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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目标
2012年不发生重特大火灾或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不突破年度火灾死亡人数的控制指标。
工作职责
1、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各村(居)主任和街直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及责任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要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本辖区(单位)人员参加的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工作会议。要根据《南浦街道2012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并与本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率不得低于80%。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到岗,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
2、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各村(居)和街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城镇整体发展规划和消防专业规划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从根本上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能力。
3、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各村(居)和街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积极督促本辖区、单位消防火灾隐患。对存在的一般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予以消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并积极帮助其制订整改措施,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年底前,对于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按照要求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将组织检查验收。
4、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村(居)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和自身优势,采取政企联办、企业自办、民间自办等形式,建立和发展专(兼)职、志愿、义务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加强对各村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其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年内,按上级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全部组建一支10人以上、至少能抗御1小时以上火灾的义务消防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装备和器材,做到最少配备一台手抬式消防泵、400米水带和水枪、分水器等灭火器材,并在无天然水源的居住区至少设置一个符合消防要求、不少于72立方米的消防水池;各村要加强乡村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建设,组建率要达100%,并提供3名精干人员以备街道组建消防队伍的需要。街直有关单位内部应当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伍,保持成员相对稳定,配备必备的消防器材、装备,组织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进行演练。
5、切实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各村和街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农村消防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和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建设,配备或聘用专(兼)职防火员,切实提高农村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6、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各村(居)和街直有关单位要强化城镇消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农村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文明村评选内容,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利用“119”消防宣传日和冬季防火等期间,认真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进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同时,要积极督促做好本辖区的各个单位做好消防培训工作。
保障措施与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成员:街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奚建军同志兼任,各村(居)、街直有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由各村(居)主任任组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办法,目标要明确,任务要分解到单位、个人、职责到岗到人。要认真落实街道及有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负责制。
2、切实加强督导、各村(居)、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考核及奖惩措施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成立我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勇军
副组长:桂滨、徐起金、吴军
成 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由吴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林君、上官翔飞、康凌峰、刘小伟、李龙军、季凯、刘国华。
三、阶段划分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17年11月25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消防大队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摸清全市消防控制室及其从业人员底数,完成排查建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单位主体责任得到全面压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85%、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率达到95%。二是开展基础排查。对辖区内所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进行排摸,分类建立花名册,花名册应包含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人、维保单位、联络方式等信息。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要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督促各单位在全国“两会”前开展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电气线路检测、一次消防演练、一次全员培训。
(二)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全市10人以上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率要达到100%,明年全国“两会”前,全市3人以上10人以下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率要达到100%。二是明确整治重点。按照《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消安委〔2017〕4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用于出租的居住(3人以上)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联合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管理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和老旧小区整治工作。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底前,完成电气线路改造(套管)20万米;90%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完成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95%的农村家庭、100%老旧小区完成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二是部门联合检查。电力、住建、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三是整治老旧小区。加强老旧小区的基础建设,安装火灾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等技防措施,并结合实际,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四是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深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全国“两会”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要全部建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二是实施综合治理。相关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联合推动居民小区、自建房和出租房聚集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和智能充电装置,并配备消防设施,落实专人巡查看护。
(五)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要针对存在隐患的高层建筑,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做到“除患必尽”。全国两会前,解决消防设施瘫痪、消控室无人值班等问题。二是推进“楼长”制度。要深入推进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职经理人和高层住宅“楼长”制度,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专职经理人、楼长开展全员培训,督促其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每幢建筑有人管、会管理。
(六)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基础排摸。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摸清全市易燃易爆场所底数,完成排查建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强化评估工作。要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危害评估工作,修订易燃易爆事故应急处置总体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值班备勤、等级响应、紧急联络等内容。安监、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依法督促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七)加速公共消防设施及基础建设。各有关职能单位要强化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落实维护保养、排查测试,确保完好率达到98%以上。各乡镇(街道)、各相关行业部门要督促建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50%以上队员持证上岗,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配备足额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八)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明年3月底前,8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制定工作标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在已经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三是健全工作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条例》,指导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四是加强信息采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逐步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
(九)全面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一是加强消防常识宣传。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用好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提高目标人群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二是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消防宣传进活动场所,进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区等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明显增加。岁末年初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密集,加之燃放烟花爆竹,火灾危险性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将冬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逐一明确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带队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发动综治办、安监站、消防工作站、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进一步强化群防群治。
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力度,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损失,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以降低火灾总量、遏制重特大火灾为目标,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消除隐患、稳定火灾形势的总体要求、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治理范围:影剧院、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电子游艺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以及地下营业性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或场所;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场所。
(二)治理重点: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重大火灾隐患是否彻底整改。
三、治理措施
(一)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整治力度。未按要求办理消防手续的予以关闭.依法追究有关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场所内消费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的,坚决予以清理,并责令停业整顿;违法装修或室内装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责令停业整改;营业场所内燃放烟花、动用明火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擅自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且具有火灾危险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止举办。
(二)加强对经营与住宿、储存一体场所的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内违规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的.拆除住宿设施;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处理;商业店铺留宿人员超过2人的,要立即清理;违法搭建违章建筑的,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
(三)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整治。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公安、建设、规划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限期搬迁。
(四)全力做好遗留火灾隐患的整治。各县区在期间遗留的火灾隐患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对因存在火灾隐患被责令“停止营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单位.未整改销案的,不得恢复营业、施工或使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有关县、区政府要挂牌督办,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部署实施阶段层层动员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各县区要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全力以赴抓好落实。
第二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各县区工作总结于年月日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工作总结由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后于年月日前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组织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认真实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当地政府负责。公安机关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各县区政府要细化方案。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
(二)认真排查,开展全方位网格式排查,针对不同整治对象划分消防安全检查的基本单元,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民政、交通、商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混合编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凡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向当地消防监督部门作出书面整改承诺。
(三)重点整治,确保所有单位全部排查一遍。重点整治堵塞安全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年至月,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燃放场所和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进行重点排查,自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集中对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确保“两节”安全;对“两会”代表驻地、会场和活动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现场执勤,确保“两会”安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提高认识,统筹安排。与台内员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每年有针对性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台成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责任。
三是预防为主,加强教育。我们坚持以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防范力度,通过不断完善消防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同时,我们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活动月和119宣传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边检查、边宣传、边教育,使全台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到一个新高度。并对全台干部职工、消防志愿者集中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每名干部、消防志愿者都具备了火灾防范和处置的基本常识。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今年来,我台本着为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节假日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消除隐患。
1.突出重点,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文件会议精神,我台今年以来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百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及在重大节假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
2.严格检查,确保火灾检查不留死角。我们在工作中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结合消防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查;二是结合辖区内派出所检查要求整改的问题进行检查;三是结合重大节日安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四是结合台内职工平时报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三)找查问题,狠抓整改
一年来我台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如:未真正将存在火灾隐患上报;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未设立固定消防宣传栏;台帐不健全、档案不规范等。为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实效,我台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和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行动,并积极指导全台职工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四)查落实,严禁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一、总体目标
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切实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人。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法制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导调度,考核通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将列入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重要内容,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督查机制,为推进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各社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员工教育,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整体素质。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年固化“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年“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提档升级,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1.强化培训。自年7月份开始,组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各行业、系统主管人员,进行“四个能力”专项培训,培养“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各社会单位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一般单位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散、会逃生),定期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工作实效。
2.整体推进。借鉴全国现场会参观点先天下购物广场、世贸酒店、天鹅湖夜总会、恒新纺织厂、云水方舟建设模式,组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参观学习精品示范单位经验做法,分类打造本地“四个能力”建设精品示范单位,督促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1138—)要求,整体推进,深化达标建设。
3.达标验收。各单位完成“四个能力”建设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进行申报达标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逐一验收,合格一个,颁发一个“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对不合格的,要提出改进措施,并督导落实。
(二)强化政府部门“四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市政府挂牌督办。年底前,制定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我市尚存的2处火灾隐患突出单位消防部门和相关乡镇要加强督导,9月20日前必须销案。年起,抓好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落实。年,“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严把审批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责任,制定本行业、系统“四个能力”建设方案并督促落实。年,在文化、教育系统开展试点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年,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年,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所有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凡新建或改造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供水管网的城镇,同步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年,完成铜冶镇、上庄镇的消防专业规划编制修订、市政消火栓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任务;完成责任状规定的20座消火栓新建任务。年,抓好城乡消防规划落实,完成已铺设供水管线道路消火栓补建、新建;年,新铺供水管线的道路按规定建设市政消火栓,全市车辆装备配备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市政府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领导干部政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和平安地区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考核问责,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消除消防工作薄弱环节
1.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农村、社区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经济发达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乡(镇)依托综治办、安检办、警务室等机构设立消防办公室,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市及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村庄,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新民居建设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年,80%的乡(镇)、4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年,100%乡(镇)、8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年,10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行多户联防和区域联防制度,互查互督,做到“户户联防、消防自治”。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推广“网络”排查新模式。11月底前,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2%。
4.夯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基础。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巡防等组织,建成乡镇“四有”(有车、有人、有房、有经费)消防队伍。加强社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城市社区达到消防“六有”(有工作站、有消防器材、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警示牌、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农村达到“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有义务消防队,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水源,有消防设施器材,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年,乡镇“四有”、农村“八有”普及率达到80%,社区“六有”普及率达到100%。年,乡镇“四有”、农村“八有”普及率达到100%。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强化公共管理职能
1.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函告吊证、媒体公示、领导包案等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加强季节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建设工地工棚、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集体宿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年,市政府组织开展以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流程,开展“阳光执法”,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完善消防文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允许取得资格的消防文职人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配备便携式消防宣传教育设备。积极开展多元化消防培训,培育社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义务、职业教育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年,建立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火灾预警,开展网络宣传教育和在线咨询;100%的社会单位员工、20%的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接受教育。年,60%的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接受消防安全消防教育。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基本实现全覆盖,80%的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普遍教育,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升。
4.深化社会消防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推行消防技能鉴定,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宗旨意识,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推进阶段(年8月至年10月)。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按照“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总体达标”的原则,全力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各系统、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11月至12月)。市政府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年、年年底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验收,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切实把“防火墙”工程作为“民心工程”,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全社会形成浓厚工作氛围。
(二)典型引路,示范建设。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针对“防火墙”工作中行业监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乡镇“四有”消防队伍、农村“八有”、社区“六有”、消防宣传“六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等具体工作,建立1—2个试点,进行重点指导,重点帮扶、重点打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组织参观学习和经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形成以点带面、因势利导之势。
总体目标
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切实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构建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明显增强,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10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小于0.19人。
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张聚华为组长,安监局局长王云波、桥西公安分局副局长周为副组长,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桥西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桥西公安分局,主任由桥西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程的组织实施,督导调度,考核通报等工作。
工作任务
(一)深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要将“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列入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重要内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督查机制,推进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各社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灾隐患,维护消防设施,强化员工教育,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整体素质。2010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2011年巩固“四个能力”建设成果;2012年“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提档升级,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1.强化培训。自2010年6月份开始,组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各行业、系统主管人员,进行“四个能力”专项培训,培养“四个能力”建设“明白人”;各社会单位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普遍达到“三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一般单位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灭火、会疏散、会逃生),定期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工作实效。
2.整体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在前段工作基础上,借鉴全国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参观点先天下购物广场、世贸酒店、天鹅湖夜总会、恒新纺织厂、云水方舟等单位建设模式,组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参观学习精品示范单位经验做法,分类打造本辖区、本系统“四个能力”建设精品示范单位,督促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DB13/T1138-2010)的要求,整体推进,深化达标建设。
3.达标验收。各单位完成“四个能力”建设后,上报公安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进行达标验收。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逐一验收,合格一个,颁发一个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达标单位证书;对不合格的,要提出改进措施,并督导落实。
(二)强化政府部门“四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按照省、市要求,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消防工作联络员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年底前,制定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区重大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突出单位必须销案。2011年起,抓好消防“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落实。2012年,“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严把审批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责任,制定本行业、系统“四个能力”建设方案并督促落实。2010年,在文体、教育系统开展试点建设,及时总结推广经验。2011年,全面推广试点经验。2012年,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坚持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所有项目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与消防设施同规划、同建设、同运营;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凡新建或改造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无市政供水管网的村庄,同步建设蓄水池和取水点。2010年、2011年,抓好城乡消防规划落实,完成已铺设供水管线道路消火栓补建、新建。2012年,新铺供水管线的道路按规定建设市政消火栓。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领导干部政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村)和平安地区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评。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对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各部门要强化考核问责,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考评一票否决。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消除消防工作薄弱环节
1.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农村、社区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城市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区、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2.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村庄,要结合城乡一体化和新民居建设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城市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2010年,4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2011年,8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2012年,100%的行政村建成消防水池、取水点。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推行多户联防和区域联防制度,互查互督,做到“户户联防、消防自治”。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推广“网络”排查新模式。
4.夯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基础。加强社区、农村消防队伍建设,城市社区达到消防“六有”(有工作站、有消防器材、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警示牌、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农村达到“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有义务消防队,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栏,有消防水源,有消防设施器材,有防火巡查,有防火档案)标准。2010年,农村“八有”普及率达到80%,社区“六有”普及率达到100%。2011年,农村“八有”普及率达到100%。2012年前,所有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强化公共管理职能
1.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继续实行挂牌督办、函告吊证、媒体公示、领导包案等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加强季节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建设工地工棚、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集体宿舍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2010年,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以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开展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流程,开展“阳光执法”,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完善消防文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允许取得资格的消防文职人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抓好大众化消防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宣传“六进”活动,配备便携式消防宣传教育设备。积极开展多元化消防培训,培育社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学历、义务、职业教育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2010年,建立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火灾预警,开展网络宣传教育和在线咨询;100%的社会单位员工、20%的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接受教育。2011年,60%的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接受消防安全消防教育。2012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基本实现全覆盖,80%的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普遍教育,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升。
4.深化社会消防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推行消防技能鉴定,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宗旨意识,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制定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7月至2012年10月)。各单位、各部门要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按照“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总体达标”的原则,全力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各系统、部门要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要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2010年、2011年年底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验收,2012年底进行总体验收并总结表彰。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切实把“防火墙”工程作为“民心工程”,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全社会形成浓厚工作氛围。
(二)典型引路,示范建设。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针对“防火墙”工作中行业监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农村“八有”、社区“六有”、消防宣传“六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等具体工作,建立1—2个试点,进行重点指导,重点帮扶、重点打造,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组织参观学习和经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形成以点带面、因势利导之势。
(三)细化任务,全面推进。要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逐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严格考评,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深入贯彻省、市各级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不断提升农村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为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农村社区建设的不断加快,农民群众逐步由分散居住向集中居住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改变。但广大农村地区的消防工作相对滞后,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普遍存在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缺乏消防安全整体规划,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础薄弱。二是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力量不足。部分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基础较差,投入不足,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不配套,特别是消防水源不足、消防通道不畅和消防组织、队伍不健全等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火灾防控力量薄弱。三是消防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浅薄,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四是火灾隐患仍大量存在,诱发火灾因素多。除防火间距不足、建筑物耐火等级低等问题外,许多社区、家庭大量堆放秸秆柴草等易燃可燃物品且管理混乱,取暖、做饭及吸烟、儿童玩火、放火烧荒、祭祀等各类火源众多,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用电等用电安全问题非常突出。五是部分农民群众缺乏消防法制观念,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甚至故意放火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
构建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和服务体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社区公共事业发展、改善民生、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措施。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二、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工作
(一)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消防工作与农村社区整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在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方案时,要将包括建筑防火、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和消防水源等在内的公共消防设施一并纳入规划,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已编制、修订完成总体规划,但缺少消防安全内容的,要及时补充。凡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部门不得批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市政消火栓建设应达到规划要求。要保持乡村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畅通,已通自来水的村庄应当安装消火栓,要利用农村社区内及周边的河流、水塘、水库、水井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车取水平台。今年年底前,全县90%的村庄要保证有一处消防水源、一套灭火设备器材。社区内应设置公共消防器材箱,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二)建立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体系。要依托农村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体制,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的管理,建立相应的协调配合机制,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相关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年底,各社区要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5000人以上的大、中型社区要成立社区消防工作组,有条件的应确定1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健全并落实消防组织领导、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巡查、消防设施管理、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度,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力量整合、条块结合、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建立和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和消防工作需要,采取政府筹办、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伍,企业安保(消防)队伍或志愿者队伍,建立农村社区专(兼)职或志愿、义务消防队伍,配备消防机动泵、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1万人以上的农村社区应建立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有条件的应配备小型消防车,承担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其他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2012年年底前,所有已建成的农村社区都要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并达到有车、有人、有战斗力的基本标准,切实提高村庄社区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将消防服务纳入农村公共服务内容。要借助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消防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置消防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消防业务和消防知识咨询等服务,同时受理群众火灾隐患投诉举报。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工作职责,负责对农村社区内的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九小场所”进行消防监督管理,对农村社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多种消防队伍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提供消防行政审批服务。
(五)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在农村社区建立消防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突出农村社区特色、贴近农民居民生活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社区警务人员、社区志愿服务人员及农民的消防教育培训,从提高农村社区服务人员的消防技能入手,推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自觉落实消防管理责任,督促社区内的小场所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逐步提高农村社区的公共消防服务水平和能力。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9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别重大火灾,造成43人死亡,65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国家公安部高度重视,相继下发《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的紧急通知》(公传发〔2008〕449号)、《关于广东深圳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公消〔2008〕468号),要求各地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州直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冬季日渐临近,用火、用电、用气不断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防范工作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县市,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在认真分析研判本地火灾形势,总结吸取火灾教训的基础上,找准影响本地火灾形势稳定的薄弱环节,从即日起到今年年底集中部署开展一次为期2个月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确保我州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扎实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各县市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成立以消防、安监、工商、文化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联合检查组,迅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落实“三查”:一查是否具备消防合法性手续。对不具备消防合法性手续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从快实施查处,同时抄送工商、文化等相关部门,该罚的罚,该关的关,该取缔的取缔。二查生命通道是否畅通。对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要现场督促其立即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对阻挠执法、态度消极、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负责人要实施拘留,坚决彻底的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生命通道的畅通。三查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吊顶、墙面、疏散通道等部位的装修装饰材料要实施全面彻底的清查,对使用笨板等易燃有毒材料装修的,要责令单位短期内进行拆除。对于现场难以判定的,要按照自治区公安厅消防局《关于全面开展建筑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进行抽样送检。期间,要加强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全面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坚决彻底的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建设、工商、文化、旅游等部门,督促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场所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防火间距不足的建设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的竣工工程不予备案登记交付使用。对检查发现占用防火间距、影响消防登高面、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注销、变更其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尤其是要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文化部门要依法对已核发的相关证照予以吊销,符合取缔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取缔。旅游部门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或降级处理。广电部门要积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义务刊播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对典型火灾案例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各级公安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乡镇、城乡结合部公共娱乐场所、旅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切实做到检查全面不留死角、隐患督促整改及时到位、处罚措施强力有效,坚决杜绝类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一、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构建政府负责的社会消防责任体系
消防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三部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若干意见》,把消防工作纳入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城区消防设施规划建设和消防设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经费投入及农村、社区消防建设等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列入政府业绩年度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基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支持消防执法工作,为消防工作创造良好执法环境,提供强大的执法保障,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消防宣传教育,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大张旗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消防安全工作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形成消防安全工作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由消防队伍单兵作战转变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消防宣传工作要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重点,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教育手段实现工作上的突破。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消防宣传工作重点,努力打造消防宣传精品工程。一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要充分利用消防警语标牌、消防公益广告、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室,对农民群众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二是深化学校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教育部门把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从根本上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三是强化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突出企业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同时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使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四是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宣传力度。在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增强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五是加强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逐步扩展、逐步完善”的原则,努力达到社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要求。今年,全市要有60%的社区达到消防平安社区标准。
三、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实现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
“防患于未然”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要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铁网行动”,各级政府及部门要上下联动,通力合作,继续把火灾隐患的整改做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务求实效。
一是继续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组织的职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起督促整改的职责,各级*机关、消防机构要负起监督指导的职责。对于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界定标准的单位、场所,*消防机构要秉公执法,在发出法律文书责令整改的同时,要将情况抄报当地政府和上级*消防机构,各级政府接到*消防机构的报告后,要及时组织对相关单位、场所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
二是抓好“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我市家庭式作坊分布广、数量大、隐患多,而且家庭式作坊的火灾隐患存在着长期性和反复性,是发生火灾事故的敏感场所,特别自去年底起,此类场所的火灾事故骤然上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家庭作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并结合《*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变专项治理为经常治理,变集中治理为普遍治理,从而逐步消除家庭式作坊的火灾隐患。
三是抓好历史遗留火灾隐患的治理工作。对于近年来历次专项治理遗留的火灾隐患,各地必须深入剖析难以整改的原因,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年内整改完毕。对于消防部门已责令停业、停止使用而仍然违法开业和使用的单位、场所,要及时向地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工商、经贸、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旅游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已被消防部门责令停业、停业使用的单位、场所,要依据各自职能依法吊销或收回相应的行政许可。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责令停业、停止使用的单位、场所逐一进行曝光。同时,各地还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一要切实加大投入,继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我市的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欠帐”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城镇消防规划也明显滞后。各地要按“十五”消防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大投入,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功能。同时,城镇消防规划编制要高起点,科学合理,一步到位,决不能因缺乏消防规划或规划不合理而留下隐患。上半年,已制定总体规划的建制镇要全部完成消防专项的编制,或在镇总体规划中应有完善的消防规划内容(规划防灾篇);未制定总体规划的建制镇要有当地政府近期消防规划设想,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和经济建设相适应。对于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配备、消防通信等方面的“欠帐”问题,各地要制定“还帐”方案,尽快还清旧帐。新建城区、开发区和工业区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必须同步到位。要对全市的消火栓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确保年底前全市消火栓建设达到应建标准。
二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大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各地要高度重视专职队伍的建设,今年我市计划增加8支专职消防队伍。同时,要加强对现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管、训、用、养”,积极组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消防宣传和一般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实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