部在政府的关注和自身的努力下经济也持续走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出现了金融资源不足,金融网点不足,竞争力不足,整体金融服务水平低下,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是迫在眉睫.
3 创新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服务体系的思考
3.1 新农村建设中的金融服务体系在我国地位及发展趋势
近年农村呈现银行运行良好、农村金融需要得到满足的现象,农村有了适度的竞争,市场逐渐被打开,农村金融正在向一个高水平的金融服务过渡.虽然农村金融资源稀缺,但是覆盖率和服务的有效性还是获得普遍的认可和信任,有着广大的群众基础.随着农村金融服务知识的宣传和熏陶,高覆盖率的金融服务网点和基础服务将遍布全农村.农村金融贷款的风险和收益不同于城市,如果风险得不到控制,农村金融服务将无法持续运行.加之风险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业务也会稳步发展.
3.2 创新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
3.2.1 制定专门法律,营造法治农村氛围
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通过立法使国家及地方的经济组织对于农村投入的负责,不再具有盲目性.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通过对其他国家经验的吸取,农村合作金融法的制定将是服务“三农”的长期有效措施.最后,制定农业保险法.只有保障农民的收入才能是新农村建设长期的进行.
3.2.2 发挥政府政策保护性作用,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政府通过立法方式和政策指引,让商业银行创新金融服务业务,增加对农村金融资金供给,更好的适应融农村金融市场,从而有效融入.
3.2.3 建立农村金融竞争体制及金融服务体系
丰富农村金融市场,形成良性竞争.首先,要扩大农村多种金融的业务范围.其次,大力发展合作性农村金融组织,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第三,规范农村金融组织,引导民间金融发展,规范农村金融组织,更好得服务“三农”事业.
3.2.4 建立并完善风险分散和风险补偿机制
首先,建立农村信贷保险制度.根据农村实际情况,适时创新和开发新的农业贷款损失补偿险种,再此情况下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和优惠政策.其次,设立补偿担保机制.政府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发展贷款补偿担保组织,设立担保补偿基金,由财政和农村金融机构等出资,达到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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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林毅夫.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点建议[J].北京林毅夫学者主页,2006(2).
〔2〕钟德涛.农村金融体系研究改革[J].北方经济,2007(8).
〔3〕吴少新.湖北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9(2).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金融体系;重构
中图分类号:F830.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1
引言
金融一直是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农业作为第一产业由于其本身特性决定了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投资风险比较大,因此农业的发展很难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尽管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已经对农村的金融体系进行了多次改革,但是还是没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在当前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要想推动生产发展,对于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已经迫在眉睫了。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中若干的问题分析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农村金融主要可以分为商业性质金融、合作性质金融以及政策性质金融三个类别,由于前两者主要讲究投资的风险控制盒资本的盈利,因此我国目前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主要是来自于政策性质金融,而且政策性质的金融机构目前只有一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资金来源也很窄,很难肩负起为农业发展注入足够资金的责任。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在农村信贷机构方面
农村的信贷主要机构是农村信用社,但是农村信用社从规模方面来说比较小,资金的来源也比较窄,在管理方面,因为产权不够明确,没有长效的激励机制,经常会有内部工作人员控制的现象,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从发展方向上来看,很多农村信用社已经开始向商业银行方向靠拢,经常会出现不愿意借贷给农民的情况。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资源的匮乏。
(二)在资金筹集方面
农村地区的经济基础本来就比较薄弱,本来应该加大资金的输出力度。但是每年大约会有2000亿以上农村资金存入的邮政储蓄银行却奉行只存不贷原则,更加加剧了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匮乏状况。尽管近年来民间借贷表现的十分活跃,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在某种程度上也确实可以缓解农民的借贷难问题。但是国家对于民间借贷机构没有统一的规范,再加上借贷的利率远高于银行,也会加大农民的借贷风险和负担。
(三)农村信用社体系方面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支柱,大部分的农村贷款都来自于此。但是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体系还不够完善,许多农业贷款人和农户的信用意识比较淡,经常会出现逾期还款甚至不还款的情况,使得农村信用社难以偿还长期的贷款,不得不需要中国人民银行每年补充支农再贷款来填补不足。
二、如何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重构农村的金融服务体系
要想更快地推进当前形势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要对现行的农村信用体系进行改革创新,从而使其更加完善,满足当前农村对于金融服务方面的需求。主要的措施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农村的金融法规
首先就是要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农村金融主体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制定准确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克服当前市场条件下农村金融机构的盲目自发性。同时还必须要凭借发来吧的强制力还保证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比如政府可以适当放宽对民间金融的管制,赋予其一定的合法地位,并且积极引导其想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最后还必须要依靠法律维护好农村的金融环境,加强农村诚信制度的建设,加大执法的力度,依法对违反金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拓展农村信贷的渠道
首先应该对邮政储蓄进行改革,减少农业资本的流失。国家可以建立相关的制度对邮政储蓄的资金流向进行约束,要求每年用在支农贷款或者转存至当地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占到储蓄余额的一定比例,国家可以对这一过程产生的转存利息进行补贴。其次是国家也可以通过立法等形式,给予农村金融机构一定的政策优惠和扶持,鼓励和引导商业性的金融机构对养殖、种植等方面的贷款力度,缓解政策性金融的压力。最后,还必须要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更深一步的改革。明确其产权结构,加强监管,完善风险考核体制,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在加大农业贷款发放数量的同时资产的质量也有所提高。
(三)建立农村信用评估系统
如果能够建立农村信用评估系统,银行可以更方便更直观的对借贷者的信用进行评价,以消除银行对于借贷者信誉度的担心,进一步提高其对农村的贷款积极性。对于农村的借贷用户而言,也会重视信誉的作用,如果信用好就可以更加容易的获得银行的贷款。这些都有利于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融资环境,促进农村的繁荣。要想建立这一系统,首先需要村委会以户为单位,对每名农民的借贷状况进行详细的登记,然后还需要村委会在此基础上实际调查农民的经营情况并做好记录,接下来还需要主管村委会的相关部门对登记信息的准确度做进一步的监督和检查。最后再把各地信息综合起来,建立其完整的农村信用评估系统。不同的金融机构,包括正规的民间借贷者或机构,可以联合在一起,在加强信用信息共享的同时还要建立贷款的黑名单,对不守信者进行信息披露,这样可以提高贷款者的失信成本,让其无利可图,无机可乘。
(四)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
农村的金融机构应该保持长远的眼光,转变重点支持个体分散人群的经营理念,以提高农村的生产能力作为核心来增加金融供给,逐步完善农村的生产和和生活环境。国有银行也需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抵押贷款的方式,探索将农村的宅基地、使用土地或者林地作为抵押的抵押方法,进一步解决农村中贷款抵押品匮乏的问题。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先导;金融资源
一、问题的提出
2010年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乡村人口占比过半,总量达7亿左右。截至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3.13:1,差距仍然较大。相同数量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对于刺激消费和拉动内需的作用而言,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比例和功效要大于城镇居民,而且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进而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因此,“三农”问题是从根本上制约与影响中国经济社会稳定和现代化进程的核心问题,农村经济、金融、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是关乎未来中国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金融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并对经济发展具有先导和促进作用,这一观点已经为各界所认同。但是,反观目前的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无论在金融机构数量和资金融通水平上,还是金融服务质量与金融制度环境方面,都远远滞后于城市金融体系,于是,金融对“三农”的支持不足,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也就不足为奇了。人民银行副行长杜金富曾在公开场合明确表示:“农村金融一直是我国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不仅关系农村金融的稳健运行,更关系农村基础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关系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增收。”要想尽快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金融先导”和金融深化就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二、农村金融体系的架构
按照“三农”(农民、农业、农村)的划分,通常情况下,农村金融体系也被相应划分为针对农民个体的金融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农村城镇化投资体系三部分。但是,解决“三农”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分割考虑。实际上农村金融体系只有一个,要同时满足农民、农业和农村发展对金融的需求,所以,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任务艰巨,这就需要找到一个理想的突破口或切入点。在“三农”关系中,农业产业化对于农民增收和农村城镇化建设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联动效应,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而合理配置金融资源,科学构建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又具有先导作用。
鉴于农业产业化发展对于农民增收和农村城镇化建设所具有的纽带作用和联动效应,科学构建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就成为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如果把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比作在一条大河上架桥的话,构建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就好比是修建桥墩,把桥墩建好之后,就可以开始架设桥梁,最终把大河两岸(农民增收和农村城镇化建设)联接起来,保障农村经济的顺利发展。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的作用如图1所示。
因此,建设农村金融体系可以最终落脚到构建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上来,不需要人为将其分为农民金融服务体系、农业融资体系和农村城镇化投资体系三部分。只要科学构建了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该体系就同时具备向前(平视)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向左(低头)为农民个体提供金融服务、向右(抬头)为农村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等三大功能,在立足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的同时,兼顾农民金融服务需求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资金需要。
三、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构建的设想
(一)农业产业化及其作用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农业进入了与其关联产业不断综合的发展阶段,农户及农业企业与有关利益各方为获取规模经济效益,自愿采用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联合从而实现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国际上称之为Agricultural Integration,20世纪50年代中期兴起于美国。在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大约20世纪90年代初始于山东。
所谓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为中心,优化组合各种市场要素,对区域性主导产业实行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逐步形成产供销、农工商、经科教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积累、发展、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发展对于农民增收和农村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支撑、纽带和联动效应,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然而,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作为农村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却严重滞后,不能有效支持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城乡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构建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
资金的逐利性决定了其有逃离效率和收益都不高的农村的冲动和天性,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滞后也很好地应证了这一点,在解决农村金融供给方面可以称之为“市场失灵”。但是,农村经济的增长又需要金融的支持,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改变长期以来农村资金外流的现象,在稳住农村自有资金的同时还要吸引城市资金流入农村市场,而这一切仅凭市场的作用是根本无法实现的,需要政府出面矫正“市场失灵”。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区域金融体系,要有超前一体化的设计,不是在现有基础上的简单弥补和单独构建适应目前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体系,而是城乡一体化推进的具有前瞻性、先导性的区域金融体系。与工业反哺农业一样,制定城市金融反哺农村金融的金融先导战略和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包括给予农村金融机构在市场准入、利率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优惠,在农村挖掘金融“洼地”,吸引城市资金流入农村。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制 现状 改革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经济体系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农村金融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专营贷款的子公司等形成相辅相成共同进步的农村金融体系。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完善建立健全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业发展和农民提供有力信贷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不合理,资源供给不足
在我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村主要的政策性银行,目前只对国有企业进行贷款服务,并不能直接贷款给农户和农民个人,这就大大局限了其服务范围和功能,随着农业发展银行商业化改革不断加快,导致银行更加减少了对农村经济的投入;在我国,中国农业银行主要负责于农村信贷业务,同样在商业化改革的进程下,农业银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也逐步弱化,对农户和企业投放资金少;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强大,作为正规金融机构,与农业和农民的业务量多,但是近年来,其商业和利润性越来越明显,并且由于受到政府干涉和自身规模小等原因,也面临着不能与现有农业结构相适应的问题。
(二)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法律制度不健全
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方面,目前仍然没有专门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运营中出现问题也主要依靠于行政管理部门解决,没有权威的法律制度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有力保障,由于我国农业金融法律不全面,导致很多政策性银行不得不寻找自身发展的突破,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受阻,带有一定的狭隘性,另一方面,由于法律体系的不健全,许多民间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保护,非法融资和不正规金融活动猖獗,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
(三)农村信用担保体系落后,保险力度较弱
在我国,农业经济一般比较薄弱,乡镇企业或者农户到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往往缺乏较有效的抵押物,加上我国目前缺少专门的担保机构,政府又没有加大力度投放担保基金,导致“担保难”成了目前农户和乡镇企业贷款时面临的最大难题,在办理贷款担保过程中,贷款担保手续繁多,浪费时间久等因素导致耗费一定的人力和财力,加上农业保险的力度弱,今年来农业保险业务不断减少,导致农村企业和农民贷款难,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水平的发展。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创新
(一)推进农村金融机构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针对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和弊端,首先要积极发挥政府的能动作用,稳定宏观的经济环境,农村信用社应在继续发挥其主要作用的同时,完善自身经营机制,争取不断改革和壮大;加强农业银行对农村市场金融的需求服务,政府积极引导农业银行为农业开发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大规模资金;加快储蓄银行服务运行速度,使资金良性循环到农民手中,加快农村企业和经济发展。同时政府应深化商业银行改革,提高其信贷积极性,鼓励银行完善借贷服务。
(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法律制度
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否完善标志着其经济发展的速度,在我国,由于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缺乏完整有效的法律保证,导致在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遇到一些问题时没有有效解决办法,进而影响其发展,所以无论是银行还是民间金融,都应有健全的法律作保障,出整的法律法规不仅能遏制犯罪活动猖獗,打击非法融资,而且可以有效保证农村金融体系安全发展的大环境,针对银行管理,农村融资及农业贷款都应有相应法律,保障农村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信用体系
由于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信用体系不完善,没有专门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导致乡镇企业及农户个人贷款“担保难”,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和进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对农业金融服务的信心,影响了农村经济,农业发展,减少农民收入。目前针对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应积极建设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政府积极鼓励发展农村信用中介服务,完善农村中小型企业和农民个人的信用评估;另一方面国家可以加大力度建设部分担保基金,鼓励农村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小结
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对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由于历史和客观因素,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仍然存在许多阻碍和问题,如何加快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发展,解决农村企业和农民的信贷问题成为当前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面临的重要任务。这要求我们从农村经济和农民切身利益出发,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王晰.市场竞争视阈下的农村金融创新研究[J].现代商业,2010(03).
[2]衣文明.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及体系发展取向[J].大众商务,2010(02).
[3]吴依然.论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农村金融[J].现代商贸工业,2010(01).
【关键词】农村金融;银行;金融服务
1 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现状
如图1所示,中国的农村金融组织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以及村镇银行等正规金融组织,还包括随着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孕育而出的非正规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合作基金会、小部分当铺等。正规金融组织是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力量,也是推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供给的主要力量。
2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然中国初步形成了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主,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并存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由于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致使农村金融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越来越不适应新农村建设和“三农”经济发展的需要。
2.1农村金融产品种类难以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目前,大多数农村金融部门仍沿用传统金融服务手段,以基本的存、贷、汇服务为主。中间业务产品服务较少,只有结算、代收代付等少量银行中间业务。城市中普遍使用的信用卡、票据业务在农村很少运用,至于投资顾问、金融咨询、评估、项目理财、网上银行等业务则更为缺乏。证券、信托、基金等投资银行业务,还有保险业务都基本属于空白。
而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对外经济联系的加强以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收入渠道呈多元化趋势。收入增长的主要源泉转向农业之外,如外出就业、经营企业等,农户的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其金融需求亦日趋复杂。所以如何使农村群众充分享受到先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带来的各种实惠和便利,满足农村居民和企业的需求,是当前农村金融体系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2.2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加剧农村金融风险
我国金融法制水平低,发展晚。我国金融法制建设应包括健全和完善城市及农村两大金融体系。我国金融体系本身还不完备,当前,我国宏观调控法、政策性银行法尚未出台,网络银行方面的立法还处于酝酿阶段;而现行金融法律体系中,行政规章所占比例大,法律效力层次还比较低。由于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了执法效率低下、司法执行难、执行周期长,并且缺乏违信处罚机制。对拖选债务人的处罚难以落到实处,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挫伤农村机构的服务热情。
现代信用形式,从创造主体来划分,只要包括企业、银行、政府和民间信用等四种。在信用领域,存在着事实上的城乡金融二元结构。在农村,存在基础设施差,文教卫社会事业发展落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等现象。例如在城市已开展多年的网络金融服务,对广大农民来说却还是很陌生的事物。而且从农民本身来说,传统的农村文化、落后的生产关系、简单的生活方式及农民普遍素质低的情况下,是农民不可能有好的金融意识,法律意识。
3 完善和健全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因此,加快完善和健全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自然也就成为中国新一轮金融改革的重心所在。
3.1深化信用社改革并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
农信社要以“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在改革中求发展。一是积极探索大额农贷的管理发放办法,大力扶植农村种养加大户,发展农庄经济,加大对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农产品精加工的投入力度,把资源优势、区域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二是探索农用生产资料贷款和农民工打工创业贷款,发放大型农业机械贷款、农民经纪人流动资金贷款、私营企业贷款等,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三是组织金融机构联合发放支农银团贷款,共同培植当地大型的农业产业集群,在支持农业产业化进程、拉长产业链条中寻求新突破。实施“公司+农户+市场”为主要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有特色、有销路、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构建大规模的产业带,使农民从传统农业向高效农业、订单农业转化,促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换代。
3.2完善农村金融相关政策及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首先,大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实现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针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建议由当地政府牵头,进一步把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工作推向深入,并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县区综合指标考核体系,建立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其次,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税收支持。可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3%的营业税,部分金融机构,如小额信贷公司和农业保险公司,可考虑免征营业税,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也可在营业税和所得税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最后,建立农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担保基金的资金来源于财政扶贫资金,可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比例担保。
3.3积极推进农村金融创新
创新是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动力,是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的关键。农村金融机构要更新金融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注重优化金融结构,提高金融效率和质量。积极推进机制创新,适应金融业务综合化、金融交易电子化、金融产品多样化和金融服务个性化的发展趋势,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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