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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说的劳动价值论,是指关于劳动和劳动创造价值的系统学说。在马克思之前,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三大代表人物——配第、斯密和李加图先后阐述了劳动价值理论,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要科学成份的优秀成果。马克思在批判继承这些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完整体系。后来的者根据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学习和讨论,形成了一套相对明确和稳定的基本认识。
然而,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经济运行方式的变化,原来建立在传统生产方式基础上的劳动价值论面临着能否适应新时代新情况的问题,面临着对现实经济是否具有解释力和适应性的挑战。这种挑战既包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传统认识的挑战,也包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本身的挑战。关于深化对劳动价值论认识的讨论,就是在这种条件下提出和展开的。
(一)现代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化要求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在马克思的时代,工业和农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服务业的比重较低,在整个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处于从属地位。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建立在工农业生产的基础之上,并围绕着物质产品生产过程而展开的,与物质产品生产没有直接联系的服务业部门基本上被排除在价值创造的考察范围之外。比如,将货运与客运区分开来,把前者列入价值创造的链条,而把后者列为不创造价值的部门,就是以物质产品生产为中心的劳动价值论的一个典型例子。
但是,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产生的历史条件相比,现代经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现代产业结构中,服务业的比重不断上升,发达国家出现了经济服务化趋势,服务业的生产和就业在整个经济和社会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全世界的平均数超过了60%,一些高收入国家超过了70%;服务业占全社会就业的比重,也大体上相当于这个水平。相应地,工农业生产所创造的价值比重和就业比重从全世界范围看已下降到较低水平。在这种情况下,以物质产品生产为中心而将大部分服务业部门排除在外的劳动价值论受到了经济现实的挑战,深化对服务劳动与价值创造过程的认识,成为实践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科技革命引起的劳动形式和价值创造方式的变化要求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马克思建立劳动价值论所依据的生产方式是工业机器大生产,活劳动在运用生产资料生产物质产品的过程中创造新的价值,生产资料则在劳动过程中实现价值转移,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流程很清晰。但是,现代科技革命大大地提高了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出现了无人车间以至无人工厂,活劳动的耗费降低到最小程度,而物质财富及其体现的价值量却成十倍成百倍地增长,其中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面对这些新情况和新趋势,如何解释价值量高速增长的来源?如何认识科技、知识与新价值创造的关系?能否继续坚持和怎样坚持“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的一元价值论?
另一方面,随着现代科技和科技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以现代金融和信用制度为中心的经济流程的日益复杂化,尤其是随着信息化和知识经济的来临,现代社会的劳动形式与马克思所处的传统工业社会相比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科技型劳动、管理型劳动和知识型劳动(如教育行业的劳动)在国民经济运行和增长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如何认识科技型劳动、管理型劳动、知识型劳动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和特点,也是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一项新内容。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的分配模式的形成要求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动了产权主体多元化和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变动,除了外商投资经济之外,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日益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一股重要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认识私营企业主的经营活动、收入来源的性质和特点,以及这些方面与劳动价值论的内容和要求的关系?
同时,随着分配体制的改革和激励机制的建立,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并存的格局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逐步定型和完善,并且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比例具有上升的趋势。这种新的分配模式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率的提高,促进了经济较快增长和增长质量的改善,因此得到了宏观经济政策的支持。但是,新的分配模式与劳动价值论的要求并不一致,如何进一步认识价值分配与价值生产的关系,以及当前经济政策与马克思有关理论的关系,也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实践中提出来的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
综上所述,当前深化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既包括对传统认识的再认识,也包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深化与发展。
二、几个方法论问题
2001年以来,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讨论在全国经济理论界热烈地展开,取得了不少可喜的成果和进展。但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的讨论,还处于分歧明显、相持不下的状态。其中的主要原因,也许与研究和认识问题的方法有关。如果方法论问题不解决、不统一,对一些重大难题尤其是老问题的讨论将不能有效深入。
(一)“完整、准确把握”与“深化和发展”的关系
[论文摘要]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出发,论证了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是“价值创造一元论”,墓本任务是深入研究创造价值的劳动的性质。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
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价值论的合理内容,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可高度概括如下:一是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二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脑力体力的耗费,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三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
二、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一)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与现时代存在巨大的差别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科学原理都是对特定条件下的特定问题的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于130多年前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而当时的生产方式、劳动形态、商品形式和财富构成等都与当今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分析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对那个特定时代特点的分析,概括地讲,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主要如下。
第一,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体力劳动。工业化初期,社会生产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比例相对较小,劳动形态主要表现为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生产中的体力劳动。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虽然马克思也涉及到对非物质生产领域(服务贸易行业)的分析,但由于当时这些部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影响力微乎其微,所以当马克思在谈到服务贸易时说:“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个领域中的所有这些表现,同整个生产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完全置之不理”。
第二,劳动过程的知识含量不高。工业化初期知识、科学、技术不够发达,劳动过程的脑力支出、知识含量不高,简单的、以体力支出为主的、按时间计算的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因此,马克思还不可能对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特作用加以系统论述。
第三,指挥、管理劳动还不能作为独立的劳动形态。工业化初期,随着产业革命和生产力发展,一边是资产者财富的积累,另一边是无产者贫困的加深,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之初,面对的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尖锐斗争,劳动价值论创立的使命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被新社会制度取代的必然性。在当时,指挥、管理主要还是资本家的职能,而资本家行使指挥、管理的职能与剥削目的是结合在一起的,而绝大部分劳动者是被指挥、被管理、被剥削的。因此,马克思就不可能把指挥、管理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独立劳动形态来研究。
(二)当代劳动特征的变化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涌现出来,社会劳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了新的实践土壤。但是,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服务性劳动、科学研究劳动、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经营管理劳动,由于都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都不创造价值。这一原创含义,与现实经济活动存在着巨大的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遇到了一系列挑战。
第一,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又被称为服务业,在第三产业从事的劳动可称为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问题,是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为了研究的方便而抽象掉的经济现象。第三产业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的迅速发展,则是马克思未曾预料到的经济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已成为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据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的一些新兴国家,第三产业产值所占的比重已达60%}70%。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已占到GDP的1/3以上,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比重日益增大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向理论界提出了一系列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服务性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是否都创造价值?
第二,科学研究劳动。当代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进人知识经济、新经济时代更是如此。科研人才的多少和水平的高低、科技创新能力的大小、科技对生产的装备应用程度和在经济生活的普及程度,早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科学研究工作作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已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出新的产品,可以创造出巨大的社会财富,使全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大大增加。如果坚持认为所有科学研究方面的劳动都不创造价值,就会严重压抑和打击这些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马克思重在研究和论述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也提过“精神生产力”这一概念,但没有进一步研究和论述。现代经济条件下,人们物质生活的消费得到了较大的满足,消费结构从温饱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上的满足和享受,精神产品的生产部门得到很大发展,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生产任务,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精神劳动是一种艰辛的、探索性的复杂劳动,它创造了精神产品,而这种精神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对于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应当把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作为重要的课题来研究和探讨。
第四,经营管理劳动。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范围扩大,产品日益精细、丰富,就越来越需要科学的组织与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高科技时代,对管理的要求更高,现代经济社会的管理者,必须具备专门化的知识储备。同普通工人的简单劳动相比,管理活动是管理人员从事的复杂劳动,管理劳动不是一般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而是高级的脑力劳动。因此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其创造的价值会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的劳动。
三、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可行性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经济范畴会随着现实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同历史上的经济学家,特别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关系的科学抽象,而随着经济的现实关系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当相应发生变化。马克思指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生产方式都不是“结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的机体”。因而,人们认识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范畴,也不是永恒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发展和否定的过程中。有些经济范畴的内涵,会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不断更新其内容和性质,有些经济范畴只说明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实质上它已不再适用,这时它只会作为人们认识经济现象的历史痕迹保留下来,而一些新的经济范畴会代替旧的经济范畴。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是立足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理论反映。没有商品经济社会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劳动价值论。我们应该看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是长期的、有阶段性的,这一发展过程必然决定着劳动价值论要随着历史发展不断地向前推进。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创新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一种确切反映,是科学体系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马克思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有关生产劳动的论述对我们有很重要的启示,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他接着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马克思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马克思又同时指出,“但是,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的概念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他实质上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上面论述表明: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范畴的内涵也是随其研究间题的发展而不断扩大的,生产劳动这一概念的含义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社会化大生产总体劳动中,生产劳动的范围不只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包括不一定要自己动手的科研、管理工作等。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这种区分本身,……即同劳动独有的特殊性毫无关系,也同劳动的这种特殊性借以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毫无关系。”马克思在考察服务劳动时,曾明确指出,服务是“以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在今天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的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当有所发展和变化,必须探讨和重新认识服务性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三)我国学术界的五次争论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建国以来的五十多年,我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大范围讨论有五次,包括涉及“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规律”和“生产劳动”等劳动价值论基本内容的前三次讨论,以及20世纪90年代初期关于“价值创造源泉”间题、世纪之交由“深化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再掀热潮的后两次讨论。
我国经济学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五十年间的五次讨论,留给人们的思考和关注是深刻隽永而又经久不息的。总的来说,尽管每次争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争论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即在尊崇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跟随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取得的成就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得到了越来越多学者的认可。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间题从马克思的有关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都可以找到支持的证据。而且从逻辑的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这些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的重大进展,为“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创新劳动价值论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四、对“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展望
(一)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是“价值创造一元论”
马克思主张劳动价值论,但间题是,如何理解劳动?如果把劳动理解成活劳动,那么就是价值创造的一元论;但如果把劳动理解成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那么劳动价值论实际上等同于多元价值论。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与其说是在捍卫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如说是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因为马克思明确讲过机器不创造价值,再者,如果说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我们该怎么理解马克思对要素价值论的批判?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目的,不在于研究怎样促进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而在于揭示商品的社会属性,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从这一目的出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然是一种活劳动创造价值的“价值创造一元论”,否则,如果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就无法揭示商品交换关系的本质:人与人之间劳动的交换,也无法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和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对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超过其自身价值以上的价值的无偿占有。如此一来,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就失去了科学的基础,从而陷人“破产”的境地。
坚持价值创造的“一元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区别于其他价值理论的根本界限所在,也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科学性最突出的体现。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活劳动价值一元论”,也就是说坚持活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前提,否则,就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否定,而不是发展。“价值创造一元论”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理论立场,也是我们创新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底线。
关键词:价值创造,生产要素,分配,价值实现
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入,收入分配结构与方式不断变化,非劳动生产要素收入合理性问题引发了近年来新一轮劳动价值论论战的。这一论战的实质在于劳动价值论面临着经济学说史上的第三大难题,即如何解释劳动价值一元论与收入分配多元论或非劳动要素收入合理性之间的表面矛盾。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一、我国经济理论界对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问题的争论及意义
当前,我国经济理论界对劳动与劳动价值论的讨论,很大程度上是由价值实现尤其是价值分配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引起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价值实现和价值分配的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在分配领域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劳动价值论与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的讨论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致形成以下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种是以苏星教授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劳动价值论一元论》为代表的。苏星强调要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元论,批评了谷书堂在其主编的《社会主义经济学通论》中把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资、利息和利润说成是根据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所作的贡献而给予的相应报酬,并把它确立为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观点,认为这不符合实际,是混淆了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和非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本质区别。而且赞成“马克思所说的另一种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与价值的实现有关而与价值决定无关。”的观点。
第二种是谷书堂、柳欣提出的新劳动价值论一元论。认为传统的劳动价值论一元论已不能解释现实生活中的价值决定,需要在其基础上扩大劳动的外延,加入资本、土地等非劳动生产要素及技术变动下的利益关系,扩展劳动这一概念的外延,把使用价值的生产或劳动生产率加进来,把劳动定义为,生产一定量的使用价值所体现或支出的劳动量=劳动时间×劳动生产率,从而推论出“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而不是成反比的关系。一旦扩展了劳动这一概念的外延,劳动价值论就能解释更广阔范围的问题。
第三种是何炼成教授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也谈劳动价值论一元论》为代表的。针对苏、谷之争,他认为两派观点各有偏颇之处。苏星一派的观点否认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参与价值决定,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才创造价值的观点是不符合实际的。而谷书堂教授提出的“价值与劳动生产率成正比”以及非生产劳动要素也创造价值的观点也是错误的。他认为,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反对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的观点,应当是两种含义的生产劳动(物质生产劳动和生产劳务与精神产品的劳动)共同创造价值。后来,他在《劳动·价值·分配三论新解》一文中谈到非劳动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时,认为这些要素虽然不是价值创造和剩余价值的源泉,但却是重要条件,没有它们就不能形成新的价值和剩余价值。
第四种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钱伯海教授1997年在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社会劳动价值论》中提出的社会劳动价值论。他认为,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社会劳动是指第一、二、三产业劳动的总和。这一观点是从国民经济新的核算体系的角度来论证的。钱伯海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并建立了以第三产业为核算范围的国民经济新核算体系,对比传统的物质生产范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变化。社会劳动创造价值与第三产业理论是同一内容的不同表述。在国民经济新的核算体系中,第三产业的产值被包括在GDP中,而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无法容纳第三产业理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一定量社会劳动在商品中的凝结,产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产值的基础,产值是价值的归结,没有价值就没有产值。第三产业既然作为生产部门计算产值,就表明第三产业也创造价值。并且提出,在实行大分工和大协作的现代社会,一个企业的物化劳动(生产资料)是其他企业活劳动的成果,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生产资料,进行分工协作,物化劳动起着分工协作的接力棒作用。因此,从社会看的活劳动创造价值等于从企业看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共同创造价值。
按劳分配原则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则是我国经济学界在二十世纪末提出的新观点和新思路,但如何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说明是近年来经济学界争论的焦点,主要是:“只有劳动创造价值还是所有的生产要素都创造价值?什么劳动创造价值?”。即价值的源泉问题。实际上是基于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分配论和基于要素价值论基础上的分配论之争。对这个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早已做了明确回答:指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也就是说,马克思是坚持劳动价值论一元论的,并坚决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三位一体公式。劳动生产率创造价值的观点,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物化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两种含义的生产劳动(物质生产劳动和生产劳务与精神产品的劳动)共同创造价值的观点,都是作者积极探索经济理论,以使其能概括经济现实和指导我国经济建设实践,出于高度的历史责任感而得出来的有益成果。但无实体的价值论和多元化的价值论都很难归入劳动价值论的范畴,也无法阐明符合中国实际的收入分配的基础。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争论中需要认清的三大新问题是:1、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它是生产价值的重要条件,只能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2、知识劳动者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其中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的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和财富。3、要深化发展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
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迅速传播与广泛采用,人类步人新的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变成经济发展的首要资源,成为对经济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科技知识(以下简称知识要素)不仅使生产力的发展速度大大加快,使社会财富急剧增加,而且对传统经济理论形成很大冲击,引发出了对劳动价值论的深化认识问题。面对生产力构成中的知识要素对经济的突出贡献,有学者提出知识能够创造价值的观点。他们认为,知识可以复制,能重复使用,有再生性、创新性特点,它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可以突破物的要素的有限性,极大满足人的需求,对经济作出的贡献是其它诸要素无法比拟的,它在价值生产中贡献巨大,所以,他们认为知识能够创造巨大的价值与财富。这就是所谓的知识价值论。
由于知识创造价值观点的提出,这在价值理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它引发了多元价值论对劳动价值论(一元价值论)的挑战,从而引起劳动价值论大争论。争论中产生了一些观点与劳动价值论存在根本的分歧,而且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它促使人们去思索探究这些问题的真伪,为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认识提供了基本素材和条件,并能对之产生深远影响和历史性意义,但首先则要求劳动价值论能够根据时展的新现象,对那些问题作出正面而科学的回答。在诸多问题中,存在着最明显的三大新议题:一、科技知识能否创造价值?这是价值论之争的契机与前提,必须从理论上深人分析才能说服人。二、既然新科技的发展,使先进机器设备得以运用,企业内直接劳动的人数减少,那么价值创造的主体是谁呢?它有何转变?这是社会发展的新倾向,并与第一个问题直接相关、相辅相成,它也是劳动价值论应予以丰富发展的内容。三、这次争论呈现两种态度:一种是要发展深化劳动价值论,另一种是要用价值多元论取代劳动价值论。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如何科学地对待劳动价值论问题呢?这三个问题认识清楚了,才能更好地推动劳动价值论的深化与发展。
对此三大议题,我们的回答是:第一、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第二、知识劳动者是价值创造的主体;第三、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这是研究劳动价值论之中面临的最基本的问题,对此必须认识清楚,不可回避。
一、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
科技知识运用于生产,为社会创造了许多财富,因此造成一种假象:似乎科技知识就能创造价值。科技知识能否创造价值?理论界对此争论得很激烈,而劳动价值论的回答是否定的。
1、从科学技术知识与劳动生产力的关系来看,科技知识是劳动生产力的因素,但不是决定价值的因素。
决定劳动生产力的因素有: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在这些因素中,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居于重要地位。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财富的创造较多地取决于生产所运用的动因力量,即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它在生产上的应用。
新科技知识通过作用于生产力中的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它的应用使劳动资料中的动力系统、机具系统、运输系统和信息系统更为先进,使劳动对象的范围扩大,性能质量更好,并可武装劳动者的大脑,提高劳动者的素质,造就高素质的工人、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这些因素的结合,形成新的生产力。科技知识通过作用于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进人劳动过程,参与使用价值的创造,但不进人价值形成过程,只有人的劳动是决定价值的因素。因此科技知识不能创造价值。
2、从劳动的二重性学说来看,经过科技知识物化的劳动对象和先进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通过具体劳动改变自己的使用价值形态,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而抽象劳动则在产品中加进了新的价值。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通过具有特定目的和方法的具体劳动,使用先进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最终生产出新的产品出来。这个过程中,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形态被消耗掉,通过具体劳动,原来的使用价值已造就了新的使用价值(新的产品)。由于具体劳动创造各不相同的使用价值,它们无法在量上进行比较,就只有靠产品的有用性(使用价值)来保存生产资料的价值,生产资料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只能是它先前失掉的价值。因此,具体劳动无法使价值增大。而抽象劳动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是价值的源泉,它的耗费能在产品中形成追加的新价值。正因为劳动的二重性,使得加进新价值和保留旧价值在同一劳动时间内共同完成。因此,先进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只能转移价值,不增加价值。科技知识及经过它物化的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不能创造价值。
3、从劳动生产率与价值量成反比例的关系来看,经过科技知识改造的先进生产工具或机器,通过劳动者使用,可以提高劳动效率,生产出更多的产品,但单位产品耗费的劳动时间减少,其个别价值降低了。按马克思的观点,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前提下,无论个别劳动生产率如何变化,同一劳动在单位时间里创造的价值是相等的,这说明先进机器的使用,虽提高了劳动效率,造就了更多的产品,但却未使价值量增加。虽然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商品交换,劳动效率高的生产者可实现较多的社会价值,但机器的使用不会增加价值总量。可见,经科技知识改造的先进机器或工具不能创造价值。
4、从高素质的劳动者与低素质的劳动者创造价值量的比较来看,前者在单位时间里创造的价值要大。也许有人会说,由此不可以说明劳动与科技知识都创造价值吗?我们的回答是:科技知识不可能增值,仍然只有劳动创造价值。
这里,高素质的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量大,他的劳动效率也比低素质的高,但这增加的价值量不是因为科技知识带来的,而是由于高素质的劳动者,其劳动复杂程度要高、劳动的强度要大,在单位时间里,他耗费的体力、精力、智力比低素质的人要多、要快,他的劳动多倍于简单劳动。因此,高素质的劳动者比低素质的劳动者在同一时间里创造的价值要大,这个增加值仍是复杂劳动带来的,科技知识并未能参与价值创造。
综合以上四点,说明科技知识及经过知识物化的知识产品、机器设备等都不能创造价值。
二、知识劳动者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
随着高科技的应用,企业内直接劳动人数减少,出现了“无人车间”、“无人工厂”,人们会疑惑:价值创造的主体是谁呢?它发生了怎样的转变?是转向科技知识吗?
我们知道,劳动是人在生产使用价值时运用的体力与智力的总和。劳动除了包含体力劳动外,还包括脑力劳动,脑力劳动是总体劳动的组成部分,从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
随着现代高科技的发展,使社会劳动发生了变化,劳动出现了知识化、智能化、复杂化特点,复杂劳动在价值创造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体力劳动的比重日益下降,繁重的重复的体力劳动,正被各种自动化机械和计算机所取代,社会劳动结构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脑力劳动日益成为劳动的普遍形态,劳动者的创新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在经济发展中起主要作用,那么创造商品价值的劳动也由过去的主要依靠体力劳动创造转变为主要依靠脑力劳动创造。因此,价值创造主体不是转向科技知识,而是转向知识劳动者、脑力劳动者。
比如:19世纪中叶,马克思时代,当时经济发达的英国在工业和农业领域就业的劳动力大约占了英国当时全部就业人数的64 % ( 1840年),当时的价值是主要依靠体力劳动创造的。到1980年,英国在工业和农业领域就业人数在全部就业的人数中所占的比例已下降到了大约20%,与此同时,从事服务业的人数却由36%上升到了63% ,67.8%、大约80%;与此同时,英国创造的GDP却不是在减少,而是在不断增加,1885年为13. 16亿英磅,到1980年达2312. 1亿英磅,1987年4141. 8亿英磅,2000年10425. 9亿英磅。而这些服务业中发挥着重大的创造价值作用的人员大多是知识生产者、知识分配者、技术工作者、管理者、信息服务人员以及具有现代科学文化素质和一定技能的人员,而且这些人员在全社会正日益增加,他们创造的价值在服务业中占绝对比重。目前信息产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领头羊,全球GDP中,已有三分之二的产值与信息产业有关。信息业已成为全球第一大支柱产业。1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年度报告指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即知识经济在OECD的主要成员国中,“已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0%以上”。这些数据已表明,知识智力劳动者已取代体力劳动者的主体地位,价值主要由他们创造带来。知识劳动者成为劳动的主体,他们是科技工作者、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工人、服务人员,其它从事精神文化生产的人员等等。其中科技工作者、管理者是知识劳动者的典型代表,是创造价值的核心主体。
但是,为什么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的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和财富呢?在这里,我们需要对两者的劳动作用问题进行深层分析。
当年马克思就十分重视科技工作者、管理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他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也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能就够了。”在整体劳动者中,除了体力劳动者之外,还包括经理等管理人员、工程师等科技人员,马克思又具体地说:“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的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从马克思的叙述中可知,科技人员、管理人员是属于生产劳动者,他们是在劳动“概念扩大”之后,其劳动能力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的劳动者,其从事科技工作和经营管理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的重要形式,在现代生产中,其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
1、对科技工作者劳动作用问题的分析
对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有些学者称其为“科学劳动”、“科技劳动”、“科技创新劳动”或“创造性劳动”等概念,都一致认为它是以高科技为基础的创造性劳动,能创造巨大价值。20世纪末以来,人类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科技创新,如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核动力技术、纳米技术、宇航技术等都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成果。劳动是以拥有科学知识高积累和高创造性能力的科技人才来进行的生产劳动。它有两大功能:一是提高劳动生产力和创造高知识含量使用价值的功能。首先以科学发明为基础创造出与生产直接相连的科技成果,如新技术构思、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以及各种技术数据等,其知识含量高,富有使用价值,而以之为生产手段,使生产产品的能力较之传统工业生产工具高出千百倍,是国民财富高速增长国力迅速增强的有力杠杆。二是创造高价值的功能。科技创新劳动是层次最高的高度复杂劳动,这种劳动具有高价值创造能力,是当前科技进步和劳动方式现代化以及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特征。创造性是科技创新劳动的特点。比如:在形成半导体芯片的价值中,85%以上的价值来自于专门设计和工程服务以及相关的专利版权的创造性劳动。
根据科技工作者对经济作出的巨大贡献,理应给予丰厚的报酬,一方面是对科技人员从事高度艰辛的复杂劳动、付出了巨大劳动代价之后所给予的经济回报,同时也是鼓励更多的科技工作者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更大的创造性成果出来,为社会经济服务,以充分体现知识的作用。
2、对管理者劳动作用问题的分析
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经营管理的作用日益重要。马克思肯定了生产管理的必要性,对之反复使用了“监督劳动”、“指挥劳动”、“管理劳动”、“指挥和监督劳动”等概念。肯定了厂长经理等的管理劳动是指挥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其劳动表现在对产品的设计、工艺改进、内部机制的创新等方面做出预先决策,对生产内部的各种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配置,使之协调优化,这种工作需要有专业知识、生产经营能力与丰富的经验才能作出恰当的判断、合理的估计、英明的抉择,这属于知识劳动。生产过程中,管理者要使员工能够进行协作劳动、互相配合、不断创新,对生产要予以监督、指挥,承担创造价值的任务;他们为实现产品的价值,需要创造性地展开营销活动,开拓新的活动领域,不断冲破常规、捕捉新的机遇,开辟新的市场,而在产品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会面临激烈的竞争、对手的排挤、市场的变化等,这就需要他们运用智慧、胆略和创造性,善于驾驭局势变化,善于抓住机遇,以使产品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显然,经营者的劳动是一种复杂的脑力劳动。能创造巨大的价值。
在当今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世界经济的一体化,经营、管理会变得更为复杂,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个优秀的管理人员在组织生产中的作用和所创造的价值要远胜于一个普通职工,同时他在实现商品的价值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鉴于管理者的劳动也是一种高智力的知识劳动,他在创造价值与价值实现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也应获得更多报酬,这才是对其管理劳动的复杂性、创造性的肯定。
总的说来,价值创造不仅仅局限于狭义的物质生产领域,创造价值的劳动者也不只限于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如今,实践已证明科技工作者、管理者正日益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他们的劳动是知识劳动,是能够创造巨量价值的高级的复杂劳动。
三、深化发展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与研究
这次争论呈现两种态度,一种是以多元价值论补充修改甚至取代劳动价值论,另一种是深化发展劳动价值论。通过理论大争论,我们知道,有些价值论是错误的理论,其名义上是修改补充劳动价值论,实则违背了劳动价值论关于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的根本观点,以取代或者否定劳动价值论,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行不通的。
论文摘要:从经济学中价值论的变迁及其原因分析入手,结合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根本目的的认识,探究了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对立的根源所在,提出了对待西方经济学以及坚持和发展经济学的应有态度。
0引言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经济学被简单化为阶级斗争的学说,与此相关的另一个简单化的观点则认为,以稀缺资源配置为内容的西方主流经济学是真正的现代经济学。那么,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到底是什么关系?
由于价值论在经济学中具有极为特殊的意义,我们的讨论先从价值论的变迁谈起。
1经济学中价值论的变迁
经济学中种种不同的价值理论的分歧和对立,就其主流而言,可以归结为劳动价值论与效用价值论的对立。
劳动价值论不是马克思的创造,而是西方古典经济学的首创。古典经济学家认为,人类财富是人们用劳动适应人的需要改造自然得到的。他们的这种观点,由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最早做了系统的表述,其成果是世界公认标志政治经济学正式诞生的名著《国富论》。他在这部书中指出:“每个国家的国民每年的劳动是供给这个国家每年消费的全部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源泉——“劳动是为购买一切东西付出的初始价格,是原始的购买货币。最初用来购买世界全部财富的不是金或银,而是劳动——但古典经济学家并未严格区分价值和交换价值(价格),亚当·斯密第一个明确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他明确指出,交换价值的大小不取决于使用价值,在此基础上,他提出劳动是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是他所说的劳动有时是指购买的劳动,也即交换得到的劳动,有时是指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他认为两者是等价的,是无区别的。更为矛盾的是斯密在进一步讨论价值构成时又背离了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人决定,并把工资、利润、地租称为商品价值的三个源泉。古典经济学的完成者李嘉图克服了斯密关于价值源泉的二元论局限,提出了劳动价值论的雏形。李嘉图坚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大小,甚至提出决定商品价值的劳动不是实际耗费的个别劳动,而是社会必要劳动。但由于他未能区分劳动与劳动力以及价值与生产价格,所以无法解决等价交换形式下利润的产生与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这两个矛盾,从而导致李嘉图学派的最终破产。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李嘉图的学说,一方面明确指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另一方面正确区分了劳动与劳动力,并使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从而克服了那两个矛盾。
效用价值论是尔后西方经济学对抗劳动价值论的主流。以1871年“边际革命”为界,此前的效用论主要是客观效用论,此后则演变为主观效用论。无论是哪种效用价值论,都是主要从需求方面研究人与物之间关系的经济理论,只能说明人们对财富的主观评价,无法说明财富的来源和增长。客观效用价值论强调的是商品本身的效用(使用价值),主观效用价值论强调商品价值的本质是人的欲望及满足程度,并且将这种欲望满足程度归结为个人对物品效用的主观评价。
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价值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便是由马歇尔完成的主观价值论与客观价值论的融合。在马歇尔的学说中,价值、交换价值、价格都是等同的,因此他的价值论就是价格论。他所说的价值或价格指的是一种均衡的状态,其价值指的是均衡价格。这种理论不区分劳动产品和非劳动产品,把价值等同于供求决定的价格,只承认有价格存在,不承认有不同于价格的价值存在。它认为,就市场经济中商品财富的生产来说,成本是供给后面的原动力,而效用是需求后面的原动力,二者通过供求的波动,共同决定了财富的价格即交换价值。生产成本和边际效用是供求规律的两个构成部分,它们的作用可以和剪刀的双刃相比拟。研究商品财富的价格是受效用支配,还是受生产成本支配的议论等于研究剪刀以上刃裁纸或下刃裁纸的议论。
自马歇尔实现了价值论与价格论的合流,以及主观价值论与客观价值论的合流以后,原先意义上的独立于价格论的价值论便不复存在了,从此价格论的讨论代替了价值论,马歇尔的价值—价格论也就成为此后西方经济学价值—价格论的基础和出发点。20世纪30年代后,垄断竞争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价值—价格理论的提出,进一步强化了马歇尔的价值——价格论、主观价值论与客观价值论双重合流的趋势,形成了当代西方经济学中占主流地位的价值—价格论传统。
总之,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上,关于价值论的认识是这样展开的:先是以劳动价值论为主流,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支持西方经济学长达一世纪之久;而后是效用价值论成为主流,以1871年“边际革命”为边界,此前以客观效用价值论为主流,此后则以主观效用价值论为主流;再后是马歇尔的价值—价格论为主流,即在综合主观、客观效用论的基础上,实现了价格论对价值论的替代;再后便是当代学者在马歇尔价值—价格论基础上的进一步补充和发展。
2价值论变迁的原因
(1)之所以在资本主义第一次产业革命前后的100多年里,以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劳动价值论能够成为西方经济学中的主流价值论,最为根本的历史原因在于两方面:
第一,在第一次产业革命前后,资本主义制度应不应当替代封建制度,还是有待证明的命题。因此,经济学家必须证明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即必须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否公正。要说明其公正,就要说明它是平等的。为什么平等呢?因为它贯彻的是等价交换的原则,而等价交换的基础就是价值。所以,价值论的讨论便与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正义性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那一时代的经济学的热点命题。
第二,资本主义第一次产业革命时代,是自由竞争的时代,资产阶级面临的最主要的敌对力量是封建地主阶级,因而要联合无产阶级共同对抗封建地主阶级,在价值论中就不能不对无产阶级活动的合理性给以部分的承认,这种承认的集中表现就是承认劳动创造价值。但是他们对无产者劳动的正义性的承认仍是有保留的。这从斯密既提出劳动价值论又同时提出了三种收入决定价值论中可以看出。这一时代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所以提出劳动价值论,根本目的在于证明资本雇佣劳动制度的正义性、合理性。
(2)为什么西方经济学中占主流的价值论,会由劳动价值论转向效用价值论,并进一步以价格论替代价值论呢?
第一,斯密的价值论的双重性。斯密既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又同时提出了三种收人决定价值论,二者的统一在于斯密认为无论是劳动,还是利润、工资、地租三种收人,都是成本,正是这种成本决定并构成商品的价值。不同的是,在历史的不同阶段,构成商品价值的主要成本不同,原始社会的主要成本是劳动,而资本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劳动价值论就要让位于收入决定价值论。显然,斯密的成本(收人)价值论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论证资本和地租存在的合法性,根本目的是为资本的存在,为资本存在的合理性、正义性进行论证。
第二,李嘉图学派的破产。李嘉图坚持一元的劳动价值论,指出地租不过是对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剥削,这固然为反封建提供了有力的经济学理论根据,但他的一元劳动价值论也同时意味着否定资本本身的合理性。因为如果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那么资本所获利润也是对劳动创造的价值的剥削。再加之他解释不了经济现实中价格与价值背离的实际现象,从而导致李嘉图学派的破产。这直接导致了主流价值论从劳动价值论向客观效用价值论的转变。
第三,边际革命使得客观效用价值论的主流价值论地位被取代。原因在于19世纪后期经济危机的反复出现,使得人们不仅怀疑客观效用价值论所主张的生产自然创造需求,因而供求会自然均衡的主张,而且进一步怀疑资本主义制度是否是和谐的、合宜的制度。这就要求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理论上论证。因此,他们对需求问题,对需求与供给的均衡问题便不能不给予特别的关注。相应地,在价值理论的研究上,自然便把人的欲望及欲望的满足程度提到极为重要的位置,甚至归结为价值的本质。目的是要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有价值的,是正义的、合宜的,因为它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人的欲望,并使整个社会经济生活达到和谐均衡的状态。可见,客观效用价值论的主流价值论地位被取代的根本动因也还是出于论证资本主义制度合理性的需要。
第四,马歇尔的新古典综合价值论代替边际效用价值论。如前所述,马歇尔的价值论是对客观效用价值论和主观效用价值论的综合。这种综合之所以可能,在于客观效用价值论和主观效用价值论本质上都是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正义性申辩的,其学说的阶级性和使命使之有可能被加以综合。当然,之所以能够被综合,还包括它们在理论的某些共同点和分析方法上的某些共同之处。马歇尔的价值论实际上是均衡价格论,从此当代西方经济学者关注的热点从价值论向价格论转变。深刻的历史原因在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牢固地取得了统治地位,更为重要的是要论证如何运用资本主义市场机制才能使经济资源配置更有效。因此,重要的不再是价值命题,不再是讨论资本主义有没有价值,不需要通过论证资本与价值源泉的关系去证明资本的正义和存在的必然。重要的是怎样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从而证明其制度的有效和优越,而这种有效和谐的运行状态,恰恰是被概括为均衡的状态。所以,均衡价格的讨论替代了价值论的讨论。这种替代,实际上是从回答为什么要选择资本主义制度转变为回答怎样运用资本主义制度。
可见,西方经济思想上,从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到效用价值论,从客观效用价值论到主观效用价值论,从效用价值论到综合的价值—价格论,其主流地位演变的根本逻辑线索,是遵从为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公正性、正义性、有效性、和谐性论证的需要。这是西方经济学为什么研究价值论的根本使命所在。据此,我们可以说,一切经济学,一切经济学家研究价值论,根本目的都在于为其所代表的阶级以及所要求的生产方式的历史必然性和正义性申辩。西方经济学的价值论的使命如此,马克思的价值论使命同样如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价值观上究竟要说明什么
在马克思那里,劳动是商品之间的共性,是交换价值的实体。他从抽象劳动中发现了商品世界的普遍联系,把个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作为把握商品经济基本规律的基本范式。
价值本身呈现着一种经济关系,价值是抽象劳动的凝结,并不是物理意义上的物质运动,而是社会经济关系的运动。所以,我们哪怕把商品捣个粉碎,也找不到价值的“原子”。所以,商品作为对象不仅是人和物的关系,更是人与人的关系的体现。
《资本论》正文的第一句话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商品的价值形式是深人把握商品世界运行规律的根本。“商品的对象性不同于快嘴桂嫂,你不知道对它怎么办。同商品体的可感觉的粗糙的对象性正好相反,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因此,每一个商品不管你怎样颠来倒去,它作为价值物总是不可捉摸的。但是如果我们记住,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用说,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最后,马克思进一步写道:“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它们的产品当作商品,从而当作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作等同的人类劳动来互相发生关系。
马克思的这类论述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是到处可见的。这些论述力图说明,价值本质上决不是生产活动永恒的自然特性,而是社会关系,是围绕劳动这种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可见,马克思把价值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历史关系,通过这种归结,马克思在价值观上告诉我们:一方面,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因此一切不劳而获,无论是通过资本私有还是通过土地私有来占有价值都是对劳动的盘剥。另一方面,马克思在价值观上告诉我们,人类劳动的社会性质采取自发的人本身不能控制的、异化的形式实现,本来是人类劳动生产的,但却表现为人不能支配却反而受其支配的方式,人们劳动要通过间接交换来证明其价值,这本身就是人的经济活动的某种异化,是不合理的。之所以有这种历史的扭曲,是因为存在私有制,在社会分工条件下的私有制割断了人们生产的直接社会联系,人们生产的社会性表现为迂回间接的外在过程,要克服这种异化,最根本的在于消灭私有制,一切与私有制直接相联系的商品价值、货币、交换关系都是一种历史的扭曲,因而从发展趋势上,从人类理想社会的价值取向上,私有制最终是要取消的。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价值观上所昭示的是对商品关系和市场交换的根本否定。
4小结和启示
(1)从经济学中价值论的变迁及原因的分析,以及对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根本目的的总结,
使我们看到,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与西方经济学中的价值论的历史使命不同、分析的目的不同,因而是根本对立的。而经济学中不同阵营的对立,重要的不在于其具体分析工具和方法上的差异,而在于其分析背后的价值观的不同,也正因为如此,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其价值理论上形成了尖锐对立。
(2)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西方经济学呢?显然那种认为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具有普遍的、一般的科学意义,是无国界的、无“阶段性”、无“阶级性”的观点是不可取的。对于西方经济学我们不能持盲目崇拜、全盘接受的态度。因为,西方的经济学理论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反映了现代化大生产和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经济运行的一般规律,另一方面它具有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体现着资本主义经济中当事人特别是资本家阶级特殊的价值观和利益要求。因此,我们对西方经济理论的学习和借鉴,要以为指导,更加全面、及时和深人研究西方的经济学理论,借鉴和吸收其中合理的和有用的因素,识别和批判其中错误的成份,提高对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分析和借鉴的水平。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信息咨询业;收入分配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4-0035-02
一、信息咨询业的概念及其基本内容
信息咨询业是一种通过利用各类信息处理技术,对各种信息进行搜索采集、加工整合、分析传递,进一步给信息需求者提供解决问题的策划、方案、策略、意见建议及措施等信息产品的知识型服务产业。它所面向的服务对象或者说服务领域几乎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所有可能性的学科范围——从政策的研究到高度专业性的工程服务,再到技术的开发和调研,通过信息咨询的途径可以获取对新技术的应用、以便于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经营成本;通过信息咨询的平台来挑选或者找寻最适合最优的合作伙伴,然后再通过这种信息途径进行有力的广告宣传,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减少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信息咨询业属于第三产业,是一种生产服务性价值的行业。但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咨询在服务第一和第二产业、满足人类日常生活需求方面也逐渐承担起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关于对信息咨询业的进行劳动分配问题的分析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信息咨询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按照政府部门、企业或者科研单位等不同客户的需求,帮助其设计和建立起各种计算机应用系统,从其设备的选购到程序的设计,再到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对其进行一整套的咨询服务工作;2)大量利用互联网带来的便利条件,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模拟教学,为企业培训管理人员;3)根据各企业和政府部门要求,信息咨询机构应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方法,为各单位培训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员,信息程序分析员,同时为企业领导和政府工作人员开办计算机应用短训或者普及班,大力普及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能力;4)在政府部门、部分大型企业或者科研单位的支持下,创建数据库系统。专门为研究人员、行政机关以及政府各部门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伴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信息咨询的业务范围会越来越广泛,而且会逐步渗透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以及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服务。所以从特定意义上来说,信息咨询业创造的商品价值,代表的是较高社会价值的劳动。
二、在劳动价值论的视域下定位信息咨询业
从劳动价值理论的视域下定位信息咨询业,我们首先必须要搞清楚何为劳动价值理论?劳动价值论就是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它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性的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们关于劳动价值论论断的合理内容,在结合自身的认识及理解而建立起来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是在分析商品生产时提出并论证这一理论的,他认为,任何商品都具有二重性——使用价值和价值。作为“商品”,一方面是一种用来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这种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它又可以用来进行交换以换取别的物品,这就是它的交换价值。但商品与商品之间之所以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换,是因为他们之间存在着一个共同的东西,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这就是价值。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不过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已,所以说,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所有的商品都是由商品生产者的劳动生产出来的,马克思说:“一切劳动,一方面可以理解成是人类的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不管就相同的人类劳动还是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的是商品的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讲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从具体的有用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劳动价值理论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不同商品之间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的是不同商品生产这之间的比例关系;第二,而作为不同商品之间进行交换的基础的价值,是人类劳动的凝结,因此说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第三,创造价值的这种劳动是一种抽象的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的脑力、体力的耗费。而抽象劳动之外的具体劳动所创造的是使用价值,它不是价值的源泉。第四,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活动或者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抽象劳动。
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对信息咨询业进行准确定位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信息咨询业本身的性质问题,而且关系到信息咨询业从业人员的劳动分配问题。我们可以从劳动价值论中的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划分来分析信息咨询业,从目前阶段来看信息咨询业是属于复杂劳动范畴的,复杂劳动不仅需要一定的技术专长,而且获得这些技术专长是需要经过专业的培训的,而信息咨询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应用到大批量的先进技术设备,而且需要专业人员进行信息的采集及其信息数据库的建立,这些从它的基本内容就可以看出。
论文摘要:科技革命及知识经济对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仅仅从课本学习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不能直接解释许多新的经济现象。因此,应研究劳动价值论在新的历史阶段的具体表现形式,发展劳动价值论。本文是笔者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的点滴体会。
一、的劳动价值理论
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马克思是从分析1夸特小麦出发,指出在1夸特小麦里面,有一等量的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价值。这种共同的东西的实体是什么呢?马克思经过详尽的分析后认为它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是由其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量的大小来决定的。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并不是现成的出发点,而是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转化变成的结果。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表现了主观具体活劳动耗费所产生的客观社会效果——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用的劳动的含量。这一点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说得很明白。马克思说:’‘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因此,价值是社会对个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的有效用程度的一种评价。从劳动到价值有一个质和量都要进行转化的客观的社会过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有关商品价值这一术语的内涵是很明确的,它指的是商品在交换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为一切商品所共有的某种等质的东西,即商品中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它已经转化成社会劳动(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而不再是私人劳动(即个别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价值仅仅是指“凝结”在某种使用价值中的抽象劳动,马克思在多处不断地阐明“凝结”这一思想,例如,马克思说了:“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当我们把商品看作价值时,我们是只把它们看作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显而易见,在谈到商品价值时,马克思总是强调它是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劳动,而不涉及生产商品时的具体活劳动耗费。但是,这种细微的却是极其重要的区别,在传统的政治经济学中并没有引起注意。
二、劳动价值论面对的现实
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相应带来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巨大变革,同时给传统经济理论提出了许多新课题。作为马克思经济理论基石的劳动价值论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有三方面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要由“知识价值论”来取代;第二种观点要建立新的“劳动价直论”;三是主张“发展”劳动价值论,充分注意到科学技术等,“知识”在财富,乃至价值创造造中的重要地位,承认知识及包含知识的先进技术生产设备与活劳动一起创造了价值,而且比活劳动创造更多的价值。这些主张虽然观点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活劳动不再是,或者不是唯一的价值创造者。
这些主张对劳动下介值论在新形势下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以前罚门认为,“句句是真理”,不容经典作家的论述与之有任何差异;改革以后,虽然认为的某些个别论述、个别原理可以发展,甚至修正,但由于思维定式的作用,仍然认为的基本原理不能发展。澎门认为,发展基本原理不等于否定基本原理,发展是以坚持基本原理的本质为前提的。理论本身包含“内容”和“方法论,’两方面,内容的根本就是“基本原理”,方法论即“唯物论和辨证法”。当然,这也说明,发展只能在坚持方法论和基本原理的本质的前提下进行。劳动价值论作为理论之一是应该发展的,但发展要坚持两个前提:即“唯物辨证”的方法论和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劳动价值论的本质是“只有人.的活劳动才创造价值”,新形式下坚持“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这一劳动价值论的本质特征,是因为这一“本质”仍然揭示了知识经济条件下价值的真正来源。
马克思的劳动下介值论是科学理论。马克思从分析商品二因素入手,科学揭示出劳动的二重性质,科学地解决了价厦形成、决定和实现的难题。但是,劳动价值论是抽象的、本质的理论,它揭示的是整个商品经济发展的本质和规津,不是商品经济某一发展阶段的具体规律。在商品经济不同发展阶段劳动价值论有不同的表现形丸探讨这些不同的具体形式不是马克思的任务,他也不可能对当时还没出现的“阶段”的,般理论的具体表现形式作出准确描述。这一任务正是马克思的后继者—理论工作者应该做的事。将抽象的理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具体化是对的丰富和发展。
科学技术能否创造价值,将书本上的理论和现实实耐目结合,可以作出这样的解释:知识是劳动创造的,而且是复杂劳动创造的,所以知识有价值,而且商品中凝结的“知宝州介值”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但是知识作为脑力劳动的结晶不能创造价值,只能将自身价值转移于新产品之中。这种解释无疑是有道理的,但与书本上的劳动价值论是有矛盾之处的,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一是,在创造造知识的劳动中从事基础科研、教育等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的成分被划为不创造造价值的“非生产性劳动”,结果科学技术劳动只剩下技术劳动;但科学理论研究的是技术创新的基石断口前提。二是先进科学技术的运用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同一劳动单位时间里生产更多的产品。把这种劳动仅仅解释为是一种复杂劳动,单位时间里创造了更多的价值,是没有说服力的。三是根据劳动生产率与价值的关系的规律,并不能推导出科技不断进步会使产品中的’‘知识价值”含量越来越高的结论。科技进步使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会喇氏单位商品的佣直量,但无论劳动生产率姻可,等量劳动时间总是生产等量的价值。科技进步水平被劳动生产率提高水平等额抵消,因而科技进步并不增加劳动的总价值量。
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单从课本上理解是不够的,一定要从现代和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新特点、新趋叁冲目结合,使经济学能更妞断旨导洲门的实践,也是洲门今天学习经济理论的主要目的。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本质—有效价值理论
马克思在谈到商品价值时,总是强调它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由于主张劳动创造价值的经济学家们,都一致认为可以用劳动持续时间来计量劳动的量,所以马克思在谈至嘀品价值时,又强调了’角直是凝固的劳动时间或劳动时间的凝结。
政治经济学中用“凝结”、“凝固”、“结晶”以及“物化”等等用语,不能仅仅单纯地理解为要把抽象人类劳动凝结在一定的使用价值面,更深入的理解是:马克思使用“凝固的劳动时间”或“劳动时间的凝结”等等用语,就是要强调,在商品生产中可以直观知道的具体活劳动时间,并不是都能不折不扣地“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全部转变成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不是社会必要的(浪费的、多耗费的等等无效用的)劳动时间是不会“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而是作为“杂质”衫洲滁了,只有有效用的劳动才会“凝结”到一定的对象里面。大家知道,倒可劳动产物都耗费了州门的劳动,但其社会效果却是千差万别的。如果社会经济生活中不需要进行商品交换,就不必计较其中有效用劳动的含量。劳动产物也只有在商品交换中,其所耗费的一般人类劳动的有效程度才需要,并且获得评估,使表现在物的形彭让匕的人类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经过“凝结”的过程,将无效用的劳动作为“杂质”排除之后,剩下的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才会形成商品价值。
综上所述,马克思劳动价值理本质上应是有效劳动价值论,理由有三个方面:
首先,有效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价值是指商品中所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它是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的表现,而不考虑这种活劳动耗费的社会有效用程度。
其次,我们把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称为有效劳动,那末很自然地,有效劳动总量的多寡就是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抢以造产品的数量,即与使用价值的数量成正比的,这才是真正地体现出使用价值是价值的承担者。这样,在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同量的劳动量所产出的使用价值数量增加了,目也就是消耗同量的劳动量所创造的价厦总量也增加了,转化率提高了,即具体活劳动的有效性增加了,这就能圆满地解释在劳动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社会生产中活劳动相对减少而价值总量却在增加的现象
再次,科技的发展对社会财富的创造发挥了巨大作用。有资料表明,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增书冲副变大大高于就业人数的增长幅度。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技术因素所起的作用已达60—80%,活劳动的作用显著下降,这与商品佣直是由耗费劳动决定的观点存在突出的矛盾。因为才剐居耗费劳动价值论,设备越落后,耗费的活劳动就越多,创造的个别价值也越多;而设备越先进,耗费的活劳动就越少,创造的个别洲也越少,这样,科技进步反而成了获取更多价值的障碍了。从有效劳动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一切都是顺里成章的。科技的进步,先进机器设备的采用,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耗费的劳动量到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的转化率,使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就业人数的增长速度。
三、“创造劳动”与“超额利润”
要想理解“超额利润”的深刻内涵,首先要搞清楚课本中的“总体劳动’,价值论在解释现实问题时的困惑。马克思认为劳动产品“转化为总体工人即结合劳动人员的共同产品。总体工人的各个成员较直接地或者较间接地作用于劳动对象。因此,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现实的情况是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其生产组织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各种劳动形式的“个别分化”和总体“结合”的情况更加纷繁复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某些形式的劳动主要是智力劳动从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分离出去,另一些原本分离的劳动形式又“总体地”结合在一起,限于“物质产品”。另一方面通过商品形式满足人们需要的劳动产品已不局限于‘.间接生产”领域,创造价值的劳动不能再局限于直接的物质生产领域,创查介值的方式也进一步社会化、复杂化。大量的科技劳动潜藏于其他“物化劳动”中,掩盖了价直的真实源泉,这是形形“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论产生的直接现实原因。从中可以看出,马克思的论述是基于当时的生产社会化情况,化好旨的’‘总体劳动”主要限于直接物质生产领域内的“结合,’,而且他的论述只是在“资本一般”的限度内。
从科学劳动部门内部看,科学劳动不创造价值。由于科学理论研究的牛条珠刀险,其成果不能变成商品,因而其“价值”不能直接体现,这是传统理论的思维。那么从事理论科研的“创造劳动”是否创造价值?我们按传统的理论从正反两方面来分析一下:如果不承认理论科研劳动创造价值,那么,同等劳动条件的企业一旦采用了先进技术,在同等劳动强度和同等劳动时间会获得“超额利润”。“超额利润”不可能是先进设备创造的,也不可能是其本企业的劳动创造的,因为他们并未多付出“社会必要劳动量”。如果承认基础科研劳动创造价值,则运用的其他生产环节的“价厦.,属于物化劳动,它已经等额转移入产品之中,因而“超额利润”的来源仍然得不到说明。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价值 价格 品牌价值
引言
当前知识经济盛行、社会经济大发展的时代,品牌价值所带来的精神价值效应逐渐成为了商品经济社会的主导。我国现在有很多企业都采用贴牌生产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在这种背景下,人们开始质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根据马克思观点,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但是在如今商品社会中,当其中一种商品被贴上某种品牌时,其市场价格会高出其他同种商品几倍甚至几十倍,那么这种品牌价值是否也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呢?本文基于此进行研究。
研究现状
(一)品牌价值研究
由于学术界对于品牌价值的概念迄今为止还未形成一个公认的定义,因而在品牌价值的概念认定上也是众说纷纭。作者根据不同学者对品牌价值概念的界定,以及结合本文的研究角度,对品牌价值做如下定义:品牌价值是企业所拥有的、劳动者所创造的基于商品自身价值之上的,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和超额价值的特殊无形资产价值。
(二)劳动价值论研究新进展及不足
1.“实(虚)劳动”理论。何炼成在传统的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实劳动”和“虚劳动”的观点,从新的角度解释了无形资产价值的形成,对“品牌价值”这种不可确指性无形资产的形成的解释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是何炼成只是对品牌价值是如何形成提出了较为新颖的见解,但并未解释为什么品牌价值会给商品价值带来如此高的增长,而且未把虚劳动形式具体化,有些商品品牌对商品的影响不仅仅只有正效应,相反对商品同样具有负效应。这点以此种观点无法解释。
2.“创新劳动”理论。庞元正(2003)在马克思传统价值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创新劳动概念。所谓创新劳动,就是指能够做出创新的劳动,如开发或生产一种新产品等,这种劳动的成果是过去从未有过的。他指出当创新劳动被模仿以及扩散以后,创新劳动就会被还原为常规劳动。但是笔者认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例如美国苹果手机技术高端,虽被大量模仿,并且在功能上可能有更大的提高,但是苹果产品还是一直被人们所青睐而且价格高居不下,甚至其品牌价值有了更大的提升。这种经济现象用创新劳动理论来解释将会出现困境。
由上述可知虽然学者提出了一些关于劳动价值论的新观点和角度,但都不能很好地解释品牌价值的高价格或低价格。因此笔者认为应还原到经典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本身,从中寻找合理的解释。
经典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价值与价格涵义分析
(一)价值涵义
依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其价值量大小是由生产一个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商品价值所表示的是单纯人类劳动的一般支出,复杂劳动等其他劳动也只是被看作是强化的或者加倍的单纯劳动,因此,商品的价值量是可被计算的,即由劳动时间所决定。现在很多人将价值的概念与劳动时间相脱分离,而只关注价值的表面现象,认为商品对自己越有用,就越有价值,其实不然,这是混淆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结果。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观点,物的效用,使物成为一个使用价值。即,商品对人类的有用性是与该商品的使用价值有关,而不是价值,价值只与劳动量即劳动时间有关。
(二)价格涵义
商品被生产出来,如果生产者自身不需要,那么商品将会被商品所有者拿到市场去进行交换,以换取其他对自己有用的商品。这是最古老也是最基本的商品交换。其交换原则就是等价交换,即相同价值量的商品进行交换。但是在商品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货币最终成为了商品价值的代名词。马克思指出:“货币这个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结果”,商品被生产出来,其实际的价值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是很难被测量出来的,所以其价值只能由交换过程中的交换对象商品的相对价值量表现出来,当货币出现以后,货币成为了衡量商品价值的唯一尺度,即价格。
[论文摘要]科学技术进步、产业机构升级和分配方式多样化,使剩余价值论面临新挑战。回应这一挑战,必须拓展劳动、价值的外延,使劳动价值论进一步中国化,从而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增进社会和谐服务。
劳动价值理论是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石,在政治经济学乃至整个理论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生活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间题,使一些人对劳动价值论产生了怀疑。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可见,在新的历史时期,劳动价值论也有一个中国化问题。解决好这一问题,对于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和核心问题
厘清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是实现其中国化的基础和前提。只有首先在理论上做到“完整、准确地把握”,才能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劳动价值论的理论阐述,集中于《资本论》第一卷。其基本内容是:(1)商品的二因素。商品是用来进行等价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2)劳动的二重性。商品的二因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在商品生产的同一劳动过程中,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商品具有价值,因为它是社会劳动的结晶。(3)商品价值的源泉。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价值除了劳动本身,没有任何别的物质。劳动力“这个商品具有一种独特的特性:它是创造价值的力量,是价值的源泉。”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每一个部门内部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由该部门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一种商品的价值总量,由该部门为了满足社会对它的使用价值总量的需要而按比例投人的社会必要劳动总量决定。“作为一般的规律,我们可以这样说:商品的价值与生产这些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成正比,而与所耗费的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反映了简单商品生产中的一个基本矛盾,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这就是我们的全部当代社会的经济制度:工人阶级是生产全部价值的唯一的阶级。”在这些论述中,核心问题有两点:一是只承认活劳动创造价值,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二是活劳动划分为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新价值划分为必要价值与剩余价值,这是价值分配的一般原理。
应当指出,《资本论》第一卷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述,暂时舍去了市场竞争、供求关系等一些比较复杂的因素,是仅从纯粹形态进行考察的。在后来对资本主义生产链条诸环节的具体考察中,为了更贴近现实经济生活,马克思把被暂时舍去的这些因素重新纳人了研究范围。他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开头明确指出:“在本卷中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这样看来,对劳动价值论完整、准确的理解,既应掌握其基本内容和核心问题,也要看到它的逻辑推演和具体展开。
二、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新挑战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候,第三产业很不发达,直接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是价值创造的主要源泉;科学技术的发展没有今天这样迅猛,体力劳动还是主要的劳动形态;社会分工也不像现在这样精细,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重要性还没有凸显;国际贸易虽已出现,但远没有像现代经济生活中这样的举足轻重。时过境迁,现代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动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特别是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社会生产方式、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形式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随之产生了劳动价值论与实际生活不相适应的问题。也就是说,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新挑战,使它产生了进一步中国化的需要。这些新挑战具体表现为以下四方面:
1.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衡量价值的尺度是什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研究主要是以一国范围内的价值生产来进行的。从一国价值生产的角度看,形成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既包含生产同种商品的行业所要求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包含社会总劳动分配该行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虽然马克思也对劳动价值进行过国际比较,但当时的国际经济活动总量有限,这种比较的意义也不突出。而今,以全球投资、全球生产、全球销售、全球消费为特征的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潮流,价值的生产也已经国际化了。在世界市场上,各国同种产品的价值是由世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一个瑞士工人的平均产值几乎相当于二百个不丹人完成的产值,这种情况表明,那些劳动强度大、工艺水平高和生产条件好的国家,由于劳动生产率高,单位产品劳动耗费小,其产品价值低于国际价值,就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了优势。对外向度不断增强的中国经济来说,只有积极地参与国际分工,提供等于或低于国际价值的优质产品,才能在世界市场上占有更多的份额。价值生产国际扩展的趋势,相应地使劳动有了国际性的内涵和外延,这无疑对衡量价值的尺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2.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价值创造是否还仅限于直接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劳动价值论着重从物质生产领域来研究价值形成和价值创造,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活劳动即生产性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而绝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但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加速,科技产业、信息咨询业、金融保险业以及为生产、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社会需求的服务比重越来越增大,服务劳动日益渗透于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非实物劳动成果在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逐渐被纳人到社会产品范畴。在西方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绝大部分是由第三产业部门的劳动创造的。即使在中国,第三产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也快速提升,开始后来居上。第三产业的劳动已被公认为生产劳动,它不仅创造价值,而且还能比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创造更大的价值。这种新趋向,必然在外延上突破劳动价值论原有的物质生产领域的限制。
3.在直接的物质生产部门,普通工人的劳动还是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工人的劳动,既包括体力劳动、简单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复杂劳动。脑力劳动是自乘的、倍加的简单劳动,即复杂劳动。但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使社会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与智能化趋势不断增强,单位产品所包含的活劳动不断递减。与过去相比,同样多的活劳动,现在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产品,生产的财富及其价值越来越大;而生产同样多的产品,所消耗的活劳动却越来越少了。新技术革命和新经济时代的到来,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趋势。“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可以生产出比过去多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社会生产力有这样的巨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有这样大幅度的提高,靠的是什么?最主要的是靠科学的力量、技术的力量。”困劳动内涵的这种巨大变化表明,以知识型、科技型、创新型为特征的脑力劳动、复杂劳动日益成为现代生产的主体。科学技术水平的高低、科技创新能力的强弱,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首要因素和价值创造的重要源泉。实践证明,科技人员的劳动具有高积累、高浓缩、高创造和高度专门化的特性,是非常复杂的智能劳动,能够创造极高的价值。价值源泉的这种变化,已开始成为我国价值生产的明显趋势。
还应看到,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社会化程度越高,生产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分工协作就越复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速度的加快,经营管理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从理论上说,生产力的诸要素在未结合时,还仅仅是潜在的生产力,只有通过管理把人、财、物等要素合理配置,组合成一个协调的生产过程,潜在的生产力才能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先进科学的管理还能消除和减少生产过程中人的内耗与各要素的不协调,从而使生产达到最佳的整体效能。此外,管理在科技研发、技术转化并与直接生产过程相结合中的作用,也极其重要。可以说,离开了管理,社会化大生产、再生产过程就不可能正常进行,甚至会出现混乱和中断。从现实中看,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领导者的管理水平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拥有同样素质的职工和技术水平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的差异,有的可能在竞争中成长壮大,有的则可能被淘汰出局。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是企业之魂,是生产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平台。相应地,经营管理工作也就成了一种极为重要的劳动,而且是更辛苦、风险更大的劳动。这种劳动,也是生产力,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
4.作为非劳动因素的生产要素参与价值分配,是不是正当合理?在劳动价值论看来,既然价值是由物质生产部门的总体工人的活劳动创造的,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土地,都不创造价值。而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却是:“单纯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各自的收人源泉是工资、利润、地租。”根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相一致的原则,谁创造价值,价值就该归谁,所以说资本家和地主是不劳而获,并据此提出了“剥夺剥夺者”。但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却有很大的不同,一方面,剥削阶级不复存在,劳动者已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在公有制经济成份中,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作了必要扣除后,实行按劳分配,归劳动者所有。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把这些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纳人到国民经济体系中,加快社会生产的发展,就不能是无偿的,必须允许其参与分配,给予合理的报酬,才能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利、货畅其流”。这样看来,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不仅是正当合理的,而且是进步有益的。今天,由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当初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不同,从而使价值分配方式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总之,从劳动价值论的创立到现在,世界的面貌、中国的面貌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日益深人、开放日益扩大的30年,使我们的实际生活总是处于剧烈和深刻的变动中,经济发展也出现了许多马克思当年所没有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新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因此,的劳动价值论和收人分配理论也需要进一步中国化,以回应时代和现实对我国的挑战。
三、在实践中推进劳动价值论的中国化
中国化,是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通过民族形式发挥指导作用,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在中国具体实践、具体环境中,获得检验、丰富和发展。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劳动价值论,也应该是开放的和与时俱进的,应随着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现实而中国化、时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