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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意义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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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意义

第1篇:劳动价值论意义范文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管理劳动 劳动力素质

马克思在批判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做了大量社会调查工作,在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研究成果上进行深入研究和总结,对劳动价值论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做出了不可磨灭的主要贡献,创立了科学而完整的劳动价值学说。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阐明了劳动二重性和商品二因素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劳动可分为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商品二因素包含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而具体劳动则创造商品的使用价值;说明了衡量商品价值的唯一尺度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阐明了价值、交换价值、使用价值以及价格之间的区别和复杂关系;建立了生产价格理论,指出了生产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转化形式;对商品价值和货币价值做出了深入研究,阐明了两者之间本质区别。肯定了科学技术、管理技术和生产资料等在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阐明了商品价值量与劳动生产力的关系;提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概念和划分方法,并指出复杂劳动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指出了为何从事复杂劳动的工作者能够拿到比从事简单劳动的工作者更多的报酬的原因。

总之,劳动价值论是关于商品的基本理论,也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理论。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对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自由市场经济经验的总结,也揭示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要运用劳动价值论来说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用发展着的指导我国社会主义新的实践、指导我国的社会经济运行。

二、科学看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劳动的问题

过去,在人们的思想中,似乎创造价值的人是企业的直接操作人员,组织管理和从事服务的人员好像不创造价值,甚至把党群政工部门看成是企业的包袱。其实,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通过调整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安定团结的良好环境,既为劳动者提供帮助和导向,也为劳动者提高劳动能力提供条件和营造氛围,具有双重劳动价值。任何社会的管理劳动都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它是一定社会生产关系的体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的管理劳动是为其榨取剩余价值服务的,其社会属性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故其管理劳动首先是剥削活动;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管理劳动一方面也是由于组织共同劳动的需要而产生的;另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因而其管理劳动具有与先进社会制度相联系的社会属性,具有维护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职能。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提高管理者素质的意义

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指出: 复杂劳动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并指出了为何从事复杂劳动的工作者能够拿到比从事简单劳动的工作者更多的报酬的原因。企业管理者是企业最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管理绩效。在知识经济的今天,全球经济一体化,要使企业在竞争中取胜,对企业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者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的水平,以适应新时期的需要。

管理者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无论何时何地,企业发展都要受所处社会经济环境、政治环境的影响,管理者必须具备卓越的政治思维能力和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这样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审时度势,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制定科学可行的发展战略。

管理者应具备广博的知识。管理者不仅要掌握一般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等,还要有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管理人员要从宏观上把握全局,要有广博的知识、广阔的视野、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在管理中总结规律,顺应规律。

管理者应具有高超的管理能力。科学预测的能力。管理者要有超前意识,能够高瞻远瞩,要立足当前、注重未来,正确处理短期与长期的关系,制定企业正确的发展战略。果断决策的能力。决策能力是管理者能力的最主要体现。抓住和赢得企业发展的各种机遇,在机遇来临时,决不能优柔寡断,让机会擦肩而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企业管理者必须了解企业发展的现状和变化,要准确把握企业的人、财、物等资源状况,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识人善任的能力。企业管理者要有断人识人的能力,要知人善任,任人惟贤。在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适当安排、合理搭配,提高效率。团队合作的能力。企业管理者要和下属团结一致,使下属参与管理,获得自我归宿感和个体价值的实现。

管理者应具备创新的经营理念。如今社会高速发展,企业正面临着新科技迅猛发展的机遇和挑战,管理者好学创新才能适应时代的瞬息万变,满足现状、墨守成规就是落伍,等于扼杀组织的生命,创新是一个企业发展的源泉,惟有创新,才能使企业远离失败。管理者的创新体现在:对企业组织制度的创新、开发产品的创新、生产技术的创新、营销策略的创新、人力资源开发的创新。所以,企业管理者要不断接受新事物、新观念,善于创新进取,时刻都有强烈的创新意识,不断地从工作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 陈征.论劳动价值论在当代的运用和发展[J]. 经济评论,2003(04).

[3] 郑丽丽.论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应用[J]. 科技经济市场,2007(04).

[4] 段根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及对提高劳动力素质的意义[J].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2).

第2篇:劳动价值论意义范文

关键词: 劳动价值论;理论创新;新思考

中图分类号:C9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297(2008)07-035-02

一、多学科的视角看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一)经济理论

劳动价值论首先是作为经济学理论问世的,是在与当时西方庸俗经济学的对战中不断成熟的,十九世纪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空前繁荣,为马克思全面总结人类经济发展规律提供了实践基础。他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斯密、李嘉图那里批判地继承了劳动创作价值的理论,并将这一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优秀遗产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发展、延伸,从而创立了系统科学的真正意义上的劳动价值论。在他以前,劳动与价值的关系总是被世人模糊。劳动价值论,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更像一条红线贯穿经济学的始终,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包括诸多范畴,例如:劳动的二重性、价值的本质、商品的二重性、价值实体、价值量、价值规律、价值载体、价值形式、价值构成、价值转形、国际价值等。它的诞生标志着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如果没有这一理论基础,也就没有剩余价值规律的发现,也就更没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的发现。但是只把其中的一两个方面视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将陷入片面性。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必须全面理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是经济学理论的基石,是马克思赖以阐明剩余价值的来源和本质。

(二)哲学世界观

劳动价值论更是关于哲学世界观价值观的重要理论,是唯物辩证法、唯物历史观与经济学说的结合,有人说经济学家不是上帝派来的使者,他们只能代表与自己利益统一的阶级、阶层、集团来思维,概括其阶级、阶层、集团的经济意识。正是由此,才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劳动者的历史观―劳动价值论。

(三)革命的政治学

众所周知,人类历史的每一次社会变革都要有先进的革命思想、理论作指导,有个从思想到理论,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但是翻开人类政治革命史就会发现,以往每次变革都是从思想艺术领域开始,哲学领域深入,政治领域开展,唯独社会主义革命是从经济学理论―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开始,这在人类革命史,尤其是革命思想史上是第一次。马克思的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剩余价值理论,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揭示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揭示资本主义产生、发展、灭亡规律的学说。劳动价值论告诉我们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性:首先,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来源,人民受苦与受剥削,不合理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是剥削的根源,只有革命才能改变受剥削命运,而不只是勤奋劳动。另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进步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劳动价值论告诉人们:劳动是生产的真正灵魂,只有解放劳动者,才能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践也证明了劳动价值论,世界范围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的伟大胜利是以这一基础理论为前提的,它通过现实革命这一最高方式彻底改变了人类社会的进程。

二、目前有关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创新

(一)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的劳动成果也应该属于商品

首先它符合商品的定义―有用、劳动产品、交换。前两个条件很明显是满足的,这里惟一存在争议的就是―交换,那么服务性劳动成果到底可具有交换的性质呢?笔者认为虽然它不一定具有交换的形式(无形的),但它具有交换的实质,只要它作为有用劳动被别种劳动承认了,得到了价值回报―劳动报酬(因为货币是劳动价值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是交换的完成,价值形式的实现。尽管服务性劳动的工资偿付有可能不是即时即地,现钱现货的交易,但这种时间或空间上的分离不影响交换的完整性,更不影响它的实质,所以说服务性劳动成果在理论上是可以划入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它也许是随生随灭,不能凝聚的,但是人类的劳动成果既有实物形式的,也有非实物形态的,既然满足了商品定义的条件,是活劳动的凝结,也可用于交换,那它就应该是创造价值的劳动。

(二)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应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

目前学术界有许多人认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劳动也创造价值。这部分人的理由是:除了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的劳动外,经营管理活动是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必不可少的,经营管理者的劳动是企业总劳动的一部分,而形成商品价值的,是企业的总劳动,并不只是某一生产环节的劳动,所以,在商品的价值构成中,应有一部分属于经营管理者的劳动。只不过经营管理劳动是以间接的形式,而不是以直接的形式参与价值创造。这种理论的出发点是好的―强调企业管理的重要作用,节约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我们不排除一部分企业管理者直接参与了生产劳动,毫无疑问,那当然是创造了价值,但是就大多数而言,他们的劳动只是服务于生产劳动的,不构成(C+V)的任何部分,活劳动部分是工人们的劳动,物化劳动部分是转移的价值,那么所谓的经营管理劳动参与显然是(C+V)以外的部分。另外这里还犯了个简单的错误,那就是把“价值”代替了“价格”。其实这些非生产的所谓间接劳动是可以无限扩展的,尽管它是限制在一个企业之内的,这些管理劳动只能算入企业生产的成本,它更多的取决于企业文化,技术条件,生产方式,它的的确确改善了价值劳动的生产条件,但不能取代价值劳动,所以创造价值的仍不是这种劳动,而是服务于生产劳动的劳动。如果经营管理也是生产劳动,那么产品的销售、服务以及一系列围绕商品生产的劳动环节都可以与生产劳动相并列,都可以划入总劳动,劳动的内涵就 会无限的缩小,而外延就会无限扩大,到最后不管什么劳动都算生产劳动了。

三、有关劳动价值论的两点新思考

(一)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5张床可以与1间房交换,即被马克思誉为天才的发现的亚里士多德的著名等式“5张床=1间房”,我们现在就从这里看看这两位天才是如何发展劳动价值论的。他们一致认为两种不同的物体可以相互交换说明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可通约性,即两者之中必定存在着某种等量的共通物,这种通约性就是撇开物品有用性后的产品的劳动属性,共通物就是劳动。这种分析表面看没有问题,其实有不严密的地方:两种不同的商品相交换,是否一定说明两者之中必定存在着某种等量的共通物?这在逻辑上并不具有必然性,因为完全有理由说这里的等号是亚里士多德强加的,是对交换这个概念的偷换,交换与相等不是一回事。另外等号两边的共通物难以像重量一样可称量,也难以像面积一样测量,用劳动时间来衡量也难以在标准上得到统一,也就是说共通物未必存在,尽管我们可以设想、赋予它一个共通物。

(二)价值含义的二重性应该是统一的。第一种含义就是从哲学、效用论来看,它是客体中所存在的对满足主体需要、实现主体欲望、达成主体目的的具有效用的属性,这也与马克思所说的使用价值相一致。这里“价值”实质上被定义为是客体对主体的主观效用,我们姑且称之为效用价值。而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是指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在这里表现为独立于主体的一种客观存在,我们称之为真实价值,或者是客观价值。由于商品要进入市场交换,这里就不能以真实价值来交换,因为交换不可能脱离广大需求主体对商品客体的效用评价,脱离了就交换不成,这时交换价值就是真实价值经过效用价值修正后的价值,是真实价值(C+V+M)与效用价值(价格)的统一。这样价值含义的二重性就在此得到了统一。真实价值理论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传统理论,在理论上处于主导地位,主观的效用价值主要在实践层面有很大作用。我国当前还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阶段,没有必要将基础经济理论与经济运行实践、改革思路割裂开来,一方面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传统经济理论,另一方面是以效用、价格为基础能使经济高效率运行的西方经济学理论,这样两种原本可以合二为一的东西长期得不到统一,不是在实践领域就是在理论界产生混乱,不是在行动上就是在思想上阻碍社会主义的前进。

参考文献

[1]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

第3篇:劳动价值论意义范文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收入分配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4-0037-02

劳动价值论是经济学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它是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深刻分析,剖析资本主义的实质所创造出来的重大科学理论,具有非常珍贵的理论价值。21世纪我们已经进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劳动者所面对的劳作环境、劳动形式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形势下也要与时俱进,要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对我国的收入分配体制进行改革。同时,也使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通过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践而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对健全我国的分配制度,缩小我国的收入差距,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一、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在建党80周年大会上就曾指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在对资本主义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所创造出来的重大理论,他通过对资本主义的悉心研究,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特征和其中存在的矛盾。但是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环境与创始人所处的环境和要研究的情况已经发生重大改变。所以,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基本理论同我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并使理论在具体的实践中不断取得发展和创新,坚决不能把它主观化、教条化。同时,当今世界正处于大调整和大变革时期,只有不断丰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才能在变幻莫测的国际环境下立稳脚跟,才能取得长足发展。

(一)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当代价值的正确认识

由于马克思所处的是工业革命时期,在整个社会发展中体力劳动被看做是居于主体地位的劳动,在马克思关于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内容中大都是以体力劳动为例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进行分析的。因此就有人认为马克思是忽视脑力劳动的,然而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需要像科学、技术这样的脑力劳动,体力劳动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小,因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于现在的中国社会来说已经过时了。其实,在实际上马克思从来都是十分重视脑力劳动的,脑力劳动的作用在其理论中从未被忽视。他在《资本论》中写道:“每当人生产使用价值时,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总和”[1]。这可以充分表明马克思是肯定脑力劳动也会创造价值。生产任何一种商品,它都凝结着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它都是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虽然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发挥作用的大小不同,但创造使用价值时二者缺一不可。虽然中国的现状发生了改变,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没有过时,要时刻把劳动价值理论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使它真正成为中国化的理论,更好地指导中国的发展和进步。

(二)充分认识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方面的重要作用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商品这些不同的价值组成部分,所以会分别属于各自的所有者,并把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转化为他们收入的原因”[1]。分配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在生产使用价值时,像土地、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也同样是不可缺少的条件,它们都在为创造价值发挥作用。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所有创造价值的生产要素都要获得相应的收益,通过其参与收益分配而使自身的价值得到补偿。

在资本主义时期,资本家为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就通过资本支配劳动,致使生产要素的作用被覆盖,因而使工人所付出知识和技术等生产要素所应当获得的收益被无偿剥削了。然而在当代社会发展中,对技术和知识的需求更大,并且对其的要求也更高,因此,我们不能再忽视生产要素的价值收益问题了。虽然劳动要素是唯一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但是劳动者为创造使用价值所提供的知识、信息技术、资金等都发挥了效力,在价值分配上获得相应收益也是理所应当的。

二、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理论指导,完善我国收入分配制度

(一)当前中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国民收入已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市场经济、分配方式等诸多原因,我国的居民收入出现了差距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收入差距的存在能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同时对于打破平均主义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有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来看,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使人民群众产生了不公平感,因此必须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垄断行业收入过高,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如果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群众心理失衡,这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将产生重要影响。

1.城乡之间收入差距过大

在我国,城市与乡村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从1997年开始就出现了。在2000年我国城乡收入之比为2.79:1,2004年却发展到为3.21:1。到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又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而与之相比的农村却远远落后于此,二者居民收入之比为3.3:1。从2009年至今,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还在进一步拉大,中国已成为城乡收入差距最高的国家之一。

2.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

第4篇:劳动价值论意义范文

【论文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论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是创造价值的生产范围还应扩大;现行的分配政策应向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等复杂劳动倾料,具体的分配方式需要创新;要重视复杂劳动,提高劳动效率,实现更多的剩余价值。劳动价值论调节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业结构、收入分配。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断地促进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推动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含义探解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创立100多年来,一直存在多方面的争议,其中包括价值是不是由劳动创造的、研究价值决定的意义何在、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等等。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和西方经济理论的发展,这种争议有不断扩大的趋势。例如,随着西方边际学派用价格论取代价值论之后,价值决定不再是西方经济学所探讨的主题,人们普遍认为价值决定问题不再有探讨的意义;又如,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自动化、电子化甚至电脑化的出现,生产中需要投人的活劳动要素相对减少,而需要大量资金投人的包括机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在内的资本要素,即物化劳动要素却急剧增多,很多产品似乎不需要人的活劳动参与就能生产出来。那么,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又该如何看待劳动价值论呢?讨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采用全面的观点,整体地看待劳动价值论的真正含义。

(一)劳动是价值的实体

这是劳动价值论第一个方面的含义,它强调劳动价值论中“劳动”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价值。它强调和认可了劳动在创造社会财富方面的巨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揭示和确认了劳动是人类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条件。它来源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来源于马克思对劳动大众的关切和重视,与他一贯地以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经济学研究的起点和终点的阶级立场和思想方法一脉相承。这是劳动价值论的精华部分。

在人类经济思想发展史上,只有到了亚当·斯密,才第一次从形式多样、纷繁复杂的具体劳动中抽象出“劳动一般”这个范畴川,把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并以探求一国财富如何增长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开创了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经济学。

马克思是在继承了亚当·斯密在“劳动一般”问题上的贡献,并且科学地阐释了这项研究之所以能在亚当·斯密那里取得重大进展的原因,即:人们之所以能够对任何种类的劳动予以同样看待,并且确立劳动在现代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并不是聪明的人脑对由各种具体劳动组成的“具体总体”进行了总结和归纳,而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劳动在现实中形成了一个十分发达的“总体”。在社会经济运动过程中,任何一种劳动已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特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说来只是偶然的形式,因而是无差别的。劳动已经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成了创造财富的一般手段,而不再是与具有某种特殊性的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它发生在资本主义社会,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对现代社会开辟财富之门具有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认为,“劳动”“抽象劳动”这些作为现代经济学的起点的范畴的产生,是与以追求货币为目的的雇佣劳动制度的产生相联系的,它打开了现代劳动分工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之门。所以,承认劳动价值论,承认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就为现代社会打开财富创造之门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今天人们生产产品、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再是以生产简单工具和简单日常用品为基础的、只需要很简单的工艺流程就可以完成的简单劳动,而是需要许多现代化的机器设备等资本要素的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复杂劳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链条也大大地拉长了。但是,即使是最复杂的生产工具和机器设备,如果向前层层推移,最终都归结于人类的活劳动,劳动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仍然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马克思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明确地说到 “一切劳动,从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从另一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劳动不再仅仅是指体力劳动还应该包括脑力劳动,即技术创新、知识应用、理论研究和企业管理等类型的脑力劳动,而且脑力劳动正逐渐取代体力劳动的主体地位,劳动创造价值仍然是正确的。

(二)社会必要劳动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这部分主要是理解劳动价值论中“价值”二字的含义及其理论的和实践的价值。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虽然是在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科学遗产的基础上得来的,但对价值概念的内涵却给予了极大的丰富和创新。

首先,与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同,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这就扬弃了斯密的“劳动一般”在形式上、内涵上的模糊性和局限性,而把一切形式的人类脑力和体力的消耗都算在“劳动”范畴之内,保证了范畴使用的彻底性,扩大了“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用马克思自己的话说就是:“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首先由我批判地证明了的。这一点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其次,马克思用“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组范畴独具特色地说明了他所理解的劳动价值论是如何确定商品的价值、又如何深刻地说明了商品交换中所蕴含的深刻矛盾及解决矛盾的方法的。在马克思看来,形成价值的劳动不是一般的劳动,也不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而是经过市场的选择被证明是社会所需要的、必要的劳动,因此,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普通的劳动时间,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种界定不但说明了商品交换所依据的量的关系的决定、商品交换的性质,而且说明了价值的实现途径及其所体现的社会关系。它极大地扩展了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内涵,把对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和运用推到一个相当高的理论和实践层次。

可见,“社会必要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组概念,在说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前资本主义自给自足经济的区别,说明商品交换过程所体现的社会关系的同时,为商品交换过程的实际运作和人类劳动分工体系的深化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物化劳动并不创造价值

这就是说,在明确了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更明确地说是由社会必要劳动,—创造的、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一前提下,在一个具体的生产环节和阶段,如在企业中,物化劳动并不创造价值。

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活劳动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脑力和体力的消耗,物化劳动是指凝结着过去劳动的生产资料;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只有活劳动才能创造新价值,而物化劳动只是借助于活劳动转移价值,它本身不能增加价值量。

说物化劳动不创造价值,其实只是说物质资料不创造价值。因为物化劳动的存在形式就是物质资料,二者只是对同一个事物的不同表述。物化劳动是由过去的活劳动转化或异化而来的,他们是活劳动的凝结,是活劳动的物化。物化劳动只有靠活劳动的推动,并且只有与活劳动结合在一起,才能运行起来,发挥作用。否则,只是一堆死物。在现代经济中,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生产过程中活劳动的比重不断下降,物化劳动的比重不断上升。但是,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物化劳动始终离不开活劳动的推动,即使是所谓的无人工厂或无人车间,也需要一定的活劳动来启动机器和维护机器。物化劳动转移价值和活劳动创造价值的本质关系没有发生变化。

实际中,使用不同的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包括自然力)的劳动者,在同样的时间里,所创造的价值是不同的。在使用机器以及任何高效率的技术设备、能源、原材料和其他可利用的自然力之后,为什么同量劳动时间会创造更多的、十倍、二十倍或上百倍的价值呢?张仁德教授认为,其中的原因有两条:第一,劳动者在使用高效率技术设备时,他的简单劳动上升为复杂劳动,同量复杂劳动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第二,高效率技术设备等生产资料可以提高劳动者创造价值时的劳动生产力,从而即使劳动者脑力和体力支出不变,在高效能生产资料的帮助下,他的劳动生产力会大大提高,社会也会承认他的同样的劳动时间具有更高的集约程度,因而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在现代化生产中,作为物化劳动的机器设备的地位在上升,转移价值的比重在增大。大量的使用物化劳动,能成倍的提高劳动生产率,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物化劳动虽然不是价值的源泉,但它是创造价值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并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是劳动过程赖以进行的物质条件,它构成了价值载体的物质内容,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物质生产要素是价值形成的必要条件,没有它,劳动者就不能创造价值。因为劳动只有与物质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进行现实的生产,才能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同的物质生产要素对劳动创造价值所起的作用不同。’同样的劳动者,如果他们使用的劳动工具不同,在同一劳动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就不同,创造的价值也不同。物质生产要素的优劣直接影响劳动生产率,从而影响企业利润或剩余价值。高技术设备的采用大幅度地提高了活劳动的生产率,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变或下降幅度较小的条件下,使单位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量成倍增长。

二、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个时期以来,报刊上发表了一些批评和否定劳动价值论的文章。有人认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劳动价值论就没有用了。这种观点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对待的态度应该是在坚持中促进发展和在发展中丰富。即坚持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观察问题的方法、立场;坚持根据历史观和剩余价值观的客观规律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这是根本原则问题。我们决不能离开本国的实际和时代的发展来谈,那是一种空洞的理论,而是要以中国的问题、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历史地科学地对待。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我们党结合现代经济理论和我国经济建设的具体实践,提出的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道路的指导理论。自党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以来,在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中,这一理论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与时俱进的思想在经济指导理论领域一直走在了前面。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结合,具有什么样的现实意义呢?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二)劳动价值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

党的十四大报告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改革的目标,同时也指出,要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而价值规律的理论基础就是劳动价值论,离开劳动价值论,价值规律便不复存在。研究价值规律,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对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然具有现实意义。

1.有利于调节产业结构均衡发展。当产业结构非均衡时,供求的严重不均必然会表现于价格背离价值的大起大落,经济上的大盈大亏。而市场引导价格向价值靠拢的过程,也是供求关系平衡、产业结构合理化的过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通过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实现。市场经济是由供求变化调节的经济。供求调节是通过价格围绕价值波动来实现的。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当价格跌到价值以下时,生产者要受损失,他们会把生产要素转移到其他部门;求过于供,价格上涨,当价格涨到价值以上时,生产者会获得额外收益,其他部门的生产要素就会转移到这个部门来。供求变化调节,实际上是价值规律在那里调节。市场化改革二十年的成就证明,只要我们尊重价值规律,我们的事业就能向前发展;相反,如果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我们就必然走弯路。

2.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收人分配制度。第一,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在当代,无论从各种生产要素在价值和财富创造中的实际贡献来看,还是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来看,都应鼓励和保障劳动、技术、管理、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技术、管理、资本乃至信息等生产要素之所以应参与收益分配,是因为它们参与了社会财富和价值的创造,并在其中发挥了作用,甚至是重要的作用。作为要素的所有者有权获得收益,这既是生产要素所有权在经济利益上的实现形式,又是对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和价值创造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回报。这就要求我们深化收人分配制度改革,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很好的结合起来,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的投人。在现阶段,我们特别要加快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因为没有完善的要素市场就不能形成合理的生产要素价格,按要素分配也就不能有效地进行。第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深化收人分配制度改革,在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很好的结合起来的同时,还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人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人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人。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人,取缔非法收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人者比重,提高低收人者收人水平。在这一过程中,劳动价值论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协调的作用。

3.有利于促进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在商品生产中,劳动生产率和使用价值量成正比,劳动生产率越高,物质财富越多;和价值量成反比,劳动生产率提高,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会降低。价值量降低,就表明这种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但在市场上仍然按社会价值出售,生产者可以由此获得超额收人,并在竞争中占据优势。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这种矛盾,是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动力。马克思在谈到相对剩余价值时曾说 “商品的绝对价值本身,是生产商品的资本家所不关心的。他关心的只是商品所包含的、在出售时实现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实现本身就包含着预付价值的补偿。因为相对剩余价值的增加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成正比,而商品价值的降低和劳动生产力的发展成反比,因为同一过程使商品便宜,并使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提高,所以就揭示了一个谜:为什么只是关心生产交换价值的资本家,总是力求降低商品的交换价值。”

4.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持续发展。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创新的贡献,是普通的活劳动所无法比拟的。马克思在当时的条件下,虽然也分析了技术进步和先进机器对商品价值的影响,但那时毕竟处于工业经济时代,不可能预测到一百多年之后发生的新科技革命,特别是以电子计算机、生物技术、微型技术、海洋技术、新能源和新材料、互联网等的发明和应用为标志的新科技革命,极大的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今日,科学技术在现实财富生产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就会使劳动者具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使劳动者的劳动能够得到自乘,从而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以劳动价值论为指导,正确认识科学技术在创造社会财富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才能推动科学技术不断的发展。

第5篇:劳动价值论意义范文

[基金项目]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马克思的文化批判理论研究”(11YBA054)

[作者简介] 龙佳解(1953—),男,湖南常德人,湖南大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文化哲学研究.

[摘要] 马克思在诠释异化劳动四种表现形式的过程中运用了价值介入的研究方式。价值介入研究方式旨在将价值预设与经验材料有机结合,克服主观与客观的二元分立。马克思关于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的价值预设,凸显了马克思思想的批判特质。这种批判特质不仅被法兰克福学派所继承,而且对认识当今社会也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价值介入;法兰克福学派;研究方式

[中图分类号] A81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8—1763(2013)05—0101—05

马克思的异化劳动概念不能解读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工人生产活动的一种事实性描述,而是借助于价值介入对这种经验事实的诠释。马克思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既不能单纯解读为是对价值预设前提的抽象演绎,也不能像通常所理解的是纯粹地对工人劳动的经验材料的抽象归纳。质言之,马克思朝着融合两者的中间道路前进,这条道路是一种克服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两种认识路线二元分立的可能性探索。这种价值介入研究方式不仅为法兰克福学派所继承和彰显,而且,日益被确认为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

一异化劳动理论蕴含的价值

介入研究方式

所谓价值介入是指人们对事实的认知过程渗透着主体价值或评价因素的影响,使得人们通过认知活动所获得的一切事实性认识,都内蕴或负载着认知主体的价值意识、价值取向。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隐含了价值介入的研究方式。

就理论研究的对象而言,马克思强调要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不要像国民经济学那样,当他想说明什么的时候,总是置身于一种虚构的原始状态。这种原始状态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1]由此可见,马克思明确地将当前的事实而非像国民经济学家们将“虚构的原始状态”作为研究的对象或立足点。所以我们看到马克思对“当前的经济事实”有一系列客观描述:“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2]

但是在对工人的生产劳动是异化劳动的论证时,马克思预设了作为人的类本质的劳动应该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马克思将劳动的一般本质内涵设定为“积极”、“自由”和对自己本质力量的确证等,并将其作为考察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劳动的价值参照点。所以,“异化只能被理解为非异化状态的缺失,每一种状态都是另一种状态的参照点。”[3]异化了的劳动只能通过“非异化劳动”这一参照点得以说明,因此,“不积极”、“不自由”和“否定自己”的劳动都是异化了的劳动。

同样,在考察现实中工人的劳动仅仅沦落为一种“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时,马克思认为人的劳动是由“普遍的”、“自由的”和“能动的”等活动所表征出来的人的一种自我实现。它应该是人们所向往的,因此也是人的目的。所以,就马克思对劳动一般本质的解读而言,劳动不仅只是一种谋生手段,而且应该是满足劳动本身需要的手段,即劳动也是一种目的。因为劳动本身就是一种矛盾的统一体:一方面,劳动作为人的本质是人的内在需要,因而是目的;另一方面,劳动作为满足人的生存需要的一种活动,又表现为手段。[4]

湖南大学学报( 社 会 科 学 版 )2013年第5期龙佳解,黎昔柒:论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

更进一步,在阐释劳动的本质时,马克思揭示了劳动的一般本质与现实劳动的对立统一关系,这种对立统一关系构成了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逻辑进路。马克思认为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提出的劳动创造人的观点凸显了劳动的一般本质。

黑格尔对劳动一般本质的确证是通过主人与奴隶的辩证法来说明的。黑格尔认为奴隶“对于事物的陶冶不仅具有肯定的意义,使服役的意识通过这种过程成为事实上存在着的纯粹的自为存在,而且,对于它的前一个环节,恐惧,也有着否定的意义。”[5]这里奴隶“对于事物的陶冶”不仅克服了人对自然界的依赖意识,而且克服了作为奴隶的人对其主人的恐惧意识。因为奴隶的劳动并非是满足自身的自然欲求,而是为主人劳动,满足主人的欲求。因此,奴隶的劳动与劳动相应满足的奴隶的自然欲求相分离,劳动就具有了超越自然欲求的意义。而且,奴隶“陶冶事物”的劳动,使奴隶作为主体的自我意识得以体现,即劳动使奴隶具有了自为存在的意识。所以奴隶通过劳动克服了依赖意识和恐惧意识而获得了自由意识。

就此,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但是黑格尔却撇开了“劳动是在人的外化范围内或者作为外化的人的自为的生成”这一事实,即撇开了奴隶现实所从事的劳动是一种异化劳动的事实。因此,黑格尔虽然发掘出了奴隶的现实劳动的积极方面,却有意回避了奴隶的现实劳动的消极方面,即劳动的异化形式。而且,由于其唯心主义体系的禁锢,“黑格尔把一般说来构成哲学的本质的那个东西,即知道自身的人的外化或者思考自身的、外化的科学,看成劳动的本质”。[6]因此,马克思认为黑格尔没有看到现实劳动的消极方面,并且最终只是将劳动理解为抽象的、积极的和精神的劳动,即仅仅将关于人的理论研究活动看成是人的真正劳动。而且将劳动实践理解为他的哲学体系的绝对理念自我实现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马克思对劳动异化状态的价值评判蕴含了“实然”与“应然”的对立统一。他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的现实劳动状况中,工人在意识中把实现自己的生命活动根本特性或自己的类本质的劳动变成了一种维持肉体生存的劳动,沦为了一种满足动物性质直接需要的手段,这是因为工人的现实劳动作为一种异化劳动遮蔽劳动的自由自觉的特性,反而使工人产生了异化的心理。

因此马克思觉得应该去蔽,将现实劳动中所具有的“自由的”、“有意识的”等特性发掘出来,并且作为人“应然”的类本质。他指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7]并且进一步在比较人的生产活动与动物生命活动的区别中论证“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是人的类特性。

但是在马克思所揭示的“应然”与“实然”两种劳动状态中,“应然”的劳动状态并不是脱离“实然”的劳动状态而独立存在的东西,也不是某种先在的东西。恰恰相反,这里由“实然”的劳动过渡到“应然”的劳动是理论研究的思维抽象,是对“实然”劳动中所隐含的积极方面甚至可以说是其实质性方面的抽象和概念化。而且这种经过概念化的“应然”劳动范畴并不缺乏理据可以让马克思作为评判处于各种社会历史形式下的现实劳动的价值尺度。因此,这里“实然”的劳动与“应然”的劳动的对立统一成为异化劳动理论研究中一种必不可少的思维方式。

二马克思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赖以成立的根据

关于异化劳动的论证,马克思不自觉或无意识地采用了价值预设的立场,这种立场是研究者的主观使然,还是社会研究有其内在的、深刻的必然性?

首先,劳动一般是一个价值中立的概念,无所谓价值评判之义。异化劳动范畴的价值评判之义主要来自于“异化”一词。“异化”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alienation”和“alienare”。前者有外化、物被别人占有等含义,而后者有转让、分离、被异己力量统治、被异己力量支配等含义。[8]而且,“异化”含有在一段时间内,“什么”变化为“什么”,以致“变化后”的什么与“所预期”的什么有所不同、甚至会相互排斥、对立的过程与结果相关联之义。因此,异化本身的辞源含义就隐含了“实然”与“应然”两种因素或状态分立或对立的结构。

其次,就异化思想演进的脉络而言,在马克思之前有代表性的思想家霍布斯、卢梭、黑格尔等异化思想或理论也都蕴含了价值预设的立场并采取了价值介入的研究方式。

霍布斯将异化解读为:由于公民的“社会契约”而产生的国家使公民的权利和意志异化,使它们变为国家固有意志的工具。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预设了人性本恶,由此推导出人类的原初状态是“一种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战争的状况”。同时,霍布斯又预设了人都是具有理性的,“每一个人都是为他自己的理性所统治。”[9]正是基于人类的这种原初状态和人类文明的存在需要秩序,因此,人们愿意将自己的权利让渡给某个被称之为“君主”的人。由此可见,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的提出,离不开人性本恶和人是理性的价值预设,是运用这些价值预设去诠释国家的出现这种历史事实的产物。

卢梭不仅在“权利转让”的意义上,而且也在“被异己力量统治、支配”的意义上使用异化一词。他认为人们通过“社会契约”而建立起来的国家,结果成了“权贵们”或“首领们”的工具。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异化思想,就其研究方式而言,继承了洛克的人与生俱来是平等的、自由的,具有某些保障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权利的价值预设。卢梭正是运用价值预设来阐释君主专制国家现象而形成他的异化思想。

黑格尔将霍布斯、卢梭在政治哲学意义上使用的异化范畴转变为一般哲学范畴。在黑格尔那里,异化表现为三种基本形式:其一是绝对观念从自己的抽象逻辑状态转化为自然状态;其二是人类社会历史领域的客观精神对象化为社会制度和人们的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其三是作为个体的人的精神物化为他的劳动的产品。黑格尔之所以认为精神的物化、对象化是一种异化,是因为他预设了精神在本质上是自由的。因而精神从自己的抽象逻辑状态转化为自然状态,就使得自由的精神被受外在必然性所支配的自然状态所束缚而丧失了自由。同理,精神对象化为社会制度、社会领域和劳动产品,也使得本质上自由的精神被自己的对象化活动和对象化产物所束缚。所以,黑格尔的异化理论也是以精神的本质是自由的价值预设为前提的。

由此可见,上述三位思想家用以诠释社会现象所形成的异化思想或理论,都以某种价值预设为前提,都是其所预设的价值判断介入其所诠释的社会现象的研究方式的产物。这种研究方式是历史上思想家们没有意识到而共同采用的研究模式,它被实证主义所遮蔽而被现代诠释学所揭示和证成。

就现代诠释学的立场而言,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最根本区别在于:自然现象独立于人而客观存在。因此,对自然科学的理论或者说人们去理解自然现象,是可以有不受个人价值判断影响的客观方法,去判别其理论或理解的正确性。这就是运用“准确预测的实效性原则”来保障其理论或理解的客观性。然而,社会现象的出现离不开人,在某种意义上,社会现象可以说是人创造出来的,尽管这种创造活动离不开一些独立于人而存在的自然物质条件。因为从事社会实践的人是依据其身上负载的社会文化或价值系统对这些客观的自然物质条件进行演绎才形成社会现象的。所以在其本质上社会现象主要是由“文化意义”或“价值系统”构成。因此,要理解和把握社会现象,不能单纯采用自然科学模式的客观观察,而一定要加入研究者的演绎。由此,研究者的价值预设及其价值介入的诠释就必不可少,并且它构成了理解和把握社会现象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理解或者把握某种社会现象是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的对话和沟通,是一个双方视阈相互作用不断演绎的双向历程。在这一历程中,既没有主客的严格划分,也没有唯一而客观的了解。唯有通过双方的“视阈融合”才可达至理解。因此,实证主义者将自然科学研究模式普遍化,用来研究社会现象,其主张所谓价值中立的社会研究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同时,现代诠释学也认为,理解或把握某种社会现象不单只是一个知识论上技术或方法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存在论上的问题。因为了解社会现象的过程便是一个社会现象。社会现象固而由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两者的价值系统和文化意义构成。而且,社会价值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语言来建构和传递。语言具有共通性和互为主观性的意义,此种意义不但使得人际间的沟通成为可能,同时也构成人类的社会生活。我们用语言去描述社会世界的时候,也是在创造此社会世界。所以,我们所使用的语言并不纯然是一种工具,仅仅用来描述一些独立而客观的社会现象,它同时也是构成社会现象的一个要素。因此,我们通常所描述的社会事实可以理解为一种“制度性的事实”,它们实质上由语言、价值系统和文化意义等构成。在社会研究中不存在像实证主义者所认为的无须使用演绎理解仅凭具有共通性和互为主观性的感觉感知和验证的“社会基本现象”。

从了解社会现象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现象的视角出发,社会研究不仅仅是在知识论上的对社会世界的了解和认知,同时也是一种道德上的实践,一种宏观层面上的道德实践,即研究者个人对群体、社会或国家的义务和言责,其中包括对各种社会流行价值观的批判。[10]因此,社会研究实质上是研究者的一种道德实践,价值介入的研究方式也就不可缺少,它反而体现了研究者个人的道德责任感和道德担当精神。由此可以证成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采用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的合理性。

三法兰克福学派对马克思价值介入

研究方式的揭示与弘扬

马克思的社会研究自觉地将其定位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但是,马克思由于受流行的实证主义的束缚,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研究方式是反实证主义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反而认为自己是遵循了实证主义所坚持的价值中立的研究方式。

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家们继承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精神,并将自己的理论标识为“批判的”。他们吸收了现代诠释学的思想,将社会批判和现代诠释学相结合,揭示出马克思批判理论中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并以此来发展自己的社会批判理论。

在阐明社会批判理论的纲领性文献中,霍克海默通过扬弃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思维方式的对立阐发出了他的社会批判理论。他指出,“当代哲学文献完全没有抓住贯穿整个哲学史,而且在今天的历史境况中似乎成为最具有决定性的东西的两种思维方式的对立:即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11]而这种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绝对对立思维方式使我们看不到“在我们所说的客观的东西之中,主观的因素在起作用;而在我们所称的主观的东西之中,客观的东西也在起作用。因此,要历史地理解一种理论,我们必须把握两个方面的相互作用,即人性的与超人性的,个体的与类的、方法论的与实体论的,任何一方,作为实在,都不能离开另一方。”[12]在这里,霍克海默认为必须拒斥对主观与客观互相孤立、分离的理论理解或诠释,而强调一种两者交互作用的解读,而且他认为理论只能是具体的,不存在解决主观与客观的“一般公式”。霍克海默认为社会科学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可分为辩护性的研究和批判性的研究两种类型。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将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当作“自然的”和“永恒的”,而且企图利用“精确表述”或“数学”等价值中立的方法来研究社会,并将一切概念与范畴固定化,其结果是以自己的智力劳动来维护资本主义的现存制度。虽然从事辩护性研究的理论家们也声称自己的研究是恪守“价值中立”的,但是他们将资本主义制度视作“自然的”和“永恒的”这种观点就是一种价值预设。所以,他们的研究方式实质上并非是“价值中立的”,而是价值介入的研究方式。马克思的批判性研究将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看作一个历史过程,从而着力于暴露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弊病并且发掘其内部隐含的发展趋势,证成资本主义的“非理想性”和“非自然性”。当然,这是一种含有价值预设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同时也是一种道德的实践。

哈贝马斯接过了霍克海默社会批判理论的旗帜,并立足于社会研究的价值负载来批判实证论的价值中立观点。他属于“两面作战型”的人物:“一方面,拒绝纯思辨的先验形而上学玄学,强调经验成分对哲学研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否认直接的经验—分析科学能洞察人类行为的本质,认为要真正认识人,就必须充分揭示‘理解’的普遍先决条件”。[13]在这里,哈贝马斯的研究方式与马克思运用价值预设阐释资本主义社会的经验事实形成异化劳动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另外,在《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中,哈贝马斯还基于韦伯和帕森斯对工具理性的分析指出了“劳动”和“交往行动”的根本区别。劳动是一种合目的的指向自然界的实践活动,一种工具理性处于支配地位的活动,它强调对手段的合理选择。而且,这类活动按技术规则进行,并且以经验知识为基础。交往行动是指以符号为媒介的主体间的相互作用。它必须遵守特定的道德规范,而这种规范规定着主体间相互的行为期待,并且必须得到相互交往的至少两个行动主体的理解与承认。[14]哈贝马斯反对将生产劳动的内在机制推广为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内在机制,认为不能用生产劳动的内在机制来理解交往行动。因为生产劳动立足于工具理性和以个人利益为归属的道德取向,这种取向与科技理性、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机制对人类行为的制约不无关系;而交往行动的进行必须以平等、相互尊重、说服而不是压服等一系列价值理性为预设的立场。虽然哈贝马斯对劳动的内在机制的阐发具有片面性,我们不能苟同。同时,他对交往行动的推崇也具有将交往行动理想化的色彩。但是,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的研究也是采用了一种用价值理性来批判抵制工具理性在当代泛滥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

四马克思价值介入研究方式的批判视阈

马克思认为理论研究的目的不仅仅在于“解释世界”,而且从根本上说来是为了“改变世界”。因而马克思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必然是批判性的。

就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利奥塔的视角而言,马克思关于人的劳动应该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的价值预设,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知识,而是属于个人的、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和神话的“故事”范围的“叙事”。作为一种“叙事”,它在结构上表现为一种三元关系:叙说者、聆听者以及叙述所论及的第三者。由此,马克思上述叙事的结构可分析为:叙说者毋庸置疑是马克思本人,叙述所论及的第三者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雇佣劳动,那么其聆听者则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占人口大多数的无产阶级群体。由此可见,马克思希望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异化劳动改造为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的叙事契合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追求自由和解放的共识。根据后现代主义的观点,人民的共识是某种叙事具有合法性的标志。[15]这意味着马克思关于人的劳动应该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的价值预设是否是真理,其理据不是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需要诉诸于它能否实现来加以确证,而是只要符合它所诉诸的聆听者们——无产阶级共同的价值取向与追求即可。

就现代诠释学的视阈而言,研究者在社会研究时所持的角度不能仅仅解释为是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价值系统或根据某种“科学社群”的规则而建立起来的问题和假说,而其往往表现为研究者个人的“偏见”。“偏见”构成了研究者的特殊视阈。然而,“偏见”绝不是理解某种社会现象时要加以消除或者说能够加以消除的东西,而是理解得以发生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同时,“偏见”表现出研究者面对世界的开放倾向。著名现代解释学家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认为:“事实上,我们存在的历史性包含着从词义所说的偏见,为我们整个经验的能力构造了最初的方向性。偏见就是我们对世界开放的倾向性。”[16]由此可见,马克思关于人的劳动应该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的价值预设,即使是作为他个人的一种“偏见”,这种“偏见”也表现出马克思思想向未来世界的开放性,是对其所处时代资本主义主流价值观的批判并力图摆脱其束缚的表现。

马克思的批判性的价值介入研究方式所持的价值预设不仅促成了理论的诞生,而且仍然可以成为批判当代社会现实的价值尺度和理据。马克思证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雇佣劳动是异化劳动所依据的人的劳动应该是自由自觉的活动的价值预设仍然对现今社会人文关怀的缺失有着批判意义,而且对破除现代人的自我理解也具有启迪意义。现今社会人文关怀的缺失主要表现在工具理性与“资本逻辑”的结伴同行扩展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对人自身活动的价值关切几乎萎缩成了可有可无的缀饰。工具理性片面地将“合理性”理解为手段的有效性,追求以最低成本达至预定目的,从不思考人的活动的目的的合理性。因此它总是促使人以计算的手段去对待自己与他人,这就使人的实践活动以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为目的。而资本逻辑所衍生的货币拜物教使追逐货币而非以自身的发展成为了人的实践活动的目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对工人来说,维持工人的个人生存表现为他的活动的目的,而他的现实的行动只具有手段的意义;他活着只是为了谋取生活资料。因此,在私有权关系的范围内,社会的权力越大,越多样化,人就变得越利己,越没有社会性,越同自己固有的本质相异化。”[17]在现代社会中,这种人的目的价值与工具价值相互倒置的生活方式由于肆意流行而被现代人所认同,并且构成了现代人的自我理解。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所依据的人的劳动应该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并且它构成的人的类本质的价值预设可以激发现代人对这一自我理解进行反思,并重新评估这种自我理解。而这种反思和重估,它是现代人跳出工具理性和资本逻辑束缚的不可或缺的第一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奥尔曼.异化:马克思论资本主义中人的概念[M].王贵贤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4]Т·H·奥伊捷尔曼.马克思早期著作中的异化问题[A].《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研究(文集)[C].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

[5]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9.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8] W.舒芬豪尔曼·布尔.民主德国《哲学辞典》“异化”条目[A].燕宏远译.异化问题(下)[C]陆梅林,程代熙编选.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6.

[9]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M].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10]阮新邦.批判诠释与知识重建——哈贝马斯视野下的社会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

[11]霍克海默.批判理论[M].李小兵等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12]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外国哲学研究室.法兰克福学派论著选辑(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13]张博树.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中译本序)[M]. 张博树译.重庆:重庆出版社, 1989.

[14]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M].李黎,郭官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15]陈嘉明.社会规范本质的哲学解释[J].江海学刊,2000,(5):100-104.

第6篇:劳动价值论意义范文

价值,是一个非常重要、涵盖非常广泛的概念,由于研究对象不一样,各种科学领域的价值观是很不相同的。然而,只要仔细分析,除去某些肤浅之论,各种学说的价值概念还是存在着共通之处。文化经济学无暇顾及历史上和现实中关于价值问题的争论,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寻找不同价值观的交汇之点。

文化经济学认为,价值是客观对象对于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意义。这个价值概念是普适的,不仅在商品社会中适用,其他社会中也适用;不仅在经济学领域适用,在伦理学、哲学、美学等领域也适用;不仅适用于人类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也适用于同一历史时期不同的人类生活领域。

这个价值概念是一个阴阳统一体,一面是主体(人),另一面是客体(客观对象),主体和客体通过“意义”联合为一,构成一个价值形态。

价值形态的主体是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人对价值形态的客体,即客观对象有某种需求;客体身上内含着某种属性,也可以满足主体的需求。

价值形态表明,价值是主客统一之物。其中,作为主体的人处于中心位置。如果没有人,没有主体的需求,那就无所谓价值。只有当主体的某种需求同客体的某种属性相互吻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时候,才有意义、才有价值。

价值形态也表明,价值是一个矛盾之物。按照辩证法的规律,价值形态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的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价值是一个文化之物。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人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东西,都是文化,价值从根源上说天生是一个文化之物。

在价值形态中,客体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意义,是客体身上存在着的,同时又是主体感受到、认识到的,这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现象。实际上,价值是文化的内在特性。任何文化,对人的生存和发展都是有意义的。这种文化涵义在价值的展开中显露得更清楚。

经济科学家的大师们,从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到马克思,都在劳动价值论的研究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伟大成就,使后世之人对他们一直怀着崇高的敬意。

但是,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两百年来,劳动价值论始终不能成为贯通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也不能指导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市场机制的运行,而且在各派经济学家之间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例外,它使劳动价值论的研究登上很高的境界,并且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

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没有终结价值科学的真理,而只是为后人打开了深入认识商品价值的科学之门。

文化经济学认为,商品的两重性不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而是价值和价格(交换价值)。

商品,包括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因为对人的生存和发展有意义,因而有价值;因为能够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某种需要而在市场上被交换,因而有价格。价值是商品内在的,价格的是价值的表现。价值和价格构成商品的两重性。

商品的价值从何而来?是社会的人生产出来,“生产”这两个字在新的价值论中具有枢纽的意义。文化经济学将直接用“生产价值论”代替“劳动价值论”。

用“生产”代替“劳动”,用“生产价值论”代替“劳动价值论”有几个好处:继承劳动价值论的传统,高度肯定价值创造者的崇高地位;可以把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贯通起来;使价值理论变得相当简明,文化经济学主张的生产价值论,只保留生产、价值、价格、货币等很少的几个概念;克服了劳动价值论遇到的难题;突出了价值理论对经济实践的引导作用。

第7篇:劳动价值论意义范文

[摘要]准确理解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内涵,需全面把握其适用的范围和限制条件;劳动价值论在研究对象、价值“概念”、以及理论发展方向等方面存在着客观的限制条件。劳动价值论必须从其本来的理论限制条件范围内去坚持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真理都既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劳动价值论概不例外。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必须坚持科学的方法,在其本身成立的前提条件下发展。目前理论界存在一种错误的趋势,就是对劳动价值论采取随便宰割的方式,要么断章取义,要么从实用的角度加以取舍,一方面认为劳动价值论应该能解释一切问题,另一方面又认为劳动价值论不能解释现实问题,故其过时了。论文百事通同一研究对象因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思路,分析不同的问题也有不同的概念系统,不同的假设系统也给理论留下不同的发展空间和方向。任何理论都有存在的条件和限制的范围,在此之内是真理。所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因其研究对象的特殊也形成特定的理论限制条件。我们从以下三个层面,分析劳动价值论的限制条件,进而准确理解其劳动价值论的内涵。

一、劳动价值论的对象限制

理论就是对研究对象的一种应答。研究对象包括对象之间的范围、内在的关系和逻辑可能性空间。法国著名的结构主义的者路易阿尔都塞,将其称之为“问题框架”,它指由一系列问题结合起来构成的特定的问题结构或问题体系。阿尔都塞认为任何“文本”都是双重的或双层的结构。第一层是表面的文字结构,即“可见的话语”,表现为概念、句子之间的逻辑联系等。第二层是深层的、潜藏在无意识层次中的语言结构。他把潜藏在“文本”深处的结构称之为“问题框架”。“正是问题框架的概念在思想内部揭示了由该思想的各个论题组成的一个客观的内在联系体系,也就是决定该思想对问题作何答复的问题体系。”认为脱离“文本”的“问题框架”,从字面行文来对原著和思想进行阅读和理解,极易造成误断和歪曲。

经济理论只不过是用来说明和解释某一研究对象的简单或理想化的“模型”。不同的经济理论也就构成对不同研究对象的回答。所以必须梳理价值论发展的内在逻辑,把握劳动价值论的深层结构。劳动价值论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内在联系,就构成其特定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框架”。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中的逻辑矛盾或悖论的发现,事实上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起点。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论概念的歧义性,导致价值论的混乱和不彻底性。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价值论方面存在的逻辑矛盾和显示出的演进方向,就成为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者和继承者——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论既定的研究对象和理论前提,并决定劳动价值论研究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的选择。

亚当?斯密认为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和商品交换中所购买的或支配的劳动,在量上看作是相等的,不变的。以“劳动的价值永远不会变动”为前提得出了劳动决定价值和收入决定价值二元价值论。马克思在批判“马尔萨斯片面发展了斯密价值论错误”时,明确指出:把“劳动量和劳动的价值这两个用语等同起来”,“纯粹是同义反复”,“直接同工资相交换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能力,正是这个混淆造成了谬误”,“但决不能从上述反复中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定的劳动量等于工资中或者说构成工资的货币或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也不能说,工资的价值等于代表(同工资相交换的)劳动的产品的价值,因此,代表所能买到劳动的价值所包含的劳动的那些商品价值和用来购买或支配这一定劳动量的那些商品的价值,是不大相同的。”斯密有时把商品的价值量归结为劳动时间,主张“客观价值论”;也有时把形成价值的劳动看作劳动者对“安乐、自由与幸福”的牺牲,而不是把劳动看作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这样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了主观主义的解释。斯密价值论多元性是造成价值论在不同的方向发展的根源。

李嘉图混淆了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之间的交换与资本与劳动(力)本身商品的交换的区别,价值论从商品之间交换向劳动力商品转移时,出现了价值规律的例外和反常。“因为他(李嘉图)始终是以在资本家和工人间分配的成品为前提,却不去考查导致这一分配的中介过程——交换。”“李嘉图对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和表现在交换价值上的劳动没有加以应有的区别。李嘉图那里,到处都把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同表现交换价值的劳动混淆起来。”其他经济学家,混淆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区别,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别,价值与其独立形式货币的区别,价值量与价值实体的区别,形成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认识。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马克思把价值理论逻辑上的矛盾或认识上的错误的根源,同时指向了“商品的价值和商品特殊形式——劳动力价值的关系问题”,从深层次上发现: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的混乱、不彻底、庸俗化等都与无法正确把握“商品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这一“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相关。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问题相互依托、相互参照,成为同一问题两个方面,成为劳动价值论的内在结构。因此,马克思从商品价值的共性和劳动力商品价值个性的辩证统一中,建立了劳动价值一元论,实现了劳动价值论的一场革命。只有从这一特定结构出发,才能理解劳动价值论的精髓。

二、劳动价值论的“概念”限制

价值概念的多义性和使用中的混乱,直接影响了价值理论的相互沟通,成为深入研究价值理论的最大障碍。劳动价值论首先要清除对价值概念的误解,明确价值概念的内涵,设定其适用条件和范围。

第一,价值是社会关系范畴,而不是物自身的不变的“实体”范畴或“属性”范畴。马克思明确反对把价值看作是绝对东西,看作物的属性的作法。把”价值变成某种绝对的东西,变成‘物的属性’,而不是把它看作仅仅看成某种相对的东西,看成物和社会劳动的关系,看成物和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劳动的关系,在这种社会劳动中,物不是作为独立的东西,而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的表现被规定的。”马克思强调价值是不同于使用价值的另一种相对的社会存在,劳动价值论是为了说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社会中,如何实现“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的问题。简单地说,就是揭示在什么利益关系或生产关系条件下才能使私人劳动变成社会劳动,而这与个人具体劳动的特点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价值是社会劳动,而不是具体劳动或私人劳动。价值必须通过交换环节而实现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移。用来自己消费的劳动,无法社会化的具体劳动或使用价值都不是价值。劳动交换和劳动社会化是价值的本质。马克思强调“商品作为价值是社会的量,因而和他们作为‘物’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代表人们在其生产活动中的关系。价值确实包含交换,但是这种交换是人们之间物的交换;这种交换同物本身是绝对无关的。‘价值’的概念的确是以产品的‘交换’为前提的。产品作为商品的交换,是劳动的交换以及每个人的劳动对其他人的劳动的依存性的一定形式,是社会劳动或者说社会生产的一定方式。…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自然科学家发现,鼻烟和油画由于什么自然属性而彼此按照一定比例成为‘等价物’。”

第三,价值是衡量社会劳动的尺度,只是财富的一种形式,而不是财富本身。配弟在《租税论》中也讲到,“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财富是自然物品本身固有的和人类劳动创造的所有使用价值的总和,价值只是衡量社会劳动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随着人类必要劳动耗费的减少,社会生产力、自然生产力的极大提高而变得没有意义,终究要退出历史舞台。“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耗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的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又说:“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马克思、恩格斯一再批评“劳动是财富的惟一源泉”,“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的说法。价值作为财富的一种暂时的历史的形式,并不是对所有使用价值的衡量,只是对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劳动耗费的比较和核算。商品交换的双方要计较各自为生产商品花费了多少劳动,计算和比较二者是否相等,是否可以相互补偿,如果可以,就成交。吃亏的事是谁也不愿意干的。这里加以计较和要求补偿的劳动耗费就是价值。

第四,价值既是一种矛盾关系,又是解决矛盾的中介手段。商品生产中包含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是价值产生的内在根源。商品在物物交换过程遇到的困难是这些矛盾的直观表现。一般等价物的形成,即价值从观念形式发展到独立的货币形式,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中介和手段。人们在进行劳动耗费的计算和补偿时,抽象掉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的特点,把它们一律当作人类一般劳动的消耗,即同质的抽象劳动的消耗。简单地说,“价值就是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一般的人类劳动,这种劳动耗费由于要计算和补偿,所以被当成价值。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只是一种理论抽象,事实上它是商品生产者不同生产条件下竞争的产物。不同商品生产者的社会生产条件在事实上是永远不会相同的,并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同一商品劳动耗费的不同,表明生产条件、技术条件、劳动经验和劳动强度的不同。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量,生产者在生产之前是不能预见和预期的。生产者只能千方百计降低个别必要劳动时间,而实现在商品交换中不亏本或盈利。

第五,劳动力的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特殊形式,与商品价值是个性和共性的关系。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正是脱离劳动力价值论这一特殊形式,所以根本无法理解劳动者的工资、资本利润的实质,无法解释剩余价值对于价值规律的反常或背离。“李嘉图实际上却没有阐明,按价值规律(按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问)进行的商品交换中,如何产生了资本和活劳动之间的、一定量的积累劳动和一定量的直接劳动之问的不平等交换,也就是没有说明剩余价值的起源(因为在李嘉图那里资本是直接和劳动相交换,而不是和劳动能力相交换)。”只有理解了劳动力的价值问题,才能深刻理解使用价值与价值区别对于科学理解商品价值的重大意义,才能摆脱使用价值对于价值的各种“纠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就是要说明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是截然不同的,只有把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相区分,才能把劳动力商品中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区分开来。两者互为条件、互为前提。可见劳动力的价值问题才是马克思批判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三、劳动价值论的方向限制

“近一段时期,关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不断深入,理论工作者提出了许多有见地和有新意的观点。但也出现了一些忽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容纳’限度,把逻辑性矛盾的或马克思明确反对的观点,通过‘拼凑’和‘嫁接’等外科手术的形式,实现劳动价值论的新‘融合’或新‘发展’,客观上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带来混乱,造成混淆视听的不良影响。”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原有理论限制条件,要在原有的理论空间中,探索正确的发展方向。而不能从相反的方向使劳动价值论走向庸俗和倒退。

第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商品交换的理论,不能作为财富分配的惟一的理论依据。因为物质财富分配的具体方式有不同的制约条件。比如财富的分配除了生产条件的决定作用,还有非经济的因素如政治权力、社会暴力、道德理念、宗教思想等起着十分重要作用,这些超经济的权力可能凌驾于经济之上成为分配的有形的“指挥棒”,进而掩盖经济活动的本质。马克思虽然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但他并没有以此作为分配的根据。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是用以揭示资本主义内在的经济关系的,并不意味着只有参与价值的创造,才有参与分配的权利。要把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分配区分开来。马克思认为利润、利息、地租是资本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根据是对资本、土地等要素的经济所有权,体现了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平等的地位,并不是因为创造了价值。所以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理论联系起来,认为按劳分配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是一种理论误解。因为马克思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商品生产消亡,价值不再作为衡量劳动的尺度,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的实物分配,不再存在价值分配。可见,马克思认为劳动价值论只能说明商品交换中的劳动耗费问题,在非商品的未来社会已失去其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也失去其自身存在的理论意义。因此,马克思从来没有用劳动价值论来说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即使社会主义国家事实上存在商品经济和价值关系,也应把价值的生产与价值的分配区分开来。至于我国现阶段存在多种分配方式,允许和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方式,并不意味着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因为劳动价值论是实现劳动社会化的一种最有利生产方式,不是生产方式内容的全部,只适用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历史条件。

第二,资本、土地以及机器设备等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价值的概念。如果把“价值等同于物质财富或使用价值”,这里毫无疑问,自然资源、自然工具、人造工具都是人在劳动中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辅助条件,是财富的源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强调“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源泉,并指出“自然界”也是“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虽然这些物化劳动可以商品化,但他们本身不是价值,不是价值的实体,更不是价值的源泉。因为它们都是“实体”性要素,是作为“物”的绝对不变的属性而存在。不反映商品交换者的相对的社会关系,它们只是作为社会生产条件的重要因素,使社会生产条件不断进步。它们是社会生产条件本身,而不是这种社会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关系。这些物化劳动作为影响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性因素,凸现了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和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存在的竞争关系。对这些物化劳动的不同占有和使用权,反映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不同的生产地位、生产条件等历史现状。另外需澄清的概念是“劳动”和“创造”,“劳动创造价值”与“劳动创造财富”这两句话中“劳动”和“创造”的涵义是不同的。在劳动价值论的语义框架内,劳动创造价值指劳动在商品生产中进行了劳动的耗费即消耗的体力、脑力的支出,为了商品交换的顺利进行就必须以价值形式进行比较或给以补偿,这里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创造”是一般劳动的“凝结”,在这个意义上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劳动创造财富,是说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对某些物体进行改造,改变它们的原有状态,造出某种适合人需要的新使用价值,这里的“劳动”指具体劳动,“创造”是改变物理状态。“物化劳动”(资本、土地、机器设备等)只是作为具体劳动的形式或条件,在改变劳动对象原有状态过程中起作用。“物化劳动”实现商品化也要进行一般劳动的“抽象”,放弃在具体劳动中的一切“外观”和“重要性”。人们之所以会产生物化劳动能创造价值的误解,主要由于生产条件不同,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结果按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为同一尺度,带来了盈利,用较少的劳动支配了较多的劳动,形成劳动创造的财富在社会的不平等、不均匀占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正是为了揭示和批判这种经济关系的局限性。不能把批判“对象”偷换成批判“工具”,使“工具”丧失它的批判功能和批判使命。

第8篇:劳动价值论意义范文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问题域”约束

理论就是对“问题域”的一种应答。“问题域”指提问的范围、问题之间的内在的关系和逻辑可能性空间。法国著名的结构主义的者路易·阿尔都塞,将其称之为“问题框架”,它指由一系列问题结合起来构成的特定的问题结构或问题体系。阿尔都塞认为任何“文本”都是双重的或双层的结构。第一层是表面的文字结构,即“可见的话语”,表现为概念、句子之间的逻辑联系等。第二层是深层的、潜藏在无意识层次中的语言结构。他把潜藏在“文本”深处的结构称之为“问题框架”。“正是问题框架的概念在思想内部揭示了由该思想的各个论题组成的一个客观的内在联系体系,也就是决定该思想对问题作何答复的问题体系。”(注: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中译本,第47页。)认为脱离“文本”的“问题框架”,从字面行文来对原著和思想进行阅读和理解,极易造成误断和歪曲。

经济理论只是用来说明和解释某一“问题”的简单或理想化的“模型”。不同的经济理论也就构成对“问题域”的“应答域”。提出问题的“方式”、“角度”和“问题本身”,就引导理论研究到何处寻找问题的解,它主观上指示了求解的方向,预设了“应答域”的范围。所以必须梳理价值论发展的内在逻辑,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深层结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内在联系,就构成其特定的“问题域”或“问题框架”。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中的逻辑矛盾或悖论的发现,事实上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研究的起点。正确的问题是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桥梁”,是实现理论革命的关键。

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论概念的歧义性,导致价值论的混乱和不彻底性。古典政治经济学在价值论方面存在的逻辑矛盾和显示出的演进方向,就成为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者和继承者——马克思研究劳动价值论既定的约束条件,并决定劳动价值论研究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的选择。

亚当·斯密认为生产商品时所耗费劳动和商品交换中所购买的或支配的劳动,在量上看作是相等的,不变的。以“劳动的价值永远不会变动”为前提得出了劳动决定价值和收入决定价值二元价值论。马克思在批判“马尔萨斯片面发展了斯密价值论错误”时,明确指出:把“劳动量和劳动的价值这两个用语等同起来”,“纯粹是同义反复”,“直接同工资相交换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能力,正是这个混淆造成了谬误”,“但决不能从上述反复中得出这样的结论:一定的劳动量等于工资中或者说构成工资的货币或商品中包含的价值量。……也不能说,工资的价值等于代表(同工资相交换的)劳动的产品的价值,……因此,代表所能买到劳动的价值所包含的劳动的那些商品价值和用来购买或支配这一定劳动量的那些商品的价值,是不大相同的。”(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8-19页。)斯密有时把商品的价值量归结为劳动时间,主张“客观价值论”;也有时把形成价值的劳动看作劳动者对“安乐、自由与幸福”的牺牲,而不是把劳动看作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7页。)这样对劳动价值论做出了主观主义的解释。斯密价值论多元性是造成价值论在不同的方向发展的根源。

李嘉图混淆了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之间的交换与资本与劳动(力)本身商品的交换的区别,价值论从商品之间交换向劳动力商品转移时,出现了价值规律的例外和反常。“因为他(李嘉图)始终是以在资本家和工人间分配的成品为前提,却不去考查导致这一分配的中介过程——交换。”(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8页。)“李嘉图对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和表现在交换价值上的劳动没有加以应有的区别。……李嘉图那里,到处都把表现在使用价值上的劳动同表现交换价值的劳动混淆起来。”(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49页。  )其他经济学家,混淆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区别,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区别,价值与其独立形式货币的区别,价值量与价值实体的区别,形成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认识。通过上面的分析可知,马克思把价值理论逻辑上的矛盾或认识上的错误的根源,同时指向了“商品的价值和商品特殊形式——劳动力价值的关系问题”,从深层次上洞见到:古典政治经济学价值理论的混乱、不彻底、庸俗化等都与无法正确把握“商品的价值和劳动力的价值”这一“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相关。商品价值与劳动力价值问题相互依托、相互参照,成为同一问题两个方面,成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内在结构。因此,马克思从商品价值的共性和劳动力商品价值个性的辩证统一中,建立了劳动价值一元论,实现了劳动价值论的一场革命。只有从这一特定结构出发,才能理解劳动价值论的精髓。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概念约束

价值概念的多义性和使用中的混乱,直接影响了价值理论的相互沟通,成为深入研究价值理论的最大障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首先要清除对价值概念的误解,明确价值概念的内涵,设定其适用条件和范围。

第一、价值是社会关系范畴,而不是物自身的不变的“实体”范畴或“属性”范畴。马克思明确反对把价值看作是绝对东西,看作物的属性的作法。把“价值变成某种绝对的东西,变成‘物的属性’,而不是把它看作仅仅看成某种相对的东西,看成物和社会劳动的关系,看成物和以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劳动的关系,在这种社会劳动中,物不是作为独立的东西,而只是作为社会生产的表现被规定的。”(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40页。  )马克思强调价值是不同于使用价值的另一种相对的社会存在,劳动价值论是为了说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社会中,如何实现“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的问题。(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简单地说,  就是揭示在什么利益关系或生产关系条件下才能使私人劳动变成社会劳动,而这与个人具体劳动的特点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价值是社会劳动,而不是具体劳动或私人劳动。价值必须通过交换环节而实现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移。用来自己消费的劳动,无法社会化的具体劳动或使用价值都不是价值。劳动交换和劳动社会化是价值的本质。马克思强调“商品作为价值是社会的量,因而和他们作为‘物’的‘属性’是绝对不同的。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代表人们在其生产活动中的关系。价值确实包含交换,但是这种交换是人们之间物的交换;这种交换同物本身是绝对无关的。……‘价值’的概念的确是以产品的‘交换’为前提的。产品作为商品的交换,是劳动的交换以及每个人的劳动对其他人的劳动的依存性的一定形式,是社会劳动或者说社会生产的一定方式。…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自然科学家发现,鼻烟和油画由于什么自然属性而彼此按照一定比例成为‘等价物’。”(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139页。)

第三、价值是衡量社会劳动的尺度,只是财富的一种形式,而不是财富本身。配弟在《租税论》中也讲到,“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财富是自然物品本身固有的和人类劳动创造的所有使用价值的总和,价值只是衡量社会劳动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随着人类必要劳动耗费的减少,社会生产力、自然生产力的极大提高而变得没有意义,终久要退出历史舞台。“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耗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的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又说:“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9-200页。)马克思、恩格斯一再批评“劳动是财富的惟一源泉”,“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的说法。价值作为财富的一种暂时的历史的形式,并不是对所有使用价值的衡量,只是对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劳动耗费的比较和核算。商品交换的双方要计较各自为生产商品花费了多少劳动,计算和比较二者是否相等,是否可以相互补偿,如果可以,就成交。吃亏的事是谁也不愿意干的。这里加以计较和要求补偿的劳动耗费就是价值。

第四、价值既是一种矛盾关系,又是解决矛盾的中介手段。商品生产中包含的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关系是价值产生的内在根源。商品在物物交换过程遇到的困难是这些矛盾的直观表现。一般等价物的形成,即价值从观念形式发展到独立的货币形式,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中介和手段。人们在进行劳动耗费的计算和补偿时,抽象掉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的特点,把它们一律当作人类一般劳动的消耗,即同质的抽象劳动的消耗。简单地说,价值就是为生产商品所耗费的一般的人类劳动,这种劳动耗费由于要计算和补偿,所以被当成价值。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只是一种理论抽象,事实上它是商品生产者不同生产条件下竞争的产物。不同商品生产者的社会生产条件在事实上是永远不会相同的,并处于不停的变化之中。同一商品劳动耗费的不同,表明生产条件、技术条件、劳动经验和劳动强度的不同。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的价值量,生产者在生产之前是不能预见和预期的。生产者只能千方百计降低个别必要劳动时间,而实现在商品交换中不亏本或盈利。

第五、劳动力的价值是商品价值的特殊形式,与商品价值是个性和共性的关系。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正是脱离劳动力价值论这一特殊形式,所以根本无法理解劳动者的工资、资本利润的实质,无法解释剩余价值对于价值规律的反常或背离。“李嘉图实际上却没有阐明,按价值规律(按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进行的商品交换中,如何产生了资本和活劳动之间的、一定量的积累劳动和一定量的直接劳动之间的不平等交换,也就是没有说明剩余价值的起源(因为在李嘉图那里资本是直接和劳动相交换,而不是和劳动能力相交换)。”(注:《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7页。)只有理解了劳动力的价值问题,  才能深刻理解使用价值与价值区别对于科学理解商品价值的重大意义,才能摆脱使用价值对于价值的各种“纠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就是要说明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是截然不同的,只有把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相区分,才能把劳动力商品中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与和价值区分开来。两者互为条件、互为前提。可见劳动力的价值问题才是马克思批判和发展劳动价值论的突破口和切入点。

  三、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方向性约束

近一段时期,关于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讨论不断深入,理论工作者提出了许多有见地和有新意的观点。但也出现了一些忽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自身“容纳”限度,把逻辑性矛盾的或马克思明确反对的观点,通过“拼凑”和“嫁接”等外科手术的形式,实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新“融合”或新“发展”,客观上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带来混乱,造成混淆视听的不良影响。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能脱离原有理论的条件性和约束性,要在原有的理论空间中,探索正确的发展方向。而不能从相反的方向使劳动价值论走向庸俗和倒退。

第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商品交换的理论,不能作为财富分配的惟一的理论依据。因为物质财富分配的具体方式有不同的制约条件。比如财富的分配除了生产条件的决定作用,还有非经济的因素如政治权力、社会暴力、道德理念、宗教思想等起着十分重要作用,这些超经济的权力可能凌驾于经济之上成为分配的有形的“指挥棒”,进而掩盖经济活动的本质。马克思虽然创立了劳动价值论,但他并没有以此作为分配的根据。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是用以揭示资本主义内在的经济关系的,并不意味着只有参与价值的创造,才有参与分配的权利。要把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分配区分开来。马克思认为利润、利息、地租是资本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根据是对资本、土地等要素的经济所有权,体现了商品生产和交换不平等的地位,并不是因为创造了价值。所以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理论联系起来,认为按劳分配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是一种理论误解。因为马克思设想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商品生产消亡,价值不再作为衡量劳动的尺度,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的实物分配,不再存在价值分配。可见,马克思认为劳动价值论它只能说明商品交换中的劳动耗费问题,在非商品的未来社会已失去其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也失去其自身存在的理论意义。因此,马克思从来没有用劳动价值论来说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即使社会主义国家事实上存在商品经济和价值关系,也应把价值的生产与价值的分配区分开来。至于我国现阶段存在多种分配方式,允许和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方式,并不意味着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因为劳动价值论是实现劳动社会化的一种最有利生产方式,不是生产方式内容的全部,只适用于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历史条件。

第二、资本、土地以及机器设备等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价值的概念。如果把“价值等同于物质财富或使用价值”,这里毫无疑问,自然资源、自然工具、人造工具都是人在劳动中创造新的使用价值的辅助条件,是财富的源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也强调“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源泉。并指出“自然界”也是“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虽然这些物化劳动可以商品化,但他们本身不是价值,不是价值的实体,更不是价值的源泉。因为它们都是“实体”性要素,是作为“物”的绝对不变的属性而存在。不反映商品交换者的相对的社会关系。它们只是作为社会生产条件的重要因素,使社会生产条件不断进步。它们是社会生产条件本身,而不是这种社会条件下的社会生产关系。这些物化劳动作为影响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性因素,凸现了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和平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存在的竞争关系。对这些物化劳动的不同占有和使用权,反映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不同的生产地位、生产条件等历史现状。另外须澄清的概念是“劳动”和“创造”,“劳动创造价值”与“劳动创造财富”这两句话中“劳动”和“创造”的涵义是不同的。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语义框架内,劳动创造价值指劳动在商品生产中进行了劳动的耗费即消耗的体力、脑力的支出,为了商品交换的顺利进行就必须以价值形式进行比较或给以补偿,这里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创造”是一般劳动的“凝结”,在这个意义上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劳动创造财富,是说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对某些物体进行改造,改变它们的原有状态,造出某种适合人的某种需要的新使用价值,这里的“劳动”指具体劳动,“创造”是改变物理状态。“物化劳动”(资本、土地、机器设备等)只是作为具体劳动的形式或条件,在改变劳动对象原有状态过程中起作用。“物化劳动”实现商品化也要进行一般劳动的“抽象”,放弃在具体劳动中的一切“外观”和“重要性”。人们只所以会产生物化劳动能创造价值的误解,主要由于生产条件不同,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少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结果按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为同一尺度,带来了盈利,用较少的劳动支配了较多的劳动,形成劳动创造的财富在社会的不平等、不均匀占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正是为了揭示和批判这种经济关系的局限性。不能把批判“对象”偷换成批判“工具”,使“工具”丧失它的批判功能和批判使命。

第三、科技、知识、信息等脑力劳动要素、劳动产品及脑力劳动本身创造价值的问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日益成为创造和增进财富的决定性力量。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信息作为一种巨大的无形资源,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样,科技、知识、信息这些作为社会的生产条件与资本、土地、机器设备等“硬件”相比,是社会生产条件的“软件”,它们决定了商品生产者脑力耗费的强度,也是衡量、比较平均的、正常社会生产条件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样它是社会生产条件本身,而不是在这种生产状况下的社会生产关系。

总之,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建立在以下几个前提假设之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并没有研究商品生产的社会生产条件问题,而是把“现有的社会生产条件”、“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相同的劳动强度”作为商品交换价值论的既定的前提条件,而这个前提又是商品生产者充分自由竞争的基础。也就是说,不管生产商品的社会生产条件的具体特点如何,只要社会是充分自由竞争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就存在一个相对确定的趋势。马克思说过,没有充分的自由竞争,没有劳动者从一个部门向另一个部门的自由流动,劳动就只能是具体劳动,抽象劳动就是一种虚构,商品价值量的确定就没有任何科学性。另外一个前提就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所以我们发展劳动价值论只能在对劳动价值论的约束条件进行分析,劳动价值论向哪些方面发展不是我们主观任意选择的。研究在公有制和市场长期的非充分竞争状态条件下,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生产的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的社会化;在社会意识形态克服商品拜物教的危害,实现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这才是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应坚持的正确方向和选择。

【参考文献】

[1]何炼成.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2(2)。

第9篇:劳动价值论意义范文

论文摘要:马克思劳动价位论作为整个马克思经济孕大厦的基石?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在产业结构和劳动形式发生童大变化的今天?一些人对劳动价值论的真理性地位开始怀提和动摇。为了从根本上消除怀挺?更加坚定地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价位的真实源泉、劳动价值论与非劳动价值论的共存、价值决定与价位分配、劳动内洒与外延的拓展、劳动价位论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等问题是窝要澄清的理论认识问题。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是继承了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古典学派的价值理论,在同形形资产阶级庸俗经济理论的斗争中创立起来的。创立100多年来,一直存在多方面的争议,一直面临着来自各个经济学派的斗争。特别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自动化、电子化甚至电脑化的出现,生产中需要投人的活劳动要素相对减少,而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包括机器、设备、新工艺、新产品在内的资本要素,即物化劳动要素却急剧增多,很多产品似乎不需要人的活劳动参与就能生产出来。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更进一步引起了人们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思考,一些人据此便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产生了怀疑。为了不让纷繁复杂的现象影响人们的视听,全面准确地把握劳动价值论的实质,始终让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保持它应有的地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必要澄清如下几个理论认识问题。

一、价值的真实源泉问题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没有差别的人类劳动。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和实体,是商品内在的属性。为了区分开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马克思把劳动区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是一次劳动的两个方面,并不是两次劳动。具体劳动是指不同的劳动者使用不同的生产资料,作用于不同的劳动对象,生产出不同的劳动产品,把整个生产过程看作是有区别劳动在起作用的时候,这样的劳动称作具体劳动。抽象劳动是指不记劳动的具体形式和过程,无论是谁,无论使用什么样的生产资料,生产出什么样的劳动产品,都不考虑,已把它抽象成了一般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付出,这时的劳动已具有了一般性上的意义,这样的劳动就是抽象劳动。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

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量决定的,由三部分构成:C}V+}。其中C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原料、然料)通过具体劳动的作用转移来的价值。生产资料与劳动对象虽然是物,但它是在前一个劳动过程中物化了的劳动,追根溯源,它也是劳动的凝结。Y与m是由抽象劳动再创造出来的新价值,其中Y用来补偿劳动力商品的价值,m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为了透彻地剖析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马克思还进一步区分了劳动和劳动力。认为劳动力是商品,劳动不是商品。劳动力商品和其它普通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因素。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商品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劳动力商品又和普通商品不一样,它的特殊性就在于它的使用价值—劳动不但能创造价值,而且还能创造一个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种由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就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出现就在于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创造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其差额就是剩余价值。通过如上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关于价值的源泉是非常清楚的,它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

二、劳动价值论与西方主流经济学价值论的共存问题

在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同时,西方主流经济学也根据需要,创立了多种价值理论,其中主要有以庞巴维克为代表的边际效用价值论,以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萨伊为代表的生产要素价值论,以马协尔为代表的均衡价格理论,以重商主义者约翰·罗为代表的货币主义价值论等。这些非马克主义的价值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价值的形成过程。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其商品的有用性和稀缺性决定的,这个有用性是指对消费者某种欲望的满足程度,稀缺性是指商品的供给相对于消费者的需求来说的有限性和短缺性,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是形成价值的必要条件。生产要素价值论是从价值分配的角度来阐述价值决定和形成的,他为了论证生产要素参加分配的合理性,于是牵强附会地把除劳动以外的土地、资本等要素也说成了价值的源泉,于是自然形成了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劳动得工资,资本得利润,土地得地租,各得其所,资本剥削的性质在萨伊这里就被完全掩盖起来了。均衡价格理论把商品在市场竞争中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交换价格当作了商品的价值。货币主义价值论最基本的观点是货币就是金银,金银就是价值,货币等于价值。

非的价值理论,虽然没有真正揭示出商品价值的真实源泉,甚至对价值、交换价值、使用价值范畴的认识模糊不清,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从各自的角度谈了自认为是价值的这种实体的形成过程。它们分别在各自所处的时代、范围和赖以产生的条件环境里,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因此,不能简单地用一种理论去否定另一种理论,用非此即彼的观点来对待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非马克思价值理论的关系,这既不符合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也不符合社会价值多元化发展的现实。

劳动价值论是从社会公平角度关注人性的解放。与之相反西方主流经济学价值论是从效率的角度关注财富的增加。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西方经济学价值论的确有冲突,基本理论相悖,但那是因为它们分别处在不同的研究领域里,对基本的社会价值判断不同造成的。他们的关系并不是同一个窝里的死对头。他们之间的争论,只能是一种基本价值判断的争论,而不应是各自理论体系中的某个具体问题,更不应用一种体系的概念理论解释另一种体系的概念理论,或是干脆相互混杂,因为从它们各自的理论范式中去看,对方的理论都大谬不然。对待不同的价值理论,只有跳出了圈外,用更高的眼光看待学科的立足点和局限性,才会更深刻地发现它们各自的意义,珍视它们各自的价值。不同的价值理论,可以在各自的理论域与现实域里.根据各自的需要,朝着各自的方向,按照各自的发展规律努力发展。相互之间,以包容的心态,海纳百川的胸怀,取其之长,补己之短,在一个更大的理论域与现实域内共存共容,最终共同趋向更加完善。

三、正确认识价值决定与价值分配的关系问题

在现实中,往往存在两种观点。一是从劳动价值论出发怀疑甚至否定按生产要素分配,特别是怀疑或否定土地、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获取报酬的必要性;二是为了维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理性而去“改造”或者干脆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这两者都是不必要的,也是不正确的。因为价值决定与价值分配属于完全不同的范畴,各自解决的是完全不同的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解决的是价值创造问题;按生产要素分配解决的是价值分配问题。人类社会采取何种分配方式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决定的,它们从来不取决于价值是如何创造的。劳动创造价值,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它是一个客观的过程,存在于商品经济的人类社会之中、其间人类社会几经演变,经历了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采取了不同的分配方式;而劳动创造价值、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却始终是客观存在的,它不曾改变过任何社会制度下的分配方式。

是否需要以按生产要素分配来修改或“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呢?我认为这也完全没有必要。认为物质生产要素或物化劳动也能创造价值的观点,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把一些物质生产要素包含到创造价值的源泉中去,这不仅与他们把价值的创造与价值的分配混淆起来有关,而且更主要是与把在商品生产中价值的创造同使用价值的生产混淆起来直接相关。马克思从来不否认物质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和财富的创造中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对它们的巨大作用是十分重视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引用并肯定了古典经济学的鼻祖威廉·配第的一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在《哥达纲领批判》一文中,马克思又一次明确地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可见,商品生产一方面是使用价值的生产或者财富的创造,另一方面是价值的创造,即抽象劳动的凝结。不了解这一点,就不可能弄懂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就会用使用价值或财富的生产过程取代价值的创造过程,进而把除劳动以外的其他各种生产要素也包括到价值创造的源泉之中去。

四、生产劳动的内涵与外延拓展问题

在马克思的理论中,生产劳动是指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然而,与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产生的历史条件相比,现代经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现代经济中,一个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信息技术和知识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成了除资本、劳动力和土地之外的另两项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代劳动的知识含量空前增大,劳动的创造性日益提高,脑力劳动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在分析、研究劳动创造价值,劳动的内涵与外延必须进一步考虑:创造价值的劳动作为一个整体,其内涵主要由科学技术劳动、管理劳动、服务劳动、熟练操作劳动四部分劳动构成。不同层次的劳动,在创造价值中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外延上,随着科技发展和生产分工的细化,间接生产劳动将会越来越多地从直接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它在生产劳动整体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大。过去只把直接生产劳动看作价值源泉已不符合实际了,现在应该明确:不论是直接劳动还是间接劳动(包括服务性劳动),都是劳动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与革命性辩证统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