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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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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企业融资

第1篇: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研究

1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原因

1.1农业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不足,直接融资困难

首先,由于农村中小企业的员工人数及资产规模较小,往往无法达到上市融资中针对资产规模、盈利及发行额等限制条件,因此无法通过上市来获得直接融资;同时,农村中小企业虽然在技术革新和营运机制上不断进步,但仍然广泛存在家族管理和小作坊生产的模式,导致其市场竞争力较弱,盈利能力差,普遍存在缺乏长远眼光,运用自留资金来弥补经营资金不足的战略思维,导致其内源融资的不足。

1.2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完善,间接融资成本高

对于农村的中小企业来说,融资渠道的堵塞及间接成本高是造成其融资困难的最主要因素。从农村中小企业自身的角度来看,规模一般较小,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存在违约的风险,而双方之间的信息部队称往往会对信息劣势者的决策趋向保守,从而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对风险的规避心理,往往对中小企业缺乏信心,更愿意向资产状况好、信用等级高、财务公开透明的大型企业提供贷款,导致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时存在手续繁琐、门槛高、审查严格的情况,无法及时获得足够额度的贷款;同时由于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风险较大,提供资金的利率相应提高,放贷成本高使得很多中小企业难以承担。

1.3融资市场结构欠佳,信用体系及担保体系不完善

首先,目前仍然以向银行贷款为主的形势对农村中小企业是较为不利的,由于向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时审核严格、手续复杂,中小企业并不倾向于向银行融资,而民间借贷等筹资方式成本高,合法性又难以辨认,因此融资渠道的限制也是使得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之一。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等主要金融机构难以悉知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地方政府也未建立为中小企业尤其是农村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制,使其难以获得相应的融资担保,造成融资困难。

1.4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国家扶持力度不足

从宏观政策的角度来说,我国政府自2009年以来相继颁布了一些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包括《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分析》、《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等等,但数量仍然较少,并且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所以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出现信用贷款纠纷时仍然感到无法可依。同时由于法律文件的匮乏,法院也无法在出现纠纷时更好的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也没有更好的发挥执行机关的作用,导致金融机构在向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时,不得不严格审核,提高门槛,使得多数中小企业的融资之路更加艰难,无法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2互联网金融的内涵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能够在;利用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的基础之上,为适应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新需求而产生的,将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型模式。二者的结合有效促进金融业的发展,传统金融业借助互联网的平台使得业务的开展更加透明、更加便捷易操作,同时大大降低了人工的费用和交易的成本,有效促进了经济的活跃程度。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模式:支付结算(比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网络融资(比如众筹、P2P及电商小贷)、虚拟货币(比如Q币、比特币等)、网销基金保险等渠道业务。

3互联网金融对破解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的意义

3.1扩展直接融资渠道

传统的直接融资主要是为大型企业及国有企业服务的,指的是依靠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工具来获得资金,但是这些金融工具的发行条件一般较高,一般的农村中小企业很难符合融资标准。而互联网金融中的P2P及众筹融资模式则能够帮助中小企业来扩展相关的融资渠道。P2P又叫点对点借贷平台,通过借助互联网的技术及平台来实现相关的借贷行为及相关一些理财金融服务,比如最常见的人人贷、拍拍贷等。借贷双方不用借助银行等金融中介,可直接建立联系实现借贷行为。众筹融资则是通过搭建网络平台向大众来进行筹资,以项目众筹为主要模式,只要通过展示该项目的产品、理念和经营方式,得到公众的认可则可以直接获得资金。这些平台门槛低、风险评估系统及信用担保体系较为完善,同时突破了时间空间限制,在节约人工和交易成本的同时,扩大了服务范围和时间,使得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得到很大提升,同时还能降低成本,因此这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3.2消除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间接融资难问题

在传统金融模式中,农村中小企业主要依靠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来进行融资,但是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不透明,使得银行在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进行审核时非常严谨、申请手续也十分复杂,甚至由于对中小企业管理能力的不信任,为避免风险的产生,多采取保守的策略,仅仅将贷款给达到一定条件的大型企业。而互联网金融可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大数据、云计算来获取企业的财务及经营管理信息,分析融资对象的信用水平及风险程度,能够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透明的环境使得融资机构的风险系数大大降低,同时也简化了传统融资需要提供众多证明文件的复杂程序,降低了成本,节约了时间,使得农村中小企业能更快更易获得融资。

3.3解决融资担保问题

中小企业若想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需要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或担保人担保,但是针对于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来说可能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提供有价值的抵押物并获得第三方的担保,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但是电商小贷,以信誉来融资、以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已经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最大优势。以最典型的阿里小贷为例,它是阿里金融旗下的一款信用贷款产品,他已能够利用后台强大的搜集信息能力、运营成本相对较低、商业模式灵活创新等优势,可以实现无需任何担保抵押,仅以贷款会员的信用作为发放和还款的保障,因此能够解决农村中小企业短期、分散、小额、无抵押、无担保的融资需求。

3.4国家重视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互联网是推动金融普惠的重要力量,实现了信息技术与金融功能的融通,具有满足小微投融资者的需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透明度的功能,发挥着分散金融风险、回归金融本质的作用。但是互联网本身天然存在的准入门槛低及活动主体复杂的弱点使得互联网金融领域可能会存在:一是平台跑路风险,大量非传统金融机构涌入金融行业,缺乏相应风险管理能力,出现了大量跑路事件;二是社会风险,如网络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等引发的社会风险,平台跑路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三是宏观风险,即互联网金融资金流向与宏观调控方向不一致的风险。因此,国家现在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十分重视。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终于公布了“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8月17日,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各省的整治互联网金融环境的相关政策等等一系列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促使互联网金融日益步入法治轨道。

第2篇: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范文

摘要:中小农业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资金是制约中小农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中小农业企业普遍资金不足,融资存在困难。本文通过分析中小农业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而提出解决中小型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 :中小农业企业;融资;对策

一、引言

农业企业,包括狭义的和广义的农业企业,狭义的农业企业,是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企业,包括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的企业,如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林业、渔业等,广义的农业企业还包括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企业以及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如化学农药肥料制造业、农业机械制造业、水产品加工业,粮食加工业等等。我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占据基础地位,农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农业企业对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中小农业企业具有规模小、经济实力弱、抵抗风险能力弱、盈利性低、地域性生产周期性季节性强等特点。

资金是制约中小农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中小农业企业普遍资金不足,自有资金积累少,融资渠道狭窄。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中小企业能够获得银行贷款的不到10% ,而中小农业企业获得的信贷支持的比重则更低,中小农业企业从银行贷款更为困难,正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中小农业企业的贷款需求。

直接融资、资本市场方面,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和要求,要求企业具有高科技性、高成长性, 大多中小农业企业不满足这些条件,基本无法在资本市场上融资,农业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渠道也不通畅。与其他产业的中小企业融资难一样,我国绝大多数的农业中小企业也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

二、中小农业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企业内源融资不足

内源性融资是企业将自身的留存收益转化为积累资金,用于企业发展的一种内部融资方式。我国大多数农业企业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发展缓慢,管理不够规范,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科技资金投入较少,科技创新能力差,抗风险能力弱,盈利水平不高,故留存收益不多,资本积累少,企业内部造血机制不足,中小农业企业自身的积累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要。加之中小农业企业管理者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内源融资的重要性和意义,自我积累意思淡薄,缺乏长期经营的思想,很少从企业发展的角度用自有资金来补充生产经营资金的不足。

2.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位

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位有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小农业企业自身的原因。我国目前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一直是农业融资的银行,但在农业银行商业化股份制改革后,逐渐淡出农业领域,转向非农化银行,以城市大中企业作为信贷的主要对象。农业发展银行是目前唯一面向农村的政策性银行,但农业发展银行目前的服务范围有限。目前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体,但部分地区信用社资金不足,影响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而且农村信用社还存在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

银行从自身盈利和风险的角度出发,认为农业贷款投资风险高,融资服务成本高而不愿意贷款给中小农业企业,一些已设网点的国有大银行已纷纷撤离农村。农业企业大多地处乡镇、县城,银行很难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中小农业企业融资一般金额不大、主要是满足流动资金的急需,要求贷款到位快,贷款频率高,这样使得银行服务中小农业企业的成本较高、承担的风险也较高。

从中小农业企业自身的角度看,中小型农业企业信用程度不高,固定资产不多,可提供的抵押物少,农业生产中的产品不能用作抵押,部分农业企业采取租赁土地和厂房设备的形式经营,这类资产不能抵押,又难以找到合适的担保人。另外中小农业企业不够重视自身的财务管理,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有的企业也不愿意向银行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这些农业企业自身的原因使得银行不愿意贷款给中小农业企业,更愿意贷款给大型农业企业,大型农业企业经营规模较大,有足够的资产抵押物,有一定的抵抗市场风险能力,效益和信誉比中小农业企业好,金融机构贷款给大型农业企业获得的利润更大。

3.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近几年国家已注意到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出台了不少有关政策,但多数中小农业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依然较大。各级政府重点支持和扶持的大多是大中型农业企业、有龙头带头作用的企业,一般是“扶强不扶弱”,对一般中小型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还不足,国家投入比较分散,真正得到实惠的企业比例非常小。

三、解决中小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增强中小农业企业内源融资能力

内源性融资是自主性强,融资成本低、用资风险保障程度高的一种融资渠道,内源性融资方式可提高企业权益性资金比重,降低企业财务风险,稳定企业资本结构。农村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主要是满足短期流动资金的需要,而企业长期投资应该主要依赖内源融资。目前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还不是很完善,中小农业企业最佳融资方式应该是内部融资,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管理,挖掘企业内部资金潜力,依靠自身积累求长远发展,提高抗风险能力,提高盈利水平,增收节支开拓市场,为长远发展留出利润,减少分红,努力寻求合作、合资、合伙、股份合作等途径,实现内源资金来源多样化。

2.发展符合农业企业融资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

农业企业的融资不能光靠国有大银行,大中银行主要服务于大中企业,要大力发展为中小农业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对主要为中小农业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宽松的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

一是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发挥其在中小农业企业的优势。村镇银行能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能吸收农户的存款,能支持中小农业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化解中小农业企业融资难问题,防范村镇银行的金融风险,可通过成立存款保险公司来解决。

二是发展农村资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可以有效地利用农村本地信息,改变中小农业企业在信贷市场上的不利地位,资金合作社更接近农户,能更好满足农户分散多样的融资需要。

三是发展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对民间资本提高阳光化操作、实现资本增值、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中小农业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应有明确限制,主要满足农村金融市场需要,面向农户、中小农业企业。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自身管理和风险防范,避免小额贷款公司变成变相高利贷,政府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对中小农业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和一定的财政贴息,完善相关法律。

3.政府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在政策上和法律上应给予农业中小企业更多的支持。很多中小农业企业发展未成熟,利润率不高,资金吸纳能力弱,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中小企业的直接补贴,扩大财政支农政策扶持范围,对于不同发展前景的农业中小企业提供不同的税收优惠,政府每年安排相应的资金用于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如果政府提供贷款贴息政策,银行就会加大对农业企业的融资服务。国家要加快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 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4.加强中小农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中小农业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非常重要,是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相互权利的尊重和诚实守信。建立统一的企业评级标准,构建全国性的征信体系,实现资源共享,积极开办各种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面向农业企业的担保业务,或由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建立专门针对中小农业企业的信用担保机构。

5.寻找多种融资渠道,积极防范融资风险

中小农业企业融资重心不应放在银行贷款方式上,应积极寻求融资的多渠道、多方式,如金融祖赁、应收账款融资、典当融资、集合债券融资、产权交易融资等等多渠道融资方式。适当降低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准入条件和范围, 使那些条件稍差的农业中小企业可以进行股权融资, 同时完善债券市场, 使农业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通畅。

积极寻找多种融资渠道,同时要加强融资风险防范意识,采取一定风险防范措施来控制和降低风险程度,尽可能选择风险较少的融资方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融资风险预警系统,以利于防范化解融资风险。

参考文献:

[1]张朝元,梁雨.《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1月.

[2]吴暇,王凤.《中国农业企业融资实战解析》.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5月.

[3]郭长虹,齐俊英.现行农村金融体系与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思考.商业时代,201O年26期.

第3篇: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范文

一、国际贸易融资优势分析

(一)贸易融资是中小企业必不可少的融资工具

中小企业融资往往具有金额小、次数多、周转速度快等特点,而贸易融资恰能满足这些要求。贸易融资无论从风险度、银行准入门槛、审批流程速度方面都较普通的流动资金贷款有优势。对中小企业而言,贸易融资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贸易融资具有流动性强、期限短和重复使用的特点,适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能与企业资金流向一致,淡化财务分析和准入控制,适应主体资质偏低的中小企业。二是贸易融资准入门槛较低,这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因财务指标达不到银行标准而无法融资的问题。在贸易融资过程中,农发行重点考察贷款企业单笔贸易的真实背景及进出口企业的历史信誉状况,无需套用传统的评价体系。可通过检测资金流和物资流,确保每笔真实业务发生后的资金回笼,以控制风险。对于一些因财务指标达不到银行标准而难以获得融资贷款的中小企业来说,贸易融资可以使其通过真实交易的单笔业务来获得贷款,解决融资难的问题。第三与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相比,贸易融资审批流程相对简单,企业可以较为快速地获取所需资金。

(二)贸易融资是农发行重要的信贷产品

首先,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小、收效快,符合银行资产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能够降低银行风险;其次,收益率高,利润丰厚。贸易融资是在国际结算基础上开展的融资业务,作为国际结算业务延伸的国际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前期为中间业务,中后期为资产业务,可以获得手续费和利差两方面的收入,有时还可获得1‰以上的汇兑收益;第三,通过贸易融资管理能将企业资金流和物资流达到同时控制,有利于把握动态风险,规避企业经营不稳定的弱点。通过贸易融资管理,注重贸易背景真实性和贸易业务连续性,经过双方银行之间的往来,可以将国际贸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直接汇入贷款行企业账户,避免挪作他用,用于归还融资,保证了第一还款来源,降低融资行风险。

二、农发行对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贸易融资办法没有区分企业类型进行管理

农发行现行的贸易融资管理办法使用于所有准入的客户,没有区分企业类型,对中小企业而言,办法太过苛刻,主要原因是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不太规范,不适合贸易融资办法中规定的授信、用信标准。近几年,由于业务营销的需要,虽然放宽了贸易融资业务的准入门槛,但却未将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与大型企业区别对待,这造成了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实际准入门槛仍然很高。如出口押汇业务除了要求国外有资信等级较高的银行开立的信用证正本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全套出口单据,还需要确认有效的担保(保证或抵押),与流动资金贷款调查无异。

(二)贸易融资审批程序过于繁琐

按照农发行贸易融资管理办法规定,贸易融资业务涉及资金计划、客户、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国际业务五个部门,资金计划部门负责资金头寸和利率定价,客户部门负责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客户部门提交资料的审查、贸易融资审议和审批,国际业务部门负责单据的审核把关。具体流程为受理-调查-单证审核-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监管-信用收回。审批流程视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往往一笔贸易融资审批完成需要较长时间,与贸易融资时效性特点相悖。如出口即期信用证,收汇时间在1个月内,如果按照现在的贸易融资审批方式,审批完毕经常出现已经收汇的情况。即使是扩大授信(原公开授信)客户,在初期授信时需要客户、信贷和国际业务等部门调查、审查和审批,授信额度批复后,在授信期限内办理具体业务时,也需要上述部门调查、审查和审批,银行不仅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耗时耗力,而且延长了办理业务时间,不能为客户提供快捷服务。

(三)国际贸易融资形式单一,新产品拓展欠缺

农发行国际贸易融资管理办法规定了目前可以开办的9个传统的贸易融资品种,但真正开办的只有减免保证金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打包借款业务,没有开办的业务中,也有各种限制,如由于风险控制原因,出口押汇仅能做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以上业务仅是传统的融资方式,即以信用证结算与融资相结合的方式为主,品种少,且功能单一,不适应国际经济金融发展趋势需要。国际上新兴的福费廷、仓单融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等则很少开办,始终没有大规模发展起来,业务额极其有限,满足不了那些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四)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面临担保难问题

中小企业担保难是困扰其融资的主要问题,担保难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中小企业资产薄弱,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有限,缺少可认可的固定资产,如土地、厂房等,而机器设备由于抵押率低、费用高、时效性差,不符合国际贸易融资方便快捷的特性。二是为中小企业担保要承担较大风险,有经济实力的企业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不愿为中小企业担保。而中小企业互保又没有足够的担保能力,作为融资银行,对融资安全性带来隐患。三是担保公司收费较高,许多中小企业不想承担或承担不了高额的担保费用,而且担保公司条件苛刻,在资产担保的同时还要缴纳至少10%的保证金,并有多名公务员担保。以上原因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

三、对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对策及建议

(一)制定中小企业特有的贸易融资管理体系

作为农发行贷款的主要客户,许多中小企业国际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客户逐年扩大,业务发展逐步增加,对农发行业务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在总行贸易融资管理办法之下,应制定一套具体的针对此类企业的贸易融资管理流程,确保中小企业贸易融资业务进一步拓展。一是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由于中小企业成立晚、规模小、融资需求频率高、额度小,农发行应制订适合此类企业特点的等级评定办法,合理反映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在贸易融资业务中,现金流是还款的第一来源,贸易融资客户的信用评级标准应与流动资金贷款客户的标准有所区别,应该根据贸易融资业务的特点制订专门的信用评级制度。评价时可参考客户在海关、他行、外汇局、工商、税务等办理业务的记录,在此基础上,再参考客户的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业绩和整体实力。二是着手开发建立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详尽的客户档案,了解客户的主要交易对象及近几年的交易情况,了解其履约能力,为国际贸易融资评级授信提供依据。

(二)完善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操作流程

在现有的农发行贸易融资管理办法基础上,设计针对中小企业特有的贸易融资操作流程,与国际贸易时效性相一致,提高办理效率。在中小企业年度授信时,按照农发行贸易融资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多部门参与,客户部门调查,信贷和风险管理部门审查和提出风险防控措施,贷审委审批。在年度内用信时,可参考商业银行贸易融资审批模式,取消客户部门调查、信贷部门审查审批环节,由国际业务部门直接调查、审查和审批,简化审批程序,改变现行的多个部门操作的现状,减少重复操作。

(三)积极创新适合中小企业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国际结算业务发展到今天,早已不再是单纯的资金收付,在结算的同时提供贸易中小企业融资已成为国际银行界的普遍做法。农发行应在了解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客户对外贸易的期限、支付方式等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并借鉴国际银行界的做法,将传统的贸易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与新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融合起来,这样,即能树立银行的品牌,又可战领市场先机。结合中小企业业务品种多样化的特点,可择机开展福费廷、信保融资、进口双保理、融付达、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新业务,与国际银行业务接轨,进一步拓展农发行业务范围,提升社会影响力。

(四)完善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担保方式

第4篇: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 成因分析 对策研究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逐步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产品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发展、解决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国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如何破除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障碍,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和发展,是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分析

1、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1)中小企业信用缺失严重,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阻碍了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信用观念不强、法制意识淡薄,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合同欺诈、产品质量低劣以及虚假广告等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水平,制约了中小企业融资。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缺乏比较完善的信用评级体系。现有的信用体系既不能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要求,又无法满足企业融资的需要。目前我国缺乏专门的权威的大型信用评级机构,尽管现在一些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承担了信用评级职能,但由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手段落后,评信机构失信现象时有发生。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信用评级机构,使得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变得更加困难。

(2)抵押品市场不发达,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影响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抵押与第三方提供信用担保,都是银行降低信贷资金经营风险、有效避免或减少银行信贷资金遭受损失的一种方式。随着银行业信贷风险管理的加强,各银行为了降低风险资产的权重、避免风险资产的再生,信贷资产中信用贷款的比重日趋降低,抵押、质押和担保贷款的比重日渐增高。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的抵押品市场不发达,作为抵押标的物的资产受到许多制度性因素的制约,变现能力有限,而中小企业所能提供的土地、房屋等抵押物较少,使得中小企业很难通过抵押贷款获取资金。尽管近年来我国大部分地区相继成立了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公司,但由于担保公司运作不规范、资金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不强、政策扶持力度弱,缺乏必要风险分担与损失补偿机制以及保费过高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其发展速度,难以满足日益发展的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

2、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

(1)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的数量日趋减少。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起市场主体多元化的金融格局,但是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市场上仍占有70%以上的份额,居于行业垄断地位并且在信贷投放上采取“抓大放小”的经营策略。这在客观上堵塞了中小企业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取信贷资金的渠道。而其他金融机构由于金融资源有限,使得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能力大大降低,而且金融机构数量有限。即便有限数量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合作银行也改变了主要为城市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传统,转向同国有商业银行争夺大中型黄金客户。经营观念的转变,加大了城市中小企业融资难度;而主要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农村信用社,也因为主要来自乡镇企业大量破产倒闭而形成高达70%~80%的不良资产,使得其自身运行困难,进而对农村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显得力不从心;为数不多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经营灵活、服务范围较广、层次较多,但中小企业贷款所占比例较少,难以满足日益发展的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

(2)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的成本增加,从金融机构获取金融资金的难度加大。随着金融业改革的深入,各金融机构都加大了金融监管力度,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了责任追究制度。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增加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难度,提高了银行信贷投放的审查监督成本;中小企业的信贷额度小,频率高,信用等级低,抗风险能力弱等特征,导致金融机构发放单位贷款的经营成本上升和信用风险增大。在比较风险和成本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必然要求较高的贷款利率以弥补银行经营成本上升和风险成本增大的损失,而银行贷款利率又受到严格的金融监管,使得利率缺乏弹性。缺乏弹性的利率和严格的金融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又压缩了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加剧了商业银行之间为争夺优质客户的竞争,使得各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集中于优质客户,即大型企业,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则往往被忽视,即使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通常也附加了较高的贷款条件。同时,银行业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在一定的程度上抑制了信贷管理人员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减少了中小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的数量,增加了中小企业取得金融资金的难度。

(3)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从资本市场上获取金融资金的难度极高,而且数量极少。我国中小企业还无法将资本市场作为理想的直接融资场所,一方面是由于证券市场具有较严格的市场准入规则,对中小企业而言,门槛较高。“上市公司必须具有5000万元的最低资产净额和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的规定,使得中小企业只能望而却步,难以实现股权融资。而作为主板市场重要补充的二板市场,即中小企业板市场,由于发展滞后,规模较小,市场影响力和吸引力有限,使得绝大多数中小企业还难以通过二板市场获得自身发展所需资金。与此同时,即使是被金融界人士寄予厚望的创业投资,其十年来的发展情况也并不令人满意。目前,国内注册的创业投资公司的资本规模仅相当于美国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所拥有的资金量,而投资率仅为2%。正是由于我国创业投资体制不健全,缺乏完备的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使得创投权益的退出渠道狭窄,严重影响了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另一方面,我国债券发行规定“发债企业应具有3000万元以上最低净资产和实力雄厚的担保单位”,使得中小企业无法通过债券市场实现债权融资。

3、中小企业自身发展的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大

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投资规模较小、规划期限较短以及资金周转方式灵活,使得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呈现出数量少、频率高和时间紧的特点。这一特点势必增加银行的贷款成本,因为银行给中小企业发放的每一笔贷款所需的谈判成本、签约成本与大企业无异,而中小企业户均的每一笔贷款数量只相当于大企业的5%,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单位贷款的交易成本必然大大提高。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还由于信用意识淡薄,逃废银行债务时有发生,导致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再度生成,进而挫伤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

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多套报表、账外账等财务信息失真屡屡发生,加之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缺乏信息透明度,这必然会增加金融机构的信息搜寻成本、信息甄别成本和监督成本。在银行利率缺乏弹性的情况下,这势必影响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度进一步加大。

二、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1、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生态环境

(1)要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以及信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的社会化,逐步形成企业立信、政府征信、专业评信、机构授信和社会重信的长效机制。这种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减少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规范了中小企业信用行为,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和信贷成本,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一方面,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设立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建立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损失补偿与奖励机制以及对中小企业的保费补贴等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继续给予减免营业税政策支持。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分担机制,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性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有效化解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创造条件。

2、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要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市合作银行等要根据中小企业授信的特点和内在规律,改进信贷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按照风险与收益对称原则,不断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推出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以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多样性的融资需求。同时,要按照责任和权利相对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运行机制和考评制度,大力促进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另外,还有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化解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鼓励和刺激金融机构更多地为中小企业贷款,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持久动力。

(2)构建多渠道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一方面,要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境外资本市场融资的同时,稳步扩大国内证券市场上中小企业板规模,加快创业板建设步伐,以适应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中小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另一方面,要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的法律保护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为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营造体制环境;同时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集合发债,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3、强化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素质

强化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和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素质是提高其融资能力的根本措施。首先,要强化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尤其要建立规范、透明、真实反映中小企业状况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减少信息不对称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的负面影响。其次,要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素质,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切实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为中小企业发展夯实融资基础。

【参考文献】

[1] 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1)。

第5篇: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范文

前不久,上海市已成立首个由政府出资搭建的民营企业投融资平台及贷款担保专户,市政府正在联合有关各方酝酿设立“中小企业融资辅助专项资金”。

武汉市拟从明年起,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充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以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武汉市政府正在加紧指导相关部门制定《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对达到一定规模、依法经营、管理规范的担保公司,按照其当年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担保风险补偿。

近年来,各级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种措施不断出台,表明其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中小企业融资难,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在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重要力量的今天,中小企业获得的待遇与它们为国民经济做出的贡献严重不成正比。即使在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中关村,每年仍有20%-30%的中小企业因为不能得到及时的贷款而死亡。

融资困境,原因为何

中小企业融资,为何面临如此多的困难?是谁冷落了这些为GDP做出了重大贡献的“草根企业”?原因是多方面的。

在今年年初由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召开的“中国改革评估――进程与挑战”形势分析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凸现了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的一系列缺陷。他认为,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表现在银行贷款方面,就是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风险状况缺乏有效的识别手段。在2004年10月29日央行取消贷款浮动的上限之后,商业银行完全可以充分运用利率浮动手段,对不同风险状况的中小企业进行贷款定价。但由于商业银行总体上缺乏独立的风险定价能力,因此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选择的策略是简单地退出市场。

其次,从我国目前融资结构看,仍属于严重依赖银行贷款的融资格局。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了社会大部分闲置资金。金融市场发展失衡、资本市场发展滞后限制了中小企业贷款。

第三,目前银行绩效考核中存在的缺陷也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一大原因。目前一些商业银行的负责人,任期通常也就是几年的时间。与大企业的长期贷款相比,中小企业贷款具有数量小、次数频繁的特点。而在严格要求降低不良资产比率的考核约束下,长期贷款在出现偿还困难之前,通常容易被视为是正常的贷款,因此这些商业银行的负责人有动机发放长期贷款,冷落中小企业贷款。

第四,中小企业融资难还反映了金融创新体制和监管体制存在的缺陷。从金融结构上看,企业融资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结构过于单一,以银行贷款为代表的间接融资比率过高,风险不断向银行体系集中。而商业银行在贷款上的风险偏好,又决定了贷款形式的融资难以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的高风险融资以及长期性的资金需求。所以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下,不太可能期望单一的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而在今年7月份在北京召开的首届中国财富论坛上,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李扬教授强调了中国间接融资市场的不完善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一大原因。

李扬认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中服务于工商企业和居民的份额很小。我国目前的主要债券,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使用的,金融机构次级债券是银行使用的,普通金融债券是证券公司这样的金融机构使用的,短期融资债券有一部分是企业债券,但是大部分是金融机构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是各种各样的中央银行货币市场中进行交易时金融机构使用的,企业债券是企业使用的。以上七种在我国流通的主要债券中,有六种是服务于金融机构的。它们占据了我国债券市场的绝大部分,筹集来的资金在金融机构绕来绕去,就是到不了中小企业的手中。中国缺少服务于工商企业、居民和实体经济的债券,很多需要发债的企业都发不了债,少数能够发债的企业也是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才能发行债券。

而对于目前议论得沸沸扬扬的中小企业板,李扬教授认为,我国的股票市场根本不是中小企业能筹资的地方,中小企业板实际上是主板的翻版。

其实,在这些诸多外部原因限制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背后,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是使其陷入融资困境的重要原因。规模小、资信差、经营不规范、抵抗风险能力差、治理机构不完善、信息不透明等是中小企业与生俱来的缺点。这些缺点把中小企业隔在了贷款大门之外。解决之道,在于各种联众担保机制的创新,在于一个“诚信”社会的建立。

融资春天,初现端倪

中小企业融资的春天正悄然到来。原因是最近各地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而进行的金融改革与创新一潮高过一潮,扶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各种政策利好消息也不断传来,振奋着人们的精神。

今年上半年,央行行长周小川在《财经》杂志上发表文章指出,今年金融改革要实现六个转变,其中第一个就是要使金融机构的融资服务更加注重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我国银行体系在融资政策上要完成从原来的注重所有制逐渐向对不同所有制一视同仁转变。

7月底,银监会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意在鼓励、支持和促进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

8月10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培训会上表示将在小企业贷款上做好四个“规定动作”,以大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最近,各地、各行业也纷纷实行了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系列活动。

6月29日,中关村科技园区召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暨征信产品会,公布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征信报告》(包括《标准征信报告》和《深度征信报告》),在2003年7月成立的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中关村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同时,在中关村管理委员会的支持推动下,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得到了蓬勃的发展,自成立以来,已为千余家中小企业提供了几十亿元的担保支持,有效地推动了中关村中小企业的发展。

9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首都金融文化节暨北京国际金融投资理财博览会上,参展的10家典当行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他们打出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绿色通道”的旗号。北京宝瑞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王朝阳说:“典当行渐渐成为中小企业寻求资金的有效渠道”。只要有足够的抵押物,中小企业就能从典当行获取它们所需要的资金,免去了中小企业从银行融资时需要的各种冗繁的手续,及时解决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

9月5日,在渣打银行广州分行开业仪式上,渣打银行中国区总裁曾璇强调:“渣打未来在中国业务发展的重点之一,就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渣打擅长中小企业融资业务,这是我们的特色,在香港如此,在内地包括广州亦同样如此”。

渣打银行通过零售业务部门管理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为每个中小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服务”。除了渣打,花旗、汇丰、恒生、东亚、美国等外资银行或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或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资信评级的工作,都在以各种方式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的活动中。这些拥有强大资金实力,掌握先进的金融工具的外资银行进入中小企业融资市场,除了给国内银行带来冲击外,更多的是给广大中小企业带来了发展的际遇。

与此同时,国内各商业银行也针对中小企业融资,设计出了一系列新型的金融创新产品。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最近就推出了一款名为“创业宝”的融资产品。主要面向当地的中小企业主们。申请人以该行认可的具备合法所有权和支配权的房产作为抵押,在授信期限内可多次循环使用贷款额度内的款项。深发展在上海推出的这款“创业宝”贷款授信额度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极大地解决了当地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另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推出了三方协议担保、国内保理业务、法人按揭贷款等一系列针对中小企业可供抵押的资产不多、担保难的困境而设计的金融产品;北京银行与多家担保公司联手,开通了中小企业融资绿色通道,推出了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银行评级标准”;民生银行一位管理人员向媒体透露,民生银行将在今年年底前成立中小企业发展部,专门发展对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浮出水面,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小企业融资的冬天即将过去。

融资渠道,专家献策

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的难题,经济学家们给出了各种建议:

讨论多年的中小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被认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方式之一。

立足于各地区的中小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与中小企业有着与生俱来的紧密关系。规模小,资金不足,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在各自领域的劣势地位使它们更容易惺惺相惜,团结起来。各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比大银行更容易了解中小企业的需求,获得它们经营的相关信息,其放贷成本要明显低于大银行。

而在中小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的基础上,经济学家们更提出了“社区银行”的概念。

社区(community)概念是由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首先提出来的,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是指在一定地区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按照市场化原则运营、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扎根在民间,是从民间自上而下组建起来的金融机构。

社区银行具有区域性的特点,它与中小企业在同一个区域内,使其轻易地掌握了成本和信息的优势,可以及时获取中小企业的变化信息,并迅速做出决策,以较低的成本实现较强的贷款调查、发放和管理,能够在推动自身发展的基础上,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我国目前金融体制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随着民生银行的上市和民营银行改革试点的呼声日高,在我国成立社区银行的时机已渐近成熟。目前我国已成立了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12家城市信用社,以及数以万计的农村信用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改造”的方针,通过吸收民间资本,对现有城市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造的方式,使民间资本获得进入银行业的许可证,也使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更加灵活、融资的渠道更加畅通。

而从宏观层面看,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就要改革目前金融体制中不适宜中小企业生长的环节,为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李扬教授认为,改革目前金融体制中不适合中小企业生长的环节,需要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他提出,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第一,完善企业产权制度,让企业家能够放心、自由地创业。李教授认为,企业决定金融最基本的立场,发展资本市场,资本市场要交易,就必须在市场上创造大量可以进行交易的企业,要办公司,要让它创业,让它能够自由地创业。他认为,良好的创业环境能够激发创业者的热情。如温州,到处都有小老板,那个地方有创业的热潮,人们到了温州,就容易被激发出创业的热忱。而温州也有别的地方所没有的支持创业的浪潮。而要创造这么自由创业的环境就需要在全国进行各个层次上的制度安排。

第二,营造有利于企业创业的法律环境,鼓励设立股份公司。李教授以台湾为例,说明法律对中小企业创业的重要性:在台湾,设立股份公司除极少数类似汽车制造这种资本密集型行业外,最低注册资本只需要300万新台币,75万元人民币左右。2002年7月底,台湾股份公司数量达到15.9万家。而在中国大陆地区,《公司法》将设立股份公司的最低标准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到2003年底,工业领域股份公司数量仅有0.57万家。

第三,大力发展服务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草根企业的权益市场,无论是以中小企业创业板还是别的什么形式,总之,要让这些市场真正服务于中小企业。

第四,容忍各种非正规权益市场的存在和发展,这是和第三条相对应的。因为对于越低层次的企业,它的权益交易越不规范。

第五,发展各种形式的做市商制度,要允许这样的制度存在,甚至鼓励他们发展,他们能有效沟通资金的需求和资金的供应。对大量中小企业来说,需要有中介机构做沟通工作。

第6篇: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范文

【关键词】 小微企业; 融资渠道; 多属性决策

中图分类号:F59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5-0029-04

一、引言

现代企业融资理论中,有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企业应该选择怎样的融资结构能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其一是Modigliani and Miller的MM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采用什么样的资本结构对公司价值没有影响。其二是Myers and Scott提出的企业平衡论:负债会因利息减税作用而增加企业的价值,但随着企业负债的上升,企业的风险也随之上升,因为负债使企业陷入财务亏空的可能性增大,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破产,这些不利的风险因子会降低企业市场价值。其三是梅耶斯的融资顺序理论,其核心思想为,企业融资总是先内源融资后外源融资,而外源融资又一般遵循先间接融资后直接融资的原则。国内学者根据我国特殊国情,也从理论层面探讨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选择问题。如王晓梅等(2007)以温州市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比较了温州市中小企业内源融资、银行贷款、民间融资三种融资渠道的现状及利弊。田秀娟(2009)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对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选择作了实证分析,得出了不同融资渠道的金融供给对企业发展扩张和企业效益提升没有显著的不同影响的结论。金丹丹(2006)认为中小企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经历了企业发展初期的自筹资金,到中期结合其他融资形式融资,再到后期的风险投资退出这样一个过程。从以上理论不难发现,很多对于企业融资结构选择问题的研究多为定性分析,且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从而给企业主带来更多的困惑。

近年来,学者们不再仅仅将融资理论与投资理论、股权政策等相联系,而是多学科交叉研究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而不畅的问题,如把融资渠道、融资方式的选择与出资者、经营者等的行为方式相联系;企业融资模式选择与企业治理、企业价值等相联系。从研究方法上来看,不少学者利用数学工具来研究分析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尝试建立合适的数学模型,用定量的方法来研究企业融资渠道选择问题。如张扬(2012)运用Probit模型验证分析了不同收益能力的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特征,以及融资渠道的选择问题。彭瑾(2008)则构建了中小企业融资效率评价模型,计算各种融资渠道的融资效率。无论是定性分析,还是建立数学模型定量分析,在考虑选取何种融资渠道时,都应该考虑以下因素:融资成本、融资效益、融资风险、金融环境、法律环境、资金的利用率、融资机制的规范度、融资期限、融资主体的自由度等。而这些因素多为定性的、语言化的,无法用精确的数学语言来描述。此外,对于不同的企业主,其风险偏好不同,也就导致风险因子在其融资决策过程中的权重不同,故不能用一个笼统的方法来研究所有的企业。基于以上考虑,笔者选择利用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把融资决策过程中的定性描述转换为定量描述,同时分别讨论不同风险爱好者在融资决策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不同行为方式,为常见融资渠道的优先级进行排序,从而为企业主在融资决策时提供一个有效、科学的分析方法。

二、TOPSIS方法基本原理

多属性决策又可称为有限方案多目标抉择,指的是在考虑多个属性的情况下,选择最优的候选方案或者对备选方案进行排序的决策问题,它是现代决策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被广泛应用于工程、经济、管理等各学科中的决策问题。Bellman and Zadeh首先将模糊集与决策问题联系起来,随后,大量学者参与到模糊多属性决策的研究工作中去,并产生了大量的具体的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具体而言,模糊多属性决策方法可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无偏好信息的方法,它包含模糊乐观型决策法、模糊悲观型决策方法、模糊折中型结合法;第二大类是有属性信息的方法,它包含模糊联合与分离法、模糊加权平均法、模糊决策扩展法;第三类是有方案信息的方法,如模糊多维偏好线性分析规划(LINMAP)方法;第四类是模糊决策综合方法,如模糊层次分析法、区间层次分析法。本文主要应用的是第二类有属性信息的决策方法中的TOPSIS法。

TOPSIS(Technique for Order Preference by Similarity to Ideal Solution)方法,又称为优劣解距离法,是逼近理想解的排序法。设一个多属性决策问题的备选方案集为X={x1,x2…,xm},每个方案由n个属性进行评价,记属性集为Y={y1,y2,…,yn};这时方案集X中的每个方案xi(i=1,…,m)的n个属性值构成的向量是Yi=(yi1,yi2,…,yin),它作为n维空间的一个点,能唯一地表征方案xi。由于每个属性对于决策者的重要性不同,因此要对每个属性赋予不同的权重。假设属性yi的权重为ωi(i=1,2,…,n),且满足ωi=[0,1],ωi=1。所有属性的权重可用向量形式表示为ω=(ω1,ω2,…,ωn)T。

理想解x*并不是一个方案集X中本身存在的某个方案,而是虚构出来的最佳方案,其每个属性值均为决策矩阵中该属性的最佳值。同理,负理想解x0也不是方案集中的某个方案,而是虚拟出来的最劣方案,其每个属性值均为决策矩阵中该属性的最劣值。在n维空间中,将方案集X中的各备选方案xi与理想解x*和负理想解x0的距离进行比较,其中既靠近理想解同时又远离负理想解的方案便是该方案集X中的最优方案,并可根据方案集中每个方案与正负理想解的距离来判断各方案的优劣顺序。

用理想解求解多属性决策问题,只要在属性空间定义适当的距离测度就能计算备选方案与理想解。至于既用理想解又用负理想解,是因为如果仅使用理想解,有时候会出现某两个备选方案与理想解距离相同的情况,为了区分这两个备选方案的优劣,引入负理想解并计算这两个备选方案与负理想解的距离,在与理想解距离相同的情况下远离负理想解的方案为优。TOPSIS方法的思路可用图1来说明。图1表示两个属性的决策问题,f1与f2为加权的规范化属性,均为效益型;方案集X中有6个备选方案x1,x2,…,x6,根据它们的加权规范化属性值标出了在图中的位置,并确定理想解x*与负理想解x0,图中的x4和x5与理想解x*的距离相同,引入它们与负理想解的距离后,由于x4比x5离负理想解x0更远,故备选方案x4优于方案x5。

本文所用方法是TOPSIS方法在模糊情形中的拓展――模糊折中型决策方法,它是以模糊理想解与模糊负理想解二者一起为参考基准建立起来的。技术细节上,先对模糊指标值进行加权,然后确定模糊理想解和模糊负理想解,并计算方案与理想解和负理解的距离,进而得到各方案的优劣顺序并作出最终的决策。关于TOPSIS法的一般步骤,此处不再一一赘述,下文中将给出TOPSIS方法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具体应用。

三、模糊多属性决策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应用

第一,选取决策变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些客观因素不以企业主的个人意志为转移,而融资成本、融资效益和融资风险这三个直接因素则可以被企业拿来综合考虑,故选取这三者作为企业融资决策变量。为研究方便,本文主要比较三种常见融资渠道,分别为:

A:小微企业直接向银行贷款融资;

B:小微企业通过担保机构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

C:小微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资。

此时依据经验对这三种融资渠道的融资成本、融资风险以及融资效益定性分析,具体见表1。

第二,语音值模糊化:求解模糊多属性决策问题的关键之一就是对其中模糊成分的定量化描述,为此,对以上表格中的定量描述语言赋予其指标值,具体对应如下:

语言:极低、很低、低、较低、一般、较高、高、很高、极高

对应模糊数:采用三角模糊数,其隶属函数图像如图2。

故对于风险偏好者而言,C1=0.5213,C2=0.5263,C3=0.5445,即他会选择方案C:风险较高,但同时融资效益也高的民间借贷融资渠道。

对于风险厌恶者而言,C1=0.76,C2=0.5766,C3=0.5707,即他会选择方案A:风险较低,但相对而言手续更加繁琐,融资效益也较低的银行借贷。

四、结语

由以上的分析过程不难看出,利用MADM模型可以使得语言化的指标值定量化,并且可以综合考虑不同风险偏好者在行为决策中的不同行为方式,从而使决策结果更符合决策者的价值取向。以上分析只是现实融资渠道选择问题的一个缩影,当出现更多、更复杂的融资渠道时,企业决策者往往不能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选择某个融资渠道,此时MADM模型便能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有效、科学的解决办法。企业主可以初步定性判断待选融资渠道的融资风险、融资效益、融资成本等问题,然后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程度,在行为决策的过程中,设置相应的权重,按照上文的五个步骤,用定量的方法来作出最优的决策。

以上模型的适用对象是单个主体的行为决策,即一个决策者在面对多个融资渠道时所作出的决策,基于这样的特征,本模型只适用于小微企业的融资决策研究,因为小微企业其特征往往表现为人格化的管理模式,独断性强,企业行为往往一个人说了算。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需要群策群力,公司权力不再集中于某一个人手中时,该模型便不再生效,具体表现在模型中风险因子对于企业决策的影响权重无法统一,这时就需要多属性群决策来解决这个问题。另外,当考虑的融资渠道选择指标体系扩展到含有精确数值或者区间值时,则可以利用混合多属性决策模型加以解决,其基本思路与原理跟本文一致。

【主要参考文献】

[1] 王晓梅,陈相侄.温州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选择[J].企业经济,2007(8):95-97.

[2] 田秀娟.我国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选择的实证研究[J].金融研究,2009(7):146-159.

[3] 张扬.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选择及影响因素[J].金融论坛,2012(6):50-57.

[4] 张茂军,南江霞,李登峰,等.带有三角直觉模糊数的多属性决策的TOPSIS[J].运筹与管理,2012(5):99-100.

[5] 徐玫平,吴巍.多属性决策的理论与方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6] WU RONG.Study on the fuzzy mathematics based selection of partners in developing new products[J].Logistics Technology,2010(Z2):832-833.

第7篇: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范文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 可持续性发展 激励机制

20世纪80年代,我国民间金融先在浙江省出现,广东等省随之兴起。民间金融有着“藏富于民”的特点,如何使民间金融浮出水面,及通过何种途径让民间富余资金有效的利用成为各界普遍关心的问题。200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允许在全国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这为我国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实现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给民间金融发展带来了曙光。小额贷款公司对“三农”发展和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起一定促进作用,各界把其比作一场“及时雨”。然而,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不足,这场及时雨能否雨后见彩虹,即小额贷款公司能否可持续发展值得大家思考。本文在探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现状与作用,并在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运用激励机制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现状与意义

1. 小额贷款模式的起源

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提出了一种针对消除孟加拉国农村绝对贫困的信贷资金支持模式-小额贷款模式。它的主要特征有具有层级组织结构,借款小组和乡村中心。这一模式通过五至十家农户为一组的相互联保的方式发放小笔贷款。其运转需要通过小组成员互相督促,一个组员不守承诺,整个小组都失去再贷款的资格。该模式在当地取得成功。它在创立30多年间,服务网络遍及孟加拉64个地区,给600多万元抵押担保的穷人提供了贷款,并使其中400万借款人及家庭成功脱贫。现在这种有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提出的信贷资金模式正在全世界大规模的推广。例如,由世界银行及亚洲开发银行等组织建立的“国际小额贷款协作集团”计划运用这一小额贷款模式解决全球一亿贫困户的问题。

2.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现状

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0世纪90年代,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部分地区最早开始推广。其最初目标是为了改变贫困农村,提高农村经济水平。随着民间金融逐渐发展,小额贷款模式逐渐被推广。如1998年江西省山江湖工程的江西GB模式试验项目,1998年8月贵州盘县农行在贫困的鸡场坪彝族乡移山村启动的小额信贷扶贫困试点等。

2006年,在山西,四川,陕西,贵州,内蒙古5个省区开展了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共成立了7家小额贷款公司。如山西平遥的“晋源泰”, “日升隆”,四川广元的“全力”,贵州江口的“华地”,陕西户县的“信昌”,“大洋汇鑫”和内蒙古东盛的“融丰”等7家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截至2009年底中国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1334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超700亿。如今,2010年小额贷款公司也在不断增加,贷款额度也在不断扩大。从以下图表可以看出,从最初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设立,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从数量和贷款额度上都有了相当大幅度的提升。

3.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价值

存在既合理,小额贷款公司的存在同样有其重要的意义。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我国民间金融的一种,对于官方金融是一有效补充。自古以来,我国是个以农业为基础的国家,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日益加快,如何提高农村经济增长,如何改善农民生存环境已成为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我国农村经济增长缓慢,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发展非常缓慢,与我国城乡差距不断扩大有关。改革开放来,我国东南沿海一带的城市经济增长非常快,但占全国人口70%左右的农民收入增长非常缓慢,我国经济增长幅度的益处无法被大多数人所共享,因而导致我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而其中相当一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我国农村可利用资金有限。而小额贷款公司是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它在缓解农村资金短缺、支持农村金融建设、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而经验也表明,农村小额贷款是农村金融非常有限的一种模式,对提高农民收入效果显著,比较适合于消除农村的贫困现状。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所采用的是国际联保的方式,即通过邻里之间压力往往比正规金融所要求的抵押担保效果要好,而小额贷款在农村中的坏账率较低。

另外,对于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小企业来说,小额贷款公司的大面积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难如一场“及时雨”,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已得到我国社会各界的广大人士所关注。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得到部分改善,但是要彻底解决该问题,还要得到社会各界的更多关注与努力。除了有消除国有大银行对我国中小企业的规模歧视以外,还要大力发展我国的民间金融。其中,小额贷款公司能对可抵押财产较少,贷款“小,急,频”特点的中小企业带来更多的帮助。

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的问题

1. 缺乏后续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的特点,给其有效而长期运转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为我国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居民有着“持币的”的习惯,因此国有大中型金融机构除了能够得到国家政府的支持,还能得到国民的支持,其能广泛的吸收国民的存款。而小额贷款公司因其公司性质,不能吸收公众存款,那意味着其只能依靠自己特定的本金支撑,那就意味着很有可能得等待一笔贷款成功安全的收回后,才能经营下一笔业务。基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都是诚实守信的,但如果因为贷款客户确实公司运转不灵,特别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客户是“三农”和中小城市,我们知道农业经营者有可能会遇到系统性风险,这个小额贷款公司也带来运营风险。因此,如何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不足的问题,仍然是个长期工程,不得松懈。

2. 合适的贷款利率

目前,世界许多发展中国家仍然实行着严格的利率管制,而我国也暂未实现利率市场化。因为国有银行的利率有来自国家的保护,而小额贷款公司则完全与贷款利率挂钩。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高低问题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经济学家茅于轼为代表认为“小额贷款就得高利率”。而另外一些人认为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的意义在于帮助弱势群体,目的在于更好的解决贫困。如果利率过高,不但不能起到帮助的作用,反而会增加他们的负担。实践证明,小额贷款公司就必须制定高利率.这是全世界经营小额贷款总结出来的一项历史经验,但是它又有别于高利贷。因此,在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中,我们需要考虑制订合适的贷款利率上限,从而不仅使得贷款客户有能力接受该利率,同时能让小额贷款公司正常稳健的运转。

3. 完善的法律环境

至今,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利率界定目前还没有一个规范的法律法规对其约束。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指导意见》,但毕竟其不是正规的法律法规。基于我国国情,建议我国尽快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的相关法律及相应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尽快落实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条例,更好的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的良性发展,让其更好更有效的服务于我国的“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激励机制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促进

可持续性发展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个新概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一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可持续性发展是指即能满足现代人的需求以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企业可持续性发展是指企业在追求自我生存和永续发展的过程中,既要考虑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提高企业市场地位,又要保持企业在已领先的竞争领域和未来扩张的经营环境中始终保持可持续的赢利增长和能力的提高,保证企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长盛不衰(戴发山,2007)。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项目在我国取得了良好业绩。比如还款率较高(绝大部分项目都在95%以上)。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长期坚持下去、可持续的发展下去。但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特点及其现实存在的问题又阻碍了其稳健的发展。另外,因为小额贷款公司是面向农民.微小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而“三农”经济与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弱点。给小额贷款公司的收款带来一定的风险。因此,小额贷款公司是否能可持续性的发展值得大家深思。

激励机制,被提出作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激励机制就是指在组织系统中,激励主体运用多种激励手段与激励客体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结构、方式、关系及演变规律的总和。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心理学的一个术语,是指激发人的行为的心理过程。激励机制是指组织为实现其目标,根据其成员的个人需要,制定适当的行为规范和分配制度,以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达到组织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一致。

我们不难看出,对目前自身基础较薄弱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激励机制能作为一种很好的方式鼓励小额贷款公司的成员更加积极向上,更加努力用心工作。因此,在小额贷款公司中应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其应该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和考核制度结合起来。并通过激励机制很好的激发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企业取得更大的进步。

四、结语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已如雨后春笋般的大批涌现出来。从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看来,它确实为我国的“三农”经济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同时也给中小企业融资难带来了希望。但是,由于现实客观原因,社会各界对其未来是否可以稳健而持续性的发展给予了太多的关注。众所周知,任何事物都有从不完善到完善发展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不断的探索,总结经验而更好的发展。激励机制作为心理学中一种有效的方式被运用于企业各界中,而它对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同样起着非常重要作用。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心下,小额贷款公司的未来仍然光明。

参考文献:

[1]戴发山:从激励机制研判中小企业可持续性发展[J].商业研究,2007(11)

[2]陈涤非 石 铮:西方国家的金融创新及其货币政策效应[J] .现代经济探讨,2005,(2)

[3]任森春:非正规金融的研究与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9)

第8篇: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范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 法律制度

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调研活动,接受调研的中小企业共计203家,其中湖北省蕲春县、兴山县、孝感市大悟县、汉川市汉川县、黄冈市武穴市、当阳市、咸宁市咸安区等七个县、区150家,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县53家。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现状

实践中,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着明显不足和缺陷。从调研所获数据来看,2007—2011年,湖北省150家企业中,将担保公司作为融资主要方式之一的仅有36家,所占比例为24%,相较而言,选择直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数量是其3.44倍;选择向股东、员工、社会集资的企业数量是其1.44倍;选择向自然人借款的企业是其1.5倍。在山东日照市东港县的53家企业中,将担保公司作为融资主要方式之一的只有5家,仅占9.43%。可见,在当前的融资方式中,中小企业仍旧倾向于选择传统融资方式(见表1)。

此外,受调研的203家企业中,2007—2011年间,因为不能落实担保或抵押的原因,银行未批准贷款申请的有123家,所占比例为60.59%。但在不能落实担保或抵押严重影响到融资的情况下,与担保公司合作次数为0次的企业有7家,所占比例为3.45%;3次以下的有126家,所占比例为62.07%,3—6次的有51家,所占比例为25.12%(见表2)。

以上数据可充分说明我国信用担保在企业融资方式中的使用率还很低,并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完善仍任重道远。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规范的主要原因,一言以蔽之,便是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立法的不完善已经成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道路上的重大障碍。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权责规定混乱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统一的信用担保主管部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时有权对担保机构等进行管理。三方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方面权责不明,纷纷从各自立场和角度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这便出现了主管部门模糊、管理混乱,甚至法规矛盾的情况。同时,因为立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遇事互相推诿的现象并不少见。混乱的权责规定使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处于多头管理和放任自流的矛盾中,不利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

2、信用担保操作不规范

200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赋予了中小企业良好的发展空间。但其内容是纲领性、指导性的,并没有对中小企业相关事项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操作程序,包括办理手续、收费标准等方面没有具体的规定。我国当前中小企信用担保手续繁琐,收费标准不统一,并存在乱收费现象。信用担保办理程序的不规范增加了中小企业选择信用担保进行融资的顾虑和成本,阻碍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发展。

3、信用担保机构风险防御法律机制不健全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防御机制不健全,法律没有给予信用担保机构足够的保护。我国信用担保方面原本便缺乏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对于信用担保机构风险防御法律机制的规定更是一片空白。信用担保行业在我国还属新兴产业,经营管理尚未成熟,而中小企业信用缺失、贷款银行的独善其身,更使得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处于风险的漩涡之中。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防御法律机制是我国信用担保行业举足轻重的工作。

三、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律制度的对策

1、设立一个全国性的信用担保监管机构

中国当前并没有设立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关,只在各省市设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和担保机构。从各国立法状况看,发达国家大多设置了统一的信用担保监管机构,如美国等国。我国可借鉴美国的作法,在立法中明确规定一个全国性的信用担保监督管理机构主管全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管工作,打破多头管理、监管混乱的局面。

2、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操作

(1)规范信用担保的办理手续。关于选择融资渠道最看重的因素,山东省接受调研的53家企业中,有37家选择“手续是否便利、快捷”,所占比例达69.81%,超越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是否需要抵押;湖北省的150家接受调研的企业中,选择“手续是否便利、快捷“的有37家,所占比例为24.67%(具体信息见表3)。可见,在选择担保方式中,手续的便利和快捷已经成为中小企业非常看重的因素。诚然,在急需资金进行周转或投资时,手续的繁琐极可能给中小企业造成利益或信誉上的损失,降低或灭失信用担保的意义。以此看来,法律应尽可能的以方便、快捷为标准规范信用担保手续,使之规范化、效率化,解除中小企业选择信用担保进行贷款时的手续与期限方面的顾虑。

(2)严格规范信用担保收费,降低信用担保成本。在湖北省接受调研的企业中,关于担保公司方式融资成本率,选择9%~10%选项的比例为19.3%;选择10%~11%选项的比例为14.91%;选择11%~12%选项的比例为14.04%;选择12%~13%和13%~14%选项的比例都为11.4%;选择14%~15%的有5家,所占比例为4.39%;有三家选择了15%以上,所占比例为2.63%(具体信息见表4)。由此可见,信用担保方式的融资成本是较高的。

大多数中小企业是因为缺少资金,缺少能作为抵押的财产才选择信用担保方式获取贷款,也因而更容易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接受担保机构一些不合理的收费。若是信用担保的收费过高,无疑会加重企业的融资负担,违背信用担保体制以社会利益为主要追求目标、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的宗旨。因而,应在法律上明确担保行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防范和杜绝乱收费现象,保障中小企业的权益和信用担保环境的健康、规范。

3、建立科学的担保机构风险控制法律体系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担保机构风险控制不力,完全可能资不抵债而导致破产,并危及银行资产状况,影响金融环境的稳定。建立一套科学的风险控制法律体系,有效地防御和控制风险,是保证担保机构持续运行,保证中小企业获得信用担保机会不减,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健康发展举足轻重的手段。

(1)设立中小企业法律监督机制。首先,担保机构应严格审查中小企业的担保条件。法律可设置相关的担保条件,比如财务情况、合同履行状况、商业信誉等,使得受保企业被控制在一定标准内。对不符合担保要求的中小企业,不予担保。情节严重恶劣的,还可设置“黑名单”,永不担保。其次,金融机构对受保企业的财务经营进行监督。由金融机构指派专业人员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救济手段。

(2)建立金融机构共担风险的法律制度。信用担保中,银行与中小企业无疑都是受益者。由担保机构承担所有的风险,明显是违背公平正义原则的,银行也应该承担必要的风险。可借鉴国际一般做法,由金融机构承担20%的担保风险,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金融机构应该承担的风险程度。这可促使银行在贷款时对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的信誉、盈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3)完善再担保制度。担保机构防范和规避风险的能力是有限的,为加强抗风险能力,各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再担保体系。再担保法律制度,是指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担保机构将已承保的担保风险按照一定比例再次担保,并支付再担保机构按照再担保比例应享有的担保费,如果发生赔付,则由再担保机构按照与担保机构约定的方式和承担再保险的比例予以赔偿。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在我国目前的信用担保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更应加大再担保机构的工作力度,完善我国再担保体系,同时还应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再担保机构的责任承担比例。

(4)建立再保险体系。除了上述几种加强风险防范的手段外,还可以采取将再保险与担保行业相结合的方法,担保机构可将已承保的风险按一定比例进行再保险,由再保险机构承担部分风险,当担保机构发生需要履行债务时,由再保险机构按照约定的方式和责任的程度向担保机构赔付,以此分散担保机构的担保风险。

(注:基金项目支持:《湖北省县域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调查及对策研究——基于政府职能的视角》(2011LJ056),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

【参考文献】

[1] 钱宇丹、徐卫东:刍议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法律对策[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2] 苗大雷、王水雄:金融危机下民间金融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应对——基于两次全国中小企业融资调查的实证分析[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5).

第9篇:农村中小企业融资范文

近年来,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等问题,国台办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随之融资担保机构如雨后春笋,迅猛发展,一度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推动了中小企业发展做了巨大贡献。然而伴随融资性担保业务的不断增长,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也日渐显露,个别融资性担保公司出现问题,拖延代偿,影响银行信贷资产安全。如何有效化解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融资担保贷款业务风险,又有效地推动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职能,笔者认为:应该将融资性担保机构纳入银行日常风险管理,切实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防控工作,有效提升融资担保贷款业务质量。

一、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业务风险现状

(一)监管主体不明晰,致使担保公司违规操作。担保机构的管理目前还未有明确的法律认可的部门,导致担保机构处于一种“多头监管”状态,财政部门、发改委、经贸委、人民银行、劳动部等都有权管理担保机构,分头监管导致缺乏统一规范的制度规定,存在监管真空。一旦和中小金融企业签约成功,部分担保机构就开始违规经营,超额担保,更有甚者恶意抽逃保证金,给中小金融企业担保贷款带来巨大经营风险。

(二)担保机构体系建设不规范,担保机构良莠不齐。由于担保体系尚待完善,缺少担保机构的退出机制,担保机构几年来有增无减,特别是营销能力较小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更把开拓市场的主要任务交给了融资性担保机构,致使担保机构过度担保,加上担保机构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匮乏,导致大量到期贷款逾期,风险暴露。

(三)过度依赖担保机构,贷后管理缺失。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缺少信贷人员,一定程度上依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贷管理,把自己的命运系在担保机构的裤腰带上,对于经融资担保机构调查的贷款很少进行贷后管理,致使一些客户改变贷款用途,资金流向国家限制性行业,更有甚者一些担保公司和贷款户存在关联关系,合伙骗取信用社贷款,如果没有进行贷后检查很难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随着贷款到期风险才逐渐暴露。

(四)融资性担保机构法律体系建设不完善,监管问责制度缺失。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较多,但是法律性文件较少,由于法律层次较低,效力有限,难以对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全面的调整和规范,同时由于行业的多头管理,现实中的无人监管,导致中小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的业务快速膨胀及风险的聚集和暴露,同时对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人员准入、日常经营、风险管理、市场退出都缺乏有效的法律条文,致使部分问题担保机构得不到及时退出和有效的风险补偿,给与之合作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带来不必要的经营风险。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业务风险防控

(一)要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合规操作。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中小金融机构融资担保贷款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合【2012】20号)文件要求,做好融资担保贷款公司资质考核,在市场准入、合作及后续管理上持续评价融资担保公司的资质、担保能力与信贷管理水平。做到:第一,坚决摒弃对担保机构代偿“兜底”的依赖心理,严格把好信贷准入关,要严格审查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严禁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不足的情况下以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方式覆盖风险敞口。第二,严控单户比例及总量,严格执行贷款集中度管理,合理分散风险,担保贷款要发放流动资金,期限控制在1年(含)以内,严禁发放中长期贷款。第三,加强保证金管理,建立动态保证金管理制度,放款前担保机构必须在贷款机构存入足额保证金,不得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发放贷款,特别是要对保证金专户管理,签好有权代扣协议,以保证扣划无争议。

(二)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一是担保机构出现担保逾期后,要立即停止新增贷款业务,逾期超过1个月还存在不能代偿的立即取消担保机构准入资格。二是担保机构存在抽逃和挪用资本金、经营许可证被取消、资信等级下降、保证金余额不足且不能即刻补足、超比例进行担保及出现重大法律纠纷的,要立即取消准入资格。三是对取消准入资格的担保机构要立即停止合作,冻结担保额度,进行清收整顿直至全部收回。凡是存在上述现象的要通报当地监管部门,并在全辖其他中小金融机构通报,让不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彻底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