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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能力的理论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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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能力的理论

第1篇:盈利能力的理论范文

Abstract: English Listening is a basic ability oflanguage communication ,in listening, speaking, reading, writing and translating capability," listening" has always ranked first, and the ability to listen is the most difficult to master. For a long time, it has been the weak link, in learning English;therefore, to improve their English listening ability is an essential step to learn English. According to the author's own experience, in English listening, we should combine intensive listening and extensive listening from vocabulary, pronunciation, speaking, reading, writing and other basic aspects of language.Only combining the use of these factors, could we fundamentally improve English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关键词:英语听力;听力理解能力;词汇;语音;口语;阅读;书写

Key words: english listening;listening comprehension;vocabulary;voice;oral english;reading;writing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0-0195-01

0引言

听力可以说是我们中国学生英语学习的最大障碍。笔者在实践中体会到下列一些措施对提高英语听力会有帮助。

首先要按照最基本的两种方式去听。学英语的朋友都知道英语阅读分精读和泛读两种基本方法,听力练习也一样,可以分为精听和泛听两种。从总体情况来看,将这两种听力练习方法结合进行是最有效的。但是在实际练习过程中,对于高级阶段的学习者以下水平的人,还是要把握“精听为主,泛听为辅”的原则。精听练习要消耗掉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它对我们听力水平的提高效果是最明显的。有一点大家要注意,在进行精听练习时一定要有听力材料的原文或答案,否则的话可能练了半天还是错的。而看英文电影、听英文广播、看英文电视台都是泛听,只要不停顿就是泛听。泛听关注的是语速、连读、略音等只有连续说话才会有的东西,并能理解文章的整体意思。其次要按照听力和其它英语学习要素的关系去听,主要是和词汇、语音、口语、阅读以及书写的关系,下面逐一阐述:

1词汇对听力提高的作用和方法

只有一定的词汇积累,我们才能提高辨音能力,才能理解文章内容,进而借助文章内容来猜测碰到的生词的意思。对初学者来说,首先得熟悉常用的单词,哪些是常用的单词?在听力中,have,go,you,where,when,him,them等等就是。随着听力能力的逐步提高,词汇量必须不断扩大,它们交叉进行,从而使得听力、词汇同步强化。在听广播、看电视时,多注意下列词汇对提高听力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①注意有中国特色的新词;②注意英语新词;③注意复合定语;④注意有关“说”的词语;⑤注意消息来源的说法;⑥注意著名的地名、建筑物名、各国首脑等的说法;⑦注意外来词。

2语音对听力提高的作用和方法

只有自己的发音基本正确了才能听得懂播讲人的话。因此,如果要提高听力,首先得强化语音能力,有些学习者由于自己发音不准,因而很难正确辨音,造成了听力理解上的错误。所以首先必须学会正确辨音,另外还必须熟悉快速话语中的音变现象,这些音变现象包括连读、加音、省音、失去爆破、弱读、同化等,只有对这些语音变化规律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才能提高英语语音的辨别能力。

下面提供一些笔者认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①掌握扎实的语音知识;②反复听以英语为母语者朗读的音频或视频,首先要多模仿,适应标准英语的语音、语调、节奏等;③多听英国人或美国人说的地道英语,注意比较美音和英音的不同点。在听力达到较高水平后,可听其它国家和地区人士的发音。

3口语对听力提高的作用和方法

口语是突破听力的一条绝佳途径。口语中有许多固定用法和常见句型,只要我们听多了,说多了,就会形成一定的条件反射,有助于提高语感,形成英语的思维习惯与方式,摆脱中式英语的束缚。同时,通过背诵若干典型的口语句型,就可以举一反三的运用口语技巧,进而举一反三地运用到听力上来。

4阅读对听力提高的作用和方法

只要你发音正确,在阅读时接触到的词,如果让你在听力中遇到,很多都有可能听懂。倘若你的听力目标是想听什么就能听懂什么的话,阅读起到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同时,如果你连在阅读中都无法读懂的句子,你在听力中能听懂吗?所以,阅读量的多少以及阅读能力的好坏决定听说能力的高低。因此,我们在阅读时,应有目的地选择难易适中的相关读物,对于英语基础一般的学习者而言,简易读物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要多读。一是数量要多。二是要重复读,读到许多问题印在脑子里。设想一下,别人能用一千五百到两千词汇写出几十本书来,如果我们能把这些表达方式掌握住,能够表达多少内容!另外要做到分类阅读,使题材和体裁多样化,避免单一种类的阅读,可以多读一些文学作品和英文报刊,这特别有助于拓展视野,在练习听力的时候就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5书写对听力提高的作用和方法

很多人可能认为听力练习就应该全神贯注地听,写的话会不会分神呢?实践证明,听写对于听力的提高有着直接的影响。边听边写能使人集中思想,还能将词汇更加牢固的记住。在听力材料较长,干扰项也较多的情况下,学会边听边做笔记尤为重要。听写者应该用自己熟悉的符号来速记,对于听写不出来的词,应该继续听写下去,把这些词放到文章的整体内容上去理解。有时同一个生词在录音中多处出现,一处听不清或听不懂,可以先放一放,看看能不能从别处得到启发。因为可能别处的录音很清楚,或者与别的词搭配在一起被你听懂了;听写过程中,对于没有确切把握的词,也要先按照音节构成尝试写出这个词来,再在以后的不断听写过程中去校正;由于严重杂音干扰而无法从语音入手推断的词,可以根据语法进行补充。听写完成后,要进行对照。对照的前提是实在是听不出来了。这样通过参照标准文稿就可以从自己的错误中学到很多知识。

总之,影响听力理解的障碍是多方面的,但这些障碍不是不可以逾越的。只要学习者多进行泛听和精听的训练,养成良好的听力习惯,按照适合自己的听力训练方式去学习,长期坚持,一定会取得想要的效果。

参考文献:

[1]马永红.课堂英语[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6.

第2篇:盈利能力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功能翻译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目的法则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6)08-0161-03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6.08.074[本刊网址]http://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总体趋势已然成为当下各国之间的共同认知。全球化、市场化以及信息化成为21世纪的重要特征。同时,作为世界重要的贸易出口大国,中国已经从多个层次和领域向世界敞开大门。一方面,中国引入外国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进驻。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也坚持“走出去”的战略方向,拓展跨国子公司。为了增强自身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管理模式应该紧随欧美发达国家的脚步进行思维创新的改变,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其中,人力资源管理关系到一个公司的人力资源从计划、组织到控制三个方面的整合能力,特别是强化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制度,可以增强了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壮大其发展。然而,在我国企业跨境发展的背景之下,整体组织机构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多变,特别是文化差异产生的一些冲突。然而,作为语言沟通桥梁的翻译学界并未对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投入足够的精力以及时间。所以,这些文化冲突很大程度地阻碍了我国企业跨国发展战略的实施,也阻碍外国企业本土化发展。由此可见,人力资源行业的中英翻译具有较强的研究价值与需求。本文将通过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功能翻译理论对人力资源管理文本翻译的强大指导作用。

一、功能翻译理论与应用翻译

从功能派翻译角度来说,翻译作为重要的跨文化交际方式一般将会涉及原语文本、译者图式文本以及译语文本。原语文本强调通过对原文作者修辞方式的分析从而理解其最初的修辞功能,紧接着可以形成自我的图式文本。在正确的对源文本产生的认知图式的基础上,翻译出具有个人特色的译语文本。因此,不仅原文与译语文本在整体的修辞程度应该保持一致,还应该考虑翻译的目的和读者对象。

所以,在实际翻译中,翻译发起人、译者、源作者和读者四个角色将成为主要的参与者。根据贾文波的分析,在翻译过程中,翻译发起人和译文读者的特点和期望会最终左右译者对翻译风格,技巧,手法及策略的选择。同时,他还强调了翻译应注重过程中的文化转换,交际互动以及跨文化等作用。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中西方经贸交往的日益增多,整个翻译行业的研究重点从最初的传统的文学作品翻译转向行业应用翻译,其中涉及科技、广告、法律、贸易、旅游、电商等。正如方梦之曾总结关于应用翻译的三大特性:信息性、劝导性和匿名性。他强调了应用翻译不仅要注重效果地传达源文本信息,并且在尽可能减少文学翻译的强调情感和美学色彩的翻译特点。从文本类型来说,应用翻译应该仅实现其信息和感召两种功能。因此,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应用文本翻译,更多应该实现其宣传与指导的功能。也就是说,除兼顾跨文化交际和文化转化的之外,还要具有很直接的指导作用,明晰企业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和职责,规范整个组织结构的运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是通过招聘、甄选、培训、报酬等一系列步骤对公司企业内外人员进行有效利用,以实现该企业运营发展需求,并追求效率最大化的活动的总称。这不仅要求人力资源部门设计合理职位需求招聘计划、绩效考核机制、薪资福利,而且需要一个有效激励机制优化组织绩效。所以,对于跨国企业来说,建立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且解决企业跨文化冲突,应从招聘、职位说明制度编制、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和培训几个方面思考。

其中,招聘和制度编制的设计将直接决定企业对身处不同部门和职位的雇员的具体要求。比如,从招聘这个方面来说,如果某一企业需要在招聘外籍工作人员,如何将公司的职位信息尽可能地传达给具有不同那个文化背景的海外应聘者是翻译者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所以,这两方面文本的翻译好坏会成为企业跨国化发展或者外资企业本土化策略的重要影响因素。由此可见,人力资源的翻译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一方面,译文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实现文本功能。另一方面,文本信息原本的依据功能还需要完整地从译文中体现出来。同时,功能翻译理论所注重的文化转换,交际互动以及跨文化三大特点可以作为人力资源方面资料文本的翻译理论基础,以满足更好的信息传达需求。

三、人事招聘文本翻译

人事招聘是一个组织机构输入新鲜血液的重要渠道。人力资源部门在对应聘者进行甄选之前,必须通过各种渠道其职位需求信息。同时,通过职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筛选。而随着越来越多中国和外资企业需要招聘外籍人员,招聘广告的中英文对照必不可少。

2015年亨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前程无忧中国了一则薪资福利经理的招聘信息。这家美国亨氏食品集团的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分公司,招聘除了中国人,而且面向其他亚洲国家。其中,这家公司在中文职位要求中强调了,该职位申请人必须满足“有5年及以上外企工作经验”。

根据功能翻译理论,文本翻译要求译文满足信息交际的需求。其中,译文读者(接受者)成为译文目的主要影响对象。同时,要确定译文读者以及译文所所需要达到的最终效果是翻译委托人的主要责任。然后,再由翻译者和翻译发起人一起决定翻译文本的目的。最后,由翻译者决定翻译的手法、修辞技巧以及策略。所以,对于此职位要求的文本翻译,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功能翻译的参与者:译者和翻译发起人。

译者为亨氏公人力资源部门英语翻译人员,而翻译的发起人则是该部门的招聘主管或经理。然而,该译文读者会在不同翻译情景下有所不同。而这种不同直接决定了不同的翻译目的和翻译方法。

主要的译文接收者是职位应聘者、公司高层管理、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因为三者在该跨国公司的组织机构中占据不同的职位,所以对同一信息获取目的是不一样。所以,在翻译过程中,翻译目的对翻译策略的选择至关重要。

对于职位应聘者来说,译者需要明确地通过增译的方法,强调这五年或以上的外企工作经验必须是有记录可查询到的。因为,一方面,外籍人士在中国工作必须有合法签证以及以及劳动合同,这涉及劳动关系合法性的问题。另一方面,目前招聘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成为许多企业头疼的问题,如应聘者学历造假而企业无法查证。所以,增译后的招聘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将公司雇佣的基本要求传递了给应聘者,很大程度上杜绝无以上可查记录的应聘者,提高人员招聘的效率。同时,对于中国应聘者来说,外企工作经验一般来说指的就是欧美日韩新等等发达国家在华独资或合资企业的工作经验。相比我国企业“人治”的管理体制来说,外资企业更注重以制度导向进行管理,更加适合亨氏公司的用人要求。对于外籍应聘者来说,他们并不能完全理解中文中对“外企”这个词的意思。所以,通过增译法的形式增加了公司对外企的定义。而对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来说,这份招聘信息是由人力资源主管向上呈报、批准以及进行年终工作总结的。对于高层来说,他们不参与人事部门的招聘具体细节。所以,直译中文文本对于他们来说已经足以满足他们的阅读要求。而对于人力资源部门人员来说,他们对招聘信息的译文要求主要是进行信息存档和招聘工作进展追踪。省译的方式完全可以通过缩写形式表现,比如“5 yearsor above”可以省译成“≥5 years”,简单明了。而“Foreign-Funded Enterprises”则可以用专用缩写“FFEs”表示。在省译过程中,该部门人员并不会对文本产生任何理解上的歧义。

四、职位说明与制度编制文本翻译

前面人事招聘的翻译例子强调了费米尔的功能派理论目的法则以及它对翻译策略重要性,即以结果为导向来决定翻译策略。除了目的法则之外,功能翻译派还要求在应用文本翻译中需要遵守连贯(coherence)和忠实(fidelity)这两大基本原则。连贯强调的是文中句子之间意思和逻辑的连贯,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过程中顾及译文读者的文化背景以及交际环境。忠实则强调:译文应与原文在意思上保持一致,但至于其一致程度和修饰技巧如何还原就取决于由翻译目的和译者。由此可见,以上两大翻译原则依旧必须以目的为导向。目的规则是普遍适用的规则,而连贯性规则和忠实性规则则是特殊规则。

作者在《职位说明书与制度编制精细化实操手册》一书中曾编写关于销售部新客户开发管理制度。其中,新客户开发流程中有关于客户关系建立的内容指出:客户开发“必须与关键决策人建立良好关系,影响力渗透”。并且,“对客户的信用,消费方式和消费水平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如果缺乏以上三个功能翻译原则,通过直译的方式,英文译文应为:“Establish agood relationship with companies’decision-makers and penetrateour influence”以及“T0 investigate the relevant information aboutthe customer credit,consumption patterns and consumption level.”从忠实这一原则上来说,以上英译文本的确与原文意思一致,每一个关键词汇都能够完全体现出来,简洁明了。可是这段英译文却在目的语境中令译文读者感到不知所措,甚至是为难。因为这段译文并未从连贯原则上思考读者的文化背景以及交际环境。

作为翻译发起者的人力资源部,他们希望在中文版制度编制中确定了新客户开发的重要流程,并且将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评判标准之一。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销售部主管可以是外籍人士担当。所以,在英文翻译版本中,译者必须考虑读者,即是销售部主管的文化背景以及交际环境。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中西方在人际交往文化中存在巨大的差异。比如说,中国人商务往来往更注重人情与关系的建立,而西方商务交往更加注重信任与实际利益。在这种文化差异的背后,如果直接要求一个外籍销售部主管与对方公司决策人进行关系建立以渗透影响力,会使得译文读者无所适从。而且,欧美国家对个人隐私保护十分看重。如果直接要求外籍销售部主管去调查客户的信用和消费水平,则会被认为是严重侵犯他人隐私。因此,从“关系”和“隐私保护”这两个角度来说,以上直译译文的翻译是不恰当的。

为了能更好地向销售部主管传递人力资源部门对新客户的开发要求,又能够顾及连贯原则中目的语读者的文化社交背景,参考译文应为:“Establish a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the compa-nies and enhance our brand influence”和“To Analyze the custom-ers’social creditability,consumption habits and their purchasingpower.”参考译文其实通过意译法以及文化转化的方式来强化了译文中的连贯原则。一方面用“companies”来代替了“deci-sion-makers”,体现了组织间的关系建立,而不是中国交际思维中建立个人关系,利用人情扩大公司利润。同时,用“enhanceour brand influence”来替代“pene~me influence”可以避免了译文读者对影响力渗透这种表达方式的困惑。相比“渗透”,品牌影响力这个词更加正面,令人容易接受。另一方面,用“Ana-lyze”分析一词替换“investigate”更加能表达出市场客户调查的合法合理性,而社会信用可靠度,消费习惯以及购买力这三个词也更巧妙地避免了西方文化中对侵犯隐私的顾虑,使得外籍雇员更加放心地完成制度编制的工作要求。即使在翻译过程中词汇的用法没能够完全忠实于原文,但是从翻译目的上来说,参考译文已经成功打消掉外籍雇员对隐私保护方面的顾虑,。而且从连贯性来看,参考译文也成功地兼顾跨文化交际和文化转化两各方面。而原文与译文的忠实程度完全可以根据译者对原文的理解进行适当调整。

五、人力资源管理文本翻译总述

由文中两个翻译例子可见,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文本翻译需要确定其主要参与对象和翻译的目的,然后确定翻译策略。最后,用功能翻译的目的法则以及连贯和忠实两大原则来检验译文能否满足该文本的翻译目的。同时,作为具有较强实用性和指导性的应用文体,译文能否满足其交际功能成为了衡量翻译是否到位的评判标准。因此,人事招聘和制度编制的文本翻译体现了文本的信息功能,即旨在传递信息,知识或意见等事实。

第3篇:盈利能力的理论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从心理学、生物学、发展心理学等角度研究了适应及心理适应的含义,分析了大学生活的特点及大学生面临的心理适应问题,剖析了大学生适应障碍产生的原因,指出了大学生心理适应能力培养的途径和方法。

从高中到大学,不仅面临学习环境、学习任务和内容的变化,还面临人际关系的重新建构和新的文化环境的适应。不论你是激动,还是紧张,每个新来的大学生都将有一段调整自己原有认知和行为的适应过程。

一、心理适应的内涵

适应是有机体对环境变化做出的反应。它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状态。它可以概括为两种相辅相成的作用:同化和顺应。适应状态则是这两种作用之间取得平衡的结果,某一个水平的平衡会成为另一个水平的平衡运动的开始。这种平衡——不平衡——平衡的动态过程就是适应。

心理适应是主体对环境变化所做出的一种反应,人们生活的环境处于不断的变化中,因此每个人都存在适应问题,都会产生不断适应新环境的需求,适应能力是个体生存与发展的必备能力。心理适应是一个重建平衡的动态变化过程。适应的主要任务就是使主客体之间的不平衡状态重新恢复平衡,因此适应的直接目标是建立平衡,其根本目标是主体自身的发展。

心理适应的内部机制是同化与顺应的平衡。同化是指将客体纳入主体已有认知结构或行为模式的过程,顺应则是指调整原有的认知结构或行为模式以适应环境变化的过程。二者都是对环境做出反应和对自身进行调节的过程。因此,心理适应实际上是一个自我调节的过程。

二、大学生活的特点与心理适应问题

(一)大学生活特点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生活环境的改变。高中时期大部分学生就近上学,在家吃住,生活方面的许多事情由家长料理。上大学后,过上了集体生活,生活独立性大大增强了,校园及周边的文化环境和各种信息对大学新生必然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冲击,如何相互沟通和重新建构一个新的人际关系是需要一个学习和成长过程的。

2.管理方式的改变。在中学,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学习指导都比较具体,校规严格,学生自由支配的项目和时间不多。相比而言,大学的管理制度较为宽松,大学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大学生在学习科目、时间支配、生活安排等方面的自由空间相对较多。

3.教学方式的改变。大学教育是专业教育和通才教育的结合,一方面,课程门类多,内容深和新,教学节奏快,自学时间增加,课程自选机会增加;另一方面,在一个班级授课的教师多,因而与学生在课后的沟通较少,学习效果及其知识的巩固全靠学生自己的自觉性了,从中学到大学,是从被动的“要你学”向主动的“我要学”学习模式的转变。

4.比较群体的不同。大学生在中学时代,可能都是班上的佼佼者,优越感和自尊感较强,而到了人才聚集的大学,大部分同学以前的学习优势逐渐淡化或消失,这种落差往往使不少人产生失落感和自卑感。同时,大学校园的各种学生活动更加丰富,文艺体育才艺的比试更加突出,非智力因素的发展水平显出更加明显的差异。

(二)大学生面临的心理适应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类

1.独立生活困扰。主要指离开父母和家庭后,在集体生活、饮食习惯、钱财管理以及如何处理各种生活事务方面的困惑。如何克服孤独感和思家情绪是新生适应阶段的主要问题。

2.资源利用困扰。主要指不知如何利用大学各种生活资源、学习资源,或担心有关信息无处获得的焦虑。

3.人际关系困扰。主要是指在新的环境中如何结交新的朋友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如何与异性沟通,如何融入新的班集体,如何摆脱对中学人际关系的依赖感等。

4.学习能力困扰。主要指对学习方法、内容和形式的不适应状况。大学教育内容多,进度快,没有人直接督促学生的学习,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多。对习惯于被动学习、自学能力不强的学生来说,就有可能产生学习上的压力与困难。

5.职业目标困扰。这是指对就读专业的了解、满意度以及对未来职业前途的茫然感。不少大学新生是听从父母的意愿报考专业的,自己对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就业市场并不熟悉。职业目标困扰感强烈的学生,不能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的专业,容易产生失落感。

三、大学生适应障碍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适应障碍的产生是环境与个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其原因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

(一)理想与现实的落差,造成心理冲突

每个年轻的大学生都有自己的远大理想,对未来充满期待与希望。大学生常常按照理想来规划自己的生活、学习、婚恋和择业。然而现实的复杂性,常常使得理想不能实现,造成心理冲突。

1.对大学的不满意。对于刚刚进入校园的新生来说,现实的大学生活并非想象中的那样诗情画意,学习也不是预料中的那样妙趣横生,面对的是“一个书包两只碗,寝室——教室——图书馆”新的“三点一线”式的生活,一种失落的心理油然而生。产生这种失落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学老师为了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鼓吹大学“天堂论”,过分渲染大学美好的后果;二是新生对大学回报期望值偏高所致。

2.对专业的不满意。有的新生由于没有考上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或“热门专业”,或认为自己所学的专业没有前途便开始埋怨自己的专业。对专业的不满意主要还是源于学生自身的原因:其一,不能处理好直接兴趣和间接兴趣的关系。其二,缺乏对专业的全面认识,容易对专业产生偏见。其三,学习内在动机不强,学习兴趣骤然下降。

3.目标的真空状态。考上大学后,不少学生首先想到的是如何让紧张的神经和疲惫的身心得以调整和放松,没有主动确定新的目标。学生往往被动按照学校的安排简单而重复地生活,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能做什么,所以,大学虽然比高中自由,但许多新生会感叹大学没有高中充实。

(二)自我优势的丧失,产生角色定位偏差

1.社会角色的理想化。考上大学意味着进入享受精英教育的行列,社会地位一夜之间发生了明显的改变,社会角色也随着发生变化。在人们的期望中大学生各方面应该都是比较优秀的,是全面发展的“理想角色”。大学生自然感到社会对自己期望的变化,自我期望也无形中随之提高了。但往往对未来生活和学习过于理想化,缺乏充分适应大学生活的心理准备。

2.“优秀生”的多元化。大学生都有很强的自我表现欲望,然而要想保持高中时期的“光环”和理想角色并不容易。高校追求优秀的价值多元化,不仅看重知识,而且也注重能力。这种评价体系的改变,一方面为大学生自我展现提供了宽阔的舞台,另一方面也淡化了学习成绩在评价中的权重。不少新生由于没有适应这种多元化的优秀生的价值观念,容易出现心理失衡。

3.自我认知失调。大学作为一个人才精英聚集的群体,不少在中学时代的佼佼者到大学后只能处于中间状态,甚至变得相对落后,一些同学难以接受自己不再是优秀人物的现实,情绪上产生明显的波动。这种反差和心理不平衡状态导致自我认知失调。

四、大学生心理适应能力的培养

心理适应能力是指一个人根据客观环境要求,主动采取对策,在一定程度上适应环境的能力,即一个人与现实生活和谐相处的一种能力。它与大学生人格发展密切相关,也是大学生人格发展的必然任务。

(一)树立“四个学会”的发展观

从发展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大学生心理适应实质是个体内部人格发展与外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

1.学会做人。大学生首先要学会做人,适应与发展的目的在于使人日臻完善;使人格成熟,不断增强自主性、判断力和个人的责任感;使人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拥有明确的伦理道德观念和是非观念,能够遵守社会公德,使自己的各项行为符合新时期大学生的行为规范。

2.学会做事。大学生要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要有独立的生活管理能力,独立选择、独立决断、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和应付各种情况和各种环境的工作能力,能够不断积累相关的做事经验,工作富有成效。

3.学会与人共处。在现代社会中,与人和谐共处,既是一种人际交往技能,也是人生成功的一种人际资源。大学生应对他人有尊重真诚的态度,能够接纳他人的长处与不足,能够与他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在沟通中建立亲密的合作关系,在相互交流与分享中促进自我和他人的成长与发展。4.学会学习。学习是一个终身的任务。大学生应该热爱学习,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不但学会本专业知识,而且学习与之相适应的各种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拥有跨学科的交融能力,拥有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在复杂信息环境下检索和判断的能力,拥有不断创新的能力。

(二)全面发展自我能力

1.发展能力。在大学期间,大学生应增进和发展多方面的能力,包括智力、体力、社交能力等,有能力是树立自信心的基础。

2.管理情绪。大学生们每天面对许多挑战,有些来自学习方面,还有些来自人际关系、家庭、生活等方面,从而产生种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情绪,大学生要充分了解自己、认识自己的情绪,并以恰当的方式来处理自己的情绪。

3.通过自主迈向相互帮助。作为大学生,学习独立生活和自己独立承担责任是十分重要的。同时也要学习如何相互帮助、相互包容,因为每个行为都会影响自己和他人,在有些情况下个人需要做出牺牲和让步以达成共识。

4.发展成熟的人际关系。建立成熟的人际关系十分重要:一是要容忍和欣赏别人与自己的不同;二是要有能力与别人发展融洽的关系。维持这样一种亲切融洽的关系需要自我认识、自信心及沟通技巧等。

5.确立自己的角色地位。确立自己的角色地位对于大学生来说十分重要,它既影响自我评价、自尊心、自信心的建立,同时也影响他人对自己的满意及接纳程度。

6.发展目的。发展目的包括做出计划,定出方向,明确目标,根据目标在以下三个方面定出次序:一是职业上的计划及期望;二是个人兴趣;三是对人际关系及家庭的责任。

7.发展整合。大学生的价值信念是引导他们行为的方向,也是他们为人处世的原则。整合的意思是指将自己行为与价值保持一致,同时顾及别人的利益、尊重别人的意见。

(三)加强新生的心理适应教育,加快角色的转变

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科学有效的新生心理适应教育,使大学生尽快适应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模式。

1.提升学习意识。利用新生充满好奇心、可塑性强的特点,加强对学校自然环境和学校文化的教育,建立新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和对专业的学习兴趣。对新生进行有关学校的资源状况和管理制度以及学校的悠久历史和发展前景的教育,激发学生的爱校热情。

2.加强自我认识。对自我的重新认识和评价需要勇气和智慧,学校要加强对个体的情感关怀和情感激励。与特殊学生加强交流,了解学生遇到的心理困惑,鼓励学生积极面对各种适应问题,从心理上、思想上以及实际生活上帮助学生加深对问题的认识,寻找问题的解决途径。贫困地区、离异家庭以及外地的学生群体容易产生自卑心理;而以往学习优秀以及担任学生干部的学生群体容易产生失落心理,往往出现自我认知偏差和目标迷失问题。

3.重建个人目标。学校要注重加强学生的目标激励,帮助新生树立目标体系。要引导学生在自我全面认识的基础上,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加强学生对优秀大学生多元化的认识,正确处理学习与人格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全面发展和重点发展的矛盾,在全面提高的基础上有步骤、有重点地发展;引导新生根据自己的特点和现有的资源,主动培养自己的兴趣和兴奋点,激发自身潜力;引导新生克服样样争先进和急功近利的心态,“长计划,短安排”,并保持目标体系的灵活性。

(四)正确处理生活应激事件

针对大学生所面临的各种压力来源要有一个清楚客观的认识和充分的心理准备,打破大学的理想化和神圣化,克服“大学是享受天堂”的错误思想,树立迎接挑战,正视挫折,不断磨练和发展的理念。只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才能做到有备无患,才能降低心理的挫败感,采取更为积极主动的行动,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

(五)培养积极的应对挫折的方式

1.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挫折失败所带来的苦恼。对失败要有精神准备和正确认识,挫折和失败是在所难免的,失败常常给人带来烦恼和痛苦;受挫时不要把注意力放在体验自己的痛苦上,把注意力转移开来,使挫折的消极影响大大缩小;要积极摆脱痛苦和消极情绪的干扰,待情绪稳定后,集中精力去认识挫折本身。

2.面对挫折,认清问题,冷静分析。要敢于面对挫折,当你正视困难挫折时,它就变得不那么有力了,认清了挫折的局部性和暂时性,就会大大激励我们的信心和斗志;需要对挫折全面分析,找出失败的主客观原因,从而提高个人的认识,利用积极因素,克服不利因素,抓住主要矛盾,找到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方法。

3.积极行动,寻求转机,走自己的成功之路。面对困难和挫折,不仅需要有正确的态度,更重要的是积极行动,寻求解决方法。找到问题的原因之后,要积极地创造条件加以改善;需要将毅力和正确方法结合起来,既要具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又要具有创造能力和正确的方法,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我们经过努力还不能成功时,就不妨换个方向,改变目标,再作尝试,可能会获得新的发展机遇,从现有的条件中找到更适应自己的发展和努力方向,与环境更好地协调起来。

参考文献:

[1]樊富珉.大学生心理素质教程.北京出版社,2002.

[2]姚根发.“过度期”大学新生思想透视分析.长江水利教育,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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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范国平,钟向阳.大学新生常见心理困扰的类型、原因以及对策,2002.

[5]石林编著.健康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第4篇:盈利能力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创新能力;TRIZ理论;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4-0147-03

一、引言

发明与创造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原动力。在人类发展史上,创造性活动一直促进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设计本身就是创新,培养机械创新素质就必须从事创造实践,结合科研来服务企业。这样才有可能从实践中提炼出更多的创新方法。由此,就提出了如何培养创新能力的问题。

目前TRIZ(发明问题求解原理)理论被认为是可以帮助人们挖掘和开发自己创造潜能、最全面系统地论述发明创造和实现技术创新的新理论,是“超级发明术”。事实上,阿奇舒勒所创建的TRIZ是发明与创新方法的理论,是20世纪的伟大发明之一。一般来说,TRIZ理论主要应用于概念设计。

二、创新设计能力的培养

(一)培养创新能力的必要性

创新能力产生于我们的思维。科学的真谛在创造,创造的奥妙在思维,思维的本征体现于想象。创新能力与想象力是孪生兄弟。所以,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要创业就得有创新能力,创业型人才一定是创新型人才,创新型人才一定具有很强的思维创造能力。因此创造性思维和创造能力是一个创新型人才必备的特点,所以培养创新能力是很有必要的。

(二)本科学生创新素质发展的障碍

1.侧重传道授业,忽视能力培养。目前的教学内容主要是传授知识,教学方法主要是课堂讲授,学生学得比较被动,学习积极性受到影响。若主讲教师的思路不开阔,创造性欠缺,就可能影响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影响学生思维,使他们缺乏变通,缺乏质疑。而高校评价学生的标准主要是学业成绩,这也会导致部分学生片面追求成绩,忽视科研能力的培养,造成实践活动能力薄弱的后果。

2.专业范围狭窄,不利于创新。大学专业的设置对培养高等专业性人才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专业的束缚与学生的压力依然存在。专业范围狭窄,专业的束缚对学生的创新也会产生诸多不利的影响。虽然近几年许多高校增加了选修课和辅修课,但由于专业课任务繁重,学生还是在本专业的狭窄范围内活动,忽视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以及相邻学科的学习,这样就限制了学生的视野,影响了他们创新能力的培养。

3.重视认知发展,忽视情感教育。重视学生的认知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观察力、想象力和思维能力,为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打下基础。但忽视学生的情感培养是不正确的,忽视最丰富、最有活力的情感因素,会将教育过程变成枯燥的发展智力过程,这种过程对培养创新人才极为不利。

4.心理失衡,阻碍成才。创新人才应该是有理想、有抱负、有决心,勇于前进,并能有效地进行自我激励的人。但有些学生会因所在高校不是自己的志愿学校而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在学习上缺乏动力,没有明确目标,专业思想不牢固,成才意识差,缺乏创造精神,这是成才的绊脚石。

综上所述,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是教育的深刻变革,是一项关系到顶层设计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人成长的各个阶段始终贯彻素质教育,着眼于培养创新素质。

三、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途径

关于本科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存在有很多观点及论述。诸如:转变教育观念、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改革教育方式、营造创新教育环境、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充分尊重学生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经验、加大投入和改革考试方法等,这说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途径有很多种。本文结合教学实践,将其具体化作为一种探索。具体方案是组织学生参加机械设计创新大赛萌发和激励创新能力,开设《机械创新设计》选修课来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一)机械设计制造创新竞赛萌发和激励学生的创新能力

报名参加这一竞赛的学生,在自己作品的研制过程中,会学到课堂上和书本里学不到的知识,从而启迪思维,增长见识。

案例1:购买材料时,市场产品种类和规格很多,且大多与课程内容相关,有些产品连教师也很陌生,但却能使人产生联想,对改进方案有帮助。于是在这个过程中,师生的创新能力都能得到了萌发和激励。

案例2:外协加工时,协作方会根据自己的设备工装条件和制造成本拟定出加工工艺方案,而师生必须考虑制作成本在市场上多跑几家协作方并拟定出自己最合适的工艺方案。所以有学生说,在加工和装配过程中,他们重温了零件的加工工艺、配合性质和装配,学会了依照具体情况拟定最佳工艺路线,对重温的知识内容和学到的方法体会很深。很多学生说,在论证方案和设计阶段,必须认真去做,重视每个细节,因为必须要做成作品,这可不是课程设计哦!

所以,开展这一竞赛,制作机械设计创新作品是一种综合素质培养和综合知识学习的好方法,参加这一竞赛能够萌发和激励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开设《机械创新设计》选修课,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机械创新设计》是针对机械设计创新作品的开发和选题而开设的,它阐明了普通人也能搞发明创造。学校于2007年初开设这门课程及其实验,它的内容分为基础知识篇、理论与方法篇和实例篇。基础知识篇涵盖《机械创新设计》的思维基础和技术基础,这是创新者必备的基本业务素质;理论与方法篇包括机构组合原理、机构演化和变异、机械结构创新、仿生原理、逆向工程、系统运动方案创新和TRIZ理论体系;实例篇以工程中的创新实例来说明创新方法的应用。

课程的理论讲授阶段要求学生完成2个作业(即专业论文),论文中要求有创新作品的案例和自己的理解。实验综合阶段则是进入学校的创新实验室观摩以往的创新作品,然后完成一项创新作品的综合设计。

实践证明,开设这门课程能够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开拓思路,为参加机械设计制造创新竞赛奠定理论基础。

四、TRIZ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

工业化社会以来,产生了无数的发明创造,设计制造了种类繁多的机电装备。如门捷列夫找到化学元素间联系与区别的通用规律,大胆猜想而创造了化学元素周期表那样,这些发明创造能否具有可以遵循的通用规律。这个问题的解决,其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创新。G.S.Ahshuller做到了,他发现在进行发明创新、解决技术难题时,是有特定的科学方法和规律的。如果掌握了这些规律,就能主动地进行产品设计并能预测产品的未来发展趋势。由此,G.S.Ahshuller毕其一生精力,创立了现代创新理论,即TRIZ理论。

(一)TRIZ的理论前提

TRIZ理论是用来进行概念设计的。TRIZ的理论前提是技术系统进化原理和冲突解决原理。技术系统进化原理表达为:产品或技术系统如同生物系统,是持续进化的,且进化有规律可循。冲突解决原理表述为:解决冲突是产品或技术系统进化的推动力。进化速度随技术系统一般冲突的解决而降低,欲使其产生突变,只能是解决阻碍其进化的深层次冲突。

TRIZ理论的实用性在于生产实践中遇到的工程冲突常常重复出现,且彻底解决工程冲突的发明原理易于掌握。实践表明:工程人员所遇到的90%的问题都在以往的其他场合解决过,若能利用以往的解决办法,则对研发更加有效。但问题的焦点在于抽取和归纳冲突和与其对应的发明原理。G.S.Ahshuller证明了发明可系统化地导出,而不必源自尝试错误。

(二)TRIZ的理论体系

创新技法为数众多,如:头脑风暴法、形态分析法、特性列举法、缺点列举法、希望点列举法、联想类比法、反向求索法、组合创新法、废缺颠倒法、5W1H法、检核表法、和田12法、魔球法以及特尔斐设想法等。作为一种开放的思维形式,今后还会有更多的新技法问世。但这些技法不利于学习和掌握,其实际表现并不令人完全满意,有时还会导致失败。以头脑风暴法为例,它实质上是一种试错法,所提供的管理模式并不能确保成功,所产生的效果也要受到团队成员个性和环境的影响。因此,这些技法被称为传统的创新方法。

TRIZ理论体系包括术语、工具和算法。其术语有:技术系统、功能、矛盾、理想度、资源、效应等。作为用于创新的工具,其构成有:创新规律、创新方法和创新思维。创新的算法则有九步法、ARIZ算法和自己的算法等。其中创新规律的内容是技术系统的8大进化法则和S曲线。创新方法包括物理冲突(主要采用4条分离方法来解决)、技术冲突(主要采用39个技术特性参数描述的冲突解决矩阵)、40条发明原理、物场模型和76条标准解法。后来还添加了根本原因分析、功能分析和知识库。创新思维则含有金鱼法、小人法、九屏幕法和STC算子法等。

(三)TRIZ理论的本科教学内容

本科教学中仅学习TRIZ理论的主要内容,即:技术进化系统法则、技术冲突与物理冲突、分离方法、40条发明原理、冲突解决矩阵、物质―场分析和标准解法。

五、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能活跃学生思维,引导学生来评论、分析和推理,提高其应用能力。教学实践证明,采用案例教学来讲授TRIZ理论,对培养学生创新观念、活化创新方法很有裨益。

在传统教学法中,教师是教学主导,学生是教学主体。因教师教学思维的暗示,学生容易产生被动的惯性思维,导致死记硬背,思维受限而不利于创新。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仅概述理论要点,主要是提出案例,然后学生研讨,使得学生在学习中既是主导也是主体,利于发挥其潜在创新能力。

案例教学法的教学过程可以分为四个步骤:(1)教师讲述某一知识点后,引入案例并介绍有关背景知识;(2)学生讨论并构建所研究问题的框架,制定案例的研讨路线;(3)收集、汇总所有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处理;(4)形成研究结果,并报告自己的研究成果及收获。

对于某些较难的或跨学科的案例,可以课后详细研究,鼓励学生间的合作,留待下一次课上报告结果。

1.课堂案例One:技术系统进化法则2――能量传递法则。

其理论知识点为:技术系统实现功能的必要条件。必要条件:(1)能量必须能够从能量源流向技术系统的所有元件;(2)技术系统应该沿着使能量流动路径缩短的方向进化,以减少能量损失;(3)如果某个元件接收不到能量,就不能发挥作用,这会影响到技术系统的整体功能。

教师举出实例:无传动机构的机械系统。

背景知识:这些机械系统由原动机直接驱动执行机构。如电风扇、鼓风机、水轮发电机以及有直流电机驱动的机械,大多没有传动机构,这将使能量传递路径缩短,能量损失减少,同时提高了效率(如图1所示)。

开展讨论,学生自己构建出研究问题的框架:技术系统必须有能量传递;自己悟出依照技术系统实现功能的必要条件拟定研讨路线;课堂气氛活跃,在讨论中收集、汇总有关信息,自行分析处理;形成各人的案例结果,发言报告出来,以供深入研讨。

教师要做的只是温馨提示:技术系统实现功能的必要条件有3个,这是可以拓展思维的。于是封闭电梯里不能接收手机来电、蜗杆传动的摇头电风扇被鸿运扇淘汰等案例就被学生列举出来了。

2.课堂案例Two:技术系统进化法则4――提高理想度法则。

其理论知识点为:提高理想度的途径:(1)提高有益的参数;(2)降低有害的参数;(3)提高有益参数的同时降低有害参数。

提高理想度法则是所有进化法则的方向。最理想的技术系统(即最终理想解IFR)就是作为物理实体,它并不存在,但却能够实现所有必要的功能。教师举出实例:虚拟激光键盘。

背景知识:虚拟键盘采用光投照技术,几乎能在任意平面上投影出全尺寸的电脑键盘。通过蓝牙与智能设备连接后,就可打开文本编辑程序在桌面上键区内轻松敲击。虚拟键盘提高了键盘技术系统的理想度,将来一定能实现“作为物理实体并不存在,但却能够实现键盘的所有功能”(如图2所示)。

接下来,学生构建出研究问题的框架:最理想的技术系统就是作为物理实体,它并不存在,但却能够实现所有必要的功能。自己领悟出依照提高理想度的途径拟定研讨路线;收集并汇总信息,自行分析。于是不需要油漆的彩色家具,不占据道路和着陆场的运载工具――个人飞行背包,甚至由一生都不长大的宠物狗联想到草坪上的草不需要修剪,自己始终维持在一个高度,从而不需要制造割草机等案例就被学生列举出来了。

六、结语

TRIZ理论教学要求教师具备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起开放式可扩充的个人知识库。特别是要不断开拓自己的思维,为教学提供基础。这就需要教师广泛收集有关创新设计的资料,尤其要研读有关TRIZ理论的著作,以充实教学。结合教师自己的科研课题,也能归纳提炼上升到理论高度,从而提高自己的创新素养,使课堂教学生动活化,也利于高水平地完成科研课题。

参考文献:

[1]江帆,王一军,刘晓初,等.TRIZ理论在汽车电子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理工高教研究,2007,(6).

[2]李俊华.改革机械设计基础实验教学,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J].中国科技信息,2005,(17).

第5篇:盈利能力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体质;适应;应激;结构维度

中图分类号:G804.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3612(2007)11-1505-04

本研究力图建立人体适应能力的理论模型,为今后研制人体适应能力评价量表奠定基础,为全面评价人体体质做出贡献。

1有关适应的研究背景

1.1适应的概念适应被广泛地应用于生物学、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领域。在英语中有两个与适应意义很接近的词:adaptation和adjustment,我国心理学界通常把adaptation译为“适应”,而把adjustment译为“顺应”。在国外心理学研究中,有时这两个词在同一意义上使用,使用更为广泛的是adjustment。

1.1.1适应的生物学概念在生物学中,适应性是生物体随外界环境条件的改变而改变自身的特性或生活方式的能力。适应是生物的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性状)与环境相适应的现象(张仲林,2001)。生物对环境的适应可以有两种方式来完成:一为现象型适应(Phenotypic adaptation),也称非遗传型适应。一为基因型适应(Genotypic adaptation),也称遗传型适应。现象型适应对环境的反应规范,在自然情况下可以因环境条件的不同而做出调节,这种在短时间内进行的形状和功能的适应并不具有基因遗传的特性。而基因型适应需经遗传特殊化来完成适应作用,基因型的改变可与新环境形成一种新的反应规范,原有的方式则无法适应这一环境。对于人类,不仅包括对外界环境的适应,同时包括心理和社会方面的适应。

1.1.2适应的心理学概念对适应或适应性研究最多的是心理学领域。张宏宇(2000)在他的研究中将适应定义为:个体和他所生活、学习与工作的环境之间保持适当关系以满足自己需要的过程。他将其解释为主体在与环境之间成功的、一贯的调和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并被社会认可的行动来缓解个体的紧张情绪、以满足个体的心理需要。而适应性则指个体在环境适应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特点及结果。显然这个适应定义更偏向于心理适应,而忽视了个体对环境变化的生理调试和遗传因素在适应能力中的地位,强调成功的适应,忽视了个体在适应过程中也会有失败的适应方式。谭玉兰,宋玉兰(2002)则认为适应是一个促进生理、心理和社会完整性的过程,也是一种达到生存、成长、繁衍、主宰和自我实现的最终状态。生理方面的适应反映生理健康,自我概念方面的适应反映心理健康,角色功能和相互依赖方面的适应反映社会方面的健康,而不适应则导致疾病。笔者更倾向于这一适应概念。

1.1.3体质研究中的适应概念日本体力学会测定评价专科分会对“体力”(相当于我国的体质)所下定义为:指人们为从容应付日常生活和偶然事件所必需经常保持的行动能力和抵抗力。所谓行动能力,主要由发动行为的能力(由肌肉力量、速度、投掷力、爆发力等素质指标反映)、持续行为的能力(由心肺功能、运动系统耐久力等反映)和控制行为的能力(由平衡能力、灵敏性、协调能力反映)组成,它们都是抵抗力发展的内在影响因素。而日本学者所说的“抵抗力”即我们研究的适应能力。在陈明达和于道中编写的《实用体质学》一书中, 适应是指:人与周围环境间的关系发生较大变化时,人体采取的一系列被动性和主动性调整,包含机体内部生理、心理和行为的全部保护性反应。并具体指出适应能力的定义有以下3个方面:1) 对身体内外环境变化的调整适应能力;2) 对疾病和有害生物因素的抵抗能力;3) 对各种社会、心理紧张刺激的应激能力。

1.2适应的特征从理论上说,人类适应环境的良好结果是身心健康,但身心健康的标准具有不确定性和难以量化的特点。所以很多适应性研究都关注适应过程,归纳适应过程的特征如下:1) 适应是一个全身性的综合反应;2) 心理反应是适应的中介过程,无论是什么样的应激源,都可以引起人相应的心理反应;3) 适应能力具有明显的个体差异,同样的刺激对一个人构成应激,对另一个人可能就构不成应激,或应激反应的水平不同;4) 各种形式的适应均有主动适应和被动适应两个层面;5) 适应都有一定的限度,这种限度的高低取决于人的体质状况、人格特征、教育程度、和行为规范等因素。

1.3体质研究领域中适应能力定义的分析本研究所探讨的适应能力是在体质研究这样一个大前提下的,这就意味着本研究所指适应能力与生物学和心理学中的适应概念不完全一致。需要在体质研究领域内给适应能力一个更有利于操作、更确切的定义。自1979年起,我国各方面的体质专家和权威机构即对人体体质的概念进行了广泛和深入的探讨,并就体质的理论基础方面大体取得了共识,认为:体质反映人体质量的高低,是在遗传性和获得性基础上表现出来的人体形态结构、生理功能和心理因素的综合的、相对稳定的特征。具体包括以下5个方面:1) 身体形态发育水平,即体格、体型、姿势、营养状况以及身体成分;2) 生理功能水平,即机体新陈代谢水平与各器官系统达到的工作效能;3) 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发展水平,即速度、力量、耐力、灵敏柔韧等素质和走、跑、跳、投掷、攀爬、负重等身体活动能力;4) 心理素质发展水平,即人体的本体感知能力、个性特征、意志品质等;5) 适应能力,包括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各种生活紧张事件的适应能力,对疾病和其它有碍健康的不良应激源的抵抗能力等[4]。虽然在体质定义中没有直接说明适应能力,但在体质五因素理论中明确说明了适应能力的含义,体质五因素理论在体质理论研究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关于适应能力的解释也成为很多研究人员的参考依据。但这个对适应能力的解释并不能算是适应能力的正式定义,分析其中各因素之间关系,似乎存在着矛盾的地方:1) 社会环境一层含义应该指的是适应能力的社会性,即社会适应性。笔者认为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工作的适应,工作压力来源于日常工作任务、工作发展、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工作中的规章制度等方面;(2)对社会规范的适应,包括道德规范、行为规范和法律规范 ;(3)工作之外的人际关系的适应,主要指工作以外的社会人际交往。各种生活紧张事件应该包括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所能遇到的各种事件,如升职、调动工作、失业、与领导或同事关系紧张、家人生病或去世、结婚、生子、与邻居吵架等等,在这些生活紧张事件中也包括了社会适应中的一些因素。即适应能力的解释中“对社会环境和对各种生活紧张事件的适应”有重复的因素。2) 对适应能力的解释中,“对疾病和其它有碍健康的不良应激源的抵抗能力”所包含的内容与前述内容也有重复的地方。按照适应大师Selye的理论,应激源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良性应激源(eustress),它可以给人振奋,增强动力,带来益处;另一类是不良性应激源(distress),如给人带来悲痛和苦恼的事件。不良性应激源可以来自于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是工作方面的,可以是家庭方面的,也可以是社会规范方面的。3) 前人研究表明:在生活中积累的生活事件得分越高,人们就越有可能感到压力,长期在压力下生活而又得不到缓解,可以导致机体健康状况下降,甚至引起疾病。给人们带来压力的不仅仅是不良性应激源,良性应激源累计得分过高同样给人们造成压力。因此,在适应能力的解释中,“对有碍健康的不良应激源的抵抗能力”的提法似乎不妥。《实用体质学》(1993)中《体质与适应能力》一章再次对适应及适应能力作进一步解释,认为适应是指:人与周围环境间的关系发生较大变化时,人体采取的一系列被动性和主动性调整,包含机体内部生理、心理和行为的全部保护性反应。适应能力由3部分组成:1) 对各种人体内外环境变化的调整适应能力;2) 对疾病和有害生物因素的抵抗能力;3) 对各种社会心理性紧张刺激的应激能力。关于适应的进一步解释为我们了解适应能力奠定了基础,明确了:1) 适应都有主动和被动两种方式;2) 适应过程包含生理、心理和行为三个层面;3) 强调适应是人体与外界环境关系发生变化时人体的一种反应。但当我们想对适应能力做深入研究时,发现还有一些不明白或不确切的地方:1) 这一解释强调人与周围环境间关系发生较大变化时,人体的反应,忽视了人体对内环境改变的适应,人体内部环境条件的改变同样是一种应激源,对于这种内源性应激源的适应直接影响着人体的健康状况。机体内部的各种稳态系统如:血氧浓度、血pH值、体温恒定等是机体生存和维持健康的基础。2) “人体采取的一系列反应”句中的“采取”有主动适应之意,但人体的适应也包含着不知不觉的或无法控制的被动适应。3) 在研究适应时,总是强调内外环境发生变化时人体的反应。实际上,我们每天面对的各种环境并不总是改变,或者说我们需要努力适应的是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人际关系等等,并不只是环境变化时才需要适应。

2适应能力的定义

综合有关适应的研究结果,笔者认为影响体质的适应能力包含内容非常广泛,一方面包括内环境的改变,其中有:正常生理性变化,由生物、化学致病因素引起的病理性改变,由心理因素引起的生理变化;另一方面还包括对外环境的适应,其中有: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因此,笔者将体质研究领域内所说的适应能力总称为人体适应能力,以区别生理学中提到的生理适应和心理学中提到的心理适应及社会适应。并给出了人体适应能力的理论定义和操作定义。人体适应能力的理论定义是:人维持身体与内外环境间平衡的能力。人体适应能力的操作定义:个体维持自身与其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生理环境间协调,最大限度地保持自身健康的能力。在理论定义中,只是笼统地说人体与内外环境间维持平衡的能力是适应能力,这样在理论上将人需要适应的内容全部包含,即包含对环境的动态适应也包括静态适应,作为高一个层次的理论研究是可以的,但具体研究适应能力时,受到研究目的、研究可行性的限制,无法完全按照理论定义进行。这就像任意一个测量值理论上都可以分解为指标真值与误差之和一样,真实值是永远无法得到的,只能用一些方法近似地得到,但这并不妨碍有关测量值的理论研究。人体适应能力的操作定义明确指出:人体适应能力专指个体对其生存的自然、社会环境及自身的生理状态的适应,这样定义有利于后续研究中对人体适应能力结构维度的研究。操作定义有两层含义:一是人体对日常生活中自然、社会及生理病理的适应能力,是指个体与相对稳定的环境间的协调能力;第二,当生存的环境发生变化时,人体调节自身,努力与环境协调一致的能力。

3人体适应能力理论模型的建立

3.1理论模型的初步建立体质研究中早已明确地指出,体质包括五个方面:形态结构、生理机能、身体素质、心理因素和适应能力。为方便起见,本研究将此称为体质五因素理论。五因素理论中与体质适应能力平行的一个因素就是心理因素,在适应能力的研究中,无法回避心理因素对人体适应能力的影响,人对自然、社会、乃至生理的适应或多或少都包含了心理因素的影响。但笔者认为,可以把心理因素对人体适应能力的影响看作是适应过程的一种中介机制。本研究的重点是确定测量个体适应结果的主要维度,并非研究适应过程的影响因素,这样做有利于将精力集中于人体适应能力的评价上。我们以人体适应能力的操作定义为基础,从成年人生活中所接触的环境入手,参考陈建文(2001)和杨兴国(1997)对社会环境的分类方法,提出人体适应能力六因素模型(图1)。

3.2专家访谈访谈专家有邢文华教授、季成叶教授、于道中研究员、江崇民研究员、蔡睿研究员、王梅副研究员、贾志勇副教授、廖文科司长、张芯、林婉生教授、张一民副教授、周琴路研究员。笔者就本文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通过理论研究初步形成的人体适应能力理论模型向上述专家进行了一一访谈,访谈时间为2003年8月初至9月底。整理访谈结果为: 1) 以上几个方面基本上涵盖了成年人的全部生活环境,可以反应适应能力的各个方面;2) 笔者所列人体适应能力的六因素不在同一分类水平上,建议调整。

3.3面向专业人员的开放式调查在向体质研究专家进行访谈后,为了更广泛地了解人体适应能力的结构维度,笔者采用开放式问卷A于2003年10月在北京老山向参加全国成年人体质监测培训班的39名学员进行调查,这些学员主要是各省市体委群体处具体负责当地体质监测工作的人员,他们是比较熟悉体质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发放调查问卷的目的是:向体质研究专业人员了解他们对体质适应能力结构维度划分的看法。在39名被调查对象中有87.2%的人认为适应能力影响人体体质,说明了体质研究专业人员对适应能力有初步的认识。有79.5%的人认为笔者按照成年人生活环境分类,将适应能力划分为六部分是合理的。其余受试者认为划分不合理,原因主要是分类不平行,与专家访谈结果一致。该调查结果说明作者从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入手对适应能力进行的分类还是比较全面的,存在的问题是将现有分类在相互关系上再理顺一些。

3.4人体适应能力模型的修改综合专家访谈结果和对体质研究专业人员的调查结果,将人体适应能力理论模型调整为:人体适应能力(一级指标)的结构维度划分为3个二级指标:1) 对自然环境的适应;2) 对社会环境的适应;3) 对自身生理性改变的适应及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对自然环境的适应能力又续分为4个三级指标:1) 对气候的适应;2) 对地理位置的适应;3) 对环境污染的适应能力;4) 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适应。对社会环境的适应又续分为3个三级指标:1) 对家庭环境的适应;2) 对工作和学习的适应;3) 对其它社会环境的适应。

对自身生理性改变的适应及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又续分为4个三级指标:1) 患病及恢复情况;2) 生活习惯;3) 耐饥渴及适应其它生理性改变的能力;4) 抗疲劳能力(图2)。图2人体适应能力的理论模型-2人体适应能力理论模型的的进一步解释:1) 有关应激研究中的一类就是人体对寒冷、高温、缺氧、环境污染等一系列外界自然环境的应激反应,作者将其归为一类,作为适应能力的一个方面。2) 在成年人的生活中,家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30~49岁年龄段的人绝大部分都已组成自己的家庭,并且育有子女。养家糊口是该年龄段人的重要压力来源,同时也担负着对父母及亲属的照顾责任。但家庭也是其获得支持的重要来源。在有关生活事件给个体带来的应激研究中,许多生活事件都与家庭有关。3) 在工作方面,30~50岁年龄段的人往往是所在部门的中坚力量,与工作有关的事件产生的应激是此年龄段人应激的主要来源。4) 社会环境包括除家庭、工作环境之外的所有社会因素。5) 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包括了个体对生物、化学应激源及生理病理性应激源的抵抗能力。6) 人在适应环境变化时都会产生一些心理反应,这些反应与个体的性格有关,心理反应反过来又影响个体对环境的适应,我们可以将心理反应看作是个体适应环境的一种中介反应,它存在于人对各种环境变化适应的过程中,心理反应可以体现在个体对各种环境变化的认知和行为上。同样一个应激源,由于个体心理反应不同,最终带来的压力也不一样。本研究关注的是个体适应的结果,我们研究如何测量人的适应能力,而不探讨适应过程中的影响因素。此外,在体质五因素理论中,心理作为一个与适应能力平行的因素影响着人体体质,关于心理因素是如何影响体质的,以及如何测量人的心理素质将是另外一个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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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盈利能力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原型理论;一词多义;认知语境;英语阅读能力

随着世界各国之间经济文化的密切交流,人类社会科学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创新,越来越多的词汇需要被赋予新的含义。一词多义的出现,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符合人类认知的思维过程,对研究英语词汇、英语阅读也有重要意义。

一、原型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范畴化与基本范畴

“范畴”一词常见于认知语言学中。我们所认识的世界是一个由错综复杂的事物组成的整体,在这个整体的集合中,一个集合及其具有相似属性的子集可以构成一个范畴。我们的大脑对客观世界的感知是经过分析、分类、存储的认识过程。客观世界的事物和现象都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的属性,我们的大脑依据其之间的关联性来认识事物。因此,这种有大脑思维参与的认识过程,对不同事物进行加工整理归类的认知过程就是范畴化的过程。“范畴化是人脑对世界万物进行整理区分的高级认知活动,在此基础上人类才具有了形成概念的能力,才有了语言符号的意义。” “没有范畴化能力,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外界或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

在人们认识的经验世界里,事物被划分为不同的范畴,而且同一事物又有可能同时属于多种范畴,例如一只食雀鹰同时属于鹰的一种、鸟类、动物、有生命的物种等范畴,构成范畴的不同的等级。认知科学研究表明,我们的大脑认识事物是从中间的等级开始的,即基本范畴层面。它是根据事物最基本的特征划分客观物质世界种类形成的最基本的心理层面,是与事物关系最为密切、关联性最大的基本等级,也是认知活动的重要参照点。

(二)范畴化的原型理论

在范畴化的认知过程中,语言学家提出了关于原型理论的观点。20世纪50年代,维特根斯坦认为德语词spiel(游戏)的划分不符合传统范畴模式。一些游戏只是为了消磨时间,不是用来判断输赢;一些游戏只需要单纯的运气,不需要技巧;然而有的两者兼顾。一个成员与另一个成员有相似的属性,而这种相似性不一定由其他成员共享。他将这种相似关系定义为“家族相似性”。

维特根斯的分析为其他学者的研究提供了参考。随后,罗斯将原型研究系统化,理论化,形成了“基本范畴和原型理论”,为范畴在认知语言学上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例如人们对于“红蓝眼波斯猫”的感知经历了由“动物A家畜B宠物C猫D波斯猫E红蓝眼波斯猫F”的认知过程,动物范畴逐步细化,在猫的原型概念的影响下,人们对于波斯猫的感知不断强化。

二、原型理论下的一词多义现象

(一)产生一词多义现象的原因

一词多义是指一个词语有多种含义并且这些词汇的意义有着相互的联系的语言现象。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词汇需要被赋予新的含义。许多基本词汇应用于专业技术领域,促使了一词多义的发展。

相同的词汇在不同的语境中含义也有差异。如英语中的“industry”在不同的语义场中使用的范围不同词汇意义也不同。如:“She got a job in industry.” 她在工厂里找了份工作,在这里“industry”是指工业,生产制造。“We need to develop local industries.” 这句话中,“industry” 不光指地方工业,还包括餐饮、旅游等行业。“We were impressed by their industry.” 这句话中“industry” 却是暗指人们勤劳的品格。

词语的搭配也可能出现一词多义。例如 “account” 原意为账户、记账的意思可是与不同词汇的搭配会引申出不同的意思。“take account of something” 中“account”译为“考虑到”,在“on sb’s account”中是“为了某人的缘故”,然而在 “give a good account of yourself”中却表现为“表现好、干得出色”。

词语在不同的隐喻背景下其意义也有所不同。“一词多义之间必然存在某种联系,这种联系往往通过隐喻建立起来。”(,2005)例如 “head” 在不同的语境中也有不同的意思。“head”在字典中的原意是指人体的身体部位“头部”,然而关于“head”的其他词义延伸是通过人们利用隐喻的认知转换而来的。如 “She resigned as head of the school.”,“the head of the river” 或 “200 head of sheep”,第一个句中“head”是指部门负责人,第二句话中“head”是指河流的源头,而第三个短语却指动物的数量。这三个句子一个词被表达成三种不同的意思然而它们本质上却有相互关联的认知方式,都是从“头”的原型引申出来帮助人们理解新的词义。可以说人们利用隐喻的思维模式将两种具有关联性的物体联系起来,通过认识物体具体的范畴(源域)了解认知后的具体或抽象的范畴(目标域)。

(二)一词多义现象的应用

在日常生活中,不同的人根据不同的文化背景、认知语境对一词多义有着不同的理解。中国千百年来的“龙”文化与西方的“Dragon”也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龙”是幸福、吉祥、富贵、权力的象征,然而西方概念的“Dragon”却是怪物、邪恶的意象。我们常说的“望子成龙”并不是希望自家或者对方家的孩子成为真正的龙,而是希望孩子有着像龙一样的美好的未来。“龙”这个词从原型的意义拓展为其他的文化内涵,在这个文化作为认知的背景中,一词多义与人们的交流密不可分。

在不同的认知语境中,词汇也有不同的意义。中国文化讲究的是礼尚往来,有交往才会巩固彼此的友谊。“你这是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意思意思。”“你这人可真有意思。”“只是意思意思。”“啊,真是不好意思”。只是观察“意思”的字面意义人们可能会困惑,但是将“意思”放入一个具体的认知语境中,一词多义的现象就比较明显,人们也会更好的理解源词语的多个义项。

三、一词多义对英语阅读能力的提高

一词多义现象常见于英语阅读理解中。正确理解一个词语的其他义项有利于帮助英语学习者提高阅读准确率减少阅读时间。我们经常听到关于“can”的顺口溜 “Can you can a can as a canner can can a can.” ,但光靠字面很难猜测到说话者想要表达的含义。因为“can”的词项在我们的认知中是表示能力的动词,初等学习者很少了解北美英语中 “can” 还是可以表示食物或者饮料的名词。因此文化认知因素对于了解一种语言的多种词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英语学习者应当在扩大基本单词词汇量的同时掌握不同语言的文化,利用文化认知因素在语境中学习原型词汇的其他引申含义,提高阅读能力。

情景认知语境对于一词多义在提高阅读能力方面也有很大的帮助。阅读者可以在语言情境中理解词汇的其他含义。如“...The country has gone through too many wars...” ,在我们的认知中“go through”原意是“检查、审查”而在这句话中假使阅读者不了解“go through”的其他含义,也可以根据上下文语境和关键词“war”推测出这个短语“经历、遭受”的含义,进而在选项中挑出意思相近或相关的语句。

另外,根据词汇的语言认知语境也可以得出一个单词的不同意思。例如“issue”在不同的语境中承载不同的意义。“He died without issue.”,“I must take issue with you on that point.”,“They issued a joint statement denying the charges.”,在这三句话中“issue”有着不同的含义。在第一句话中“issue”是个法律专业术语,是“子嗣”的意思,其他两句都是普通的英语用法,“向某人提出异议、宣布、”的意思。阅读者可以根据词汇之间的关联和具体语境联想词汇的其他义项。

四、结语

英语阅读技能的提高是个复杂的过程,英语学习者不仅需要大量阅读英文原著以扩大自身的词汇量,同时还需要了解目标语的语言文化信息,在认知语境中感知相同词汇的不同含义。

参考文献

[1] Lakoff,G. 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 what categories reveal about the mind[M].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7.

[2] Saeed, J. Semantics[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2000.

[3] .认知语言学研究[M].山东:山东教育出版社, 2005.

[4] 熊学亮.语言学新解[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第7篇:盈利能力的理论范文

一、 多元智能理论的基本内涵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加德纳认为,人是具有多种智能的,个体的智能不是以整合的方式而是以相对独立的方式存在的。在他看来,传统的智能理论过于强调个体的语言和数理逻辑能力,而忽视了个体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用传统的智能理论无法说明现实生活中智能的多元性和创造性,因此,他在批判性地继承传统智能理论的基础上,对智能的概念作了全新的界定,即智能是在某种社会和文化环境的价值标准下,个体用以解决自己遇到的真正难题或生产及创造出有效产品所需要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加德纳提出了自己对智能结构的认识。他认为人的智能是多元的,每个人智能的类型和特点虽然各不相同,但至少具有九种智能,即言语―语言智能、数理―逻辑智能、视觉―空间关系智能、音乐―节奏智能、身体智能、人际交往智能、自我反省智能、自然观察者智能和存在智能,每个人都是以各自独立的方式把自己的各种智能组合在一起,形成与他人相区别的智能组合。

二、多元智能理论对大学英语教学的启示

1.英语阅读教学目标、内容的多元化

基于多元教学理论认定学生智能的多元化,那么每个学生的个性、感悟、智能的展现兴趣偏好当然都不会完全一样,如果用统一的目标去套用本身就不合理,也不符合我们一贯强调的“因材施教”的观念。

所以目标多元化的实质是对于不同的学生和他的智能强弱展现,应该赋予这门阅读课程中不同阶段的具体教学目标。新课程标准中已明确提出了这一点,即三维目标的确定,从知识、能力、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提出了要求。除此之外配套的教学参考书、补充读物也比较开放和灵活,允许教师在一定范围内作选择。学生可以在教师指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使选择的读物既符合教学目标又符合个人兴趣爱好以达到最好的阅读效果。总之,英语阅读教学中,既要做到目标的层次性,又应结合学生多元智能的强项,教师指导或学生自行寻找适合自己感兴趣的多种课外读物,使英语阅读目标、内容多元化,让学生有比较广阔的活动空间,做到事半功倍。

2 根据不同的语言目标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

对于词汇学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语法翻译法和交际法,让学生在理解词汇意义的同时,创造情景,让学生在情景中应用。对于语法讲解,教师用归纳法或演绎法讲授基础上,创设情景,让学生在情景中练习此语法。例如,讲解现在完成时,教师可先展示给学生现在完成时句子,让学生发现、总结此类句子的语法特点及所表达的意思;教师在归纳讲解后,提供多幅动作图片,引导学生在情景中练习句型,练习时态用法,笔者试验过后,取得极好的效果。对于文章的讲解,教师在提供给学生关键词的基础上,引导学生把握段落大意,理清文章结构。课堂上,还可以根据文章特色,给学生布置任务,让其进行小组合作,就某一组词汇集体学习或就某一话题展开讨论,增加学生交流,运用语言的机会。

3.多元化情境化的评价观

多元智能理论认为,传统的以测验为本的评价只片面关注言语一语言智能和数理一逻辑智能,忽视了对其他同等重要的各项智能的评价,从而产生出大量的失败者和少量的成功者。在加德纳看来,既然学生的智能类型多种多样,他们的各项智能发展水平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他们在学习中的具体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就不能用单一的标准(如用传统的智能测验的标准)衡量所有的学生,而应当对不同的学生提出有差别的评价标准,并在多种不同的实际生活和学习情境下来进行,从而真正体现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和情境性。只有这样,他认为才能促使教师在教学中更加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和成长的轨迹,使教学过程成为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和谐发展的过程。

三、多元智能理论在大学英语教学模式中的应用

职校英语教学改革的热潮使许多外语教学工作者聚焦寻求有效的教学途径。而多元智能理论以其坚实的科学基础,帮助教学理论和实践工作者认识和发挥学生的潜能,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论依据。多元智能理论用于指导大学英语教学实践,将会给英语课堂注入新的活力。

1.语言智能的应用

英语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译等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尽量为学生提供广泛的素材和多样的活动方式。如在听力训练上,教师应训练学生有效倾听,在听的过程中判断内容、抓住中心主题,在听后针对重点进行概括。不仅如此,应该扩学生听力练习的范围,可以听英语故事、广播、新闻、歌曲、演讲等。课堂教学中经常训练学生做口头陈述、汇报、复述故事等,鼓励他们涉猎教材以外如英文报刊、图书、互联网中的资源。

2. 多媒体智能的应用

利用多媒体进行直观教学是培养空间智能最直接的手段。多媒体教学环境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多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渠道,使他们从被动的接收者逐渐成为主动的探索者,过去以教师的知识传授为主的授课模式,在多媒体环境下已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的自主学习模式。在这种环境中,教育从以教师为中心的全面灌输转向了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学生个体内省智能、人际交往智能和自我认知智能,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性思维。 教师可采用电影、电视、投影、多媒体、图片等形象化的工具辅助教学。在处理课文时尽量把教学内容视觉化、简单化。

3.音乐智能的应用

学生大多喜爱音乐,将音乐融入语言学习过程,会使枯燥的语言学习变成轻松的享受。教师可以找些与课文同步或相关的英文歌曲,先听歌曲,呈现歌词,再讲解歌词,学唱歌曲,以此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同时有效地锻炼他们的听说能力,有利于增强语感,感受异域文化的熏陶。教师还可鼓励学生课下去搜集与课堂内容相关的歌曲,或根据课文内容创作英文歌词,配置朗读时的背景音乐。

4.人际交往智能的应用

语言本身的目的就是交际,积极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是培养人际交往智能的最佳方式。人际智能的核心是留意自己和他人差别的能力,因此在学生合作完成某一项任务的过程中,可以由学生通过对自己和他人能力、特长的分析自行分工,把握进展速度。建立了合作小组后,教师要让学生明白此时的学习仅有兴趣是不够的,更需要有一种责任感。责任感的关键在于组员之间的相互帮助和确保每个人都能独立地通过学习评价。如何提高合作学习的效果,教师需要进行合理分组和调配,明确合作学习的目标和集体约定,积极进行组内的有效沟通,在提倡组内交流的同时积极开展组际间的竞争,增强组内合作的凝聚力。

5.自然环境智能的应用

培养自然智能也是外语课的任务之一,教学中可要求学生阅读有关环保及生态题材的资料,引导学生学习动植物和环境方面的知识,并用英语把过程和感受做相关报告,与同学分享探讨。这些都将充分发挥英语课堂所学语言知识在学生生活中的实际运用价值。

第8篇:盈利能力的理论范文

一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异化

(一)教学与测试

《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指出:“语言测试应着重考核学生实际运用语言的能力,防止应试教育”。教学要“打好语言基础,更要注重培养实际使用语言的技能,特别是使用英语处理日常和涉外业务活动的能力。”[1]但是,在教学中,“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却变成了教学的指挥棒,一些院校只注重与考试有关的教学内容,而忽视语言能力的提高,如在教学计划中预留时间进行“考试辅导”,在考试之前进行考试技巧培训。教学注重与考试相关的词形变化、语法、听说重视听忽略说,根据听力的选项猜测听力内容、根据关键词在阅读文章中找答案、翻译重视词义而忽视体裁的语言特点、写作注重句型套用而忽视能力提高等等。一些培训机构也瞄准这个市场,进行考前技巧培训、还出版了大量的辅导用书。由于学生和学校都急功近利地想获得考试的等级证书,所以,测试未能有效地“为教学改革和语言学习提供积极的反馈”[1],教学目标和测试功能都发生异化。

(二)能力与证书

证书应该是能力的反映,能力与证书应该相当。但是,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与考试证书存在两方面异化。一方面,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只有两种证书:A、B级,而相当多的学生的能力高于这个水平,能力不能通过证书表现出来,一些学生在通过应用能力考试后,还会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另一方面,一些经过考前技巧培训而通过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学生,并不能达到《基本要求》的能力,尤其是听说能力。比如《基本要求》对B级口语的要求为:“掌握一般的课堂用语,并能在日常涉外活动中进行简单的交流。”本人在通过B级考试的学生中进行下面的课堂活动:在学习新视野英语教程(听说教程)第三册第二单元有关购物的日常用语时,先听读对话,然后师生共同列举一些其它的常用对话,然后,让他们自由操练常用对话,听读Task 2中的长对话,操练直至能够表演,最后,请座位离得比较远的、成绩比较好的同学配对,设定他们的身份和交际的情境,让他们不经过事先演练而进行自由对话,找了五组同学,其中四组只能一个人问,一个人答,然后就不知道如何继续下去了,只有一组同学能够进行两句以上的对话。涉外活动中的交流必然要根据情景展开话题,如果不能根据情景展开话题,就没有达到《基本要求》。B级考试对大多数学生来说,是没有什么难度的,因此,从一开始,他们的目标就瞄准大学英语四级;应用能力除了证书外,也没有其它方面能够证明,导致很多人认为应用能力就是要获得证书,所以,存在高职高专大学英语应用能力异化为大学英语基础教学,应用能力异化为等级证书的现象。

(三)信度与效度

信度与效度是衡量测试质量的两个主要指标,信度指一套测试对应该测试的内容所测的程度,即测试的成绩是不是反映了受试者的实际语言水平。如前所述,通过B级考试的学生在说的能力方面很难达到《基本要求》。效度指一套测试是否达到了它预定的目的以及是否测量了它要测量的内容,撇开内容效度不说,单就形式效度来说,《基本要求》中对B级有说的要求,但是应用能力考试的形式只有听力、语法与结构、阅读、翻译和写作,没有考查说的能力,虽然有专门的口语考试,但是,与笔试部分没有什么必然关系,即不参加口语考试仍然可以获得B级考试优秀证书,事实上,参加口语考试的学生很少,有的院校的学生甚至都不知道有口语考试。由于测试的指挥棒作用,加上很多院校的大班教学,口语能力培养在教学中被老师和学生忽视,应用能力考试的目标出现异化。

(四)社会认可与学生关注

在证书的认可度上,应用能力考试的证书社会认可度低,一般的用人单位更看重大学英语四、六级。而应用能力考试的等级证书尤其是B级证书,有的是学校的硬性要求,只有通过等级考试才能毕业;有的是学生的从众心理,对自己的英语学习有一个交代。学生自己对证书的关注度也比较低。一是因为学生大多都能通过,不能给用人单位提供“选优”的依据;二是因为应用能力考核的只是通用的、简单的英语应用,如历年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的写作部分考核的主要是信函、通知、简历等,这些基础英语都已经学过,可以说,能够通过四级考试的学生,即使没有进行应用能力考试的学习与培训,也可以通过A/B级。在目前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很多院校缩减英语课时,出于“功利”的目的,不是每个院校都在开设行业英语,相反,进行行业英语教学的只是一少部分示范性的高职院校,因此,带有行业性的英语应用,即使通过应用能力考试,也不能胜任。出于对学生就业的考虑,教、学两方面对优秀学生都向大学英语四、六级靠拢,出现去应用化的现象。

二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愿景

(一)设置更多的等级

《基本要求》指出:教学“对入学时未达到标准入学水平的学生应进行必要的补充训练,逐步使学生都能达到A级要求,以保证《基本要求》的全面落实”[1]。即从本质上来说,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A级属于教学的基本要求,作为过渡阶段权宜之计的B级,属于没有达到要求的。在一些外语要求较高的行业如外贸、涉外旅游等,用人单位需要通过外语进行挑选人才,基本要求的应用能力考试证书显然不能满足这方面的需要。既然A、B级不能反映学生的能力,而学生又需要等级证书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不妨参考大学英语的教学要求,设立最低要求、一般要求、较高要求,并建立相应的考核等级,报道的分数也可以参考四、六级,报道分数而不是等级,这样既可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要,也可以更精确地反映学生的成绩,还可以提高应用能力考试的认可度。

(二)设立行业英语考试

作为面向所有高职高专学生的应用能力考试不可能涉及行业英语,应用性不强是它受到质疑的主要原因之一。事实上,有些行业如医护专业,早在2007年就开展“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dical English Test System,简称METS),考试的目的是“考查考生医护英语实际应用和交际能力”。在此基础上,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全国医护英语综合等级证书”,考生在通过“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并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相应级别合格证后,可以获得“全国医护英语综合等级证书”。考试和证书都分四个级别,一级为初始级,四级为最高级。根据对南京市一所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了解,他们不再追求大学英语四、六级,而把通过相应的《全国医护英语综合等级证书》作为目标,也没有出现一些职业技术学院的情况:通过应用能力考试后,部分同学因为自我感觉没有实力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而又没有什么其它的级别可以争取,就基本放弃英语学习了。如果高职高专能够有类似“医护英语水平考试”的行业英语考试,并和基础英语结合,既可以增强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让学生更快地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也可以避免英语两极分化:要么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要么放弃英语学习。

(三)考查口语并设定合适的标准

口语是交际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英语能力的主要表现,还是英语学习的重要方式,它具有表达清晰、快捷、便利等优点,新一轮的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克服“哑巴英语”,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毫无疑问,应该有一定的口语能力。无论是《基本要求》还是《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大纲》,都对口语提出了要求,因此,在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中,应该包括口语测试。同时,口语测试应该和高中相衔接。避免出现脱节或大学的要求低于中学的情况。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中规定“七级是高中阶段必须应达到的级别要求,八级和九级是为愿意进一步提高英语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高中学生设计的目标。”在总体描述部分对七级的描述为:“能就熟悉的话题交流信息,提出问题并陈述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语言技能部分对七级说的要求为:第一,能在日常交际中对一般的询问和要求做出恰当的反应;第二,能根据熟悉的话题,稍做准备后,有条理地做简短的发言;第三,能就一般性话题进行讨论;第四,能根据话题要求与人交流、合作,共同完成任务;第五,能用恰当的语调和节奏表达意图。如果对高校的英语应用能力口语提出要求,至少应该不低于七级,而《基本要求》中的口语要求为:A级能用英语进行一般的课堂交际,并能在日常和涉外业务活动中进行简单的交流。B级掌握一般的课堂用语,并能在日常涉外活动中进行简单的交流。不但规定比较模糊,而且比较简单,没有形成梯度。现在中小学英语课程改革有统一设计的趋向,而大学英语课程改革在考虑教材多样化的时候,却很少考虑中小学的基础,缺乏连贯性。事实上,有些课程需要考虑地方特色,而大学英语,根据学校的级别和类型,却应该有相对统一的教材。

注重学生的应用能力是好的尝试,也是课程改革的方向,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研究来加以解决,使它不断完善。不能因为存在问题而否定应用能力考试的作用,希望有更多的人关心研究高职高专英语教学及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第9篇:盈利能力的理论范文

证据能力是指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及法律对事实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在资格上的限制。因此,证据能力也称之为证据资格,或证据的适格性。(注:杨连峰主编:《中国刑事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第293页。)在英美法系国家, 称之为证据的可采性(admissibility);在我国,则称之为证据的合法性, 某证据材料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必须取决于法律的规定。

证据的证明力,指证据事实对案件事实是否有证明作用和作用的程度,又称之为证据价值。在我国,证据的证明力反映为证据的客观性与关联性,只要某证据客观存在,且能在逻辑中一定程度地证明待证事实,该证据就具有或大或小的证明力。证据的证明力是证据的本身固有的属性,是客观存在的。

诉讼证据的特性,体现在证据的证明力上,又体现在证据的证据能力上。某证据材料仅具有证明力是不够的,还必须为法律所允许才具有证据能力,才可作为定案根据来证明待证事实。台湾学者蔡墩铭认为:“对于犯罪事实之证明,只有具备证据能力之证据,方能加以适用,无证据能力之证据,不能用以证明犯罪。基此,即使有价值之证据,设在形式上缺少证据能力实不能作为犯罪事实认定之资料予以使用。”(注:蔡墩铭著:《刑事诉讼法论》,五南图书出版公司,第209页。 )据英美法系的可采性理论,具有证明力的证据材料,不一定都可以采纳,仍有可能出于法律的某些禁止性规定而予以排除。《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四章中规定:“证据虽然具有关联性,但可能导致不公正的偏见、混淆争议或误导陪审团的危险大于该证据可能具有的价值时,或者考虑到过分拖延、浪费时间或无需出示重复证据时,也可以不采纳。”(注:《联邦证据规则》第401条。)因此对于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来说,证明力是其自然属性,是基础;证据能力是其法律属性,是关键。二者须同时具备,不可偏废。

二、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限制

证明力是从逻辑学、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待证据,证据能力则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证据。证据有证明力仅仅表示可以证明实体真实,只有在符合程序法之规定,确认同时具有证据能力之后,才能真正发挥其证明作用。这种法律通过对证据能力的规定来限制证明力发挥其证明实体真实之作用的现象,笔者在此称之为“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限制。”

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限制,根据是否有助于证明力的最终实现、是否被采纳为定案根据,笔者认为可分为积极性和消极性两种。积极性限制规定,如英美法系的传闻规则、大陆法系的直接言词原则,以及预防法则、数量法则等,对证据来源、形式等进行限制,是出于诉讼证明的需要,其目的在于保障证据的质量,保全和增强其证明力。消极性限制规定,如英美法系的违法证据排除法则、大陆法系的自白排除法则及特权规则等,是出于保护比发现真实更为重要的公民权利、社会发展的需要,其目的在于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实现程序的内在价值,从而限制、否定某些证据材料之证明力,将其排除于诉讼之外而不作为定案根据。

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消极性限制在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均有规定,只不过详尽程度、范围大小有所不同。

我国刑事诉讼法在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最高法院1994年的《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的具体规定》第45条、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进一步规定:“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美国,由成文法与判例相结合形成了较为详细和系统的证据法则,其中关于证据可采性的规则包括: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即对于违反联邦宪法修正案规定,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书证、物证及非法逮捕、违反法律正当程序所得的认罪供述予以排除,目的在于防止政府官员为采证而违反法律正当程序,侵犯刑事被告人的宪法权利。但在1984年6、7月间,联邦最高法院对排除规则增加了两项例外规定,即“最终或必然发现的例外”和“善意的例外”;另外还包括特权规则,指证人证言虽可能与事实相关联,但由于享有特权而可以拒绝作证,如配偶特权、当事人与律师谈话守密的特权、患者与医生间谈话守密的特权、忏悔者与牧师谈话守密的特权、公民享有不被强迫自证有罪的特权等(注:王以真主编:《外国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32页。)。

英国的证据法则中,一个被告人非自愿作出的或被引诱出来的供认是不能采纳的,这在英美证据法中是一致的。但在关于其他非法获得的证据的采纳方面,英国对警察滥用权力不认为是严重问题,所以英国法律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所采取的态度是相当温和的。以非法搜查或强取的手段而获得的证据,在审判中仍然可以作为证据而被接受(英国上议院1979年一个判例中予以确认),这一点上不同于美国法。(注:欧阳涛、周叶谦等著:《英美刑法、刑事诉讼法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282页;另参见张子培、 陈光中等著:《刑事证据理论》,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第68页。)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a. 规定:禁止对被告人施加压力,不能用非法折磨、疲劳战术妨碍身体,禁止对被告人服用精神麻醉药物、拷问、欺诈或催眠方法予以侵犯,禁止使用损害被告人记忆力、理解力的方法。违反者,供认不得采用为证据。其特权规则适用于配偶和有婚约的人、医生、牧师等人。

法国1959年刑诉法第105条规定被告人不得作证人询问, 有权拒绝陈述和沉默;第一卷中专门规定“不发生效力的正式侦查”一节,对违反法定程序的侦查行为由预审法官判定无效,以此保护被告方利益;并在第335、448条规定,包括配偶在内的父母、儿女或其他直系尊卑亲属,兄弟姐妹等有义务作证但免于宣誓,因而不负伪证的法律责任,其证言效力只作参考而不作裁判的主要证据。(注:万蔼如译:《法国刑事诉讼法典》,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

日本刑诉法第319条(一)规定:出于强制、拷问或胁迫的自由,在经过不适当的长期扣留或拘禁后的自白,或他可以怀疑为并非出于自由意志的自白,都不得作为证据。第146、147、149 条规定的特权规则分别适用于亲属(包括配偶、三亲等以内血亲)、监护人、被监护人、医生、护士、律师、代办人、公证人、宗教在职人员等。

意大利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提问,并不得使用足以影响被讯问者自主回答能力或者改变其记忆力和评价事实的能力的方法或技术进行讯问,即使被讯问者表示同意;第191条规定, 在违反法律禁令的情况下获取的证据不得加以使用,并可在诉讼的任何阶段和审级中指出上述证据的不可使用性。(注:黄风译:《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台湾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1、被告之自白,非出于、胁迫、利诱、诈欺、违法羁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与事实相符者,得为证据;3、被告未经自白,又无证据,不得仅因其拒绝或保持沉默, 而推断其罪行。”第179、180、181、182条规定的特权规则分别适用于公务员(因职业秘密);被告人或自诉人之配偶、五亲等内之血亲、三亲等内之姻亲或家长、家属者、订有婚约者、法定人(因身份关系而拒绝证言);作证可能导致自己或有关系之人受刑事追诉者(因身份与利害关系而拒绝证言);以及医师、药剂师、药商、助产士、宗教师、律师、辩护人、公证人、会计师等(因业务关系而拒绝证言)。(注:《刑事诉讼法》,高点文化事业有限公司出版1998年版。)

香港虽实行判例法制度,但也有《诉讼证据条例》等成文法规。在刑事诉讼中,证人特权包括拒绝使自我负罪的特权,拒绝使配偶负罪的特权,以及职业特权,如大律师或律师、律师的职员或翻译等。法律虽未规定医务人员、神职人员此特权,但绝少有强迫他们作证的情况。(注:甄贞主编:《香港刑事诉讼法》,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 年版, 第142页。)

澳门刑诉法第一部分第三卷“证据”,第一编为证据的“一般规定”,不仅有自白排除法则,也有违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并对拒绝作证权的规定与台湾规定相似,主要是一定亲等之内亲属、配偶(澳门还包括同居者)、医生、律师、宗教师、辩护人等。(注:柯葛壮著:《刑事诉讼法比较研究》,澳门基金会出版,第195页,第201—202页。)

纵观各国刑事法律,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消极性限制典型表现为: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口供、排除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出于两个直接原因,一是限制、防止追诉机关滥用权力;二是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不受非法侵犯。

刑事诉讼中利益最为对立的双方是追诉机关和被告人。追诉机关作为国家的专门机关,追究和惩治犯罪既是它的职责又是它的权力,而权利本身带有腐败和专横的倾向,正如孟德斯鸠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而且“现代国家莫不将其物理的强制力或武力,分别交由警察和军队行使”(注:蔡墩铭著:《法治与人权》,敦理出版社,第117页。), 军队使用武力的对象是敌人,且仅在战时;警察却不论在战时或在平时皆可行使强制力,且其对象是人民,因此在约束国家机关行使权力时,约束警察的权力尤为重要。限制、防止追诉机关滥用权力的另一面即为保护公民的个人权利不受侵犯。即使公民个人涉嫌犯罪,在对其作出有罪判决以前,他所享有的基本人权仍受法律,尤其是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保护。而且由于公民个人是在刑事诉讼这一特殊程序之中,他所对抗的是代表国家并有强制力的追诉机关,他还应被赋予各种防御权以保护自己享有的基本权利。

证据能力消极限制证明力的的另一主要表现即为特权规则,这已为大多数国家法律所规定,却是我国刑诉法中的空白。特权规则免除某几种证人在某些方面作证的义务,从而对证据来源予以一定限制。从当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规定来看,特权规则一般包括免于有陷其罪特权、配偶特权、律师职业特权、医生职业特权、宗教人员职业特权等,虽然范围大小、内容详尽程度在各国有所不同,但特权规则在刑事证据法中总是占有一席之地。而依据我国大陆刑诉法的规定,任何人,凡是知道案件情况,不论与当事人有何亲属关系,或有何特殊职业,均有作证义务,立法未规定任何拒绝作证的特权,这在当今世界文明国家的刑事诉讼立法中是不多见的。特权规则在中国古代可以说是早已有之,只不过仅适用于亲属之间。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就提出亲属互相容隐的思想主张,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汉以后,这一主张被封建统治者所采纳而规定在法律之中。如汉律中有“亲亲得相首匿”之规定,《唐律·名例》中有“同居相为隐”一条。虽然说在封建社会确定“亲属相为隐”是以维护宗法制、家长制为目的,但这种做法会导致不利于“官府捉拿凶犯”的直接后果也是显而易见的,却在封建法律中仍予以规定。可见封建君主们出于维护国家统治的目的,也并不以刑罚为唯一的手段,并不否认其他治国方法的存在。随着历史的演变,在日益进步和民主的现代社会,人们的主体观念、权利观念、平等观念在不断地得到加强并逐渐深入人心,打击和惩治犯罪就不能不择手段地进行,而必须认可和维护其他社会关系和群体利益的存在,比如家庭亲情、特殊职业的职业道德以及个人隐私等。因此,为捍卫这种社会关系而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关系重大的情报,就是特权规则存在的一个基本理由。

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消极性限制,体现了现代刑事诉讼中追求实体真实以惩治犯罪与严守正当程序以保障人权两大目的的尖锐对立时,前者对后者的妥协,正是应合了英国那句古老的箴言:“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随着社会的进步,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发现实体真实、惩治犯罪、保护无辜上,还体现在实现其程序正义方面-遵守正当程序、保障人权、进行公正审判。刑事证据制度中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消极性限制,实际就蕴涵着某些情况下为了实现“程序正义”而放弃“实体真实”这一价值选择和判断。

三、证据能力限制证明力之辨证思考

但凡人造之物,其价值总是能从人的本质中得到恰当的说明。人是矛盾的综合体,既有个体性,又有社会性。(注:谢晖著:《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52页。 )其个体性的一面要求自我的充分实现,要求内在个体的绝对自由和权利;但人类群体生活的存在方式又决定了人不能有外在的绝对自由和权利,因为如果每个人都有做任何事情的自由,自由实际就不存在了,所以人的社会性要求人类社会必须有秩序,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还必须负有义务。

人的这种矛盾性是与生俱来的,人类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到当今现代社会的历史演变中可以发现,人类社会制度的发展变化无意中暗合了人类为了最终实现个体的充分自由,而又须同时平衡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矛盾冲突时,所作出的趋向于进步的选择和调整。在这个演变过程中,社会物质条件日益丰富,人类所能实现的自由、所能享有的权利也日益增多。作为理性的动物,人既是目的又是手段。人类为了最终成为真正自由的人,就必须创造足够丰富的物质条件;而人类在物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又必须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人类因为不自由而追求自由,但同时为了实现最终的自由,又必然会有过程中的不自由。如同国家的产生是为了消灭国家一样,人类的不自由是为了实现自由,一直到这样的一个理想社会,“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注:引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37页。), 人的个体性和社会性就合二为一了。

人自由与不自由的辩证关系折射到现代刑事诉讼中,就表现为追求实体真实以打击犯罪和确保程序公正以保护人权之矛盾。人们需要秩序,因此打击犯罪是必要的;但人们更需要权利和自由,因此保护人权也是必要的。在物质条件相对丰富,人类认识正在逐步提高,人类所享有的自由正在不断扩大的现代社会,为了打击犯罪追求稳定而不顾最基本的人权保障的行为是与当今社会的发展格格不入的。在任何时候,人的自由都是目的,人的不自由都是手段,并且随着人类的进步,自由是不断增加的,不自由是不断减少的。如果目的与手段相倒置,人就不是社会的主体而沦为客体了,人也就不能称其为“人”了。所以,在刑事证据制度中,排除非法取得的被告人口供,排除非法搜查、扣押所得之证据,允许被告人不被强迫自证其罪都是为了保障与文明、民主的社会相适应的人权,保障人作为主体所应受到的尊重。特权规则的存在则是为了保护、确认为促进社会发展业已确立的如家庭的稳定关系、律师、医生等行业的职业道德,及宗教中本身所应遵守的戒律。

诚然,如同黑格尔所说的那样,犯罪是一种暴力的强制,刑罚是对强制之强制,所以刑罚是一种否定之否定,通过刑罚对于不法和犯罪的否定,法和正义就得到恢复和维护。但是,是否为了追求这种最高道德和正义就可以不择手段了呢?“不择手段”意味着为达目的不顾一切道德标准、正义价值,其本身就是非正义、非道德的。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却又不断破坏正义和道德,这种做法是否还在坚持原来的初衷,是否还会实现原来的目的?让人不得不产生怀疑。而且刑罚作为对不法和犯罪的否定,也是在法官作出定罪量刑的判决之后方能实施;那么依据无罪推定原则,在判决作出之前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被推定为无罪的,其权利应受法律保护,自然不允许对其滥施刑罚。在刑事诉讼中,查明实体真实,追究惩治犯罪固然是其目的,但同时要尊重、保护社会认可的基本人权。刑讯逼供这种野蛮行为应予制止已是世界各国的共识,对于非法搜查、扣押的严重性在我国却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非法搜查和扣押是警察针对认为需要搜查的不特定的普通公民实施。如果说“刑讯逼供的严重违法性在于其侵害被告人手段的残酷性”,“非法搜查、扣押的严重违法性则在于其侵害公民范围的广泛性”(注:李心鉴著:《刑事诉讼构造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75页。),在于其对公民权利普遍的漠视和对法制信念的普遍破坏。刑事证据是用于查明案件真实,正确惩治犯罪,实现正义,维护法制的,同理,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不能不择手段,而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证据能力对证明力的消极限制规定实际就反映了一个国家所要确立、保护的权利和价值,反映了这个国家人权的保护程度和社会发展水平。

四、证据能力限制证明力之理论依据

现代刑事诉讼是一个注重理性的过程,社会的发展进步也要求诉讼的文明和民主化。对刑讯逼供、非法侵入、搜查公民住宅、无理扣押不从法律上加以制止都是司法落后的主要表现之一,是漠视公民权利、野蛮而非理性的强权意识的表现,与我们当今所处的社会和时代格格不入。黑格尔认为,理性的基本要求之一是必须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利,不是把罪犯看成单纯的客体,即司法的奴隶,而是把罪犯提高到一个自由的、自我决定的人的地位(注:熊秋红著:《刑事辩护论》,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97页。)。康德认为要把人当成目的而不是当成手段和工具来看待,作为目的本身而存在的人具有“绝对的价值”(注:陈瑞华著:《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4页。)。这些理论经过后来的发展,反映到刑事诉讼中即要求承认和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主体地位。这种程序主体理论即为证据能力限制证明力的理论依据所在。

马克思指出:“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封建专制社会中的刑事诉讼集中表现为对被告人的蔑视,剥夺被告人权利,对被告人实行严刑拷打。在那个专制时代,体现商品经济中人格独立的罗马法尚在湮没之中,不可能谈得上程序法中的主体人格的确立。程序主体理论以尊重人的尊严为前提,强调个人有其独立自主的人格权利,即使在刑事诉讼中也应以主体的身份积极参与进去,有自主决定意志的自由,而不是成为追究犯罪的客体,成为警察查明犯罪的工具,消极被动地等待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人,同样有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人格独立性乃是正义的基础”(注:意大利法学家韦奥所述,转引自陈瑞华著:《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4页。),特别在他的财产、自由甚至生命面临被剥夺的境地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是人的正常要求和反应。因此,“反对强迫性自我归罪”在美国是一项宪法特免权,在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条约》中也被作为“最低限度程序保障”之一而予以规定,并且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所共同认可的法律原则之一。民法中人对某物的所有权称为对世权、绝对物权,难道拥有该物的人自身还没有绝对的价值,不能作为目的本身而存在吗?商品生产者具有独立的人格和平等的地位是商品经济产生发展的内在要求,“个人的人格主体性”是商品经济社会所提供的基本法律价值,渗透到刑事诉讼中即表现为不能否认个人的主体地位。程序主体理论是程序正义的核心,它不但说明了为什么要确立正当程序,同时也是评价程序是否正当的标准之一。坚持在刑事诉讼中人的尊严不可侵犯,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体人格,自然对于刑讯逼供、诱供等使人从精神和肉体两方面受到侵害的行为、对于无视个人权利进行非法搜查扣押的行为应为立法所禁止,由此所取得的证据材料也应不予采纳,即使这些材料对于发现真实有重要作用。

程序主体理论的法哲学基础是自然法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角度是很容易得出在刑事诉讼中无论是否有助于发现真实都应坚持正当程序这一结论的。我国奉行的是辨证唯物主义理论,自然不讲“天赋人权”,但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公民权利的最高保障来源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而宪法从来都不能创造人权,只是确认人权。公民权利并不是由国家和宪法授予的,而是先于其存在,因此它本身就高于宪法和法律。生活在不同国家的人、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作为“人”而言,是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的,是平等的,之所以享有不同的权利,是因为社会发展阶段不同,法律予以确认和保护的范围不同。我国宪法第二章第37、38、39、40条分别明确规定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和通信自由不受侵犯,刑诉法第43条规定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刑法第245、247条分别规定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国家赔偿法中专门规定刑事赔偿制度,这些法律规定表明立法者保障公民权利不受非法侵犯的意图是很明确的,那么在证据制度中就应明确规定对于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如果立法禁止某种行为,却默认这种行为的后果,岂不是自陷于矛盾和尴尬的境地,暴露出立法的弊端,有损于法律的严肃性,不利于法律的统一实施。

程序主体理论实际体现了个人在法律实施和应用中的能动作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追诉机关之间的关系,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考察,反映了法律秩序中个人和国家的关系。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个人观念和国家观念会同时得到加强,这已为当今各国的发展状况所证实:国家不再是“守夜人”,而是加强了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同时“保障人权”的呼声也在各国高涨。因此,要在国家和个人之间保持和谐应该做到:国家以宪法为依据制定法律规范个人的行为,个人的主体权利也应受到国家的尊重。但这也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因为国家权力必然要由人而不是由机器来行使,这就不可避免地会有滥用权力现象的存在,从目前“反腐败”已成为各国共同的要务就可略见一班。此时个人不仅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同时还有可能受到来自官员的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侵犯。因此强调尊重个人主体人格,并以此来抵御国家权力的滥用,不失为一种较好的缓和社会紧张情绪的思路。这就是程序主体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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