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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计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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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统计制度

第1篇:医保统计制度范文

企业

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现在作为企业集团监测,其存在仍还有现实意义。主要是可以监测企业集团的发展状况,弥补企业统计的不足,可以监测我国企业集团与国际企业集团的横向比较等。

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实行以来,我国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却没有变化,基于此,对其报表制度建议如下:

一、报告期。实行半年报或年报。原因是企业集团是以产权为纽带的联合体,涉及众多企业(小集团除外),它是以整个集团为对象的统计调查。有的大集团的子公司遍及全国乃至于国外。因此,实行季报或月报实际操作非常困难,应予以修改或调整。

二、调查对象。目前,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上规定,国家重点企业纳入了统计调查范围。从统计成本看,节约了费用,但使企业集团报表制度变成了不规范的统计报表制度。汇总数据,省(市)都不知其数据究竟是集团的数据还是重点企业的数据。因此,要明确企业集团统计调查对象为哪一级批准的企业集团或其他,原则是不能实行标准多重。它是一个全面调查,不是抽样调查也不是典型调查。

第2篇:医保统计制度范文

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差异

1、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范围存在差异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涉及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以及低保等各类社保项目,这些基本包含了所有社会保障项目。但是大部分农村地区目前只是试行养老保险制度,至于其它城乡已经制定的福利项目,并没有积极推行。[1]

2、社会保障支出费用存在较大差异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针对各项福利项目的支出费用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以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养老保险为例,在2006年由我国相关部门统计得出,城市居民年人均享受的养老保险费用已经高达10000元,而在很多农村地区年人均享受到的养老保险费用只有700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支出明显存在差距。

3、城乡社会保障筹资存在差异

在养老保险方面,城市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一般都会由个人以及企业采取共同承担原则,其中大多数费用由企业缴费承担,国家政府部门也会给予财政支持。但是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中,大部分费用都是由农民自己承担,当地政府给予的支持非常小,进而造成筹资环节存在较大差距。医疗保险方面,城市企业职员的医疗保险所缴纳的费用,一般都是企业承担百分之八十,然后由职员个人来承担百分之二十。但是在农村因为推行新型合作医疗,所以现阶段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所缴纳的费用,基本上都是当地政府与个人筹资,而实际上这种保障水平还是会与城市存在很大差异。

4、社会保障制度管理体系存在差异

我国城市现阶段已经拥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拥有较为专业的社会保障机构,并且引进了大量专业人才,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建立起较为健全的社会保障数据库,为保障制度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在农村相应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成立时间不仅比城市晚,成熟度也远远不如城市,除此之外,还存在相关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的情况。例如,新农合医疗一般是由卫生部门管理,农村养老保险则是由劳动部门进行管理,至于农村低保更是直接由民政部门进行管理,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农村保障管理体系的运作效率。[2]

二、统筹规划和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

1、统一社会保障制度规则

我国至今为止还未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规则。由于各个地区市场经济发展不同,以至于部分区域内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较大差异,这致使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进行跨地区转移时,他们参与的农村社会保障不能任意调动,这也就是当前很多农民工没有办法享有部分社会保障的主要原因。如果我国政府不建立起一个较为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规则,在开展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时,就会花费更多资金成本。为此,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尽快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对农村保障制度规则做出科学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以及统一规则时,应当结合地区实际情况,认识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重点,进而更快统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规划。

2、构建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构建完善的城乡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是当前政府部门考虑的重点。现阶段我国的城乡社会保障管理体系虽然已经建成,但是其中还存在过多管理不够规范的情况。为了有效改善当前这种缺失现象,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监督委员会需要加大管理、监督力度,以此来避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中出现过多违法、违纪以及其他不规范行为。政府可以先提升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再按照区域范围缴纳标准、养老金发放、保障措施、收缴技术、账户管理、基金运营等进行统筹规划。首先,应当提升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层次,这样能够更好的进行统筹安排,帮助社会保障基金,对行业间、地区间作出合理协调;其次,提升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层次,还能够更快适应农民工数量大、流动性强的特点,做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连接与流动。由此可以看出,做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高层次统筹非常重要。[3]

3、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对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加强优化。政府需要对当前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涉及的各类项目做出优化,将过于复杂的保障项目合并起来,交叉重复的项目直接取消,部分保障项目不够完善还需对其进行补充,促使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更加规范,容易管理与控制;要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更多财政支持。农村低保是农村居民最基本的保障项目,因此,政府必须要对其加大财政支援,特别是较为贫困的农村地区,更要加强关注与支持。除此之外,政府还应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基础上,提高最低保障水平,强化保障制度管理,完善农村各项基础保险制度建设。对于经济水平较低,发展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政府需要加大对该地区的财政支持,给予更多补贴帮助。

4、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相应管理机构,应当结合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对我国当前的城乡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行不断完善,建立起较为统一、具体的城乡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相关工作人员能在数据库中对参保人员的保险基本情况以及服务信息查询,对缴纳、支付等进行存储,然后利用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对全国社会保障城乡数据库(MIS)加强运用,以此来实现各个区域内信息的沟通、交流。针对农民工数量多、流动性强等原因,通过信息系统能够较快的完成各类工作的交接与转移。

第3篇:医保统计制度范文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

(一)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的法定保险。凡本省境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及其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均应纳入实施范围。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筹集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全省统一按下列比例筹集。

(一)企业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2%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私营企业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按月缴纳,其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缴费比例在2001年调整到按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1%按月缴纳;在2002年,调整到按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按月缴纳。

(二)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按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按月缴纳),今后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在2003年达到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

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个人和企业均以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个人和企业均以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个体工商户户主按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为其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6%为其帮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帮工按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今后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在2003年达到所在市、县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随着帮工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个体工商户户主为帮工缴费的比例要同步下降。

(四)养老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行业单位,按照国发〔1998〕28号文件的规定,用3至5年的时间过渡到全省统一缴费比例。

(五)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征缴。企业和职工(个体工商户扩其帮工)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对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缴2‰的滞纳金。

(六)破产、倒闭、拍卖的企业,资产出售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优先用于清偿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一次性划拨给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七)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财政给予支持。

(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年检制度,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列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执照年检项目。

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社会保障号码(GB11643-89),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个人帐户。

(二)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全省统一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个人帐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今后,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原已按赣府发〔1995〕50号文件规定为职工建立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本办法实施后的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三)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的“记帐利率”,每年由省人民政府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确定。

(四)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由于各种原因中断工作的,个人帐户予以保留,照计利息。再就业时,个人帐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

(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已领取完毕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直至其死亡。

四、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一)职工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批准退休的下月起,按以下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按规定累计缴费满15年的职工,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的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120. 2.本办法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和本办法实施后离休的人员,仍按原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同时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正常调整待遇。

3.199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本办法实施后退休,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1995年9月30日以前的本人工龄每满1年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计算公式为:

月基本养老金=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120+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2%×1995年9月30日前的本人工龄。

按照此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赣府发〔1995〕50号文件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4.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达不到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发。

(二)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三)1995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本办法实施后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按本人缴费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每满1年,一次性发给2个半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四)对国家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从事高空、井下、高温、低温、有毒、有害工作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本办法实施后,未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之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的职工,在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之前,退休费由所在企业支付;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六)本办法实施后,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办理,并将个人帐户储存额按规定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七)1995年10月1日前获得国家规定可享受养老保险优惠待遇的劳动模范等称号的职工,离退休时仍保留优惠待遇。

(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切实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具体调整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审定下达。

(九)养老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行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将根据国发〔1998〕28号文件精神,结合行业的实际研究制定,并逐步向全省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

五、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一)继续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平衡、年度结算、调剂使用。

(二)全省按实际征缴基金的10%统一提取调剂金,其中,实际征缴基金的3%留各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于地市范围内的调剂,7%上缴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于全省范围内的调剂及支付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必要支出。各地、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已结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三)养老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实行全额上缴、全额下拨的基金管理制度;行业主管部门与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余额上缴、缺额下拨的基金管理制度。

(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商省劳动厅制定。

(五)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保证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严格禁止投入其他任何方面。

六、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统一管理、集中决策、政事分开、执行与监督分设的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

(一)省劳动厅负责编制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法规、规章、方案、组织、指导和监督有关法规、规章、方案的实施。

(二)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发放等业务。负责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调度、调剂和经费的下拨工作;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县(市、区)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指导和基金调剂工作;市(含省辖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发放。建立和管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极创造条件将目前由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三)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核拨;其他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必要支出由省财政厅核定所需经费,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安排使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地调剂金的上交情况逐级核拨给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设立行业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管理与经办养老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行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各移交行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养老保险移交地方管理行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经费由行业自行解决。其他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必要支出由省财政厅核定所需经费,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安排使用。

(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基本养老保险规划和法规的实施,监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七、本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实施。

第4篇:医保统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养老保险 统筹 内控制度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7-0064-02

一、养老保险统筹业务内控制度建设现状及特点

截至2010年末,乌兰察布市中心支行全辖共有11家参保单位,参保职工516人,离退休人员94人。2010年月均收缴养老金34万元,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8万元,上缴上级养老保险基金6万元。随着电子化技术的运用,养老保险统筹业务内控出现了新的变化和特点:

一是内控制度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一方面,统筹人员的组成由原来的由会计专业人员、出纳人员组成,转变为由会计专业人员、出纳人员和开户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的管理人员组成;另一方面,保险统筹管理系统不仅利用计算机完成基本的结算、会计业务,还利用计算机完成原先没有的或由其他部门完成的较为复杂的业务活动,如辖区人员基本情况统计、人员分类及人力资源规划等。

二是内控制度内容更加广泛。首先,要确保原始数据操作的准确性。在电子化中,电子计算机输出的数据是在程序控制之下,对输入的原始数据自动进行加工处理,并储存于磁介质上。所有记账、分析及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均在计算机程序的控制下自动进行。但电脑中的原始数据必须由手工事先进行审核和输入计算机,这就要求一切数据的处理方法和过程都必须规范化,并保持准确性和相对的稳定性,这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其次,要严格控制操作人员的权限。授权、审批控制是一种常见的、基础的内部控制。在手工会计系统中,一项业务的各个环节都要经过具有相应权限人员的审核和签章。会计电算化后,职能划分发生了变化,因为业务处理全部都是以电算化系统为主,电算化功能的高度集中导致了职责的集中,业务人员既可从事数据的输入,又可负责数据的输出和报送。因此,如果不加强内部控制,就会使某些计算机操作人员直接对使用中的程序和数据库进行操纵处理,操作风险加大。

三是面临新的风险因素。在手工会计系统中,保险统筹业务发生均记录于账簿凭证中,增、删、修改了的会计凭证或会计账簿都可以从各自的笔迹和印章上分清责任。会计电算化后,会计凭证以文件记录形式储存在磁介质上,修改数据不留痕迹。磁介质也易受损坏,且有丢失的危险。所以会计电算化对会计档案管理形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保存好相关的纸质数据文件,还要保存、保管好已存储在电子介质上的各种会计数据和计算机程序。

二、保险统筹内控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控制建设的认识模糊,事前防范意识不强

一是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受人员和岗位设置等限制,一般只配置一名专职业务人员担任会计,出纳人员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开办保险统筹业务时,出纳人员受自身岗位工作限制缺位,会导致保险统筹业务出现“一手清”现象。二是基层保险统筹内部控制理论知识匮乏。法规和制度观念淡薄,部分统筹业务人员对统筹业务一知半解,凭经验处理业务,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风险管理意识淡薄,从上至下未形成风险控制共识。基层参保单位没有把内部控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内部控制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部分负责人满足于已有规章制度或工作不出大问题,而忽视现有规章制度的合规性、全面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建设。

(二)保险统筹部分内控制度的建立相对滞后

近年来,随着基层人民银行统筹业务电子化水平的日渐提高,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旧的制度不能覆盖所有的风险点,新制度又没能及时完善充实,致使内控出现盲点,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三)同级事后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目前,基层行的监督检查主要是依靠自查和常规检查,检查方法仍基本停留在传统的印章、票据、单证、账簿、记录等的检查上,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也相互脱节,风险控制点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

(四)内控制度教育相对薄弱

近年来,人民银行普遍重视统筹业务培训,但对统筹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缺失,从业人员内控自律意识较为淡薄,存有依赖思想,一些人员甚至对内控制度的遵守和执行产生抱怨和逆反心理,工作不扎实、不细致,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内控效率。

三、强化养老保险内控制度的几点建议

(一)正确认识保险统筹内控建设,构建和谐的内控监督环境

重视保险统筹内控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内控优先”的理念,坚持以业务为中心,以内控为保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内控。大力支持内控监督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重视监督、理解监督、支持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为内控监督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保险统筹业务人员要充分履行好自身的监督职能,把住监督检查第一道关口,及时向监督部门提供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二)立足于防范,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监督机制

强化事前监督,不仅要检查统筹业务操作的合规性,更重要的是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对业务中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建议。对业务流程的不同环节,应由不同的人员完成,通过业务流程设计使不相容的职责相分离,达到岗位牵制的目的,杜绝个人独揽业务全过程导致管理失控情况的发生。

(三)创新工作方式,构筑严密的风险内控制度体系

加强对统筹专业风险点排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重新评估和论证,统一业务操作标准和要求,重点落实内部岗位控制和风险防范责任制度,使内控制度能够涵盖所有风险点。对新业务、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要提前制订相关规章制度,使内控制度制约延伸到各环节,涵盖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

(四)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控制

监督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搞好协调沟通,形成监督合力,做到非现场监督与现场检查、专业分散检查和联合集中检查的有机结合,最大限度的减少操作失误。对原有会计机构进行相应调整,对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以实现职权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制度,采取联合检查、独立检查、交叉检查或突击检查等方式,实现从查弊到风险防范的关口前移,提前对统筹内控中发现的问题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并对症下药,防患于未然。

第5篇:医保统计制度范文

现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关于颁发《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关于本市更换和发放有关证件的具体办法,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关于颁发《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9年9月18日  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卫生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第6篇:医保统计制度范文

1.1对象

采用分层抽样方法,于河北联合大学、唐山师范学院、唐山学院及河北能源技术学院4所高校,按年级分层抽取1100名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017份,有效率92.5%。其中河北联合大学学生348名,唐山师范学院学生302名,唐山学院学生160名,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207名;男生551名,女生466名;一年级学生189名,二年级学生271名,三年级学生177名,四年级学生270名,五年级学生110名;152名学生来自城市,685名来自农村;461名大学生月平均消费在500元以下,370名月平均消费在500~800元之间,186名月平均消费在800元以上。

1.2方法

自行设计问卷,首先进行现场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问卷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确定最终问卷。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对医保的认知、参保情况。

1.3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使用SPSS17.0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其中百分率和构成比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影响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基本情况

调查对象中,27.0%的大学生表示最近1a内身体不适,其中77.4%进行了治疗,22.6%未进行任何治疗;治疗的方式主要是去医疗机构就诊(78.7%)和自我治疗(21.3%)。大学生就诊地点主要为学校卫生室、诊所(45.31%),社区卫生服务站(39.52%)及医院(8.18%)。

2.2对医保的认知情况

2.2.1对医保制度了解程度

2.1%的大学生表示很了解医保制度,31.8%表示了解,66.1%表示完全不了解。经χ2检验,不同性别、不同年级、城乡的大学生对医保制度了解程度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值分别为28.520,27.833,6.165,P值均<0.05)。女生比男生更了解大学生医保制度;随着年级的升高,大学生对医保制度的了解增多;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比来自农村的更了解医保制度。

2.2.2参加医疗保险的必要性

62.3%的学生认为很有必要参加大学生医保,33.7%的学生觉的无所谓,4.0%的学生认为没必要。经χ2检验,不同性别、不同年级、城乡的大学生对参保问题的认识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大学生认为没必要参保的原因依次为身体健康状况良好(23.3%)、报销手续过于麻烦(23.3%)、保障范围太小(16.3%)、报销比例太低(14.0%)等。

2.3大学生参保情况

2.3.1大学生参保的基本情况

2012年河北省大学生参保率为82.0%,而唐山市大学生参保率为61.1%。不同年级、不同性别、城乡学生参保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2.3.2提高大学生参保险意愿的主要途径

大学生认为提高报销比例是最主要的途径(35.9%),其余依次为降低起付线(28.8%)、其他(18.0%)、增强大学生的医疗保险意识(17.3%)、简化服务手续(5.8%)、提高服务质量和态度(5.0%)、降低缴费额度(3.6%)。

2.4大学生参保影响因素分析

以大学生是否参保作为因变量,大学生的性别(0=女,1=男)、年级(0=大一和大二,1=大三~大五)、城乡(1=城市,2=农村)、月平均消费额(0=<500元,1=≥500元)、是否了解大学生医保制度(0=不了解,1=了解)、是否认为有必要参保(0=没必要,1=有必要或无所谓)等因素为自变量进行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为进一步明确参保的影响因素,采用逐步法以0.10作为排除概率标准,以0.05作为入选标准,将单因素分析结果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纳入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中,结果见表4。α=0.05检验水平下,大学生的性别、年级、是否了解大学生医保制度和是否认为有必要参保对大学生参保情况的影响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

3讨论

第7篇:医保统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疗改革;医保整合

中图分类号:F842.684;R197.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引言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两项保险提出了相关意见。

佛山市政府本来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医保整合,并提出实施方案,那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完成的任务,没什么可以分析的。但是这份《改革方案》偏偏与《意见》中要求整合的内容不一样,但是最终目的却是一样的。《意见》中提及的是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但是佛山市政府的《改革方案》中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次性进行整合,以后不再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这样的医保整合,无论是广东省还是全国各省市,都是处于改革的先列。

一、事件分析

《改革方案》中要求直接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进行整合。那到底为什么佛山市可以如此迅速执行并实施改革方案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政策方面

最大的契机其实就是2016年初国务院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中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意见》中同时明确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因此,佛山市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就是完成了《意见》中“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目标。

同时,与全国大多数地区实行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种制度并行的“三元制”不同,广东省早在2012年起已经开始着手全面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归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两项制度并行的“二元制”。而佛山市政府这一次的整合,不过是沿着之前改革的步骤,提前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统一罢了。

2.经济方面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各地的医保缴费标准千差万别,这就是为啥难以推行全国范围的异地医保结算。《意见》中也提及到这次的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可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由此可见缴费标准的制定,是极其困难的。而《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和居民分别以我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月均工资和上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档职工身份的费率为4.5%、居民身份的费率为4%;二档的费率为5.5%。居民身份只参加一档。二档总费率为5.5%。其中职工个人为1.5%,用人单位为4%” [1] 。为何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确定筹资机制呢?这跟佛山市本地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联系。佛山本地经济发展势头迅速,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处于全国前列。正是有着深厚的经济实力,才能在缴费标准上一锤定音,不会受到过多经济水平方面的掣肘。

3.群众方面

据不正式统计,截止2016年底,佛山市常住人口已达800万,较多人会选择参与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而由于耕地减少,农民人数比例也在逐渐下降,参与新农合医保的人数比例不算太高,因此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才是佛山市医保整合的难题。《意见》的,也正好给予了佛山市政府解决医保整合难题的决心。

二、医保整合的未解决问题

1.基金监管

《改革方案》中详细罗列了整合的方案,缴费标准等等一系列详细的事项,但是唯独基金监管问题却是寥寥几句带过。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整合,肯定会牵涉到大量的基金整合问题。如何保障在整合过程中和整合后的医保基金的合理利用,《改革方案》并没有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而这方面的问题,才是缴费人群最关心的问题。不是出了问题之后的官方道歉,而是对待可能出现问题的未雨绸缪的态度。在基金监管方面,政府部门不应该既做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应该合理引入第三方的监管,专业人士和社会人士的监管,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2.全面参保问题

m然佛山常住人口已超800万,但是流动人口数目多,实际上参保人数比例并不高。根据《2015年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提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77.7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07.00万人”[2]。参保人数比例不足七成,这跟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改革方案》中只是简单提到“引导居民积极参保”,没有提到如何提高居民参保比例的具体措施。虽然参加医疗保险是个人自愿行为,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但是关乎国民的基本权利,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全民参保的重要性,甚至在某些时候可以加入“强制性”措施。

三、结语

佛山市政府的《改革方案》,能够快速落实并执行,得益于当地的有利条件。而这份《改革方案》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整合的背后,还是存在较多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难题,需要更多时间考察和研究。因此《改革方案》的意义,只是医疗改革的一个转折点,还远远不是医疗改革的终点。

参考文献:

第8篇:医保统计制度范文

1.1一般资料

2014年4月~7月课题组选取渝中区、九龙坡区、万州区、梁平县、黔江区等5个区县为调查范围,以重庆辖区内60岁及以上、能够理解问卷内容且语言表达清晰的老年人为研究对象。运用随机抽样法展开调查,共发放问卷800份,回收765份,其中有效问卷758份,有效率为94.7%。纳入标准:符合人口老龄化国际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10%,或者65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7%[4]。

1.2方法

(1)专家访谈法:通过对医疗保险专家、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老年人医保的总体情况及发展建议。(2)实地调研法:深入5个区县社区老年人聚集地,了解老年人医疗保险需求。(3)问卷调查法:采用自行设计的《重庆老年人医疗保险现状调查问卷》进行调查,该问卷以基本医疗保险调查问卷为基础,同时结合老年人参保特性设计而成,并由专家对问卷内容进行评议,信度、效度检验均合格。问卷主要包括3部分内容:①老年人的基本信息;②身体状况、医疗负担情况;③医保情况,共计33个题目。

1.3统计学处理

采用EpiData3.1软件双人录入数据,并运用SPSS16.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率表示,组间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基本信息

本次调研重庆市老年人口中,男366人,女392人,男女比例为1.00∶1.07;60~69岁412人(54.4%),70~79岁237人(31.3%),80~89岁96人(12.7%),90岁及以上13人(1.7%);主城区235人(31%),各区县509人(67.2%),外省14人(1.8%);城镇人口456人(60.2%),农村人口302人(39.8%)。学历分布:小学以下413人(54.5%),中学/中专191人(25.2%),大专及以上154人(20.3%)。婚姻情况:未婚14人(1.8%),配偶健在549人(72.4%),离婚2人(0.3%),丧偶193人(25.5%)。子女数量:没有子女22人(2.9%),独生子女170人(22.4%),2个及以上子女566人(74.7%)。职业情况:农民313人(41.3%),企业员工及政府事业单位人员324人(42.7%),无业87人(11.5%)。经济状况:收入小于或等于1050元的老年人占47.1%(其中收入小于或等于500元占22.0%),1051~<2000元占21.6%,2000~<3000元占14.5%,≥3000元占16.8%。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分布情况:退休金50.7%,务农11.5%,务工3.4%,子女支持12.3%,社会低保7.8%,养老保险14.4%。

2.2身体状况

本次调查中高达64.7%的老年人患有疾病。老年人自评健康状况中,认为“身体非常好”和“非常差”各占9.9%和7.0%,“身体状况一般”占57.3%,“较差”占25.9%。就医情况中,87.6%会及时就医,12.4%则选择了“不会及时就医”,老年人不及时就医主要原因是“看病费用贵、行动不便”。老年疾病种类调查中,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风湿位居前4位,许多老年人不仅仅只患有某单一的疾病,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情况较多。在医疗费用支出比例调查中,自购药品行为逐渐增加,调查中老年人自购药品人数、门诊就医人数、住院人数分别为45.4%、22.3%、18.6%。但在总体医疗费用支出中,住院费用依然是医疗负担的最大部分,调查中老年人住院费用支出为2880元/次,门诊就医支出为308元/次,自购药品支出为150元/次,其中住院费用报销775元/次,门诊部分报销43元/次,自购药品费用不予报销。

2.3老年人医保情况

本次调查中老年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比例最高,占42.1%,其次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36.7%,城镇居民及城乡居民合作医保占17.3%,没参加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占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老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6.7%。重庆市老年人医疗保险参保费缴费方式,主要以个人缴纳为主(P<0.05),见表1。34%的广大城市居民、农村人口自政策实施起开始缴纳,时长1~10年,40%的老年人对医保相关政策并不了解,由子女负责管理。重庆市老年人对医疗保险的认知情况,绝大多数老年人认为参加医疗保险很有必要(P<0.05),城乡老年人对医疗保险的参保必要性、政策了解情况的认识有差异,不清楚是否参保的老年人农村高于城镇。重庆市医疗保险参保费水平较为合理(P>0.05),城乡老年人对医疗保险参保水平的认识一致。另外,重庆市老年人主要通过电视、宣传资料、报刊等媒介获取医保相关信息,亲戚、朋友的口耳相传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宣讲作用明显。老年人对医疗保险服务的满意度包括4个部分,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满意度、医疗保险报销方便程度、对医院药店医保服务满意度及对医疗保险经办部门的满意度。调查中老年人对医疗保险服务总体满意度高。但城乡老年人对医疗保险的满意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城镇老年人对医疗保险服务满意度总体高于农村老年人,农村不了解医疗保险服务的老年人比例较城镇高。重庆市老年人参加多种医疗保险的情况(表2),包含了老年人对商业保险和护理保险的参保情况及参保意愿。老年人商业医疗保险参保率及参保意愿低,参加商业的老年人主要是政府、事业单位及企业员工。城乡老年人商业保险参保情况一致。城乡老年人参加商业保险及护理保险的意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城镇老年人认为没必要参加商业保险的比例高于农村。此外,城镇老年人对护理服务的认知和接受程度高于农村。

3讨论

3.1医疗保险现状问题

3.1.1重庆市老年人医疗保障城乡差异明显

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医疗保险种类及待遇上:城镇老年人参加待遇较好的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农合待遇水平相对较低。其次,城镇老年人医保基金池相对于农村更为稳固,城乡老年人对医保的认识水平也不相同,对参保必要性及政策的认识城镇高于农村,对医保满意度也普遍高于农村。此外,城镇老年人对多层次医疗保险的接受明显度高于农村。

3.1.2重庆市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的统筹及隐形债务问题突出

重庆市老年人医疗保险运行中,缴纳的保费主要由个人承担,这部分老年人包括城镇无业居民、农村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老年人相比待遇差距较大。研究发现,在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上,18.7%的老年人口按时间交足30年或25年的保费,不足年限或未缴纳的高达41.3%,老年人医保基金池缺乏沉淀,这无疑将使医保基金产生“隐性债务问题”[5],医保基金池的缺口将对医保系统产生巨大压力。

3.1.3重庆市老年人积极拥护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医疗保险知识十分匮乏

重庆市无论城市还是农村老年人参保意愿都十分强烈,对医保保费缴费水平,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医院、药店及医疗保险机构中医保人员的服务满意度高。患者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认知状况影响了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满意度[6],调查中有50%的老人对医保具体政策不了解,阻碍了医保政策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1.4重庆市老年人疾病风险分担形式单一

本次调查中重庆市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7%,而商业医疗保险参保率较低,仅占8%。商业保险及护理保险的参保意愿表现不强烈,原因包括经济因素、对多种医疗保险缺乏了解等。此外,商业医疗保险自身缺陷影响了参保率。商业保险市场中的“撇奶油”行为将已患病人群排除在商业医疗保险大门之外。健康状况较好的老年人容易购买到保险,而健康状况相对较差的老年人更可能被驱逐出这一市场[7]。

3.2建议

3.2.1统筹城乡老年医疗保障制度

目前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是中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将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8]。在重庆市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大背景下,重庆市老年人医疗保障也应顺应趋势,不断加快城乡老年人医保、不同险种老年人医保的整合力度,实现老年人医保制度、医保待遇的统一,最终实现重庆市城乡老年医疗保障公平发展。

3.2.2加强医疗保险筹资能力

重庆市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制度实行时间不长,加之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医保基金将面临收支失衡的危险。目前,医保基金主要通过“开源”的措施保障基金池。主要通过创新医疗保险测算方法提高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水平,增加医保筹资。重庆市经济高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攀升,政府部门通过采用科学合理的保险测算方法,适当提高医保缴费水平是可行的。我国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缴费时长男性30年,女性25年,重庆市可考虑延长退休年龄,增加医疗保险法定缴费年限[9],新农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可效仿职工医保,适当延长缴费年限。

3.2.3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

重庆市虽已成功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由于老年人群体身体机能文化水平的限制及老年人对医保政策的了解相对缺乏,阻碍了老年人相关权益的实现,因此,加强对老年人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十分必要。由于城乡老年人认识水平不同,负责医疗保险宣传工作人员需要因地制宜,选择恰当的宣传方式。如医疗保险局可在城市社区定期举办医保政策宣讲会,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在农村可通过播放医保广播基本知识,医保电视宣传片的形式,向农村老年人普及医保知识。

3.2.4构建多层次老年医疗保障体系

第9篇:医保统计制度范文

关键词:医保改革;财务会计;制度创新

医疗保险是新时期我国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要,确保我国社会公平、公正与社会和谐的一项基础社会保障制度。而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制度是确保医疗保险制度得以公正实施的基础制度,通过完善医保财务预算、控制财务支出,确保基本医疗在医院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本文在分析医保改革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如何通过财务会计制度创新的方式,提高我国医保财务会计水平,保证医疗保险改革落到实处。

1、医保改革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

在实施新的医保政策,进行医保改革之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等成为了医院就诊的主要群体,不但有利于整个社会医疗卫生体制的持续改革,同时也给医院带来了较大的效益。与此同时,还给医保财务会计处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工作量。在开展财务会计处理工作中,医院相关人员要对参保患者的住院明细、用药收费、病种和相关项目进行检查,确保其属于医疗保险范畴,并从患者的医保卡号、姓名、诊断以及治疗时间等对用药、治疗以及检查等项目进行检查、核算,最终通过报表的形式交予社会保险部门[1]。完成对应的保险结算之后,还需要对发放款项的具体内容与报表进行比对,并再次进行统计,与医院的支付报销费用进行统一比对,最终体现医院在该时段的运营情况,从而为医院的管理以及社会保险的调整提供科学的统计数据,确保医疗保险改革相关政策更具针对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处理的有效性与否直接影响当前医院的正常运行,且为医院医保工作的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2、创新财务会计管理理念,形成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为了构建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首先要形成现代财务会计管理机制,抛弃计划经济的思想,将财务会计管理作为医保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并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意义的宣传。同时,建立并形成一个科学的财务会计管理机构,闭关安排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制定科学、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及管理办法[2]。

其次,应该合理处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之间的关系。医保财务管理与会计管理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工作职能,但是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其中,会计处理工作主要针对医保发生的结果以及进行过程进行体现,整个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记录以及登账等操作都是基于固定的格式,操作方式不存在较大的差别。而财务管理工作因为需要达到的目标多样化,使得其实现的方法较为多种,在医保体系的各个环节都存在。因此,在医保改革的背景下,必须建立并形成以会计核算为核心,将财务管理工作作为重点的财务管理组织形式,对财务管理机构以及财务会计处理人员进行搭配处理,从而形成一个岗位职责清晰、分工协调且有所侧重的局面,从而发挥财务会计制度的职能及作用。

再次,应该重视高素质财务会计人员的培养,提高财务会计处理的整体水平。为了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医疗保险体系应该逐步组织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从而提高其整体专业知识,提高其整体业务能力。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到财会人员不但要能够完成会计核算,而且可以完成理财、财务管理等工作,通过调动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绩效考评等方式来提高财务会计处理水平,更好的体现财务会计管理的核心效应[3]。

3、加强财会制度内容的完善,形成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3.1 财务会计处理“量”与“质”兼顾

在医保改革之前,财务会计处理主要是依据会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的。但是,医保财务会计分析所需要的原始资料不能完全依靠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数量”方面的分析,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基于实际案例的数据取证和分析。同时,医保改革财务会计处理主要以“面”上为主,主要开展收入、预算完成量、支出量以及支出费用构成等分析为主,而对造成医保收入波动的相关因素分析、支出结构的合理化、支出配置等方面的分析相对较少。在实际的财务会计处理过程中,必须将两者结合起来,形成“量”与“质”兼顾的财务会计处理新局面。

3.2 财务会计处理“内”与“外”结合

首先,要重视医保体系内部相关财务指标、财务处理行为以及财务管理的状况等内因进行分析,也要关注市场经济状况、国家政策法规等外部因素对医保体系的影响,两者都应该予以分析和处理;其次,在应用内部财务会计报表数据、预算方案等资料的同时,还应该关注外部其他相关医保指标的对比和分析,从而为合理确定在同类医保中的具体地位。

4、完善医保成本核算及管理制度体系

首先,要完善医保成核算制度体系。将成本管理的相关职责、权限以及关联体系等予以完善,依据对应的基础工作、原始记录等进行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目标、成本核算和分解、成本考核等一系列工作,从而实现医保成本核算质量的提高,形成全面的成本核算制度体系;其次,要对医保成本管理体系进行完善,采用岗位责任制的方式将成本控制指标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并与绩效利益联系起来,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积极调动职工参与增收节支、成本控制的工作中,最终实现医保成本的控制目的。

参考文献:

[1] 吴瑞良.论新时期下加强医院医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创新研究[J].财经界,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