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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金融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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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费金融报告

第1篇:农村消费金融报告范文

一、云计算的概念及特征

(一)云计算的概念

云计算是分布式处理、并行处理、网格计算等传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超级计算模式。它并非是普通的产品和单纯的技术,而是将众多分布式计算机中的存储数据与处理器资源整合成巨大的共享资源池并使其协同工作,统一提供服务。在互联网的连接下,通过借助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的服务模式,实现用户低配置高性能的计算与应用服务,而处理的数据将保存在云基地的互联网数据库中心。

(二)云计算的特征

(1)用户端设备的低成本。用户的电脑或手机等终端设备无需是高配置软硬件设备,通过互联网连接便能使用云中的计算资源。

(2)数据库资源的共享性。云计算将不同的数据资源集聚在一起,通过租用的服务模式,满足多个用户同一份数据的使用。

(3)需求量的自主灵活性。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可以从云计算供应商那里购买相应的服务。同时,供应商根据客户实际需求灵活增减IT资源使用。

(4)服务资费的可度量性。云计算服务基于使用服务的类型、质量和使用时间进行收费,用户可以通过使用记录报告,了解消费情况,让收费更加透明化。

二、村镇银行面对信息化建设需要新的挑战

近年来,虽然中国经济不断地持续健康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增强,但农村金融的改革发展和服务还是比较滞后,远远满足不了农村经济发展不断增长的需求,使得农村金融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的作用缺乏有力的支撑,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呈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低,农村信贷资金投入少,服务需求方式单一的状况,“三农”问题在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中也随之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2006年年底,中国银监会制定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国银行业市场准入政策的这一重大性突破,促进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在“三农”领域,国家给予税费优惠等政策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覆盖。截止2011年底,全国已累计组建村镇银行726家,在有力政策的支持下,新的机构组建也势必以“雨后春笋”般萌芽出来。而村镇银行本身网点少、人员少、成本高、资金小的弱点,在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下,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在业务推进的支撑和保障上也发挥出尤为重要的作用,也将伴随村镇银行的发展良机,与时俱进,为业务全面发展和创新注入强大的动力。

然而,在与大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之下,在信息化建设上,缺钱少人的村镇银行往往只能感到力不从心。由于资金的短缺,这就使得很多村镇银行在信息化建设上受到严重的制约。即便村镇银行的信息化建设能够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随着金融业务的创新和拓展,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信息系统管理和整合的复杂程度也会越来越大。并且相关法律、法规对村镇银行风险监督管理的全面深入,加上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自身所凸显的风险,势必会造成管理难度的增加,意味着村镇银行必须寻找另一种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信息化建设方案。

另外,大部分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有限,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费用极其不足,IT人才的匮乏和人才培养的较长周期,对信息化建设的研发、实施、运行和维护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要降低成本,谋求自身的发展,必须另辟途径,打破银行信息化常规的建设方式,寻求新的IT 应用模式的创新。

三、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中云计算应用探讨

目前我国大约有近千家村镇银行,国家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放宽,新机构的成立也会越来越多。如果村镇银行采取大中型银行信息化建设的老路子,其庞大的投资不利于自身的经营发展,而云计算的出现,无疑是给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带来了曙光。总所周知,云可以被分为私有云、公共云和混合云三种形式。从国外成熟的云计算应用情况来看,商业银行主要采用私有云架构。而我国注册资本较少的村镇银行可采用基于SaaS的私有云,将信息化建设交由专业化IT服务商,节约人力和资金成本,专注于业务产品的创新研发。

(一)村镇银行云计算技术的应用优势

第一,节约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随着分支机构的增加和业务的拓展,设备的增加使银行运营成本急剧上升。云计算的应用,将昂贵的设备购置成本转嫁到云计算服务供应商,极大地提高了村镇银行资本的运营效率。

第二,先进技术设备,增强数据处理能力。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购物成为了当下流行的趋势,网上银行也将成为未来银行业零售业务发展的重要运作模式。低成本、低维护、管理的简便加上客户不同的业务需求,云计算的强大技术水平,势必弥补村镇银行信息化建设自身的不足,为各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

第三,资源快速部署,实现数据共享可靠。云基地大量的存储设备,提高了数据存储的需求。同时,也提高了数据的可靠性,当云中的某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云基地的其他服务器将其数据自动地快速拷贝,并启动服务器以提供服务。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云计算运行,数据的共享和可靠也能为村镇银行业务经营中防范信用风险提供强大的支撑,避免目前征信数据共享难及信用信息未能及时更新的不足。

(二)村镇银行云计算应用的潜在不足

科技的进步,必定为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随着各行各业云信息化运营中出现的不同差异,一系列的问题有待解决。村镇银行作为一种特殊性的企业,采用云信息化建设的新技术还得将其与自身行业性质相结合,确保带来真正的收益。

第一,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云计算的兴起,必将落地于各行各业的信息化经营管理中。在相关体制不健全的环境下,行业云应用的标准各不相同,而云计算的监督管理及全球化对接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将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麻烦。

第二,数据存储的安全问题。安全问题是云计算应用的最大质疑,也是国内银行云计算工作中应用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若内部核心数据遭到恶意盗取或贩卖,将对企业的生存带来致命的一击。由于银行数据的高度保密性,“私有云”便是最佳优选,加上用户端访问的全程日志记录及恶性攻击预警机制,便能实现银行数据监管的提前警惕和事后审计。

第三,银行业云计算服务商的监管。银行业数据的高度保密性,关系着客户财产安全的危机。银行业云计算的应用对客户提供的服务是快捷、便利的,若银行在云计算服务商的选择上出现问题,将给客户及企业自身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更应该加强银行业云计算服务运营商的监管。如美国谷歌公司与联邦政府的合作,都事先通过了美国政府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的审核获得资质,因此笔者认为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银行业云计算的监管由中国银监会信息中心增设银行云计算安全监管业务,对银行云计算服务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批准及相应的监管也未必不可。

参考文献

[1]刘钧.企业信息化新途径:“云”计算[J].计算机与现代化,2010(07):155-158.

[2]何广文,李树生.农村金融学[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3]邱楚乔.当前征信系统建设的不足与对策[N].上海金融报,2009(12-8).

[4]张建文,汪鑫.云计算技术在银行中的应用探讨[J].华南金融电脑,2009(06):16-19.

第2篇:农村消费金融报告范文

关键词:非正规金融信用机制交易成本金融体系

近年来,有关闽、浙、粤三省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有关地下钱庄黑幕的种种文章主要是说明我国近几年打击地下钱庄参与非法洗钱活动。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每年从地下钱庄中被洗掉的黑钱至少达2000亿元人民币,占我国GDP的25%,这个数目是非常的庞大。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来遏止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的非法交易,比如央行2002年9月颁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方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方法》。这些非正规的金融机构一部分作为非法的金融机构是不容回避的事实,按照我们一贯的思维方式,对一切形式的地下经济都应取缔。但监管当局为这些非正规金融的取缔忙碌不已,非正规金融机构的生意照样火爆,依然“生机勃勃”。这就不禁让人发问:屡禁不止的非正规金融是否确有其生存理由?是不是我国现行金融制度的不足或缺陷给了他们存在的土壤?是什么机制在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运行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当前我国对这些方面的研究还不是很深,虽然对非正规金融这一领域国家的监管部门开始实行局部的疏导政策,比如从2002年底开始的温州金融改革,让我们看到了某种迹象。除了浮动利率试点之外,温州金融改革的核心还涉及银行产权改革,即温州商业银行可以吸收民间资本入股,乐清、瑞安两个县级市可以搞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并允许私人参股。但我们还没有完全看到它巨大的发展空间,以及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有一些值得深思的方面。

一、非正规金融的经营形式及其在我国存在的土壤

经济运行中的金融活动可以分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正规金融是指由政府批准成立并进行监管的金融机构(即一国的中央银行、政策银行、商业银行、合作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典当业等正规金融部门)所进行的交易活动,这部分交易受到政府法律和条例等正规制度的规制。非正规金融是指非法定的金融机构(即非正规金融部门)所提供的间接融资以及个人之间或个人与企业主之间的直接融资。由于非正规金融活动通常未经一国政府批准或未被纳入金融监管进行规制,因此被贬称为“地下金融”或“草根金融”而蒙上了非法的阴影。[1]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由于正规金融的发展无法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和经济组织发展初期的要求,他们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品的增长,而资本是其中最重要的变量,阻碍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是资本的高度稀缺,这种需求的矛盾就产生了相应的非正规金融。因此有有组织的、合法的正规金融和无组织的、非法的非正规金融同时存在所形成的金融二元结构,显示了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现象。[2]俄亥俄学派(OhioSchool)也认为:在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的过程中,非正规金融能够有效地满足当前的短期资金需求;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非正规金融的成本可能更低、工作方式可能更有弹性。此外,一些学者对亚洲和非洲国家的研究表明,非正规金融不仅在农村很重要,在城市经济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非正规金融不是经济欠发达国家所特有的,经济发达国家也普遍存在着各种形式的非正规金融活动。

在进行以下的论述之前,我们首先对非正规金融的讨论范围界定。我们假设非正规金融机构是进行正常的经营,即从事资金借贷、金融中介等服务的民间金融组织。那么这些涉嫌参与地下经济洗钱等非法的、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如地下钱庄等不是我们这里要论述的范围。他们在经营本质上与我国合法的金融机构没有什么区别,都是进行货币的经营组织,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经营目标。

在我国一些非正规的金融组织其实有其历史的渊源,19世纪末20世纪初山西出现了“票号”,如日升昌票号是我国首家专营银两汇兑,存放款的私人金融机构。在其经营历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经营管理办法。在经理人员的聘选上也严格,据史料载:“当财东起意经营,聘请经理。由介绍人之说项,或自己注意察治;确实认定此人有谋有为、能守能攻,足以担任票号经理之职责,则以礼召聘,委以全权。”[3]实行“认票不认人”的制度,这就要求对汇票的书写和防伪等有严格的规定。并且随时掌握全国各地之间的货物流向、市场行情的变化,及时由总号作出资金调度方向的决策,在总号与分号之间,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业务报告制度。

我国现阶段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形式主要包括自由借贷、银背和私人钱庄、合会、典当业信用、民间集资、民间贴现和其他民间借贷组织(如金融服务公司、财务服务公司、股份基金会等,90年代大量存在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已经被清理关闭)。近年来,中国民间非正规金融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由过去的隐蔽型转为目前的公开半公开型;二是虽然以本地区为主,但开始出现跨村、跨乡甚至跨省借贷;三是大额借贷比重不断增大,无息借款比重逐渐降低;四是借款用途由消费性贷款向生产经营性贷款转变,即用于加工业、运输业和养殖业等能短期见效的项目增加,而用于传统粮食种植和婚丧嫁娶之类的生活贷款呈现递减趋势;五是借贷手续逐渐规范,纠纷逐渐减少,过去以口头信用约定为主,符合农民文化水平较低的现实,现在随着风险意识的加强,出现了以存单、债券、房地产等抵押、质押的情况;六是非正规金融组织化程度明显加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些地方非正规金融组织的出现,有其内在的经济驱动力。这一驱动力就是资金供求矛盾,并且这一矛盾还在不断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我国银行存款利率经过8次下降,加之征收利息税,储蓄存款几乎成了现金保管。人们投资渠道单一,消费需求又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而受限,城乡居民手中大量的闲置资金急于寻找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回报率的出路。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张军研究员几年前曾对浙、闽、粤等地的非正规金融市场作过调查,结果发现那一地区民间资金相当充裕,各种形式的企业民间融资、“地下钱庄”、“标会”等屡禁不止,且呈日益泛滥之势。据他介绍,浙江温州有关单位曾作过统计,在120万人口的温州苍南县,仅有29亿元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人均2000多元,远远低于全国人均5000元的存款标准。这些大量的资金运作渠道除股市投资民间个人借贷外,大量的钱在“地下”循环,就形成了非正规金融的资金供应来源。[4]第二,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出于防范金融风险,建立金融安全区以及追求经营利润的考虑,对县级机构的中小贷款客户实行规模控制和授信管理,并设置了较高的贷款门槛,一般要求企业具有2A级以上的信用等级,并且必须提供有效的抵押、质押及保证等信用担保。从1999年开始,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大规模撤并市、县以下基层机构,4年达31000家。[5]即使农业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系统中惟一一个面向农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但在农村个私经济的发展中难以起到大作用。由于门槛太高,农民贷款太难,无法面向农村中分散的个人和小型经济组织。其它金融组织主要是信用合作社本来是一个合作性质的组织,但实际上还是官办的,近来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贷款的门槛和手续同样比较复杂,不是很适应农村个私经济的发展。另外,农村合作基金会也被取消,而多数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率又十分高,资金规模也十分有限,它直接导致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缺乏。

第三,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规模在我国日益发展涨大,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它们在发展过程中,融资困难始终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私营企业主的资金需求特征常常表现为短、频、快,但风险较高,因而很难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支持。据1998年的有关统计资料,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仅占贷款余额的38%,即便加上其他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的贷款,也仅占全部贷款的44%。[6]当然由于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问题,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在交易中的成本过高,影响了正常的交易条件下可以得到的贷款或融资。在这种前提下,尽管利率较高,有些非正规金融也有黑势力的背景,私营企业主也不得不选择从地下钱庄等非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这样这些非正规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补充地方货币市场供应不足,缓解资金供求矛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因此我国金融体系在没有满足农村经济和私营经济发展的金融信贷市场需求,从根本上构成了非正规金融的生存土壤,同时提供了其存在的空间。

二、信用是非正规金融生存的关键

从一般意义上讲,信用包括信任、诚实守信、遵守诺言等内容。但从经济意义上看,它的含义就转化和延伸为以借贷为特征的经济行为,是以还本付息为条件,体现着特定的经济关系。它既区别于一般商品货币交换的价值单方面的暂时让渡或转移。[7]

对信用问题的探讨成为我国近几年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话题。良好信用机制的建立是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持、产权为基础、……,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这表明我国在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正下大力气。然而我们上面提到的信用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牵涉到许多方方面面的问题。而且是放在一个比较的范围内来讨论的,很难把握,因此存在大量的个人、企业、政府等的信用缺失。然而针对非正规金融来讲,下面我们要说的信用是放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内来讨论的。

非正规金融的存在大部分是带有地域性的,他们往往以家族的形式出现。信用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是比较稳固的,为什么呢?张维迎教授提出“乡村社会的信用机制”[8],他解释到乡村人由于居住和活动范围的影响,他们对失信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并且不守信用的信息传递很快,所以人们很少违约。西南财经大学周殿昆教授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乡村家族关系及家族文化复归,家族信用逐渐复兴。同时,依附于计划经济体制和乡村集体经济的传统社会信用体系衰减,而适应市场经济要的新的社会信用体制尚未建立。从而使现今我国乡村信用环境呈现:社会信用缺失,家族信用强固的特征。家族信用成为现今乡村农民家庭开展生产协作和生活互助的主要依靠。所以地下钱庄在区域内的信用一般都表现的比较良好,这成为它们发展涨大的关键因素。[9]由于借款者和贷款者之间因长期和多次交易而建立起的相互信任和合作关系,不仅在抑制契约双方的道德风险方面具有效率,而且违规者还会因遭到社区排斥和舆论谴责而付出高昂代价。社区的约束力越强,成员之间合约的履行率就越高,并且借款者更重视偿还非正规金融贷款,以便与其保持长期稳定的借贷关系。所以非正规金融交易中的违约成本高于正规金融活动的违约成本。

经营货币是金融业的表象,而这表象后面隐藏的是“信用”,信用交易才是金融业的经营本质。非正规金融活动具有示范效应,即让所有存在不偿还贷款倾向的借款人望而却步,也限制根本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进入信贷市场,从而促进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改善和信用体系的建立。非正规金融的交易成本与正规金融中介相比较比较低,它减少了许多如契约文书的处理成本、风险确认成本、监督实施成本、搜寻成本及时间成本。从信息不对称角度看,非正规金融机构利用与借款人之间的频繁资金往来,可以更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和收益状况,从而降低风险并减少了搭便车的机会,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这样非正规金融与我们正规金融机构很大的差别就在于其信用交易的特点更明显。试想存入非正规金融的资金除了因为高利息的诱惑外,资金的安全才是存入者最优先的考虑,在明知是非正规金融的情况下依然存入资金,存入者必然有所恃,那就是通过民间信用的方式形成的信任关系,而非正规金融的经营者也是在种种民间信用关系的制约下贷出款项,甚至根本不需要象正规机构那样复杂的抵押、质押手续,更多的是保证方式。理由很简单,非正规金融的告贷者们如果真有东西质押或者抵押,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向非正规金融求贷,如果他们真的没有太大的资金需求,他们可以通过“抬会”等初级的民间金融方式寻求资金。正是这种民间的信用交易将地下金融组织的效用发挥到最大程度,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非正规金融组织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它们才是真正将信用作为生存之本的金融参与者。

非正规金融的优势在于能够通过民间信用的方式迅速提供金融服务,而且这种金融服务还是一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利息可以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商定,借贷金额可多可少,可以分次贷款也可以一次贷款,这些都是我们传统的金融机构不屑为之的业务。但正是这些业务构成了庞大的地下金融体系,让我们的监管者头疼不已。也正是这种非正规金融体系给我们的“正规军”不屑光顾的群体,带来了他们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归根结底,这样的金融服务在民间是有需求的,有需求就会有供给,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也是这样,非正规金融体系的存在自由其道理。但监管者不这么想,地下金融体系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单纯的民间信用在缺乏有效评估的状态下,难免会隐存巨大的道德风险,出现非正规金融卷款消失、超出想象的高利贷、非法洗钱等问题自是难免。

三、非正规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发展与完善的思考

1,积极鼓励正常的非正规金融活动,承认其合法性,通过一定的程序使非正规金融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补充,并将其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

面对非正规金融体系这可能危及国家金融安全的“滔天洪水”,我们的监管当局是否应该采取更多的疏导方法,让这些非正规金融机构转为合法的接受监管的民间金融机构,作为合法商业银行的补充,充分满足民间多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

非正规金融体系的生存自有其道理,即使银行体系发达如美利坚者也难以避免非正规金融体系的存在,但太平洋彼岸的非正规金融体系可谓真正的“地下金融”,担负的是洗钱、高利贷等地下经济职责,由于牵涉到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故而也难以禁绝。但反观我们的非正规金融体系,许多东西是完全可以合法化的,比如在合理的利率幅度内商定利率的民间借贷,个人合法持有的外汇寻求较高价格的兑换等等,通过一定的市场手段,相信这些金融服务是可以走到阳光下的。一旦可以附条件的转换为合法民间金融,相信大多数地下金融机构还是乐意走向“阳光地带”的,关键是我们的监管当局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转换条件以及建立对这些民间金融机构相对宽松但绝非纵容的监管环境。至于剩下哪些不愿意接受“收编”的地下金融机构,自然有种种见不得人的事情,比如与黑社会勾结暴力收贷等行为,对这些不愿意走进“阳光地带”的非正规金融机构当然只有毫不留情地打击这个唯一的选择。

非正规金融的业务主要是非法换汇和私自存贷款,当然有关洗钱的业务一些非正规金融也是来者不拒。不可否认,非法换汇实质上也部分承担了洗钱的功能,但非法换汇中也存在外汇来源合法,仅仅为了寻求换取更多人民币的情况,而私自存贷款除了部分利息过高的高利贷贷款外,毕竟大部分还得接受银行利率的调节,在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寻求更高的贷款利率,有的甚至没有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这一借贷合法与否的分水岭。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除了洗钱业务,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许多业务从《合同法》或者《民法通则》的角度来看还属于合法的民间合同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资本最本能的冲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非正规金融的行为是合理的,至少是合乎逻辑的,当然,如果从银行监管的相关法规来看,又是另外一回事。但市场经济很大程度上是契约行为,如果这些非正规金融活动用单纯的契约方式来安排的话,即使监管当局恐怕也难以从法律上界定其是否违法。

2,组建区域性股份制中小金融机构,促进形成大中小分工合理、有序竞争的金融供给格局。

面对日益发展的非正规金融体制,国家也做了采取了一些措施。为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国家已采取了不少有力的措施,如人民银行要求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并提高了中小企业借贷利率的上浮幅度,以鼓励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工作,各大银行也都积极调整信贷结构,采取措施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但是,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增加和成长,国家金融机构资金储备量的增长仍远远赶不上中小企业贷款需求的增长,并且信贷供给的结构性矛盾反而愈显突出,贷款也出现增势放缓,有限的信贷资金有趋向运用不够充分的苗头。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关键在于国有大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与广大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存在着天然的不匹配。一方面是国有大银行资金实力雄厚,具备为大客户提供服务的能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纷纷调整市场定位,逐步退出农村市场,以提高其资产质量和经营利润。另一方面是国有大银行为千家万户分散的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信息搜寻和办理贷款等管理成本高,风险难防范,再加上其审贷权限上收,远离中小企业,更加剧了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国有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过度依赖企业有效资产抵押和地方政府进行信用担保及有关企业经营情况和信用程度的信息。

笔者认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现有的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服务格局下,即使再采取力度更大一些的利率上浮政策措施,来促进加强中小企业信贷工作,收效也不会理想。因为金融企业的行为归根到底是受着其特定的经营规律和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原则支配的。必须健全和完善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特性和要求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一批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包括各类中小银行在内的中小金融机构,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才能得到相应的有效服务。

3,开辟多种投资渠道,加强对社会资金投向的引导。

投资渠道少是造成社会富余的闲散资金投向非正规金融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地方资本市场发育不够,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屈指可数,而非正规金融的风险度又难以把握,只要开辟出几条符合社会资金投资特性和要求、安全性较高的投资渠道,投向非正规金融的一部分资金就会转移出来。根据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应该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些努力:一是建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或是开展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转让融资,吸引民间资金投向基础设施领域。二是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发行债券,直接向社会融资,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这两个方面有所进展,既可以增加社会资金的投资渠道,又能产生“挤出效应”,使国有商业银行过度集中在基础设施项目和大企业、大集团的部分信贷资金,转向供应给中小企业。三是针对发达地区民间资金相对集中的实际,可考虑在县域经济比较发达的几个县市,创造条件成立几家民营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实行专家理财和管理,广泛吸收民间资金向投资公司投资,银行也可以根据投资公司资本金多少,在有关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条件下,给予等额的长期贷款,还可对投资公司所投资的中小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四是加强对民间个人借贷的引导和规范,鼓励初创期和成长期中小企业向亲朋好友借资。在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可探索成立民间融资信息中心,为民间借贷提供中介服务,解决民间借贷的信息不对称和手续不规范问题,降低民间借贷的交易成本,保护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益。

注释:

[1]郭沛.农村非正规金融:内涵、利率、效率与规模.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网.usc.cuhk.edu.hk

[2]史晋川等.制度扭曲环境中的金融安排:温州案例[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1)

[3]山西票号史料[M].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598

[4]朱菲娜.“地下钱庄”何时休.中国经济时报[N].2002-05-23

[5]马荣伟.地下钱庄缘何屡禁不绝.国际金融报[N].2003-9-1

[6]刘小玄.中国企业发展报告1990—200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7]曹龙骥.货币银行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81

[8]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M].上海三联书店.2001:6

[9]周殿昆.中国乡村家族信用复兴及企业发育问题分析.第二届中国经济学年会入选论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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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少波.我国目前的民间信用研究.金融与保险.1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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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军.改革后中国农村的非正规金融部门:温州案例.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7年秋季刊

第3篇:农村消费金融报告范文

关键词:城市化;人口抚养比;房地产周期

Abstract:In addition to basic factors such as decreasing growth rates of loaning and fiscal decentralization,the rapid increase of urban families and demographic dividend caused by continuous drop in population feed rates can play an equally dominant role in the cyclic fluctuation of real estate. In detail,decrease in children feed rates may result in total population feed rates,thus prompting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people reach the marital age; as consequence,compulsory demand on real estate will exert obviously greater influence on the short-term cycles of real estate than the growing number of urban families. Last but not least,local government's intervention on loaning and foreign capital volatility curbs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real estate.

Key Words:urbanization,population feed rates,real estate cycle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1)07-0025-06

近几年,关于房地产的争论热潮中,城市化、人口红利等因素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屡被提及,但相关的实证研究并不多见。为揭示人口结构变化对房地产的实际影响途径及强度,笔者在对人口结构变化特征进行简要梳理的基础上,结合信贷环境、地方政府行为、居民收入等因素,探讨了人口结构对房地产业周期的影响,并据此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一、文献回顾

有关人口与房地产需求关系最为著名的研究见于Mankiw和Weil(1988,1992),他们认为战后婴儿潮(1946―1964年)推动的人口规模和结构的变化,能够显著影响房地产价格。他们的预测显示,随着婴儿潮一代逐步进入工作、婚育年龄,美国房地产价格会于1969―1989年进入上升通道,并于1989年达到顶点后,步入长达30年的价格下行期。

Mankiw和Weil的研究结论遭到一些学者的质疑,他们认为Mankiw等建立的房地产价格方程存在偏误,从而结果并不准确。美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发展历程表明,Mankiw等人关于房地产价格将于1989年达到高峰的预测符合实际,但他们对房地产价格将于1990―2007年持续下降的预测与事实并不相符。Robert(2006)指出,出现这种偏差的主要原因是,Mankiw和Weil的研究忽略了人口变化对利率的影响,而利率是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进而,Robert的研究表明,综合考虑人口因素对房地产价格、利率的影响后,婴儿潮以及随之而来的人口结构的变化,对美国、日本房地产价格依然具有较强的预测能力。

我国自1998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1999年启动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来,房地产行业经历了改革开放后最长的上升周期。在有关本轮房地产景气成因的争论中,人口作为重要的驱动因素被广泛提及。但与美国、日本等工业化国家不同,我国人口结构变迁不仅包括年龄结构的变化,还包括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城乡结构变化。正如哈继铭(2007)所言,人口因素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途径有二:一是城市化进程促使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产生大量的住房需求;二是早期的“婴儿潮”推动当前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加,带动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赵君丽(2002)指出,建国以来我国已出现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即整个二十世纪50年代、1963―1974年、二十世纪80年代后期①,其中后两次出生高峰将推动婚育年龄人口分别于1988―1993年、1999―2004年和2013―2018年达到顶点,推动房地产市场进入相应的需求高峰。中房指数研究院2007年的调查结果也表明,25―35岁、35―45岁人群分别占购房者总数的50%、25%,是当前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主体。张昭、陈兀梧(2009)对未来的预测则显示,2012年后我国城市化驱动的农村人口的转移速度将逐步放慢,25―45岁人口规模也已于2006―2007年达到顶峰,不过,其中25―35岁人口规模仍然会逐步增长。据此,他们认为2010年后25―35岁人群的首次购房需求会有所增加,届时房地产市场会受益于第二波婴儿潮的推动。

综观国内现有研究,有关人口与房地产周期关系的定性描述较多、定量研究较少,即使有,也仅限于对未来人口变化趋势的简单统计描述,没有就这种变化趋势对房地产市场的具体影响进行深入的计量检验和理论分析。针对这种不足,本文在对近年来我国人口结构变化特征进行简要描述的基础上,定量分析了人口结构变化对房地产周期的影响程度及方向。

二、人口结构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分析

我国二十世纪60年代后的两次婴儿潮对当前房地产需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直接影响住房刚性需求变化,如婚育年龄人口规模增加带来的刚性需求;二是通过“人口红利”为住房需求提供现实的经济基础,即随着劳动年龄人口占比越来越高、抚养比下降,整个社会的储蓄水平和购买力明显提高;三是上述两个因素与农村人口向城市的转移相叠加,进一步放大了人口结构变化对房地产需求的促进效应。

(一)城市化率稳步提高增加了住宅的潜在需求

1978年以来,我国用城镇人口占比表示的城市化率稳步提高,由1978年的17.92%持续升至2010年的49.68%,年均增速3.23%。但1996年后城市化速度持续放缓。随着农村青壮年向城市逐步转移,剩余农村人口由于教育程度、年龄原因,非农化的难度明显加大,城市化渠道对房地产潜在需求的推动趋于减弱。但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后我国城市化出现再度加速迹象,2009、2010年城市化速度分别为1.99%、6.63%。

(二)城镇家庭小型化加大了对住宅的潜在需求

近年来城镇家庭小型化趋势明显。1978年,我国城镇家庭户均人口为4.47人,此后持续跌至2010年的2.88人。在家庭小型化、城市化的双重推动下,1978―2010年我国城镇家庭户数增长了5.29倍,年均增速5.71%,对住宅的潜在需求大幅增加。

(三)人口抚养比下降带来的人口红利推动了有效需求上升

所谓“人口红利”,主要是指人口抚养比②持续下降带来的高生产率和高消费需求。在这一时期,由于劳动年龄人口占比较高,整个社会的储蓄能力较强,居民购买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意愿也较强,从而对房地产市场的推动较大。数据显示,1964年以来我国一直处于人口红利期,总人口抚养比由1964年的79.31%持续降至2009年的36.9%,当前被抚养人口比例仅是改革初期的一半左右。

分结构看,少儿抚养比由1964年的72.99%持续降至2009年的25.3%,是推动总抚养比降低的主要因素。这一方面说明我国人口的生产性和消费能力大幅提高,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少儿成长进入劳动力市场并达到婚育年龄,对住宅的刚性有效需求大幅增加。

三、人口红利、城市化对房地产周期影响的计量检验

(一)变量选择及说明

我国从1984年开始进行住房商品化试点,1987年才建立比较全面的房地产行业统计制度,1988年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放开房地产市场,自此房地产业才作为相对独立的行业存在。因此,本文的考察期间为1987―2008年。

除人口结构变化会对房地产波动产生影响外,很多其他因素也会推动或抑制房地产业的发展。在检验人口与房地产波动的关系时,需要对此加以控制。因此,模型同时考察了表1中的相关指标,具体解释如下:

1. 房地产合成增长率指数。由于我国房价统计还不完善,房价变动尚不能完全反映房地产周期变化特征。因此,我们借鉴王诚庆等人(2002)的研究,选取房屋施工面积增长率、房屋竣工面积增长率、房地产投资增长率、商品房价格年上涨率、房屋销售额增长率和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率6个指标,计算得出房地产合成增长率指数③表示房地产周期性波动,在此基础上采用三年移动平均法,以消除不规则波动的影响。

2. 城镇家庭户数增速(URBAN)和人口抚养比(DRP)。这两个指标是本文所要探讨的核心解释变量,其中,用城镇家庭户数增速衡量城市化、城镇家庭小型化的综合影响,用人口抚养比考察人口红利的影响。

3. 贷款余额增速(LOAN)。通过前文的分析可知,每次房地产业的繁荣、衰退,都与银根松紧情况紧密相连。由于房地产信贷的数据从1992年才开始统计,其间统计口径也经历了多次调整,因此无法获取前后一致的时间序列。基于此,我们采用总体信贷余额年度增长率反映银根松紧程度④。

4. 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权度(FD)及其对银行信贷的干预(FD×LOAN)。历次房地产市场波动中,地方政府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当前的财政分权制度,是地方政府参与房地产业的重要动因。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权(林毅夫、刘志强,2000),期间地方财政决算收入占全国财政决算收入的比重由1978年的84.5%降至2007年的45.9%,而地方财政决算支出占全国财政决算支出的比重则由1978年的52.6%升至2007年的77%(见图1)。由于缺乏预算内的财力,为了发展经济,地方政府往往通过税外加费的方式集聚资金,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相关的税费便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体制外收入来源。据此,本文用财政分权度衡量地方政府的行为动因和结果,用财政分权度和贷款增速的交叉项(FD×LOAN),考察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自主,对房地产信贷的干预与影响。

除了上述比较重要的变量外,借鉴张晓晶、孙涛(2006)的研究,本文还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INCOME)、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REER)也作为控制变量加以考察。

(二)模型建立及估算结果

我们用HOUS代表房地产合成增长率指数的三年移动平均值,运用1987―2007年的数据,建立如下模型:

式中, 代表城镇家庭户数增速, 是人口抚养比,这两个指标用来捕捉人口结构变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表1中的一系列控制变量。针对各变量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所有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是一阶单整的(见表2)。受指标时序长度的限制,本文主要采用E-G两步法,估计长期协整方程和短期误差修正方程。

建模过程中,首先估计了只包括控制变量的基准模型,用来反映银根松紧、地方政府行为和居民收入等基本因素的影响;然后是加入人口抚养比的人口红利模型,重点考察人口抚养比持续下降的影响;最后是进一步加入城镇家庭户数增速的混合扩展模型。

对上述三个长期方程残差的单位根检验表明,它们都在5%的显著水平下平稳(见表3),意味着变量间存在如三个方程所示的长期均衡关系。进一步,估计三个方程的误差修正模型,用以考察它们之间的短期关系,对残差的LM检验显示,误差修正模型的残差不存在自相关问题,结果比较稳健(见表4)。

(三)计量结果分析

计量结果表明,信贷余额增速、地方财政分权等控制变量对房地产周期性长、短期波动的解释力分别高达71.4%、60.7%,是影响房地产周期性波动的主导力量。

加入人口抚养比、城镇家庭户数增速后,混合扩展模型能够将基准模型的长、短期解释力分别提高13.1和31.2个百分点,升至84.5%、91.9%。其中,人口红利模型对基准模型短期解释效力的提升尤为显著,在基准模型中加入人口抚养比后,误差修正模型调整后的R2大幅提高27个百分点至87.7%,说明少儿抚养比下降推动的总人口抚养比的降低,带动了越来越多的人口进入婚育年龄,其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对房地产业短期波动的影响,远大于城市化的作用。

根据最终的混合扩展模型,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影响以后,人口结构对房地产合成增长率指数的影响极为显著。其中,城镇家庭户数的长、短期弹性系数显著为正,分别为2.61和2.76,人口抚养比长、短期系数显著为负,分别为-1.36和-2.05。这一发现有力地揭示,由城市化、家庭小型化综合推动的城镇家庭户数的快速增长,以及由人口抚养比下降所带来的人口红利,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房地产业的繁荣。很多分析指出,城市化、人口红利是推动房地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一直没有提供有说服力的计量检验,本文在这方面提供了有力的证明。

控制变量中,各因素的具体影响为:

贷款余额增速对房地产业的影响最为显著。贷款余额增速长、短期弹性系数分别高达10.39和11.22,是所有变量中影响最大的因素,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我国房地产市场所具有的资金推动特征。

代表地方政府行为的财政分权度对房地产业的推动也较强,但地方政府对信贷活动的干预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代表地方政府行为的财政分权度对房地产业的推动非常显著,长、短期系数分别为2.48和3.37,说明地方政府追求财政自主和经济增长的动机,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发展。但是,也应当看到财政分权度与贷款增速交互项的系数显著为负,长、短期系数分别达-14.45和-15.3。因此,地方政府对信贷活动的干预,不仅无益于房地产业的长期发展,即使在短期也对其发展显著不利。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房地产业的影响相对较小。较其他因素而言,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房地产业的推动相对较弱,长、短期弹性系数分别为0.79和1.05,意味着近年来住房需求具有一定的刚性特征,加上信贷资金的大量注入,造成收入对居民购房的制约力变弱。这也是近几年房价一定程度上脱离居民承受能力、房价收入比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据测算,当前我国城镇居民户均收入大约在4700美元左右,世界银行的研究显示,家庭收入处于4000―5999美元的国家,房价收入比平均值为5.4,最大、最小值分别为12.5和3.4。但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房价收入比为7.4,北京、上海则分别高达13.6和9.8,明显高出同类国家的平均水平。

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与房地产波动呈反向变化关系。与张晓晶、孙涛(2006)的研究类似,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对房地产合成增长率指数的系数显著为负,长、短期系数分别为-1.28、-1.53。这种反向变化主要由预期因素引起:当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较高时,其贬值预期相对较强,外资会流出房地产业,从而对其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如1994―1998年间,由于汇改推动实际有效汇率总体趋升,人民币贬值预期较强,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导致大量资金流出房地产业。反之,当实际有效汇率较低时,人民币升值预期较高,外资会流入房地产市场以获得升值收益,如1998年以来(2006、2007年除外),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总体呈下降之势,较强的升值预期吸引了大量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房地产业的繁荣。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银根松紧、地方财政分权等基本因素,依然是影响房地产周期性波动的主导力量。但城市化和城镇家庭小型化推动的城镇家庭户数的增长以及人口抚养比持续下降带来的人口红利,也是房地产周期性波动的重要决定因素。其中,由少儿抚养比下降推动的人口总抚养比的降低,带动了越来越多的人口进入婚育年龄,其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对房地产短期波动的影响,明显大于城镇家庭户数增长所代表的城市化的影响。

然而,根据王德文、蔡的研究,随着少儿抚养比降速逐步趋缓,以及老年抚养比的持续上升,2015年左右我国人口抚养比将由降转升,结束长达52年(1964―2015年)的人口红利期,届时人口将由推动因素变为制约因素,会对房地产业造成较大的负面冲击。与此同时,张昭、陈兀梧的研究(2009)则表明,我国新增城镇人口数在2012年达到周期性高点后,将进入漫长的持续下降期。因此,不远的未来,人口因素对房地产的推动作用将逐步趋于减弱。

此外,还应当看到地方政府对银行信贷的干预、外资的频繁出入,都对房地产的平稳发展显著不利。为确保房地产业的长期稳定,维护经济安全、金融稳定,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根据人口变化适时调整房地产业发展战略,对土地规模、商品房供给结构实施动态调控

最近一轮的“人口红利”还有5年左右的释放期,城市化推动的城镇人口的增加也将在未来2―3年内显著放缓。届时,随着城镇人口增速的减缓,婚育年龄人口的下降、老年人口的增多,人口因素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将由当前的刚性需求为主转为改善性需求为主,总体需求量预计会有所下降。据此,建议加强人口因素对房地产业影响的监测预警,及时向房地产企业和公众相关信息,便于房地产企业、公众对人口因素做出合理预期。其次,由于房地产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政府也要根据人口监测结果,前瞻性地调整土地供应规模、商品房供给结构,预防人口红利拐点过后,土地、商品房资源的浪费。

(二)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银根松紧变化是历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重要原因,说明整个房地产业对银行信贷依赖较强。这种依赖会对金融体系产生显著不良后果:不仅居民购房主要通过银行融资,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资金的依赖也很强,导致房地产信贷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体系。即使从银行体系内部看,目前我国参与房地产金融的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储蓄银行和住房合作社数量少,而且是地方性的,作用十分有限。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多元化的房地产企业融资机制:一是发展房地产产业基金;二是培育和发展住房抵押二级市场,试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三是积极稳妥地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促使其逐步转变为市场规则维护者、监督人

地方政府参与房地产业发展本无可厚非,但其既是受益者又是监管者的地位,加上为了追求政绩所固有的短期行为,不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将土地收入、房地产相关税费的征收主体与监管主体适度分离,以避免“地方扩张―中央调控”循环造成的不必要的政策性波动。

(四)有效监控外资出入房地产业,抑制外资过度投机行为

2005年汇改以来,我国汇率不再像以往一样相对固定,而是呈现出典型的双向波动特征,可能会造成外资频繁出入房地产业,加大房地产业自身的波动。因此,仍有必要通过资本管制手段,抑制外资进入房地产业进行投机。国际经验显示,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87个成员国中,有137个国家对外资投资房地产进行管制。因此,可以根据资本项目管理原则,对外资进入房地产的交易和汇兑环节进行监测。同时,加大房地产项下违法、违规资金的查处力度,抑制投机行为。

注:

①与赵君丽的研究有所不同,张昭、陈兀梧(2009)认为最近两次的婴儿潮分别出现于1962―1975年和1981―1997年,不过他们对婚育年龄人口高峰的预测相对一致。

②人口抚养比是被抚养年龄人口(0―14岁及65岁以上)与劳动年龄人口(14―65岁)之比。

③在王诚庆等人的研究中,权重的确定主要根据已有经验研究并结合各指标相对重要程度来确定,房地产合成增长率指数=房屋施工面积增长率×0.1+房屋竣工面积增长率×0.1+房地产投资增长率×0.2+商品房价格上涨率×0.1+商品房销售额增长率×0.4+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率×0.1。

④受房地产资金来源隐蔽性较强、现有统计手段有限的影响,当前关于房地产信贷的统计还不完善。据中国人民银行《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房地产企业资金来源除银行信贷外,自筹资金中还有70%来自银行贷款,定金及预收款有30%来自银行贷款。从很大程度上讲,用总体信贷余额增速更能反映房地产行业的外部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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