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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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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一、总体目标
2012年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收官之年,是决定性的一年,要通过持续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使全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改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
1、继续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本级和本系统、本行业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在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基础上,2012年底,全区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要实现基本达标。
2、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组织本级和本系统、本行业积极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对辖区“九小场所”(小学校、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各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年内,各部门要对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
3、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为期一年的“清剿火患”战役,深化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等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抓好隐患督促整改和检查回访,确保沿街店铺经营与住宿合用场所和“三合一”场所整改率达到100%。在检查过程中,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对施工工地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要依法处罚。对违反规定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对危险部位、场所临时查封。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确保遗留隐患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4、全面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内容。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在报纸、广播、电视及网络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二)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一次,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一次,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要问题,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完成2012年度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
2、落实部门消防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联防联治和信息互通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做好消防工作的合力。区公安、教育、民政、建设、规划、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安监、旅游、人防等部门要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从源头上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对已经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但经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吊销或暂扣许可手续。特别是对于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劳动密集型企业及易燃易爆单位,更要严格把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文化、安监、旅游、质监等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在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
3、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消防工作实际,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完成“十二五”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推动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度建设任务,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街道和乡村建设同步实施。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年内,完成总体规划的乡60%完成消防规划编制,40%完成审批;60%的镇、20%的乡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建设标准。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年至少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一次考评验收,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对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完善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全面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
1、健全基层群众消防组织。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依托综治办、安监站等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检查。各建制村、社区要配备不少于1名的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2、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社区要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乡村消防车通道应保持畅通,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立消防车取水平台。
3、推进消防力量建设。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根据本地城乡社区建设的实际和消防工作需要,采取政府筹办、政企联办、村企共建等模式,因地制宜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队伍、企业安保(消防)队伍或志愿者队伍,建立城乡社区专(兼)职或志愿消防队伍,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村庄、社区要成立治安、消防合一的联防队或志愿者联防队,并加强业务训练,配备必要消防器材,推行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年底前,辖区内70%的街道、乡镇及社区、建制村实行“网格化”管理;人口超过5万、年GDP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建成专职或者志愿消防队伍。
4、开展达标创建活动。2012年,全区所有乡镇、街道达标,其所辖建制村、社区“四个基础”建设全部达标,10%的建制村、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示范乡村(社区)的标准。
(四)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建立分片包干、专岗专警、联勤联动“全警消防”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定期通报、告知制度和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机制,构建联合监管、社会单位负责、岗位员工执行、公民积极参与的“五位一体”防控网络。公安机关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区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
2.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公安机关要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切实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进度、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集中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开展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和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组织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升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消防站教育基地作用,并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年内,辖区内的社区、学校、农村、企业要落实消防宣传“五进”标准,分别达到总数的50%、80%、50%、80%,城市社区居民和社会单位员工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村居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70%以上;在主要媒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逃生自救能力。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抓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至少拥有1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积极开展创建中小学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活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
4.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落实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相关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率100%。每个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不少于3人,并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半年,完成辖区内所有消控室值班人员以《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轮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科学制定持续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关键词:城市化;消防安全;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17(C)-0319-02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正以惊人的速度向前推进。据统计,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城市化率从20%左右提高到44.9%。在城市化进行的快速推动下,大量人口聚集,人们消费结构、生产方式向多元化发展,公共场所、大型商场、娱乐和高层建筑、企业等场所高度集中,城市人流、物流量集聚增加,使得各种威胁城市安全的火灾隐患风险激增,为城市消防安全运转带来了新的压力。
一、消防安全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伴随现代化水平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建筑、财富、生产生活集中的聚集效应明显,不仅表现在经济快速增长方面,而且也体现在消防安全需求方面。城市化是指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由于城市发展过快,带来了生产力要素过度集中的现象,城市人口稠密、建筑物集中、生产资料集中、财产密度大,给消防安全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一方面增大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大大增加了灾害的破坏性,严重威胁城市的安全,甚至影响经济快速稳步发展。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城市火灾发生起数超过10余万起,年火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因此,准确把握城市化发展规律,深入研究城市化给消防安全带来的难题,采取有效措施,寻求科学对策,遏制城市火灾频发势头,为快速城市化进程提供消防安全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当前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火灾事故是与人类社会密切相关的一种多发性灾害,由于其发生的不确定性和灾害的易蔓延性,火灾事故后果均较为严重。新《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的总体任务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消防工作具有社会性和广泛的群众性,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我国消防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一方针科学的阐释了消防工作主要包含“消”和“防”两个方面。“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中要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把防火安全措施、技术和管理工作落实在灾情事故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消结合”就是要把防火、灭火两方面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在积极、扎实地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同时,做到相辅相成、互为保障,同时不断加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的建设,做好城市整体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提高灭火作战能力。
三、麒麟区快速推进的城市化凸显消防安全瓶颈
麒麟区是云南省曲靖市政府所在地,也是曲靖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下辖3个镇、3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十一五”期间,麒麟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定了“建设经济强区、构建和谐麒麟、奋勇争先排头”的发展基调,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胜利,完成区域内生产总值315亿元,同比增长12.7%。在麒麟区快速城市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2010年实现区域内工业总产值453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409亿元,同比增长16%;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达60万人,城市面积增长到56平方公里,5年新增近25平方公里,辖区内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达141栋,在建高层达197栋,迈进了大城市行列。然而,随着麒麟区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现有公共消防设施却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快速发展与公共消防安全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一)城市消防规划滞后。城市消防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城市消防站及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目前,随着麒麟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使用功能的转变,消防规划跟不上城市规划调整的步伐,留下许多消防安全隐患。
(二)市政消防设施缺乏,消防供水不足。麒麟区是一个典型的经过旧城改造而发展起来的,城市消防供水同样存在着普遍性问题。一是水量较小,压力不足。城市供水管道在建设时,往往只考虑了生产和生活用水,未将消防用水考虑进去,供水管网小,满足不了灭火所需的水量和水压要求。二是供水管道陈旧,年久失修。部分路段地下老管网未及时得到更新,且大部分与民用水、工业水混在一起,加之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市区高层建筑及商业网点不断增多,用水量剧增,导致消火栓达不到出口压力的规范要求。麒麟区就曾出现过城区主干道南宁路市政消火栓长期无水的现象。
(三)消防站建设、装备不能满足形势需要。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远远大于规定要求。《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消防站的设立标准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沿为一般原则,它的责任区面积约为4―7平方公里。按照规定,麒麟区投入执勤的消防站至少应有7―9个,但目前承担灭火和应急救援的消防站只有4个,无法满足5分钟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由于消防站数量不足,导致责任区面积过大,长期超负荷运转。加之,主城区大队缺乏必要的举高类消防车,车辆、器材装备及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足,直接影响了灭火救援的战斗力。
(四)消防监督、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广。一是由于警力不足,制约了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阻碍了公安消防机构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质量和业务建设的步伐。二是消防宣传氛围不浓。虽然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社会上仍有部分人对消防宣传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消防宣传可有可无,不能把消防宣传摆在突出的位置,仍存在消防部门唱独角戏得尴尬局面,阻碍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四、城市化进程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研究
(一)加强消防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在组织实施城市消防规划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新《消防法》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规划原则,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在坚持解决原有火灾隐患的同时保证不增加新的火灾隐患。要以制定“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在掌握较确切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上,给城市建设把好脉,并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和远期发展规划为城市建设定好位,才能在城市消防规划中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二)加强对城市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通过近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无论是市政消防设施还是建筑消防设施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许多消防设施设备由于缺少经常性的检修与维护,变成了“聋子的耳朵”,既造成了原投资的浪费,又形成了严重的火灾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夯实城市社区消防工作
城市火灾主要集中在居民家庭及一些“四小场所”,火灾原因主要集中在电气、用火不慎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不当等。虽然其火灾损失往往并不严重,但也给居民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抓好社区工作对健全城市化进行的消防安全防范体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管理网络。把社区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物业管理单位等纳入群防体系中统筹考虑,规范合理的社区消防工作机制。二是借助社区人力,加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强化社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消防保卫力量建设,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开展火灾预防、初期火灾的扑救和联防。三是实行动态型消防管理,积极开展自查、巡查,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保障社区内的消防车道畅通,保障社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定期对社区居民住宅楼的消防设施及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城市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抢险救援能力是快速城市化进程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需求。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各类灾害事故频繁发生,气象异常、地震、危险化学品泄漏、核放射事故、恐怖袭击、爆炸、火灾、风灾、洪灾、雪灾、道路交通事故等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给社会面的安全稳定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挑战。
(五)加强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构建社会化的大消防格局,消防宣传至关重要,借助新《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重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积极推动政府开展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消防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消防常识、法制意识的整体提高。一是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的同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送手机短信、出动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和传播消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宣传活动。二是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制作专题节目、宣讲消防安全常识等形式,积极营造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在“119”消防宣传日以及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大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宣传,并组织群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群众火灾预防能力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四是积极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单位自主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一系列宣传工作逐步形成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
作者简介:胡伟(1982― ),男,云南曲靖人,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消防安全与管理;李志军(1983― ),男,河南周口人,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消防安全与管理。
参考文献:
[1]唐小飞.浅谈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中的消防安全现状与预防对策[J].警察技术,2002,3.
[2]秦志添.浅谈城市化进程中的建筑消防安全工作[J].山西建筑,2007,9.
[3]赵志葵.我国城市公安消防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对策[J].科技信息,2008,10.
消防半年工作总结
近年来,由于人们对农村消防工作思想认识不足、消防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宣传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村地区火灾隐患分布广泛,火灾频繁发生。针对当前农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普遍淡薄、消防组织网络不健全、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火灾隐患严重等薄弱环节,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为此,应该依托村民委员会,尽快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防火组织网络,使农村消防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县(区)、乡(镇)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明确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领导负责、分片管理、划片包干的管理机制。要积极争取政法部门的支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纳入安全文明乡镇的评比范围。各乡镇要明确在乡镇企管站内确立一名专职防火干部,具体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的检查、协调,要明确村治保主任为农村消防安全主要责任人,组织与各村办企业和村民家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应针对自身实际,制订防火规章制度,并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经济发达且距城区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乡镇,必须把乡镇派出所联防消防队建好,多渠道地解决经费,确保长期生存发展下去。各村民小组也要组建义务消防队,购置手抬泵、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定期开展灭火实战演习,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和防火安全检查,坚持走群防群治的路子。
二、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农村消防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经常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并与文化、新闻、教育等部门密切配合,把农村消防宣传列入工作计划,抓好乡村广播站、村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建设,努力扩大宣传面。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一定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一些简单灭火技能的学习。要把村治保主任、派出所民警纳入消防培训范围,带动他们提高开展消防工作的业务知识水平,并通过他们全面落实“五小”单位业主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度。同时,乡镇政府每年要组织乡镇企业或村民家庭定期举办消防运动会,提高农村群众消防知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大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在去年开展中心镇消防规划编制的同时,把其他乡镇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之中,特别是要针对乡镇工业园内“遍地开花”的实际,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把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建设纳入规划,逐项加以落实。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要协同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消防规划的落实,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建设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发放建筑许可证。一方面合理地安排消防安全布局;另一方面,在乡镇企业比较集中而消防供水管网没有到达的地区,乡镇政府和企业应主动解决消防水源和通道的具体方案,按照“多方筹资、共同建设、利益共享”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同时,做好现有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对天然消防水源加以保护利用,建好用好消防码头,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等注重经常性养护。
(一)工作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确保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坚持配套建设,推动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坚持综合治理,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健全,公共消防设施日臻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基本建立,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发生的目标。
二、加大投入,全面强化农村消防设施建设
(一)增加投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通过村民“一事一议”自筹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等办法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单位等多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消防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农村消防工作投入,加强农村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二)统筹兼顾。在综合考虑小城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内容的同时,兼顾消防安全布局与城镇功能分区,消防通道与城镇道路、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等方面的近期和长远发展关系,确保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基础。
(三)完善设施。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缺乏、道路不畅等问题,以提高防火救灾能力。每个大自然村要修建一个消防水池,配备一台机动消防泵,配套3盘水带和1支水枪。乡镇街道铺设自来水管网时,要同步安装消火栓;天然水源旁要设有停车位置,便于消防车吸水;要拓宽乡村间道路,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建房要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要及时改造和更换电器线路,消除电气火险隐患。
三、多管齐下,提高农村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一)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采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通过村镇有线小广播和在村民集中处、村民出入的主要道路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消防标语牌,重点宣传防火安全知道、灭火技能、消防法规,逐步提高广大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新闻媒体要增加农村消防公益宣传的覆盖面,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途径,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到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学生把消防知识带到各个家庭;司法部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作为农村普法教育内容;劳动部门要将消防教育作为农民工劳动就业培训内容;民政部门要认真抓好弱势群体特别是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教育;文化部门要结合“
三下乡”活动,将农民喜闻乐见的消防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
(二)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各乡镇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因地制宜,整合农村劳动力资源,特别是要依托农村民兵、保安、治安联防、林业护林队等力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充分发挥农村专兼职消防队伍在防火检查、消防宣传、灭火救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要为农村消防组织正常工作提供基本的条件,从人员、装备、场地、经费等各个方面予以保障。
(三)广泛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托村民活动中心,建立农民消防夜校,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消防安全常识读本、防火灭火知识光盘和模拟火灾事故实物等。每年组织村民上一次消防常识课,让每个村民掌握最基本的防火灭火逃生常识,做到“一懂三会”,即懂得居民住宅火灾的危险性和做好居民防火工作的重要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应急逃生。要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训练和演练,确保每个义务消防队员能熟练操作所配备的器材装备。
(四)强化消防隐患整治。以农村电改、水改、房改“三改”工程建设为契机,对农户电器线路,炉灶进行改造和规范,推广使用沼气,减少致灾因素;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开展治理,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搞好消防水源建设,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发挥农村综治组织和乡镇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加强对农民新建房屋的消防监管,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
四、加强领导,协同配合,整体推进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县农林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建环局、县农工办、县安监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的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农村消防建设工作与创建安全生产先进乡(镇)村、文明乡(镇)村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开展,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镇村具体负责、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
关键词:农村地区;消防现状;火灾预防
基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在我国各地农村地区深度践行、贯彻的大背景中,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了切实提高的同时,各类突发性火灾事故数量同样也在日渐增多。因农村地区空间布局较为紧密、易燃农作物大量堆积、公共消防设施未充足配置等因素使然,当火灾事故形成后,则可在短时间内大规模发展、蔓延。除了可直接侵害农民群众正当、合法的财产利益外,甚至还会威胁、剥夺其人身生命,社会影响较为恶劣、深远。对此,为整治农村地区火灾事故层出不穷的不良乱象,减少、清除可衍生成为火灾灾害的风险隐患,将火灾发生后的危害程度限制于最低范围。当地消防队伍则应根据农村地区综合实情,设计、推出系列科学、现实性火灾防范措施办法,保障农民群体综合权益免受火灾事故侵蚀。
1.农村消防现状
1.1 消防设施未完善
由于农村地区财政资源对公共消防安全方面的投入短缺,部分乡镇内部消防安全综合条件不能与现行的规范标准相契合,导致火灾事故易于多发频发在农村。以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为例,全县农村基层消火栓建设数量不足,乡镇街道以下自然村、村小组内消火栓数量不够,消防水源主要依靠水池、水窖,其水源条件及储水量不能满足灭火作战需求。再来部分自然村、村小组的内部道路不能满足消防车通行需求,村内道路拓宽硬化工程还在规划建设中,不具备消防车通行条件。加之缺少必要的火灾扑救器材设备,现有的部分消防器材、设施设备使用率普遍不高,与实际使用不匹配,不能满足实际火灾扑救需求。
1.2 火灾隐患未清除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因地理位置、文化教育、经济交通等元素的差异性,乡镇内部经济发展、农民生活习惯及习俗同样存在大量不同。且因农村消防基础设施较为欠缺,消防安全常识及火灾预防重要性尚未有力宣传、深度普及,造成农村地区火灾隐患呈现出复杂、多变等特征。
农村地区“自建房”规模较大,土木建筑众多,草木等易燃元素随处可见等,均是催生火灾事故发生的消极患。特别是对于北方农村地区而言,冬季取暖常见手段为“烧火炕”,更易引发火患灾害。另外,社会发展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生活环境、条件实现了明显改善,所用家用电器的功率日益提升。但农村地区大多电力线路并未得到升级优化,仍处于老化、高磨损这一不良状态中,致使因“电气”元素产生的火灾事故几率至高不下。加之一些农村地区未对秸秆、堆垛等物质焚烧问题施以明确规范,也是公共消防安全中的严重隐患。
1.3 农村消防安全力量建设质量不高
一方面是对火灾抗御能力的先天性不足,另一方面当火灾发生后,农村地区往往存在距离城市较远,专业消防力量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的情况,这就对绝大部分农村自身的消防安全力量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实际上农村地区自身消防力量的建设一直都存在问题。同样以石林彝族自治县为例,一方面在农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农村志愿义务队建设方面因缺乏工作经费等其他原因,普遍存在器材装备长期放置无人管理使用,队员年龄偏大、人员不稳定、缺乏专业培训、能力素质不高、没有能力开展防火和宣传工作的情况。另一方面乡镇政府专职队伍建立及运行保障经费不足,部分乡镇街道政府专职队缺少基本运行经费,基层消防力量主要依托森林扑火队,一方面人员缺少固定性,另一方面森林防火期结束后,工作出现“断档”,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组织召集人员困难,无法形成有效战斗力。
1.4 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效果有限。
基层农村地区村两委干部和群众消防素质不高,虽然地方政府、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派出所组织“一委一办三员”、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的培训,但实际效果有限。农村各类教育、文化等社会资源匮乏,消防宣传教育能依靠的载体不多,日常消防宣传力度不大,群众消防意识不强,对火灾危害认识不深,是火灾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1.5 诱发火灾因素较多
造成火灾的发生的常见原因为生活用火不慎和电气线路故障,除此以外,农村地区都会有集中堆放谷物粮食及烧柴的情况,长期堆放的谷物粮食,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存在发生自燃的可能,再来“小孩”玩火作为农村地区较为常见的普遍现象,在火灾事故发生原因中也有一定占比。家长普遍外出打工,劳作,小孩又缺少对火灾事故的深刻认知,不能判断“玩火”这一行为的正当性,且缺乏在“玩火”后的及时教育与严格惩罚,使得小孩在自身引发的火灾事故中受伤、死亡的真实案例屡见不鲜
[1]。
2.加强农村火灾预防的对策
2.1 构建农村消防责任体系
站在农村地区经济建设步伐逐步加快的大背景中,当地消防救援队伍、相关政府部门应互相协同、协作、配合完成公共消防安全体系搭建工作。应根据国家出台的“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章正面提出的公共消防要求、标准,为农村地区内部充足配置先进性消防设备器材、建设与当地相匹配的公共消防设施。制定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合规、清晰的划定各领导干部、消防辖区需全权承担的公共消防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和明确乡镇到村委会到自然村和村民小组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将党员领导干部、派出所消防警组人员细划分工挂靠到每个村、每个点、每一户,负责挂钩村、挂钩点、挂钩户的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上层监管力量,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也可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进行严格的责任追求,倒逼各消防安全负责单位、负责人提高对公共消防的重视程度,增强其火灾预防工作主观执行力[2]。
2.2 强化公共消防力量建设
分析抑制农村地区火灾预控成效稳步提升的客观因素,其中较为突出的当属财政经费不足。因公共消防工作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充足分配到位,造成当地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数量、等级无法有力保障,专业消防人员同样较为紧缺。对此,为针对性解决这一不良问题。一是消防队伍应将当地消防力量施以有机整合,充分调动现有基层消防力量,提升消防工作参与度和积极性。依托护林员、森林扑火队、以及基层群众组织,整合现有的组织力量,参与防、灭火工作,强化基层火灾抗御能力。同时适当增加人员的经费补助及表彰奖励,提升工作荣誉感;二是消防队伍应为乡镇提供消防设备使用、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火灾隐患排查等主题的系统、专业化的消防工作培训指导。呼吁村民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空闲时间中自发在乡镇、村庄内巡视、发现、排查、上报各类细化性火灾隐患,以及能够在火灾事故突发后正当、合理、机动的开展灭火行动,为消防队伍争取救援时间,继而对应弥补农村地区消防员储备不足这一问题;三是提高消防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政府部门应将火灾防范工作摆放至政务处理首要位置,为公共消防优先下发财政资金。保证农村地区内部消防设施安装增设的充足、科学,为火灾事故真实发生后的灭火工作提供设备支撑。
2.3 加大农村消防安全宣传
由于农村地区消防警力的不足,公共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无法深度、全面实行。导致农民群众火灾防范意识薄弱、消防安全常识缺失,引发了众多不必要性火灾事故,直接损害了其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此,当地消防队伍应将“新农村建设”有关指导作为基本遵循,围绕公共消防展开法律规定、消防常识、火灾防护、隐患消除、用火用电、自救逃生等多样有组织、有目的的宣传工作。而这就需要消防队伍与当地村委建立共识,灵活运用村庄广播、横幅墙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地方电视台等多元窗口传播消防知识。潜移默化的加强农民群众对火灾防控的重视程度,使其可切实掌握、应用消防小知识就家庭、村道中潜藏的火灾隐患施以正确、及时的排查、治理,以此将农村地区火灾事故突发概率逐步降低。此外,消防队伍还应将公共消防宣传工作引进于当地各级校园,为学生细化讲解火灾事故可造成的重大危害,引导其对火灾防范的积极含义形成独特、全面的了解,可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就纠偏他人的不当性行为举止,如“在加油站抽烟”、“随地扔烟头”、“大量堆积易燃物”等。进而搭建出稳定、安全、良好的农村地区火灾预控新格局,确保消防队伍可有序、高质执行日常公共消防管理工作,侧面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3]。
结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落实公共消防安全工作,当地消防队伍应严格秉持“因地制宜”这一根本原则。立足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综合现况,精准捕捉其中潜在性火灾隐患、危机,并针对性设计、实施与之高度匹配的可行性解决处理办法及前瞻性火灾防控措施。多角度提高农村地区火灾防范综合能力水平,推动当地消防安全大环境基础建设稳步提升致新台阶,高质实现农村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硬件、软件条件的优化、改善。促进当地消防工作完成时效性可明显加强,全方位保证农民群众日常生活稳定性及当地社会秩序运转有序性。从而以公共消防有力保障的角度助推农村地区经济长远发展,为振兴乡村战略的圆满完成创造良好空间。
参考文献
[1]蒙慧玲.新常态下农村消防现状与火灾预防对策研究[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16(02):59-63.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分局局长雷继红任指挥长,市公安局分局政委王荣任副指挥长,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战役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火灾隐患整改率、违法行为处罚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均达到100%,进一步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国庆”和“七城会”等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消防安全万无一失,有效遏制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七城会”涉赛场馆、签约宾馆等重要场所。区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城运会消防安全保卫攻坚战总体方案要求,全面排查“七城会”涉赛场馆、签约宾馆等重要场所,彻底清除火灾隐患,保证“七城会”消防安全。
(二)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继续开展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四)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五)其它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如棚户区、物流仓储区、多产权综合大市场等)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部门联动。要以政府为主导,逐级部署战役行动。由乡镇、街道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行业、系统要分别制定行业、系统战役方案,实行逐级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健全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检查。
(二)落实“网格化”排查。在乡镇(街道)“大网格”:由区公安消防大队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综治、公安、安监、工商、社区(行政村)有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社区(村)“中网格”:由各公安派出所指导,社区(包村)民警牵头,组织社区(村)负责人、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在责任片区“小网格”:由社区(包村)民警指导,社区(村)负责人牵头,组织楼院长、巡防队员(社区消防队员)开展排查整治。要逐个网格明确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对网格内的每个社区、乡村、单位场所都要建立“户籍化”台账,对每个小单位都要填写消防行政指导卡,记录单位基本情况、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治情况,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全警动员,多警联勤。实施“全警消防”战略,公安机关要组织督察、治安、消防等警种和派出所民警参战,把警力覆盖到每一个单位、社区、农村,多警联动,密切配合。区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全力投入战役的同时,做好沟通、协调、指导工作;督察部门要把战役开展情况纳入督察内容,开展以随机暗访为主的专项督察;治安部门要督导派出所履行战役职责,督促保安从业单位加大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开展消防安全服务。
(四)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加大消防执法力度,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始终保持清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坚决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坚决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五)大力开展战役宣传,完善隐患举报投诉机制。以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在全区集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在区主流媒体开办专栏,每周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邀请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深入跟踪报道战役战况。公安消防部门要进一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公告举报内容。区政府将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基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0月1日至年2月6日)。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年2月10日前,区防火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对本区清剿火灾隐患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对全区战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找准火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夺取“清剿火患”战役全面胜利。
(二)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
(三)严格奖惩。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提拔使用挂钩,严格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第十三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五条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四)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基本情况
廿里镇,东临市绿色产业集聚区,北接衢州高铁新城,区域面积62.58平方公里,辖21个行政村,现有人口4.4万(常住人口有3.55万,流动人口0.85万),其中集镇人口2.1万,辖区内现有企业356家(规限上企业18家)、个体工商户1288家,是衢南商贸集散中心。因距离衢州市中心仅10公里,紧邻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依托这一区位优势,承接了大量的就业人口,流动人口比重大,同时因后溪、小湖南片区初中统一并到廿里初中,导致出租给陪子女就学的出租房增多,以上种种造成了廿里镇居住出租房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形势严峻。
截止至10月10日廿里镇共排查出租房359户(其中“四类人员”52户),其中335户位于集镇所在村,其中廿里村202户、白马新村85户、佘塘头村10户、通衢村24户及国有出入土地上14户,房屋基本为6层以下自建房,这些房屋主要租用给廿里小学、初中陪子女就读的家长,塘底斋堂、新村拆迁户及外来务工人员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出租房数量多,漏管失控现象突出
根据公安部频布的《出租房屋治安管规定》第六条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让、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但事实上,由于集镇区域内出租房屋相当多,很多没有到公安派出所登记,而派出所由于警力少,上门登记数量严重不足,且租户人员流动频繁,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现象较为突出。
(二)出租房使用情况复杂,火灾隐患严重
廿里镇出租房主要有以下用途:一是用作宿舍,这类出租房主要用于出租给外来务工员工,其中大多数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文素质状况参差不齐,致使消防安全状况十分复杂。因靠近集聚区承接了华友、晓星集团、元立等较大企业的出租用房,其中30人以上出租房5户,以白马新村为例,租住在白马新村会议室楼上19人,均为承接华友沽业外包业务的员工,人员难以固定流动性大,人员消防意识淡薄,且出租人数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群死群伤;二是来料加工点众多,集镇区域内共有三个移民村,村妇女收益以来料加工为主。以白马新村为例,涉及登记在册的来料加工点8家,有些仅有一个安全出口,疏塞通道经常被物品堵塞,这些物品大部分为易燃品,一旦燃烧,逃生困难。
(三)消防设施短缺,火灾隐患严重
据调查了解,廿里镇出租房主要有以下这些隐患:一是大多数出租房属于自建房,这些出租房由于使用年限长而导致房屋严重老化;二是大多数租房户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缺乏,用火用电管理十分混乱,部分出租房屋存在集生产、储存、生活于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十分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三是规范疏散出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需要,同时,还有一些堆放大量杂物阻塞消防通道;四是乱拉电线,线路老化严重,违章用电等;五是未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有的虽然配备了简易的消防设施,但是损毁严重,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四)租赁双方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廿里镇出租房大多数房主和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且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防控火灾能力差,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在对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过程中,发现房主和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防火能力差,也不了解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和基本的火场逃生技能。一些经营户连起码的安全用电常识都不懂,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应缺乏自身自救的能力而成为受害者,也很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对出租房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进一步完善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机制,把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与流动人口排查、农房整治“回头看”、美丽城镇和文明城市创建四项工作统筹推进,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可以立即整改的督促出租业户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规定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跟踪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二)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
充分发挥机构改革模块化运行“统合”作用,由政府牵总,派出所负责,消防、综合执法联动参与,对辖区范围内经整改仍达不到消防要求的出租屋进行集中清理,杜绝此类房屋进入出租市场,对未达消防要求,经清理仍在从事出租业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确保出租房市场的安全稳定。
(三)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舆论宣传,一是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消防画册、发送短信等宣传工具进行防火宣传;二是入户宣传,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员的作用,每家每户对消防安全进行进门宣传,三是通过安排部分居民参加消防安全演练,提升消防防火技能;通过上述手段,充分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将要求群众干转变为群众自觉干,提升消防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